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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生活的读后感汇合

2022-05-28 来源:百合文库

这就是生活的读后感汇合56句



小说的
《家》《春》《秋》是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我在读完《家》之后对高觉新这个形象最为触动,所以想重点说一说这个人物形象。
创作《激流》的当时,巴金就已经发现了“觉新性格”的普遍性。正因此,尽管他希望在高觉慧身上,写出一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却终于使这个人物看到了存在于自己那里的觉新式的的精神弱点。对“普遍性”的发现,是他不至于简单的对待他的人物,让人物承担其所能承担的历史责任。巴金发现了人的不完善,同时又隐约感受到了这“不完善背后巨大的历史原因,看到了“五四”启蒙主义者的理想在中国的现实命运。这深化了他的悲剧感受,把他的悲哀引向深远。在《激流》创作的始终,思考导致人的不完善的现实条件,谴责、追究环境,一直是一种更强大的冲动。
封建专制社会压抑人的个性发展,传统的思想文化多劝人忍从。高觉新的性格与命运中,有很多在中国的知识者的普遍经验。他们形式不同地、或多或少地。分担了高觉新的命运,因而也像作者那样,对人物不忍过分苛责。“同情”-------或者说同感,绝不仅仅是作者个人的。这种感受我在读完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后,深有同感。《四世同堂》中的祁家三兄弟中的老大祁瑞宣与老三祁瑞全,与巴金《家》中的高觉新与高觉慧性格与命运有相同之处。老大在设定的社会环境下,不由自主不可选择的要承担自己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在家庭责任面前就显得黯淡了。
在《创作回忆录》中,他说,他在写《激流》时,把自己的“思想感情”,以至于把“自己”写了进去,而且不仅如他过去所说过的,写进了高觉慧的形象中--------“挖得更深一些,我在我自己身上也发现了我大哥的毛病,
我写高觉新不仅是警告大哥,也在鞭挞我自己......”“......我自己不止一次的想过,在我的性格中究竟有没有觉新的东西?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至今还没有把它完全去掉,虽然我不断跟他斗争。我在封建地主的家庭里生活过十九年,怎么能说没有一点点觉新的性格呢?......”在长时期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过程中,尤其在经历了巨大的劫难之后,他发现了当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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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觉新这个形象时潜在的创作动因。在《家》的自序中,巴金也明确的写明了这一点,他说他写《家》是为了写给他的大哥,因为他觉得他的大哥实在是太辛苦了,为了这个家牺牲了自己。但是他慢慢发现,其实大哥高觉新的形象也是也从另一方面折射出自己的性格,他们之间是共通的。所以无论从现实中看巴金他们一家她跟他大哥,还是从小说《家》剖析,我们都没有办法将觉新与觉慧的性格完全分离来研究,因为他们都在影响着对方,他们性格有很多的相似之处。
高觉新的性格悲剧性在与,由于历史的安排,也由于自身弱点,他站在了封建家长势力和“家”的青年叛逆者“中间”。正是在这儿,“历史”的形象也呈现了。这两个人物,在“新”与“旧”之间,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既找不到依着旧秩序固有的位置,也找不到依着新思想该有的位置。生存在“过渡时代”爱之一切时代的人们,都可以就某种意义被认为是“站在中间的人”。“在进化的链子上,一切都是中间物。”但其中的多数,或进或退,趋向分明。惟有高觉新、祁瑞宣所属的这一群,无力地跨在两个时代之间的门槛上,进退失据。
“家”“国”这两个经常被并置的概念,在一些特殊的历史时段往往构成了相互映射的关系。“家国同构”的文化传统迅速碎解,出走的新青年一时成为最耀眼的文学形象,“家”作为老中国压迫和罪恶的代表。不断被控诉、放
逐;抗日战争爆发以后,被放逐的“家”的意向在战争时代又受到“魂兮归来”的召唤,旷日持久的战争让“家”成为对离乱的人心和破碎的国土的有效组织形式,就像1939年林语堂在《京华烟云》中写到的,“家庭是国家的第一道防线”;1949年新政权建立之后,“家”“国”想象又以错杂的方式被组织到社会主义革命话语以及新政权合法性论证的叙事中。
在小说中,觉慧成为一个旧家庭制度的反抗者,其实远在真实的悲剧发生之前。他的苦闷,他对家庭压迫的感受,基本来自新书报的阅读。在巴金的笔下,觉慧童年时关于人生和世界想象是来自马房中老轿夫讲述的故事,他的梦想是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剑侠,没有家庭,一个人一把剑,到处飘游”;而随着他进入中学,开始阅读新书,他的世界就改变了面目。这些新书报构建了一个古旧腐朽的旧家庭形象,并相应地用一个遥远模糊的乌托邦完成了“离家”的召唤。在《四世同堂》中老三祁瑞全也是选择了出走这种方式来追求自己心中的乌托邦,只不过他们出走的方式不同。但不容置疑的是,他们的出走背后都有他们大哥的牺牲,所以两部小说中这一点很相似。年轻气盛的一代可选择出走去表达自己心中想要表达的东西,而肩负着家族使命的老大,却永远无法轻易地卸下自己的担子去追寻自己的心中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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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唯一不同的是,高觉慧受到了新书报的影响选择出走,而祁瑞全是因为邻居钱家长子为国殉身也激发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热血。
作为小说重要彰显的唯一新女性,琴的追求、理想和勇气很大程度上也是由新书报而来。当琴想投考男女同学的学堂,母亲表示反对以后,琴一时间觉得很凄凉,似乎希望完全飞走了,甚至墙壁上挂的父亲的遗容,也对她哭起来。“她无聊赖地接下裙子往床上一抛,走到书桌前面,先拨了桌上锡灯
盏里的灯芯,便坐在书桌前面的凳子上。灯光突然明亮了,书桌上的《新青年》三个大字映入她的底眼里。他随手把这本杂志翻了几页,无意间看见下面的几句话‘......我想最要紧的,我是一个人,同你一样的人--------或者至少我要努力做一个人。......我不能相信大多说人所说的。......一切的事情都应该有我自己去想,由我自己努力去解决。......’原来她正翻到易卜生的剧本《娜拉》。”她从《新青年》中获得启示和勇气,“眼前顿时明亮了”,甚至“一切悲伤都没有了”。
无论是上文中所说的觉新、觉慧还是唯一的一个受新思想的女性慧,他们都有自己鲜明的性格,觉新的一生都献给了传统的“长子观念”,觉慧最终如自己所愿,慧也经过自己与觉民的爱情考验,在与传统的包办婚姻的枷锁压制下获得了自由解放。有胜利的地方,必然会有牺牲,但这也是最合理也是最理性的结局。
小说的读后感篇二:欧亨利小说——读后感
《警察与赞美诗》读后感
合上书,出人意料的结尾仍徘徊在我的脑海中。为了三个月不愁食宿,流浪汉苏比一次次故意作恶,盼望能被警察相中,而被送进那日思夜想的冬季寓所—布莱克威尔岛监狱。他去砸商的橱窗;他饱餐一顿后,却恶作剧地声明自己不名一文”;他“扰乱治安”,在闹市中大吵大闹……而这一切,警察都视而不见,“偏偏认为他是个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国王。”
正当苏比为自己的被捕计划屡展失败而懊恼时,教堂里传出的赞美诗和管风琴的乐音使他突然良心发现,联想起了自己生活中曾有过的“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一股强烈的迅速的冲动激励他向坎坷的命运奋斗,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的人。”然而,紧接着,故事的结尾却大大出人意外,就在苏比为自己的今后勾画美好的蓝图时,警察那可爱的手终于落在了他身上。”此时,我感到惋借极了,不禁诅咒这可恶的警察来的太不是时候,诅咒他扼杀了苏比的新生.对苏比的结局感到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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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仔细想来,对苏比结局的处理,正反映了作者对社会观察的深刻.苏比的被捕,虽出人意料之外,却又尽在情理之中。他多次犯罪却消遥法外,而刚刚想改恶从善时却被不公正地逮捕,这不正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黑自颠例,是非不分的本质吗?许多表面上的正人君子事实上也在做违法的事情,而瞥察对他们却孰视无睹.当苏比去抢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的绸伞时,那绅士不是做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应答吗?可见这个堂而皇之的阔佬才是个真正的窃贼、罪犯,而可怜的苏比只不过是为了能在严冬找个御寒的栖身之所才被迫犯罪的。正是这善恶颠倒的社会造成了苏比这畸形的心态,这黑暗的社会根本不允许苏比去做一个正直
的、光明正大的人,只能是把他再次推入监狱,三个月刑满后,他的命运还只能是流浪、流浪....被迫犯罪、犯罪……
文章虽然短小,我却能从作者那细腻的笔触中看出对当时整个社会的讽刺,而作为普通人,我们无法改变社会,我们能做的是努力适应它,去积极地发现在其中涌动的真善美,是自己沐浴在社会生活的阳光之下,茁壮成长。
小说的读后感篇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读张爱玲小说是很容易中毒的,让人不知不觉地从字里行间染上她的气息,清冷的,而又骄傲的。
曾看过一张她的照片,摄于旧上海时期,黑白的。她穿着深色的旗袍斜斜地抬着头,直直地挺着身体,眼神望向远方,绝然地、不屑地和深藏眼底的寂寞。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两,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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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张爱玲是寂寞的。所以,她的小说也染上了莫名的让人心疼的寂寞和孤单。她说,“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你回家。”她笔下的那么多位女子,有坚强如曼桢者,到最后,仍孓然一身。张很现实,她告诉我们,有些事有些人不是多年之后重逢,冰释前嫌便可以从此安稳快乐,不是的,正如沈世钧在《半生缘》中说的,“那也许眼睛一霎,就错过了。”于千千万万之中才能遇到的人,可是一次擦肩而过却换来了一辈子孤单。一直有人对《半生缘》的结局不满并试图改写出很多不同版本的结尾。而我,却觉得这恰恰是最合适不过的结局。多年之后再相遇,无论是感慨万千还是追悔莫及,十多年的时光足以消融一切。这就是生活,往往能够改变一切我们所认为永远不会消失或者变化的东西,比如当初的海誓山盟壮志雄心。
张爱玲很擅长讲故事,她仿若一位老人,在黄昏中烧一壶粗茶然后在门口或古老的榕树下缓缓道来:“请你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沈香屑听我讲一段海上浮生的故事,你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这一段故事也就完了。”然后她开始“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看她的小说得不急不徐,慢慢来,才能发现她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的点点哀伤和释然,使人唇齿留香。
说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当不为过。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
张爱玲是聪明而又极端的。她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虱子。”可是,她又教会我们怎样生活:“较量些什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便是人生。”看不出她对生命的热爱,只有妥协,愤怒,无奈以及极度的轻视。很多的时候,她就像是站在生活的另一高度上,一针见血直中要害地说出生命的可悲或者生活的本质。
我最喜欢她的一句话是:生命就这样自顾自地走过去了。我不知道当她写下这句话时是哀伤的还是一如即往的一脸冷漠。可是,当这句话从我笔下流泄出时,我忍不住微微颤抖,我感到莫大的悲哀和无助。这也许就是张爱玲的魅力所在,直白地解剖生活的每一个现象,然后再将它们一个个写在纸上用不轻不重甚至带点冷漠的语气告诉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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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或许称不上大家,但绝对不能否认她才情似海。而她的文章也正如她其人:冷漠、哀伤、清高以及一种看透红尘的淡然。
汪曾祺作品选读后感1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资料。
《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个性流行的那种。
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能够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十分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能够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
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明白的事情。汪之后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述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向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
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之后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向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必须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能够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取。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向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务必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

这就是生活的读后感汇合56句


没有失去的人是不明白其宝贵的地方和好处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
所以,故乡的人就应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明白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作品选读后感2
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好处,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齐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就应描述太多,而就应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述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应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就应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此刻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资料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十分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
….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这就是生活的读后感汇合56句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就应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就应持续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作品选读后感3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情绪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情绪,这种情绪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情绪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能够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
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
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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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可惜此刻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情绪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留意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作品选读后感4
作者对对于金大力这样一个泥瓦匠有着十分细致的描述,哪怕几句简单的任务对白,也能够看得出金大力这人的品性和为人。而这个人物的与众不同,在于他长年累月地生活在一个单调的生活环境中,每一天重复同样的劳动,所以构成了他淳朴的性格和易于满足的心态。而这样的人,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不可缺少的,又是让我们感叹而无可厚非的。
文中写到这样一段话:这些他统统不会,他连砌墙都砌不直!当了一辈子瓦匠,砌墙会砌出一个鼓肚子,真也是少有。他是一个瓦匠头,只能干一些小工活,和灰送料,传砖递瓦。可见此人真的没有多大本领,甚至堪称笨拙。此刻的话叫做笨得可爱。但是紧跟着下面一句描述却说:金大力听明白了是一个多大的工程,就告辞出来。他算不来所需工料、完工日期,就去找有经验的同行商议。第二天,带了一个木匠头儿,一个瓦匠老师傅,拿着工料单子,向主人家据实复告。看看,这就是这个人良好品性的体现,绝不浮夸,做事情负职责,难怪这一带人家,凡有较大的泥工瓦活,都愿意找他。我们都明白,一个人的潜力大小和先天以及后天因素都有关系,我们看不起的并不是那种潜力不大的,相反潜力大却恃才放旷的人我们都长都很厌恶。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有品行的人,随不足担当重任,但是普通事情交给他,你能够绝对放心。
再看看这段:金大力是个瓦匠头儿,但是拿的工钱很低,比一个小工多不了多少。同行师傅们过意不去,几次提出要给金头儿涨涨工钱。金大力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这我就知足。’多么难得!这就是健康的心态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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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形象恰恰代表了我们社会底层无数朴实简单的劳动者,他们虽然潜力单薄,却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最重要的是,他们并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有多大潜力就做多大的事情,有多少付出就要求多少回报。
我之所以认为这样的人是社会不可缺少的,是因为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能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不给我们的社会制造冲突或者麻烦。而且他们还在一点一滴地为我们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些靠着自己的劳动和汗水吃饭的人,虽然平凡,却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有良好而健康的心态和精神面貌。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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