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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

2022-05-26 来源:百合文库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一、内容简介
奥利弗作为《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从小在济贫院生活的他饱受欺凌,但却始终保持了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当他到了伦敦的时候,让带到了费金的家里,虽然费金费劲心思想让奥利弗走向黑暗,但奥利弗始终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心灵。
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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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雾都孤儿》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但繁华之下,是贫穷和不幸。这种繁荣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和煤矿里。阶级冲突越发明显,终于在1836年到1848年中接连爆发。
19世纪末期,大英帝国国力逐渐下降。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文学日趋多样化,许多伟大的作家出现在那个时代。《雾都孤儿》写于《济贫法》通过之时。英国正经历一场转变,从一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向城市和工业国家的转变。
《济贫法》允许穷人依赖接受公共援助,却要求他们进行必要的劳动。为了阻止穷人依赖公共援助,逼迫他们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因为贫民院的救援声名狼藉,许多穷人宁死也不寻求公共援助。《济贫法》没有提高穷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却对最无助和无奈的下层阶级施以惩罚。
就《雾都孤儿》一书中所揭露、描写的社会犯罪现象而言,狄更斯并不是严格按照以上准则来反映英国社会中的犯罪现象的。具体说,当狄更期把笔墨从官僚机构的“济贫院”转向社会犯罪问题时,他不是从社会的真实现状出发,而在站在种族主义立场上,把以费金为代表的犹太人看成是扰乱英国社会秩序、毒害基督教儿童身心健康,逼迫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的罪魁祸首。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不能让犹太人在文学作品中以反面形象出现,而是说任何一个种族的人都可能犯罪,也都可以作为艺术形象出现在小说中,重要的是作者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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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那些厚厚的世界名著常常让笔者望而生畏,尤其是20世纪以前的作品,故事的年代久远,加之文化隔阂,每每翻几页就不想再读。
《雾都孤儿》就是这样一部一直被束之高阁的名著,笔者开始读感觉有点乏味,怀疑自己会读不下去,但越看到后面越觉得精彩,丝丝入扣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一幅生动的19世纪英国底层生活的画卷就在脑海中呈现。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英国19世纪批判现实小说家中的代表,《雾都孤儿》是其早期的作品,也是其第一部大规模地展示伦敦社会生活的小说。很多人对伦敦的印象,都是通过《雾都孤儿》得知的。
在这部小说中,狄更斯表现了一种浪漫的人文气息和理想主义的情怀,坚定地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通过讲述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作者大力痛斥了济贫院的腐朽和社会的阴暗。奥利弗屡遭磨难而不屈不挠,历经坎坷终获幸福,让人深受感动。
孟子说:“仁者爱人。”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理想的人格都是以仁爱为基础。奥利弗正是这种理想人格的完美化身。奥利弗从小被人抛弃,生活在救济院里,除了要忍受饥寒,还饱受虐待和欺凌,后来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窟,每天挨打受骂。他的悲惨经历正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尽管奥利弗生活在罪恶黑暗的社会中,经历了各种磨难,但他没有丢掉着善良的天性。在去伦敦的路上,赶了二十英里的路,没有吃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钱可以拿去换取口粮,他也没有去做恶事,而是选择沿路乞讨,直到遇见一位慈善的绅士和一位好心的老太太,给他吃了一些面包和奶酪,才保住了性命。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在小说的结尾,奥利弗去监狱探望贼首费金,这个曾经给自己带来痛苦的恶魔,奥利弗并没有怨恨,而是向上帝祈祷,希望上帝原谅他。正是由于善良,最终使奥利弗也得以继承财产,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
小说中,奥利弗虽然是主角,但南希却是作者刻画最成功的一个人物。她的形象更加饱满和真实,她的遭遇比奥利弗更悲惨,但她却没有磨灭自己的初心,读后让人唏嘘不已。
南希在贼窝中生活了十二年,为了生存,南希不得不屈从于周围的环境 ,她一方面巧妙地应对周围人,另一方面又保持着自己的善良的天性,并没有同流合污。
南希无法忍受费金一伙对奥利弗的折磨。为了制止他们,她勇敢地与他们搏斗,当赛克斯抡起棍子要打奥利弗时,她冲上去把棍子从赛克斯手中夺下来。她扬言谁敢再碰奥利弗,她就和谁拼命。她非常后悔不该帮助费金把奥利弗带回到贼窝来。后来,当她听说受伤的奥立弗被赛克斯抛弃在沟里时,她却希望奥利弗死在沟里 。
南希的大义凛然,帮助奥利弗永远脱离苦海而舍生忘死的壮举,让人肃然起敬。
她将罗斯赠送的洁白小手绢珍藏在自己的胸口。“质本洁来还洁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赛克斯的魔爪扼住了她的咽喉,用拳头击裂了她的前额,她倒在了血泊之中。她在奄奄一息中挣扎着坐了起来, 举起了那条洁白的小手绢,这似乎是在向世人告白,她是清白无辜的。
社会是一所最好的大学,也是每个人成长的大染缸,身在其中很容易就会被浸染。主人公奥利弗历经磨难而仍能洁身自好,就像《爱莲说》中所说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然而,人的内心中都有一个天使,也有一个恶魔。南希为了生存也曾为虎作伥,她的内心也有过激烈斗争。但是当她面对不幸和痛苦的时候,心中的天使打败了恶魔。
如同小说中所的那样,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时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漫漫人生路,坎坷处处在,考验时时有。在人生之路上,难免会经历挫折痛苦,这时我们更需保持美好的希望,以积极乐观的心态直面考验。
纵然命运再曲折、境遇再凄惨,也要在黑暗中紧紧握住手中的火把,永远相信爱会拯救世界。正如狄更斯所说:“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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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雾都孤儿读后感100篇
篇1: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写的:孤儿奥立弗是他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然后就详细描写他的悲惨的命运……。
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温暖的主人公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的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毒打和欺侮,连夜逃了出去。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想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善良的奥立弗不肯就范。此后,他在同样善良好心人的帮助下与邪恶势力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从奥立弗的悲惨遭遇中,我认识到一个人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保持内心的纯正和行为的高洁,不能因外界的环境的恶劣而放弃做人的本分。作品描绘出这样一个身世可怜而又不屈服于命运的孤儿,在外界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比较当今社会中许许多多的事情,人们往往以种种借口为自己的错误辩解,而不去从点点滴滴的日常行为中完善自我:比如常常有人认为别人做错没事,我也可以那样做,随地吐痰、丢弃杂物、满口污言秽语等等,甚至于习以为常而不以为耻,走入歧途也会说谁不犯错啊?
我想人的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力是他自己掌握的。奥立弗为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坚守善良、为人正直的榜样。这本书也可能因此而成为经典而流传于世,家喻户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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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
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
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还是乞讨而得到的钱,硬或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遇到善良的人。
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
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雾都孤儿读后感700字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儿这悲惨的童年生活,同时描述了上层社会优雅的生活,下层社会饱经风霜,渴望丰衣足食的心愿。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奥利弗·退斯特,他在济贫院里长大,后来因某些事离开了济贫院,去了伦敦,可不幸误入了贼窟。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绅士布斯洛救了他。后来奥利弗被劫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好心的罗斯小姐收留了他。不久,奥利弗异母兄弟蒙克斯来找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奥利弗变成罪犯,从而霸占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揭发了这一切。费金派人杀死了南希。案发后,费金,被判处绞刑,布斯罗揭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或许你们不信,但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我觉得文中的罗斯小姐很善良,因为文中写了一段话:“就是他!”突然一个男仆大叫一声,“他肯定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贼。在黑暗中,是我开枪击中了他。”这家伙叫着,高兴地拖着男孩的一条腿,把他拉进屋子里。
“放手!安静一点。”一个甜美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哦,他还是个孩子,开样子伤得不轻。”
“快派一个人到镇上去请罗斯医生,其他人快动手把这孩子抬上楼,放在床上。他需要照顾!”
这些事能反映出罗斯小姐的善良,假如罗斯小姐没有救奥利弗,那就没有后来那些事了。也能反映出那个男仆是多么的见死不救。
他们让我想到上次在后街,一个老奶奶在乞讨,这个老奶奶满脸皱纹,还时不时咳嗽几下。这时,一位小姑娘伸手掏出几块几钱,给那位老奶奶,还陪那老奶奶讲了几句话才走。虽然这事儿没有斯罗小姐那么大,但依旧能看出善良的人很多。毕竟,生活中,轰轰烈烈的大事是少有的,而环绕我们的大都是平凡的小事。
善良带来的就是幸福,如果我们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善待他人的仁爱之心,没有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乃至一切大自然——风、雨、草、木、阳光、水分和空气的这份浓厚感情的话,是绝对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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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
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 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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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5: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篇6:雾都孤儿读后感
本故事记叙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圆受苦,被逼无奈,只好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有误入了强盗家里,又被迫当上强盗,在当强盗的过程中,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老绅士同情他,便收留了他,不料,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
在经过1次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奥立弗的捣乱,导致老强盗被抓,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成为他的干儿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体会到了,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但结尾却是美好的,我愿天下所有的孤儿们,找回自己的美好家庭,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迫害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而自己的正确的认识应该坚持,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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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因为这样,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
篇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篇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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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篇10: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小说,一本让人读后充满感动的小说。我想所有读者都有一个幸福而又温暖的家庭,但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不是,它是一个孤儿,一个从小就没有得到家庭的关怀的孩子。他叫做“奥立弗”。
十九世纪初,在英国首都伦敦市附近的一个市镇上,又一个小生命诞生了,但她的母亲却在不久后去世啦。这个身世不明的小孩,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做过什么事;遇到过什么样的人;又能不能就这样活下去……
读了这本书让我真正了解到了家庭的温暖与幸福,我第一次体会到拥有一个家,拥有一些亲人,到底是多么的幸福!
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400字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当你拥有这东西时不知道它的珍贵,而当你失去了它才追悔莫及!”其实仔细回想,我们的父母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可我们却又为他们付出过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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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美好的,可是,在奥立弗的人生词典里,却没有这句话!他总是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他幼小的心灵,看穿了世间所有的邪恶与不公平。他没有要索取什么,只是能够安安心心的睡觉,把饭吃饱,穿得暖和!比其他,我们是非常幸福与快乐的!
让我们带着崇敬的心情,去祝福奥立弗,感谢恩爱我们的亲人与朋友吧!
篇1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负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篇1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后还进入了贼窝,后来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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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么折磨他、攻击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后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己,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现在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助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后,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篇1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讲述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扒手集团”,又被迫与凶狠毒辣的凶徒为伍。他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布朗洛先生和梅丽太太一家的帮助下,终于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在主题思想上,作者以复杂的情节和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从侧面刻画出了当时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现实,用夸张与讽刺的手法反映了社会的黑暗面,但同时,作品中又处处体现着浪漫主义,表达了作者对美好生活和美满人生的向往。
在《雾都孤儿》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暴力,也明白了一个永恒不变的道理——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例如:小主人公奥立弗在误入贼穴后,任凭金钱的诱惑,坚决不去做扒手,连这里的头目费根也说,奥立弗善良的天性无人能敌。最终,奥立弗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其实,善良包含了很多种品质,但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心地纯洁,常为别人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会为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大动干戈,如果多一些理解与宽容,一切不都是风平浪静的吗?我想,善良是没有贫贱、高低之分的,只有用一颗纯洁的心灵去对待他人,那么你的人生史册将会熠熠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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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雾都孤儿读后感
每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都是可怜的,而《雾都孤儿》就是讲述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一篇长篇小说。作者把主人公奥立弗、好心的布朗罗先生、爱斯小姐这些善良的人给刻画的个性鲜明,同时也更加突出邪恶的费垠、蒙克斯所展露的阴险、恶毒。
可怜的奥立弗是个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里长大,不幸误入贼窟。一天,奥立弗被警察逮捕了,绅士布朗罗看他可怜,就救了他。可后来奥立弗又被劫回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幸亏好心的主人翟尔斯收留了他。可没多久,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到贼首费垠,企图想买通费垠,把奥立弗变成罪犯,从而能独霸财产。不巧正被女贼南茜偷听到她找到爱斯,揭发了这一切。费垠知道后,恼羞成怒,便派人杀死了南茜。最终恶有恶报,案发后,费垠被判处了死刑,而布朗罗揭露了蒙克斯的罪恶,最后布朗罗收养了奥立弗,所有人都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十分佩服奥立弗那种顽强的精神哪怕再大的压力他也能不屈不挠地挺下来。我们在平时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所以她是我学习上的榜样、精神上的动力,如果我能做到他那样,我想成功的花朵一定会在我的前方开放!
篇15: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
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死在屋子里。终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篇1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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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自传体小说,正因为有了曾经的苦难,才有了后来狄更斯发奋努力,珍惜幸福的来之不易的生活,才能创造出永恒的传世之作。伟大的奥里弗——伟大的狄更斯!
篇17:雾都孤儿读后感
回忆中的缕析无疑在某些时候是一件繁累和痛苦的事。就像此时,要将曾经由文字生成的形象在时间的洗褪中再次将雾化的形象回复从前,其中要损耗的精力,细胞,时间是无法用语言来计算的。
故事在沉闷的气氛中展开,就像湿雨冷瑟的天气带来的不畅,且有死神的出场,小说就带来了心悬的悸感。然而伴随死亡降临的新生让玄秘有了神幻,有了隐隐说将下去的依托由理。神经的弦绷和松弛仅仅在一刹那的瞬间,但即便这样也无法排解心中被石块压抑的窒息感。可怜女子的身世如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一路奔波竟这样无依无靠产下婴孩孤独死去?那围绕着的并不友善的济者又会将这孩子推向怎样的境地?……一切故事都在无尽的惆想中拉开序幕。只可惜,这序幕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令人生厌,令人哀怆。无论如何,只要结局没有摊牌,一切都有新的希望,哪怕这希望仅仅是朝日的曙光透射进阴暗潮屋中微弱的一线,也毕竟光亮一隅,不至暗无天日。
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命运情节掌控在书写者的手中。这个被眷神遗弃在角落里的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该如何去扭转自己悲惨的运命。如果不是书者的意念,他或许在饱受饥凌摧残,折磨利用之后将同那无数被迫沦为贼盗的孩子一样被理所当然送上绞架。没有人会对这些孩子施舍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惜,甚或是没有人会在绞架提起时有丝毫脸部肌肉抽动的恐惊。这将被视为做过恶事人最应有的下场和惩戒。当然,他或许会同小说中一刹那间觉醒的盗贼女孩南茜一样因向正义靠拢泄露出贼首肮脏而耻语的贼秘被“同伴”虐杀。同样,在所有旁人眼中,南茜的死或许也是咎由自取,是“同伙”间分赃不均的后果。这之间,太多的掩饰,被邪恶与肮脏蒙蔽的真洁亦无法昭白天下。他们的出生本如草芥,死亡也不能带来对邪恶的些许公正的宣判。如果不是书者,这一切也或许会永远同尸骨埋藏于地下,即便尸骨无存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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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也不会氤氲成气息被他人闻知。
如果单从阅读小说的语言来看,这将是一种仿佛湟鱼逆流而上寻祖觅归地的艰难历程。习惯了东方语言的直白与凝练,习惯了顺理沿袭的母语的至简与玄奥,在大墨块儿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心理摹写以及外部环境的浓重渲染中,思维走向踅路,理解走向偏歧似乎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之间没有谁之更加卓越的较拼,只是后者的逆袭却也会让读者增加某种耐人寻味的咀嚼畅感。
在未曾邂逅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和露梓小姐之前,奥利弗那弱不禁风的肉体如同峭崖上在劲风中摇摆的小花,下临万丈深渊,上经罡风洗礼。岩中的给养更是忽略无存,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考验,又似乎是理所当然。无论是高贵的“道貌岸然”者,还是在生活中懂得钻营,见风使舵的教区济难者,抑或是为之上服务且被剥削生活清苦的底层贫民都无一例外地对这个孩子施与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唾弃,鄙夷,蹂躏,虐压……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状态会走出一个希望的存在。直到布朗劳的出现。这位有教养,有悲悯情怀,且愿意在这一切美好心灵驱动下去付诸行动的好心的“上层人”,他的出现对奥利弗来说,无疑就是天使降临,是圣母显光。他把小奥利弗从地狱之门牵领出来,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奥利弗仿佛只有在梦里才会享受到的疼惜与照料。然这一切的幸福与美好似乎来得太过轻松,可怜的奥利弗在读者的战兢和狐疑中再次堕入了罪恶的深渊。
或许,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这样那样无数次命运的纠结和考验,然这样的考验因为毫无深度的罪恶让我们不以为然。但当我们仔细审度自己的心灵或静静地正视自己的德行,一切似乎便会昭然若揭。但我们看得到,无论命运怎样摧残,如何打击,奥利弗内心的深处始终有一抹阳光,一抹希望。他表现得那么坚定,坚强。你甚至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如此强大力量的来由。他极力地在让自己走向一条明光大道,即便周遭一片黢黑,即便歧路往往同他所坚守的路线在脚下交错,他似乎也能清醒地辨出自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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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一次,命运真正是向奥利弗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还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蛋糕咽下肚里的奥利弗受到了当头一棒!地狱与天堂,有时仅仅是一瞬间的隔离。人格与精神界限的护卫是一个人道德崇仰的信念坚守。谁说身份的“低卑”就是真正的“低卑”,谁说看似奢华的弥贵就是思想的崇高?谁也不能否认这之间的戏剧变换。奥利弗被推向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人格斗争中,而这种斗争恰恰被形诸于布朗劳先生和格林维格先生之间外在的赌咒中。这样的赌咒和较量虽然在一方有短暂的痛苦和失落,同样,也会在另一方有暂时的得意与狂妄,然而我们不能否认,这最终的事实——奥利弗在道德决策瞬间所做出的勇敢付出——冒着被枪击的危险向被窃盗者进行预警是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赞举。可是,语言的赞叹来得何其苍白,我们甚或不能真切感受到他那一刻的绝望与失落。
当他本就弱小的身躯被“同伙”遗弃暴露在寒风肆虐秃野之下的壕沟里,当那冰冷坚硬的土地在肆无忌惮地蹂躏他小小的肉躯。我们知道,我们甚至欣慰一种坚定的意念得到了升华。在奥利弗心中,坚守自己的精神底线,坚守为人的道德操守,这似乎应该比生命更尊贵,更赞敬。虽然,即使这样的付出,或许仅仅是得到自己的心灵慰藉,但他平静安详的面孔却也显出一种幸福的宽慰。
生命总会眷顾那些为之坚守和付出的人。我想,这话应该不是妄语的存在。有些时候,我们的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一切迎合都是虚妄,一切附势都是表语。让心沿着充满花香的路前行,不管布眼的荆棘如何掩饰前方的美景,一切都可克服……
篇18: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咖啡的美味时,可曾想到贫民所的孤儿们正在默默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看而百般挑剔时,可曾想到有些讯肠轻朗的孩于们正痛苦地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心胸时,可曾想过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们还在流落街头?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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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写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士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尽管世间对奥立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他幼年时唯一的好朋友狄克,在他逃离习艺所之前,接着他的脖广送给他生平第一声真挚的祝福。—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丁他。仅仅是一句真挚的祝福,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后,幸运的奥立弗终于有f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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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助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
篇19: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重温了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还记得小时候用了一天时间废寝忘食地读完了这本书,虽是囫囵吞枣,但书里的情节和小主人公一系列的遭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如今再次品读,有了20多年人生阅历的我则更被小主人公坚强、正直和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
小主人公奥利弗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额外得到两片面包,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但很多孩子活不过9岁就死了,奥利弗能活到9岁已经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
年仅十岁的他,吃尽了生活的苦,但他很坚强,对未来一直充满信心,而且十分的正直。最令人感动的是之后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不由得心生敬佩。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优秀品德的坚守,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想到我们的小朋友,很快也要与奥利弗一般大小,真希望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我们也能把孩子培养的和他一样拥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优秀品质。
另一方面这本书也传递出了这样的正能量:善有善报。当年的社会环境固然十分严酷,但善良的露丝小姐收留了可怜的奥利弗,把奥利弗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南希和奥利弗一样可怜,却还是拼尽全力捍卫奥利弗的生命,还有布朗洛先生,他们都是在奥利弗灰暗的生活里带来光明和温暖的人,让可怜的奥利弗最终得到了人世间的温情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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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我被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现在的我被小主人公优秀的品德所折服。我会向我的学生们推荐这本书,也许他们还太小,不能完全吸收这本书中的营养。但是这本书会在他们幼小的心中留下一颗种子,只要我们一直用爱心和耐心浇灌,终有一天,这颗种子会长成一棵大树,茂盛孩子们心中那片纯净的森林。
篇20: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的十分快乐,谁能联想到当时旧社会时期的英国?那时候,当大官的整天就是吃喝玩乐。有钱人家里的孩子上学读书,获取知识。没钱人家的孩子不是在街上流浪就是整天鬼混。
这个暑假我读了《雾都孤儿》,里面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下面我来点评一下这几个人物的特性。
奥利弗:一个胆小,天真的男孩,从小没爸没妈。刚出生时,奥利弗的妈妈就去世了,被送到了教会,那里的孩子全部都是孤儿。没过多长时间,奥利弗就犯了错,原因是他多要了一碗粥。当时正是粮食急缺的年代,在大人看来,孤儿院的孩子要一碗饭简直是十分可怕的事情。于是奥利弗被出售,几经转折,奥利弗没有到达主人家,而是累倒在了街上。有一个小绅士看到了他,就给他吃东西。当然,一路上那位小绅士偷偷摸摸地拿人家摊位上的食物给奥利弗吃。小绅士偷东西的技术真是不得了,一下子就偷了一堆东西。
他把奥利弗带到了老犹太费根的家里。到了那里,小奥利弗才知道原来老犹太每天都教孩子们偷东西,而且每天必须带回家给他。邪恶的老犹太每天都在给小奥利弗那纯洁的心灵里灌毒汁,可他并没有受到影响,仍是保存着心灵里的那一片净土。。。。。。 邪恶的老犹太虽然天天教坏小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却从来也没有偷东西的意识。这证明他的内心是纯洁的,不愿意去做一个坏孩子。奥利弗还是个敢于去反抗别人的孩子。有一次,他第一个女主人家里的孩子在吃早饭是趁机侮辱奥利弗的妈妈,他立即站起来与那个孩子打了起来。虽然最后他输了,被关进了烟囱里。奥利弗的童年十分悲惨,但他长大了以后,经过好人的帮助,找到了他的亲生哥哥。结局也算不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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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犹太:他为了他的利益而去害这些无辜的孩子们,每天往孩子们的心灵里灌输“毒汁”,每天教他们怎样去偷东西。等到孩子们都练了熟练以后,就交给他们每人一个任务:每天要给他带回来几件物品,看谁带回来的东西好,就给谁多一些奖励。于是孩子们就去偷东西,互相比着偷,谁偷的东西贵重,谁就算厉害。这是一种多么愚昧的表现啊!当然,这种愚昧的表现也都是老犹太教给孩子们的。最可恶的是,当奥利弗被赛克斯拐走而扔到了一个地方不管了时,老犹太急得不得了。看上去好像是担心奥利弗,实际上是担心他的利益。担心少了奥利弗,也等于少了一个为他偷东西得孩子,少了几样意外的“收获”。他是一个黑心的人,及其黑心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感到愤愤不平,为孤儿们和奥利弗而感到愤愤不平。虽说是孤儿,待遇完全不一样,简直像猴一样地被人耍!其实我发现《雾都孤儿》这部作品与《简.爱》是有相似之处的。比如说:在当时旧时代的英国,那些贵族总是歧视孤儿,他们的孩子也无缘无故地虐待孤儿。他们以为这些孤儿没爸没妈了,就可以随便欺负的!总之,以前的事我们也无法改变。活好现在的每一天,想一想自己有多么的幸福,珍惜现在吧。利用好每一寸光阴,做好每一件事!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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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21:雾都孤儿读后感
相信每个人对狄更斯的这部作品都耳熟能详。故事发生在伦敦,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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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
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
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
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这部作品中狄更斯成功地刻画了一连串人物,如教区干事班布尔,贼头儿犹太老头和慈善学校的学生诺亚,破屋大盗蒙克斯等等。没有一个不刻画得栩栩如生,形象逼真。但是,作品中最成功刻画的人物还是主角奥立佛以及女偷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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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立佛天生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懂得知恩图报。他吃了很多很多苦,但最后总算遇到好人。不管是布朗鲁先生,还是梅里太太,或是梅里小姐,对待奥里佛都如同亲人一般,尽管他是个“贼”,他们都同情他,收养他,并使他接受良好的教育,最后还弄清了他的身世,争回他的遗产。
在描写奥立佛所有的事件中,我最钦佩的还是第六章节中讲他受嘲讽时奋力抵抗这一事件,如同作者所说的那样“从表面上看我所记述的是那么微小又不重要,可是事实上他对奥立佛的前途及发展却间接地影响,并产生了重大的变化。”奥立佛虽说在贫民院中长大,本身就没有自由,受人使唤,但他还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面对诺亚的人身攻击,他显得异常激动。而因为诺亚对奥立佛死去的母亲的恶毒侮辱使他义愤填膺,热血沸腾。
“他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掀翻了桌椅,然后揪住诺亚的喉管,用尽全身暴怒中的力气抖动着诺亚,一直抖得诺亚的牙齿发出格格的响声,然后又聚集了他全身的力气给诺亚狠狠一拳,直把他打翻在地。”奥立佛激烈的反应令我迷惑,按常理来说,他一直是个文静的,温和的,虽受到非人虐待却是个垂头丧气自甘倒霉的少年,此刻却凝聚全身的力量揍诺亚。
是什么力量使他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许不应该是“决定”吧,强烈的愤怒感使他失去了理智,他不允许别人对他的母亲有丝毫的侮辱。虽然奥立佛对他的母亲毫无印象,记忆中从来就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然而,对母亲的尊重感却一直伴随着他。所以,当诺亚侮辱他的母亲时,奥立佛显现出从没有过的激动。这一事件的结果是奥立佛受到了毒打并被关押起来。
众多学者都认为作品中刻画得最成功的人物是南茜,虽然作品以奥立佛为主角,但从社会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看,南茜的角色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南茜是个心理复杂的年轻女性,从小在盗贼集团中长大,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她进入贼窝后也没有遇到任何善良的人,当然最后也遇到了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但那时已经太晚了。最后她惨死在强盗赛克斯的手中,她的命运是悲惨的,就如同现实社会中的孤儿陷入黑社会后的下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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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茜看透了盗贼集团中一切丑陋的东西,她厌恶那种奸诈、凶狠、残暴无情,灭绝人性的东西,但她对盗贼集团也有一定的感情,又舍不得离开。她同情奥立佛,像对待自己的亲弟弟般对待他,在危急时刻能够不顾自己的安危而挺身相救他,但他又不得不亲手将奥立佛推上盗贼之路。她羡慕有文化教养,有温暖家庭的女性,但她又因自己的卑微身份而不敢迎上去,不敢奢望这样美满的生活。
她的内心是矛盾的,当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劝她离开盗贼集团重新做人时,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虽然她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南茜的矛盾可以从她的原话中看出:“我不愿意那么干!我不愿意那么干!虽然他是魔鬼,甚至他对我比魔鬼还更加恶毒,但是我不想那么干……另一个理由是,他过得是罪恶生活,我过得也是罪恶的生活,我们在一起许多年过得都是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不能出卖他们,何况他们当中有一些本来也可以出卖我,但他们没有出卖,尽管他们也是坏人。”
她内心的矛盾冲突是真实的,符合正常人的一般心理。有很多少年女性犯罪者,一旦误入歧途就可能会产生类似南茜的这种矛盾思想:既想脱离犯罪同伙又舍不得离开。南茜虽然对赛克斯所做的一切深恶痛绝,但又离不开他,有人认为南茜的行为不合乎情理,但不管怎样,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真实的。人的心理和思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为问题,不可能用简单的方法就可以解决的。
篇22: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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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23: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24: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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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2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名为奥立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趋势了。从此他就被当成一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善良老先生——布朗罗先生,可好景不长,奥立弗不幸身陷贼窝,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终失败了,他挣扎在死亡的边沿上。但是他遇上了梅里夫人,梅里夫人不仅就了他还好心地收留了他。从此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立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的折磨,他还能坚持不懈地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父母的痛爱和关怀,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地球的另一面有多少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疾病、饥饿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充满对生活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与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日后用自己的智慧来报答社会!
篇27:雾都孤儿读后感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2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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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3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着名的小说,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在生下他就辞世了。他的童年在一家所谓的慈善机构里度过,九岁时当了一名棺材店的学徒。因为他忍受不了那里的虐待和欺侮,便逃往伦敦。在伦敦,他身陷贼窟。不过,在许许多多的人的共同努力下,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本书赞扬了那些善良、正直、充满正义感的好人。生活中,我们应该去追求正义,追求真善美,追求社会光明的一面,并且要去抨击邪恶,抨击假丑恶,抨击社会虚伪的一面。
我们应该做一个好人,在生活中乐于帮助他人,在他人身陷水深火热中时帮助他人。让我们为真理奋斗,共同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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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篇3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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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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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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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4: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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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3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小姐;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
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37: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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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读后感《《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3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39: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40: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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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41: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4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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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4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4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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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lingru、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不禁为奥利弗的悲惨伤心,为卑鄙小人愤怒,更为奥利弗获得新生高兴。
篇4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
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
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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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47:雾都孤儿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
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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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篇48: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里弗很可怜,他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从小就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吃不饱饭,还要挨拳头、挨巴掌。9岁时他就被送去当学徒,那里过着更加苦难的生活,大人瞧不起他,还总是污辱他的妈妈,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蹋,小孩也欺侮他,他受尽了欺侮和毒打。又一次被毒打之后,奥里弗实在受不了,他不想再屈服了,终于挥拳而起,结果遭到了更多人的鞭打。
奥里弗太可怜了,好人都上哪儿去了,怎么没有人帮助他呢?怎么没人给他送点吃的,没人收养他呢?我感到很伤心,很焦急,真想去帮帮奥里弗,真的,他太可怜了,我都要哭了!
奥里弗忍受不了折磨,他跑了七天七夜,终于逃到了伦敦,他快饿死了,这时遇到了一个小偷,给他吃的。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小偷,他误入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心地善良的奥里弗却怎么也不愿当小偷。他们第一次带他上街偷窃,想拉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到警察局,幸好遇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家里。他过了几天幸福的日子,真是太幸运了,他在布朗罗先生家里还看到了他妈妈的照片,可是当时他并不知道。布朗罗先生见到他很亲切,布朗罗先生家的佣人贝德温太太很喜欢他,他们对他特别好,他从出生就没享过这样的福,他吃得好,穿得好,他在这个家庭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好人终于出现了!奥里弗遇到了好人布朗罗先生,我太高兴了,他要是一直在这个家庭里该多幸福啊!可是,不幸又来临了,可怜的奥里弗又身陷贼窟了!真是太气愤了!
奥里弗被那帮贼又抓进这贼窟后,老强盗费根仍想把他培养成一名小偷,可是奥里弗坚决不做小偷,强盗头子用各种手段折磨他,想把他的那颗心变得和他们一样黑,使他尝到了饥饿、悲伤、孤独,可是就是没法动摇他的意志,他誓死不做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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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里弗真是好样的,近朱者赤,近墨者不黑,他在强盗堆里,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红心,奥里弗真是个意志坚定的男子汉,我为奥里弗叫好!
奥里弗在贼窟里忍受着痛苦,他一心想逃离贼窟。一次贼窟里密谋策划盗窃,贼头们强迫奥里弗参加这次远行盗窃,可是善良的奥里弗不想跟他们干坏事,他想为这家人通风报信,结果被打了一枪,他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又幸好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救活了他。没想到这位好心的露丝小姐就是他的亲姨妈。
原来,这里面有一个可怕的阴谋。原来奥立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叫蒙克斯,已经成为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老贼头费根勾结上了。他设法弄到和销毁了反映奥立弗父母真实关系的证据。他向费根许以重金,要老费根把奥立弗教唆成盗窃犯,并最终让他被挂上绞刑架,以达到他独占他父亲遗产的目的。可是贼窟里也有一个好人,那就是南茜,她自幼沦入贼窟、但是本性却很善良,南茜同情小奥立弗,她冒着生命危险向露丝小姐和布朗罗先生报告了他们的罪恶计划,露丝小姐还鼓励她改邪归正,她也想回去后好好做人,却被惨遭杀害。布朗罗先生用智谋迫使蒙克斯对其阴谋一一招认。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关于露丝小姐身世的一些疑点也终获澄清,并且和梅里夫人的儿子结婚了。好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坏人都落到了应得的下场。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他还找到了亲人姨妈,还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奥里弗终于过上了幸福、自在的生活,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啊!我觉得他有这么好的结局,除了受到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外,是跟他的他坚持不懈分不开的。如果他在身陷贼窟后,意志不坚定,和那些贼一样上街去偷盗,那他和一般的小偷没什么不一样,结果一定会很惨。这让我想起了总部大街上,都有一些外地的小偷,上次我们和小姨去逛街,有妈妈、姥姥、小姨还有我,这们这么多人在小联华门口并排走着,小姨背着包走在最边上,她的的包还被拉开了,幸好小姨感觉到了,发现是两个小孩后,回头一喊,俩人就跑了。哎呀!他们也说是十岁左右,那么小就当小偷,真是太可惜了!也许是因为穷,吃不饱饭才这样做?可是怎么不能象奥里弗一样克服困难呢?我们都是好人呢,好人可以帮助他们,可以拉他们一把呀!为什么要偷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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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书里的小奥里弗从小生活得那么可怜,想着路边还有要饭的人,跟他们比,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吃的好、穿的暖,有人疼、有人爱。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报答老师,报答家人。看着后来那么多好心人帮助奥里弗,使他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就想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来帮助那些受苦难的人,我就想如果我们大家都来帮助他们,伸出关爱的手,拉他们一把,我们周围就会少很多小偷,会多很多象奥里弗一样幸福的人,那该多美好呀!
篇49:雾都孤儿读后感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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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篇50:雾都孤儿读后感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 议社会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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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 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 虐 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 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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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篇5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 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的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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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
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 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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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篇52: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救济院的孤儿,倍受屈辱,就离开家乡来到伦敦的故事。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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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后又被迫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 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 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母子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母子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篇5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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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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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5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负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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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5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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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欺负,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
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5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费这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出身就在习艺所生活。他那里环境十分恶劣,饮食也十分差。文中这么说道“一位大师傅系上围裙,由一两个女的作助手,好像要发什么珍贵的吃的呢。可事实却是每一个男童可以领到一小碗的“佳肴”,没有更多的了,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锃光瓦亮为止,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而当时的英国也是这样的场景:“孩子们总是半饥半饱,穿的破破烂烂,他们有一半人不知道什么叫吃饱,许多孩子一天只吃一个便士的面包;甚至还有一些小孩子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七点连一点东西都不吃。他们常常衣不蔽体:许多孩子冬天还赤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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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作者在写这篇小说时,英国是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这个国家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商店里充斥着大英帝国各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另一端,危楼破屋栖身的工人和城市贫民却十分艰苦地生活着,工人住宅住得拥挤不堪。家具的多少,那就随贫穷的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最穷的连需要的家具都没有,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些破衣烂衫。食物基本很坏,往往是几乎不能入口的,在许多长河,至少是有时候,在量方面也不足,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就会饿死人。
那时,英国通过新的济贫法,取消一切金钱或实物的济贫,只承认把穷人收到习艺所这一种方式。
从书中看到,千百座这样的习艺所就是千百座穷人的监狱。仅仅是怕当倒毙街头的饿死鬼,失业者才不得不走进这人间地狱。英国政府对此了解得一清二楚,它正是指望穷人千方白鸡地逃离习艺所的命运,从而使当局可以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贫民习艺所是狄更斯笔下英国社会的一大脓疮。他指出:“那里的伙食比最穷的工人吃得还要差,工作却更繁重,甚至监狱里一般的伙食也比这里好。”然而年轻的狄更斯在本书中不局限于揭露贫民习艺所这种机构的本质,他还愤怒地去抨击对童工的残忍剥削,批评英国法律坑害哪些为一块面包卖命的孩子。
篇57: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出生在英国济贫院里的孤儿,他叫奥利弗。他被送到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寄养院里勉强活到了9岁。因为要求添一点粥,遭到毒打被关了禁闭。随后他被打发到一个棺材铺去当学徒。在那里,他成了老板的聚宝盆却又受老板、老板娘、师兄的欺凌。他不堪凌辱,逃走了,来到了雾都城市——伦敦。
在伦敦,他不幸落入费金的盗窃打劫团伙中,经历了伦敦最底层生活的苦难,费金最后被处死,而奥立弗则被人收养,过上了幸福生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做一个孤儿的滋味。我们离不开父母,离不开家。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家的温暖,我们又将怎样呢?没有父母我们就像一根无助的草。在现实生活中 ,我吃的饱,穿得暖,睡的香。妈妈爱我,爸爸疼我。谁都对我好,我就是家里的明珠,我被捧上了天。我和奥利弗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好人有好报,奥立弗最终过上了幸福生活。可见,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好,到处都有打劫团伙。但现在社会发达了,坏人渐渐减少。如果不想做一个孤儿,就应该更爱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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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8: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个假期,经朋友推荐,我读了一本小说叫《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情节起伏波折,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另一个英国。
其实英国在大家眼中是一个文明国度,可在作者笔下,这个英国是肮脏的,是阴暗的,这篇故事多以讽刺的手法来写的,文字非常引人入胜。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孤儿,前面有写出了奥列佛身世的伏笔,一件物品,而在最后这件不起眼的伏笔成了解开奥列佛身世的钥匙。文章中有许多处这样那样的人物或事情,在最后起了关键性作用,而这个孤儿奥列弗在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影响下成熟,但纯洁的心灵永远没有被污染,这是多么善良无暇的童心啊。
我猜作者是对纯洁童心的赞美,还有对下层社会地位的同情,对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批评和讽刺,因此塑造出主人公奥列弗的形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结局总是那么美好,奥列弗过上了很幸福的生活,而文中的反面人物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报应。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小困难,几次不能解决后就想放弃,缺少意志力的锻炼。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优厚的生活条件,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折腰,一起展望未来,做一个强者!
篇59:雾都孤儿读后感
周六,我和妈妈到衡山电影院观看《雾都孤儿》。影片一开始,就十分阴暗,使我的心一下子沉重了起来。故事时常令人捧腹大笑,时常令人泪流满面,时常令人惊心动魄……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经过种种磨难,终得幸福的故事。影片不仅仅是想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黑暗与残忍,还想告诉我们善良的人终会幸福,而恶人是会得到报应的。
:南希,一个忠心耿耿的女人,为了帮助奥利弗而失去生命;贝茨,最终大喊“他(头儿比尔)在这的惯犯中的大哥;就连菲格再临死前也顿悟了……这一些都使我频为感动,是我懂得了善良能感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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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的一些话也让我感悟到了大道理。忘恩负义是最大的过错,让我明白人背信弃义是最可恶的;勇敢地走下去,不要回头……使我知道了要勇敢,不要被过去的一切所吓倒;永远有多远?告诉了我谁也了不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电影中的场景多半是下雨的,充分体现了奥利弗的绝望、忧郁和悲伤的内心。影片末才晴空万里,不正是表达了”阳光总在风雨后“吗?也解开了我心中的疑问:题目为何叫”雾都“孤儿。但从中还是告诉我们这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郎落就是其中之一。
我十分喜欢此电影,不单是影片中巧妙的一些用语、背景、情节……但更多的是被奥利弗的纯真的善良所打动。
篇60:雾都孤儿读后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 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 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 ,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 、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 ,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 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 ,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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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篇61: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 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 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 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 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 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
篇62: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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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篇63: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这本书虽然是描写资本主义确定早期,但对于今天的我们仍有很大的启示。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愤怒,被善良人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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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主人公奥利弗的生长过程为线索。开头便写了奥利弗的出生。虽然出生在孤儿院且其母落魄,但通过当时的状况便可隐约感到其身份不一般。这也可以勾起读者的兴趣。随着故事一步一步发展,奥利弗的身世也被慢慢地揭开。作者这种循循善诱,将我们一步一步带到答案面前这也非常人所能坚持的。读这本小说时,我们要像奥利弗因坚守信念而出淤泥但不染那样耐心的看下去。
在本书中,虽然最后奥利弗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在书中可以看出奥利弗经历了很多苦难甚至面临死亡。不过,奥利弗坚强地走了过来,实在令人佩服。
本书中,作者在奥利弗与费金等人相处处着了很多笔墨。奥利弗虽然在费金等人的诱惑或为威逼下仍保持着那颗善心。难道他不受环境影响吗?奥利弗自乡村来到这个大都市,从那个比较纯洁的地方来到这个复杂的城市,在和费金等人交往下,其已不再如此单纯,已能看出费金那伙人的一些小手段。而在布朗罗等人影响下,奥利弗的善心得以巩固升华,在做了很多好事以报答他们的同时自己也许到了很多本领——读书写字。总的来说,环境并不是不影响人的。我们要保持一颗善心,吸取环境之精华,弃之糟粕,遇事理智分析,善于学习,来壮大自己。
奥利弗出生于一个孤儿院,因不知父母为谁而生来可怜,便遭教会人士冷眼相待,在教会中吃尽苦头,总因其不听话,被人领走为学徒。后因其被老师重用而遭师兄嫉妒而遭陷害,因惨遭毒打而逃往伦敦。一路上虽偶有善人资助,但最后却被机灵鬼带进了贼窝。后因其伙伴偷盗致使其被误捉,但好心的布朗罗将其担保了出来并带回家精心照顾。但好景不长,他在外出时又被捉回贼窝。在贼窝受尽苦头后,他又被领走协助抢劫但幸得未遂。不过他受了伤,后被好心的露丝留在家中得以康复。再后在布朗罗等人的精心调查下他终于查明其身世,并使得费劲等一伙人得到应有报应。最后,奥利弗跟布朗罗住到农村,从此幸福的生活着。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有的学习条件,刻苦读书,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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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简短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单薄。但它的寓意和它带给我们生活的信念和力量是不能磨灭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去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摧残。自大的唯利是图的区长,自私的女管理员,冷漠小气的大厨。在济贫院里的孩子每天只能喝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这让他们日日与饥饿为伴,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做学徒,在一家棺材店里,可棺材店的老板也是一个伪君子把金钱视作生命。全书极力写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与唯利是图。只有少数人有着美好的品质。这也许就是狄更斯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
于是奥利弗决心离开店里,独自一人去了雾都——伦敦。在伦敦它碰到了机灵鬼(书中是有他的名字的,可只出现了一次,大部分时候用“机灵鬼”替)。机灵鬼是乎是一个好人,给他食物和住处,奥利弗也认识了机灵鬼的上司老费金,也就是他日后最痛恨的人之一。奥利弗在和机灵鬼上街的时候亲眼看见机灵鬼从一个人口袋中掏出手绢的时候他才翻然醒悟——原来费金和机灵鬼就是社会上最见不得光的叫做“贼”的存在。奥利弗是入了贼窝了!后来奥利弗有幸受到的一位老绅士的接济(就是东西被机灵鬼偷了后来嫁祸奥利弗的绅士),当被露西(女贼)抓回贼窝。在老绅士留下了对奥利弗不好的印象。
最后奥利弗在一次被强迫的盗窃行动中负伤,被贼伙在逃命是丢下不管。这却使奥利弗遇见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好人。他们都可怜奥利弗同时也想解开他的身世之迷。最终邪恶终究不敌正义,露西最后改邪归正可却死在了另一个贼的手里。贼窝中的贼死的死,被抓的被抓。费金最后上了绞刑架,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奥利弗也与他的姑妈相认。奥利弗历经磨难最后找到了光明获得了人间的温暖,从此奥利弗不再孤单一人,完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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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书是主人公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一本当时英国的悲剧。书中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麻痹自大,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这些不良的品质腐朽了人们的心灵侵蚀人们的意志。在书中凸显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外表强大的,其实心灵很软弱;外表软弱的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像克里斯(贼团中的一员)外表强悍无比连贼头费金也不放在眼里,常常对追随他的露西施暴。最后在他杀了露西后却像一只老鼠一样逃窜。最后在自己的精神压力下被正义的群众逼的用一种滑稽的方式自杀了。还有机灵鬼,他在没被抓前不可一世,在被抓后仍是奋力的耍着嘴皮子。但却摆脱不了被抓的事实。坚强的不用说有如奥利弗,在如此的饿困中最后摆脱了一切的灾祸,不仅是他遇到了好人,还有就是他坚强的心灵。
本书中最悲情的人物非露西莫属了,他在贼窝工作多年,在遇到奥利弗时也露出了她善良的本性。她痛恨贼团她想帮助奥利弗,而且他也这样做了。但他自己却不能摆脱贼窝,因为她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污染,即使还有善良的一面会闪光,却再也找不回那颗纯洁的心灵了。最后也只能在克里斯手中惨死。在此要再次庆幸奥利弗的心灵没有被费金他们玷污。
小说就是小说,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这本小说也没有特别奇巧的构思,没有人神共泣的华丽语言。但它却传达了一中信念。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给了我面对生活与学习的莫大勇气。也就是因为全书明确的立场与对真诚与善良的称颂令我赞叹。它将现在那些略显颓废的文字与读本华丽的击倒,它带来的信念与力量将会令灾厄的种子夭折与摇篮之中……
篇65:雾都孤儿读后感
首先很抱歉没有看过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双城记》倒是看过,也是压缩本,不记得了。发现中学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这些名著的名目一股脑儿倒给学生,却不给学生阅读的可能,久而久之,名目和作者记了一大堆,书却一本未读,而且还减去了阅读的兴致。当然,这也和学生的懒惰有关系,我就是个很懒的人,且不太喜欢读外国的小说,总觉得翻译过来的东西,又倒了一次手,失真还是其次,又夹杂上译者个人的思想。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中,看的《悲惨世界》,都是很写实的作品。电影的色调是灰色,最普通的颜色,然而永远不会让人觉得累。就像古代园林中最为朴实的青砖和灰墙,比不得朱漆的大门,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青砖和灰墙,朱漆的大门经受不住时间的消磨。
我只所以不太喜欢看外国的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记不住人物的名字,像今晚的《雾都孤儿》。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畜生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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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篇66: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一个孤儿在漂泊流浪是最需要的是什么?没错,是世人的关心,是好心人的爱……有一个孤儿,就是在别人的帮助下得到了幸福。他就是世界名著《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佛。
《雾都孤儿》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佛的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辛福。书中有许多坏人企图伤害奥利佛,一些无情的人将他视为败类,然而更多的是好心人的帮助,罗斯小姐和女扒手南希就是最好的例子。尤其是南希,为了让奥利佛脱离苦海,不惜被扒手头儿怀疑、监视,最后将奥利佛成功送回了他的家。
奥利佛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不只是靠自己的坚持努力,更重要的是靠好心人的帮助。
我们生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沐浴着爱的阳光,享受着爱的洗礼,被爱与幸福包围着,生活中爱味浓浓,人们付出爱的例子比比皆是。
抗击非典时,多少医生护士为了抢救患病的人而牺牲?汶川大地震时,多少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将祝福送向远方?舟曲发生泥石流时,多少志愿者千里迢迢赶去安抚幸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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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大事件暂且不说,生活中的小事也能体现这些。
同学生病了,几个小伙伴会争着去探望;老奶奶摔倒了,年轻人会轻轻搀起,嘘寒问暖;自行车倒了,路人会毫不犹豫地扶起;当买东西视为一角钱而尴尬时,旁边立刻会伸出一只手,递上一角钱,送上一个甜蜜的微笑……
点点滴滴,无不浸透了人与人之间的爱。我们再接受别人的爱时,也要学会付出自己的爱,去帮助别人。
一次,我骑自行车去影院,路上看见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男孩,一脸焦急,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我停下来问:“ 你怎么了?”“我妈妈突然胃疼,打我爸爸电话又打不通,我只好骑车去找他,半路上车又坏了。”说着,他似乎更急了,脸涨得通红,“附近的修车店要九点钟之后才开,我好担心我妈妈。”我听了,心中似乎涌动着什么。我捏紧了手中的电影票,一狠心,将自己的自行车推给了他,说:“快,骑我的自行车去找你爸爸,我推着你的自行车去xx修车铺,在那儿等你,快去呀!”他愣了愣,似乎有些不相信,然后骑上自行车走了。虽然,我没有看成电影,但我很开心,因为我帮助了别人。
小事见真情,每一个瞬间都会个人送去温暖。
数学课时,同桌没带三角尺,我悄悄递上一把;体育课时,一个同学在练习球操时不小心让球滚了出来,我一把拿住,将球抛给了他;放学路上,一个小妹妹被石头绊倒,我赶忙将她拉住,没让她摔着……
有人说,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但有句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付出小爱,将来才会付出大爱;只有付出了自己的爱,才有资格获得别人的爱。
因为有爱,天空才会湛蓝;因为有爱,云朵才会洁白;因为有爱,世界才会美好;因为有爱,生活才会幸福;因为有爱生命才有奇迹!只要我们每人每天献出一点爱,有困难的人就会没有困难,再难也会因爱而化解,世界才真的会美好!
篇67: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美味时,你可曾想到平民所里的孤儿们正在默默的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肴而百般挑剔的时候,可曾想过到有些正在忍受饥饿的孩子们正在痛苦的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全身的时候,可曾想过孤儿们正在流浪街头孤苦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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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弗本是一个上流社会的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应为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能一个人饱经痛苦,思虑过度,在生下奥利弗就去世了。他来到人间后从未得到过母亲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的社会所谓慈善机构济贫院里的过着地狱一样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到了一家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他逃回了伦暾,却不想被小偷给骗了,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后来由于遇到了好心的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一个个的片段让我感动,印象很深的是孩子们“吃过饭的碗从来就不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晶光发亮。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的望着粥锅……
这一细节刻画的淋漓尽致,将孩子们的吃不饱的生活完整的记录下来,也说明了那时社会的黑暗。
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吃过了饭,有人给你刷碗,衣服脏了、有人洗,时不时还要耍耍小姐公子的脾气,有人担待着你。害怕你饿着,害怕你冻着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的写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和平的社会,才不会在有孤儿,只有这样才有我们的幸福生活。人间呼唤关爱,人间需要关爱,因为有爱,人与人之间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社会处处流淌着暖流,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收获爱心播种希望。
篇6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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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69: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也许谁也不会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可怜的一个孩子。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在别人眼里,奥利费是一个具有悲惨的身世和遭遇的人。他们认为这种无辜的人就应该为别人做事,但就是这种人,他们的心中却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我们在一片乐地上生活,但有些人却在峭壁上挣扎。命运给予他们的是不公,但他们却用自己努力的汗水和顽强的斗志向命运示威。面对他们的是困苦,寒冷,嘲笑。他们的努力诠释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无论前进的到路有多艰险,成功是永远属于正直和善良的人的!
篇7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刚开始读,我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同情,那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一起随我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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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从小没有父母,被卖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受尽欺辱,正当他忍无可忍逃出来时,却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学做小偷。他知道这一行业的罪恶性,无意中被一位绅士救了,但又被那一帮人抢走了。一次入室行窃,奥立弗制止了他们,却因此不小心挨了一枪。最后,他被一家好心人家收留,好心人帮他得知了身世,讨回了公道,并找回了曾经收留他的绅士,和属于他的遗产。
奥立弗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惊心动魄,他的命运竟是如此悲惨。读了这本书,我更是发现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卑鄙小人,他们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活得怎样(就像书中卖了奥立弗的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伸出自己的援手,帮助奥立弗,他们是知道奥立弗的现状的呀!终于,当我读到有好心人收留奥立弗时,心里才稍稍地感到了安慰。莎士比亚说过“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金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有人可以为了金钱出卖别人吗?这个社会真的只有金钱最重要吗?
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人生有新的理解!
篇71:雾都孤儿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透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lz13)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之后,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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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正因,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发奋的去拼搏,正因,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篇7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小说描述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pol。ice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完美期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能够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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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完美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必须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应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能够,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
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73: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辱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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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必须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完美。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完美!
篇7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Twist),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透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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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正因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一样的见解:
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99zuowen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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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篇75: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完美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完美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发奋。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忙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述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爱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忙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个孩子发奋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期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更就应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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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忙了他的两个人。正因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正因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能够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向不舍得离开的人。
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下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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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就应持续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篇7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爱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悲哀,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杯具。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忙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向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正因他向往完美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就应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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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此刻十分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父亲母亲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之后,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父亲母亲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正因持续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下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7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正因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但是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完美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79:雾都孤儿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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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这是一本简短而又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说,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有些单薄,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兴趣。记得上次读它的时候已是四年前了,记得那时候薄薄的一本应该是压缩版,并且读得比较粗略,而现在我又拿起它,这次可要认认真真的看一下了。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名孤儿奥利弗,身世十分的悲惨,在出生之前父亲就已经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后不久永远的离开了他。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进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折磨。区长的唯利是图,管理员的自私自利,大厨的冷漠小气,使得济贫院的孤儿每天只能喝稀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他们整日与饥饿为伴,这样悲惨的一直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到一家棺材店做童工,这对于奥利弗来说就是刚脱离了虎口又入了狼窝,棺材店老板是个爱财如命的吝啬鬼,唆使他去做脏活累活一旦做不好就要挨骂。由于饥饿与侮辱的双重辛酸,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却没想落入了一个更大的困境中——贼窝。他被迫与狠毒的歹徒为伍,历尽无数的艰难。但令我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利弗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他最终在善良的扒手南希帮助下逃离了贼窝,继承了一笔遗产与亲人姨妈居住在一起,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记得书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恢复光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后,每个人都会心生悲悯之情,在感到心酸的同时,也让我们看清了资产阶级丑恶的嘴脸。表面上摆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要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却在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人神共愤。
在书中,虽然主人公奥利弗有了一个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但却本该拥有幸福的童年却因种种因素变得苦难不堪,有几次甚至面临着死亡。不过,奥利弗还是坚强的走了过来,在令人佩服之余不经要思考一下这黑暗的社会。作者狄更斯通过奥利弗落入贼窝向我们展示了社会中罪犯们的真实面目,而英国的经济繁荣其实是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与煤矿里的,狄更斯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自私,揭露伦敦在最光辉灿烂的经济发展时代下,出现的严重社会问题以及金钱社会的罪恶。这本书既是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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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本小说没有巧妙的构思,也没有华丽的言辞,但却句句深入人心,激起读者的共鸣传达了一种信念,正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虽不能给我面对生活与困难的莫大勇气,但却触动了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总的来说,环境影响人,有句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即使这样,我们仍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在以后的生活中遇事要理智分析,不让冲动这个魔鬼做坏事,善于学习他人来壮大自己。
狄更斯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感触也是很深:"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芬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经别离、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小说毕竟是小说,并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社会相比较起来还是和平美好的,我们的童年幸运很多,不愁吃也不愁穿,更不用被威胁去做童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与悲痛的同时,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要用心相处学会相信他人。我们现在生活在如蜜罐似的家庭中,却还总是抱怨这个不好那个太坏,不懂得满足,我们却不曾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在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苦难。
他们不仅要与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甚至还要面对因为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悲痛。这让我想起上段时间在百度上看到的一张照片:这是一个为相机而投降的小女孩。摄影师在难民营中碰到的这个可爱的"小包子",那时她才四岁,当摄影师想为她留张影时,小姑娘却把相机当成了武器,熟练地举起双手示意投降,眼神中既有惊恐也有委屈,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悲悯。战争无情的夺去了孩子们的童年,而我们却无能为力,能做的是否只有无声的哭泣。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之杯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身边如果有个人在的话就好了,那我会依偎着他,与他说些只属于我俩的悄悄话,但这只是幻想罢了,可还是希望我小小的幻想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某人珍惜的话,那便是最好的。愿我们可以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愿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着爱心灌注的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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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0: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把《雾都孤儿》看完了。想了想,书中的小奥利弗,他是多么的可怜。
那么多的经历,那么多的泪水使小奥利弗长大了。如果没有这本书我恐怕不会知道以前的英国是那样的邪恶。本该自由生活的小奥利弗,却因去世的母亲和邪恶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而生活在委屈之中。要是小奥利弗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情。可是!偏不如我所愿。
小奥利弗才刚出生,妈妈就去世了,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奇特身世。只知道他母亲是非婚生子,随即将小奥利弗抱给了孤儿院。在那里当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当他的哥哥蒙克斯知道了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就想害死小奥利弗,从而得到全部遗产,才发生了这一切。
“身边的世界像是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小奥利弗却坚守心底深处的纯净与高贵。这份执着终于帮他走出了困境;与此同时小奥利弗奇特的身世,也一步步真相大白。”
坚持的过程,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这样一对比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是多么棒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篇8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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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8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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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篇8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近几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
《雾都孤儿》这本书反映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社会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儿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费儿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不幸误入了贼窟。有一天,奥利费尔在街上被警察误捕,好心的布朗洛绅士救了他。后来奥利尔又被盗匪劫去参加抢劫,好心的主人罗斯小姐收留了它。原来,奥利费尔的同父异母兄长蒙克斯买通了贼中首领——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费尔变成罪犯,自己霸占全部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小姐说出了一切,结果被老费金的手下赛克斯所杀死。之后,老费金走上了绞架,好心的绅士布朗洛揭发了蒙克斯的罪恶,并收养了奥利费尔。从此,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语句描写非常优美如:“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的灯光几乎不能穿过厚厚的浑浊雾气,街道和房屋都笼罩在朦胧的黑暗中。”书中的钢笔画插图也画的非常生动细致,让我陶醉其中。
篇8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我国中学生课外名著阅读推荐书目之一,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先生,这篇作品是狄更斯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被诱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本部作品与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相似,本书也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当我读完此作品后,思绪主要停留在儿童成长教育与家庭和谐和睦方面,在那种不吐不快的冲动下,将自我的感受抛出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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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整和谐的家庭是孩子基本保障
一个孩子来到世上,如果刚从泥土中钻出来的嫩芽,是那么的娇弱、无知与易伤易逝。如果没有农夫、园丁的照顾,如果没有同类的协作与帮助,那么,一阵劲风、一场大雨、几天干旱、少许雪花都可能这让颗幼芽夭折。那失去父母的孤儿,就如没人照料的稚嫩幼芽,世人的谩骂、讥笑、凌辱、摧残就如同劲风急雨、酷日严寒,必将给那可怜的孤儿的成长带来无尽的磨砺与折磨,且很有可能造成致命一击。所以,拥有原生家庭的父母要珍惜爱护自己倾注了爱情与柔情而建立的温柔小窝,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给孩子健康成长打下基础,给孩子的未来研好油墨。同时我们更要理解和体贴单亲家庭的孩子或者是孤儿们那无依无助的可怜可叹之处,多给他们以温暖、柔情、关爱、照顾……
二、不能轻易向多舛的命运低头
很少有人的命运是一帆风顺、坦坦荡荡的。书中奥立佛的命运是坎坷多舛的:救济院的无情的圈养、被阴谋的出售、学徒时的蓄意加害、盗窃集团的欺骗、流氓团伙的蹂躏、病痛的折磨……啊,世上能有的苦难,为何都要无情的加载到一个善良、柔弱的孩子身上!但奥立佛又是顽强聪慧的,他从不向苦难的命运低头,而是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与无情的命运抗争:对协议官的求救、对蓄意迫害的决绝逃离、在盗窃团伙夹缝中可怜的生存、在威逼关头的坚强转身、在温柔照顾中努力的学习……最后,他终于成功的获得了幸福的生活。如果奥立佛屈服于命运,那么,他可能因成为一个贼、一个强盗而被吊死,只因他顽强的抗争,终于迎来的光明。所以,当命运的考验到来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转动自己聪明的头脑,去抗争、去战斗,胜利只会属于敢于战斗的人而不是屈服的人。
三、善良正直的品质才是获得帮助的重要前提
书中,帮助奥立佛命运实现重要转折的两次收留,均因为施助的人们看到了奥立佛那善良、正值的眼神,诚实无欺的行为,所以,他们才乐意施以援手,无求回报。诚然,世间你我他,当面对善良、正直、无私、真诚的人们时,我们是愉悦的,是乐于与其交往而成为朋友的。假若是邪恶、偏颇、自私、虚伪的人儿,你会去进行无私的帮助吗?我想很多人可能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吧!所以,我认为,在我们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首先要净化并高尚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出榜样,让孩子看到高尚的情操并模仿,在他们的心底种植善良、正义、诚实的种子,并培育它们成长开花,而不是一味的看重对孩子进行知识的灌输,逐步培养成为一个有智无德之人,到时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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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信因果、敬畏因果
书中,将各人的命运均认真详细做了阐述,真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果。是的,我们应相信今日果必定有昨日因,而且要敬畏因果的力量。当得到了不乐意之果实时,我们不应是恶语相加,而更应回忆寻找得果之因,主动改正调整自我的不足,勇于面对挑战,不有语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嘛,所以,重要的是放下屠刀,拒绝恶因,那么,香甜的果实还会远吗?
五、名著有力量
读完此作,深感名著的力量。此书构思严谨,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作品思想深邃,语言优雅,深入浅出;描写人物个性鲜明,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名著成为名著是有原因的,名著成了名著其力量也是不可小觑的。所以,建议多读名著,因为名著总是润物无声。
篇85:雾都孤儿读后感
狄更斯的早期作品还是充满理想主义的色彩。给所有善良的人美好的结局(甚至搬到了一起),给坏人应有的恶报。理想社会的积极向上在结局里清清楚楚的表达了出来。有爱。
说它是半电视剧,我觉得狄更斯是个很好的编剧。一是因为极富戏剧性,不管是人物关系揭露,还是奥利弗坎坷的经历,让人感觉就在看电视剧。若有若无的小情节,一直在暗示奥利佛的妈妈有来历。二是因为他的每个人物似乎在电视剧里面都能找到一个相同的角色,毕竟是早期作品,虽然极力丰富人物,但不免落入平庸的怪圈。里面最出彩的人物角色算是南希了。痛苦纠结死都伴随着她。这样的女人不禁让人唏嘘。
但是只能算半电视剧,看书的人一定觉得比看电视剧好看多了。
总之小说给了四星,还是值得一看的。俗而不庸,人间有爱啊!
篇8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也是他创作初期的优秀作品之一。“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的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小奥利弗61特威斯特这样一个处在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里的孤儿,如何受到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的摧残,及如何得到一些好心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关怀。此间出现的种种人物,无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同时绽放,使我们读者在嗟吁不已的同时,投入到无穷的人生思考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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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奥利弗,“作家是把对于社会上千百万个孤苦无告的弱小者无限的同情和深切地爱怜倾注在了这个儿童主角的身上。”在小奥利弗的身上,鲜明地体现了本性的纯良,一心向善的心愿和一种努力反抗黑暗现实的精神。
小奥利弗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母亲生下他后便含恨离世。作者写到,“他出生时在场的两个人没有给他什么帮助,这使得奥利弗要独自承当他的第一次战斗。”原因是一个老妇人喝醉了酒而医生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酬,所以他们并不在乎这个新生命的生死。在这种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环境下,这孩子竟然坚强地活了下来。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在揭露资产阶级慈善机关“济贫院”的虚伪性和残酷性的同时,暗示并强调了小奥利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强烈的反抗精神,在痛苦中挣扎是他生活的全部。如果他向这个黑暗世界屈服的话,是注定要被残忍的现实所吞噬的。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并不是无缘而起的,应该说,是一次次遭遇不幸的必然结果:一次,小奥利弗请求管事多给些吃的,没想到管事惊讶无比,把这“敢为天下先”的苦孩子折磨了一顿。读者读到这里便会为小奥利弗的饥寒交迫和受到不公正的打骂而感到难过,可我个人认为,这是小奥利弗反抗精神的又一次强化——他不同于其他不敢违背济贫院管事的孩子们,不仅是出于本能,而且还是充满勇气地尝试“反惯例”的行为,那些象征残酷的管事们被这种行为所震慑,他们那猖狂恣肆的当时社会的典型黑暗心理第一次遇到了不和谐的音调。
即使这种不和谐的音调还处于萌芽状态,但它注定会一直存在并且继续斗争下去。之后,在棺材店里当学徒的小奥利弗受到诺厄的恶语诽谤,在强烈的怒火中他挥拳猛打这个大孩子,以至于老板娘等恶人诚惶诚恐,对这个瘦小孤儿横加毒打。这一事实体现了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随内心世界的逐渐成熟而不断壮大。在一次次受辱,一次次挨打中,小奥利弗并没有向这个肮脏、丑陋的社会低头,而是仍然勇于抗争,在瘦弱的身躯下磨练自己纯洁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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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偷逃到伦敦,可怜的小奥利弗就在插翅神偷的带领下住进了以费金为首的贼窝里。读者更多的会认为陷入贼窟是小奥利弗自己倒霉,其实不然,“根据亨利61梅休在《那些不愿工作的人们》(1862)的统计……英国工人队伍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能找到工作……由于失业率高,犯罪率也高。据统计,仅伦敦一地,就有罪犯1.2万名。”也就是说,是英国当时的社会造就了这许许多多的偷儿们,小奥利弗的遭遇并非偶然,就像插翅神偷说得那样,“你不去偷,别人也会去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即使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小奥利弗还是人穷志不短。他拥有一颗善良淳朴的心,即使费金等人软硬兼施来唆使他去偷盗,小奥利弗也不会真的去那样做。而当他两次被好心人搭救(第一次被布朗洛先生所救,第二次被梅利太太和罗丝所救),他都顾不上自己虚弱的身体,急于向那些好心人讲述自己悲惨的身世与痛苦的经历。
就这一点而言,小奥利弗是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世界并没有被黑暗、肮脏的现实生活所污染,他还是守卫着心灵的那方净土,并想与那些仁慈、有爱心的好人一同生活。小奥利弗的善良天性贯穿着整部小说的始末。在小说的最后部分,当他弄清自己身世并被告知他能得到他父亲遗嘱中剩下的全部财产,布朗洛先生建议把其中的一半分给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时,小奥利弗“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建议”。按照常理,小奥利弗完全没有必要给时时想害死自己的人以恩惠,但事实上,他只是把蒙克斯单纯地看成是同父异母的兄长,并没有参杂丝毫的敌视心理,在他心中涌动着的只是一份亲情。他与蒙克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性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烘托了小奥利弗的善良形象;而就整部小说而言,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净化了读者的心灵世界。
如果说小奥利弗代表了人性中最光明的一面,那么南希这个角色就演绎了人性中矛盾的一面。在贼窟中长大的南希一方面受费金等人的控制——如一次冒充小奥利弗的姐姐,与同伙一起在大街上绑架了刚逃脱魔爪的小奥利弗;但另一方面,当费金与赛克斯毒打企图逃跑的小奥利弗时,南希又挺身而出,“你们现在弄到这孩子了,你们要把他变成一个贼,一个骗子,这还不够吗?难道还要弄死他吗?”她用几近疯狂的行为保护了可怜的小奥利弗。从这一对矛盾的举动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南希的内心还是珍藏着没有完全泯灭的人性。只是无情的残忍的现实不停地折磨着她仅存的一点善念,她在堕落的环境中苦苦挣扎。也许是小奥利弗点燃了南希心中的光明之火,使得南希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危难中解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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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南希偷听到蒙克斯与费金的谈话,了解到蒙克斯为了独占全部遗产,要费金想尽办法把小奥利弗变成小偷,并要将他置于死地的秘密后,便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一秘密告诉了好心的罗丝。但是,读者可曾注意到,在南希与罗丝等人两次秘密交谈中,都提到诸如“您还得像我保证另一件事——不做任何伤害这个我永远不能离开的男人的事”的话,她一直在竭力地保护着与费金同是一丘之貉的塞克斯。为什么?虽然塞克斯也像费金一样是个恶贯满盈的家伙,但南希对他的爱是像每一个善良女子对于丈夫所流露出的内心的真纯之爱,是绝不参杂任何外在的或者说是社会的因素。若把一个人与千千万万种社会因素纠缠在一起,别人对他就会自然地进行价值判断,也就会用不同于原初情感和态度来加以对待。虽然南希所处的世界交织着痛苦与黑暗,她可怜、凄惨、悲苦,但她却无怨无悔地忠实于她所爱的人。
所以南希的爱并不因为沦落在现实社会的最底层而变得污秽不堪,而是一切人们所共有的本能的真纯情感,甚至可以说是南希的爱的本能守护着她没有完全泯灭的那部分善良人性。虽然读者和南希都知道她自己的宿命逃不出“死亡”二字,虽然南希最终是死在自己所爱的男人的手里,但我们完全可以说,南希以自己本能的爱与那部分人性之善使自己的灵魂摆脱了这个悲惨世界,飞向那没有黑暗与死亡的天堂。
对于善良与爱这两朵开在鬼魅魍魉的恶魔世界里的人性善之花,费金和塞克斯、班布尔夫妇、蒙克斯等人却以他们各自的人性之恶来加以摧残。
费金和塞克斯是邪恶、残暴与欺诈的化身。读者可曾注意到,费金(Fagin)这个人名的英文意思是指(教唆儿童犯罪的)教唆犯,由此便可见作者的用意。在《雾度孤儿》的序言里,狄更斯明确指出:“在我看来,照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来描写这样一群犯罪的人们,是十分有必要的;在他们的一切缺点和一切不幸之中描写他们;在他们的生活的贫困之中描写他们;如实地表现出他们在最污秽的生活之路上惴惴不安地潜行,最后,仍逃避不了被黑色的、怕人的绞刑架结束生命的命运。”所以,在作者笔下,不仅写出了伦敦阴冷、潮湿、污秽、紊乱的街道——藏污纳垢的场所,而且还以小奥利弗作为媒介,通过对于费金与赛克斯对其一次次的威逼利诱、棍棒相加的描述,刻画出了他们凶恶的嘴脸、邪恶的心灵和堕落的人生。成千上万像他们一样的罪恶灵魂就潜伏在伦敦的各个角落,以他们的手段让黑暗在整个社会里不断地滋生与蔓延——这是一个恐怖而严肃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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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更为气愤的是,在当时有更多的不属于社会底层的人,如班布尔夫妇,散发着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像小奥利弗这样孤苦伶仃的孩子当人看待。不仅不给孤儿们吃饱穿暖,还常常打骂他们,致使这些小孩子们的心灵上受到极大的创伤。这种摧残,并不亚于费金这些恶人;也正是这些自己生活还比较安逸的人们,很自然、很生动地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拜金主义者的画像:如班布尔因为不想错过五英镑的奖赏而急匆匆来到布朗洛先生家,告知其有关小奥利弗的一些“情况”(在与他本人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尽说些小奥利弗的坏话,等等)。
而谈及蒙克斯这个人物时,给人们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他那令人惊悚的妒嫉心理和仇恨心理。蒙克斯为了能独吞全部的遗产收入,从而燃起了对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强烈的怨愤与妒嫉之火——如果小奥利弗活得好好的,他的贪欲就永远无法得到满足。于是,他就在这种变态心理的驱使下让小奥利弗“体会”了现实的残忍可怕。直到最后向众人坦白真相的时候,还在对小奥利弗“不出声地暗暗诅咒着”。这种畸形心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
虽然很多评论认为这部小说有许多不足之处,“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特别是在小说结构与人物塑造方面,作者还未完全把握得住。”“狄更斯只写出社会丑恶的一些表现,而看不到产生这些罪恶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反而认为这只是社会的反常现象,用善有善报的光明尾巴来解决矛盾。”而我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就像这部小说最末那句话所说的那样。
“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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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7: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少真真正正读完过一本像样的书,《雾都孤儿》第一部。
狄更斯,不得不说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
书中塑造的孤儿--奥立弗,在龌蹉肮脏的环境下出生、成长,却始终保留着人性的善良与纯真。
看这本书有点看电视剧的感觉,总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往下看,从奥立弗出生开始,就好奇这么一个孤苦无依的小男孩今后会有怎样的命运,特别是布朗洛先生和萝丝小姐追查小奥立弗身世那一段,心生许多疑问,跟看悬疑小说样的(虽然我没看过悬疑小说),想一口气读完看个究竟。
南茜,生长在一个贼窝里,却是一个心存善念的姑娘,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和讨厌却熟悉的生活环境放弃了重生的机会,最终却惨死在心爱的男人手上,不得不为她感到惋惜。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南茜这个人物的,她不畏恶势力,敢爱敢恨,很有范儿。
至于布朗洛先生、梅里太太和萝丝小姐就是书中塑造的老好人角色。数次救奥立弗于水火之中,给奥立弗带来温暖的春天。
书中的恶贼,老犹太费金和赛克斯,在狄更斯的笔下坏到了极致,就是欺诈、盗窃的化身,而奥立弗的同父异母哥哥--蒙克斯更一直是书中的一个谜,直至结尾才弄明白为什么蒙克斯要那么想方设法地置孤苦无依的奥立弗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总的来说,《雾都孤儿》以直白略带夸张的语言,以雾都伦敦为大背景,围绕主人翁奥立弗从出生开始的境遇展开,以奥立弗的善良为线,讲述了一个如童话般夸张、比童话残酷的故事。
篇88:雾都孤儿读后感
披星戴月的看完了《雾都孤儿》。
奥利佛退斯特出生时候,他的母亲就死了。
他的父亲是谁,不知道,母亲死的时候,又穷又未婚,名声大抵不怎么样。
小奥利佛退斯特被济贫院养大了。是在一种幸存的状态下。
9岁的奥利佛从寄养的老太婆家,回到了济贫院,被继续苛待。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更不要提温饱,善待和其他正常孩子需要的一切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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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还是成长为一个怀着高尚的情感的人:不允许棺材店的学徒污蔑他的母亲;
一个勇于斗争的人:为了集体孤儿的稀粥,挺身而出;
一个不偷盗抢劫的人:第一次和他的小偷儿小伙伴出门练习就被吓晕了过去;
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被赛克斯半挟持的去偷盗,被枪击中,醒来后回到被偷的人家,向他们和盘托出实情;
一个愿意相信善良和仁慈的人:和他的伯父以及姨妈相处的时候,被他们的善良和仁慈打动,不胜感恩;
一个怀旧念恩的人:为了一个小男孩的祈祷而想真心的回报他,在老赛金临终时去探望他;
……
在贫民窟的济贫院里,成长出一个这样的灵魂。
所以,小奥利弗也是特别幸运的。
他大难不死,多少磨难都没有夺走他的性命。
他出门逢贵人,很快就遇见了他的至亲,他父亲、母亲的亲朋旧友。他们爱他,相信他,仅凭相貌就断定他是个好孩子。
最终,小奥利佛获得了身份、地位、财富、亲人……
彻底变成了上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故事。
无巧不成书。
故事之所以是故事,就是它是生活的影子,又是理想的幻境。
生活中,贫穷的阶级就处在作者描写的那些东西中间。混乱、破败、饥饿、无品德、一切都为利益至上……而这种环境下的人,就成长为低级、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
生活中,很多人打着做慈善、为社会帮贫扶弱的旗号,为自己敛财,盘剥穷人,欺负老弱幼小……现如今也难以避免这样的人。
生活中,生活富足的人,阶级高贵,读书识字,有着坚毅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他们善良仁慈,有好名声,有好职位,有好教养……连流落在外的种子都有着正统的根。
人世间的事儿,似乎古往今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除了社会变革动荡的那些年以外。
我们不是有一个时期,穷是无上的光荣,富是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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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那是短暂的。
更多更长的历史时期里,穷都是可耻的,万恶之源,不应该存在的存在,让人想竭力避免又无法避免的社会毒瘤。
穷的人更是有问题的,没血统,没能力,更容易和罪恶挂钩,更容易酿成惨剧。
像小奥利佛一样成长为一个高贵灵魂的孤儿院的孩子,是一个特例,穷人中的特例。
虽然金钱不等于品质,但绝对会污染品质。
曾经有一个实验。
将一个小姑娘放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寻求陌生人的救助。
第一次衣着邋遢,化妆窘迫,结果理的人寥寥。
第二次衣着考究,化妆富贵,结果无数人伸出了援手。
这就是现实。人们从你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你的品质,从你的衣着品相看你属于哪个阶级,进而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地铁里如果遇见一个乞丐,大家都避之不及。
在菜市场遇见一个穷酸相的人,大都猜他会偷抢。
金钱几乎等同于你的品质。
至少别人是这么划等号的。
1838年,查尔斯狄更斯写出了这部世界名著,在那时探讨贫穷与品行的关系,在那时拷问社会的制度和公平,并让这些问题,隐藏在一个紧张好看的故事里呈现给我们。
篇89:雾都孤儿读后感
你如何去理解那个时代的欧洲?
是奢华的舞会?身着晚礼服的贵妇人?还是白马上的prince charming?上流社会的贵族脸上堆着的高傲,虚伪的表情?
是冒着滚滚浓烟的大型工厂?嘈杂的机械声?贫民饥饿而贪婪的眼神,还是肮脏混乱的贫民窟?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奢华与贫困尖锐对立在每一个专制的社会。剥削,压迫与嘲弄,在有钱的人眼中,穷人只是愚蠢的禽兽,没有感情,没有能力,没有思想,更没有尊严。
换个角度,你会发现更多。
主人公能在那个污浊不堪的社会里,却始终保持自己灵魂的高尚与纯洁,那种对真善美的执着,让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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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狄更斯的语言是我非常欣赏的。他用愉快的语言描述那个不幸的社会,带有明显的反讽意味,语言是一种发自狄更斯内心深处的乐观的态度的反映。不是面对不幸时,都要用苦大仇深的语言的。
试着微笑着去读不幸的故事,狄更斯幽默的语句反而能带给人更深层次的心灵震撼。
篇90: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庆幸看到最后结局是美好的,让我松了一口气。这本书涉及到了很多人,涉及到了很多善恶美丑,不管你是否处于上层还是底层。文章中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有奥利弗,罗斯,布朗洛先生,费金,赛克斯和南希。
这本书的线索是奥利弗的身世。一开始他出生在贫济院,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欺负,被势力,欺软怕硬,怕老婆,懦弱的牧师欺负。被骗去做棺材铺的学奴,强迫奥利弗做自己不愿的事情,法律的公平下竟是如此的不公平,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能服从。后来奥利弗终于忍不住摧残,跑了出来,跑去伦敦,在伦敦遇到了最大的敌人犹太人费金,他们这一群犯罪团伙让奥利弗偷东西,盗窃,但是奥利弗是天性善良的,他不能做这些事情,他知道只要是做了就不会有回头路,每当要求他做这些事,他饱受煎熬,恨不得去死,奥利弗被打被骂,被强迫做过不想做的事情,甚至被枪打到过,他都坚强的活了下来,就像刚出生那样,顽强。后来他遇到了好人布朗洛,罗斯等,他们把他带进了正常的生活。南希是个可悲的女子,他痛恨塞克斯将他带入这一行,但她无能为力,和无奈,她不能离开了塞克斯,她可能是爱他的,她羡慕罗斯能过上这样好的生活,并且心地这样的善良,她告了密被发现,被塞克斯打死了,看到南希被打死的时候,心里是愤恨的,怎么能这样的残忍。
罪犯们有时候也是无奈的,因为他们一出生就贫穷,没有人看管。
故事的最后描绘了很多美好的画面,和抢劫犯们最后受到处罚的画面,很美好。要时刻保持善良的心,对生活充满热爱,不管生活多苦多累,都要回报以歌
篇91:雾都孤儿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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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过巴尔扎克一系列以“情欲”为主题的作品后,再切换到狄更斯的文笔,会让我有种措手不及的心理准备,因为惯常站在孩子的视角去写的作品,我认为难度系数更大。尤其是作者已有足够的社会经验再去回味过往的童年生活,以一个纯真孩童的心理描写来叙说对社会上形形色色各类人物的解读,仅这一点就足以让我敬佩不已。
本文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个孤儿奥利费,我们跟着他的足迹行走,可以看到在当时的英国存在种种不堪的社会问题:首先是救济院非人性的贫困扶持,接着是教区执事的残忍虐待,再者是童工雇主的不堪欺凌,紧接着又受骗误入了贼窝的圈套。如此诸多对下层人们无可奈何的生活描写,读来实在是令人心寒不止,幸而狄更斯提倡的是“仁爱”思想,小说中还设立了布朗洛老绅士和露丝小姐这样的善良化身,希望能借助他们的力量解救一部分的劳苦大众。
其实,读这本小说会让我产生一种太机缘巧合的奇幻感觉,因为文中的奥利费无疑是万分幸运的。第一次上街当小偷刚好碰到的是自己亡父的好友,而且这个老人是如此那般的疼爱于他;而第二次入室行窃时又刚好来到了自己的姨妈家,而这位露丝小姐更是十分的喜爱于他;最后当费金这伙贼寇精心计划要置他于死地时,善良的南希姑娘又再次不顾生命危险解救了他。所以结合种种情景,奥利弗无论身处何种水深火热之中,似乎总有人能够拉他一把,可惜他的好友迪克却逃不过魔鬼的手掌,在这样的对比下作者又不免撕开了现实的残酷。
看多了巴尔扎克对上流社会奢靡生活的描绘,再转换到一个充满罪恶与肮脏的贼窝环境,可能心理上多少会让我有点难以接受,因为美好的事实总是吸引更多的人去追求,而杂乱不堪的生活却是被很多人所鄙夷的。但在这两种不同的作者笔锋下相比较,似乎更能点醒我社会是以对立面而存在的,不管你处在何种环境下都会有美好与邪恶相伴为伍。甚至于平时的我们可能很少去关注底层贫困人们的生活需求,在这一点上是狄更斯在奋力呐喊: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爱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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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文中南希姑娘这一人设的命运无疑是最悲惨可怜的,因为她虽然身陷贼窝却有一颗纯洁的心,如果从一出生就有人对她投以关爱的话,那她最后也不至于落得这样一个结局。可能有的读者难以理解南希为何不接受露丝小姐的解救,在这一点上我是这样分析的:首先她久经身处的环境已经让其产生了依赖感,一旦脱离这个贼帮会让她失去原有的心理“安全感”,以至于无论逃往何处都会无所适从;其次,作为女性的她对赛克斯是有爱存在的,感情对一个女人来说可以牺牲所有的一切,甚至这也刚好是一个机会来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最后,她内心仍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直以来都是跟这帮贼寇相依为命,所以她也会有所不忍就此背离了他们。其实,南希这个人物的刻画是很实在的,因为她身上有人性的善跟现实的恶之间最真实的矛盾挣扎,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久居却还能保持清水般得品质,确实值得我们敬畏和学习。
我看其他人的评价说,费金是最值得玩味的一个角色,无论从他的外貌特征、居住环境和营生方式来说,都十足的是一个龌龊的恶人形象,而狄更斯一直以“犹太人”的称谓来记述这个人物,从中也隐含着他对整个犹太名族的鄙视。这一点是我读不通的地方,也算是居于对作者的了解不够深刻,不过费金在文中教唆手下小孩的一些手段确实挺辛辣的,尤其是他用幽闭的方式让孤独忧郁去熏陶奥利费那幼小的心灵时,会让人觉得他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但不容否认的是,贼窝里也时常有充满欢声笑语的时候,尤其是查理·贝茨少爷那种忘我的开怀大笑让我记忆深刻,所以有时不免幻想于费金要是一个温情的老翁形象那该多好啊,也算给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有了一个容身之所。
一般而言,令人动情的小说多是悲剧式的结尾,但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片美好。《雾都孤儿》的结局由悲到喜、善恶有报,对于文中的恶人们,作者不厌其烦的一一给其安排了悲惨的下场,而对那些善良的救苦救难人物做了最为怡人天乐的幸福生活。可能这样的结尾有点偏向于童话式的美好,但不管怎么说,这部小说都寄托了狄更斯的美好愿望,希望我们更多人能抑恶扬善的维护好共同生活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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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以奥利弗·崔斯特的悲惨遭遇描写出了处于19世纪下的英国穷苦人民的生活境遇,揭露了维多利亚盛世下英国繁华背后的贫困和阴暗面。善良与罪恶是贯穿小说的两大主题;当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英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的矛盾越来越大;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原则使人们心生贪念,导致人们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扭曲。在小说中,因贪婪而走向犯罪的费金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他贪婪、残暴、吝啬,把偷来的东西私藏起来,留给自己用;身为统治阶级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对穷苦人民不但没有怜悯之心,而且还辱骂、鞭打他们……奥利弗在这种恶劣的社会环境下成长,却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灵,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质:他在先后被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收养后,心存感恩之心,帮助这两家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并且在被收养后,他还不忘迪克给予他的鼓励和关心,要求去教区看望他,等等。
这些,都体现了奥利弗难得可贵的仁爱思想。此外,代表着善良、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是狄更斯所弘扬的人道主义思想和仁爱思想的最高体现,与带给奥利弗悲惨童年的冷漠、残忍的费金、索尔贝里、甘菲尔德、邦布尔等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另外,奥利弗与布朗罗、梅莱夫人一家最后的幸福结局和费金等人的悲惨结局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旨在突出人们在堕落后,失去道德后的悲惨下场;这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观达到了抑恶扬善和教育人的作用,告诫人们在物质利益至上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要坚守自己的道德,要经得住诱惑,不能轻易动摇。不难看出,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思想是狄更斯所认为的可以拯救社会的一个方法,但这未免过于简单,只是狄更斯的一个幻想,他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方法。
篇9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这本书以无限的同情描写了纯洁善良和备受凌辱的劳动人民。以讽刺和夸张的手法抨击了虚伪和冷酷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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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贫民教养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半饥半饱的苦命人”,“在吃拳头,挨耳光中过日子的人”说得就是他。他在教养所受尽保育员的欺凌,在棺材店里吃足老板娘的苦头,后来还落入盗贼之手,被迫干起违背自己良心的勾当,险些送掉了性命。
奥利弗聪明,善良,讲义气,知感恩。他生活逐渐变好后最先想到的是在教养所里同甘共苦的好兄弟迪克。“我们要带他离开这,给他衣服穿,叫他去念书,还要把他送到哪个安静的乡下去,让他把身体养得又结实又健康……”
这本书中还有各色各样的人物,有乱断案的地方法官,有贪得无厌,奸诈狡猾的犹太老头儿,有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还有身在贼窝而又心地不坏的南希……在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小说情节惊险离奇,跌宕起伏。人物命运大起大落,但是作者最后却给奥利弗一个圆满的结局,让他过起了小绅士的生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人类善良的愿望。
这部作品可以看出作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对光明的渴望,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以及对奥利弗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警示人们要珍惜当下美好的生活,即使生活在充满黑暗的环境下,也要充满希望,坚定意志,才不会在黑暗中丢失自我,失掉心中的光明。让我们感受到作者对人类苦难的深切同情和仁爱精神。这种仁爱精神将永远照亮人心,指引我们走向光明之路。
篇94:雾都孤儿读后感
“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沧桑,才可以看见彩虹”,就这样走下去吧,不要有太多顾虑,只要坚信,彩虹就在风雨后。——题记
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照进屋子里,整个屋子都暖洋洋的。坐在靠椅上,合上《雾都孤儿》,我陷入了沉思。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已不再是简单的文字了,小奥立弗的形象又跳进了我的脑海中,于是,仿佛真实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他的名字叫奥立弗-退斯特。他不堪忍受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等人的虐待欺凌而独自逃往伦敦,没想到却误入了盗窃团伙,被逼迫行窃。几经周折,在同样善良的人们的帮助下,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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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立弗-退斯特始终在苦难的生活中挣扎,面对着丑恶的人性和这个像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一样的世界,小奥立弗却始终坚守心底的那份纯净与善良,无论多么艰难,无论承受多么大的委屈与痛苦,他绝不参与盗窃行为,始终不屈服于黑暗势力。有人也许会问:一个10多岁的孩子,是什么让他如此执着?我想:是他那份纯净、善良和执着,使他在风雨后终于见到了彩虹。
这篇文章中南希的形象同样给我以很深的印象。虽然书中描写南希的文字很少,但是,在这只言片语中,我能感受到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从小生长在盗窃团伙里,自从遇见了小奥立弗之后,她觉得这样善良的孩子不应该走上这条路,于是,她冒着会被处以绞刑的可能,毅然决绝的帮助了小奥立弗,虽然最终等待她的是死亡,可善良的愿望在小奥立弗身上实现了。
在生活中,挫折是难免的,但是,只要你始终怀着纯净、善良和执着之心,风雨之后是会有彩虹的。因此,我们要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爱你、关心你的人和事,你会发现,生活其实很美好。
这本书是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它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当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候,就是我们见到彩虹的时候——只要你有一颗纯净、善良和执着的心,再黑暗的世界,你的心里永远都会有一片光明!
不远处,彩虹……
篇95: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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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96: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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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9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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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98: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无法想象一个如此稚嫩的孩子是如何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的,也无法想象那个世界人们的残忍与冷酷。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思考着人性的黑暗与虚伪,以及毫无良知的世界里的那仅有的一点温存……一双清澈而忧伤的眼睛,一颗稚嫩、纯洁的心灵,一袭破旧不堪的衣物,塑造出了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的形象,栩栩如生,感人肺腑。不可否认,我被奥利弗的纯真、诚实与善良彻底打动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生活就此在我心中拉开了序幕。伦敦城里似乎永远弥漫着阴冷的味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总能让人嗅到血腥,想到战争的杀戮。人们的脸上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有时出现了一两张邪恶的嘴脸,似乎在报告着这世界的残酷。
可怜的奥利弗就这么残酷的活着,忍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生活的压迫使一个本该享受童年快乐的孩子沦落成了使人厌恶的弃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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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中抚养,但一次又一次都被抓回去,他失望、痛苦、无奈,上帝就这么折磨他幼小的心灵。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人而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欢的人,是在两次奥利弗面对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努力帮助他的布朗夫妇。
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将来少了一个贼!而多了一个好人。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冷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善良给予了我们一点感叹。但最后他仍逃脱不了悲惨地死去。作者狄更斯人物塑造手法十分出色。
小说中的流氓盗贼,精辟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心酸的笑,让人看完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需要向命运低头。冥冥之中,似乎看到了奥利弗那张带着纯净的、天真的笑脸……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9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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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篇100: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着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着作之一。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他把具体的细节描写得充满生活气息与激情,使我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在刚看完《雾都孤儿》我觉得很乏味没有了解其蕴藏的内涵。然而,经过反复思考与细细品味,我终于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奥立弗从小在教会长大,9岁就当童工,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受尽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虐待。然后又因为被逼多要粮食而被逐出教会,成了棺材店的学徒,可是却过着禽兽般的生活。不堪虐待的他逃到了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由于他本性善良而得到罗勃特先生的帮助。奥立弗在罗勃特那里生活得很开心,自在。
故事看到这,看到奥立弗在荡秋千,看到他正被幸福包围着,我以为那会是一个十分完美结局。但波折又起。
他被送去上学,可在上学的途中又被那可恶的贼窝抓了回去。见奥立弗久久不回,罗勃特先生不愿相信他朋友的话,(说那小子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背着这么好的书)不愿相信奥立弗会重回贼窝那。他一次又一次得叫仆人热菜,和爱他的人等待他回家……最后奥立弗终于化险为夷,和爱他的亲人们团聚。当然,其中的过程也是历尽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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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到这,我也松了口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前者是作者的期望,后者则是表现当时的世态炎凉,引人深思啊!
狄更斯的小说可谓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与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它将永久保持我们读者的鉴赏兴趣。
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
“我们新疆好地方啊,天山南北好牧场,戈壁沙滩变良田,积雪溶化灌农庄,我们美丽的田园,我们可爱的家乡。”这首优美动听的新疆民歌《新疆好》描写的就是我的家乡——美丽的新疆。
新疆是我们伟大祖国西部边陲一块美丽富饶的宝地,那里物产丰富,风景优美,民俗风情独特。我的父母都出生在新疆,虽然我们现在生活在深圳,但是我们都非常热爱我的家乡。在我五岁的时候。妈妈第一次带我回新疆,虽然那个时候我很小,但是我还是被新疆的美丽所吸引和震撼了。那一望无际的草原,美丽和能歌善舞的维吾尔族姑娘和小伙,五花八门的小吃和甘甜美味的水果,看得我眼花缭乱,欣喜若狂。
有一天,我们驱车前往著名的天池风景区。天池又叫瑶池,是古代神话传说中西王母沐浴和宴请周穆王的地方。山谷中有个小湖泊叫小天池,据说是王母娘娘洗脚的地方,湖面平静如镜,十分静谧。山顶上,群山环抱着玉般的天池。天池湖面海拔1980米,是一座200多万年以前冰川活动形成的高山湖,池的东南面是雄伟的博格达主峰,山峰顶的冰川积雪,闪烁着皑皑的银光。池右边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巨大的塔松云杉拔地而起,耸入云端,林间的草地点缀着绚丽殷红的小花。池的左边有几座灰褐色的山峰,气势如虹。池的出入口处竖立一块2米多高的刻石,上面刻着苍劲有力的“天池”两字,专供游人照相留念,我还换上了维吾尔族漂亮的裙子,骑马留念,好开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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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回家乡,我还去了南疆的喀什,看到了宏伟气派的清真寺,参观了闻名的香妃墓,还和当地的维吾尔族人家聚在葡萄架下赏歌舞,品瓜果。新疆,我美丽的家乡,我是多么的喜欢你啊。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
美丽的花儿,在草原上奔跑的马儿,清澈见底的小溪……一想起新疆,那淡淡的青草味便散发在空中,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天山上的小溪真清澈,一眼就能看到在水里嬉戏的小鱼,还有那静静躺在水里的鹅卵石……这不,旁边正有渔民在捕鱼呢!我渴了,捧起一点溪水,“咕噜咕噜”地喝下去,这里的水真甜啊!真好喝!
小溪旁有个无边无际的大草原,时不时总有一两匹马或羊跑过来,这些奔跑的马儿、羊儿给草原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牧民也忙着赶牛放羊,没有人是闲着的。最让我羡慕的是,这里的孩子都有着一匹属于自己的马。来到骑马场后,看着这些骑着马到处飞奔的人,我也迫不及待地骑上去,骑在马上果然可以望得更高,更远。马儿奔跑的速度可真快,感觉都要被甩出去了!再加上迎面而来的凉丝丝的风,我更加享受这里了。
骑完马儿,我们都累了,我铺了张毯子躺了下来,躺在软绵绵的草地上,闻着远处飘来的花香,这真舒服呀!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蓝的天空,再看那蓝天上的的朵朵白云,真像棉花糖啊,我恨不得咬一口,再洒点晚霞的余晖,那味道一定好吃极了。
顺着花香,我又来到了一片花的海洋,没想到,这里还会时不时地跑来几只小动物,有羊,有鹿,有兔子……我感受着阳光的温暖,闻着花的香气,看着活泼的动物,仿佛来到了人间仙境一样美!
新疆的天山真美呀!当我站在草原上吹着凉丝丝的风时,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神奇,感受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我知道,我爱上了新疆,爱上了它花草的香味,爱上了在那草原上奔跑的马儿……
什么时候,才能再去一次美丽的天山呢?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3
一年的新疆之旅,让我结识了一位隐藏于山野间的人,但它不是羞涩的,而是清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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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要坐飞机,但大家都想多看些风景,我们便临时决定越野离开乌鲁木齐,前往伊犁的途中游玩赛里木。一路上颠簸不平,车轮下的土地也十分泥泞。没几个小时,我便暗喃:“这个该死的破烂地方,以后打死我也不来了!”没多久,一个很大的湖从车窗外映入眼帘,曹叔叔说着就是我们要游玩的赛里木湖,而且赛里木湖是一个完全由雪水积成的湖,湖水非常纯净,没有一丝一毫的杂质。我半信半疑的下了车,“哇!”我不由得把嘴巴张的老大叫出声来,感觉自己活像个乡巴佬,“想不到这破烂地方还有个这么漂亮的湖呀!”湖边是一条雪白鹅卵石铺成的窄道,在四周绿草的陪衬下显得很清新,我们一行人都脱了鞋袜,下到了鹅卵石路右边的游人戏水区(这里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来给游人戏水区清除杂质,更换净水),尽管是阳光刺眼的盛夏,但湖水却冰凉凉的,透彻心扉,踏着雪白的鹅卵石,沿着湖岸走了一会儿,身心放松了许多,略加清凉的风时不时地迎面吹来,长发飘扬在风中,清爽极了,“啊,谁呀!

有人朝我眼睛上泼了几滴冰凉的湖水,“是我!咱俩泼水玩吧,给娱乐了又凉快了,一举两得嘛!”“还挺有道理的嘛!”我梦罗泼起水来,溅起的水珠晶莹剔透,给这个酷热的夏日增添了几丝清爽。玩儿了一会,我和梦罗坐在鹅卵石小路上休息,我便盯着赛里木神秘的面纱瞧了又瞧。这下,我还看出名堂来了呢!湖水有好多颜色,最远处是深蓝色,近一点是蔚蓝,再近些时淡蓝与天空相衬,近处湖水不是蓝色的了,而是一条细线般的嫩绿色,嫩绿的纽带联结的另一端是金黄色的,有一块游泳池大小的湖水还呈橘红色,边上陪衬的零星蒲公英还有些很飘零的感觉,向湖中绿色的小岛望去,顶端还有一个屋顶是棕红色的建筑,在云雾的缭绕下若隐若现,可望不可即。
天有不测风云,没多久就变天了,我们这一行人不得不再越野前进了!但我记住了这份来自于山野的清爽,也记住了这个隐于山野、清新脱俗、一尘不染的娇媚赛里木。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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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妈妈带我来到了新疆这个“怪”地方,也完全打破了我对新疆的看法,下面,请让我介绍我的新疆之行。
我们乘坐的飞机飞往新疆的省会——乌鲁木齐,下了飞机,一股热干风迎面袭来,因此,在乌鲁木齐宾馆里度过的两个夜晚并不好受,因为又干又热,一致我的鼻子上差了两次“大葱”,干和热是新疆给我的第一印象。
当天下午,导游带我们到乌鲁木齐比较有名的贸易中心“大巴扎”去采购新疆特产,一进到店铺里面,各种奇怪的物品琳琅满目的摆在我们的眼前,导游耐心的给我们介绍,那里有民族乐器、特色食品、还有少数民族各种各样的服装,说到这里,新疆有一“怪”,“男人爱把绿帽戴”——少数民族戴的帽子一般为菱形,以绿色为主,他们认为绿色代表着“生机”,读到这里,你是不是也对新疆感兴趣了呢?晚上,我们在二道桥观看了歌舞表演,通过曼妙的舞姿和刚柔混合之美,演绎了十三个少数民族在新疆这片沃土上繁衍生息的过程,新疆历史的画卷正向我们慢慢展开。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不仅尝到了正宗的囊、哈密瓜、葡萄干、奶疙瘩等,还感受到了牧民们的盛情,再毡房中,仿佛也能感受到四季的存在,同样也感受到了游牧民族的辛苦。
在高高兴兴的旅途中,我们又将揭开新疆一层神秘的面纱,因为此次要去的地方因湖怪而著名,不说你们也可能想到了!没错,那就是喀纳斯,8月份,炎炎的时候当北京的天气还是在烈日炎炎的时候,我们早已穿上了秋裤和棉袄。在景区外我们就拿起相机乱照一通,哪怕是一个角落,都有令你意想不到的奇特景观,进入景区,我们在途中乘区间车,发现云雾和山水,形成了一幅自然的风景画,在这里,我才发觉大自然是多么的伟大,爬过1068级台阶,登上观鱼台,俯瞰喀纳斯,好似用绿色的森林做线,碧蓝的湖水做珠,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雕刻成一串珍珠项链,这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礼物。
虽然还有好多没和大家一起分享,但是相信你们一定被大自然的巧妙所折服,有茂密的森林,还有寸草不生的雅丹地貌,又有寒冷刺骨而又神秘的喀纳斯,还有热浪翻滚的火焰山。大自然的神奇当然不能用只字片语所来表达,在这次旅途中,长了不少的见识,也让我对新疆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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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5
这些年,爸爸妈妈带着我走过中国不少的地方,游览过不少的风景名胜。这些风景名胜都有各自的特.氛。今年署假,爸爸妈妈为了让我去外面增长一点见识,特意带我去了一趟遥远的新疆。
有人说:不到新疆就不知道中国有多大。这话还真是不假。新疆确实很大,更是有很多好看好玩的地方,我们一家人在新疆马不停蹄地跑了十三天,都还没有跑遍新疆的一个角落。今天,我就给大家简要地介绍新疆几个有代表性的景点吧。
我先来介绍新疆的哈纳斯湖—哈纳斯湖位于新疆最北部的阿勒泰地区。它的东南部距离阿勒泰市还有100多公里。海拔1370米的哈纳斯湖隐蔽在重峦叠嶂、万项林海之间。属于典型的冰绩湖。哈纳斯,蒙古语意为“美丽富饶、神秘莫测”之意。湖边为水草鲜美的牧场,湖中常有很多天鹅和野鸭在快乐地嬉戏。据说,很久以前,人们发现湖中常有响声和突起的水柱。以为这里有“水怪”出现。近年来,有人认为这不是水怪,而是大红鱼。
但至今尚无科学的定论。
讲完哈纳斯湖,我还要介绍另一个著名的赛里木湖—赛里木湖位于伊宁北部,它的面积很大很大,据说它要比天池大上100倍左右,达457平方公里。是天山山脉里最大的高山湖。赛里木湖湖水湛蓝,雪山倒映,非常的美丽。据导游说,在每年公历的7月13日至15日,在赛里木湖畔都要举行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这一天,很多哈萨克和维吾尔族的软民和商人都会来这里凑热闹助兴。人们在这里玩赛马、叼羊、摔跤、姑娘追、射箭、弹唱、跳舞等传统活动,各种娱乐活动非常的热闹!给美丽的赛里木湖增添了无限的风光,从而吸引全国各地很多的游客来这里观光。
介绍完了这两个湖,该说说新疆的火焰山了—在新疆的吐鲁番盆地中部,有一条绵延近百公里的丘陵,扰如大海中浮起的巨鲸。这就是著名的火焰山。当地人称之为克孜尔山。在天气晴好、骄阳当空的时候,你远远望去,整个山上仿佛烈焰腾腾。((西游记》中描写孙悟空过火焰山、斗铁扇公主的神话故事,就是以这里为背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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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好玩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数也数不尽,说也说不完。我只能感叹:中国真大,新疆真美!新疆是个好地方!欢迎同学们有机会也去新疆看看,保证会让你们流连忘返!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6
新疆是我向往的地方,那里风景优美,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新疆处处都有美丽或奇异的地方,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个美丽又奇异的地方叫:那拉提大草原。绿油油的小草一望无尽。那里的湖光月色更是美得惊人。博斯腾湖的芦苇丛生,荷花开放出自己最美丽的笑脸,小鱼儿跨出水面跳起舞来。瑰丽无比。新疆的沙漠就像一堆沙子在太阳的照射下这些金子在闪闪发光。新疆有许多多姿多彩的舞蹈。有一些圆舞曲,左转右转,真好看。所以新疆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歌舞之乡”。新疆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瓜果之乡”。你看葡萄挂在藤上,真让人垂涎欲滴的葡萄颜色也有很多:红的、白的、紫的。好看极了。
啊!这就是我向往的新疆,我以后一定要去新疆。
今天是到新疆的第二天 ,今天的旅程是游赛里木湖,听陪同的叔叔说赛里木湖在海拔二千多米的高山上。
当汽车翻过一座座大山时,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明镜般的巨大湖泊,它静静的躺在群山的怀抱中。一下汽车,清新空气扑鼻而来。一眼望去,蓝天映着湖水,白云衬着草地。在阳光的照射下,清莹碧蓝的湖水不停变换着迷人的色彩,想一条条彩带在舞动,阵阵轻风吹过,整个湖面波光粼粼,银光闪闪,美极了!远处一座座连绵起伏的雪山,仿佛是一位位白衣仙女。湖边绿茵茵的草地上到处开满了野花,有紫色的,有黄色的,有粉色的,还有蓝色的,争奇斗艳,娇艳无比,散发出阵阵清香。三三两两的牛、羊、马悠闲地吃着肥美的鲜草,还有的懒懒地躺在草地上,享受着阳光。这一片景象,仿佛是到了人间仙境。
到了离开的时候了,我依依不舍的看着赛里木湖,希望把它深深地映在脑海里。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7
火焰山温度很高,我一到就被蒸得大汗淋漓。山前的土滩透红,上面找不出一点杂物、石头、裂纹。好热呀,有多少度呢?我掏出手机一看,哇!有43。6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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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往山前走,红土滩开始变得满是裂纹,天气越来越热,我有些退缩了,没精打采的我,开始闭着眼睛,像海豚一样,一边养神一边走,突然脚尖碰到了什么东西,我睁眼一看,到火焰山了!心里涌着胜利的欢喜。
我们到江布拉克的时候,正是傍晚时分。那片夕阳渲染出了大片大片麦田的金黄。夕阳那即将消失的锋芒给了大地一片叹为观止的美丽。近处麦穗迎风飘荡,在夕阳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摇曳多姿,引人注目。远处绿色的树木整齐地镶嵌在一片金黄里,像是一条条绿色的绸带蜿蜒在麦田里。
我们往前走了一段,金黄的麦田变成了墨绿的灌木,像给大地铺了一层地毯。在地平线那里,一排巍峨的雪山依稀可见。
我们又绕过了一个山头,只见太阳公共涨红了脸,给周围的云彩绣上一层金边。最后,太阳公公拥入了群山的怀抱。我随手捧起一把蒲公英吹出去,它们带着我的梦想飞向远方。
最后,让我们来尝尝新疆的葡萄吧。这里的葡萄是浅绿色的,只有指甲盖那么大,犹如一颗颗绿色的翡翠。无数颗葡萄聚在一起,就挤成了葡萄串,一大串一大串地结在绿树成荫的葡萄藤上。我在绿油油的葡萄下行走,抬头一望,一串串葡萄映入我的眼帘。葡萄串形状各式各样,有的像数字1,有的像数字7,还有的像字母T。我像是被葡萄拥抱着。我忍不住偷偷摘了一颗放在嘴里,葡萄那甜甜的蜜汁立刻在我舌尖流泻,比蜂蜜还甜,让人忘记了一切的烦恼。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8
“我们新疆好地方啊,天山南北好牧场……瓜果飘香,牛羊壮……昔日荒滩变良田……”许多人都很熟悉这首歌,每当这首赞扬新疆的歌在耳边响起时,我就会激情满怀,兴奋无比。
她是历史上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是第三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我暑假里,也去她那儿领略了一番。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和许多的叔叔阿姨们来到了神秘的天池,哇,天池真美啊!这是我来天池想说的第一句话,那郁郁葱葱的森林和那清澈见底的湖水吸引了我的眼球,还没让我从天池有湖水吸引了我的眼球。还没让我从天池的`美景的感叹中醒过来时又去了另一个人间仙境——喀纳斯。喀纳斯可谓是人间天堂,梦中仙境。迎面而来的是两边灿烂金色热情似火的高山松林与白桦树林的拥抱,雪山上皑皑白雪闪耀着人的眼睛,傍着车窗晃过的蓝天白云,神仙湾那飘逸的薄雾让我们惊呼而起,仿佛神仙真的已经降临我们身旁,这瞬息万变的美景岂是画家能记录的了?只有我的手中的摄像机能把此美妙的景物记下,几秒钟的时间就拍到了十几张不同的美景,我的白雾,我的神仙湾,哈哈!真是投影家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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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子民一个个都是热情好客的,并且十分大方,只要你去做客,他们会热情地把你请进屋子,并端上他们风靡全国的一名菜——烤全羊,再配着别致的各类抓饭,一大盘一大盘,毫不吝啬。更奇特的是他们能把羊奶、牛奶的制成许多奶制品,这些奶制品不但有纯天然的浓郁奶味,而且营养价值相当高。
她那里的景色,美丽迷人;那里的美食,让人乐不思蜀;那里的人民,热情大方。我爱她的美丽富饶啊!我爱新疆!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9
2019年的暑假我们一家四口坐了五个小时的飞机来到了新疆。
新疆是一个令人流连忘返的地方,这里连碧空如洗的天空也能给你留下难忘的印象。
沿着312国道驱车前往乌鲁木齐,我们突然发现一片似火焰一般红土地,一股热浪袭来,红土地似乎也在热浪中翻滚起来,让人喘不过气——这就是传说中孙悟空三借芭蕉扇的火焰山了。驾车继续前行片刻,突然车窗外又突然变成了一片绿洲,树木郁郁葱葱,青翠欲滴。一阵凉风拂面,清爽怡人,这一定是著名的葡萄沟了。一架架、一片片铺天盖地葡萄挂满枝头,剔透如水晶,红艳似玛瑙,碧绿如翡翠,实在令人垂涎欲滴。
从乌鲁木齐出发,驱车一路向北,汽车在如画般的美景中驰骋两日,我们终于到达了北疆最具盛名的喀纳斯!云海、变色湖、浮木堤、湖水怪、友谊峰、重叠障让你目不暇接!每至秋季,这里万木争辉:金黄、殷红、墨绿从山顶铺到山脚。朽木、枯藤、茂叶、山花、野草、点缀其间,简直就是一副色彩斑斓的油画。
草原上,放牧的哈萨克族人撑起的白色毡房在夕阳的照耀下,像一座座孤独的小小城堡,上面那华丽的花纹让原本朴素的毡房变得多姿多彩。远处,一匹匹骏马在草原上肆意地奔跑;眼前,成群的牛羊在草地上悠闲的散步、吃草,微风吹过,真是一片“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啊!
新疆的美食也让人难以忘怀!烤架上“滋啦滋啦”的羊肉串令人垂涎欲滴;刚出炉的烤包子更是让人回味无穷。欢快的音乐、动人的舞蹈和香喷喷的新疆美食,再配上一杯鲜美的瓜果汁,简直完美!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亲爱的垚垚老师,您动心了吗?有空来新疆玩一玩吧!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0
我在高山之颠,遥望那美丽动人的天池,欣赏那犹如仙境的喀纳斯,还有那牛羊成群的伊犁大草原,虽然我是在前年来的新疆,但是在我的脑子里还有着深刻的印象。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和许多的叔叔阿姨们来到了神谜的天池,哇,天池真美啊!这是我来到天池想说的第一句话,那郁郁葱葱的森林和那清澈见底的湖水吸引了我的眼球。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海拔2194米的山上有着长约4。85公里,东西宽约3。35公里,面积约9。82平方公里,周长约为13。1公里的湖泊。在天池我领略到了什么是美。
还没让我从对天池的美景的感叹中醒过来时,我们一行人又去了另一个人间仙境——喀纳斯,据说那儿有湖怪,我在路上一直想着,湖怪到底长的什么样子或者根本没有这传说中的湖怪,到达我们的目的地,大概是凌晨1点吧。虽然人已经很疲倦了,但是我还是睡不着,特别兴奋,第二天,我们坐着公车来到了喀纳斯湖,我的脑子很乱,胡思乱想着,希望着湖怪能出现但是我又希望它不要出现。因为我害怕。那儿水很清,很凉。而且景色十分的秀丽。到现在我记得清清楚楚,尤其是那儿的美景,更是让我永生不能忘记。
接着我们来到了伊犁大草原,伊犁草原是被评为中国最美六大草原之一。绿色的草原、蓝色的河流、白色的冰川、雄伟的天山,刚直不阿的青松,着成了非常优美的自然景观,黄昏,看着那让人垂怜的美景,引起我无穷的遐想。
你说新疆美不美?真是人间仙境啊!还不赶快行动,来新疆吧!这儿有美景,能让人流连忘返。快来吧!五湖四海的朋友们,快来感受一下新疆的美景吧!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1
所谓红山,不过一个小块凸起的黄土堆而已。也有些树木花草,假山溪流,无奈人工痕迹煞是明显,比不起辽阔旷野,高山大川。
泰山何其高,远在山东;壶口何其湍,遥在山西。有歌也唱到,“遥远的温柔解不了近愁”,此地此情,也唯有此山可以暂时消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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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游记,好多都特意提到和某某一起,可见不仅记风景之美,也记友谊之情。甚至,相跟的人不同,感觉不同。
一番繁琐的手续办下来,真如三毛说的,想死的心都有。好在有秋爽和琼茜在,百度地图,卫星定位用的那么好,否则,又不知折腾到什么时候。
一路找站牌,当我都几近绝望,想效仿阮稽末路而哭的时候,琼茜反复说就在前面不远。坚持走了好久,才柳暗花明,藤顺瓜现。
新疆的正午,可以晒葡萄干的正午。我们三个辗转往来,不顾前日缺觉之困。有人说,和你一起,做什么都是幸福的。今日所经过的一切都如梦幻,临红山以观乌市,方圆之地尽收眼底。山颠一条凳,心依而坐,除你我外无它物,暑气自然而消。
活的太投入也许并不太好,有时会不能随时全身而退,常常顾此失彼。是我太健忘,还是太投入,为何许多事木有丝毫印象,许多事又历历在目。
有人发现,我喜欢闭眼睛。唱歌的时候,吃饭的时候,背书的时候……我也不止一次的提到过,闭上眼,心外无一物,谁人又可解?
身体上的感觉算不得什么,休息一下,一切如初。心里的感觉,涟漪似浪,何日消退?
曹昔日所临冬之竭石,想必不过红山大小。其心早已如临泰山,天下皆小。心如龙,大可鏖兵赤壁,小可短刀刺董。
传说林则徐也曾到过红山,所题之词,单单拿出来看,还以为题的泰山呢。
林之心,曹之心,当时已化身为龙,腾入九天。
我的心,此时也已蠢蠢欲动。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2
晚上,我在窗前做作业,突然窗前闪过一道银光,“啪啪”有人在敲打窗户,我抬头一看,凯蒂骑着她的小飞马停在我的窗前,凯蒂微笑着向我招了招手,我纵身跳出窗外,正好落在马上,小飞马带着我们在无边无际的深蓝色的星空中飞翔。
有许多流星在我们脚下划过,就象一个个调皮的孩子在追打着玩。清凉的晚风吹在我的脸上、身上,凉嗖嗖的,真舒服。我问凯蒂:“我们到哪里去?”“你说呢?”“我很想再到新疆去玩。”“好吧!”小飞马好象听懂了我们的话似的,“嗖”的一声,飞上云端,飞到彩虹桥边停了下来,凯蒂用手一指,“跨过这座彩虹桥,前面就是新疆了,”我好激动,我又可以回到魂牵梦萦的新疆了。我走在彩虹桥上,五色云彩在我的脚边绕来绕去,桥底下开满了金色的荷花,发出一道道耀眼的光芒,照亮了前进的道路。我走到了彩虹的尽头,眼前仅然是一片冰天雪地的世界,晶莹透剔的树枝上挂满了紫色的葡萄,绿色的西瓜,黄色的哈蜜瓜,我忍不住用手去摘,手一碰,紫葡萄变成了冰葡萄,真倒霉!前面有一座红色的山,那大概就是火焰山了。我纵身一跳,飞上了火焰山。山顶上开满了雪莲花,我在红色的冰山上飞快地向下滑行,风在耳边呼呼地响,山下是一条宽宽的大河,结了厚厚的冰,许多孩子穿着鲜艳的滑雪衣,在那儿溜冰,冰面上飘着孩子们的歌声和笑声。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我兴奋极了,在冰面上欢快地滑来滑去,觉得自己就象一只快乐的老鼠,想不到自己会溜冰,还溜得这么棒,我好得意,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怪不得这么冷,原来被子掉了。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3
期待已久的新疆之行开始了,新疆的美丽让人无限向往,让我给大家韶韶:
赛里木湖到了!这是一个新疆的西部湖泊,是天山博乐霍洛山脉的断隔湖。它海拔2,073公尺,面积454平方公里,水深85公尺。
现在正值夏季,一眼望去,只见它像一颗璀璨的“蓝宝石”高悬于西天山之间的断陷盆地中,湖中群山环绕,天水相映。真是美不胜收啊!而湖畔广阔的草地上,茵茵牧草,配上成群的牛羊和白色的毡房,构成一幅如诗如梦的画卷。
听导游姐姐说这里12下旬封冻,次年5月解冻。到了冬天,这里瑞雪飞舞,银装素裹,成了白色的世界,而湖畔边葱萃的苍松与洁白的雪花交相辉映,又将这里变成了北国林海雪原的壮阔景色。虽然看不到这美景,但听了介绍后,不禁让我无限遐想。
导游姐姐还给我们介绍了“赛里木湖十景”,这是最近几年有人总结出来的,即“金缎镶边”、“净海七彩”、“赛湖跃金”、“绿海珍珠”、“科山观松”、“湖心情侣”、“激浪拥堤”、“乌孙古家”、“富士东峙”和“松头雾瀑”。虽然因为修路这里未全部开放,我们不能一一欣赏到这些美景,有点遗憾,但只有留下点遗憾,才会有下次更多的期待。
另外,这里还有它的神秘传说。盛传着湖怪、湖心风洞、旋涡与湖底磁场等传说,给美丽的赛里木湖又蒙上了一层极富想象力的神秘面纱,让我的思绪不禁又飞到另一个世界中。
哇!美丽的赛里木湖,在这里我们一边可以感受回归自然的浪漫情怀,一边可以领略塞外独特的民族文化,一边还因它的神秘而浮想联翩,真是让人流连往返,无限惬意啊!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4
大家好,我的家乡是新疆!那里山清水秀,还有许多物资。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我们那里有宽阔的草原, 草原上有牧人`骏马`牛羊等牲畜.马儿们都在奔跑着,一会儿快`一会儿慢,像是在嬉戏。它们玩得多么开心啊!马儿们`羊儿们正在吃草,还有的正在嬉戏,嬉戏的牧羊们跑渴了便到河边喝水,跑累了就在草地上歇息,跑饿了就去啃食青草,喝好`吃好`歇息好的又都会加入到嬉戏的队伍里。牧人们骑着骏马在奔驰,看上去很帅气。蓝蓝的天,青青的草,静静流淌的河水,再加上这么美丽又俊俏的动物们真像一幅引人入胜的图画!
天池是一个不错的地方,你一定要去哦。那是个美丽又迷人的湖泊,在它的周围分布着高高矮矮的山脉。湖泊的旁边长着各种各样的野花,非常的美丽,离湖稍远的地方有成片的树林,炎热时动物们都跑到树林里面去凉快呢,湖里面有很多鱼,有些游人会在那里钓鱼,而且或多或少都有收获呢!你还可以在那儿游泳,但一定要小心鱼来“吃”你的肉。介绍了这么多美景,肯定还有特产,下面我就带大家去见见吧。
哈密瓜和马葡萄是我们那里的特产,只要你在它们成熟的时候去吃上一口会让你忘不掉它们,那个香甜,那个清凉,能让你再也感觉不到口渴。哈密瓜有黄皮的,也有青皮的,黄的软,青的脆;葡萄有无籽的,是青的,还有有籽的,有紫红的和青的,酸酸甜甜的很好吃,当然要数马葡萄是我的最爱,你还可以把它们晒成葡萄干拿来卖。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来,那就要赶快噢!因为九月正是最好的时候哦!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5
“我走过多少地方,最美的还是我们新疆,搏格达峰遮不住金波银浪,塔里木的石油新城灯火辉煌 ,亚欧彩虹伸向那天空海洋 ,一块宝地吸引了世界的目光……” 正如这首歌中所说的,我觉得新疆是最美的地方。新疆幅员辽阔,地大物博,山川壮丽。既有一泄千里的河流、万顷碧波的草原,又有光怪陆离的戈壁幻境,神秘莫测的沙漠奇观,其中最美最神秘的要数“人间仙境”的喀纳斯湖了。
喀纳斯是蒙古语,意为“美丽富饶、神秘莫测”,喀纳斯湖是一个坐落在阿尔泰深山密林中的高山湖泊,那里碧波万顷,群峰倒影,与雪山、草原、白桦林组成的一幅美丽的画卷,犹如“人间净土”。喀纳斯湖水的颜色很丰富:有深绿的、淡青的、乳白的。湖水颜色非常多变,一年四季不同时间的湖水的颜色也不一样。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早晨山里的气温很低,山里笼罩着一层薄雾,看起来朦朦胧胧。山上有很多毡房,牧民正在做早餐。薄雾和炊烟萦绕,草地、远山及一幢幢房屋,犹如置身在“仙境”的感觉,美轮美奂。
乘区间车前行,来到了“卧龙湾”,因为湖水中间的小岛酷似恐龙,所以叫卧龙湾。卧龙湾水很清,阳光照在水面上,波光粼粼。湖水四周的山上森林茂密,有白桦,云杉,红松,听说还有许多珍贵的动物,有:雪豹、雪兔、棕熊。
从“卧龙湾”继续走,你会在峡谷中看到一蓝色月牙形湖湾,那就是美丽静谧月亮湾。月亮湾会随喀纳斯湖水变化而变化,是镶在喀纳斯河的一颗明珠。
这里天空湛蓝,绿草茵茵,湖水、雪山,好像一副美丽的油画。
我爱美丽的喀纳斯,我爱美丽的新疆。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6
大家听说过古尔邦节吗?我把我看到的在温州过的古尔邦节告诉你们吧!
在新疆,古尔邦节就相当于我们的春节,在那天家家户户便会忙碌起来准备过节。我们温州中学新疆部当然也不例外了。
一大早上,学校大屏幕上就写着:祝温州中学新疆部的老师和同学们古尔邦节快乐!新疆部的哥哥姐姐们换下了校服,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在校园里拍照、游戏;下午,在欢乐地气氛中,学校的大会堂举行了古尔邦节文艺汇演,他们个个都拿出了独特的才艺表演,让古尔邦节增添了笑意!
到了晚上,烧菜的叔叔阿姨早早就已经把饭厅布置得非常有节日气氛了。一进门,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个个五颜六色的气球,屋顶上挂满了一条条闪着金光的彩带,在正中间绽放着一朵重重叠叠开放的“花”。开始吃饭,大饭厅里顿时热闹起来,菜可真是丰富:有新疆特色的牛肉拉面、美味的大盘鸡、香喷喷的羊肉……学校的领导叔叔和老师们都忙碌地向同学们祝福!哥哥姐姐们有说有笑,他们还在互相祝贺节日快乐,有的还请别人喝可乐呢!
吃过晚饭,学生们就各自回到班级里过节了,我一上楼就听到了一曲曲美妙的音乐,看到了一个个美丽的大姐姐和帅气的大哥哥,他们在一起唱歌、跳舞,展示才华,有的人在黑板上写下了“欢度古尔邦节”几个大字,他们还热情地邀请我表演节目,我给大家唱了一首儿歌《春晓》来助兴嘞!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一直到晚上休息时间,新疆部才渐渐安静下来。来自新疆的哥哥姐姐们在温州也一样度过了这美好的节日。祝他们开心、快乐!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7
我的家乡在新疆,乌鲁木齐的伊犁区,大部分时间是在草原上度过的,那里有山有水,风景秀丽,白皑皑的雪山不分日夜的发着蓝色的光。
入秋的草原是由绿与黄夹杂的,喀入秋的草原是由绿与黄夹杂的,喀什河奔腾不息的河水分隔了草原和森林,草有高有低,有的枯黄,有的墨绿,有的深不可测,有的尽收眼底。
什河奔腾不息的河水分隔了草原和森林,草有高有低,有的枯黄,有的墨绿,有的深不可测,有的尽收眼底。草原是高低不平的,有无数起伏的草坡,还有连绵起伏的高山,山上,百花争奇斗艳,在草丛中,一脚下去,会从中飞出蚂蚱还有蝈蝈,头顶,湛蓝的天空辽阔无垠,蜻蜓在蓝天与大地之间飞舞着,远处的草地上,一群黄牛悠闲地吃草,不时有被惊起的蝴蝶慌乱的拍打着翅膀,飞远了。
远处,山脚下,洁白的蒙古包在绿草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醒目,而蒙古包的背面就是迷宫般的森林了。
森林神秘莫测,参天大树的枝叶遮住了耀眼的阳光,偶尔风吹过,才有被枝叶分割的七零八落的阳光散落下来,散落在森林中的草地上,扒开草丛,可能还会看见蘑菇,一丛一丛的,像珊瑚一样。
好运气的话,可以见到在小溪中嬉戏的野鸭子,“嘎嘎嘎嘎”的叫个不停地向下流游去,如果有兴趣,还可以从河中钓鱼,不过可得手的机会较少,因为鱼也很狡猾的,特别是鳕鱼,它们在雪水中,因雪水冰冷刺骨,水流揣急,所以,要钓到它,也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奔腾不息的喀什河,连绵起伏的山岭,成群的牛羊,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与绵羊,还有散落在草地上的,洁白的蒙古包,这里,就是我的家乡!我美丽的故乡!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8
新疆,是个神奇而又美丽的地方,我向往这有机会去看一看,终于机会来了。前几天,妈妈告诉我:“快收拾好东西,我们不久将乘飞机去新疆广州。”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得一蹦三尺,几个晚上都兴奋得合不上眼。今天,我6:00就醒了,早早地和妈妈一起来到广州白云机场,准备出发了。远远的我,就看到了许许多多架飞新疆,是个神奇而又美丽的地方,我向往着有机会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开心。4岁时,我也坐过飞机,可能是太小,记忆已是模糊。现在很想看看坐飞机时天空是什么样子的……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飞机准备启动了,我连忙寄好安全带,透过窗户看外面。飞机开始由慢到快地动了,速度越来越快,像一个跳远运动员先助跑,再像跳一样“蹭”地升起来了,越升越高!慢慢地,广州的美景尽收眼底。一幢幢高楼像堆的积木一样矮小,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像排着队的甲壳虫在爬行,那么,人就小得像个蚂蚁似的……
飞机很快进入了云层,一望无际的云海,好似童话般的仙境。云朵婀娜多姿:有的像纯白的棉絮,有的像雪白的棉广州,有的像身披长长的龟壳的“鳄鱼”,它瞪着眼睛,显得很威风。飞机升到云层的上方,又是一片蓝天白云,我可以清楚的看到飞机下面白得发亮的云朵,密密麻麻,连绵起伏,看不到一点儿空隙,像一群可爱的小绵羊。有时天空有稀疏的云,轻轻地在空中飘,像纱巾。有时云朵矗立着,像堵墙,但它却那么光滑。我陶醉了,我仿佛是一位仙女,踩在绵绵的云朵上,用手托着快乐的星球。飞机上方的蓝天显得更蓝,白云显得更干净。飞机在云中穿梭着,天空的白云千姿百态……
由于广州到新疆要飞行五个小时,我看到了美丽的空景,更喜爱蓝天了。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19
第一次见到馕,我还以为是大饼,呵呵。它确实和我们上海的大饼挺像的。馕的形状大多是圆圆的,中间凹下去,周围凸起,就像没有馅的皮萨。它摸起来有点粗糙,饼上面还有花纹和芝麻。
我觉得馕的味道就一个字—香!它有点咸又好像有点甜,还因为有了芝麻而变得更香。尤其是刚刚出炉的馕,香气扑鼻,周围一圈松松软软,中间有点脆脆的,非常有嚼劲。
馕是怎么制作的呢?第一步:先将5克酵母粉放入100g温牛奶中,静置5分钟。第二步:将鸡蛋和牛奶倒入面粉里,简单揉一会儿。第三步:将25g牛奶分次加入,这次是可以揉成团的,揉到三光状态就好啦。第四步:将面团放温暖处进行发酵,概一个小时面团发至两倍大,用手戳一个洞,洞不回缩就说明发好了。第五步:发到两倍大的时候,取出排气,分割成三份,滚圆,静置10分钟。用手将面团轻轻压扁,整形成外层有个厚边。第六步:用馕针在整形好的面饼上印出漂亮的花纹。再刷一层色拉油,撒上芝麻。第七步:放入烤炉里烘烤。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馕是新疆维吾尔族人的主食,它在新疆有悠久的历史。我在网上查到,在两千多年前,吐鲁番人就会做精细美味的馕了。馕,古代称"胡饼"、"炉饼"。我国历史上许多著名诗人在他们的诗篇中还描写过馕。白居易在《寄胡饼与杨万州》这首诗中说:"胡麻饼样学京都,面脆油香出新炉。寄予饥馋杨大使,尝看得以辅兴无。"
由于它比较干,所以便于携带和保存。现在,馕不仅是维吾尔族喜爱的主要食品之一,也成为其他很多民族喜爱的食品。你也来尝尝美味的馕吧!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0
新疆位于中国西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面积166万平方公里,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占中国国土总面积六分之一。这次我们用半个月的时间,游玩了新疆以天山为分界的北部地区,从这次游玩中间,我真真正正地体会出了新疆就是一个字“大!”
我们先从它的土地面积说起。成都常见的高速路,大部分单边是三车道(不包括应急车道),可是新疆那边的高速路,经常看到单边五车道及以上(不包括应急车道)。每当我们的车在新疆的高速路上行驶时,就会感到特别的畅通。
大家都有在馆子里吃过面条吧?常人吃的一般都是二两,可是在新疆,连吃的最少的人起码是三两以上,甚至还可以免费加面。在新疆,装菜的盘子起码是成都的两到三倍。显然这次出去旅游我们没有经验,第一餐,我们按成都的量点新疆的菜,当我们看到一份菜的分量时,全都瞠目结舌!我们异口同声:“这是一份菜吗?我们吃得完吗?”在菜还没上齐的时候,点菜的王叔叔赶快到厨房去,把还没上的菜全都退了。退了之后,我们都还是吃不完。老板惊叹道:“这点菜还不够我一个人塞牙缝呢。你们真的吃饱了吗?”说到新疆的美食,一定要提羊肉串。成都的一串羊肉串一块肉大概只有一个弯曲的小拇指这么大,而且还要卖得不便宜。可是新疆的羊肉串是成都的四五倍那么大,才五元钱,我真的是吃爽了!
新疆还有个“大”让我刻骨铭心,就是早晚温差大。早上,只有五至十度,可是中午,室外温度足足有四十度,到了晚上,必须要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才能感到一丝丝的温暖。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除了这些,还有风大,能把树吹得歪歪斜斜;牲口大,不仅个儿高,还很壮;人高大、馕宽大、馍厚大……
新疆就是一个字:“大!”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1
老早我就听那些老前辈说,新疆是个很美很美的地方,那儿的草原一碧千里,那儿的沙漠一望无垠,那儿的牛羊膘肥体壮,那儿的人们热情好客。在这个暑假里,我将有幸去那儿领略异族风光。新疆我来了!
还没等到出发,我就没了耐心。这不,下午,我拿着购物袋,打算想做好旅游的准备,走喽!超市去喽!
大该是夏天,在工作岗位上的人都有了空,逛超市的人还真够多,冷饮柜挤着好些大妈,看看这个,瞧瞧那个。一些先生在酒架前拿着酒,好好看上一阵子,又小心翼翼的放回去,还皱着眉头说,太贵了。
我刚一进超市就冲进饮料柜,新疆缺水,补水分的饮料说什么也少不了。我又冲进零食柜,那些杂七杂八的薯片,奥利奥,趣多多,虾条,巧克力,果冻······在那么快乐又劳累的旅途中是必不可少的。
新疆缺水,饮料可以补充体内的,那体外的就拿防晒霜,湿巾来吧。我顺手就拿了1瓶防晒霜,5包湿巾。呵呵,这下干燥的问题就解决了。
挑好了这些,我折回去找妈妈,看见一边的货架上放着真空包装的萨拉咪,馋得直流口水,于是毫不留情的拿下了5包。这时妈妈恰好从后面走上来,说道:“依依,在新疆萨拉咪之类的食品有的是,特别是羊肉串,味道可是顶呱呱的好。”“为了吃到美味的羊肉串,萨拉咪,只好牺牲你了哦!”刚想结账,妈妈想起飞机起飞和下降时,耳朵会痛,于是又买了瓶口香糖,可以咬咬。
我们回到家,那些各式各样的零食就装了一袋子,我们把衣服放在了另一个旅游包里,那些清凉片,包里放也放不下了。
真的好期待好期待这次新疆之旅!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2
新疆不仅有兵团文化的熏陶与多民族的友谊,感情,还有的,就是这个地方的悠久历史了。从定远侯张骞到银枪将军苏定方,儒将裴行俭,他们开创了这千年基业,虽然是汉武帝打下的,但是这还得从唐代说起……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唐朝:丝绸之路石河驿
唐朝的丝绸之路要从长安(即陕西西安)一直到玉门关外(玉门关在新疆),那些客商走这条路,就会在石河驿(吐鲁番地区)休息。如果在玉门关以外地区的驿使有情报要传回,必定会从石河驿换马休息,然后再经过玉门关,回到长安。总的来说这个地方还是有它的作用的。之后我们将去再相隔六百年的元朝一探究竟,这里的地位开始变得尊贵了,因为是一个汗国的发源地。
元朝:两大汗国发源地
到了元朝,成吉思汗铁木真的长子术赤因不被父汗所喜爱而被发配至新疆,在这里,他开创了钦察汗国,旗下有白帐汗国,金帐汗国,蓝帐汗国等大小汗国,虽然因为抑郁而亡,但是众兄弟之中,术赤汗是战功最显赫的一个。
再后来,他的兄弟察合台的后裔在钦察汗国附近察合台原来的领土上建立起了四大汗国之察合台汗国,新疆的位置从此一跃而起,但又在七百余年后变的命运多难,满清来了。
满清:伊犁将军护领土
在之后的清朝,因为与沙俄的交战,我们割了51万大小水草丰美的土地给沙俄,总督左宗棠提议在惠远城池设伊犁将军,以统治手下民众,土地与士兵。最终他们派遣了皇亲国戚明瑞(虽是皇亲国戚,但是还是有真才实学)成为第一代的伊犁将军。经过几代伊犁将军的励精图治,新疆恢复了生机,但是却因为革命而灰飞烟灭。
新疆的历史真可谓是拥有传奇色彩的一笔啊!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3
新疆是个既神秘又美丽的地方,那里有美丽的葡萄沟,神秘的罗布人村寨,炎热的火焰山,寸草不生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神秘的天山大峡谷。
走进天山大峡谷,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在山壁上刻着的“鬼斧神工”四个朱红大字。谷中红色的山岩十分粗糙,摸一摸还刺手呢!山顶皑皑白雪映衬着阳光,仿佛在赭红的山脉与蔚蓝的天空交界处镶了一道银边。
我们走着走着,两块仿佛半开的门扉般的巨石挡住了我的去路,我见中间有一个夹缝,便从中间挤了过去。这时,导游走过来,指着巨石说:“这是侧身岩,想过此路必须侧身,如果太胖只有翻越那边的石墙了。”怪不得我刚才不得不侧身呢!

石头包子铺观后感100字锦集70句


我们继续前进,细心地我忽然发现,不远处有许多小洞,这就应该是传说中的藏宝洞了,相传这里曾是寻宝的好地方,大家你挖挖,我挖挖,最后就留下了这些小洞,至于最后到底挖没挖到宝藏,那就不得而知了。若不是跟着导游走,我还真想挖两下呢!
我们正在路上走着,突然我眼前一亮,一股清泉展现在我的眼前,我正渴着呢,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即痛饮了起来,我正大呼痛快之际,导游笑嘻嘻地指着泉水说:“大家快看,传说这口泉喝上三口就能生孩子!”我一听大惊失色,我至少喝了十几口,那还了得!一路上我忍不住老去瞅我的肚子,不过还好,总算还没什么变化。
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天山大峡谷之行马上就要告一段落了。大家都已坐上了车,等待返回。至于我嘛,还在烤羊肉摊前“涎水直流三千尺”,非要一解馋瘾不可。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4
在我国西部边陲,有一个美丽、富饶的地方——新疆。
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新疆是一块荒蛮之地,我也曾这么认为。可等我真正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错了,原来它竟是那么的迷人、那么的神奇。
新疆,拥有享誉“天山明珠”的天池。那里的湖水又清又蓝,好似一块闪闪发光的蓝宝石。天池四周是群山环抱,绿草如茵、繁花似锦。云杉、塔松等各种树木漫山遍野。抬起头向天山那边望去,顶峰的冰山和积雪,闪烁着银光,倒映在这清澈见底的湖水中,好似一幅绰约多姿的山水画。就连大文豪郭沫若先生也陶醉其中,写下了一首传神的诗篇。
新疆,最美的是拥有“人类最后一块净土”之称的喀纳斯。喀纳斯是一个座落在阿尔泰深山密林中的高山湖泊。那里不但具有北国风光之雄浑,而且具有江南山水之娇秀。湖周层峦叠翠,山林好似画屏。每当秋天到来之际,金黄、殷红、墨绿,把山坡打扮得五颜六色。喀纳斯的湖水像只变色龙,一会儿似一池翡翠,一会儿似蓝宝石,一会儿似五彩的飘带,令人惊叹。每当烟雾缭绕,青山绿水若隐若现,好似仙境,令人称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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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导游说,新疆还有博斯腾湖、库车大峡谷、火焰山等名胜,各种少数民族,香甜的瓜果,各式各样的和田玉。还有世界第二大的流动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那里蕴藏着丰富的油气与矿产。若让我一一的介绍,估计写几本书多说不完。
新疆土地富饶又美丽,广袤又神奇:新疆的人民热情又豪爽、淳朴又善良:这里是诗人的王国,画家的宝库,史学的天堂,旅游的乐园!
新疆是个好地方作文600字 篇25
我在高山之颠,遥望那美丽动人的天池,欣赏那犹如仙境的喀纳斯,还有那牛羊成群的伊犁大草原,虽然我是在前年来的新疆,但是在我的脑子里还有着深刻的印象。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和许多的叔叔阿姨们来到了神谜的天池,哇,天池真美啊!这是我来到天池想说的第一句话,那郁郁葱葱的森林和那清澈见底的湖水吸引了我的眼球。更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海拔2194米的山上有着长约4.85公里,东西宽约3.35公里,面积约9.82平方公里,周长约为13.1公里的湖泊。在天池我领略到了什么是美。
还没让我从对天池的美景的感叹中醒过来时,我们一行人又去了另一个人间仙境——喀纳斯,据说那儿有湖怪,我在路上一直想着,湖怪到底长的什么样子或者根本没有这传说中的湖怪,到达我们的目的地,大概是凌晨1点吧。虽然人已经很疲倦了,但是我还是睡不着,特别兴奋,第二天,我们坐着公车来到了喀纳斯湖,我的脑子很乱,胡思乱想着,希望着湖怪能出现但是我又希望它不要出现。因为我害怕。那儿水很清,很凉。而且景色十分的秀丽。到现在我记得清清楚楚,尤其是那儿的美景,更是让我永生不能忘记。
接着我们来到了伊犁大草原,伊犁草原是被评为中国最美六大草原之一。绿色的草原、蓝色的河流、白色的冰川、雄伟的天山,刚直不阿的青松,着成了非常优美的自然景观,黄昏,看着那让人垂怜的美景,引起我无穷的遐想。
你说新疆美不美?真是人间仙境啊!还不赶快行动,来新疆吧!这儿有美景,能让人流连忘返。快来吧!五湖四海的朋友们,快来感受一下新疆的美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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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籍简介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作者以其高超的艺术笔触为读者勾勒出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古代英雄形象。《景阳冈武松打虎》选自于《水浒传》,金圣叹评点本(共七十回),位于第二十二回《横海郡柴进留宾景阳冈武松打虎》;容与堂本(共一百回),位于第二十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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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身份:中国古代著名作家,元末明初人,长篇古典小说《水浒传》作者。生平:有关施耐庵生平事迹材料极少,搜集到的一些记载亦颇多矛盾。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在今江苏省兴化、大丰、盐都等地陆续发现了一些有关施耐庵的材料,有《施氏族谱》、《施氏长门谱》等,另有《兴化县续志》卷十三补遗载有《施耐庵传》1篇,卷十四补遗载有明初王道生撰《施耐庵墓志》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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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文出处
本文出自《水浒传》第二十二回(七十回)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内容围绕在梁山泊称霸的强盗。又名《忠义水浒传》,一般简称《水浒》,作于元末明初。作者历来有争议,一般认为是施耐庵所著。。一说施耐庵作、罗贯中编次。根据民间流传的宋江起义故事加工定型。全书叙述北宋末年官逼民反,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再现了封建时代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塑造了宋江、李逵、武松、林冲、鲁智深等英雄形象。是中国古代优秀长篇小说之一。中国明代长篇小说。又题为《忠义水浒传》,通行本简称《水浒》。一般认为是施耐庵著。关于它的作者,明人记载不一。郎瑛《七修类稿》中说:“《三国》、《宋江》二书,乃杭人罗贯中所编。予意旧必有本,故曰编。《宋江》又曰钱塘施耐庵的本。”高儒《百川书志》载:“《忠义水浒传》一百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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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李贽《忠义水浒传叙》中提到作者时,说是“施、罗二公”。此外,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馀》和王圻《稗史汇编》都记罗贯中作。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则说是“武林施某所编”,“世传施号耐庵”。综上所说,明人大致有三种说法:施耐庵作、罗贯中作和施、罗合作。现在学术界大都认为施耐庵作。施耐庵生平不详,一般认为是元末明初人。吴梅《顾曲麈谈》记施耐庵即元末剧作家施惠,不甚可靠。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江苏兴化地区陆续发现了一些有关施耐庵的材料,如《施氏族谱》、《施氏长门谱》和《兴化县续志》所载的《施耐庵墓志》和《施耐庵传》等。但这些材料相互矛盾处不少,且有明显不可信处,因此对于这些材料的真伪问题,学术界意见颇不一致,多数研究者持怀疑态度,尚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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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武松打虎》读后感30篇
第1篇:《武松打虎》读后感200字
水浒传乃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完此书后,令我深感欣慰。里面的故事都是英雄的忠义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武松打虎》。
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武松的人,上冈子时喝了几大碗酒,喝的晕头转向,忽然看见一只大虫(老虎)的通缉令,谁能把大虫打死,就能获得赏金。武松见得,抄起棍棒,上了冈子,途中酒性发作,睡着了。醒来隐约听到吼叫,原来是哪只杀人无数的大虫,武松拿起棒子与那大虫大战三百回合,打得棍子都折了,干脆抄起包子大的拳头向那大虫打去,终于,大虫死了。武松说:“今天,我非得把你这大虫拖下冈子去。”谁知,他根本搬不动,原来,他打得连腿脚都软了。
这就是《武松打虎》的故事。
第2篇:《武松打虎》读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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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读的第二本书,叫《水浒传》。它记录了梁山108位英雄好汉的动人事迹。
《水浒传》也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其中最吸引我的章节就是“景阳冈武松打虎”。文段里给我印象很深的一个词语是:平生之力。一个句子是:“老虎吃人,全仗着这一扑、一掀、一扫,三般功夫用完,力气已用去一半。”
故事大意:武松在去看哥哥的途中路过景阳冈,饱餐一顿后,酒力发作,躺在大青石上睡觉。不久,一只老虎将他惊醒,一场人虎之斗开始了。开始武松用蛮力,结果把哨棒打断了。赤手空拳的武松与老虎斗智斗勇,在耗尽了老虎的体力之后,武松奋力骑在了老虎的背上,用尽平生力气连续击打老虎的头部,终于打死了老虎。
读了小说,我非常佩服武松的智勇双全,头脑冷静而沉着。俗话说:艺高人胆大……他在与强敌斗争时,一不畏惧,二能够运用智慧,避开对手的长处,利用对手的弱点。先防御,后进攻,以己之长,克敌之短。这正是我从小说和故事里得到的启发和收获。
第3篇:《武松打虎》读后感400字
有一天,武松决定回清河去看望家兄,提着一根哨棒上了路。武松走了几天,到了阳谷县地面。这天晌午,他肚子饿了,前面有个酒店,挑着酒旗,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后来武松进了酒店。店主放了三个碗,一双筷子,一盘菜,倒上一杯酒武松一饮而尽······
武送离开了酒店,走了没几里,来到岗下。路边有一株大树,刮去树皮,上面写着“景阳冈有虎伤人,单身客人不得过岗”等字样。武松看了,也没放在心上。
忽然,有一只吊睛白额大老虎从树林里跳出。武松翻身起来。拿起哨棒。闪在青石边。
武松双手抡起哨棒,用尽平生之力,向虎头打下。“喀嚓”哨棒断为两截。老虎再次扑来。武松一纵身,退出十步远。武松抓住老虎头顶的皮毛,一把按了下去,然后抬起右脚,向老虎面门上、眼睛上一阵乱踢。老虎疼的连声怪叫。武松趁势把虎头按在坑中,虎更没了力气。武松伸出右手,紧握铁拳,往老虎面门上打了六七十拳。老虎七窍都流出血来,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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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这个故事,明白了:自己要相信自己,给自己加油。还有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勇敢面对困难。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第4篇:《武松打虎》读后感500字
《水浒传》是家喻户晓的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武松打虎更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精彩故事。而王仁同学却认为武松打虎是不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武松称不上英雄。我不赞同王仁同学的观点,听听我的理由吧。
武松打虎的故事发生在宋朝,宋仁宗统治时的嘉佑三年(1058年),距现在将近有1000年的时间了。在那个时代,景阳冈上的老虎有很多,从景阳冈路过的人几乎都成了老虎的“盘中餐”,方圆几百里的人们过不上安宁的日子,人们谈虎色变。
武松赤手空拳打死了那只吊睛白额大虎,是为当地百姓除害的大好事,武松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好汉和大英雄,赢得了那里百姓的交口称赞,阳谷县县令为了表示对武松的感谢和敬佩之情,赏赐了武松许多的黄金,更留下武松做了步兵都头。所以,在当时,武松打虎是人们拍手称快的,武松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王仁同学观点的不对之处在于,他以现在的境况去衡量1000年前的事情。现在,虎的数量在急剧减少,已到了濒危的程度,全国动物园和饲养基地的虎一共也仅仅只有600多头,虎已到了濒危的程度,老虎很难再像当年在景阳冈那样祸害人了。国家建立了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给老虎创造了好的生存环境,正在努力做到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
所以,我认为武松是不可否认的大英雄。但是,我们不能让宋代的事情与现实生活混淆起来。否则,我们不但不可能成为武松那样的英雄,而且还会成为迫害野生动物的罪人。
第5篇:《武松打虎》读后感700字
《水浒传》这本书的作者是明朝着名的小说作家施耐庵,书里写了很多英雄好汉的故事,但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武松。特别是《武松打虎》这一章对我的吸引力最大。
《武松打虎》这个故事讲的是因武松在外闯荡多年,很想他的哥哥,于是他赶回清河县老家。这一天武松到了景阳冈这个地方,一路上又累又渴又饿,正好看见前面有一家名叫“三碗不过冈”的酒店,他便走了进去,大喊:“店家上酒!”店主就给他端来了三碗酒,他一口气就喝完了,但觉得没喝够,也不听店主的劝告,连续喝了十八碗酒,然后摇摇晃晃的走出了酒店。店家劝说:“最近山上出现了一只老虎经常伤人,您最好等到明天白天人多的时候结伴而行。”武松不听店主的劝告,仍旧向景阳冈走去。太阳慢慢下山了,山里暗了下来。武松的酒力发作,于是就躺在了路旁的一块大石头上想睡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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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刚躺下,就感觉一阵狂风,睁眼一看,只见前方一只老虎正向他扑来,他赶紧拿起哨棒一个翻身躲闪开了,老虎一招不行,又想用身体来冲撞武松,武松又一闪跳到了老虎身后,老虎又狠狠的把尾巴甩向了武松,武松向上一跳躲过了老虎的第三招。愤怒的老虎又转身向武松扑去,武松拿起哨棒打向老虎,只听“砰”的一声,哨棒打到了树枝上断成了两截,紧急时刻武松拔腿向后跳了一丈多远,老虎刚好扑到了武松的脚下,武松趁机按住了老虎的头,拳打脚踢,最后终于将老虎打的七窍出血,趴在地上死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感觉武松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首先,他很重情亲。虽然在江湖闯荡还不忘回来看一看他的哥哥。第二,他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高强的武功,才能在危险时刻打死老虎保住性命。第三,在紧急关头他能保持清醒的头脑,遇事不慌,化解危机。对我们学生来说,同样要尊重父母,爱护家人。有一个强健的身体,同时还要扎实的学习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不怕困难,克服困难,长大成才,为我们国家的建设作出贡献。所以我非常敬佩武松,有机会也能像他一样成为一个好汉。
第6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武松回家探望哥哥,途中路过景阳冈。在冈下酒店喝了很多酒,踉跄着向冈上走去。兴不多事,只见一棵树上写着:近因景阳冈大虫伤人,但有过冈客商,应结伙成队过冈,请勿自误。
武松认为,这是酒家写来吓人的,为的是让过客住他的店,竟不理它,继续往前走。太阳快落山时,武松来到一破庙前,见庙门贴了一张官府告示,武松读后,方知山上真有虎,待要回去住店,怕店家笑话,又继续向前走。
由于酒力发作,便找了一块大青石,仰身躺下,刚要入睡,忽听一阵狂风呼啸,一只斑斓猛虎朝武松扑了过来,武松急忙一闪身,躲在老虎背后。老虎一纵身,武松又躲了过去。老虎急了,大吼一声,用尾巴向武松打来,武松又急忙跳开,并趁猛虎转身的那一霎间,举起哨棒,运足力气,朝虎头猛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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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咔嚓一声,哨棒打在树枝上。老虎兽性大发,又向武松扑过来,武松扔掉半截棒,顺势骑在虎背上,左手揪住老虎头上的皮,右手猛击虎头,没多久就把老虎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趴在地上不能动弹。
武松怕老虎装死,举起半截哨棒又打了一阵,见那老虎确实没气了,才住手。从此武松威名大震。景阳冈打虎这一壮举,显示了武松无比神威的英雄气概。武松是《水浒传》中杰出的人物,在他身上寄托了人民战胜恶势力的理想。我要学习武松那种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
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因为他武艺高强,勇猛过人。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也会经常碰到一些“拦路虎”,要发扬武松打虎的精神,不慌张、不退缩,敢于挑战,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正确的学习方法解决难题,努力成为学习上的“打虎英雄”。
第7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宋江和武松在柴进家里相伴十几天,武松病好以后,就去清河找自己的哥哥,走了半天路,已经响午了,武松的肚子也饿了,就去路边的小酒摊,准备喝点酒吃点饭。一转身看见边上挂着一个酒旗,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武松不在意,走过去坐了下来。然后叫道:“小二,快拿酒来,”酒一上来,武松先喝了两碗,又让小二添酒,小二说:“客官,旗上写了三碗不过冈,你还是少喝点吧!”武松不听劝,一下连喝了十八碗,喝完以后站起来就上了冈。刚上冈就碰见了一只大老虎,老虎是又饥又饿,一见武松就直接扑了上去,武松纵身闪开,然后趁着老虎转身的时候,一棒朝老虎的头上打去,没想到打偏了,这下把老虎惹恼了,老虎又凶猛的朝武松扑去,武松纵身一跃,跳到老虎的身上,用拳头猛打老虎的头,把老虎打的满嘴吐血,直到打死。
在文章里武松用棒子打偏了,说明武松内心很乱,但是他冷静后,就打死了老虎,当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一定要努力的克服,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第8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号“行者”,因在家排行老二,又名武二郎,武艺高强,有勇有谋,是侠义之士。崇尚的是忠义,有仇必复,有恩必报,梁山排名十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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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武松。
因为他的机智勇敢这才发生了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武松打虎。
这个故事讲了武松在“三碗不过冈”上吃了十八碗酒后,不听酒家的劝阻,倔强的上了冈。不想遇到了一只伤了几十条汉子性命的吊睛白额大虫。武松不怕,最终凭着酒力和机智勇敢打死了那只大虫。
凭什么?凭的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坚持!
其实,武松完全可以中途逃走,但是,他没有,他依靠高强的身手和不放弃的毅力将大虫打死,为民除了大害。
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比如我吧,有一次测试,偏巧又生病了,爸爸本已帮我请好假,但我执意要去,在考试过程中,头晕眼花,但仍坚持做题。虽然最终成绩不是太好,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没有放弃!
清洁工在烈日炎炎下没有放弃;医生在病人奄奄一息时没有放弃;救援人员在发生余震时没有放弃……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坚持不放弃就是胜利!
第9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读了《武松打虎》这篇文章,记叙了武松在三碗不过冈酒店,连喝了十八碗酒,不信店家说景阳冈有老虎,在傍晚独自过冈,武松随后酒力发作便躺在石板上休息,突然真有一只老虎蹦了出来,武松就与老虎打斗了起来,在于老虎的打斗过程中,连哨棒都打断了,武松揪住老虎左打又打,最后把老虎打死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认为武松是一个真真的汉子。第一,他很有勇气,不软弱,不退缩,而是勇敢面对困难和危险,明知景阳冈上有老虎,不听老板劝告而坚持上山。第二,他有一颗侠义的心,为民除害,打死了凶猛的老虎,把危险给打败,同时让人们过上了安宁的生活。第三,他的武艺高强,文中踢,按、揪、抡等动作词语,表现出武松武艺高强,也从侧面体现出武松吃苦耐劳,停锻炼自己,勤学苦练,才有一番本领,在关键时刻用得上。
这些精神正是我们学生需要的,我们碰到困难,不退缩,要勇往前进,对付他。我要向武松一样,面对学习上的困难,不软弱,勇往直前,要多练习,在关键时刻也要有用得上的本领,把学习上的“拦路虎”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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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真是一个真汉子。
第10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这几天没事就打开《水浒传》看,看至第二十三回,《武松景阳冈打虎》:话说这一天武松不听‘三碗不过冈’的店主的劝告,一意孤行,拿起家伙,独自上了山冈。突然,狂风大作,武松想起古语:云生从龙,风生从虎。见一吊睛白额大虫,正虎视眈眈的看着的瞪着他,风驰电掣间,大虫向武松扑来,那势如开天辟地之势,被武松小心闪开。来来回回较量了几次,大虫累了,武松瞅准机会,两只手就势把大虫顶花皮突然抽出,顺势按倒,大虫急着想挣扎,早没了力气。武松将大虫嘴直按下黄泥坑里去,将它致死。
如今社会上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少了,《好汉歌》里不是说:“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吗?”像武松这样的人越来越少见,但武松打虎不是给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的人一个深刻的讽刺吗?我也被武松的胆识过人与精湛的武艺而搞的目瞪口呆。不禁一股敬佩之情从心底油然而生。正如《亮剑》中李云龙的一句话:“不管敌人有多么可怕,都要亮出自己的宝剑,狭路相逢勇相胜!”
第11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在《武松打虎》这篇课文中看了武松与老虎的激烈打斗和之前武松的心理活动。我认为武松只是客观的`英雄。
第一:武松不是怀着为民除害的心态将老虎打死的,因为当他碰见老虎时,就注定不是老虎死就是他死,所以,他是怀着自卫的心态将老虎打死的。
第二:武松在之前的心理活动表明他在看见阳谷县的告示时,心里也是有点怕的,但是他很逞强,很要面子,害怕自己回去会让店家耻笑,单从他上岗的原因就可以看出他只是客观上的英雄。
第三:为什么武松会是英雄呢?因为他的心里虽然只是想自卫,但他将老虎打死的行为,却是为民除害,因为老虎经常吃人,伤害了很多无辜的民众,所以,武松将老虎打死了,他的行为算得上是一个英雄。
以上三点原因,皆是自己总结出的三个观点,但我心里在想,如果武松没有了他那厉害的武功,他还敢上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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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勇敢的人有很多,但勇猛的人却不多。
第12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读完《水浒传》中的“武松打虎”,实在是一篇关于英雄描述的经典之作。作者对于武松打虎全过程惟妙惟肖的描绘,读来犹如亲历一半。我们既为武松醉醺醺迈步景阳岗突遇猛虎而捏一把汗,也为武松的临危不惧的英勇豪情而油然起敬。
武松在景阳岗下的一家酒店,一口气喝下了十八碗“出门倒“,把一个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英雄豪杰,活脱脱的展示在我们面前。尽管有店家“三碗但是岗”的规劝,尽管有官府关于景阳岗大虫(猛虎)的警示,可英雄武松却是“艺高人胆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他突遭与猛虎相遇时,尽管也“酒都作冷汗出了”,甚至慌乱应付对之际,手中唯一的武器——一根哨棒由于击打在树上而折断了,可英雄就是英雄,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武松凭着平时苦练的一身好武艺,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剪”,硬是用一双“铁”拳,生生把猛虎击毙。
书中另一位水浒英雄黑旋风李逵,也在沂岭一人独杀大小四只猛虎,由于描绘的不如武松徒手打虎这样的淋漓尽致,使武松打虎的英雄壮举,千古留名。
古人说的好:“书到用时方恨少”,从武松敢于徒手打死老虎,一方面显示了他的过人胆识,另一方面还是他平时刻苦努力操练“十八般”武艺的必然结果。从中我们能够领悟到,只有平时刻苦努力地学习,掌握足够丰富的知识,才能在应对诸如考试、突发事件等,也像武松遇到老虎一样,沉着应对,并最后取胜。
第13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就是《水浒传》。
本书深刻的描写了:北宋末年一支以宋江为领袖、有众多英雄豪杰参加的农民起义队伍的可歌可泣的事迹。“忠义”引领梁山好汉抱成一团的信条是“忠义”二字。“义”是起义军团结的手段,他们提出的“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成为深入人心的格言,提出的“替天行道”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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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武松打虎》最好看:武松在景阳冈下的一家酒店里开怀畅饮,不听店主的劝告,执意要过景阳冈。武松上了冈,看见了官府榜文,才知冈上真的有老虎,但他还是决定继续上冈,后来武松赤手空拳与猛虎搏斗,最后终于把老虎打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武松非常豪放、勇敢、机敏。以后,我也要向武松学习,做个有勇有谋的孩子。
写这本书的施耐庵也值得我们敬佩,他在这本书里写到了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个个性格鲜明,他把这些好汉们的英勇无畏、豪爽奔放的英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
第14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水浒传》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水泊梁山起义的故事,形象地描绘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到失败的过程。其中,我最爱看的是第十回的《武松打虎》了。
故事的内容主要是:武松在“三碗不过冈”连喝了十八碗酒,不信景阳冈有虎,在傍晚独自过冈。武松走了一程,忽然,乱树背后跳出一只大虫,那大虫一扑,武松一闪。老虎又一剪,武松又一闪。武松用哨棒一劈,却打在树上。老虎又扑来,武松就势按住它,往睛上乱踢,老虎不停的扒土,扒出土坑。武松又打了老虎五六十拳,把老虎打的不能动弹,武松才住手,拣起哨棒,又打了一回,这才下冈。
在这里我觉得武松是《水浒传》中的英雄人物,显示了无比勇猛的英雄气概。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往虎上行”,是因为他具有不惧怕危险,面对危险不退缩,不投降的精神。人们常说武松打虎——艺高胆大。“艺高”可以从武松躲过老虎数次进攻,还制服了老虎看出。“胆大”可以从武松看到榜文后,不下冈,独自过冈,还在青石上休息看出。
我要学习武松不慌张、不退缩,遇到危险敢于挑战。凭自己的智慧解决问题。
第15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他让我印象深刻。《武松打虎》我更是记忆犹新,看了一便又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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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打虎》里面讲了武松一天来到景阳冈,他看见一酒幌上写“三碗不过冈”,便进店喝酒。一气喝了三碗,再要,小二不给。武松问什么叫“三碗不过冈”。小二说:“我这酒喝三碗就过不了景阳冈。”武松给钱要小二倒酒,小二无奈只好倒酒。武松喝了十八碗酒准备上冈。小二说:“山上有只猛虎,伤人性命,不如在本店住下明天再赶路。”
武松不听说:“你不就想多赚点银子。”小二说:“我好心,你却不领情,你走吧!”武松走了,一会儿看见有榜文上写着:“山上有虎出没。”武松回去怕人耻笑就继续走。过了一会儿武松酒兴发作躺在一块大青石上休息。这时,一只老虎向武松扑去。武松一躲老虎把腰胯,一甩尾巴,向武松又扑过去。武松用哨棒打老虎,可打在树枝上断了。武松只好赤手空拳打虎。经过一阵猛打老虎死了。读了这个故事我很佩服武松这种勇于面对、不畏强暴的精神。
当今社会中,我们虽然不会遇到虎,但当我们遇到坏人时,我们也要学习武松那样,不畏强暴,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用自己正义的行动去影响其他的人。
第16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武松打虎”这个故事,大家耳熟能详,而且津津乐道。在《水浒传》还有一个打虎的故事——黑旋风李逵沂蒙山杀四虎,却很少被人提起。论打虎数量,他比武松还多出三只;可论名声,却远不如武松。
我认为李逵杀虎是手起刀落,没有更多的情节。而武松打虎却险象环生,扣人心弦。武松在酒店喝酒,店主一再告诫他三碗不过冈,因为冈上有老虎。可他喝了18碗酒仍要独自过冈。冈上究竟有无老虎?武松的性命如何?在无形中,作者就让读者为武松捏了一把汗。武松本想奔入树林中美美地睡一觉,谁知林中竟跳出一只老虎。局势顿时紧张,读者的心突然悬了起来。随着老虎的一扑、一掀、一剪都被武松一一躲过,危险似乎要解除了,但武松的哨棒又断了,读者稍稍放松的神经又重新绷紧了起来。接下来,情节又一转,武松跳上前,按住虎头,同老虎展开最后搏斗。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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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打虎给我的启示是:如果文章平铺直叙,平平淡淡,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那就失去了趣味。要动一点脑筋,让叙述多一点波澜和曲折。比如,先说事情的结果,再转头说事情的经过;或者着力渲染营造一种气氛;或者说了半截话突然停住,到后面在接上叙述;或者先抑后扬等等。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才更吸引人。
第17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使它成为四大名著之一的原因是里面大大小小的故事,一环扣一环,非常吸引人,这里面的人物都有着鲜明的特点,例如:性格刚烈的武松、具有反抗精神的李逵、逆来顺受、最后走上反抗道路的林冲。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武松打虎”这个故事。
话说武松离了“三碗不过冈”后,便直奔景阳冈。走了一里多路,武松便觉得又累又渴,躺到一块大石头上,正闭了眼要睡,忽然从乱树丛中蹿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虎来。武松见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酒也醒了一大半,从青石上翻身跳下,抄起哨捧,闪在旁边。那老虎把两只前爪在地上略按一下,纵身一扑,武松急忙闪到一边,老虎见捉不到武松,便干脆一掀,一剪,可都让机灵的武松闪过了。那老虎正准备再次攻击,武松连忙抡起哨棒,从空中劈下,谁知只打到了一棵树上,哨捧断成了两截。这一下,激得老虎向武松猛扑过来,武松往后一跳,老虎恰好落在他面前,武松丢掉手中的哨棒,两手把老虎皮揪住狠劲地踢它,又用拳头猛打它,不一会儿,老虎就只剩下一口气了,五官里全部是血,武松又到树边拾起半截哨棒,回来又打了一二百下,直到老虎一丝气也没有了才罢手。武松又回到青石板上歇了好一阵,才走下冈子去。
《水浒传》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
第18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令我印象深刻。
这本名著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文学家施耐庵,作品描写的是以宋江、鲁智深、武松等梁山好汉打抱不平,行侠仗义的故事。这本书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主要是因为它刻画人生形象生动、栩栩如生,主要的故事有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武松打虎、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梁山聚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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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书中,我最印象深刻和敬佩的人是鲁智深。他原名鲁达,为了救无辜被欺压的金氏父女而三拳打死镇关西,因此落发为僧,后又上梁山聚义。他一生有着除强扶弱,救困扶危的正气,常为了义气和情义而奋不顾身,在野猪林护送林冲至沧州,为救刘太公女儿,痛打小霸王,都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举,体现了他光明磊落的侠肝义胆。
而我印象最深的场景是武松打虎,武松在小店中不听店小二劝告,喝的大醉,又冒险上山,在山上看到有虎的告示后却心生胆怯,想下山又害怕小二耻笑,于是充英雄强要过岗。但却真的碰上了老虎,他奋起神威,在棍棒打折后,赤手空拳将那只吊晴白额猛虎打死,其过程描写的是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体现了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成为千古传诵的名篇。
《水浒传》中其他人物与故事描写的同样精彩,在国内国外有着巨大的影响,它也因此成为我国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
第19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放寒假了,自然少不了阅读一些书籍,今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些好书,如:《水浒传》、《草房子》等。
一提起《水浒传》,大家肯定会想起叱咤风云的108位英雄好汉,想起那打虎英雄武二郎,想起那横冲直撞、性格鲁莽的黑旋风李逵……
这部书令我记忆最深的是《景阳冈武松打虎》,讲的是:话说武松离了“三碗不过冈”后,便直奔景阳冈。走了一里多路,又累又渴,躺到大石头上,睡着了。忽然,从乱树丛里蹿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老虎来。武松醒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翻身跳下,抄起哨棒,从空中劈下,谁知只打到了树上,武松翻身骑在老虎背上用拳头猛打老虎头,不一会儿,五官里全是血,老虎只剩下一口气了武松拾起半截哨棒,又打了几下,直到老虎死了才罢休。武松才松一口气……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武松他明知道山上有老虎,可是却偏往那里走,这就应了一句古话“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这种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再者武松在强大的老虎面前,不慌不忙,沉着应战这种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比如:在学习上,遇到“拦路虎”,我没有像武松一样勇往直前,而是绕道而行,但下次这个“拦路虎”再次出现时,自己又过不去了。我以后应该像武松一样,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多用脑,多思考,勤动手,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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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读了《水浒传》中的《景阳冈武松打猛虎》,我有很多感触,也有很多收获。
我了解到:武松是一位好汉,但是个直性子,总是独来独往,不听别人劝,由着自己胡来;而且,武松还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就说那日,武松喝了很多的酒要过山冈,酒家劝他不要过去了,山上最近来了只大老虎,但武松不听,说酒家骗他,硬要过冈。当武松读了印信榜文,才知真有虎,想转身再回酒店去,但又怕被店主笑话,于是就硬着头皮上冈了!武松豪爽勇猛的英雄气概由此可见一斑。
文中“武松打虎”那段写得真是简洁又传神,“说是迟那时快,武松见大虫扑来,只一闪,便闪在大虫背后。那大虫背后看人最难,便把前爪搭在地上,把腰胯一掀,掀了起来。武松一躲,躲在一边……”这段话中的动作描写生动、具体,用词准确恰当,既让人感受到老虎的凶猛,又让人觉出老虎虽猛但毕竟还是没人聪明,正好反衬出武松的智勇双全……
而读完全文,我最深的感触和收获则是:没有不可能,只有不努力!在遥远的年代,武松就能凭借自己的智慧与力量,一个人赤手空拳打死一只猛虎。如今,科技飞速发展,虽然我们会面对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但想想“武松打虎”尚能成功,我们还有什么困难克服不了呢?!我坚信:只要向着一个正确的目标,凭借自己的智慧与力量,努力!努力!再努力!那么,“不可能”就一定会变成“可能”!
第21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近来我读了《水浒传》中武松打虎的故事后,和同学们相互谈论。我们班有一位同学认为武松不爱护野生动物,算不上真正的英雄。而我却认为武松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英雄,理由有四点:
其一:当时武松那个年代还没有什么《野生动物保护法》,我们不能用现在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去要求当时的武松。
其二:那时的老虎已经吃了许多无辜的老百姓,造成了太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祸。如果武松不把老虎打死,吃人的老虎还会继续残害百姓,造成更多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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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当时武松和老虎势均力敌。如果武松不打死老虎,老虎就会毫不留情地吃了武松;,武松只有打死老虎,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其四:当时,有许多好汉都想除掉老虎,却都未能如愿。而武松赤手空拳、只身一人打死了老虎。你想啊,一个平凡的人,怎么能赤手空拳打死一只老虎呢?
所以,武松称得上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大英雄。
第22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作者施耐庵以鲜明的爱憎感情,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的形象故事!如《武松打虎》就是其中之一。
武松是《水浒传》中杰出的人物,他是山东清河县人,人称二郎。他身高八尺,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的男子汉。武松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是因为他武艺高强,勇猛过人。在景阳冈,武松遇到一只吊睛白额大虎,他临危不惧,一把抓住大虎的头按下黄坑里,然后用左手紧紧揪住虎的顶花皮,右手握成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猛打六七十下,直到大虎气绝。景阳冈打虎这一壮举,显示了武松无比神威的英雄气概,在他身上寄托了人民战胜恶势力的正义理想。
如今我们在学习和生活过程中,也会经常碰到一些拦路虎,通常有许多人都会临阵退缩或者逃避不敢面对,自从我学习了《武松打虎》这篇课文之后,使我懂得做人遇到困难时要临危不惧,我要学习武松打虎的精神。要无论在学习上或是生活上遇到了困难时都要不慌张、不退缩,勇于挑战,勇敢面对,勇往直前。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正确的学习方法解决难题,努力成为学习和生活上的打虎英雄。
第23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文章讲述的是:武松来到一家酒店,喝了十八碗“出门倒“,不顾别人的劝阻,趁着酒兴,上了景阳冈,傍晚时遇到了一只吊睛白额大虫,在哨棒打断时机灵地躲过了吊睛白额大虫的扑咬,把大虫按倒在地,用尽全力把吊睛白鹅大虫打死。
武松来到酒店,对店家说来几碗“出门倒”,喝完又叫店家拿几碗,店家对武松说:“三碗不过冈,您已经喝了好几碗了,不要再喝了”,可武松却对店家的劝阻毫不在意,从这里可以看出武松固执豪爽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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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劝阻武松乘着夜色不要过冈,等到第二天早上聚集几个人再一起过冈,让武松在酒店里住一夜,可是,武松却对店家的好意看成是想谋财害命,并趁着酒兴自己独自过冈。到了冈前,看见官府的榜文,才知道店家说的没错,可是现在回去恐怕会让别人笑话,在这个时候,武松又想:如果真的有老虎我也不怕。从这里体现出了武松的知难而进。
在与老虎的打斗中,灵巧地避开了老虎的“扑、掀、剪”在哨棒打断后,又用左手按住老虎的头,右手拼命地打老虎的头,把老虎打死,从这里可看出武松的英勇无畏。
武松那种知难而进、英勇无畏的精神真值得我们学习呀!
在这篇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学习的特点,那就是要写的真是感人,如写武松打死老虎后筋疲力尽,踉踉跄跄下山的情形。今后我也要学习这种写法。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到很多启发。一方面,我觉得施耐庵遣词用句十分恰当,将武松打虎的过程描写得淋漓尽致,他用了“扑”、“吼”、“掀”、“剪”等词语充分表现了老虎的凶猛可怕,用了武松赤手空拳打老虎这个情节突显了武松的英雄气慨。细致入微的描写,仿佛让我身临其境一般;另一方面,我要学习武松那敢于斗争、勇往直前的精神,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发自他那迎难而上的珍贵品质,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拦路虎,不退缩,不放弃,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打虎英雄”!
第24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以前,武松打死老虎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大英雄。可如今王仁同学提出议论,说武松伤害野生动物是不道德的行为。下面,我提出几点观点,来说明武松是英雄。
首先,武松打虎是为民除害。老虎十分恐怖,经常在夜间出现,吞噬了几十条大汉的性命,闹得方圆百里的老百姓家破人亡,惶惶不可终日。而武松铲除了这只老百姓的心头大患,这难道不是一种英雄壮举吗?
其次,武松打虎是自卫。武松要过景阳冈,但老虎十分凶猛,主动攻击武松,还把武松当成了“下酒菜”。武松打虎是为了自卫。武松本来有一根棍子,但在打虎时断了,只好赤手空拳地打,如果武松不打死老虎,就会有更多的老百姓死于虎口。这不也是一种英雄气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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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武松没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当时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那是与大型野生动物相比,人类才是要保护的对象。阳谷县也请来猎户捕杀这只吊睛白额的大老虎。现在颁布是因为人们乱砍滥伐,环境逐渐恶化,这些野生动物数量越来越少,而武松生活的时候狮子、老虎等数量极多,所以他并没有犯法。
怎么样?如果王仁同学看了我的观点,就一定会觉得武松是一位打虎大英雄。
第25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王仁同学读了《水浒传》里武松打虎的故事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武松打虎是不爱护野生动物,因此武松称不上英雄。可我却不怎么认为,我觉得武松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首先,当时老虎特别多,可以说是“虎满为患”:那时,老虎还伤害人类,经常出来兴风作浪。人们是谈虎色变,一听到老虎就吓得瑟瑟发抖。特别是景阳冈的那只“吊睛大额”,不知已伤害了多少个大汉的生命,弄得别人的家庭支离破碎。可是景阳冈是人们的必经之路,每次经过那儿都要结伴而行,提心吊胆的。方圆几百里的人们被它害得苦不堪言,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时时刻刻都要提防老虎,真是被它气得牙痒痒,恨不得马上将老虎打死,可谓是恨之入骨;官府也下榜,打死老虎者,重金悬赏;武松把老虎打死了,真可谓为民除害,大快人心的好事啊。而现在,老虎越来越稀少,大部分品种濒临灭绝,已经成为了国家保护动物,并且所有老虎已经圈养,不可能对人类造成危害。
其次,武松打虎是属于自卫行为。当时,武松喝了酒,乘着酒兴,独自一人大步流星地向景阳冈走去,到了目的地,他躺下休息了一会儿,一阵风吹来,树叶“沙沙”作响。果然,草丛后突然窜出一只老虎,向他猛扑过去。这是,武松手里只有一根哨棒,打断之后,就赤手空拳地与老虎搏斗起来,挥出数十拳之后,便终于将老虎打死。如果,这时武松还不进行自卫,那他就会被吃掉的。还有,从古至今有多少人能赤手空拳打死老虎?可以说是寥寥无几。他那么勇敢,难道不能称为大英雄吗?而现在,人们打死老虎是有目的的、有预谋的,为了利益不择手段。他们带着猎枪、麻醉枪,将老虎围剿,进行杀戮,把它们的皮毛扒下来后都统统卖给别人。这种行为是可耻的,卑鄙的,不可饶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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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在武松打虎那个年代,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打死老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而现在,老虎越来越少,已经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而还有偷猎者为了谋取私利打老虎,也就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应该收到法律的制裁。
武松打虎,深得民心,难道他不是个真英雄吗?
第26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武松打虎》这一章节。
文章讲述了武松提着木棒上了景阳冈。天色已晚,山上窜出一只白额猛虎,武松拿起木棒便朝猛虎打去,猛虎身首矫健避开了木棒。
这时武松临危不惧,趁着酒兴,用力把扑过来的猛虎按倒在土坑中,左手紧紧地楸住老虎头顶的花皮,伸出右手,提起铁锤般的拳头,用尽全身的力气,往猛虎身上打了几十拳,直到猛虎七窍流血,奄奄一息。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描写可以看出武松的武艺高超,徒手打死猛虎,令人震撼!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的力量及本领还不够强大,所以我暗自下定决心:要学习“武松打虎”的精神,提高自身的学习中的“战斗力”,不断增强自身的“护身符”。
在学习中会遇到一些困难: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英语词汇量,它们就像一只只学习“拦路虎”。这时我要发扬“武松打虎”的精神,不惧怕,不放弃,应存有迎难而上的信心,勇于挑战,反复审题,运用自己学过的知识,一步步地去分析,去解答。
在日常的生活起居中,都是爸爸妈妈把我照顾得好好得。我想一个自理能力强的学生、就会有足够的耐心去认真对待学习,做一个生活中的“打虎英雄”。
武松打虎的故事千古流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值得我学习。阅读让我增长知识,找到快乐,多读书,读好书,让阅读伴我成长,遇见更好的自己。
第27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武松打虎这篇文章是《水浒传》里第二十三回中的故事。
武松在柴进的家中碰到了宋江,然后一起喝酒,关系很好。过了一些天,武松想回家看看哥哥,就辞别宋江和柴进二人拿着哨棒一人往阳谷方向走去,这一天武松走到阳谷地界,又渴又累,就到一家酒馆休息并点了牛肉和酒,店主人给武松倒了三碗酒就不再给他喝了,武松很不高兴就和店主人吵,店家说他的酒叫“三碗不过岗”,酒劲很大,再喝会醉倒的,而且最近山上来了一只老虎,喝了酒更不能过岗了。武松不信,一连喝了十几碗。武松从酒店出来,才感觉刚才的酒真的很厉害了,然而在店老板那里说了大话,不好意思回去,只好摇摇晃晃的往山岗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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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山上,武松已经醉的走不动了,就在一块大石板上休息,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到老虎来了,吧武松吓了一跳,酒也吓没了,老虎看到武松就想吃了他,冲着武松就扑过去,武松一躲,老虎扑空了,武松用手里的哨棒去打老虎,结果棒子打到了树枝上,哨棒也断了,武松干脆吧断成两截的哨棒也仍了,用拳头和老虎打起来。老虎一扑二掀三扫没有抓住武松反倒被武松抓住摁到了地上,武松抓住老虎再也不敢松手了,就一手抓着另一只手攥成拳头使劲往老虎身上头上打,打到最后武松自己都没力气了才敢停下,发现老虎已经死了。
武松真厉害,不过现在不能打老虎了,我们要保护老虎了。
第28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今天,我在一次阅地饱含激情的阅读了《水浒传》中《武松打虎》的片段。虽然已不是第一次阅读了,但感触依然很犹新。
瞧,那一碗碗酒又下肚了,前前后后共喝了十五六碗啊,却丝毫没有醉意,真不愧为壮士。武松的酒量可真是大啊。正要走时,武松不听店家的劝告,还把他的好心当成了驴肝肺,这里,我又发现了武松这人很犟。
果然,到了山里,武松遇见了大虫。看,那只大虫望上一扑,就窜降下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武松一闪,闪在了大虫的背后。那只大虫腰跨一掀,武松又是一躲,躲在一旁。那只大虫见掀他不着,便大哄一声,后来,又是一剪。可武松又闪到了一边。从这里,我发现武松的身手很敏捷,非常聪敏,可谓是文武双全啊。
“哇,好帅啊!”只见武松左手揪住老虎的顶花皮,接着,抽出右手,使尽平生气力朝大虫打了五六十拳。只见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都迸出鲜血,在这里,我有感触到武松的胆大心细,遇事则不乱,步伐井井有条。在他遇大虫时,很冷静,非常勇敢,这正是我该学习的地方。
这就是武松,看来,在他身上,我真的要好好得学习一下了。
第29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许多人都喜欢看四大名著,我也不例外。在四大名著里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武松打虎》这个故事了。故事是讲了一个叫武松的人,喝醉了以后,走上了景阳冈,然后醉打猛虎的惊心动魄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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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情节莫过于武松在景阳冈上醉打老虎了。因为在这个情节中突出了他临危不惧的品质和英勇善战的精神。书中还使用了很多突出人物英勇无比的词语,例如:鹞鹰翻身……生动形象地刻画出了人物的特点。
从这个情节中我受到了许多的启发,比如:遇到困难不要惊慌失措,要沉着冷静等等。其中给我启发最大的就是只要泰然自若,机智聪明就没有什么事做不成。如果你在困难面前心慌意乱,你就会失败。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记得有一次,我们全家来到了一个旅游景点,那里有一个独木桥,爸爸、妈妈都过去了,只剩下我了。我提心吊胆,因为只要我一失足,就会掉到小河里。最后我还是静下心来,勇敢地走了过去。我战胜了自己,感到特别骄傲。
武松的精神就像一句名言:“只有不畏攀登的采药者,才能登上高峰采得仙草;只有不怕巨浪的弄潮儿,才能深入水中觅得灵珠。”未来的人生道路上,我要用武松精神去披荆斩棘,从而走向成功!
第30篇:《武松打虎》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欣欣教育基金会赠给我校的一本课外书——施耐庵写的《水浒传》这篇小说的一小节《武松打虎》。
武松到“三碗不过岗”的酒店里喝了十八碗酒,武松付了钱转身要走时,店小二拦住武松说道:“客官,冈上有一只大老虎,如果你去了它会把你吃了。”武松不信,硬要往冈上走。
我回去时,店小二肯定会耻笑我,所以我要把老虎打死了才能回去,这样就不会被耻笑。”
走了一阵,太阳便落下山了,武松的酒力发作,浑身焦热起来,便一手提着梢棒,一只手解开衣服,跌跌撞撞地往一片乱树林走,见一块光溜溜的大青石,便把梢棒放在一旁,躺在上面就要睡觉。忽然,发起一阵狂风,树叶乱飞,风过后,只听见乱树背后“扑”的一声响,跳出一只睛白额的老虎来。
武松见了,叫声:“呵呀!”从青石上翻将下来,便拿起那条梢棒在手里,闪在青石边。那老虎又饥又渴,见了武松,急不可耐地把两只前爪在地上按一按,当我看到那老虎捉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气性先自没了一半,而武松对付这三招只是三次躲开,我觉得武松好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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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吼了一声,转过身来,这时武松轮起梢棒,尽平生力气,猛地劈了下来,只听见“咔嚓”一声巨响,一颗枯树被折断,没打着老虎,梢棒去折成了两截。那老虎咆哮着,性发起来。这时,我真为武松担心,后来没想武松居然把老虎打死了,我真佩服武松。
我想向武松那样很勇敢,机智,我受到的启发是:我以前看到困难就害怕,很想躲,现在我要向武松那样勇敢、机智,在学习的方面上,也有困难的时候,就像一只拦路虎挡住了我在学习方面上的思考,所以我要向武松那样打败挡住我学习方面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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