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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事件观后感800字整理

2022-05-26 来源:百合文库

小悦悦事件观后感800字整理76句



《孔乙己》读后感 篇1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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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讨厌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孔乙己》读后感 篇2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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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 篇3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对于这个简单而又复杂、平凡而又特殊的问题,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解说:有人说,生活是不断需求的过程,而非享乐的过程;有人说,生活像果盘中盛着的收获与失落;有人说,生活就像洋葱会让你落泪;还有人说,生活是由无数烦恼组成的念珠——不同的人对生活有不同看法,不同的人生观,对生活的感悟也不同。
孔乙己是个人很可怜,用"可怜"这个词,也许会让人感到很老套,但是我想不出别的词语。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之乎者也,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也许死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从孔乙己这一面我发现,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
而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的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平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即使如此,也比孔乙己那时好的太多太多。我庆幸我生在21世纪,这是一个人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爱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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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感 篇4
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这便是鲁迅先生描绘的孔乙己。
孔乙己随身着长衫但却没有着长衫人的地位,而和短衣帮相近。但在文中短衣帮的笑声却显得尤其的大,似乎要震破我们的耳朵。有些人认为,短衣帮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劳动人民对孔孟之道蔑视的感情的流露。但我认为笑声的内涵不仅仅在于此,孔乙己这样一个备受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得到同样不幸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特别是孔乙己的最后一次露面,情景更是凄惨,孔乙己被打断了双腿,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象,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以“笑”。这样的笑声让我们战栗,在长期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封建文化、孔孟之道不只是造成孔乙己这样的悲剧人物,而且还普遍地毒害着被压迫人们,使他们陷于麻木、不觉悟的精神态度,甚至连起码的同情心也已丧失。
鲁迅先生通过这笑声想要将人们唤醒,唤醒他们的觉悟,使群众从封建思想桎梏下挣脱出来,去担负起改造整个病态社会的责任。
在文章结尾处,孔乙己的死也只是由掌柜和酒客的平常搭话中透露出来的。掌柜随口问,酒客信嘴答,一个漫不经心,一个毫不在意。对孔乙己遭受那么大的冤屈和灾难,在熟识的咸亨酒店里竟然得不到人们应有的关切和同情;而对丁举人的凶残行径,却也没有谁站出来表示一点愤慨和不平。这样的冷漠麻木是比丁举人这条横行一方的恶狼所做的恶行更为触目惊心的,这也展现了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人们之间的隔膜、冷酷到了地步。孔乙己是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因此他丧失了做人的尊严,沦落为小酒店里人们嘲笑的对象,这赤裸裸表现了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对人们的残害,让人终其一生都逃脱不出它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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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21世纪已经来临,我们已经处在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中了,可是小悦悦事件依旧发生,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够消除自身的冷漠与自私,和谐的共处呢?
《孔乙己》读后感 篇5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经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我“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明白,你其实是在欺骗自我,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我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明白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一样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能够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可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应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期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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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孔乙己》读后感 篇6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写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现在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直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己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真的就应该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不过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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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终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孔乙己》读后感 篇7
明白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明白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明白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杯具色彩,并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杯具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必须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杯具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杯具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我们不明白孔乙己年轻时的样貌,但至少,他此刻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并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终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确定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我的欢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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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之构成鲜明比较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杯具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孔乙己》读后感 篇8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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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2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孔乙己》读后感 篇9
曾有人问鲁迅:“鲁迅先生,您认为您的作品中,最令您满意的是哪篇?”鲁迅先生既没有回答《狂人日记》,也没有回答《药》,而是回答了《孔乙己》,这篇在当时大多数看来,绝对不是最好作品的《孔乙己》。
我相信在所有人在初中时都学过这篇文章,当时读后的感受,不过是看客的麻木不仁,封建制度的黑暗而已,可在我看来鲁迅先生想通过这篇文章表示出的感情绝不仅是这些。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黄酒从坛子里舀出。”文章开头,这看似叙事的几段,其实早已暗中将文章中的人物划分成了三个类别。柜台外的短衫主顾代表的工人们,柜台内的掌柜与小伙计象征着商人们,店内的长衫主顾象征着有权利,有文化的人。工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得收入,来酒馆往往只是为了休息休息喝一杯酒,他们往往只花九分钱买一杯酒,买一碟茴香豆,他们和掌柜进行交易,相互依赖,却又不断进行着斗争,虽互相理解,但又互相不信任,因此,主顾们往往要看着黄酒从酒桶里舀出。可尽管这样,他们却又都敬畏那些穿长衫的人,因为长衫代表着文化,权利和地位,这三者掺杂在一起,当然值得敬畏,可他们敬畏的到底是什么呢?是文化,还是权利金钱。孔乙己给出了答案。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站着吃酒的人,他和举人们一样穿着长衫,可举人们的长衫代表的是文化,金钱与权力;孔乙己的的长衫却仅仅代表着文化,文化没有了金钱和权力这层外壳,便如此的不堪入目,不值得人信任。可见当时人们的敬畏,人们所说的对文化的敬畏,不过是对权力和金钱的敬畏罢了,“孔乙己开口说话,讲的总是之乎者也之类的东西,叫人半懂不懂。”那么我们不妨想一想那些举人说话又是什么样的呢,不过和孔乙己差不多罢了,可为什么他们能被人尊敬,而孔乙己却只能被人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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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儿,我不禁想:是否我也是这样的人呢?是否我也对金钱看得太重了,是否我也会为一次成绩而气馁,为一次失败而止步不前?我想无论何时,我们都不应该忘本,都该牢记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修养,自己的精神品德,绝不是那一张张的试卷和一个个的分数。
《孔乙己》读后感 篇10
今日我看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一样,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明白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终把自我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我就是以前有点钱,此刻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盘着腿,下头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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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读后感 篇11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小悦悦事件观后感800字整理76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孔乙己》读后感 篇12
在鲁迅笔下的许多角色中,每一位角色都真实地映射出社会中不同形态的人。而且我每次读孔乙己时,都会讶然发现他的性格深深地击中了我,甚至我周边的人。
孔乙己在当时地位卑微,穷困潦倒。但终日无所事事,不思进取,始终幻梦于科举考试。心中的价值观严重失衡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思想已渗透骨髓。迂腐的思想逼迫着他说出淤积的“之乎者也”,自傲清高,好逸恶劳。随着时光的流逝,生活愈发惨淡,终于凄凉地死于历史的黑暗。
孔乙己虽潦倒不堪,但整日必做的事便是耍钱去酒馆。始终不脱下自己可悲的长衫,终于成为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死要面子。我们何尝不是这样呢?
孔乙己身材很高大,说明他本具有谋生条件,是一位强健的劳动力。但是他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些伤痕,长衫又脏又破,好像十多年也没有洗。一位本具有谋生条件的人却十分贫穷,又何不折射出我们当今社会的那些啃老族们。这些有手有脚的青壮年却好吃懒做,强烈依赖于风年残月的父母,不断地压榨,简直令人气愤。
孔乙己一有钱便去酒馆,“排”出九文大钱,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这个“排”字彰显出他想要力证于自己是有钱人,在穷人面前炫耀的心理。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总有些这样的人,他们盲目消费,在亲朋好友的面前炫耀自己不劳而获的钱财。一旦资源耗尽,为维护那光鲜亮丽的生活,不得不重拾那阴险狡诈的勾当,随着自己黑暗行为的曝光,已无法维系虚伪的生活,被分解成一缕烟灰,被强有力的飓风所刮去,消失在浩荡之中……。

小悦悦事件观后感800字整理76句


在众人地嘲笑声中,孔乙己始终没有惊醒,依旧麻木不仁。照偷、照梦……,最后随之迎来的便是照悲、照穷。我们现在有许多人,经历过挫折之后,并没有爬起来。始终低迷于坑中,盼望着救世主的来临。盼望着、盼望着,盼来了一堆干瘪的尸骨。我们遇上挫折,应重拾自己的信心,不要梦想着别人会拉你一把,自己的挫折自己克服,哪怕遇上不可逾越的跨度,我们也应用巧劲,另辟一条解决困难的道路。纵使自己无法克服困难,我们还是要用自己强大的精神力量同命运之神作斗争。虽然我们躺在嫣红的地面上,但始终应含着笑。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即便直面最艰难的危局,我们也应该永不言弃,顽强拼搏,生生不息!
孔乙己身上始终有许多让我们警惕的悲剧,我们要吸取其身上的教训,不要重蹈覆辙。一个只有不断警惕历史的民族,才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民族!
《孔乙己》读后感 篇13
当我读到:这因是没钱窘迫的讨好好。掌柜仍然转过来,面对着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振振有词的狡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失去诚信“再说了要是不是怎么会瘸一条腿:?孔乙已低声说道;“摔倒的,一跤跌心“他用眼色,很是恳求地望向掌柜,求他不要再提。
这段话,让我思绪万千。
天气逐渐转凉,而这一次则是孔乙已最后一次出场。“这声者虽然极低,却很耳熟。”这里表现了孔乙已受到了难以描述的挫折,很是自卑,连声音都没有原先那股自信昂仰了。可想而之,他对生活已经没有了希望。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这里运用外貌描写把孔乙已的狼狈与穷困潦倒展现的淋漓尽致,“黑而且“瘦说明他已经有许多天没有洗澡,而人不会因为饿了几天就立刻瘦下去,孔乙己起码是饿了两周以上。在这样一个饥寒交迫,穷困潦倒的情况的他依然来喝酒,而对于掌柜所说的债务,孔乙已表示很为难,虽然嘴上说着下回还清:但只有他心里清楚,是没有下回了。他走后还说“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为什么要好?有现钱为什么不还债务?这一切暗示了孔乙己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而这杯酒,则是“最后的晚餐。他早就明白,自己的死期到了,他决定最后一次喝好酒,像正经人不赖账,这样就可以安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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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文描述孔乙已没有再来,也是在与前文相呼应,和孔乙已偷东西被打瘸了腿,同时也被打挎了心灵,他于是他便自寻死路。孔乙己的身体是被他自己搞坏的,而他的心灵是被封建教育制度搞坏的,在这乱世浮尘中,他终被科举制度吞没,成了别人口中的笑话,生命,就这样被活生生的打断了。
孔乙己,他是一个偷东西的人,是不讲信用的乞丐,是一个喜欢装模作样的人。他也是读书人,是懂得了一点文化的人,也是一个可怜的人,他在那样的生活里面是多么的难过啊。他太喜欢死读书,太喜欢显摆自己那些没有用处的知识,可是细细的去想,究竟是什么让他变成这个样子呢。百因必有果,细细的去思:孔乙己这个样子必然是因为封建社会对他的残害。
如果他能来到现代,他一定可以上我们现在这些小孩子一样去上学,去学新知识,再不行的话,他也可以去学一门手艺,将来到社会上立足,可是在孔乙己那个时代,他什么都不会,他只会读书,却丝毫没有任何的作为,最后只能被饿死,或者被人打死,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孔乙己》读后感 篇14
鲁迅先生一贯喜欢用些小人物以讽刺时局,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小人物。
起初我十分可怜他,贫穷,社会地位低下都是他的代名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终于还是应了这句话,好吃懒做,原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可说他不好,他仍不愿放弃他读书人的身份,穿着长衫混在短衣中。说他不讲诚信,但每次的酒钱从不拖欠。如果他生活在今天的社会,国家种种政策。不至于饿死,说到底,孔乙己是被封建制度所毒害的可怜人罢了。他就是一个看不起底层人民,却又向往上流社会吧。
如今在我们的班级也存在这样一类人,成绩比一般人好,但又比一部分差,是班级的分水岭,在他们上面的人能拉十多分,下面也能拉十多分。
孔乙己就是这样尴尬的存在,成绩好的他算不上。却又自视清高,不愿与成绩差的人为伍。同时他又很矛盾,穿着长衫又红着脸与他人争辩,与其说他自卑,不如说他孤独,什么是孤独?稍有人问,你就会敞开心扉,其实就是孤独。到现在在我脑海中,孔乙己那句话仍不断重复,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怎么写吗,茴字有四种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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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觉得似曾相识,读了八年文不成武不就。从不旷课,老师说上一句要脸红好几天,不敢迟到,不敢早退,难题永远做不出来,总是在一旁默默地循规蹈矩的活在自己的世界。每当生活不如意,便开始愤怒,看别人混得如鱼得水,开始充满负能量。人们离你渐行渐远,开始产生疑问?为什么他们那么优秀,而自己的嫉妒心却不停的在作崇。仍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却能安慰自己:他们是天才,而我与他们不同,总会有那么一天,我就聪明了,欺骗自己,时候未到。
哪有什么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明明懂得的道理,却非要等到自己亲眼看到比自己好的、差的人都比自己优秀,才发现你只是看上去很努力……同孔乙己一样,空有一腔热血,没人看得起,最终消失。默默地,默默地……从来无人问津,仿佛从没有来过一样。
鲁迅先生所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难道说的仅仅是孔乙己吗?
为了这些事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要走出孔乙己,将他作为反例,在自己努力的道路上,会遇到一些挫折,听到一些声音,但我知道热血难凉,赤子无惧,努力会战胜一切。
相信在未来的你会在铺满鲜花的道路上继续美好,荆棘之地也要昂首闯荡,每天的你都要加油呀!
《孔乙己》读后感 篇15
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初中的一篇课文,现在还隐约记得老师抠字眼给我们讲某个字所表达出来的感情,当时为鲁迅写出的精辟的字句所震撼,如今再读,更多的,是对这篇文章所架构出来的旧中国社会的悲哀所感叹。整篇文章都充斥着对旧中国社会和旧教育制度的控诉,如同成千上万个人透过这篇文章呐喊一般,惊醒人们。
最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孔乙己,是一个邋遢的人,却身着象征富贵的长衫和那些贫困的短衫帮一起站在酒店喝酒,那象征这富贵的长衫却也破破烂烂,还要在喝酒的时候结结巴巴地反驳掌柜和短衫帮的取笑。明明就是穷人,却固守阔绰的姿态,连给钱也要做作地出,表现表现出人炫耀的心态,孔乙己拼命地想与短衫帮划清界线,故以读书人自居,但实际上,孔乙己自始自终都没有逃脱贫穷的命运,孔乙己是封建教育的一个牺牲品,本应被人同情,却被众人嘲笑,足以说明当时社会的阴暗,故事就以此开始,我可以理解孔乙己的心情,读破万卷书,却无法获得官位,到最后甚至因此被人所嘲笑,不禁自问:我读了数十年的书,连读书是对是错都分不清楚,几十年枯燥的日子到最后什么都没有换来,剩下的,只有禁不住内心拷问的心。这就是当时的教育所致,所以,孔乙己从头到尾都是以一个牺牲品的角色空虚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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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中念着什么之乎者之类的话语,他人听不懂,只是不停地取笑他,甚至越加的厉害,更显出孔乙己被教育所禁锢、毒害的心,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弄到讨饭、偷窃维持生计的地步,有怪得他人孔乙己好心教我茴字的写法,却被我置之不理,叹了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那无用的知识,原以为还可以教小孩子。但连小孩都不愿学,又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被丁举人打到残了条腿,掌柜和酒客之间用漠不关心、事不关己的语气谈到被暴政压迫的孔乙己,让我感受到深深的悲哀,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应有的打抱不平和关心,丁举人的暴行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周围的人们如同习惯了这类事情的发生一般,然我感到寒心,当孔乙己用手艰难爬到酒店要酒喝时,掌柜依然向他要欠下的钱,如同被钱蒙蔽了眼睛一般,而之后掌柜又用平常一样的调侃的语气笑着说道: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孔乙己却没有像平时那样辩驳,却如同用尽了全身力气一般说道:不要取笑!紧接着掌柜说道: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掌柜不愿意给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抹杀掉孔乙己仅有的一点尊严,从这些,鲁迅深刻地表现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孔乙己》读后感 篇16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的第二篇白话小说。小说中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度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
读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明白多少人为了四书五经竭尽一生才能,多少人为了功名利禄尽折腰,又有多少人因科举制度被抹杀。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又有着特殊的经历,他一生都在追求科举,却又受着科举制度的迫害。他穷困潦倒,被人当作笑料,在封建压迫和“吃人”的社会下,或许“死”是他最好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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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多次对孔乙己着重描写,如“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描绘出一个穷困不得志、懒惰又爱面子的孔乙己形象,让我们看到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也预示了悲剧的必然性。孔乙己满口“之乎者也”,将自命清高、迂腐不堪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下文中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情节又让我们看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这也说明了孔乙己的心灵被封建文化所扭化,变得不堪的事实。
这篇不到3000字的文章,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孔乙己这样一个悲剧形象,他的一生悲剧和全部心态也让我们看到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没有人同情他,也没有人帮助他,只有哄笑取乐包围他,活着无人关心,死了无人过问,犹如一个匆匆过客,死了不带走一丝留恋。
由此也想起了一些生活感悟,尊敬老人、奉献爱心,应是每个人的高尚品德;乐于助人、互助友爱,应是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是每个人亮丽的风景线。生活在如今社会的我们,跟他们相比,我们是多幸运,生活的多幸福。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我们要谨记这些教训,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我们在期待!我们呼唤一个更为合理的空间!
《孔乙己》读后感 篇17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描写的众多人物中一个经典角色,作为旧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他集聚了大多数封建儒生的缺点,好吃而恶做,穷酸又寒酸,自命清高而又怯弱胆小。同时,正如很多古代小说描写的书生一样,他内心又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样一个原本心地善良的人物,却终其一生,也没捞到半个功名当当。可悲可叹的孔乙己,终其一生都是封建枷锁下的奴隶,在人们的嘲笑挖苦下终于结束了其屈辱悲凉的一生,留给世人的是深深的思索。
“人之初,性本善”,当人们生下来的时候并无多大区别,之所以有后来形形色色的人,千奇百怪的人生,完全是环境造成的。生活在旧社会下,被封建文化奴役的孔乙己就是这样的牺牲品。孔乙己是愚昧的,自视清高的,但是文章中,分明的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的优点。在文章很多场面中,我们都能够看出孔乙己心地的善良纯净。文章中两块地方描写了孔乙己的善。写他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一粒一粒,直至自己所剩无几。从另一面来看,那些比他过的舒坦多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这样做,自私自利是他们的标签。作为一个自视清高的读书人,他也好为人师,教“我”写字,态度之诚让“我”烦恼不已,而当他知道“我”会写字时,也显得极其高兴。这虽然体现了孔乙己迂腐可笑,但同时也透露了他生性善良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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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学上,孔乙己是典型的人格分裂。既要体面,又穿着破烂的长衫;从不拖欠,却又身无分文;既冷漠对人又认真教“我”写字……这是一个被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思想严重腐蚀的灵魂。自己穿着破烂的长衫站着喝酒却瞧不上那些“短衣帮”。实在的,孔乙己是善良的,可是善良在那个社会不值一提,鲁迅先生对孔乙己内心善良的描写也只是几笔带过,更多的是对于他畸形人格的描写,这正体现了鲁迅先生对那个年代人们悲剧的生活,物质淡漠思想的典型描写。当我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深切的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于民族的忧虑,他是满含泪水创作出的这篇文章啊。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感 篇18
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通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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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一、书籍简介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译者李继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畅销书。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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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是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爸爸的朋友拉辛汗成了阿米尔的忘年知己。1973年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等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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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中一个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和阿米尔、哈桑发生冲突。哈桑用弹弓维护了阿米尔。1975年,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爸爸的好感而勇夺冠军,哈桑则保证去追到第二名的风筝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但在哈桑的归途被阿塞夫等人截住。阿塞夫要哈桑把风筝给他,但哈桑不肯,于是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到,但由于怯懦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
之后的日子里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哈桑而希望爸爸把阿里、哈桑解雇,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哈桑洞悉一切,而承认了偷窃。阿里和哈桑不顾爸爸的反对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斯坦,1981年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往到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把家留给拉辛汗照看。后来阿米尔父子又迁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费利蒙居住。阿米尔在美国上大学,毕业之后成了作家,还在圣何塞的跳蚤市场认识了同样来自阿富汗的一个将军塔赫里的女儿索拉雅,并和她结婚。爸爸在此期间因肺癌去世。阿米尔和索拉雅搬到了旧金山。他们想有一个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
2001年,罹患绝症的拉辛汗从巴基斯坦给阿米尔打电话,让他去巴基斯坦,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原来拉辛汗在阿米尔父子走后,去哈扎拉贾特找到了哈桑及其妻子,他们一起回到喀布尔管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哈桑还有了一个儿子索拉博。然而1996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之后,强占了这个房子,还因为种族歧视当街枪毙了哈桑及其妻子。索拉博进了孤儿院。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喀布尔救索拉博,但阿米尔不愿意。拉辛汗于是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阿米尔爸爸的私生子。
阿米尔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在找到了索拉博所在的孤儿院之后,发现索拉博已经被一个塔利班头目带走,而这个头目会出现足球赛上。阿米尔在球赛中约了这个头目,并在之后其住所见到了他。原来这个塔利班头目就是阿塞夫。阿塞夫在被苏联人扶植的共产党政权的监狱中受尽折磨之后加入塔利班,和苏军作战,成了一个头目。索拉博已经成了一个被性侵犯的舞童。阿塞夫告诉阿米尔可以带走索拉博,但必须和他先处理一些陈年烂账。在屏蔽左右之后,阿塞夫戴上不锈钢拳套,轻松毒打毫无搏击经验的阿米尔,但不料索拉博用形影不离的弹弓打瞎了其左眼。阿米尔和索拉博这才趁机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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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因为阿米尔无法证明索拉博是孤儿,而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从而收养索拉博。索拉博需要暂时入住孤儿院。出于对孤儿院的惧怕,索拉博割腕自杀,之后被救起。在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美国之后,索拉博因为感情受到伤害不再和任何人交流。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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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斯坦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追风筝的人》已经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还著有:《灿烂千阳》(AThousandSplendidSuns,2007)、《群山回唱》(AndtheMountains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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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5篇
第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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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00字
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之后,有一句话铭记在我的脑海中:为你,千千万万遍。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第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部美丽的小说,即使没有梦工厂镀上的光环,她依旧光鲜夺目。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忠诚与血缘串联着这些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的圆满循环,然而这也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于幸福,希望是人们永远追逐着的风筝。
作者以敏锐,扣人心弦的笔触娓娓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哈桑。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即使收获了事业和爱情,仍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物是人非,哈桑已故,并发现了父亲当年的一个惊天谎言,昔日主仆本为同根生,漫漫赎罪路上,阿米尔蹒跚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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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昔年哈桑对阿米尔说这句话,代表着奉献,二十多年后,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说这句话时,除了赎罪,亦有奉献。全书不仅仅是一部叙述阿富汗文化,历史与现状的政治史诗,也描写了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的脆弱关系。追风筝的人所追的风筝是有象征性的,它既可是爱情,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讲,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父亲,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第一次看这本书已经是我初中的时候,转眼已是大一即将转入大二的时候,我又借着读书小组读书分享的机会把这本书重温了一次。
这本书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善于将别人的风筝割断,他的朋友哈桑则善于去追风筝。阿米尔善与写作,却充满懦弱与欺骗,哈桑诚实善良,勇敢,正直无私。两人成为鲜明对比。
然而坏人本性也是好的,他们只是缺乏一个把他们引向善的指明灯。就拿阿米尔来说,当拉辛汗好说歹说让他“重新做人”,他严词拒绝,当拉辛汗亮出底牌告诉他,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才决定去找哈桑的遗子。
在现在这个充满铜臭味儿的时代,坏人虽然存在,但若追根起源,大多数本性不恶,只是童年或者后成年时期缺乏引导罢了。还记得这个故事吗?一个大盗在被刽子手押向断头台的时候,他请求见他母亲最后一面,要求吮吸最后一次的母乳,他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这个大盗咬断了他母亲的乳头,一旁的人都很诧异,把他拉开。这个大盗临死前对他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不是你不阻止我之前无数次的小偷小摸,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小悦悦事件观后感800字整理76句


这里的大盗就是阿米尔的翻版。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阿米尔,“复旦投毒事件”,“我的爸爸叫李刚”,“小悦悦事件”等等都是善与恶真实的写照。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又如何引导恶人往从善之路走呢?
我想教育应该是重中之重。谈及教育,老师和教育模式又是一大关键。现如今的应试教育都比较重效率、重结果,不注重质量、过程。因此,大多数的小孩思想发育还不完全,整天都埋入题海,缺乏素质教育。曾经我在某个书城等待开门,碰见几个小学生,年纪虽小,却已满口脏话,说着一些与他们年龄大相径庭的话,令我很是诧异。或许真的是快节奏的生活让他们也快速“成长”了吧。
老师是教育的启蒙者,但是家长却是除了老师能和孩子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现如今,家长们都忙于赚钱,忽略了孩子们的感受,导致有些孩子性情冷淡,有的又是双重性格,自己却仍无法发现这一问题的导火索。若有那天真出了事故,那才追悔莫及呢。
除了老师和家长以外,社会也应当扮好引路人的角色。政府、企业也都应该大力支持,多加重视人格的培养。放慢我们生活的节奏,细化我们的优点和不足,多多赞美和激励“哈桑”,多多关注“阿米尔”,找出他的问题所在,一一攻破,这样才能建设更好的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创造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第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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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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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第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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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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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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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窗外的烟火绚烂,鞭炮声还是很密集。在除夕夜里我心潮澎湃的合上了卡勒德·胡赛尼的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今夜很难睡下了。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阿富汗,一个饱经战乱困扰的国家,阅读过程中文字所表达的那些温情和悲苦,宽宥与救赎,施恶和抗争,无不让我为之疼彻心扉,那个叫哈桑的仆人之子为了他的小主人阿米尔,到离世也不知道的自己的哥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是一位侨居国美国加州的阿富汗人,同时他也是一名外科大夫。《追风筝的人》是他第一部半自传体小说。
他经历了政变后的国家改制,苏联入侵阿富汗,和艰辛的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流亡之路。已经在美国有着幸福家庭和成功事业的阿米尔,2001年夏天的一天,拉辛汗的遥远的电话的召唤,让他去走一遍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阿米尔爸爸生意的合伙人,第一个把他当朋友的成年人,是在文学道路上给予他鼓励最多的人。拉辛汗也洞悉一切真相:关于阿米尔父子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
故事通过12岁的富人之子阿米尔的眼光,描绘富家少爷与仆人之子喝着同样的乳汁,自小就一起成长,情同手足的友谊,可是阿米尔因为爸爸定义自己为缺了卑劣的性格而变的敏感,猜嫉,1970年的阿富汗时局动荡、宗教信仰的分歧、民族间的摩擦已经初显端倪,历史大背景下的温馨闲适的富足生活渐行渐远。
这些孩子们是感觉不到的:“12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的夏日……”
哈桑的心目中阿米尔少爷就是他的一切,甚至他出生后学语的第一个词汇就是:阿米尔。就是这样的哈拉尔文盲指出了他的写作情节破绽。
内心困扰着梦魇的阿米尔,心灵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埋怨、羞耻,他选择了一种卑劣的逃避。他心里面以为这就是一个少主人对于奴仆关于正直和忠诚的考验。在劝说自己父亲辞退哈桑父子无果之后,阿米尔选择了更卑鄙的栽赃手段,把自己生日礼物放在哈桑简陋的房间里,哈桑父子的隐忍离去,让阿米尔终结了年少的负罪和遗忘。也从此少年灵魂背负了此生负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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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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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第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说实话呢,是因为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初看到时,还以为会是一组优美的散文、一组唯美的诗歌,或者呢,还是一篇充满意境的童话。可是,当我真真正正翻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它骗走了我好多眼泪……
故事是从主人公阿米尔少爷12岁那年开始的,他有一位对他最信任、最忠诚、并且于他同龄的仆人:哈桑。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去上山那棵树下读书,一起去参加当地独特的风筝比赛……剧情的转折就是从这次的风筝比赛而发生,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到那支十分好的蓝风筝,在一条小巷子的角落里被另外一群富家少爷围殴,巷子外出现了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往巷子里偷看这,这双眼睛是阿米尔的。是的,哈桑最信任、最忠诚的朋友、主人,这个时候胆怯了,阿米尔没有勇气像哈桑保护自己那样冲上前去保护哈桑,泪流满面、哭着跑开了。从此后,阿米尔每每见到哈桑都会想到自己当时的懦弱并且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最后,他竟然是自己亲手赶走了哈桑,阿米尔也许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随着岁月的流逝,阿米尔长大了,他发现哈桑竟然是自己的弟弟,此时我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阿米尔会怎么做?
他抛下了自己的妻子独自回到故乡阿富汗,为的就是找到哈桑,那个让他充满了内疚的人,踏上了救赎心灵的路程……
也许故事的作者并没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可是,他却用最细腻的语言,抵触到了你心里那最柔软的地方。是的,他的文笔似乎可以看透阿米尔的内心,书中的情感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如果你静下心去读,也许你会品尝出更多的味道,不安、无奈、无助、愧疚、悲伤、孤独……本书是作者的处女作,更是文学中的一本佳作,故事如此的残忍却又美丽,也许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很完美吧,又或许稍带一点悲伤,读过,你一定会被感动。这种感动不是突然来到的,而是慢慢的,深入去体会的。情绪是通过一点一点地递进,令人感觉自己就是男主人公,随着发生的这么多事情,不能自抑地被震撼,完成了自我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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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十分唯美,在一片火红的夕阳中,一位小男孩奔跑着,一只手里紧握着一支风筝,也许男孩是阿米尔,他拿着的是自己的风筝,又或许是哈桑,拿着的是那支蓝色的风筝。如果把阿米尔形容如那支风筝,那他找回自己的“归宿”了么?
第1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像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在追着一个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梦想着追到梦想中属于我们自己的那只风筝;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为了追到那只风筝而付出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有些人大胆地追着,有些人怯懦地不敢上前追逐,有些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追风筝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会遇到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甚至会让你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但,阿米尔没有放弃,我们更不应该放弃。
正像书中说的一句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为了哈桑追着风筝,而我也为着一个人,去追这只承载了多重含义的风筝。
记得以前,有好多人问我:“学习是为了什么?”那时候的我为了敷衍,就非常大众化地说:“为了将来考上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是的,这是许多人的答案,但,这并不是我的答案。
刚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几乎一天哪里都不能去,就呆在家里,就是因为怕我迷路。还好,我家楼下有个公园,而那里,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家里太热了,我就跑出来到公园玩一会儿。当我坐在一个石头上时,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来,亲切地向我打着招呼。一开始,我有些害羞,慢慢地,我们渐渐熟悉了。每天,我一写完作业,就跑来公园找她,她总是非常热情地陪我;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任性,她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更多地是包容我;谁的天空不落雨,伤心难过的时候,她都会陪着我,安慰我。有时也在想,上天对我太好了,在这里遇见了她,她是那么地懂我,理解我。每次,我都把生活中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告诉她。说到伤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难过;说到开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开心。当然,她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顺,可是她并没有跟我说,可能是怕我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难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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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们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假期结束的那天,她叫我陪她去公园玩一会儿,我答应了。到了公园,看到她还是坐在那个地方,一样的坐姿,一样的梳妆打扮,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过。我走上前,在她身边坐下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她的一句话打破了沉默:“我……要走了。”我十分惊讶,或许我早该想到的。我紧张地问:“为什么?”“其实我来这边只是来旅游的,假期一过,我就要回家了。”悲伤的表情在我脸上再也掩盖不住了,她看到后,笑了一下:“没事没事啊,别这样,我家在绍兴,到时候有空可以来玩啊!我有空也会回来找你的!”听到这话,我欣慰地笑了。
过了几分钟……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这么快!”
“嗯嗯!”
“好吧,那再见!”
“嗯嗯,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空了一大块。回家打开QQ,看到了她给我的留言:
冉,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陪我,与你相遇,好幸运。永远不说再见,好吗?滢
“嗯嗯,不说再见!”我心里默念着。
我们约定要努力学习,大学考到同一所学校。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我始终追着我心中的那个风筝,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追过,就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胜过一切,爱,可以一直连接,到永远!心中的风筝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第1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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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第1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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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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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美好,残忍,这两种极端的矛盾词语,在书中的编织下竟缩到一只不起眼的风筝里,缩到一个平凡的仆人里,这本令人回萦难忘,令人震撼无比的书,就是著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是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俩原先感情很好,做什么事情都同甘共苦。可因为一场风筝比赛胜负的矛盾,阿塞夫觉得丢尽了面子,就找仆人出气,因此,哈桑被阿赛夫这个暴力男孩所殴打,阿米尔不敢阻挡,背叛了朝夕暮处的朋友。成年的阿米尔回到阿富汗,竟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陷入了一个无法返回的噩梦……
读完这本书,我的新也跟阿米尔一样,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我不明白,在现实面前,人们总会低下头!阿米尔看着同情手足被狠打,低下了头,成了懦夫;阿赛夫在名利和金钱的诱惑下,低下了头,成了豺狼……但是,在这中间,我们依然看得见一些有节气的人物,比如阿米尔的父亲,他一生都在和熊拼斗,胸怀十分宽广。他不会因为对手是狮、虎而害怕,不会因为利益而叛离国家。最重要的是,他不会抛弃朋友,而会把他当为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处处关心着他。这一点,阿米尔做的就不比他父亲好。
所有的同胞们啊!现实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我们不能嫉妒别人的胜利,而要发现自己的失败原因,不能当懦夫、不能当豺狼、更不能当叛国贼!我们应该在现实的面前抬起头,让失败的经验记在心里,让成功的曙光照在身上,这样现实的命运就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第1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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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第1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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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第1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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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1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的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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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1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第1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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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大屠杀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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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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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第2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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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第2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
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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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第2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富汗,那个看似常年战火纷飞妻离子散的地方。在这本书里,却从黑暗化为了彩色——有一段扣人的却又让人心碎的情义。哈桑和我喝过同样的乳汁,就这样成为兄弟一起长大。我本以为宗教的不同不会轻易改变,而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一点也不会轻易改变。可从我发现父亲对我的软弱的不满,对哈桑的喜爱之后,我便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一次的斗风筝大赛,我和哈桑赢得了第一,却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我们两个能一起追着风筝跑。
在那个小巷里,在那个空气中留着哈桑的哭喊声,在那个布满血色的雪地里。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我嘲笑他,玩弄他,背叛他。我讨厌他从不还手,我讨厌他万般顺从,我讨厌他口中的那声少爷。准确的来说我嫉妒他。那时我的头脑中深深地刻下了一份自责和痛苦。我将他赶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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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阿富汗的土地分崩离析。我随父亲逃往美国。眼前没有了带给我罪恶感的场景,可那份背叛的罪恶感又怎么从扎生的脑海中挥之而去?阿米尔回去了,回到了那已惨不忍睹的家乡并救下了哈桑的儿子。但哈桑却为了保护他们曾经的家——珍藏着他们最美好的童年的地方死了。那曾经我和哈桑放风筝的场景变成了索拉博和我。终于我的心结也随着风筝的飞远而解开。
整片文章显得如此轻描淡写。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意亦或是心理都被细腻地表现出。没有强烈的斥责,没有强烈的哀怨都却令人心灵震撼。或许是因为作者为了我最后的挽回才如此婉转。开篇一颗跳动的心到后来心的跳动如此微弱,一系列的纠结,终于让这颗心恢复了以往的跳动。没有等级的区分,没有人种的歧视,没有命运的注定。哈桑的风筝是我,他用他的忠诚追随了我一生。我也在最终用我的微笑为他的儿子追起那只风筝。一切都似曾经,画面暗黄,不经让人回想到开头的美好,而时光荏苒,现在,结尾也是那样的美好。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2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爱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美好,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美好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己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己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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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希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知道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不过来,终于,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己挺身而出……
在最后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己,结局是那么美好,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己,却发现,自己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己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责任,即使自己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接受,我很少为自己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己挺身而出!
第2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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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阿米尔微笑着追着人生的风筝,追着他心中的善良,正直,诚实,还有……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义无返顾的去追……
第2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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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2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小悦悦事件观后感800字整理76句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第2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仍然喜爱这本书,我爱它,就像你们爱自己捣蛋调皮、叛逆不羁,但终归还是可爱善良的孩子。——卡勒德.胡赛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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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我感觉他说出了人性,并且我也认为这句话诠释了本书想要表达的,在这本书中,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虽然如今这个国度战火不断,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得仿佛天使一般的孩子。作者从阿米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出发,向读者刻画了这个集世间所有美好品性于一体的人。不过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在一起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所以当我在看到前面几章的情节的时候会在心里责骂阿米尔,会指责他的软弱和无能,我在想,可能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方法,虽然从人性常规上我们会埋怨阿米尔的软弱,但是从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个体,都有自己的选择。
几年后,良心的不安使阿米尔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他重回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最终他还是追到了,尽管伤痕累累,但那是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们总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悲观的来看,我觉得连完整的人也不多。谁能说自己没有遗憾过,后悔过。也正因为遗憾和后悔才趋势人们不断地追寻他们人生中所缺失的风筝,只有追到了,我们才能成为更好地自己。
第2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三天时间看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跌宕起伏,有种让人不断想读下去的魔力。作者很擅长采用伏笔,故事中的很多情节前后都有联系和暗示,用心读会发现。读的过程很像破案的过程,不由自主跟着作者丝丝入扣的笔触展开一场奇妙的人生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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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此书之前,我对阿富汗这个国家的印象只停留在“战争”和“恐怖分子”这个层面,对它的历史和政治也没什么兴趣,但看完此书,不禁激起我对战乱国百姓的同情,对哈森一出生就注定悲惨命运的怜悯之心。
要我说,此书的主人公是哈森,他象征着人性中最美最善的那部分,他的忠诚、勇敢、善良、正直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最贫穷的哈森不正是最富有的人吗?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多少人动容!
第3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因为人生经历的迥异,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追求。不断的追寻是为了不致让人生留下遗憾,是对自我的救赎。
读毕《追风筝的人》,给予我的更多是一种震撼,无关乎社会,更多的是人性的锤炼。一份隐藏的阴霾,无法言喻的心灵体验。追寻的人生财富,其实是我们曾经触手可及的,但是那时意识不到它的珍贵之处。因为心灵除了展现给世人看到的一面,还有自己也无法看清的角落,那里隐藏了人之初的本质。不断上演的人生情节,有的为之蒙上灰层,有的为之洗涤污垢。因为遗憾、确实的美丽,人生才有了纪念的价值。
一路成长的历程,一路追寻的困顿。
每个人都是准风筝的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然而追寻之物却发生了质变。我说不清楚这个度是在哪儿,只是有几丝惋惜。
只是希望我们将知道风筝所落之处,花费毕生而求得之物。
第3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对于这句话,我是承认的。自看完这本书至今,时隔几个月,对于书中的一些细节已是模糊,但我却无法消除它留下的某种情绪。或许,不会轻易被时间带走的,才是最最珍贵的。
我一直在琢磨,《追风筝的人》给我留下的究竟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情绪——是惋惜?是感动?亦或是欣喜?无解。我想,心境不同,感受便难相似;视角不同,情绪也会有差。为你,我仿佛有千千万万种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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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一件事情纠结,这种茫然的情节似乎在善意提醒着我——只要青春依旧,谁都可以迷茫。迷茫貌似成了青春的代名词,我也仿佛顺理成章地拿它当作借口,以至于做了一些当时感觉起来超级神圣、而后并不被人甚至是自己认可的抉择,我惯性似的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好像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的自信,却少了一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勇气,我甚至都不敢付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怯懦!于是,我便找来一大堆理由让自己释怀,以让我觉得即便我得不到那种结果,也是情有可原。
然而,现实终究太过骨感。每当夜深人静,所有我说过敷衍的话便一遍一遍回荡耳边,仿佛在强调我那不可原谅的脆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负罪感被体验到“刻骨铭心”的程度,当然,我无比庆幸我还有感觉,因为,麻木,才是最大的悲哀,不是吗?拉辛汗曾在阿米尔为自己的过错无比懊恼自责时,告诉他:“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我感到来自这世界深深的暖意,原来,过错,是可以被原谅的,尽管我知道这不是终结,那真正的终结是什么呢?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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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追风筝的人》是本美好的书,里面有太多愧宝。例如,我不懂阿富汗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我能看到的太表面,我的已有经历不支持我理解更深层次的东西,再次细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觉着读后感走近尾声,《追风筝的人》的情节还在萦绕,心血来潮的我突然构建起书中的某个场景,我望向长空那一只只被想象出来的风筝……惊觉:每个人都有一颗善于仰望天空的心。是否你的心中也有一个风筝?如果有,那么,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每当风筝起飞之际,让我们勇敢地追,为人,为己。阿桑的陪伴依旧: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3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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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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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两天读完了,很快,虽然是小说,看完就在想,如果阿米尔当时冲了出去,能否制止啊塞夫三人对哈桑的伤害,或者就算不能制止,结局是否会改变。同事他的父亲为什么至死都没有告诉他关于哈桑和自己的秘密,而是由他的好友拉米尔揭开了谜团。
当然也在怀疑,怀疑是因为自己没有经历过。作为小孩子的阿米尔是否被描写的太过功利,自私,似乎表现除了不属于童年小孩该有的那种大人小心眼,即使他出生在富人家庭,可毕竟哈桑是他童年最重要的玩伴。所以,我甚至觉得,在书中阿米尔被告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兄弟这一个线索是否需要,书中,阿米尔是知道后才看哈桑写给他的信的,最后决定去找他的侄子。
我们来个如果,如果卡勒德·胡赛尼没有安排这样的惊天秘密,而是直接在阿米尔讲完他如何找到哈桑事后给了他哈桑亲手写的信,阿米尔最终会不会回到家乡去寻找这个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好朋友的侄子呢?在我看来,虽然没有了亲情的羁绊,却更加深刻了小时候错误对现在内心的折磨,以及友谊的弥足珍贵。当然,这是我的如果。
这里,又突然脑子里冒出了鲁迅笔下那个月光下的润土了。
文章中说“到最后,总是这的世界赢得了胜利”,于是所有都成了世界的孤儿,失败的宠臣,故乡、童年、回忆……美好的事物都被远远的抛弃,留下满地伤痕,也给所有人一刀,这刀痕至死都留在人心中无法抹去。宗教给了信仰着内心的宁静,可是,宗教却也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深如深渊,就算滴再多的泪水与血也无法在这深渊中荡起回声。
当你说谎,你就偷走了别人知道的权利。极端种族主义者对信众说谎,大人与大人之间说谎,大人对小孩说谎,小孩与小孩之间说谎,小孩对大人说谎。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错都会得到原谅,只要你愿意踏上那“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3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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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那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这部小说共360页,用业余七天时间,将它一气呵成,留恋的片段回头重复,仿佛我看到了那些画面,那么美好、凄惨、富有色彩。所有世间美好都抵不过战争。作者将当时的画面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我们了解世界历史,拓展我们价值观的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也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喜欢作者阐述画面的别致方式。作者的这部大气之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懂得悲悯阿富汗人们,明白和平的伟大意义。
不断的深思、不断的遐想,和平的正真意义是什么?敏锐、真实的东西才会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追风筝的人》就是对和平的反喻解释,走在当下和平主义的社会大道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并不需要多么伟大,仅仅需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这段青春,经营好自己的这番田地,努力工作,关爱他人便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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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看到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的的作品《追风筝的人》,读后觉得心中十分难过和纠结。故事其实很简单,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成长,感情十分融洽,但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在小小年纪的阿米尔心中并没有意识到哈桑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眼睁睁的看着哈桑为了给他追风筝而被几个坏少年强暴却不敢挺身而出解救,过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心中犯罪的感觉而设计驱走哈桑,完全背板了两个人无间的感情,在此将人性中自私、恶劣的本质表露无遗。
但是作为一个良心尚存的人,阿米尔一直受着自己良心的苛责和拷问,多少年都无法释怀。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寻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遗余力的挽救了哈桑的儿子,并且收养了他,我想他是觉得好过一点了,尽管对于事情并无任何改变!我读后并没有为阿米尔最后的微笑而微笑,反而觉得一样难过。
对待自己最好的人,总是被年少的自己忽视;给予自己最真心的人,总是最不被在乎的!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但是却也是最恶劣的,千万遍的折磨爱自己的人都不觉的累,只有一朝失去才会觉得措手不及的悔恨!从此我想到了《飘》里面的女主角斯嘉丽,几乎一生都在追逐着阿希礼,直到梅兰尼的死亡才让她看清楚她自己爱的是谁,为此,她又开始了对自己曾经拥有又失去的瑞特的追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珍惜上天给的每一个缘分,善待对自己好的每一个人呢?
阿米尔幸运的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呢!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为自己追风筝的人,善待他们,这样一生的幸福都将有人守护!
作者简介:
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鲁国人。中国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是以“因材施教”和“有教无类”的教学理念来教育学生。他后来被尊称为“圣人”。孔丘 排行老二,汉族人,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是世界最著名的文化名人之一。编撰了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春秋》。据有关记载,孔子出生于鲁国陬邑昌平乡(今山东省曲阜市东南的南辛镇鲁源村);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载于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及先秦和秦汉保存下的《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子姓,以孔为氏,名丘,字仲尼。排行第二“子”,古代对成年男子的尊称,在春秋战国时期,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成年男子都可以称为“子”,而且都希望别人称自己为“子”,因为“子”还是一种爵位,所谓“公侯伯子男”也。但是,真正能获得别人以“子”相称的,一般是两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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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在社会上公信力较高的,如“老师”;要么就是较有道德的贵族;孔子、老子属于前者。而孔子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世界最著名的文学名人。与孟子并称“孔孟”,孔子被尊为“至圣”,孟子为“亚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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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背景:
《论语》是一部记录孔子和他弟子的言行的书,由若干篇章组成,内容大多是关于学习、道德修养、为人处事的一般原则,这篇课文中的第1至9则都属于语录体。本课所选10则,一方面阐述了学习应该有谦虚好学的态度和勤学好问、实事求是的精神;另一方面阐述了温故知新、学思结合、学以致用的学习方法,对后世的教育理论影响极大。另外,还有思想道德修养的问题,教育人为人处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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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论语》是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结集,由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编写而成,主要记录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较为集中地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
《论语》内容涉及政治、教育、文学、哲学以及立身处世的道理等多方面。早在春秋后期孔子设坛讲学时期,其主体内容就已初始创成;孔子去世以后,他的弟子和再传弟子代代传授他的言论,并逐渐将这些口头记诵的语录言行记录下来,因此称为“论”;《论语》主要记载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因此称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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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后感800字
日月如梭,时间流逝飞快。天地变了,人也在变,真正亘古不变的是书籍,是深刻的道理,是那些能够真正滋养心灵的东西。以我的看法,具有悠久历史的《论语》中所包涵的精髓才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可它却能将人的品性改变。这,才是真正无价的财富。
这本书里的每一句话都是文言文,记录的是我国儒派创始人孔子及其弟子的政治思想、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理念等。每篇文章虽内容短小,却很精妙,能够运用极少的文言文表达出精准、明确的内容和显然易见的道理。
当我一页一页地翻阅《论语》,看着这深奥而耐人寻味的字句,细细地品读着这一个一个字间的韵味时。猛然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一句出现在我的眼帘。我不禁回想起平日里,我虽然是爱看书,但是每次阅读时都不会认真、仔细地体会到书籍真正的精髓。所以,凡是被我购买回来的书籍,我一般都会囫囵吞枣地看完。每一本书上都是干干净净的,一点批注也不做。每当别人谈论起我所读过的书籍时,我却根本插不上话。但是有了“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的启示后,我才真正理解了阅读的意义。阅读,本意并不是只一味地去阅读各种书籍,囫囵吞枣地汲取知识,而是在阅读中多去感受这篇文章,写出自己对文章的真实感受,感悟和思考。如果只阅读不思考,无疑是相当于没有读,也不会有任何收获;而只思考不阅读,更是相当于思想被束缚,不阅读,哪里有思考的空间?
所以,只有在两者能互相结合的前提下学习才能事半功倍。
《论语》中还有一段“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一想起自己以往做任何事都不懂得坚持,还没进行到一半就放弃了的情形,不禁很是羞愧。是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就像一座高耸入云的山,是靠积累一撮撮不起眼的泥土才形成的;就像波涛汹涌的波涛,又何尝不是靠积累每一股细流才汇成的。这不正是用事实告诉我们,脚踏实地地积累每一份看似渺小的知识和经验,最后拥有了实力,那么成功不就自然而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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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快乐的,希望你也可以抽出时间读一读《论语》这本富有内涵的名著,感受它独一无二的精髓,多多反省自己的不足,使自己尽善尽美。
论语读后感3000字
子曰:“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
——《论语·卫灵公》
这段经文出自《论语·卫灵公第十五》。意思是孔子说:“一个有德行的士君子应该矜持、庄重,而不会与别人争斗;会和谐的与人相处,而不会结党营私。”
这段经文中孔子讲了一个士君子应该何以处众的道理。矜,是矜持、庄重、严肃的意思,这是一种很高的人格境界。如果一个人能达到矜,必是德行人格厚重,境界智慧高深,常人无法比拟的。这种人非常坦然,因其人正心正,为人正直,刚正不阿,不卑不亢,所以在面临一些重大事件时会显得很泰然。而正是这种时候,人需要进行冷静的思考和选择。能够做到“矜”的人,无论天大的事,都会坦然面对,不会轻浮焦躁。故圣人云:“临大节而不可夺”。
相反,小人则不泰不矜,狂妄自大,自以为是,喜好彰显表现,每当大事来临之际,却显得焦躁不安,无所适从,不堪一击。故孔子云:“君子泰而不骄,小人骄而不泰”,此之谓也。
争,是争执、争斗的意思。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精神的核心便是争,是博弈与争夺。不论过程手段,只在乎最后的结果,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理念,有害于道,会破坏社会政治秩序。而如今的中国正是这种情况,拜金主义严重,人们为了达到目标和盈利,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其原因便是近百年来,受到西方资主义的文化入侵。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们把竞争博弈作为社会生产和发展的推动力,才导致这一后果。
西方资本主义强调竞争,西方国家也因此博得国际政治和军事上的地位。但这仅仅是它的文化硬实力,在其硬实力背后有文化软实力支撑,那便是西方的信抑体系和核心价值观。西方清教徒认为经商是上帝给予他的使命,因此,经商便有了神圣的合法性。无论从事政治事务还是经商,这都是重要的因素之一。正因为这样,西方才会出现比尔盖茨这种赚了一辈子的钱,最后全部奉献给了社会的伟大企业家。这都归结于一个文明的文化软实力,而我们只学到了西方近代文明的硬实力,没有学到他们的软实力。所以才导致这么多的负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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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西方的软实力我们也学不来,因为软实力要符合地域人文,也就是历史文化的合法性。因为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人文,每个文明都会有适合于自身的政治制度,而这种政治制度一旦更换历史文化背景便不能发挥原有的功效。就如同热带植物到了高原地带生存不了。所以我们才要制定出符合于华夏文明和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儒家讲“体用不二”,这也进一步说明了“中体西用”的不对之处。
群,是群体、群众。这里指与人相处得很好,很和谐和睦,很容易相处共事。孔子云:“君子易事而难悦也”,君子虽然很好共事相处,但却难以取悦。因为君子的德行远在常人之上,能辩是非,明善恶。通常,小人在行事时,为了能讨领导喜欢,给予他更好的机会与利益,便会对上司领导进行谄媚、拍马和贿赂。而很多领导上司也是小人德行,乐于接受。在利益面前,固然原形毕露。
曾有人举了一个例子来讽刺如今的中国人:一个百货大楼的电梯坏了,老板便要找人把它修好。中国人、印度人和德国人都想来接活。印度人报价3000;德国人说:“我们材料和技术好”,因此报价5000”;而中国人却以10000元的天价接下了这个活。原因是这个中国人找到了项目负责人说:“5000给你,2000给我,剩下3000交给那个印度人做”。
由此可看出,小人如果居于上位,政治便会腐败,国家便会不得而治。君子则刚好相反,不论多大的利益摆在他面前,只要不符合于义,不符合于道,都不会取一分一厘。故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孔子亦云:“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哪怕符合于道,取了,首先想到的也是天下苍生而不是自己。故范仲淹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此之谓也。所以,一个君子圣贤的人格德行和胸怀都可以从这方面体现出来。
由此观之,一个国家必须要君子与贤臣在位,方能和谐大同,长治久安。故孔子云:“贤者在位,能者在职。”又云:“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天下无所措手足。”此乃治国之道,不可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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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就是党羽,这里指在政治中和社会上结为同党,谋利谋私。结党,便是奸诈的小人为了更好的谋得利益,集结起来,互相私助营利,作恶偏袒。为君者管理国家时,必定要注意朝中结党结派,互袒互利的情况发生。因为一旦这样,贪官污吏的势力便会强大,政治便会腐败至极。而在政治上,如果有小人之党,便应有君子之朋出现相与之抗衡。而为人君者,必当明是非善恶,分清小人之党和君子之朋,并把小人之党铲除于朝,天下方能大治。《朋党论》云:“故为人君者,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从这段可以看出,一个君子为人处事的智慧。只有矜而不争,才能时刻保持严谨,庄重坦然,才能临大节不夺,不怒而威;才能与人和睦相处,别人才愿意和你交往。只有群而不党,才能在互补中不断提升自己,才能不受不良之友的影响和误导,从而趋善远恶。如此,才是君子之为,圣贤之为。
论语读后感第1篇
寒假中,我在爸爸的要求下,背完了《论语》,使我对孔子的思想有了初步的体会。
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人,春秋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论语》是语录体著作,涵盖了哲学、政治、伦理、文学、道德等诸多方面,内容十分广泛,由孔子的弟子和再传弟子编纂而成。
通过对《论语》的背诵,使我了解到孔子对各个方面的深入理解。孔子作为伟大的教育家,实行“有教无类”,只要“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他教育学生从不分贫富贵贱,只要拿十条干肉作学费,他没有不教育的,使教育不再是贵族的权利,他开创了私人教育的先河。从这一点来看,他不愧为是个伟大的教育家。他对学习和思考的论述非常精辟,比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学习不思考,就会糊涂;只思考不学习,便会疑惑不解。说明“学”与“思”结合才是学习的正确途径。
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孔子为了这个目标,终生去践行它。他的思想对现在的社会仍有启迪。他为了这个目标,带领弟子周游列国。到了老年,他开始修订《春秋》、《诗经》等,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播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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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论语》的背诵,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决心在以后的生活中努力的去践行它。
论语读后感第2篇
前几天,我们学校发了一本书,名叫做——《论语》。
第一篇叫做“学而”,学了“学而”,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孔子说的那句话:“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学了以后经常复习,不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和的人从远方来,不是很令人开心吗?别人不了解我,我也不怨恨别人,不也是一个君子吗?这句话给我记忆深刻,是啊,学习过了的知识再复习非常愉快,和你有一样志向从远方来的朋友是很令人开心的。从中我学到了学习过的知识再复习,是非常愉快的,要多温习学习过的知识,不憎恨,不怨恨别人,也算是一个君子。
让我印象深刻的第二篇,是有子说的“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意思是一个为人是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而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而喜好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没有了。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这就是仁的根本了。我的感受是要孝顺父母,顺从兄长,做一个品学兼优的人。
论语读后感第3篇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咦?大上午的,谁在读书呀?哦,原来是焦作日报社组织校园记者在诵读国学经典《论语》呢!
以前,我和小伙伴们在一起玩,给他们说的话他们不太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他们不相信我。我很生气,为什么不相信我呢?但自从读了《论语》后,想起《论语》里的“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话,我马上就不伤心了。
还有一次,我的同桌不喜欢学习,我就耐心地给他讲:“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道理,使他感到学习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令人讨厌。后来,他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学习,学习成绩也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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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再有两节课就不能和任老师共同学习了,但是,任老师的谆谆教导我会永远牢记在心。以后,我还会多读好书,做一个像孔子一样有学问的人,并且还要多读圣贤书,做一个少年君子!
论语读后感第4篇
在这个假期里,老师又上我们背诵了《论语》这本书,再次走进论语,给我的感受有很多……
孔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智慧启迪着一代又一代的人,所以后人称他为“圣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孔圣人。
《论语》教会我如何学习,例: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话的意思是:在温习旧知识时,能有新体会。新发现,就可以当老师了。
《论语》又教会我如何做人:例如: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这句话的意思是:作为一个人,却不讲信用,是根本不可以的。就好像大车没有輗,小车没有軏一样,如何行走呢?
《论语》还教会我如何孝顺父母,例如: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子父之道,可谓孝矣。这句话的意思是:其父母健在的时候观察他的志向,父母去世后就要观察他的行为,三年后没有更改父母的为人行动,那就算是孝道了。
如果下次还能再读到这本书,我一定会更加认真,更加仔细的阅读!
论语读后感第5篇
读了《论语》这篇著作,我受用不尽,不仅知道了做人的道理,还亲密接触,让我对孔子了解的更深更多。
《论语》书是对孔子日常生活的举止与语言方式,还有记载中国史代伟人对孔子的评价与生活故事。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反应了孔子与别处俩人行走中,必定有一位是其师傅,还反应了孔子好问好学的不屈不挠的学习精神;他 还非常谦虚,自己成了老师,还是求学,对问题都不耻下问;不像我们,遇到奖励就万分骄傲,遇到困难就不理不睬。在我练字期间,我在书法班的名誉上是大名鼎鼎的;于是,我非常骄傲,在学校的作业本上写得乱七八糟,还差点被批入“差字黑名单”;自从读了这本著作,我在数学方面的字体大有进步,连老师都对我刮目相看;有一次,还在课堂上公开赞扬我的作业本呢!原来论语是多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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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要向孔子学习,不能骄傲自大,要做一个谦虚有学问的人,并向孔子取长补短,让自己更完美!
论语读后感第6篇
《论语》是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及他的弟子言行的。主要讲了学习的态度、方法,教育我们怎样做人。其中也让我懂得了不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讲的意思是:自己所讨厌的事,就不要施加到别人的身上;自己不喜欢的事或物,也不能给到别人身上。开学时,我们班要发新的课本了,但有位同学发现有一本书的角有皱,就顺手和别人换了一下,这就是错误的做法。虽然只是个小事,但这展现了一个人的品德。我们应该为别人着想,从别人的角度思考。
"温故而知新。"这句话讲的是学习方法,它的意思是:温习旧知识后,就会有新的发现,新的体会。生活中,我们要对学过的知识巩固、复习,有些人非常聪明,但他总考不出好成绩,因为他学完并没有复习,所以学完就忘。对于我开说也是,我没次考试前都会复习,但有一次,我忘记了明天要测试,没有复习,考试时就闷了,感觉很简单,但总是想不起来。由此可见复习的重要性。我们也不能光考试前复习,学完的知识当天就要巩固,这样才不会忘。
通过阅读《论语》,使我明白了:学习要讲究方法,要有态度;遇到困难,就得去克服它;还懂得了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真是让我受益无穷啊。
论语读后感第7篇
《论语》这本书有道德、仁爱、孝道、教育等多种思想,其中主要思想是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从中我也懂得了不少: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句话的意思是:三个人同行,其中必有我的老师,向他好的方面学习,看到他不好的方面就应该对照自己改正自己的缺点。在生活中,我要谦虚,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要向他的优点学习,改正自己的缺点,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我的跳绳跳得好,琴弹得好,但是胆子小,不敢上台朗诵,应该向胆子大的同学学习,及时改掉自己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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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学而时习之后,不亦说乎?”这句活的意思是:学了之后,要反复的再看,复习,这不是件高兴的事吗?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也应该是这样。背英语、语文的词时,要每天巩固,才不会忘记。记得有一次,老师布置的单词我第一天就背会了,可是过了一星期后老师听写,二十个单词只有五六个能记住,其它全忘了。
《论语》这本书非常好,孔子的这些思想,为后世所继承,在中国件社会为保证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论语读后感第8篇
今天,我读背完了《论语》中的学而第一,使我深受感触。同时,也知道了其中的含义。
其中的第2条:有子日:“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句话的意思是:做人,孝顺父母,尊敬兄长,而喜好冒犯长辈和上级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冒犯长辈和上级的人,而喜好造反作乱的人,是没有的。君子要致力于根本,根本确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就产生了。所谓‘孝’‘悌’,可为‘仁’的根本吧。”从这句话中我明白了:在古代,人人都很孝敬父母,没有一个喜欢造反,就算喜欢冒犯父母的也很少见。每个人都很文明,尽职。
第6条: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句话与《弟子规》中总序里的: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此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的意思是一样的,讲的是:“孩子们,在家要孝顺自己的父母,出门要尊敬兄长;言行谨慎信实,博爱众人,亲进有仁德的人。这样做了还有余力,就要用来学习各种文化知识。”
我要在假期里多背《论语》,并且要理解其中的一些道理,用这些道理约束自己。
论语读后感第9篇
我喜爱看书,是班里有名的“小书虫”。什么《百万英镑》、《童年》、《城南旧事》都是我的最爱,可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得数《论语》,因为它蕴含中华千年的智慧,让我受益无穷,从中我读懂了更多做人的道理和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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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的意思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聪明的。生活上不也是这样的吗?在学校,老师经常教导我们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问出来,不懂装懂,这样反而会害了自己。一次,老师在讲大课堂作业本中的星号题,我不懂装懂,向别人借来大课堂作业本抄,结果考试时,题型根本没变,知识换了一下数字,我就不会了,我真后悔啊!这件事不是正好说明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道理。从此,我再也不敢自己欺骗自己了,学习也变得越来越愉快,也就“是知也”了。
在论语中,最让我受益匪浅的是: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多。”意思是:子路问孔子怎样治理政事。孔子说:“自己要率先去做,让别人和自己一起做”。我以前当代理组长时,这句话帮了我大忙呢!记得有一次,在中午扫地的时候,一开始我吊儿郎当的,别的值日生也都学着我,随随便便,搞得地面越来越脏,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忽然想到了……感觉羞愧不已。于是,我立马一本正经地扫起了地。其它值日生有我为他们做榜样,也一个个认真了起来。5分钟过去了,地面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不尘不染,犹如一面镜子,还受到了老师的表扬。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我要经常读《论语》,我能从中知道更多的道理。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懂道理、知识渊博、聪慧的孩子。
论语读后感第10篇
论语是孔子和他的弟子一生的言行举止的综合,可谓是儒家的精华,儒家育人的必备品并与《大学》,《中庸》,《孟子》合称为儒家文化的四大金典作品。
在封建时期,如果三字经是家喻户晓,那么论语就是代代相传举一个例子跟大家交流一下他的意思,最经典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段可谓是论语的经典,我可不会像大多数人那样,长篇大论解释一番,然后加个结尾就结束了。其实,第一段话告诉我们的其实很简单,要苦中作乐,学完之后要温习,不苦吗(老师别打我,这是我们的心声,不信你去问)有朋友自远方来了,自己又要和“别人家的孩子”比较了,不苦吗(爸妈,我没别的意思,饶了我吧),朋友来了还不理解你的话,更苦吧(我不是说大家文盲,说这一段话我得罪了多少人啊)但我们还是要“不亦说乎”,“不亦乐乎”“不亦君子乎”,不是吗。下一段简直就是瞎扯,有谁每天都反省自己啊,想着怎么气死老师还来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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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我则么一解释,我是不是又为大家树立了一个新的世界观。
其实啊,论语远比我说得要高深,我相信我们的前辈说的话是没错的,相信大家也是吧。
论语读后感第11篇
我觉得,在道德方面,东方更重视实践而不是理论。老子说:“圣人行不言之教”。道德更多的不是用来讲的,也讲不出来。所以论语中“仁”字凡一百零九见(《论语通译》,人民文学出版社,徐志刚,序P3),但却通篇没有定论。孔子在教导弟子的时候,总是言传身教,因材之异而施教。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弟子体会到什么是“仁”。或许后来孔子死了,他的弟子也老了,再传弟子为了能让后人能够受到如师在侧般的指导,才从先师的生活中截出一个个片断,整理出一部《论语》。(当然,这纯属我的想象,没有什么依据)
正是因为《论语》来自生活,是生活鲜活的再现,所以我们才应该用一种独特的方法去读它。个人认为,与其风格比较像的一部书是晋代的《世说新语》。我们怎样读《世说新语》的?我想大多数人如果不是出于学术目的(例如需要写一篇论文或读书报道什么的),一定不会去分析它的中心,分析某段话是多么曲折地表达了一个多么深刻的学术理论——我们大都会把它当成一种生活的纪录,以一种闲心来读它。我觉得,其实闲谈的心境才是最适合读这样的书的。读到会意处,拊掌一笑,自然就理解了他要表达什么。或许比条条框框地分析加分解来得好一些。当然,这是读书的高境界。我做不到。
若要用一句话来归纳《论语》讲了什么,我觉得应该是“如何做人”。做人和做学问是不同的。做学问也许还能在纸上做,做人却只能到生活中去做了。读教人做人的书,自然要放到生活中去读而不是仅仅在纸上读,到故纸堆中去寻找疑问的解答。
论语读后感第12篇
随着中国近代社会的到来,各种西方学说陆续传入中国,形成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强烈冲击,甚至连长期在中国思想界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也不能幸免。在学习了半个学期的《中华元典导读》课和阅读了《论语》这部书后,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儒学的根,即孔子的《论语》说起。《论语》大概包括的以下几种思想,即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以下分别加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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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人。孔子思想体系的理论核心。它是孔子社会政治、伦理道德的最高理想和标准,也反映他的哲学观点,对后世影响亦甚深远。仁体现在教育思想和实践上是“有教无类”,春秋时代学在官府,孔子首开私学,弟子不问出身贵贱敏钝,均可来受教。仁体现在政治上是强调“德冶”,德冶的基本精神实质是泛爱众和博施济众,孔子把仁引入礼中,变传统“礼治”为“德治”,他并没有否定“礼治”,他的“德治”无疑是对“礼治”的继承和改造。爱人既为仁的实质和基本内容,而此种爱人又是推己及人,由亲亲而扩大到泛众。
义:原指“宜”,即行为适合于“礼”。孔子以“义”作为评判人们的思想、行为的道德原则。
礼:孔子及儒家的政治与伦理范畴。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培养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特别是封建社会后期,它越来越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行为的绳索,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论语读后感第13篇
我读论语的时间不长,也没有通篇详细的读,但是却在字里行间已经被孔子深深的感动,为他的胸襟和智慧折服!大家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看法,但是请想一想:纵观世界历史,有哪一位思想家象孔子这样两千多年还被后人这样敬仰和传诵?孔子一生甚至都没有一部自己的著作,仅凭着学生们记录他言行的这部论语就能让我们如此受用终生。
汉初,大儒叔孙通向刘邦说“夫儒者,难于变革,可与守成”。斯言一出,遂使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成为两千多年来各朝代长治久安的“守成”之学。建国已五十多年,“五十而知天命”,和平岁月,弘扬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优秀传统文化,应该是“守成期”,顺理成章的天命。其实,儒学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不仅可与守成,亦可催人进取,儒家文化中蕴含的对现代生活有巨大作用的力量,不仅是为某个阶级服务的政治哲学,也是直指人心的人生哲学,儒学在历史发展中多少次沉浮坎坷,命运悬于一线之际却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就是因为这其中蕴藏着巨大的潜能,那是超乎政治伦理之上,鲜活在平常日用之间,本于生命,积极进取,追求成功的永恒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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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要有积极的心态,明确的目标,靠坚持不懈地努力行动来获取成功,这是天地自然社会赋予人类亘古不变的使命,也是儒家文化的根本精神,终极目标,整体主题。
而这些,却是孔子给我们的启示。
我们有责任将这种精神弘扬光大,昭示世人!
论语读后感第14篇
在寒假里,我读了《论语》这本书。其中的句子令我回味无穷。
子贡说过:“老师以温、良、恭、俭、让知道了每个国家治理国家的方法。老师求得的方式,恐怕和其他人大不相同吧!”从这句话中,我知道,孔子的求得方式是多么的高明。
我发现,在《学而篇第一》中,孔子大都讲的是“孝”和“礼”。比如:“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句话就是说对父母一定要“孝”。如果一个人干了坏事,但是他却孝顺父母,说明他还有悔改的机会;一个人没有干坏事,但是他却不孝敬父母,那么这个人就无可救药了。
在《为政篇第二》中,孔子讲了治理国家的方法,以及他是如何从政的。孔子是强力推荐不要以“势”来治理百姓,而是要用“理”来治理百姓的,这样百姓就会心服口服。而且,《弟子规》中也提到:“势服人,心不然,理服人,方无言。”难怪,后来有很多国家都请他做官呢!
《论语》让我知道了怎么做人,而且《论语》中的很多词都变成了现代常用的成语,比如“巧言令色”就是从论语中的“巧言令色,鲜以仁”出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去学习《论语》,并且去深入体会。
论语读后感第15篇
这个寒假我过得颇有收获,因为除了和家人一起享受着天伦之乐的日子之外还能有时间读读书,看看电视。其中在CCTV10的百家讲坛中收看了于丹教授的《庄子》,自己也买来了于丹《论语》心得一书细细品读。
一直以为读《论语》需要有足够的文学修养和耐性,也觉得自己没有兴趣去读那样“过时”的书。然而在学校开展《论语》导读之后,老师们开始了读《论语》的热潮,我也在收看了“百家讲坛”的节目后被专家、学者们的渊博学识和娓娓道来的易懂并且有现实意义的道理所感染。于是我也就开始了读《论语》,并有了一点点的收获和一点点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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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它对于我们现代社会,现代人的生活,有着实际的意义。书中涵括了天地人之道,心灵之道,处世之道,君子之道,交友之道,理想之道,人生之道。读了《论语》我才知道了它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子正是以此来影响他的弟子。大家知道,孔子弟子三千,其中有七十二贤人。他们每个人都是一粒种子,把那种生活的态度、生活的智慧广为传播。我们说孔子是圣贤,圣人就是在他生活的这片土地上最有行动能力,最有人格魅力的人。
大家读《论语》会发现,这里面经常出现一个词:君子。我们直到今天还常常将其作为做人的一个标准,说某某人非常君子。作为一个教师同时也是一个班主任,我希望自己能向孔子所说的“君子”靠拢、看齐,同样用我自己的人格魅力去感染我的学生,影响我的学生!
做一个君子要有几个层次上的要求。做一个善良的人。这是君子的第一个标准。君子的力量始自于人格与内心。当他的内心完满、富足,先修缮了自我修养,而后表现出来一种从容不迫的风度。孔子也曾和他的学生讨论过何为君子。他谦虚地说“不忧”,“不惑”,“不惧”这三点他自己都做不到。“仁者不忧”,就是说,一个人有了一种仁义的大胸怀,他的内心无比仁厚、宽和,所以可以忽略和多细节不计较,可以不纠缠与小的得失。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真正做到内心安静、坦然。
知者不惑,在当今社会,我们的痛苦不是没有选择,而是选择太多。这是一个繁荣时代带给我们的迷惑。我们无法左右外在的世界,只有让内心的选择能力更强大。当我们很明白如何取舍,那么那些烦恼也就没有了,这就是孔子所说的“知者不惑”。
“勇者不惧”,当你的内心足够勇敢,足够开阔,你就有了一种勇往直前的力量,自然就不再害怕了。
一个真君子做到了内心的仁、知、勇,从而就少了忧、惑、惧,自然就减少了对外界的抱怨和指责,也就增强了把握幸福的能力。而增强把握幸福的能力,正是学习的终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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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内心完善的善良的人,是成为君子的前提。但仅有这个是不够的,孔子心目中的君子,不仅是一个好人,还要是伟大和高尚的人,他要胸怀天下,奋发有为。孔子曾经说过,“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一个人如果整天想的是自己的小家,自己的小日子,那么这个人就不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君子。这样一份担当,后来就演化成了中国儒家人格中所谓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作为一个教育者,我应该有培养国家所希望的一代新人的职责。就如冯校所说的“有本事,靠的住”的人。我不仅要教授给我的学生专业知识,还要着重注意培养他们的高尚品格,做一个文明人,现代人!
以上是我读《论语》后的一点体会,在往后的时间里我更会抽出个人的休息时间再慢慢品读它,领会、学习里面的精髓,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进而去影响我的学生,使之转化成为一种内在的性格、品质。
论语读后感第16篇
《论语》是一部举世闻名的国学经典,许多人崇尚它“和为贵”的处世哲学,而我,则更迷恋它对理想的追随。
确实,整部《论语》都隐约的从礼仪、为政、学习等方面体现着对理想的追求。在《论语》里,有一大段还特别描述了它。子路、曾皙、冉求、公西华和老师——孔子在谈理想。子路抢先一步,急忙道出了自己的理想:给我一个很大的国家,但兵荒马乱、礼乐崩坏,我用三五年的时间,就能把敌人赶走,而且人人都举止高尚,成为一个礼仪之邦。冉求在老师叫他之后慢慢地说道:给我三五十里地,那里也有战争,给我三年时间,我就能把国家重归和平,但我可不敢把它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变成礼仪之邦。他们的态度可谓一个比一个谦逊,到了公西华,他说他只想做一个帮助实行礼仪的道士。最后,孔子叫到了一直在专心弹琴的曾皙,只听琴声渐轻,“当”一声,乐曲结束,曾皙坐了起来,说道:在万物复苏的春季,我带上朋友、妻子还有一群孩子,到刚开冻的河里去洗澡,然后去唱歌跳舞,之后,就唱着歌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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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一直不发话的老师说:“我同意曾皙的观点。”老师私下里又对曾皙说:“他们三个人的理想太不切实际:子路如此性急,肯定治理不好一个礼仪之邦;冉求虽说是三五十里地,但也是一个国家,有人民群众,有政府;公西华只是想做一个道士,但礼仪的事太大太重要了,非君子不能做呀。而曾皙的理想,不宏大但最接近人生的起点,最重要的是,他倾听了自己内心的声音。
是啊,我记得苹果之父——乔布斯说过: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追随人的内心心灵和直觉的勇气,因为心灵会告诉你你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而现在,许多人很忙碌,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们都在为别人而活。现在还有多少人在仰望星空?有多少人感受着四季的更替?有多少人会去倾听花开的声音?所以,我们不应该只活在钢筋水泥的森林里,不应该只有一颗冰冷的心。那么,就多去看看大自然吧,这时,你会全身上下都充满了能量。倾听自己心灵的声音,你会很快乐。所以,就请你停下疾行的脚步,等一等落在后面的那份纯真、那份快乐,去寻找真正的理想吧!
论语读后感第17篇
看因讲《论语》所体现出知性气质而被众人所熟知的于丹女士的专访,她这样描述孔子:我不主张从性别的角度去看孔子。在我的心目中:孔子只有温度,没有色彩。
专访在笑声中结束,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个巨大的困惑。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孔子?换言之,孔子及《论语》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古人云:五色令人目盲。五色在现实中的意义重点在于作为诱惑出现。眼睛作为对外界认知的一个通道,似乎更易被现实所乱,从而蒙蔽内心。色彩是斑斓无常的,正如每一种诱惑与欲望,而能够抵之御之的唯一办法即是强大、坚定自己的内心。
而温度,正是内心的良药。
《论语》教与人天地和谐共处之道为先,其意很是明确:一个人可以闭世隐居(而这点确实由许多人难以揣测的社会因素造成),但他必须活在世上——意味必须先学会与自然相处,儒家所讲的类似与道家的“天人合一”便在此有所体现。而第二要务即为心灵之道,我觉得这足以体现孔子这个圣贤对人生把握太到位了,只要心灵足够强壮,那么便可以做到宠辱不惊,在人生的风口浪尖上依然神定气平;同样,是要给心灵找到正确的归途,那么仁、义、礼、智、信自然成为其准则,黑白清浊也就自然分明。国外的情诗中总说:WE SHOULD BE STRONG ENOUGH TO FIGHT FOR THIS LOVE。虽然情感亦属错综复杂,充斥人性境遇的,但一个“足够强壮”也与孔夫子所倡的心灵之道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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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这两点后,理想、交友、人生都已不是问题。“为大事者不拘小节”主要的路径已确定,自然就难堕迷途。我们确实能从《论语》中看到一个真实的孔子,他拥有一个常人应有的率性,也拥有一个圣哲的豁朗与通彻;也会对天发誓,也会“知天命”而慨叹。——这就是孔子所提的人生,严格要求心灵,放松生活状态。
在现代社会纷杂之中,人生需要一个自己心灵的乐土,而《论语》的意义在于“道不远人,让我们在圣贤的照耀下踏上归途。”
论语读后感第18篇
中国文化渊源博长,拥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是我们华夏子孙的骄傲。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给人类留下了无数脍炙人口的经典诗文。这些经典诗文,寄托了我们先辈对人国与道义的追求与向往。是中华民族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今天,我捧着这本厚实而蕴含着生命真谛的《论语》,轻轻的翻开,那淡雅而古老的书香,便扑面而来,感悟一页页间,演奏生命哲理的乐章;一面面,洗涤我心中的浮躁狂妄……今天,人类社会正处着急剧变化的时代,回溯源头,传承命脉,相互学习,开拓创新。是各国弘扬本民族优秀文化的明智选择。
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先有孟子的“养浩然之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孔子曾说:“岁寒,然后知松柏后凋也”。在风和日丽暖的季节,其他树木和松柏没有区别,郁郁葱葱,一身碧绿。到了大雪飘飞,严寒时节,其他树的叶子纷纷凋零,唯独松柏却经得住风霜雨雪的考验,历劫不同,一身傲骨!也只有受得起磨练,在任何恶劣环境下依然坚持真理,刚正不阿的人,才能拥有着君子的节操,唯有这样,民族魂才得以发扬,唯有这样,中华民族精神才得以弘扬,国家才得以发展壮大!后有长征精神、延安精神等一切为祖国、为人民勇往直前、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的征途上、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精神、无疑是更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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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首先要培育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知难而进,艰苦奋斗,白强不息,清正廉洁,永不自满,乐于奉献等民族精神,不落于时代哦不断发展不囿于陈规而勇于创新;不敢于骄傲而奋发向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振兴中华民族精神,今天的伟大变革和新的伟大实践,正是孕育新民族精神的最佳时期,我们要抓住机遇,反复提炼,不断总结,为人民精神的宝库增光添彩,这既是民族精神发展的攻坚战,又是民族精神进步的光辉点。
读着《论语》我感到自己受益匪浅,在他的陶冶下,人生必将变得有更有意义。那淡雅的书香,耐人寻味的字句,在不经意间,洗涤了我的心灵。现在,让我们一起为中华传统文化这棵长寿树浇水,施肥吧!
论语读后感第19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从上小学一年级开始,老师让我们每星期做读书笔记积累好词好句。老师告诉我们读书一定要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这样才能把书读好,做一个充满智慧的人。
我读过一本书《论语》这是儒家经典。书中既有对社会、人生美好蓝图描绘,又有人性与政治、道德文化里面故事十分精彩让我特别喜欢。
记得有一篇是这样:东汉时期天文学家张衡,他的祖先是名门,到了父亲那代家败了。张衡从小就生活得十分清苦,虽然家境贫寒,但张衡从不自暴自弃,放纵自己,反而更加努力他天生聪明,十分好学。通过各种办法找书来读,他对知识十分渴望。他喜欢晚上一个人对着天空数星星,满天星星吸引他渐渐地他对天文学产生浓厚兴趣。他喜欢听祖母讲婵娥奔月的故事,他边听边思考,为什么晚上会有月亮,白天月亮到那里去。祖父留下好多书,他用几年时间就全部读完。张衡和书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读了这篇故事深有感触,我想一想平常就有些惭愧。以前爸爸妈妈让我多写一些字,我就不高兴,一会儿跑来跑去,一会儿看电视。不听爸爸妈妈的话心里总有委屈,就知道让我写字。有一次,我把作业本上的字写得东倒西歪。妈妈看见了让我擦掉重写,我不但没有写好,反而把作业本弄破了,妈妈狠狠地打了我,让我道歉,我也要把自己想法说出来,才认错。可我想如果不是爸爸妈妈严厉也写不好今天的字,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听爸妈的话做一个学会感恩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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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使我开动脑筋,使我快乐,使我分真假,理解善恶,书增长我知识开阔了我眼界,学会了感恩伴我成长。
论语读后感第20篇
当我抱着一本厚厚的《论语》走在路上的时候,看见我的人都会惊讶的说:“你看得懂吗?”而我会自豪的说:“看得懂!”其实这本书很有趣。
论语这本书讲的是在我国东周时期,由王全空东迁后日益衰败,逐渐失去了以往的威风,各个诸侯为了争夺土地,展开了长期的斗争。
在这期间,鲁国的孔子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十分心痛。为了建立一种新的秩序和规则,孔子为了恢复周公建立的礼乐制度,提山“克已复礼”的主张,用“仁”对“礼”进行改造,提出并完善了“仁学”的理论。
孔子认为,“仁”就是人与人之间的遵重丄和关爱,就是重视老百姓,关心老百姓的病苦,就是“德治”。为此定现“仁”,孔了十分重视“礼”,主张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论行为都符合的要求。
这本中还让我们知道了一些关干孔子和他学生的故事:有一天,孔子的学生子贡向孔子请教:“老师,什么是“仁”?”
孔子回答:“克制自己,恢复周礼,就是“仁”;以周礼为标准,时时处处严格安排,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周礼,就是“仁”了!”
另我失望的是孔子为了让自己的主张成为现时,于是四处游访,用了十五年的时间可最后各个诸侯国由忙于争霸,所以没有理会孔子的主观,孔子十分失望只能回到鲁国……
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十分气愤,因为孔子这么努力的做到“仁”可最后他得到的却是拒绝,要不是个各诸侯国不听孔子的建议,所以才伤亡惨重。
《论语》这本书不但有趣,还能让你受益韭浅,学到更多的课外知识!
论语读后感第21篇
世界上的真理永远是最朴素的,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只是它把你内心深处的良知给激活了。两千5百多年前,孔子教学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被学生片片段段记录下来。这些以课堂笔记为主的记录由他的学生编纂,后来记成了《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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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觉得,《论语》好像没有很严密的逻辑性,很多是就事论事,里面也很少有长篇大论的文字,几乎每1则语录都很简短。其实,无言也是1种教育。我们都说孔子是圣人,圣人就是在他生活的土地上最有行动能力,最具人格魅力的人。孔圣人带给我们的是1种在大地上生存的信念,他这样的人1定是从我们的生活里面自然而然地生长出来,而不是从天而降的。与西方不同,中国哲学系崇尚的是1种庄严、理性和敦厚之美。
《论语》中孔夫子的形象,就是这样1种审美理想的化身。在孔夫子这个形象身上,凝聚着他内心传导出来的饱和力量。只有当天地之气凝聚在1个人心中的时候,它才能够如此强大。这是1种力量,我们如果学会了提取锻造这种力量,我们就能够获得孔夫子那样的心胸。我们看到孔夫子的态度非常平和,而他的内心却10分庄严。因为其中有1种力量——信念的力量。孔夫子是1个特别讲信念的人。宋代开国宰相赵普也曾经说过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论语》的推崇与敬仰。子曰:“天何言哉?4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孔子对他的学生说:“你看,苍天在上,静穆无言,而4季在轮转,万物滋生,天而要说话吗?”
《论语》的终极传递就是1种态度,是1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夫子正是以此来影响他的弟子。大家知道,儒家理论的核心和最最精髓的东西,除了“恕”字以外,还有1个字就是“仁”。孔子的学生樊迟曾经问过孔子什么叫仁?孔子只回答他两个字:“爱人”。爱别人就叫仁。樊迟又问什么叫智?孔子说:“知人”。了解别人,就是智。关爱别人,就是仁,了解别人,就是智。就是这么简单。《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道不远人,让我们在圣贤的光芒下学习成长!
论语读后感第22篇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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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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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
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论语读后感第23篇
《论语》是孔子死后,弟子们把他平日的言行记录收集起来,整理编成的。其中有孔子的言论,也有弟子们的自相问答,它是儒家思想所依据的经典。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名丘,字仲尼。他父亲孔纥,又名叔梁纥,曾做过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宰,本身属于贵族阶级下层的“士”。他的母亲姓颜,名叫征在。孔子3岁时,父亲就死了,17岁时母亲也死了。孔子青年时,曾做过管理仓库(委吏)和管理牛羊(乘田)的小吏。后来孔子精通“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孔子的政治主张是“礼”和“仁”的学说。他生活于春秋大变革时代,他反对以政、刑来强迫人民服从。他所说的“礼”,是一种政治秩序,他所说的“仁”,是最高的道德规范,当然,这种仁和礼是有上下、尊卑、贵贱、等级之分的。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为了争霸,是讲究实力,着眼于利的,所以未能采纳孔子“仁”的政治主张,孔子也没有被重用。孔子师徒颠沛流离14年周游列国,于公元前484年(鲁哀公十一年)返回鲁国,这时孔子已是白发苍苍的68岁的老人了。但孔子用他晚年的精力,集中整理古籍——“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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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479年,孔子去世,享年72岁。他的弟子和再传弟子辑录其言论,编成《论语》一书,共20篇,计492节,合计12700字。《论语》记到孔子晚年的学生曾参的死为止,其中保留着孔子生平、思想学说的重要材料,尤其是教育思想和教学活动的重要材料。它是我国一份十分重要的文化遗产,也可以说,它可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教育书。
孔子从他的政治、哲学和心理学观点出发,认为德育的主要内容是仁和礼。所以他主张“为政以德”,这反映了当时人的价值的提高和奴隶要求解放的时代特征。因此,孔子的道德观是适应时代潮流的,具有进步意义的。
孔子所谓“礼”,其核心是“正名”。在孔子看来,周礼最重要的原则是尊尊与亲亲。为了贯彻亲亲和尊尊的原则,孔子提出“正名”的主张,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所以,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作为“正名”的具体内容。就是说,为君者要使自己符合于君道,为臣者要符合于臣道,为父者要符合于父道,为子者要符合于子道。在等级森严的奴隶制社会里,上下尊卑的关系是靠“礼”来维持的。因此,孔子对于不按自己名分行事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如他批评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论语·八佾》)鲁国的三桓在祭祖时,唱起天子祭祀“相维辟公,天子穆穆”的《雍》诗,也受到孔子的指责。
孔子道德思想的范畴,主要是“仁”。孔子主张“仁”,在《论语》中有多重涵义。一是“仁者爱人”;二是“克己复礼为仁”;三是“仁者人也”。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过:孔子“这种所谓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解放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孔子主张“仁”,孟子重视“义”,所以,孔子的“杀身成仁”(《论语·卫灵公》)与他的继承人孟子的“舍生取义”(《孟子·告子上》),对后世志士仁人的影响极为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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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我国第一个主张“因材施教”的教育家。他对子路、冉有的不同教育就可以说明:
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
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
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
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
论语读后感第24篇
读了《论语》,儒家思想让我倍受感触。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我刚读时就能领悟其中的含义:别人的言行举止,必定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书上记载:有一次,孔子在东游途中,被一位小孩拦住了去路。孔子从车中探出头来,问这位小孩的姓名,并告诉他自己的身份。小孩听到后便得知他就是那博学的人——孔子。问道:“夫子可知道,天上有多少颗星星,地上有多少五谷,人有多少根眉毛?”孔子听后大惊,羞愧得摇摇头。小孩洋洋得意起来:“告诉你吧,天上有一夜星辰,地上有一荐五谷,人有黑白两根眉毛。”孔子听后不得不佩服,连忙下车行礼,对小孩说:“知识是无止境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可见,一个人不论学问有多高,都要谦虚,知识是无止境的,世界上哪儿都是一种学问,千万不可因为对方阅历浅而嫌弃。因为孔子谦虚好学,所以他的学问不断增大,尊敬他的人越来越多。
《论语》中也有这样一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一句话充分地表达了孔子好学、知趣与豁达大度的胸怀。对于我们来说,光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就足够让我们去刻苦学习。孔子的品德一直处于世人所说的“最高境界”,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事父母几谏”可谓是个经典,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句话的意思是:侍奉父母,如果他们有不对的地方,得轻微婉转地劝阻。我们何尝做到?我们遇到这种情况,通常都是大大咧咧地喊叫父母这您们做错了。这不仅损害了和父母的关系,还会使家庭氛围紧张。我觉得这是孝敬父母的常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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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句“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句话易懂,意思是:父母在世,不出远门,如果不得已要出远门,必须有一定的去处。当今社会,“孝”的本义是好好侍奉父母,晚辈侍奉长辈。每个当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学有所成,过上繁荣的生活,但他们的内心更需要的是自己的孩子能陪伴在自己的身边。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则广告:一位年迈的父亲与女儿的对话,父亲都说在家乡过得很不错,不用女儿回家陪他,其实,他的双腿已经不灵便了,他的老伴患了重病,医药费都压在了他的身上,而女儿却浑然不知。这则广告看哭了多少人。陪伴,是孝敬父母的基本要求。
人都会逝去,但是人的一生不在于活的时间是否长久,而是在于这活的时间里自己所做的一切有没有价值,有没有让自己后悔。做一个道德的人,展放出人生的生命力,让自己活出精彩,活出价值,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论语读后感第25篇
《论语》是凝聚我们中国人智慧的一本书。四年级的时候,爸爸就给我买了一本孔子的论著—《论语》,并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论语》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可以教给我们很多的做人做事的道理。”我听后迫不及待的翻开《论语》,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意思是说:做个有道德修养的人,就必须做到随时随地都在学习中,内心充满着掌握真理的愉悦。“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知。”这句话是令我感悟最深,受益最多的。它的意思是说:要学习别人的长处,用别人的短处来反省自己的不足,并且改正。让我明白了善于学习别人的优点,是自己变得更加优秀。别人的缺点呢,就用来当一面“镜子”,看一看自己身上有没有这些缺点,有,就要把它及时改正。没有,就用来告诫自己,以后不要犯这些错误。这句话一直伴着我健康快乐的成长,无时无刻的给我警示,指引我如何去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论语》应当是阶梯中非常重要的一级,学习《论语》,收获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好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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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后感第26篇
俗话说的好: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现代名著是这样,古代人留下来的经典著作也同样如此,比如孔子的论语就是一部很好的书!
《论语》的作者孔子也是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孔子聪明好学,青年时期便精通礼、乐、射、御、书、数六艺。
现在通行的《论语》共20篇,493章,大部分内容为孔子回答弟子们的提问;一部分不属于问答,只是孔子的言论。《论语》涉及的领域极其广泛,涵盖哲学、政治、经济、论理、美学、文学、音乐、道德等诸多方面,是研究孔子及儒家学说的主要文献。
《论语》中的知识是无穷的,宋朝开国宰相赵普每天回家都关起房门苦读.后来家里人发现他的书箱里藏的只有一部《论语》,有一次 宋太宗和赵普闲聊,便问道:“有人说你只读一部《论语》,这是真的吗?”赵普老老实实的回答说:“臣所知道的的确不超出《论语》。过去臣用半部《论语》辅助太祖平定天下,现在臣用半部《论语》辅助陛下,便足以使天下太平!”
《论语》里闪烁着人性光辉的东方智慧,经过两千多年的洗礼,已得到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人的理解和认同,成为了世界的财富。
论语读后感第27篇
论语,是记录圣人孔子的言行的书。读了之后,你可以感受到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他的很多高尚品德是当今很少人有的。他不仅教会人们应该如何接物待事,而且十分严谨的规范自己,以行动来做出表率。他之所以被后人成为圣人,就是因为他在平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累积成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我们的思想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读了论语通译,虽然不能看了古文就知道如何翻译成现代文,但是在注释的帮助下也能明白孔子所想告诉我们的。觉得十分感慨,孔子在那时就能明白的这些道理,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到现在都还不明白。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学而篇第一》了。“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不担心别人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理解别人。是啊,现实生活中,人人都需要理解,个个都渴望理解。人们视理解为沟通感情的纽带和联系心灵的桥梁。大家都希望人与人的相处应该多一点宽容和尊重,多一点容忍和谅解。但是,世界何其大,人生何其复杂。若时时都想得到别人的理解,恐怕是不可能吧。因为,人生没有相同的路,每个人都不一样,两个思想志趣不同的人对待同一件事,两种价值取向相异的人看待同一个问题,要彼此理解不是强人所难吗?人不是从一个模子里造就出来的,你有另人头痛的事,我也有。我们彼此都渴望理解,可又用自己的要求去看别人,去苛求别人,于是我们之间有了“墙”,于是你苦恼,我也苦恼。可是,人们有没有想过,许许多多的小事,为什么一定要他人明白,一定要他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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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面对种种的不理解,只要我们给他一个微笑,用宽阔的胸怀去面对,不被理解又何妨?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分尸”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理解?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理解,又怎么扞卫真理?他们最初不被接受,是因为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敢于在不理解的目光中昂首向前。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理解”这个东西。他们可以追求别人的理解,以别人的议论为自己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理解,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他们真的知道理解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理解别人,并换取别人的理解吗,不是这样的。
理解不仅仅只是你需要别人来理解你,根本就不是同路人为什么要逼迫别人理解你,难道是为了得到别人的同情和怜悯?这样作难道不会太悲哀了吗?于是,终日沉浸在观察别人对自己的态度之中,优柔寡断,碌碌无为。不再努力改造自己的生活,不再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却只是追求理解。理解不是牵强的,是需要别人有和你相同的东西然后互相共鸣而产生的。就算不被理解,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我们能在某些方面理解了别人,想必别人也一定能理解你的吧。孔子很早就这么说过了,不担心别人呢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理解别人。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不光为理解而活!
“理解万岁”?
不被理解又有何妨。
论语读后感第28篇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历久弥新。儒家思想长期占据主流位置,是中华文化最明显的特征!儒家文化就浓缩在《论语》中,其中以仁这一博爱思想著称。说起论语,就想到了于丹曾写过一本《论语心得》,里面详细介绍了论语中的思想,以及这些思想在现实中的意义。下面就介绍一下我心目中对论语的理解。从初中开始就接触论语,那时就对里面的一些“名句”熟记于心,比如督促人学习的“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教授人“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的谦虚态度,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风度。儒家思想深深扎根在中华文化中,表现在中国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论语对于中国人来说,也绝不仅是一本书,更多的是我们规范行为,完善品格的法典。2012年,中央电视台推出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获得巨大成功,人们在感叹这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时也能体会到里面包含的儒家思想。

小悦悦事件观后感800字整理76句


在解释“鲜”这一词时,说“鲜”既出自五味,又凌驾于五味之上。菜品的成功就是使各种食材相互融合,取长补短,既保留各自的特色,又获取了其他食材的优点,从而获得最佳的舌尖体验。在描写制作一种鱼时,要用鱼生长的湖水煮,以最大限度的保留鱼的原味和鲜味,这就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想要获取自然的馈赠,就必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当代社会环境污染严重,更体现出儒家思想的先瞻性和正确性,这也是儒家思想在当代社会亦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有力表现。
《论语》既是后人根据孔子和他的弟子的言行对话所编,就代表了其蕴含的思想是多人的成果,而孔子对其弟子教诲的话语确是毋庸置疑的。孔子的“因材施教”亦是对后人启发深远,即使现在,因材施教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只有采用不同的手段,不同性格、资历的学生才能发挥所长,也才能各生千秋。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这是论语中中庸思想的体现,中庸即不偏不倚,淡然置之的态度。“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在当时周王朝礼崩乐坏的环境下,孔子提出中庸之道,目的就是稳定社会秩序,使原本满目疮痍的周氏王朝重新找到一丝活力。环顾当下,中庸也是大行其道,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日益频繁,如何正确处理这种关系尤为显得重要。所谓“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待人接物能够做到不偏不倚,正直公正,你的人际还会有猜疑和不满吗?中庸的另一个含义是中正、平和,即指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面对事情时能够面不改色,波澜不惊。
人生需要淡定,人生需要中庸。孝道。“有父母,不远游”。这是孔子孔子对他弟子的忠告,虽然不知道当时对其弟子的影响如何,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必须了解,也必须遵从的指导语。横观当下,多少年轻人只顾在外打拼,只为在社会赢得立锥之地,却忽略了家里孤独的老人。老人在急切的盼望孩子们回家团聚,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仍在上演!父母对于我们期待的并不多,哪怕多花点时间陪陪他们,就足以赚钱他们脸上的微笑。“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则以喜,一则以忧。”父母的生活本可以很美好,只是没有我们的陪伴,也就变得不美好了。君子与小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以义字当头,小人以利字当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与小人的差别在于为人处事的态度自己面对利与义的抉择。子曰:“:“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做到正直,而非谄媚,阿谀奉承,即有视钱财为粪土的明智,又有舍生取义的决心,这就是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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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君子离我们并不遥远,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成为君子!子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说话一定兑现,做事一定果决。这是不懂变通的小人呀!不过也可以算是再次一等的士了。“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信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古人常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信则是这一切蓝图的前提,没有信誉,人则寸步难移。取信于人,才能换去别人的尊重,才能获得支持,做好事情。
《论语》是几千年来人们为人处事的宗旨,儒学则一直占据着传统思想的主流位置,古人学习论语以决战科举,求取功名,如今,虽然时代变了,但《论语》的对人们在现实中的指导意义仍然重大,孔子仍在几千年之前指导着人们的行为规范,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今人们也仍在不断的解读论语,发现新的东西,以求从这位老者身上获取更多知识。
论语读后感第29篇
《论语》是一本流传已久的经典著作,内涵丰富,语言简洁却蕴含了人生的大仁大道和做人的道理。备受古今中外学者的推荐,在这个寒假我拜读了习爷爷曾读过的这本书。
《论语》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这一句: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它的意思是:曾子说:“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为别人办事有没有尽心竭力,努力做到最好呢?与朋友交往是否诚实,有没有说谎呢?老师传授给我的知识是否复习了呢?”这句话就如同一个警钟长鸣在我的耳边,这句话让我明白,帮助别人做事要尽心竭力,同朋友交往要诚实,老师传授的知识要反复复习就像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而我却只知玩乐,学习成绩也不怎么理想,以后我要好好学好各门学科。做一个脚踏实地,有理想有抱负的,品德高尚,知识渊博的人。然而我还喜欢: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说:“花言巧语,一副伪善面目的人,仁德是很少的。”这句话让我想起爸爸妈妈对我说过的话:“人的一生中交朋友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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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句话让我明白,面目伪善,花言巧语的定是狐朋狗友,不宜接近。这句话还让我明白此人是好是坏。
《论语》这本书中的道理与我们的学习、生活、交友、对人、对事惜惜相关。俗话说半部《论语》走天下,《论语》中还有更多道理要我学习和理解。
论语读后感第30篇
《论语》,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是一部语录体散文集,是孔子的门人及再传弟子所辑录的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录。宋儒把《论语》和《大学》、《孟子》、《中庸》合成为“四书”。
其中,表示学习和思想的论证关系的句子是“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意思是:学习了而不思考,就会迷茫;光思考而不学习,就会迷惑。
其中,一句很好的句子是“吾日三省吾身:与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意思是:我每天三次反省我自己:为别人做事是否尽心尽力了呢?与朋友交往是否诚实讲信用?老师传授的知识是否复习了呢?
《论语》虽然已经流传了千年,但是其中很多的名句在现在还用来警惕人们。你说:这样的好书,我们能不读吗?
论语读后感第31篇
这周,同学们学习了《(论语)十则》这篇课文,这篇课文是二千多年前的伟大教育家,也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和他的弟子的一篇语录。这其中给我感受最深的两则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前一则是说几个人在一起行走,那么他们之中必定有人是我的老师;后一则告诉我们要实事求是,学习也是同样的道理,要以诚实为先,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智慧。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二千年前的孔子之口,但在今天,是同样具有教育意义。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到许多人,而每个人都有许多长处,值得学习,可以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拿我们的班来说吧,在这个60人的集体里,就有许多小“能人”:有的擅长绘画,有的写着一手好字,有的是篮球场上的闯将,有的是象棋盘上的英雄,有的富有数学家般敏捷的思维,有的具有歌唱家的天赋……多向他们学习学习,多向他们的长处靠拢,正所谓“扬长避短”。这样不就可以使我这株置身于万顷细田中的小苗增添一些知识的养分吗?

小悦悦事件观后感800字整理76句


如果你想具有大海般渊博的知识,就应善于从生活中寻找良师益友,吸取他们的点滴长处。如果说拜能者为师是理所当然的话,那么“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就容易做到了。首先,你得放下自己那份强烈的虚荣心,不要为了一时渴望得到荣耀,而不懂装懂,其结果只是无聊而又可笑的。
朋友们,让我们拜能者为师,且不要不懂装懂。这样,成功的大门才会时刻向我们敞开!
论语读后感第32篇
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这个暑假,我就背了大半部论语。别说里面的内容了,就单单简介就把我吓了一跳:1988年,第75位诺贝尔奖获得主在法国巴黎说:”如果人类想在21世纪生存下去的话,必须回到2500年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的确,我读了大半部论语,也懂得了不少做人的、学习的道理。
论语一共分二十篇,主要都是孔子说的话。背论语,真是受益匪浅。
8月8日,是奥运会的开幕式。有一个环节,是有2008个人在击缶,他们一边击缶一边诵论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当时,我大声地跟着背,我弟弟则在一旁跟着小小声的背。
论语蕴含的道理实在太多了,而且都是精华。我的理解虽然有限,但也理解了好些句子: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就是说,光读书不思考,你是不会体会到其中的精华;光思考而不去学习,也体会不到其中的精粹的。就像我们吃东西一样,如果我们不去细细品味,就不会尝到它的精华所在。若光去品味,而不去尝它表面的味道,那也没用。两全其美,那才叫好。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句话中的道理就是:见到品德高尚的热爱学习的人,我们就应该像那种人学习;见到品德低下,不热衷于学习的人,我们就应该问问自己有没有像那种人那样。有时候,我们考试成绩下来了,考了95分,自我感觉不错,因为还有好多同学排在我后面呢。其实这样想是不对的,连两千多年前的孔子都知道这样是不会有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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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佩服孔子的智慧,没想到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产生了那么多道理的精华,在我们现在那么发达的社会都那么需要它。
论语的内容实在太深奥了。一时是理解不过来的。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我会慢慢的体会到它的精髓。
论语读后感第33篇
这个假期,我读了《论语》,其中有一句“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其不善者而改之”,给我留下非常深的印象。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总会有一个人可以当我的老师,学习他的优点。发现他们有缺点,就要赶快检查自己是否也有那种不足,如果有,马上去改正,这样就会做得更加完美。孔子这种谦虚好学的精神,令人钦佩。
我们班里每个人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有的作文好,有的体育好,有的唱歌好,有的乐于助人……他们的优点都值得我好好学习,这样我也会越来越优秀。
论语读后感第34篇
岁月悠悠,古老的中国拥有五千年的历史。在飞逝而过的五千年中,这龙的故土上出现了多少杰出的人物。如酒仙诗人李白;地动仪的发明家张衡;数学家祖冲之;伟大的设计师詹天佑……但是,有一位学术精湛的学者,他的许多有见地的思想,直到今天都令我们无法忘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他就是儒家学派代表人物——孔子。他的第子根据他的言行举止写出了响誉世界的《论语》。下面是我读孔子《论语》的一些感想: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孔子认为,没有仁德的人不可能长久地处在贫困或安乐之中,否则,他们就会为非作乱或者骄奢淫逸。只有仁者安于仁,智者也会行仁。这种思想是希望人们注意个人的道德操守,在任何环境下都做到矢志不移,保持气节。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孔子认为,一个人斤斤计较个人的吃穿等生活琐事,他是不会有远大志向的,因此,根本就不必与这样的人去讨论什么道的问题。孔子这些思想时至今日对我们仍有很大的教育作用,我们生活在一个不愁吃穿的年代,作为学生的我们应该树立远大志向,能享福也要做好吃苦的准备,不要被学习中的困难吓倒,搞好学习,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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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一身以仁德为道,一生安贫乐道。而我们现在呢?乱扔垃圾的现象随处可见。让我们来见证一下吧,国庆期间,全国各主要旅游景点游人散去后留下的是可观的垃圾,神圣的天安门广场,留下了九吨垃圾:香口胶,零食袋,纸屑等遍布广场。海南三亚大东海景区三公里海滩遍布五十吨生活垃圾;长沙高速公路上遍地也是垃圾……与之对比鲜明的是像香港这个人口密度很大的全世界有名的旅游城市或像新加坡等国家,人们无论在大街还是小巷都很少找到一片纸屑。作为深受儒家学派思想影响的中国人,我们的传统美德到哪去了呢?
子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认为自己不情愿做的事情就不要推给他人去做。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想想别人,学会关心他人,尊重他人,理解他人。小悦悦事件的发生,震撼人心,全国上下议论纷纷。她被车撞倒后,有十八个路人陆续经过,竟然都视而不见。他们本来可以挽救一个活泼可爱的生命,可他们都选择了放弃。然后,小悦悦又被一辆车二次碾压之后,才被在路边捡垃圾的陈阿婆发现,并把她送进医院抢救。几天后,小悦悦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夏洛能编织出爱的大网,孔子为了见患了严重感染病的弟子回最后一面,可以不顾自己的安微。这不是我们常说的道德吗?已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些怕被人说而不管小悦悦的人,就可以把死亡和痛苦留给小悦悦来承受?孔子教导我们要心善如水,我想请问:对奄奄一息的小悦悦熟视无睹就是善吗?
孔子的一生安贫乐道,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诗、礼、乐修身成性。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习德、智、仁、美样样精通的孔子!传承中华民族的美德并让之发扬光大。
论语读后感第35篇
在现代的社会里,处处都应存在着诚信。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国之本;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业之本。对于每个公民而言,诚信可以说是立身之本。
寒假期间,我又一次捧起《论语》这本书,饶有兴趣地品读起来。在这本经典著作里,遗留着古人灿烂的文化历史,富有哲理的人生名句箴言,中华民族文明的精髓。即使今日,处在21世纪的新社会,《论语》仍在文化界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引领着人民朝着未来,文明跨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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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中,一句至理名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最让我刻苦铭心。从中,可见孔子对诚信的重视。在孔子看来,诚信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范畴,取得人们的信任比什么事都要重要。
“一个月包退,两个月包换,终身维修。赶快拿起手中的电话订购吧!”在许多电视频道中,经常看到这排山倒海的场面,听到这声嘶力竭的呼喊的电视购物广告。多功能手机,褪黑仪,增高鞋,这一种种广告产品难道真的拥有那神奇的魔力吗?其实不然。在前几个星期,电视栏目里就揭开了电视广告背后的神秘面纱。主持人带着大家,一齐总结了电视广告的种种特点,拍摄电视广告的招招秘诀。其中主持人举出了一个典型事例。广告里介绍的一个号称“排毒基”洗脚盆,声称只要你把脚放进去,并撒上一点盐,就可以把你体内里各个部位的毒素统统地排出来。从电视屏幕上,分明亲眼目睹了那黑黄相间的毒素排出来。然而,买回洗脚盆的消费者发现,不只是放脚,即使放其他的物品,这水还是会变得浑浊不堪。看来,这毒素根本不是人体里散发出来的。记者通过调查,才发现:原来,洗脚水变色是由于洗脚盆里能量泵中的电极和溶于水后的精盐发生电解反应所产生的"。
无论是在生活、社会里的哪一个角落,都应保留着最为珍贵的诚信,才能取得别人对你的信任。失去诚信,就相当于一个健全的人失去了一双明亮的眼睛,一只五彩的蝴蝶失去了一对翅膀。没有了诚信,宏伟的企业项目将面临失败!没有了诚信,人与人之间将不再存在着由信任搭建起的桥梁!没有了诚信,世界将充满着灰暗与欺瞒!“人而无信,不知其可。”
这《论语》中的名言,教给我们:诚信,是我们的为人之本!是世间最美好的道德品质!决不允许任何虚假的玷污!让我们共同祝愿:让诚信永驻人间,让诚信保留最真实最美丽的容颜!
论语读后感第36篇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浩瀚的书海中,轻轻翻开一本油墨晕香的文化典籍,仿佛就能与先贤进行深刻的交流,而与此同时他们的智慧光芒也会让我们深受启发。因此,传承文化经典,铸造文化新辉煌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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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了《论语》一书,书中充满哲理的句子让我无时不感受到古人的智慧,感受到那跨越几千年仍充满生命力的文字,它们于古时被创作,却仍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现在的现实生活。
正如书中《论语·述尔》有言,“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不安”。这句话是要求我们要行中庸之道。中庸之道,即要求我们处理事情要保持一种中正平和的态度,要把握好分寸,拿捏好力度,使事情处在一种相对和谐的状态。这句话深刻地体现了古人的处事哲学,他们懂得度的把握,懂得在一定限度内调节分寸。而这种思想对我们的现实生活更是一种补益。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变得浮躁起来,人们难以保持一种中正平和的状态去处事,更有甚者,个别人会采取极端手段去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传承这种处事风格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处事之道,使人们能够用和谐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而像《论语》这样的文化经典,更是可以在我们现代生活的文化建设中起到强基固本的作用。
文化经典,浸润着古人的思想光芒,以其特有的文化内涵涵养着我们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慰藉着我们的灵魂。一个国家若是漠视对文化经典的批判继承,就会失去对文化创新的根基,而无继承创新又何来新辉煌?又怎样坚强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加强对文化经典的继承,有助于充分挖掘古人的丰富思想内涵,用其蕴含深刻价值的思想指导我们的生活,而同时在对文化经典的继承中,我们能够筑牢现有文化体系,丰富现有文化内涵,铸造我们中华文化新辉煌!
文化经典是古人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应当珍惜的宝贵精神财富。以党的十九大思想为指导,传承文化经典,铸造文化新辉煌,让我们的民族在新时代焕发新的辉煌!
论语读后感第37篇
我读了《论语》后,我知道了很多学习和做人的道理,让我来告诉你吧!
我明白了一句,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它的意思是说:“学的知识要时常去复习的,不也很快乐吗?”单单这句话就不仅教会了我一个道理,还教会了我一个很好的学习方法呢!从前,老师教过的知识,我放学回家后从来都会自觉去复习,总以为自己脑子聪明,很轻松地在课堂上就能把这些知识全部记住。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到了即将段考的前几天,妈妈一检查我的作业和试卷,才发现我学的知识很多都没有巩固,有印象的东西并不多。在离段考的前几天里,为了能考出优秀的成绩,我被迫每天晚上“开夜车”很辛苦地补缺补漏到深夜,熬到眼睛变成“熊猫眼”。导致严重睡眠不够,第二天起床晚了上学迟到,耽误上课。即使是这样,加班加点还是不能把所有的知识都记牢。后来在段考时我果然吃了大亏,虽然很努力,但是考得并不理想,语文才80分。后来读了《论语》之后,我开始学会反省自己的不足之处,我学会了每天晚上对老师当天教的知识进行复习,知识不知不觉记得牢固了,学习变轻松了,期考成绩竟然提高到了90几分,我别提多高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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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教会了我一个绝好的学习方法,使我学得更愉快了。
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意思说:“君子心地光明磊落,小人却经常局促忧愁。”记得小时候,妈妈买来了牛奶,我常把牛奶藏起来,不让姐姐知道,想一个人独占。上学时,我经常担心:“姐姐会不会找到我藏起来的牛奶呢?妈妈会不会发现呢?”当我读完《论语》之后,我主动地把牛奶拿出来和姐姐分享。妈妈也表扬我大方。《论语》教会了我做人的方法,就是不能有小人之心。从此以后我做事光明磊落,越来越有君子之风。
《论语》教会我的做学问、做人道理真的令我终身受用!这便是我读《论语》的宝贵收获。
论语读后感第38篇
《论语》是经典作品,是记载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语录。我细细品读了这本书,感受经典的魅力。
读着,读着,我仿佛穿越了历史时空,见到了慈眉善目、聪慧睿智的孔子,并且幸运地成为他三干弟子之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那是孔子教导我们无论做人还是做学问都要实事求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那是孔子教导我们要勤学善问,多多发现他人的长处;"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那是孔子教导我们要从身边小事做起,推己及人,换位思考。关爱父母长辈,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论语》里记载了孔子的许多弟子向他问孝的事情。子游问孝,子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日:"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种种言论可见孔子对于孝道的看重与推崇。
孝是心灵里盛开的鲜花,它比自然界的花朵更为永恒、持久地散发着清香;孝是一种博大,它包容世间万物;世界有多大,孝就有多大;孝是东汉孔融四岁让梨,黄香九岁替父温席,晋代王祥“卧冰求鲤“,古人的孝感天动地,今人的孝同样为人称道。电视里播放过的“感动中国人物"陈斌强老师,不仅上课风趣幽默,而且非常孝顺母亲。为了照顾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家住县城的陈老师,每周都会将母亲绑在自己身上,骑摩托车30公里,带着母亲去上班,风雨无阻。从陈老师的身上,我们更深地读懂了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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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后感第39篇
这本书让我感动,让我知道了古时候的人学习方法和做人的道理,如何孝顺父母。这就是古人留给我们的宝贵东西,他们真的太有智慧了。
大家都知道有一句话叫“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个意思是:学习了东西后,要常常复习,才会很愉快。有朋友来这里,是不是也很愉快的啊。而与人交往的时候不能炫耀自己的才华,这样才算得上是君子。这就是古人想要告诉我们后辈对于学习和朋友的交往中应注意态度。
还有这样一句话是讲孝。“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是要告诉我们真正对待父母,不止是照顾,而是要尊敬父母。这就是大家都知道的天下百善孝为先。
这本书现在我还只能简单的懂得这些道理,要真正的理解里面的深奥,还得多下功夫。在这里面更让我知道了几百年前圣人们的智慧和做人的道理。
论语读后感第40篇
每年暑假,妈妈都会给我补习很多课,比如说:数学、语文、英语。可是,今年暑假只给我报了个小灵童国学班,学的是两千多年前的《论语》,我开始以为没有什么用,可是学了之后,我才知道它的重要性。
《论语》这本书,是根据孔子和他的学生的对话来编写的。老师教书的方法也很特别,以盖笑脸让我们互相比较,在竞争中学习。老师并不强求我们背诵,只是让我们大声朗读,用多种形式去读,所以,我们心里没有压力,感觉很轻松。所以,在不知不觉中,许多内容就能熟读背诵了。在课堂上,老师常常会选出一些与我们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句子,让我们独立思考,可以相互讨论,然后讲讲意思,最后老师进行点评、补充、总结。
我性格比较内向,在国学班学习一段时间后,大家都说我变得开朗多了。上课的时候,我们经常进行一分钟演讲,我感觉这对提升我们的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和演讲能力很有帮助。我上台也由非常紧张到比较自如,不再像以前那么胆怯了。下课的时候老师会带我们玩一些健身小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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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里好学的颜回,我最喜欢,因为“回也闻一以知十,”就是说颜回能够举一反三。如果同学们都能做到这样,学习肯定会容易得多。这本书里的许多道理、方法,对以后的学习一定会有帮助,所以,我觉得学习《论语》非常好。
论语读后感第41篇
前阵子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论语》,带着好奇,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论语》中有一句话是: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叛)矣夫!”意思是:孔子说:“君子要广泛地学习一切知识,并且用礼来约束自己,这样就可以不背离君子之道了。”为了帮助孩子理解,下面还有一个小故事,讲的是有一个小孩很放纵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大家都以为他没出息。一天,他听见有人对自己家的孩子说:“你不要和他玩,他仗着自己家有钱不读书,别跟他学坏了。”他听了后收到深深的警醒,觉得很有道理,从此发奋读书,做了一个有用的人。
是啊,我们要从小严格约束自己,广泛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能放纵自己。我不由地想起了我自己。这个暑假,我没有能好好管理自己的学习,每次都是在妈妈的再三提醒下做作业、看书。我又想到,我的一个姐姐在常熟市重点中学1200名学生的入学考试中考到了第2名,而她妈妈却向来不太管孩子的学习,我对姐姐的聪明绝顶佩服不已。而妈妈却说,姐姐能取得好成绩,都是靠自己的勤奋与自觉。她没有参加任何辅导班,妈妈也只让她自己学习,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姐姐自己抓重点、做练习,取得了全市第二名的优秀成绩。我想,如果我也像姐姐一样学习,我会不会也会有她那么好的成绩呢?
故事里的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远近闻名的学者,姐姐通过自己的勤奋、自觉取得好成绩,而我却仍然事事靠老师,靠家长,总希望别人推着自己前进。可现在我明白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我们不能靠老师、靠家长,只能靠我自己,靠我的努力,靠我的勤奋。我要像故事中的孩子一样,及时改正错误,自我约束,奋发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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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后感第42篇
以前在课堂上我经常听老师讲“孔子”的故事,在课外书中我也曾读到过他被人们尊称为“圣人”。我常常不解地想:“孔子不就是比我们早出生几千年的一个古人嘛!怎么会是神仙呢?”(我一直以为“圣人”就是类似神仙一样的人)。直到今年寒假,我在妈妈的指导下阅读了《论语》中的部分篇章后,才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答案。
作为一名学生,我最先选择阅读的就是《论语》中的《学而篇》。“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段论述学习方法和为人处事原则的话,我深有体悟。我想起我这些年的学习历程:考试前认真复习,我收获了好的成绩;运用课外阅读的知识,回答课堂提问时我获得了老师的肯定……还有我不再觉得自己好孤单,也不再为别人不了解自己而生气,如今的我充分感受到学习生活的快乐,所以我读着这段话很佩服孔子老先生怎么说得这么深入我心啊!
我选择阅读的第二条是“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条语录告诉我一个人如果品性端正,有孝心、爱心、责任心,那么才可以去学习文化知识。确实现代社会,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听到许多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比如用硫酸泼狗熊来检测“狗熊是不是真的笨”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还有只为个人之间的一点私怨就连杀四名同学的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这些人都曾是天之骄子,成绩出类拔萃,可是他们缺失了品德的修养,缺失了仁义之心,缺失了对他人、动物的爱心,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可悲!可叹!如果他们也能多读读孔子老先生的话,“每日三省吾身”,那么也许他们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我很庆幸我现在就懂得了孔老先生的教诲!
妈妈说,《论语》是部博大精深的思想著作,不可能靠读这么几则语录就能读懂孔子的思想。而我自己也认为我的阅读很粗浅,但是孔子能在几千年前就告诉我们这么多道理,到现在还有许多人在研究《论语》,学习他的思想,用他的准则来为人处事,我认为孔子在我的心目中不仅仅是“圣人”,真的跟神仙没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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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后感第43篇
《论语》,是中国古代儒家的一部重要经典,是孔子弟子及后学记述孔子言行的语录体著作。这部书大约最后编定于战国初期。因其成于众手,具体作者已难考定,但它是一部最集中地记载孔子思想的著作。
《论语》的原文都是文言文读起来很吃力,在爸爸妈妈的帮助下,我只读懂了一些。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一句了: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为别人办事是不是尽心竭力了呢?同朋友交往是不是做到诚实可信了呢?老师传授给我的学业是不是复习了呢?”
这句话让我想起了曾子杀猪的故事。这个故事讲了:孔子有个学生叫曾子。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上街,儿子哭闹着要跟着去,妻子就哄他说:“你在家等我,回来给你杀猪炖肉吃。”妻子回来,见曾子正磨刀霍霍准备杀猪,赶忙阻拦说;“你怎么,你真的要杀猪给他吃?我原是哄他的。”曾子认真地说:“我们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有影响,我们说话不算数,孩子以后就不会听我们的话了。”他果真把猪杀了。这个故事中的曾子很诚信,虽然儿子可能忘了,但是也要说话算话,不能撒谎。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曾子学习,诚实守信。有一次,我答应吴彦容下星期一给她一些纸,一回到家,我就把这些纸放到包里,以防忘记。星期一,当我把一些纸给她是,她说:“哦哟!我已经忘了,你还记得啊!”我说:“当然!我答应过你,就一定要做到!”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要努力成为一位讲诚信、说话算话的人!
论语读后感第44篇
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教学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被学生们片片断断记录下来。这些以课堂笔记为主的记录由他的学生汇集编纂,后来就成了《论语》。
寒假里,妈妈要求我读他有关交友的论说,以便对我今后的交友起到指导的作用。同时,她又向我推荐于丹老师的《论语心得》这本书,以帮助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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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在这段话里,孔子教育我们两点,一是要交好的朋友,正直、诚实和见多识广的好朋友值得交往,对自身有益。二是不要交坏朋友,溜须拍马,不诚实和夸夸其谈的坏朋友千万不能交往,否则害处很大。
怎样和朋友相处呢?孔子曰“侍君有三愆:言末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论语》的原文和于丹老师的心得后一致认为:朋友之间需要互相尊重和真诚,更要把握分寸,不能要求对方一定要怎么做。
今后,我在交友时首先要注意礼仪,比如当我提醒同学脸上有点墨迹时,要很有礼貌地个别跟他说,不要说很多次,也不要冒失地去摸他(她)的脸,更不要讥笑他(她),这样,在一个友好和平的环境中,我会交到很多的好朋友。
论语读后感第45篇
读了君子不器的《论语》,我感受到了儒家学蕴含着丰富的普世价值,也了解到了论语的深刻奥秘。
《论语》主要包括哲学、历史、经济、艺术、宗教等方面。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概念是“仁”。对于孔子来说,天明和鬼神的确存在,不过,他又对其充满了怀疑。主张“敬鬼神,而远之”。
孔子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是啊,学了为人处事的道理,并在适当的时候学以致用,不也是一件快乐的事吗?我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也应该把学习看作一件快乐的事,这就是好学者的做法。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爱好学习的人,比如说我们班的小明同学,他对学习的渴望比天高比山重。他非常爱好读书,每到读书时间,他都高兴得与众不同,就像岩浆从火山里迸发出来,他看书时总是全神贯注的,眼睛瞪得直冒火光,好像充满了杀气。此时此刻,仿佛他独自一人在书的世界里,欣赏着书上灿烂的文笔和瑰丽的词语,看书入了迷,自然谁在同他说话也不会答理。就是因为他入了迷,才导致被老师批评,不过被老师批评后,,他总是笑嘻嘻的。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就去问他,他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我也被他的所作所为感动了,“看一本书,就像婴儿在吮吸着母亲身上的奶,对长大的渴望就像一个太阳,闪闪发光,看了有益的书,吸收了有益的知识,入了迷,自然而然的,就忘了世界,忘了大家,此时,被老师批评也是值得高兴的,没有吃亏,更没有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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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就是他的回答。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就是《论语》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它不仅教会了我“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含义,还让我学会了做人要懂得谦虚。这句话的意思是,几个人一起走路,其中必定有人可以作为我的老师。是啊,人生随时可以见到自己的老师,只看你有没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我就是个谦虚的人,不过,我的谦虚还有一番来历。本来我是个自大骄傲的人,就因为我有一双明亮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有今天的谦虚。记得那时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还不懂什么是骄傲和谦虚,每次考出了好成绩,我都非常高兴,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而不去最求上进,永远停留在一个地方。正当我成绩越来越差时,就发现有问题出现了。于是我就开始寻找问题。经过两个星期的努力,终于得出结论了,原来,我的努力程度越来越少,才导致我的成绩越来越差,终于,经过两个多星期的调整,我的学习状态又恢复了正常。
“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青少年在家要孝敬父母,出外要敬重兄长,行为谨慎而说话信实,普遍关怀别人并且亲近有善行芳表的人。在家里,我们要把孝顺看在第一,因为父母不怕苦,不怕累,把我们养大,如果对父母不敬的话,那样不但恩将仇报,而且是件非常无耻的事。说到孝顺,就让我回想起以前的我,回头又想了想,又对我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那是一年冬天,我和妈妈回老家。当时环境非常恶劣,窗外大雪纷飞,只要把头伸出去,就会被冻成冰,此时,碳是少不了了,因为农村人是用碳来取暖的。妈妈叫我拿碳来取暖,可能是冷的原因,不想动身,所以懒洋洋地说:“要取暖自己烧,不少就拉倒。”于是妈妈就自己动身,烧了一炉碳。回想起这件事,我总是垂头丧气,感到非常无耻。
现在读《论语》的人越来越多,我相信,只要懂得仁,我们的祖国将会更加富强,更加美好,更加幸福,生在祖国的人也会越来越团结,越来越友好。
论语读后感第4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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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论语,感到收获颇多,让我汲取思想的火花、感悟智慧的光芒。
一、《论语》既朴实无华又秀色可餐,白纸黑字,片言只语就勾画出了美好图景:“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道出治国真谛;“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酝酿凌云壮志;“仁者不忧,智者不惑,勇者不惧”描摹君子气概;“仁者爱人,亲亲爱人”呼唤人间温情。这些朴素而睿智的词语使我的心灵干净明澈,引我走进了一个欣欣向荣的世界。
二、规范我的言行和学习方法。印象最深的是:上半年,我急于求成,却忽略了对概念、句型的理解,这使我学得并不扎实,特别是英语……后来,我反复咀嚼了《论语》,其中“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话语,使我受益匪浅。《论语》倡导的老实、严谨的学习态度,这比任何一种学习法都行之有效。反复咀嚼,如同在苍翠的青橄榄中嚼出丝丝清凉:做事一定不能违背原则,不仅仅是学习,否则必然失败。我豁然开朗。
三、思,然后明目标。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一味读书而不思考,就会因为不能深刻理解书本的意义而不能合理有效利用书本的知识,甚至会陷入迷茫。而如果一味空想而不去进行实实在在地学习和钻研,则终究是沙上建塔,一无所得。它告诫我们只有把学习和思考结合起来,才能学到切实有用的知识,否则就会收效甚微。有了知识,没有思想,就是不切实际的罔。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通过学习获得知识,不是最终目标。我们还必须学会思考人生,人应当成为怎样的人?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意思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样才是真正的智慧。前十天,我夸下海口说我知道一个半元音字母,结果我姐姐不信,偏让我说出来,哎,这下可闹笑了笑话。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言行要谨慎,不要夸大自己的知识和本领。
思考,然后明确目标,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思考立身和处世的原则。“内圣外王”的君子,是我们做人做事的目标和准则,也许也是需要用毕生努力不断去接近的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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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论语》,让我们的心灵和谐饱满,让我们对生活有热爱,有向往。因为它太博大精深,我不敢说我已读懂《论语》,但我从中悟出了很多知识、启迪,更让我明白了关于学习和读书的方法、态度。我还会坚持研读《论语》,一点一滴的通透其心灵,使我的心灵芳香馥郁。
论语读后感第47篇
《论语》中的许多哲理近乎常识,却很深沉,世俗中有高远,平凡中见伟大,这是以孔子为代表的中国文化精神。读《论语》,就好像是穿越到了孔子时代。
老子是以“柔”为主的辩证法,孔子是以“中”为基点,法家和兵家提倡“刚”,这就是中国文化的三足。读了《论语》之后,我更欣赏孔子的“中庸”之道和“仁”的精神。正所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作为儒学经典读物《论语》可谓是把这一精神阐释的淋漓尽致。孔子曾说:“墨家兼爱,是无父也;扬子无我,是无君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这句话虽有失偏颇,但是却让我明白了,只有把个人放在社会的伦理体系里面,个人价值才能真正得到体现,个人的人格才能得到彰显。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就是教育我们要在学习生活中吧“学”和“思”结合起来,勤勉治学,才能学有所成。就如后世程子对其的解释:“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五者,废其一,非学也。”
子曰:“君子不器”。这是我比较喜欢的一句话。人并不是被别人控制的工具或者机器,而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鲜明的思想特征的,人应该充分发挥自己潜在的才能。孔子后来也收门徒三千,并对他们教导有方,后来就成为了一个伟大的教育家和思想家。
一本《论语》让我感悟很多,里面的许多道理和精神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尤其是其中的“中庸之道”更是与今天所提倡的和谐社会相契合。儒学的那种品德和功能,是可以成为人们安身立命、精神皈依的归宿的。正如《论语雍也》中所提到的“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论语读后感第4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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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品读经典文学能让我们从前人的经验中得到许多知识和感悟,从而更好地修缮自我。近段时间我再次认真阅读了《论语》,又一次与孔夫子产生了跨越时空的思维碰撞。
《论语》是叙述孔子与其弟子的言行,全书围绕着“仁”“义”讲述了其对学习方法和思想修养上的认识,我从中领悟到了许多东西。“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是全书中我印象颇深的其中一句,它给予了我学习上莫大的启发和帮助。大家都说,三年级到四年级的数学学习是一个大坎,在跨越它的过程中,我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如每当在课上遇到较难的知识点,跟不上老师的思维时,弄不懂时,我就会在课后认真把所学的知识不断温习巩固并细细咀嚼。经过这段时间的反复学习,我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对数学这门科目有了新的领悟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同时,书中的“言必信,行必果”这一句也让我明白了如何健康地成长,更好地做人。记得有一次,好朋友宇杰约我周六一起去书店买书,我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周五的晚上,姑姑说:“小川,明天我带表哥去漂流,你要不要一起去?”其实我内心十分渴望去体验一把畅快淋漓的漂流,可是想到自己已经答应了朋友,不能言而无信呀!我就果断地对姑姑说:“我不去,我已答应朋友一起去买书了,我不能违约!”姑姑就笑哈哈说:“小川,你是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姑姑很喜欢你!”我虽然没能体验到自己盼望已久、十分向往的漂流,但我收获了比去漂流更大的快乐——言而有信。
《论语》之所以成为经典,不仅是因为其历史年代的久远,更是因为其亦师亦友的美好形象。它把“仁”与“义”的美好修养、道德深深地印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更好地做人,更健康快乐地成长!
论语读后感第49篇
今天,我看了《论语》,明白了许多道理,比如“欲速则不达”。
说到欲速则不达,《论语》是这样记载的:
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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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儿,大家肯定会想到《拔苗助长》这个故事吧?对,故事里的主人公就是因为贪快,所以让禾苗枯萎了。我们觉得主人公很可笑,但在笑话之余,我们想想自己也干过此类“傻事”吗?
我们班的吴金霖同学就是这样一个干“傻事”的例子。为了早点做完作业,她写字时乱涂乱画,结果老师罚她“重写”,还要“翻倍”。就这样,吴金霖非但没有获得更多的娱乐时间,反而又增添了许多学习时间。你们说,她达到原先目的了吗?
慢工出细活,欲速则不达。爸爸就是一个喜欢慢工出细活的人。一天,爸爸在写材料,柔和的月光洒进屋子里。“爸爸,吃饭了!”我大叫。“等一下。”爸爸回答。过了一会儿,见爸爸仍没出来,我便推开紧闭的门,看见爸爸正在聚精会神地写材料,又一边核对资料。我向爸爸抱怨道:“爸爸,您干吗写一遍对一遍呢?直接写吧!”“慢工出细活!”爸爸说,话语里带着点严肃。果然,爸爸把材料交上去后,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工作迅速完成了。
在现实生活中,快,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有时,慢才能解决问题!
没有质量地贪快,会让你很后悔。因为欲速则不达!
论语读后感第50篇
最近,我学习《论语》之中的八则,,我颇有感触。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论语》开篇的第一句话“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和“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等。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不仅是说一个人的学习态度要怎样,同时他也突出了学习之乐。这句话既能给全书奠定基础,也正可作为我们学习的助力,通过学而时习,就可以使自己的德业并进,日臻佳境,这自然是让一个读书人而高兴的事情。老子曾经说过:“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大笑不足以闻道。”以老子的话来证明论语的观点,真是恰到好处,好上加好!
“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就是说能从温习旧知识中发现新知识,找到新问题,就可以做老师了。由此可见孔子对“温习”一词的看重。知识是具有传承性的,创新并不是凭空虚造,必须通过“温习”的途径才能达到“知新”的目的,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推陈出新。其实有些事物表面上五花八门、欺世骇俗、竟奇斗异的新,只是一种时髦,并不是真的新!可见《论语》对后世也是有很大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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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论语》,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学习、生活的更深刻的道理,这真是一部对任何人都有用的好书!
论语读后感第51篇
作为一个小学生,我每天都要读书,不仅仅是课本,还有丰富多彩的课外读物。我喜欢看的课外读物里最让我爱不释手的是儒家学派的语录集——《论语》。虽然我还不能透彻地理解其中十分深奥的道理,但我依然想用我浅薄的理解跟大家分享一下这本书。
《论语》是春秋时期儒家学派孔子和他的弟子的语录集,全书共有20篇492章,其中的内容可谓是博大精深,其中的道理可谓是能让人受益终身。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想必同学们都听过这句话,这句话是告诉我们要经常复习学过的知识,从而有新的理解和新的体会,这样就可以把知识掌握得很牢固,就可以当别人的老师了。作为学生,我们更需要有温故而知新的精神,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学习起来就会更轻松地掌握新的知识。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相信大家都对这句话也是再熟悉不过了。这则语录的完整句子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它的意思是几个人在一起走路,必定会有一个人可以当我的老师。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优点,而对于他们的缺点,我们就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可以和另外一句语录一起理解,“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内省也。”我觉得这都是在教给我们怎样能更好地提高自身修养。
我还喜欢一则语录:“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错,你不喜欢的东西,不要强压给别人,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同时也告诫我们,如果你想要求别人做什么,首先要自己本身也愿意去做,这样才是尊重他人。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可以教你怎样更好地做人和做事。《论语》一书对我的一生将有很大的影响,我要好好珍藏起来,不断地汲取它的精华,让它的精髓代代相传!
论语读后感第5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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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博大精神,作为一名中国人,我认为,国学经典才是我们语文学科真正所学习的,总之,《论语》记载了仁,孝,信等道德范畴,我们必须要认真阅读这一部学习的典籍。我认为,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很少有著作能够像《论语》这样长久而深远地影响着中国的历史。也正因为这样,我对《论语》的态度一向是只敢仰视而不敢触及。
在今年暑假,我又从书柜中找到这本书,揣摩一下内在的文字。
俗话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简单意思就是三个人里面必定有一个是我的师傅,而经过我们的揣摩以后,得知:这句话的意思是想让我们在学习方面,要学会谦虚,告诉我们一个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道理。
所以我认为,《论语》不但教我们学习的知识,还让我们学会了怎样处人遇事。同时,要把学习当作一个充实自己的过程,怀着愉快的心情去对待它。另一句“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也在强调温习旧知识的重要性,还要求每一次都能有新体会、新发现。从表面上看,要“温故知新”很困难,但只要你换一个角度去想,总会有新的发现。而我们也从过程中获取了更丰富的经验。孔子的这学习方法古今通用,也是现代教育人士提倡的。
通过细读《论语》,仅阅几句话,就收获了这一学习方法,我们真的应该多看一看这些古文,让其他人对你刮目相看!这也是对现在初中阶段文言文的一个练习。
论语,它就像一盏引导我们向前的明灯,教会我们做人,论语就是一种教育,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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