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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有灵观后感450字合集

2022-05-27 来源:百合文库

万物有灵观后感450字合集86条



读万物有灵有感1
生命都有终点
我们每一个生命都有离开世界的那一天,不论在漫长或短暂的一生里都经历了些什么,最后我们都会抵达相同的那一个终点——死亡。
正如作者提到的一只低地母猩猩可可和大象泰瑞莎和崔斯那样,并不是只有人类才会意识到死亡,并不是只有人类会对死亡产生悲伤痛苦的情绪。可可会因为宠物猫球球的死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涉及“猫”的事物表现出“伤心—皱眉”的手语情绪表达。象群会因为一头象的死亡会为它默哀,建造安息之所,并且相互安慰。可见动物对同伴的死去也同样会产生强烈的情感。既然动物也会心碎、痛苦,那么当我们人类肆意残杀动物时,是否应该多些慎重少些冷酷。作为深切思考过死亡与人生意义这类问题的人类,其实在早期的宗教传统中就有表现出对于动物的关心。例如“罗摩衍那”“不害”;佛教;耆那教徒;《希伯来圣经》等。这些宗教经典,我基本只听说而并没有看过,但其中蕴含的道理是十分符合实际的。
凡是生命,必有终点,任何生命都会有离开世界的一天,谁也不能逃离死亡。但我们所能做的便是“关心彼此”使离别带来的痛苦减轻哪怕一点点。诚如作者所言:只要我能扩大心中的慈悲范围,生命一定会更美好无忧。
读万物有灵有感2
一个国家伟不伟大,其道德程度如何,是可以由这个国家如何对待动物这一点来衡量的。 ——印度圣雄 甘地
在这本书中,我们将读到严谨、优雅却有力的文字。其中的力量,源自于作者对人类所保持的可耻的种族观所做的温和却果敢的抨击。在生命的大家庭中,我们是动物世界里永远的婴儿,因此,我们需要其他生物来告诉我们,我们是谁。
动物有灵魂吗
我与书的作者一样,认为动物是有灵魂的。这本书的作者不是一位动物学家而是一位牧师,所以可能他书中的宗教类言论大于科学类,但也正是因为如此,书的.内容远比寻常的科学研究报告来得生动有趣,深入人心,更会引起我心中的共鸣。关于“灵魂”作者在书中这样写道:灵魂,是在我们活得最战战兢兢且奋发专注的生命阶段里,隐身于各种艰困及脆弱时刻背后的力量。它让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自成一个小宇宙,并且以某种程度反映那完整的世界,而不仅仅是宇宙中一个无意义的碎片。

万物有灵观后感450字合集86条


作者希望通过讨论不同层面的动物体验来探讨动物与人的联系,从而引发越来越多的人关心其他的物种,关心我们共同的家园——太阳系的第三颗行星。
事实上当人们问及动物是否有灵魂时,事实上也在问:他们是否也会努力让生活不只是单纯的奋力求生,而是能活得有尊严、活力和质量。
《百年孤独》外国名著的观后感700字1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万物有灵观后感450字合集86条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了!
《百年孤独》外国名著的观后感700字2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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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的代表作。
《百年孤独》外国名著的观后感700字3
从冰雪融化的初春到烈日炎炎的夏日,终于读完了这部一直想读的书。虽然没有完全读懂,值得欣慰的是,读懂了它的只言片语。
从今年的春天到目前的盛夏,它仿佛是一个独孤的行者,无论在拥挤的地铁上,还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它始终穿梭在我的脑海,让我穿越时空,心无旁骛,思绪时而停留在久远的马孔多村落,时而沉浸在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家族古老的故事,时而流连于吉普赛人扎下的帐篷……它们在拥挤面前是如此的安静,仿佛藏在一个鲜为人知的角落,陪着我静静地走完了百年孤独的旅程……奥雷里亚诺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我们又何尝不是?匆匆忙忙,碌碌无为,到头来却发现纯真的可贵,可惜再也回不去了;乌尔苏拉看清了过去因忙碌而忽略的真相,而我们一生因忙碌又错过了多少真相?时间在阿玛兰妲织绣寿衣的指缝间流逝,她白天织晚上拆,却不是为了借此击败孤独,恰恰相反,为的是持守孤独……实在读不懂的地方,只觉得它的美好,哦,哪怕是做个标注也是好的,留作读完书以后的一个念想:
“约略懂得幸福晚年的秘诀,不过是与孤独签下不失尊严的协定罢了”,“原来时间也会失误和出现意外,并因此迸裂,在某个房间里留下永恒的断片”,“多想这挽臂并肩的动作定格,成为永恒。但是它却是那个句号,为将要终结一个时代而作的总结”……
感谢作者和译者,让我领略了你们伟大的语言天赋,很多次,我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与其说作者带我到了一个百年孤独的世界,莫如说是译者的水平呈现给我更多的精彩。
《捉妖记》电影
这部电影虽名为“捉妖”,但电影中“妖”不是我们常态认识中的妖,不是鬼怪精灵,而是与人类曾经共生的生命,因为生存环境与生存空间的局限性,被迫排除到人迹罕至、与我们不同的其他生命。冥冥之中,不论是人,还是妖,都有好有坏,有边界,也就会有相遇的纷争,就像电影中的反映,大多数天师为了利益不分好坏一心只想捉妖杀妖,而另一部分天师如小岚和罗刚却是因为与妖的亲密接触,也就不知不觉中重新认识和改变着自己对待妖的态度。就像当下人与动物,人与自然,慢慢地人们认识到需要和睦相处,需要爱与保护,而不是唯我独尊的杀戮。

万物有灵观后感450字合集86条


如小妖王胡巴虽是妖,但在宋天荫、霍小岚眼里,胡巴就是他们的孩子。胡巴饿了,病了,他们像一般父母一样担心,一样竭尽所能照顾它。他们付出的关爱换来的是胡巴的信任,于是,彼此渐渐变成相互依存的同类。所以当宋天荫也为人父母最终不得不让胡巴离开自己的时候,似曾相识的画面出现在他脑海,他一刹那间明白了父亲当年的举动的苦衷的,就如他不得不离开心爱的胡巴,他决定去找到父亲重新认识了解他,而不再念念不忘并且怀恨在心父亲当年抛弃了他。
我仿佛看到自己的失误之处,我仿佛看到人类的悲哀之处,世界很大,万物有灵,不是只有人类才聪明,也不是只有人类才有感情,现实中多少导盲犬与盲人和睦相处,多少人与动物爱的幸福;多少一面之缘,却成就一生的彼此关注……
同时也不得不说说电影中的音乐和歌舞,让你啼笑皆非中
《捉妖记》,捉的是妖,映衬的却是人类发展的心路,是人性复杂的抉择与付出,是笑中带泪的倾诉,让我们一起思考我们该如何走好可持续发展之路,让我们所处的世界成为永葆真善美的圣土。
《捉妖记》观后感800字
影片开始了,果然看到了很多妖,但这些妖看起来还真是不吓人,据说,这部电影的导演是《怪物史莱克》影片的导演,史莱克就是一个不吓人的怪物了,此片中的妖跟史莱克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很久以前,人和万物共存,当然也包括妖。但人想独占天下,于是向妖宣战。在人和妖的战争中,妖战败了,被赶入深山,从此,人和妖划清了界限。
后来妖界起了内乱,新妖王杀死了老妖王,并追杀老妖王昔日的忠心追随者。妖后其时已有孕在身,据说她腹中的小妖将会改变世界。妖后在情侣妖竹高和胖莹的保护下逃避追杀,来到永宁村,遇上了善良的宋天荫。
宋天荫,永宁村的保长,一个小瘸子,志向是“做饭和缝纫”。父亲是捉妖师,在其幼年时抛弃了他,他和奶奶生活在永宁村。目睹了人妖大战后,他才发现,世上真的有妖,他的村民竟然都是妖变的,最好的朋友小武也是一只妖。
宋天荫和妖后相遇后,妖后划开肚子取出蛋,委托宋天荫代孕。自此,宋天荫成了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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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钱天师霍小岚也算是个厉害的天师吧,她循着妖气来到永宁村,发现宋天荫怀了妖后之子后,想把宋天荫肚子里的妖后之子卖掉换钱,于是和宋天荫一起上路,并充当了宋天荫的保镖,和想要捉拿小妖王的天师们作战。
在路上,宋天荫生下了小妖王胡巴。这小妖王长得萝卜样,超萌超可爱,在朝夕相处中产生感情,宋天荫和二钱天师霍小岚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忍痛卖掉小妖王后,宋天荫和霍小岚心生不舍,又去搭救,最终在葛千户(伪装成登仙楼老板的新妖王)的群妖宴上成功救出小妖王和其他诸妖。
这部影片,观看起来是轻松的,犹如跟着宋天荫和二钱天师霍小岚一起上路去旅行,一路走来一路笑。
这部影片中的妖,脱去人皮方才是妖,以至于孩子看完电影后,学会了从妖变人的经典动作——把头一缩,手从脖颈后分开,妖就出现了。
宋天荫待人温和,让人情不自禁地喜欢,也正是他的善良,才让妖后得以信任,并将腹中的蛋取出请其代孕。但男人成孕妇,挺着大肚子的模样自然是让人忍不住地笑。从看到宋天荫怀孕后,就一直好奇他究竟要怎样将小妖王生出来,结果真的是意想不到——从口中吞下的蛋,自然也是从口中娩出,想不到吧?
霍小岚本是二钱天师,捉妖的,捉妖本领也算是很高强的,初衷本来是想要把宋天荫肚子里的`小妖王卖个好价钱的,后来在跟小妖王的相处中也有了感情,最后决定跟宋天荫一起去解救小妖王。“男女授受不亲,亲了就得结婚”,最终和宋天荫成为夫妻。
在这部影片中,小妖王是一个惊艳!白白胖胖,头上绿色的头发,整个就如一个萝卜,超萌超可爱,一下子就让人喜欢上了。他不吃素,吃进去的素食像子弹一样从口中吐出,威力无比哦!且这个小妖王,不怕油炸,不怕锅蒸,一副金刚不坏之身,让想把它做成菜的厨神都无可奈何,堪比那齐天大圣孙悟空了。
胖莹在对付血妖的时候,以美色迷惑,萌萌的样子,让人忍不住笑出声来,路遇宋天荫,胖莹和竹高的对话也让人忍俊不禁,有胖莹和竹高出现的地方,肯定就是快乐的。明知危险,为了救小妖王却身犯险境进入登仙楼,其忠心护主又让人对这对情侣妖心生钦佩。

万物有灵观后感450字合集86条


四钱天师罗刚,穷困潦倒,连半个烧饼都吃不起的,为了生计努力捉妖,捉了竹高和胖莹,却被他们设计逃脱。在登仙楼,他本是要捉拿竹高和胖莹的,不想在危急关头,反倒是竹高和胖莹不计前嫌救了他,自此,他成了一个“帮妖”的天师,其情其景,也够让人感动的。
登仙楼的老板葛千户,那叫一个相貌堂堂,他召集众天师为他所用,捉妖、卖妖。烹妖,在他的操纵下形成了一个产业链,而最后他的身份暴露,他就是新妖王,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把老妖王的旧部赶尽杀绝,天师们看不出他的本来面目,也只是因为他多披了几张人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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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荫的奶奶,一个时而清醒时而迷糊的老太太;登仙楼的厨神,气质美艳而又俏皮可爱,总是时刻不忘梳理她如瀑长发;大押店的老板娘,一手麻将,一手贩妖;厨神要烹煮的那俩小萌妖(天天和cindy扮演),搞笑卖萌,让人看过就难以忘怀;急切想要有个宝宝的郑夫人;宋天荫赶胡巴离开,胡巴不再吸血改为吃素,放跑了捉到手的小兔子等等等等,一幕幕都在脑海中留下了深刻鲜活的印象。
且不说影片背后还有什么深意待人挖掘,但就一路欢笑,一路感动,就可以说——这真是一部好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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