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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

2022-06-20 来源:百合文库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精选
从古至今,岁月的河流带走了许多文化,但唐诗却经久不息,直至今日。现在这个先进的时代,依旧有无数人热爱唐诗,喜欢读唐诗。
“唐诗宋词元曲”乃是中国文化的精髓,我认为,它们可以被称得上是“国宝”。
唐代诗人有各种不同风格派别,但无论哪一首,都充满韵味,可能是诗情画意的江南美景,也可能是粗狂豪迈的塞北风光,可能是想象,可能是感慨,可能是怀念。还可能是叙述一件事情……无论如何,唐代的诗人用简短的诗代替了现代的长篇大论,却将诗人的思想引入一个更高的境界。
我十分喜欢一首诗《春江花月夜》、我甚至将它默写下来贴在墙上: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我最喜欢其中的一句“江天一色无纤层,皎皎空中孤月轮。我眼前立刻出现了一幅美丽的月色图,其中还带着淡淡的哀伤。而最后一句话”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使我感觉到诗人那纷乱的离别之情,慢慢随着残月的余晖,布满在江边的树上。感觉上这首诗仿佛还没有结束。
同样,对于李白、王维、孟浩然、王之涣等许多著名诗人的诗篇我也十分喜欢。
正如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王之涣的《凉州词》也有其富有的韵味。“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这句在我面前勾勒出了一幅塞北与江南完全不同的荒凉遥远的地方,而下一句“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更突出了诗人对边塞战士处境的深切关心。我仿佛吹走了幽怨的羌笛声,又仿佛来到了边塞的孤城,仿佛看见了那一片苍山峻岭。
我认为,唐诗是不可缺的,人们从中可以感受到古人当时所
精选读书笔记范文2
读了这篇课文,我感到桑娜和渔夫那用金子都买不到的爱心,是那样的明亮、那样的温暖。
这篇文章讲了,桑娜一家和邻居西蒙一家都是穷人。在一个风暴来临的夜晚,渔夫打鱼没回来,桑娜去邻居家时发现西蒙死,桑娜把西蒙的两个孩子抱回了家,但她怕渔夫回来会骂她,但出乎意料的是渔夫同意了桑娜的做法……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课文中通过对环境和人物神态、心理、对话的描写,刻画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渔夫“皱起眉”“脸变得严肃、忧虑”这一系列的人物神态描写说明渔夫感到问题很难办。“搔搔后脑勺”说明他正在认真考虑,形象地说明渔夫觉得问题严重。“嗯,你看怎么办?”这是渔夫在征求妻子的意见。“得把他们抱来,同死人呆在一起怎么行!”这是渔夫做出的初步决定。“哦,我们,我们总能熬过去的!”“熬”,是忍受(疼痛或艰苦的生活)的意思。说明渔夫为了抚养邻居的孩子,准备过更艰苦的日子,准备付出更多的辛劳。“快去!别等他们醒来。”渔夫怕孩子醒来受惊,催促桑娜去抱孩子。这段话细致地描写了渔夫做出决定前后思考的过程,说明他与妻子桑娜一样,有着一颗甘愿自己受苦也要帮助他人的高尚的心。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爱心是比金钱更贵重的东西,有时爱心可以换取到钱买不到的东西,例如:开心、笑容。这世界上最贵最有推动力的东西是爱,是爱让桑娜激起怃养那两个小男孩的勇气。我同桑娜比起来真是微不足道,虽然看见那些拉音乐的乞丐就给他们一元钱,但这种微小的爱心怎么能和桑娜渔夫他们的爱心比呢?
同学们,让我们用这些微小的爱汇成一个爱的旋律,流淌在我们的心田吧!
精选读书笔记范文3
我有过两套《古文观止》。一套是高中时在学校门口地摊上买的盗版的,一套是这版中华书局1959年出版的竖排书。
那个时候正在农村上高中,穷,不仅穷钱,更穷书。我记得一个寒风凛冽的深秋下午我花了8块钱买了一本盗版的《古文观止》,如获至宝。接下来的半年里,我拿着一本王力编的《古代汉语常用字字典》,一字一句地读那本盗版质量很差的《观止》。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就是一句话,怎么也读不通,查查字典才发现原来印错了一个字。我非常喜欢王力的《古代汉语常用字字典》的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它的例文证字所出自引文大多在《观止》里。所以,我一边读书,一边作注,一边“校改”这本错讹颇多的《观止》。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等读到《送李愿归盘谷序(韩愈)》时候,我就上高三了。那种不管上什么课我都不听,只顾看我自己闲书的生活实在是不能再继续了。于是就把她放下,想着等上了大学再完成剩下的半本吧。后来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虽然把后面的文章都读了,但是高中的那种一字一句、每个字都查查它的释义、用典、出处的研读是再没有了。这一放就是10年,我终究也没有完成当年的“遗愿”,研读完剩余的《观止》。
后来的一版《古文观止》,是我从我的姑姑家里“巧取豪夺”来的。我跟我爸爸说,要高考了,我很喜欢读古文,姑姑家里有一套《古文观止》,你去帮我借过来看看吧(多么苍白的借口)。借来之后我就没打算再还,这么一套竖排古朴经典的书,谁都会“心生不良意”的。
我心里悄悄地有这样一个标准:如果拿起《古文观止》,随便抽出一篇,你都能从头讲到尾,讲它的`构思,讲它的文义,讲它的用典,讲它的历史背景,讲得滔滔不绝行云流水……达到这种程度说明你的古文功底,至少是古典散文的功底算是扎实了,可以得80分了。
我心里悄悄地有这样一个秘密:这么多年来,我
如果你想涉猎一下古文,体会古典语文的魅力,《古文观止》绝对是不二选择。如果你是字斟句酌研究古文,吃的就是这碗饭,那么读精读透《古文观止》是个门槛,跨过去才能登堂入室吧。
精选读书笔记范文4
读着《没有秘密长不大》,我有种似曾相识、同道中人的感觉。
主人公张小伟是班里的学习尖子,我也是老师与同学公认的好学生;张小伟是一个内向,不爱说话的学生,我也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张小伟有绯闻,当然好学生都有绯闻,我也有,像张小伟一样被传得天花乱坠,而听习惯了这些毫无根据的话也就渐渐麻木了。
张小伟受到好朋友朱子同的影响,开始迷恋上了网络游戏,后来看到了朱子同因失恋疯玩儿游戏,最终导致必须闭眼休息两天,张小伟后悔了,决定不再玩儿网络游戏。而我也因为在同学们的影响下,迷上了一些游戏,在虚拟世界了,我感到了一种快乐的感觉,感觉自己变成了这些小喽啰的老大,一天不玩游戏,就感觉有东西在在心里千抓百挠,让非常令人难受,好像上瘾了。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我很害怕,想放弃游戏,可是我发现,我左右不了它,它却在支配我。我如阿Q一样,自我麻痹安慰道:我并没有上瘾,我的智商高达142,自控力超强,再玩儿一下也无妨。可是母亲的一次开导,使我豁然开朗,我其实是被游戏制造商人控制了,千变万化的游戏正在悄我无声息地侵蚀我,慢慢的我会成为一个行尸走肉,只留下一副臭皮囊。
我真的太傻了,我就是游戏上的一个“点”!就为了游戏开发商的点击率。而我从这些游戏里学到了什么?学到了打打杀杀,偷偷摸摸。这些没有任何意义的游戏不但浪费了我的时间,还使我的精神萎靡、视力下降。痛下决心,我不再碰这些毫无意义的网络游戏!不要跌入那万劫不复的网游深渊!
我和张小伟也有许多不同点,张小伟是一个单翼天使,而我则有一个幸福的家,在不算富裕的小家里,爸爸宠着妈妈罩着。张小伟有一点自作多情,让人感觉疑神疑鬼,我确是大手大脚的毛躁鬼。张小伟的睡眠一直不好,而我简直像一头猪,倒头即睡,梦会周公一觉到天亮。
张小伟、老朱、狐狸、宁佳心……的故事,那样如此亲切,就像发生我们自己身边的事情,他们的故事在继续,我们的生活也在继续……
精选读书笔记范文5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去年的树》,课文讲了鸟儿去南方过冬时答应树,明年回来继续唱歌给树听,但第二年不见了树,鸟儿四处寻找树的去处,最后终于找到了树化身——灯火的经过。歌颂了鸟儿诚实守信的精神,揭露了那些贪婪之辈的破坏环境的恶行。
我要大声呼吁:“我们应该保护树木,保护我们的生活!”假如没有了树,我们的生活中就没有了新鲜的氧气;假如没有了树,就会造成水土流失,沙尘暴或者是山洪就会随时暴发;假如没有了树,我们吃的苹果、梨头、柿子等水果将不复存在……
树是地球之肺,树是生命的色彩。我要对滥砍树木的人说:“我们应该保护环境,不去破坏鸟类居住的家庭。让地球变成所有生命共同的家园。”作文
精选读书笔记范文6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从图书馆借来《长腿叔叔》,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仿佛与时间赛着跑,争分夺秒翻着那手感极好的书页,像是持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很快被这本经典所吸引,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一个十八岁的孤儿——乔若莎·艾伯特,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有极高的天赋与才能,所以她遇见了“白马王子”:长腿叔叔。一位决定送她上大学的理事。“长腿叔叔”本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理事,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理事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寄一封信。接下来的八十多封长信便是这本书的内容了,让读者深深投入其中。正在乔若莎大四毕业之际,与生于纽约贵族的杰维少爷相爱,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因此他们都伤了对方的心。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
但书的结尾温馨极了——杰维少爷便是长腿叔叔!当读完这本书是,我深吸一口气,发现世界多么美好,乔若莎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乔若莎有个舍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便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舍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她自己上大学的理事的背影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我想这个名字我一定起不出来,既善良又让人感到亲切。原本是“Daddylongleg“,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不翻译成“长腿爸爸”?呵呵!
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让乔若莎十分欣喜。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到:“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温馨啊!
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关于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的过程……想做个快乐的人,首先要富有一颗善于发现乐趣的心。
精选读书笔记范文7
今天,我读了《愚公移山》这篇文章,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全文主要讲太行、王屋两座山,方圆七百里,高万仞。家居北山的愚公,快九十岁了,家前面是山,出门得绕着走,很不方便,于是他便想和家人移掉这座山,开出一条通道来,就找了很多人去移山的故事。河曲有一个老头,觉得这事实在荒唐可笑,便劝阻愚公,但愚公依旧坚持不懈。就是这种坚强的毅力把玉皇大帝都感动了,玉帝派人把这两座大山给移走了。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愚公很愚,而且愚得不可理喻。他不但用自己剩下的光阴去挖“方七百里,高万仞”的两座大山,还要叫子子孙孙世世代代都去挖。但是,只要我们深入理解就不难发觉,在那远古时代,被人认为可笑的“愚公精神”却是当今社会走向成功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是任何人都应该具有的。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一道奥数题时,做了许久都没有做出来。过了一会儿,我越做心里越烦,只好扔下那道题不管了。后来,我读了《愚公移山》这篇文章,知道了只要坚持不懈,以“愚公精神”来对付这些龇牙咧嘴的“拦路虎”,最后达到成功之路,获得的是成功后的喜悦;而如果在困难面前低头,面对一个个“拦路虎”,望而生畏,那么将会一事无成。我想:如果我像愚公那样面对困难毫不畏惧,我肯定能把那道题做出来。
古往今来,类似“愚公移山”的事例举不胜举。为了我的明天,为了我的前程,为了祖国美好的未来,我要继承这种“愚公精神”,并把它发扬光大。
精选读书笔记范文8
《在山的那边》作者渴望看见海,妈妈告诉他:在山的那边,就是海。
于是,作者怀着一种隐秘的想望,爬上了那个山顶,但山的那边依然是山,作者失望了,开始追寻海(梦想),他凭借着这个信念,终于看见了海,最后,作者告诉我们,只要有信念,只要你很坚定,不动摇,只要你克服了种种困难,你终会攀上这样一个山顶,而在这座山的那边,将会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
想起一年级的时候,拼音都读不准,老师告诉我,只要你用心了,就能学好的,终于,我学会了,每一张作业上都印着一个鲜红的大拇指,我总觉得自己非常自豪。
所以说:
人们啊,请相信——
在不停地翻越过无数座山后,
在一次次的战胜失望之后,
你终会攀上这样一座山顶,
而在这座山的那边,就是海呀,
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在一瞬间照亮的的眼睛……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读《三毛》有感1
当我们同亲爱的爸爸,妈妈围在桌前,吃着可口饭菜的时候,你可曾想过旧社会的流浪儿童是怎样生活的呢?
我自己从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不知道他们的痛苦,后来我读了一本名叫《三毛流浪记》的书。这本书告诉了我,在旧社会里的流浪儿童,他们吃不饱,穿不暖,他们每天都要走街讨饭要钱,或到别的地方拣垃圾,或帮人擦皮鞋,有的忍不住饥寒死在路边。三毛就是这千万个流浪儿童中的一个,《三毛流浪记》这本书唤起现代社会对旧社会的憎恨,这本书中的种种情况使我永远忘不了。
在这个旧社会的缩影中,最心酸,最难过的是三毛,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谁能说得清他们的父母在哪呢?我想肯定是被旧社会逼死的吧。所以,三毛无依无靠,孤苦伶仃,过着吃不饱,衣不遮身的生活,连有钱人家的狗都穿着棉衣,而三毛却穿着用几块破布缝起来的衣服,裤子。我希望把三毛接到新社会,和我们一起吃饭、学习、玩耍。三毛机智、勇敢、有志气,他非常痛恨那些坏人,经常同那些欺压人民的坏蛋进行斗争,连梦中都用拳头把三个坏人顶进大江里去了。
我们同旧社会的儿童相比,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们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读《三毛》有感2
三毛是一个孤儿,从小父母就去世了,整天以乞讨为生,要是讨不到吃的,就得一整天挨饿。三毛在乞讨的时候,经常受到别人的欺辱。
我的生活和他完全不一样,我每天的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还时不时的跟妈妈吵架但三毛连一个妈妈都没有,真是太可怜了。
我的生活和三毛的生活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下雨的时候我撑着一把雨伞,三毛却偷偷的躲在莫个角落哭泣。冬天到了,我在家里美滋滋的烤火,但三毛却在鹅毛般的大雪里乞讨。我每次吃饭都要挑三拣四,但三毛连一点剩饭剩菜都非常满足了。我天天在宽阔明朗的教室里读书,但三毛却没有的读……为什么我们能做到的事三毛却不能做到?我们应该跟他一起分享。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我现在应该珍惜自己的美好时光。
读《三毛》有感3
读了,《三毛流浪记》我的感触很深,一个从出生就只有三根头发的孤儿,住在孤儿院里,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的小男孩经常带着一些小朋友去嘲笑他、讥讽他,使他感到很自卑。
有一次,孤儿院里举办唱歌比赛。在后台,三毛看着一个个小朋友都胸有成竹地上台,下台时都眉开眼笑的。一个小朋友在下台的时候对三毛说:“你可以吗?三毛鬼。”三毛的情绪顿时低落下来,老师看见三毛这么伤心,安慰地说:“三毛,别灰心,你可以的。”轮到三毛上场了,他自信地走向舞台,在舞台上纵情高歌,荣获第一名。
这篇文章使我联想到周围发生的事情。有一天,下午放学很早,一位衣服全时补丁,头发乱糟糟的老婆婆在门口以乞讨为生。几个小男孩不但不帮忙,而且还笑嘻嘻地说:“臭死了,臭死了。”有的还甚至把纸片扔在她头上,说这是天男散花。那位婆婆听了十分伤心。
读了《三毛流浪记》我真正明白了什么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含意,而且我还懂得了人人都要有一颗善良、怜悯的心,这样世界才会变得更美好。
读《三毛》有感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三毛流浪记的书,感受很多。
三毛是一个没有爸爸和妈妈的孩子。他很想读书。有一次,他见小朋友们都去上学了,自己却不能上学。于是,三毛想出了一个办法,就偷偷地到学校的课堂门口听老师讲课。我想三毛真爱学习啊,可是有时候我还不认真听课,我真觉得很惭愧。
三毛也很勇敢,有一次,他看见有小朋友掉进水里,三毛就不顾一切跳入水里,把小朋友救上了岸。别人都夸三毛见义勇为,我想三毛这么勇敢,我也要热心地去帮助同学。
三毛是可怜的孤儿,他能自己照顾自己,我也要像三毛学习,自己检查作业,自己洗袜子,衣服。
读了三毛的故事,我要更加珍惜学习机会,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读《三毛》有感5
我们现在的国家繁荣昌盛,家庭非常的富裕,可是我们这些孩子还在不断地攀比、不断向家长要这要那,但是读了《三毛流浪记》后……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书中写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三毛的流浪儿,警察见了他驱赶,小姐见了他跑开,三毛很是伤心。 一天,他听说有一个大都市叫上海,便想走到上海,结束他的流浪生涯。一路上,他喝雨水,吃野菜来充饥。一个老渔夫好心将他收留,却被大兵打死了……
三毛终于到了上海,可上海却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好。曾有两家人好心收留他,但都因故未能继续收留他。他只好靠卖艺为生,晚上只能睡在冰冷的地上。他曾受到坑蒙拐骗,口袋里一无所有,他曾遭到别人一顿打,可他这能忍气吞声……
三毛的故事体现了作者憎恨哪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人,并且希望我们能爱护这些穷人,真正做到“人人平等”。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读《三毛》有感6
从小,我就喜欢看漫画书,书中的小人物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让我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充满了色彩,,其中最喜欢的漫画书是三毛流浪记。
三毛流浪记这本漫画书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家张乐平先生的作品,他主要通过以漫画方式,活灵活现塑造了"三毛"这个人物形象,三毛没有家,没有亲人,过着食不果腹,流浪街头的日子!
三毛是悲惨的,是旧社会流浪儿童的缩影,是对黑暗旧社会无言的控告。三毛为了生活,卖过报纸,给人当过学徒,捡过烟头,也拉过黄包车,小小年记要承受许多无言伤痛!无论多大的困难苦痛始终打不垮三毛,他是积极的。向上的,因为他始终相信好日子一定会到来的!
小小的三毛经历了太多,承受了太多,从三毛的身上我看到了他那种不屈不挠。永不放弃的精神,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挑战,去开创属于自己的年代!朋友们,生活在美好世界的我们,加油吧!年轻的伙伴们,
读《三毛》有感7
近段时间,我在看张乐平爷爷写的《三毛流浪记》一书,这本书对我感触非常深。
书中主要说三毛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孤儿,吃不饱、穿不暖,四处流浪。为了能填饱肚子,他小小年纪就为别人擦皮鞋、卖报纸、做苦力,甚至还捡过垃圾。尽管他受尽磨难,但只要见到需要帮助的人,他就会不惜一切的去帮助别人。就像书中说的,他把一位摔倒的老人扶起来,还把自己仅有的一块饼给了那位老人,自己却饿着肚子。后来为了能吃饱饭,他只好跟着一位卖艺人去练功,练不好,师傅把他打得浑身是伤。三毛躺在冰冷的地上,他累极了,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在梦里,他看见了自己的妈妈正向他跑来,三毛一头扎进了妈妈温暖的怀抱。还让妈妈看自己身上的伤,母子俩抱头痛哭,泪水滴在伤口上,弄得伤口生痛生痛的,他醒了,原来是下雨了。三毛痛苦地喊道:“妈妈,你在哪里呀?”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看到这里,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双眼,想想自己,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每天能睡在软绵绵的床上。每个清晨,妈妈都是做好了营养丰富的早餐后,一遍一遍地叫我起床。而我还总是撒娇、耍赖,嫌妈妈啰嗦。衣柜里的衣服穿都穿不完,每天还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再想想三毛,他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啊!不敢想象,如果是我自己的话,我能不能活下去都不知道。
我要向三毛学习,不怕困难,善良,乐观,乐于助人。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成为一个更优秀的学生。
读《三毛》有感8
想必“三毛”这个名字,大家听着都很耳熟吧!他可是一个鼎鼎有名的流浪儿童。因为头上只有三根头发,所以起名为“三毛”。读完了整本《三毛流浪记》,我感慨万千。我感受到了一个流浪儿的身心体会。
三毛,一个流浪儿童,他随时都有一颗牵挂父母的心,他非常渴望得到父母的爱。不像我们,尽管可以随时与父母相见,但却因为没得到什么而经常和父母等长辈顶嘴、吵架,还说“讨厌”父母,却不知父母的心里是怎样想的。这时,我们应该想想自己是多么的幸福!
三毛,只渴望得到一点点温暖:一块面包或一件衣服。而我们拥有了这些东西,却并不满足,还要什么高档玩具、PSP游戏机等等,硬是把钱花光,而自己又挣不到一分钱……我们应该想想自己有多幸福!
三毛,在资本家家里做事,得不到雇主满意既要挨批评又要挨打,还要忍受寒冷与饥渴。三毛工作赚钱,他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而有的同学,父母说他一句他顶十句。不小心被别人碰了一下,立马一拳把人家打倒在地。我们应该想想自己有多幸福!
三毛,流落街头,被人厌恶,被人瞧不起。而我们却能待在温暖的家,享受着幸福,体会不到被人厌恶的感觉。我们应该想想自己有多幸福!
三毛,一个流浪儿,只能吃到一些残羹剩饭,有时甚至吃不到一粒米……而我们不仅能吃到新鲜的大米、烤肉、果蔬、冰淇淋,而且还从未满足,还要牛排、鸡翅、饮料等等,从未满足过。可这时,我们有没有想到流浪儿呢?那些没有一顿吃好吃饱的儿童们?答案是:根本没有!这些难道我们还不够幸福吗?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三毛生活的艰辛让我们感受到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呀!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呀!
读《三毛》有感9
今天,我看了《三毛流浪记》后,知道三毛是个流浪儿,他出生在旧社会,从小失去父母,整天在外面流浪。三毛走在大街上,他已经几天没吃东了,肚子非常饿,看到香喷喷的食品,他真想吃啊,可是,没钱买,只好一边走一边盯着食物看,三毛多可怜呀,他肚子多饿呀,多想吃东西,可是他没钱买,只好饿着肚子。看到这里,我真想拿我的零食给他吃,可一想他是电影里的人物,现在我们周围没有像三毛那样苦的孩子,我们现在生活在新社会里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读《三毛》有感10
记得刚开始看三毛作品的时候很早了,那时候只是囫囵吞枣式的阅读。前段时间又被其中的文字勾起了昔日的回忆,这一次一发不可收拾,发现越来越喜欢三毛的作品了,算是爱屋及乌吧,捎带的也喜欢上了那个满脸络腮胡子的西班牙小伙-荷西,和他们之间的爱情。
大家怀念三毛其实是回忆自己与三毛相遇的相似之处,顺便借此回望八十年代的背影。八十年代初,邓丽君迅速走红,让人们发现,歌原来可以这样唱。接着,琼瑶来了,琼瑶创造了一个虚幻浪漫的爱情表达方式,她的作品和本人是没有关系的。而三毛与琼瑶不一样,她是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在写作。
发生在三毛身上的浪漫爱情故事,她爱情流浪的姿态,以及她行走于世界的方式,都曾激起人们无尽的想象。并在我当时还是一片空白的心灵上,留下了强大的脚印。
再读三毛的作品时印象非常深刻,忽然发现还可以有这样的生活,可以这样谈情说爱,这样穿着打扮,可以这样创造生活和人生,给人一种很强大的力量。
她为了追寻心中的那颗橄榄树,她踏遍万水千山,然而无论是异国都市的生活情调,还是天涯海角的奇风易俗,都不能消解她深埋于心中的中国情结。
虽然她最后嫁给了一个比她小八岁的满脸络腮胡子的西班牙小伙--荷西·马利安·葛罗 ,但她的骨子里始终是一个东方女子的淳朴形象。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她长的很普通,却拥有着不寻常人的内心。她为了追寻内心对于生活的向往和热爱,一生游历了50多个国家,可以说一生都在流浪。我认为,流浪才是她真实的名字,无论是她遗留下来的作品,她的游历,和她心灵情感的转折,都是充满一点点浪迹天涯的意味。
在一九七四年,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结婚,白手成家,她的文学创作生涯从此开启,也或许正是因为荷西,才激发了三毛对于生活的激情,源于对生活的热爱和感悟, 造就了三毛在文学写作上的巅峰。
像《撒哈拉的故事》,其中记录了在沙漠中寻找感受生活的真善美,种种奇遇引出了一个个具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每个故事都充溢着一种浪漫、浓情的异域情调。《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在荷西去世后所写,其中饱含了对丈夫无比的思念。
了解三毛的人想必都知道,在三毛没有和荷西在一起的时候,三毛的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在遇到荷西之后,三毛的生活简直可以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三毛的作品当中就可以看出,她所描述的都是很平淡,很普通的故事,从这些极为普通的故事之中,却能感受得到,面对荒芜、冷酷的沙漠,她那颗炽热的心永远都在被这片异域情调所触动,所感染着。
三毛的作品没有特别明显的风格,就是简单的用心,用自己的人生经历去叙述一件事情,去描写一种风景,也正是因为如此,一直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男看金庸,女看琼瑶,不男不女看三毛。”
她从不刻意去追求某一种技巧和风格,一切都显得平实与自然,然而在性笔挥洒之中,却又蕴藏无限,这也许是一种更高的技巧和风格吧。
初识荷西时,三毛正在马德里上大学三年级,而荷西只不过她学校附近就读的一名高中生,三毛当时只把他当做一个普通的朋友。而荷西没事的时候经常去找三毛,一个礼拜三四次,有时候甚至逃课去找她。
当时的荷西很纯真,有一天又去找三毛,手里拿着十四块钱,对三毛说,我请你去看电影,一个人七块,两个人刚好十四块,但是要走着去看。三毛就说好呀,当时自己都没有挑片子,就和荷西看了第一场电影。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他们在一起总是有那么多的快乐,有时候甚至能逛一天,哪怕只买一根鸡毛,心里都是很高兴的。
有一天,他们就在公园里闲逛,没事就坐旁边的椅子上。这时荷西很认真的对三毛说,ECHO,你再等我6年,我有四年的大学要上,两年的兵役要服,等到那时候我就娶你,我一生的愿望就是,不要一个大房子,只要一个小小的公寓,我每天自己赚钱,回来你在家里煮饭给我吃,这就是我人生最快乐的事情了。
听他讲的时候,三毛的心里忽然受到很深的感动,因为他讲的就是在三毛初恋的时候,她反过来给那个男孩子讲的话呀。
三毛觉察他的异常,便故意气他,对他下最后通牒:再也不要来找我了,我有男朋友的!荷西也不生气,只是挥挥他的法国帽,倒退着跟三毛说:ECHO,再见!
走的时候荷西倒着跑,手里拿着他从来不带的那一顶法国帽,一面跑一面挥手,最还不停的叫着,ECHO再见,ECHO再见,可是都快哭出来了自己还在做鬼脸。
就像三毛所说:他跑的时候,我永远不能忘记在他的后面马德里的黑夜里头,除了几颗大枯树和那个平原之外。忽然在那个时候,茫茫的像羽毛一样的雪花在天空里面一块一块真情相爱的人,我几乎快忍不住要狂喊他的名字,要叫他回来。可是我对自己说,不可以这样冲动,要理智。
后来荷西便真的再也不来找三毛,偶尔在路上遇见,他只是礼貌性地拥抱一下三毛亲亲她的脸颊。而三毛身边的男友似乎总在换来换去,有意或无意。
返台后的三毛遭遇到了她的.第一次情感不幸,也就是她的未婚夫意外身亡。痛苦之余,重返西班牙,于是,冥冥之中的异国姻缘开始走近他们。
再次得荷西的消息是六年后那一天,她接到一个好朋友的电话,三毛被朋友叫到家里,她被单独关到了一个房间里,闭着眼睛,三毛当时穿着撒哈拉沙漠故事书里边的那条连身的长裙子,是毛料的,冬天的。
门被推开了,她忽然感觉到,一双温暖的手从后边将她环抱起来,在屋子里转啊转。她睁开眼,竟然是满脸落腮胡子的荷西!三毛高兴极了。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但是她忍着,因为她觉得荷西是一个很难得对她真诚、真情相爱的一个人。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她问荷西,“六年前你要我等你六年,如果我现在答应是不是晚了?”荷西高兴极了,连忙说不晚,不晚。荷西带三毛来到住所,三毛一推门,满墙都是她的被放大的黑白照片,都已经泛黄了,可三毛从来没有给荷西寄过一张照片,荷西所有的有关三毛的东西都是从三毛的朋友那里得来的。
由于一次偶然看到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介绍,三毛便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不毛之地,一意孤行的三毛下定了去非洲的撒哈拉的决心,荷西也追随而至。提前在沙漠等着三毛了。三毛逐渐爱上了沙漠的狂暴与沉静,爱上了沙漠美丽的星空。她成了一个快乐的家庭主妇,用中餐款待荷西;她教邻居的女孩子们认字,用简单的医疗知识解除他们的病苦;她曾一个人跟着运水车,深入沙漠腹地,了解真正的沙漠人的生活。
七个月后,三毛与荷西在西属撒哈拉沙漠的当地法院举行公证结婚,开始他们幸福而疼痛的爱情之旅。
面对着凄艳寂寥的大沙漠,三毛几乎不能自已,面对着残阳如血,“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
就是这样的一片不毛之地,在三毛的眼前却都是繁花似锦,就像三毛歌所写的:“花又开了,花开沉海,海又升起,让水淹没。”
为什么在那个沙漠里有这么蔚蓝的海水,有这样的花。我认为一切都源于荷西,也是由于荷西,三毛以前一切感情的纠缠,枝枝节节都不算了,变成了一个很纯粹的人,就是荷西的妻子。就像三毛所说;“今生是我的初恋,今世是我的婚姻。”
荷西的大部分工作是作一名潜水工程师,最初的时间里荷西上班的地方离他们家比较远,而三毛每天都会在下午两点半开三个小时的车冒着沙漠里走沙与龙卷风的危险去接五点半下班的荷西回家!这是一种怎样的坚定而执着的爱!后来,荷西去了另一个岛上,每周才可以回家一次,于是,三毛就决定将车与行李托运过去,自已放弃精心收拾的家,去陪心爱的荷西。
每天骑脚踏车去荷西工作的码头,她都要带上好吃的东西,而那里的工作人员也都感受到他们彼此深沉真挚的爱,每每到了码头时,第一个见到三毛的人便会指引她去荷西工作的具体地方,然后,远远地,那个岸上的潜水员便提前拉拉信号,水下的荷西便一头冒出水面来,跑上来抱住三毛就笑了。三毛便不管那一身的水滴,紧紧地靠着爱人,为他喂水果,或丢果核玩儿,逗得旁边的人羡慕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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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他们幸福的生活了六年。荷西在一次的潜水的时候因为意外事故溺水身亡,尸体打捞出来的时候正是中秋节。正如三毛所说:那时候日已静,潮水腿去,皓月当空的夜晚,浇出了再不能看我,再不能说话的你。
为荷西守灵的那夜,三毛对荷西说,“荷西,以我的经验或者我们共同的经验,你死的时候要经过一个黑黑的隧道,你不要怕,我上有高堂,不能跟你一起走,可是,你不要怕,有我握着你的手,这个隧洞过后有光,神灵会在那边接你,过几年我再来付你的约会,三毛就握住他的手说,要勇敢,要勇敢,三毛讲的时候荷西已经过世两天了,他的双眼里却流出鲜血来,他的鼻子,他的嘴也流出鲜血来,三毛这样写道,同一条手帕,擦你的血,湿我的泪,就跟他这样血泪交融,这谁又能解释呢?
时年荷西仅28岁!多么年轻旺盛的年龄啊!荷西去世后,三毛坚决用自己的手给荷西挖坟,直到双手鲜血淋淋,她又这样写道,死去的是你,也是我,埋下的是我们。
自从荷西去世后,三毛一直心怀轻生的夙愿,执意陪荷西双宿双飞,在她的散文“不死鸟”中也谈过。后来她的好朋友琼瑶也陪在三毛的身边,一直一直不停地劝慰,琼瑶知道三毛是一个十分重视对别人的承诺。琼瑶花了很长时间要三毛答应她不会自杀。她答应了。
可是最后三毛还是死了,在医院里,用一条丝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也许是她唯一一次食言。
三毛的死是人们一直以来的难解之谜,也或许是这位奇女子对自己生命独特的诠释吧。我们也不要凭着自己的思维方式去臆想。因为奇人有奇人的想法,不是我们这种凡夫俗子可以理解的,也算是我们对她保留的最后一点尊敬吧。
三毛是一个喜欢沉浸在自我世界的人,这样的女子自有心中的王子。可惜荷西不是那个王子,至少不完全是那个王子。三毛一直说,“荷西苦恋她六年”,但从来没有说“她也恋了荷西六年”。
三毛一生喜欢过很多的男子,即使是荷西,也是在她的未婚夫死后的情况下,三毛才选择了和“苦恋她六年”的荷西,在西属撒哈拉沙漠的当地法院,公证结婚。

丝袜读后感一百字精选56句


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是一场先结婚后恋爱式的爱情。就连三毛自己也说,在他们结婚的时候基本上就没有爱情,完全是被荷西那颗真诚的心所打动。爱情是在婚后的一天一天日积月累才形成的,直到自己从内心深处真正喜欢上这个满脸络腮胡子的西班牙小伙,成为彼此的挚爱,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生活。
三毛和荷西的爱情,也是一场值得歌颂和赞美的幸福而又疼痛的爱情之旅。在这场的幸福而又疼痛的爱情故事中,三毛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幸运的是,荷西生前可以苦苦等待她六年,死后还要慢慢的等待三毛的到来。不幸的是,三毛要忍受着失去挚爱的那份悲伤与痛苦,孤零零的被冷酷而又无情的时间一口一口的慢慢吞噬,直到自己空无一物。
与其说是三毛成全了荷西,还不如说是荷西造就了三毛,有了荷西的三毛才算是一个完整而又浪漫的三毛。
时至今日,耳畔还时常萦绕着那首儿歌:
记得当年年纪小
你爱谈天
我爱笑
有一回
并肩坐在核桃树下
风在树梢
鸟儿在叫
不知怎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读《三毛》有感11
张乐平的《三毛流浪记》。我想大家早已耳熟能详了,也被那个敢做敢当善良、机智的三毛形象所深深吸引。
记不起第一次看《三毛流浪记》是何时,只是依稀记得其中的片段和人物的形象。三毛的身世很悲惨。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因感染疾病去世了,母亲则改嫁给一个富商。从此,三毛便跟爷爷相依为命,然而,祸不单行,三毛的爷爷也在与强盗的争执中,不幸被强盗杀害。可怜的三毛失去了最疼爱自己的爷爷,伤心欲绝。于是,三毛决定去上海找妈妈。希望能从妈妈那里得到安慰。到了上海,找到妈妈,但令他伤心的是妈妈只给了三毛一些钱,便把他打发走。从此,三毛便开始了自己的流浪的生活。他帮别人擦过皮鞋,推过人力车,当过保姆,还当过乞丐。三毛在当保姆时,女主人的孩子哭个不停,当女主人回来时,还以为是三毛欺负了她的孩子,结果对三毛又打又骂,并且罚三毛两天不许吃饭。但三毛在流浪的同时也结交了一群讲义气的好伙伴。他们互相帮助,记得有一次他们在天桥以帮车夫推车谋生,三毛在和帮几个小伙伴正在帮别人推车,不了有几个孩子从了过去,说这是他们的地盘,别人不能抢生意,最后,三毛和他的几个小伙伴凭借着自己智慧,从又夺回了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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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三毛被一个富商误认为是自己的儿子。于是帮三毛接到自己的大宅中,从那以后三毛便过着少爷的生活。但三毛一心想证明自己并非是他的儿子。在三毛当少爷的这段时间,得到不少人的“尊重”。
最终,三毛还是证明了自己并非是他的儿子。或许三毛失去了很的东西。但他从不孤单,有这朋友的帮助,和不同的生活经历。从三毛的故事中,反映出那个时代的黑暗,势力以及人性的丑恶。三毛尝遍了下层人民生活的艰苦,但作者同时也赋予了三毛许多高贵的品质,令整个故事真挚感人。
读《三毛》有感12
读了《三毛新世界》后,我的知识海洋中增添了许多受益终生的知识,带着我跨入了那万紫千红的艺术殿堂。
在那万紫千红的艺术中,我认识到了许多艺术家,每个艺术家都经历了许多磨难,他们有着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所以他们的技艺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例如:米开朗琪罗1508年,教皇强迫他为西斯廷教堂一幅天顶壁画。为了保证天顶壁画的质量,他只能躺在脚手架上仰天绘画,油彩经常沾满了他的脸和全身。他在这种极其艰难的条件下,呕尽四年心血,为世人留下了艺术珍宝——《创世纪》。画中描绘了三百四十三个人物,其中有一百多个人物比真人还要大两倍。
咱中国人也不含糊,人民艺术家齐白石1951年,作家老舍以《蛙声十里出山泉》为题,画上怎么能画出“蛙声十里”的声音呢?齐白石苦思冥想了几天,灵感突然而来,一气呵成画出了小蝌蚪在水流中游动的杰作。因为,没有青蛙求偶的鸣叫声,哪来的蝌蚪呢?由此可见齐白石精湛的艺术功底,中国文化部授于他“人民艺术家”的称号,他逝世以后,被列为世界文化名人之一。
读了该书,我还认识了青铜像,大理石像,知道了许多关于青铜像的传说。其中一个传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禹治水成功后,舜将部落首领的位置禅让给了他。禹将各部落头领召集到会稽山开会,并铸造了九只清铜鼎,用来象征他的王权。从此,鼎就再也不是灶具,它成为奴隶主贵族的礼器,被铸造得越来越精致。到了商朝,包括鼎在内的青铜器的雕塑艺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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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早期,男子都是裸体参加体育竞赛的,所以雕塑大多为裸体像,而那时的女性雕塑都是穿衣服的,后来艺术家将女性的衣服设计得非常轻薄用来表现女性的形体美,取得了鬼斧神工的艺术效果。
可在有些学生眼里,却觉得这种裸体雕塑很可耻,好像是一种见不得光的东西。如果你也是这样认为的,那我可以说你没有审美能力。我们要用欣赏的眼光去看一个个艺术作品。
读着这本书,我好像跨入了神圣的艺术殿堂,真是大饱眼福。
读《三毛》有感1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三毛流浪记》,里面的主人公三毛从小无父无母,甚至连一口奶都没喝过。他看见小羊有母羊疼爱,小鸡有母鸡照顾,小狗有母狗喂养,就连鸟窝里的大鸟见有人靠近,也会急忙用翅膀保护小鸟,而他却只能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在大街上四处流浪。三毛在非常饿的时候还跟狗抢食物吃,有时实在没什么吃就吃树皮。他为了生活,帮别人擦皮鞋、卖报纸等,晚上就睡在大街上,用报纸当被子盖。
和三毛比,我真是生活在天堂里啊。我有疼我、爱我的爸爸妈妈,幸福温暖的家庭,衣食无忧,但我却不懂得珍惜。吃饭时我常常把吃不下的饭菜倒掉;我不用干活,在学校里读书却还不懂得用功学习,我真是惭愧啊!我想如果是三毛,他有饭吃有学上肯定会乐坏了,可惜他没有生活在新社会里。
读了三毛的故事后,我决定好好地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不再浪费,努力学习,长大后为建设祖国多作贡献。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最关键的
《长腿叔叔》读后感600字1
星期天,我一进书店就被《长腿叔叔》这个书名给吸引住了,我拿了一本仔细看了起来,立即被书中的故事给吸引住了。赶紧卖回家,认真读起来……
该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
女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她天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又要坚持学习。她却坚强地克服了各种困难,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是很顺利的,由于她生长在孤儿院,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开扩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几乎每周都有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数是学校的趣事。在第一封信中写道:“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叫你一声长腿叔叔。”而最后一封信是这样写的:“这是我写的第一份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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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成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我被书中女中人公茱蒂深深感动,她天生乐观、坦诚、坚强,非凡是她那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精益求精。她用读书来平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勇于承认自己犯过的错误,愿意为此而道歉;这个平凡的姑娘努力要自己变得不平凡,用自己的努力往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茱蒂的精神使我惭愧,如今,父母为我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环境,可我却不能像茱蒂一样坚强、认真地学习。缺少的正是茱蒂身上所拥有的坚定的信念及顽强的意志。读完这本书以后,使我知道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努力往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长腿叔叔》读后感600字2
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年轻的她不得不负担起众多沉重的工作,而不能享受普通女孩子拥有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被传奇般地改变了,一位自称约翰·史密斯的理事因为她出色的
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査比斯少爷,他独到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而毕业时,深爱着査比斯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一直未曾谋面,甚至从未给她回过一封信的“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朱蒂大吃一惊,他们开始了浪漫的爱情。
整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茱迪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而这些信最开始时似乎是茱迪的一项义务--史密斯理事资助茱迪上大学,要求她写信给他,汇报她在学校的进展。而朱蒂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
在这本书中,故事中的主人公朱蒂给我最大的启示是要学会感恩,从这点上我跟她相差甚远。人会不会感恩跟他人生经历过的事情有很大的影响。我从小受到父母无微不至的照料,慢慢的就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小没有受过挫折,没有经历过艰难的生活,就认为生活就应该是一帆风顺、风平浪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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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龄的增加、阅历的增长,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了解到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生活困苦,还有很多跟我同年龄的小朋友上不起学,我还有什么理由不感激父母那?从现在开始,从父母开始,我要对他们心怀感激,要对他们说:“爸爸、妈妈您们辛苦了!”
《长腿叔叔》读后感600字3
从图书馆借来《长腿叔叔》,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仿佛与时间赛着跑,争分夺秒翻着那手感极好的书页,像是持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很快被这本经典所吸引,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一个十八岁的孤儿——乔若莎·艾伯特,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有极高的天赋与才能,所以她遇见了“白马王子”:长腿叔叔。一位决定送她上大学的理事。“长腿叔叔”本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理事,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理事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寄一封信。接下来的八十多封长信便是这本书的内容了,让读者深深投入其中。正在乔若莎大四毕业之际,与生于纽约贵族的杰维少爷相爱,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因此他们都伤了对方的心。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
但书的结尾温馨极了——杰维少爷便是长腿叔叔!当读完这本书是,我深吸一口气,发现世界多么美好,乔若莎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乔若莎有个舍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便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舍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她自己上大学的理事的背影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我想这个名字我一定起不出来,既善良又让人感到亲切。原本是“Daddy long leg“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不翻译成“长腿爸爸”?呵呵!
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让乔若莎十分欣喜。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到:“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温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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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关于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的过程……想做个快乐的人,首先要富有一颗善于发现乐趣的心。
《长腿叔叔》读后感600字4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12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平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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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后感600字5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幸福的真谛,直到读过《长腿叔叔》此书。文中的茱蒂自从离开孤儿院,被好心的“长脚叔叔”送去上大学,便觉得自已十分幸运,十分幸福(虽然茱蒂没有平常人那样幸福的童年)。
《长腿叔叔》记载了茱蒂给史密斯先生写的82封信。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她的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事,她写出了对生命的理解。茱蒂在信中一直称那个资助她上大学的神秘理事为“长腿叔叔”——只因她瞥见好心人被车灯拉长的身影。这一特殊的称呼使史密斯先生仿佛成了她的亲人。而事实上,茱蒂把“长腿叔叔”当作了一个亲人,一个唯一能倾诉、能沟通的亲人。
史密斯理事认为乔若莎(原名)写的《蓝色的星期三》十分好,所以决定资助其上大学,并将其培养成一位作家。而唯一的条件是她每个月必须写一封信给他,并在信中汇报学习情况,并且不会回复。而茱蒂并没有把写信当作一项工作来履行,而是通过信把自已对长腿叔叔心灵的感激倾诉了出来。
在精彩纷呈的四年大学生活中,茱蒂结识了一个对一切都感到快乐的女孩子莎莉;一个目空一切、零花钱似乎永远花不完的贵族女孩茱利亚;一位英俊、谈吐不凡的杰维少爷。一次偶然的机会,杰维少爷与茱蒂相遇了,此后,他们一直有来往,两人彼此爱着对方。当杰维.平莱顿向茱蒂求婚时,她却拒绝了。茱蒂觉得自已身份卑微,配不上平莱顿家庭的骄傲——杰维先生。而杰维却误以为她爱上莎莉的哥哥——吉米.麦克白,因此离去了。杰维只身一个人前去加拿大打猎,不幸得了肺炎,卧床不起。茱蒂得知后,碾转不安,在信中把心中的忧郁全写了出来。“长腿叔叔”出人意料地回了茱蒂一封信,并邀请她去和他见面。没想到“长腿叔叔”竟然是杰维少爷——杰维.平莱顿.史密斯。
读完此书,我慢慢品味咀嚼着书中的内容。它令我回味无穷,也使我明白: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真的很幸福,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应该知足并好好珍惜这一草一木,每一寸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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