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临天下小说读后感合计
2022-07-07 来源:百合文库

红楼中,贾府里地位最高的人物不是贾母,而是这位着墨不多的大小姐——贾元春。文中曰:此女才德兼备,因而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因为她,贾府成为皇亲国戚,真正是“白玉为堂金做马”,贾元春才选凤藻宫之时,也就是贾府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鼎盛时期。
让我们看看下面几段剪影。 当贾府上下得知元春晋封时,“贾母等听了方心神安定,不免又都洋洋喜气盈腮,于是按品大妆起来”,入宫谢恩。再看,元宵省亲时贾政的一段话“贵妃唯兢兢业业,勤慎恭肃以侍上,庶不负上体贴眷爱如此之隆恩也”。再看,荣宁两府祭祀时,贾珍的一席话“咱们哪怕用了一万银子供祖宗,到底不如这个体面,又沾恩锡福的”。还有,迎春误嫁中山狼后,王夫人的几句话“你难道没听说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哪里都象你大姐姐做娘娘哪”。
看完这些后你又做何感想哪?我是想起了聊斋里的画皮,想起了镜花缘里那张浩然巾后面的脸,我有些毛骨悚然了。——当你被海浪卷起,在大海中挣扎时,内心大叫救命时,岸边的人却把你当成勇敢的弄潮儿,为你的挣扎而鼓掌喝彩——诚然,在贾母等人的眼里,元春是幸福的,她嫁了一个天底下最好的婆家,这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给整个贾府都带来了荣耀。她的地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她的一生将有着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哪?可是雪芹先生把她列入了薄命司,如果时光倒退几百年,我也会觉得奇怪,这样也算薄命?
可是,这是事实。皇宫是个不得见人的地方,是古老中国的一个畸形的产物。元春就是这样被爱她的父母,祖母送到了皇帝的身边,当作一种礼物。她——是活的.祭品,可以说话,可以解闷,却不认为她有思想。皇宫是一个大的牢笼,它没有生命,它只属于一个人,属于那个君临天下的皇帝,可是却有数千乃至上万的人为它死祭,奇哉怪哉!他们也许是宫女,也许是太监,也许是皇妃,可是无一例外。——他们的血涂在了皇城的墙根下,滋养了一代又一代君王。他们没有自由,也没有自我,却偏要在头上戴起五彩眩目的光环,是以迷惑世人,让人以为那里是一个神仙世界,直待走进去才发现死一般的苍白与沉寂。雪芹先生看到了,借宝玉的眼看到了这一切。所以,他写了芙蓉女儿诔,所以,他酿制了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为那宫墙内琉璃世界中的白骨默祷!

想起那首诗“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 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绾青丝优秀读后感1
时隔三年重新来看《绾青丝》,一口气看完,还是像第一次看那样,心好痛,眼泪总是不知不觉地溢满眼眶,一滴一滴的流下,这可能是很多《绾青丝》的读者的共同点吧。看到云峥死之后就不想再看了,过去从没有看到这样的男主,或许他并不是男主,只是作者为女主所准备的一个过程。但是正是因为他的死,让我第一次有点恨作者了,为什么要创造出这么一个人,让我心痛,让我到最后一看到云峥这个名字就开始止不住眼泪。
时常在幻想着,云峥会再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哪怕换成另一个身份,另一具身体,毕竟有女主作先例,希望冥焰能够帮助云峥复活,或者希望冥焰与云峥就是是一个人,那么我们就有了一个可以解释的通的让云峥复活的借口了。
实际上我一直觉得这样一女N男的文章是有些白痴的,但是绾青丝却没有给我这样的感觉。楚殇、云峥、冥焰、,宇公子,每一个人都很爱叶儿,可是每个人的爱却又完全不一样,每个人都爱得那么让人心痛,最后却也注定只有一个可以陪叶儿走完一生。宇公子的爱让我叹息,冥焰的爱让我心酸,楚殇的爱让我感动,可是云峥,他却是让我心碎的。
那个时候,叶儿被情所伤,云峥想远离这个世界,他们是那么的相似,仿佛将一切置身事外。任何一个女人,在被情所伤的时候,一个男子来帮助你,你都会有一些好感,不是吗?叶儿一开始对云峥只是知己,两人对于这个世界时如此的相似。云峥是中蛊之人,中蛊的人,是不可以有情的,云峥一开始认识花花,只是因为叶儿可以解蛊,可以帮助她,但是叶儿又是那样一个人迷人的女子,不是美貌,不是声音,而是性格,叶儿与众不同的一切,无不在吸引着云峥,而云峥,这样一个温柔的男子,又有谁不会喜欢呢?他们俩,是日久生情。呆在云峥身边你不会悲伤,只有幸福,虽然这个自小中蛊的男子,被病痛折磨,但是,他的安全感,真的存在。和他相处,会感到很舒服,很有安全感。他是一个好男人,好丈夫,有夫如此,夫复何求!所以作者在云峥死后,不断地在写,叶儿对于云峥的思恋,那个血泪,这个男子,真的让人爱上他。

一直觉得云峥的感情是最纯洁的,没有世俗的顾虑,犹如坠落凡间的天使,也许是因为他太好了,所以不是凡间女子所能得到的,所以注定是个悲剧。看到云峥死后女主的悲伤,我也哭得双眼红肿,老天待他何其不公啊。
一遍一遍的看着那几章,总希望是自己看错了,或者有一天作者能把文给改了。但是没有了这样的结局,云峥在我们心中的形象不会这么难忘。
最让我想到就心碎的无疑是云峥在转世之前留给叶儿那段话“我的妻子是这世上最美好的女子,若我能活着,我愿意倾尽所有去爱护她,给她幸福,可是上天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我这一生,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她。我是一个很自私的男人,明知道自己不能陪她一生,仍然瞒着她、娶了她,我为了自己的余生能获得幸福,毁了她的幸福,所以,我希望她以后的人生能过得幸福,我的妻子,值得比我更好的男人去爱她……她那样聪慧,会明白我选择转世,不是想违背对她的承诺,而是想让她知道,我不愿意做她的牵挂,不愿意用我留给她短短一年时间的回忆,去束缚她的心,禁锢她的下半生。”我受不了看到这段话,每次看着都泪流满面。这样的男子现实中永远也不可能有,他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但是他给的爱却让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绾青丝优秀读后感2
刚读完了一部穿越文。第一次这样整本的读完,心里感想颇多。因为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因为作者的博闻强制,因为女主角再世轮回的精彩,更因为我从中领会到了事事的复杂与多变。
《绾青丝》,古气浓重的名字。乍一听,我似乎嗅到一股哀怨的味道。谁绾青丝?女主角身处二十一世纪,命途多坎,仅三十岁便因癌症去世,到了地府,或是因为其怨气太重,悲伤的短暂一世让冥王之子为之动容。心怀怜悯,为其借尸还魂。再世为人。但却身处另一个时空,似我们的古代。刚一转世就逢巨变,借来的身体正承受巨大的磨难。但,因为拥有二十一世纪的思想与头脑,她没有过多的哀怨,而是努力搞清原委,让本该无依无靠的躯体,充满了坚强的因子。于是,她缔造了这个国度的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她与这个国度里最有权威的、最富才气的、最与众不同的人抒写着一个个精彩纷呈的故事。于是,她与这个国度的大财主上演了爱恨交错、百转千回的的爱情故事;与皇帝那一段原本应爱很美好的情缘,最终被权利与利益打击的无处遁形而悄然逝去;与其夫神仙眷侣般的短促的爱情;

与冥王之子的单纯的、令人羡慕的情感……一段段,无不让人经久传送!
这个故事,看得我受益匪浅。故事中,作者的才思敏捷与知识广博令我很佩服。或许,他参照好多书籍,但经他的穿针引线,我看得很是得益。书中的女主人公,带着二十一世纪的智慧与头脑,置身纷繁复杂的古代社会,周旋于朝唐的动荡、家族的.纷争、世人的算计之中,游刃有余,但也险象环生。但最终总能化险为夷。运气及有贵人相助是一方面,但最重要的还是她冷静、智慧、淡定的头脑,帮助她在这样一个空间里多姿多彩地活着。我很佩服她,她的冷静、睿智、远见多识真的让我很是为之惊叹。她将我们现代的事物及自己对古代事物的认知结合的很融洽,让她从中获益不少。于是,一国之君为之动情,即使是身处危机之中仍然时刻关心她的安慰,但是他们没有在一起,因为,在她眼里皇帝已经不是那个当初她所爱上的儒雅公子,而是城府极深的可怕的帝王,随意她乖巧的选择放手。
与她的夫君,真可谓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相识一天便如相知很久一样的感觉。那种灵魂最深处的而触动应该是每个人梦寐以求的吧。但她丈夫的短促的生命,留给她太多的悲痛,甚至在其夫走了一年多之后,她竟偏执地用自残身体的方法来追忆夫君。此情此爱真让人为之肃然起敬。多么至情的女子!而她与那个让她刚转世就受侮辱的男子之间的感情更是千回百转。他们同样经历了冥府,同样借尸还魂,所以,最终他们历尽万难终于在一起了。或许,是因为她身上的独特的东西吸引着这些那个世上最优秀的男子,但这样一个女子是值得他们爱的。她的大气、聪慧、沉稳、对爱情的执着等等,都无不让人为之侧目。同时,她是幸福的,转世为人,在现代社会里尝尽苦难,却在古代空间里找到了真爱,缔造了传奇。
这是一部值得看的书,书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社会的纷繁复杂,可以让我们从中收获不少。而那个美丽的爱情也会让我们为之感动不已。绾青丝,谁为吾绾?
绾青丝优秀读后感3
如今的社会,言情小说的受欢迎程度不亚于纯文学作品的,甚至还超出有余。

《绾青丝》是我看得较长的长篇言情小说,大约有成百万的字数吧。
《绾青丝》也是一部穿越文,继桐华的第一部清穿小说《步步惊心》之后,源源不断的穿越小说陆续问世,于是,就有了“选美”的标准。
而我较为喜欢这部小说的主要原因是:有些人物形象刻画得异常生动。例如天照国国主君北羽,尤其是他对叶儿的感情、他的帝王性格以及他对国家发展的重视等。
番外中提过,即使是他最爱的女人,也不能阻止他国家的发展,铲平外姓云家的势力,一步步的改革,一种种的政策,虽然他没有给叶儿想要的爱,但不可否认他是一个励精图治的好皇帝。
他曾说过:“我叫君北羽,是极北的羽翼,我的臣民说这是伟大君主的名字,有君临天下的气势。可也意味着深入骨髓的冰冷与寂寞。”他生在帝王之家,在那样一个无形的战场上,他需要好好活着,就必须取得父皇的宠爱。可他父皇压根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于是仅有五岁的他,便也只能自保——装疯卖傻。
他爱叶儿,深深的爱。但他给不了她想要的,便只能放她离开。他将赵云婷当做她来宠爱;有了“赛卡门”时他匆匆赴往……一切与她有关、与她相似的,他都疯了似的去寻找、去感触。他也想和她在一起,可是他不能。他是皇帝,他有他的国家,有他的天下苍生,他有他的责任,有他的担当。
也许有人会说:若他放弃皇位,或许就和叶儿在一起了。也有人又说:若是叶儿愿意陪伴在他身边,他们也能在一起。
也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如果。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选择。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1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周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谜团。在这盗墓途中,无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无邪称作“闷油瓶”的他性格沉默寡言,上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无比,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的“老闷血宝”。他总能在队友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往。
《盗墓》中老九门裘德考,张家和他组织的关系错综复杂,他们相互利用猜忌,各种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无邪一干人等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他们或许找到了更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等等。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的自我追寻。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到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而他却什么都挽留不住。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人,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小哥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都说张家强大如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西藏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淡然,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盗墓笔记》包含了我太多太多的爱,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2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3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就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4
这不是读后感,这是读后感动我的那三段话,以及关于未来的憧憬。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收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关于盗八。”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form张起灵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form吴邪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我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form王胖子
潘子死了,云彩死了,小哥进了青铜门,定下那个十年之约······
看正文我没哭,看后记我是忍住没哭,希望在少年篇的小哥和天真能有幸福的结局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5
今天,我终于把南派三叔的9本《盗墓笔记》听完青雪版的一遍,看完坑爹版的电子书一遍,读完图书馆借的实体书一遍。
当然,读后感、观后感什么的我自小学以来就一直不太会写,但这次看了《盗墓笔记》,真的有所感触,信笔而作。
第一部分对比阅读
在读《盗墓笔记》之前,我还读完了《鬼吹灯》8本,但是同样是听了一遍读了两遍,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天下霸唱的易学真的很好,以至于写出来我们看不太懂。《鬼吹灯》描写的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的盗墓贼,所以人物的语言多带有毛泽东时代的红卫兵口气。同样,根据《盗墓笔记》大事年表,这一系列书更加接近我们生活的年代,所以读起来我认为感觉更好。
从笔法上来说,《鬼吹灯》注重于营造一种诡异的气氛,《盗墓笔记》自然也有,但《盗墓笔记》着重于对主人公吴邪的心理描写。两书虽都是以盗墓为题材,都是以先人留下的笔记作为引子,但只有《鬼吹灯》依旧忠实于盗墓这个过程,并且主要是描写人物的动作,而对于人物的外貌却十分的草率,让我在读的时候老师在想,胡八一到底长得像个痞子还是个文艺小青年,shirly扬到底漂亮到什么地步?鹧鸪哨的鹰钩鼻是不是可以挂抹布??这些无疑不得求解了。不过好的一点,《鬼吹灯》里对于怪物的描写倒是很详细,看到的时候还是能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而《盗墓笔记》,文笔显然没有天下霸唱的好,不过也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效果。但书中对人的外貌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这也是让我最初喜欢上小哥的原因。但三叔的语言过于单一,比如描写无邪紧张的时候,只有“脸色大变”、“直冒冷汗”、“头皮发炸”等等。
对比两书,《鬼吹灯》有个好处,悬念不会持续太久,总是才挖了坑立刻就填上了,读起来也十分顺畅,但这样也造成了书与书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这样我读的时候会看了上一本就不想读下一本的腻味。而《盗墓笔记》三叔太喜欢挖坑了,而且挖完了又不及时填上,到后面的时候疑问越来愈大,越来越多,最后有的坑干脆不填了,我很纠结啊有些还要自己去推理才算填上。不过书与书之间衔接的很好,所以对于我来说,“爱不释手”。但疑问太多,又让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有放不下。三叔写的时候,开头奉献灵异小说,中段又有点像哈利波特,最后简直是名侦探柯南了。

总的来说,《鬼吹灯》主要是重写情节发展,反而显得有些没有人情味,尤其是shirly杨几次和胡八一明说,胡八一都没心没肺的没反应。所以我个人更喜欢《盗墓笔记》,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很多桥段我都感同身受。我个人觉得,这就是《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成功的原因。
走一下撞一下深深咬合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