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虎读后感370字合计
2022-07-08 来源:百合文库

《雪虎》读后感 篇1
这本书非常精彩,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一天,在北国,两个人在艰难地走着,旁边是他们的狗和雪橇,一个人的棺材和茶叶在雪橇里。晚上,叫毕尔的人喂狗时发现狗多了一只。第二天,叫亨利的人发现有狼,后来毕尔和一只狼同归于尽了,最后狼终于走了。下面,让我来讲讲狼的故事!
原来,有一只母狼,很多狼都喜欢它,第一只是一只领袖,第二只是老独眼,最后一只是一只三岁小狼。由于食物少,弱的狼就会被赶走,最后只剩下母狼、小狼、老独眼和领袖了,后来小狼攻击老独眼,被老独眼和领袖杀了,这时老独眼咬伤了领袖,领袖和老独眼斗了起来,可领袖不久就被杀了。几天后,母狼怀孕了,生了五只小狼,可是四只小狼饿死了,只剩一只小公狼了。后来小公狼去冒险,吃了七只小松鸡,后来被母伶鼬咬了,这时它母亲来了,杀了伶鼬。后来老独眼被大山猫杀了给宝宝吃,母狼偷吃了一只小山猫,大山猫找上门了,于是大山猫和母狼打了起来,这时小公狼咬住了大山猫的腿,后来大山猫的爪子抓伤了他,后来他又咬住了大山猫的腿,直到她死为止。
后来他成为了印第安人的狗,印第安人叫母狼吉喜,叫他雪虎,后来雪虎知道了他的主人是灰色海獭(人名)。可是灰色海獭把吉喜给了三鹰(人名)。几年后,灰色海獭把雪虎给了一个叫美人史密斯的白人,美人史密斯很坏,他把雪虎变成了斗狗。有一次雪虎差一点就死了,幸亏一个叫威登.斯各特的人救了雪虎,他还逼迫美人史密斯把雪虎卖给了他。
刚开始时雪虎很野,后来雪虎对主人很忠实,晚上他还帮主人看东西,别人的样子很像攻击主人时,他就会发火。有一次,主人出去有事,叫朋友麦特看家,雪虎看见主人走了,他竟然不吃不喝,让雪橇狗随便咬他。后来主人回来了,雪橇狗还咬他,结果被他咬伤了。还有一次,美人史密斯想偷雪虎,可雪虎把美人史密斯咬伤了。后来主人把雪虎带到了老家,下车时雪虎以为帮主人拿箱子的人是小偷,于是不让帮主人拿箱子的人碰箱子,还不让主人的妈妈抱主人。后来,一只叫可利的狗不让他靠近马车,因为可利是主人父亲的牧羊犬,不喜欢狼,可是可利是母狗,公狼是不能攻击母的。

后来雪虎只得把可利打翻。后来他来到主人父母家门口时,一只大猎狗来打他,他把猎狗扑翻,正准备咬喉咙时,可利来了,于是雪虎扑向可利,可利又被打翻了。后来雪虎知道了这里还有一个特别的人,他就是斯各特大法官。主人后来还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一天晚上,一个犯人来了,他是无辜的,却被斯各特大法官判刑。现在他出来了,他杀了三个守卫。他现在要杀斯各特大法官,雪虎以为他是小偷,于是和他打了起来。结果他死了,雪虎中了两弹,还被踩了很多下。经过治疗,他完全康复了,这时小狗们爬在雪虎身上了,可是雪虎让他们爬,可利很惊奇,慢慢地,雪虎闭上了眼睛,晒起了太阳。
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著名作家。
这本书很精彩,内容丰富,情节激烈,形象逼真,让人看了还想看。我建议大家看杰克.伦敦的其它书,它们一定也很好看。
《雪虎》读后感 篇2
星期三那天,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斑虎和雪兔】,看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让我最感动的一个部分是——雪兔说:谢谢你不吃我。雪兔知道它快死了,可它依然感谢斑虎,尽管要死,但死和死不一样。这样死,它感到很幸福。
斑虎说;对不起。我妈妈吃了XX妈。雪兔说;别说那件事情了。
这几句话,让我很感动, 斑虎宁愿饿死,也不吃那只兔子,因为这只兔子让斑虎想起了之前的回忆。
我之前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去动物园,看到了一只老虎,它身边坐着一只兔子,它们看着我,我就觉得很奇怪,当我看着它们两个的眼神越来越弱的时侯,我打算摸一下兔子,可它旁边的老虎一直在叫,不让我摸兔子,这让我明白了,就算一个人多么弱小,它们的友谊是很强大的,就算那只老虎多么虚弱,但他仍然想保护那只兔子。真让我感动。
《雪虎》读后感 篇3
我一直想养一条狗,因为我想体验养狗的乐趣,小狗长大后也可以保护我,成为我最忠诚的伙伴。通过养狗,我还可以学会照顾别人,也不会再感到孤独。

读了《雪虎》这本书,我更想养狗了,我好想有一只自己的雪虎,我会好好对待它就像朋友一样。
雪虎是一条在野外出生的狼狗,只有四分之一狗的血统,跟着妈妈过着很苦的日子。
雪虎的第一个主人是一个印第安人,叫灰色海獭,雪虎对主人很忠诚,但这个主人对它并不好,只是把它当作一条没有感情的雪撬狗,做错了不是毒打就是责骂,没有一点爱抚,后来在坏人的引诱下染上了酒瘾,并为了酒把雪虎卖给那个坏人。
雪虎的.第二个主人就是那个坏人——长相丑陋的“美人”史密斯,他想方设法占有雪虎的目的就是让雪虎与其他的狗战斗获胜来赚钱。为了赚钱,他残忍的虐待雪虎,后来雪虎遇到一只斗牛犬,快被咬死的时候,被它的第三个主人威登·斯各特救了下来。
但现在的雪虎在史密斯的摧残下已经不相信人类了,所以它不信任斯各特,甚至想攻击他,但在斯各特的真诚呵护下,雪虎慢慢的接受了斯各特成为了主人最忠实的朋友。
当雪虎看不到主人竟绝食差点饿死,当主人想悄悄丢下它回南方而把它锁在屋子里,雪虎撞碎玻璃受伤了也要去追随它的主人。我很心疼,梦想自己就是雪虎的主人。
最后在温暖的南国,雪虎表现了对主人的绝对服从,从最初犯错捕食30只鸡到和小鸡和睦相处,对牧羊犬可莉的欺负百般忍让到最后可莉生下了雪虎的孩子。我觉得雪虎这个时候是很幸福的。
文章的最后是雪虎与企图杀死斯各特父亲的人搏斗,几乎同归于尽,医生宣告它仅仅有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的机会活下来,最后雪虎活过来了,它受到了斯各特全家,甚至当地所有人的尊重。
看完这本书,我好想有只自己的雪虎。我想只要我们人类真心的对待我们身边的动物,不伤害它们,不破坏它们生存的环境,它们是不会伤害我们的。希望我们人类和动物能成为好朋友。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
看沈石溪的文章,经常会出现的一个地点——阳光大马戏团,我想这应该是作者经常到这儿去观察这些可爱的动物们了。

《老虎哈雷》初看这篇文章,觉得动物园或马戏团的动物真没意思,不但没有了动物们的本质,本来凶猛的老虎也变得温顺了。而且动物园的驯养员也在驯养这些凶猛的动物的时候方法也用得真多。可细细看完全文后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原来野兽也是有感情的……
阳光大马戏团要加一个新节目:老虎钻火圈;这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一般野兽天生都怕火,所以想让老虎克服对火的畏惧,勇敢地从烈焰中钻过去,并非易事。马戏团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在高导演想要放弃时,驯兽员老章提出了一个建议:把从小饲养哈雷的宋大妈接来试试看,哈雷的妈妈是一只患有心脏病的母虎,产下哈雷就死了,而哈雷从小就是宋大妈饲养的,宋大妈对于哈雷来说就是妈妈这样一个角色。这时宋大妈却因为那个瘾君子(这里是说吸毒)的儿子被动物园开除,因为儿子犯毒瘾了,偷了动物园的一对小孔雀去卖。所以马戏团在找到她时发了不少功夫,找着她时是在垃圾场。
久别重逢,“母子”相会,情景应该很是感人。遗憾的是,他们之间隔着燃烧的火圈,不管宋大妈怎么呼唤,哈雷也只是在火圈的另一边踯躅徘徊,伤心的呜咽着,克服不了对火天生的畏惧。试了好多遍,在所有的人都要泄气了时,宋大妈想到自己有段时间因为对儿子太失望,经常会对着哈雷哭诉、诉苦,想出了一招“泪水攻势”,没想此法,一试见效。哈雷和宋大妈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所以哈雷只要一看见宋大妈哭泣就会“激动”,这不但帮它客服了对火圈的恐惧,顺利的完成了钻火圈这个节目,而且还帮宋大妈得到了份不错的工作。
到这里我有一个疑问出现了,像老虎、狮子这类食肉野兽怎么可能会同情人类和人类产生感情呢?
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给我们做了解释:解剖学证明,老虎半岁龄到一岁龄,是智力发育的高峰期,也是培养行为模式、形成行为特征最重要的年龄段,对动物来说,一旦养成某种行为模式和行为特征,终其一生也不会逆转。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妈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妈妈再爱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
一提到沈石溪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他就是咱们中国的动物大王。
他写了许多的动物小说,相信大家都喜欢他的书。尤其是我,读过他的书后我有很大的启发。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那些质朴、还原动物本真的故事,给我带来震撼,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沈石溪的小说的原因和沈石溪的魅力所在。沈石溪的书让我明白了自然界不只有青山绿水,还有这弱肉强食的故事天天上演。沈石溪说过:在牛舍每天产奶机器;每天在鸡舍里生蛋的那叫生蛋机器;把猪养肥了杀掉吃了那叫产膘机器。而人家西双版纳的农家里那是马无厩、猪无圈、鸡无舍、牛无栏,动物们都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并且他以雄浑又细腻、粗犷又稳重的文风,生动展现了野生动物的传奇故事,既有有动物的野性之美,又有野生丛林的味道。
最后我想全世界的人发出呼吁:让我们保护动物,和动物们做好朋友吧,让动物陪伴我们永远活下去!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
《红飘带狮王》是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讲了非洲大草原上一个和狮子有关的略带伤感的故事。
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但因为对于新上任的狮王“杂毛”残忍的行为——把所有未长大的小狮子全部咬死。所以离开了帕蒂鲁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没有原来那些雄狮的懒惰,可是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他们这个迷你狮群又加入了无鬣雄狮这个成员时,红飘带地位迅速提升,又变得骄傲起来。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却又辜负了蜂腰雌狮,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悲伤,所以离开了狮群,继续流浪狮子的身份。

结局是悲伤的,让我的心情很沉重。不仅是对无辜的小狮子的哀悼,也是对蜂腰雌狮寂寞的感伤。既然改变不了大局,那就尝试着改变自己。如果蜂腰雌狮可以这样想,那么也许结局就不会这么悲凉了。雄狮保护狮群,雌狮负责捕猎,每当有一个新的狮王,就会把以前那些小狮子咬死,这本来就是大自然给予的规律,是改不了的,最主要的是以大局为重。不过蜂腰雌狮敢于挑战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没有在一开始就轻易否定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而是勇敢的尝试。可以说,蜂腰雌狮也是伟大的。在自己的小宝贝两度被杂毛害死后,它表现出了自己柔弱背后坚强的一面,没有气馁,而是伺机行动,在象群攻击帕蒂鲁狮群时,用智慧赶走了象群,赢得了雌狮们的尊重,帮助红飘带登上王位。红飘带又重复了那残忍的行为,蜂腰雌狮坚决地走了,离开了狮群。
看了这本《红飘带狮王》,很奇怪,更多的是对蜂腰雌狮的尊重,让我的坚强又增加了一些。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4
狼在人们的心中是邪恶的化身: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的成语都可以说明,可是当我看完《狼王梦》之后,我才知道是我想错了。
紫岚在暴风雨中生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公一母,于是紫岚想完成丈夫的遗愿,把四只公狼崽培育成威风凛凛的狼王,可是紫岚打了个空算盘,四个狼崽相继死去,于是紫岚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自己的狼孙身上,并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到这,我真为紫岚感到叹息,为紫岚无私伟大的母爱而心生敬佩。为了儿子将来的成就,不惜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作为代价。紫岚其实就像很多人的母亲一样,孩子放在窝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碎了,用浓浓的爱小心翼翼地包裹自己的小孩。读到这,我想起了楼下的奶奶,以及我的妈妈。
我曾经认识一位很伟大的奶奶。老奶奶每天靠卖瓶子为生,每天好不容易弄来的钱,都毫不犹豫地捐给贫困山区的学生,她明知道自己连解决温饱都是问题,可为什么把钱都捐给那些人?她对我说了一句话:“那些人比我更需要这些钱!”因为他们写信总是叫我奶奶妈妈。这时一种多么伟大又无私的爱。

还有我的妈妈,她平时会给我布置很多作业,她希望我成为一个喜欢学习的人,还经常对我说:“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她不希望我整天玩游戏,而且我的妈妈为了我的学习头上、脸上多了许多白发和皱纹。
母爱是每个人类、每个生物都有的一种爱,无论亲生与否,只要被称之为“妈妈”就伟大、无私又感人。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紫岚生下五条小狼,死了一条,剩下三雄一雌。紫岚分别培养长子黑仔儿,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儿子双毛成为狼王,但是它的孩子纷纷丧命,最后它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上。
我非常敬佩紫岚,她足智多谋,在她快要分娩时,大白狗要扑向她,她威吓大白狗,这样她的孩子才平安落地;她做事果断不含糊,为了更好的生存,它吃了即将死去的第五只小狼;她有着坚强的毅力,为了把小狼培养成狼王,她做了很多别人难以理解的事情;她也很自私,为了培养黑仔,蓝魂儿和其他小狼只能吃半饱,打猎打回来的东西都被黑仔挑去。作为母亲,她没有做到公平。但我理解她的用心良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黑仔成为狼王,在弱肉强食的森林里存活下来。
紫岚的爱是特别的,为了孩子的未来和前途,她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爱是让人敬佩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麻雀》这篇课文,在小麻雀被猎狗攻击时,老麻雀像一块石头一样落下来,她的这份勇敢源于她对小麻雀的爱,连凶猛的猎狗都退缩了。猎狗没有想到小小麻雀竟有如此大的胆量,它被这种伟大的母爱折服了。
母爱是伟大的,也是无私的,尽管爱的方式不同,但是最能打动人心。“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这本书非常不错,大家快去看看吧!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6
那黑暗中,忽地闪出了一道幽光,充满杀气,令人心惊胆战。那道幽光,不,是地狱使者——狼的眼,我猛地醒来,原来是我梦到了《狼王梦》。

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 它主要说的是一只名叫紫兰的母狼想让她的丈夫成为狼王,但她的丈夫死于意外。 所以她给了儿子希望,但她的儿子一个接一个地死了。 最后,她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狼太阳上,为了保护狼太阳,她尽力用金雕死去。
任何活着的人都渴望生活,她有生存的权利,但是,紫兰对狼孙子放弃了容颜,放弃了青春,放弃了她的一切,我对她充满了钦佩。
我认为,“狼王梦”这本书是写的不仅是狼,是人,人的本质,因为一个人书写笔狼,充满了人的感情,用智慧,甚至人是不是品质。这本书彻底改变了我的狼的理解,在这本书“狼魔鬼”这一形象就不再出现了。而且我之前,和大多数人一样,我觉得狼是凶残的邪恶,要杀死孩子是同义的,但事实是强烈回击了这一点 - 美国科学家进行的实验中,狼饿了三天,然后再把活鸡和一大块肉在狼的面前扔的,果断地朝狼肉,不杀生。那么,事情是有两面性,沉放书面狼的另一边,狼不只是阴险,狡诈,充满母爱的,充满智慧,充满团结心脏的!
我觉得书是一颗颗珍珠,而《狼王梦》便是这珍珠库中最具有美的,它使我受益匪浅,值得我们人们去全神贯注去读,去咬文嚼字品味的一本十分好的书。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7
今天,我终于把《狼王梦》读完了,作者叫沈石溪,讲述的是狼的故事,带我们走进了狼的世界。
在广阔的尕玛儿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中,艰难地生下了五只小狼。但是。最后一只刚出生就冻死了,只留下四只狼崽。为了喂养自己的孩子,紫岚吃掉了死去的狼崽,终于熬过了艰难的一夜。
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付出了很多,但紫岚的所作所为注定了失败,三个儿子相继死去,自己也别女儿赶了出去,最后与金雕同归一尽。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作者写得非常生动,引人入胜,让人看完一章还想看下一章的感觉。沈石溪之所以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是因为他能通过表情、动作、猜测动物心里。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狼的凶残和无情,感受到母爱的无私伟大。我很庆幸自己是自由幸福的,妈妈没有逼我做我不喜欢做的事情,让我快乐的成长。所以我要好好学习,为梦想而努力奋斗,并用我的爱作为对父母最好的回报。
自我评价写得工整,语句通畅,但感受太少了。
家长评价母爱是伟大的,看看被权力扭曲的母狼---紫岚,她偏激的爱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儿女。写得非常棒!
伙伴评价最后一段写的挺好,不错,很生动。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8
人们总是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对此,我无法理解母爱有多么的伟大,无私,可是自从看了沈石溪写作的《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书的主人公主要讲了紫岚生了四个狼宝宝,它为了完成丈夫黑桑要做狼王的遗愿,而为此让自己的孩子去继承这样的梦想,可是天不随愿,公狼宝宝一个个的死去,最后它只能守护着自己的女儿所生的宝宝而勇敢与金雕一起同归于尽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想想,一只狼能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更何况室人类呢?说到这里,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不是也像紫岚一样一直守护着我嘛?她为了我能一天一天的茁壮成长,失去了很多很多,不管走了多少个春夏秋冬,熬了多少个夜晚,她总会一直陪伴我左右。
记得有一次,我的腿被玻璃划破了,鲜血一直往外流。于是妈妈一看,赶紧拿了一块布把我的伤口包住,背起我就送到医院。我知道,妈妈一直有腰疼的毛病,可是为了我却强忍着疼痛,到了医院妈妈还一直鼓励我,说;没事,缝针的时候只要你不看就一点也不疼,可是当妈妈看到医生清理伤口的时候,肉划的往外翻时,我悄悄地注意到妈妈的眼睛湿润了。
虽然这对于我们大家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从中我能体会到妈妈对我的爱,就像紫岚一样它用一生的生命守护着狼外孙,为此所以说母爱室伟大的,无私的,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母爱,爱护自己的妈妈。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9
前几天刚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感慨良多,我深深被紫岚这位伟大而坚持的狼妈妈所感动;她为了使她的五只幼崽成“人”,可以说是吃尽了千辛万苦,虽然结局不是很完美,但我也渐渐明白:一个人一定要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并为这个梦想去不懈地奋斗,即使不一定成功,失败后也不会留下遗憾……
这个故事不仅让我联想到我和我身边的人和事,这学期妈妈辞去了工作跟我们来了盐城,专门给我和爸爸洗衣煮饭,让我们可以安心地学习和工作,还特地为我报了一个吉他兴趣学习班,一开始,我怀着好奇心去上了第一节课,感觉还不错,老师优美的琴声让我陶醉,也让我兴奋,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要好好练琴,不辜负妈妈和老师的期望,可是当我自己真正去练习弹琴时,才发现“看花容易,绣花难”,我的手指都弹得红肿了,当时我真想放弃了,不想再弹琴了,可当我想到母狼紫岚那种顽强、勇敢的精神以及爸爸妈妈每天的那份辛苦和坚持,不就是希望我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吗?这不正如狼妈妈紫岚一样,努力地倾其所有培养自己的“幼崽”,这份沉甸甸的爱让我重拾信心,拿起吉他认真地继续着,因为我的认真努力,终于可以熟练地弹奏老师教我的"那首曲子《多年以前》,并在老师那也受到了肯定和鼓励,这使我更有信心去想着我的更高目标迈进。
通过《狼王梦》的故事,我渐渐地明白:兴趣可以慢慢培养,只要努力才有回报,为了我的“狼王梦”,我愿一直默默地努力着……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0
它一高兴,就会一个劲地摇着脖子上的两个小铃铛,嘴里还一起直“汪汪汪......”地叫个不停。还差一个人她就可以完成自己的心愿了,还差一个人她就可以恢复原来的自己,还差一个人他就可以恢复记忆重新想起她,还差一个人他们就又可以在一起了?
文中的主人公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违背了狼族千百年的行为习惯,硬是要不惜代价的把自己的亲生骨肉训练成“超狼”,可天不随狼愿,它所幸存的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得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在她生命的尾声,她为了让自己的狼孙不再受威胁,成为尕玛尔草原的狼王,与天空中唯一的恐怖——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失败,没有丝毫的退缩,前进的步伐反而更加坚定,在这巨大力量的背后所支撑的仅仅是他对丈夫黑桑的一个承诺。
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感情都是如金子般硬的,不论是凶残的虎豹,还是贪婪的狼熊,在亲情面前总会低头。紫岚,或许她在千万狼群中如沧海一粟,但是她用她的行动、她的思想,诠释了一位慈母的形象。
母狼紫岚用一种独特的母爱,尽管有一些偏见,但作为一只心灵被权力极度扭曲的狼,作为一只承担着丈夫生前遗愿的狼,她必须这么做,她也只能这么做。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人,都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谱写一曲母爱的乐章。而这种母爱的行为是伟大,而令人可敬的!这就是我看完《狼王梦》的读后感!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1
在暑假里,我读了《狼王梦》,当翻开第一页时,我一下子被吸引了。
《狼王梦》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2

最近,我看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不仅有趣,而且也很有教育意义,文中描述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母爱,写得深刻而又令人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她的孩子的故事。为了继承丈夫的遗愿——当狼王,紫岚生下狼崽后,尽心尽力地照顾孩子们,遇到什么危险,她都全力以赴地保护它们,好让它们健康长大后能当上狼王。
随着小狼们渐渐地长大,不幸发生了,它们一只接着一只倒下。紫岚心灵遭受重创,但是,她没有在命运面前屈服,它继续坚持自己的梦想,但梦想最终随着最后一只小狼的战败而成为泡影。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界,母爱是亘古不变的。母亲都会为自己的孩子无私地奉献着,她们不计回报,心甘情愿地为孩子做一切事情。
读完此文,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勤劳、最好的妈妈。她每天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还耐心地辅导我学习,她无微不至地呵护着我,让我能够快乐、健康地成长。在我的每一步成长中,我取得的每一个成绩,都是妈妈心血的凝结,而她却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狼王梦》这本书告诉了我什么是爱,我也懂得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爱。愿我们每个人都好好地爱我们亲爱的妈妈。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3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4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5
在这个充实的暑假里,我读完了沈石溪所著的《狼王梦》。
《狼王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六只狼,其中一只生下来不久就被冻死了,其它四只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希望将三只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都未成功,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媚媚生下来的狼能成为狼王。但是,后来紫岚却被媚媚赶走了,最后,它为了避免幼狼被金雕吃掉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让我非常感动,紫岚对幼狼的良苦用心使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在炎热的暑假里每天早上送我去上课,中午冒着50度左右的路面温度接我回家吃饭,然后又送我去上课,晚上接我回来……一天天都是如此。然而我却不是特别领会妈妈的良苦用心,有时候还十分不高兴。
这就像紫岚,它精心养育的黑仔死了,便用全部精力去养蓝魂儿;蓝魂儿死了,就去养双毛;双毛死了,希望媚媚找一个好丈夫,媚媚也不领情,还把紫岚赶出了石洞。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妈妈跟紫岚一样。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而我妈妈现阶段希望我上一所好的初中;紫岚在默默地帮助孩子,帮忙扫除障碍,我妈妈帮忙辅导我,助我一臂之力;紫岚……
《狼王梦》使我受益匪浅,使我读懂了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使我难以掩卷。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6
今天上午,我收到了妈妈送给我的新书——《狼王梦》。于是,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只小狼和一只母狼的故事,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是,黑桑不幸丧命于鬼谷中。紫岚给黑桑生了五只小狼仔,第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被冻死。紫岚给大儿子取名为黑仔,二儿子为蓝魂儿,三儿子为双毛,小儿子为媚媚。因为黑仔长的非常像黑桑,所以紫岚十分宠爱它,想让他来完成黑桑临死前的遗愿,推翻现任狼王。于是,紫岚一开始训练它。在他这个年龄,别的狼仔还不敢出洞,可他却在大草原上奔跑,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紫岚只好训练蓝魂儿;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是狼群中的佼佼者,每次都是他带领着大家,可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把希望放到小儿子双毛身上,双毛因为胆怯,被狼王洛嘎咬死。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遗传基因好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

后来强壮的公狼卡鲁鲁和媚媚在一起,生了五只狼仔。但紫岚再也无法看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她为了保护媚媚和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这本书告诉我们:家长教育孩子一定要看孩子愿不愿意,不然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7
在动物中一般都是雄性称王,可是,有一匹沈石溪笔下的母狼,创造出了奇迹。
那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伴侣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黑桑去世前告诉过紫岚他想当狼王。他死后,紫岚便专心辅导她们的孩子。然而,她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当上狼王,于是她又努力地想让她的孙子当上狼王,最后,她为了孙子当上狼王,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有些事情不一定是雄性才能做到的,有些事情雌性也能做到,而且雄性做地没她们好。文中的紫岚,是匹充满母爱的狼,她聪明、勇敢。她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努力了,为后代付出了,她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我们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地精神。可能我们完成一件事十分困难,但如果你努力,付出了,你就会在你的一生记上“成功”这两个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身上的“花木兰”精神。只要努力,女生也能做得比男生好。在夏令营,我变成了22人中的王者,在领袖班,我当上了副队长……这也证明了古代著名的女将军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
另外,紫岚身上的母爱使我感动,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
如果大家想认识坚持不懈、内心强大的紫岚,请来看《狼王梦》吧!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8
《狼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将要登上狼王位子的黑桑在一场暴风雨中死于非命,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进行一系列的培训。
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挫折,但她并没有放弃,但是紫岚的愿望并没有实现,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鹰王金雕同归于尽。

在我们的眼中,狼是一种残暴,而且冷酷、狡诈的动物,“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来从古到今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后来读了《狼王梦》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即使再狡猾、再残暴、再冷酷的狼也是有着伟大母爱的。
我非常的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她极力掩饰着自己,常常摆出一副严厉、冷漠、不在乎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母狼紫岚不爱儿女吗?错了,她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如果人类也向紫岚这样,恐怕也不会培育出我们这些娇滴滴、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小皇帝”、“小公主”了吧。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让我懂得了母爱我喜欢《狼王梦》。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以母狼紫岚的视角来描写狼的生活,其中的动物搏斗场景描写得扣人心弦。
紫岚是一只有抱负的母狼,她在被猎犬追击、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生下了五只小狼崽。狼崽们的父亲黑桑即将成为狼王,却不幸被野猪拱死。为了完成黑桑未了的心愿,紫岚下定决心将其中的一只狼崽培养成新一代狼王。她用尽一切方式训练狼崽,狼崽们按照她的想法成长着。但是事与愿违,三只小公狼不是被老鹰叼走,就是死于捕兽夹下……小公狼的相继死亡重重地打击了紫岚,她从一只美丽的母狼变成了瘸腿缺牙的丑狼,她的“狼王”野心逐渐消失了。结局很悲惨,为了复仇,同时为了保护可能成为狼王的小狼孙,紫岚选择了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狼王梦最终没有实现,但是她的坚持不懈打动了我。紫岚在培养小狼崽时曾用多种不同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包含着她深深的母爱。比如:她疼爱黑仔,每次哺乳都让他吃得饱饱的,所以黑仔长得聪明、健壮又勇敢;培养蓝魂儿时,她用各种惩罚让他快速掌握生存技巧;对于双毛,她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来激发狼的潜能—捕猎做苦差事,但只能吃残渣,喝脏水,终于让懦弱的双毛敢于反抗,但搏斗中紫岚的腿骨被折断了,她悲喜交加。

在人们印象中,狼是自私凶残的。但《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却是充满母爱的。《狼王梦》让我完全改变了对狼的看法,这是我看过的最精彩的动物小说。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0
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陛下有一本狼王梦,狼王梦主要讲了一个母狼想把自己的四个儿子其中一个成为超狼也就是狼王,因为有一个狼崽在暴风雨中死去,所以母狼的希望变小了,母狼就开始培训最大的狼崽黑仔,让黑仔吃动物的心脏,培养黑仔的勇气,有一次母狼出去猎食回来的时候看见黑仔在洞口站着,那是黑仔才半大,一般狼崽在确定是母狼的气味才敢出来,而黑仔的勇气是普通狼崽的两倍,还有一次母狼出去猎食,有一只野兔从洞口爬过刚巧被黑仔看见了,于是黑仔就出去抓野兔的在一公里左右才追上野兔,把野兔带回了洞里,母狼很是高兴。
可是黑仔在玩弄松鼠的时候被金雕抓走吃掉了。
母狼得知黑仔死后就开始培训蓝魂儿,又要把蓝魂儿培训成狼王,蓝魂儿胆识和智慧都很好,在冬天狼群没有食物吃得时候,蓝魂儿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去把狗熊引出了洞,只要狗熊到了雪地上狼就有足够的智慧战胜狗熊,需要指出的是进去的狼非死即残,可是蓝魂儿却丝毫没有受到伤害就把狗熊引到了雪地上,蓝魂儿得到了珍贵的半颗熊心。
可是蓝魂儿最终死在猎人的陷阱下。
双毛在争夺狼王位上死掉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希望越大失败就越大,做什么事都不能急于求成,不过动物都有至高无上的母爱。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1
读完《狼王梦》,我不由感慨万分,让我对“狼”有了更加深刻而客观的认识。它不是《小红帽》里那狡猾伪善的狼外婆,也不是《三只小猪》里那头贪婪奸诈的大野狼,更不是鬼故事中作恶多端的“狼精”。
它并不同于以往的小说题材,因为动物小说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神态的生命。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我为母狼紫岚为了使孩子能成为狼王而不顾一切哀叹,同时又被她的母爱精神所折服。紫岚有五个孩子,可一只在刚出生时就冻死了。她的丈夫在一次捕猎中丧生,她成了一位单身母亲。为了生存下来的孩子,她含辛茹苦地艰难生存着。
贫苦的生活,使紫岚那个积压在心头的愿望更强烈:她要使她的孩子成为一代狼王。可是世事难料,老大死在金雕的利爪之下,老二丧生在猎人的铁栅栏里,老三在狼王之争时因一时胆怯被杀,老四因是母狼崽而丧失做狼王的权利。当一切无望时,紫岚又把希望寄托给她女儿媚媚的孩子,即她的孙辈,与金雕同归于尽
我想,作者沈石溪花费了这么多笔墨,无非是要书写两个字,那两个字就是——“母爱”。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伟人都为母爱称赞,这使我不断感受到,不论是凶残的狮豹;无论是温顺的绵羊;还是诡计多端的狐狸它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2
《狼王梦》讲的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而不惜一切代价想要将自己的三个儿子培养成超狼,成为新一代的狼王。
在故事中,母狼紫岚费尽心血培养自己的狼崽。它让狼崽们从小就从心里对狼王宝座有一种占有的欲望。然而,最终黑子丧命在金鹰爪下,蓝魂儿命断猎人的捕兽夹,而双毛在战斗的最后关头露出了自卑的心理,死在了狼洛嘎的爪下。紫岚最后为了起黑仔报仇,也为了替后代除患,与金鹰同归于尽。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陷入了沉思。我之前对狼的印象就是心狠手辣,十分狡猾。但现在,我对狼竟有了一种敬畏之心一匹母狼竟然有如此伟大的胸怀,为了将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几次差点牺牲性命。紫岚这种“望子成王”的梦想,难道不令人敬佩吗?一匹狼都拥有如此远的的理想,更何况我们是人类呢?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生物,但为什么有些人没有如此远大的理想呢?因为他们缺少狼对猎物的专注。狼一旦确立了目标便努力的一心一意的追逐目标,直到达到目标后,才会转换目标。书中的紫岚为了完成理想舍弃了它与大公狼卡鲁鲁的幸福。而人类能做到吗?不能。应为人类往往会被身边的各种事物所迷惑,半途而废,没有达到目标便转换了新目标。

在这一方面,动物是人类的老师。虽然紫岚的狼王梦最终没有实现,但它在追梦路上面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与挫折,但仍然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令我十分敬佩。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3
在一片苍茫的大草原上,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当上狼王的梦想。一心要把自己还未出生的孩子培养成不可一世的狼王。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紫岚首先要在非常恶劣的条件下艰难的生存下去。由于没有丈夫的照料,怀孕的紫岚已经无法捕到食物了。为了即将出生的孩子,紫岚拼死从看护鹿群的大白狗嘴里抢来了一只小鹿仔,紫岚总算是活了下来。
紫岚在生下孩子们后,就一直给孩子们灌输着一定要努力成为狼王的梦想。紫岚也在不断的培养着孩子,希望孩子朝着自己的梦想不断前进。但是,紫岚的希望一个个的破灭了。两个儿子的意外死去,让紫岚的梦想再也无法实现了。紫岚也已经老了。
但是,外孙子的出生,再一次点燃了已经衰老的紫岚的希望。为了保护自己的外孙子不被老鹰调走,为了自己心中最后的狼王梦,紫岚和老鹰同归于尽了。
这是一个凄凉的故事,紫岚身上好像也有我们父母的影子。为了实现自己身上没有实现的理想,总是把希望又放在了孩子的身上。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梦想。为了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我们都在不停的努力。可是,为什么有些人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而有些人却没有完成呢?
我想,那是有些人把自己的目标定的太高了,无论自己怎么的去努力,也无法实现自己的目标。为了你不可实现的目标,反而失去了生活的许多的乐趣。所以,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目标。这样,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终于实现理想的时候,该是多么的幸福!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4
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
在一次遭到云豹偷袭的时候,大灰为救它的饲养员川妮,好不容易脱掉铁索,赶走了云豹,大灰自己却因救川妮被云豹咬穿了肚皮,漏出了一截肠子。
这本书外表不算太美观,但内容相当精彩!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5
狼,在我们的心目中一直是凶残、狡猾的动物,而在《狼王梦》这本书里却大不一样。你看:紫岚是一匹母狼,在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古河道上,与一条大白狗斗智斗勇,顺利地生下了5只小狼崽。可是天公不作美,突如其来的大雨夺去了一条小狼崽的命,剩下的4条小狼一个一个成为紫岚的希望。首先是黑仔的力量和智慧胜过同类,在别的小狼都指望母狼带来的食物时,它却自己猎食了一只小松鼠。可惜,在紫岚打猎时它跑出去捉小动物,玩耍时变成了一只金雕的嘴中食。接着,蓝魂儿成为了狼群中的佼佼者,可是在一次狩猎时上了当——被捕兽夹“咬”住了。紫岚为了不让它受苦,撕碎了蓝魂儿。然后,是自甘平庸的双毛,在紫岚的特殊训练下,向狼王洛戛发起了挑战,在快要胜利的那一时刻,老王发出了不可一世的怒吼,双毛还原了状态,被洛戛反杀了。最后,紫岚出于对儿女和狼孙的爱,与一只可恶、狡猾、老练的老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
…
我想起了妈妈,她对我的爱是无微不至的。每当我生病时,她总是一直陪着我,为我尽心尽责地服务,一点也不顾及自己的身体。等我病好了才会松一口气,她才安心地睡觉。为了照顾自己的孩子,母亲由原来娇嫩的女孩变成了坚强的“女汉”!

母爱的伟大,是没有极限的,不管是动物还是人!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6
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你看过吗?相信你会和我一样,一旦看上了就会爱不释手。这些小说讲述了一些生命、自然和动物的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狼王梦》中的紫岚为了让她的儿子们成为狼王,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没有成功。她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只好把希望寄托给她的女儿。为了让她的女儿成功地抚养小狼崽,她和曾经让黑仔惨遭毒手的大雕同归于尽。从中我感受到了父母的爱是无私的。
我也有一个温暖的家。爸爸是一头大黄牛照顾全家,妈妈是一头奶牛,哺育我成长,而我呢,是一只小蜗牛,拉着爸爸妈妈的手一步步长大。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父亲的爱像一座坚固的大山,带给我安全感。平时他工作很忙,但放假时他会带我到外面玩。前年,他曾带我去爬五岳之一的华山,爬到一半时我有些爬不动了,爸爸鼓励我:“想做狗熊就别爬了。”我当然不想做狗熊,就一鼓作气地往上爬。
母亲的爱像无边无际的大海,我就像一叶小舟,在妈妈的怀抱里自由地航行。照料我生活的是妈妈,辅导我功课的也是妈妈。我最喜欢妈妈给我做爱心牛排,好大一块牛排,香喷喷的,配上美味的意面,味道好极了!这就是爱的味道。
爸爸妈妈很爱我,他们就像两把伞,为我遮风挡雨。在这爱的港湾里,我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成长!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7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他被大家称作是动物小说大王,他曾获得过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奖等很多大奖。
本书主要写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我猜一说到狼,你们肯定会说狼是一群自私而残忍的食肉动物,可是文中的紫岚虽残忍,但是它对自己的幼崽则充满了母爱,更充满了期待。紫岚有五只狼儿,有一只狼儿刚一出生就被无情的风和雨冻死了。剩下的四只狼儿活着,母狼紫岚一心想要把其中的一只狼儿培养成未来的狼王,完成它们父亲大公狼黑桑的遗愿。大狼仔叫黑仔,被紫岚培养成了一只健壮有野性的小狼,可是有一天因为一个意外,黑仔被金雕给吃了,伤心的紫岚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二宝蓝魂儿身上,不到一年时间,蓝魂儿被紫岚培训成了一头有勇有谋的狼,可是天不遂人愿,蓝魂儿中了猎人设的圈套,被紫岚亲口咬死埋了,悲痛欲绝的紫岚把最后的希望放在三宝双毛的身上,把不自信的双毛培训成了充满霸气的狼,在双毛和狼王比拼的最后阶段,因为性格上的缺陷导致失败,被群狼吃掉了。

年老体衰的紫岚被最后的孩子媚媚赶出洞穴,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为了自己的狼孙不被金雕偷吃,结果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道理,第一,就是我们要有梦想,然后付出行动,才有可能成功;第二,做事要选对方法,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第三,要有感恩的心。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8
今天,我读完了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长篇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语言生动有趣。接下来,我就为你讲述一下《狼王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
紫岚,是一匹母狼。它全身都是深紫色的毛,只有它的腹部,是纯白色的。现在,它怀孕了。可它的肚子却还空着,它希望自己能找到什么吃的。紫岚来到养鹿场,却被大白狗发现了。接着,它和大白狗开始了激烈的战争。
因为大白狗不是优秀的警犬,而是一只普通的家犬。所以很快便败下阵来了。之后,紫岚又把狼崽移至到山洞里。但是,因为它的速度不够快速,所以当它转移最后一个狼崽的时候,那个狼崽已经死了。回到山洞,里面没有吃的。紫岚只能痛苦的把狼崽已经死去的尸体吃掉。
狼崽们渐渐长大了,紫岚用了许多精力先后培养了黑仔、蓝魂儿和双毛,希望它们之间的任何一个能当上狼王。得到的结果却是黑仔一岁时被金雕吃掉,蓝魂儿死于猎人的捕兽夹之下,双毛被狼王打败,狼群把双毛吃了。
最后,紫岚把梦想寄托在了媚媚以后所生下的狼崽身上。而它自己,为保护媚媚顺利地分娩。在山洞外,和想吃掉狼崽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紫岚一生都在为狼王这个目标而努力着。一次次的失败,并没有打消它的念头。却让它把希望寄托在了后代的身上。这种百折不挠的精神,多值得我们学习呀!
希望你能看一看这本写出了紫岚一生的《狼王梦》。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29
妈妈前一段时间天天捧着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看,有《白象家族》、《斑羚飞渡》、《豺》、《狼妻》、《再被狐狸骗一次》、《最后一头战象》、《保姆蟒》等,看完就在我耳边给我讲。刚好本学期老师让我们读《狼王梦》,于是妈妈就赶快给我找了《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看。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有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匹狼,但是有一匹公狼刚生下来就被冻死了,只剩下三匹公狼和一匹母狼,这三只公狼叫:黑仔、蓝魂儿、双毛,母狼叫:媚媚。紫岚的丈夫有一个想当狼王的梦想,可是在一次捕猎中不幸落难。紫岚非常爱她的丈夫,于是她就把丈夫想当狼王的这个夙愿寄托在了孩子身上。
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公狼成为狼王,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但是三匹公狼都死掉了,但她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它为了培养黑仔,她的奶都给黑仔吃,让其他孩子忍饥挨饿,为了培养黑仔的霸道,她不惜让黑仔把自己抓的遍体鳞伤。不幸的是黑仔被金雕叼走了,再也没回来。之后紫岚又开始培养蓝魂儿、双毛可惜都没成功。
最后紫岚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孩子身上,紫岚她为了让自己的孙子当上狼王,当金雕在他家上空盘旋时,她不顾自己的生命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因为她要保护自己的儿女,所以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亲情。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0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让我爱不释手的《狼王梦》,作者沈石溪淋漓尽致的诠释了母爱,也从侧面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测的残酷。他写的不是狼的社会,而是我们生活的社会。
故事中的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将来也能继承狼王,牺牲了所有,甚至是自己的生命,想为子孙后代荡平道路,可到最后也并没有换来好的结果。这是一个令人伤心的故事,不禁让我浮想联翩。我们的印象中,狼是凶残的动物,以冷酷,凶狠为人所知。作者却一反常态,成功把狼塑造成像人一样“望子成龙”,为了后代不惜一切代价去给他们创造条件,体现出母爱的伟大。让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免遭更多的痛苦,毅然决然的把自己被捕兽夹夹住的孩子咬死了。这是何等让人痛心的事情,一个母亲能咬死自己的孩子,这体现出了什么样的母爱,只有身为人类的我们能体会。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母亲永远都是在为子女考虑。你难过了,母亲安慰你;你犯错了,母亲痛斥你;你害怕了,母亲鼓励你;你退缩了,母亲鞭笞你……她们永远都在为子女着想,这是天底下最伟大的爱。

我想起了以前生病住院,母亲在床边几天几夜都没有合眼的照顾我,她该有多么的担心我,心最疼的永远是母亲。想到经常惹母亲生气,我就惭愧的无地自容。
《狼王梦》让我更加懂得母亲的伟大,我以后一定会更加好好学习,不辜负母亲、家人,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他们的养育之恩。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1
今天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主角是一只母狼叫紫岚,她的夫君再一次猎食中不幸身亡,紫岚为此感到十分的绝望,因为他的能力是十分强的,本打算在今年当上狼王,可是没有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紫岚要生孩子了,紫兰的生活十分的艰苦,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去偷人类的鹿吃,被一条大白狗发现,大白狗和紫兰打了起来,紫岚九死一生,把五只小狼生了下来,打败了大白狗,可是河道发洪水淹死了,一直只剩下四只。一波过后,紫岚得到了一时的平静,老大黑仔长的就像他的父亲一样,有过人的天赋,可是紫兰在一次外出猎食时,一只金雕正好发现了因为胆大自己一个人在外玩耍的黑仔,把黑仔给抓走了。紫岚回来看到了这一幕,也无能为力,后来的狼王之位让紫岚的二儿子蓝魂儿当了。
蓝魂儿十分的优秀,可是发生的倒春寒,送掉了蓝魂儿的命。那天,狼群很饥饿,发现了半只羊,可惜这是猎人的陷阱,当他们发现以后已经很迟了,蓝魂儿被砸死了。当自己的三儿子双毛被狼王咬死后,只能把自己的希望放在自己的女儿媚媚身上了,后来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和敌人同归于尽了。
多么感人的故事呀,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我们的母亲不都是这样的吗?希望自己的儿女成才,都在尽自己的最大的努力保护我们,我们应该珍惜这份母爱。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感 篇32
今天,我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文——读后感,我拿出了刚买的《狼王梦》,看完以后,内心有种说不出的感动。
母狼紫岚在尕玛尔草原与大白狗搏斗的时候产下了5只小狼崽。4小狼都在被紫岚培养成为狼王的过程中不幸夭折了,只有媚媚长大成狼。随着时间的推移,媚媚要产子了,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媚媚生下的小狼崽身上,这时金雕出现了,为了不让悲剧再次发生,她毅然决定,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场搏斗终于来了,在这场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中,她失去了双眼,身上也被金雕啄得满目疮痍,鲜血淋漓,他忍受着剧痛,迸发出惊人的力量,奋力向金雕的翅膀咬去,金雕翅膀被紫岚咬断了,去了平衡,一起向山谷坠去。
看到这里我的内心震撼了,看到了她空洞的留着鲜血的眼眶,遍体鳞伤的身体,看到她与金雕坠落山间时,我的心仿佛在颤抖,流血!
身为一个母亲的紫岚可以为儿女们付出他的一切,甚至是最可贵的生命。回过头来想一下,生活中,哪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宝贝,他们在工作日的时候,起早贪黑挣钱供我们读书,节假日时白天为我们洗衣做饭,做一顿充满爱的美味佳肴,晚上还要为我们辅导作业,温习功课,在我们累了的时候,递给我们一杯充满爱的果汁。有时能确实是我们做得不好让他们失望了,他们骂我们一两句,但是我们千万别生他们的气,因为这是爱我们的表现!如果我们用心去体会,去理解,去发现,便会明白父母之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最伟大的!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1
这几天,我以很快的速度看完了一本厚厚的《聊斋志异》。是什么东西这么吸引我呢?哦!原来是里面的情节写得很精美。尤其是书中的《赵城虎》这则故事特别好玩儿。它讲是一只通人性的老虎。
一天,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奶奶的儿子上山砍柴,不料被一只饥饿的老虎给吃了。老奶奶听说后嚎啕大哭,但是又一想光哭有什么用,还不如到县衙去告状。她到了县衙后带着哭腔说:“我的儿子被老虎吃了。”县官遗憾地回答道:“我们只逮捕人,不逮捕老虎。”听了这句话,老奶奶又大哭了起来。县官没办法,只好问左右两边的人有没有人肯去捉老虎。要知道捉老虎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所以没人肯去。
正在这时,一个人醉熏熏地走了出来说:“我去”,说着拿起公杖就走。但等他酒醒了,立刻就后悔了,只好双手空空地回来了,结果挨了板子。第二天清晨,他就去菩萨那里诉苦。他刚刚要回去,忽然,一只老虎扑了进来。那人吓坏了。但那老虎不但没有要吃他的意思,反而觉得很羞。于是,那人把老虎带到县衙去审问。审问过后,老虎就经常去帮助老奶奶。于是老奶奶就和这只老虎相依为命了。

我觉得《聊斋志异》真是书中自我介绍的“曲折离奇的鬼怪故事,百读不厌的古代奇书。”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2
前几天我我和妈妈看了《聊斋志异》,原来我一直以为妖魔鬼怪是害人的,但是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
作者不仅写了科举制度的黑暗,而且揭露了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灵魂的腐蚀和精神摧残,这本书反对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歌颂纯真爱情,也是《聊斋志异》的重要内容。那些花妖狐魅所幻化的少女,尽管性情各异,但大多美丽聪明,聪明善良,不图富贵,不慕权势,以才德取人,爱的忠诚,爱的忠贞,历经祸患而不渝。她们来去自如,离合随心,不受封建戒律拘束;不矫情,不虚伪,生气勃勃,一往无前。她们再没有恋爱自由的封建社会,获得了幸福。例如:《婴宁》婴宁是一个狐女,在坟墓里长大,她能摆脱人世间任何的束缚,不受封建礼教的规范,不受庸俗的世间人情污染,天真无邪,纯洁透明,是现实生活中没有的新人。还有《莲香》跟婴宁有同样的命运,而《画皮》则不同,画皮外表美丽但是个魔鬼,王生好心救她,但画皮却忘恩负义,妻子陈氏经历了种种苦难,终于救活王生。
奇就奇在异上,有的是进入奇幻梦境,有的就是借尸还魂,像《梦狼》,共生醒来发现自己成了一只老虎,处处去危害人家,结果是梦妖作怪,一个名叫铜儿的女子救了自己,后来两人结成夫妻,恩恩爱爱、白头偕老。
这就是《聊斋志异》的故事。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3
说到名著,我看的也不少了。可在浩如烟海的书中,我还是比较喜欢既集大众为一体又有自己独特风格的《聊斋》。
《聊斋》既有《水浒》的奔放,又有《西游记》的神奇。既有《三国》的“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也给人一种《红楼梦》那“满纸荒唐言”的感觉,不过,它自己的风格:说鬼也把人吓得哇哇大叫。
初读此书,便由然而生一股阴冷的怪感。再往下读,一股寒意直冲脊梁上来,周围被鬼气纠缠着,天地昏暗无光,一团黑烟在纸上生出手脚……惊叫一声,冲到阳光下一看,只见满纸鬼气,再仔细一看,不过一个个小字排列的方阵,不禁让人感叹蒲作者把方块汉字使得出神入化!

在此书中,心肠软的王生、披着人皮的鬼、斩妖除魔的道士,掏吃人心的夜叉……都给我以极深的印象。当我看到巨大的木偶与人挥刀相向时,我不禁为持刀斩鬼的勇士捏一把汗;当我看到邪恶的夜叉闯入民宅大肆抢夺时,我冷汗连连。当神犬吃下火炭时,我惊奇得合不拢嘴……
这就是《聊斋》,说它是武侠小说,他比武侠多几份纯真,说他是童话,又比童话多几份邪恶黑暗……
这就是《聊斋》,一本神奇、刺激、可爱、纯真、邪恶、黑暗的名著,独一无二之名著,值得好好“品味”!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4
想到“鬼”,我们就一定都会想到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在我们的想象当中,“鬼”都是无恶不作的反面角色,但《聊斋志异》这本书,所描写的鬼都是善良仁义的好鬼。
《聊斋志异》中写贪财官污吏,面目丑恶,官官相护;写科举考试,那些应举者鹦鹉学舌,考官则有眼无珠;写花花公子,贪色酗酒,诬以人命……但写到的小谢、花姑子、小翠、青娥……这些鬼却都是善良仁义、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化身。
看完《聊斋志异》,我深深地感叹道:“鬼居然比人好呀!”在当今社会中,很多人为了钱,就去别人家盗窃、光天化日下抢劫;还有人为了私吞共有财产,竟然把自己的妻子活活杀死,还剁成小块封藏起来;还有的人心生嫉妒,竟用硫酸毁坏别人的容貌。这些人真是可恶至极!而再看看《聊斋志异》中人们所鄙弃的鬼吧:小翠,滴水之恩却涌泉相报;封三娘,虽然是狐仙,却救活了一个已经死去的善良可怜的女孩。他们虽然都是鬼,但却有着比人还好的一颗火热的心,我被这些鬼深深地感动了;鬼拥有的这些优秀品质而我们人却缺少,这让人多么痛心啊!
有人说:“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却活着。”《聊斋志异》中的这些好鬼,他们虽然没有人的血肉之躯,但是他们的灵魂却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5
《聊斋志异》是中国小说史上杰出的文言短篇小说集。作者蒲松龄,字留仙,号柳泉,清朝山东淄川人《聊斋志异》的故事大都是借神话的形式写出来的。譬如:人可以变成老虎为哥哥报仇;小孩的灵魂附在蟋蟀的身上,而蟋蟀所向无敌;人和鬼魂可以结为夫妇;花妖和狐女也像人一样可亲可爱。我看完这本书以后觉得蛮恐怖的,里面都是一些神啊,鬼啊,主要是说道士驱魔,里面的主人公一般都是好的妖怪,却被道士误解,总是想着怎样消灭她们。

《促织》是这类题材的代表作。小说写了一个皇帝爱斗蟋蟀,就不断地让百姓进贡蟋蟀,一个孩子不小心弄死了父亲千辛万苦找来的蟋蟀,害怕地跳了井。后来这个孩子变成了一只蟋蟀,他不仅斗败了所有的蟋蟀,就连大公鸡都不是他的对手。统治者的小小爱好,竟害得百姓家破人亡。
我很喜欢这部小说,哈哈,也许是因为我比较喜欢神、鬼的小说吧。但更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它的精彩,虽然没有图画,但作者却描绘得栩栩如生,精妙绝伦。
妈妈看我在写读后感,就过来跟我说我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带我去过山东淄博那边的聊斋园,说等我再大一点就带着我去看看,妈妈说她去的时候正是旅游淡季,园里几乎没什么人,一个叔叔带着她进入园内,阴森森的,好恐怖哦,那里还养了很多狐狸,出来一个村庄就是作者蒲松龄的故居。我听了觉得很好奇,觉得值得一看。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6
一看这本书的题目,你是否会想到一部电影《画皮》。其实这电影也出自《聊斋志异》。他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个故事,让我们明白深刻的道理。
《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名著小说,是蒲松龄写的。这本书是古代灵异,鬼怪小说的集成,有“空前绝后”之美称。他看起来实在讲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透露出作者对人生的感悟。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再将鬼怪,狐一类的故事,其实在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在康熙的中后时期,也就是蒲松龄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好官又能有几个呢?比作者生活好的有不少,比他生活差的有许多,然而他们也未必去考虑此事。作者大胆的揭示那些“烂疤”,为人民提出控诉!我不得不自这里,去敬佩作者的精神。
《聊斋志异》给我带来我不同的感觉,它并不像别的鬼怪小说。净讲那些恐怖夸张的鬼故事,一点儿都不给读者有发人深醒的思想。
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眼睛看到的美丽事物并不一定是梅后的。正如俗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往往看起来不怎样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纯洁,美好如钻石般透明闪耀的心。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7
《聊斋志异》这本书的作者是我国清代的著名短篇小说家,世称聊斋先生的蒲松龄。蒲松龄自幼才华出众,少年锐意科举,此后就屡试不第,以贡终老。这本《聊斋志异》是蒲松龄最得意的作品集,也是我国文学上的一朵奇葩。蒲松龄也获得了郭沫芳“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的评价和鲁迅“用传奇法,而以只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的好评,再加上马瑞芳“聊离红楼,一长一短,一文一白,形成中国古代小说的双峰”的评价。可想而知,这本《聊斋志异》是多么的好看,深奥。
在这本书里面有很多故事,但我最喜欢的是一篇叫做《画皮》的故事,也许这个故事变成了电影,在电视上看过的缘故,里面的情节都是我刻骨铭心。在这篇故事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王生的妻子,王生的妻子是一个很贤德的人。而且她的丈夫遇难,她不但没有丢下自己的丈夫还没有逃走,而是去帮助她丈夫脱离难关。我还喜欢这个故事里面的`道士,他是个好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帮助王生脱离身命危险。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就是蒲松龄利用里面的妖怪来反映当时社会的关系,反映出当时社会的面貌,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聊斋志异》。聊斋是一部经典小说,它是明末清初著名作家蒲松龄的代表作。它通过鬼、狐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贪污成风比比皆是。
比如《画皮》就讲了一个人贪色,找了一个狰狞的瘦鬼,浑身长着黑毛,牙齿如锯子,指甲如锥子。而自己却浑然不知。他在街上走,一个红脸道士说:“王大郎身上有妖气。”可他不承认错误。回家后,王大郎就开始怀疑那个人,自己爬窗户上一看才知道,这个女九牛二虎之力是一个瘦鬼。顿时吓的坐倒在地。王大郎被女鬼害死了,妻子为了救他费了千辛万苦找到了红脸道士。红脸道士说有个人可以帮她。一看,竟然是个疯子,疯子让妻子吃了自己的唾沫,高高兴兴的跑了。妻子回到家,唾沫变成了一颗心脏,救活了王大郎。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知道了,要分清善恶是非,不能光看一个人的表面妄下定论。我也不禁佩服作者的的文采汲汲和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9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新书——《聊斋志异》。里面写的是关于鬼狐仙怪、花妖树精的故事,又称《鬼狐传》。这本书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的著作,也是我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
这本书借狐鬼仙怪介绍芸芸众生和世间百态,读起来耐人寻味,曲折而巧妙的反映了当时社会上争斗矛盾。这本书,表面看上去只是狐鬼精怪的故事,但是故事里却包含着一层又一层的意思,有些反对当时官场的腐败,尔虞我诈;有些是赞美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知恩图报。
《聊斋》这本书在刻画人物方面也有很高的成就,短短的上千字,甚至几百字,就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比如小翠的天真烂漫,婴宁的纯洁、爱笑,酷吏豪绅的暴虐等等都有血有肉。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太多,赶过任何一本书给我的感触,虽然恐怖,可是又充满了悲伤,虽然悲伤,却又充满了人情味。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示,它让我懂得了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的道理,有时间我就拿出来读读,激励自己,多多奉献让这个世界更美好更和谐!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10
寒假里,我读了格雷厄姆的《柳林风声》,感触颇深。
《柳林风声》主要描写了蟾蜍靠祖传家产过日子,追求新奇玩意,挥霍浪费。蟾蜍的好朋友—河鼠、鼹鼠、老獾为了制止它乱花钱,轮流值班,连夜守在蟾蜍家,不让它出去。一次,蟾蜍假装生病,趁值班的河鼠外出买饭时,迅速起床,把被子系成绳子,顺着被子溜了下去,出去后还是和原来一样乱花钱。后来因开车疯狂撞人,被警察抓了起来,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一名狱卒的女儿非常善良,很喜欢小动物,把蟾蜍放出了监狱。在回家的路上,蟾蜍听到朋友说:“蟾宅被黄鼠狼和白鼬抢走了,我们应该团结起来攻打敌人,共同帮助蟾蜍夺回房子。”此时,朋友们立即行动起来,向蟾宅发起了进攻,经过一场鏖战,最终它们战胜了黄鼠狼和白鼬,夺回了蟾宅。

蟾蜍懒懒散散,自以为是,不听别人劝告;老獾助人为乐,聪明伶俐,不斤斤计较;河鼠机智、灵活;鼹鼠懂事、善良。我喜欢老獾,河鼠,还有鼹鼠,不喜欢蟾蜍。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在任何环境下,我们都要保持勤劳、善良、本分、乐观和助人为乐的精神。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11
二百年前,那一亭,一碗茶,一席话,经过时光沉淀,交织成一张纸,一支笔,一本书。翻开书页,缕缕墨香又带我们穿越百年时光,一起畅谈鬼神,笑看人生。
黄粱一梦造就了曾孝廉一世清廉,入山学道,远离官场;婴宁忆鬼母,一改笑颜反而哭;细侯虽为青楼女子,却渴望一日得一人真心,不惜为爱杀子而逃;化作人形的桃花妖为心爱之人苦等,又为那位书生而亡……数不清的故事变成清晰的文字,收录在《聊斋志异》里,那位编纂《聊斋志异》的伟大学者蒲松龄用他独有的睿智和他独有的语言谈论着奇异之事。看似平淡的文字里,却隐藏着他坎坷一生,而他在经历了人生大悲大喜后遗留的只剩淡然和异使氏所说的段段话语。
蒲松龄出生于落寞已久的世家,一生坎坷,绝望至极放弃了仕途。妻子逝世,他悲痛不已,又占卜自己命不久,最终合上了眼。只记得炎炎夏日,他在亭中摆出一碗碗茶水,为路过的人解渴,却要求一个故事为回报,在自己名为聊斋的书房中记录成篇。“异使氏曰”所说的尽是他人生所懂,在他的话语中,我们似乎更容易明白人生。
例如《考城隍》中宋熹在梦中去阴间考取了官职,但他面对官职却选择照料老母亲。九年后,他母亲逝世,他也去世,人们只觉好奇,而并不知宋熹已成仙。在苦难中考取了官名,宋熹却顿时泪下的表现突显了他的孝道,而戏剧性的情节发展却成为了对于只求名利丢弃孝仁的人的有力批判,极具讽刺意味,却让人无法反驳。而对于我们,蒲松龄的话语让我们明白了应时时刻刻牢记孝仁,名利地位根本无法与这种品质相比拟。
商三官虽为女子却也是遵守孝道,愿为父报仇。三官的父亲被害,两个哥哥打官司失败,三官劝哥哥埋葬父亲,自己却失踪了。直到害死父亲的富豪寿辰,自己随戏班子来到富豪家里,富豪意图与她同床,她趁此为父报了仇,自己也上吊自杀了。直到商三官两个哥哥来验尸后才知道那是失踪半年的商三官。三官身为女儿身确实“侠客”,两个哥哥是男子汉却不是大丈夫。商三官守孝道,性格刚烈,而作者的“然三官之为人,即萧萧易水,亦将羞而不流,况碌碌与世浮沉者耶!愿天下闺中人买丝绣之,其功德当不减于奉壮缪也!”或许就是对一个女子最高的评价了吧!

《聊斋志异》记录了不少奇闻异事,每个故事里似乎都有对世俗之人的讽刺,对守孝之人的赞扬,对鬼神的敬畏,和对人生的深思。《聊斋》借鬼神谈笑人生,借文中之人抒发自身之情。蒲松龄这样一个传奇人物真正做到了“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连老舍先生也说他“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今与蒲松龄逝世已时隔二百多年,而他最著名的《聊斋》仍被人们广泛流传,为如今人们所称赞。
百年前,那位文人驻笔;百年后,人们翻开书页,又仿佛看到那一座亭,一碗茶,看到那位文人与路人畅谈鬼神,笑看人生。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12
假期里,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聊斋志异》。它非常有趣,不久我就看完了这本书。
在中国古典文学名著中,《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小说,是非常值得阅读与欣赏的,它是明末清初著名作家蒲松龄的代表作,据说他是在40岁左右写成的。我想:为什么蒲松龄会起这样一个书名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那一天,我看了书中的“前言”,才知道原来“聊斋”是他书屋的名字,“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的就是奇异的故事。
《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来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出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在《聊斋志异》中的《婴宁》这章中,讲述了一个容貌美丽的狐仙婴宁与一位叫子服的秀才相恋的故事,婴宁有情有义、心灵纯洁,比现实中的人更加可亲可爱。虽说她是一只托给鬼母所养的狐狸精,可她并没有邪恶,喜欢笑。她让子服将自己的父母合葬,并且感激子服一家人对自己的关照,后来,子服的母亲给他们两个人主持了婚礼,一年过后,婴宁生下一个胖儿子,不认生,见人就笑,很像他母亲。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我从这本书上感受到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有几个。想到这里,还有谁没有理由再去好好学习,去把社会不规则的事情改正过来?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美好、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己为榜样,做一个有素质的人。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这些故事,让我入迷,我不禁大声朗诵起来,吸取其中的精髓。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13
今天,妈妈要搞大扫除,我也不情愿的被拉到了搞大扫除的行列中,没想到,这次大扫除竟清理出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聊斋志异》。
这本书是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做的短篇小说集,这本书或揭示了世道的黑暗,如《席方平》中,连阎王爷都被收买了,使得席方平受尽毒刑,最后告到了灌口二郎那,才得以沉冤得雪,席方平的这种勇气让我敬佩。这虽是以冥界影射,但却反映了在古代“有钱就有理”的“道理”。又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在这书中,写爱情的故事较多,虽然我对爱情似懂非懂,但我还是被他们这种对爱至死不渝的感情感动了:如《婴宁》,《莲香》........,篇中的主角都不顾封建的约束,勇敢的追求爱情,进一步反映了封建社会的不自由,对人的约束.......还抨击科举制度的腐败,如《叶生》中叶生因考试路考不中,郁闷而死,他的鬼魂要完成遗愿,却也只帮助一个人考中举人...........
这本书给我的影响甚大,让我明白了我们这个社会是多么的自由,让我学会了大胆的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我也被蒲松龄这种正视黑暗,不被世俗所束缚的精神感动.........
《聊斋志异》是一本好书,他评级黑暗,伸张正义.......希望它能受到更多人喜欢!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14
书,是我们学习上的好伙伴,它能给我们带来知识,也能给我们带来快乐。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聊斋志异》,这本书是蒲松龄写的里面都是在写妖魔鬼怪,这里面有很多个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画皮》。
大家一定很想知道这个故事有发生了怎样神奇的故事吧!
一天,一个在读书的公子看见一个很美丽的姑娘,就把这个姑娘带回了家。他碰到一个道士,道士说这个姑娘有妖气,公子不信,就没有理会道士。
一天晚上,公子走到姑娘的房前,看到一个很恐怖的妖怪,旁边有张人皮,只见妖怪贴上人皮,又变回到了那个美丽动人的姑娘。公子害怕极了,连忙去找那个道士,道士给了他一个拂尘,可是,公子不忍心杀姑娘,最终,公子的心脏被妖怪掏走了。最后,公子的妻子不顾一切代价把公子救活了。

我觉得公子的妻子很善良,尽管她的丈夫背叛了她,但她还是不顾一切的把她的丈夫救活了。
我也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15
这本书的作者是清初的文学家蒲松龄。“聊斋”是他书屋的名字,“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指奇异的故事。在这本书中有许多好看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种犁》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卖梨的人,因为梨很好,即使是价钱贵了一些,但还是很多人去买,有人就跟卖梨的讨价还价,卖梨的人很生气的说,没钱买就走开,别耽误我生意。
这时候有个道士来到卖梨的跟前,请他施舍一个梨,卖梨的不给,还大骂道士,这时有个小伙计看不过去,就用自己微薄的工钱,给道士买了个梨。道士吃完后,就把梨核埋在了地下,交了水,不一会儿就长出参天大树,还结满了梨。道士把树上的梨分给了大家一起吃,卖梨人都看傻了,等他回过神一看,自己的梨全没了,原来分掉的是自己的梨呀,他连忙去追那个道士,最后也没追上。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人一定要有同情心,不能只顾自己,对于有困难的人要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这样这个世界才能更美好!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16
最近,我读了十大名著中蒲松龄写的杰出的短篇小说《聊斋志异》这本书起到了尤为突出的启发作用。
本书汇聚众多优美而动人的鬼、狐、仙、怪等故事,书中颠沛流离的故事渗透了作者对生活的真切体验,寄托了作者的人间理想。
书中塑造了各种性格的人物,有温柔体贴的,也有凶暴残忍的,还有雄心壮胆肯与鬼神做斗争的英勇人物。让我感受到了这本书带给我的各种恐惧与好奇。
这本书写了中国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篇篇章章都写了鬼、狐、仙、怪字字句句人、情、世、态,玄奇、惊悚、刺激,营造出一个浪漫神奇、超尘绝俗的灵异世界。
《聊斋志异》又名《鬼狐传》,可见鬼跟狐是全书的精粹,共有神怪故事445篇,与狐狸有关的故事有82篇,是全书重要的形象。当中写狐女的故事更是充满文学蕴味与传奇色彩。以下部分论及的,包括《聊斋志异》狐女形象分析和狐女的存在意义。

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无限乐趣,你也来读一读吧!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17
《聊斋志异》,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志怪小说,家喻户晓,一直流传至今。
去年,我在爸爸的推荐下,看完了这本书。它是小说集,里面有很多个小故事,短的只有几十字,长的上千字,大多数都是有关神灵鬼怪的,让人看了心惊肉跳。
可是,这本书的作者蒲松龄为什么要写这样一本奇特的书呢?我查了一下,原来,蒲松龄怀才不遇,每次考试都因为官府腐败而落榜。最后,他放弃了考试,选择写一本书来讽刺清廷的腐败,可是,这被发现了是要杀头的啊!所以,他巧妙地利用了鬼神的名义把对清廷的讽刺和不满深深地藏进了书中,使这本书从表面上看,只是单一地讲鬼怪;但如果看懂了,才发现这是一本讽刺小说。
于是,我翻开书,又细细地看了一遍,果然,里面很多故事都具有浓厚的讽刺意味,还有的借助鬼怪讲了做人的道理。比如:《促织》一篇讲蒲松龄所处的时代当大官不一定要考验才能,更重要的是要孝敬权贵;《画皮》一篇讲不要被外表美丽的东西所迷惑,因为它的内心通常是险恶的;《狼梦》一篇讲官吏如虎狼般险恶;《聂小倩》一篇讲人要不贪不义之财……
总之,《聊斋志异》是一本“奇书”,蒲松龄也是一位“奇人”,怎样形容他呢?用郭沫若先生写的那副对联再好不过了:“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18
一看到这本书熟悉的题目,不少人第一时间想起一个令人耳熟的故事电视剧:《画皮》,电视剧里那些夸张的故事情节时到今日仍然令我们心有余悸,所以很多人一定会误以为《聊斋志异》这本书是一本纯粹的恐怖小说,错!那就大错特错!这本经典耐读的小说如果单单停留在这么低级的层面的话,它还会从清代一直流传至今吗?它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精彩绝伦的一个个故事,它还通过让我们阅读这些故事从而领会到一个个深长的道理,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也能领悟到人生的真谛。

前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聊斋志异》。《聊斋志异》非常有趣,不久我就看完了这本书。《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来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
从中我感受到,眼睛所看到那美丽的景象深处并不一定是美好的,正如俗话所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往往那令人看不起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纯洁、美好加钻石般透明。
其实,《聊斋》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在康熙时期的中后期,也就是蒲松龄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能有几个?比作者生活好的不少,比他生活差的更多,然而他们未必都会去思考这些社会问题。作者大胆地揭开了所谓盛世下的烂疤替那些饱受迫害的下层人民提出控诉!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蒲松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19
本学期开学,在学校图书馆借了本《聊斋》。这本书描绘了大量狐仙鬼怪、花妖树精,借以映射芸芸众生和世间百态。作者奇思妙想,所讲故事,具有超现实的虚幻想象:有的是人入幻域幻境,如《梦狼》、《席方平》等;有的是狐鬼妖精化入人间,如《画皮》、《陆判》等。无论人妖都栩栩如生,宛如常态,对狐鬼花妖的描写和蔼可亲,具有浓郁的人情味。如青风一家虽是狐狸,但却像普通家庭一样谈笑戏谑,揖让酬酢,同时也讲炫耀祖德,维护封建伦理,与现实人间并无两样。
书中谈鬼说狐,大家有所寄寓,有深刻的思想意蕴。如《崂山道士》讽喻好逸恶劳,心术不正者妄求道术,必定碰壁,《画皮》告诫世人勿为化成的美女的恶魔假象所迷惑。
《聊斋志异》在刻画人物方面也有很高的成就,短短的上千字,甚至几百字就将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像小翠的天真烂漫,婴宁的纯洁、爱笑,酷吏豪绅的暴虐等等都有血有肉。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20
《聊斋志异》人人皆知,它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的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的高峰。
《聊斋志异》中的《酒友》是一件和非人之间的友情故事,探们写了姓牛的书生和狐仙的感情故事。狐仙虽是妖,但是它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它知恩图报。比如这一句话:这些天喝了很多酒,老是让你破费。我知道你囊中羞涩,让我来替你想点办法吧。
读了《种梨》这个故事,我觉得:老道士聪明机智,他把吝啬的小贩教训了一顿,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他把最大的梨摘下来送给那两个人。这个故事的道理是:人活着,不是只为了赚钱;有时,再多的财富也弥补不了一些曾失去的东西。
读了《偷桃》,我觉得那个汉子,虽然是民间艺人,但他却让自己的孩子去偷桃,最后儿子差一点就没有了。这种行为让我们为他感到羞耻。这篇文章说了:我们永远不能去做那些偷偷摸摸的事,有时,自己会失去得会更多。
读了《席方平》,我觉得席方平是一个宁死不屈的人,他为自己的父亲报仇,被烧得皮焦肉烂,可是他却倔强的说:“只要心还在跳,就要告到低!”这句话说明了席方平有着一颗坚定的心,也说明了:只有坚持到底,就一定能成功。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21
今天,妈妈给了我一本《聊斋志异》给我看。我拿起书就看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
在书里,我看到的故事都是神鬼传说。里面有一个叫画皮的故事。里面讲了一个书生在桥上遇上了一名女子,他把她带到了一间密室,一天书生要去密室看一下女子,但门关着,从窗户看,发现是一个女鬼正在扯下身上的画皮。书生晚上在床上睡觉,女鬼一下子冲进来,把书生的心拿走了,书生的妻子陈氏哭了三天三夜。后来有个道士告诉她,在街上有一个乞丐,说他能够起死回生。陈氏便求那个乞丐,乞丐吐了口口水让她吃下去,她吃下去后,回家又大哭起来,突然从嘴里吐出来了一颗心,陈氏赶忙把心放在书生的肚子了,把伤口缝了起来,第二天一大早书生就活过来了,道士也把女鬼给收了。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我知道了不论做什么事都不要被眼前的表现像给迷惑了。比如说一名男子,虽然长的很帅但不一定心地善良。记得有一次电视上说。有一名女子,长的非常美丽,表面上她有一个男朋友,但在背地里还有四个男朋友。她经常以自己生病为由向她的五个男朋友要钱,就这样过了几年,女子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后来才知道那女子用他们的钱开了一家自己的公司当了女老板。她的五个男朋友都后悔没有看清她以前的真面目,而是被她的美丽外表给迷惑了。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22
今年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厚厚的一本《聊斋志异》。打开书的第一页,上面介绍了作者的姓名:蒲松林,生于清初,是个文学家。他写的《聊斋志异》充满了传奇色彩,并写了鬼与神仙的许多故事;让人眼花缭乱。
画皮是最精彩的,也是最恐怖的。里面将了以为穷书生在路上遇到了一位眼睛大大犹如葡萄,两条又细又长的柳叶眉,依仗樱桃小嘴镶嵌在俊俏的脸蛋上,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魔鬼般的身材,可她路边哭。穷书生十分好奇,便问了姑娘的来历。原来,姑娘是被人贩子卖到着而来的。有兴在半路逃脱却不知回家的路,书生出于好心把姑娘带回了家。晚上,书生在窗旁走过,发现那位貌美如花的姑娘,脱下了人皮,露出了张牙舞爪的样子。书生再定睛一看,立刻跌倒在地。
因为他看见了姑娘的真面目,所以女鬼把他的心给 掏了出来。家人四处寻医,终于一个乞丐能医治他的儿子。但乞丐有一个要求,要大妈吃他吐他的痰,大妈硬吃了下去。回到家中见儿子没好转,又扑在儿子胸口大哭。忽然,大妈恶心想吐,一口吐在了儿子胸口;那竟是一颗心,儿子立即醒了过来。大妈请来了大仙把那妖怪收服了…… 从中我感受到,眼睛所看到那美丽的景象深处并不一定是美好的。
正如俗话所说“人不可貌相,还水不可斗量。”往往那另人看不起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纯洁、美好加钻石般透明闪亮的心灵,比海还深比宇宙还深的心灵。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23
在暑假里我看《聊斋志异》聊斋志异是一本鬼小说,有许多中国历代灵异、志怪的鬼怪传说。《聊斋志异》的作者是清代作家蒲松龄,蒲松龄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包含着对人生、社会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所展现对美好情感里人难以忘怀。
《聊斋志异》里有很多种类型的故事,比如:阴间故事,奇异故事,人仙故事、人妖故事、人鬼故事……每一类的故事都很精彩。
《聊斋志异》里主要写的是人妖故事和人鬼故事。
我觉得人妖故事里写的蛮好是《婴宁》这篇文章,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王子服的山东人在一次元宵晚会上碰到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王子服回到家之后还是思念那给女孩,然后就一病不起,家人找郎中看,也无法治好,王子服的哥哥吴生看出了他的心思,就答应帮他去找那个女子。吴生找不到那个女子,只好骗王子服那女孩住在30里外的西南山中,王子服听了病马上就好了,立刻去西南山说亲。到了西南山,王子服真的碰到了那个女子,叫婴宁,是自己姑妈的女儿,王子服在临走之前想带婴宁回家,姑妈同意了。回到家,王子服和婴宁举办了婚礼,在一个晚上,迎宁告诉了王子服自己是狐狸精想让王子服把自己的妈妈和爸爸埋在一起,王子服按婴宁的嘱托去办了,最后婴宁为王子服生了一个孩子,从此一家人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聊斋志异》这本书语言精炼,真是一好书。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24
这个星期,我的眼球被《聊斋志异》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
它的作者是蒲松龄,蒲松龄字留仙、一字剑臣,号柳泉,世称“聊斋先生”。《聊斋志异》,又称《聊斋》,俗名《狐鬼传》。其内容广泛,多以谈狐、鬼、妖的故事,以此概括当时中国的现状。
《聊斋志异》多取材于民间传说和野史轶事文。作者蒲松龄在《聊斋自志》中说道:“集腋成裘,妄续幽冥之录;浮白载笔,仅成孤愤之书。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深度、广度、明晰度都大大超过文学史上的同类作品,所以清代思想家称它是“空前绝后之作”。

《聊斋志异》里的《倩女幽魂》、《画皮》、《可怕的陆判官》等作品都是家喻户晓的。《可怕的陆判官》讲述了一个人嫌自己的妻子太丑,请陆判官帮他妻子换张脸。结果被卷入了一个命案,多亏陆判官出手相助,这逃过了这一劫。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人性中必存有善恶。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罢了。我们在看到事物的丑陋面时也不能忽略他的善良面,而当我们看到事物美丽的一面时更不能对他的另一面视而不见。
我花了整整二天的时间把才把这本书读完了,因为它实在太好看了。很多篇幅我都细细的品了又品,久久地沉浸在蒲松龄的狐仙鬼神的世界里不能自拔!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25
它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朵奇葩,也是我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分把人、神、鬼之间的情仇爱恨刻画的如此精妙的小说作品。著名作家郭沫若曾给过它这样的评价:“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甚至大文豪鲁迅先生也不惜笔墨,为这本书写了一句话——“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没错,他就是“柳泉居士”蒲松龄的最具得意之作——《聊斋志异》。今年寒假,我奉老妈之命仔细阅读并揣摩此书,嘿,还真受益匪浅。
这部小说大概有三大类:一来是批判过去的封建习俗与礼教,歌颂真爱与圆满婚姻的故事,如《连城》、《小翠》、《婴宁》、《白秋练》等;二来是揭露当时朝政和官场的黑暗及恶霸豪绅的罪恶,如《促织》、《席方平》、《司文卿》、《续黄粱》等;三来是告诉人们一些哲理的,有寓言性质的故事,如《崂山道士》、《狼三则》、《画皮》等。经过了反复咀嚼,我发现故事几乎全是短篇,最长不超过三四千字,最短的才二十多字,但每篇文章都有他自己体身的主旨,而且每篇文章的情节都曲折离奇,作者简洁生动而又不失主人公的独特个性,语言精简,寓意深刻,堪比寓言故事。作者为了揭示每篇文章的深刻含义,在故事末尾,仿照《史记》篇末的“大史公曰”的体例,用“异史氏曰”来直接表达自己内心的见解,妈妈说,这种写法在古典小说中视极其少见的。

读《聊斋志异》,人们就仿佛走进了灿烂辉煌的人物画廊,每个人的独特像貌和性格都是那么鲜明,看得让人目不暇接,赞叹不已。仔细分析,这本书是还夹杂着一些落后的思想成分,如封建的社会和道德观,迷信于鬼神的报应等,真是妙不可言。
《聊斋志异》是我在寒假读到最好的一本书,看完这部名作,我可真是受益匪浅。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26
我小时候听的鬼故事大多来自《聊斋志异》,这些故事一直到现在都萦绕在我的心头。蒲松林是清代文学家,《聊斋志异》是他穷尽一生的心血所著,刺贪刺虐入木三分。我国古典小说的发展进入了最后的阶段的清朝,在这一阶段,我国古典小说发展也进入高峰期,同时这也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的总结期。其中,有两部作品最具代表性,一部是《红楼梦》,另一部就是《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艺术魅力的根源,主要在于其一书兼两体的表现形式,鲁迅称之为“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即用传奇的笔法表现怪异的内容。这样做,不仅升华了传奇叙述婉转、描摹详细的表现方法,同时还借狐鬼抒发胸臆、寄托理想,使意象更加奇幻丰富,故事情节更加诡谲曲折。
全书中描写最精彩的,是那些刻画人神、人怪、人鬼之间爱情婚姻故事的作品。比如,《香玉》中写黄生爱上了白牡丹花妖香玉,但花不幸被人移走枯萎死去,黄生得知后日日临穴哭吊,终于感动了花神,使香玉得以复生;《连城》写连城和乔生相爱,为争取婚姻自由进行了曲折离奇的斗争,最终二人在阴间相逢并还魂复生结为夫妻。这些爱情篇章大都赞同男女青年自媒自主,尊重自然本性、呼唤真情,对传统礼教中的“灭人欲”持否定态度,体现出蒲松龄高人一等的进步思想和审美情操。
书中亦有关于官场一类的作品,主要揭露了封建官吏的贪婪和暴虐,反映了普通民众对反压迫、反剥削的迫切诉求。比如《梅女》中的典史,他收受了小偷的贿赂,不但包庇小偷,而且还污蔑受害者梅女。这一类作品反映的不是个别官员的道德品行,而是整个官场的腐败风气,这就触及了封建政治的本质在《聊斋志异》中也有大量反映明清两代科举制度弊端的作品,如《司文郎》、《叶生》等。这些作品不但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荒唐可笑和下层知识分子的悲惨命运,同时也直面指出了正是因为封建官场的黑暗,才导致德才兼备之土被拒于仕途之外,而让昏庸无能之辈败坏了政治这一结果。

此外,书中还有《画皮》、《雨钱》和《人妖》等阐述生活哲理的作品。这一类作品大多具有训诫意义,同时也体现了作者的道德追求。
尽管《聊斋志异》在表现形式上奇异独特,但之所以能打动人心,除了其深刻的意义之外,也得归功于它塑造的千姿百态、各具风采的人物形象。这些形象或是妩媚多姿的狐妖鬼魅,或是热烈痴情的少年书生。其中,尤以女性人物形象最为丰满,如洒脱的娇娜,天真的婴宁,活泼的小谢……她们人各一面,绝非世俗女子所能比拟,虽然只是作者创造的理想人物,但却真实可信、深入人心。
总之,《聊斋志异》是中国古代文言小说艺术技巧极为成熟的标志,它在中国小说史上有着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文学地位。所以郭沫若先生才这么评价蒲松林:“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27
《聊斋志异》是一部奇书,蒲松龄以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细腻的描写刻画了一个个生动的形象,《聊斋》更被称作中国古典文言短篇小说的巅峰。这次看了《聊斋》,突然觉得人情是一个奇妙的东西。
《聊斋志异》,顾名思义,是记录神仙狐鬼精魅的故事,内容大致分成了三类,一是人与人或非人之间的友情故事,二是不满黑暗现实社会的反抗故事,三是讽刺不良道德品行的道德训诫故事。
《聊斋》中的第一卷第一篇《考城隍》讲述宋先生在去世后由神差邀请,考上城隍。但是宋先生以孝敬母亲为由,恳求在母亲百年之后再赴任。他孝敬母亲的心情感动了神仙,准许他还魂为母亲尽孝。这里很明显是人有情,宋先生没有因当上了官,就忘了母亲。
又如《促织》一文,讲的是一个玩物丧志的皇帝喜欢斗蛐蛐谄上欺下的县令、狡猾诡诈的乡吏,马上把收刮蛐蛐变成对人民盘剥的手段,把蛐蛐变成重要的赋税摊派到老百姓头上,按期催交,完不成打板子。忠厚老实的读书人成名不得不放下书本,到处捉蛐蛐,结果弄的倾家荡产,还被打得遍体鳞伤,想寻死。这时他绝处逢生,捉到一只好蛐蛐,不料蛐蛐被儿子放跑了,找回来时少了条腿,死了。他的妻子告诉儿子,弄死了蛐蛐他死定了。儿子很害怕,居然就投井自杀了。接下来,成名意外获得一只神蛐蛐,能斗过大公鸡,还能随音乐起舞,,皇上知道了很高兴,便给了巡抚名马和绸缎。巡抚也没忘了成名,在朝廷的考察中给当地县令最好的评价,当地县令高兴了,免了成名的徭役,还让他做了秀才。几年后,成名家境富裕,更胜过那些世族之家。

《促织》中的人无情。皇帝无情,不顾百姓生死,只顾自己的喜乐,弄的百姓家破人亡,生灵涂炭。官吏无情,只知道一味的奉承皇帝达到自己的目的,却没人为百姓考虑,劝诫皇帝,还变本加厉的鱼肉百姓。成名无情,也可以说是现实无情,做父母的为一个至小至微的蛐蛐竟没心思顾及亲生儿子死活。
现在的人也有情亦无情。有人会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以身犯险,不惜爬上高楼上的阳台,有人确实贪生怕死,任由歹徒在自己面前枪击女孩。
暑假总是最热的,人们又经常要出行,车站里人满为患是常有的事,这里又体现了人有情亦无情。走道上总有那么多人站着,拎着大包小包,那坐着的人呢?他们有的把自己的行李塞在椅子上,硬占着一个位子,有的更是过分,直接躺下了,一个人占了两三个人的位子。工作人员好言相劝,希望为站着的乘客争取一个休息的席位,多半是受到厉声呵责或一个个白眼,少有人会自己主动让出仅有的一个位子。有人做过统计,两个小时内一个车站里用各种方法占位子的有上千人,而主动让位的仅有一个人。
《三字经》里说“人之初,性本善”,既然如此人生来有情,但为什么那么多人变成了无情人?我想大概还是因为适应,因为这个社会无情,因而大多数人选择了用无情去面对吧。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28
想到“鬼”,我们就一定都会想到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在我们的想象当中,“鬼”都是无恶不作的反面角色,但《聊斋志异》这本书,所描写的鬼都是善良仁义的好鬼。
《聊斋志异》中写面目丑恶,官官相护;写科举考试,那些应举者鹦鹉学舌,考官则有眼无珠;写花花公子,贪色酗酒,诬以人命……但写到的小谢、花姑子、小翠、青娥……这些鬼却都是善良仁义、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化身。
看完《聊斋志异》,我深深地感叹道:“鬼居然比人好呀!”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29
清末有一"柳泉居士",其书《聊斋志异》在后世广为流传,此人谓之"蒲松龄"。松龄兄甚怪,怪在爱鬼狐,鬼狐在他笔下真性情展现的淋漓尽致。

《聊斋志异》是一部奇绝之书,是中国古典短片小说之巅峰,史上志怪传奇之绝唱。我自认此书三绝:背景绝,鬼狐绝,结局绝,三绝充满在《聊斋》的灵魂中,使《聊斋》熠熠生辉。
背景绝,绝在背景深入现实。本书不同于其他小说,主要以幻想的形式展开对事实的论述。本书选材牢牢扎根现实生活。"聊斋先生"深入民间,了解人民疾苦,甚至请人喝茶讲述自己曾经经历过的奇闻怪事,在蒲老的智慧熔炉中铸成一颗文学界璀璨而难以多得的宝石。真实反映了那个时期的人民疾苦和社会现状,引我入胜,无法自拔。
鬼狐绝绝在鬼狐真切性情。封建时的科举制度害人之深,就连蒲老也不例外。聊斋先生一生热衷科举,却始终不得志,因此把科举制度的不合理寄托于鬼狐之上。幼稚点说,鬼分好鬼恶鬼,狐分好狐恶狐。鬼狐之情于我,终究是情,有情有恩,必会报答,但鬼狐之情于愚昧书生,也只是一种顽劣的追求,可有可无。在鬼狐成"人"的路上,是一种奢侈。于是,或是诱惑,或是惊吓,或是勾魂,或是索命。然后,鬼狐们如愿以偿换上了人的衣裳,尝着人间的疾苦,经历着人世的生老病死,而无怨无悔。鬼狐之真性情,引我深思。
结局绝,绝在结局出其不意。鬼化成女郎,引诱书生,无非就是想变成人,体验一次人生。于是尽力帮助书生,以为能让书生永远记住自己,其实却不然。帮助书生达到目的,迂腐书生贪图富贵荣华,与千金小姐相好,把曾经的"鬼女郎"抛在九霄云外。忘恩负义啊,也是一种可悲的性格。结局无非另一种开始,纵然啼笑皆非,也敌不过那些怙恶不悛的人。或许,人比鬼恶吧。
小话《聊斋》,不去感慨鬼狐精怪的报恩复仇,不去叹息人世间的世态炎凉,不去讨论人怪之间的孰对孰错。偶得谬感,不知所言。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30
最近我读了《聊斋志异》这本书。
《聊斋志异》是清初文学家蒲松龄的代表作,它本身是文言文,我读的是儿童版。书的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包括道士传记,书生奇遇,人鬼之恋等,共27个奇妙曲折的故事。书的语言通俗易懂,并有栩栩如生的插图。蒲松龄通过这些看似荒诞不经的故事,揭露社会矛盾,表达人民的愿望。

《聊斋志异》这本书为小朋友打开了走进古典文学的大门,让我们领略了中华文化的永恒魅力。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31
我四年级时,去图书馆看书,我翻来覆去地查找有没有我喜欢的书。终于,我在一个书架边看到了《聊斋志异》。
这本书非常有趣,可我也看不完,所以我就挑了几篇看。
《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小说,是蒲松龄的著作。《聊斋志异》篇篇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包含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会。
《画皮》我们都应该读过,看过。很久以前,有个姓王的书生。有一天,他在小山丘上见到一个美如天仙的姑娘,王书生对那位姑娘产生爱意。有一天,王书生出去了,回来想给姑娘一个惊喜。结果,发现这个姑娘是个妖怪,带着一张美丽画皮的妖怪。妖怪发现了王书生,于是把他的心吃了。这时,道士赶到,及时把这个妖怪收服了。王书生的妻子知道了,很伤心。于是就抱着王书生大哭,祈求自己的丈夫活过来,奇迹出现了,丈夫又重新拥有了一颗心,王书生又复活了。
这件事告诉我们不要以貌取人,外表虽然重要,但拥有一颗纯净的心更重要,那个妖怪,外表好看,内心邪恶,是没有好下场的。
聊斋志异的读后感 篇32
在漂书乐活动间,我读了许多有趣的书,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聊斋志异》。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聊斋之画皮。故事内容是这样的:一天一个书生家着火了,他的妻子还困在里面,他不但不救她,而且还要火越烧越大,最后把她给烧死了。过了几天,书生又娶了一个妻子。
死了的妻子变成鬼以后就来报仇,就把自己的鬼魂附在了书生的画像上,缠着他不放。一天,这个书生来到了一座山上,看到了一位道士在画画,画中的一只鸟展开翅膀飞走了,道士发现这个书生身上有一股妖气,于是道士就给书生画了三道符,书生回到了家就给了他的第二个妻子一道符和他自己一道符,还有一道符就挂在门外。然后他想起了一首诗:“墙角数支梅,凌寒独自开。谣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这才知道她是鬼……

这篇故事真是太离奇了,我读时感到既紧张又刺激,希望大家有空去读一读,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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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㖭上面2人㖭下描写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