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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

2022-07-08 来源:百合文库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一、西厢记
《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简称《西厢记》,又称《王西厢》、《北西厢》)是元代王实甫创作杂剧,大约写于元贞、大德年间(1295~1307年)。
全剧叙写了书生张生(名珙字君瑞)与相国小姐崔莺莺在仕女红娘的帮助下,冲破孙飞虎、崔母、郑恒等人的重重阻挠,终成眷属的故事。
该剧具有很浓的反封建礼教的色彩,作者写青年人对爱情的渴望,写情与欲的不可遏制与正当合理,写青年人自身的愿望与家长意志的冲突;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爱情观。全剧体制宏伟,用了五本二十一折连演一个完整的故事,这在古代杂剧中是罕见的。该剧情节引人入胜,形象鲜明生动,文采斐然,极具诗情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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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张生在普救寺相遇相国小姐崔莺莺,一见钟情,而无计亲近。恰遇叛将孙飞虎率兵围寺,要强索莺莺为压寨夫人;张生在崔母亲口许婚下,依靠友人白马将军的帮助,解除了危难。不料崔母却食言赖婚,张生相思成疾。莺莺心爱张生而不愿正面表白;几经波折,在红娘的帮助下,莺莺终于至张生住处私会。崔母觉察迹象,拷问红娘,反被红娘几句话点中要害,勉强答应了婚事,却又以门第为由,令张生立即上京应试。十里长亭送别之后,张生到京考中状元;而郑恒借机编造谎言,说张生已在京另娶,老夫人又一次赖婚,要莺莺嫁于郑恒。后张生赶来,郑恒撞死,崔、张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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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王实甫(约1260-1336年),名德信,大都(今北京市)人,祖籍河北省保定市定兴(今定兴县)。元代著名杂剧作家。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杂剧《西厢记》的作者。天一阁本《录鬼簿》称他名德信。河北定兴人。诸本《录鬼簿》都列入“前辈已死名公才人”,可能由金入元。据元周德清《中原音韵·序》,可知王实甫于泰定元年(1324年)前已去世。明贾仲明增补《录鬼簿》,有《凌波仙》词吊王实甫:“风月营密匝匝列旌旗,莺花寨明颩排剑戟,翠红乡雄赳赳施谋智。作词章风韵美,士林中等辈伏低。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风月营”、“莺花寨”、“翠红乡”,都代指元代官妓聚居的教坊、行院或上演杂剧的勾栏。显然,王实甫是熟悉这些官妓生活的,因此擅长于写“儿女风情”一类的戏。明陈所闻《北宫词纪》收《商调集贤宾·退隐》套曲,署为王实甫作,其中有“百年期六分甘到手,数支干周遍又从头”,可知其六十岁时已退隐不仕。但曲中又有“红尘黄阁昔年羞”、“高抄起经纶大手”,则其又曾在京城任高官,似与杂剧作家王实甫并非一人。
《北宫词纪》所收署名王实甫的散曲《商调·集贤宾》、《退隐》中写道:“想着那红尘黄阁昔年羞,到如今白发青衫此地游”,“人事远,老怀幽,志难酬,知机的王粲;梦无凭,见景的庄周”,“怕狼虎恶图谋,遇事休开口,逢人只点头,见香饵莫吞钩,高抄起经纶大手”,可知王实甫早年曾经为官,宦途不无坎坷,晚年退隐。曲中又有“且喜的身登中寿”,“百年期六分甘到手”,可以推断他至少活到60岁。这首散曲又见于《雍熙乐府》,未署名。因此,学术对它的作者是谁有不同看法。
《西厢记》五本二十一折的《西厢记》不仅是他的代表作,而且是元代杂剧创作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西厢记》结尾处,在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正面的表达了“愿普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的美好愿望,表达了反对封建礼教、封建婚姻制度、封建等级制度的进步主张,鼓舞了青年男女为争取爱情自由,婚姻自由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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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四、人物介绍
崔莺莺
崔莺莺出身名门贵族,是个美丽而有才情的少女,父亲崔相国生前已将她许配给郑尚书的儿子。在封建礼教的严重束缚中,她内心强烈地追求着爱情和幸福。她和书生张君瑞在普救寺中相遇,张生的痴情和才华博得她的爱慕,但相国小姐的身分和她所受的教养,使她感到不能自由表达爱情的苦恼。张生解普救寺之围,本应与她结为夫妻,但老夫人的变卦,给她以沉重的打击,反抗的意识开始觉醒。她逐渐从犹豫动摇、怯弱和顾虑中解放出来,终于突破束缚,和张生美满结合。
张生(张君瑞)
张生先父官礼部尚书,可见他也是书香门第出身,自幼在此环境熏陶下,勤奋学习,学成满腹文章以求金榜题名。时运不济,造化弄人,多次应举,均名落孙山,因此“书剑飘零,游于四方”。由此可见,张生的愿望是:但求功名日,光宗耀祖时。但这位饱学之士在偶遇莺莺时,却将功名利禄抛向九霄云外,将23年的艰辛与努力置于十八层地狱,义无返顾地把追求自由爱情放在第一要务。于是经史子集却成了他追求爱情的幌子,在之后的岁月里他相思难寐,更别说读书学习了,在普救寺英雄救美,绞尽脑汁争取爱情,终于爱情有望,却遭崔夫人拒绝,以“俺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为由,张生迫不得已,只能赴京赶考,未料到自己的爱情却建立在功名的基础之上“得官啊,来见崔夫人;驳落啊,休来见崔夫人”的确,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未遇莺莺时,张君瑞“书剑飘零功名未遂,游于四方”,遇莺莺后,他胸有成竹,胜券在握,最终“一举及第,得了头名状元”。
红娘
红娘不仅仅是一个裨女,而且是剧里剧外的联络人,她作为作者代言人,直接体现了作者的意图,作者把自己的思想和意识加在了她的身上,她左右着剧情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红娘奔走于崔、张之间,周旋于以老夫人为代表的封建势力中,老夫人维护封建纲常和家族利益,维护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礼教,要打破它,就需要红娘这样具有大胆的反抗精神而又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侠气角色,她见义勇为,情缘反礼,愿为“有情人终成眷属”扫除障碍铺平道路,因此,她在剧中具有相当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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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人
老夫人是一个多苦多难的、已经衰败了的封建家庭的家长。丈夫刚刚去世,能够担负起家庭支柱的小儿子尚且年幼,显赫的相府之家转眼之间变得只剩“至亲三四口儿”,而客居萧寺,后面会遇到什么麻烦,她一无所知。老夫人的丧夫之痛和对未来世事难料的苦楚,不是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莺莺小姐所能体会和理解的。老夫人是《崔莺莺待月西厢记》中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她的一段“子母孤霜途路穷”的唱词,反映了她对门前冷落、世态炎凉的感伤,这对老夫人性格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正是由于她痛感门庭冷落、处境凄凉,所以她特别想为女儿寻一段既可以维持崔家贵族之家的社会地位,又能给女儿带来幸福的婚姻,因而,如张生这般之人断然不是老夫人的理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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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西厢记读后感40篇
篇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说的是“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一个又俗又滥的故事:张生与崔莺莺一见钟情,而崔母出于家族利益和封建礼法的考虑百般阻挠,最后,在红娘的帮助下,经过一系列斗争,崔张终成眷属。作品表达了男女青年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愿望,显示出一种所谓反封建的主题。
《西厢记》写出了张生的钟情之美、莺莺的深情之美、红娘的热情之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活着不只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精神的美在于率性纵情,而任何破坏这种美的势力必然是丑恶的。《西厢记》写出了这种美与丑的较量,写出了人性的被束缚和被压抑,更写出了人性终于冲破束缚如惊雷如春笋自由伸张的勃勃生机。
我们来看看《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场。
“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的崔莺莺内心十分痛苦,历经苦心刚刚获得的爱情又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这是一种什么“恨”呢?在莺莺看来,有情人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举案齐眉,卿卿我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总之,“但得一个并蒂莲”,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她反复叮嘱张生,“此一行得官不得官,即便回来”,休要说什么“金榜无名誓不归”!这是对爱情和幸福的热烈渴望和执著追求,这种追求突破了封建陈腐观念和传统道德的束缚,是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信条的颠覆,表现出一种叛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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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莺莺还有一层忧虑:张生一旦高中,会不会另攀高枝?“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所以郑重嘱咐张生:“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莺莺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那个时代,富易交,贵易妻不但是常事,甚至“始乱终弃”的流氓行为还被认为是“善补过”。在莺莺看来,自己对张生的深情不应该被辜负和背弃,而要得到对等的回报,这实际上是一种捍卫人格尊严和要求平等的思想,这也是对传统的不满和抗争,代表了当时广大妇女的心声。
王实甫笔下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法的束缚,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鄙弃名教纲常和利禄功名,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纵任性情自由奔放,勇敢地爱起来了。他们从佛殿相遇、一见钟情,到月下吟诗、互通款曲,发展到传书递简、跳墙赴约,直至西厢幽会、两情缱绻,最后长亭送别、海誓山盟,这一系列情真意切、大胆热烈的行为,不知使多少卫道士咬牙切齿、胆战心惊,也不知使多少在封建婚姻制度压迫下的青年男女为之击节,为之陶醉,为之神魂飞越。即使在今天,《西厢记》仍然让人心领神会、激动不已,让人认识到人性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认识到束缚心灵、摧残人性的势力是多么的可鄙和可憎,认识到幸福可以,应该和必须去争取——丢弃各种陈腐的观念,摆脱各种心灵的枷锁,为人性的解放和生命的尊严而斗争!
篇2、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
《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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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平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
于是,杜牧自然可以青楼薄幸,元稹自可遗忘当年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情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了对方所有的缺点和不完美,却就是那样无法分离,心里的包容和呵护是给属于自己生命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在这个纷乱肮脏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
篇3、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品。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描绘了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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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莺莺是一个美丽,善良,温柔、含蓄,深受封建礼教的濡染,又有着对爱情生活的向往贵族小姐。她是一位具有时代叛逆性的女性形象,她在追求理想爱情时,能够与封建礼法进行抗争,这是难能可贵的。她不由自主的对张生一见倾心,月下隔墙吟诗,大胆地对张生吐露心声,陷入情网之中而不能自拔,饱尝着相思的痛苦。同时她也越来越不满于老夫人的约束,并迁怒于红娘的跟随。
她对张生的爱,纯洁透明,没有一丝杂质,当张生被迫上京考试,她悔恨的是“蜗角虚名,蝇头小利,拆鸳鸯两下里”。长亭送别,她给张生把盏时的感触是:“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
她给张生最郑重的叮咛是:“此一行得官不得官,疾便回来”;她担心的是张生不像她那样爱得专一,一再提醒他“若见了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总之,在她的心中,情始终是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至于功名利禄,是非荣辱,统统可以不管。她对张生的爱恋,一开始却是胆怯和动摇不定的,一方面她具有少女的情感和欲求: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相国小姐又是在那样的母亲的管教下成长起来的,同时又接受过较多的封建道德教育,这就构成了她思想和行动上的矛盾。
她回答张生的那首诗“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表达了她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同时也流露了她对张生的爱恋。在“听琴”的时候,她被张生琴中热切的呼唤深深地感动着,以致于泪水涟涟,但是她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
此时在她的心中,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对张生的爱恋激烈地冲突着,最后爱情终于战胜了礼教。因此当她接到张生的情诗时,终于大着胆子写了一首题为《明月三五夜》的回诗,约定张生于十五日晚上相会。“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短短二十个字,标志着莺莺决然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寻求自己的爱情。这是难得可贵的。
记得著名诗人裴多菲曾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崔莺莺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她让我明白了真正的爱情是那样的美好,是那样的值得期待,真正的爱情是存在于人间的,并且是可以追寻、应该而且必须去争取才能够得到的。真心的希望,如作者心中的美好希冀一样“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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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西厢记读后感
“好句有情怜夜月,落花无语怨东风”。这是《西厢记》里的一句名诗。
《西厢记》,元代王实甫作。这部作品实际上来源于唐传奇《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唐元稹作)。传奇者,浪漫爱情故事。
元朝是中国剧本创作的一个高峰时期。除了王实甫外,杰出的剧作家还有关汉卿,其代表作《窦娥冤》经久不衰。《西厢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剧之一(其余为《牡丹亭》、《长生殿》和《桃花扇》),剧中张生与崔莺莺的生死恋情历来为人们传颂。
《莺莺传》本是以悲剧收尾,但在王实甫手下,张生(字君瑞)和崔莺莺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张生出身于上层阶级,父亲是礼部尚书,但因病早逝,从此,家道没落。于是,前往投靠其父亲曾援助的同窗杜确,因为他镇守边疆,掌控十万大军。张生想从那里谋个一官半职。崔莺莺出身其实更优越。父亲是相国,但也在她幼时早逝。一家人只好举家迁移至浦东(今山西省西南永济市蒲州古城)。张生爱游山玩水,所以有一日特地去浦东普救寺游玩。因为有缘,所以那天,崔莺莺及侍女红娘也碰巧去该寺上香(普救寺是崔相国生前主持捐建的),两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迫于封建礼教,张生以读书为名,寄居于普救寺的西厢,希冀每天多望崔莺莺一眼。后来,当地的地头蛇孙飞虎得知崔莺莺貌若天仙后,欲用其五万大军趁崔家上香的机会去普救寺“抢劫”。无奈,崔夫人提出解围者嫁其女的说法。
值此危难之际,张生接下这一“光荣的任务”。他派一和尚送信给杜确,最终在他的帮助下,压退了孙飞虎。但是,“却道妇人心易变”,崔夫人瞧不起张生,嫌弃他无名无财,便生出返悔之心,因为有损名门。可是,在爱情面前,谁又阻止得了丘比特的情箭呢?“崔莺莺夜听琴”,两人在红娘的帮助下成就“好事”。莺莺的坚定,普救寺方丈的劝说,大将军杜确的无形“胁迫”,都迫使崔夫人最终做出了让步。她以“金榜题名”来回复张生。苍天有情,张生果真中了状元。一切本已入彀中,谁又想半路杀出个“郑常发”。崔家与郑家定下过娃娃亲。此刻,他想与崔莺莺完婚。得知事情真相后,他诬陷张生,说他已经在外娶婚。崔家误信为真,便想让崔郑二人完婚。千钧一发之际,张生赶了回来。真相揭晓,郑常发自杀。张生与崔莺莺喜结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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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表达了当时一些先进知识分子意识中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时至今日,这一古老的爱情传奇仍被人们传颂,因为,它折服过许多青年男女的心。
合上书本,潸然泪欲下。想人生最苦离别!可怜见千里关山,犹自跋涉!崔张二人可是深有体会。张生上京赶考,崔莺莺茶不思饭不想;而张生也有过“草桥一梦”。心灵相通,情何以再言?只想说一句:真爱永恒。“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倘若现实的话,崔张二人将实现这一古老而虚幻的爱情传奇。
回想,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文学”已没有以前那么兴盛、繁荣,正逐步走向平庸,特别是那些真正具有意义、价值的文学作品已屈指可数。那就多从古代汲取营养吧,本人拙见,《西厢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篇5、西厢记读后感
今年春天,借着适宜的气候,读了几本书。同时也趁着明媚的阳光出去疯玩了一个春天。所以把读后感一拖再拖。
《西厢记》描写了一对青年男女邂逅,一见钟情,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几百年来,它曾深深地激励过无数青年男女的心。
《西厢记》是部浪漫的爱恋书。我很羡慕书中的崔莺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婚姻缔结的基础应当是男女之间真挚的爱情,而不在于门第的高低、财产的多寡、权势的大小、容貌的丑俊、才情的敏拙。可见,它所表达的不是某一时期、某一阶层的呼声,而是世世代代人的理想和愿望。
读《西厢记》,有感于莺莺与张生的真挚爱情,欣赏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勇气;有感于红娘的聪明机智,敬佩她的胆识和智慧。
《西厢》剧情布置巧妙,情节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格外动人:以眼游幸,满口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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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祝愿:普天下心厮爱早团圆。谢天神,教俺也频频的勤相见。”“愿普天下姻眷皆完聚。”这一祝愿是在大团圆喜庆的气氛中由主角的幸福而推及“普天下”,所以格外令人感动,这一主题也是就几乎成了《西厢记》所独有,从而使后世不知多少才子佳人在咀嚼这句话时,似痴如醉,无限向往!
有人说《西厢记》是“天地妙文”。说“《西厢记》必须扫地读之,扫地读之者,不得存一点尘于胸中也……必须焚香读之,焚香读之者,致其恭敬……必须对雪读之,对雪读之者,资其洁清也……必须对花读之,对花读之者,助其娟丽也……必须尽一日一夜之力一气读之,一气读之者,总揽其起尽也……必须展半月一月之功精切读之,精切读之者,细寻其肤寸也……”。我只是做完了家务而读之,只能是粗读与浅见之。究竟怎么读,尽自己的体会。
“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篇6、西厢记读后感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
一个是闭月羞花貌,一个是恭俭温良相。为何要怪黄莺儿作对,怨粉蝶儿成双,明明是郎有情来妾有意,为何,总有隔天的银河,不做美的蓝桥水呢?
那一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唱出来容易,做出来又会怎样呢?长亭外,古道边,情绵绵,意切切。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休要一春鱼雁无消息!我这里青鸾有信频须寄,你却休金榜无名誓不归。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息。
你我不再受那相思苦,只愿真爱无绝期。是月下暗表情意的古琴音,更是那隔墙对吟的动情意:月色溶溶液,花音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
料想春娇厌拘束,等闲飞出广寒宫。我不惧世俗之言,不喜那蝇头微利,只盼心中的意中人,别把我的真心丢弃在那荒野中…我岂无意,怎奈久居深闺的莺儿振不开那腾云的翅膀…也许该去歆羡那空中的比翼鸟,水里的双鸳鸯。爱自可相爱,莫问,有谁可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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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掷今何在,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不要负了这番真情意,待到相逢话别离。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虽然眼底人千里,且进生前酒一杯。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留不住的黄昏,赶不去的思念。意似痴,心如醉,昨宵今日,清减了小腰围。合欢未已,离愁相继。想着俺前暮私情,昨夜成亲,今日别离。我谂知,这相思,抵过往日…暖融融玉醅,白泠泠似水,多半是相思泪。两意徘徊,落日山横翠。知他今宵宿在那里?有梦也难寻觅。人生长远别,孰与最关亲?不遇知音者,谁怜长叹人?相思只自知,老天不管人憔悴,泪添九曲黄河溢,恨压三峰化岳低。到晚来闷把西楼倚,见了些夕阳古道,哀柳长堤。
不是天公不做美,美总是要人去勇敢追逐,不管眼前是什么在阻挡,也要坚信你爱的人还在等待着你。因为有你,所以我坚持,为爱坚持,只是愿天下有情的终成了眷属,就是是非纷扰也无法拆散的鸳鸯,永沐爱的湖中…
篇7、西厢记读后感
关于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可以说广为流传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想认认真真的看过。这周老师给我们讲《西厢记》,我才从心底里觉得我应该认真的看,而不再是囫囵吞枣的阅读。
剧本塑造了崔莺莺和张生两个形象,他们具有共同的特点:向往爱情,追求幸福。他们互相爱慕,可是他们的地位悬殊:一个是相国之女,处在母亲严厉的家教之下;一个是书生,地位远远不及相国之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注定要通过反抗封建传统观点、反抗封建礼教,并要求两个人能够始终真心相爱,才能够取得胜利。故事就是围绕他们为爱情而反抗封建、以及他们面对重重考验时对爱情是否执著而展开的。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爱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有现在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爱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己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己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可以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么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爱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现在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后来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爱情史盲目的。在后来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现在的父母一样有爱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爱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爱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爱情。也许这就是现在的人喜欢这样的结局的原因吧。生活中无法实现的事情只有靠戏剧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这一段爱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美好爱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直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爱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
篇8、西厢记读后感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自古以来就是一种隐晦却又炽热的感情,无论封建礼教如何压制,爱情终归是爱情,无非是由内而生的爱慕之意顺其自然地发展为一往情深,无所止。而在众多的爱情故事里,《西厢记》中所描写的莺生之恋无疑是一颗璀璨的明珠。
在《西厢记》这本杂剧里,王实甫的功绩绝不止是将讲唱文学改变成了代言体的戏剧,使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在崭新的艺术形式里获得了新的生存基地。王实甫充满创新精神地使崔张故事各方面都趋于完美,符合大众的审美观点,从而具有了从《莺莺传》到《董西厢》、一系列歌咏崔张故事的作品,所不可比拟的生命力。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主题思想的点睛之笔,不仅张君瑞与崔莺莺应当成为夫妇,也不限于《董西厢》里所说的“从古至今,自是佳人,合配才子”,而是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毫无例外地应当成为眷属。莺莺与张生从佛殿初遇时起,就开始了感情的交流,经过月夜联吟、斋堂互视,就更加深了这种感情,由最初的互有好感,发展到倾心爱悦。张生对莺莺从一开始就爱慕的神魂颠倒,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刚刚的打个照面,风魔了张解元”,而莺莺说:“自见了张生,神魂荡漾,情思不快,茶饭少进。”从一开始的一见倾心,到了普救兵乱、白马解围时,这种感情就已经发展到难解难分的程度,莺莺在白马解围后满以为婚事将成,不禁吐露真情:“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都较可。”可如果不能成合,岂不就明明白白地成了:
“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难较可”吗?然而,老夫人当下就反对二人的爱情:“俺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并提出要张生进京赶考,如果他不去或者落第就甭想得到莺莺。封建家长制鄙弃的是爱情,可男女主人公所重的是爱情,剧作家所肯定的、支持的也是爱情。
那么爱情是抽象的吗?当然不是。爱情作为男女之间互相爱慕、互相吸引的感情,从来都是具体的内容。张生眼里的莺莺是:“比着那月殿里嫦娥也恁般撑”,“佳人才思,俺莺莺世间无二”,“那语句轻,音律轻,小名儿不枉了唤莺莺”。而莺莺说张生:“想着文章士,旖旎人。他脸儿清秀身儿俊,性儿温和情儿顺,不由人口儿里念心儿里印。学得来一天星斗焕文章,不枉了十年窗下无人问。”他们俩敢于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敢于逾越封建礼教的清规戒律,如此惺惺相惜,也是爱情的思想基础。爱情是美好的,既然有情人应当终成眷属,那么当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的时候,当这种爱情收到阻挠的时候,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不幸。这种痛苦是如此缠绵,难以排遣,甚至可以为之而生,因之而死。当老夫人赖婚的时候,张生眼看姻缘无望,竟一病不起,在这个视爱情为妖物的年代,这种情况是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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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莺虽不像张生表现的那么严重,但渴望爱情的青春之愁与百花凋零的暮春之愁,交织在一起向她袭来,只消“针线无心不待拈,脂粉香消懒去添,春恨压眉尖······”。
美丽的爱情在封建社会里是不合法的,要想得到它,就要男女通过自己的努力,进行坚韧执着的抗争,而不能坐待封建家长的“恩赐”。张生和崔莺莺不仅要同以老夫人为代表封建势力进行斗争,而且要同自身所受的封建教养和封建习性进行斗争,只有冲破重重的束缚他们的封建罗网,才能自由的享受爱情的甜蜜。莺莺和张生是这样做了的。佛殿初遇,目惹心招,是他们的第一次反叛行为;墙角联吟,以诗传情,是他们的第二次反叛行动;斋堂互视是以目送情,月夜听琴是以声传情,诗简往来则是情不可遏,在孕育着更大的反抗、叛逆行动。果然,他们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幽会,把这种反抗行动推上了顶峰——他们终于摆脱了封建罗网的束缚和支配,要在婚姻这个具体问题上,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支配自己了。结局当然是动人心魄的爱情战胜了无理可言的礼教,张生取第之后跟莺莺永远地在一起。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世间任何一种感情都要对爱情颔首低眉,顶礼膜拜。但得一个并头莲,你情我愿;且留君瑞在闺边,影儿般不离身。此谓莺莺之声,愿天下所有莺莺者,能够与君盟。
篇9、西厢记读后感
还记得以前。不管是在语文课上,还是在历史课(文学史)上,都曾看见过、听过老师讲关于《西厢记》的文章或简介,所以,说实话,心里对《西厢记》还是存在一点好奇的,所以有种想看的冲动,可是,怎奈种种原因,这一想法被搁置了,可是,到了大学,古文老师正好说让我们每人都看《西厢记》,还真是那什么啊呵呵……
话说,提起元稹的《莺莺传》可能许多朋友并不熟悉,可一提起《西厢记》,恐怕没有几个不知道的。其实《西厢记》就是根据《莺莺传》改编而成的。只不过《西厢记》是歌颂自由恋爱的喜剧,而《莺莺传》则是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如果说《西厢记》是根据人们美好愿望而写成的一篇成人童话,那么《莺莺传》则是描述社会现实的报告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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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西厢记》的原始冲动还是因为被书中的爱情故事所吸引、所感动,我知道,原本《莺莺传》是以崔莺莺最终被张生无情的抛弃作为结局。说心里话,我是不喜欢读悲剧的。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也都希望每个爱情故事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的认识到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世界上存在着太多的另人悲伤的故事,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而且我觉得《莺莺传》比《西厢记》更具有艺术感染力,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故事结局耐人寻味,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说起《西厢记》来,我最喜欢的不是那缠绵悱恻的男女主角,也不是那个比较古板的老夫人,而是那个娇俏的小丫鬟,红娘。
首先,在我看来,红娘是一个充满反叛精神的人,虽然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丫鬟,可是她的反叛精神却表现得很明白。崔莺莺、张生的自由婚姻,在充斥着封建礼教的社会背景下,是大逆不道的,但红娘作为一位老夫人派来“看守”小姐的丫头,不仅不揭开这层秘密,或置若罔闻,反而推波助澜,是这场婚姻得以美满结局的主要的牵线搭桥之人。在封建卫道士的眼中,红娘的形象是反面的、不光彩的,但在“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宗旨下,红娘却是美好的化身,是美满婚姻的代言人。在这场叛逆的婚姻中,红娘不畏被老夫人责打的危险,几次三番周转于崔张之间,为他们安排月下听琴,并有晓夜奔走,传书递简等一系列行动,反映了她对这场恋情的支持,以行动表现了红娘的反叛精神。在今天的我们看来,红娘的行为更是深得人心的。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还能这样,不得不说,它有让人佩服的资本!
其次,她是正义的象征。老夫人是封建礼教的化身,终日将女儿紧闭闺房中,不得见生人,在婚姻上是极力主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这个封建的顽石,却遭到了奴仆红娘当面的顶撞,不留一丝情面。在“拷红”一折中,红娘以理驳之:“信者,人之根本……”短短一段话,说得老夫人无言以对,充分反映了红娘的能言善辩、通晓大义、机智过人、富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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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她是智慧的。在最后一本中,红娘痛骂郑桓,语言锋利,咄咄逼人。当郑桓夸耀自己富有而能干、骂张生“穷酸饿醋”时,红娘说到:“他凭师友君子务本,你倚父兄仗势欺人……你值一分,他值百十分,荧火焉能比月轮?”当郑桓抬出“我祖代是相国之门”的金字招牌来压人时,红娘义正词严,剔肤见骨地指出:“你道是官人则合做官人,信口喷,不本分。你道是穷民到老是穷民,却不道"将相出寒门‘”。她勇敢地与这个仗势欺人的花花公子斗争,维护了崔、张的爱情,读来令人为之一振。红娘突破了等级名分的界线,在主子面前,对崔、张的爱情和婚姻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和同情,同时也体现了她的价值观和善恶判断力。
所以,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机灵的小丫鬟,喜欢她的活泼,喜欢她的机智聪慧,喜欢她的冷静,喜欢她的善解人意……
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抢镜头啊!哈哈哈……
篇10、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古典爱情戏曲之一,为元代王实甫所作。先讲讲大致故事:张生对前相国小姐崔莺莺一见钟情,恰遇良机,致书信求援击退强寇,救崔氏一家于水火。得婚约,然敌退后崔夫人毁约,竟使张生莺莺以兄妹相交。张生郁郁寡欢,幸得红娘相助,与莺莺互通书信,制造巧遇,终使莺莺动心。又经跳东墙乌龙,莺莺一封书信至,终成好事。崔夫人怒不可遏,却只能允了。张生进京赶考,莺莺长亭送别。中状元,张生会见夫人,对质郑恒,一家共团圆。故事是圆满结局,皆大欢喜。
且就故事情节来看,一波三折。张生追求莺莺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若非得红娘助力,很有可能“折戟”。而夫人的阻挠,莺莺的“变脸”,郑恒的污蔑,一切都使这情节变得曲折动人。
从角色塑造来说,在挣脱礼教束缚的相国小姐崔莺莺,耽于爱情的痴心书生张珙,封建女性代表崔夫人和活泼可爱的婢女红娘中,我最喜爱的还是红娘。红娘在书中虽不是主角,但却是各个人物之间联系的交集。红娘是莺莺的贴身婢女,是张生追求莺莺的谋士,是崔夫人派来监视莺莺的探子。可以说,红娘联系了各个人物。而在红娘身上,作者赋予了更多心血。红娘善良可爱,活泼机灵。在她身上几乎没有任何缺点,她是美好的化身。不似莺莺仍受封建思想束缚,不似张生沉溺于情色忘却功名,不似崔夫人毁约失信,红娘在书中只是坚守自己的正义,做自己认为的正确的事。以卑微身份顶嘴崔夫人,帮助张生追求莺莺,成就莺莺张生姻缘,促进作者要表达的爱情喜剧主题达成,红娘拥有超越那个强调身份等级的封建时代的个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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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从爱情角度来看,《西厢记》讲述的是勇敢冲破封建束缚,追求纯粹美好的爱情的故事。特别是对于古代女性,这种举动更是难得。张生追求莺莺情感火热灼人,而莺莺回应张生更显珍贵。作为相府小姐,莺莺是知礼节的,矜持的大家闺秀,在崔母的阻挠下,她该是与张生一刀两断。然而她却听从了本心,在对张生有意后,经过一番挣扎,最终还是被病弱张生的炽热的情感俘获,主动送书信,成就好事。这是离经叛道之举,在当时可称为“不守妇道”,也背离了崔夫人的教育,但莺莺还是做了,为了纯洁的爱情。作者表达了那个压迫的时代人们心中的属于人的真实合理的欲望,对挣脱封建礼教不合理束缚的渴望,对自然爱情的追求的欲望。相国小姐与穷酸书生的爱情故事令人感动。王实甫也为这段爱情写下了完美的结局。“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就语言来说,我真感叹于王实甫的文才。且不说化用诗句,就是其本身的韵脚便押韵的好。且看:“人间看波,玉容深锁绣帏中,怕有人搬弄。想嫦娥,西没东生谁与共?怨天公,裴航不作游仙梦。这云似我罗帏数重,只恐怕嫦娥心动,因此上围住广寒宫。”波、中、弄、共、公、重、动、宫,呈ong叠韵,读来音韵极强,显得活泼有趣。书中语言有典雅的诗句,也有偏向口语化的用词,实集大成。且不说各种曲牌名,单是书中随手拈来的典故便极具文采。听说《西厢记》最完整的注本的注释有2000处,也是难怪。
篇1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为元代著名的戏曲作家王实甫所著。究其根源,实为“新杂剧,旧传奇”,唐代元稹、宋代赵令畤,金董解元,都曾撰写过不同版本的《西厢》,至元代王实甫,终于把《西厢》推举到颠峰,不仅家喻户晓,而且已经变为一种潮流,一种中国封建思想的蜕变,如此寥寥万余字,何以有如此魅力,何以堪如此重任?就此处,我把我的观后之感付之于字,并总结了下面三点世间文章不可兼备的好处,望阅者于其中游幸一翻,感受《西厢记》这一文学珍品为大家带来的视觉的冲击与精神上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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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情节。大凡书籍,均以情节为首要之物,叙述平铺还在其次。《西厢》的故事情节,简单明了。崔莺莺与其母老夫人并红娘送父亲灵柩至博陵安葬,路宿于普救寺。恰逢张君瑞游览至此,二人相遇,便萌生爱慕之情,只迟迟未得机遇相见。后因孙飞虎围住普救寺,欲强抢莺莺为妾,老夫人无奈,言道:“谁若能解救我母女二人,便把莺莺许配与他。”张生闻听便投信至其友白马将军处,求其解围,并完此姻缘。后兵至围解,老夫人又悔其前言,并未撮合崔张二人。二人悲苦,想尽万般妙计,互相试探内心,后因红娘于中穿插取事,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婚姻。故事情节让现代人觉得俗气简单,可实不知于当时的封建社会,这便是一种突破,一种冲击!霎时掀起了一股“西厢热”,竟成为了当时社会的“畅销书”,且不少词曲作家都开始对爱情剧本下了大量的笔墨与精力。到了明清,凡写男女方面的故事、剧本,都是受了《西厢记》的影响,以致于今,按一些言情剧、肥皂剧的情节看来,《西厢》应该算是他们的鼻祖了。
其表现的主题思想,即:“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成了眷属。”以当时的社会看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非常叛逆、非常有冲击力的。
其次为价值。从古至今,从内由外,都对《西厢》做出了无法比拟的评价。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陈继儒更是把其称之为“千古第一神物”。另外,更有“《西厢记》天下夺魁”,“化工之作”,“王实甫《西厢》,千古绝词”等艺术等级甚高的评语。乃至于国外,也把《西厢》推举到一个高峰。俄国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最不可思议的便为词藻。《西厢》的曲牌、词牌、平铺和旁白,都具有无法超越的魅力,我在前面所言的“视觉冲击”,就是指,当我们的眼睛看到这些文字词曲的时候,它所给我们带来的视觉上的享受。我用八个字来表达一下我阅读的感受,即:以眼游幸,满口余香。口中之香,实为书中之味也。王伯良言:“《西厢》妙处,不当以字句求之,其中联络顾盼,如长河之流,它曲莫及。”在此,我虽不能把整书打录于此,而可举一二句我所记的明了、香浓的曲子,共大家赏玩。张君瑞一出,便有[点绛唇]一篇,篇上云:“游艺中原,脚跟无线,如蓬转。望眼连天,日近长安远。”[小桃红]上言道:“夜深香蔼散空庭,帘幕东风静。拜罢也斜将曲栏凭,长吁了两三声。剔团鸾明月如悬镜,又不是轻云薄雾,都则是香烟人气,两般儿氤氲得不分明。”又一篇【混江龙】上说得好:“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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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近。香消了六朝金粉,清减了三楚精神。”《西厢》中句,巧夺天宫,且篇幅不长,若一气呵成,半日功夫便可览遍,只此书并无读一遍之理,依我看,《西厢》中词句,好似天造地设一般。
我读《西厢》的感受,也仅此而已。我只以我的观感把《西厢》这部惊世骇俗的作品介绍给大家,而深而又深的意境,还是需要通过阅读文章去获得、去体味,去享受。
篇12、西厢记读后感
中国的戏曲文化是博大精深的,不但数量之多,经典之多,戏曲的作品也能体现出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思想境界。因此,在拜读完《牡丹亭》以后,我又马不停蹄的借来了《西厢记》进行研读。研读并不过半,却要写读书笔记了,害怕有些人看了之后又嘲笑说不过是应付任务,我还是解释一下,此篇读后感只是个人之拙见,还请见谅。
版本介绍:《西厢记》王实甫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北京第1版。这个版本是横排简体的版本,虽然可能缺乏竖排繁体的风韵和优雅,但是仍不能盖过经典饱经风霜的清香。
其实《西厢记》的故事雏形最早是出现在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里,而这部小说其实就是以元稹自己的人生经历为题材提笔写下的。小说中的穷书生张生起先疯狂且热烈的追求着崔莺莺小姐,却在仕途利益面前低头,最终娶了另一高门下的女子,对崔莺莺始乱终弃。而在《西厢记》中,作者是以张生和莺莺的故事为主线,但是结局一改张生负心汉的形象,改为了两人得以终成眷属,这也体现出了王实甫内心中对爱情的期望和对未来生活和情感的希望和期盼。
《西厢记》的故事是围绕着主人公张生和崔莺莺展开的。张生是一个赴京赶考的穷书生,而相较之下,崔莺莺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崔相国家的千金,本是门不当户不对,是一对连上天都不眷恋的男女。但是从张生开始,两个人都不甘屈于命运。两人一见钟情,张生看崔莺莺看的神魂颠倒,六神无主,不禁感慨“我死也!”;而崔莺莺在与张生吟诗对唱之后,心生情感,说道“昨宵个锦囊佳制勾引,今日个玉堂人物难亲近。这些时坐又不安,谁又不稳,我欲待登临又不快,闲行又闷,每日价情思睡昏昏。”但是现实总是残酷,本有一个机会若张生能够献策解孙飞虎之围,夫人便让张生娶莺莺为妻,但是夫人并没有兑现诺言,而是让两人以兄妹相称。两人伤心难过,但是情难却,每晚弹琴诉心意,最后竟两人或是神情恍惚,或是病卧在床。而莺莺的贴身女婢红娘为两人向夫人求情,最终夫人心软,答应若是张生赴京考取功名便成全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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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生考取状元,但此时郑家少年郑恒来向莺莺求亲,并说谎说张生已经另娶高门。就在郑恒和莺莺就要拜堂之时,张生以河中府尹的身份归来迎娶莺莺,郑恒则灰溜溜离开,两人终成眷属。
在对于人物的刻画中,其实两人各有时代和人性的缺陷,并不如此完美。张生生来一个多情种,一开始看到莺莺时就不停称赞“你道是河中开府相公家,我道是南海水月观音现。”但令人惊讶的是,他在面对莺莺的奴婢红娘的时候,竟也说“若共他多情的小姐同鸳帐,怎舍得他叠被铺床。”这样实在不妥。而莺莺其实也并不全然大家闺秀,她端着相国家千金的架子,喜欢张生不愿说出来,还虚伪假装的试图掩盖自己的情感,实在让人难以捉摸。
而在整篇《西厢记》看下来,作者试图在通过故事的娓娓道来,抒发出自己对封建等级制度和门当户对习俗的不满和控诉,用崔莺莺和张生两人向命运的反抗,最终两人在一起了的情节,和一开始就由于地位高低排斥张生的相国夫人作对比,由此更突出了对青年男女恋爱自由的追捧。而故事虽有诸多坎坷,但是能够看出来,张生最终考取状元,并与莺莺双宿双飞,作者其实是写出了自己的一种期望。无论是后世的《牡丹亭》还是《金瓶梅》,爱情总是一路的阻碍和荆棘,《金瓶梅》中,几个女人甚至为了对爱情和利益的欲望勾心斗角,丑陋不堪。而在王实甫的《西厢记》中,两人即使爱情被阻,仍能以琴声传情;即使张生病倒,两人还能够见面甚至幽会。所以我认为相较之下《西厢记》更能够体现出的是作者的希望和期盼。
至于我们,不要被一时的肾上腺激素冲昏了头脑,趋之若鹜根本不具任何理智,但青春何妨不该疯狂一把呢?愿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篇13、西厢记读后感
明代贾仲名说:“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最近总算是认认真真地再次读了王实甫的《西厢记》,这一古典戏曲宝库中的巨星。相信对于《西厢记》我们都不陌生,以往读西厢总是有感于莺莺与张生的真挚爱情,欣赏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勇气,有感于红娘的聪明机智,敬佩她的胆识与智慧。起初我接触的是《西厢记》的前身《莺莺传》,《莺莺传》这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曾赚取了我不少泪水,直到后来接触这追求自由爱情的《西厢记》之后便再也止不住对她的喜爱。《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情节的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的环环相扣,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第一遍看她便觉得她不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格外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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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她时我便深深迷恋上了她曲白相生、雅俗共赏的语言。
元杂剧分为本色和文采两派,本色派以朴素自然为语言特色,文采派则以词句华丽、文采璀璨为特点,并十分注意修饰词语。而《西厢记》则是神奇的把这两者结合起来,成就了曲白相生、雅俗相间的语言特色。
我们看西厢记的第二本第三折:
[雁儿落]荆棘剌怎动那,死没腾无回豁,措支剌不对答,软兀剌难存坐!
作者用如此简单的一句话,便刻画出张生的震惊之态,无措全然表现出来。“荆棘剌怎动那”意为惊得我不能动弹,是当时的口语,高文秀在《黑旋风双献功》第一折中写道:“唬得荆棘律的胆战心惊。”“死没腾”也是当时的口语化词汇,意思是蒙住,痴呆无生气的样子,而“回豁”指的是回和,反映,王伯良曰:“回和,亦酬答之意。马东篱《黄粱梦》:‘禁声的休回和。’”无回和写出了当时张生面无表情,毫无反应的神色。一个回转“措支剌”写出了张生慌张失态,不知所措的样子,我们可以想象到当时的张生的心情,退了贼兵之后,原本可以和心爱的莺莺小姐终成眷属,却不想毫无征兆的面对与心上人成为兄妹的事实,事情出乎意料的发展令张生傻了眼,更是慌了神。王实甫选用了当时的白话口语,描绘了当时紧张的宴会场景,使张生痴呆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这样不仅让读者有清晰的画面立体感,也是西厢记语言原滋原味的表现。
剧中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王实甫总是可以写着简简单单的语言,却是将褒贬全融在幽默诙谐的情趣之中了。又如四本二折[斗鹤鹊][紫花儿序][金蕉叶][秃厮儿]等曲里,出现了好多成语“天长地久”、“戴月披星”、“巧语花言”、“行监坐守”、“燕侣莺俦”,同时插上了许多当时的口语谚语如“将没做有”、“牵头”、“胡行乱走”、“心意两相投”、“得好休,便好休”、“何必苦追求”、“女大不中留”等,这些都是流行与当时人们的口头俗语,既通俗浅白,有自然贴切。想我们写文章时往往注重优美华丽的词藻,没错美丽的语言是比较容易吸引读者,可是原滋原味也可以把平朴的语言烧出香味来。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序》中说:“往者读元人杂剧而善之;以为能道人情,状物态,词采俊拔,而出乎自然,盖古所未有,而后人所不能仿佛也。”他在《宋元戏曲史》《元剧之文章》一章中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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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又说:“谓元曲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无不可也。”所以说语言的质朴本色有着它自己无可替代的魅力。正是《西厢记》让我真正见识到了朴质的语言的震撼力。回想以往的自己总是在“咬文嚼字”,我的文章总像是用优美的语言堆砌起来的城堡,可是却是空空荡荡,并没有实质的内容,有种华而不实的感觉。
当然《西厢记》感染我的并不只是仅仅是自然的语言,也有着华丽的诗篇。明人朱权在《太和正音谱》中说:“王实甫之词如花间美人,铺叙委婉,深得骚人之趣。”郭沫若也曾经说过:“不但是‘杂剧中的杰作’,也是一部‘好诗’。”一语道破了《西厢记》的语言真谛,可以说它既是诗的语言,又是剧的语言,是文学性与戏曲性的高度统一。而《西厢记》“花间美人”的艺术风格,是和剧中美不胜收的绮词丽语是分不开的。王实甫的戏曲语言以富于文采为特色,曲词之美,与剧作的故事之美、人物之美、意境之美和谐统一。不得不说王实甫是制作词曲的圣手,《西相记》善于汲取古典诗词的精华,形成自己秀美华丽的语言风格。这点在《长亭送别》中体现得尤为突出。本折充分表现了王实甫“文采派”优美抒情的语言特色,它既熔铸了古典诗词的清词丽句,推陈出新,自然贴切,又吸收和提炼了民间口语,把两者融为一体,形成了清丽华美,生动活泼的独特语言风格。
如:[端正好]中的“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化用了范仲淹《苏幕遮》词中的“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并取其秋景凄凉的意境,以烘托送别的凄冷氛围。以疏淡几笔,描绘了一幅动人的长亭送别图:碧云密布,黄花遍地,西风凄紧,北雁南归…作品如椽之笔,由头顶之天至脚下之地,从耳边之风声写到眼中之归雁,大块设色,融情于景,只捕捉几样形象,稍加点染,就达到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清代梁廷楠《曲话》卷五云:“世传实甫作《西厢记》至‘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构想甚苦,思竭扑地,遂死。”曲坛上这一轶闻,正好说明作者呕心沥血之苦,不是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真是无风雨无以丽其姿,无严霜无以煊其色!又如:“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这两句是从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中的“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转变过来的,改写得自然恰贴,不见斧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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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朝天子]中的“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引用苏轼《满庭芳》词原句,形象地表现了莺莺珍重爱情,轻视功名利禄的思想感情。再如:[耍孩儿]中的“未饮心先醉”之句,一字之易,更加夸张,语境更加沉重,表现了莺莺饯别时的极端愁苦。而“遍人间烦恼填胸臆,量这些大小车儿如何载得起”一句则从李清照词《武陵春》中脱出。
相信没有人不感慨王实甫的文学功底,再读西厢时,我不自觉地想要背下其中经典的语句,可是我却发现句句经典,字字珠玑。
读过西厢,看过西厢,想着西厢,念着西厢,不如再遇西厢。
篇14、西厢记读后感
大凡读过西厢记的人都觉得这部剧作的语言文字很美,让人有一种感觉,就好像走进神奇璀璨,异彩纷呈的艺术境界。作者用着如珠似玉的语言不着痕迹地将环境,人物,感情融为一体,浑然天成。
剧中有雄浑豪放的曲词:“{油葫芦}九曲风涛何处显?这河带齐梁分燕晋隘幽燕。雪浪拍长空,天际秋云卷;竹索揽浮桥,水上苍龙偃;洞悉愧九州,南北串百川。归舟紧不紧如何见?却便似弯剑乍离弦。”
这里把九曲黄河写得何等气势磅礴,一泻千里。
当然也有绮丽婉转的小词:“风静帘闲,透纱窗麝兰香散,启朱扉摇响双环。绎台高,金荷小,银镇尤灿。比及将暖帐轻弹,先接起这梅红罗软帘偷看。”“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这里洋溢着美好幽深的诗一般的气氛。读来余香萦绕。
而在剧中情节有悲苦性质的场面里,作者的描写依然笼罩着诗般的气氛。比如第四本第三折“长亭送别”:“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其语言是借助古典诗词描写离愁别绪的特有表现手法来加以渲染的,是以那种诗意的浅浅哀愁和无奈的色调来表现主人公离别时的悲苦的。
“文辞华丽”是《西厢记》语言艺术的特色,这种语言特色更表现在该作品语言的文采性。西厢记可谓是吸收了唐诗宋词的精美语言,这些绝妙好词在剧中俯拾皆是,真是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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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西厢记读后感
“东风摇曳垂杨线,游丝牵惹桃花片。”在如此浪漫多情的时节里,张生遇见了崔莺莺,便一见钟情。我始终记得张生对莺莺的第一评价是“解舞腰肢软又软,千般婀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我想,这次相遇,就早已注定他们将拥有一段美好而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崔莺莺是一个大胆,美丽,善良,温柔的贵族小姐。生为一个相国小姐的她,从小就在妈妈的管教下受到了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接受过很多的封建道德教育。当她与张生恋爱,她从一个乖乖女变成了一个“违背道德”坏女子,就构成了思想与行动上的矛盾,在我看来,崔莺莺能与张生相爱,挺不容易的。但在这样的坏境下,她还能不顾一切地与张生相爱,我想这是非常难得的。这样的女子,放在我们现代来讲,令许多年轻人汗颜啊!许多年轻人曾信誓旦旦,许下海誓山盟,可是最后呢?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作如今的浅斟低唱。想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想那高楼碧袖,碧玉红笺,都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崔莺莺对张生的爱是纯洁美好,不含一丝杂质。
当她与张生离别时,她从不像其他的女子希望自己的丈夫金榜题名,衣锦还乡。在她的眼里“情”字是第一,名利功禄,是是非非,她统统都可以不管。“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在回复张生的诗里,她将自己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写得淋漓尽致。她也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她对张生的爱恋,但最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在“听琴”的时候,她的心被张生琴中那份热切的呼唤深深的感动着,但她那一颗被封建道德教育束缚的心控制着她,尽管她早已泪水涟涟。此时此刻,她心中的爱情正与封建教育进行激烈的争吵,最终爱情战胜了封建传统思想。
当她收到了张生的情诗时,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首《明月三五夜》。“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视玉人来。”读到这里,我笑了,我想:崔莺莺是幸运的,因为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正如沈从文所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最好的人。”的确,崔莺莺是幸运的。不知大家有没有想过,当她写下《明月三五夜》,短短20个字,意味着崔莺莺从此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去追寻自己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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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许多人选择用名利去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洋洋自得。而有些人选择去爱自己爱的人,用心去填满生活。我所理解的爱情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白对方的缺点和优点,能包容对方的缺点和优点。爱上对方的人而不是对方拥有的钱财。在这个繁杂荒乱的世界里有个爱你的人,共渡生计之苦,陪着你晃晃悠悠地度过余生,就这样慢慢变老。
篇16、西厢记读后感
元杂剧的四大爱情剧包括《拜月亭》、《西厢记》、《墙头马上》、《倩女离魂》,在这四部剧作里,《西厢记》是我唯一一部从头读到尾的作品。
对于西厢记,恐怕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剧中的人物了,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就崔莺莺这个人物个性,就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出身名门家道中落的崔莺莺,带着青春的忧郁上场。封建社会中,女子常被教化“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以及“三从四德”。崔莺莺也是这个大背景下生出的大家闺秀。但是当她遇到了风流俊雅的张生,彼此就像磁石般互相吸引,当她分明觉察到一个陌生男子注视着自己,但她的反应是“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剧本写红娘催促她回避,而她的反映是:回顾觑末下。此时莺莺的这种举止已将封建礼教的规矩抛之于脑后,这一细微的动作中,不难想象莺莺以后性格发展的走向。此时年龄的她似乎还带着青春期的小小叛逆之心,但是她却毕竟是封建礼数教化下的大家闺秀,一方面她强烈追求爱情,似乎让人值得敬佩,但是另一方面她对红娘却也有所顾忌,所以她的性格显得热情而又冷静,聪明而涉狡狯,当看到她有时一本正经,有时黠谲多端,有时又扭捏尴尬时,让人哑然失笑。
《西厢记》中的鲜明的人物性格,还有很多值得人们赞叹和研究的地方,其实这些人物性格也是成就者一部古代经典爱情剧的基础。
篇17、西厢记读后感
“呖呖莺声花外啭,行一步可人怜。解舞腰肢娇又软,千般袅娜,万般,似垂柳晚风前。”——《西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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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的故事最早起源于唐代诗人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在时代长河总流传甚广,一些文人、民间艺人纷纷将其改编成说唱和戏剧。《西厢记》全名为《崔莺莺待月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也是一部优美动人的戏剧,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不朽名著。
剧本讲述的是张生与崔莺莺这一对情人冲破困阻终成眷属的故事。全剧共五本二十折。故事内容生动,情节曲折,缠绵悱恻,跌宕起伏,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如同身临其境。
看见这些运用极其娴熟的传统技法的文字,我的内心总是会涌起一种潺潺的崇拜感。再看见这些刻画的细腻而生动的人物形象,好像再现了这个千古传诵的爱情故事。
“爱骑一匹白战马,如彪虎。
使一柄大刀,冠绝今古。
扶社稷,清寰宇,宰天下,安邦国。
为主存忠,愿削平祸乱,开疆展土。”
——《西厢记》
在听完这一段简短小诗语的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想把文学家元稹的那句“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改为“不是文中偏爱汝,此诗消去更无诗”啊!
总之,人不能永远沉困在那暗无天日的等待当中,应该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梦寐以求的物品或事件,去追求自己的那段缠绵的爱情,应该向《西厢记》当中记述的一样——与自己的另一半一起冲破困阻,追求自己的幸福。
篇18、西厢记读后感
近来无事闲看,遇到《西厢记》,将其小说版看完。
用现代人(其实准确地说,我们国人现在还不能算是现代人,顶多现代人的初级阶段而已)的眼光来看,王实甫用不错的文笔讲述了一个磨磨唧唧但又很有味道的爱情故事。
张生一见倾心崔莺莺,经过退贼赖婚、门第赖婚、状元蜚语等几波浮起,终于抱着美人归的圆满故事。故事最精彩处在红娘往返与莺莺和张生之间,张生和莺莺书信往来,以致花影重叠的精细描写。比如“有闰年闰月何不闰个五更”,再比如“恨不能拜托枫树林梢挂住那已经西斜的太阳”,情爱洗礼,跌宕机谋,很多章节读罢让人很是入味。也想起了《聊斋》里的男男女女,但故事多凄婉玄幻,云雨直白,远非《西厢记》的绵思清悠所能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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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古人在传统礼教的压迫下争取婚爱自由是何其难也。又试想那古人安全措施不健全,往往一夜之欢而玷污清白,又何其悲也。再试想古代很多婚姻只是条件的比较和父母的总承包,失之太多的人生创意,又何其憾也。
或许也正缘于此,才有那么多动人的故事流传:牛郎和织女的相遇,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私奔,范喜良和孟姜女的悲剧,周郎与小乔的绝美,曹植对甄氏相思入骨,范蠡携西施泛舟江湖,以及梁祝化蝶、娥皇哭虞舜、神女会襄王、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苏小小风华残落历代伤……
某一年,绍兴的夜晚,独自来到沈园,看墙上依旧残留着当年的词,听婉转悠长的越剧《钗头凤》,想起陆游和唐婉凄美的爱情,心潮澎湃,久难平息。
想起了央视百家讲坛的有个老教授,评论古代中国经典中的爱情,讲到动情处竟是手抖声颤。这些爱情串起来,就是一部伟大的史诗。
篇19、西厢记读后感
元代著名戏剧家王实甫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戏曲作家之一,他的杂剧《西厢记》至到现地仍被认为是中国最优秀的杂剧之一。
《西厢记》重点刻划了张生,崔莺莺、红娘、老夫人形象,围绕“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展开故事情节,表达了对封建礼节的不满。
近日,又重读《西厢记》,发现里面有三个问题应会值得重视一下。首先,是关于戏剧透露出来的对“佛门“的看法。全剧发生的地点是围绕在普救寺及其周围。张生与莺莺正是在普救寺相遇并相爱的。普救寺是个寺院,是个佛门境地,佛讲究清心寡欲,而作者却把这个爱情故事发生地点设在普救寺,这实在是大有意味。另外,这个寺院的名字也取得有意思。普救,就是普救众生,帮助人生摆脱苦海。但是,当孙飞虎围寺扮亲时,不知是谁在救谁。为何在王实甫笔下,僧俗都成了“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的形象呢?据考证,元代统治者为了麻痹人民的斗志,大力提倡佛教,僧俗在政治和经济上都享有特权,因此,僧俗成为统治者手下的工具。王实甫通过这些来讽刺当时的“佛门”,也间接嘲笑当时的统治者,由此可见,王实甫的笔力,在讲述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还不断嘲讽当时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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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有关于老夫人的形象。许多评论者都认为老夫人是个反面人物,她是封建制度的代言人。她言而不守,出尔反尔,是张崔爱情道路上的绊脚石。这些都是从反封建礼教来讲的。那有没有谁真正试着为老夫人想一想?我认为,老夫人是十分疼爱自己的孤女的,她是一个非常具有母爱的人。一开头,老夫人就道出自己丈夫先亡,又只剩下这么一个女儿,她肯定是把自己所有的爱倾注在莺莺身上。来到寺中,怕莺莺闷,特别叫红娘陪小姐去殿上走走,散散心,十分关心女儿。在对待张生的态度的问题,也是建立在自己对女儿莺莺爱的基础上。莺莺本是相国千金,从小就是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虽说张生的父亲以前做过官,但50多岁就早逝了,家里积蓄肯定不多了。莺莺嫁过去后能象之前在家里过得一样吗?老夫人肯定会从客观物质方面为莺莺着想。逼张生上京也是为莺莺着想。
在当时,张生作为一名读书人,却不上京赶考,在当时可以说是“不务正业”的人。试想想,哪一位母亲愿意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呢?归根到底,老夫人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莺莺,如果不是因为爱她,她何必这么操心呢?可能读者会觉得奇怪,老夫人最后不是赖婚吗,她把莺莺嫁给自己的侄子郑恒,这难道也是爱女儿的表现?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老夫人。郑恒为了娶莺莺,谎称张生娶尚书之女,具体时间具体地点,还声称自己是目击见证人。老夫人一方面是气张生,一方面也没想到自己的侄子会吭她。因此,这件事也不能算在老夫人的身子了。
第三,是关于这部戏剧的喜剧因素问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杂剧是喜剧,因为最后是大团圆结局。但是这部喜剧又有别于其他一般的喜剧。通常喜剧除了大团圆结局外,善的得到好报,恶的受到惩罚,善的战胜恶的。《西厢记》中的冲突主要是张崔与老夫人之间的冲突,老夫人是恶的一面。故事到最后,张崔向老夫人妥协,张生上京赶考,高中后回来娶莺莺,而老夫人也没有受到惩罚,她的愿意“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反而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在这部戏剧中,是善恶两方都得到满足,不同于一般喜剧的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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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西厢记读后感
寒假,我发现书柜里有一本书已经落满尘灰,拿起来擦了擦便读了起来。这本书叫做《西厢记》,看完后感受颇深。
至于《西厢记》的高深论坛评价,前人、古人、今者学家总说纷纭!我倒是只觉得此书倒真值得再看她几遍!黄山归来不看岳,五岳归来不看山!读罢此书,在翻阅元稹的《莺莺传》感觉着实有点儿遗憾,以至于《商调蝶恋花》《鼓子词》《西厢记诸宫调》应该在此书之前读!
自古才子佳人的爱情结合都难免遭到上天的妒忌,也难免有所催人泪下的波折,也难免会有后人的传诵。至于结果是否完美,那自是另当别论。中国自古以来人们的潜意识里都有大团圆!即便是牛郎织女,即便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即便是白素贞与许仙!张生与崔莺莺也算是最终修得正果!
张生的才与貌无可厚非,崔莺莺那简直是完美,那是自古以今所有天下男子心目中的女子的化身,压根儿就是“唯美”!莺莺的貌,不多说,只张生道——娇羞花解语,温柔玉有香,我和他作相逢记不真娇模样,我只索手抵着牙儿慢慢的想。其才情其家势,你也简直没得挑剔!也难怪张生即便考取状元,也没有如郑恒所说为尚书女婿。
或许女人给了真心,爱得愈深愈容易患得患失,莺莺先是心动、思恋到最后的长亭送别中“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依依惜别,到“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再到寄送张生汗衫、裹肚、袜儿、瑶琴、玉簪班管等东西,不外乎担心他的心上人有“始乱终弃”的念头。呵,天底下究竟又有几个崔莺莺呢!不过难得的是,张崔二人毕竟是真爱的。无论是戏剧还是小说电影,都必符合郎才女貌,其背景都应是王公贵族,不是贝勒公子便是少爷,或者公主小姐,呵,反正不是万金也有千金,要么什么明珠,总之排场要耀眼的。
至于穷书生巧遇佳人,如《西厢记》或《柳梦梅》那也不是没可能,不可否认的就是真爱。话说现实生活中也是有的,我想他们肯定是上辈子种红豆的,而且投胎之前贿赂了柏拉图和维纳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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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回到《西厢记》其实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大凡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要说张催二人爱情背后的确有一个功不可没的红娘,这是肯定的!不管他们二人相遇相识到相知这整个过程,都抹不掉红娘的影子。至于老夫人、郑恒、孙飞虎那只是他们爱情的试金石!
一部《西厢记》着实让人赞叹王实甫的才华不一般。还一个——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我感谢那些尘灰让我有机会看到《西厢记》这本好书。
篇2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中国古典名著之一,主要讲述了崔莺莺与张生的缠绵曲折的爱情故事,表现了两人为了爱情而敢于与命运,封建制度等抗争的爱情故事。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崔相国死了,夫人郑氏携小女崔莺莺,送丈夫灵柩回河北安平安葬,途中因故受阻,暂住河中府普救寺。崔莺莺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张生见到莺莺容貌俊俏,为能多见上几面,便住进西厢房。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他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叛将孙飞虎听说崔莺莺有“倾国倾城之容,西子太真之颜”。便率领五千人马,将普救寺层层围住,限老夫人三日之内交出莺莺做他的“压寨夫人”。正当大家束手无策时,张生先用缓兵之计,稳住孙飞虎,然后写了一封书信给杜确,让他派兵前来,打退孙飞虎。但崔老夫人在酬谢席上以莺莺已许配郑恒为由,让张生与崔莺莺结拜为兄妹,使张生和莺莺都很痛苦。
自那日听琴之后,多日不见莺莺,张生害了相思病,趁红娘探病之机,托她捎信给莺莺,莺莺回信约张生月下相会。夜晚,莺莺在后花园弹琴。张生听到琴声,急欲与小姐相见,便而入,莺莺见他而入,反怪他行为下流,发誓再不见他,致使张生病情愈发严重。莺莺借探病为名,到张生房中与他幽会。
张生考得状元,写信向莺莺报喜。这时郑恒又一次来到普救寺,捏造谎言说张生已被卫尚书招为东床佳婿。于是崔夫人再次将小姐许给郑恒,并决定择吉日完婚。恰巧成亲之日,张生以河中府尹的身份归来,征西大元帅杜确也来祝贺。真相大白,郑恒羞愧难言,含恨自尽,张生与莺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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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本书,让我对男女主人公那种为了爱情而奋不顾身地抗争精神印象深刻,他们勇敢地追求爱情,即使备受相思的煎熬也不放弃。他们是不幸的,生活在封建皇朝中,受到父母之命等摆布,无法自由追求爱情。但同时他们也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对爱情坚定不移的追求,让他们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结为夫妻。
篇22、西厢记读后感
近日,在老大的推荐下,读了元代王实甫所著的古典戏剧《西厢记》。之前没有完整地读过,只知道大概的故事情节,中学时也学过《长亭送别》这一章节。如今细细品读之后,被张生和崔莺莺那种超越时代的敢爱敢恨,勇敢追求爱情的精神深深折服。剧中,张生和崔莺莺从相遇到相知到私定终身再到终成眷属,两人所见次数并不多,可以说每一次见面都是电光石火般地心灵碰撞,是灵魂与灵魂之间深层次的对话,每一次见面都折射出了如彩虹般绚烂,华丽,艳美的光芒!
第一次见面,是张生前去欣赏普救寺美景,无意中遇见了容貌俏丽的崔莺莺。纳兰性德有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张生的这惊鸿一瞥,使得他不由惊叹“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正如王菲在传奇中所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这就是一见钟情的魅力!于是,张生满心欢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就恳求方丈借宿普救寺,住进了西厢房。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是偶然,那么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就是张生刻意为之。张生打探到了莺莺会在后花园里烧香,于是偷偷观看。“情人眼里出西施”,第二次见到莺莺,张生只觉“比我那初见时庞儿越整”,“看他容分一捻,体露半襟,蝉香袖以无言,垂罗裙而不语。似湘陵妃子,斜倚舜庙朱扉;如玉殿嫦娥,微现蟾宫素影。”此时的莺莺在张生眼中无疑是完美的,甚至近乎神圣!张生既为表露自己也有试探莺莺之意,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荫寂寂春,如何临皓魂,不见月中人?莺莺听罢马上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一唱一和之间,高山流水,琴瑟相合,两人顿生惺惺相惜之情。莺莺转身回顾,张生笑脸相迎。此刻,月朦胧,花无影,唯有甜蜜与芬芳在四周升腾,弥漫。爱情的小火苗已熊熊燃烧,大有燎原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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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一次相遇。冥冥之中,缘分早已天定。张生对莺莺爱的炽烈,恰逢崔老夫人许下退敌者可与莺莺共结连理的承诺。张生顿时热血沸腾,休书与好友杜将军,退了孙飞虎之贼寇。崔老夫人摆下谢功宴,红娘去请张生。“请字不曾出声,去字连忙答应”,好一副急切之态。再听莺莺之语:若请张生,扶病也索走一遭。痴情小女子的可爱之情呼之欲出。两人饱尝相思之苦,“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都较可”,两人窃以为可以终成眷属。不成想,好事多磨。崔老夫人以莺莺已许配给郑恒为由,让张生和莺莺结为兄妹。本来以为天涯咫尺,一瞬间却咫尺天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是夜,张生通过琴声向莺莺表白自己的相思之苦,莺莺也吐露了自己的爱慕之情。正是“他那里思不穷,我这里意已通。
他曲未终,我意转浓”。两人情感压抑到了极致,一触即发。
“云中谁寄锦书来”,红娘送来了莺莺的“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之约。张生欣喜赴约,莺莺反怪张生下流,生气离去。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爱过方知情重,张生相思成疾。莺莺借探病为由,到张生房中与之幽会。长时间压抑的情感之火在一瞬间得到了彻底的释放,情之所至,万物无光。张生与莺莺在第三次正式见面时,终于勇敢地走到了一起,实现了灵与肉完美地结合。一时间,满屋春色;一时间,流光飞扬。
之后的长亭送别,直至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皆由这前三顾而起。真可谓是:一见倾心,二顾愁,三次相见定终身。金圣叹曰:恸哭古人,留赠后人!
篇23、西厢记读后感
古往今来,最真实的是亲情,最深厚的是友情,最令人捉摸不透的是爱情。
爱情对于我们是陌生的,更是遥不可及的。但王实浦的《西厢记》让我理解了他对爱情的诠释,也让我知道了一对青年男女坚贞不渝的爱情,他们敢于同封建势力做斗争的行为令我敬佩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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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西厢记》时,只因一个虚名,元杂剧压轴之作。读了之后我便后悔了,觉的枯燥无味无心再读,于是我就把它弃掷一旁。后来我收拾书本时发现了它,一时兴起便有读了起来。读完之后,我得出一个真理——什么是好书,就是耐读的书。
该书辞藻华丽,情节生动,文笔精湛,令人爱不释手。长亭送别这一出是我最最喜欢的,该曲曲情凄婉缠绵,辞句清丽俊秀,声调婉转秀美。将莺莺的离愁别恨表现的淋漓尽致,使全文弥漫着一种淡淡的和无法言说的哀愁。
该折主要描写莺莺为张生送别时的情景,以及分手后莺莺的伤别后忧虑的感受。该折不仅词句优美,还借用了大量的曲调。“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堪称为当中的压卷之作。.
前四句一句一景,巧妙的利用秋景来营造一种凄凉的气氛,侧面烘托了莺莺复杂的内心世界。后两句一问一答,使得景物深含离人的主观色彩,经霜树叶如痴如醉,其实那是离人的血染就的。这两句不仅说明时间季节,更是绘出莺莺的泪眼之情态,将离别之情描绘的更为凄切,从而表现出一个多情女子的形象。
古往今来又何止一个崔莺莺,大家所熟知的梁山伯祝英台至死不渝的爱情,以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她们不畏封建势力的迫害,敢于同封建势力作斗争,因为要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应该学习她们这种执着的信念,坚持不懈的精神,为自己的梦想抱负而奋斗。至于感情,我们还没有到享受它的年龄。
篇24、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中,崔莺莺的形象得到了相当精细的刻画,她的性格显得更为明朗而又丰富。在作者笔下,莺莺始终渴望着自由的爱情,并且一直对张生抱有好感。她总是若进若退地试探获得爱情的可能,并常常在似乎是彼此矛盾的状态中行动,但是,她终于以大胆的私奔打破了疑惧和矛盾心理,显示人类的天性在抑制中反而会变得更强烈。作者以赞赏的眼光看待女性对爱情的主动追求。
红娘在《西厢记》中成为全剧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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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剧中只是一个婢女身份,却又是剧中最活跃、最令人喜爱的人物。她机智聪明,热情泼辣,又富于同情心,常在崔、张的爱情处在困境的时候,以其特有的机警使矛盾获得解决。她代表着健康的生命,富有生气,并因此而充满自信。这个人物形象固然有些理想化的成分,却又有一定的现实性。在她身上反映着市井社会的人生态度,而市井人物本来受传统教条的束缚较少,他们对各种“道理”的取舍,也更多地是从实际利害上考虑的。
我觉得,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和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篇25、西厢记读后感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每当读到这句诗时,脑中总会浮现出关于崔莺莺的朦胧想象,那大概是一个身姿纤弱的大家小姐,斜倚在木质的门廊上,满目柔情的望着一轮圆月,等待着自己的情郎到来,这样的意像,充满了关于诗情画意的美好和一丝花前月下的浪漫,是属于中国古代独有的含蓄古典之美,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被带向一个未知的远方。
很长一段时间里,说道西厢记,我总认为这就是一个关于情情爱爱的无聊故事,当年读红楼梦时,见贾母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只觉得深感赞同,但是当我我真正拿起这本书时,就完全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不由自主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王实莆细腻优美的笔触下所描绘的崔张两人的爱情故事,乍一看有些老套,家境贫寒的张生上京赶考时路经河中府,去古刹普救寺拜访时遇到了暂住在寺中的崔相国家小姐崔莺莺,崔小姐气质娴雅容貌秀美,惹得张生“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飞儿在半天”,为了接近佳人,张生在寺庙中住下,诗书应和之下两人逐渐暗生情愫,无奈崔府老太太百般阻拦,两人的爱情历经种种磨难,好在上天不负有情人,两人最终修成正果拜堂成亲。
其实比起这一版的故事,元慎的《莺莺传》似乎更贴合实际,在元的故事中,张生上京赶考后将莺莺抛之脑后,徒留莺莺苦等一生。王的大团圆结局或许是为了迎合观众,毕竟杂剧是要演出的,比起悲剧观众显然更容易接受喜剧,其实在我看来,我们每一位读者,也都希望王的版本才是真实的,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这也是我们对美好爱情的一种想象和期许。
西厢记中不乏精彩词句,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大概还属“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让我想起了87版红楼中,宝黛共读西厢时彼此那懵懂而爱恋的眼神,我想这样含蓄而深厚的爱情已经在现代社会中逐渐离我们远去,快节奏的生活逼着我们不断地前进,爱情变得越来越简单,却也越来越浅薄。那种“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爱情观,大概也只有在阅读这些经典书目时才能再领会一番,只是掩卷之际,还是会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分为卷中佳人,一分为孑然之身。
篇26、西厢记读后感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有了......《西厢记》!
崔莺莺,已故相国之女,才貌双全;张君瑞,没落贵族之子,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像所有的小说话本一样,暮春时节,普救寺内,才子佳人一见钟情,从此堕入情网,执迷不悟;可恨封建大家长卑鄙狠毒,棒打鸳鸯,先许婚又赖婚,即使是才子佳人生米成熟饭后仍要一条路走到黑;才子佳人怨恨却又无力,相思成疾,最后在善良侠义的侍女红娘帮助下才能暗中传情一解相思苦。也像所有戏文里说的那样,才子后来考上状元荣华富贵,小姐的爹娘都原谅她,姐妹都祝福她,奴仆都羡慕她。最重要的是,最后才子佳人白头携手恩爱一生,童话式结尾,大团圆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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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说,第一个这样写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这样的剧情走向在当时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也许可说是轰动式的,奈何这种剧情后世玩得太多,逐渐烂大街,让人难以有惊艳之感。然而还是感谢《西厢记》,被它的"情节和语言震惊到,我终于能够理解“小说话本雅俗共赏”是个什么意思......这妥妥的就是现代网络言情的古代版啊!
《西厢记》中表现得最为出彩的绝对是女性,而古代女性又是一大值得探讨的命题,因此我总是试图通过这部作品来理解当时的女性地位和女性命运。众所周知,作者王实甫虽是元朝人,《西厢记》却改编自《莺莺传》,唐朝传奇。历代王朝女性地位最高的当属唐朝,小说中女性表现出的自由热情也就不难理解,即使这种所谓的地位高只是相对而言。
要探讨这个话题,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古代男性对女性的态度和看法
1.古代男性对女性的要求。
对于女子,男子首先想到的是美,完了最好有才,当然遇上事关清白坚贞之事,才貌就得往边靠。
一开始张生对莺莺的倾慕,说得好听点是一见钟情,难听点就是见色起意,直到月下和诗时张生才真正开始欣赏小姐的品德和才华。
令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春宵一度后小姐担忧被情郎轻视或抛弃,婉婉诉衷情,张生却是盯着帕上的落红确定后才开启甜言蜜语模式。在莺莺冒着风险,孤注一掷后,却怀疑她的贞洁,这样的做法让人心寒......
不知怎么,我看《西厢记》,总感觉以张生的多情怯懦,《西厢记》竟然还能童话式结尾也是不可思议。
2.女性常和性联系在一起。
张生第一次见莺莺,跟法聪小和尚说,“那一对小脚儿,价值百镒之金”。脚是女性身体性感部位之一,等同于性。因此,与其说一开始张生爱的是莺莺,不如说爱的是莺莺的身体。
性贯穿全文,处处可见。张生第一次写信,就写“花影重”,暗示要与小姐风流一度。小姐邀约,张生第一反应,这是要干那事啊,喜滋滋乐哈哈......可见,女性在当时与性、欲联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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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女子容貌太过容易“招灾惹祸”,是为“红颜祸水”。
第一次,孙飞虎强抢莺莺做压寨夫人,可视为女祸;再来是为老相国道场做法事,“老的小的,村的俏的,没颠没倒,胜似闹元宵”。能令老的少的和尚忘了佛家道义神魂颠倒,把本该最庄重严肃的道场变得荒唐又可笑......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为莺莺容貌惊艳的同时,陡生一种忧虑与恐惧。要极写女子之美方法可以很多,作者却选了这种最夸张最末等之法,作者笔下莺莺已美得近妖。
4.婚姻里女性地位最终要弱于男子。
《西厢记》中,才子佳人的爱情里,张生的地位逐渐上升,莺莺则一弱再弱。
如果说一开始两人的爱情完全掌控在莺莺手里,那么后来张生就从跪老夫人、跪红娘、跪莺莺这三跪慢慢掌控了主导。
过程手段什么的不重要,总之结局是,高中状元后,张生莺莺的地位已经整个反转过来。可以说,在那时甚至在以后,莺莺是会被抛弃、被多个姐妹儿还是怎样,她的命运已经被牢牢掌控。
二、老夫人对待女儿
1.被压迫者与压迫者。
这里不得不提老夫人,一个女性,一位母亲......一个封建大家长。
作为女性,她是可怜的。《西厢记》里她作威作福,肆无忌惮,看似大利在握,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因为她丈夫已死罢了。
她也曾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接受“天字出头夫做主”的观念和想法,在严苛礼教的压迫下谨言慎行,到了晚年却用同样的礼教让女儿体会自己曾经经受过的痛苦。
当被压迫的女性,丝毫不觉得这是一种压迫,最后用同样的手段去压迫同性,恶性循环,这难道不是最可悲的吗?
2.把女儿视为政治交易品。
作为封建家长,她坚持门当户对,把女儿的婚姻当作工具来交易,尤其是老相国离世,崔家家道中落的情况下。
张生是白衣时,老夫人不会同意女儿与张生的婚事,即便女儿相思成疾,即便一切早已木已成舟。女儿不过一个政治牺牲品,我相信在最后,即便莺莺张生没有生米煮成熟饭,没有婚约甚至没有相爱,只要张生想要,老夫人绝对把莺莺拱手送上,哪管一个是她讨厌的张生,一个是她素来疼爱的侄子呢?一个朝廷新贵,一个没落贵族,孰轻孰重,老夫人一向分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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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这里与政治相联系,成为牺牲品,可交易物品,没有选择的余地。
三、女性自我意识的初步觉醒
从莺莺、红娘自身来看,她们思想上已初步觉醒了。红娘侠肝义胆,反阶级反礼教;莺莺内心自由独立,敢于抓住机会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她不重功名,把爱情视为至高无上;她清醒理智,明白男女地位差距,却仍敢冒险孤注一掷。这种反抗虽然还局限于爱情,却已难能可贵。
因此可推测,唐朝女性常生存于异性同性双重压迫下,与性、政治相联系,婚姻爱情要为家族服务不能自主,通常是可交易物品,地位较低;然而在当时奔放自由的社会风气下,有一定的反抗意识和自我意识。
篇27、西厢记读后感
每次说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在它们中数《西厢记》最为被人们津津乐道。
说到古人的婚姻,那可是“古板”为第一映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很多就算门当户对的痴男怨女们的爱情被扼杀,最后,婚姻成了爱情的坟墓。但是《西厢记》让我感觉回味无穷。
《西厢记》讲的是,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相会,相恋,相爱。这些情节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最终越过了那那堵名为封建礼教的墙,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
首先我们来看看两大主人公张生和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是西洛人,礼部尚书的儿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了一个地方,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店里的小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香火缘,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他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一日,崔莺莺和她的婢子红娘在殿外晚霜,巧遇书生张生。好的爱情都有一个美丽的开始,但是悲剧的爱情能够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但是张生是幸运的,猜中了结尾。正所谓傻人有傻福。这位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的男生十分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个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会奇怪,可是要是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作变态,那我可要拜你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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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又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等到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的时候,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的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但是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这事儿还成不了。
果不其然,后来当孙新虎想要抢莺莺时,张生找了自己的哥们儿救了莺莺,可是老夫人那厢发话了,她反悔了。但是这反悔的却是合情合理。老夫人之前说的是“不管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可是别忘了,这句话是有前提的——崔莺莺要自杀。而这句话的目的,实质上是用心理战术来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念头,事后反悔也正常。更何况一个乘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但是对于张生来说,这可是一块大肥肉啊。这到嘴的肉没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
这一得、失,张生受不住打击,他就病了。至于病的程度,从作者描写他翻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啊。崔莺莺是出生大家,于是就怪他翻墙下流,可见可动作多么不潇洒。但是这病的很值得,张生成功地用憔悴的面容激起了心爱的女子的同情心。也就是说“翻墙”这招,成功了。这种在大家里,算是“泼皮耍赖”的招数也用上,这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最后放了话:只要考取功名就可以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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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篇28、西厢记读后感
我从西厢走过,扑鼻一阵爱的清香。
普救寺的大钟楼,兀立于峨嵋塬的半坡上飞檐崔嵬。佛院的第一缕晨光通晓,钟声咚咚响起。相国千金崔莺莺随母在此静心休斋,偶遇赴京赶考的穷书生张珙,双方一见倾心。恰此时,叛将率兵围寺,索要莺莺,张生挺而出身,解决了一切危难。一段难舍的爱恋便展开了。
吟诗赋诵,醉酒赏花,在婢女的帮助下,两人不顾封建礼俗,结为夫妻。两个人心与心的碰撞,情与情的交流,充满了爱的芬芳。
我又从西厢走过,满怀愤恨这旧社会。
当这对痴情男女沉浸于幸福的漩涡中时,却被崔母察觉。在门第高耸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权力对于婚姻是格外慷慨的,它能让诸公、贵胄子弟尽享人间艳福;权势对于爱情又是极为吝啬的,它常使真心相爱的恋人陷入山险水恶的逆境。崔母的等级观念是相当顽固的,她是不会允许女儿嫁给一个穷书生的,尽管这个穷书生还是她的亲戚。于是便有了“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拆鸳鸯在两下里”的悲哀。面对昨夜成亲今日别离的情感纠葛,一对心心相息的比翼鸟便在秋风萧瑟,落叶纷飞的十里长亭外分别了。封建等级的压迫,功名利禄的诱惑,将无数段曾今的真爱湮没于世俗的悲哀中。
我再从西厢走过,感受到信念的震憾力。
长亭一别后,莺莺日夜苦思张生的归来,张生也魂牵梦萦着自己的爱妻,努力苦读,终于高中状元。加封授官后便心急如焚地赶回,有情人终成眷属。正是两人彼此坚定真爱的信念,不畏外界给予的压力,才赢得了爱情。尤其是莺莺,身为官宦小姐的她,表现出了她是一名敢于追求婚姻自主和爱情自由的多情钟情女子。她敢于冲破封建礼俗的束缚,对虚名微利表现出极大的蔑视与痛恨。作者对她形象的描写完全是超前的新一代女青年。
我又一次走过西厢,我看见王实甫在寨前紧皱眉头。他是在愤斥那些烦扰禁锢人们的封建礼教吗?我悄悄地向前,他笑了。我从他手里接过《西厢记》,我发现那既是一段完美的爱情故事,又是一篇辉煌的文学巨著。我感受到了他的愤恨,他的信念,他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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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这样一本不朽之作,难怪会纳入“六才子书”之列,难怪贾仲明评价:“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
篇29、西厢记读后感
高中的语文课本中,节选了《西厢记》中的长亭送别一出,描述了张君瑞和崔莺莺私情事发之后被迫离别进京赶考的情景,而对于事情的前因后果并没有详细的交代。对于这篇课文的教学,一般认为更加侧重于“杂剧”这种体裁的语言、韵律的分析以及情节的解读,而少有涉及本书思想层面的探究。
本人读完这本书之后发现,《西厢记》思想层面的突破和对当时广阔社会生活的真实还原也很有价值。《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提及过《西厢记》中的词句,其影响力可见一斑。明代汤显祖的著名杂剧《牡丹亭》中,女主人公杜丽娘甚至直接以张君瑞和崔莺莺的故事表达自己虚度青春难成佳配的孤寂心情,这也可以作为《西厢记》影响深远的佐证。
笔者认为,《西厢记》的主题思想的意义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对当时广阔社会生活的真实描述,包括政治、民俗、婚姻观等,这构成了本书的广度和深度;第二点也是本书超越时代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对传统婚姻观念的挑战,对儒家标榜的非礼勿动非礼勿听的“正人君子”形象的颠覆。
首先来说说《西厢记》保守的一面,这主要体现在崔莺莺这个人物的身上。崔莺莺是崔相国的独女,琴棋书画女红刺绣无不精通,作为当时女性的完美代表,她出身高贵,又有才学,最重要的是当时被认为是评判女性“才华”的女红,她也同样做的很出色。但封建社会下的对女性“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普遍认同和纲常伦理上的严格约束,对崔莺莺的人格造成了不健康的影响,使得她非常的压抑。而崔相国的早逝,也造成了相国夫人对崔莺莺更加严格的管束,这使得封建社会的一些固有观念在她的思想中生根发芽。例如,在和张生的私情被发现之后,她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劝诫张生早日进京赶考,挣揣一个功名回来,这样她和张生就可以做到“门当户对”,事情就可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再例如,虽然她在相国寺初见张君瑞就已经动了感情,但红娘帮助张生翻墙过来与她私会之时,她又俨然一副正人君子见到流氓地痞的姿态,说明此时她内心的强烈感情和冲动仍是敌不过三纲五常的束缚,可见封建礼教对她的影响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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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深受封建礼教熏陶的女性身上,突破口出现了。相对于张生这一离经叛道的形象,崔莺莺是矛盾的,是一个被紧缚但内在生命却不断冲撞寻求突破口的纠结体。书中的张君瑞一反古代儒雅君子的形象,显得“猥琐”、“下流”并不择手段,从相国寺偶遇崔莺莺那一刻起,就处处安排,处处打点设计,只为将崔莺莺追到手,而这样的一个人恰恰让剧情的发展变得合理,给崔莺莺的“大胆叛逆”提供了催化剂。说到底,张生的大胆表示与崔莺莺内心的情感是契合的,因此他们不顾传统“明媒正娶”、“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这些观念,大胆地结合了。
《西厢记》对传统婚恋观念的挑战是大胆的,是不为世人所容的。因此,这本书在浩如烟海的古代著作中长期被封禁,被明令禁止。这和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儒家思想之所以能成为绵延不绝流传至今在现代中国人的思想中仍然根深蒂固的社会伦理观念,并不是因为这种思想是绝对的真理,而仅仅是因为它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换一种角度来说,这代表了国家的安定,王朝的稳固。
如果说单从恋爱观念和婚姻观的突破来看《西厢记》在人类思想解放意义上的成就,可能最多可以说是了不起,很不错。但是如果从动摇统治者统治的思想根基这个层面来看,这本书的威力无异于一颗“原子弹”。试想,如果任由这本“石破天惊”的小说在民间广为流传,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景象。无数的平民百姓被书中的故事强烈地震撼着,然后突然意识到原来这么多年大家都信封的“明媒正娶”、“门当户对”这种体面的婚俗居然可能有其它的版本,而那种鼓励遵从自己内心感受的力量又是那么令人着迷,那么让人无法抗拒。于是,他们混乱了,这是一种人生观层面的彻底颠覆,而统治者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被统治者有自由的思想,能够自由的思考,能够自发地判断是非,哪怕是一点点的动摇他们也不愿意看到,因为那意味着绝对的服从从此被击碎,他们可能再也无法高枕无忧坐享其成,而民众的觉醒带来的连锁反应还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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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一说“红娘”这个形象。红娘虽然在书中仅仅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小丫鬟,但是从全书的篇幅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完全打破常规的人物形象。她那种看似在单纯的动机之下撮合张生和莺莺的行为,细想却耐人寻味,她究竟只是单纯,还是说她才是思想最前卫的一个人物,我们无从分辨。从情节上来看,她不仅没有依照封建纲常阻挠张生崔莺莺二人的“不伦之恋”,反倒处处为二人私会出主意,在老夫人面前替他们说话,替他们遮掩,甚至将罪责揽在自己身上,这是否是一种超脱和大智若愚呢。可以说,如果没有红娘,也就没有张生和崔莺莺的曲折故事,因此,她也是本书中的一个很大的突破。
综上,《西厢记》既描绘了当时广阔的社会生活和风土人情,也是作者本人思想上的一次艰难却意义非凡的突破,当然,在封建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就更显得难能可贵。
篇30、西厢记读后感
月暗西厢,相思难耐,在王实甫的笔下描绘了一段曲折缠绵的爱情史诗。
《西厢记》在中国四大古典戏曲中,早已名声赫赫,然而长久以来大都只耳闻其名,未见其身。想来它的名声早已远远超过书中的内容。今终于有机会一睹其庐山真面目,很难想象薄薄的书页不足百,竟能让人们记住千百年,并且反复吟唱。
戏曲的部分,我是不懂的,在瞻仰这样一本名满天下的古书时,我更多的只是作为一个闲来无事的读者,品着在封建制度中顽强生长的爱情的甘露。我想,脱去戏曲这件外衣《西厢记》与其他的爱情著作并没有太多的不同,不过是古人一时情闷,无力挣脱现实的缩影罢了。在现在看来,尤其是对现代人来看,这样的爱情故事已经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了。更多的,我觉得这样的一本书是用来吊唁那一段不复存在的历史,那一种早已化尽烟尘的爱情。
终究,《西厢记》还是披着戏曲这件华丽的外衣,并且在历史的沉淀中愈发美艳夺目,而这最为耀眼的部分,我觉得要属文字部分了。书中处处皆精华,妙语连珠,意境深沉,情思绵长,作者驾驭文字的才华,想来后来人见了无不孜孜称叹。突然觉得我们有些无知,因为生活在自由的新世纪里,就常常借着时代的标签去嘲笑那些古人的迂腐、愚昧,终日无所事,空有满腹诗论,却只为一朝得朝归来,光耀门楣。我们在指责这些人饱食终日的时候还不忘连带戏谑一番这千百年来害了不知多少人的八股、儒书,认为那些死理的书中除了唆人虚废光阴,抢夺功名外,究竟还能做些什么。然而,当人们真正打开历史行进的车轮时,却发现,历史并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即便有,但绝不是全部。因为饱读诗书,我们才看到有今日如《西厢记》一般的美文,因为功名难就,贤人们踌躇满志,才有了今天我们所见的这许多的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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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书中的儒生一样,虽是饱读了诗书,却不图功名利禄,只想逍遥乐世,奈何放浪间,遇见美人,为得人心,寄情西厢,以读书为名,最后终为美人远赴求名,只为这状元身份能配得上相国之婿之称,好为写族谱的时候不至太寒碜。古人有古人的无奈,岂是现在的我们能轻易了解到的。不止是作者流畅的文笔,书中出现的更重要的一点莫过于冲破思想与时代的束缚所表现出的勇敢。相国之女莺莺虽对书生有倾慕之心,但传统的礼教却让她望而却步,即便是再有了口头的婚约之后,依旧碍于父母之命不敢越雷池一步。
然而,心早已有了归属,又见书生害得相思病,百般不是滋味,在经过了漫长而纠结的内心挣扎后,莺莺终于冲出礼教、父母之命的束缚,投得心上人的怀抱,慰藉相思。幸而文章的结尾是大团圆的结局,为这对在夹缝中生长起来的爱情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时代就那样毫无情面的横亘在那里,要么随波逐流,被时代左右,要么打破它,然后得到自己想要的。西厢房门,月满西楼,料得肠断处,唯有相思泪。
篇3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它叙述了张生和相国小姐崔莺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经红娘的帮助,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
那么当今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会,西厢记这部对追求爱情自由的古代经典还有什么更多的社会意义可以为后人所解读呢?
就我看来,虽然之前的封建婚姻制度不复存在,但所谓的现代人拥有的恋爱自由,是真正的恋爱自由吗?是从心理上得到的真的恋爱自由,还是在形式上拥有的恋爱自由权呢。
我们拥有古人所羡慕的自由,可以大胆牵手,大胆拥抱,大胆亲吻,和自己喜欢的任何人在一起,感受爱情。我们闪婚闪离。享受这种自我权利的同时却也不得不遵守这个隐藏在社会表层下的潜规则。那就是现实。现实的压力之下,真正的爱情存活的保质期会有多久。若是封建婚礼制度可以突破,那么在现代社会的大背景之下现实则是比封建婚礼制度更难突破的屏障。这屏障由太多太多的元素构成。随着年龄增长两人阅历增长速度的不一致,毕业之后工作单位的异地与个人发展的矛盾,父母的看法,家世背景,即使两人相爱,在一起的依然会存在这些难以避免会出现的问题。若是再禁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两人之间仅存的藕断丝连怕也是覆水难收了罢。于千万万人能与你相遇已是不易,能看上眼跨越汹涌人群握住你的手的几率更是小得可怜,克服重重阻碍携手暮年的又占了多少比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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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听人说,和你结婚的人一定不是你最爱的人。小时候总觉着这怎么可能,可是身边的人似乎真的大多是这样,因为各种因素,错过了少年时那个最爱的TA,到了适婚年龄,父母催婚,自己也开始慢慢意识到衰老的节奏,开始希望稳定,于是开始相亲,开始学会说服自己将就,将就自己,将就他人。多年之后再回首过往,心中会不会闪过一丝丝的无奈。我爱的你已拥有了自己的和睦家庭,而我也早已嫁为人妇,过着单调而枯燥的柴米油盐。而当年我们之间的爱,成为了在闲暇时回忆年少时的茶余饭后。
即使是在恋爱自由的现在,我们的爱情依旧存在着这么这么多难以启齿的悲哀。希望,在我们还有能力用尽全力去爱的时候就不要害怕伤害。世界上有这么这么多的人,能够遇见你已是我今生莫大的幸运,若是上苍眷顾,某一天,你我暮年,笑谈流年。你宽大而温暖的手掌抚上我长满皱纹苍老的脸颊,夕阳下,你的眼神那么温润美好。
借用村上春树的话,如果相爱,便携手到老。如果错过,便护他安好。莺莺愿突破封建礼教与张生携手,我愿跨越屏障与你到老。
篇32、西厢记读后感
郑恒一定想说:宝宝心里苦啊。
可怜那郑恒,出场不多,只因这老夫人无主见,只因那将军相逼,落得个触树而死。到底是谁倚势欺人?你说他倚兄父仗势欺人,他却是无父母身凄凉。你看他只因家中无人,安排妥当后前来扶柩,得知娇妻变人妻,想得夺回自己的未婚妻最后还被逼身亡,可说是全书最可怜的人。而他说的那段“谎话”,读过《会真记》后,我觉得相当真实,说不定就是真话,只因最后结局需要是大团圆,不得已变成了谎话。最后一句“无情的郑恒苦”,最后三个字太对了,郑恒苦啊,至于无情?呵呵……想到董本里最后一句“谁似这厮般少年花下死”,郑恒比张生有情多了。
看多了对《西厢记》的吹捧之语,自己读一遍,却发现那些个评论真是恶心。有一点非常重要,读《西厢记》前最好先读《元稹会真记》,读《西厢记》前最好先读《元稹会真记》,然后将《会真记》里的人物性格代入《西厢记》,就会发现《西厢记》里虽然努力塑造新的人物形象,但新的人物形象大多失真,有点矫揉造作。最后还强扭出个大团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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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点非常重要,春心萌动的不只莺莺,还有红娘,何以见得?教张生乱莺莺的心,“将性儿温存,话儿摩弄……”还有什么“夹被儿、指头儿”。红娘亦非是媒婆,就算是媒婆,也是那王婆。撩张生,逼莺莺,成就个春风桃李花开夜。而这种红娘正是那些“文人”、“才子”喜欢的,可以帮他们撩妹,撩妹这种事也是那些“文人才子”最喜欢的,所以他们个个称赞红娘称赞莺莺。
由于时代关系,现在的年轻未婚女性的例子不好举,那就想想看如果自己有妻子,然后有个“红娘”(你妻子的小姐妹)带你妻子和别的男人苟合,而那男人还吹嘘红娘是带你妻子追求自由追求爱情……记住“苟合”这个词,非常重要,不管是道德还是法律都不认为这种关系是对的。我一直认为,如果感情不合,可以先分手先离婚,再去追求爱情。那些说莺莺是追求爱情的,可曾见到”却不当留请张生於书院,使怨女旷夫,各相早晚窥视,所以夫人有此一端。“一句?莺莺已有未婚夫,只因父丧未满才未成婚。用现在的事情举例,大概就是高中时山盟海誓,一上大学两地求学,女的就爬上学长的床了,也没知会男方一声,然后男方来找女友,想搬出家世压下那学长,结果那学长势力更大,装逼反被逼死。你说苦不苦?你说追求爱情吧,那就先好好分手不好?看看莺莺小姐是怎么说郑恒的,”来时节定把先生助,决将贼子诛。
他不识亲疏,啜赚良人妇。“好吧,直接说郑恒是贼子了,还说他想诳骗良人的妻子。这种苦楚,男人能不尝尽量不要去尝了,NTR什么的最讨厌了。
老夫人的形象其实挺简单的,嫌贫爱富无主见。刚开始不想把莺莺许给张生是因他是个穷酸,后来要面子让张生去考试,结果中了状元,回头一看,家道中落的郑恒反成了穷酸。再然后呢,“俺不曾逼死他,我是他亲姑娘,他又无父母,我做主葬了者。着唤莺莺出来,今日做个庆喜的茶饭,着他两口儿成合者。”不知道大家看了这句有什么感想。好个无情的老夫人!然而文字上对老夫人的描述是怎么样的呢?能持家有主见,都是这类意思。为什么会这样?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王本《西厢记》的最后一句是点睛之笔,”则因月底联诗句,成就了怨女旷夫。显得有志的状元能,无情的郑恒苦。“这一句加在”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之后,恰恰起到了反讽的作用,这才是王本《西厢记》的真正主题。很多人看王本《西厢记》不明白为什么说郑恒无情,那就看看前面一句,因为有情的都成了眷属,那么苦逼郑恒只能是无情的了,而且也不说张生有情,只说张生有志。显得有志的状元能,能什么?能挖墙角而已,非是有情。郑恒是因为未能与莺莺成眷属才被套上无情的标签,与有情的成眷属相对。
为什么王本《西厢记》里的人物失真,矫揉造作。最后还强扭出个大团圆来?就是因为这是一部反讽作品,不是歌颂爱情,也不是体现什么突破封建束缚追求自由婚姻之类的东西。老夫人、红娘、张生,甚至是莺莺都是他讽刺的对象。董本中的郑恒最后说了”有何面目“,直接就撞撞死了,而王本里的老夫人一次次说玷辱家门,却又是放纵家人。郑恒想给自己留个面子说”自退亲事与张生“,却被老夫人说”赶出去便罢“,落得个”妻子空争不到头“觉得没脸见人的郑恒撞撞死。那个东墙下的张生,想想《会真记》里他说的话就觉得恶心,王本里的张生也没好多少。没脸面的一个个活得好好的,要脸的一日无常万事休。看看那句”娶了个四德三从宰相女“,如果说王本《西厢记》是赞扬莺莺突破封建礼教束缚追求爱情,这能称得上三从四德?这不是讽刺是什么?金评说“第三从似早”,可惜没有评点四德,四德早就不知丢哪了。
大团圆的作品已经有一部董本《西厢记》了,王本开新作,如果与董本主题相近,那怎么能突出新意来呢?百度百科上介绍,”它和《董西厢》在情节上相差无几,但在每个方面都进一步加工“。但是有一个角色却是不同的,正是郑恒,王本《西厢记》里的郑恒与董本的郑恒不同,正是这点不同造就了王本《西厢记》的新主题。借郑恒的死,对那副大团圆、歌舞升平的景象大大地讽刺了一番。
末梢拳难挣,枉自送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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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版本。金评本大家只当参考就行了,删改比较多,难以看出王本原意。上古王季思校注本是校注最详细的,一些注释值得一看,可与金评本互补。还有人文版的是比较容易买到的。不过就阅读体验来说,岳麓版的应该是最好的,衬字全部用小写标出,这是与其他版本最大的区别。
篇33、西厢记读后感
总是怀着敏感的心与孤寂的愁,漫步在微雨后,感时伤事;总是念着伤感的昨天与未知的明天,迷茫着,寻觅着……
遇见元稹,是在一个张扬的午后,夏雨过后的溽腻尚未完全散去,湛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朵。一个人在家里,安安静静地、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唐诗校注》,尔后一首馨香淡雅的诗涌入眼眶——“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沉吟片刻,不禁怅然若失。
读这首诗,想到的一定是爱情。原以为,爱情纯粹的,没有目的,没有枷锁,有的只是流淌在耳傍心际,那亦浅亦深的爱恋。后来读《西厢记》——传世的爱情名篇——很喜欢,然而有些失望,仿佛在一刹那戳穿了我以为本该纯粹的爱情。如同梁祝化蝶般,莺莺与张生那么美丽的爱情,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的解读下,俨然成了反抗封建的范本,成了忠贞不二、不为礼教所迫的爱情传奇。可我的心是小的,不想再见杨过苦等小龙女十六载的辛酸苦楚,不愿再看霍小玉赌咒发誓刚烈而死的决绝……
断断续续的,我回想着他们和她们的爱情:张爱玲遇见胡兰成,觉得自己很低很低,在尘埃里为他开出花朵;徐志摩遇见顾小曼,仿佛一场痴狂,日夜为她绘写《爱眉小扎》;陆游遇见唐琬,于沈园的一池春波,惊鸿照影而来……只是若干年后,胡兰成沦为汉奸,爱玲断然决裂;志摩随飞机陨落,空留红颜寂寞终老;陆游唐琬沈园再见,空留阕钗头凤予后人评说……于是我想起元稹和他那同样苍凉的爱情。
元稹同崔护一样,在春光和暖的赶考途中邂逅了一位佳人,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也是“眼波回转,欲说还休”,在春日明媚的阳光里,一切暧昧都有了可能,一切心动都有了延续。我安静着,等待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在故事的开端,当元稹同他的佳人流连在无边的春景,我以为他们会长久,就像西厢中莺莺和张生一样——虽然有过长亭送别的十里忧伤,最终莺莺仍是等回了衣锦还乡的张生,而后凤冠霞帔、白首终老。然而时光匆匆,再浓的情愫亦留不住春光的流逝。在他们相恋了短短一季之后,元稹为取功名,远赴长安,终将他的莺莺抛弃,空留一树桃花日日倚盼,苦对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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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莺是《西厢记》的女主角,亦是《会真记》中的由王实甫“借”去的原型。而《会真记》的作者,正是元稹。元稹在离开他的莺莺之后写下了这本精简的,如他的爱情般浅薄的怅情录,追忆他最初的爱情。与《西厢记》历经坎坷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同的是,《会真记》从一开始便知是一出没有结局的爱情悲剧。张生和莺莺,终是没有在一起,不是因为封建制度的压迫,亦不是社会礼教的不容,只是不爱了。时光冲淡了一切,也包括那些与青春爱恋有关的岁月和情感。于元稹,亦是如此——三年后,腾达的元稹迎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季女韦丛,与他的莺莺,从此天涯是路人。
很久之后才忽然想到,《西厢记》或许是《会真记》童话版,固执的保留着真正爱情存在过的痕迹。岔开说去,遥想起宝玉和黛玉在暮春的落花时节共读《西厢记》的情景,这段暧昧然而纯真的爱情贯穿着整部红楼的繁华与衰败。或许曹公最初是想撮合这段“木石前盟”的,《西厢记》作为场景的出现,让我以为一切都有了转机,以为宝黛会和莺莺同张生一般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曹公仙逝,带走了所有的可能,空留残璧红楼。由高鹗续笔的后四十回,文笔纵是不弱,然而终失雪芹风骨。高鹗不是曹公,让人满怀宝黛爱情的期待;高鹗亦不是元稹,只留错失的爱情让人唏嘘长叹。他挥笔而就,绛珠泪尽归天,侍瑛蒙骗新娶——一部红楼,一场旧梦就在茫茫大雪里,了了真干净。或许,莺莺与张生,注定不能相守,这不仅仅只是元稹的无奈,亦是所有佳人才子们难以脱逃的梦魇。
七年后,韦丛亡故,元稹已是而立之年,再没有年少时的轻狂。同年他遇见薛涛,这个广负盛名的女校书。他和她鸿雁传书、青鸟探看,薛涛的桃花笺就着甜腻的胭脂香寄达,元稹的诗体和着墨香转送……只是这一切都已无关爱情。元稹的爱情早已随着那树零落的桃花,伴着他的莺莺去了,再无复还。他与薛涛的相遇也只是短暂的路过后,永远的别离罢了。之后,元稹开始纳妾蓄妓,如杜牧一般流连烟柳以慰苦闷。不久元稹续娶,亦是大家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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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元稹是薄情的,为了功名他舍弃他的莺莺,为仕途他迎娶韦丛,韦丛死后又同薛涛情浓意深……然而我仍小声的为元稹辩护,他或许并不是寡意的,如苏轼的一般,他多情但并不滥情。一个滥情的男子断然写不出“曾经沧海难为水”这般隽然的句子。他在韦丛死后,亦缄然多日,回首往昔,或许是有愧的吧。他黯然悼念,挥笔为诗:“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他独倚墓碑,神伤寂然,无处话凄凉。
只是我想,他是否会想起年少时欲“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莺莺呢?他是否会因为彼时的放手而懊恼后悔呢?然而一切都回不去了,自他选择离开,踏上长安之途开始,故事就已经结束了,他知道,她亦明了。如《西厢记》中莺莺恋恋不舍满目怆然与张生长亭作别般,元稹的莺莺亦是如此送走他,与西厢不同的是,元稹告别的,亦是他与莺莺的爱情。《西厢记》里,张生还会回来,王实甫让他铭记与莺莺的盟约,不离不弃。而对元稹和他的莺莺来说,那已是结局,最后的结局。
时光如流水般逝去,纵佳期如梦,伊人未老,将爱情丢失在历史浩瀚长河里的,又岂止元稹一人?我们伤感,然而改变不了爱情的命运。至今终于明白,纯粹的爱情或许是不存在的,只是爱情的爱情,仅仅是我们的幻想罢了。如张爱玲一般,找出祖传的铜锈斑斑的香炉,焚一炉沉香屑,凭吊元稹的西厢,凭吊元稹那曾经沧海的爱情。
篇34、西厢记读后感
张生(名珙,字君瑞,西洛人氏),第一代流氓才子的集大成者,《西厢记》的横空出世,遂成竖子之名。西厢花下,朗月当头,浪子张生揭竿而起,吹起了向古典爱情总攻的号角。有关爱情的虚无主义理想在张生明确的功利思想的凌厉攻势之下,顿如美国双子世贸大楼一样土崩瓦解。立在唐宋传奇和元杂剧深处的张生绣口轻吐,一下就淹没了盛唐。因此,与其说《西厢记》是浪漫爱情的礼赞,毋宁说它是浪漫爱情的挽歌。
我必须充满惭愧地承认,少不更事的我曾经长久地为《西厢记》的诲淫诲盗深深陶醉,及至弱冠,《西厢记》中的“有情人皆成眷属”的虚伪光辉亦令我生出仰慕的感觉。而今年近四十,始知诲淫诲盗和皆成眷属是《西厢记》的两极,而两极的连接处却是我们的盲点。《西厢记》高度符号化的人物的所指是其一面,而作为另一面的能指被我们忘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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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生的作派在《西厢记》里妩媚而阴柔。刚出场的张生像历代的书生一样,无疑是病弱的,他无比自怜地这样自我评价:“学成满腹文章,尚在湖海飘零。”文章与飘零的张力在张生身上难堪地对峙着,并要最终寻找到自己的出口。在没有找到出口之前,可怜而可爱的张生只能是“万金宝剑藏秋水,满马春愁压绣鞍”。
飘零的价值最终会找到归宿;而在此之前,对张生飘零的第一个奖励在普救寺里露出了端倪—如同上苍注定,张君瑞命带桃花,普救寺的惊艳直接催生了一首好诗:
月色溶溶夜
花木寂寂春
如何临浩魄
不见月中人
该诗可谓孤篇压全唐,足见张生的“学成满腹文章”绝非空穴来风。张生以月亮—这人世间阴柔的代表起兴,最后直抒胸臆,向着近在咫尺的月中人发出召魂令,瞬间建立起了多情的形象。你听,张生像一个流浪歌手一样唱道:寺庙的夜色多沉静,那花儿寂寞地开在春风中,我静立月下多饥渴啊,为何没有美眉来调情?张生大胆而浮夸地将煽情进行到底,其实践精神当是空前绝后。若干年前,张生的老师也咏过月亮,他说:明月照到我床前,我当是霜花和食盐,抬头我把月亮看,才知它没故乡的圆(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相比张生,老师就显得不着边际。若干年后,张生的学生就不再咏月亮了,他们只说星星,发誓要给情人“一扇朝北的窗,让他看到星斗”,有张生的诗意,但显得过于吝啬。至于郁达夫之流的“曾因酒醉鞭名马,怕为情多累美人”则显得自怜而变态,及至发展到“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里的那种欲擒故纵,那种小家子气,那种小妾般的懦弱,足见流氓才子已呈现难以挽回的退化。
张生的“月色溶溶夜”是明着勾引。他没有想到的是西厢的另一侧马上会有美女作家即席高歌:很久以来我就性的饥渴,春来了我更感到没着落,你在那里大声唱,我知你是个会疼人的好哥哥(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句句如同天籁,道出了美人敢上也甘上贼船的不凡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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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流氓初战告捷,虽然有点意外。
孙飞虎流氓无产者的形象肇始于汉高祖刘邦。遥想当年,汉高祖还是刘三的时候,因艳羡于始皇帝的兵马威仪,遂产生了“大丈夫当如此”的罪恶念头,由此可以看出,刘三们不是反抗现行的体制而只是宣泄自己肮脏内心的邪恶欲望。对比项羽的“彼可取而代也”的豪气,二人的精神境界判若云泥。但刘三的呐喊却是流氓无产者的党章,千年以下,衣钵相沿,薪尽火传。在这样的行为准则之下,流氓无产者从来只能破坏旧秩序,而无缘创造新秩序。流氓无产者啸聚山林,打家劫舍,在古中国广袤的大地上书写下叛逆而无意义的诗歌。
譬如洪秀全,科举的失利,使他看清了科举的吃人本质,也萌发了他邪恶的愿望。在对旧秩序不存丝毫幻想的情况下,洪秀全假借宗教的名义开始了抗争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胜利。之后就是欲望的毫无节制的发作,一直把远东变成了最大的妓院(朱大可语)。“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的信念制造了一批批流氓无产者,也断送了一批批流氓无产者。他们循着邪恶的道路,最后毁于邪恶。所以,“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也好,“吾恨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也好,无非是流氓无产者用来骇人的虎皮大旗。
在功能完备的社会体系中,真正的无产者是没有出路的,为秩序所允许的改变身份和处境的大门在没有打开之前就已经对他们关闭了。在看不到未来的封建社会的漫漫长夜里,无产者要么心如死灰,自生自灭,托体同山阿;要么怀着刻骨的仇恨活着,他们抱着对秩序的强烈质疑和对命运悄然反抗的信念并最终为这样的信念所异化。他们的典型就是孙飞虎和红娘。
刘邦是被太史公高度符号化了的,更多的人不可能成为刘邦、洪秀全、李自成,便出落为孙飞虎之类的鸡鸣狗盗之徒,在“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一个”的底色渲染之下,以虚无的浪漫主义激情,短视的理想主义准则,攻城拔寨,所向披靡,无坚不摧。
从阶级属性上看,孙飞虎是典型的流氓无产者,他具备了流氓无产者的一切属性。他们最典型的性格就是对现存秩序的强烈不满并由此带来的强烈的破坏欲望,因此他们的形象经常和暴力及恐怖主义相联。流氓无产者的暴力有时候剑锋直指国家,但更多的时候,其暴力的霜刃往往指向国家利益的个体代表。在《水浒传》里,更多的暴力甚至指向了蚁蝼般的无辜者。这时,我们看到的是流氓无产者被暴力所异化的狰狞的嘴脸,暴力与恐怖本身成了目的,一代代流氓无产者前仆后继奔向暴力与恐怖,放纵着邪恶的欲望,并为邪恶的欲望所左右,在二十四史中留下歪歪斜斜的脚印,他们高傲地扬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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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飞虎手中有半万人马,号令“人尽衔枚,马皆勒口,鸣锣击鼓,呐喊摇旗”的惟一动机就是:“近知先相国之女莺莺,眉黛青颦,莲脸生春,掳莺莺为妻,是我平生愿足矣。”一言既出,半万人马即围困普救寺,崔莺莺顿成囊中之物。这是用暴力改变分配(当然包括美色分配)的一种典型形式。
红娘但是,更多的人连成为孙飞虎的机会也没有,譬如红娘。
红娘的工作职责是明确的,她是崔莺莺的生活秘书,除此之外,关于她的姓氏、籍贯和身世,以及她如何走进相国之家对我们都是一个永远的谜团。所有这些让我们可以对她的身份进行明确的界定:失去了人身自由的无产者(还不是奴隶)。青春的红娘脑海里面必定一遍遍划过有关人生的最基本的疑问:同为女孩,同为青春年少,为什么会有完全不同的人生轨道?为什么一个人必须依附于另外一个人?难道真如他们所说:“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狗熊儿混蛋”?为什么他们锦衣玉食,钟鸣鼎食,而我却只能端茶送饭,倒屎倒尿?对于红娘这样的姑娘来说,命运的本质的确显得过于残酷了。最为可怕的是红娘还自视过高,因为她曾经不止一次地自夸说:“我虽是个婆娘有志气!”很明显,红娘这句话不在于强调性别,而在于突出自己的志气,只是《西厢记》中对她的志气为何物却语焉不详。
荷尔德林说过类似的话:在那样的年代,女仆要志气何为?因此,在红娘身上同样有着一种张力,那就是女仆的身份和有志气的禀赋之间的冲突。心高命薄的张力需要寻找出口。张生给了红娘一个出口。
张生邂逅莺莺的那一刹那,红娘完成了自己身份的转化—由女仆向女巫的转化。魔笛即将吹响,风魔了的张解员和发了情的崔氏女该随着红娘的节奏起舞了。红娘不但成功地向虚拟的敌人发起了进攻,并且时刻左右了敌人的脚步。红娘十几年的灰暗人生终于迎来了第一缕绯红。是的,作为主人,你掌握我的肉身,作为仆人的我,今日却要控制你的精神。至此,红娘的人生揭开了崭新的一页—在这场运动中,无产者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却是整个世界(西哲卡尔·马克思语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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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张生与红娘的关系是复杂而单纯的。张生与红娘是狼和狈的关系,张生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在利用红娘,螳螂捕蝉,岂知黄雀在后?没有张生,红娘只可能永远是女仆,是张生给红娘带来了命运的捩转,张生在成功占有崔莺莺之时,红娘终于找到了做人的尊严,一种心理上战胜敌人、战胜自我的尊严。红娘何尝不是利用张生完成了和平演变的大业。因此张生不是西门大官人,红娘也不是为了区区十两银子就乱说风情的王婆。难道张生一句流氓戏言—“怎舍得让你叠被铺床”,就会给聪明的红娘—这一位女中豪杰如此的行动力量?多么可笑啊!张生还自以为得计地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罗帐,怎舍得让你叠被铺床?”啊—呸!竖子真乃不足与谋!女中豪杰如红娘者焉受用你这嗟来之食?(因此,我们也可以推知贾宝玉用这样一句话对紫鹃姑娘说时,为什么林黛玉会勃然大怒)红娘等待的是对富人阶层的心理优势和对崔家的话语权啊。
红娘,这潜伏在体制中的孙飞虎,她等待的是伺机对莺莺进行和平演变,这就是红娘大肆诲淫诲盗的精神依据。
当崔张的云雨勾当东窗事发,崔失身之后,红娘对暴跳如雷的老妇人的态度马上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折,她不但否认了自己在崔张性事中的丰功伟绩,而且拒绝承担莺莺失身的任何道义上的责任。
篇35、西厢记读后感
闲来无事,翻开了慕之已久的《西厢记》。
少时对故事情节了解大概,甚是钦慕向往张生莺莺的自由爱情。
“待月西厢下,迎风半户开。
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西厢”仿若美好爱情的代名词。
而今翻开《西厢记》,却没有雾中看花时的向往。书中描写的张珙此人实在不能称之为君子,普救寺初见莺莺便为色所迷,所思所想也不过是窃玉偷香,和莺莺春风一度,虽有贾冯才,不过是才子佳人、郎才女貌的话本标配需要罢了。而崔莺莺这一人物在《西厢记》的刻画中是空有美貌而毫无特点,话本中极尽其事描写其貌其才,看完之后对其也无甚印象(俗称“花瓶”)。唯有红娘,其形象跃然纸上,做自己愿做之事,不违本心,虽为奴仆,自有正义。凡书中红娘舌呛各人(张生、崔相国夫人、郑桓)处,无不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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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故事自唐元稹《莺莺传》后已日趋完善,各版本《西厢记》各有特点。《莺莺传》作为先版,虽结局令人唏嘘却是真实。无论是张生的狡辩“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还是莺莺的“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可从中窥见张生与莺莺心理,是残酷的现实造就,而后几版都是现实催生出的浪漫。董解元《西厢记》和王实甫《西厢记》故事情节均已完备,略有不同。董版张生与莺莺私奔投杜确寻帮助比王版郑桓羞愤撞树自杀更合情理。但王版《西厢记》红娘形象刻画最佳,且王版《西厢记》其文“一字一句均能抒情摹状、着色浸音。所胜者,辞也”。
一个故事经几朝发展,才子佳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友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样的结局是世所愿见,纵观整个故事,但凡有一环出了差错,这样的结局便是奢望吧。
篇36、西厢记读后感
看过《西厢记》,很想去永济市旅游,去看一看,回忆普救古寺里那一段属于《西厢记》的记忆与往事。追寻古人的足迹。一座梨花深院,一幕惊艳、借厢、闹斋、请寓、赖婚、听琴、逾垣、拷红的戏剧场面。一处被张生跳过墙的地方,一棵被张生踩踏过的杏树,对映着的是前世情缘中的一份无奈。
时代变迁,古往今来人都一样,谁也征服不了世界,在困难面前,爱情也是那么脆弱。我恨故事主人公的不执著、恨他对爱情不够真诚,恨他在功名利禄前的浮华与虚荣。十多年的青梅竹马就此告别。既然双方都有付出,为何不终生厮守?难道被她爸爸妈妈看不起了从而便杳无音信吗?可为何结婚之后再苦苦寻找,可始终也没能找到……
小女子认为,与男人同患难终不可靠,青梅竹马的爱情也逃不过现实的生活。何况人心难测,与故事主人公一样,结了婚再找原点的那个人,只可惜那人已不在灯火阑珊处。
篇37、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直接切入生活本身,来描绘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情与欲的不可遏制和正当合理,以及青年人的生活愿望与出于势利考虑的家长意志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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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一开场莺莺所唱的一段《赏花时幺篇》:“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在这背后,则存在着她那非出于己愿的婚约的阴影。而张生初见莺莺时所唱的一段《元和令》:“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只教人眼花撩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他那里尽人调戏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更是非常直率甚至是放肆地表述了男子对于美丽女性出于天然的渴望与倾慕,以及女子对这种渴慕的自然回应。作者以舞台上的胜利,给仍然生活在压抑中的人们以一种心理的满足。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写得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山重水复、萦回曲折的复杂情节,是一般短篇杂剧不可能具有的。它不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来展现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它格外动人。
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在这部多本的杂剧中,各本由不同的人物主唱,有时一本中有几个人的唱,这也为通过剧中人物的抒情塑造形象提供了便利。
篇38、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故事曲折,情趣动人,描写细腻的《西厢记》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何谓爱情的美学宣言呢?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至纯至洁的爱情,重在公然上,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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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喜欢上张生,也仅仅是因为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篇39、西厢记读后感
张生游普救寺,巧遇崔莺莺,一眼订终生,后有张生借西厢,千方百计与相识,张生在墙上曰:“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又莺莺曰:“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自古以来,才子配佳人,乃天作之合。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当叛军孙飞虎欲得美人归,千军万马包围普救寺之时,可笑一品诰命崔相国的夫人信口开河,“谁有能力退兵者,我欲把小女嫁于给他”
,张珙乃一介秀才书生,慷慨激昂地接受了使命,白马元帅杜确赏识张生的文采,所以他们也是比较要好的挚友,此时有难,张生就寄予书信告之,救兵一到,转危为安,当张生正在窃喜自己得了一位佳人之际,谁知崔老太出尔反尔,在酒席上胡说八道,什么门当户对,什么儿时婚姻,还无故来了一对兄妹的称呼,真是人间险恶啊。
但两人的心已经走在一起了,花前月下,两新人常常悄悄地相会,纸包不住火,崔母知道后,又道:张生若是能人者,考取前三功名必随即当婚,”
待到张生高中探花之时,不知官场黑暗,宦官挡道,能臣疏之,在众人地劝说下,张生也为了得一处职位,再来娶莺莺,不料却给尚书当了女婿,莺莺得知后,伤心不已,崔母也病重了,卧床不起,此时无所事事的郑恒却匆匆忙忙赶到了普救寺,想起与莺莺的婚姻,在崔母奄奄一息之时,希望两人能白头偕老,结伴终生。
世事难料,张生娶了尚书女兰芳不到几年,却出来一个长安歌舞女魁飞天姑娘,能歌善舞,能文能武,也不是一般女子所能媲美,她也爱慕张生之才华,张生也为之所打动,常常夜不归宿与之密会,皓月当空,吟诗对歌,好不快活,不料却让病危的妻子兰芳得知,气急败坏,一命呜呼,人游仙镜了。
莺莺这边也不好过,崔母逝世后,原本郑恒有一番作为,不知他天天花天酒地,肆赌成性,无所事事,莺莺也伤心不已,不久后郑恒也因重疾西游去了。
此时的张生失去了一位爱妻,得到一位佳人,却不知佳人命寡,也不知了去向。
(自结尾)然想起当年的莺莺小姐,张生匆匆赶到了博陵,千方百计点燃了小姐还残有的一点希望,终于与之长相思守,白头偕老到终生,成为后人了一代佳话!
封建的思想束缚了这段爱情的自由生长,才有了后面看似门当户的婚姻,却是更加深深地心灵囚禁,爱上一个人,只需一秒,恨一个人也不难,爱与恨只隔一层窗户纸,两面都容易被捅破,可谓:“挂一人,喜怒哀乐全随之。念一人,自作多情愚钝之。失一人,肝肠寸断无救之。恨一人,苦思冥想义愤之。识一人,喜出望外细窃之。透一人,爱恨交加无措之。”仕途长远,路途有不同的风景,可逗留,但不可常驻,生命还再继续,生活就应该继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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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0、西厢记读后感
似乎古人也爱推销,光是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就推出了一本书。这本书就是《西厢记》。
在红楼梦中林黛玉是被此书彻底地迷住了,感受着这其中动人的爱情故事,陶醉在其中。不光是她就连我也不例外。
那痴情书生张君瑞遇见了那崔莺莺是茶饭不思,堂堂读书之人却把书忘道九霄云外,念念地将那莺莺往心底搁着,久久不能忘怀。恰巧啊这当时贵族出生的崔莺莺被张君瑞这一表人才吸引了,也就两厢情愿。本想就这么订个亲事了结,不仅让他们能长相厮守,也能让读者欢心。可就是不如人愿,后面的一波三折就陆续来了。
崔莺莺大方、淑女、礼貌,颇会试问,而且有一副倾国倾城容貌,拥有无数追随者。可怜从小她就守着家庭的管教,这个不许,那个严禁,很有所谓的“家教”。自小她就在心中树立起这种尊强。再加上莺莺母亲的阻挠,这场婚姻迟迟没有实现。这事啊,游走出了个重量级人物——红娘。这个词想必大家十万分熟悉,今儿的媒婆就叫红娘,模仿此处的红娘牵红线的。我觉得这个红娘还是挺正义的,冒着被赶出崔家的危险帮这边递信,帮哪边传情的。当老太太准备违反婚姻的时候,她勇敢地站出来,好好地将老太太“批评”了一顿,使她无法反抗。这种尖利的语言带有一层薄薄的“逼意”。
老太太这个角色令我又爱又恨。这么好的因缘而且是成双成对,定会白头偕老,包他们幸福。但老太太再三阻挠与说谎,让我们这些读者有些恼羞成怒。但她也是出于一个母亲对女儿以后日子是否幸福的长远考虑。张君瑞是个还没考取的穷书生,若把女儿嫁给他,可能会过穷酸的日子。但假如实行“门当户对”法,以后保准,吃得好,穿得暖。
中国的爱情小说都爱追求个团圆结尾。最终张君瑞考上了状元,和崔莺莺终成眷属。
此书激荡起伏的情节令人回味,优美动人的语言让我陶醉。西厢记,值得一看
书籍简介
《明朝那些事儿》,网络连载历史小说,作者是当年明月,本名石悦,广东顺德海关公务员。2006年3月在天涯社区首次发表,2009年3月21日连载完毕,边写作边集结成书出版发行,一共7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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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以一种网络语言向读者娓娓道出明朝三百多年的历史故事、人物。其中原本在历史中陌生、模糊的历史人物在书中一个个变得鲜活起来。《明朝那些事儿》为读者解读历史中的另一面,让历史变成一部活生生的生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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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故事。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炆,但朱允炆上台便要削藩。燕王朱棣以“靖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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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明朝那些事儿》源自历史记载书籍《明史》。当年明月在反复研究《明史》等正史史料的基础上,探寻晚明三大著名疑案等历史真相并使用现代的方式阐述了明朝发生的事,它结合着一些档案、笔记、野史、碑刻等,以各地发现的墓志而论对历史的空白进行填充。
在网络和出版界,有关明朝历史的图书和话题接连不断:张宏杰的《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十年砍柴的《皇帝、太监和文臣:明朝政局的三角恋》;在央视“百家讲坛”讲述《明十七帝疑案》的毛佩琦也出版了《明朝顶级文臣》、《毛佩琦正说永乐大帝朱棣》等书籍,甚至在2006年8月份举办的北京书展上,毛佩琦、当年明月、十年砍柴三位作家联手举办中国人需要重新认识明朝主题活动,详细解读明朝。大量明史图书的出版,使2006年被人们称为“明”年,而进入2007年后,明史热继续持续,在这样的文化的背景下以明朝历史为题材的小说和影视剧颇受人们的青睐,因此《明朝那些事儿》走红于天涯网的一个小众论坛“煮酒论史”也并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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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问世多年来一直是最畅销的史学读本,如今它的漫画版也推出了。漫画版在《明朝那些事儿》史实性、趣味性基础上,用超萌的绘画风格讲述了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跌宕起伏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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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当年明月,本名石悦,男,顺德海关公务员,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明史学会会员,青年历史学者,心灵历史开拓者,担任国内多家电视台文史类节目主持人,畅销书作家,所著作品《明朝那些事儿》销量过一千万册,多次获得“新浪图书风云榜”最佳图书、当当网“终身五星级最佳图书”、“卓越亚马逊畅销书大奖”等荣誉,位列全国十大畅销书之一,2007-2008年度系列畅销书第一名,该系列作品已被译为日、韩、英等多国文字出版发行。1979年出生,现为中国海关总署缉私警察。当年明月成名后获重用,被借调北京(任海关总署下属杂志《金钥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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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
最近,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作者风趣幽默的话语令我十分喜爱这部书。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真的很令我钦佩。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朱元璋了,一个出身于农民世家的人,竟然能成功当上皇帝。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败统治之苦,家中十分贫苦,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的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做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没受过教育,却能直接带领千军万马争夺王位,是个军事天才,也是个人事管理天才。对于这种情况,我有自己的看法:平静的湖面,练不出不畏风浪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宁静的世界,找不出真正的英雄,朱元璋就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况下,成为一个伟大的霸主。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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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各种本领:果断、让朱元璋能在危险的情况下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坚持、能让他在僵持时打破僵局;冷静、能让他有准确的策略。这三样宝物、合起来,能让你在战场上完美地指挥出应敌的方法,假如任何事中,都具备果断、冷静和坚持会让你在困境中发现机会。在这三个本领前,相信无论怎样的困难都回迎刃而解,最后将登上成功的彼岸。
朱元璋还教会了我自信,他曾经说过“我相信我是对的”。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那扇胜利之门。当你引领大军作战,当百万生灵的一切掌握在你的手中,当你只有一次尝试的机会,没有多少人能不紧张,而在战争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但朱元璋却在关键时刻毫不紧张,他相信了自己的决定,是自信,使他一步一步地走向皇位。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后,朱元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老师,他教会了我果断、冷静、坚持、自信等等必会的本领,他仿佛和我说:乱世之中本身是没有天才,但只要有了各种本领,你就是一定会成功,本领能助你登上成功的高峰。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
一提到历史,似乎在人们的印象当中都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东西。要将原本一眼一板、循规蹈矩,而且语言深刻难以体会的历史用生动有趣的白话文来体现,《明朝那些事儿》正是让我们学习历史的一条捷径。
《明朝那些事儿》共着七本,虽然只拜读了前两本,却已经让我受益无穷、爱不释手。
第一部可分为三部分:明朝的诞生,开国治国,叔侄反目。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第一部,那就是“奋斗”。无论是朱元璋,还是朱棣,都是经过许多生生死死,在冒死的拼搏奋斗下打下的江山,是用无数条生命铺出走向皇位的路。那么就先从朱元璋的一生说起吧。朱元璋从苦难的童年——从一个放牛娃开始。长大后在饥荒之下家破人亡,之得入寺为僧,维持生计,却被人指谋反,无奈之下“逼上梁山”,加入了起义军对抗元朝。朱元璋在起义军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军事才能,先后击败强大的对手——陈友谅、张士诚和元朝。在鄱阳湖与陈友谅的“无敌军舰”殊死一搏,在易守难攻的“第一坚城”平江与张士诚斗智斗勇,最终将自己最大的敌人——元朝击败,北伐肃清北元获得全盘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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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用他的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将天下征服。他一直尽心尽力,想要管理好国家,打击、杜绝贪污腐败,用残酷的刑罚令人望而生畏,但在他死后明朝却成为历史上贪污最严重的朝代之一。为了保证天下永远在他的手中,同时也为自己的下一代铺路,劳心劳力,将后代所有的事都先做好,以防不测——夺去兵权、斩杀许多开国功臣。但历史这个不被人力左右的编导,却让朱元璋呕心沥血铺好的路在百年内尽殆。
终究,皇位还是被自己的儿子——朱棣从孙子朱允炆的手上夺走了。如此,即使你机关算尽,但还是不能改变未来这个不可抗拒的结果,未来是不能被人所操控的,总会有一些让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却无法避免,命运之神总是出人意料。接下来的这个人,他在父亲朱元璋的基础上,虽然谋权篡位夺了侄子朱允炆的皇位,但还是将大明发扬光大,成为万国朝拜的“帝国”,对明朝的影响也是十分深远,他就是双面人——朱棣。他有着两副截然不同的面孔:仁慈和善——与老百姓在一起时,为他们主持正义,爱民如子;残暴嗜杀——残忍荼毒一切不服从他的人。他野心勃勃,战功显赫,长期在名将常遇春、徐达、傅友德等名将中长大,对战争和死亡早就司空见惯,自然而然成为了一个骁勇善战的军事家。
因为自己是并非是朱元璋的将来接班人的培养对象,对于朱元璋对太子朱标及其儿子朱允炆的偏爱而变得冷酷,对死后朱元璋传位给侄子朱允炆却没有传给他而心存愤恨,在明朝第一阴谋家——一个名叫道衍的和尚的引诱下,终于走上造反这条不归路上。朱棣固然残暴,但也是在他的统治之下,将明朝的发展推向了巅峰。郑和七下西洋,用友好和强盛将大明帝国的名字传遍世界。朱棣后的两任继承人也选的不错,可惜统治的时间都很短,朱高炽和其子朱瞻基一共只统治了十一载,虽然没有朱棣和朱元璋的惊天动地,但在这十一载中,却是明朝的黄金时期,两人合称“仁宣”。
书中有令后人敬佩的、宁死不屈的铮铮傲骨,如铁铉、方孝孺,虽然都只是一介书生,一个文臣,但在朱棣的暴行之下,仍不屈服,心中怀中对正义的信念,无所畏惧。这不禁震撼了我: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决心是无可战胜的,执着的信念与不灭的正义才是最强大的武器。书中除了正经的历史,但幽默是在每一行中都能体会到的。其中令我觉得最经典的黑色幽默:“……如果你有幸拿到两张铁劵,倒也不一定是好事。特别是第一版‘开国辅运’,因为据有关部门统计,拿到这张铁劵的人80%以上都会有朱元璋同志额外附送一张阴曹地府的观光游览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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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特别说明:单程票,适用于全家老小,可反复使用多次,不限人数。”除了幽默的调侃,还凸显出朱元璋当时灭臣人数之多。这就是《明朝那些事儿》,能将历史如此简洁明了,幽默生动的娓娓道来,一篇伟大的着作。能将历史写成如此,已是一种创世之举。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
早在小学,这本书就被同学们传阅,当时对史事并不怎感兴趣,所以不大在意。当推荐书目出现这一本时,便立马问以前的同学哪本最好看,她说,大结局,悲壮凄惨。
顾名思义,《明朝那些事儿》是以明朝史事为内容,大结局则讲述了明朝的最后一位皇帝:朱由检,史称崇祯皇帝。
崇祯刚登基,心中有的只是恐惧,因为贱人魏忠贤魏太监。然而在恐慌之中不忘平反乱贼。处事妥当,思前顾后以及强大的政治头脑使猖狂两朝的魏太监下了台。
读到这,不仅钦佩崇祯处事有方,然而在后文中与民军及清军的对抗之中,我想说,他用人不周,处事不精,育人不足,不善官兵,过于信人。前后认识反差很大。
可能是我读得不够深刻,见解略偏,但私下总结,这应该是崇祯的弱点,最起码,我认为是。
所以,到最后,明末的大将猛人被用完,死的死,投降的投降,崇祯看淡,无可奈何,留下一句“诸臣误我”,走向了那棵树,将自己的生命终结。
自始至终,作者当年明月的笔调是诙谐,诙谐的语句诙谐的笔风,诠释了整个明朝。
我曾想问,为何崇祯如期兢兢业业却还要遭受亡国之灾?为何要将其化成悲剧,示在众人面前?当年明月告诉我,因为它是历史。无论你怎样伤心流泪,怎样替主人公追悔莫及,它都无法改变,因为它早已随红尘而去,因为它既不是观点也不是议题,它,是事实。它,是历史。
我明白了。
于是我不再去郁闷这个结局如何如何悲壮,如何如何凄惨。事实就是如此。
但,为何明知从先帝手中接过的是个烂摊子,他却还要苦心积虑地收拾下去?顿悟之:当从先帝手中接过摊子后,就意味着崇祯做好了准备,做好了收拾摊子的准备,做好了收拾摊子的准备,做好了肩负责任的准备。是的,就因责任二字。他要为大明江山负责。所以,就算到最后战况如何惨烈,他仍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试图力挽狂澜,直至兵临城下,他依旧没有放弃。明月用他的文章告诉我,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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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道到文章,之前说过它很诙谐,很幽默,而读者在大笑之中却能品味出历史带来的古韵古味。而且明月时不时加入自身体会,更为深入人心。如一杯清茶,散发着袅袅茶香,浅尝初试,舌尖感到略微苦涩,但苦涩中夹带着甘美,沁人心脾。篇末,一读者说,如此奇文亘古少有,多一字狗尾续貂,少一字意犹未尽。正是如此,读者能在书中畅快淋漓,受益匪浅。
这样的文章,让我认识了那位从古至今争议颇多的皇帝,书中的崇祯是个失败者,二百七十四年的江山最终毁于他手。但是,我认为,他做到了皇帝的职责,在位约莫十三年,尽心尽责,平定江山,然而世事难料,尽管崇祯一心想稳住天下,但由于破洞似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导致悲剧发生。
在我心中,他是个成功者,为何?为书中的结束语。
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崇祯做到了。
一朝悟书,一暮思书,思何?思崇祯之年,战乱不断,改朝换代,崇祯亦无奈。欲平江山,奈何惨之。余虽思,可思而不欲多言,仰望夜空,点点星辰叹息,与我一起,为夕叹矣。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4
最近,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作者风趣幽默的话语令我十分喜爱这部书。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历史是一个舞台,这个舞台上有无数个演员,有动物有植物,但既然是舞台,就有人承包,恐龙灭绝后,人类就承包了这个舞台。亿亿万万个人都在台上出演过,有的人被历史记住,他的光荣事迹也呗刻在了历史长流的隧道上;然而更多的人只是这急流漫无目的漂浮着的无根草,被冲刷掉,被无情的忘记,但他们也是历史洪流中的一滴水,人生舞台上的一个演员,历史的参与者,至少,他们活过。
大江东去浪淘尽。
朱元璋,朱棣,刘基,胡惟庸,常遇春,蓝玉,张玉,郭子兴,汤和,李善长,陈友谅,宋濂,王保保,徐达……这些人,他们斗争,斗争,再斗争,最后只能有一个人到达权利的巅峰,实在是残酷,只有一个人的游戏是孤独的,即使他是皇帝。朱元璋先生,不,是朱元璋皇帝以其疾风怒涛之势,用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完成了由放牛娃到帝国皇帝的伟大转变,统一了泱泱天朝,是那个时代的超人,传奇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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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驹过隙,光阴似箭。
王守仁,张居正,徐阶,于谦,刘瑾,王振,魏忠贤,朱氏若干皇帝,袁崇焕,李自成,吴三桂,努尔哈赤,皇太极,丰臣秀吉,李成梁,李如松,俞大猷,戚继光,郑成功,唐伯虎,杨涟,杨慎,杨廷和,汤显祖,俺答,也先,徐霞客,徐渭,卢象升,张献忠,李时珍,罗贯中,解缙,海瑞,方孝孺,李梦阳,严嵩,大阉之乱五人众。(排名不分先后)
这些人,都曾是权倾天下的人物,勾心斗角,战场厮杀,有些是民族英雄,有些是心学圣人,有些是内阁首辅,有些是贪官巨恶,有些是外邦蛮夷,还有些是身经百战的将军,可如今,安在哉?无论他们是与非,都无所谓了。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
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最后的笑谈,只能是对于英雄悲壮的无奈之笑,是对于英雄悲壮的感叹之声!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真的很令我钦佩。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5
岁月不饶人,明朝时期的事情发生了种种事情,看完了这两本书,我深有感触。这部书是当年明月,也就是石悦写的明朝“通史”。这书从明朝开国的朱元璋说起对当时的十七帝王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充分的体现出当时政治思想与当时开国皇帝建立的帝国进行了详述。
第一部中写的是朱元璋生于乱世当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没有背景,没有依靠,没有后台。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得来的。他历尽千辛万苦,一次次的从死神的魔掌中挣脱,一次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后继续战斗,一直坚持着。
也可以说在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
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炆,但朱允炆上台就要削潘。后燕王朱棣以“倩难之役”的名义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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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到第二部结尾时我的感觉只是当时的蒙蒙凄凉,它讲到郑和下西洋,修着《永乐大典》南下讨平南安等,后来永乐帝于北伐蒙古归来的路途上病逝。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开始进入了动荡时期。读到这里我也只是觉得当时的“悲惨”,也只是慢慢的看下去。大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而导致了二十万大军在土木堡丧于一旦幸亏忠臣于谦奋力救回了明帝国,但随即又有两位皇帝争夺王位的“夺门之变”后都被害身亡了。读到这里我才晓得了什么叫历史小说的精彩与其对此使读者的眼球应接不暇,欲罢不能。
也是这两部历史小说我感觉到告诉了我影月之殇影歌的感伤。明朝的言官也告诉了我们直谏者未必忠。贪官们告诉我们贪污者未必奸。皇帝嘛,呵呵,真活的不是人~朱元璋的身世告诉了我们要自食其力,像他这样没有依靠没有后台没有背景的人都能当上皇帝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6
趁今年寒假有空余的时间,我又捧起了讲述明史的书——《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开头主要讲述的是自幼是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因为忍受不了元朝的统治,先是出家做了和尚,后被人诬陷说他要起义,被迫投靠了当时的起义队伍。慢慢的,他在军事方面的才能渐渐显露了出来,他先是打败了其它比他强的起义队伍,后又经过与元的数十年的征战。最后赶走了,元朝的皇帝,统一了中国。
中间又讲述了朱元璋的改革和明朝的政法。其中,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便利用胡淮庸这个“导火索”,废除了丞相制度。又创造了内阁。当初朱元璋只是想把权力归于君主,可是他错了,后面的朝代中,任何一个内阁都比丞相还会夺权。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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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书中,最让我佩服的人就是铁铉。他不过是一个书生,可是在面对朱棣的起义下,唯有他没有退缩,他前往了前线,找到了那些伤兵,逃兵,并带领着他们与朱棣展开了抗衡,正是这么一位普普通通的书生,让朱棣吃了不少苦头。看到这里,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就是这么普通的书生,就可以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这说明他怀有多大的爱国情怀啊!
在这本书的末尾,我看到了一句话“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是啊,我想铁铉正是靠着对国家热爱的心和随时准备为国家献身的信念而活的吧。
我认为,如果我们想要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人话,就必须树立我们人生的目标。只有准确的认识到我们每时每刻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虽然如今我们的国家不需要我们去着想,但是我们必须要为我们的未来着想。就像外国文学家说的那样“为面包而活”,意思就是:我们必须为我们自己有的吃而努力。因为一旦我们没吃的了,就会饿死。不说保卫国家,就连自己的命都没了,还谈何国家?
或许等我们拥有这个信念之后,我们的人生路会越来越顺畅的!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7
原来,我是个三国迷。我觉得除了三国,中国历史上的哪一个朝代都是很无聊的。但在这个暑假里,“当年明月”让我明白了,其实那一个朝代都有它的特点,都有它精彩的篇章,特别是“明朝”。而他告诉我的方法,就是我最喜欢的七本书:《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至第七部。它的作者也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当年明月他以一种幽默的方式,向我表达了明朝280年的那些事儿。
的确,这套书写得很有意思,比如其中有一段说:皇帝召来一位猛将来拜见,这位同志的家中刚好死了人,于是,这位仁兄就穿着孝服,然后给皇帝磕头。作者说这场景实在太像灵堂。读到这,你一定捧腹大笑,当年明月很幽默吧?
在我读这本书时,我觉得这本书有一个别的历史书没有的特点: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特别注重写事。而当年明月在写明朝的时候,他注重的不是只写事,打仗的部分只是一笔带过,人物的对话也很少写,他最主要写的是人,每个人怎样怎样,人物的心里想什么,人物干什么,在写朱元璋的时候还出了份档案,真是做到了他的写作理念: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这一套书我几乎10天看一本,那就是因为当年明月写的书很吸引我,让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放不下去。并且在这个暑假里,我的脑海里又多了一个朝代的印象“明朝”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8
薄雾在梦境中散开,一切都变得清晰可辨。耳边传来古老的钟磬之音,辉煌的大明王朝展现在我的眼前。城外,烽火连天,狼烟四起;城内,宁静安详,静谧幽深。深宫大院尽处,只传来一串沉重的脚步声。他——崇祯——明朝最后一个皇帝,纵是一国之君,然而走近他,却不难体会到威信背后,那份悠然与不尽。
崇祯的一生充满了崎岖坎坷,他的继位,更是在一种巧合诞生——先兄朱由校无一子嗣,万般无奈与仓促之下,年仅15岁的他只好以“兄终弟及”的方式继承了皇位。他的继位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本应是大明王朝的希望——崇祯在位十七年,日理万机,财色酒气全无。他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马不停蹄地工作着。然而,历史却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乃至于整个国家都走向灭亡。先兄的昏庸执政,使崇祯面对的是一个烂得不能再烂的烂摊子。此时的他,内心该是多么矛盾啊!大势已去,他却能让国家坚持了十七年之久,已实则不易,不得不令人佩服。面对勇敢与胆怯的抉择,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勇敢,并为国家的长久付出了心血,虽死,则无憾矣!面对这样一位皇帝,又怎能不令我折服呢?然而崇祯皇帝显赫的权力背后,却有着一个悲惨的童年。奸臣的满口胡言,使他受尽排挤、压迫和虐待,也使他养成了坚毅的性格和善良的秉性。
十五年的沉默,终于在登基的那一刻冲破。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铲除了奸臣,使朝代焕然一新。国家统一的梦想似乎指日可待,但却被他自己毁于一旦,实在令人同情。杀死袁崇焕是他一生最大的污点,以至国家再也没能力与清兵抗衡。如果历史可以倒流,我真想替他收回处决袁崇焕的指令。然而,历史不会倒流,我也只能在心里做着这个美梦罢了。当“李闯王”进京的那一刻,崇祯视死如归。他平静地遣走身边的宫女、太监,然后和自己最忠心的奴仆在一棵古树上自缢而死。他走了,背负着“亡国之君”的千古骂名,带着一身未了的心愿魂归煤山。为坎坷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他终于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了。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走近崇祯,体会一代君王背后的难隐之情;走近崇祯,感受灾难来临之际的那份坦然与从容;走近崇祯,学会勇敢地承担属于自已的那一份责任。带着对崇祯皇帝的敬仰,同情与惋惜默默地陷入沉思。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9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部洪武大帝》,他让我清清楚楚的看到了朱元璋从一个不起眼的小混混变成了一位一言九鼎的明朝开国皇帝。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
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朱元璋的这种精神是很难能可贵的,他让我看到了朱元璋的勇敢、坚强、百折不挠的精神,不然他怎么能推翻元朝的统治,怎么能创造庞大的帝国呢?因此,我觉得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不应该总是靠着自己的父母、家庭,做一朵生活在温室里的小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学会坚强,面对困难,向朱元璋这位优秀统帅学习,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也可以很好看!他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不息、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它让我受益匪浅。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
这本书是由当年明月所作,讲的是明朝时的势力纷争,言官们的雄心壮志,为国家奉献的精神,李如松等名将在朝鲜和日本展开的殊死搏斗。
本书是用生动形象现代的语言,以白话形式讲述历史但也不乏幽默。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的是大明王朝帮助朝鲜抗击日本的经典战役,李如松凭借自身的聪明才智仅用一万人并使用大明王朝的先进技术以及优良火器杀退了日本近十万人,打退日本获得短暂性的和平,不久日本再次出击,明朝果敢迎战,派出极善用人的麻贵等明朝将领向日本发动最后的猛攻,最后海路夹击,将日本打得落花流水,止得落荒而逃。此后的上百年日本在没来骚扰。
此次战役中国仅派出8万人,而日本则派出十万有余,此次战役完全体现了中国的民族传统:自信、乐于助人、勇敢、智慧和坚强。成为了中国人民都具备的品质,只要有勇气,善于利用自己的智慧,勇于向恶势力挑战就没有不成功的事!
这就是历史的价值历史,它给予人们的是启迪和反思,见证历史的长河,同时也见证中户民族的辉煌!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1
今天,我读了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他向我们展示了一段精彩的历史,一个一波三折的故事。
官场政治、帝王心术、人心道德……环环相扣,令我欲罢不能,甚至连吃饭捧着书。不过,最令我难忘的一位人物是临危不乱、为官清廉、聪明机智的于谦。在土木堡之变中,多亏于谦力挽狂澜,在对自己情况不利的时候冷静思考,拼死为国,利用声东击西的方法,是敌人丢盔弃甲,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可是之后被奸臣谋害,于谦死后,当官员来到他家,发现这堂堂一品大官竟家无余财,甚至将皇帝的封赏也锁了起来,不向别人炫耀。
英雄,名副其实地英雄!一个高尚的人!一个了不起的人!
他的一生正如这首诗,坦坦荡荡,堪与日月同辉!!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2
我读过许多书,有童话,有小说,有传记,有历史故事,但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明朝那些事儿》,他让我知道了许多历史知识。明朝有276年之久,有16位皇帝,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永乐皇帝——朱棣。
在我看来朱棣并不是一个好人,但它的确是个好皇帝,因为他很有远见。在他统治的时代下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荒地被开垦,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仓库里堆满了粮食和钱币,经济和科技文化都有很大的发展,他凭借自己的努力打造出一个真正的太平盛世。他还命郑和出海下西洋,把中华民族的先进科学和文明成就传播到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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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他用了风趣和幽默解说了这段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3
这个星期,我终于读完了当年明月的心血之作《明朝那些事》。本书以通俗小说的形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工人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喜剧演员的幽默,来为我们展示几百年前的风风雨雨。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在这本书里,自始至终都蕴含着一种力量,一种永恒的、催人奋进的力量。这种力量,支持着戚继光抗击倭寇,不畏困难;支持着于谦打响“北京保卫战”,力挽狂澜,延续了大明两百多年的历史;支持着海瑞冒着杀头的危险,“抬棺骂嘉靖”------这种力量,叫做爱国!
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育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我有责”。我开始只是懵懵懂懂地懂一些,可自从拜读了《明朝那些事》后,我看到了张居正、徐阶、夏炎等人的爱国事迹,才真正懂得了爱国的含义,我从中汲取了无穷的力量。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4
《明朝那些事》讲述了明朝前后约三百年的历史。故事生动有趣,笑话百出,让我们在轻松愉快中了解了明朝历史。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都前与陈友谅进行了有名的鄱阳湖之战。在这次战斗中,朱元璋带领的20万人只配备了单薄的渔船;而陈友谅则带领60万精兵强将,配备巨大的战舰。双方实力悬殊,朱元璋看似很难取得胜利,可他却巧妙地利用了船小灵活的优势——先用小船偷袭战舰,杀死一千多名敌人,并夺得战舰一艘。顿时,军心大振。他赶忙乘胜追击,又用小船装满炸药,组成敢死队,利用风力,火攻战舰,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朱元璋能以小胜多,以弱胜强,我觉得他真不愧是一个临危不乱,有勇有谋的人,这使得他在万分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胜利。这启发了我,平常遇事不能慌乱,要及时想出对策。是啊,朱元璋遇到这么大的困难都能想办法解决,我们平时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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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5
我在班上换书的时候,换到了一本有趣的书,《明朝那些事儿》,我立马翻开了这本书,开始津津有味地看着。
这本书塑造了几个人物形象,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严嵩和徐阶还有聂豹。严嵩是一个喜爱拍马屁的家伙,而且奸诈无比。徐阶和聂豹则是勤奋好学。
这本书讲了在内阁里发生的许多战斗,战斗不是指别的,而是指为了利益和地位而发生的内阁内战。
严嵩原本不是一个贪官,但是在原则还是利益面前,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并获得了一个光荣的称号“明代第一奸臣”。但是,这场战斗最终还是严嵩输了,他最后是被一个熟悉的老乡—徐阶给剥夺了全部财产,被赶回老家,靠沿街乞讨维持生计,受尽了大家的白眼,最终,他在一片荒野中就这样悲惨的死去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知道,无论在明朝还是现在,都不能当一个贪官,不要为了利益而放弃尊严,否则,你就会沦落到明代第一奸臣—严嵩一样的下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6
《明朝那些事儿》是用白话文写的明朝历史,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细细读来,卷卷有收益。作者能把晦涩难懂的正史写得这么生动有趣,不得不让人佩服他的文采、毅力和恒心。
第一卷的主人公就是朱元璋,从他身上可以学习和借鉴的东西是:每个人最脆弱的地方就是心,但殊不知,每个人最最坚强的地方也是心,重要的是看我们是否有能力让我们的心智走向成熟,让我们心的力量变得强大。长期的困难生活最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有很多人在遇到困难后,只能怨天尤人,得过且过,而另外一些人虽然也不得不在困难面前低头,但他们的心从未屈服,他们不断的努力,相信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朱元璋正是在自己最痛苦的时候,没有被痛苦失败击倒,而是化悲痛为力量,成功的将自己最脆弱的地方变成了最强大的力量的来源。而陈友谅失败的很大原因就是他没有认识到什么样的武器是最强大的,不是军队的人数,不是先进的武器,不是强大的舰队,而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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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把生命中的磨难视作宝贵的财富,正是它们磨练了我们的意志,坚强了我们的心灵。坚强的意志和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和无畏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面对困难和失败,我们要勇于调整心态,让自己的内心更坚强,永不言弃,一路走来,你会发现收获很多。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7
前几天,我妈妈买了一套《明朝那些事儿》书给我看,我想:历史的书,我可不感兴趣。可我刚看了第一篇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认为这本书不仅仅只讲述了明朝的整个历史,还告诉了我们许多的道理。书里既讲解了正史,又有幽默的语句,而且,书中的人物都被描述得栩栩如生,严厉的朱元璋、一脸正气的方孝孺、骄横的蓝玉、精神抖擞的朱棣……这些历史人物都有声有色地被描写了出来,好像站在你面前似的。
看来,如果不进步,就会被他人超越。后来的清朝,“以铁骑平天下”,最后还是输给了八国联军、英法联军,被迫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公平条约。这就是因为别人在进步、图强,战斗力飞快地上升;八旗却在渐渐腐败,战斗力越来越差。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们也要不断进步,不能虚度时光。比如,放假的时候复习一下知识,有空补习一下自己比较薄弱的科目等等。只有不断进步,才能不断超越自我。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8
《明朝哪些事》是一套我非常爱看的历史读物,尤其是第一部。这一本书先是由朱元璋的农民出身开始讲起,到永乐大帝夺位的靖难之役为止。叙述了明朝人民起义军艰难的开国过程。名将如云的朱元璋pk拥有千军万马的陈友谅,龙虎之间的战争,刀光剑影,谁堪问鼎天下?战太平、惊天动地的太湖大决战。卧榻之侧埋恶虎,用计铲除器小的张士诚。徐达、常遇春等不世名将势如破竹,乘胜逐北直破北元王朝。更有明朝历史上最大的谜团——永乐夺位、建文失踪的靖难之役。高潮不断,留给人们的只剩下一声声惊叹。
读完这本书,人们都说知识面广的我这才发现,自己对历史的了解竟然如此的少。读着这本书,我敢打赌,你会立刻被书本中那一行行幽默、诙谐的文字给深深地吸引住,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下面的内容。合上这本书,慢慢地回味,呀,我的收获可多啦:知道了元朝是怎样灭亡、明朝是怎样雄起的以及相关的历史背景;了解了朱元璋儿时在元朝的统治下生活的艰苦与不容易。我终于明白了他对元朝、腐败的社会的痛恨;我还从战火纷飞的战场上明白了一代名将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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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我认为,这是一片知识的海洋,快乐的源泉!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9
《明朝那些事》这本书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记载了明朝的历史,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将朱元璋的成功之路完整的记录下来了,讲述了他为推翻元朝政治的英勇作为,让人钦佩不已。一场场战役都诉说着他的智慧,一个个决策都显出他的敏锐,哪怕有时的一个错误也不会影响他在读者心中的形象——勇敢、冷静、敏锐、聪慧。为了推翻元朝的阴暗统治,朱元璋带领起义军一点点的把原称霸一时的元军,一点点的击败。他的英勇形象永远留在读者心中。他的成功不能只归功于他一人,还有他手下的大将们和谋士——李善长、常遇春、郭兴、汤和、刘基……他们伴着朱元璋坐上皇上之位。
朱元璋从一个放牛娃,到元朝末年,父母兄弟饿死,他觉得极其不解,觉得好人不是该有好报吗?为了有口饭吃朱元璋当上了和尚,他做粗活还要兼职清洁工、仓库管理员、添油工,他忍着。长期的困难生活,磨练着他的意志。朱元璋当了起义军,从一个亲兵长做到一个首领,他用自己的计谋打败了强大的敌人。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地了解明朝的历史,更加了解朱元璋,更加懂得了朱元璋当上皇帝的艰辛。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0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明朝那些事儿》,我读了受益匪浅。此书讲的是中国历史中1344年到1644年明朝的事。从朱元璋出生讲起,到崇祯皇帝自缢明朝灭亡。它语句轻松幽默,十分搞笑。把每一个人(即便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都讲得十分详细。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对斗争的描述淋漓尽致,对情节的把握炉火纯青,令我很钦佩。
在众多人物中我最喜欢朱元璋。他是个一无所有的贫民,是通过造反才有了天下。他没受过教育,却是个军事天才。正是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练了朱元璋,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真是逆境出人才啊!我们要学习朱元璋的果断、坚持、冷静这三样“宝物”会让你在困境中发现机会,怎样的困难都迎刃而解,最后登上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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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在读书中看到的哲理句:
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胜利之门。
人生最痛苦的地方不在于有一个悲惨的结局,而在于知道了结局却无法改变。
越接近对方的水平,就越了解对方的强大,就会越来越畏惧。当他的畏惧达到极点的时候,也就是他能与对手匹敌的时候。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1
历史是什么?历史就是那些残台断瓦、古庙荒冢吗?就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是,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得很好看。《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以小说的形式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朝代的崛起。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曾经乞讨过,他曾经当过和尚,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为了给所有被害死的百姓报仇,他继续前进,继续战斗。最后,推翻了元朝,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应天宣布即皇帝位,定年号为洪武,国号为明。从此以后,天下百姓被元朝统治了68年后终于迎来了一个新的朝代。
“我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每当听到这气势磅礴的歌曲,我都会想,那些处于权力顶峰的帝王们,他们步入人生暮年,看着锦绣山川,遥想着当年的丰功伟绩,但这一切在历史的面前的多么的渺小,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下,他们会做何感想?朱元璋从社会最底层,凭借自己的勇气与决心,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最终成为了大名天下的创造者。是的,其实命运之神并不存在,他也不会将什么宝剑和天下交给一个乞丐,在那绝望的日子里,并没有人去同情和可怜这个人,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与无谓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2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在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朝代分别经历着建、兴、亡。想想五朝的勇将明君,想想宫中的风起云涌,再想想塞外的战火连城,我不由得爱上了历史,捧起了据人们说似小说般的历史宝典《明朝那些事儿》。
一翻开《明朝那些事儿》,我便被开头的朱元璋档案吸引了,如:朱元璋,又名朱八八、朱重八,人生历程:农民、乞讨、撞钟、造反、皇帝。仅几句话,幽默无比,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而且这套书不像其它历史学家写的书,故作高深,其实什么也不懂。而这套书的作者就不一样了,用大家的话来写历史,完全打破了看历史书犯困的现象。该幽默的地方会让你笑得停不下来,该严肃的地方会让你屏住呼吸。这也是这套书的奇妙之处。
读完这套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历史原来也是十分有趣的。洪武年间的功绩,永乐大帝的神武,王守仁的智慧,魏忠贤的奸诈,朱厚照的昏庸,朱瞻基的开明……这些人物性格特点深刻在我心中,成为了对兴亡的明朝永久的回忆!
认识了这么多人物,我最敬佩的人就是王守仁了。在他头上,连“圣贤”都不合适了。我敬佩他的决心,十五岁就立志消灭敌兵;我敬佩他的才能,饱读诗书而百步穿杨;我敬佩他的胆量,拿少量人马跟敌方上万军队血拼……他的人生十分伟大,但他对世间的贡献汇成一句话:“存天理,去人欲!天理即人欲也!”他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榜样!
《明朝那些事儿》带领我走进了历史的殿堂。作者让我热爱了历史,了解了历史,领悟了历史。我的感受只汇成了一句话:历史长河,波涛汹涌。壮士悲去,留下惆怅……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3
今天,妈妈带了一套书回家,我一看是一套历史书,还是厚厚的七本,它们的书名叫《明朝那些事儿》。我心想:又是一些枯燥的历史书,还这么多,又这么厚,什么时候才看的完啊?妈妈还强力推荐:“看过这套书的人都说写的很好看,你一定要慢慢看、细细读!”我只好应着妈妈的要求,心不甘情不愿的捧起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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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页,我就随着作者来到了1344年。朱元璋从一个吃不饱饭的和尚,通过自己卓越的军事才能结束了元朝的统治,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朝代——明朝。明朝从创建到灭亡经过了三百年。这本书对明朝17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了全景展示。尤其对战争、政治、当时的经济政治制度等用美国戏剧演员的幽默进行了细细的描述。
在书中描绘了一系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雄人物。如“不世出之英雄”李如松,临危受命敢当大任的名将李舜臣,是死不退、以身殉国的老将邓子龙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被人家称为“海青天”的海瑞,百姓们为了能见“海青天”一面,可以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磨破了十几双鞋,徒步赶到京城。海瑞两袖清风,廉洁公正,想到的事就义无返顾的去做。最后他因为直言犯上,被罢官。抄家时家里只有几件补满补丁的破衣服。在百姓的心中:海瑞就是一位能为百姓着想,不屈服于的好官。
这套书作者写得也非常有特色,不像以前看过的历史书,都枯燥、看不懂的。它简单、易懂、语言幽默,情节生动。作者还时不时的调侃几句。原来历史书也可以这么好玩、好看,真可谓是轻轻松松读历史,舒舒服服品古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4
假期里,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作者用风趣幽默的笔触,将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把战争描述得淋漓尽致,让我钦佩。
从和尚到皇帝
朱元璋是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曾是个一无所有的和尚,随郭子兴对抗陈友谅,亲自领兵在鄱阳湖上与陈友谅展开激战,最后大获全胜。后来,朱元璋又灭了张士诚等人,逐步建立了明王朝,成为赫赫有名的洪武大帝。在我看来,和尚和皇帝有着天壤之别,许多人做不到的事情朱元璋却可以做到,是因为他遇事冷静沉着,不半途而废,在困境中也善于发现并把握机会,从而成就了光辉灿烂的帝王霸业。的确,命运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上,执着的信念、坚强的意志可以战胜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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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臣or明君
朱棣是一位备受争议的皇帝,他以藩王的身份争夺皇位,发动了靖难之役,杀戮无数,是名副其实的乱臣贼子。但他登基后迁都北京,建造了恢宏的紫禁城,派人编撰了“世界上最丰富的百科全书”——《永乐大典》。他还派郑和七下西洋,把军事、外交、经济等多方面都推上了巅峰时期。从朱棣身上,我体会到了他的雄才大略,敢作敢为,为了建功立业,作了不计其数的准备。尽管朱棣不是一个好人,但绝对是一位明君!
每个王朝的建立、兴盛、再到衰败,都是一部血泪史,许多皇帝都有他们过人的才干,也有阴暗的一面。从朱元璋、朱棣身上,我要学的是他们的大智大谋,抱有坚定的信念,为着自己的目标而奋斗努力!生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更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牢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为祖国的富强美丽贡献智慧和力量!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5
用近四个月时间看完了《明朝那些事儿》,很幽默。勾心斗角,权力的斗争,极其细微的小事,足以致命,甚至满门。每一次文官的对决都是一场精彩的演出,成败只在一瞬之间,细微的动作足以扭转整个战局。反观武将对垒似乎略为逊色,没有腥风血雨之感,仅限于拳头的较量,却那无力,心灵的对决才是真正强者对垒。每朝每代正与恶两方此起彼伏,没有永远的胜利,而胜败就在一瞬之间,一言一行充满杀机,为了权力的争夺,诛杀良臣,排除异己,抄其满门仿佛一切就在一言一行当中,为了权利诛杀功臣,一切都是假的。战争就好一点,胜生败死,战略战术系于一人之手,即使兵力在强大,明三大营全军覆没就是在好的例子。皇帝移位便是一场战争,对心灵认知的改变。
文章中的史实改变了我对常规历史的看法,一切看似平淡无奇,却暗藏杀机,动与不动皆处死地。到头来杀与被杀只是别人的棋子,死的那样不明不白,无缘无故,有的到头来只是一撮黄土。顾全大局,从别人思想出发,按其套路出牌,揣摩对手后招与意图,出奇制胜,自己的想法必让被别人所猜。不论辽东铁骑、戚家军还是后来的关宁铁骑,尽管有万夫不当之勇,但终究灭亡,明朝就此完了。在没有成功之前尽量装孙子,一朝成功,斩草除根,成就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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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最后徐霞客思想与我不谋而合,一个成功的人就是按照自己的方法去度过一生,他不为名不为利,只为自己心中信仰。别人看法没有改变他,他对朝代没有贡献,仅一本游记,却被作者用于结语,在我看来他的出现加强了自己的看法,自己过好就行,在乎别人干嘛,我将按照自己方式方法来,这就是读罢此书最大的收获,不谋而合之心无意语言表。
朝始朝末,二佰七拾年,完了,就这样,这就是历史,很简单,它就在那,谁看都可以。以史为鉴。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6
今年暑假,我终于读完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
《明朝那些事儿》是作家当年明月创作的一部历史小说。全书共七册,主要讲述的是明朝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发生的事情,以史料为基础,以具体年代和风云人物为主线,以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以及小人物的身平事迹进行多方面的阐述,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史学巨著。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一册是《万国来朝》。其中,我最敬佩的是著名的忠臣于谦。
于谦,字廷益,号节庵,曾任兵部尚书兼太子太保(正一品),世称于太保。正统十四年(1449)七月,应奸臣王振限制蒙古肉质产品冲击国内市场,瓦剌首领也先开始了对明朝的进攻。同年,发生土木堡之变,明英宗朱祁镇被俘获,于谦力排南迁之议,坚守北平(北京),整饬兵备,部署要害,亲自督战,率师二十二万力挽狂澜,列阵北京九门外,大破瓦剌之军。后派遣杨善说服也先,成功带回太上皇(朱祁镇)。最终被石亨等人所杀,结束了自己多彩的一生。
纵观于谦的身平事迹,似乎也不是那么的突出,可他却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爱国人士。北京保卫战中,他主动进攻,以二十二万军队拼死保卫北京城门,斩敌数十万,使瓦剌溃不成军,毁于一旦。
于谦也是一位伟大的演说家,可是他也证实了“只说不做事没有用的”这个道理。古代的雅典雄辩家们口才极好,擅长骂阵,指东喝西,十分威风,但马其顿的亚历山大长枪一指,便把他们打得东倒西歪,四散奔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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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和演讲从来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这个世界是靠实力说话的。而于谦恰恰做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成功了。
历史是千百万人的历史,是大家的历史。每个人都有解读历史的权利。《明朝那些事儿》是别开生面的,是一种创造。而我们也应该支持这种创造。
去发现更奇妙、更有趣的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7
《明朝那些事儿》是当年明月的著作,讲述了1344年至1644年关于明朝的历史,主要是对官场政治斗争、战争等方面的描写。整套书一共七册,其中,第二部《万国来朝》最为精彩。
第二部讲述了许多英雄人物的光辉事迹。这本书的内容自永乐大帝的“靖难之役”后开始,先叙述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永乐大帝事迹——朱棣指挥军队北上五征蒙古、派遣郑和七下西洋等。后永乐帝病逝于北伐蒙古归来途中。“仁宣之治”后,明朝开始进入了动荡时期。大宦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导致二十万精兵丧於一旦。
我非常欣赏“三杨”中的杨士奇,杨士奇出生在袁州,一岁半时,父亲杨美去世。他的母亲在四处流浪时也不忘教他读书。后来母亲改嫁给一位姓罗的人,此人十分孤傲,强行将杨士奇改为罗姓。在罗家举行祭祀先祖时,杨士奇悄悄地给自己的父亲跪拜行礼。这事被其继父知道,继父非但没有责怪他,反而让他恢复了杨姓。自此以后,继父对杨士奇刮目相看,着力去培养他,杨士奇不负厚望,发奋读书,努力学习,在困境中不断努力,在贫困中坚持信念,最终成就一番事业。正是“人穷,志不可短!”
于谦是位了不起的将军。那场战役中如果没有他,蒙古也先部队打过来,恐怕大明王朝将从此灭亡。正统十四年十月八日,于谦下达总动员令。他分派诸将守护九门,还列了条规定:如有失守者,立斩!德胜门是最重要的门,因为它在北京城的北面,面对也先的大军,他想了一下让自己镇守,最后一道命令:大军开战之日,众将率军出城之后,立即关闭九门,有胆敢擅自放入城者,斩!简单说就是:不胜就亡!正是这种敢死的精神打败了也先的部队,挽救了大明王朝。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我想,冷静、果断与坚持也许就是成功的秘诀吧!或许,只有像杨士奇、于谦那样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8
记得这个暑假一直在家里看《明朝那些事儿》,当时的版本是前三册的合订本。记得以前读爸爸的那些很专业的历史书《世界古代史》《中国古代史》《西方文明史》等等时,虽然是厚厚的枯燥的书,当时的自己看得津津有味。现在还依稀记得其中的一些内容。到了大学之后,找到了一直梦寐以求的《古文观止》,看得如痴如醉。至于《孙子兵法》记得我第一次接触是爸爸的手抄本。再到后来,很久没有看过这么让人看得下去的历史类书籍了。
直到这个暑假,我和弟弟在家里抢着看《明朝那些事儿》。看到时候,我想说,最重要的一点,他可以让你看下去,不会让你起厌恶之心。而且,他写的不仅仅是历史中的人,也写中华民族的文化历史,写在中华文化中浸淫的中国人。许多的情节,让人很喜欢。至少我觉得让我这个变俗了的人喜欢。不能说文章没有缺点,但是我觉得我们还是看他的优点要好一些。
这本书我觉得太好了,导致我对于许多的事情看得太透彻,许多的事情看得太开。反而减少了现实生活中的乐趣。人生应该是在一场场的欢笑与哭闹中度过,太理智了,少了许多的生气。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29
大明的灭亡,不是因为辽东的满清,不是因为关中的李自成,不是因为四川的张献忠,不是因为罕见的连年陕西大旱,不是因为两百年一遇的河南大旱,不是因为直隶遍地的蝗祸,不是因为手下的一群窝囊废(猛人只是少数),而是因为这一切的累加总和。
李成梁放纵了努尔哈赤,帮他扫清了几乎所有障碍,于是这个忘恩负义的人一统女真(蒙古奄奄一息),于是他的野心开始膨胀,于是他打起了大明的主意。满洲八旗的战斗力是惊人的,为了生存,只能抢掠,抢劫与屠城在他们看来是一件光荣的事业,每次上战场,家人总是兴高采烈(同日军侵华出征时的欢送场面有些相似),全然没有杜甫诗中的凄凉,悲惨。皇太极同志更是在老爹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烧杀抢掠、建国建制(拜叛徒汉奸范文程所赐)两不误。如果不是“以辽人守辽土”的关宁铁骑的强悍,如果不是伟大的孙承宗的关宁防线固若金汤,如果不是皮岛总兵毛文龙的屡次偷袭令后金军瞻前顾后,如果不是袁崇焕、祖大寿等人的誓死抵抗,明亡已。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然,明终究没亡于清手。满清入关全因一人,“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虽说是传说,但事实上他确实打开了山海关。而清军入关所打的旗号居然是为崇祯大哥报仇(顺治多次在公开场合称崇祯为大哥,并曾在崇祯的坟头很是哭了一场),打垮李自成。搞笑,相当之搞笑。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0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可以自豪地说我看过的书绝对可以填满半个房间。但是说到要写读后感,脑海里出现的第一本书是《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并没有华丽的语言,连插图都没有,可我依旧被这本书给吸引住了。正是那朴实无华的文字,将我带进了明朝,似乎穿越到了那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在《明朝那些事儿》中我比较喜欢在第四部中出现的人物徐阶。第四部上接第三部从“嘉靖即位”、“仪礼之争”开始。嘉靖借“仪礼之争”清除了一批前朝忠臣,总揽大权,但此后他的生活日渐腐化,一心想得道成仙,将国家大事抛之于脑后,从而令奸臣严嵩有机可乘,趁机把持大权,谗佞专权、欺上压下、结党营私,导致明朝国库亏空。
徐阶的老师夏言不计前嫌提拔他,这让徐阶对夏言敬佩不已。当时夏言与严嵩在朝堂上分庭抗礼,心胸狭隘的严嵩趁机设计陷害,导致夏言锒铛入狱。徐阶无能为力,最终默默看着自己的老师人头落地。同时许多无辜之人也被严嵩陷害。由于严嵩的贪婪暴政,很多老百姓们被迫流落街头活活饿死。徐阶敢怒不敢言,十多年来卧薪尝胆,卑躬屈膝,他的隐忍,令严嵩放松了警惕,最终他打败了严嵩。正如作者当年明月所说的一样“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旷课!”在我看来,徐阶比他那流传千古,发明了一条鞭法的学生张居正更令人敬佩。
“历史原本很精彩,历史也可以写的很好看!”我想大概这才是作者写这本书的初衷吧,让我们再次回到六百多年前的天空下,开始明朝之路吧!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1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国畅销书作家当年明月所著。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明朝那些事儿》(最新图文精印版)共有9册,由于语言幽默、风趣,所以广受读者喜爱。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一部,叫做《朱元璋:从和尚到皇帝》。这一本通过大量图片、延伸内容以及幽默生动的语言文字,为我们生动地介绍了朱元璋从一个讨饭地穷和尚,后来起兵反元,最终击败其他起义军和元朝,建立明朝的全过程。
朱元璋出生在贫困的农民家庭,小时候为了谋生就不得不去四处讨饭,经常遭受冷眼和讥讽。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落魄潦倒的人,最终名震天下,成为大明王朝的开国皇帝。是什么造就了他?时代?有这个成分:如果当时元朝不腐败,朱元璋也不可能消灭元朝。当然了,这个原因只是次要,主要原因是他的性格。
他做事果断,遇到困难冷静沉着、不慌张,他还懂得坚持。很多次处于劣势的时候,他沉着地指挥部队,脸上毫无慌乱之色,最终反败为胜,成功逆转,他的这些优点功不可没。
在《明朝那些事儿》中,当年明月对许多我们普遍的认识错误,进行了更正,并且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是我们不再被错误观念误导。我觉得这是十分有价值的。
《明朝那些事儿》适合我们阅读,是一套很好的历史书。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2
爸爸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最近一套叫《明朝那些事儿》的书吸引了我,通过这套书,我知道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书中写了明朝16位皇帝,在位最长的有48年,而在位最短却只有一个月,其中有一位皇帝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他是谁呢?他不是开创了大明王朝的洪武大帝朱元璋,也不是组织郑和七下西洋的永乐大帝,更不是在位时间最长的万历皇帝,他是被人们评价为“既是一个好人,又是个好皇帝”的明孝宗——朱佑樘。
虽然他36岁就去世了,但是他为人宽厚仁慈、勤于政事,努力收拾老爸留下来的烂摊子,让大明帝国重新走上了正轨。而且他对老百姓也非常的好,通过一系列的整治,让老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受到了大家的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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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套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的意义不在于生命的长短,而在于你这一生做了多少对社会有益的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3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套叫做《明朝那些事儿》的书,这套书一共有七本,讲了整个明朝的历史。目前,我正在读第一本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经历。
元朝末年,老百姓生活特别困难,起义军越来越多,朱元璋的亲人一个个饿死病死、饿死,他特别悲痛。后来他参加了起义军,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将领,和陈友谅在鄱阳湖进行了一次水军决战,陈友谅大败。然后,朱元璋又派手下的将领斩杀了元朝的至正皇帝,大明王朝因此就这样而诞生,朱元璋成了大明王朝的统治者。他给自己的年号起名叫“洪武”,他当皇帝的时候特别反贪,要是发现贪污的人就会立刻杀头。但我觉得他做人特别狠心,他把自己的很多员大将都杀死了。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了解了明朝的很多历史知识,知道了很多厉害的历史人物,后面还有永乐、宣德等很多伟大的明朝皇帝,我很期待看他们的"故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4
一口气读完《明朝那些事儿六》(简称明六),有感而发,不吐不快。
明六主要是写了张居正死后,万历十年(1582)至天启六年(1626)朝廷中发生的政治、权利争斗,边界的入侵,百姓的生活。主要描写了东林党的崛起和覆灭,魏忠贤的阴谋及势力的扩张,努尔哈赤的强大和对明朝的入侵,最后以袁崇焕领导的艰苦卓绝的宁远大捷和努尔哈赤的死亡作为结局。
明六已经是才子当年明月的第六部作品了,风格不改,幽默、耍宝、充满智慧,虽然已经没有初次拜读明一的惊艳,没有其后五部的叹为观止,但是出于对明朝系列发自肺腑的喜爱,还是对明六充满赞赏,对作者充满钦佩。
读完明六,相比前五部,感觉能让人记住的可圈可点、才华横溢、名垂千古的名臣、名将明显少了,不是作者的写作枯竭,而是——真的没有了,明末那些像杨一清、李东阳、徐阶、张居正等那些很牛很牛的人死光了,接班人要么是天资平庸要么历练尚浅,况且朝廷面临前所未有的黑暗:作为老板的能力太差,奸佞魏忠贤等的素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空前绝后的低。没有很牛很牛的能力,想在这样一个乱七八糟、妖风肆虐、黑暗无比的时代明哲保身、肩负重任,几乎,是不可能的。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天启年间,太乱。书中的几句对现实的细节描写真的让我毛骨悚然:某财主故意杀人,七品县官判其死罪,财主找关系,此人是魏忠贤之流,索要一万两,财主予之,附加条件因知县判刑,杀知县,允。没有天理了。庆幸自己没活在那个时候。
虽然没有可圈可点的人物,还是被一个天资平凡的人感动了——杨涟,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值得名垂千古、载入史册的人,当我看到黑暗中死囚杨涟的绝密遗书和绝笔还有素不相识、文化水平不高、道德水平未必好的监狱看守不顾生死、不顾地狱的折磨留存,寻找机会昭示天下的时候,我真的流泪了,我知道不管多残酷,高尚的操守终能唤醒良知!
阅罢明六,感悟良多,如果是我,出于黑暗的天启年间,若身居高位,我是选择尚有操守和良知的东林,还是明哲保身的沉默?面对天启年间权监魏忠贤不顾家国天下,任人投靠即给官给权的拉拢与诱惑,我想,能直面魏忠贤的东林党人,即便有很多缺点,也可称作不朽,因为,他们尚存良知,尚悲天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5
我总觉得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非常有趣,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尤其是第一部,洪武大帝,在这部书中,我也了解了明太祖朱元璋这个人。
朱元璋是一个暴君,洪武四大案,蓝玉案,郭恒案,空印案,胡惟庸案,哪个不死了几万官员啊。虽说朱元璋十分能干,把大明帝国治理得仅仅有条,但如此残暴,简直成了魔鬼了!朝廷上人人自危,只盼自己可以多活上几天,其实这与朱元璋少年时期的悲惨经历有关,小时候,因为官府贪财,导致十天之内,除他以外全家人都饿死了,因此他十分痛恨贪官污吏,于是,狠命肃贪。
不过,他对老百姓来说是个非常好皇帝,不乱收税,百姓安居落业,为后来朱棣干下的修书、挖河丶下西洋的壮举以及后来的仁宣盛世奠定了基础。
我觉得朱元璋这个人有功也有过,创建明朝,稳定国家。过者,改变规则,滥杀朝臣,不过使华夏国泰民安,已盖过了所有过失。他,是个好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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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6
假期一口气读完了当下十分火爆的创造网络奇迹的奇书——《明朝那些事儿》,读后确实感觉酣畅淋漓,如果让我用一个字来形容我读后的感觉,那就是“爽”。一提到历史想必大家都会联想到枯燥乏味,而本书的作者当今明月却一改常规,取而代之的是调侃幽默风趣,让读者欲罢不能。
本书文风严谨而又不乏幽默,而作者穿插的一些评论尤其是恰到好处,我除了佩服作者那丰厚的史学知识,更是感叹其无与伦比的社会洞察力。本书的作者当年明月一个年仅27岁的年轻人,一个非文学和历史学专业出身的普通公务员,用如此老道、通俗、幽默的手法,写出共计七册总计861285字史学巨著,将历史还原得清晰深刻、丰满圆润,实在让人匪夷所思。而本书在新浪博客连载三个月逾百万点量,创造了一个文学史上的奇迹。因此我也常感叹到“奇人也”!
书是迄今为止唯一全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的小说,说的是自大明武太祖皇帝朱元璋起,到明朝灭亡近三百年的事。第一卷则从朱元璋出朱元璋农民起义,经过艰苦战斗,打败陈友谅,凭借徐达,常遇春等人的辅佐登上王位,又杀掉胡惟庸,重权独揽;朱棣被逼造反,迁都北上,开创永乐盛世;无奈朱祁镇亲信宦官王振,断送了“宣统之治”的太平圣景;嘉靖万历爷孙更是深居简出,不理朝政,东林党与阉党的争斗四起;谁知明朝气数已尽,任凭勤劳努力的崇祯如何力挽狂澜,也无法挽救颓势,明朝最终在内忧外患下灭亡。
徐阶严嵩的政权夺势,尔虞我诈;于谦王守仁的力挽狂澜,刚正不阿;张居正变法的百废待兴,改革反腐;戚继光俞大猷的英勇拼杀,抗击倭寇;袁崇焕卢象升的巧用兵法,评定内乱;孙承宗的老谋深算和李自成皇太极的最终进攻……
作者详细地剖析了每个人的心理、特征,让历史又一次精彩了起来,对于这个我曾不太熟悉的朝代,我在短短数日间便了如指掌。这里面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朱元璋了。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继续前进,继续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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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那个时代有着无数的厉害角色,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朱元璋用他惊人的军事天赋战胜了这些敌人。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最优秀统帅的称号非朱元璋莫属。他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他在位期间实行了抗击外侵、革新政治、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等一系列有利于社会前进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等方面大力加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明朝政权。但是他也有许多措施功过难断或者遭人诽议,如廷杖大臣、废丞相、设锦衣卫、大杀功臣、擅杀文人、重开殉葬制度、八股文取士制度、实行君主集权和高压统治等举措,所以他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具争议的皇帝之一。
读了这套书,我不禁被书中表现的“厚黑学”惊呆了!这些忠臣、奸臣大都是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人与人之间哪里还有真诚、信义可言?彼此经常搞些你死我活的斗争。很多有才华的人:唐寅、徐文长、方孝孺、解缙,哪一个都是赫赫有名的大家,都是在政治斗争中得到了极其可悲的下场。他们的失败有的源于一句话,一篇文章。真可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被别有用心的人一曲解,给大老板——皇帝奏一本,说上句“此人别有用心”,再分析一下这句话可能危及你的皇位,事情就办妥了。圣旨很快下了:满门抄斩,灭九族,还有的灭十族!冤案就此诞生!
正如当年明月在他的书中这样写道:“历史从来就不幽默,也不乐观,而且在目前可知的范围内,都没有什么大团圆结局。“所谓历史,就是过去的事,它的残酷之处在于:无论你哀嚎、悲伤、落寞、追悔,它都无法改变。
“虽然结局未必愉快,但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我将继续幽默下去。”正是这样的幽默,使我在《明朝那些事儿》中,看到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自己也置身于那个精彩纷呈的大时代中去了,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历史,了解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
除此之外,从历史中,我们是否可以懂得一些生活的道理呢?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在明朝末年,如此艰苦的环境下任由无数人坚强地活了下去。在这期间,徐霞客穿着布衣,带着干粮,游遍全国;郑成功自己准备,自己招兵,远征琉球。他们相信生活,相信未来,相信自己是一个勇敢的人。他们以自己的方式,成功地度过了人生。他们的精神、他们的执着值得我们后人学习!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7
石悦(《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网名“当年明月”)本来只想娱乐自己,想不到发表以后捧场的人数以百万计。这精彩“一网打尽”好多识文断字的地球人。呵呵,看了一篇两篇就会上瘾。为什么呢?精彩呗。为什么能精彩呢?我想不外乎这几点:
一把历史人物当“人”看。朱重八能征善战,铁腕治国,也是一个“念旧”的人,对发妻马皇后恩爱有加。被某些人抬上天了“清官”海瑞,除了会折腾再无任何政绩。一代名臣张居正权力欲不得了,抗倭名将戚继光贪财。大奸相严崧和发妻恩爱终老。呵呵,还原历史原貌,也让我们感慨,膜拜,愤怒,为这些有血有肉的帝王将相,或者贩夫走卒。他们也像我们一样,也像邻家阿哥一样,渴望爱和温暖,渴望扬名立万,渴望良田美宅。
二故事说话。政治争斗、权谋之术、疆场之策,这些刀光剑影,运筹帷幄,官场职场潜规则显规则,全在有声有色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里。故事扣人心弦,环环相扣,悬念丛生,叫人欲罢不能,任他忽悠到底,爱它(《明朝那些事儿》)没商量。
三语言鲜活。石悦特别能来事儿,常常通过史料今译,情景置换,打比方,做类比,等等,总之,是将我们看不懂的冷着面孔的古人生活、心态还原到当下,让他们和我们面对面,嬉笑间接受了鲁豫大家豫的采访。他称朱皇大仙们为“朱老板”“朱同志”。严崧为“老牌的职业流氓”。亘古罕有的文武奇才王守仁仙逝后,他引用毛爷爷的话:“赞:王守仁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这样的史书怎不精彩?怎不叫人击掌叫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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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语文课堂能否从里面吸收点营养呢?
一把学生当成成长中的人。既要放眼学生的未来,也要关注孩子的当下。他们需要老师的理解、尊重、呵护和关爱。一代名相张居正用毕生的心血培养皇帝学生万历,想让他与汉武帝、唐太宗并列,千古传诵,青史留芳。结果怎么样呢?这位张大哥死后差点叫学生万历爷鞭了尸。多么刻骨的仇恨!看来我们真的要蹲下身子,走进学生的心灵,想学生之所想,才能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
二教师要善于讲故事。美国孩子最喜欢侃故事。我们的孩子喜欢听故事,听多了也会侃嘛。课堂上,讲点文字的故事,作者的故事,成语的故事,课文背后的故事——老师侃,学生侃,师生总动员,还怕学不好语文,还怕课堂不精彩?
三教师要会“善喻”。古人云:善教者善喻。字写得好的,管他(她)叫大书法家“王羲之’。读书读得好的,管他(她)叫小黄莺小“赵忠祥”。会侃大山的叫“于丹”“易中天”。习作好的叫他“韩寒”或者什么“宝贝”。会管事的叫“老总”或某某老师。读课文时,孩子们又自我设定角色,“我是小露珠”“我是天空”“我是太阳公公”——娱乐的情境中,受到语感和朗读的训练。这样的课堂又怎不风生水起呢?精彩无限,叫人期待呢?
历史永恒。
历史没有对和错,只有成和败;历史是无情的,但也是公平的,历史给了每个人同样的成功的机会,我们没有必要为失败叹息。
历史上的成功与失败,似乎都仅有一步之遥,微不足道的失误可能会导致惨烈的失败;小人物却往往是决定历史发展的关键因素。很多让人遗憾的历史,许多的人似乎都是好像就在接近成功的时候失败了,或许成功本来就是一种能力,既然他们已经失败,那就只是证明了他么还不具备成功的能力。
开国容易建国难。开国需要得更多的或许是拼杀的勇气,但是建国需要的是权谋的智慧。更多的时候,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比气拔山兮力盖世的武夫更为可怕,金笔一挥,横扫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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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虞我咋似乎就是官场上的潜规则,改变这个潜规则的人是悲哀的,却也是伟大的。手段对历史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成功了错误的也是正确的,失败了正确的也是错误的,历史从来不讲究仁慈,有时候为了仁慈却不能不残忍,这是历史的无奈,却也是历史的精彩。
皇权的衰落必然导致相权的兴起,这是历史的必然。只有当皇帝具有强大的统治力量的时候,皇权的权威才会存在;欺软怕硬并不关乎人格问题,这是人类在冲突中的必然反映,人们在权衡利益的时候,总会选择用最低的成本去获取最大的利润,当他们的敌对势力比较弱小的时候,他们具备了反抗的条件,理所当然的要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当他们的敌对势力比较强大的时候,他们选择的沉默也是符合他们的自身利益的。欺软怕硬显然是利益倾向问题,并且这个倾向总是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道德上的评判标准了。
或许当皇帝无能的时候,在他的统治时期并没有太多的统治危机,因为这个皇帝凭借祖宗传承的遗产可以将这个帝国维持下去,所有的矛盾似乎都是理所当然的,危机只是在逐渐累积,并没有爆发;一旦这个皇帝驾崩,这个帝国的统治危机就会立刻显现出来,人们也迫切的需要改变现状,而如果现实没有满足人们的需要时,危机就会无法掩盖下去。
奸险的小人似乎都有过辉煌的经历,甚至是最后的成功;而正直的人却都遭受苦难的命运。这并不是历史没有了公论,如果那些小人物没有了让他们炫耀的历史,他们就不可能能成为某段历史的主角,自然也就不存在让人唾弃的历史情节;而如果那些值得我们纪念的人没有他们坎坷的命运或许就只能默默无闻的湮没在历史中,也就不会有他们抗争的丰功伟绩?在批判奸臣汉奸宣扬伟人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历史是公平的。所有的一切没有脱离历史的正常轨道,存在即合理,看来也是有道理的。
历史就像一个巨大的舞台,岁月在期间上演了一幕幕成功与失败、欢乐与哀愁的闹剧。等到风消云淡的时候,蓦然回首,才发现人们终究无法改变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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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8
我一直在问我看完这本书收获了什么?毫无疑问,这本书是一本好书。
知道《明朝》这本书的时候,大致是2008、2009年的时候,不幸的是,被当时的我斥责为:无聊的网络小说。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自我的成长,慢慢的我,开始涉猎很多以前从未的涉猎过的书籍。而《明朝》也在这个时候进入了我的读书计划。
毫无怀疑的是《明朝》颠覆了我的很多历史观念。
戚继光,是民族英雄,但也并不是神,相反在当时并不是一个能够左右时代的人!海瑞,是清官,但却不是能干事的官员。崇祯,明末一帝,却不是商纣王似的昏君!
同时,在我批判过去自我的同时,《明朝》也印证了现在的我的想法。
要想能干事,就必须先融入这个社会,梦想很美好,但现实很残酷。东林党“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非但未能促进明朝的兴盛,反而在客观上,制造出了明朝最强大的敌对势力: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加速了明朝的衰亡。徐阶,在严嵩面前,十几年装孙子,做了很多不愿做又不能不做的事情,他本可以洁身自好,远离朝廷这潭浑水,然而他没有;当十几年的隐忍之后,终于迎来了希望的曙光。
悲观!
翻看七本书,明朝十七帝,很多人在《明朝》前几页还是执天下之牛耳,后几页就一无所有,甚至身首异处。张居正、徐阶、李东阳等等都是如此。终于,我明白了,电视剧里的大团圆是美好的,但并不是现实,于是,现在的我基本上不再看电视剧。最近热播的《花木兰》、《精忠岳飞》一集都没看过。因为我知道,那些都是虚假的。
希望!
千年来,时代变了,衣服变了,技术变了,但人心未变,千年后也是一样。岳飞还是会被秦桧害死,当官的贪污还是会继续,老百姓造反也是避免不了的。为什么?因为,所选择的的这条路,是没有办法回头的,有开始就会有结束。
突然发现,那些在黑暗里发出最嘹亮的声音的人,以前我总以为是最乐观的人,现在才发现他们是最悲观的人,但是,他们并没有消沉,看到了黑暗,却没有与之妥协,他们用他们自己的身躯去追寻黑暗里的光亮。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人生苦难重重,他们认识到了;苦难中成就自己,他们的选择。
最后的结尾:老实做人,勤奋做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39
这个冬天的夜晚,我终于读完了当年明月的大作《明朝那些事儿》。虽说窗外无轻扬的雪花,屋内也没有温暖的火炉,但我依然读得很舒服。
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当年明月讲述了很多他读史和写作时的感受。按照作者的说法,他所读过的历史故事中,几乎无一例外地全都是悲剧结局。
想想我们的历史,可以说真的是这样。
“每一个人,他的飞黄腾达和他的没落,对他本人而言是几十年,而对我来说不过只有几页。前一页他很牛,后一页就怂了。”这大概是作者内心最真切的感受。
我看着书桌上那七本并不是很厚的书——大明王朝从建立到灭亡前后三百年的时光,就呈现在这寥寥数千页的纸上。三百年,是十万九千五百七十五天,是二百六十二万九千八百小时,还有明朝十六位皇帝,大明帝国的前前后后繁华衰落,都在这七本书中。其中一些著名人物的命运,他们每个人几十年的风风雨雨,的的确确就只有几页。比如常遇春,这位大明开国第一功臣,自太平之战时自告奋勇,在其后几年中参与了帝国建立的所有重大战役。后北出大漠取得大胜,班师回朝,经柳河川时暴病而亡,年仅四十。即便是这颗耀眼的将星,在这本书中的记述,也不过就数页而已。
仿佛是逃脱不掉的魔咒一般,无论什么人自出世那天起,就注定了死亡的结局。每一个人都逃脱不了消逝,王朝也逃脱不了坍塌,地球总有一天也会因为太阳的消亡而消亡。再想想,其实毁灭又何尝不是新生命的开始?
春去秋来,斗转星移,在这沧桑的转换中我们终究还是把握住了一项权力——这就是能够驾驭自己生命的过程。是的,如何去驾驭生命的过程,演绎出属于你的精彩,是我们每一个生命个体自己的权力。或许每个生命都不能决定自己出生时的形态——或许我是一只飞翔的小鸟,或许我是一条游动的小鱼,或许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但我们可以决定自己入世的态度与方式:是鸟儿就要振翅翱翔于天空,是鱼儿就要游川入海跃向龙门……每一个生命体都要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精彩中去,去冲击生命的极限。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面对最终的毁灭,我们唯一所能倚仗的就是那个过程。我们必须以百倍的精力去充分装点、尽情享受这个美好的过程。毛泽东说“万类霜天竞自由”,我看到的就是每一个个体在生命的过程中尽情享受着自由的可贵与欢乐。
也许,生命的真谛就在于此——按自我独有的方式去创造和经历一个精彩的过程!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40
培根曾经说过,读史使人明智。我以前总对历史有些枯燥、乏味、无聊的感觉,但从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以后,我对历史的看法改变了,我才知道历史是那么有趣。
《明朝那些事》是当年明月以史书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运用小说的手法而写成的。文笔生动流畅,语言幽默有趣。
这本书主要讲了从开国皇帝朱元璋1368年建立明朝,到1644年吴三桂引清入关这三百年间的事。这之中有一些趣事,战争、谋权夺位、宦官当权;还有许多英雄,像戚继光、王守仁,李东阳、张居正、孙承宗他们。虽然这些人有文有武,但在我眼里,这些人都为国家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这些英雄的人生并不完美,但每一个人都不平凡,他们的姓名也将千古流芳,被后人所敬佩……
直到明朝灭亡之前,这一直是一个精彩而又有趣的故事。但一个王朝总会有灭亡的时候,一个朝代灭亡的时候,不免让人有些悲凉。但历史不只是精彩的,也是残酷的。历史只留在时光里,不可能改变。但在历史的长河中,每个人都不应愧对他所处的时代!想起现在的我,还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少年,但我一定要活出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当年明月在这本书的最后一段写下了他写这本书的原因,他讲了一个故事,大意为:历史就在那里。是啊!历史就在那里,在那里让我们欣赏,让我们了解,让我们借鉴。一本好书读着一直让人好奇,这本书让我一直好奇,直到我读完了它,我还希望这本书有下一本,我希望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一、作品鉴赏
作品主旨
《狂人日记》整篇作品几乎都是狂人内心世界的表白。狂人认为周围的人都在吃人,自己也要被迫吃人或被人吃。狂人被关起来,拒绝家人送来的饭菜,拒绝被医治,一直劝说周围人不要再吃人。直到最后狂人发现,也许自己就曾在无意中吃过自己妹妹的肉。绝望中的狂人发出“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喊。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在小说的开头“狂人日记序”中写道:“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狂人病体痊愈暗示的是其他人在精神上的不正常。在众人眼中,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恐惧症的病人,在狂人眼中,其他人才是吃人的人。这样的不同角度和立场,深刻的揭示了病态社会的悲哀。
小说通过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的形象暗示,将矛头直接指向保守的传统文化。“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是狂人对未来社会的幻想和规划;“我也未必没有吃过妹子的肉”,这是狂人对自我的评价和反思,也是自己对前途的绝望,充满了自我忏悔的精神;小说的结尾“救救孩子”的呼喊是狂人为建立新的社会而进行实践性的探索。在狂人看来,现实中的人都是有罪的,只有孩子是纯洁的,没有受到吃人文化的污染,因此要想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就只有把希望寄托在孩子们身上,就只能赶紧救救孩子。《狂人日记》不仅表现了彻底批判封建礼教的勇气,而且还表现了鲁迅“忧愤深广”的人道主义情怀,表现了他以文艺创作来改造社会和人生的总体精神。
作品中的主人公虽然是一个患有迫害狂恐惧症的狂人,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写下层劳动人民所受到的迫害,更不是一个精神病人的纪实文学。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露几千年来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因此作品中的狂人,实际上是一个具有暗示性、象征性的人物形象。他身上同时存在着理性、非理性、启蒙、非启蒙的特征,他是被庸人社会宣布为疯子的觉醒者、受迫害者、见证者和长期受压抑的战士形象,是在近现代社会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觉醒了却无路可走的知识分子的悲剧典型。
《狂人日记》的主题,据鲁迅说,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弊害”何在?乃在“吃人”。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作者通过狂人的内心表白这样一种角度,揭露了中国封建社会“吃人”的社会病态,并且在文章末发出了对社会的深切忧虑和期盼。
《狂人日记》这篇作品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性,直指中国封建主义文化的核心,同时对现实社会中的黑暗又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揭露。作者通过对狂人形象的描写,尖锐地揭示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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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特点
作者对白话的运用,达到了非常娴熟的程度。比如“早上,我静坐了一会。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它兜肚连肠的吐出。”从这短短的几十个字里,就可以看出作者文字功夫,其中有心理、有动作、有细节,用的都是标准的白话,自然朴实,却又处处生动形象,充满意趣。作品中还有一些警句式的词句,如“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等等,其概括的力度和含义的深度,都绝不亚于文言文。
鲁迅凭借其深厚的语言功力,成功将外国小说的形式与中国传统小说的优点结合在一起,创造出“日记体”这样一种中国现代小说的新形式,深刻地表现了本民族的思想和生活。
创作方法
从创作方法上看,《狂人日记》主要采用的还是现实主义的方法。这表现在作品重视典型环境的描写、重视细节的真实性、重视人物性格的统一性等方面。读者在阅读时,如果把狂人的“错觉”加以矫正,就可以发现,无论是路人对他的态度,还是何先生对他的诊断,都是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生活现象。而“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甚至于“去年城里钉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血舐”(这个细节后来被作者用于他的另一篇小说《药》之中),确实是“从来如此”。
表现手法
1.借实行虚,以虚证实。小说选取狂人作为主角是个十分精心的安排。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
感受,通过狂人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存在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了惊心动魄的概括和揭露。
2.独特的心理描写。变态的心理,混乱的逻辑和虚妄的幻觉等狂人心理的描写和刻画。狂人见到所有的人都是像要吃人,就是一种典型的迫害狂患者的心理状态;狂人由女人骂小孩推导出女人要吃人,由女人的要吃人推导出大哥、母亲和自己都吃了妹子的肉,这是典型的逻辑上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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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了一些诸如象征、暗示、变态心理描绘等现代主义手段。第一节:“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暗示黑暗的长久;第二节“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比喻、暗示中国几千年不变的传统文明。而第六节“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象征整个封建社会的黑暗与凶险。读者通过作品中的这些关键性的词句所包含的象征、比喻、暗示的意义,可以体会到作品的实质内容。作者既把狂人写得完全象一个狂人,而作为体现作者意图的艺术手段,他使读者的理解完全超越于这个手段,不仅构思颇见新意,而且结合得又天衣无缝,显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4.作品还采用了对照的手法。正文前面的小序是用文言写成的,它简洁、明了而又清醒;而正文部分是用白话写成的,它抒情,具有很深的心理内涵。这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充分显示了白话文学的表现能力,前面清晰的小序也反衬了狂人日记的思维的混乱。
叙述角度
《狂人日记》是日记体小说,日记体采用第一人称作为行文的角度。作品借主人公的眼睛,观察了他周围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吃人。作者为此感到不解和愤怒:“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作品还写道:“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即狂人的大哥引者)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你们也会吃尽。”在作品的最后一日记里,作者深切地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并具大声疾呼:“救救孩子……”这些都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写的。 
象征意义
“吃人”:封建主义礼教。《狂人日记》是满纸疯话,却是对中国社会的怀疑和拷问。狂人的精神病状的描写是逼真的,而他的几乎所有语言又都是带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的。他的形象本身的象征意义则更为突出。“吃人”是鲁迅对现实的隐喻,不仅指吃人肉,也指人间苦难的事实和产生苦难的根源。通过象征和暗示,从作品字里行间所传达出的信息中可以发现,狂人实际上是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家族制度的启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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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影响
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2019年4月,以色列独立文学出版社九条命出版社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在特拉维夫大学签署协议,将在以色列出版鲁迅经典作品《狂人日记》希伯来语版,由《红楼梦》希伯来语版的译者柯阿米拉教授翻译。
《狂人日记》在中国现代文学史和中国现代文化史上都具有跨时代的意义。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它奠定了中国现代小说(文学)创作的基础;它的深切的思想是中国现代启蒙主义的高度概括。其在形式和思想方面都深刻影响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和中国思想史。
《狂人日记》在扩大文学革命的影响,开拓现代小说的道路特别是在批判封建礼教的流毒方面,其影响仍然是巨大而深远的。
《狂人日记》的启蒙主义思想特征,主要表现在对封建礼教的深刻揭露,对麻木愚昧的国民性的批判,以及对将来的坚定信念和热烈希望。作者写道:“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礼教就是吃人,仁义道德是礼教虚伪的面具,这就是鲁迅对封建道德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和认识的结果,也是这篇作品最辉煌的成就。
由于毛泽东对于鲁迅的极高评价,鲁迅作品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负载新体制意识形态的投枪和匕首。《狂人日记》和其他一部分鲁迅作品被选入中学语文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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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狂人日记读书笔记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
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鲁迅先生抨击了当时吃人的社会现实。他巧妙借助"我"这一角色,描绘了人性的丑恶与世界的残缺。说实话,这篇文章的色彩过于晦暗,但这晦暗中分明灼射着亮光,透露着激荡与高昂!"吃人!"真的是吃人吗?这显然不是先生的直接目的,先生眼中的吃人只不过是在社会现实的无情压迫和吞噬下,人性一点点地泯灭。或许在茫茫夜幕下,先生一人独立于窗前,望着窗外被流水般月光笼罩的夜独自叹息。"吃人的人的兄弟",天下谁不为兄弟?所以先生揭露的显然不只一人,而是整个民族。"食人"的民族,何时能清醒?先生以灰冷的一面,向尘世发泄着愤懑。然而,黑暗是如此的深广,吞噬了一切,只有先生那炽热和焦灼的心在跳动着,熠熠发光!
读《狂人日记》,我深切体会到先生内心的痛苦。一方面他无力杯葛政府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又为中华民族的衰亡而哀叹!所以全文结尾时,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先生宁可燃烧自己,把光亮留给孩子们,因为那不仅仅是孩子,不仅仅是生命,更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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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狂人日记读后感60篇
篇1:狂人日记读后感300字
我高度赞扬鲁迅,在很大程度上,我性格的形成与鲁迅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启蒙时期读的书都是鲁迅的,当然环境因素仍然是一个很大的因素。
可是我当时都是带着鲁迅的书去吃饭的,吃饭的时候,还是不看书好。我现在已经失去了当初的那一份快乐,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惆怅,一种自我解嘲、忘不了的惆怅。我该不该转过身来责备鲁迅写的作品?当然不,我终究还是我,鲁迅终究还是鲁迅。
《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的第一部白话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看过很多很多次了。在这个时候的我,真的很难说出自己的感受。
狂人真的狂吗?当然没有,但他不狂吗?不狂的话又怎么说这些话?事实上,在很大程度上,鲁迅扮演的就是这样一个狂人的角色。狂人是清醒的,鲁迅也是清醒的。但是,他们却极度孤独,从一开始的暗室理论,到后来难以抑制的呐喊。
鲁迅走了很长的路,不仅在他自己的思想中,还在中国文化的发展中。当然,我们还需要不断提炼出一些深层次的文化核心。
其实,狂人形象产生的根源在于一种文化的内在升华,同时,大家所理解的是一种极其深刻的压抑。
我们不需要详细讨论在那种情况下,一个狂人是什么样子的,也许我们可以把它应用到现实中。如果一个人的思想落后于或超前于这个时代,其实都是痛苦的。
当然,痛苦是一方面的,另一方面会被时代当成狂人,但是,时间会证明一切。
篇2:狂人日记读后感1000字
是鲁迅的第一篇小说,虽说号称白话文,其实文言味道十分浓厚,特别是前面第一部分。但在形式上,却是已经新了:日记体。这样的写法是前所未有的。日记究竟源于哪个年代,我没有钻研过,鲁迅从哪里学来,也是个谜,但他确实是接受了新的东西的影响了。至于小说还能这样写,是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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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从形式上看,日记体是最灵活多样的,起码可以长话长说,段话短说,《狂人日记》中有三则都只有几句话,长的篇目却从几百到一千多字不等。但从情节上看,这篇小说并不引人入胜,反复的都在说生活中那些想吃作者的人的诡异言行,这大概是这篇小说的弊端。这种从不同角度反复写的方法,对小说可能不太好,对散文,尤其是说理性散文,倒是应该用,使其表达的主题更具有真实性和正确性。
主题上,鲁迅表达的内容就是“人吃人”。这个问题实在不是鲁迅能解决的,恐怕在人类以后很长时间都不能解决。那么,是不是自古以来都有人吃人的情况发生?答案是肯定的,至于我为什么这么肯定,我想,只要肯想一想,答案都是很明白清楚的。读后感·当然,这是人类历史发展中必然存在的问题,或许在今后一百年左右可以实现人不再吃人,也或许出于人的恶的本性,永远都没法解决。而对于当时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这种社会剥削现象却越演越烈,以至于百姓已经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国家也处于累卵之际,因此,鲁迅的揭露是必须的、时不我待的。后来的历史证明,鲁迅是对的,因为除了鲁迅,很多人也已经觉醒,并投身于革命,誓要打破旧世界,建立新世界,最后在伟大的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新中国。这样勇敢的呐喊,还不够伟大吗?
历史上很多时代都需要这样的呐喊,要是没有,悲剧会一代接着一代上演。封建社会的三千年,总的是没有改变本质的,所以鲁迅说“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历史上也确实有人吃人的记载,《本草拾遗》中记有人肉可以治疗痨病,《左传》里有易子而食的典故,讲更古老时代的《封神演义》里明明也写了吃人肉饼的事,春秋那个叫易牙的人,居然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献给齐恒公……1907年被杀的革命者徐锡麟,居然被亲兵挖出心肝炒食,想一想,浑身颤抖,说不出的难受。
在这小说里,人吃人是不分亲疏远近的,即便是亲弟兄,也是要吃的,就连动物,能吃到一部分,也会跟着成为帮凶,比如赵家的狗。鲁迅的思考,是极其彻底的,就连“自己”,也可能在无意之中,吃过了几片人肉,还吃了四千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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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他还是大声疾呼:“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便是鲁迅的情真意切了。
篇3:狂人日记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让人们认识了这广阔无垠的世界。我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它是知识的甘泉,使文采贫乏的人如干燥的海绵一样尽情地吮吸着,从而使人神采飞扬,开阔了眼界。在读书的过程中,仿若身临其境。
外面下着淅沥沥的中雨,如珠帘般倾泻下来,更给苍茫的大地蒙上了神秘的布纱。我闲着无聊,缓缓的走向书架,抽取了一本我觉得陌生的书——《呐喊》,这本书是我姐姐的,因鲁迅的文章大都看不懂,所以并没多看。要说在下雨天看书时很惬意的,翻开第一页,就向我们介绍了鲁迅其人,鲁迅是个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从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起,就用了鲁迅这个笔名。
然而自目录后就是《狂人日记》了,文章的开头就像我们叙述了赵贵翁的脸色,小孩子们铁青的脸,路上行人交头接耳的议论等等都让人匪夷所思,于是我带着好奇心读完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主人公生性多疑,敏感,有强烈的妄想症和迫害狂想症的心理活动,任何人的一举一动都认为别人要害他,让人觉得他真是一个狂人。但他的思想十分活跃,想法也很特别。在这些锋芒毕露,勾心斗角的封建制度中,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最后他向人们呼吁救救孩子,想让人觉悟起来,表现出他对封建制度的评判。他饱怀着对社会的希望,希望社会能够觉醒起来。小说中主人公的哥哥讲述了一部“吃人”的历史,同时也揭露了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史,更加体现了封建制度的凶残。封建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人身活在黑暗当中,让人想起那时的社会真是残暴。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能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建设人类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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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呀!它不仅让我丰富了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书是我的好朋友。让我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去创建一个美丽的中国。
篇4: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的《狂人日记》从一个“狂人”的角度,以日记的形式写出了吃人的封建制度。
文章中的“我”是一个疯子,瞎想,乱想,将毫无关系的事情联系在一起,揭示了作者想表达的主旨——封建制度吃人。
“我”先将赵家的狗,赵贵翁及路人的眼光联系在一起,后又想到其他人包括自己的大哥都吃人,就一针见血地揭开了“吃人”者的本质——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可是最后万般无奈下喊出了内心的声音——救救孩子。
虽然封建,吃人,但是“我”并不放弃,要挽救孩子,这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经常看到有人因目标太遥远,完成太困难而放弃,是啊,当自己身处低谷时,谁不曾想过“放弃”二字!可是我们必须战胜自己,坚持下去,只有坚持,才有希望。鲁迅先生自己就是这样的人,他身患重病,却依然坚持工作,为的就是实现自己的目标,真正有所作为的人,一定是在逆境中战胜自己的人。奥运冠军邓亚萍也很好为我们做出了诠释,邓亚萍在初入国家队时,因为个子不高被人歧视,不得不忍受周围抛来的不屑与嘲讽的眼光,可是她没有放弃,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在一片黑暗中找到了希望,刻苦训练,终于登上奥运冠军的领奖台,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合上书本,我仿佛和鲁迅先生一起从一片黑暗中找到了希望,坚持就能胜利。
篇5: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具有鲜明的现代特征,具体表现为省察历史与现实的理性精神,解剖自我灵魂的自审精神,以及关注生存和发展的忧患意识,远远超出了一般知识分子顾影自怜式的,显示了“五四”时期思想启蒙的高度。
《狂人日记》在表现“礼教吃人”的同时,还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叛和变革的精神。如狂人面对因循数千年之久的传统思想,大胆地提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质疑,这集中体现了大胆怀疑和否定一切的五四时代精神;狂人还面对面地向吃人者发出了警告:“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狂人还渴望将来有不再吃人的更高级的“真人”出现,这表现了一种改变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朦胧理想。最后,狂人期望未来、瞩目下一代,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喊,这更是一种向封建主义抗争的号召,同时也向世人昭示了一条变革社会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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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所以,它一经发表,就在思想界和文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新潮》杂志著文称誉“疯子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带着孩子,跟着疯子走,――走向光明去”。
篇6:狂人日记读后感
初读这篇文章,感觉就是一个疯子所写:荒谬不已。也不禁哑然失笑。但是了解了时代背景,再次读文章,觉得鲁迅先生的笔法真是犀利,猛烈抨击几千年来的旧文化、旧思想、旧道德。
当时的封建社会,真的是如吃人般恶毒、不堪,令人作呕。这种吃不仅是从肉体上的蚕食,还是一种精神上的限制!尤其是在明清两朝,君主专制达到了顶峰,八股取士、文字狱……诸如此类的思想限制将有才有志之士禁锢。还有父母长辈对封建教义的迷信,致使有情人被迫分开。
若是没有吃人的封建礼教:怎会有梁祝之悲剧,宝玉黛玉之痛离;怎会有官员弃朝而去,皇上一人做主导致中国走向衰弱?
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将他对封建社会的痛恨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也表达了对和平开放的向往。
所以有了后来的各种斗争,为人们争取了幸福生活!但是这样的生活怎样维持下去?只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样才能维护国家统一与和平,不重蹈覆辙!
我们知道了封建社会的吃人本质,明白了共产主义给大家带来的好处,就要热爱现在的好生活,维护祖国的统一与和平,不要让为建设祖国而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者的付出白费!
篇7:狂人日记读后感
关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眼前似乎还飘动着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那个黑暗、冷漠、血腥的年代。
本篇鲁迅先生假借精神失常者的恐惧揭露社会的黑暗与冷漠。在“狂人”眼中看来,四周都是随时张开血盆大口吞噬自己的人,赵家的狗、狗的主人——赵富贵、还有一些未经人事的小孩仿佛都是吃人者,最为伤心的是自己的哥哥也成了其中一员。在这儿,我将“吃人的人”理解为万恶的旧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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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进于“癫狂”,不停地做着“噩梦”,在境象中充满青面獠牙的家伙,黑暗阴森的笑,古怪的语句。却借助着“疯”,把带着愤怒,惊恐的鞭子一下子打到了隐痛之处,充满了内在的紧张。每个人都睁着眼睛说谎话,互相生疑,都想控制别人,却又无力超越他人,因而斤斤计较着。“狂人”被道为“疯狂了”,却又在“疯”的状态中说出一堆真话。
文中第六节写到: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将一个黑暗的社会鲜活的呈现出来,“狮子似的凶心”当指社会统治者的狠毒,“兔子的怯弱”指的应当是软弱无知的群众,“狐狸的狡猾”我想猜的无误应指圆滑世故,当属“墙头芦苇两边倒的”商人们。于是这天便不知是“日”和“夜”了。
文章最后一句:“救救孩子……”这呼声凄厉,甚而有绝望在内!绵绵不绝震撼这世人的内心。这正是鲁迅先生对“哀其不幸,怒气不挣”麻木民众的大声呐喊。
在今天,我们恰恰缺少这种疾呼,环境的污染,地球的沙漠化,水资源的匮乏,这一切所造成的危机已经凸显出来。谁都无法欺骗自己的眼睛,汶川、玉树频发地震、青海的干旱都足以彰显出可怕的惩罚。一只只孩童无望的手伸向天空,他们在离去的那一刻向世人呼救,而某些世人却沉溺在“狂人的美梦中”,不愿醒来。
当年鲁迅正是看到人们这种难以根除的恶劣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如果认真阅读,你会发现,在“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这长长的省略号一直延续到现在,所幸先生走后,现在已有一些人血腾腾的勇士站出来,他们以笔为旗、呐喊呼吁!让我们在这孱弱的声音中听到了一丝希望!
篇8:狂人日记读后感
黑暗是什么?是负着空虚的负担,是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是精神上的愚昧,是肉体上的束缚?是不可逾越的高山,是刺痛灵魂的荆棘?是刺破心灵的的暗礁,亦或是无知的奴隶,卑微的侍者;还是时代的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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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中记叙了“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了,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意义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篇9: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鲁迅写于1918年4月,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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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篇10: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下面,我将对《狂人日记》进行个人化的解读,其中自然有偏颇之处,然而作为一位读者,我想也可以有放肆一下的权力。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是通过“常人视角”叙述出来的:狂人发病枣旁人侧目枣家人延医救治枣狂人复原。这一层的意思凡识字者均可以解读出来,因为在小说的“序”中清楚地交待了: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因大笑,出示日记二册,谓可见当日病状,不妨献诸旧友。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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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常人视角,我们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有了这些描写,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以上是对《狂人日记》的第一层解读,然而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枣在这里,我将它作为我的第二层解读,即狂人“狂行下的表层批判”。当我们以“狂人视角”对作者笔下的世界进行关照时,我们就开始了解狂人眼中的世界真相:狂人忽然醒悟“传统”杀人、吃人的罪恶枣周围人无法容纳清醒者开始对他进行迫害:加之“疯”的罪名枣狂人重新屈服于恶势力,同流合污(或被吃)。这是在《狂人日记》发表的当时和以后,大多数评论者所解读出来的共同结果。在这种解读中,出现了一个时代化的批判对象:“传统礼教”----这正是新文化运动着力批判的对象。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以此为自己批判的焦点,是无可置疑的,而且也的确是鲁迅当时的创作目的,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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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另外,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也曾表示《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正因为有了这种共同的解读,《狂人日记》才被作为“五四”启蒙运动的一个文学范本,通过它,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打起一面大旗:“救救孩子”!
然而一个文本在它被创作完成之后,便脱离了作者成为独立存在的事物,因此在不同的时代中,不同的读者将会有不同的解读出现。正如世纪末的今天,在我的眼中,《狂人日记》可以解读出的第三层意义:这就是狂人“对人类的深层批判”。依然是通过“狂人视角”关照周围世界的真相:敢于对世界和人生做抽象思考的狂人,发现了人与人之间提防、倾轧、残杀,并且已经成为一种难以扼止的恶性循环: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于是狂人呼吁人类和睦相处:去了这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这只是一条门槛,一个关头。然而:他们可是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师生仇敌和各不相识的人,都结成一伙,互相劝勉,互相牵掣,死也不肯跨过这一步。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对人类整体的批判也许并非鲁迅创作时清醒的本意,但狂人眼中的常人世界却具有广阔的共时性和世界性,因而其批判便决不仅止于五四前的中国国民而可以延伸到整个人类;
其批判所指的人类劣根性也不是仅仅消灭“封建文化制度”并可以根除----也许它本就是人类基因中根深蒂固的一个分子,永远无法消除,并将在最终导致人类的自我毁灭。这征兆,我们在今天已经可以看出:可以将地球毁灭几千次的核武器、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对地球的污染、因人类道德沦丧爆发出来无法治愈的世纪疾病“爱滋”……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人类的这种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才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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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来,这呼声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篇11: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深有感触,鲁迅把日记与妄想症患者的内心独白结合在一起,表达出了自己所想的内容——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中,人性无存,良知泯灭,要走出现状只有改变“吃人”的恶习。
《狂人日记》中“吃人”一词也在文中屡屡出现。而文中的人物都是吃人团伙中的一员,他们青面獠牙,满目凶光:赵贵翁、路人、孩子、打儿子的女人、狼子村的佃户……他们都十分怪异,像是毫无人性的野兽而并非人类,他们似乎要把“我”生吞活剥。虽然他们有的认为吃人的理所应当的,有的认为不应该吃但是还是要吃,不过他们都是吃人的人,他们想要将我“吃”掉,却还是放不下伪善的面具,他们要将我逼死,然后,像“海乙那”吃死肉那样将我吃掉,而“我”的亲哥哥竟也参与其中,到头来,“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揭示了那样不见天日的社会中不让好人有一方生存的净土。
小说用犀利的笔调批判了封建社会的无能和人们的堕落。用一个狂人的眼光述说这个社会的黑暗,让人充满恐惧。那个惨无人道的社会中,人们彼此之间只存有戒备之心,没有友谊,没有关爱,他们不懂得团结起来,他们只看见乌云密布的天空,拨开云雾,想不到或许就能看见阳光。他们是一群可悲而可怜的人,他们只是被动的在黑暗的社会中渐渐变得自私自利,渐渐变得狼狈不堪。他们不相信自己,更加不相信别人,所以他们在无休止地堕入黑暗的深渊,无论“狂人”怎样呼喊,终究喊不回他们的灵魂。所有的严重最终只是疯言疯语,无人理睬,他们只会想着怎么把他吃掉……小说以“救救孩子……”这句话而告终,最后的省略号使整篇文章意味深长。这句话是“我”无助的呼声,是在那黑暗的社会中苦苦挣扎的良知,是对祖国未来的希望。因为那些原来无忧无虑生活着的孩子们,本可以过一个快乐的童年,而现在却也加入了吃人的行列,也开始渐渐变得冷酷无情,那些已经吃了许多人的人肮脏的心灵再也洗涤不清,无法再回到纯真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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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只希望那些还未吃过人的孩子们尽早悬崖勒马,不要成为惨绝人寰的大恶人!
通过小说我们看见了凄惨的旧中国,旧社会的人们就像生活在一个暗无天日的人间地狱里,与他们相比我们是无比幸福的,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没有战争,没有“吃人”的人,也没有使人发狂的事物。所以我们更加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为现在所得到的一切感到庆幸,珍惜和谐社会,热爱我们的祖国,携手共进,共建美好家园。
篇12: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我颇有感触。
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主要写了一个“迫害狂”病中的日记:一个月光明媚的夜晚,“我”走在路上,看到所的人都对“我”不怀好意的笑。“我”很惊异的一路回家,无意间听到佃户对哥哥说狼子村有一个恶人,被人打死吃了心肝,便疑心哥哥和路上看见的人也要吃“我”。甚至哥哥派来给“我”看病的人也要吃“我”。“我”猜测他们不肯直接杀“我”,要把“我”逼疯,让“我”自杀,然后吃了“我”。“我”怀疑自己小时候死的妹妹也是被哥哥吃了的。哥哥把妹妹的肉拌在菜里,“我”也稀里糊涂地吃了妹妹的肉。“我”有四千年的食人肉史。
该文看上去是一个丧心病狂之人所写的日记,完全是一派胡言。而我认为它恰恰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我认为《狂人日记》借“狂人”之笔还原了一个吃人的万恶的旧社会。文章中的哥哥和其他妄想吃“我”的人实际上是指地主、官僚们。而“我”则是指那些被压迫的农民和穷人们。那些地主、官僚仗着有钱有势,逼着工仆们不分日夜的干活劳作,稍不顺心便一顿毒打,丝毫不考虑工仆们的感受。而穷人们因为无从生计便不得不屈服于地主、官僚们,混一口饭吃。这就产生了恶性循环,穷人愈来愈穷,富人愈来愈富。这个黑暗的旧社会就这样遭到了万人的唾弃与咒骂。
鲁迅先生对旧社会深恶痛绝,便以笔做刀,带动了推翻旧社会的新潮流,得到了百姓的爱戴。鲁迅先生的文章被誉为一把把插入敌人心脏的匕首。可见鲁迅先生的文章对社会的影响深远,让敌人闻风丧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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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我个人比较喜爱的一位作家,也喜欢他说过的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今日一读周先生写的《狂人日记》,看懂了一些俗世道理。
在夜间读这篇文章,不禁有些害怕。题目挺狂的,内容也疯狂至极。文中多次提到了“他要吃我”,把那个社会的人都形容成了可怕的吃人狂魔。他的哥哥,亲戚,村内人,都对他的“肉”虎视眈眈,青黑的眼,惨白的脸,没有一点人性。这也是让我感到发颤的。我怕那令人惶恐的外皮,更不想碰触那颗散发凉气的心啊!在狂人眼里,人的劣根性就这么冒出来了。
我不敢去想象那些脑里虚构出的场面,那样会让我头皮发麻。我可怜那些吃人的人,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被千百年来的封建礼教束缚着却不屑去挣脱,我可笑那些吃人的人,不懂得身体发肤授之父母,麻木如同行尸走肉。
文中的狂人也厌弃那些人,却只能无奈地不同他们一样。他们的脑子是混沌的,他们的双手是罪恶的,他们的`嘴是污浊的。谁去救救他们啊?他们是沉睡着的,就如同当时的国民一样,他们的双眼看不到身边人,他们的耳畔也听不见自由的真谛。我痛惜晚清的无能,也郁结于民国时期的战乱纷飞,人民的无家可归。
最后一句——“救救孩子!”让我体会到了一颗赤心在跳动,在黑暗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在不安与急切里交错着,感叹那个时代之下的浮华与苍凉,同时也为有鲁迅这么一位文学大师而感到骄傲。
我们有狂人的态度,却没有他们的精神。
篇14:狂人日记读后感
前两天,老师要我们看鲁迅的书,妈妈便给我找了一本短篇小说集《呐喊》。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是《狂人日记》,描写的是一个有所谓“被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制度。他半夜查看历史,见整本书都写着“吃人”二字。他最终还是相信未来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并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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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我看了三、四遍还只是一知半解。主人公的害怕,使我大致了解封建社会的可怕与可恶,他那一系列的想象令我毛骨悚然!我还小,不能完全读懂,可至少我知道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吃人这种可怕的现象真的存在。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救救孩子……。”,最后四个字在我脑中浮现。这四个字的意思一定不是那么简单吧?应该不只是肉体上的拯救吧?还有什么呢?心灵上的拯救?或许还有更多我不懂的……
篇15: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可以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可以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天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己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后,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
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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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篇16: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
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无能,“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篇17:狂人日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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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常人视角,我们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比如小说的第一节中狂人记道:
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因为得知狂人发了狂,因此大家对他有些害怕,并且议论他的事情,然而落在狂人的眼里,却认定是大家谋划好了,要害了他了。
再如,狂人的大哥请了医生来给狂人诊治,开了药,嘱咐大哥赶快给狂人吃下,然而在狂人的眼里,却是这样的情形:
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有了这些描写, 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完整的符合逻辑的故事: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已经显示出极其成熟的特色,使后来的许多研究者为之倾倒,究其原因,除了鲁迅深厚的文学素养外,我们也无法不叹服于先生的天才。
篇18:狂人日记读后感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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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
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篇19: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的小说读着实在是很累,《狂人日记》这部小说是鲁迅借一个迫害狂的日记来批判封建礼教“吃人”的现象。这里面的很多语句看起来都是不符合逻辑的,比如,狂人觉得街上的那个女人“咬你几口”的话,那伙青面獠牙的人的笑还有佃户的话都是暗号,这些都是吃人的家伙。
他还怀疑他大哥还有那医生都要将他吃掉。甚至在他的日记里还有这样一句话“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看完这些语句,第一反应觉得狂人很狂,他是一个迫害狂,更重要的是他对这些封建礼教,封建迷信作了反抗,所以他很狂,但是狂人也不狂。
文中的狂人,其实也代表了很多在那个时候思想超前的人,这些人经常被人们以为是疯子,他们努力去反抗封建,却招来人们异样的眼光,甚至被唾弃。人们总是认为这些人很“狂”,其实,他们有着当时正确的思想,所以他们不狂。
文中,鲁迅写了一个“迫害狂”,这个狂人用了不一样的眼光看到人们,而看到的都是“吃人”,有时,他怀疑他自己也会被吃掉。这正是写出了这些反封建人士不被理解,有可能他们也是会被“吃”掉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狂人日记》也影射了鲁迅自己。我从中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一些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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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狂人的妹妹也是因封建迷信而离开人世的,可能他妹妹是被所谓的“药”害了或者是什么。四千多年来,人们屡屡被封建礼教害了,却总也不知道改变,仍然相信那些迷信的东西,这些,种种原因,可能是真正的“吃人”了。
篇20:狂人日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这本书让我震撼不已,如果,我们的时代也发生这样的事,那我们要怎么办?
篇21:狂人日记读后感
初次看鲁迅先生的这篇《狂人日记》的时候就感觉很不解,看完后只觉得这是篇恐怖小说吧。于是,没怎么在意就略过了。这次《狂人日记》看了第一遍,也仍旧是这个感觉,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挤出2个字:吃人!无奈,又认真看了6遍之后,恍然大悟,收获一份很大的震惊,但却不是因为吃人。鲁迅先生这篇文章是通过以虚写实,徐徐渐进,然后拨开迷雾的手法带领读者的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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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笼罩,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从狂人意识到封建礼教的吃人到揭露吃人的本质,他们从遮遮掩掩到赤裸裸露出凶恶的真面目,白厉厉的牙齿,可看出礼教的吃人与暴戾。四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四千年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统治的社会,也就是四千年吃人的社会,封建礼教的迫害使得现在的人们变得麻木愚昧对于别人的遭遇没有同情心,对于自己所遭受的,没有反抗,浑浑噩噩的度过一天又一天。
“你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这句狂人的呐喊远比不过这四千年的吃人历史以及这段历史造就的人们的愚昧与麻木无知。即使知道自己错了,也麻木的无视和可笑的维护群抗,激昂放大声的疾呼换来的是无力的共鸣,以及有力的吃人。其中3处提到赵家的狗,凶恶吃人的眼神,令人毛骨悚然的狂吠。从社会的深处散发出的黑暗与阴霾。作品中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然从第一段“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看出仍有所遗憾,狂人的最终屈服,意识到封建礼教根深蒂固,拔除非一人之力所能为之,保持自主是多不容易,可作者仍补失憧憬未来。
文章的最后一句呼唤“救救孩子……”意欲新的希望的呼唤强调科学的启蒙教育思想的行为,国民性的改教。孕育新文学,倡导新的文学革命。
篇22: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人们一听到这个名字便会争先恐后地说,我知道,我知道。对啊,如果围绕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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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可以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可以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天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己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后,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篇23:狂人日记读后感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文中“吃人”这个惊人的字眼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鲁迅借狂人之口,令人们意识到封建主义“吃人”!这一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人醒悟了,震撼了!《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篇24: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熔铸了鲁迅几十年研究中国病态社会的心得,其内容是博大精深的,又是高度浓缩的。它第一次提出了封建“仁义道德吃人”的一段独白:“我翻开历史一看,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
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天,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纸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小说通过狂人的幻觉刻画了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到处可见“白厉厉的牙齿”,刻画了吃人社会的特征:那些“唇边抹着人油”的食人者,几千年来以“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排着“大小无数次的人肉筵宴”,并巧立名目,编造着吃人的道理,以“仁义道德”掩盖着几千年的吃人史。这段独白,具有高度的艺术概括性和浓郁的政论色彩,它是理解《狂人日记》及其后许多小说的思想钥匙。这正是研究中国历史所得出的一针见血的结论。鲁迅认为:中国正史“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投射在霉苔上面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的碎影。
但如看野史和杂记,可更容易了然了……”(鲁迅《华盖集·忽然想到之四》)他清醒的认识到了用“仁义道德”遮掩起来的中国历史的真面目,加深了对封建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的憎恨。把中国几千年剥削社会的历史,深刻地归结为“吃人”的历史,这个论断在五四时期起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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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仁义道德吃人”这一主调下,《狂人日记》重点揭露了封建家族观吃人的罪恶。其后的小说,则在“仁义道德吃人”这一思想的各个层面深入开掘和具象化。
篇25:狂人日记读后感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篇26:狂人日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看的时候起还真担心读不懂,打开电脑,我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特别长,分为好几篇,一天一篇,跟日记一样。从“狂人”的日记中,我看到的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一个特别黑暗残暴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想着如何去吃别人,就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放过,比如文章中的大哥,主人公的妹妹就让它给吃了,而且父母生病,还要把自己的腿上的肉割掉,蒸熟让父母吃掉。还有杀了犯人,还有生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还有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这不就跟当时的情况相同吗,你不吃别人,别人就要来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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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狂人”到底是真狂还是假狂?狂人的“狂”,一方面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某些特征,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并且被历史所证明是正确的,只是他说出了当时的人们不敢说或者是还没有说出的骇人听闻的话罢了。
最后,鲁迅还感叹地说道: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其实是在文章中的结尾说了一个含义超深的句子,以此来唤醒国人反抗当时黑暗社会的意识!
篇27:狂人日记读后感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篇28: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我国第一篇白话小说。由作者鲁迅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创作,初次载于1918年5月《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作品中的狂人是一位有病的返回家乡的人。当他回到昔日的故乡时,故乡中所有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注视他,包括一些小孩,就连他大哥也对他有所企图,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他们交头接耳在议论我,似乎怕我,又想害我,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着我笑,我便从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原来他们正在筹划着一部“人吃人”的戏,而戏中那个主角即是被吃的对象,就是自己。就连自己的兄弟也加入他们的行列,特意请来一个演医生的侩子手来帮我看病。老头子坐着,闭上眼睛,摸了一会,便张开他的鬼眼睛说:“不要乱想。静静地演几天,就好了。”其实我是知道这一切的,他们这样做分明就是让我养肥了,自然他们可以分多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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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什么我明明知道这场“吃人”的阴谋了却没有采取反抗呢?那是因为我也是吃人族中的一员,我的妹妹在她五岁时就被我的大哥杀来给家人吃了。可见,在当时那个社会,实质上就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即使是家人,随时都有被吃的可能。
作品中的语言非常冷酷、逼真,像一把血淋淋的刀,深深刺进人们的心墙。例如“前几天,浪子村的佃户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了吃,可以壮壮胆”“虽然是解下腰带挂在梁上,自己仅仅勒死;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缠了心愿,自然都欢天喜地地发出一种呜呜的笑声。他们只会吃肉的!”闹荒是那个时代常有的状况,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贫穷,整天都要受地主的剥削与压迫。人们受封建社会遗留的策的影响,而不敢采取反抗,只在百姓之间相互欺压。而当看到吃人的时候,众人只会在一边看,但却毫无行动,因为可能众人也是吃人族中的一员。
令我深刻印象的一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一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这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人是“吃人”!“仁义道德”已经变成了“吃人”。可见,当时那个旧中国实质上是人吃人的社会。那些满嘴的“仁义道德”实质上也是为了愚弄大众。封建思想“存天理,灭人欲”也是愚民的。从这篇作品中,我可以感受到了鲁迅先生是带有强烈的反抗意识的,他的观点也是带有浓厚的反孔色彩。
篇29: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中所谓的狂人,就是指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他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狂人出生于封建社会,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他处在“吃人”的世界中。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有点恐怖的味道。
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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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我读过一些鲁迅的文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是《呐喊》的初篇,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的作品——《狂人日记》。
篇30: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过《狂人日记》后有感,《狂人日记》是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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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篇31:狂人日记读后感
书,我始终觉得是人类最伟大的结晶,似乎容有灵魂似的,就是能扣动读者的心。我读书更像是游书,身临其境,宛若成了书中另一个主人翁。读到情节紧张跌宕时,我屏气敛息,读到好事成空时,更是叹息愤怨,以之而喜,以之而悲,诸如此类,真可谓痴狂。而最后读到结局处,更是怅然若失,万千思绪,百感交集。也许这便是书的魅力罢!作者用心感悟,用笔勾画成书,我们用心追随,思考作者,收获内心的寄托,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便缘于此罢。我爱书,更欣赏书的作者,他们如同明星般照耀文学长空,照亮精神的世界,以他们的人格,感动世人,唤醒世人。其中诸如鲁迅、矛盾、巴金、郭沫若、郁达夫等,都是伟大毋庸置疑的。他们生于乱世,以文救国,怀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忧国忧民之情,献身使命,可谓可倾可佩。
而要问这间感我最深者为谁?我想便是鲁迅了。初次识得鲁迅是在小学一年级,在一篇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时在我眼中鲁迅不是大文豪、大革命家,只不过是一个和我一般的黄毛小子,有一点很让我佩服的,是他在书桌上刻下“早”来警示自己的行为,我也便对他有了好感。后来的《少年闰土》、《风筝》自不用说,鲁迅是陪我长大的。随着我慢慢的懂事,接触了他更多的作品了,孔乙己、祥林嫂、阿Q一个个跃然于纸上。鲁迅更加吸引我了,我知道了他不仅仅是那个黄毛小子。所以我买了本书,鲁迅的《呐喊》,现在想来都有一段历史了,每每翻起,感慨万千。书之最初一篇《狂人日记》,我对其理解很多,大概也因为读时的年龄不一样所致罢,今日要谈读后感,也便选这篇伟大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虽说不是什精妙理解,但就算做我对这书的热爱,对作者的敬仰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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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多么酷的一个名字啊”这是第一眼接触时的感觉。往下看“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就有点乱了,这文言文似懂非懂,看得吃力得很,且还看不出个所以然。在往下,清晰了。原来这是写一个人重回家乡后所见所闻,而这中所见所闻令人毛骨悚然——人吃人,赵家的狗、老人、小孩、妇人、郎中甚至是主人公的大哥都打着吃他的主意。如今重头看当时的理解可能会觉得有些儿可笑,怪自己当初文言文功底不够,但是当初感慨还是很深的,虽说可能不着边际,然也算是实实在在地读后感。这世间有吃人的人,而且不是少数甚至可以说是全部,只有主人公在那挣扎,我自然而然站到了主人公那边,同情他的遭遇。
他宛若整部小说中唯一一位光明的象征,可是充斥的黑暗却仿佛快要吞噬掉一切,在灰黑色的基调中,主人公被安上了狂人的枷锁,饱受他人异样的目光,似乎随时可能被这吃人的社会吞没。我深感愤恨,也感到恐惧,这是一个多么黑暗的社会啊,人吃人且不说,正义在这里确实这般的苍白无力。旧社会真的这般模样?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个社会,是否也整日提心吊胆怕被人吃掉呢?还是我也变成了那可怕的吃人怪物?我不敢想象那样的社会的存在,如果在那样的社会,我肯定会疯掉的。旧社会真的很可怕,没有一点儿颜色,简直是个地狱,我想鲁迅先生肯定是厌倦了那样的社会!也庆幸我不是当时人。
第一次阅读了《狂人日记》,匆匆带过,后来便不想再翻,也谈不上为什么,就是一种莫名的抵触,这种抵触持续了很久,久得都有点儿模糊,直到已不知是哪一天再次翻阅起这本书,重拾昔时感慨。再次阅读,有些别扭,前言所记文言,确切交代了主人公狂人为患“迫害症”之类,如此便颠覆之前所做结论,一位时代众人皆浊其自清的人物,俨然成了众人笑话的疯子。此一百八十度转变,我都茫然。我思考着,翻阅着一份份资料,《狂人日记》中狂人是真否发狂?一天两天,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始终难以释怀,却也渐渐适应。有一天,我与昔日同伴的好友聚会了,良辰美景佳人,甚是欢乐。便在这时,一人突发“暑假,我们骑车去北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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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皆笑他是醉了,笑而不理,任凭其百般解释都被当了玩笑话,酒罢宴散,我们也都淡忘了这件事。可是没想去年八月我收到了一封自北京来的信,香山红叶,狂妄成真……这不是就是这个道理吗?狂人之所以是得了“迫害症”不就是这般道理吗?这不就是中国人的一种通病吗?少数服从多数。然而如果这多数的人是错误的呢?鲁迅先生便是看到了这一点,中国人被封建礼教束缚着,顽固守旧,封建礼法如同吃人般吞噬一切异己,正常之人群指认不和礼法之狂人。“正常”与“狂”是和区别,这无非是一种模糊的定义罢了,又能代表什么。狂人超脱了世俗也许能看到世俗所看不到的光明,这样的狂人又怎得算做疯呢?也许还算是先知呢!
然而在《狂人日记》中前言交代了,狂人病愈并赴某地候补了,这代表了狂人的失败,世俗的胜利,最终少数服从了多数,跳脱世俗之人何在?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的讽刺。吃人的礼法最终胜利了,发人深省。鲁迅的《狂人日记》唤醒了当时迷茫的知识青年,也唤醒了当时正被吞噬的民主主义,对抗那吃人的礼法、吃人的封建主义。鲁迅以笔为剑,救国存亡。新中国开国领袖毛泽东赞鲁迅先生为“中国现代第一等圣人”,并御封其为“无产阶级文艺队伍的总司令”,实至名归。
读《狂人日记》仿佛在看中国社会的状态,看中国人的惰性心理。现今虽说中国日益强大,可是中国不乏无知之人,以无知狭隘的心理看待他人,每每洋洋自得,可谓是精神上病入膏肓。我崇拜鲁迅,以心铸文,以文救民,我待我也有那么一刻,改民之无知,铸传世之良书。
而今我倒要勉励自己。
莫要嘲笑他人之所言,被嘲笑的只该是无知之人。
篇32: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曾著书、译书无数。他关心下层劳动人民;他那无数著作像茉莉花香一样,随风飘过,但却让有幸闻到花香的人一辈子回味它,记住它。他那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曾影响过无数学者,而我也深受其之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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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主要描述了在旧社会时,“我”觉得任何人都想吃人,而自己就是“吃人集团”的下一头猎物,后来,“我”发现自己的哥哥就是他们的老大,而自己虽然要被吃,却永远也要背负一个吃人的人的弟弟的罪名。当“我”觉得周围的人都想吃自己时,发现孩子也想吃人,也吃过人。“我”不由得发出感叹:“救救孩子!”
我看完这一篇日记,很伤心,也很骄傲。伤心的是这篇文章其实是在揭露旧社会的丑陋,在抨击旧社会。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似的狡猾……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眼中的旧社会,这也是广大穷苦劳动人民眼中旧社会的写照。虽然文中的我是一个不吃人的人,可还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呀!何谓吃人,其实吃人指的是剥削百姓,鱼肉百姓。而虽然“我”不是干伤害百姓的人,但另外的腐败官员却干了昧良心的事儿,而他们是中国人,“我”也是中国人,虽无直接的血缘关系,却还都是中国人,都是龙的传人。这时鲁迅先生的无奈,也是广大爱国者的无奈。兄的的唇边不但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还装满了吃人的意思,这怎能不叫人悲哀,这怎能不使人着急呢?
但我也骄傲,因为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救过英雄,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他用“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精神唤醒了多少刀俎上的中国人。他就好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中国人看清前面是万丈悬崖还是灿烂阳光;他就好像一根灵魂都是坚硬的棍子,帮助国人打退了一匹又一匹眼中冒着绿光,直勾勾看着国人的狼,勇哉,英雄!
在旧社会,也许有人会认为安是最好的,但我却认为不安才是最好的。在祖国危难之际,在人民危难之时,前者安是苟安,后者是大爱,比小爱更伟大,更朴实无华。只有在祖国危难时,舍小家而顾大家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就像鲁迅先生一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狂人日记》笔下的我对吃人的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的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这不是鬼话,而是真真切切的人话呀!即使亡国奴再多,但救国的人会更多,把亡国奴给消灭、埋葬,把苟安、苟存的思想从华夏大地上真正“吃掉’。其实人要以树为榜样,树的叶子就像各种挑逗你内心底线的诱惑,虽然树在平时都在犹豫,就像叶子虽长在树上,但风儿一吹,会颤动,有时甚至会掉落下来一样,但一旦到了危难之际——冬季,树就会把叶子脱落,只剩主干和树枝,就像把各种诱惑搜甩掉一样,这时,即使再下雪,也打不到主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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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就如同在冬季的树,昂首挺胸,不被遭受的迫害和诬陷所妥协。鲁迅之妻许广平在《欣慰的纪念》中说:”鲁迅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这确实就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
《狂人日记》中的最后一句话“救救孩子”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确实,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没有受旧社会影响的孩子,或许还有。从此点可以看出,鲁迅先生也非常重视对孩童的教育。宋朝宰相范仲淹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鲁迅先生真正做到了,他在广大穷苦人民的心中永远是不朽的,永远是嘴高尚的。
鲁迅先生的伟大,深入了每一个人的心中;鲁迅先生的作品,已成了我灵魂之中的中流砥柱,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缺的东西。
篇33: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先生生活在中国那段水深火热的革命的灰色的年代,混沌的国人还没有完全觉醒,两千年来的封建思想仍在影响着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只在暴力革命中取得胜利是不够的,国人的奴性思想是社会健康发展的桎梏:辛亥革命的硕果被军阀窃取,推翻清政府后又要建立另一种迫害压榨穷苦人民的帝国;抗日战争胜利的号角即将吹响时又爆发出国共彻底决裂的危机;严酷的统治和持续四年之久的内战,是什么让即使取得胜利了的中国仍然动荡不安?如果改变不了人们根深蒂固的迂腐和懦弱,革命的意义永远无法实现,中国的和平时代永远不会到来。先生翘首以盼的是一个和平民主、平等自由、国人相亲相爱的和谐美好的社会,他用自己的纸笔和顽固保守势力斗争、和国人的愚钝斗争、和想要奴役国人思想蒙蔽国人意志的封建势力斗争,他想反映的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和悲哀的现状,唤醒国人清除封建残余,跻身革命事业,对社会的不平等奋起反击是他倾其一生所希望能做到的事情,可是到了他生命的尽头,也未能看到在他的努力下,才能够到来的正义的新世界。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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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说的开篇,人物的意识首先登场了。为什么“今天”的月光格外好呢?为什么以前的三十多年见到的“全是发昏”的呢?“我”的精神因月光格外的爽快,可是“我”觉得还是要小心,因为“赵家的狗”不知为何,“今天”看了我两眼。其实主人公意识的登场,先生就预示着他的意识与常人的并不相同,否则“狂人”二字又从何而来呢?
这几天出行“我”总觉得村人的眼神和言谈举止有些许异样,便想起了其他村庄的人们将大恶人打死并把他的心肝挖出来吃的传闻,“我”终于明白其中缘由,其他村庄的人会吃人,缘何自己村庄的人就不会呢,既然可以吃别人,为什么不可以吃“我”呢?“我”猛然发觉,原来这是一个吃人的世界!本文的叙述者说,“狂人”是患了“迫害症”这类的癔症,因此称他为“狂人”。然而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个生活在封建士大夫家族中在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中猛然觉醒的知识分子。他的臆想并不是毫无理由,他以为他所生活的世界日益变成一个人吃人的世界,其实他看到的是人们独立的思想被日益吞噬,他看到的是在这个黑暗社会下人们的人格逐渐丧失。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所看到的“仁义道德”,是封建礼教下的道德,而他已经觉醒的民主意识让他看到这封建思想中极力提倡极力追捧与膜拜的道德,其实是活生生的“吃人”二字!在“狂人”臆想的世界里,他看到的是在封建礼教地束缚下,一个人与人之间互相残害的,人吃人的可怖的世界,他认识到,原来几千年来的封建文化,教给人们的实质,其实就是“吃人”二字。他感到亲情的缺失、人情的淡薄,他感到孤立于世间的艰险与悲戚,人吃人的残酷迫害正在趋近于他,其实是封建思想的魔爪正在伸向他。“狂人”病症只是把封建残余对人身心的侵害变得更加具体和生动了,然而却没有人能明白他的恐惧,没有人明白他的狂与不狂,没有人能看到自己内心比“迫害症”更加可怕的病症。在这样的情况下,真正的“狂人”被看作普通人,而觉醒的人却被看作“狂人”形单影只地艰难而忐忑地在乱世中挣扎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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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狂人”其实说的并不只是主人公本身,而是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在封建思想的压迫下,人性逐渐泯灭的全体国民。
“救救孩子……”
多么微弱,无奈,又悲壮的呐喊,救救孩子、救救下一代吧,被侵蚀的头脑、被腐化的思想,到你们就停止吧,让封建社会的假仁义假道德侵害到你们这一代就停止吧,别让下一代的孩子们还像你们一样,在这种可怕的、人情淡漠的年代里、在“吃人”与被吃中终其一生。
篇34:狂人日记读后感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几个为数不多的“不正常”的人,在鲁迅笔下的这位“狂人”就是这么一位代表。
这位狂人把一切都想得那么坏,把别人的一举一动都理解为要“吃我”,看到来给他看病的大夫,竟然被他看成了杀人的刽子手了,他怀疑土绅赵贵翁要吃它,怀疑所有人都要吃它,怀疑自己的哥哥也要吃他,到了最后竟然觉得自己也吃了妹妹的几片肉,我们不禁觉得这个狂人,自始至终,都是自己一直多疑,怀疑这个,怀疑那个,我们不由得想说他真的是一个神经病。
但是就是在这位神经病的记录中,我们就可以看出那个时代可以吃人的封建礼教,一想到可以吃人的所谓“文明”的社会,不禁感到一阵寒冷,如果我们在生活中会见到身边的人被现在的礼教活生生的吃掉,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有一句成话是“苛政猛于虎”,是说苛刻的政策比老虎都要凶猛,那么这位疯疯癫癫的狂人所处的那个世界一定没有几个真实的人了吧,这些看上去体体面面的绅士们,全都是遵循着所谓礼教的人,那这些人统统都是吃人的老虎。
对这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多看我两眼呢?”你说这里的狗是什么?是赵家养的狗么?可不是,这里是把赵家那个赵贵翁比作鬣狗呢!“鬣狗喜爱跟在大动物后面,吃已经死了的动物的肉,据算很大的骨头他们也叫碎了吃下去。”这不就是在暗喻着赵贵翁是那吃人的高手么?
在一本书里,满篇满页的写着仁义道德,可是仔仔细细看看,字缝里都写满了吃人二字,我从这句话读懂了那时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美好,但是其实每天都有一批批的人被文明和礼教吃掉。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狂人看似是个迫害狂,但是他是被什么迫害的呢?不就是当时能吃人的世道吗?在这种世界下,有几个不被吃,又有几个不去吃人呢?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到,无论什么样的危险,有一条好的法律,也是好的;不管是蜜罐温床,还是腰缠万贯,法律会杀人,你再怎么的感到安全,也无法活下去。我们现在是幸福的,没有吃人的法律,但我们也要为了不让我们的下一代受到这种吃人世界的折磨,也要去努力。
篇35: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
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败,“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篇36: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狂人可谓令人印象深刻。这样的人如果放在现实中,绝对会是人们眼中的疯子。然而,当我们仔细品读时,却是发现了一些更深的东西。下面来说说我读完以后的感受,也许并不准确,只是我一家之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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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的“一”中主人公(下文以狂人出现)在日记中写到自己不见月亮三十多年,在现实中显然不可能。而这些别人眼中的疯言疯语在这里却是狂人精神醒悟的象征,也是文中其狂之开始。而对于赵家的狗看他两眼感到害怕,表明他生活在这种恐慌之中。
在世人眼里,看疯子的眼光自然会有一些异样,无疑狂人正是众人眼中的疯子。主人公在痴狂状态下,觉得周围的人甚至赵家的狗看自己的眼神也是恶狠狠的,仿佛要把自己吃了。事实当然不会是其他人要把他吃了,别人要吃他只不过是他的一种在颠狂状态下的臆想而已。但若真的把这当作一种臆想,那便是真的在看疯子的日记了。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可以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
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己在短暂的醒悟后,终于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己被吞没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篇37:狂人日记读后感
黑暗是什么?是负着空虚的负担,是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是精神上的愚昧,是肉体上的束缚?是不可逾越的高山,是刺痛灵魂的荆棘?是刺破心灵的的暗礁,亦或是无知的奴隶,卑微的侍者;还是时代的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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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中记叙了“人吃人”的灾难,当鲜血淋漓的人被一个个饥肠辘辘的“野兽”狼吞虎咽下去,他们面不改色,一副泰然自若,若无其事的样子,谁会知道在他们虚伪的外表下,竟在筹谋瓜分人的阴谋。麻木的肢体,被俘虏的意志,被摧毁的精神,一个个眼神呆滞,时代的黑暗使他们蜕变了,蜕变的狠毒、无知,昔日善良的种子已被恶毒的藤蔓所缠绕,命运的不公使他们沦为这个时代的牺牲品。被奴役的肉体,被驾驭的思维,被溶解的顽强,俨然一副野兽的样子。而时代的里程碑终以血腥,愚蠢,残暴,无奈结束。
生存的意义就是打破这种局面?还是苟且偷生,沦为这个年代的战利品?还是力挽狂澜,用生命的薄弱去挑战时代的高度,那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被时代缴获,被命运折磨,忍受莫大的耻辱,最后酿造一幕幕悲剧!将灰色的天空染上鲜红的血迹,以唤醒支撑灵魂的血液,忘却坚持生命的理由。被灌以污水的幼苗,被摘取花瓣的蓓蕾,变得扭曲,变得丑陋。被侵蚀过的肉体,留下蛆的痕迹;被打碎过的内心,留下玻璃的足迹。
被鲜血浸染过的心,早已不堪一击;被狠毒俘获过的梦,早已支离破碎;被冷峻触碰过的脸,早已伤痕累累。
篇38: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鲁迅所作,也是中国的第一本现代白话小说,内容大致上是以一个“狂人”的所见所闻,指出中国文化的朽坏。
《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所患的病是“迫害狂”,从医学的角度来看,其突出的症状是病者处于一种反应性妄想之中,对于周围的一切,都可能因某一事物特征引起多疑性反应:或怀疑有人害他,或怀疑有人侮辱他。 鲁迅用这部小说“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 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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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9:狂人日记读后感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我的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里有这样一句话:“狂人发病,旁人侧目,家人延医救治,狂人复原。”大家是否觉得鲁迅真的将我们带入了狂人的世界?
本书的序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
站在我们正常人的角度,或许我们就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行为”了。在我的深刻记忆里,有这样几个令人心寒、胆颤的情节:“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当我看完了这样的情节,说实话,内心的承重有些让我无法负担。这样的一个狂人,“狂”到不相信社会,不相信亲人,甚至不相信有人性的存在,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背景所造就的悲剧?!
而令我真正深思的,正是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而真正绝望的是不是鲁迅呢?我无从结论。但那末尾长长的省略号有意味着什么?或许,这绝望之音是徒劳的,它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是的,威胁人类世界的绝非地球火山喷发,地壳开裂般的轰烈的自然灾害,而是像核武器般有威力,像SARS般传播快,像地球污染般范围广的精神毒害。
站在新的光明的世纪上的我们,更应该像鲁迅先生一样做一位勇士,手拉手,肩并肩,建起防护世界人精神的“大气层”!
篇40:狂人日记读后感
前两天,老师要我们看鲁迅的书,妈妈便给我找了一本短篇小说集《呐喊》。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是《狂人日记》,描写的是一个有所谓“被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狂人”认定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制度。他半夜查看历史,见整本书都写着“吃人”二字。他最终还是相信未来社会“容不得吃人的人”并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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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我看了三、四遍还只是一知半解。主人公的害怕,使我大致了解封建社会的可怕与可恶,他那一系列的想象令我毛骨悚然!我还小,不能完全读懂,可至少我知道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吃人这种可怕的现象真的存在。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人们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救救孩子……”最后四个字在我脑中浮现。这四个字的意思一定不是那么简单吧?应该不只是肉体上的拯救吧?还有什么呢?心灵上的拯救?或许还有更多我不懂的……
篇41:狂人日记读后感
“封建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是啊!封建制度就是吸血鬼,食人魔。
狂人总是以为有人要吃了他,就连他的亲人也不列外!亲兄弟本应互相帮助,齐头并进,可狂人的大哥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对狂人有偏见,也要“吃”他!
鲁迅写这篇文章以一个疯子的角度,从一个疯子的眼中看清这个世界的黑暗,还原了一个吃人的封建社会。他身边所有人要“吃”他,实际指地主和官僚迫害农民、穷人。这样就成了恶性循环,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然而,狂人也是指那些对 抗 封建社会的“疯子”。文中那些人用世俗的眼光看他——傻子,疯子。如果有革命精神的人看他——已觉醒的人。狂人虽然神经错乱不清,但又有过人的思想。他从“仁义道德”中见到了吃人,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纱,对人民的残害,可却说自己“仁义道德”,可笑!
狂人,不狂!在时代的推动下,他的想法已被证实!在那个年代,他以超前的胆量说出这样的话,他敢于挑战传统的权威,这个人,他狂吗?
生存的意义在于打破这个局面,而不是等着被吃!可像狂人一样的人太少,去了,无疑是飞蛾扑火,也会被“吃”.
“救救孩子”这句反映出鲁迅先生渴望革命,同时,那个时代也需要革命!
篇42:狂人日记读后感
我依稀记得当年是学过狂人日记这篇课文的,但是印象全无了,又或许是一贯的删减版吧,这次重读之后心里的震撼程度不亚于知道原来小时候学的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磨出脚印的事情是假的。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最重要的一点发现,那个人似乎是得了精神病,当然其实是千百年来少数没有的病的人,鲁迅假借这个精神病的口说了很多话,例如吃人、凶狠、赵家的狗,于是大家都说他疯了。可是《狂人日记》的开头是这样说的,那人得了病后来好了,还补了道台也就是当了不小的官,所谓狂人日记是得病期间写的,于是我被彻底震惊了,原来这个人曾经醒来过后来居然又昏沉沉的睡去了——鲁迅万难毁坏的铁屋子里又多了一个沉睡的人。他一定是故意睡去的,因为他发现醒着很累睡着却很舒服,他发现的一切都被别人说成是精神病于是他干脆就把自己变得跟大家一样有病,于是乎这个人居然就能去补了个道台。
吃人不可怕,不要说这是比喻就算是真的吃人我们也做过不少,易子而食居然是出现在中国最古来的典籍上,黄巢大军随时把随行的农民舂成肉泥当军粮,李自成也曾把了明朝的福王和鹿一起煮了吃,名曰福禄宴。这些虽可怕但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狂人自己说也许自己也吃过妹妹的肉,读到这里我算是真正领略的鲁迅拿笔做钢枪,他这话真的是戳到了每个人心里。吃人者也被吃,自己不经意的时候或许也吃过人,只是自己没有仔细去想过。
狂人的下场是最好的,不但没死还做了官,很多人都死了,孔乙己死了阿Q也死了,连那个吃了血馒头的也死了,鲁迅从不畏惧死亡,他直面的是最血淋淋的人性和最丑陋的劣根性。也许这世上本该有很多狂人,只是后来那些狂人的病竟一一都被治好了。
秋有肃杀之气,人类的许多病都被治好了,尤其是矫情这病,我竟许多年没见过矫情这病了。林黛玉有择席之病葬花之行焚稿之心命断之泪,恐怕这矫情也算是冠绝古今了。欧阳修也矫情,听到刮风于是写了《秋声赋》。我的矫情病早被穷这种更强大的病给以毒攻毒给治好了,不过秋风瑟瑟我虽不会写秋声赋,写点读后感还是可以的。
篇43: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别处不一样,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简单的“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就让我的心开始猜测:下面会写些?
《狂人日记》中所谓狂人,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借狂人之口,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人吃人。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整篇文章读上去会感到压抑,流露出十分暗淡的调子,可你只要细细“品尝”如此深奥的小说,兴许也会感到忧愁:高远的夜空,朦胧的月光,以及“吃人”人的神情……鲁迅以神一般的描写,叙述了旧中国儿女的凄楚和绝望,又以神奇的笔触,有道出几千年无人敢道出的咏叹。
是啊,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优势谁是能足以相信的呢?当然了,除了自己,还有谁呢?
在那位“狂人”眼里,他不仅想保护自己,又想保护那些千千万万人当中又要被“吃”的孩子。
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的第一则日记就吸引了我。虽然,语言没有太多的修饰,只是平凡普通的五句话。但这平凡与普通却又与别处不一样,平凡得出奇,普通得入胜。简单的“我怕得有理”这句话,就让我的心开始猜测:下面会写些什么?
《狂人日记》中所谓狂人,就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鲁迅用了非常颠倒的次序,借狂人之口,叙述了中国从前的本真:人吃人。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微微泛出点点恐怖的味道。整篇文章读上去会感到压抑,流露出十分暗淡的调子,可你只要细细“品尝”如此深奥的小说,兴许也会感到忧愁:高远的夜空,朦胧的月光,以及“吃人”人的神情……鲁迅以神一般的描写,叙述了旧中国儿女的凄楚和绝望,又以神奇的笔触,有道出几千年无人敢道出的咏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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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优势谁是能足以相信的呢?当然了,除了自己,还有谁呢?
在那位“狂人”眼里,他不仅想保护自己,又想保护那些千千万万人当中又要被“吃”的孩子。
篇44:狂人日记读后感
在这个短暂又漫长的暑假里,我无意中闯入了狂人臆想的世界。
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我的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这个狂人臆想的世界里有这样一句话:“狂人发病,旁人侧目,家人延医救治,狂人复原。”大家是否觉得鲁迅真的将我们带入了狂人的世界?
不可领会?不可思议?不可明其所以然?
否也。
本书的序中有这样的一段话:“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言病者其弟也。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持归阅一过,知所患盖“迫害狂”之类。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
站在我们正常人的角度,或许我们就可以合理地解释狂人眼中他人对其的“迫害行为”了。在我的深刻记忆里,有这样几个令人心寒、胆颤的情节:“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当我看完了这样的情节,说实话,内心的承重有些让我无法负担。这样的一个狂人,“狂”到不相信社会,不相信亲人,甚至不相信有人性的存在,这是怎样的一种生活背景所造就的悲剧?!
虽未处在那时,但鲁迅笔下狂人“狂行下表层批判”的封建传统社会,却令我心颤不止。
胆怯?愤懑?悲哀?
而令我真正深思的,正是绝望当中狂人呐喊、呻吟,发出“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而真正绝望的是不是鲁迅呢?我无从结论。但那末尾长长的省略号有意味着什么?或许,这绝望之音是徒劳的,它俨然如将封闭在无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使他们感到无法解脱的痛苦。
是的,威胁人类世界的绝非地球火山喷发,地壳开裂般的轰烈的自然灾害,而是像核武器般有威力,像SARS般传播快,像地球污染般范围广的精神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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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新的光明的世纪上的我们,更应该像鲁迅先生一样做一位勇士,手拉手,肩并肩,建起防护世界人精神的“大气层”!
篇45:狂人日记读后感
我依稀记得当年是学过狂人日记这篇课文的,但是印象全无了,又或许是一贯的删减版吧,这次重读之后心里的震撼程度不亚于知道原来小时候学的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磨出脚印的事情是假的。
最重要的一点发现,那个人似乎是得了精神病,当然其实是千百年来少数没有的病的人,鲁迅假借这个精神病的口说了很多话,例如吃人、凶狠、赵家的狗,于是大家都说他疯了。可是《狂人日记》的开头是这样说的,那人得了病后来好了,还补了道台也就是当了不小的官,所谓狂人日记是得病期间写的,于是我被彻底震惊了,原来这个人曾经醒来过后来居然又昏沉沉的睡去了——鲁迅万难毁坏的铁屋子里又多了一个沉睡的人。他一定是故意睡去的,因为他发现醒着很累睡着却很舒服,他发现的一切都被别人说成是精神病于是他干脆就把自己变得跟大家一样有病,于是乎这个人居然就能去补了个道台。
吃人不可怕,不要说这是比喻就算是真的吃人我们也做过不少,易子而食居然是出现在中国最古来的典籍上,黄巢大军随时把随行的农民舂成肉泥当军粮,李自成也曾把了明朝的福王和鹿一起煮了吃,名曰福禄宴。这些虽可怕但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狂人自己说也许自己也吃过妹妹的肉,读到这里我算是真正领略的鲁迅拿笔做钢枪,他这话真的是戳到了每个人心里。吃人者也被吃,自己不经意的时候或许也吃过人,只是自己没有仔细去想过。
狂人的下场是的,不但没死还做了官,很多人都死了,孔乙己死了阿Q也死了,连那个吃了血馒头的也死了,鲁迅从不畏惧死亡,他直面的是最血淋淋的人性和最丑陋的劣根性。也许这世上本该有很多狂人,只是后来那些狂人的病竟一一都被治好了。
秋有肃杀之气,人类的许多病都被治好了,尤其是矫情这病,我竟许多年没见过矫情这病了。林黛玉有择席之病葬花之行焚稿之心命断之泪,恐怕这矫情也算是冠绝古今了。欧阳修也矫情,听到刮风于是写了《秋声赋》。我的矫情病早被穷这种更强大的病给以毒攻毒给治好了,不过秋风瑟瑟我虽不会写秋声赋,写点读后感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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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6:狂人日记读后感
它的出世仿佛就如混沌天地间一束光芒,更像一台放映机,它的笔锋所向,直接指出了人心矛盾之所在。朴实的语言把我拉近书中的世界。一位饱含医学底蕴的爱国人民为了唤醒麻木的国人,弃医从文,在书桌前奋笔疾书。“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结尾的一句话带给了我迷茫与困惑。于是我一遍遍地细读着,鲁迅想要批判的不正是这吃人的社会,吃与被吃,仿佛是天经地义。但是吃人的社会不会长存,将来容不得吃人。唯有狂人,也就是以作者的眼光发现这一现实问题,因而通过作者的笔触传达给我们。我读到了作者的目光深远,以及他对未来的孩子怀抱着的希冀。
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黑暗笼罩,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唯有文中的狂人是清醒的,他周围的人都是吃人的人,甚至连狗也是。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短短的几行字,将国民现状暴露地一览无遗。经过历史的更迭,饱受封建礼教的国民丧失了同情心与善良心,变得麻木愚昧。而这也是作者想要折射出的现状。作者也是对未来怀有肯定,希望未来的孩子能在公平公正的世界里生活,新的民政制度能真正使中国充满希望。
篇47:狂人日记读后感
“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即使我被吃了,可依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今天,我又品味着这令人深思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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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通篇读来,总觉些许怪,是除语言外说不出的怪。若非语文老师言:“狂人,即疯子”,现今我仍予狂人以诸多奇怪可笑之解释。全文从一个疯子的角度下笔,自是不同寻常,其实文中之我并非狂人,乃他人灌此名予我以便“吃”我。通篇“吃人”,似原始,如童话,更具虚幻之感。所述之世,若到处充满假、恶、丑,无丝毫真、善、美。“我”兄欲“吃我”,见当世亲人间之残忍无情。然“我”劝兄之言语,竟非出于狂人之口,确是一有先见、良知、正义感之人言之。“我”之遭遇、思想,正是先生之遭遇、思想,故先生定欲借此文以告世人。
看终句,“没吃过人的孩子们,或有,救救孩子。”孩子之心灵纯洁美好,没被世俗所污,故先生寄一切希望于孩子,此乃对未来之美好向往。
若先生在,观今之社会,千年陋习虽未根除,少不同那时之失望痛心。今非非人间,先生定竭力善之。先生之精神,乃国之精神,若不被后世继承发扬,奈何?先生虽已去,但诸多事吾辈亦可做,虽不及先生,实可做。先生为国献之甚多,吾辈竭力还先生一“风清气正国貌新”又如何?此举更为国矣!
鲁迅之前,无一鲁迅,希望鲁迅之后,无数鲁迅!
篇48:狂人日记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看的时候起还真担心读不懂,打开电脑,我静静地读了起来……。
文章不是特别长,分为好几篇,一天一篇,跟日记一样。从“狂人”的日记中,我看到的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一个特别黑暗残暴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想着如何去吃别人,就连自己的亲人都不放过,比如文章中的大哥,主人公的妹妹就让它给吃了,而且父母生病,还要把自己的腿上的肉割掉,蒸熟让父母吃掉。还有杀了犯人,还有生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还有每天都是惊险的一天,都有人惦记着要吃你,描写出了一个可怕无情的人吃人的社会,黑暗恐怖让人害怕的一群人,读来让人胆战心惊。这不就跟当时的情况相同吗,你不吃别人,别人就要来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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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狂人”到底是真狂还是假狂?狂人的“狂”,一方面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某些特征,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并且被历史所证明是正确的,只是他说出了当时的人们不敢说或者是还没有说出的骇人听闻的话罢了。
最后,鲁迅还感叹地说道: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其实是在文章中的结尾说了一个含义超深的句子,以此来唤醒国人反抗当时黑暗社会的意识!
篇49:狂人日记读后感
近几天,我拜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这部小说,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旧社会的黑暗。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在旧社会中,鲁迅来到了大哥的家乡。但那里的人却很奇怪,当鲁迅一人走在路上时,路上的人都面色铁青的议论着他,似乎怕他,似乎又想害他。当我读到有个女人在街上打自己的儿子,边打还边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看到这,我不禁吓了一大跳,虎毒还不食子呢!况且这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女人怎么会如此残忍呢!但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那天,一个人来告诉大哥说村里有一个大恶人死了,村里的几口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拿来吃了,还说是可以壮壮胆子。直到最后,鲁迅终于明白了大哥与那些人是一伙的,目的是想吃鲁迅。才明白妹妹五岁时的死,是因为被大哥吃了,才知道这里是一个吃人的地方。
我想:旧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太恐怖了。那些人太残忍了,以为吃别人身上的什么就能补自己身上的什么这样一个荒唐的谣言,就去忍心去伤害自己的亲人。哎!可悲啊,可悲,旧社会实在太黑暗了。
篇50: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中所谓的狂人,就是指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物,他语无伦次,意识好象也有些不清。狂人出生于封建社会,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定他处在“吃人”的世界中。虽说文章是虚构的,可也有点恐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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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一个不懂世事的疯子道出了世间的本质,而那些将“疯子”称为“疯子”的人却故意装作糊涂,明明干出一些吃人的勾当,却做起了“君子”。文中写道“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及其“翻天妙乎,与众不同”的处世原则更是将封建统治阶级颠倒黑白的本领描述的淋漓尽致。他们“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遮掩,不敢直接下手”,这正是他们缺乏勇气的体现。他们“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正如疯子对他哥哥的劝说中所说的一样:“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的确,吃人的人,什么干不出!为了吃人,竟连自己的同胞兄弟也要谋害。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社会中,少的是亲情,多的只是杀害、暴力与凶残。所以,小孩子,狗,医生,陈老五以及大哥,都在以同样凶残的目光看着“我”这块肥肉,他们要“育肥我”,然后再逼“我”自戕,这样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多么狡猾无耻与凶残!
更可悲的是我们的孩子们,他们何以有此等的心思呢?!无非是老子娘教的,“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而如此无知善良的“我”也在无意中成了吃人的人,成了吃人的人“销赃”的同伙。所以他们将希望寄托于孩子身上,因此主人公在文章的末尾高声呐喊:“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一种自由的流露,一次正义的爆发。鲁迅先生的声音在那个充满恶臭、血腥味的封建社会,唤起了沉睡的人,沉睡的真的人,唤醒了整个世界。
我读过一些鲁迅的文章,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鲁迅先生创作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是《呐喊》的初篇,也是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篇杰出的作品——《狂人日记》。
篇51: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过《狂人日记》后有感,《狂人日记》是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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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那么在今日的社会中存在怎样的问题呢?现在是科学发达的社会,受全球化的影响,人们越来越倾向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与理解。特别在中国,由于一胎化,使孩子成为家里的皇帝和皇后,同时他们也受社会的暴力现象影响,让他们在社会环境中感到压抑的心理,心态扭曲,缺乏道德意识,自控力差,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以暴力伤人,甚至以残忍的手段杀人。可怕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后果的严重性,不知道他们所作的是犯罪的行为。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也要像鲁迅那样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
一方面要尽量减少未成年人接触暴力媒介的机会,避免他们去学习模仿;另一方面,帮助他们认识真正的仁义之德,关注他们心灵的充实和健康,使他们成熟和成长起来,增强对不良文化和环境的抵抗力。这样他们才不会成为现代的狂人,去与社会同流合污,吃人或被吃。
篇52:狂人日记读后感
书,我始终觉得是人类最伟大的结晶,似乎容有灵魂似的,就是能扣动读者的心。我读书更像是游书,身临其境,宛若成了书中另一个主人翁。读到情节紧张跌宕时,我屏气敛息,读到好事成空时,更是叹息愤怨,以之而喜,以之而悲,诸如此类,真可谓痴狂。而最后读到结局处,更是怅然若失,万千思绪,百感交集。也许这便是书的魅力罢!作者用心感悟,用笔勾画成书,我们用心追随,思考作者,收获内心的寄托,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便缘于此罢。我爱书,更欣赏书的作者,他们如同明星般照耀文学长空,照亮精神的世界,以他们的人格,感动世人,唤醒世人。其中诸如鲁迅、矛盾、巴金、郭沫若、郁达夫等,都是伟大毋庸置疑的。他们生于乱世,以文救国,怀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忧国忧民之情,献身使命,可谓可倾可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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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要问这间感我最深者为谁?我想便是鲁迅了。初次识得鲁迅是在小学一年级,在一篇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那时在我眼中鲁迅不是大文豪、大革命家,只不过是一个和我一般的黄毛小子,有一点很让我佩服的,是他在书桌上刻下“早”来警示自己的行为,我也便对他有了好感。后来的《少年闰土》、《风筝》自不用说,鲁迅是陪我长大的。随着我慢慢的懂事,接触了他更多的作品了,孔乙己、祥林嫂、阿Q一个个跃然于纸上。鲁迅更加吸引我了,我知道了他不仅仅是那个黄毛小子。所以我买了本书,鲁迅的《呐喊》,现在想来都有一段历史了,每每翻起,感慨万千。书之最初一篇《狂人日记》,我对其理解很多,大概也因为读时的年龄不一样所致罢,今日要谈读后感,也便选这篇伟大小说,《狂人日记》读后感,虽说不是什精妙理解,但就算做我对这书的热爱,对作者的敬仰罢!
“《狂人日记》多么酷的一个名字啊”这是第一眼接触时的感觉。往下看“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就有点乱了,这文言文似懂非懂,看得吃力得很,且还看不出个所以然。在往下,清晰了。原来这是写一个人重回家乡后所见所闻,而这中所见所闻令人毛骨悚然——人吃人,赵家的狗、老人、小孩、妇人、郎中甚至是主人公的大哥都打着吃他的主意。如今重头看当时的理解可能会觉得有些儿可笑,怪自己当初文言文功底不够,但是当初感慨还是很深的,虽说可能不着边际,然也算是实实在在地读后感。这世间有吃人的人,而且不是少数甚至可以说是全部,只有主人公在那挣扎,我自然而然站到了主人公那边,同情他的遭遇。
他宛若整部小说中唯一一位光明的象征,可是充斥的黑暗却仿佛快要吞噬掉一切,在灰黑色的基调中,主人公被安上了狂人的枷锁,饱受他人异样的目光,似乎随时可能被这吃人的社会吞没。我深感愤恨,也感到恐惧,这是一个多么黑暗的社会啊,人吃人且不说,正义在这里确实这般的苍白无力。旧社会真的这般模样?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个社会,是否也整日提心吊胆怕被人吃掉呢?还是我也变成了那可怕的吃人怪物?我不敢想象那样的社会的存在,如果在那样的社会,我肯定会疯掉的。旧社会真的很可怕,没有一点儿颜色,简直是个地狱,我想鲁迅先生肯定是厌倦了那样的社会!也庆幸我不是当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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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阅读了《狂人日记》,匆匆带过,后来便不想再翻,也谈不上为什么,就是一种莫名的抵触,这种抵触持续了很久,久得都有点儿模糊,直到已不知是哪一天再次翻阅起这本书,重拾昔时感慨。再次阅读,有些别扭,前言所记文言,确切交代了主人公狂人为患“迫害症”之类,如此便颠覆之前所做结论,一位时代众人皆浊其自清的人物,俨然成了众人笑话的疯子。此一百八十度转变,我都茫然。我思考着,翻阅着一份份资料,《狂人日记》中狂人是真否发狂?一天两天,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始终难以释怀,却也渐渐适应。有一天,我与昔日同伴的好友聚会了,良辰美景佳人,甚是欢乐。便在这时,一人突发“暑假,我们骑车去北京吧!”
众人皆笑他是醉了,笑而不理,任凭其百般解释都被当了玩笑话,酒罢宴散,我们也都淡忘了这件事。可是没想去年八月我收到了一封自北京来的信,香山红叶,狂妄成真……这不是就是这个道理吗?狂人之所以是得了“迫害症”不就是这般道理吗?这不就是中国人的一种通病吗?少数服从多数。然而如果这多数的人是错误的呢?鲁迅先生便是看到了这一点,中国人被封建礼教束缚着,顽固守旧,封建礼法如同吃人般吞噬一切异己,正常之人群指认不和礼法之狂人。“正常”与“狂”是和区别,这无非是一种模糊的定义罢了,又能代表什么。狂人超脱了世俗也许能看到世俗所看不到的光明,这样的狂人又怎得算做疯呢?也许还算是先知呢!
然而在《狂人日记》中前言交代了,狂人病愈并赴某地候补了,这代表了狂人的失败,世俗的胜利,最终少数服从了多数,跳脱世俗之人何在?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的讽刺。吃人的礼法最终胜利了,发人深省。鲁迅的《狂人日记》唤醒了当时迷茫的知识青年,也唤醒了当时正被吞噬的民主主义,对抗那吃人的礼法、吃人的封建主义。鲁迅以笔为剑,救国存亡。新中国开国领袖毛泽东赞鲁迅先生为“中国现代第一等圣人”,并御封其为“无产阶级文艺队伍的总司令”,实至名归。
读《狂人日记》仿佛在看中国社会的状态,看中国人的惰性心理。现今虽说中国日益强大,可是中国不乏无知之人,以无知狭隘的心理看待他人,每每洋洋自得,可谓是精神上病入膏肓。我崇拜鲁迅,以心铸文,以文救民,我待我也有那么一刻,改民之无知,铸传世之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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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今我倒要勉励自己。
莫要嘲笑他人之所言,被嘲笑的只该是无知之人。
篇53: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是我国的大文豪。曾著书、译书无数。他关心下层劳动人民;他那无数著作像茉莉花香一样,随风飘过,但却让有幸闻到花香的人一辈子回味它,记住它。他那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曾影响过无数学者,而我也深受其之熏陶。
《狂人日记》主要描述了在旧社会时,“我”觉得任何人都想吃人,而自己就是“吃人集团”的下一头猎物,后来,“我”发现自己的哥哥就是他们的老大,而自己虽然要被吃,却永远也要背负一个吃人的人的弟弟的罪名。当“我”觉得周围的人都想吃自己时,发现孩子也想吃人,也吃过人。“我”不由得发出感叹:“救救孩子!”
我看完这一篇日记,很伤心,也很骄傲。伤心的是这篇文章其实是在揭露旧社会的丑陋,在抨击旧社会。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怯弱,狐狸似的狡猾……这无疑是鲁迅先生眼中的旧社会,这也是广大穷苦劳动人民眼中旧社会的写照。虽然文中的我是一个不吃人的人,可还是吃人的人的兄弟呀!何谓吃人,其实吃人指的是剥削百姓,鱼肉百姓。而虽然“我”不是干伤害百姓的人,但另外的腐败官员却干了昧良心的事儿,而他们是中国人,“我”也是中国人,虽无直接的血缘关系,却还都是中国人,都是龙的传人。这时鲁迅先生的无奈,也是广大爱国者的无奈。兄的的唇边不但还抹着人油,而且心里还装满了吃人的意思,这怎能不叫人悲哀,这怎能不使人着急呢?
但我也骄傲,因为鲁迅先生是伟大的救过英雄,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他用“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精神唤醒了多少刀俎上的中国人。他就好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中国人看清前面是万丈悬崖还是灿烂阳光;他就好像一根灵魂都是坚硬的棍子,帮助国人打退了一匹又一匹眼中冒着绿光,直勾勾看着国人的狼,勇哉,英雄!
在旧社会,也许有人会认为安是最好的,但我却认为不安才是最好的。在祖国危难之际,在人民危难之时,前者安是苟安,后者是大爱,比小爱更伟大,更朴实无华。只有在祖国危难时,舍小家而顾大家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就像鲁迅先生一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狂人日记》笔下的我对吃人的人说:“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的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这不是鬼话,而是真真切切的人话呀!即使亡国奴再多,但救国的人会更多,把亡国奴给消灭、埋葬,把苟安、苟存的思想从华夏大地上真正“吃掉’。其实人要以树为榜样,树的叶子就像各种挑逗你内心底线的诱惑,虽然树在平时都在犹豫,就像叶子虽长在树上,但风儿一吹,会颤动,有时甚至会掉落下来一样,但一旦到了危难之际——冬季,树就会把叶子脱落,只剩主干和树枝,就像把各种诱惑搜甩掉一样,这时,即使再下雪,也打不到主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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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就如同在冬季的树,昂首挺胸,不被遭受的迫害和诬陷所妥协。鲁迅之妻许广平在《欣慰的纪念》中说:”鲁迅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这确实就是鲁迅先生一生的写照。
《狂人日记》中的最后一句话“救救孩子”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确实,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没有受旧社会影响的孩子,或许还有。从此点可以看出,鲁迅先生也非常重视对孩童的教育。宋朝宰相范仲淹说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鲁迅先生真正做到了,他在广大穷苦人民的心中永远是不朽的,永远是嘴高尚的。
鲁迅先生的伟大,深入了每一个人的心中;鲁迅先生的作品,已成了我灵魂之中的中流砥柱,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缺的东西。
篇54:狂人日记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狂人可谓令人印象深刻。这样的人如果放在现实中,绝对会是人们眼中的疯子。然而,当我们仔细品读时,却是发现了一些更深的东西。下面来说说我读完以后的感受,也许并不准确,只是我一家之言而已。
《狂人日记》的“一”中主人公(下文以狂人出现)在日记中写到自己不见月亮三十多年,在现实中显然不可能。而这些别人眼中的疯言疯语在这里却是狂人精神醒悟的象征,也是文中其狂之开始。而对于赵家的狗看他两眼感到害怕,表明他生活在这种恐慌之中。
在世人眼里,看疯子的眼光自然会有一些异样,无疑狂人正是众人眼中的疯子。主人公在痴狂状态下,觉得周围的人甚至赵家的狗看自己的眼神也是恶狠狠的,仿佛要把自己吃了。事实当然不会是其他人要把他吃了,别人要吃他只不过是他的一种在颠狂状态下的臆想而已。但若真的把这当作一种臆想,那便是真的在看疯子的日记了。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可以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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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己在短暂的醒悟后,终于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己被吞没前的最后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篇55:狂人日记读后感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狂人日记》。让我震撼不已。
里面的主人公来到他哥哥的家里,可是不知道他哥哥是喜欢吃人肉的。当他发现的时候,那个小镇上的人已经开始筹备怎样将他杀了。他的哥哥跟是残忍,在几年前就把他自己的亲生妹妹的肉吃掉了,并且夹在自家的菜里,让家人也吃了许多。
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事啊!将自己的亲生妹妹吃了,连自己的弟弟也不放过。如果,他将主人公也吃了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还不知足。会将他的母亲也吃了、将自己的父亲也吃了。但是,小镇里的人也许也会将他吃了。“自己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这句话就是反应了那个小镇的现状。惨不忍赌啊。
一个“吃人”一词。就表现了清政府的腐败,“易牙蒸了他儿子,给王吃,还是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吃。”如此荒唐的事在那时尽然没人管。
小说的末尾那个“救救孩子”的呼声,是何等摄人心魄。对于孩子们的纯真,鲁迅流露出了那么沉重的凝虑,以为终于无法逃掉大人的阴影,也仍然无改于一生工作的目标“救救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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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6:狂人日记读后感
窗外又下起了雨,滴滴落在墙面上,坐在窗旁的我,脑中却不知为何又浮想起了那个黑暗的年代——那个被封建主义摧残得不堪的年代。那时的鲁迅先生,也应是坐在窗边的办公桌前,握着笔在记录着当时生活的点滴。
而由这点滴汇集成的《狂人日记》,大概就是横空出现在这乱世中最真实的生活写照。文章虽不长,我却在这本属于“狂人”的日记中,读出了令人胆战心惊的生活现象。那时的人们,无情地进行着一种六亲不认、毫无人性的活动—吃人,不论亲人、爱人、友人、旁人,竟都一律无视。
那时的人们或者就只有三条路可走——吃人,被吃和反抗,而后者竟少之又少。看着国家与政府一天天的无能暴政,心怀天下的鲁迅先生,义无反顾地握紧自己手中的笔,用他特别的药方唤醒着国人们的心,让危及民族的伤口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慢慢地进行着愈合。
鲁迅当时虽是“狂人”,但他却用着“狂人”的眼睛去仔细地观察了四周,那些随时张开血盆大口想要吞噬自己的人,他清楚,不仅仅是赵富贵,甚至连他自己的哥哥也成为其中罪恶的一员。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几个出现在第六节的句子,看似简单,却竟将一个黑暗的社会鲜活地呈现出来。鲁迅先生毫不畏惧地直指当时社会统治者狠毒的“狮子似的凶心”;并含蓄地把那些无知的群众像兔子般怯弱。鲁迅虽“狂”,却无失心智,他借助着外人对他的“疯癫”看法,把当时对社会的黑暗和人们的软弱的愤怒,全部写在那些带有批判色彩的日记集里面。
鲁迅虽“狂”,但是他坚定地在日记的后头发出了能响彻云霄的“救救孩子……”的呐喊,他想让那些已经麻木的民众醒过来,让他们懂得什么是争取,什么是反抗。我们再只要细心观察这句话后也便会发觉,鲁迅并没有用大多数人都会用的感叹号收尾,而是采取了省略号!因为鲁迅知道当时人们的吃人现象已难以根除,他深感绝望,而省略会一直延续下去,他呼吁的也不仅仅只是当时的人们,更是他们的后代,还会善存希望的后代子孙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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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如果没有了这句呐喊,后来的人们何来力量懂得站起反抗,又何来今日安稳的社会?——但是,在今天,在我们身边,我们却养成了比吃人还要恐怖的习惯:我们面对日日衰竭的资源无动于衷;面对日日消失的绿地无动于衷;面对日日锐减的冰川无动于衷;面对日日流失的水土还是无动于衷。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只是仅仅因为我们单手没有回天之力而放弃吗?只是仅仅因为我们只知金钱重要而丧失理智吗?不!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了,即使现在鲁迅先生不能“狂”了,他没能力再去唤醒我们了,我们只能靠我们自己!谁也不能再欺骗自己的肉眼,醒醒吧!全球暖化,汶川地震,青海干旱。地球变“狂”了,它在用我们身边的花草树木,天地陆海告诉我们它已经无法再支持我们无情掠夺的心了!
“救救孩子”吧!不仅仅只是为了我们的后代,也要为我们自己想想,我们不需站起反抗,但我们只需要认真读好书,心系好我们这唯一的“摇篮”,不要让它再伤痕累累,让鲁迅的这句呐喊不再用“……”收尾,而应用“。”收尾吧!
篇57:狂人日记读后感
我依稀记得当年是学过狂人日记这篇课文的,但是印象全无了,又或许是一贯的删减版吧,这次重读之后心里的震撼程度不亚于知道原来小时候学的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磨出脚印的事情是假的。
最重要的一点发现,那个人似乎是得了精神病,当然其实是千百年来少数没有的病的人,鲁迅假借这个精神病的口说了很多话,例如吃人、凶狠、赵家的狗,于是大家都说他疯了。可是《狂人日记》的开头是这样说的,那人得了病后来好了,还补了道台也就是当了不小的官,所谓狂人日记是得病期间写的,于是我被彻底震惊了,原来这个人曾经醒来过后来居然又昏沉沉的睡去了——鲁迅万难毁坏的铁屋子里又多了一个沉睡的人。他一定是故意睡去的,因为他发现醒着很累睡着却很舒服,他发现的一切都被别人说成是精神病于是他干脆就把自己变得跟大家一样有病,于是乎这个人居然就能去补了个道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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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不可怕,不要说这是比喻就算是真的吃人我们也做过不少,易子而食居然是出现在中国最古来的典籍上,黄巢大军随时把随行的农民舂成肉泥当军粮,李自成也曾把了明朝的福王和鹿一起煮了吃,名曰福禄宴。这些虽可怕但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狂人自己说也许自己也吃过妹妹的肉,读到这里我算是真正领略的鲁迅拿笔做钢枪,他这话真的是戳到了每个人心里。吃人者也被吃,自己不经意的时候或许也吃过人,只是自己没有仔细去想过。
狂人的下场是最好的,不但没死还做了官,很多人都死了,孔乙己死了阿Q也死了,连那个吃了血馒头的也死了,鲁迅从不畏惧死亡,他直面的是最血淋淋的人性和最丑陋的劣根性。也许这世上本该有很多狂人,只是后来那些狂人的病竟一一都被治好了。
秋有肃杀之气,人类的许多病都被治好了,尤其是矫情这病,我竟许多年没见过矫情这病了。林黛玉有择席之病葬花之行焚稿之心命断之泪,恐怕这矫情也算是冠绝古今了。欧阳修也矫情,听到刮风于是写了《秋声赋》。我的矫情病早被穷这种更强大的病给以毒攻毒给治好了,不过秋风瑟瑟我虽不会写秋声赋,写点读后感还是可以的。
篇58:狂人日记读后感
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
——题记
狂人何其狂也!竟以为兄弟亲友、左邻右舍都预谋着要吃他。狂人何其智也!竟透过礼教的重重迷雾看透了这个世界的吃人本质。狂人何其惨也!竟最终也免不了狂病“痊愈”,被世界彻底吃掉的命运。狂人啊,何不一狂到底?
《狂人日记》仅记两天,却出现了32处“吃人”。在每一处“吃人”的铅字下面似乎都能看到一个颤抖的灵魂,它恐惧,它也愤怒。当狂人听说邻村佃户吃掉地主的心肝时,他“从顶上直冷到脚跟”,终于开始认清社会的吃人本质。周遭的人都向他露出獠牙,因为他不再受封建礼教的束缚,逃脱了所有人共同的枷锁。愚昧而麻木的灵魂不能容忍这种对已经同化了自己思想的锁链的挑战,所以,不论用嘴,用手,或是其他方式,吃掉他,吃掉这颗渴望自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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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般的凶狠,兔子般的怯懦,狐狸一般的狡猾。”这是鲁迅笔下赵家的狗,可这条土狗身上却深刻的显出人的影子。千年的封建思想植根于人们的生活,三纲五常和腐朽的文化在每一个愚民身上烙下的痕迹不可磨灭。每个人只是匍匐着,低着头,从不肯望望头顶上的太阳。他们认为老的,旧的就是好的;新的,没见过的就是恶的。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愿望令每一个人的理想便是衣食无忧,别无他图,可是落后的生产力决定了大多数人的劳作只是为统治阶级提供了营养。长期的苦难与挣扎让人的心灵麻木了,空洞了,默默的接受了生来就受苦难的命运。腐朽的国家就由这一群行尸走肉堆砌,怎能不风雨飘摇?
沉沉的奴气无孔不入,人们不敢越过礼教的束缚揭竿而起,推翻这痛苦的根源。可是“人还是要吃的”,被剥削者也需要营养,于是丧失了人性仅存的同情心与怜悯心,对位高权重者阿谀奉承,丧尽尊严,又对惨况更甚于自己之人残忍的侮辱与践踏,从中取乐。如同狂人的大哥,虽知四书五经,晓各方道理,却对邻村吃人一事抱有快意,对狂人的“不要继续吃人”的真知灼见嗤之以鼻,大发雷霆。可见人民不仅是封建国家这台巨大的榨取机器的动力,也是它坚实麻木的维持者。
鲁迅笔下狂人的时代已经过去,可谁又能说现在不是一个缺少狂人的时代?
法制建设漏洞百出,无数贪官污吏逍遥法外,真正被查的却只是冰山一角;食品安全检查年年进行,可面对满桌佳肴却依然难以安心下筷;环境污染触目惊心,却依然鲜有强力措施。这样的社会虽不至于“吃人”,倒也并不太理想。我希望狂人出现,可以是他人,也可以是我自己。
愿我有一双狂人之眼。
篇59:狂人日记读后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书,让人们认识了这广阔无垠的世界。我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它是知识的甘泉,使文采贫乏的人如干燥的海绵一样尽情地吮吸着,从而使人神采飞扬,开阔了眼界。在读书的过程中,仿若身临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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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下着淅沥沥的中雨,如珠帘般倾泻下来,更给苍茫的大地蒙上了神秘的布纱。我闲着无聊,缓缓的走向书架,抽取了一本我觉得陌生的书----《呐喊》,这本书是我姐姐的,因鲁迅的文章大都看不懂,所以并没多看。要说在下雨天看书时很惬意的,翻开第一页,就向我们介绍了鲁迅其人,鲁迅是个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从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起,就用了鲁迅这个笔名。
然而自目录后就是《狂人日记》了,文章的开头就像我们叙述了赵贵翁的脸色,小孩子们铁青的脸,路上行人交头接耳的议论等等都让人匪夷所思,于是我带着好奇心读完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主人公生性多疑,敏感,有强烈的妄想症和迫害狂想症的心理活动,任何人的一举一动都认为别人要害他,让人觉得他真是一个狂人。但他的思想十分活跃,想法也很特别。在这些锋芒毕露,勾心斗角的封建制度中,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形象,最后他向人们呼吁救救孩子,想让人觉悟起来,表现出他对封建制度的评判。他饱怀着对社会的希望,希望社会能够觉醒起来。小说中主人公的哥哥讲述了一部“吃人”的历史,同时也揭露了中国几千年来的文明史,更加体现了封建制度的凶残。封建制度束缚了人的思想,使人身活在黑暗当中,让人想起那时的社会真是残暴。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能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建设人类美好家园……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呀!它不仅让我丰富了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书是我的好朋友。让我们扬起自信的风帆,去创建一个美丽的中国。
篇60:狂人日记读后感
接受所谓的中国式教育已有十年,也由昔日大人们眼中的乖孩子变成了人们所说的思想叛逆的高中生。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其实我想我还不算是叛逆的孩子,对于父母从来没有顶撞只是不再按照他们的意愿做事;对于学习,成绩不至于科科挂红灯只是不再像从前那样一根筋地往书堆里扎;对于时下年轻人所说的时尚,我既不哈日也不哈韩,既不仰慕谁也不崇拜谁。因此,结论是我还算是一个规规矩矩的中学生。
然而在更多的时候,我在想自己活了这么些年,究竟干了些什么?呵,17年,值得光荣的是完成了一项巨大的工程:就是把自己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屁孩,变成一个正值花季雨季的高中生,但是很显然这是一个错误的转变,但是在这17个365天的日子里,我除了吃得饱饱的,让自己快快长大之外,还干了些什么?而10余年的中国式教育又给我带来了什么?已经在理科班里混了一年的我,早已回答不出鸦片战争什么时候爆发,南京条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而这些问题,在高一时为了应付考试,我可是滚瓜烂熟,想想这是不是所有中国学生们的悲哀,为了考试,我们可以把整本厚厚牛津英语词典背熟;为了考试,我们可以把十几本资料书填得密密麻麻;为了考试,我们可以牺牲掉所有的兴趣和爱好。然而,然而当我们结束掉一切考试,走出这个校门时,关于那些定理那些法则我们能记得多少?
多年的校园生活,能够让我们回味的珍藏的又能有多少?
我们都是一群疯子!深知自己根本不适合这种近乎摧残教育的体制,却依然义无返顾地往里陷,深知这不是唯一的出路,却把它看得太重太重。
身处在这种教育体制中,我们无法尽情地笑,无法痛快地哭,无法肆无忌惮地挥舞翅膀,无法致死不渝地坚持青春的梦想。于是,当我们看到某个人跳出来把中国教育批得一文不值时,我们痛快。当我们看到某个人另寻他路成才时,我们羡慕。而然后呢,我们还是会跑到书店去看那些所谓的高考状元们的学习方法,还是会扎在学生堆里讨论数理化,语政史,还是会在无数个漫漫长夜里孤军奋战。因为身处在这种教育制度中,我们还有太多无奈。
我们矛盾着,我们犹豫着,但最终还是无法摆脱这种教育的束缚,于是我们继续沉默着,因为我们深深的知道背后那无数双充满期望的眼睛,我们辜负不起;十余载的青春岁月,我们赌不起……因此,我们只能让自己成为疯子,没有快乐和痛苦,只是麻木地机械地学习的疯子。在伟大的中国精英式教育下的一群疯子。

书本李自成读后感汇总100条


后记:既然已是疯子,就只能毫不在意的继续疯下去,虽然不知道前方的路是该向左还是向右,虽然不知道自己还能走多远,但只能跌跌撞撞地继续走,继续走……相信是路,总该会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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