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人和傻子的故事读后感精练
2022-08-10 来源:百合文库

寒假的时候,我读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开始读这本书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本书,每次读了又读,爱不释手。特别是书中的《可敬的傻子》这个故事,意味深长,催人奋进。
《可敬的傻子》这个故事讲的是雷锋叔叔在抗洪抢险战斗中不怕困难,为了人民的利益奋不顾身;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别人;在生活上,给战友们洗床单、补被子、当掏粪工、协助炊事员洗菜在这个故事里最让我感动的是雷锋叔叔当掏粪工。有一天上午,他看到厕所的粪池满了,立即动手把大粪掏出来,虽然牺牲了自己一上午的休息时间,但是厕所里弄得很干净了。大家开玩笑地说他是一个掏粪工,说他是个傻子。他反而说当一个掏粪工也是很光荣的。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起自己的一次成长经历。寒假里的第一场雪下得特别大,晚上我和妈妈下楼铲雪,我对妈妈说:我们就只要铲我们家楼下和车库门前的雪,其它的地方不用管。听完我话,妈妈很不高兴,说:多铲点,为人民服务一下,不可以吗?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我是多么自私呀!妈妈说:什么叫学习雷锋好榜样,今天你就用行动来践行,给院子里的邻居们铲出一条小路最后,在妈妈的鼓励和帮助下,我们很快铲出了一条干净的小路通往院子门口。看到我的劳动成果,我想,是雷锋叔叔的精神指引了我。
今天,读了《可敬的傻子》这个故事,让我再次想起这件事。这个故事虽然没有华丽的语言,但是它像一盏明亮的灯火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
鲁迅野草读后感1
野草,在我们周围处处可见。但是毫不起眼的它,却拥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这种精神在鲁迅先生笔下的《野草》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本书收集了鲁迅先生所写的二十三篇散文诗,其中包括《秋夜》、《影的告别》等。文章的主题都表达了作者爱憎分明、勇于战斗的精神。
这本书的题辞中,作者写道:“野草,根本不深,花叶不美……当生存时,还是将遭践踏,将遭删刈,直至于朽腐。”这句话说得非常深刻,野草既没有花儿的芬芳,也没有乔木的高大。而一旦有明火,野草就会被迅速点燃而烧尽。但是,古人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野草的生命力永远是顽强的,它们从来不向危险低头。

作者还写道:“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是我憎恶这以做装饰的地面。”这句话是有隐含的意思的。野草比喻无辜的中国平民,而这以野草做装饰的地面则比喻当时黑暗的旧社会。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作者对老百姓的同情和对黑暗势力的憎恶。
如今,中国人民受欺负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是我们要永远记住历史,记住野草那不屈不挠的精神。
鲁迅野草读后感2
《野草》是篇感人至深的文章,他借种子的力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战。学了这篇文章后,我也受到了强大的鼓舞。
一棵任人残踏的小草,无人注意的小草,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掀翻了压在身上巨大的石块,顽强地钻出地面。表现了不畏困难,勇于磨练,永远乐观的可贵精神,野草的这种精神告诉我们,无论面对多么巨大的困难和不幸,只要我一步一个脚印,不屈不挠地前进,生活道路中的成功也就会与我们相逢。
温室里的花朵似乎比野草更加美丽,但野草顽强不屈的生命力,却更为人赞赏。
野草和盆花,有着不同的精神。在生活的道路上,人也一样。
野草代表着强盛的生命力,我赞美它。
鲁迅野草读后感3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总会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想法,从而做出一些不同寻常的举动来,这样事情就变得有趣了。我很喜欢《野草》,也很尊敬鲁迅先生,他文中所显示出来的荒原意识让我的神经异常活跃和兴奋,以至于在阅读时我完全沉浸在里面的场景里了。不过这个场景仅仅是我自己想象的而已,并非是鲁迅先生在写作时头脑所浮现的场景。但我觉得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理解,我总是相信有那么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这个世界它不应该属于任何一个时代,或者局限在任何一个意义,它因为具有无限的扩张力而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感受。我也相信《野草》除了具有它所该具有的时代和现实意义外,还有一个世界它从未展示,那就是荒原。虽然我们可以根据鲁迅先生的文字进行荒原的场景想象,然而真正的荒原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们所看到的荒原只是被鲁迅先生物象化的荒原,每个人心中的荒原都是独一无二的。

所以,我们没必要极力去挖掘或者吹捧别人心中的荒原世界,我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认识自己心中的荒原。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人们对鲁迅先生《野草》的挖掘是一种吹捧,我也相信人们对它的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与先生所想的是相符的。我只是想告诉自己,人们对《野草》的无限度挖掘只是《野草》荒原世界中一个小小的角落。问题在于,人们都想极力让别人去认同自己所看到的角落。这种想法将归结于严密逻辑的胜利呢,还是思维空间过于狭小的"悲哀?也许根本就无法回答。
上面的说法或许过于武断。人们会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是荒原?什么是旷野?这些词从哪儿来?具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不得而知。太过于抽象了,我们压根无法触摸,又何来的理解?不具有实际意义的东西我们把它摆在那又有何用?如果大家非得这样刨根问底,我就只好沉默了。不过我仍然在想,“燃烧的荒原”是否更具有震撼力和吸引力?且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先第一个赞同。确切来说这是一种梦境,或者说这种梦境与我心灵深处的梦境是相通的,所以我特别有感觉。觉得特别的兴奋和有意义。说到这里连意义也是抽象的了。我无法解释这种奇怪的念头。这也许就是《野草》在我这里所产生价值,一个抽象的价值,一个抛开了时代和现实意义的价值。我相信这个世界允许这种价值的存在。
看到这里估计大家要么目瞪口呆,要么厌烦透顶了,但我还是要把话说完。《野草》留给我的印象只有三个词:旷野,荒原,燃烧。这个印象不仅仅属于我,它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它让我相信——有一个世界我们从未抵达。
鲁迅野草读后感4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株无人知道的小草。”路边,公园里,随处可见野草的身影。它没有花朵的芬芳扑鼻,也没有树木的笔直挺拔。人们见了它都会不经意地践踏它,删刈它,用憎恶的目光看待它,认为它有碍风景。但有一篇文章却赞扬它,歌颂它,这篇文章便是《野草》。
《野草》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诗,它以优美的笔触,赞美歌颂了野草,字字珠玑,把野草比作当时的中国。那时的中国正处在抗日战争的水深火热之中,文章表达了鲁迅渴望战争胜利的爱国之心。

纵观全文,鲁迅先生对中国的热爱以及对昏暗腐败的统治者的厌恶跃然纸上。
从“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腐朽更其不幸”中我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对早些结束革命迫切的心情,结束昏暗统治的爱国之心。与其苟活于世,不如化身为火焰,燃尽所有的野草。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国之心,教会了我“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道理,令我感受至深。当我读到“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时,我便被鲁迅先生那浓浓的爱国之情所感动。他运用形象的比喻,将人民群众的爱国之情比作地火,腐朽的统治比作野草,暗喻了人民的爱国之情一旦融聚起来,定能推翻那黑暗腐朽的统治。
鲁迅野草读后感5
读鲁迅的文章,总会有一股细细的忧伤在心头蔓延,为自己懂得太少而悲伤。读鲁迅,其实是读人生。
今天,一整天都在啃鲁迅的散文集《野草》,越往里看,我就越有走进洪荒的错觉。离当今纷扰的社会到底有多远,这已不是万里之遥的分隔,而是彻底的转身之向了。
一直没有人,甚至没有鸟兽的痕迹,有的,一切都是比这些还黑暗的一面。梦境里,也唯有在梦境里才能享受片刻的安宁。这里没有路的,能否向前进,能否到达安宁的世界,这都是个未知数。
我致思绪于《野草》中,仿佛致身于梦中。我停止了前进的脚步,在野草丛中徘徊,徘徊又彷徨。扬起头迎着风向去寻找前进的路,这似乎是一种奢望。谁会来?谁会来指引我走那一条路呢?
野草越发茂密,路就越发难找了,地老天荒,天荒地老,这是另外一个世界,一个隐秘的世界。我在草丛中徘徊又彷徨。空气越发的清爽,隐约有山野的气息?我兴奋地穿越在草丛中,没有人知道,这个草丛,这一个隐秘的世界,其实也可以让人快乐的,尽管只有片刻,却令人刻骨铭心。
所有这些,都是我的故事。疲惫地走出草丛,一股凉风扑面而来,似乎是给我带来胜利的消息。但,我来不及开心。抬起头想向天空宣告"我胜利了”,但眼前的高山又把我吓住了。天!我的路,在哪?

转过身来,茂密的草丛正在迎着风儿起舞,仿佛是在嘲笑我:“哼!看你还往哪跑!逃得了我们,逃不了大山!”
人生似乎是个始终都无法打破的迷,它的神秘,它的苦,它的乐,我始终都无法揭开。于是,当我还来不及享受片刻安宁的时候,自己又被卷进了另一种漩涡,挣扎,挣扎,拼命地挣扎!眼前,是陡峭的高山;身后,是草丛辱骂的私语。往前,往后?我不知所错。别人的评论清晰地跑进耳中,讽刺的,毒骂的。唯独没有鼓励的。饶了我把?我不想走了,只想在这里寻求片刻的安宁!
鲁迅野草读后感6
昨天,我们学习了《野草》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记述了“野草”是世界上力气最大的植物,它可以完整地分开人的头盖骨,并能掀翻巨大的石块,也只有它才有这种超凡脱俗的力量。
读完这篇文章后,让我不禁小小地惊叹了一下,这娇小嫩绿的野草有多大的力气啊!虽然上面有万般阻挠它的石块,没有大量的雨水供他们吸收,但是他们还是用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生命力挺了出来。向着阳光、向着蓝天、向着白云,用那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用那有弹性,能屈能伸,有韧性不达目的的不止的力,向全世界的人喝彩。
还记得去年夏天,奶奶家养的小猫“咪咪”因意外被压死了。年小无知的妹妹在楼下草丛中绑了个袋子,在被袋子笼罩的里面有许多杂草,和妹妹放进去的白纸片,结果还压翻了许多小草。我心想这可怜的小草,既没有阳光的雨露,也没有伸展的空间,一定非常苦恼吧!想必不久就会枯黄了吧!几个星期后,物业找到了我们,责怪我们这样做没有保护环境,后来妹妹哭着,哽咽着把袋子拿了下来。我惊呆了,那几棵小草不但没有枯萎,反而越长越茂盛,只是被压弯了腰身,看着小草的这种精神,我不禁感动了起来。
还记得很小,有次考试,我没有考好,本来以为这是偶然,但是几次后,成绩很是一样,我失望极了,以为自己就是比别人笨,考不好。现在我和小草比起来,我真是太渺小了。现在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都应该勇往直前,坚持不懈!

这篇文章带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我想每个人心中应该有株野草,让它向着阳光,完成它的生之意志。
鲁迅野草读后感7
生命的好处在必须时候得到了无限的扩张,变成了不可抗拒的顽强。小小的绿苗,透过自己的汗水,掀翻了压在她身上的巨大石头,表现了不畏困难,勇于磨练,永远乐观的可贵精神,野草的这种精神告诉我们,无论应对多么巨大的困难和不幸,只要我一步一个脚印,不屈不挠地前进,生活道路中的成功也就会与我们相逢。
就好比,社会组织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社会功能的不正常,导致社会家庭生活的不科学不健康,谁之过?社会管理者的职责,当然也有我们自己的职责。因为我们没有充分争取和使用我们手中的权力,缺乏对利益保护的追求认识和理解。民主与科学是人类发展进步的锐利武器,经过流血牺牲换来的宝贵财富却让我们弃之如敝履,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吗?一个缺乏有机统一组织的社会系统是不可能完全表现他的生命的丰富和生动的,一个健康的生命机体,有完善的系统组织,保证了功能的健全和活动的正常,实现了生命的完美展现,这才是可喜可贺的人生历史鲁迅。
鲁迅野草读后感8
我们学了《野草》这篇文章,主要写植物种子的神奇力量,高度赞颂了野草的顽强的生命力,启迪人们面对困难要有顽强的意志,鼓励人们勇于克服阻力,奋然向上,勇于斗争。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到植物种子的“力”超越一切,种子的“神”是顽强生命力,勇于作斗争,不屈不饶的精神。
“它为着向往阳光,为着达成它的生之意志,不管上面的石头有多重,石块与石块之间如何狭窄,它必定要曲曲折折地但是顽强不屈地透到地面上来。它的根往土壤里钻,它的芽往地面上挺。”从这句话中,我知道了野草的生命如此顽强,从而让我想起我自己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周记大全
有一次,数学测验时,我写着写着,碰到了一道难题。我想了又想,还是没有头绪。忽然,让我想起《野草》的不屈不挠,更想起像野草那样坚强的人。于是,我也坚强起来,想尽所有办法,终于让我攻下这道题了。过了几天后,成绩发下来了,我得了99分,全班最高分,我开心得一蹦三丈跳。

“这种子不落在肥土而落在瓦砾中,有生命力的种子决不会悲观和叹气,因为有了阻力才有磨炼。”从这句话中,我知道了作者在赞美着像野草那样不屈不挠的人,一方面也对野草的赞美。
学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做人要坚强,不能放弃,就向野草那样!
鲁迅野草读后感9
如果想借《野草》分析鲁迅,就必须清楚“野草”所指何物,必须了解野草恣意生长的这片土地。
这片土地的造物主,是一个怯懦者。
他暗暗使天地变异,却不敢毁灭一个地球;暗暗地使生物衰亡,却不敢长存一切尸体;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浓;暗暗使人类受苦,却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
一言蔽之,这是一篇充溢着绝望的土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类麻木而逆来顺受。最擅长的便是淡忘苦难,遗忘苦难,自我欺骗。直面痛苦的尝试如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痛定之后,徐徐食之。然其心已陈旧,本味又何能知?这便是为何,当苦难被太平的呼声遮掩,会有人自信地站出来说:“我们这个时代不需要鲁迅。”这一群人不会想到,他们冥冥中应验了鲁迅的担心。
而在这一群人里又有两类:一类是观众,即看客,一类是慈善家。在鲁迅的文字里,这两类人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看客在鲁迅的散文、小说里不断出现。在《藤野先生》一文中,他们是面对同胞被枪毙无动于衷的围观者。他们只是以看热闹的、事不关己的态度对待眼前的悲剧。为了唤醒他们,鲁迅决定弃医从文。而在《铸剑》中,他们以围观的方式将复仇的神圣感破坏了,最终沦为闹剧。这一批人没有自己的看法,没有同情心,没有责任感。他们使对中国怀有热情与使命感的鲁迅感到无奈,因此,鲁迅认为,想要让中国强大,必然要唤醒麻木不仁的人们,造物者的“良民”。
而慈善家是一类较为聪明的观众。他们像《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中的聪明人,他们扬言他们的内心都在胸膛中央。在慈善家的世界里,没一处没有名目,没一处没有地主,没一处没有驱逐和牢笼,没一处没有皮面的笑容,没一处没有框外的眼泪。这些笑容与眼泪,不过是他们获取名利的手段,打压异己的手段。往往是他们被看客支持,最终战胜朴实的傻子——那些不知包装自己却在暗地里默默做事的人。

这是一群麻木的人,这是一个枯竭的世界。这个世界需要鲁迅,让鲁迅去做那拿一柄投枪的战士,做使人类苏生,或者使人类灭尽的叛逆的猛士,最终带领更多的青年在太平里举起投枪——笔就是他的投枪。他将肉搏这空虚中的暗夜,成为跃动的死火,成为吸收陈死人的血和肉的野草,最终与腐朽一同烧尽。
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为装饰的地面。
鲁迅野草读后感10
鲁迅先生投笔从戎,便是誓为贫苦百姓的保护者,甘做刀笔吏,他对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复仇》、《复仇(其二)》两篇散文诗中,鲁迅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这是鲁迅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鲁迅在《野草》的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所谓的旁观者,即看客们,这类形象在鲁迅的作品中屡有刻画。但在《复仇》中,鲁迅却直接将矛盾集中于当局者: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他们俩将要拥抱,将要杀戮........裸着全身,指的是全身心的依靠,是爱的表现;捏着利刃,却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他们复仇的方式十分奇特。之后看客出现了,出现了这极致的大欢喜的观看者,拼命地伸长颈子,要鉴赏者拥抱或者杀戮。但是这样的拥抱或者杀戮迟迟不来,且不见有拥抱或杀戮之意。于是,路人们就觉得无聊,觉得有无聊钻进他们的毛孔,觉得有无聊从他们自己的心中由毛孔钻出,爬满旷野,有钻进别人的毛孔中。想象中拥抱和杀戮的生命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并没有到来,然而,看的对象却已经发生反转,由路人看杀戮者,变为杀戮者看路人:
杀戮者。
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
这样的反转构成了一重的复仇:不让庸众鉴赏,得以生命飞扬的大欢喜,却偏给观看他们的厌烦和无聊。此外,还有一重复仇,这是将读者也算计在内的。将杀戮的快感直接导向将读者,自然而然将读者引诱到看客面。因而,如果被引诱至这种视角,则读者也沦为作者所批判的庸众。鲁迅先生的矛头这回指向批判者自身,这是间接的和深层次的复仇。

《野草》是鲁迅先生创作中最薄的一本散文诗集,这本小册子自从诞生起到这天,一向让人们去言说,而又言犹未尽。这本诗集包含了鲁迅的全部哲学,鲁迅正是透过这些构思的小故事,向人们传达他最深的生命体验。《野草》可算作我们窥得鲁迅内心的窗口。而《野草》中的两篇以复仇为题的作品,也昭示了鲁迅先生长久以来在许多作品中显示出的独异的个人与庸众的关系,映射到现实生活中,也是作为一个思想的启蒙者与未开化的人民之间的关系。《野草;复仇》中的复仇是在独异的个人与庸众之间进行的。而《野草》中的复仇的概念在《铸剑》中受到进一步的推广,构成了一个哲学好处上和美学好处上的复仇主题。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

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 ,看不清,也想不明白。
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看完以后,又找来同名电视剧看了一遍。看的时候,又把它和《阿甘正传》这个故事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创作者借用他们,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的众生的生活。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这本在我书架上躺了很久的《尘埃落定》,终于在这个暑假中“尘埃落定”了。
曾记得在区里的一节语文公开课上有一位老师用阿来的这篇《尘埃落定》作为导入,上了一节关于科幻小说的课。所以,印象中,一直以为《尘埃落定》是一篇曾经获得过矛盾文学奖的科幻小说。直到读了后,才纠正了我这个错误的认知。事实是,《尘埃落定》的作者阿来,曾经是杂志《科幻世界》的主编,也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中出现了对巫术、预言等情节的大量描写,使小说带上了一点魔幻的色彩。比如,土司太太嘬着嘴,尖着手指,“咯吱咯吱”吃老鼠的声音成为“我”长久以来的一个噩梦;“我”穿着从死囚身上扒下来的衣服,满足了它在世间行走的愿望,最后,哥哥穿着它被人杀死……这些描写也让小说具备了超越世俗生活的独特魅力。
作为一部兼具通俗性和传奇性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为我们奏响了一首独特异域风情中亲情、爱情、友情的交响曲。在这部荡气回肠的家族史诗中,作者以一个“傻子少爷”的眼光见证了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史,也在“傻子少爷”不停的追问“我是谁”“我在哪儿”中,传达出作者对普通人在历史巨变中将何去何从的拷问。
土司,作为西北、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部落的头目, 虽然他们的头衔是中原的皇帝给的,但他们实行“世袭制”,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拥有广袤的土地,自己的军队和为自己服务的活佛、喇嘛等宗教僧侣阶层,以及大批的奴隶,无尽的财富和至上的权利,他们是逍遥在正统王权之下的小土王。作者以其轻巧活泼而富有魅力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藏族地区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些雄踞一方的土司们,都曾坚定地相信这高高在上的土司之位会千秋万代地传下去。可当历史的巨轮滚滚而来时,那些连同所有人在内的巍峨官寨轰然倒塌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所有的新仇旧恨,落寞繁华都化作一粒尘埃,在飞跃落定之间见证一个时代的落幕。这不由让我想到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同样的家族史诗,同样的精彩传奇,同样在时代的洪流当中变成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历史的扉页上悲壮地落定。

一个偌大的家族在时代的洪流中尚且如此渺小,那么一个人在其中的存在又是何其卑微!当盛极一时的家族走向四分五裂,当不可一世的“土皇帝”沦为蝼蚁一般的普通人,当辉煌归于历史,当荣耀成为过去,我们在感叹世事如苍狗白云,变幻无常的同时,也应该明白没有永恒的舞台中心,所有的繁华最终都将会落幕,正如时代有始末,家族有盛衰,生命有存亡,当时间的"河流奔涌向前,夹裹在其中的那些人,无论是权倾一时的麦其土司,还是命如蚁贱的侍女桑吉卓玛,都只能看着曾经珍视的金钱、地位、欲望、权力、情爱、青春、健康化作微不足道的尘埃,在他们死去的躯体上无声地落定。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历史前进的巨轮下,被碾压粉碎的不仅是一座古老的大厦,一个庞大的家族,一个世袭的制度,随之毁灭的,还有那无数鲜活高贵,平凡灿烂的生命。在我们眼中,他们是陌生又神秘的少数民族,他们的生活有着不同于我们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的,但他们过得却是和我们相似的人生。
“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他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彼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我们终归是逃脱不了成为尘埃在人世间落定的宿命。而我们能做的或许就只是在落定之前,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方式飞舞,并为曾经的繁华准备一次完美的谢幕!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早上六点起床,头晕的厉害。非但昨夜状态如此,最近几天一直都这样。夜里睡不着,白天想补觉却依然睡不着,失眠,真让人痛苦。
这使我想起《百年孤独》中的马贡多的居民,马尔克斯用魔幻的笔法写他们整天睡不着觉,刚开始人们很高兴,终于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更多的事了。几个月之后,人们虽然活力如常,却开始恐慌,因为他们患上可怕的失忆症,马贡多的居民采用各种手段与其做斗争,想法设法去挽留记忆,却始终抵挡不住失忆的袭来。最后,人们不但忘记了历史,忘记了身边物品的名字,也忘记的了身边的人。每个人彼此照面,却如同陌生人,对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陌生人,每个人都是那么孤独地在世上游荡,包括自己。我在想,那是一种何等的孤独感,由此产生的恐惧,恐怕比让人死都难受。如果有一天,我也患上了这种失忆症,我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我自己?

外面阳光灿烂,而我依然如坐云端。头晕不可抑制,就连外面灿烂的阳光,也如梦般不那么真实。《尘埃落定》中的二少爷,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别人认为傻子的人。他每天早上醒来,总是去问别人认为傻的不行的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世上的聪明人由此嘲笑他,轻视他,而他也乐的轻松,以别人认为他傻而乐。从此他以一个傻子的眼光观察世界,却看到了许多自谓聪明人的愚蠢。他们在傻子问“我是谁?”的时候嘲笑他,却不知,这是一个人生永远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我们自认为已经足够了解自己、了解他人、了解身处的世界、了解浩渺的宇宙,却不知,我们连最基本的“我是谁”都无法解答。一旦产生“我是谁”的疑问,怎能不让人心中不安,怎能不以卑谦的态度去对待人生与世界?可笑而可悲的是,我们不知道自己的无知,自傲自大地认为自己即为世界的中心,无所不能。而一旦自信心受到打击,却一败涂地,自甘堕落。于是,人们就在无知的自傲与自卑中徘徊,到最后,一群自认为聪明的土司,败在一个自认为傻子的人手中。
“我在哪里?”,包含两个方面,即为“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傻子啊,你把人生最终极的问题都问了,怎么会是一个不让人畏惧的傻子。我们从哪里来,又要走向何处,大到社会,小到人生,都逃脱不了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又是那么地不可知,不受我们的控制。在强大的造物主面前,我们只有思考和追问的权利,却无左右的能力。常说人要活的通透,而要活的通透,又是何等之难,何等狂妄之说。我们该要怎样的人生,要走向何处,街上匆忙行走的人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答案,而每个人又似乎没有答案。自己也曾经对自己说,何必要思考那样的问题,何必要说出来自己的想法,让别人看傻子一样的嘲笑你,何不像很多人一样,过自己该过的生活,走向人生的终点?
冥冥之中内心却有一种力量让自己继续寻找,继续追问。怀疑与逃避,只是一种思维的暂停,即使我们不去想,却始终要面对,最终还是要面对那个问题:我从哪里来,我将走向何处?这注定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亦或说,这注定是一个旁人无法给你答案的问题,唯有不断地追问,不断地向前走。你若问我,这与不追问而一直走有何区别,不是同样的结局吗?我只能说,是的。但是最起码,我曾经追问过,你说,这样的人,是傻子。是的,傻子。聪明人啊,你与傻子,隔了一条河,可以相望,却无法过河,或者说,双方都无意过河。你尽可以嘲笑,但不要忘了,在傻子行走的岸那边,也会和你一样,有春暖花开,有阴晴圆缺,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你可以选择不过岸,但也请不要逼傻子过岸。

傻子的人生,也在不停地走,不停地追问,也如米兰·昆德拉笔下的那一幅永远也完不了的草稿。由此而言,尘埃早已落定,而尘埃,又怎会落定?
第五人格约瑟夫和卡尔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