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吊的读后感200字精选
2022-08-10 来源:百合文库

一、书籍简介
《闪闪的红星》是作家李心田创作的中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70年。
《闪闪的红星》写的是红军长征北上抗日以后,留在当地的一个红军后代的孩子——潘冬子的艰苦历程和斗争生活。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回忆的方法,围绕潘冬子和汉奸胡汉三的斗争展开叙述。从1934年至新中国诞生前夕,前后共15年,潘冬子由一个淳朴、天真的苏区儿童逐步成长为一个自觉的解放军战士。
该小说反映了红军长征北上抗日后,江西革命根据地人民继续对敌斗争的故事。语言朴素流畅,故事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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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潘冬子的爸爸潘行义是赤卫队长,随主力红军北上抗日。妈妈也为红军做事,并参加了共产党。后来,仇人大土豪胡汉三反攻回柳溪了。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妈妈牺牲了,冬子寄养在宋大爹家。冬子想爹,盼望游击队早日来接他。这天,他独自进山去找游击队,不料却遇见了胡汉三,为掩护冬子,宋大爹被捕。胡汉三到处抓冬子,组织上安排冬子进城当学徒,冬子随赵叔叔来到茂源米店。在这里,冬子目睹了沈老板欺压学徒,往米里掺沙子坑害百姓,为发财勾结孙局长,置穷人于死地的罪行,愤愤不平。不久,沈老板宴请胡汉三,要冬子伺候。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冬子火烧胡汉三的住房,逃出米店。冬子翻山越岭,一心要到延安找爹。途中冬子走进一个村庄,和保长发生争执,被打得死去活来,多亏姚公公相救。姚公公的儿子也在延安,从此冬子就住在姚公公家,改称姨父。冬子伤痊愈后,为逃避抓壮丁,离开了姨父家,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参加了革命队伍,入了党,成长为一名革命战士。
战争胜利后,回到家乡,亲手抓住土豪胡汉三,为妈妈报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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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李心田,江苏睢宁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军政大学。历任部队速成中学教员,前卫话剧团创作室主任、副团长。中国剧协第三、四届理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57年开始发表作品。197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国家一级编剧。著有长篇小说《寻梦三千年》、《结婚三十年》、《梦中的桥》、《跳动的火焰》、《十幅自画像》、《屋顶上的蓝星》、《银后》,中篇小说《人的质量》、《沙场春点兵》、《蓝军发起冲击》、《流动的人格》、《潜移》、《老方的秋天》及话剧剧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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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闪闪的红星》读后感20篇
第1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看了《闪闪的红星》,觉得里面的潘冬子非常了不起,那时生活条件那么艰苦,他一边学习,一边还要和敌人斗争。特别是他失去了妈妈,还那么坚强,我特别佩服他。
潘冬子和我差不多大,感觉我比他幸福很多,我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都比他好,可有时我还不珍惜,想想真是不应该,读了这个故事还让我明白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千万个革命者用鲜血换来的,很不容易。
新学期要来了,我决定改掉以前的坏习惯,好好学习,做一个好学生。
第2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200字
我读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它是说红军和国民党的军队打仗的时候潘冬子的爸爸出去打仗,潘冬子的妈妈牺牲了,他英勇杀敌成为了红军战士。
我读了这本书的感想:读了这本书,我要向潘冬子学习他的机智、勇敢、不怕苦、不怕难,真是个小英雄啊!特别有一句话说明了红军的英勇:天是房,地是床,野菜野果当干粮;不怕苦,不怕难,红军战斗在高山上。我要学习红军不怕困难的精神和乐观精神,在生活中我遇到困难也要乐观的对待。

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新中国是无数个像潘冬子这样的英雄用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第3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300字
在这个国庆长假中,我和妈妈一起看了一本关于祖国的书——《闪闪的红星》,就在毛主席建立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出了一位勇敢的少年——潘冬子。这年秋天,毛主席领导的红军在与国民党的战斗中夺取了井冈山,并赶走了在这里作威作福的地主胡汉三,使得在这里的百姓都过上了好日子,而潘冬子的爸爸当了红军,妈妈也入了党。
严冬来临,许多红军的领导人因为嫉妒开始排挤毛主席,使红军没能在国民党的第五次围剿中取得胜利,被迫放弃了毛主席建立的革命根据地井冈山。潘冬子的爸爸在临走时送给了潘冬子一个礼物,它就是那一颗闪闪的红星。
后来,潘冬子母亲为了保护井冈山的人民不被地主胡汉三陷害,给活活烧死在了一间茅屋里,于是他成为了了一名红军战士,誓为母亲报仇雪恨,勇敢地和游击队一起与敌人做斗争。
第4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500字
《闪亮红星》是一本书,人物形象生动,感情简单强烈,情节清晰,冲突激烈,语言生动简单,风格鲜明。它生动地描绘了为祖国而战的英雄,讽刺了背叛祖国的叛徒和流浪狗。闪亮红星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在闪亮红星的照耀下,潘冬子积极参与了对敌斗争。为了掩护村民的撤退,潘冬子的母亲勇敢地死去了。潘冬子目睹了她的死亡,变得更加坚强。他在战斗中摧毁了吊桥,切断了敌人警卫团的后方,迫使敌人投降。他巧妙地把盐变成水,躲开敌人的搜索,把它交给游击队。他和春亚子向游击队发送信息,击沉了敌人的粮船,摧毁了敌人的山地搜索计划。他冷静而机智地处理了胡汉三的许多狡猾的测试和审问,最后仇恨地砍死了胡汉三。他有效地配合了游击队对窑湾镇的军事行动。这场战斗赢了。1938年,坚持在江南打游击战的红军游击队,奉党中央之命,为抗日战线做准备。潘冬子戴上闪亮的红星,成为一名真正的红军战士,加入了红军,踏上了新的征程。

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像冬子一样,不怕困难,不累。正如古语所说:困难就像泉水;如果你强大,它就弱小;如果你软弱,它就会强大。困难不是不可克服的。可怕的是缺乏信心。
我们现在很开心,因为父母都爱我们。与冬子相比,我们有明亮的教室、桌椅。我们爱我们的同学和老师,但是我们不珍惜他们。冬子认为冬天是暂时的,而春天是永恒的。我们需要这种精神来学习。无法学习的感觉是痛苦的,但是我们不知道我们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我们也应该学习他不屈不挠的精神。
在党的精心关怀下,我们的小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了。我们应该按照党的意愿,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服务,成为祖国的脊梁,为祖国的事业而努力奋斗。
第5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600字
红星,一个来自于1931年的词语,它似乎与我们很遥远,其实也与我们很近。红星,是红军的标志,也是每一位共产党人的血脉,更是红色人民的心灵。至此,让我们一起探究这闪闪红星的故事。
1931年,那是一个美好的春天,因为中国共产党,江南根据地迎来了主力红军。潘冬子还只有7岁,在砍柴时听到那远方的枪声,知道红军来了,灿烂的笑容便在他的脸上绽放开来。连一个7岁的孩子都对红军如此的欢迎,这种军民鱼水情,让这部电影非同一般。
眨眼间,潘冬子已经9岁了。红军根据地创建也有两年了。可好景不长,蒋介石发动的第五次“围剿”使得中央红军陷入囧态。而左倾路线使得中央红军被迫撤离了柳溪镇。开始长征。在这漫漫的过程中。潘冬子的妈妈英勇就义,可恨的土豪老财胡汉三封了山,不让人带任何粮食上山,红军战士需要盐。读后感·在那颗闪闪红星的照耀下,潘冬子积极参加斗争,他在战斗中破坏了吊桥,巧妙的用沾湿盐水的外衣。把盐送进了山里面,勇敢的砍死了睡梦中的胡汉三,有力的配合游击队攻打姚湾镇的行动。为红军革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最后终于戴上了那颗闪闪的红星,成为了一名真正的红军战士。

红军最艰苦的时候,有那么一首《映山红》歌,鼓励边区根据地的人民。“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天。若要盼的呦红军来,岭上开遍呦映山红。”由此可见,红军的影响力和重要性!
潘冬子那活泼、机智的形象至今影响着我们青少年,让我们在潘冬子的精神鼓舞下,刻苦学习,要拼搏,就要不断奋斗,才能获得成功!
如今,改革开放已经让我们迎来了美好的春天。我们国家现在是民富国强。我们要珍惜胸前的红领巾,让他像红星一样闪闪发光!
第6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800字
《闪闪的红星》的作者是著名儿童文学家李心田。小说写了主人公潘冬子成长和参加革命的故事。1934年红军长征北上抗日,离开柳溪去了延安。潘震山(小名冬子)的父亲潘行义参加红军去了延安。父亲临走时送给冬子一颗用红布包好的红五星,后来这颗红五星就成了冬子思念亲人的信物,以及不怕牺牲参加革命的精神支柱,闪闪的红星照耀着他去战斗。潘震山是个苦大仇深的孩子,在冬子 7岁时,他爸爸的腿被白狗子的枪击中;9岁时,他爸爸去了延安,他的妈妈当了新四军,为了保护同志,不幸被柳溪的大恶霸胡汉三抓住,被火活活地烧死了。这样的现实在潘冬子的心里留下了深仇大恨。尽管冬子还年幼,可是爸爸、妈妈的血在他身上奔流着,他立志要做爸爸、妈妈那样勇敢,不怕牺牲的人。每当他想念爸爸妈妈的时候,他就拿出红五星来看看,就好像看到了爸爸妈妈。
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延安地。潘冬子决定去找他的父亲,在寻找过程中,他多次被坏人抓住,又逃出来。他又游过了长江,在筋疲力尽的时候,是红五星给了他力量,他想到了一定要找到解放军,找到爸爸,终于坚持了下来。为了给妈妈报仇,他参加了游击队,他也曾用大火烧过胡汉三,但没烧死。敌人三番五次的攻击冬子,都被好心人救了过来。在红五星的伴随下,经过15年的努力,潘冬子协助游击队攻下了柳溪,他也亲手把大恶霸胡汉三杀了,为妈妈报了仇。柳溪太平了,潘冬子成了解放军, 虽然他没有找到父亲,但红五星就好像父亲一样时时在他身旁。闪闪的红星照耀着他继续去战斗。

潘冬子一家都是伟大的、勇敢的,他们不畏艰辛,不怕牺牲打日本侵略者,打恶霸地主。尤其是潘冬子,他小小年纪就经历了那么多的艰辛。他特别勇敢,他敢用自己手无寸铁的身躯去阻止那些有刀有枪凶恶的敌人的人。我敬佩他们,决心要向他们学习,等我长大了, 一旦有人来侵略中国,我就要把愤怒的子弹装进抢膛,让枪喷射着愤怒的火焰向敌人射去;我还要把仇恨装在刺刀上,让刺刀闪着复仇的寒光刺进敌人的胸膛。不过,我现在最要紧的是就是多读书,读好书。还有就是要锻炼好身体,这样才能够一旦国家需要我的时候,我就能为国家出力,就能红星照我去战斗。
这就是我读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的感受。
第7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900字
我的家里有着一个大的书柜,里面存放着许多种类的书籍,有冒险类、有笑话类、有漫画类、还有历史类……我常常坐在书架下看书,这些书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也使我懂得了许多的知识。今天我又想看书了,爬上书柜找书看。看什么呢,找着,找着,突然我发现,在书柜的一个不怎么起眼的架子里,摆放着一本我从来都没有的看过的书。我把他从书架上拿了下来,仔细看着封面。封面上盖着一层薄薄的灰尘,隐隐约约能看见标题是《闪闪红星》。我觉得这题目蛮有意思的,就用袖子把那层灰尘擦掉,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叫潘冬子。7岁时,他的爹爹潘行义参加了红军,北上抗日了。而柳溪村的胡汉三横行霸道,每天带着几个手下挨家挨户的刮钱、刮物、刮粮食。这天胡汉三来到潘冬子的家里,结果被潘冬子咬了一口,他痛恨在心。第二天晚上,胡汉三带人来潘冬子的家里,想把潘冬子抓起来,但是潘冬子在他母亲的掩护下逃跑了。潘冬子的母亲被抓,她什么也不说,最后牺牲了。潘冬子在街上流浪,好心的宋伯伯收养了潘冬子,并给潘冬子取名叫宋震山。胡汉三知道了潘冬子在送老头子的家里,便把宋伯伯抓了起来。孤苦伶仃的潘冬子为了生活来到米店。他发现米店的沈老板是个不折不扣的坏商,他不但往米里面塞沙子,还抬高米价。不久沈老板和已经投靠日本的胡汉三搭上关系,冬子在胡汉三的睡室里放了一把愤怒的火,可惜没把胡汉三那走狗烧死。后来冬子被好心的姚公公收留,在姚公公的帮助下,冬子长大了他离开姚公公,向北前行寻找自己的爹爹。

经过了种种磨难之后,终于成了一名自己梦寐以求的解放军战士。当他回乡时,正好赶上了逮捕胡汉三,冬子冲到最前面,勇擒胡汉三,最后胡汉三死在了正义的脚下。
我看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心里无限敬佩潘冬子的机智勇敢。在我们生活中虽然没有胡汉三,但是却有像他一样的坏人,当我遇到坏人坏事的时候,也要像潘冬子一样不向坏人低头,面对坏人,机智勇敢的应付,保护好自己。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更是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应该加倍珍惜。如今,没有了战火纷飞、硝烟弥漫。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是在父母、学校和社会的呵护下成长,没有经过任何艰难困苦的磨练,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在我人生的道路上,将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我都要勇敢面对,勇往直前,永不放弃!虽然我现在不能像潘冬子一样保家卫国;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努力学习、学好本领把着祖国从发展中国家建设成发达国家,同样是保家卫国。
第8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一颗小小的红五星,陪着潘震山度过了童年,陪着他慢慢成长,陪着他走过了一段段艰辛路程……它不是一颗普通的红五星,它见证着潘震山的成长,它见证着潘震山成为解放军的全部过程,它是一颗闪亮的红五星,一颗耀眼的红五星!
在潘震山(冬子)七岁那年,他的父亲(潘行义)就参了军,离开了他。他的`母亲也为了掩护队友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还好,父亲临走时留给他的那颗红五星还在,给了他希望,使他重新拾起信心,走上了寻找父亲,寻找解放军的路。不管是胡汉三的追捕、沈老板的刁难,还是黄胖子的记仇和痛打,都没有留住他前进的脚步,都没有动摇他坚定不移的决心。在他的不断努力和民众们的不断帮助下,他找到了解放军,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看完这本书,我热泪盈眶。我为冬子那英勇牺牲的母亲难过,为那些被“皇军”压迫、压榨的平民百姓伤心。凭什么?凭什么让这些侵略者,让这些叛国的狗腿子压在我们身上?我的心里也和冬子一样燃起了一种冲动,一种想上阵杀敌的冲动。我告诉自己,我不能哭,因为,坚强是战胜困难最好的武器。

回想以前,我总是因为菜不合口味而感到不满。可冬子呢?吃的是糙米,是剩饭。我总是没走多久就喊苦喊累。可红军们呢?走了两万五千里之远!想到这些,我感到惭愧。我们是革命先烈们的后代,他们行,我们为什么不行?他们能做到,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到?那都是被娇生惯养宠出来的,我们应该学会自立,学会坚强。
记得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就一下子被吸引住了。我在期待的同时还有着些许疑惑:这闪闪的红星代表着什么?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这闪闪的红星,代表着人类的美德:正直、善良、友爱、诚实;代表着中华民族的美德:勇敢、勤劳、坚毅、自强;更代表着共产主义的美德:民主、平等、创造、自由。这些美德,将在我们心中永远流传。
那颗耀眼的红五星,将永远在我们心中闪烁。
第9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它像灯塔,引我前行;又像号角,催我奋进,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做一个新时代的接班人。
今天,我怀着感恩的心读完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诉说着一个个英雄的传奇。我仿佛听到了一首首无悔的生命赞歌,看到了一代代相传永不熄灭的火种。
一封封书信,用至真的文字,传达出至真的情感。有对父母长辈的愧疚,有对妻子的不舍,有对子女晚辈的期望,有对朋友的共勉。在中华民族存亡时刻,在祖国需要他们的时候,这些热血青年离开了家园,放下了亲情、爱情、友情,选择了革命豪情。
当黑暗来临时,光明并不曾远去。邓中夏、向警予、恽代英、吉鸿昌、高君宇、陈潭秋这些青年用自己鲜红的血滴凝固成了明亮的星星,照亮了革命前行的道路。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起挽救民族危亡的钢铁长城,捍卫了民族尊严,用不折不挠,坚忍不拔的信念,铸就了伟大的民族精神。
看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原来我们今天美好幸福的生活,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要无比珍惜。当遇到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我们要像沙文求那样不畏风浪,做飞度大海搏击鱼雁的鹞子;在遇到失败或挫折时,我们要像张炽那样坚持到底,这些都是事业成就的母亲;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们要牢记潘琰的嘱咐,读书要像细雨一样,一点一滴的浸入。

啊,这本书就是我心中的一颗闪闪的红星,让我时刻不忘自己肩负的重任。它像灯塔,引我前行;又像号角,催我奋进,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做一个新时代的接班人。
第10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故事书《闪闪的红星》,我很受感动。我敬佩潘冬子,他机智勇敢,还参加了儿童团,为老百姓站岗放哨,不让‘白狗子’进村。他还放火烧地主胡汉三,还砍他一刀,胡汉三死了。
有一次,他和宋爷爷去给红军送盐,通过敌人的封锁线,敌人查的紧,潘冬子机智的想了一个办法。跑到小河边把盐搞化了浸在棉袄里,到了红军住的地方,把棉袄用水泡一下,把咸水放在锅里烧,水干了盐就出来了,红军吃了盐就有劲打鬼子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很受教育,革命前辈用生命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能在和平的环境里安心学习,我感到非常幸福,我要学习潘冬子的勇敢和机智,一定努力学习取得好成绩。
第11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大家知道,“要想胜利就不能靠等,要去奋斗。”这句话是谁说的吗?哈哈,你们肯定不知道吧,这是《闪闪的红星》中吴大叔说的一句话,这话,常常在我耳边回响。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主要描写儿童团员潘冬子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闪闪的红星照耀下,由一个儿童团员成长为一名红军战士的故事,看了这本书后,潘冬子的形象在我的眼前时时浮现。
其中一些精彩部分令我难以忘怀。在一个冬天的夜里,寒风吼叫,周边一片漆黑,可冬子的房间还亮着灯。原来,吴大叔还在灯下为冬子一针一线地缝棉袄。这时,门被推开了,走进一位站岗的战士,他一进门就发现冬子睡在稻草铺成的床上,身体冷得缩成一团,便脱下自己的棉大衣,轻轻地盖在了冬子的身上,而自己的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衣,就回到了岗位上,迎着刺骨的寒风笔直地挺立着。熟睡的冬子逐渐暖和起来,等他醒来,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棉大衣,一切都明白了。
第12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读到这精彩部分时,我不由地陷入了沉思。那时候,红军为了打敌人,救穷人,风餐露宿,条件非常艰苦,可他们还是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冬子在这个革命熔炉里得到了锻炼,成熟起来,他深深地懂得这种革命的友爱。
我也特别敬佩冬子的妈妈,她在敌人的威逼下仍然坚贞不屈,为了掩护陈钧叔叔,牺牲了她年轻的生命。
潘冬子那活泼、机智的形象至今影响着我们青少年,让我们在潘冬子的精神鼓舞下,刻苦学习,要拼搏,就要不断奋斗,才能获得成功!
第13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潘冬子少年时期的故事。在柳溪镇,红军走了,英雄少年潘冬子和母亲留在敌后,坚持战斗。为了掩护同志,母亲壮烈牺牲。红星闪闪,山花遍野,在党的教育下,潘冬子在残酷的斗争和磨练下终于长大了!他带上了父亲留下的保存多年的闪闪红星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潘冬子那坚强的毅力和不屈的精神让我想起了抗震救灾小英雄林浩。在汶川5月12日的大地震发生时,汶川县映秀镇渔子溪小学二年级学生林浩同其他同学一起迅速往教学楼外转移,还未跑出,便被压在了废墟之下。此时,身为班长的林浩非常沉着,他在下面组织同学们唱歌,安慰因惊吓过度而哭泣的女同学。经过两个小时的艰难挣扎,身材矮小而灵活的林浩终于自救成功,爬出了废墟。但此时,林浩的班上还有数十名同学被埋在废墟之下,9岁的林浩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惊慌逃离,而是又镇定地返回了废墟,将压在他旁边的两名同学救了出来,交给了校长。在救援过程中,小林浩的头部和上身有多处受伤,他却一点也不怕痛。
我和他们比起来,真是“无地自容”。他们和我年龄相仿,在危险面前表现出勇敢、坚强、乐观、自信。而我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懂得体谅父母,替父母分忧,事事要父母替我操心。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在家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例如:洗衣服、叠被子、洗碗。在学校要爱劳动,要帮助同学,遇到困难或危险要坚强、乐观。我要把潘冬子、林浩等英雄人物作为我的榜样,学习他们每一个人身上的优点。

第14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我读完《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知道了要学习潘冬子那种勇敢、不怕死,用乐观去面对生活这种精神。为了报仇想尽所有的办法,面对小鬼子,哪怕失去生命,也永不放弃。他只要有一口气在,都会去用快乐来迎接生活。
潘冬子的勇气感动了我,最后潘冬子的付出真的换来了回报,在以后的生活中,只要有潘冬子的那种精神,才能把事情做成功。长大后,为国家效劳,为国家做出自己的一份奉献。如果每个人都献出一份爱,那国家就变得更加美好,更加繁荣,更加可爱。
在那颗红星的照耀下,在潘冬子的努力下、学习下,终于拥有了一颗属于自己的闪闪红星。红星对于潘冬子来说,意味着幸福、力量和满山遍野映山红衬出的春天……
在以后的生活中,要学习潘冬子的那种精神,长大后,做一名了不起的大人物。
第15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讲述潘震山在父母的影响下在白色恐怖中成长与斗争的生活。
潘震山的父母都是英勇的红军和光荣共产党员。但是他的妈妈在战斗中牺牲了,他的爸爸随军战斗去了,这几件事情给幼小的潘震山撒下了革命的种子,这粒小小的种子最后也发芽生根了。
我特别钦佩潘震山,他经过战火的洗礼和斗争的磨炼,成为了一名红军战士。潘震山机智、勇敢,游过汹涌澎湃的长江,曾用火烧了妈妈的仇人——对人民血债累累的刽子手胡汉三的屋子、曾协助贫苦人民能得到温饱、曾逃出可恨的遭殃军的魔掌,还曾帮助红军打掉了敌人的机枪阵地,使红军顺利歼灭了一股敌人。
我也特别敬佩潘震山的妈妈,她为革命事业做了巨大贡献,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不顾自己的性命,掩护自己的同志,最后不幸被熊熊烈火烧死。在敌人面前毫不畏惧,仍然坚贞不屈,忠于党和人民。
看着潘冬子的成长环境,想想我们,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呀!在那个炮火纷飞的时代,潘震山机智、勇敢、聪明的男子汉还能如此刚强,不怕困难奋往向直前,令人钦佩,我们要向他们学习,争取努力报效祖国,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贡献!

读了这本《闪闪的红星》,我懂了许多道理,我觉得人要坚强,才能不受别人的欺负,我们一起努力,为强国,富国之梦做出贡献!
第16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在假日里,妈妈给我买了《闪闪的红星》的书。这本书深深吸引了我,在2天的时间里,我一口气把《闪闪的红星》的书看完了。
故事发生在一九三二年初科。在中国革命的红色摇篮江西,一个叫柳溪的山村里,居住着几十户贫苦人家。他们受尽了恶霸胡汉三的剥削和欺压。在村里年仅八岁的潘冬子,父亲参加长征,母亲壮烈牺牲。他在和敌人的斗争中不断成长,终于从一个倔强的小男孩变成了一名勇敢的热血少年。
最让我感动的是:冬子在江边被敌军给抓住了时,到了渡口,便把冬子绑住了。趁敌军不注意时,挣脱了绳子跑了,跳进了长江,朝对岸游去。在生命关头,他克服了寒冷、饥饿、疲劳、风浪,终于游到了北岸。 他克服重重困难,机智地与敌人周旋,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勇敢和机智。可是,我想想自己,每当老师叫我上台的时候,我总是感到胆小,不敢大声说话。
今天,我从冬子的身上学会了勇敢。我相信自己以后,一定能变得胆大。
第17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书籍就像春雨过后的彩虹,总为生活添加色彩;书籍就像钢琴的琴键,在人们的手指下欢快的跳舞;书籍就像调味料,酸甜苦辣样样有……而在无数动人的书籍中,《闪闪的红星》最令我记忆犹新。
这本红色革命小说主要描写儿童团员潘冬子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闪闪红星的照耀下,由儿童团员成为了红军战士。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想,受到的教育也很大。潘冬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第一就是潘冬子的机智、勇敢和不怕牺牲、坚信革命必胜的信念。他敢于与敌人作斗争,敢于争取革命的胜利。当时胡汉三为了阻止红军吃上生命中必不可少的盐,便封锁了上山的路,潘冬子灵机一动,用河水把盐融化了,倒在衣服里。他的聪明、机智使红军保存了体力,最终取得了胜利。

但更使我心灵震撼的还是吴大叔的那句话:“要想胜利不能靠等,要去斗!”是啊,现在是个科技发达的时代,要想实现任何愿望,都要靠我们自己去努力奋斗!虽然现在生活好了,可这些都是老一辈革命家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是值得我们永远珍惜的。就像吴大叔说的,任何事情都不能靠等,我们也是一样,成功的机会不是靠等来的。如果现在你等,他等,我也等,那我们的祖国何时才能强大呢?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就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将来才能做个能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老一辈革命家对我们的期望!
“要想胜利不能靠等,要去斗”!同学们,让我们永远牢记这句话,我们携起手来,热爱学习,共同进步,为了祖国灿烂的未来共同奋斗吧!
第18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前几天,我认真的把《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给看完了,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旧中国的腐败,使我感受到了共产党就像老百姓的亲人一样关怀自己,为穷苦前几天,我认真的把《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给看完了,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旧中国的腐败,使我感受到了共产党就像老百姓的亲人一样关怀自己,为穷苦人民着想,对日寇,汉奸走狗的满腔愤恨。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描述了这样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潘冬子的父亲领导游击队准备北上打仗:临走时,交给潘冬子一枚发亮的红色五角星。游击队走后,汉奸日夜猖狂,并把冬子的母亲杀害了,冬子恨不得把那些汉奸全部除掉。他从米店逃走后,他就踏上了寻找父亲的道路。几经波折后,在闪闪红星的照耀下,只要遇到困难,他就变得更加有信心,使自己坚持下去。很快他找到了解放军,不久便成为了光荣的共产党军人,跟随部队东征北站,直到全中国解放。在生活中的我,过着丰富多彩的生活。但我却不像冬子那样顽强,碰到一些困难就退缩。看完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又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潘冬子是走在去北方的路上,而我是走在人生的道路,难免会遇到许多困难,可自己不能放弃,一定要鼓起勇气、充满信心去面对它。

时光飞逝,这些年间,新中国的成立,伟大的改革开放,“嫦娥二号”的飞天,“蛟龙号”的成功入水……这些都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功劳,都是用鲜血、汗水、智慧换来的啊!
是共产党员们给人民带来了耀眼的光芒,取代了蒋家王朝的白色恐怖。在党的阳光下,中小学生免掉了学费、书本费,使得千千万万贫穷的孩子背起了书包;在党的阳光下,农村生活也进入了小康;在党的阳光下,高科技覆盖全国大街小巷;在党的阳光下,这位远离母亲怀抱的游子——香港、澳门终于感受到了母亲怀抱的温暖;在党的阳光下我们少先队员茁壮地成长……
我的一家几代都是光荣的共产党员,他们时时刻刻记着在党旗下宣过的誓言,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并为培养下一代共产党员更加努力。
现在,在我们英明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成为了东方的一只巨龙,虽然有些方面有些落后,但是在党的阳光下,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学习,长大后争取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领导人民把祖国建设的更加美丽。
第19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闪闪的红星》。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潘冬子从一个七岁的孩童,在闪闪的红星照耀下,由一个儿童团员成长为一名红军战士的故事。
看了这本书感想很多,受到的教育也很大。潘冬子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的爸爸随红军转移了,妈妈为了掩护其他同志壮烈牺牲了。为了查找爸爸的下落,胡汉三气急败坏的把冬子吊在树上拷打,但坚强的冬子一个字也不说。当胡汉三又要毒打冬子的时候,“红军来了!红军来了!”的欢呼声吓得胡汉三拔腿就跑。尽管潘冬子失去了母亲,但他仍坚强地与敌人战斗,把盐化成水,巧妙地躲过了敌人的搜查,把它送到了红军手里。他破坏吊桥,切断了敌人的后路,使敌人缴枪投降……他用自己的机智和勇敢帮助红军打败了敌人,取得了革命的胜利。长大后,他成为了一名真正的红军战士。
我特别敬佩潘冬子,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机智、善良、勇敢和坚强。因为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用像潘冬子一样无数先辈的热血换来的。所以,我们现在只有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将来才能报效祖国。

第20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五星红旗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象征,她代表我们中国人民坚强不屈的精神,而那闪闪的红星代表着什么呢?我想它就代表着那些矗立在我们身边,永不倒下的红军战士,那些中国人民的永远的守护者!
为了了解中国的历史,寻找红军战士的足迹,根据老师的推荐,我在书城买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一翻开书,我就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这本书讲了红军小战士潘冬子的成长历程:冬子的妈妈为了掩护革命同志而壮烈牺牲,他爸爸也随红军转移了。爸爸临走时留下了一颗八角帽上的红五星。在艰难的成长之路上,这颗红星为冬子照亮了难忘的岁月和漫漫长夜,温暖着潘冬子幼小的心灵,他坚信了革命一定会胜利,爸爸一定会回来。当花儿开满山野的时候。长大了的冬子扛着钢枪,戴着闪闪的缀着红星的帽子,走进了解放中国的队伍中。
读着读着,我仿佛也成了一位红军小战士,跟随冬子走进了革命队伍中。我们翻山越岭,踏上了两万五千里长征路。一路上我们吃草根,嚼野菜,穿着草鞋爬雪山,冻肿了双脚,但还是坚持不懈,走完了艰苦又漫长的路程,取得了革命的胜利。
读着读者,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我们在家有父母长辈的关心,在校有老师的呵护。这一切都是红军战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是中国人,一定要记住这些红军,歌颂他们,敬仰他们用自己的力量创建更美好更亮丽的中国!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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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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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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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
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
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

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
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
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
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相信很多人看望老舍骆驼祥子这本书之后的感想一定很多,祥子的悲惨遭遇让人十分同情的同时又替他感到惋惜...下面是骆驼祥子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1
骆驼祥子是我们熟知的文学名著,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老舍先生通过这本书,将上世纪20年代的社会面貌展现了出来,在军阀的压榨和迫害下,底层人民生活何其艰难!
主要内容: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一个积极上进的年轻人祥子为了梦想努力拼搏的故事,但他的理想在即将实现的时候,就突然破灭。祥子买了第一辆自己的车,被逃兵抢走,只迁回三匹骆驼,他的积蓄也被侦探敲诈夺走。但他没有灰心丧气,当他买了第二辆自己的车时,对生活仍然充满了热情,却因为虎妞的难产卖掉了,他失去了梦想和家庭,沦落为一个颓废的人。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为了生活我们要坚强的走下去,只要精神不被打倒,就会有希望。祥子是时代的悲剧,而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和平和明主,为理想而奋斗。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2
寒假里,我读过了《骆驼祥子》,我的明白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
老舍的《骆驼祥子》是一本难得的书籍经典,老舍用同情的笔触描绘的一幕悲剧:二十年代的北京,一个勤劳、壮实的底层社会人物祥子怀着发家、奋斗的美好梦想开始拼搏,最终却为黑暗的暴风雨所吞噬。它揭示了当时“小人物”的奴隶心理和希望的最终破灭。随着祥子心爱的女人的自杀,祥子熄灭了个人奋斗的最后一朵火花。这是旧中国老北京贫苦市民的典型命运。
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和小福子,让我明白:他们是被残酷的社会现实逼上了绝路,以至堕落、自杀……
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付出不一定有收获,但不付出就一定不会有收获!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3
《骆驼祥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又让人心酸的故事——在旧时的北京,有一位人力车夫,它叫做祥子,他来自乡村,善良、正直,自从成为人力车夫后,他成为了一个十足的车迷,一心想得到一辆自己的人力车。于是,他发愤图强,努力攒钱,起早摸黑,终于,买到了车子。但是,好景不长,他的车子很快被官兵们抢走了,后来,以与虎妞结婚为代价他的到了属于自己的车。很快,命运又和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虎妞因难产死了,这时,他又失去了车子,变得人车两空、一无所有。在一次又一次的刺激下,原本善良、努力的他,彻底堕落成了一个城市垃圾,变成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他不再像从前一样以拉车为荣,他开始厌恶拉车,厌恶劳作,厌恶这个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为祥子的遭遇感到深深的悲伤,其实,文章里还塑造了另一位性情鲜明的人物。她就是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文章里,她看似很凶,其实是刀子嘴豆腐心。她是大厂主的女儿,代表了当时社会上的上层人士。她为了与祥子结婚,她不惜一切手段应是将祥子骗了过来。为此还为自己父亲闹翻,爸父亲气得卖掉家产,管自己远走了。这足以看出,当时的有些社会上层人士是多么的可恶、没有人性啊,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的礼仪二六亲不认!就是这样一个昏暗的时代,昏庸的上层人民,把祥子这样的社会下层人民逼得厌倦世界,逼得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啊,那昏暗、可悲的世界。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4
骆驼祥子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中国近代著名文学家老舍先生的代表作。近日我通读全书后,感悟深刻,对我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让我懂得了珍惜和平和生活。
小说讲述了中国20世纪20年代军阀割据的年代,底层老百姓遭遇重重压迫的生活状态,成为军阀和权贵们的垫脚石和牺牲品。
祥子是一个兢兢业业勤劳善良的年轻人,他积极上进,为了生活和未来打拼着,经过多年的努力,他终于买了一辆自己的车,这样就可以给自己打工挣钱了,生活看来非常有希望。可是在军阀混战的时代,他的车被逃兵抢占了,夺走了他的希望和梦想。
祥子非常失望,但他没有就此颓废,而是积极的攒钱,后来又拉上了自己的车,好景不长,虎妞难产而死,他被迫卖掉车去料理丧事。他的人生理想车底破灭沦为一个吃喝嫖赌之徒。
我们要学习祥子的努力和勤劳,更要勇敢的生活!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5
近期读了,老舍的《骆驼祥子》这本书,这本书是一场悲剧,清晰的展现了一个纯朴厚道的农村小伙子在当时旧社会的大熔炉里一点点退色的过程。
祥子就是这本书里的主人公,一个话语不多,但力壮如牛的农村小伙子,初进北京城时,当时的理想与追求,是那么的热爱拉车这一职业,为了成为一个自由的劳动者,历尽千辛,但理想一次次被毁灭,这中间祥子共买了两辆车,第一辆刚买不久让大兵抢走,另一辆是用虎妞的钱,可没多久,虎妞难产而死,中间还有祥子刚攒好钱,被孙侦探骗去。小福子的死……原因使祥子到最后理想破灭,厌恶拉车,这一悲剧。

老舍的作品都充分表现了旧社会的黑暗,他不让一个好人有出路。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6
祥子,是老舍笔下的一位人物,是《骆驼祥子》里面的主人公。
这本书写出了旧中国当时的社会风貌,充满了腐败的气息。祥子是一个对未来充满了希望的洋车夫,但之后他遇到的种。种事件,都正在慢慢的吞噬他原本的性格和他的人品。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社会的好坏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还有,梦想不是靠幻想才能完成的。理想与现实总有差别,而为一能够把它俩缩小差距的办法就是坚持。其实,祥子的失败并不全怪社会,还有他自己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了,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但是,任何事情都不会有如果。所以,人们必须要作出种。种决定,要做到不后悔。
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个目标,而过程中的困难会干扰,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7
每个人的生命就像是一部沉淀的历史,尺素岁月既讲述故事也反映时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社会同样孕育一类人。
《骆驼祥子》为我们呈现了一位要强怀梦的人力车夫经历的兴衰历史,祥子最终沦为堕落自私的末路鬼,这是偶然,也是必然。最初的他多么耐苦忠厚,不奢望荣华富贵,也不奢望守株就能捉到兔,他只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娶上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但经过一次次社会残酷打击后,梦想变成幻影,祥子堕落成为了躲在仪仗队里送殡的一员。
祥子的遭遇,不仅带出了我们心底无限同情,还像镜子般让我们看到我们自己的幸福。一个人,若没有梦想,轻言放弃,只会迷失自我。所以,我们也应有自己的目标,逐梦而行,才可以长久走下去。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8
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我的心情似乎很复杂!
作者讲述了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从成功、失败、堕落、三起三落,一个纯真善良的人变成一个被自己都恨都看不起的人,连自己最心爱的人也离开了自己。

经过几个部分的讲述,我懂得了当时社会的混乱和劳动人民的苦难与辛酸。通过车夫祥子的故事的描述,好像看到了,无情的现实生活中那个黑暗生活面目一样,展示了上层人民的丑恶的一面,生活是那么艰难。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向上,用平常的心态去对待毎步所走错的路和所做错的事,错了及时改正,希望就没有那么渺茫,所以生活就没有那么艰难。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长大了许多。如今的我们,生长在和平跟平等的社会里,过着衣良无忧的日子,但是我们依然要努力学习,长大后才能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社会,这样坚持不懈地学习,长大了才能立足于社会。最庆幸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时代啊!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9
一个老实坚忍,任劳任怨的祥子。一生的梦想不过是拥有一辆自己的黄包车,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落空。这能怨谁,怨祥子吗?不,他一生都在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坚持着。怨祥子的社会,怨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旧社会。
祥子的一生三起三落,最后终于不堪重负。从老实坚忍到一个彻头彻尾的“刺头儿”。第一次,他从自己的茶里省,从饭里抠,一年多的时间,终于攒够了车钱。自己欢天喜地的买了车,好景不长,被不讲理的大兵抢了去。第二次,祥子不甘心,还是在攒钱,可钱刚攒够,就被可恶的孙侦探敲诈了去。祥子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后,虎妞给祥子买了辆二手车。但是,虎妞不久后难产而死,祥子为了安葬虎妞,卖掉了车。
经过这三次经历,祥子再也不天真了,他变的堕落,无赖。成了旧社会的行尸走肉。我时常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的社会,是不是就会实现自己的梦想呢?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10
合上《骆驼祥子》,心中涌起一股悲凉。或许是惊叹这位洋车夫的转变,从开始充满活力的青皮小生,到文末那个颓废,丧失了生活志向的`活死人;或许是叹惜他那仅有的一个愿望,经过五次三番的变故后,依然化为泡影;也或许是因为他与虎妞无奈的结合,与小福子没有结果的爱情,我心里也拿不准。闭上眼睛,老舍笔下的祥子的一生又一次拉开了帷幕。

刚刚出场的祥子,是个老实、木讷、硬朗的年轻汉子。老舍用充满了喜爱的言语描绘道:“看着那高等的车夫,他计划着怎样杀进他的腰去,好更显出他的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扭头看看自己的肩,多么宽,多么威严!杀好了腰,再穿上肥腿的白裤,裤脚用鸡肠子带系住,露出那对”出号“的大脚!……他没有什么模样,使他可爱的是脸上的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11
老舍是我国当代的著名作家,而《骆驼祥子》是其笔下的代表作。《骆驼祥子》叙述了一位青年农民受社会、生活的压迫,从正直、勤劳、要强,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
其中有几处我很喜欢,“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下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对于富人、诗人来说雨是美的,他们有着盎然的诗意,吟咏着荷珠与双虹,但对于穷苦的下层人民来说,雨是致命的,一场雨能浇死不少贫苦儿女。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富人与穷人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穷人甚至连婚姻都不能主张,“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情种’只生在大富之家。” 祥子虽然喜欢小福子,但迫于生活的无奈,只得放弃。直到小福子的死,祥子彻底放弃了信念,沦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人。
其实祥子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所有无权无势的人们的下场。从中可以了解到,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是过着怎样的生活。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12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普通人车夫的辛酸故事。祥子是个为了自己的目标奋斗,遇到困难不退缩,刚强,有毅力的车夫。他带着自己的希望希望来到了北平,整天到别人厂里拉车,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祥子终于买上了自己的车。但后来因为是在战争时代,所以他的车被别人抢去了,但祥子却从别人那偷来了三只骆驼,祥子把他卖给一位老人,那位老人给了祥子了三十五个大洋。谁知这钱却被一个侦探抢去了。随后,他不情愿地和刘四爷的女儿长着两颗虎牙的虎妞结了婚。虎妞见祥子整天汗津津的,便又买了一辆车给祥子拉。但后来虎妞又因为贪吃而难产死去了。

祥子人和车都没了。他彻底陷入绝望之中了。因为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所以祥子学会了欺骗,赌博,最终成为一个失败人士。
一个人,不管过着怎样的生活,只要你有目标,有理想,有信心,无论多么难的事情都可以做好。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13
我非常认真地阅读了这本书。读完了祥子的故事,我觉得祥子太可怜了。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有着骆驼一样的积极,坚韧的精神,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终于用血汗钱买来一辆车。没过多久,祥子被宪兵队抓去,车子也被夺走了。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榨取了他省吃俭用的积蓄。后来他又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因虎妞难产死了,他不得不买车办丧事。最后,祥子成了自私的人。
我想:假如祥子生活在现代,他可以在北京开出租车。凭他的吃苦耐劳,经过三年的努力,他一定可以买上一辆轿车。而且,现在医学这么发达,虎妞难产不是什么难事,母子俩完全可以平安无事的。这样,祥子也不必买车了,一家人就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这样一想:我全明白了,要是祥子生活在现在,他就可以避免许多不幸,过上幸福生活。所以,归根到底,祥子的悲惨遭遇是由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造成的。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14
老舍写的《骆驼祥子》写出了位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北平的祥子,他吃苦耐劳,要强,希望能买上一辆自己的车。可就在他买上一辆自己的车时,就被大兵抓去了,亲眼见到自己的车拉着炮弹滚进了山涧里,只能又回到北平拉车,谁知又被车厂老板的女儿虎妞给缠上了,只好和他结婚。之后,虎妞难产而死,祥子对邻居小福子的感情愈来愈好,可惜贫困使他们不能结合。于是,祥子对小福子说:“你等着,等我混好了就来接你。”当对未来充满憧憬的祥子来接小福子时,只见到树杈上挂着她上吊的绳套。好胜心强的祥子在绝望中走向毁灭,终于被那“吃人”的社会吞没了。
旧时代的北平,数以万计的人力车夫挣扎在死亡线上,祥子就是其中一个,他原本吃苦耐劳,因为打击接二连三地到来,最后他不断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成为精神麻木的行尸走肉。他是当时社会制度产生的悲剧,反映了旧社会的残酷,是一个具有典型的代表性人物。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15
《骆驼祥子》是“人民艺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品。老舍笔下的祥子来自乡间,带着中国农村的大背景,也带着农民朴实敦厚和固执。当他认准了拉车这一行,他就成了“车迷”,一心想买上自我的车。凭着勤劳和坚忍,他用了3年的时间,省吃俭用。最终实现了自我的梦想,成为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在中国兵荒马乱的时期,没有他半点遐想的余地。不到半年,他被逃兵掳走,还失去了自我的“心肝”——洋车,只牵回3匹骆驼。祥子没有灰心,他依然倔强地从头开始,更加拼命地拉车赚钱,攒钱。
可这次还没等他再买上车时,所有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再次成为泡影。他为了买车,与虎妞成就了一段婚姻。但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又失去了他喜爱的小福子。祥子人车两空。从此厌烦拉车,劳作。最终成为城市的垃圾。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16
我很喜欢作者老舍在书中的一句话:“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包含一些公理。”是啊,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这让我想起了我们自我,当今的社会比起以前是很不一样,没有那么无情,更没有那么多不公平的事。应当说每个人都能够有机会达成自我的梦想。而如今的那些“社会败类”,或许他们奋斗过,但吃不了苦,最终沦落到这种不堪的地步。我们既然有这个条件,为何不努力奋斗,去达成梦想呢?
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无论再苦再难,都要奋斗下去。真正学会“不抛弃,不放弃!”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17
一位从农村出来的车夫,有着自我的梦想,可是社会的残酷和旧中国的黑暗一次次打击着他,竟让他从憨厚老实、坚韧、自尊好强、吃苦耐劳变到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自甘堕落。

祥子是从农村出来的,他到城市渴望能经过自我的劳动能建立一个完美的生活,他选择了车夫这个职业,期望能买上一辆车,经过自我的奋斗,最终买上了车,可是被人抢去,祥子并没有所以就放弃自我的梦想,他还是不断的努力,可是钱却被孙侦探骗取了。
祥子的梦想破灭了,祥子的期望也破灭了,箱子边堕落了,成为了一个小人,祥子他吃喝嫖赌,渐渐成为一个堕落,无耻,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在祥子心里,什么事都是“那么回事”,有便宜他不能不占。祥子成了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18
一位从农村出来的车夫,有着自我的梦想,可是社会的残酷和旧中国的黑暗一次次打击着他,竟让他从憨厚老实、坚韧、自尊好强、吃苦耐劳变到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自甘堕落。
祥子是从农村出来的,他到城市渴望能经过自我的劳动能建立一个完美的生活,他选择了车夫这个职业,期望能买上一辆车,经过自我的奋斗,最终买上了车,可是被人抢去,祥子并没有所以就放弃自我的梦想,他还是
不断的努力,可是钱却被孙侦探骗取了。
祥子的梦想破灭了,祥子的期望也破灭了,箱子边堕落了,成为了一个小人,祥子他吃喝嫖赌,渐渐成为一个堕落,无耻,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在祥子心里,什么事都是“那么回事”,
有便宜他不能不占。祥子成了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19
祥子是农民出身,到城市想经过拉车来改变自我的命运,想经过奋斗来改变自我的生活,但在当时的社会是无法实现的,最终只能是个杯具的结果。这部作品对于人物的内心的描述细致入微,让我们对祥子在逐渐走向堕落的心理变化过程了解得十分清楚,还有就是小说中的景物描述,尤其是对天气情景的描述生动而形象。
但此刻读这样的小说除了从语言上来学习以外,再有就是能对当时的社会有更多的了解,而从励志方面来说,反而起到必须的负面作用,尤其是此刻社会上受一些社会问题困扰的人,读后可能会有一些失望情绪。而这对于揭示当今社会的一些问题是有着进取意义的。

从杯具的角度来说,当时的社会很多人的命运都只能是杯具,而此刻社会则不会太多,就是有杯具,分析其的原因,更多的是由性格造成的。此刻的社会总体上是好的,但不排除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负面因素就是造成杯具的一些原因。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20
是什么造成祥子的悲剧结局的呢?
我认为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中对个人私有财产权的不尊重和漠视,祥子想凭借自己的奋斗买车没错,理想简单不过分,但是为什么一次次失败了呢?
第一次买上了车,这证明祥子个人奋斗的路是对的,但是却被大兵抢了去,很多人说这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造成的,但是这只是表面的原因,就在今天,我们还不是想抄谁家就抄谁家?都是明抢,只不过后者加上了法律的幌子。
第二次,祥子攒的钱被孙侦探敲诈了去,今天全社会都在敲诈,村官不是说过“全村一半都是他的娃”“再让我睡三天就还给你”这类话吗?敲诈的不光是金钱。第三次买的车是以牺牲自己爱情换来的,但是却为了给虎妞治病卖了,在今天不还是有父母为了给孩子治病倾家荡产,医疗费用的昂贵不是变相的敲诈勒索吗?
这些造成祥子悲剧的事物在今天换了另一种方式依然存在,这无关乎阶级,任何社会都会有苦难,不同的是我们对苦难是否重视。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21
相比于鲁迅,我比较喜欢老舍的文章。老舍的文章则贴近生活,讲的都是老百姓的故事,丰富多彩。这天我就读了一
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理想:拥有自我的洋车。他凭着勤劳和坚韧,最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了。但他没有灰心,又买了辆车,结果又被抢走了。就这样重复了三次。祥子对生活失去了勇气,过上了吃喝嫖赌的日子。
一个以前勤劳和坚韧,有着自我目标的人最后却成了社会的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向骆驼一样用心。周围的人总是当一日和尚敲一日,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完美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不断的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却终究没能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22
这是老舍先生写的很有名的一部小说。它讲述了解放初期一个拉洋车的车夫祥子辛辛苦苦攒钱买了一辆车准备自己去拉,但在一次意外中被人抢走了,他只好偷了几头军队的骆驼卖掉得到钱维持生计,所以别人就叫他骆驼祥子。之后,他又赚了一点钱,但又因为被人敲诈使他再度陷入困境。最后,他的虎妞也因为难产而死,而他也最终变成了一个行尸走肉。这个让我深刻地感受到那时社会底层生活的悲惨。
在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个时期北平的贫富差距十分巨大。比如刘四爷只需悠闲地在里坐着,拿着车夫交给他的份子钱尽情地吃喝玩乐,而穷车夫们只能辛辛苦苦地拉车,赚一点点钱。不仅如此,车夫们还在互相抢客人,不然一家人就得挨饿,他们每一天的生活都充满了与。
我觉得这是因为旧社会制度造成的,它不让好人有出路,个人再也没法,而我们现在处在最好的时代,有工作,所以我们要现在的生活,也以后贫富差距能越来越小,让大家都过上好。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23
这书描述了20世纪末期,北京市民的生活。祥子在本书中代表了一类人,这类人朴实,勤劳,善良,老实,而在旧社会这个不平等的社会中,有一群人总是觉得自己高于他人,于是对别人进行评价。如杨宅的太太和先生,还有那些不明辨是非就乱说的车夫。
文坛大师老舍的笔下的祥子是不幸的:他拥有一生幸福的种条件。只是活在了错误的年代,他他自尊好强,如同于骆驼一样吃苦耐劳,向往美好的生活,对未来充满憧憬。他自尊自爱,凭自己的力气挣饭吃。只愿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但是他的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她与命运的抗争最终以惨败告终。
这是一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所以我们应该像蝴蝶飞舞一样自由,像夏天的花朵般绚烂,给自己一个美好的季节。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24
骆驼祥子是一部写一位怀着梦想年轻力壮的祥子,在城市里经过买车卖车的过程渐渐变得堕落的小说。

我认为,骆驼祥子恰好反映了我国的旧社会的状况。那时的旧社会是一个动荡,黑暗,腐败的社会。那时的祥子虽然贫穷,但是他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现状,过上幸福生活。可是因为那时的社会腐败,战乱和黑暗,让他们一次次失败,一次次的拥有梦想,但又很快被残酷的社会打回原……使他们不得不屏弃他们原来的诚实,原来的勤劳,而变得好吃懒做。原因是什么?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生活在那样一个吃人的社会,让他们无法坚持自己的理想。
与祥子相对比,我觉得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是生活在这个和平的年代,只要我们好好学习,长大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不会成为像祥子一样的失败者。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25
《骆驼祥子》是老舍爷爷所著的小说,祥子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而骆驼只不过是他的外号罢了。
祥子是一个农村小伙,他立志买辆自己的车,做独立的劳动者。他吃苦耐劳,坚韧朴实,却屡屡受挫。好在车厂老板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爱上了祥子,与祥子成了亲。本以为祥子至少能够有人陪伴,却不想虎妞没多久便难产而死,只剩下祥子孤独一人。祥子把最后一点希望寄托在了他爱的小福子身上,当他满心欢喜的去找小福子时,得知的却是小福子上吊自杀的噩耗。他的心灵受到重创,渐渐地变为了一个地道的地痞流氓无产者。
曾经那样美好的一个人,最后被生活磨砺的千疮百孔。现在是一个悲惨的人物,他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生活可以改变一个人,但明天还是未知,做好今天,至少我们今天还没有改变。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26
翻开《骆驼祥子》这本书,最先看到的祥子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虎妞也很合理,刘四爷也非常好。看完这些,我猜想他们应该会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吧。于是我就继续看了起来。
这部小说以20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作者老舍,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作品中展现出一副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情和特色。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贫穷困难却不能他们结合。但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27
一棵树,如果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中,每天受风雨折磨,也许会成材,也许会毁灭吧!
祥子就是这样一棵树。还记得烈日和暴雨下的祥子终于病倒了。他醒来后并没关注自己的身体,而是着急不能去挣钱,虎妞还有身孕。他责怪自己没用,居然被一场雨激病。
眼前隐隐约约闪烁出一个人的身影爸爸的身影。在我心中他也是一棵树,是无所不能的,我没想到这样的树也会生病。一个冬天,我们一家出去玩,我因为爱美穿得特别少。车上有暖气我还不以为然,但下车后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寒风刺骨。爸爸把外套脱给了我。第二天早上,我才知道他生病了,但固执的他还坚持去上班,觉得生病是小事。
我知道祥子和爸爸并非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只是他们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因为他们都是家里的支柱,他们不敢倒下。这时的祥子还是那么坚强、勤劳、执着。可惜最后还是被黑暗的社会吞没。真是一棵令人惋惜的树啊!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28
高妈应该算是《骆驼祥子》中最稀有的人物了。她的结局与别人不同,别人都被黑暗社会吞没,而她找到人生的方向。
她非常精明,有头脑。她给祥子出了理财生意是银行贮蓄,还会有利息。但祥子没有听她的建议,将钱放在口袋里,最后都被孙侦探劫走。恰好验证了一句话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这个亏我也是吃过的。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家在吃螃蟹,吃完后我便想吃个水果。我四处寻找,终于找到了一些柿子。这时奶奶看到了,连忙说:吃完螃蟹不能吃柿子,不然会肚子疼。我虽然点点头,心里却不这样想,奶奶走后我又偷偷拿了一个柿子吃。过了一会儿我的肚子真的疼了,奶奶连忙拿热毛巾给我敷。有时候还真的要听取有经验人的话。

高妈就像是一颗聪明而又坚强的小草,在黑暗中茁壮成长。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29
《骆驼祥子》是“老百姓造型艺术”老舍先生的经典作品。老舍金庸小说的祥子来源于小乡村,带上农村现状的大情况,也带上农户朴实敦厚和固执己见。当他选择了拖车这一行,他就变成“车友”,一想着买上自身的车。凭借勤快和坚毅,它用了三年的時间,节衣缩食。总算完成了自身的理想,变成自立更生的上等车夫。在我国兵慌马乱的阶段,沒有他一点儿遐思的空间。不上大半年,他被逃犯劫走,还失去自身的“心肝”——洋车,只牵回3匹大象。祥子沒有气馁,他仍然骄傲地重新开始,更为拼了命地拖车挣钱,存钱。
可此次还没有等他再买下车时,全部的存款又被探案勒索,洗劫一空。购车的理想再度成为泡影。他为了更好地购车,与虎妞造就了一段婚姻生活。但好景不常,虎妞丧生于孕妇难产,又失去他钟爱的小福子。祥子人车两空。此后厌倦拖车,辛勤劳动。最终成为城市的垃圾。
《骆驼祥子》读后感300 篇30
不论是从心计、性情。真实身份情况的角度而言,她全是一个强者,因而,她也很好的操纵了祥子,对祥子来讲,她如同一只狼一样,志在必得、稳扎稳打,而祥子则是狼看上的一只羊。一只柔弱、敦厚、没什么物理攻击的小羊。
虎妞对感情的追求完美在那时候是弥足珍贵的,她不屑一顾说白了的门不当户不对,以心计与工作能力做基本,取得成功的捉弄了她爹和祥子,也从气魄上抑制了这两个人,得到 了自身要想的婚姻生活。虽然对祥子而言,这好似恶梦;但从虎妞的角度而言,她觉得它是对祥子好,她也是真心实意喜爱祥子。假如这都不算爱,那有什么好可悲。
虎妞也是命运的强者,扼住了自身幸福快乐的喉咙。在那般的时代,她抵抗、挣脱。使命运而为更改。虎妞的风采所属,反映在她对感情、命运的追求完美,也反映在她的世事洞明、人情世故达练上。这促使她在金钱上、在情感上,她都不愿吃大亏,也从没有吃过亏。

老师打女孩子pg的作文1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