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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

2022-08-10 来源:百合文库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稻草人傻子读后感1
今天,我选择的读本是叶圣陶爷爷的《稻草人》。一个个童话故事吸引了我们,其中《傻子》这篇文章深深吸引着我的眼球。
故事介绍了:傻子虽然很傻,但是他很有善心、有爱心和强烈的正义感。傻子虽然连银元也不认识,但是他为了把银元还给失主一直等到深更半夜。傻子虽然也很笨,但是他也懂得照顾别人。他让师兄休息,自己完成任务锯木头锯到第二天。还有一次,国王打仗因被邻国打败,非常不甘心,傻子想让国王拿他来消气,谁知歪打正着,反让国王不再打仗。
我读懂了,傻子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只知道为别人着想,自己就能得到快乐,不顾别人的讽刺和嘲笑。我们要像傻子一样,做一个有爱心、善心和有正义感的人。
如果拿我和傻子相比的话,那肯定是傻子更胜一筹。傻子有一颗善良的心,捡到钱就还给失主,如果是我的话,肯定嫌麻烦视而不见。傻子也很有爱心,他让别人休息,自己干活。换做是我,肯定干一会儿就不干了,直接推给别人干。别看傻子傻,其实他还有许多优点等着我们去学习呢!
这就是我向你们介绍的文章,从中我知道不要小看人家,总有一天,被你小看的人会做出比你要高的成就。俗话说得好:每一发奋努力的背后,必有加倍的赏赐。傻子就是这么一个有爱心、善心和有正义感的人。
稻草人傻子读后感2
开学初,我们班的同学就在爸爸、妈妈的帮助下,开始了课外阅读。我们选择的读本是叶圣陶爷爷的《稻草人》。一个个童话故事吸引了我们,我们也开始学着思考,从故事中学习分辨真与假、善与恶!
《傻子》中的傻子虽然很“傻”,虽然很“笨”,虽然连银元是什么也不知道,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捡到了一大袋银元觉得应该还给失主,于是就在漆黑的夜里等了很久……虽然他很“傻”,很“笨”,但他懂得爱和照顾,在一个很冷的夜晚,帮师兄锯木头,顾不上睡觉仍然坚持着……虽然他很“傻”,他很“笨”,但他有正义感,国王被邻国打败了悲痛欲绝,但傻子愿用自己的生命换取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为此,国王让傻子雕一个楼牌做纪念,于是傻子雕了一个精致的楼牌,老百姓都说:“这是傻子的杰作”。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学习傻子的“傻”。
稻草人傻子读后感3
有一个人,他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别人都叫他“傻子”。因为他干什么都干不好。有一次,他为了能让师兄睡觉,让自己挨了打。还有一次,国王去大阅兵,因为他们头一回打了败仗,国王很愤怒,希望现在能杀一个人来解解愤怒,这时,傻子说:“国王,您要是想杀一个人,那就杀了我吧!”可是,国王突然笑了起来,并为傻子建了一座“和平牌楼”,并发誓永远主动不发动战争了。每当有人路过牌楼的时候,都会说:“这是傻子的成绩。”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傻子并不傻,而是有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
稻草人傻子读后感4
叶圣陶爷爷的《稻草人》里有一篇文章叫《傻子》。
傻子,让人一听,感觉这个人一定很傻。不过,等我看完后,就不这么认为了。其实,他是一个非常善良有爱心的人。
书上说了他曾做了三件事。
第一次,师傅让他和大师兄连夜锯木头,他让大师兄睡觉,自己却去锯,一直锯到天亮。真是一个好心的、勤劳的人呀!
第二次,他捡到了一包银元,一直等到深夜,才物归原主。真是一个不贪财的人呀!
第三次,他主动让国王把他当敌人杀掉来解解气。国王感动了,说:“再也不打仗了。”并让傻子雕一座永远不打仗的经念楼。每逢人看到这座纪念楼,都会说:“瞧,这是傻子的成绩。”
我们应向“傻子”学习,学习他的“傻子”精神。
稻草人傻子读后感5
傻子是个孤儿,他又瘦又可怜,从小就让人又打又骂,大家都叫他“傻子”。
师父叫他和师兄做夜工,他让师兄睡,自己做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师父说没锯完打了他,还两顿饭不让吃;别人丢了银元,他也不认识银元,但他觉得别人找不到东西会哭得死去活来,傻子就等到半夜,终于等到了老婆婆来拿走它;出去做工得了馒头和糕,看到路过有难民,他觉得他们比自己可怜,自己回去还有饭吃,就分给了难民,邻居知道他会带回来馒头和糕,都跟他要,傻子说给难民了,大家都生气得说你这个傻子;还有一次,国王打败了仗,非常生气,在广场上演讲,想杀个敌人解解气,傻子觉得国王很可怜,站出来说:“国王,不必等敌人,你要杀个人解解气,就把我杀了吧!”全场的人都说他是个大傻子,但把国王感化了,并说他不如傻子,以后再也不打仗了,于是约他进宫喝酒,请他雕一座高大的牌楼,大家因此都记住了傻子,为他欢呼。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傻子并不傻,他非常善良,有爱心,做事处处为别人考虑,他就是一个天使,我也要做了“傻子”。
稻草人傻子读后感6
傻子很可怜,从小就被父母送到大抽屉里,在育婴堂长大,从小无父无母。在小时候,有一次乳娘用嘴喂他粽子糖吃,他却把乳娘的嘴咬破了,乳娘气的打了他的.头,还狠狠骂他:“你这个傻子!”从此这个名字就传开了。
后来,他被送到木匠师傅那里做学徒,用斧头砍木头只能砍下木头的一层皮,用锯子锯木头推不动也拉不动。师傅每次看到他,总是忍不住要先打他几下,再去教他怎么做。
傻子的傻事很多,他会捡到钱还给失主,却不求回报;他会让师兄睡觉休息,自己苦干到天亮,却还要挨师傅的打;他会把自己本来就不多的食物分给一群难民,自己饿着肚子。傻子每天都在做着傻事,直到有一天,在国王的演讲中,他打断了国王的演讲,即使国王在暴怒中。人们都以为他会被国王处罚,可国王没有处罚他,因为国王从他的话里听到了真挚的道理。国王宽恕了他,并且还让他雕刻一座牌楼,用以纪念永不打仗。到了揭幕礼的那一天,国王亲自给牌楼揭幕,人们抬起傻子,把鲜花撒在他身上。每当人们从这里经过,就会说“这是傻子的功劳啊!”
我认为,虽然傻子做了很多傻事,人们都叫他傻子,其实他并不傻。他只是和普通人的思维不一样罢了。我觉得即使他真是一个傻子,也是一个善良的傻子,有爱心的傻子。周围的人都说他是傻子,其实他们不理解傻子那种憨厚、真诚的心。他有爱心、拾金不昧的精神很令我感动,我也要学习这种“傻子”精神。
稻草人傻子读后感7
这天我和儿子读了叶圣陶写的童话《稻草人》,《稻草人》这则童话我小的时候听过,记忆保留在了稻草人是用稻草扎成的一个草人。插在庄稼地里,用来驱赶叼稻子的麻雀。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忙那些受苦受难的人。
如今读完全文,我的心中却满是沉闷和压抑,那个稻草人的形象一向都挥之不去,那些可怜的人也一向在我心头萦绕。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文章讲了稻草人看到的几个片断,一则是年迈的老妇人辛苦耕作的麦穗被害虫啃个精光,稻草人想告诉主人但却无能为力;二则是一名渔妇带着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孩子捕鱼,孩子生病了,咳得厉害,但她却没有时间照顾他,稻草人真想自己去做柴火,给孩子煮茶喝;三则是另一位妇女更悲哀。因为孩子死了,丈夫赌钱把家全败光了,就连她也要被丈夫卖掉。心里别提多难过了。来到这河岸要投河自尽。稻草人想阻止她寻死。但是它办不到。它恨自己,认为见死不救是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罪孽!
稻草人的心地十分善良,和人差不多。它十分同情受害者,为了扑灭主人的仇敌——蛾子,他愁眉不展,像害了病似的,悲哀极了;为了能让生病的孩子有一口茶喝,他宁可自己烧为灰烬,也在所不惜;为了挽救那名悲伤妇女的生命,他的心像玻璃一样碎了,昏倒在田地中间。稻草人是一个富有同情心,不怕牺牲自己,一心想去帮忙别人的好心人。他多想用自己的心去温暖他人,但连这他都做不到。他恨自己对每一件事情都无能为力。
但愿我们世间多一些像稻草人这样的好心人,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
稻草人傻子读后感8
生活中,稻草人是用稻草做的,它插在稻田的中央,用来驱赶叼稻谷的麻雀等。寒假里,我读了叶圣陶爷爷写的《稻草人》。叶圣陶爷爷笔下的稻草人不能走,不能说,不能动,和现实生活中似乎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他有思想,一心想帮忙受伤害的人们。
这个故事十分感人。稻草人的主人是个年迈的老太太。她的丈夫和儿子都生病去世了,老太太因为悲哀过度,她落下了动不动就流眼泪和心痛的毛病。再加上前几年闹水灾,庄稼收成又不好,老太太干瘪瘪的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皱纹。这一年,稻子长得很壮实,而且雨水也不太多。眼看今年有好收成,她笑了!但是稻子的天敌——一种灰色的蛾子飞来了。它们在稻叶上安了家,肆无忌惮地下了很多卵。稻草人慌忙地扇扇子,但蛾子们并不把他放在眼里。稻草人想到主人悲哀的脸,又想到了主人不幸的命运,心里像刀割一样。稻草人多想告诉老太太,可他不会说话,他好难过……可能是想到老太太的遭遇,也可能是感受到了稻草人内心的痛苦,我的鼻子在这时突然有些酸,这一切都是因为那只蛾子,想到那里我也想起了生活中和老太太,稻草人有同样遭遇的人。躺在床上的老爷爷呻吟着,但他家太穷了,没有钱治病,他的家人只能在一旁陪伴着,没有任何的办法…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这时,河里传来一阵咳嗽声,原先河面上停着的小船里躺着一个病重的孩子。他用轻微的声音叫妈,可他病得太重了,根本叫不响。他的母亲是个渔妇,靠捕鱼为生。孩子口渴急了,喊着要喝茶,但渔船上哪里有茶呀?妇人只好舀了一碗河水给他喝。妇人捕到一条鲫鱼放在桶里,那桶就在稻草人的脚下。稻草人多想燃烧自己为孩子烧那条鲫鱼补补身子,多想拆开自己给孩子一些温暖。但他只能一动不动地呆着,他悲哀极了……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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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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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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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
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
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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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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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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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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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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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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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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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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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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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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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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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
《扣子老三》是周锐写的一篇童话,故事讲的是一颗名叫《老三》的红扣子,本有自己的位置,一不小心被主人弄掉了,于是它茫然不知所措,甚至无法把握自己了。其间它碰到了鸟爸爸和鸟妈妈,之后又碰到了忠厚的扣子老黑,然后是一头名叫“镇三街”的好心野狗送回了家,它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却发现它的位置已经被别人取代了,最后被女孩包在毯子里,从此一下高一下低地跳个不停。
看完这篇童话,我为《扣子老三》感到同情,也为它感到后悔,与其这样,还不如和鸟爸爸和鸟妈妈呆在一起,或许它和忠厚的扣了老黑在一起更好一些,就算跟那个叫《镇三街》的野狗在一起也好呀,也就不用落到这步田地,可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扣子老三》被主人弄丢的时候,只想着怎么回去,它确没有看到这些帮助它·安慰它和跟它聊天的朋友,或许它那时没有想到如果跟眼前的朋友在一起会更快乐。
这篇童话告诉我一个道理,人生的目标原来是要不断更正的,随遇而安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这就是这部作品的主题。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
《小鹿斑比》写的是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从出生到成年。
斑比是一只活泼可爱的雄鹿,对一切都充满好奇,一有不懂的就问妈妈“为什么”。斑比一天天长大,妈妈也不像以前一样,每时每刻都陪伴着他,斑比问妈妈为什么,妈妈回答说:“你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会独立生活”。
在那次大屠杀中,斑比失去了他的妈妈,从那以后,斑比就独自生活了。斑比渐渐习惯了独自生活,学会了坚强。长成大鹿后,斑比当了亲王。
读了《小鹿斑比》,让我感觉人类真是太残忍了,要是人类和鹿是朋友的话,鹿群肯定会生活的更好。同时也告诉我们小朋友要学会坚强和独立,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自己养活自己,父母不能每时每刻都在你身边。我们也应该学会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该冒险的时候就别冒险,有时,会丢了性命的。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温室里的鲜花,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野草。最终,我们要使自己拥有一双强劲有力的翅膀,能在人生的天空中自由的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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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
我最近看了一篇名叫《母亲的米袋》的文章,这是篇催人泪下了文章。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母亲为供儿子上学,导致风湿病。儿子要帮助母亲,被母亲打进了学校。当时每月要交三十斤米,虽然家里很穷但母亲却送来了。第一次和第二次食堂的熊师傅都要了,第三次熊师傅说什么也不要了。这时,母亲居然跪下了!母亲说这饭是她讨来的!熊师傅要告诉校长,被要维护儿子自尊心的的母亲阻止了。后来,校长以特困生的名义免了儿子高中3年的所有费用。儿子考入了清华,知道了这件事,抱着母亲号啕大哭。
同学们,你们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呢?你们有没有为父母着想一下。尝到做的菜不合口味就大发脾气,这样行吗?不要埋怨自己的条件差,说自己条件不好。我们和这位贫困潦倒的母亲和儿子相比之下,我们得到的已经太多太多了。我想起了自己的处境,想起了过去的点点滴滴,想起了为我日夜操劳的父母双亲,我心里彼不是滋味。自己要努力开拓属于自己的天地,用成功的未来回报父母,让父母过上好生活。我们要好好把握每一天,走好每一步,我们的成功与成才是献给父母最好的礼物。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4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作者对一些建筑的描写,那些象征着权力与奢华的教堂让人们都假借着神圣的宗教来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把人性深深的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教堂里多么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反抗。全文会让人的心灵深刻体会到迷茫、困惑和不安。
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一定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的阴云,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报复。
不一样的待遇,就像天使和恶魔,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它深刻地揭示了人们的内心世界。无论在什么时刻,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就看天使与恶魔你想当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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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5
今年暑假,我妈妈给我买了好多书,我量喜欢的书是《属鼠蓝和属鼠灰》这一本书。我看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我给你们讲讲。
有一天,属鼠灰掉了一颗牙,把牙放到口袋里。第二节课是语文,老师给大家讲谜语。以前,属鼠蓝猜谜语很厉害,而属鼠灰总是想啊,想啊想破脑子也猜不出来谜底是什么。于是,属鼠灰开起了小差。他就把双手放到口袋里一块一块数着牛肉干:“一、二、三、四、五”,然后,数着一颗一颗花生豆:“一、二、三、四、五。”属鼠灰摸到一个四四方方、硬硬的东西,这是什么?他悄悄的把它拿出来,一看,不禁大叫了一声:“是牙!”
刷!大家都看着属鼠灰。属鼠灰看着教师,等着老师的批评。“属鼠灰,恭喜你,答对了!”老师高兴地说。这时下课的铃声响起来,老师的脸上有淡淡的笑容。
我讲的故事好听吧。我很喜欢属鼠班的故事,我也想成为属鼠班的一员,如果你也喜欢属鼠班,就和我一起来看书吧!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6
今天我读了《圆明园的毁灭》一文,并深受感触。
圆明园是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占地三百五十多公顷。园内珍藏了许许多多的奇珍异宝,可是,1860年,英法联军这帮可恨的强盗闯入园内,为所欲为。这一壮观美丽的艺术瑰宝,就这样毁于一旦。
但这种奇耻大辱何止一次?“落后就要挨打”是我们的祖先留给后人的教训。但是,现在,我们已经不再落后,已经慢慢强大起来,科技渐渐发达起来,所谓“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国以前就像一头沉睡着的狮子,那么,现在的中国就是正发怒着的雄狮,无人能敌。
我们作为中国人,谁不想一览万园之园——圆明园?那些精致的亭台楼阁,那些珍贵的文物,那些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呢?可圆明园被英法联军一番掠夺后,就只剩下一片废墟了。
我们的祖国犹如一个巨人,将永远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只有我们强大,就不会有人敢来侵略。所以,我会牢记这奇耻大辱,总有一天,我会为祖国付出一份力,为国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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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7
阳光姐姐系列的书是我最喜欢看的了,因为书里的内容很贴近我们的生活。
今年暑假我看的是《没有秘密长不大》,书中讲到:张小伟是一个“单翼天使”,一直就得自己很孤单,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离开了妈妈,遇见了性格开朗的朱子同,从此,成为了好朋友……这两个男生的友情中包含着许多成长中的“秘密”,包括早恋,沉迷网络游戏等等,张小伟从这些秘密中领悟到了生活的经验和教训,而这一切,又都成了他成长过程中永远的秘密。这本书中让我最难忘的就是:张小伟和朱子同见面后,朱子同告诉张小伟,她的前排蟑螂是他的爷爷,蟑螂的同桌狐狸是他的奶奶,左边的鱿鱼是他的大伯……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有许多的秘密,那些隐私带给我们的烦恼和心事,包括自己曾犯下的一些错误,它们曾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困扰,也造成自我怀疑和恐慌,但回想我的成长,我们又很庆幸自己曾有过那么多的秘密。没有秘密的孩子又怎能长大呢?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8
六年级的时候,我向同学借了一本,《巴黎圣母院》,本来觉得很乏味,但慢慢就被这个故事吸引了。这是外国的名著,虽然我看完后还是不能完全理解,但起码看懂了。
印象深刻的是女主角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西莫多,送上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看到她是无瑕的,是没有一点污垢的。可是,这般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却是最肮脏的对待,流浪,被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最后,做了彻底的牺牲。
这本书的关键词人性,讲述了当时社会的扭曲。作者笔下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劝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表现。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建筑群,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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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书,要细细品味,琢磨出其中蕴含的道理。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9
暑假里我有机会拜读了《杨家将》,他是中国的著名爱国主义小说,讲述了杨继业一家三代保家卫国的故事,我深深被杨家将满门英烈,精忠报国的故事所感动。
故事大概:老令公杨继业在与辽国的战斗中大败,杨继业带着只有一百多个受伤的士兵,在突围没有希望的情况下,杨继业为了不被敌人活活擒住而撞死李陵碑前,杨继业的八个儿子为了国家死了四个。尽管在敌人的入侵下,但是还在奋勇杀敌。等辽国灭亡,西夏趁机吞没了辽国大片土地并认为宋朝已无良将,便去攻打,有大臣保举杨六郎的儿子杨宗保去挂帅出征。有一次,被敌军诈败,把宋军引入金山中包围,情况万分火急。佘太君让十二女将出征,后来西夏大败并投降。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杨家大将门都是充满着昂扬的爱国主义激情的英雄。为了祖国的安危,老百姓的疾苦,他们宁可牺牲自己的一切,勇敢地和侵略者们作斗争。今天的我们生活在幸福安宁的环境中,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学习,为了祖国明天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0
今天我读了这篇文章对我启发很大这个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期的故事。晋国对楚国在濮曾有一场大战,当时晋国的兵力不如楚国。晋文公大臣狐偃请教用兵的策略,狐偃讲了怎么用欺骗的手段赢得战争的计策。晋文公把狐偃的计策告诉给了雍季,雍季说了个浅显的例子表明自己的看法。他说:“先把湖里的水排干,当然可以捉到鱼,但是以后这里就无鱼可捉了。”欺诈“这种战术偶尔用一下可以取胜,但是以后就不能用了,毕竟这不是长远之计。晋文公还是听了狐偃的计策,果然胜利了。战争结束了晋文公奖励了狐偃,他对雍季说你说的是百年大计;狐偃的计策只是为了一时之利,我们怎能认为一时之计比百年大计重要呢?
是啊雍季说的没错,狐偃的策略只是在这一场战争中可以胜利,但是以后呢?楚军也不是傻子人家就不会上当了。所以说晋国再也不能用欺诈的方法了,在生活中我们也不能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欺骗别人。贪图小便宜,而丧失了信任,为了眼前的利益,见利忘义丢掉了诚信。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同学们,贪心是祸啊,我们要杜绝贪心不搞欺诈的手段,让我们做个诚信的人。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1
我爱上了一本书——《爱迪生》。阅读这本书,我笑在脸上,甜在心里,越看越有趣。
爱迪生只上过三个月的学,他在人生的道路上,有流浪饥饿的痛苦,有数不清的令人沮丧的失败,可他一心爱科学,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
每一次实验,爱迪生都是没日没夜地工作,肚子饿得厉害,他就随便吃点东西,眼皮困得睁不开,他就伏在桌子上打个盹儿。不知历经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个辛劳的白天,他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
成功靠勤奋。这是我读书的最大收益。记得有一次参加语文考试之前,以为自己取得好成绩一定是十拿九稳,于是我就马马虎虎地复习,结果语文只得了76分。从那以后,我下决心认真对待学习,决不马虎。我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做作业,认真学习,终于取得了好成绩。由此,我真正认识到,成功不是容易的事,要靠人的毅力和勤奋。
看着爱迪生的画像,我不禁想到了他的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我缺少灵感,所以,更需花费百分之百的血汗来勤奋学习。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2
作者保冬妮和绘着卢瑞娜的简介,还有保老师的创作笔记。我深深的被打动,特别是保老师说了“透过她的这六本作品,你可以直视她的内心。”这里讲到的是卢老师,她是一个海边出生,热爱大海,内心阳关单纯的画家,保老师把她“心中的大海呈现给她,引领她去了解海洋,和她切磋每一张画片,商榷每一笔不同的角度带给生命的原始力量,讨论每一张构图怎样才能展现出自然的张力。”
儿子对这本书是既爱又恨的,他说不喜欢北极熊的,为什么要吃了白鲸妈妈的。他还说北极熊为什么会游泳,白鲸为什么要露出水面让北极熊遇到。也许是孩子的善良,没办法接受弱肉强食,但是这个就是真实的要他去面对的世界,他内心需要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去面对这样的世界,因为每一天都不知道有多少生物出生和死亡的,只是我们没仔细去看不是没有。你看他,既想读这本书,又读得不是很开心。嘴巴嘟嘟的,我想接受这个现实需要一定的时间,我和他一起等待啊。虽然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也久久不能平静,但是我感受到最深的是潜藏在冰洋之中那种眷眷的爱,我深知动物都能如此牺牲自我,为什么有的人类还在伤害自己的孩子,我们人类是不是应该反思,应该挑起保护下一代完美成长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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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题目叫做《榜样》。读了这篇文章使我受益匪浅。
《榜样》讲述了一位送奶工人的故事。一天,小明从梦中醒来,见外面正下着倾盆大雨,他想:今天喝不成牛奶了。突然,门响了,小明把门一开,一看,原来是送奶工人——王叔叔,他简直是一个“落汤鸡”,湿淋淋地站在门口,手中还拿着瓶牛奶。小明接过奶,握住王叔叔的手,他的手是冰凉冰凉的,心却是火热的。
读完《榜样》这篇文章,使我想到了各行各业的人,都有像送奶工的人。为了人们的幸福,都愿做人们脚下的路。
拿我们的老师来说吧,他们本来有远大的理想,本来可以做出一番事业,但是她们为了培育人才,从事了教育方面事业,当了一粒不起眼的小石子,老师无私奉献着让一代又一代的孩子从头上踏过去,攀登新的高峰。老师多么像送奶工人,在他们身上闪烁着小石子铺路的光辉,这是多么有意义的生活呀!
啊!在这个社会里有多少个像他们那样的无名英雄,他们像铺路的石子一样,默默无闻地工作着,他们的工作多么平凡,但精神又多么的可贵啊!
他们不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4
读了《光阴》这篇文章,我的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心潮澎湃。
作者优美的笔风、精炼的言语、巧妙的构思无一不令我赞不绝口。但最打动我的,还是作者对时光的感慨,还是文章中蕴藏的那份真情实感。一篇不长的文章,多出采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把时间的形象刻画得入木三分,生动形象地体现出时光一直是那么匆匆,一去不复返,并告诫读者一个大多数人都耳熟能详,却又没有真正重视过的人生真理――珍惜时间。
以前,上学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太慢,美好的假日遥遥无期,令我满心期待;而到了暑假寒假,又觉得时间瞬即逝,快乐地嬉戏玩耍的时间过得好快好快。渐渐的,我有些迷茫,时间到底是个慢吞吞前行的白发苍苍的老者呢,还是个坚持不懈奔跑的朝气蓬勃的少年呢?在逐渐长大的同时,我也明白了――时间没有快慢,它以一成不变的速度前进。它像一位公平公正的法庭庭长,坚守自己的原则,自始至终遵守着自己设定的生存方式――给予每个人相等的东西,并且让这些东西以相同的速度消逝。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5
《尊严》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南加洲沃尔逊镇上来了一群逃难的人,善良的杰克逊大叔热心招待他们,他刚把菜揣上来,那些人就狼吞虎咽吃起来,只有哈默例外,哈默说,吃你这样多东西,你有什么活让我干吗?杰克逊大叔心想,给逃难的人一顿饭吃,每个善良的人都会这么做的,于是他说,不,我没什么活让你做,哈默说,那我不能吃您的东西,我不能不劳动就得到这些食物,杰克逊大叔说,我家的确有些事需要你去干,不过,等你吃完饭我再慢慢地分配给你,哈默说,不,我现在就要做,等干完你的活,我再吃这些东西,杰克逊大叔于是让哈默给他捶背,过了一会,杰克逊大叔说,小伙子,你捶得好极了,刚才我的背很僵硬,现在好多了,说着把饭递给哈默,哈默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杰克逊把哈默留在他庄园里干活,过了两年,杰克逊大叔把他的女儿许配给哈默,杰克逊大叔对他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他百分之百将来成为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过了许多年,哈默果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就是石油大王哈默。
读了这故事之后,我想,人一定要有尊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别人的劳动成果。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6
“他背着满满一背篼柴火,他背着五彩的彩霞归来了。”这便是《背篼》中的主人公——山里的孩子。作者曹雷将他刻画得如此普通,而我学完这篇文章后却再也不敢说他普通了。他小小年纪就为妈妈打柴,每天早出晚归。而我呢?虽然常常帮妈妈拖地,总是叫苦连天。这不,今天早上妈妈临走时让我把地拖干净,我全当作没听见,结果被批评了一顿。
他小小年纪已听见或看见妈妈在呼唤,他就会立马回来。而我呢?有时在楼下玩,妈妈叫我回家,交了三四遍都不会上来,必须她轻自下楼叫我,我才勉强回家。他小小年纪就会和邻家小弟弟们和睦相处。而我却为了一点小事儿吵翻了天。最严重的是小时候那一次,邻居把我的小火车给弄坏了,我怒气冲天,便和他打了起来,结果呢,还不是两败俱伤,我真恨那时候的我。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有人用“小皇帝”“小公主”来比喻我们这些独生子女也不过分。人生的道路,恐怕永远不会是笔直平坦的,我们应该从小培养自己坚强的意志和生活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7
今天下午,我读了《非常小子马鸣加》中的《植物园的厕所》。这篇故事写的是马鸣加的老师明天要组织一次春游,午餐要学生自己带。放学后,马鸣加就跑到超市里看有没有他想要的东西,他一看他想要的波力海苔、牛肉干、泡泡糖等等都有,就赶紧跑回家叫他妈妈来给他明天午餐需要的东西。他妈妈给他买了一大兜子零食。在回家的路上,他妈妈问他能吃完吗,马鸣加说:“没事,我能吃完。”第二天,他装了满满一书包零食去上学了。到了学校,已经有好多小朋友在那里等着他了。全班同学都来齐之后,老师组织同学上了大巴车,马鸣加在车上吃了好多零食,到植物园的时候肚子疼了起来,老师问:“你要不要上厕所?”马鸣加想了想说:“要。”老师就把马鸣加领到了厕所。马鸣加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肚子不再疼了,浑身有劲他刚想叫同学玩,老师吹哨子集合了。在回来的路上,同学们都议论着植物园的东西,而马鸣加只知道植物园的厕所。
通过这篇故事,我懂得了吃东西的时候,不要太贪吃了,要么不仅你的身体难受,还会影响你参加活动。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8
曾经无数次想象自己踏上这片土地时的情景,但我们总说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我原本以为,这是一寸人间净土,是爱情最初开始的地方,踏上了这片土地后,我发现其实这片净土景色依旧,只是早已物是人非。
街边已经有了很多现代娱乐场所,当酒吧鳞次栉比地在街边排列时,我觉得原本那些淡淡真挚的感情在时间的流逝里变成了极速消费的感情。我还清晰地记得我在出发之前别人问我为什么如此执著于凤凰古城,我当时的回答是遇见爱情最初的样子,回归最简单的生活。那个朋友当时就和我说,我的希望太过于美好,要是不说,她还以为我是要去开发一段艳遇的呢她跟我说,现在的凤凰因为太过出名,全是酒吧之类的娱乐场所,爱情圣地早已演变成了艳遇开始的地方。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说起边城,就不得不想起故事中的女主角翠翠。文中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19
罗老师的跨年演讲,我始终觉得对我来说主要的作用在于推荐书,在听完全版的罗胖跨年演讲后,我就好奇地买了他重磅推荐的《变量》这本书。
《变量》是何帆今年出版的书,据他自己说,要写到2049年,对此我表示好奇,也很八卦地准备观察下去,看是否坚持得到30年,也许,很多读者都是这么无聊地基于这个原因看下去。
这本书用了小趋势的概念,小趋势应该不是本书作者先提出来的,按照美国未来学家马克,佩恩的定义,小趋势就是占人口1%的群体出现的变化。但是作者认为,先有大趋势,再有小趋势,发展初期看大趋势,发展后期看小趋势。未来时代,小众才是主流。
作者通过几个不同的故事来阐述小趋势中的变量,看得出来,成书很新,书中含的故事和案例都很新,延禧攻略都位列其中,作者试图通过每一个故事的解析来说明在观察时代带来的小趋势时,要剥离那些无关紧要的变化,而是关注重要的变化。这样,才能找到变量的密码,
读完觉得这本书更像是面对面类似的节目,通过观察找出背后隐藏的规律,通过纷纭的现象找出同理,今年的`规律和道理是小趋势,明年是什么?想来作者在忙着选题和分析吧。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0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小狼小狼》、《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草原上的小木屋》、《苦儿流浪记》等等,每一本书都让我受益匪浅,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冰龙》。
一条全身澄澈晶莹的龙,一个孤傲冷漠的小女孩,《冰龙》独特的封面设计让我一拿起它便再也放不下了。整本书的文字很少,却包含了很多内容;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姑娘的心由寒冷到温暖的故事。阿黛拉是众人眼中的冬之子,她喜欢搭冰城堡、玩冰蜥蜴,甚至喜欢骑冰龙,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是寒冷的、寂寞的、孤独的。她从来不哭、不笑、不闹,并且最喜欢冬天,因为只有在冬天才会看到冰龙,会摸到冰龙,会骑到冰龙。但当龙骑士哈尔叔叔大战而死,当家人受到外敌的侵扰,阿黛尔冰冷的心出现了裂缝,她恳求前来救她的冰龙帮忙。于是,冰龙于火龙展开了激烈的搏斗,冰与火的交融最终化成了一湖水,两行泪和一段难忘的童年,也融化了阿黛尔冰冷的心,让她变成了一个爱哭、爱笑、爱闹的正常女孩,也让她明白了温暖与温情。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亲人,更离不开祖国。在亲情和国家面前,我们每个人都要尽自己最大所能去付出,去守护。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1
本来带着好奇来读书,读来读去,很多地方,都想笑,不是情节搞笑,而是余秋雨大师能写出这样的东西实在搞笑。
他自序说:“我在文学创作上,被读者熟悉的是散文,被观众熟悉的是戏剧。”我理解是他想证明,其实他也可以写小说。可是证明的结果是,他还是接着写散文吧,千万不要再写小说了,这本小说,真是自毁长城。
他书中有两端插叙,也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一段在十八章开头:
插叙:说故事的人如果比较心急,总是会把最精彩的段落省掉。
这是不必奇怪的。正因为精彩,读者就有了想象的动力和空间,那就不必唠叨了。
孟河最精彩的经历一定与考试有关。她初到京城是怎么找旅舍的?在登记处又遇到了什么怪事?进入试场必须经过严格的搜身,她一个女孩子是如何通过的?她面对的试题是什么?又怎么设计出奇特的答题方略,把众考官惊得魂飞魄散?
这整个过程,险隘重重,妙招连连。一旦追述便会滔滔不绝,很难收住,干脆彻底删除,完全跳过。只剩下结果,那就从那里说下去。
我不明白,是因为说故事的心急故意不讲,还是因为读者都会想到就不必写?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2
偶尔的机会拜读了茶圣陆羽的《茶经》一书,方知一杯好茶的冲泡需要那么多的工序,更深刻体会了品茶如品人生的意境,对茶文化也产生了兴趣。以前只知唐宋是中国茶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但是经过了这么多年,我国的茶文化还不如日本。
如今一提到茶,大概很多人会想到日本的茶道吧,而茶文化传播到日本是始于我国宋代。但经过时间的沉淀,日本用茶道发展出了属于自己的茶文化,并发扬光大了。而茶文化的发源地中国,现在又有多少人还了解茶文化呢?这个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我们的文化精髓,外人在发扬,而我们却在慢慢遗忘。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就好比欧洲人喜欢的红茶,我们在17世纪的明朝就开始生产制作了,并远销了欧洲,而如今外国人却认为红茶是原产于印度的,而事实是18世纪红茶才开始在印度种植,如今印度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红茶产销地,一提到红茶人们就会想到印度。造成如今的这个局面应该都是我们不重视传统文化发展的结果吧。
作为一个伟大的民族,我们不应该忘记自己的传统文化,而是要大力发扬我们的传统文化,不要让这个国家民族丢掉自己传统文化的精髓。而传统文化正是我们走向世界的软实力。读了茶经方明白品茶如品人生。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3
每当我拿起《磨炼孩子意志的108个好故事》时,我就想起了《第六根手指》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皮皮的左手长着六根手指,为此他很自卑,总是把左手藏起来,不想被人看见。可是在学校,同学们还是经常嘲笑他。皮皮变得很沉默,老师批评了那些嘲笑他的同学,可皮皮还是不爱说话。一次,学校举行数学竞赛,皮皮得了第一名,所有的同学都很崇拜他。皮皮慢慢地开朗起来了,开始和同学说笑了,也不再将左手藏起来了。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每个人都有缺点和优点,关键是看站在什么角度去看、以怎样的心态去面对。每个人都有多方面的才能,一个人某方面有缺陷,但总有另外一方面有长处。只要有了积极心态,就可以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长项,克服、改正、自己的弱项,把自己的某种缺陷转化为自强不息的推动力量,也许你的缺陷不但不会成为你的障碍,反而会成为你成功的动力。因为它促使你更加专心地关注自己选择的发展方向,促成你获得超出常人的动力,最终成为超越缺陷的卓越人士。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4
《活着》给人的感受是,哇,这个人好幸福,谁知下一页剧情陡然转变。读这本书是一种把喜剧读成悲剧,把悲剧读成喜剧的感受,它不遗余力的展示命运如何摧毁生活,到最后好像活着是一件无比心酸的事情却又显珍贵。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富贵这样一个小人物,实际上折射的是整个社会的底层人物,他的悲剧实际上也是当时整个社会的悲剧。他们被时代的洪流激地无法喘息,那个时代有很多像他们那样的悲剧人物,他们虽愚昧无知,但却勇敢勤劳。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无聊和平庸,幸福和苦难。”
虽然不知前路如何,一直走下去却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有时作出选择就意味着胜利。纵然要担当众多难以承受的苦难,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就像是福贵,尽管风雨飘摇,但他从未倒下,带着已被时间冲刷成黑白色的回忆,牵着那条新买的老黄牛,仍能从容的漫步与夕阳下,淡然地讲述过往。我想,这应当便是坚持的结局,生命的力量吧。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5
文章说一次她在一年级的时候,她有了赖床的毛病,每天早晨该起床的时候犯愁,因为她知道自己起床之后就不早了,走到教室被罚站在门边,心情非常恐惧。
有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她早上自己醒来已经很晚了,心里愁的不得了,但是她却勇敢的赖在床上不起。她向妈妈请求不去上学,但是转眼间爸爸来了,听了我的话,生气极了,抄起一把鸡毛掸子,狠打了好几下,但最后还是去上学了。
老师叫我们静默5分钟,说了一些关于爸妈和功课的话,自己听了鼻子酸了一下。
但是在静默当中,有人碰我睁开了眼睛,原来是老师来暗示我向窗外看,我看见了爸爸的身影。我征求了老师的意见,去爸爸身边。爸爸什么话都没说,给我一个花夹袄和两个铜板。
从今以后,我来的特别早,是全校第一个进校学生。
在“抄起鸡毛掸子狠打了几下”能看出爸爸很凶。在“给我一个花夹袄和两个铜板”能看出父亲对我的爱。
在这件事情上让我懂得:做错了事马上改正才是一个好学生,不能屡教不改。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6
今天,我们在课堂上学了《军神》一课。学完这篇文章,我要向被人称为军神的刘伯承学习他的优点。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刘伯承将军在一次战斗中不幸右眼负伤,面对疼痛他临危不乱,沉着冷静地去求治。更惊人的是他在手术中居然不使用麻醉剂。他那只有军人具备的坚强,果敢,镇定让德国军医敬佩与赞叹,真是当之无愧的军神!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多么幸福呀!可有时候我们做的自己想想,真有点惭愧。受点小伤,就娇气地撒娇。不小心把手摔破了皮,就哭得没完没了。记得有一次,在和小朋友玩耍时,把头蹭破了,当时妈妈抱我去了医院,缝针的时候我不管那么多,使足了劲乱踢乱打医生,哇哇大哭,把医生和妈妈折腾的够呛。最后妈妈还跟着我心疼的哭了好久。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还有平时做作业一碰到难题就问家长,自己不想思考动脑筋。养成依赖的习惯。
学习了刘伯承是怎样成为将军的?我明白了做事情要沉着冷静,要靠自己努力,依赖别人是不行的。遇事要多为别人考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一次次的失败才能铸就最终的成功。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7
作者描写春雨时,既正面描写雨的形态,又通过雨中景物进行侧面描写,文中描写了五种景物:树、草、人、灯、由和房,作者在文章中寄托了一种喜爱、欢悦的感情。在作者心目中,春风也是有性格的,江南春风的性格是轻柔温暖,北京的性格是讯猛强劲。作者用的是对比的手法,表达了自己喜爱北国春风的感情。
《春》的语言非常精美,准确生动,朴实鲜活。读了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怎样写好一篇好的文章,要按怎样的顺序来写散文,像文中“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作者用这种手法来描写花的多,让我受益非浅。文章中分了几个方面:盼春图、春草图、春花图、春风图、春雨图和迎春图,主要是盼春图、绘春图和赞春图。我认为我们的学习也应该像“一年只季在于春。”这句话一样,刚刚开始新的学习,有的是时间,有的是希望,我们应该把握住这个紧要的关头,把基础打好。作者赐予了春生命,我们也让我们的学习也像刚破土而出的树苗一样,经过风吹雨打变成苍天大树!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同学们,有一位作家说过:“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不在事物本身,而是你握不住的一刹那。”让我们把握住“最美好的事物”,努力向上,相信我们会做的很好的!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8
今天,万里无云、碧空如西,我带着好心情翻开课本开始读《尊严》一课。读完后我受到了深刻的教会。
这里面每个人都有我学习的地方乡亲们热情、镇长先生认真和年轻人的热情。本篇课文主要讲了一些村民给一群难民做饭,只有一个人没有吃,因为他没有劳动就得到食物是不好的,最后镇长请他给自己捶捶背后才肯吃饭。他就是哈默,石油大王。
通过这篇课文,我知道了尊严很重要,因为只有有尊严才能走向成功,这位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有尊严,这使我很敬佩他,并且我认为尊严等于一切,因为有了尊严被人就会尊重你,所以我认为尊严比任何东西都重要。
我也很尊重这位认真的镇长,镇长竟然看见一个人没有饭吃亲自给他食物,并且他在年轻人说明自己不吃的原因时尽然用最简单的、最快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而不是走开,他很理解别人。知道这位年轻人其实饿的很,想让这位年轻人尽快肯吃饭。
读完这篇课文,我知道了只有尊严和认真的结合才能获得成功。我要学习他们每一个角色的优点。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29
《书架》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作者对书籍的爱好以及自己的成长经历,从一味往书架上填充书籍充门面到爱上读书,爱上填充自己这个“大书架”的转变过程。
书贯穿了整个文章,从前为了充实空书架,到处搜罗书籍,爷爷、妈妈、姐姐、妹妹的房间里面的凡是书籍都一股脑的拿回来放在书架上,去书店、逛书摊、逛书市,把乘车、看电影和买冰棒的前全部用来买书。可不知不觉,他已经不再为了装门面买书了,原本最重要的书架变得次要,甚至没有意义了,渐渐觉得自己才是那个硕大无比需要填充的“大书架”,最终书架变成了油腻、乌黑、肮脏的碗架。现在依然爱书,依然像小时候一样,掏出了原本打算买袜子、香烟、橘子的钱来买书,这跟小时候的情形形成鲜明的对比。就像作者说的那样,书是读不完的,就像一片汪洋大海,你只不过是站立在浪头的弄潮儿而已。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小孩子天性纯真,有样学样,不禁想到自己小时候,那时候看到别人有一大串钥匙别在腰间觉得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就到处去搜罗一些废置的钥匙,硬生生做成了一大串钥匙,去小伙伴跟前炫耀。然而当你到了一定了岁数之后,你就会发现当年的纯真是永远找不回来了,只在脑海中留下支离破碎的片段。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0
今天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读后感触颇深。
《童年》主要写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他和母亲投奔外公,在外公家度过的一段艰难岁月。在外公家里,他看到了许多不可理解的事情:舅舅们为了争夺家产闹得不可开交,还做了一些愚弄弱者、毒打儿童的事情……此外,阿廖沙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他一点儿都不开心。幸运的是外祖母十分疼爱他,常给他讲故事,使他不幸的童年生活有了暖色。
与阿廖沙相比,我们可就幸福多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管什么事情都是父母帮忙,不用自己费心,吃得饱,穿得暖,生活条件比阿廖沙那时好的太多了。但是拥有这么好的生活条件,却还有人不以学习为重,每天只想着玩……要知道,在阿廖沙童年时很多人想上学却不能呢,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幸福生活。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全面发展我们的德、智、体、美、劳,同时提高我们的独立性。现在有些同学只顾忙于学习,一点也不独立,家务事不会做……我们不但要学习成绩好,还要动手能力强,争做一名新时代的好少年。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1
《论语》是我的经典启蒙老师,在生活中她像一盏明灯,时刻为我指明方向。
初次接触《论语》是在幼儿园的诵读课上,漂亮的刘老师带领我们每天进行晨读,我现在都能熟练地背诵十章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述而第七”中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段话告诉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其他两人或者其中一人必然会有某一方面比另外一个强的,我们应该选择他好的方面向他学习,看到他不好的方面就对照自己改正自己的缺点。做为一名一年级的小学生更要提高修养、虚心好学,这样,无论同行相处的人善与不善都可以为师,做到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带着这样的学习态度,我进入了小学,虽然认识的字要比别的同学要多一些,但我从不骄傲,反而虚心向同学们学习,小朋友都愿意和我交朋友、坐同桌,有了良好的学习关系,我学习起来劲头更足了。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老师常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虽然我现在年纪还小,不能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从《论语》中学习如何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态度与习惯却是我们小学生应该做的。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2
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而时间就从迷茫中逝去。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这句话,我都不禁会想到朱自清的《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苦苦思索之后,朱自清先生以他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时间飞逝的踪迹,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真真切切地从我们身边匆匆流逝,一去不回。我已经浪费了四千多天的日子,它们还会回来吗?不会的。日子来去匆匆 ,稍纵即逝,且无法挽回。作者对时光流逝无比无奈与惋惜,而我们呢,对时间只得珍惜。
正值“五四”低潮期时,作者看到许多青年在日常生活中崇尚着过去,忧虑着未来,将本应现在做的事情都丢到了,徒增烦恼和悔恨,于是有感而发,写下此文,意在阐明韶华易逝,青春难再,我们必须珍惜光阴,万勿使其错过。全文在淡淡的哀愁中流露出作者对时日匆匆的感受。
那年匆匆,我们得倍加珍惜呀!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3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我的秘密淘气笔记之种田游戏》。多米上幼儿园了,教室后面有一排存放书包的柜子,多米的柜子在最下面,他不开心,他认为下面的不好,并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
妈妈给多米做了一个种田的游戏——春天播种,夏天施肥,秋天到了,收获的季节也到了,土豆、小麦、玉米都长出了果实。
土豆收获的是地底下的球茎,小麦收获的是株顶的的麦穗,玉米收获的是枝杆中间的棒子。这些果实分别位于植物的上、中、下部。多米明白了,柜子的位置是没有区别的,他个子矮,被分配在下面,对他来说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我也明白了这个道理——适合才是最好的。比如我们买衣服的时候,买大了也不好,买小了也不好,适合才是最好的。我们平时穿衣服也是这样,穿多了就不方便,穿少了就容易生病,适合才是最好。又比如我们现在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我们要学习的东西也只能是我们这个年级段的文化知识,假如超出了,我们就无法理解,也就无法学习接受。妈妈有的化妆品,她的和别人不一样,是因为,她只买适合她自己的化妆品。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4
第一次接触到毕飞宇的小说《推拿》是在2008年,一口气看完便深留在记忆中。后得知此书于2011年8月获得第八届茅盾文学奖颇觉得欣慰。奖落《推拿》说明该书获得的好评如潮。评委会评价说:“《推拿》将人们引向都市生活的偏僻角落,一群盲人在摸索世界。毕飞宇直面这个时代复杂丰盛的经验,举重若轻地克服认识和表现的难度,在日常人伦的基本状态中呈现人心风俗的经络,诚恳而珍重地照亮人心中的隐疾与善好。他有力地回到小说艺术的根本所在”。
没有《推拿》,我们知道的盲人只是众所周知的弱势群体。1976年出生的萧煌奇,因为先天性白内障而全盲,4岁动了眼部手术后成为弱视。15岁那年,因用眼过度而永远失去视力。萧煌奇凭着超常的毅力和对音乐的执着,自组视障音乐团体――全方位乐团,并推出首张创作专辑《你是我的眼》。萧煌奇一唱三叹感慨身世的凄凉,不无悲伤的唱着,“眼前的黑不是黑,你说的白是什么白。人们说的天空蓝,是我记忆中那团白云背后的蓝天。我望向你的脸,却只能看见一片虚无,是不是上帝在我眼前遮住了帘,忘了掀开!”深情,哀婉。他渴望爱,渴望“你是我的眼”。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5
最近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名叫《守株待兔》。
这个成语主要是讲一位懒惰的农夫想不劳而获的故事。这个农夫每天都要去田里种菜。有一天,一只野兔突然从森林中惊慌失措地飞奔出来,一头撞到田旁的一棵树桩上,死了。因此,农夫一家就在晚上美餐了一顿。从此以后,农夫再也不在田里干活了,而是每天守在树桩旁等待下一只撞死的兔子。结果,田地里的野草越长越高,庄稼都死了,而农夫也再没有等到撞死的兔子了。
看完这个成语故事之后,我想这个农夫也太傻了。他也不想一下,如果几十年之后一直都没有兔子撞死,那他不就会饿死吗?天上不会掉馅饼的,这次只是一次碰巧的现象,不是每只兔子都会往树上撞的。如果农夫还像以前一样每天都辛勤劳动,那么,他就会有很多粮食吃。我还联想到了现在社会上的那些乞丐。他们有些看上去也不傻,又有手,又有脚,但是他们却在大街上向过往的行人要钱,这些就是不劳而获的人。其实他们可以去餐厅洗碗或是去搬运东西,这些工作总好过他们去低声下气的乞讨吧!他们就是不想劳动,而又想有得吃,有得穿。我们不能做这样的人。

请叫我傻子的读后感汇总60句


《守株待兔》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凡事不能靠碰运气,要靠自己的辛苦劳动来改变自己的人生道路。
读后感优秀400字 篇36
趁着假期的闲暇时光,细细品读麦家的《刀尖》。《刀尖》分为《刀·刀之阳面》和《刀尖。刀之阴面》上下两部分。在结构上,作者使用双线补充叙事结构,分别通过男女主人公两个第一人称叙述,再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谍战史诗。
女主人公林婴婴一个富商之女,从小衣食无忧,父母宠爱,如果没有战争,那么她的一生将在和平的阳光下倘佯。可怕的战争彻底改变了她和她的家人命运,一个个至亲成了日军刀下冤魂,在逃亡途中,又惨遭日军蹂躏,从此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荣辱兴衰、家国苦难都在她身上发生了。不仅仅是她,当时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也遭遇着她所遭遇,正是这屈辱的过往唤醒了沉睡的雄狮,中国人民奋起反抗,林婴婴也在一次次变故中蜕变,成为我党一名优秀特工,以军统的身份潜伏在敌后战场展开地下情报工作,为党中央输送大量有效军事情报,为保卫延安不被敌特分子破坏,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这跌宕起伏的人生深深地震撼了我。那个战火纷飞的时代赋予众多人物的是漂泊命运,像野草,像浮萍,被海浪裹胁着四散开来,活下来的每个人都曾被狠狠打碎过,又重新拼好,既绝望又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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