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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

2022-08-11 来源:百合文库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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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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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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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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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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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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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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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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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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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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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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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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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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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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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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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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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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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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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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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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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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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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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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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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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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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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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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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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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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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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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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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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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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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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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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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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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籍简介
工匠精神,英文是Craftsman’s spirit,是一种职业精神,它是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品质的体现,是从业者的一种职业价值取向和行为表现。“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包括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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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付守永,中国价值型企业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价值型企业理论体系的创建者、实践者、传播者
曾任世界500强企业高级管理者,3年时间带领1500人的团队缔造30亿元的销售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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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容简介
工匠平静、安适、充实、愉悦、幸福,活在当下,强在内心;
打工者焦躁、忧郁、惶恐,永远为看不清的明天奔忙,外表强悍,内心空虚。
工匠精神,是美国家族企业历经百年而不倒的秘诀,是瑞士品牌屹立世界之巅的利器,更是一种生命态度。其价值在于精益求精,对匠心、精品的坚持和追求,其利虽微,却长久造福于世。
如果你希望改变现状、打造一个与众不同的自己,成为被需要、被尊重、众望所归的成功者,就从当下的事情做起,成为一个充满魅力的工匠。拥有工匠精神,拥有内外丰盛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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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匠精神》读后感20篇
第1篇:《工匠精神》读后感500字
工作是一种修行。
将毕生岁月奉献给一门手艺、一项事业、一种信仰,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可以做到呢?如果做到需要一种什么精神支撑呢?“一旦你决定好职业,你必须全心投入工作中,你必须爱自己的工作,千万不要有怨言,你必须穷尽一生磨练技能,这就是成功的秘诀,也是让人家敬重的关键”。而这就是工匠精神最纯真的呈现。
工匠精神在欧洲,是象征着瑞士钟表的品质,以及德国工匠的严谨与精确,工匠精神之于汇嘉,则是服务第一,其他都是第二。曾经有这么些的故事,讲述着我们的这种坚持:
想必在座的各位都有听过东方店的案例,此案例表明:成功不在大小。很多企业都在追求做大,做强;很多员工都在追求只想做“大事”而不想做“小事”。试问:什么是真正的大,什么是真正的小?小的事业做到极致并一直去追求更高的极致,这事业就是“大”,就是“强”;我们全方位的去考量这个案例的时候,不难发现正是我们在每个小细节上的到位,才使得顾客得到了到家式贴心服务的感受,我们“立体的爱”才能与顾客产生“感情链接、心灵互动、价值分享”。
我们的心灵财富,精神财富,物质财富也得到了成长。这不正是我们的所求吗?
而工匠精神这本书,教给我们的也不正是:专注产品、重视积淀、享受过程,这正是工匠精神与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的商人精神之间最大的差别。他们身上或许会少了商人的敏锐,但他们却多了一份对事业的执著。
第2篇:《工匠精神》读后感700字
相信大家都和我一样,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过深层次的思考,到底值不值得全心付出?在又苦又累的时候会想:反正都是发那么多工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是更舒适惬意吗?工作和生活到底怎样平衡?等等……此书以全新的角度解答了这些问题,并告诉我们,工匠精神不是枯燥机械的、僵硬死板的,而是一种热爱工作的精神,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它不只是一种付出,更是一种获得,拥有工匠精神无论对自己还是和对企业,都是一种“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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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曾说:“工作将占据你生命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从事你认为具有非凡意义的工作,方能给你带来真正的满足感。而从事一份伟大工作的唯一方法,就是去热爱这份工作”。
不可否认,“工匠精神”是一种奉献精神。它可能默默无闻,无私地贡献着自己的光和热,从而确保了企业的正常运转。试想,若没有这种精神,企业将会怎样?作为公司中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应认识到“今天我以公司为荣,明天公司以我为荣”,“我是公司中的一员,我应该对公司负责”。如果不作奉献的话,整个公司最终将会失去赢利的机会,受损失的不仅是公司,还有公司的成员,当然也包括自己。所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要摒弃那种“马马虎虎就可以”的想法。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同时,一个工作岗位的存在,往往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
我曾经听了这样的一个故事,东汉时有一少年名叫陈蕃,自命不凡,一心只想干大事业。一天,其友薛勤来访,见他独居的院内龌龊不堪,便对他说:“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他答道:“大丈夫处世,当扫天下,安事一屋?”薛勤当即反问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陈蕃无言以对。这个故事生动的表明,只有踏踏实实做好小事,才有做大事的能力,只有兢兢业业圆满完成自己看似微不足道的工作,公司的兴旺乃至整个社会的繁荣才有可能实现啊!
总之,态度决定一切,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他的人生态度,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得出色,才会为企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第3篇:《工匠精神》读后感800字
纪录片中,“大国工匠”都是奋斗在生产一线的杰出劳动者,他们精湛的技艺和积极探求的精神,令人叹为观止。
精湛的技术加上敬业奉献、精益求精的精神,这就是人们常常称道的“德技双馨”,由此两能,技术创新,做大做强,就有了根基和资本。央视播出的《大国工匠》反映的是普通职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的不平凡业绩,让人敬畏和感动的“德技双馨”的真人真故事,没有半点夸张,平时的叙述就是岁月里无限追求的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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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笔者从《大国工匠》中看到了平凡的岗位中迸发出来的劳动精神,劳动之美。对于广大观众来说,《大国工匠》早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尤其电视中的一些故事、人物,让我们的记忆穿越时空,仿佛就在昨天,这些平凡岗位上的劳动者,有我们老一辈劳模的精神再现,也有当今高科技建设者的劳动创造,这些可歌可泣的人物,不仅在平凡的工作中,更在精彩的艺术画面中,通过电视纪录片这个载体,我们共同感受到了共和国通过劳动,改变国家民族命运的一个个历程。
有的人能在牛皮纸一样薄的钢板上焊接而不出现一点漏点,有的人能将密封精度控制到头发丝的五十分之一,这不是神话故事里的神奇力量,而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一院火箭总装厂高级技师高凤林身上最普通的工作经验。他绘火箭焊心脏,是发动机焊接的第一人。0.16毫米,是火箭发动机上一个焊点的宽度;0.1秒,是完成焊接允许的时间误差,如此高难度的焊接技术,不管反复看几次,都不禁让人感叹这究竟是技能还是艺术。技术与艺术,精神与工作,有时候就在这样的岁月里刻成了美美与共的极致。
李政道博士说过:“越往前走,技术就精神化。”《大国工匠》中播出的这八名工匠,是奋斗在生产第一线的杰出劳动者的代表,他们以聪明才智、敬业勤勉,书写着一线劳动者的不平凡,他们为我们的时代、为我们的社会做出突出的贡献,谱写了“德技双馨”的大美,无不令人叹服。望我们的新闻媒体能够借鉴《大国工匠》的成功经验,把更多的镜头、画面、时段和版面留给广大职工和一线劳动者,讲好劳动者的故事,展示劳动者的风采,从而让更多的劳动变成创造,让技术变成艺术,让劳动成为一个个“匠心筑梦”的旅程。
第4篇:《工匠精神》读后感1000字
一般我去图书馆借书都是确定好了书单再去的,书单中多是别人推荐的或者是最近比较热门的一些书。不过,热门的书籍要么是图书馆没有收录,要么就是已经借出,实在想看的书,只能自掏腰包购买并收藏。然而这本《工匠精神精英员工的行为准则》,并不在书目之中,只是在搜寻其它书籍的时候看到了,恰最近“工匠精神”一词又比较热,索性一并收下姑且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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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已将书读了一遍,作者对“工匠精神”和具有“工匠精神”的精英员工应该具有的品质从各个角度、各个维度详细展开了论述,并配以小故事加以论证,让我们对“工匠精神”这样一种品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但是感觉书中有些章节的内容有重复的感觉,当然这种类似心灵鸡汤的文章能够展开写上一本书,我感觉也确实不容易。
读完本书,我自己总结了一下,具有“工匠精神”的优秀员工,应该具有如下3个方面的品质。
1、爱岗敬业、专注从容。要具有“工匠精神”,前提条件就是你必须热爱自己的岗位,热爱自己的工作,能够将自己的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去对待。如果只是将自己的工作作为谋生的手段,是断然不可能为其付出全部精力的。
当然除了爱岗敬业,也要从容工作,当然有些时候外部环境因素不是我们能控制的。瑞士手表大师入狱后依然做手表,但是无论如何也达到不了要求的精度,所有工序和以前是一样的,出狱后他同样做手表,尤其是在生活环境比监狱还恶劣的情况下所做的手表依然达到了很高的精度,他就一直想找到原因。后来他终于知道了,做手表需要完全的身心放松,需要极度的专注,但是在监狱里面他的心情不好,所有无法做出高精度的手表。同时,他根据自己的经历得出结论,埃及的金字塔绝不可能是奴隶建造的,而是由一群自由人建造的。这个结论后来也得到了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认可。
2、兼容并包,打破常规。在热爱自己的工作,并决定为之奋斗终生的基础上,我们需要对我们所做的工作进行深入学习,同时要学习他人的相关思路和方法,做到兼容并包,而决不能闭门造车。在对所做工作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打破常规,对自己的工作内容作出创新,而创新也是“工匠精神”的一种更高层次的体现。对创新最高的一句评价就是“这个原理我一看就懂,怎么当初我就没有想到呢?”。其实,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创新是通过很浅显易懂的一些知识得到的,但这些创新没有在我们手中诞生,很多时候是由于我们想到了却没有再多深入联想一层,深入联想了却没有去行动,行动了但是遇到了一点困难就浅尝辄止了,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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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行力,主人翁意识。对于领导安排的工作,要竭尽全力去执行并按时保质完成,不能找各种借口,对于简单的任务尤其如此。对于复杂的任务,我们也要拼尽全力,如果困难任务能够按时完成,这更能体现我们的价值。对于工作,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自然要拿出主人翁的态度,很多人总会觉得认真干工作多费劲,我还是先追会剧,休息半小时再干,这样的工作态度所做的工作质量绝对到不了很高的层次,也绝不可能有“工匠精神”。
我们每个人都要结合对“工匠精神”一词的理解,制定出自己切实可行的计划并严格执行,争取早日成为具有新时代“工匠精神”的精英员工。
第5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静心品读《工匠精神》这本书,被书中传递的思想吸引,使我有了很深的体会,让我进一步深刻了解工匠精神的实质内涵,受益匪浅。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一种精神,一种在工作中每一名员工都应该具备的精神,这是一种信仰与力量。这种精神与力量会催人奋进助人成长,这是每一个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人应该具备的一种精神。
工匠精神真正的价值是在于一种对工作心无杂念、心无旁骛的专注态度,体现了对自己所从事事业的一种全身心的热爱和真正的敬业精神,对匠心、精品的坚持和追求,专业、专注、一丝不苟且孜孜不倦,这就是工匠精神,也是追求极致的精神。它不只是一种付出,更是一种获得。
下面分享我的一些感悟:
一是工匠精神就是要持之以恒。我们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甚至许多困难,但不要选择逃避,而是迎难而上,坚持寻找各种办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而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找出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持之以恒做工作,最终成就个人,也为企业发展作出了贡献。
二是工匠精神就是精通专业。对专业的不懈追求,在实践中磨炼出精湛的技能,把工作做到完美精致。这需要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充实自已的专业知识,勤于思考,追求对工作ji艺方法的提升,进一步提身自已的专业水平,使得所做的每一件工作都会显得尽善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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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工匠精神就是做事要认真仔细。在工作中要带着一丝不苟的态度去做事,不能只因为完成任务,马马虎虎的工作,更不能有“凑和”的想法去完成任务。做一个具有工匠精神的员工,要把心静下来,脚踏实地,工作上力求精益求精,把事做好,做完善,才能为企业和个人创造更多的利益。
四是工匠精神就是要爱岗敬业。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以一个工匠的心态去工作,去为企业添砖添瓦才能实现自我。工作是一个积累自己能力、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我们的应变力,我们的决断力,我们的适应力以及我们的协调能力都将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得到展示。把勤奋和热情投身在平凡的岗位上,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在工作中的寻找乐趣,热爱自己从事的职业岗位,从而为企业创建价值,也会为个人赢得发展空间和荣誉。
当前,集团正处于转型发展的高速时期,作为一名新徐汇人,我将继承和发扬工匠精神,以“匠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百折不挠,永不放弃,争做一流员工,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为集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6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很高兴《中国航空报》的“班组书屋”栏目为职工推荐了这本《工匠精神:缔造伟大传奇的重要力量》。看到名字我就十分感兴趣,于是迫不及待地买了这本书。
“工作将占据你生命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从事你认为具有非凡意义的工作方能给你带来真正的满足感,而从事一份伟大工作的唯一方法,就是去热爱这份工作。”当看到书中引用的乔布斯的这段话时,我的心灵再一次被触动了,是啊,我们的生命中大部分时间不都是在工作吗?可是我们又以怎样的心态去工作?用怎样的行动去工作呢?《工匠精神:缔造伟大传奇的重要力量》一书,就以全新的视角解答了这些问题,并且告诉我们工匠精神不是枯燥机械的,而是一种热爱工作的精神,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它不只是一种付出,更是一种获得。
作为企业的一分子,每个人都应认识到“今天我以公司为荣,明天公司以我为荣”“我是公司中的一员,我就应该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任何一个岗位都有它存在的意义,每个人都应该首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摒弃那种“马马虎虎就可以”的想法。有这样的一个故事,东汉时有一少年名叫陈蕃,自命不凡,一心只想干大事业。一天,其友薛勤来访,见他独居的屋子龌龊不堪,便对他说:“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他答道:“大丈夫处世,当扫天下,安事一屋?”薛勤当即反问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陈蕃无言以对。这个故事生动地表明,只有脚踏实地做好小事,才有做大事的能力,只有兢兢业业圆满完成看似微不足道的工作,企业的兴旺乃至整个社会的繁荣才有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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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工作也是一种修行,在修炼的道路上我们应该披荆斩棘,要耐得住寂寞,受得了冷嘲热讽,使自己变得强大。当然人有时候会累,会抱怨,这时候就让我们静下心来,态度决定一切,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他的人生态度,而人生态度决定着一个人一生的成就。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得很出色,才会为企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读这本书,点燃了我的工作热情,使我懂得,要在未来更加努力地发挥团队的创新精神,让自己和团队成员接受“在为他人工作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工作”这一朴素的人生哲理,从工作中发掘乐趣,在日常的点滴工作中充分利用工匠精神,让自己的进步跟随公司的发展,实现自我的真正价值。
第7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工匠,是一种职业,看似平凡,却也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人们都在询问,什么是工匠精神,在究竟来自“何方“?它,神神秘秘,似乎很少人能够体会到它的真正内涵。有人说,工匠精神就是不断改变精益求精,其实不然,我认为工匠精神不只是精益求精,更要有一种心态,而这种心态,决定着你的命运,你似乎在慢慢的为之所改变。
曾经有一篇文章这样说道:“一天,一位大学的学者来到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派了几个人到建筑工地去砌墙,这位大学者问了第一个正在砌墙的人说:“你在干什么?”“难道你看不见吗?我在砌墙。”那位工人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回答道。显然,对方是嫌他打扰了自己的工作。
学者笑了笑,有走到另一位砌墙工人身边问道:“你在干什么?”那人差异的看了看他,然后用手比划着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大大楼说,我在盖一座高楼。这两个人的回答令他大失所望,但当转身欲走的时候,一阵歌声吸引了他,在忙的焦头烂额的工地上竟然还有人唱歌,这位学者狐疑的循着歌声找了过去,原来是一位目光囧囧的年轻人,只见他麻利的砌着转,同时哼着一首首老歌。
“你在干什么?”学者又问了他一个问题
“我在建设一座美丽的城市。”这个人爽快的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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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后,这位学者因为某一课题又来到了这个工地进行调研,凑巧的是,他发现一件令他非常震撼的事:“十年前的那几个人,第一个还在工地上砌墙,第二个成立图纸设计师,而第三个,却已经成立他们的老板。”
由此来看,所谓的工匠精神并不是只有精益求精,而更为重要的是一种态度,能否意识到这一点,决定了你以后能否干出一番大事业。
第8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大国工匠,匠心筑梦。有的人能在牛皮纸一样薄的钢板上焊接而不出现一点漏点,有的人能密封精度控制到头发丝的五十分之一,就拿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一院火箭总装厂高级技师高凤林来讲,他绘火箭焊心脏,是发动机焊接的第一人。0.16毫米,是火箭发动机上一个焊点的宽度0.1秒,是完成焊接允许的时间误差,如此高的焊接技术,不由人折服。
胡双钱就是其中一位拥有非凡技术的匠人,至今,他都是一名工人身份的老师傅,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制造中国大飞机团队里必不可缺少的一份子。2006年,中国新一代大飞机c919立项,对胡双钱来说,这个要做百万个零件的大工程,不仅意味着要做各种各样形状各异的零件,有时还要临时救急。一次,生产急需一个特殊零件,从原厂调配需要几天的时间,为不耽误工期,只能用钛合金毛坯来现场临时加工,这个任务交给了胡双钱。
在节目里,胡双钱所讲述的任务难度广大,令人难以想象:一个零件要一百多万元,关键它是精锻锻出来的,所以成本相当高,因为是有36个孔,大小不一样,孔的要求是0.24毫米。
0.24毫米,相当于人头发丝的直径,这个本来要靠细致编程的数控车床来完成的零件,那是只能依靠胡双钱的一双手,和一台传统的铁钻床,仅用一个多小时,36个孔悉数打造完毕,一次性通过检验,也证明胡双钱的金属雕花技能。
这些大国工匠,基本都是奋斗在生产第一线的杰出劳动者,他们以聪明才智,敬业勤勉,书写着一线劳动者的不平凡,他们为我们的时代,为我们的社会做出突出的贡献,让我们为之震惊,为之叹服,为之激动,为之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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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看过《工匠精神》这本书以后感触很深,会让我有时候浮躁的心情平静下来。
态度的根本是:我是谁不重要,我做的事才重要,如何让自己做的事重要,要让自己做事的结果超越直接领导的期望。这句话能让我正确看待自己和自己的工作,而且做工作的结果是要超越领导的期望,而不仅仅是达到领导的期望,我们常常以为达到领导的期望就算完成工作了,其实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工作中,一个人把自己所有的焦点都放在自己做的事上,才会有人把你当回事,对于大部分人想获得的认可,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建立在自己做出的事情的质量上,如果你在为别人不认可你而抱怨的话,不如提高自己做事的质量,这样工作上对你的认可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做工作就是做结果。
老师讲的挖坑和种树的例子非常好,但是我们在工作中也有可能会犯这样的错误,也许我们受了情绪的影响,也许我们在工作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要完成什么样的结果,只管我在做这份工作,我做了这份工作,至于工作的结果和质量跟我没什么关系,那就大错特错了。
遇到问题时,永远不给领导提问答题,而只给出附带多种备选方案的选择题,作为员工必须清楚身在公司的最根本任务,是为公司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而一个最可怕的下属就是总以为比老板聪明;
其实,上班时间消极怠工,装装样子,最终浪费的还是自己的人生。可是很多人工作了一辈子,都不会懂得这个道理,他会觉得工作的时间是老板付酬的,偷一点懒,就占一点便宜,其实,那消磨的都是自己的人生。凡事要积极主动,凡事团队第一,凡事高标准严要求。每天问自己,今天我哪里做得很好,今天我哪里可以做得更好。
作为一个在胖东来工作四年的我,首先我在胖东来学会了做人,做一个善良坦诚的人。通过这本书己受益匪浅,理解了许多,找到了自己工作的定位,明白只有把结果做好了,才是对自己和别人负责。只有用感恩的心去对待人和事,拥有良好的心态,才能把事情做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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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很多闪光点,值得我们去体会,关于书中的安排,表达,声音,词语等等都值得我们去慢慢总结。
第10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当我翻开那一本用烫金色印刷字体一位名叫付守永大师写的工匠精神的时候,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著作,似乎它并不深奥,但中间的故事直入主题,顿时让我明白了许多。
我不仅仅在问自我,自我真的很迷茫,我们为什么工作,需要的是什么,一开始我个人觉得这不切实际,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人大部分都是自私的,有一句古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然而当我静下心从新翻阅这么书的时候,我才慢慢发现,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高尚与执着。是的,这不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一本书,这更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一种信仰,一种力量,这种精神与力量会催人奋进助人成长,直至造就职场的核心竞争力,这就是每一个乐观、健康、用心向上的人就应具备的一种精神——先处理情绪,再处理事情。
人有时候都是会累的,都会抱怨,工作忙,工作累,工作是受罪。都喜欢自由,喜欢家,因为在家觉得简单自在不受束缚,于是我们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累。越是觉得这简直就是在受罪。从而我们会慢慢变的迟到早退偷懒服务态度不好等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状况屡屡发生,然而我们就应问问自我,这是不付职责的。
只有员工将企业的事情当作自我的事业来做,将企业当作自我的家,才能够造就一个充满生机,具有活力的企业。
敬业会让你出类拔萃。不要满足于普普通通的工作表现,要做就要做得最好,你才能成为企业里不可或缺的人物。超越平庸,选取完善。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一生追求的格言。有无数人因为养成了轻视工作、马马虎虎的习惯,以及对待工作敷衍了事的态度,终致一生处于社会底层,不能出人头地。你工作的质量往往会决定你生活的质量。
我深刻领会到,使自我由浮躁变为脚踏实地,由随波逐流,循规蹈矩变为用心主动工作,真正把热爱企业、热爱岗位、全心全意履行岗位职责落在实处。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只有全心全意、尽职尽责地工作,才能在自我的领域里出类拔萃,这也是敬业精神的直接表现。不论你的工资是高还是低,你都就应持续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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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工作就是一种修行,在修炼的道路上我们就应披荆斩剌,要耐得住寂寞,受得了冷讽热嘲,使自我变的强大。
“用心做事”是一种人生原则,它能使自我在生活中学到更多,做得更好,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出色。“用心做事”是对工作强烈的职责感和正确的思维方式。态度决定一切。
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折射着人生的态度,而人生态度决定一个人一生的成就。
第11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制造精神”“工匠精神”这些鲜活的字眼,频繁出此刻我们的报纸和微信上。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这种精神又有何种强大的力量带着这一串串的疑问我如饥似渴的翻开了《工匠精神—向价值型员工进化》一书。
作者付守永先生所阐述的“工匠精神”,它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把热爱工作的精神代代相传”。本书从工匠之魂,工匠之道,工匠之术等方面,告诉我们“不仅仅仅是把工作当作赚钱的工具,而是树立一种对工作执着、对所做事情和生产的产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的精神”,告诉我们“打工的状态并不可怕,打工的心态很可怕”。读到这,我陷入了一阵沉思。
腊月28,回到老家,飘过大伯堂屋前,我热情的喊着大伯,走进他的屋子,大伯在做木凳子,我不懈的说“大伯,您直接去市场上买几个塑料的小凳子,不就得了,干嘛还费这事,都过年了”。他笑了笑“孩子,我干了半辈子的木匠了,家里的桌椅板凳都是自己做的,都用半辈子了,多耐用,多结实”说完只见他拿着鲁班刨一遍又一遍刨着初成型的板凳面,凳脚;拿着刚尺和碳笔在凳面上比划着凳脚的开眼位置。
“孩子,就说这鲁班刨,左右用力要均匀,速度要快,还要一推到头,否则刨出来的面就不平。”在我看来,真的没有必要费这么大工夫去做几个凳子。而对于做了半辈子木匠的伯伯来说,从他脸上流露出来的是他对手里木工活的热爱,还有对自己产品质量的胸有成竹的满足。他笑起来眼角隆起的皱纹告诉我,他内心是踏实的,是执着的,他是在用心打造手中的工艺品—“木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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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情景就像一束阳光,它照进了我的内心。记得,13年3——4月在底盘厂工作时,面临着人员的超多变动,复杂的底盘和轻卡的混线生产,导致我班组里的骨干们连续近1个月加班至11点过后。那时感觉,每一天都有干不完的活,那段时间每一天回家都是筋疲力尽,但是思想上一向很执着的相信:明天会更好,明天要好好干。14年3月,我应聘进入了营销公司,刚开始不适应这种宽松和自主,感觉再也没领导为了拉动生产节拍而逼你开线催你生产,虽时常加班再也不用熬到晚上11点了……这一切,就像来到了天堂。
慢慢的,被关在内心深处的的魔鬼“另一个自己”出现了。在空闲的时候我会去想“自己的工资和职位也没什么大展进,年复一年的这样干着,究竟为什么啊同学介绍的某某公司那岗位,月薪多吸引人”在工作中,会去想“怎样选取捷径去更快的成长啊怎样做事会又快又省,尽快完成领导交代的任务啊这事做了,领导会满意吗”整个人总是无意中想到了九霄云外,又无意中被现实拉回了生活。前段时间部长让我给总经理送个报告,我送完迅速回来答复部长“领导出差了,报告放他秘书那。”真想欣喜自己办事真利索,可随后部长又问“你问过领导什么时候回来啊报告大概什么时候签好你打算什么时候取”就是送文件这么一件小事,都有许多值得关注的细节,我不禁脸红的发烫。
这是我内心的真实想法,但我相信有那么多年轻人在的路上有过和我一样的幻想和惆怅。因为我们内心是功利的,是浮躁的,我们喜欢去做一些投入一点就能立刻看到回报的事情。或者领着公司一年发的数万元薪水不愁吃不愁穿的混着,对照书中描述的打工心态,这种心态太可怕了。
都说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在阅读完本书后,我对书中提及到的“打工的状态并不可怕,打工的心态很可怕”这一观念如饮醍醐。所以,我呼吁:
1、年轻的小伙伴们,请戒除内心的功利心,浮躁心,脚踏实地的去做一件事;不要再大费力气去寻找什么成长捷径了,立足岗位,把自己当下的做好了捷径可能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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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那些像我这样在混日子或打算混日子的小伙伴们,赶快清醒过来。不要觉得自己在给别人打工,如果你混十年就算公司损失百万,那这点钱对公司来说又算什么呢而这十年对我们来说,那就是生命!
年轻的朋友,我们对完美前景要敢大胆的去憧憬,我们也要按捺住内心的焦躁、忧郁、惶恐;我们要用一种执着、精益求精的工匠态度用心的应对工作,将工作中的任务当做工艺品去雕琢,相信工作、生活会因此而变得更加充实和美丽。
第12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正本书是适应时代的一本书,当下,“万众创业,大众创新”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中国的年轻人有着无比高昂的创业热情。创业者是一个管理者,但这本书里所讲的匠人,并不是现代公司制度下的管理者,而是一个技术员工。此刻貌似越来越多的人拿到了本科毕业文凭,毕业后都去从事脑力劳动,去做白领了。反而做为技术工人的蓝领此刻有很大的缺口,工资也高,我其实很想有一技之长。也想去学木匠,还想去开火车,或者去做一个工程师,但我最后的路还是和大多数人一样,走进了一家公司,一点一点的磨练自己。
书中写的虽然是秋山木工工坊的带学徒的方法,但是里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也是值得所有想有一番成就的人学习的。每一件生活中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值得用很多年去强调。比如和人打招呼、比如吃饭、比如和人说话该怎样回答,这些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事情,可恰恰是这些习以为常的事情确实最就应注意的。
以前读过胡雪岩,明白了他也是从一个小学徒干起,学徒期间要为师父师娘倒夜壶,要没有怨言的去做好师父交代给他的每一件事。其实这样的带徒方法不止是秋山木工有,中国也有。只但是这些传统的行业在逐渐被机器大工业生产代替了,一个匠人在自己的专业技能上投入的时间、感情、精力在逐渐减少。很大一部分需要由手和心共同完成的事情逐步被机器代替了。此刻到博物馆看一些展品也会经常感叹,独具匠心、能工巧匠、匠心独运等,但是机器生产出来的东西我们充其量也就感叹一下:窝草,这技术这么牛逼,等这技术普及了以后再也没人提起这牛逼的技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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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一项工作、对一个人、对待自己,是需要投入时间的,要坚信大器晚成这一信念。做事之前要学会做人,学会投入热情,学会担起职责,学会为自己的成果自豪、负责。
《工匠精神》这本书,不仅仅仅教会了我怎样做事,更教会了我怎样做人,去做一个富有激情、负有职责的人。《工匠精神》通篇没有讲怎样运用那些工具,也没讲做家具的具体细节,只是讲在进入作业场、进入工作前要做的一些心理上和情绪上以及思想上的准备工作,这些工作要做到实处,做到融入血液中还真需要投入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去不断的督促自己、要求自己。
虽然投入到了现代化的公司从事工作,但是这种传统的塑造人才的方法值得现代人去学习,去实践。那么从此刻开始,用心和身边的人打好一个招呼吧。
第13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工匠在过去的眼界中是专注的,大事,精益求精的一类人。在旧的社会里,熟练掌握一门技术的工人。读完《工匠精神》我对工匠精神有了进一步的看法和沉思。
在移动互联网,创新成为年轻人口中热词的今天,工匠精神的频繁出现说明了人们对“创造”的渴望。那么工匠精神到底是什么呢?《工匠精神》讲解的精神与我之前认为的工匠职责有很大的区别,之前我认为工匠就是手艺人,用固定的工具使用固定的技术能做出可预见的产品。读了几遍我才明白这泵书忠对工匠的精神的定义是使用现成的技术工具利用创新精神解决各种问题的发现者和发明家。
书本阐述的工匠精神,是美国家族企业历经百年不倒的秘诀,是瑞士品牌屹立世界之巅的利器,更是生命的态度。那些踏踏实实又技艺高超的工匠们,他们是值得我们去尊敬的。也许有时候我们会认为努力认真去做好一件事是傻的,现在呢,我懂得的把任务当作作品,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发挥自己最大的能量,这是工匠精神所给我的启示。
藏族绘画大师罗布斯达曾经在修复布达拉宫的壁画时,因为担心打开灯光会让壁画发生氧化反应,加剧壁画的破化程度,所以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洞穴里,只燃了一根蜡烛,一笔一画的绣着,即使视力几乎看不见了,但他从未想过放弃,真正的工匠穷其一生贡献出自己的生命,只是为了赋予作品以血以肉,只是为了作品能够拥有灵魂。这种拙也是工匠精神,虽然《工匠精神》所阐述的“新工匠”精神并没有提到,但工匠那种光芒精神是永远不会被超越的。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玖玖爱六粮面是新推出的一款绿色食品,濠吉集团总裁为了打造这款食品,在传统的方便面油炸型的垄断市场上打造了世界首创非油炸方便面,从2006年开始准备,经历了十年的艰苦奋斗,解决难题,加以别人意想不到的创新,用10年的时间才将这款食品推上市场。这种创新与坚守双结合的工匠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
再比如央视推出的让人叹服的《大国工匠》,它们中,有人能在牛皮纸一样薄的钢板上焊接而不出现一丝漏点,有人能把密封的钢板上的控制度控制到头发丝的五十分之一。比如中国航天科技院的火箭总装厂高级技师高凤林,他给火箭焊“心脏”,是发动机焊接的第一人。0.16毫米,是火箭发动机上一个焊点的宽度,0.1秒,是完成焊接允许的时间误差,谁说这种贡献会比高级白领和CEO差呢?借助国家总理的“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让我们摒弃“君子不器”的落伍观念,摒弃“精致的物质主义倾向”方面。敞开喧闹,回归宁静,拒绝追风,坚守内在。努力创新,让工匠精神得到时代传承。
工匠精神是什么?是创新,是坚守,是执着,是精益求精。从粗糙滥制到大国制造之间只隔了一个工匠精神的距离,不要认为认真你就输了,因为差不多你就永远赢不了。
第14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这将近一年的时间,你有何改变?我想我的回答一定是:“我学会了独立,我学会了坚强,我学会了乐观,我学会了微笑。”现在想来,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能够进入中鑫之宝是幸运的。在这里有我最快乐的时光,所有好的不好的记忆,都会成为日后所收藏的回忆。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声响,一种不理会喧嚣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需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从最开始的《弟子规》、《工匠精神》再到现在的《论语》,这些一开始并不怎么接受甚至有些排斥的字眼,随着时间的推移,潜移默化的深入到我们的脑海里。其实这是很宝贵的,无时不在传递着一种正能量。也许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的言行举止都有稍稍的改变,只是我们自己不知道罢了。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而今,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但是人们的精神世界开始变得荒芜,变得复杂,变得冷漠。我们的爱心越来越少,对于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不敢伸出援助之手。是因为害怕,是因为责任,还是社会的现状本是如此?所以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培养正确的价值观,丰富我们的内心世界。
学习《工匠精神》,最先想到的三个阶段:信仰、目标、工匠精神的特质。
信仰,是一种强大的精神支柱,一种信念。我们需要很多内心的自我反省,检查出自己内心和做事的动机,就可以知道如何定位“我的人生”。以前对信仰二字毫无概念,现在也只是对信仰有了浅显的意识,但我知道我的信仰源自于我背后强大的精神支柱。
目标,一但有了信仰,有了目标,加上行动以及不懈的坚持,这样的人不会成功吗?原一平——日本保险销售之神的案例触动了我,一个其貌不扬,身材矮小的他,只要确定了自己的目标,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毫无畏惧。原一平,凭借自己的自信,困境后的坚强以及对工作的认真精神,始终在证明自己,证明他的价值。
在面对日益竞争的社会和就业压力大的我们来说,择业是很关键的一步。我们总想找一份薪水高,待遇好,又轻松的工作。其实不然,首先要确定自己想要做什么,这这份工作上能改变什么,能给你带来什么,是不是你想要的,所以在选择工作的时候本身就是很慎重的,千万不要因此觉得是浪费时间。还有一点也是很重要的,就是精益求精。把一份平凡的工作做到极致,“细节决定成败”,等到我们的竞争对手比我们还努力的时候,到那时我们就能体会到竞争的危机了。
最后,我们都该学习工匠精神,也就是乔布斯身上的两种气质:一是不论何时何地都要追求精致和完美。二是坚持心灵的纯净。
不要让别人的意志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的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自觉。只要自己的心灵和自觉知道你的真实想法,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成长的道路上,都会有酸甜苦辣,需要我们去慢慢体会。错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一错再错。我们都有一份平凡的工作,但我们绝对不可以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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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生命的哪一个阶段,都该喜欢那一段时光,完成那一段该完成的职责,顺生而行,不沉迷过去,不狂热的期待未来,不管正经历着怎样的挣扎与挑战,或许我们都只有一个选择:虽然痛苦,却依然快乐,并相信未来。
第15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人,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做任何事,没有一点精神来支撑,终将会失败。一个人,特别是想做点事儿的一个人,更需要有一种精神。有了精神的力量,一个平凡的人生,一个平凡的职业,一个平凡的岗位,就可能变得有意义、很精彩。怎样让平凡的职场人生焕发出别样的光彩,是我们每一个中国铁建人应该思考的问题。
很庆幸的是,我在《工匠精神》这本书里找到了答案。这本书以讲故事的方式,从多个方面论证了“工匠精神”对职场人生的重要意义,凝聚了作者长期的实践和思考。古往今来,“工匠精神”是任何一个时代都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途上,“工匠精神”更显得弥足珍贵,更需要践行发扬。我们中国铁建也不一例外地需要“工匠精神”,我们每一位员工同样需要“工匠精神”。概括起来,我们所说的“工匠精神”就是“炉火纯青、登峰造极”的技艺,“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态度,“孜孜不倦、精雕细琢”的精神。要想达到“工匠精神”的要求,让平凡的人生更精彩,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两点:付出别人所没有付出的,才能让平凡的人生更有分量。
俗话说,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分工不同;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些说法无非在表达一个概念,那就是无论你从事什么工作,只要付出了别人所没有付出的,你就会获得成功,就会赢得尊重,或许这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爱岗敬业吧。爱岗敬业,是“工匠精神”中的一个核心元素,没有爱岗敬业,谈什么“工匠精神”,那就是空中楼阁、本末倒置。爱岗敬业这个词汇很普通,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口头和书面上,但真正能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却需要经年累月、兢兢业业、刻苦努力和辛勤付出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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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生就是一种积累,“工匠精神”也是这种人生积累的一种提炼。每天比别人多做一点,每天比别人多干十分钟,每天比别人多流一滴汗,久而久之,就会集腋成裘、积沙成塔。也就是说,当你把自己的付出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的人生就会达到另一种高度,就会拥有更重的分量,那么等待你的、回报你的,就会是成功,是荣耀,是尊严。这是每一个成功者的规律,也是走向成功的唯一捷径,那就是比别人多付出一点,再多付出一点,平凡就会慢慢伟大,平淡就会焕发光彩。坚持别人所没有坚持的,才能让平凡的人生更有韧性。
“工匠精神”的核心要义,归根结底是一种责任,对事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岗位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一个人知道了自己是干什么的,该怎么干,并且持之以恒,那么在她身上才有可能闪耀出“工匠精神”。坚持细节,坚持完美,坚持精益求精,坚持一丝不苟,坚持精雕细琢……这种坚持,没有责任的支撑是坚持不下来的;这种坚持,只要做到极致,坚持到最后,坚持到别人不能坚持的时候,那么你的人生就会变得更有韧性,这种韧性同样是“工匠精神”的主要构成。
谁会相信一个朝秦暮楚的人会有“工匠精神”?就像马拉松比赛一样,你坚持了,就有可能获得冠军;你坚持到最后了,并坚持以最快的速度坚持到最后,那么冠军就会非你莫属。其实,人生又何尝不是一场马拉松呢?不管什么职业、什么岗位,也只是“跑道”不同罢了,我们的终点是一样的,只要我们坚持了,坚持到最后了,坚持了别人所没能坚持的,那么撞线一瞬间的精彩就会属于自己。
坚持是一种责任,由责任会变成一种信念,由信念就会转化成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大概就是我们要找的“工匠精神”。不要抱怨你的人生还不够精彩,那只是你付出的还不够多,坚持的还不够长。再付出,再坚持,你平凡的人生就会锤炼出“工匠精神”,就会五彩缤纷,就是神采飞扬。
第16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无论达官显贵,还是一介布衣;无论企业高管,还是普通职员,相信读完付守永先生的《工匠精神》均会有所得,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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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精神是一个人的积极的意识形态的总结。它既是一种平凡的体现,亦是一种伟大的升华。其平凡,在于无论何人,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心所想,工匠精神便可始;其伟大,在于,它源自人的真善美,源自人的真性情,它不是教条式的灌输,而是真诚的心的交流,它不是路人皆知的道理的堆砌,而是充满佛性、修身养性的禅宗智慧。
工匠精神让人懂得:一切烦恼皆源于心。俗语有: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由于人心的偏移,烦恼之人失去了那份对工作的敬畏心、荣耀心与喜悦心,失去了那份对工作最本真、最初衷、最原始的热情与热爱,以一颗功利心、浮躁心、投机心追求一种简单、粗糙、肤浅的满足,追求一时的浮华,视工作为获得金钱、名声、权利的工具,殊不知是一种舍本逐末的追求。如斯追求,带来的满足,必然只是昙花一现,何来长久?打工的状态并不可悲,可悲的是打工的心态。一个人所做的.工作,就是他生命价值的体现。这里谈的不是工作的高低贵贱,而是对待工作的态度心性。如果说“我是谁我应该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是始于生命意识的觉醒,是重新认知生命存在的价值,那么在面对工作之前,请先自问“我为什么要工作工作的价值到底在哪里”。
工匠精神让人领悟:立志要如山、行道要入水。不如山,不能坚定;不如水,不能曲达。梦想是行动的开始,动力的源泉。空有梦想,永远是空中楼阁,人生有梦,重在执行。工作,即是实现梦想的开始。工作不仅仅是一种换取物质利益的行为,更是一种生命态度和价值的呈现过程。如何由一个打工者,变身为工匠,那就用“心安、心慈、心正、心明、心定、心诚、心宽、心谦”的正道去面对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用“先做人,后做事;先专注,后专业;先增值,后回报;先沉淀,后成才;先有为,后有位”的正念重思成败,引领生命新航道。
工匠精神让人知觉:拥有知识,不等于拥有常识。人的一生在不断追求着知识,却漠视了常识。常识需要人的善心、用心、细心、给予心、责任心。工作中,我们强调着顾客满意、符合标准、零缺陷,却又不断出现着客户投诉、不达标准、产品返工甚至废弃的现象。人们犯错的根本原因,不是没有不犯错的能力,而是没有绝不犯错的心态。很多人忙着的不是创造新价值,而是制造新问题。工匠精神就是一种精益求精、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的科学态度。它不仅培养发现问题的意识,确定和定义问题的能力,更培养解决问题并执行的能力。信息技术的革命,科技的高速发展,让现代人适应了快节奏的旋律,忘却了慢的味道,就像孩童都想拼命奔跑起来,却不愿意好好学习走路。因为快,错失风景;因为快,疲于纠错;因为快,难堪重负。要懂得慢,能慢才比较快,慢才是快的真谛。学会慢,才能懂得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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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慢,才能避免错误;学会慢,才能增强韧性。如果我们走得太快,停一下,让灵魂跟上来。
工匠精神传递着:大爱无我,终成大我;利他之心,终成大器!拥有工匠精神,你将拥有外修内省的心态!我将热爱我所做的事,胜过爱这些事给我带来的钱。我在工作中要精益求精,品质至上。我视岗位如生命。
第17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工匠精神》这本书,说真的,不是我会主动寻阅的类型。迫于无奈,我翻阅了:粗看;但是很多故事链接,却吸引我细看这本书。其中最能引起我共鸣的是:用智慧驾驭自己的情绪,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敬业会让自己变得出类拔萃,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本职工作,每天不停的重复的工作说真的每个人都会厌烦,觉得工作没有一点挑战性,都是会累的,都会抱怨,工作忙,工作累,工作是受罪,这工作不归我管……从而我们会慢慢变得马虎、懒散等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的状况屡屡发生。可是发生之后,更多的手尾等着你来跟……
作为一个海大工作三年的我,首先上述情况我亲身体会过:认为这不过就是一份工作,无论我是否认真对待,只要不出问题就好,我一样拿相应的薪水,领导一样不知道。可是时间久了,你会发现,这种心态令自己心情严重压抑,真的觉得自己很老很老了……通过这本书己受益匪浅,真的理解了许多,找到了自己工作的定位:做一个善良坦诚的人,因为只有用感恩的心去对待人和事,拥有良好的心态,才能把事情做得最好;明白了即使不能带动气氛,但至少不做气氛的破坏者,有效沟通,永远保持初学者的心态,才能保持自己心态年轻,心情愉悦;把化验结果和化验室管理做好了,才是对自己和别人负责,敬业会让自己变得出类拔萃。只有找准了自己的工作定位,才能引导自己向价值型员工进化,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工匠精神》这本书告诉我们,实现自我价值,首先要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乐于做。
德胜洋楼聂圣哲说:当你把工作作为一项任务去完成的时候(要我干),那仅仅是完成任务,并不能把一项工作做好;只有充满激情的时候,才有可能把工作做得出色。所以我们的程序化工作要执行,同时还要唤起自己对本职工作的热情。被动地执行程序,也就是完成任务而已。只有充满热情地去工作,才会取得完美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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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们受了情绪的影响,也许我们在工作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要完成什么样的结果,只管我在做这份工作,我做了这份工作,至于工作的结果和质量跟我没什么关系,那就大错特错了。品管工作重质,向来要求对工作的认真、严谨,原则性强,化验室更是如此。化验结果和化验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原料及成品的质量。
“用心做事”是一种人生原则,它能使自己在生活中学到更多,做得更好,只有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出色。“用心做事”是对工作强烈的责任感和正确的思维方式。态度决定一切。
当近红外上线后,很多化验员担心自己会被机器取代,认为化验这一行没有出路:其实这种担心完全不必,近红外的一切结果均来源于湿化学,近红外需要我们时时的维护,验证。足够的细心、信心,你的工作绝对出类拔萃。姑且认为这是海大企业为我们化验员搭建了实现价值的平台吧,维护好近红外的有序运行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第18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梦想是驱动进步的动力,每个人、每个企业、每个国家都需要有自己的梦想。靠什么来支撑和实现我们的梦想呢?工作之余,我阅读了付守永著的《工匠精神》,也许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找到一些线索和答案。
用工匠品质照亮前行的道路
坚持、乐观、勇敢、目标明确并为之努力,这就是工匠品质。前行的道路上,从来都是布满荆棘,从一开始的勇往直前,迎风奔跑,到路上的跌倒和周遭的嘲笑,工匠们都会接受,他们用耐心化解忧伤,用坚持战胜孤单,用快乐笑对过往,用忍耐支撑梦想。因为他们明白,不管经历快乐还是痛苦,都只为在通往梦想的路上多一些风景欣赏。
工匠的品质告诉我们,要始终坚信自己选择的道路,不论是生活上的还是事业上的,我们要将懦弱和胆怯遗忘,用坚强的身躯和无穷的力量去飞翔。当我们身心疲惫时,找个僻静的角落细细思量,将喧嚣纷扰暂忘。“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是跌倒最多的人;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是每次跌倒都能爬起来的人。”当我们实现梦想时,会发现所经历的一切其实就是我们实现梦想的翅膀,我们所有承受过的痛,会换来实现梦想时的硕果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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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匠精神传承经典的厚重
很多人对于工匠精神的认识还停留在一个很机械的阶段,其实工匠精神有着更深远的意义。也许,现在我们正在戴着瑞士的手表,开着德国的汽车,回家时享用着日本的家用电器。这些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产品是如何传承至今的呢?我想答案每个人都应该很明了,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多是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员工大多具有工匠精神。
其实,我们也能具备工匠精神的品质。我们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更要热爱自己的企业,要全心全意地投入其中,不能单纯地把工作当作是一种赚钱的工具,而是要树立一种对工作的热情和执着精神,对所从事的事业和生产出的产品及服务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要形成一种与企业文化想匹配的价值观,并由此更深层次地推动企业的内在动力,不断超越自己,将自己与所从事的事业、企业建立起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
用工匠智慧雕刻我们的未来
学习使人进步,改变使人更加睿智,反省会让人站在更深远的角度来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我想,没有什么比“学习、改变和反省”更好的词汇来形容工匠的智慧了。
我们所在的行业,正在进行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不想被历史的洪流所淹没,就要不断适应新的发展方向,尝试新的发展模式。能力的提升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每一件艺术品都需要工艺师的精雕细琢,每一顿可口的饭菜都需要厨师的合理搭配,每一件舒适的衣服都需要设计师的匠心独运。他们用自己的技艺去雕刻着自己的人生蓝图,我们为什么不能呢?
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用工匠的品质、精神和气魄雕刻我们的未来,哈电的未来,行业的未来……
第19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的审议时,对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现代农业、干部队伍建设等多个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指示。特别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提出“坚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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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在省委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走出黑龙江全面振兴新路子的决定》中强调,要按照总书记要求,各级干部要在学习上下一番真功夫、实功夫、苦功夫,不断提高推进振兴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推进发展。对待工作要有“工匠精神”,大力倡导精细化的工作态度。用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和铁人精神激励党员干部,在推进振兴发展中建功立业。
“工匠精神”首次出现在李总理的工作报告中,报告内容为: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到底什么是工匠精神?工匠精神的意义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我阅读了亚力克·福奇的《工匠精神》,该书介绍了美国历史上知名的工匠们的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什么是真正的工匠精神,以及他们是如何影响整个国家的产业和社会环境。并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工匠精神是一种信仰,是一个国家生生不息的源泉。
一、工匠所具有的特质
作者介绍了美国工匠的杰出代表,及他们通过发明创造改变世界的故事。工匠们往往依靠着对工作的向往和热情,借助着纯粹的意志和拼搏的劲头,不断专研,精益求精,最终通过创造的产品影响了整个国家和社会。迪恩·卡门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保持着对于电子设备的热爱,不断探索、创新,先后发明了自动输液泵、便携式透析机、赛格威,这些发明与创造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关于工匠的培养,作者认为传统的教育存在着不足,真正有趣的东西多数来源于课程之外,应该重视培养乐观、严密的思维以及愿意冒险的精神。
二、工匠精神所面临的挑战
面对经济的发展,投资者一直在寻找更高的投资回报,导致创造了很多近功急利的产品,很多专家、工人为了完成各种指标,而丧失了更广阔的空间进行思考。另一方面,迅速增长的经济使充满实干的国家容易转变成为消费的国度,人们容易放弃探索、创新的思路。特别是现在商业产品制作流程越来越复杂,如苹果的iphone手机需要31个国家提供原材料及零件,当iphone手机出现硬件故障时,面对复杂的硬件、软件系统,更多的人选择了更换新的手机,也放弃了某种探索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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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匠精神的复兴
作者认为,开放、自由的小团体,是工匠成长的沃土。真正的创新者,是一大群有不同技能的聪明人的组织,这些人相互欣赏、相互重视、技能互补。工匠可以来自世界任何地方,互联网将推动他们的合作与共享。开源软件就是一个最好的实例,开放源码软件主要被散布在全世界的编程者队伍所开发,他们共同创造了影响世界的产品,共同阐释了工匠精神的真谛。而众筹、创业营和孵化器正在成为资助工匠的3种有效方式。
通过以上方式,工匠们可以减少寻找资金、人才、相应配套设施的时间,专注于产品的创造。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学习和发扬工匠精神。在全省坚定不移地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大力推动“互联网 ”行动计划的背景下,保障网络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正在变得越来越突出,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面临诸多安全挑战。面对不断变换的攻击手段、越发隐蔽的安全对抗,正是需要工匠精神来指引我们的工作。在工匠精神的指引下,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专研技术难题,攻坚克难,为保障我省网络信息安全做出贡献。
第20篇:《工匠精神》读后感
一看到这本书,就立马喜欢上了它。说不清,道不明,就是喜欢它,它让我有一种非得一口气读完的冲动!事实上,我真的这样做了。掩卷反思,心潮澎湃,仔细思索着付守永先生的话,他就像一个导师在谆谆教诲着我!让人从心底里佩服!所思所想,见诸于笔端,聊以自勉!希望自己以后能够树立正确的工作观,真正成长为一名“工匠。
在这个日益浮躁的社会,金钱至上论甚嚣尘上!在我们的社会里讲利益的人越来越多,讲责任的人越来越少;讲权利的人越来越多,讲成长的人越来越少;讲关系的人越来越多,讲原则的人越来越少!当人们去寻找一份工作时,考虑更多的是这份工作能带给我多少薪水,能带给我多少物质报酬!而不是我能从这份工作中学到什么?我能得到什么样的成长经验?我能学会什么样的做人道理?我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份工作?我对这份工作足够上心吗?我把我的感情投入到工作中了吗?每一个工作细节我是不是都认真去做了?面对每一个顾客我是不是始终保持饱满的热情和友好的态度?我是不是还有一些地方有待改进?我怎么做才能提高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我是不是很受顾客欢迎?我是一个称职的员工吗?我是一个价值型员工吗?我在公司是无可取代还是无足轻重?我是不是应当转换一下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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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太急躁了、太急功近利了?在现实社会中,更多的是听到员工的抱怨!日复一日的抱怨只会打消工作的积极性,只能使你处于焦躁、忧郁、惶恐之中,永远为看不清的明天奔忙,外表强悍,内心空虚!殊不知“牢骚太多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说实话,初入职场,我也有抱怨,有迷茫!看不清未来在何处!找工作也是看工资高低,而不顾其他!实在是惭愧!但读罢此书,令人豁然开朗!问题的关键就是心态的问题!我还没有树立一个正确的工作观、金钱观。以前我一直认为工作就是赚钱的工具!钱多了,自然就幸福了!可是当我读罢此书,我知道我错了!从今往后,我要改正错误!我不敢奢望要成为像稻盛和夫、乔布斯那样的一代巨匠,但求能成为一个普通的,在自己岗位上勤劳、敬业、投入和全身心奉献的普通工匠!这也是付先生写此书所想要达到的目的。作为一个销售员,首先我应该对自己所卖的东西有一个透彻的了解!
如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卖的什么东西,何谈销售?其次,我要让自己慢慢爱上这份工作。
正如付先生所说,把工作当成一种修行!我更喜欢把工作比喻成你的恋人,每天的工作就像是跟自己的恋人谈恋爱一般让人心动!让人倾心!面对每一个顾客我要始终保持饱满的热情和正确友好的态度,不能说看见一个有钱的就非常热心,看见个没钱的就爱理不理!如果这样做会伤害到顾客的自尊心!再次,我要了解顾客的需要,无论是物质需要还是精神需要,顾客的颜色、品牌偏好,他需要什么型号的物品,比如鞋码大小、喜欢什么颜色、哪个牌子、顾客的担忧和顾虑是什么、如何解除顾客的顾虑。精神需要方面,我要给予顾客足够的尊重与谅解,不能伤害顾客的自尊心,不能说些带有讽刺、嘲笑意味的言辞,不能做带有鄙视意味的动作!总之,我要使自己的言行举止充满了对顾客的尊敬!我想这正是“工匠精神所要求的。
书籍简介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当代作家考琳·麦卡洛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作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时间跨度长达半个多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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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尔夫一心向往教会的权力,却爱上了克利里家的美丽少女梅吉。为了他追求的“上帝”,他抛弃了世俗的爱情,然而内心又极度矛盾和痛苦。以此为中心,克利里家族十余名成员的悲欢离合也得以展现。该作有澳大利亚的《飘》之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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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梅吉(Meggie)一家住在新西兰,她的父亲帕迪(Paddy)替人家剪羊毛为生,可这一年父亲失业了,正在一家人发愁的时候,他们接到梅吉的姑母、帕迪的姐姐玛丽(Mary)从澳大利亚寄来的信。原来,玛丽年事已高,准备让他们去继承遗产。在经过一番颠簸之后,梅吉一家踏上澳洲大陆,来到德罗海达。刚一露面,梅吉就引起了拉尔夫神父的注意,他对这个女孩十分怜爱。
梅吉一家在德罗海达定居下来,他们很快适应并喜爱上了这里的新生活。他们与拉尔夫神父结下了亲密的友谊,随着梅吉年复一年地长大,她和拉尔夫的感情也逐渐加深,拉尔夫不但是可以信赖的师长,而且也成为可以倾诉的朋友,这一切都被玛丽那个富有而乖戾的老太婆看在眼里,恨在心上。
在梅吉17岁时,玛丽终死去。她在临死前交给拉尔夫神父一封信,让他发誓在她去世后但是在被埋葬前拆开,拉尔夫答应了。然而,当他拆开信封时,他惊呆了。原来,梅吉的姑母远比人们想象的富有得多,她在信中宣称,她的全部财产达1300万英镑,她本来立有遗嘱,准备将财产留给梅吉一家。但她改变了主意,她把它们献给天主教会,并声称这是由于拉尔夫神父出色工作的缘故,这笔财产将永远由拉尔夫管理支配,梅吉一家可以住在德罗海达,但工资由拉尔夫决定给予。
拉尔夫看后心中十分矛盾:如果他将这不为人所知的新遗嘱投入火中,梅吉一家就可以继承全部遗产,但是他就将丧失这个巨大的机会,永远没有晋升的希望;如果他公布这个新遗嘱,他必将受到教会的重视并获得晋升,但梅吉和她一家的权利就会被剥夺。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向自己的野心投降了,他公布了遗嘱,也离开了德里海达,离开了梅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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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吉的爸爸帕迪在一次野外转移羊群时遇到大风暴,闪电引起的大火,迅速地吞噬着早已久旱的草原,也吞噬了梅吉的爸爸和羊群。这时,她的一个哥哥斯图尔特(简称斯图 stu)也被野猪的獠牙刺死。正在全家哀痛欲绝时,拉尔夫神父赶回来,埋藏了死者之后又匆匆离去。他告诉梅吉虽然自己非常爱她,但他永远也不可能和她结为夫妻。不久,他升任大主教。
梅吉家新雇了一个叫卢克·奥尼尔(Luke O"Neil)的剪毛工,卢克的相貌竟酷似拉尔夫神父,这使她心烦意乱,却又不由自主的接近他,想要在卢克的身上重温拉尔夫所给他的温暖,最后自以为爱上了卢克。在卢克的追求下梅吉终于嫁给了他,离开了德罗海达。卢克并不爱梅吉,只因为梅吉很有钱,他计划用梅吉的钱,加上自己苦干得来的钱买一个牧场。所以婚后不久,他就带着梅吉到昆土兰去割甘蔗,而让梅吉到一户人家去做管家,并把梅吉所有的钱都存到银行。
卢克为了挣钱,不与梅吉见面,甚至在她生第一个孩子(女儿朱丝婷Justine)时候,他也拒绝回来看梅吉。而此时拉尔夫却来到梅吉身边,他对梅吉的感情始终不渝,这剪不断的情感时时让他感到痛苦,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在梅吉之后也去到麦特劳克岛,一起渡过了他们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为了到罗马去担任更重要的职务,拉尔夫离开梅吉,而梅吉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梅吉因此决定离开卢克,重新回到德罗海达,与母亲住在一起。她生下拉尔夫的孩子,取名戴恩(Dane)。
梅吉的母亲菲奥娜(Fiona)简称菲(Fee)一眼就看出戴恩是拉尔夫的孩子,她很能理解女儿的做法,并且向梅吉坦言她自己当年也爱过一个人,还与他生下了大儿子弗兰克。事情发生后,她被高贵的家族驱逐出去,才嫁给梅吉的父亲帕迪。
梅吉和母亲、女儿、儿子、兄弟们在德罗海达生活得很好,女儿朱丝婷和儿子戴恩也已长大,虽然朱丝婷我行我素,似菲一般的冷酷,但是从戴恩身上梅吉看到了拉尔夫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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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二战爆发了,拉尔夫也已晋升为红衣主教,他在战争中运用宗教影响保全了罗马,受到了人们的赞誉。但在他的内心深处,梅吉一直是她始终的牵挂。
一次拉尔夫回到了德罗海达,听到了戴恩的姓氏是“奥尼尔”时,以为梅吉又回到了卢克身边,给他生儿子。梅吉决定不告诉拉尔夫这个儿子是他的孩子。戴恩长大了,却提出要当教士,这对梅吉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思虑再三,她把戴恩送到罗马的神学院,让拉尔夫照顾他。她写给拉尔夫的信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我偷了什么,就还回来。”拉尔夫和戴恩相处融洽,梅吉沉浸于父子二人的亲情当中。但好景不长,戴恩在希腊度假时为救溺水者不幸身亡。
梅吉要求拉尔夫动用他的权利去把戴恩的尸体找回来(戴恩已经被埋在当地),拉尔夫本想拒绝,于是梅吉告诉他,戴恩是他的儿子。拉尔夫这才悲痛万分,但已于事无补。他在给戴恩做完弥撒后,便在悲伤与悔恨中死去了。
梅吉的女儿朱丝婷长大后当了演员,活跃于澳大利亚和英国成为话剧舞台,最后嫁给了德国的一位内阁大臣。
这一切使梅吉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最后她说:“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我谁都不怨恨,我不能对此有片刻的追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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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介绍
女性形象
菲奥娜
菲奥娜是一只荆棘鸟,帕吉汉就是她那根最长最尖的荆刺。小说中并没有正面描写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只是通过帕迪一次醉酒后对拉尔夫的倾诉及菲奥娜晚年对梅吉的一次坦白告诉给读者的。菲奥娜与帕吉汉的爱情是短暂的,痛苦的,然而她却为此付出了一生的代价。帕吉汉与帕迪是菲奥娜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一个是有爱情却没有婚姻,一个是有婚姻却没有爱情。可是菲奥娜并不后悔爱上帕吉汉,那一段短暂而深刻的爱情值得她用一生去回味。在她年近七十的时候,她依然满怀深情的对梅吉说:“我爱那个男人,他是新西兰最有名望的政治家。他很英俊,身材高大,有着一头黑发和永远含着笑的眼睛。他具有你父亲没有的一切:文化、口才、魅力。我爱他爱得几乎发痴了,我知道我从此以后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了……”这也就是菲奥娜爱弗兰克胜过爱其他任何一个孩子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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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兰克是帕吉汉生命的延续,爱弗兰克就如同爱帕吉汉一样。可是,令菲奥娜痛苦的是,弗兰克与帕迪是那样的水火不容,就好像是情敌——互相仇视对方。他们无法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于是当弗兰克知道了他的身世后,决然的离开了帕迪的家。当他五十岁回来时,帕迪已经不存在了。上苍对菲奥娜还是仁慈的,尽管剥夺了她爱人的权利,却给予了她被爱的权利。帕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丈夫,在他的有生之年,带着自卑与敬仰深深地爱着并不爱他的妻子。菲奥娜的一生确实只爱着一个人——帕吉汉,但在沉默寡言、面无表情的背后,隐藏着菲奥娜对帕迪深深的感激与敬意,毕竟这个男人——帕迪维护着我,给我安稳的家庭,可我从来没有爱过他:他是温柔最值得爱的人,可是直到失去他时我才明白这一点:“我爱他,可是我却再也没有机会对他说了,我太不幸了。”
梅吉
小说以梅吉四岁的生日拉开序幕,以她与神父拉尔夫的情感纠葛为主线,由此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梅吉是小说当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只荆棘鸟,拉尔夫就是她那根最长最尖的荆刺。他们初次见面时,梅吉只有九岁,而拉尔夫已经二十九岁了。然而年龄的悬殊丝毫无碍于他们的相互吸引。当梅吉一家出现在拉尔夫面前时,他似乎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长袍施在尘土之中,迈步越过了那些男孩子,蹲下身来,用双手楼住了梅吉,双手坚定、柔和,充满了友爱。“梅格安,这是我只喜欢的名字。”这也许只是很平常的一句赞美的话,这个年仅十岁的小女孩点燃了拉尔夫神父心中媳灭了多年的激情的火焰。当帕迪一家出现在玛丽·卡森面前时,梅吉用她那双小小的胳膊搂着刚刚认识的拉尔夫的脖子。她是这样依赖他。父亲和哥哥曾经给予梅吉安全感,这两个男人是拉尔夫出现之前梅吉的保护神,然而拉尔夫一出现,他们就被梅吉抛在脑后了。
在拉尔夫向玛丽介绍帕迪家的男孩子们的时候,她几乎没怎么听,她过分地忙于观察神父和梅吉了。这样一句轻描谈写的话却蕴含了丰富的意义:寡居多年的玛丽倾心于年轻潇洒的拉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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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尔夫与梅吉的亲密举动引起了玛丽的嫉妒与焦虑。她知道梅吉的出现意味着她将永远得不到拉尔夫。由此,玛丽扮演一个旁白的角色,她告诉读者,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故事开始了。
此后的几十年中,梅吉由一个不谙尘事的小女孩变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拉尔夫则由风度翩翩的年轻教士变成了罗马教廷炙手可热的红衣大主教。一个拥有了她渴望的家庭和孩子,一个得到了他孜孜以求的教职,然而他们却失去了最值得珍惜的爱情。菲奥挪是幸运的,嫁给了一个爱她的丈夫,梅吉却嫁给了一个只爱她的钱的丈夫;弗兰克在离家几十年后最终回到菲奥娜身边,戴恩却在离开梅吉后永远的消失了。可怜的梅吉,不仅失去了她的情人,也失去了她的儿子,与拉尔夫所生的儿子。然而梅吉也是幸运的,尽管她不能通过法律与拉尔夫结合,但他俩在感情上从未分开过。
朱丝婷
从她生下的那一刻就决定了她是一只另类的荆棘鸟。她并没有像她的外祖母或母亲一样用一生追求着一段得不到的爱情,她甚至打算不结婚,当梅吉问她是否想结婚时,她显出一副蔑视的样子:“根本不可能!哭天抹泪,像叫花子似地度过我的一生吗?向某个连我一半都不如,却自以为是的男人低眉俯首吗?”然而,朱丝婷绝不是个禁欲主义者。正如黑格尔所说:“情欲是人的自然本性,具有原始本能的特性。情欲是能动的,爆动不安的本质上讲是不安于现状的。”朱丝婷不打算结婚并不意味着她打算过一种禁欲的生活。正相反,她的情欲甚至比她的母亲,外祖母的情欲更为强烈,更为桀骜不驯。她不打算结婚也并不意味着她放弃了爱情。朱丝婷是一只荆棘鸟,但是她那根最长最尖的棘刺并不是某个情人,而是她的弟弟戴恩。由于她不是梅吉所期望的孩子,因此她一生下来就受到梅吉的冷落,于是朱丝婷从小就表现出不同于一般女孩的独立与冷傲。
她从不亲近任何人,甚至是她的母亲,直到弟弟戴恩的出现。或许是恋父情结的一种变形,或许是对母亲宠爱的反叛,她在戴恩身上,表现出极强的占有欲与责任感,仿佛戴恩只属于她一个人,即使是成年之后,她与戴恩之间也始终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戴恩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性,在她眼中任何男性都黯然失色。这是她叛逆性格的一个重要表现,她鄙视世俗的爱情,戴恩就是她的一切。在她看来,男女欢爱不需要任何感情因素,以至于轻易地甚至是带些戏谚的失去了她的童贞。“她灵巧、轻快地脱去了衣服,也用不着扭扭扭捏地进入推推拉拉,便爬上了床……”理由是“要是我连男女之间的事都不知道,我怎么能盼望成为一个好演员呢?”然而正如上帝并不怜悯菲奥娜与梅吉一样,上帝也无情的剥夺了朱丝婷对戴恩的爱,把戴恩召回了他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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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恩的死固然给了朱丝婷沉重的一击,令她陷入了无限的痛苦与自责,但也正是戴恩的死唤醒了朱丝婷本真的一面,引导她走上了一条健康的情感道路。戴恩是朱丝婷的绝唱,同样凄婉悲怆,朱丝婷是一只另类的荆棘鸟,在曲终之后,那个孤傲、冷漠的朱丝婷是命竭了,但取而代之的是涌动着激情与挚爱的朱丝婷的诞生。朱丝婷终于从戴恩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接受了她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的男性雷纳,在痛苦的悬崖上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男性形象
帕迪
帕迪这个来自爱尔兰、身无分文的移民,娶了美丽高贵的菲奥娜,这桩门第极不相称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令人费解。虽然他深深地爱着她,对她温柔体贴,包容她的冷漠与偏心,但他与菲奥挪之间永远都是他付出得更多,而且是单边的无回报的付出。他不计恩怨,全身心地包容菲奥娜,即使在被烈火炙烤、死亡将临的时候,他不停叫唤的仍是菲奥娜的名字。可菲奥娜对他仍然冷若冰霜,一直等到帕迪死后,她才幡然醒悟。
拉尔夫
拉尔夫是一个内心充满矛盾的人物形象,爱情与教会、人性与神性的冲突如同一根荆棘横亘在他的心里。拉尔夫爱着梅吉,只要她需要,他就会第一时间赶到她的身边。但他毕竟是一个神父,特殊的身份决定了他与梅吉之间永远都不会有结果。同时对教会权势的野心也不允许他这样做,他的“目的不是一个男人,永远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某种伟大得多的东西,某种超乎仅仅成为一个男人命运的东西”。在爱情与教会这两个对立面之间,拉尔夫无法告弃任何一个,他想兼得两者,但事实上他既不做成纯粹的男人也做不好教士,因此他注定一生都将在痛苦与折磨中度过。而在教会中,拉尔夫又始终对上帝存在着怀疑,即使成了大主教也不能化解他内心的疑惑。麦特劳克岛的欢乐让他领悟到“生活在人世间去追求神性,这不过是一种幻觉,”他甚至坦陈爱梅吉远胜过爱上帝,上帝只不过是“一个骗局,一个幽灵,一个小丑。
”但对悔吉的爱终究又是短暂的,他无法抗拒上帝对他的律令,那巨大的规定性的诱惑最终还是把他拉回到了上帝身边,他在罗马度过了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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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苦难的种子一旦播下终将成长,戴恩是梅吉与上帝斗争的胜利果实,也是拉尔夫背叛教会的证据。从开始就注定是错误,必定要付出代价——拉尔夫与亲生儿子朝夕相处却不知,直到戴恩死去才明白真相。失子之痛与失爱之悔最终彻底击垮了拉尔夫,他“哭泣着,在深红色的地毯上缩成一团,像刚刚流淌出来的鲜血。”读者仿佛看到了一只力竭而死的荆棘鸟。
卢克
与拉尔夫内心爱情与野心的争斗不同,在卢克和戴恩的情感世界中,爱情显得异常匮乏。卢克是一个十足的守财奴,金钱至上,他狂热地干活,“对实实在在的现金的热爱远胜于对这些钱最终会给他买来的东西的热爱。他关心的既不是土地的拥有权,也不是它的继承权,而是巴望在他的存折上,在他的名下,累积起一行行整齐的数目。”他精心谋划将梅吉弄到手,却仅仅是为了梅吉的一笔数目可观的存款。卢克全然不顾梅吉的感受.他蛮横地与她做爱,取走她身上所有的钱,甚至还随意更改她的名字。他的感情世界是一片荒漠,全部的心思都在钱上,
对他而言,梅吉只是一个敛财的工具。卢克的头脑中没有爱情,也不懂什么是爱情,他宣称:“爱!什么是爱?除了女人在想象中的营造之外,根本就没有这么回事,就是这样。”
戴恩
与卢克令人憎恶的性格相反,戴恩是一个温文尔雅、外貌俊美的少年,但他却将所有的爱献给了上帝,面对身边的女人没有任何欲望,因为他认为爱她们与爱上帝是无法两全的,可以说他是拉尔夫神父的理想化身。那么怎样表达对上帝的深爱呢?他坚信“只有把一样东西献给他,才能够在他的面前显示出除他以外,一切在我心中都是不存在的。我只能献给他能与之相匹配的东西,这就是他要求于我的牺牲。我是他的仆人,他是无与伦比的。我不得不进行抉择。”戴恩放弃了爱情的可能,接受了教士的圣职,主动地踏上了献身教会的一条荆棘路。
雷纳
雷纳是克利里家族第三代子嗣朱丝婷的丈夫。雷纳长得矮胖但体魄雄壮而富有魅力。他对朱丝婷忠心耿耿,包容她的胡闹、调皮和倔强。“他对感情的坚定,只有上帝才能挫败他,他从不把爱情当作生活中一个筹码,对于他事业与爱情均处于平等位置。他时刻像朋友、像兄长、像爱人一样陪伴着朱丝婷,为她排忧解难。他精心呵护着朱丝婷,没有甜言蜜语,唯把自己的忠诚展现给朱丝婷,等待她对爱情责任的觉醒。他尊重朱丝婷,同时尊重她的感受、她的独立及她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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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考琳·麦卡洛,澳大利亚当代作家。她于1937年6月1日出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部惠林顿一个牧业工人家庭,十二岁移居悉尼。此前,一家人过着游牧生活。
《荆棘鸟》让考琳·麦卡洛名利双收的同时,也打破了她从小就喜欢的平静与安宁。几经周折,她最终只身一人离开“骚动与喧哗的美国”,回到阔别已久的澳大利亚,并且于1980年1月定居诺福克岛。诺福克岛是太平洋深处一座长五英里、宽三英里的小岛,距离澳大利亚东海岸尚有一千英里之遥,是一块独立的领地。考琳·麦卡洛在这座小岛举目无亲,甚至连一个熟人也没有。经历了最初六个月的孤寂与烦躁之后,她发现这里正是她理想的天堂。她的创作热情在这座恬静美丽的小岛一发而不可收。又创作出版了十部长篇小说、一部传记。其中《罗马主人》(Roman Master)系列在学术界引起很大的反响,她因此被看作历史学家。1994年,考琳·麦卡洛被授予澳大利亚麦夸里大学荣誉博士,1997年成为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政治科学系国际项目中心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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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读后感1
童话里的青鸟是幸福的象征,幸福乃是一颗无私的心所带给人的精神享受,人只有为别人的幸福着想,自己才会幸福。
荆棘鸟却不属此类,执拗的它一生只歌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展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越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后,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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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同是鸟儿,一是幸福的象征,一是执拗的声音;一是通过努力得到幸福;一是得到幸福的同时会失去很多;一是童话里的故事,一是现实生活中的故事。
鸟儿有什么错,完全是因为人为因素吧。人为给鸟儿赋予了很多人类的感情和期望。”荆棘鸟“此书大学我看过一遍,这次又拿出读一遍。对于本书主要故事已经烂于心中,但每次读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和理解。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故事:老一辈菲的爱情;中间辈的梅吉,佛兰克等的生活与爱情;下一代朱丝婷和戴恩爱恨情仇。每一代人都有不满,都有缺失。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菲----官宦之家之女,因未婚先育,在天主教家族不被容忍,下嫁给丈夫帕迪。佛兰克即是菲与那个未名男子的孩子,所以菲对佛兰克就有一股特殊的感情。即是下嫁,菲倒也从此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沉默寡言,操持着一大家子的生计。丈夫帕迪是老实巴交,靠双手吃饭的农民。
忙忙碌碌的日子虽清贫却也温馨,可谁知某天帕迪失业没有收入来源,一大家子都等着帕迪的生活费糊口。天无绝人之路吧。帕迪的亲姐姐在德罗海达有自己的产业,自己的牛羊,自己的草原,某天邀请帕迪一家子去谋生活。举家搬迁前往德罗海达,就是在德罗海达梅吉认识了拉尔夫,开始了俩人一生的纠缠。全家就开始在德罗海达落脚,放羊、剪羊毛、放牧、与干旱天气斗争。帕迪的姐姐是一位寡妇,与教父拉尔夫关系不明不白,不过明眼人都知道俩人各取所需:她为所谓爱情,他为遗产上位。
因为德罗海达草原大火导致帕迪遇难被火烧死,他们其中一个儿子也为了救他,被野猪攻击而殒命。菲,大受打击。她也是在帕迪死后才知道她这一生也随着帕迪的死而结束,人死由灯灭。也许这么多年丈夫与自己的陪伴,因为太过寻常而没在意,其实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他,可他们却没有对双方表达过这种感情。拉尔夫与梅吉注定不是一路人,虽然俩人相爱,但拉尔夫衷心于自己的主,自己的上帝。俩人分道扬镳,压抑着双方的感情,为以后所有事情的发生埋下伏笔,悲剧自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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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尔夫一生处于矛盾自责当中,他爱主爱上帝唯上帝是瞻,虽然他是教父,后来也升职为红衣主教,集盛名、威望于一身,因教规所限,一生未娶。但他对梅吉的心意昭然若揭,无论是梅吉后来嫁人生子他去探望,还是梅吉婚后不幸福出外散心,他跑去安慰,并踏破了最后一道防线----梅吉怀孕了,孩子是他的。这件事梅吉知道,菲知道;他却直到儿子戴恩逝世后才明白,进而郁闷难堪气衰而亡。菲对梅吉的种种遭遇,就会想到自己一辈子的苦难,但事已至此唯有默默承受。梅吉一心想着戴恩不能离开德罗海达,不能离开自己的身边,以防有什么不测,可人算不如天算,戴恩的脾气和秉性和拉尔夫如出一辙,竟也在成人后说要去做教父,于是追随拉尔夫而去,悲剧由此埋下伏笔。
年轻一辈的戴恩和朱丝婷一心要离开佛罗海达,去外面世界闯荡,虽然梅吉和菲想着说让他们知道佛罗海达永远是他们的家,想让他们回去但失败了,至此他俩也算是知道了佛罗海达的一代算是彻底结束了。他们每个人一生都在追逐各自的幸福生活,虽然过程中有苦有泪,刚开始为生计奔波,后来为外界战争而忙活,在时代的洪流之中无论何时人都会自己的幸福而努力,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还是大主教,或者是普通老百姓,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逐自己的幸福生活,那么加油。
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在追逐青鸟;但在追逐青鸟的过程中,很多人无形当中都做了那个荆棘鸟,虽然辛苦,虽然无奈,虽然追逐的过程中不容易,但只要有临死时刻的那一声美妙的歌声也算是值了,至此人生算是圆满了。
《荆棘鸟》读后感2
看完之后的空洞感让我写下东西也只能罗里吧嗦乱七八糟。
那是三个月前,才在新书堆里翻出这书来。是的,漫无目的的读着,看着喜欢的书就买下来放着,只为闲着的时候顺手可以拿一本。
只能说,这是奇怪单纯的爱情。
我文化不好,只能说是奇怪。没有更多的词去形容了。或许说这样的感情根本就形容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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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尔夫遇见梅吉的时候她还那样小,围着她,也不知道这就给她招来了其他爱慕他的女子的怨恨,特别他抱着柔软的梅吉走过雨后 泥泞的土地时。是什么,让拉尔夫这样关爱一个小女孩,是他喜欢幼小的女孩,还是梅吉根本就具有惊人的吸引力?
多年来炽热的暗恋。不,可以说是明恋吗?
曾经也在最青葱的岁月拥有过一段暗恋,似乎持续不断,每年都断断续续的出现幻觉,仿佛回到了具有独特味道的夏天。本以为世间人多是情薄,可只有经历过了才明白,就算是怎样的人都会有那样的一段记忆深埋心底。不会显山露水,因为,不想被世俗所束缚,失去那一根本来就幼细的念丝。
所以说,这都是胡言乱语。
《荆棘鸟》读后感3
一个是毕生追求的权利和荣誉,一个是爱入骨髓的爱人,内心不停的挣扎,斗争,拉尔夫还是选择了前者,这使得他的一生尽管有权有名,但是内心还是极度的痛苦,惋惜,愧疚,但不得不说和梅吉间的爱情还是深刻的,令人感动的,自始至终,他们的心中都是对方,只不过一直压抑着,可以说他们是有幸的,毕竟遇见了彼此,遇见了爱情,遇见了值得牵挂一生的人;可他们也是不幸的,明明很爱,可是内心不断的压制自己的情感,相互折磨,以至于后来他们抑制不住内心的渴望有了自己的孩子,还是因为拉尔夫的仕途而隐瞒,以至于最终加速了拉尔夫的死亡。整本书里梅吉和拉尔夫的间深刻的爱情是令人惋惜,感动的,即使知道他们之间的爱情不可实现,即使知道这段路有多么痛苦,可是他们依然毫不犹豫的追求,用尽全身心的力气去追寻那段明知道要经历那种痛彻心扉也要那一霎那间的灿烂。
而对于他们的家庭环境来说,梅吉和弗兰克是不幸,因为弗兰克是菲最爱的孩子,所以在这个家里,他是帕蒂和其余所有孩子所讨厌与排斥的对象,因为他独占了本该属于他们的爱,以至于这种环境加速了他逃离这个家的心,虽然他是真的很爱他的母亲,但是他的内心已经不健康了,他讨厌这个家,喜欢用拳头去外面的世界闯荡,起码不像在家里那样一直被压榨,这无疑更加速了他的悲剧人生,在监狱度过大半生。而因为失去弗兰克,菲的人生没有活力,他的生活也没有了中心,她看不见别的孩子,使正在青春期的梅吉对生活充满了恐惧,和对生理知识的匮乏,使他的青春期充满了忧虑与不知,幸而有拉尔夫帮她,所以慢慢的在他情窦初开的时候,有拉尔夫陪伴,所以她才会爱的刻骨铭心吧。在有了蒙恩后,他把那份对拉尔夫的爱全给了他,无疑蒙恩是个幸运的,他一出生,就得到了所有人的爱,可是即使这样,也无法改变他的结局,成为一名像拉尔夫一样的教士,结果在度假时因救人溺水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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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梅吉和菲,朱丽婷和梅吉,朱丽婷是幸运的,虽然梅吉钟爱蒙恩,可是也爱朱丽婷,他没有缺少很多,当他一直想走出去,去实现理想时,梅吉知道,这个时代讲要结束了……
《荆棘鸟》读后感4
一个禁忌的爱情故事,一个不需要女人的男人和一个美丽的执着的独立的女人。不管是否在一起,爱就是爱。但是它是如此的折磨人,耗尽人一生的精力,不言放弃,不能释怀。不停的承受悲哀,怀疑,迟疑,选择。直到老去。
在那片广阔的牧场上,德罗海达,它已经成为了我临睡前念念不忘的一个地方。上一辈的爱情,这一代的爱情,在这里被怀念,在这里发生。这里的故事终于落幕,多年前迁居到此的家人,死去的已经长眠,活着的终于老去。而发生在这一片广阔的牧场上的禁忌的爱情,终将会消散,和那些随爱情而来的痛苦一起。下一代,她选择离开,在别处,她找到了带来幸福而不是痛苦的爱情。
一度陷入这本书的后遗症里,情绪低落,夜不能眠。最后读完有一种终于释怀了的感觉。那些存在过的人,最终都逝去。那些曾经发生的故事,最终都消逝在风里。
有一个人跟我说:“下回读书再也不要读悲剧。”
《荆棘鸟》读后感5
如果说高中两年学到最多的是什么,大概就是理性以及历史的看待事物。
《荆棘鸟》不只是一本关于爱情的言情小说,更多的是关于那遥远而又广袤的生活的展现,是关于那段历史的记叙。遥远异国的别样风情始终比那爱情更吸引人。每一页都陌生又异彩纷呈,仿佛自己亲身流连于澳大利亚广阔的地界。而更有趣的是关于人们,关于那个地方那个年代的男人和女人的想法,关于那时的人们如何看待女人或者是男人,看待他们的爱情的。
生活,一种截然不同却与千万种生活出奇一致的生活。生活总是相似的痛苦又令人乏味,它出其不意而又引人致胜,面对这样的生活,每一个人物都从容不迫的向着某种神秘自然的方向前行着。
而我无法接受的是书中人物面对生活时那种毫无抵抗力,一昧忍受,不断忍受其痛苦却难以用力挣扎的态度,就像荆棘鸟,莫名的陷入命运可悲的轮回无法挣脱改变。无法接受的是人物们对女性的态度和女人们自己一手造就的命运。一个关于女性的悲剧,在文章的开篇就已显现,作者怜悯同时敬佩的着力描绘着她们,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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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么多令人冷颤的无奈,它们显得是那么的真实,正是那样的时期那样的环境,历史才有机会造就出那样一批人来,才让这个绝望的悲剧触地生根,叫人怜悯,警醒人们切勿回头。
历史确实总是惊人的相似,但最美好的莫过于当悲剧通过血液一代代相传时,那些异乎寻常的倔强奇迹也在悄然开放,哪怕衷心屈服顺从于命运,哪怕生活局限的令人困于自己的精神牢笼,也还是有美丽的自由之花孱弱但倔强的成长。从弗兰克失败的尝试到朱丝幸福的结局,以及可以预见未来更为现代更为自由的人的诞生,简直让人在玫瑰灰烬中感到温暖。这也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原因之一,比起那些更著名更具有启蒙意识,女主角纷纷不同凡世的小说,《荆棘鸟》只是描述了真实广大的女性,以悲剧警醒人们,又在绝望中开出一朵花来,告诉我们,一个全新的自由的,不同以往的伟大时代终于来临了。
这本书更多的让我想到《活着》,对于苦难的承受,几乎相似的内涵命运,窒息般的绝望。只是《荆棘鸟》最后是带着希望以及对田园生活结束的讴歌结尾,《活着》就只是活着了。当然他们都没有机会跳出社会鸿沟,看一眼痛苦的源泉,他们勇敢却无力看透支配其命运的巨大社会,可是大多数生活就是这样啊。小说最后,朱丝终于与雷恩结合,这是幸福圆满的,但在朱丝的故事里她或雷恩拼命挣扎,还是让人感到那窒息般的所谓命运始终无法摆脱。这就是从古至今每个仓皇伟大的时代里的故事,生活里不自由的必然性简直叫人绝望,不过没关系,我们始终抱有希望,正直独立即可谓无所不能。
《荆棘鸟》读后感6
虽说是一部克利里家族史,却不如说是克利里家的女人史,三代女人的命运在爱情里浮沉。菲,以沉默隐忍守护着自己的爱情,封闭自己拒绝关爱,忽略了孩子冷淡了丈夫,唯一钟爱的长子弗兰克确因为没有归宿感没有自信从而温柔又暴戾。梅吉的命运在来到德罗海达那天变决定了,她的母亲沉浸在过去无法正式现实,父亲虽然待她亲厚却带有那个年代父亲专制严厉的特点,梅吉的周围只有兄弟,没有姐妹,她的心事她的喜怒哀乐只有拉尔夫关心并愿意倾听,甚至女孩子的隐秘事也是由拉尔夫的指点才把她拉回正规,所以她人生中的异性从始至终只能是拉尔夫,梅吉努力过却适得其反。朱丝婷是幸运的一代,她有着更广阔的世界可以作为,有着更有耐心更尊重他的男人愿意等她,克利里家的女人宿命般的为爱情守墓,在她身上打破了,与此同时,德罗海达也将不复存在。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作为一部女性视角的的作品,这里的男子也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帕迪对菲的深爱只埋藏在心里以与她一次次生孩子作为方式,虽然他的不幸唤醒了菲对他早已萌芽的爱,但是他永远不能享受到来自妻子的爱了,他爱的太小心翼翼太卑微。拉尔夫就自私幸福的多,从德罗海达的所有权到在教会的步步高升,从对梅吉的爱到最终在梅吉怀里死去,他的一生顺风顺水,那些小小的烦恼痛苦在笔直的人生道路上只是小插曲。自私的人更容易得到幸福,他渴望更高的职位,所以把本应属于克利里的德罗海达纳入怀中,对梅吉的伤害他以丰厚的金钱来回报。因为放不下梅吉,他便可以驱车前往梅吉婚后定居的所在,毫不尴尬的表达他的爱。还可以与梅吉相处几日后,头也不回的离去,并且在误以为戴恩是卢克的儿子时,愤怒嫉妒的那么理所应当。戴恩的死大概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打击,他爱的上帝却让他没有痛苦几日便死去在爱了他一辈子的梅吉怀中。
后期的雷恩,有担当有耐心懂进退,反而是他发迹之前于寡妇的婚姻,虽然他以不菲的待遇与之离婚,却还是成为他的黑点,好在他努力给自己洗白。女人是感情动物,可是时至今日来看,这些死抱着无望的爱情的女人,难道不是推开了无数种可以获得幸福的方法吗?德罗海达其他的男人,梅吉的兄弟们,是一种被淡化了男性特征的背景,为了这三个女人,他们成了单一的生物,也许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点也不必爱情逊色,可是作者着墨太少,不得不为爱情让路。
《荆棘鸟》读后感7
中外名著赏析课上,主讲的同学开篇问了一个问题,爱情和事业你们认为哪个更重要?认为爱情重要的人举手者寥寥,一个支持爱情的男生说“攘外必先安内”全班笑声一片。
好像时代变了,人人都是独立新女性或者理性的男性,都愿意去追求那份可能更稳定的事业,不做别人的附庸,不要或许虚无的爱情。
可是爱情是人一生的事业啊。事业就算从一而终,也有退休的一天,爱情是可以从遇见陪你到坟墓前头的。我说爱情更重要,也并不是二者取其一,而是在两者冲突时,我不会像拉尔夫神父那样不停止对事业的追求,而更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爱人中去。可能我身上追求童话的天真幻想还没有褪去吧…所以这样一部太现实的…为了名利放弃真爱的小说…让我看的有些恼火…小说不应该是追求真善美与宣扬为了真爱放弃一切的飞蛾扑火一般的爱情吗!荆棘鸟的反其道而行之算是给了我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脑袋结结实实的一棒。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梅吉和菲的命运真是惊人的相似,都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为这个人生了一个男孩,随便嫁给了另一个人,然后把自己惊艳高贵的生命消耗在平凡的柴米油盐里。总觉得这样是对她们本应该更加浪漫辉煌的生命的浪费。但至少她们有钱,好歹能有物质上的富裕。
在我的眼里,拉尔夫和卢克在本质上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从来没有哪本书这样讨厌男主。为了自己冠冕堂皇的事业弃真爱于不顾。你选择事业放弃爱情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既然对于你的身份这是一道单选题,就请不要走了一条路又常常望着另一条。你手上的白玫瑰没有那朵墙外的红玫瑰娇嫩欲滴,你拿着白玫瑰俯身嗅红玫瑰的芬芳,那红色的美人把芬芳全给了你,她什么都没有,你又走回自己的路上去拿着自己的白玫瑰。撩完就跑不就是典型的渣男吗!卢克给梅吉的是关于虚无缥缈未来的描绘,你给她的是仿佛唾手可得又触不可及的爱情。这两座空中楼阁就这样伴随着梅吉活过一年又一年,然而全都是泡沫。
这本书是闺中密友十八岁生日时她妈妈送她的礼物还顺带捎上给了我一本。她妈妈给她的美好祝愿是,在爱情上一定要找到心灵相通的人,能够沟通的人。不然一步错步步错,像梅吉问她妈妈菲奥娜的那样: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做错了呢?菲奥娜说,从一开始。
所以虽然这本书挺惨,对于美好的爱情,我依然怀有一份向往。
《荆棘鸟》读后感8
前几天,有朋友去新疆玩了,发回来的那拉提、琼库什台的照片美不胜收啊!那广袤无垠的草原,近处,红、黄、白、兰各色小花如繁星般散在草地上。极目远眺,远处炊烟袅袅,绿草与蓝天相连处则牛羊成群。哦!神秘静谧的草原,怎不叫人沉醉?
突然想起前段时间看的考琳-麦卡洛的小说《荆棘鸟》,书里描述的澳大利亚德罗海达牧场应该也是这般景色把?
《荆棘鸟》这本书主要以梅吉与神父拉尔夫之间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克利里家三代人的人生经历和情感历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爱情则缠绵悱恻。但小说里大段的牧场景色描写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看了朋友的美照,忍不住重看《荆棘鸟》,一看到景色描写自动脑补草原景色。感觉看得更是有滋有味!
小说一开始,年幼的梅吉收到生日礼物洋娃娃,却被顽劣的两个小哥哥扯坏了。而她只能在一边痛哭,看得我心疼不已。我自从生了儿子以后其实一直想要个女儿的,但中国奇葩而灭人伦的计划生育政策让我不能如愿以偿。以至于我现在看到女孩就觉得她们是天使下凡,怎舍得见到女孩哭泣、被欺负呢?然后,出现的是永远在炉台和洗衣房忙碌的,梅吉的妈妈——菲,又叫人心塞。也许小说一开始就暗示克利里家的女人都是不幸的。
首先是最年老的,张狂骄横的玛丽-卡森夫人,为了保持澳大利亚首富的位置,宁可孀居33个春秋,也不愿意和自己想爱的人结婚,因为怕别人分割自己的财产。孤独让她对所有人敌视,最后,所有财产捐给教会,心有不甘地死去。
再说妈妈——菲,因为爱上了已有家室的,位高权重的政治家,并为其生下了儿子——弗兰克。最后被其阿姆斯特朗家族赶出门。在遭受爱的背叛的阴影下,迫于无奈嫁给了帕迪,一直抑郁寡欢,直到帕迪意外身亡,才知道自己真的爱丈夫,但再也没机会对帕迪说一声“我爱你”在悔恨中继续生活。
然后是美丽温柔、善良倔强的梅吉,爱上了英俊优雅的拉尔夫神父,拉尔夫为了实现做红衣主教的理想放弃了梅吉。为了忘记拉尔夫,梅吉选择了和自私守财的卢克结婚,而在小岛上度假时,在与拉尔夫的缱倦沉沦中,有了拉尔夫的孩子,人见人爱的完美男生——戴恩。但戴恩一心只想做教士,离开了德罗海达,后来在希腊溺水身亡。梅吉失去了儿子,大女儿朱丝婷又与其格格不入,独自留在英国。克利里家族后继乏人啊!
当梅吉在昆士兰受苦时,我对卢克只想要赚钱买牧场,无视梅吉的需求时,是充满恨意的,同时觉得拉尔夫和卢克一样,出于对教会的忠诚,拉尔夫也没给与梅吉完整的爱。还有梅吉的兄弟眼里似乎只有草原、放羊、剪羊毛,为了管理好德罗海达,甚至没有娶妻生子的打算。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怎么回事?那个时代的男人完全忽视了女人的存在,完全不知道有怜香惜玉这个词,女人完全没地位,连菲都说“重要的是儿子”对梅吉一直都很冷淡。梅吉有14000英镑的嫁妆,居然直接存在卢克的银行帐户上,梅吉还要去路迪家打工。真是没天理啊!
对拉尔夫和卢克我只想说:没有任何理想抱负能高尚到可以伤害一个女人的心!
男人不知道如何爱女人,做母亲的其实也不会用正确的方式爱孩子。菲爱弗兰克吗?爱。非常爱!但菲错误地把自己塑造成家庭牺牲者的形象,这样做其实会让孩子产生罪恶感,而一个有罪恶感的人往往用自暴自弃的方法度过一生。弗兰克就是最好的例子,弗兰克的暴躁,好斗最终毁了他。梅吉也一样,因为过于关注戴恩忽视了女儿朱丝婷,这也是导致朱丝婷不愿意回德罗海达的原因。
坚强、坚持是美德,但笑着坚持才是正能量。所以,我从不在儿子面前说我为这个家牺牲了什么什么。要求孩子以后报答父母,这其实是一种自私的想法。你现在的努力工作也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别说是为了孩子,别把自己说得这么伟大。只有自己有颗快乐圆满的心,才能给孩子带来快乐,学会爱与被爱,爱不但要让自己幸福,更要让所爱的人,甚至所有人都幸福。
对梅吉来说,她一直在与上帝争夺拉尔夫,她相信,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的巨创来换取。让荆棘插进胸膛把,唱一曲让云雀与夜莺都黯然失色的绝唱!
我只是一个小女人,没啥大抱负,只想要我的小幸福,如果要我用刺入胸膛的痛去换取爱,我想我只会放弃。我不想做德罗海达的荆棘鸟,只想做新疆草原上的小云雀,啄到丰满的草籽,肥美的虫子就开心地欢唱。
我就这点出息!
其实,不管是做荆棘鸟还是做云雀,只要是真心喜欢和享受这种生活状态,有所为,有所不为,那就毫无问题。用王小波的话说:“参差多态,幸福本源!”
《荆棘鸟》读后感9
彻夜拜读《荆棘鸟》,拉尔夫和梅吉之间的爱情是全书最打动人的地方,纵然注定了是悲剧,依然让人动容。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从拉尔夫选择了一千三百万英镑放弃梅吉开始,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再真实不过的人而已,伪善却真实。
梅吉的出现对他来说是个幸福的意外,打破了一直高傲坚守了二十八年的绝不涉及世俗男女之情的准则。他享受一切和她相处的时光,认为爱着这个与之相差了十八岁的女孩犹如爱着上帝一般,是灵魂的爱,但能表露出的只有对上帝的爱。当需要他在巨款、一直追求的权利和地位与梅吉之间做出选择时,他毫不犹豫选择前者,这就是人性,真是再真实不过。
拉尔夫自以为离开梅吉,就能斩断与她的感情,极力的克制,就能掩埋那种感情,他不愿意承认梅吉对他的重要程度超过了一切。可是当帕迪与斯图尔特意外死去,他冒雨骑马赶来,更多是为了看一眼他爱着的梅吉是否安好;当他得知梅吉结婚并远走他乡,气的快疯了。还需要更多地证明梅吉对从不流露任何感情的他影响有多巨大吗。可他就是不愿承认,自以为可以骗过自己,自以为是上帝的代言人,自以为身为教士从来都不应该是一个男人。当他在梵蒂冈加冕的同时,梅吉糊涂地与卢克成婚,他就这样直接或间接地造就了她悲惨的命运。
梅吉对拉尔夫而言,是萦绕一生的痛苦根源,但同时也是让他明白自己先应该身为一个男人然后才是教士,而不是冰冷的空壳。而拉尔夫对于梅吉而言,是她从小到大都希望得到的那个人,即使怨恨也依然深爱着的那个人。
即使他们不能厮守,甚至不能相见,但那份爱在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改变过,她永远只会是他的玫瑰灰,他也永远是她愿意给予一切的男人,唯一的那个男人。
无论是在基兰博火车站第一次相见时透过彼此眼睛地凝望,还是拉尔夫过世前靠在梅吉臂弯中的最后一次对望,他们彼此都明白,即使岁月被时间洗礼,那份对彼此的爱,从来都是真正的永恒。
《荆棘鸟》读后感10
绝大多数读者都是从爱情的角度来分析这本书的,也分析得很透彻,我就不多说了。我最受震撼的还有一点:即伟大的澳大利亚精神。也许在女人的角度来看,她们要的只不过是平凡而温馨的生活,可是那些男人连这点也给不了她们,他们全身心投入地工作,工作,还是工作!女人们骂他们都该死,但是我觉得这恰恰是澳大利亚人的精神支柱。不论是克利里家的男人们那股不结婚只工作的执着劲儿,还是卢克那种想尽一切办法要尊严要干活要赚钱的意志,事实上都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如果我们对于开荒者的这种精神无动于衷的话,那我们又如何了解人类从蛮荒走向文明的历史事实?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爱情是个永恒的主题,从神话时代就开始了,然而,它只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人类为了生存与发展不顾一切地拼搏与付出代价才是最可歌可泣的。在读此书之前,我深受海明威所展示的美国精神打动(源于他的几部小说,尤其是代表作《老人与海》),真心认为一个作家能够不显山不露水地塑造出一个民族的灵魂来,并且被本民族看作是他们的精神所在,那是多么有价值的一部作品啊!
另外,在麦卡洛的祖国除了玛丽·卡森是个恶毒的老妇之外,所有的人都是值得敬爱或同情的。从家庭成员到邻居到牧工到仆人到流浪汉,没有一个坏心肠的人。如帕迪对多米尼克太太说:在这儿,你从来没见过一个需要帮助的男人、女人或小孩会被置之不顾,可是在城里,同样是这些娇宠爱畜的人却对一个人求助的哭喊不闻不问。 菲说:他说得对,多米尼克太太。不管是什么东西,一多就不值钱了。这里羊多,城里人多。……流浪者中坏人很少。坏人宁愿呆在大城市和乡间大镇。对于坏人来说,赶路的生活太纯洁、太寂寞,缺少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当大火燃烧及帕迪和斯图蒙难时,各个牧场通力合作;当战争需要男人们上战场或提供物资时,他们个个勇于牺牲或任劳任怨地付出。这些被流放到这座荒岛的欧洲人的后裔,如此爱家爱国爱土地,爱阅读,忍寂寞,团结一致,永不放弃…

总之,几乎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有爱心或肯吃苦,个个顾全大局,人与人之间是那么和睦。这在中国的小说里是绝没有的事,描写中国的社会现实,如果不写出窝里斗,那就太虚伪了;如果写不出窝里斗,那就太缺乏洞察力了。
《荆棘鸟》读后感11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的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值得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凡是写《荆棘鸟》有关的文章,都不可避免的要引用这一段,我也不能免俗。含着泪水,带着微笑,心中暗流涌动。我无以言表我对它的爱,我想让自己化成清泉一滴,融入它的小河,静静流去,一去不回……
这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大凡经典之作,都不能逃离被诅咒的厄运。悲情,会激发人类最深沉的共鸣!拉尔夫,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终极目标的人,不能谈情说爱,不能儿女情长,事实上,在他二十七岁的生命里,他以为可以做到,确实他也做到了。直到九岁的梅吉出现。他像长辈一样的宠爱着她,陪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终究,梅吉长大了,拉尔夫惶恐地发现梅吉已经成为美丽的少女,而爱的种子早已深深的埋在两人的心中。梅吉对拉尔夫的爱正如拉尔夫对她的爱,但是,这注定是悲剧。拉尔夫没有停息追逐大主教的步伐,他离开了,选择了他认为最重要的。梅吉万分痛苦,在对拉尔夫的深深思念中,选择了一位和拉尔夫长相神似的年轻人,一心一意要过平凡人的生活。但他的丈夫一意追逐钱财,也远离了她。在梅吉快要崩溃的时候,拉尔夫又出现了,他违背了誓言,在岛上和梅吉真正的拥有了彼此。
第二天拉尔夫离去,梅吉发现自己有了拉尔夫的孩子,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她认为自己从上帝那里偷来了拉尔夫的一部分。时光逝去,拉尔夫的儿子戴恩逐渐成长,他完整的继承了父亲所有的美好,英俊,智慧,但最为讽刺的是,冥冥之中,他注定自己要追随上帝的步伐,献身与于宗教。梅吉感到深深的无奈,她认为这是上帝要拿回她偷走的东西,她说,上帝赢了。一次意外,戴恩溺水身亡……围绕着这根主线,梅吉一家几代人的命运交错,感情缠绕,在作者行云流水般的语句里步步道来……
人物性格鲜明,展示的场景宏大,历史地理,移民,故土,自然,幸福……《荆棘鸟》揭示的早已不是爱情的范畴,它揭示了人生的艰难,讴歌了生命的勇气,阐明了人生需要刺痛心脏的疼痛,流出殷红的鲜血,才能唱出生命的最强音。当然,我也感受到了作者在刻画人物特征时缺乏的全面公正性。比如对于菲的描写,不悲不喜,荣辱不惊,虽然作者力图构造的是一个默默承受命运而又努力持家的女子,但我看来未免过于单一。还有伊丝婷的叛逆,以及卢克在婚前婚后的截然不同,都让我感到了一种极端的不怅然。最后对于戴恩的结局设定,因为她是梅西从上帝那里偷来的,那戴恩就一定回归于上帝吗?这难道必须彰显上帝无所不能的力量吗?这些处理,都让我感到遗憾。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在阅读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立刻想到了《飘》,又被译为《乱世佳人》,因为无论从文笔上还是内容上,二者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第一,都是以爱情为主线。《飘》讲的是郝思嘉为追求自己心目中完美无缺的希礼,而无视瑞得对自己多年来的苦心付出,待到最后觉悟时,为时已晚。女主都有心仪的对象而求不得,一个是上帝的代表,一个是自己虚幻勾勒出的圣人。
第二,书中都涉及了战争场景。《荆棘鸟》描述的是二战对澳大利亚以及世界各地的影响,死亡,疾病,贫穷,而《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时期为背景,也涉及到社会变迁及战后人们遭遇的后遗症。
第三,女主人公都才貌双全,机智勇敢,在家乡遭受天灾,国家经历磨难时,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用女性柔弱的双手撑起家人的一片天空,无怨无悔。更有趣的是,她们都有一位血统高贵举止优雅的母亲,还有一位粗俗狂放却又努力善良的父亲。
第四,作者都善于描写人物外貌特征,刻画人物细致的心理活动。我喜欢观看作者呈现出来的整个时代的面貌,尤其小细节的描写,比如人物的服装装饰,饮食习惯,都会让我无限想象这个时代的整体面貌。这或许是由于两位作者都是女性,能通过女性的慧眼来捕捉男人无法注意的细节。
两部小说有诸多不同。《飘》里的郝思嘉更加立体,更加能彰显人类的多面性,自私,贪婪,但又坚强,善良,人性中的善与恶参半交织,倒更像是我们自己内心真实的写照。但梅吉就脆弱的多,屈从于命运,虽然最后也得到过拉尔夫,但她就像小花一样无法挣脱风雨的袭击,摆脱自己的命运。所以在两部小说里,对待宗教的态度也显露无疑。郝思嘉,其实也就是作者,希望上帝与自己同在的时候,也希望自己也能改变上帝,而梅吉的隐忍,可能更多的是作者对待上帝虔诚的信仰。
另一个不同,《飘》的语言描写更加频繁,这对于爱看热闹的我是一种福利,言语可以更直接的表达感情。而《荆棘鸟》的语言要严肃的多,让我感受到心灵的洗礼。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总之,两部巨作都会使我情迷,不能自已。我一直喜欢外国小说,就是因为她们语言充满了智慧,发人深思,震慑灵魂。反之,中国古代小说就逊色的多。当然,我先要排除掉唐诗宋词。唐诗宋词是中国文化最伟大的代表和结晶,她的美无与伦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但是于小说这一块,我就不是那么太喜欢。比如《聊斋志异》,比如《三言》,比如《阅微草堂笔记》,再比如这几天一直翻阅的《三侠五义》。这些故事都是独立的,个体的,没有一定的完整性。每个故事情节大同小异,而且都充斥着浓浓的鬼神色彩。因果报应,生死轮回,虽然也属于中国劳苦人人民的信仰,但是于西方的上帝不同,不同于上帝是在人们心中,进行道德的约束,而中国的这些小说里,菩萨也好,鬼怪也罢,已经是成为客观存在,直接参与到人类的行为生活里,这一点是比较可笑的。或许这就是封建文化对人们深深奴役的结果,因为底层人民无法反抗,所以借助第二世界外力来规则现实生活,满足自己的愿望。
简言之,就是想要得到美好,你就得不停的做梦!
另一个读外国著作对我比较震撼的事情就是女性的地位。在中国的五千年文化里,体现出来的是社会对女性的个性的压抑和迫害。女人地位低下,不得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尤其是结婚后更要对丈夫马首是瞻,百依百顺。什么三纲五常什么贞节牌坊,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属品,也是整个社会的装饰与祭品。但看外国文学,觉得很爽。比如说《飘》里的郝思嘉为了生存嫁了三次,丈夫死后,但周围的人并不会以此来说事,比如说梅吉也和卢克婚姻不幸选择回到娘家,受到母亲和弟弟们的热烈欢迎,在中国,这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尤其我注意到法国作品里,在上流社会里,一个贵妇拥有几个情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怪不得法国为浪漫的国家。从中我们可以窥见西方的观念是开放的,所以它的经济也是开放的。在中国唐朝之时,女子服饰也较为开放,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经济也应该是开放的,符合潮流且与国际接轨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这是我从中外作品中得到的一点启示。
再有,中国的文字与绘画总是成一体的。中国文字言简意赅,寥寥几句,画龙点睛,而国外不缺的是对情与景大面积的铺张叙述。如同中国水墨画重在意境,神似,而西方油彩注重细节,给人的感觉是热烈的直观的。
另外,我想到了信仰。中国几千年,有佛教道教,主流思想应该是儒家思想,教派应该是佛教。每一门派别,应该都是引导人们行善的。但是现在,我们现代人信仰严重缺失,我们不信天不信地,只信钱。反观国外,基本上每个人一出生就注定要有所信仰,信上帝,信耶稣,在他们心中形成社会行为的道德底线。人,应该有所畏惧,才会有敬畏大众之心,我,很迷茫,当我的一腔热情不知交给谁才好。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有信仰的名族是有凝聚力的,我想,终会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信仰。
似乎扯远了,再来说说《荆棘鸟》。我想,荆棘鸟,寓意着面临剧痛挑战的人生,但真的有一天,我碰到了我的拉尔夫时,我会像梅吉一样奋不顾身的去爱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当我们面临生活的重压时,我会迎难而上吗?答案是肯定的。在生活里,我们会取舍,应该学会取舍。远处是人生,近处才是风景。我们需要努力,但也不要忘记身边的快乐,在简单快乐中徐徐前进,这或许是折中的方法。
总之,看完小说,感慨万分,真真是觉得自己能力有限,表达不及自己所想的万分之一,将来某一天,当我有更大的胸怀,更好的文字能力时,我一定会用我的时间,精力去研究中外文化的更多精髓。
用《荆棘鸟》的结尾来结尾:鸟儿胸前带着棘刺,他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它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它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它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刺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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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读后感12
提起书,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一个少女,她一头红橙色的发如瀑布般披散在肩头,坐在玫瑰丛中显得那么的和谐。一只小鸟儿飞上了枝头,她冲着它甜甜的笑:“喔,朋友,你在干什么呢?”鸟儿不理会她,却把一束荆棘刺入喉咙,开始歌唱那天籁……而那位少女怎么也想不到,她也会像那鸟儿一般:飞蛾扑火却是心甘情愿。
梅格安坐在椅子上,满头的白发中掺杂着几根红橙色的发,她的脸上满布皱纹,嘴角扬起平和的笑,像个孩子一般天真烂漫,不难看出,这位老妇人年轻时是何等惊艳!她眼角带着几滴浑浊的泪,如呓语一般的说:“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呢!”
梅格安第一次见到教父时,她才刚刚从新西兰来到澳大利亚,一切都让它倍感新奇,比如眼前这个温和儒雅的教父,教父牵起了她的手,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教父叫他骑马,耐心的解答她的所有问题,带她跳第一支舞……他如她的哥哥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可是爱情的种子却悄悄种下了。这在当时是有违道德伦理的!是世人所不容的!可爱情的种子却生根发芽,占据了她全部的心。
这是我最美好的时光了,梅格安想,后来呢?她勾起了苦涩的笑容,白发似乎又白上了几分。
后来教父被调走,她心灰意冷,嫁给了一个男人—— 一个工人,他长的极像教父,可他并不爱梅格安,或者说他更爱她的钱,在梅格安生女儿时,他竟然看都没来看一眼,梅格安又一次在爱情上受挫(虽说她也并不爱那个男人)这时,教父来看望梅格安,这次他们冲破了世人的舆论与道德伦理编织的那张大网,梅格安与教父依旧没有结婚,可却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那也算结局圆满。可天有不测风云,他们的儿子夭折了。梅格安的希望再一次的破灭。她自知与教父再无可能,便把所有一切都告诉了教父。不久后,教父去世,梅格安在庄园里慢慢变老,看着故人一个又一个的逝去……
记忆的闸门缓缓关闭,梅格安想:我这一生在苦苦追寻的东西,一样也没有得到,我这一生有意义吗?她很快就有了答案:有的,纵使没有得到,我也已努力过,去追寻过。与其一生平平淡淡的和我不爱的人度过,这样的结局又有什么可遗憾的呢?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荆棘丛中,有的人放弃抵抗,在荆棘丛中慢慢死去,最终埋没在泥里,而有的人却选择从丛中挣脱,纵使只有一线生机,纵使满身伤痕也无所畏惧,只为了飞向湛蓝的天空,登上高高的云端。
而我想做第二种人,我不愿一生碌碌无为,我要像小鸟一样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我相信所有的苦与累,所有的伤痕都将会化成翅膀,带我飞向更高更远的天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成为我心目中最期待的自己;我要坚强,不被任何的困难所打倒;我要怀着美好的希望,在书海中度过每一天……
《荆棘鸟》读后感13
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荆棘鸟》读后感14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知道,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起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可以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己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荆棘鸟》读后感15
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介绍,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书笔记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_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介绍.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荆棘鸟》读后感16
上帝创造人类,人类衍生出善与恶,上帝同时放出潘多拉魔盒使人受到多元的挑战,正如他虽清楚告诉亚当和夏娃别偷吃禁果,但仍很仁慈的留给人以选择权一样,人在无法选择或面临多种选择时必然会犯许多错误,进而修正,因此上帝拯救的应该是行动中的人,以达到一种相对完美的境界。
人在完善自我之时,也即上帝对人格,生命底蕴的内在转化。古人云:“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是谓之知。”这样说来,应尽天道无余常与善人,然而当一种追求与神冥冥相对时,人的生命不过是自然界的一根芦苇,任何来自自然界的渺小力量都能使其归于毁灭。麦吉,拉尔夫就是如此,拉尔夫很象《巴黎圣母院》中的那个牧师,不同的只是形式,其情之专感人肺腑,美丽的东西不过是瞬间的灿烂,抓住一个足以乐终身。相比而言,拉尔夫是幸运的,神的力量还没有完全扼住其情感的咽喉,痛苦的理性最终让位于纯真的本能,从而也就抓住了永恒的瞬间,他死了_在爱人的怀中,留下了凄楚的麦吉。幸福总是伴随着多倍的痛苦,美总是短暂到让人来不及为之驻足,痛并快乐着,亦或乐并痛苦着。福兮,祸兮?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一切束缚人的本能的宗教或法则总会在人的持久的沉默后的爆发中被突破,牧师和和尚相似。无独有偶,《巴黎圣母院》中也着力刻画牧师受着相思煎熬后的种种痛苦乃至扭曲的心灵,难道仅仅是巧合吗?生理的欲望只能顺势引导,因地制宜,才能使肉体的凡俗升华到精神的神圣。
由此种种,经典的爱情总是以悲剧而告终的。《乱世佳人》,《呼啸山庄》,《简.爱》,《红楼梦》等著作能流芳百世,悲剧的意义在于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悲剧作家的灵性在于他以大悲的眼光透过现象看本质,由一而衍生出二乃至无数,将个体的悲升华到整个人类的一种发自脊髓深处的寒气来,正因为如此,他本人倒是往往乐观的,因为他悲在质量而非数量,在本质而非现象本身。当这种悲超越了人的承受力的时候,喜剧作为一种替代品便出台了。
《荆棘鸟》读后感17
正的悲剧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只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爱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悲剧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香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悲剧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谢文学殿堂里悲剧的独特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悲剧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_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写介绍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己成为“人”!
《荆棘鸟》读后感18
传说中有那么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物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只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这是《荆棘鸟》书页的开端。当尚年幼对世界的认知还懵懵懂懂的我初次翻开这本厚厚的书的时候,就被荆棘鸟的传说所吸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进入了荆棘鸟的世界。作者考琳.麦卡洛用细腻的笔触为我描绘了从20世纪初叶到半个多世纪后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澳大利亚广阔恢弘的画面,充斥着克利里家族传奇式的家世历史。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曲折优美的情节发展,刻骨铭心的爱情历程,都深深地把我带入了那个传奇的时代,那片美丽的土地。而到现在,当我重启记忆,当初的那份热情早已冷却,少了些稚气,多了些成熟和理智,也渐渐能从人生的角度来看待这本曾经深深吸引我的小说,最终发现的,也是犹如新大陆般丰盈的感受。这,的确是一本值得读的,充满魅力和生命精华的书。
当然当初那个懵懂的孩子依旧是不能领会那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沉的沧桑。无论是帕迪的含蓄温雅,或是菲奥娜的冷漠脆弱;无论是暴烈渴望的弗兰克,或是骄横尖酸的卡森夫人;无论是单纯执着的丹尼,或是古怪理智的朱丝婷。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棱有角的面容次第出现,我却无法真正地感觉到他们的爱恨纠缠中所蕴涵的复杂的思想。直至现在,我依旧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个家族的命运。而我所最钟爱也是最迷恋的,只有麦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几乎让我肝肠寸断,情不自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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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女孩子对这样无奈又沉痛的爱情的无限憧憬,然而,在初次读着其中的每字每句的时候,我的情绪都是在时刻为麦吉和拉尔夫而波动起伏,为他们的相遇而欣喜,为他们的相知而温暖,为他们的相别而哀伤,为他们的相忆而唏嘘,直到最终的最终,拉尔夫在麦吉的怀中平静而安详地死去的时候,忍了许久的泪,终于落在了书页上。也许死亡并不是终结,生命依旧在延续,因此这场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深沉的爱恋也终究是在世界上留下了痕迹。亦如麦吉依旧活着,亦如拉尔夫依旧爱着。
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明白的,这份爱,无论多么铭记,也终究只会化为回忆里逐渐淡去的风景。就如初见的时候,10岁的麦吉和28岁的拉尔夫,距离的不仅仅是18年的长度,更是,一生的无法逾越。神父的身份注定了拉尔夫会走上对爱情来说是条一去不复回的无归之途,也注定了麦吉从少女成长初始就在悄然萌芽的依恋终会没有回报。因此,此后的分离、重逢、再次永别似的别离,直到,生死殊途。至始至终,麦吉和拉尔夫都是寂寞的,尽管他们之间的爱超越了距离,超越了世俗,甚至,超越是生死。但是,彼此的独自等待,无法相守,亦无法相见,还有欲爱不能,欲罢也不能的情感挣扎,都在书里抹染得淋漓尽致,也是,让人痛彻心肺。正如小说结尾中写的那样:“当我们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明白的。我们是了解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要把荆棘扎进胸膛。
”是的,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没有完美的终点,却矢志不渝;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痛远远多于幸福,却至死不悔。荆棘鸟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寻觅自己生命的意义_歌唱,也是绝唱。虽然短暂,虽然逝去,但歌声犹在,但爱犹在。绚烂的的生命也从此不再苍白。
曾经听人把荆棘鸟和枯叶蝶作为对比。荆棘鸟,把所有的生命浓缩在最后的绝唱中,虽然短促却是倍加绚烂;枯叶蝶,把所有的生命铺垫在持久的宁静中,虽然单调却是岁月绵延。截然不同的选择,也就注定了截然不同的命运。一个,缩短了生命,只为了瞬间灿烂;一个,放弃了华丽,只为了延长生命。大千世界就是这么奇特,一种生命所追求的,却恰恰是另一种生命所放弃的。然而,你又能说谁是谁非呢?你是愿意做一只追求最后绚丽的荆棘鸟,还是原因做一只追求永久淡泊的枯叶蝶?只是看你想要的是什么罢了。而这本书,正是说明了前者存在的意义。即使付出生命,即使需要难以想象的代价,也要绚烂的终结,也要所梦想的一切爱,与美好。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重读小说的时候我就在想,麦吉,这个内向却倔强的女子,从单纯天真的小女孩到饱经岁月风霜的女人,从对爱情的懵懂无知到对无望的爱恋依旧孤独坚定地守侯,她经历的究竟是多沉痛的挣扎,面临的究竟是多残酷的将来,但她依旧是挺过去了,并且坚持了她一直想坚持的爱。整本书从始至终几乎贯穿了麦吉的一生,作者在麦吉身上也是落笔最多也是最不留余力的。可以说,在麦吉飘摇浮荡的一生中,寄托了整本书的灵魂所在_坚定、执着、不顾一切,即使痛也要爱着,即使受伤也要孤独地走下去。麦吉,就是一只荆棘鸟,她穷尽一生,不过是为了守住那渺茫的爱情中曾经微弱的光芒。包括和拉尔夫的结晶丹尼死后,她最后的慰藉也终于坍塌。然而,她依旧选择了坚强,选择了宽恕。麦吉似乎什么也没有得到,其实她也是什么都得到了。像荆棘鸟一样,一旦走上了那难以想象的艰难而痛苦的道路,她从没有后悔,她也无从后悔。
荆棘鸟始终都是遵循着一个永不改变的法则:痛得愈深,也就爱得愈沉。
《荆棘鸟》的主题,也是永恒不变的:爱,与命运。究竟爱在跌宕起伏的命运中有怎样的纠缠?究竟命运在悲喜交织的爱中有怎样的痕迹?究竟是爱主宰了命运,或是命运主宰了爱呢?荆棘鸟的传说,一直在淡淡地讲述着。哀伤弥漫,但也许哀伤并不是传说想要表达的。从麦吉和拉尔夫的跨越了时空距离的爱情纠葛中我们也许可以领悟些不同以往的东西。有关爱,也有关于命运。
在终于重读完《荆棘鸟》后,我才豁然开朗。也许真的,经典都是随着自身的成长而不断地产生新的感受。和从前初次被它吸摄的那个懵懂的孩子相比,现在的我,似乎懂得了更多,但也会在以后,懂得更多的更多。我期待着将来,《荆棘鸟》会给我更加迷人的答案。
合上最后一页,忽然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不知怎么,却觉得格外地应景。荆棘鸟,是不是也正是梦想着那夏花般绚烂的歌唱呢?
《荆棘鸟》读后感19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作者的开卷语是这么写:在南半球有一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美好动听,但是它只有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长满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进自己的肉体,才能够歌唱。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开始了寻找荆棘树的旅程,直到如愿以偿,找到那种长满如针一样锋利荆棘的荆棘树。这个时候,它就落下来,而且要选择最尖、最锋利、扎进肉体最长的荆棘。它的身体被锋利的荆棘刺得血流如注,疼痛难忍,生命就要奄奄一息了,它开始了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的歌唱。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荆棘鸟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也许这段话说的并不仅仅是梅吉,但无疑她所有的歌声都是带着伤痛的。因为家庭的贫苦她不得不过早的承受更多的艰辛,她只有一个娃娃(而且被兄长弄坏过),她没有什么漂亮衣服,因为穷,她在学校里受到了修女更多的呵斥甚至鞭打,从她出生的那天起,疼痛已被荆棘扎进了她的生命里。
但她最大的痛苦却还是她的情。她的人是优秀的,无论是品质还是容貌都是无可挑剔的出众,那人,也同样的爱着她,他们之间没有任何阻拦,只除了一条——他是个教士。
如果是有妇之夫也许还可以离婚,如果是贫穷也许还可以克服,如果他不爱她,也许还可以努力,但他是一个教士,她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我不知道“女人最大的不幸就是爱上一个不能爱的人”这句话到底对不对,但对梅吉来说爱上拉尔夫的确是不幸的。但能说她是爱错了吗?在她随家人踏上澳大利亚的土地后是他迎接的他们,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他带她参加集市,他教她骑马,他关心在意着她的任何一个不快和烦恼。她第一次见到他时才十岁,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少女,她根本就没机会再去爱别人,而其他人在他面前又是那样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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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还是教士,他们永远不能结婚。他离开了,她嫁给了一个她以为像他的男人,一个剪羊毛的工人。她跟着这个剪羊毛的工人到了另一个完全不能适应的国家,在那里,她即不能经常的见到自己的丈夫更不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身上甚至连一分钱也没有。但无论怎样艰难她都忍受了下来,她没有想过离开,虽然她的丈夫对她是这样的苛刻,但她还是以特有的坚韧坚持了下来。
可是拉尔夫来了,那疯狂而甜蜜的天堂般的生活改变了一切。梅吉离开了她的丈夫,带着她终于从拉尔夫那里得到的一部分回到了德罗海达。那段时光对梅吉来说是幸福的,在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渴望做一个母亲,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在不受欢迎的状态下出生的,那是她丈夫的孩子,而这一个,却是拉尔夫的孩子,一个几乎和拉尔夫一样的孩子。那样的高大、健美、优雅、善良,她是怎样的爱着这个孩子,甚至比爱拉尔夫更爱,但就是这样的孩子却走上了同自己父亲一样的路——他要去做一个教士。
她千方百计从上帝那里偷来的东西就这样回到了上帝手中,但不幸并不在此处结束,她的儿子死了,在他终于结束了长达八年的学院生活而利用假期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郎被海水吞没了。这时的梅吉已经五十三岁了,但她再一次忍受了这种痛苦,冷静而理智的处理着事情,只是在为了找回儿子的尸体时她不得不对拉尔夫说出曾经要发誓要保密的事情——那个儿子,也同时是你的。
荆棘鸟最后的歌声是美丽的,但那歌声是在最痛苦的时候唱出的,一边忍受着疼痛一边唱着使上帝微笑的歌,歌声真的那样引人吗?还是生活本身就是这样:如果你不能忍受,那么你就无法生存,而在你忍受的同时生活也继续了下来。
《荆棘鸟》读后感20
用了很长时间看完这本书,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书中看似平静的叙述隐藏的巨大的悲哀让人无法承受。至此,我明白了我永远不会有作家的冷静与近乎残酷,我写小说时,在动笔的那一刻,就先被自己的感情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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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幸福的时候,也是痛苦将至的时候。就像荆棘鸟扑向尖刺的时候,也是她唱得最动听的时候。
菲奥娜是一位贵族的女儿,未婚先育,孩子弗兰克的父亲是一位有名的政客,他爱菲却不能娶她。菲被家族遗弃,被父亲安排嫁给了剪毛工人帕迪。婚后,她对帕迪与孩子极其冷漠,她把自己埋在繁重的家务之中,每天一言不发像陀螺一样劳作着。她可以给帕迪生儿育女,可以劳累,但她不会爱他,她爱的只有弗兰克及弗兰克的父亲,她一直都生活在对自己早年的欢乐的幻想之中。直到帕迪被大火烧死,她才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如此深爱着他。而在他生前,她从没说过,也从未知晓。
有的爱情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就像《神雕侠侣》里的郭芙,直到嫁给耶律时才明白自己爱的是杨过。她以前专门跟他作对是因为她为得不到他的爱而气恼。我们总是自以为很透彻,却在自己对自己的判断的坚持中做了傻瓜。
菲的女儿梅吉在孩提无知时,虽然有痛苦的时候,如在教会学校读书被阿加莎修女责打,被迫和小朋友特丽莎分手及弗兰克逃走,都曾让她深深痛苦,然那时她有真实的欢乐,就象艾格尼丝的到来、认识拉尔夫、哺育小哈尔,梅吉都感到了上帝的仁慈。只有当拉尔夫被利欲权势,将自己卖给玛丽死去的灵魂和天主教廷后,梅吉的生活才陷入无底的黑暗。“梅吉,我把你卖了,卖了一千五百万银币。”拉尔夫说。对穿着玫瑰灰衣服的梅吉说。他痛苦的说,我爱你,梅吉,可是,我是个教士,我将只能忠诚于上帝。然而梅吉始终都爱着拉尔夫。她嫁给了有点象拉尔夫的卢克,只为了生一个象拉尔夫的孩子。失去的爱情没有在卢克那得到丝毫弥补;习惯单身的卢克从没有把梅吉当妻子看,充其量只是迷恋她的美貌罢了。而最让卢克迷恋的不是梅吉的美貌,而是她的钱。这是他接近梅吉的最初的原因。
两个人在一起的理由都与爱情无关。这以后,她对生活的态度与其说是一种热爱,毋宁说是一种无奈的面对。
结婚时,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当拉尔夫回到德罗海达农场梅吉的家时,万分痛苦。梅吉生产的时候(卢克的孩子,叫朱丝婷),卢克都没来看她一眼。这时来寻找拉尔夫神父突然出现,陪梅吉度过痛苦。此时的梅吉,看着他,看似没有爱,也没有恨。其实梅吉还爱他,一生只爱他一个人。然而她有种极强的自尊心,就像她的母亲一样,深深的隐藏着自己的感情。不表示爱,也不表示痛恨嚎啕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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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的梅吉在好心的安妮夫人的帮助下去了一个小岛度假,在静谧的氛围中,她开始想以后的路该怎样走。“跟卢克就这样过吧,拉尔夫永远是一个梦。”她对自己说。可是就在她决定将拉尔夫忘掉的时候,他却来海岛上找了她。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在海岛上,她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跟拉尔夫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那象是她所希翼的全部,事实上只是一种微薄的安慰。她说,拉尔夫是属于上帝的,她得不到,但终于从上帝那里偷走了一样东西。她对戴恩越喜欢,越衬托出她的孤单与可怜,爱的无力及失去爱人的虚空。她的母亲菲说:“没有人能从上帝那里偷走什么,偷的东西总要还回去的。有一天,你必定失去戴恩。”长大后的戴恩第一次见到拉尔夫就开始崇拜他,并最终决定当一名教士。梅吉伤痛欲绝,却由他去了。在希腊的海边,戴恩为救落水的几个女人而死。在梅吉要求拉尔夫帮她找到戴恩的遗体带他回澳大利亚时,拉尔夫才知道戴恩是他的孩子。
主持完戴恩的"葬礼后几个小时,拉尔夫红衣主教停止了呼吸。在最后一刻,他没有想到梅吉。他痛苦与欢乐的来源,他一生只爱过一个的人。他在爱情与权力间痛苦挣扎的一生终于结束了,也解脱了。
《荆棘鸟》读后感21
这本书写的还不错,让人有些嚼头,有点《飘》的影子,但是,我对此书还有一些不满的地方。里面的人物一个个都非常执拗,情绪与性格都很极端与夸张(也许小说只有写得夸张和富于戏剧性,人们才爱看);拉尔夫对梅吉的爱,让人感觉有些奇怪,他到底爱梅吉什么呢?梅吉只是漂亮、纯洁,在精神层面,智慧层面,梅吉几乎没有什么;朱丝婷做出了种种叛逆的言行,从来不敢好好进行认真深刻地思考,这样的一个有些傻的姑娘,雷恩怎么会爱了十年;里面梅吉的兄弟们一个个都不结婚,写得太不近情理;卢克只爱砍他的甘蔗,这有些让人匪夷所思;戴恩这个人物写得不够丰满。
《荆棘鸟》读后感22
我今年许下的愿望是多读书多思考,所以,在懒惰了多日之后,还是强逼自己写点东西,表示自己曾经到此一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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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初读非常喜欢,打了五星,评价为目前读过的最好的中外爱情小说,当然有一叶障目的短浅。我平时读书尤其是小说,喜欢陷进去,把自己设置成女主角,对男主的爱情痛哭流涕,神魂颠倒,甚至方鸿渐那样一个一事无成的小市民也不放过。可是,在拉尔夫和梅吉的爱情中,我跳了出来,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审视这样的爱情。
原因是作者自己的客观视角把我拉出了剧情。麦卡洛刻画了一个并不完美的拉尔夫形象。拉尔夫是个具有象征意义的人物。他有人性的弱点,他热爱上帝,忠于教士的身份,他认为自己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上帝服务,直到实现做红衣主教的梦想。
29岁之前,他一直执着坚定地为此而努力,甚至一度会世俗地靠美色博取爱他的老女人玛丽的支持。然而,这一切,在见到梅吉之后,悄然改变了,梅吉唤醒了他内心男人对女人的爱,从第一眼开始到生命结束,像对上帝的爱一样,对梅吉终生不渝。他克制着自己的感情,用一种安全的教士的身份关照梅吉,注视她的成长,解除她成长的忧愁。理智不逾矩,甚至在得到巨额遗产即将离开德罗海达时,他明知梅吉渴望他的一吻,却不想用无望的爱伤害这个姑娘。
梅吉成年结婚后,在失望和伤害中逐渐成熟,对人生婚姻爱情有了自己的思考和认识,不再是德罗海达时期的单纯的小姑娘,拉尔夫对她的感情也由爱护转变为真正的爱情,最终,他们得到了彼此。
拉尔夫和卢克都是世俗男人的代表,他们是男人的两面。只不过拉尔夫的理想看上去仿佛更崇高一些,而卢克对金钱充满了狂热的爱。他们都不知道享受生活、理解女人,女人只是需要时的一种陪伴。卢克永远不会停下挣钱干活的手给梅吉一个完整的家,而拉尔夫也不会为了梅吉放弃红衣主教的地位。
一个女人深爱着一个男人,却无法占有他,能从男人那里得到什么,作为爱过他的见证和慰藉。梅吉说,戴恩是她从拉夫尔那里偷来的,只有这个男人全部的真正的属于她。而命运捉弄了她,偷来的爱只让她享用了24年,就被上帝收走了,就像同样是私生子的弗兰克的失败一样,菲奥娜得不到她爱的人,但得到了这份爱的替代品,但这种身份转移的爱既毁了弗兰克的一生,也让菲心灰意冷。这样残酷的现实只会成为一个女人成长经历的一部分,女人改变不了什么,除了认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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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很难知道命运会给自己开什么玩笑。一向孤傲自负的玛丽屈服于岁月馈赠的衰老容颜,不能像年轻人那样向拉尔夫示爱,当然,即便是倒退40年,她未必就能凭借容貌和智慧在拉尔夫心里占有一席之地,于是,刁钻的老女人想要用财富和权力让拉尔夫的后半生承受痛苦折磨。但实际上,帕迪并未因失去遗产继承权感到懊恼,而拉尔夫具有掌管和使用这笔财富的智慧,并因此距离自己的梦想更接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轨迹,玛丽不过是助推者。
帕迪是我喜欢的一种男人。温和、儒雅、强壮、勤劳,深爱自己的妻子,热爱阅读,懂得维护孩子和家庭的利益。尽管和菲过着平淡、艰苦的生活,可他乐天知命,满足感恩。很可惜,直到失去了帕迪,菲才知道自己有多爱他。单就婚姻而言,相比梅吉,菲是幸运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中人,那是上天安排好的,是心中另一个自我的影子。当他们见面时,彼此会发出神秘信息。雷恩的影子就是朱丝婷。雷恩追朱丝婷很用心,也很辛苦,他耐心等了7年,他深深地了解朱丝,怕惊扰朱丝的叛逆之心,只安静友好地做她的普通朋友,甚至在朱丝决定要彻底诀别舞台回归母亲身边时,他也没有苦苦哀求和挽留,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他深知,如果朱丝不能自己回心转意来到他身边主动臣服于爱神,任何人都留不住她,当然,结局是美好的,雷恩成功了,终于赢得美人归。
我相信,朱丝会生一大帮孩子,像她外祖母一样,克里利家族的男人不能使德罗海达人丁兴旺,女人做到了。
美好的爱情并不能促成完美的婚姻。它需要耐心和智慧,还有上天的恩赐。
《荆棘鸟》读后感23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被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荆棘鸟》的结尾如是描写——它几乎概括了梅吉苦难而又沉重的一生。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我想她是一个聪明而又固执的人。我想也许是当时的环境以及克利里家所受到的苦难使梅吉过早的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残酷,失去了那个年龄孩童应有的快乐和天真。好在,她的大哥,同父异母的大哥—弗兰克,在她孩童时期给予了她珍贵的温暖。可是人生总是不幸的事比幸运的事多,那个在孩童时期给了她温暖的人却在监狱里埋葬了出人头地的梦想。如果我们在孩童时期受到了那种苦难,或许我们很多人早就崩溃了,但她很坚强。
拉尔夫是一个给了她极大温暖却又曾毫不留情的伤害她的人。梅吉10岁时刚刚来到定居澳大利亚的姑姑家的时候就与拉尔夫相遇相识。在那之后,拉尔夫一直陪伴着梅吉长大,然而在这期间却有一种情愫深深的植入他们的心中。梅吉义无反顾的爱上了拉尔夫神父,这个认为教会比什么都重要的忠诚的教士。拉尔夫却因为教会的关系而放弃了和梅吉在一起。尽管拉尔夫伤害了她,梅吉却对他这个既像父亲又像兄长,又是朋友,又温柔、帅气的人恨不起来。我想是这场刻骨铭心的爱恋教会他们如何去爱,虽然已经无法挽回了。
再后来梅吉嫁给了一个形似拉尔夫,却只热爱劳动不在乎妻子的人——卢克。卢克也没能和梅吉相守到老,书的结尾指明梅吉是一个人过完了下半生。
梅吉,这个苦难中不断承受,不断成熟、成长起来的女主人公用平静而沧桑到近乎淡漠的语气告诉世人:“当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我想,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用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
《荆棘鸟》读后感24
每个人都像荆棘鸟一样,一生不停地飞呀飞,只为了找到那一棵属于自己的荆棘,刺进自己身体那一刻的歌唱是如此的美丽动听,超脱尘俗。
仅仅在序言中,我们就可以隐隐约约找到自己的影子:“有一个传说,说的是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上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那刻,它超脱了自身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谁不是一只荆棘鸟。
爱一个人,我们有时候不得已选择其他人;工作很好,有时候不得已要放弃。我们总是可以抛出这样一句话:我也没办法啊。没办法的事情,我们却只能选择这样忍受,并承受其结果,哪怕这结果是死亡。拉尔夫没办法放弃自己的职业道路,只能抛下梅吉;梅吉没办法,只能选择拉尔夫,瞒着他生孩子,菲不得已放弃弗兰克的爸爸,选择了克里利,玛丽不得已立下了那份带诅咒的遗嘱……每个人人都不得已的做出一些事情。这些事情,让他们满身伤痕,心力交瘁。可在做选择的时候,她们明明知道就结局的,但是她们却义无反顾。我想,我们都是被一种力量深深攫住,不得已的走在了一条充满荆棘的道路上。一边泣血,一边歌唱。可除了歌唱,我们还能做什么?我们只能把我们的最后一程吟唱至死,才不枉我们当初的选择。难道要后悔吗?其实有什么可后悔的呢。到处都是荆棘,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选择一条自己最喜欢的荆棘路,选择一个最高的荆棘枝头,将我们心中的一切高声歌唱起来,让上帝都动容。
我们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荆棘刺进身体的一瞬间,我们没有意识到死之将至。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荆棘刺扎入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每个人的一生都在追逐,很多人无形当中都做了那个荆棘鸟,虽然辛苦,虽然无奈,虽然追逐的过程中不容易,但只要有临死时刻的那一声美妙的歌声也算是值了,至此人生算是圆满了。
我不敢保证自己看懂了多少,总是揣摩不透那种厚重的心理,我姑且认为是自己的修行不够,无法承托文字的气场。我自认为自己是个敏感的人,但毕竟过于单纯,不经世事的磨砺也没有感情带来的蹉跎,所以也就不能理解梅吉希望儿子死去,因为世间有远比死亡更值得痛苦的事。更具体的形容一下自己的心情,就好像在明净茶几上浮上了一层灰尘,总看得不那么过瘾和透彻,每每想为书中人物的绝望处境大声呼喊的时候偏偏嗓子里生痰,我想这确实是我没能真正体悟到那种痛彻心扉的感情吧。虽然与荆棘鸟结缘,可也许是一次有点早的邂逅了。

认知觉醒的读后感500字整理86句


《荆棘鸟》读后感25
对翻译的大部头我一般是读不下来的,但是这本书让我读下来了,虽然断断续续经过好长时间,主要是因为这本书开始的时候写得挺吸引人的,对景色描写也细致优美。我读的是电子版,各种错别字,翻译的语言也有些让人感觉啰嗦和词不达意的情况,但是总算坚持下来了。
今天读完的,读完了觉得就是那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怎么活着才能快乐?还有就是一句话一直在脑子里回荡: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活着就会快乐吗?死去难道会多么多么痛苦吗?戴恩的死去虽说让梅吉悲伤,但是她也明白死去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省得经历以后的痛苦。这样帅哥戴恩就一直是帅帅的,善良的,忠于自己的信仰的,这样的一生虽然短暂,却也幸福,幸福的就是他一直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坚持自己的信仰。这样,死亦何苦?
拉尔夫也去了,一个老帅哥,恐怕这是他最好的结局。人总是要死的,这位红衣大主教压抑感情,一生终于爬上这个位置,最后死于主持自己儿子葬礼之后,真是最好的结果,最后的归宿不过也是一方土地。怎么说呢,几个人可以抵挡得住接受财富,权势,富丽堂皇的未来的诱惑?他也是凡人,幸好,戴恩死了,否则以后他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诱惑,不知他会如何选择,但是怎么选择都会揪心。
其实书中活得幸福的人有几个,就是梅吉的几个兄弟(除了弗兰克),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劳动,满足,慢慢变老,却让人觉得跟十年前他们的样子没什么不同,他们是书中稀罕的幸福的人。
为什么梅吉、菲很寂寞?我看到书中她们老去,莫名的凄凉意味,而梅吉给人的感觉更是。起初是菲,她少言寡语,对自己的孩子也不甚关心,感觉活着没有灵魂。但是晚年的菲给人的感觉却好多了,岁月让人清醒吧。梅吉与她的母亲一样。
我不懂荆棘鸟代表什么,唉,修行尚浅。
《荆棘鸟》读后感26
前两天终于看完了厚长的《荆棘鸟》,繁杂的名字让我都叫不全,但是贯穿其间的三段爱情故事却萦心挂怀,菲与帕迪,梅吉与拉尔夫、卢克,朱丝婷与雷恩、戴恩,让我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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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德是个脾气火爆但还较幸运的男人,菲美丽动人,家世显赫,确犯下了祖母看来的“弥天大错”--一见钟情于帕吉汉并诞下弗兰克,索性帕德意外之中当了一个“接盘侠”,一个行事粗鲁的大汉当然是幸运之极,两人的生活谈不上如胶似漆,但菲对帕迪也是百依百顺,(从其一箩筐的子女便可寻见,也许是麻木了吧),毕竟最让他心生爱意的是弗兰克和他真正的父亲帕吉汉,小说中菲是个几乎对任何事情都提不上太多兴致,即便儿子死去也有些许漠然,唯有弗兰克使她最牵肠挂肚,他和帕迪的每次反抗都令她抓心;直到帕迪的死去,她似乎才有时间感受到帕迪对她的爱,才发现多年来的相处她也早已爱上帕迪,她是个心铁的女人,但也是个聪慧、沉稳的女人,生活的磨砺是她足以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情,以至于只有她能看穿戴恩生父是拉尔夫确守口如瓶。可以说她是个在爱情上不幸的女人,终其一生未能顺顺利利地敞开心扉爱一个人和接受爱。
抛开爱情,她在生活层面上终是幸福的,苦尽甘来的,她的生世使她对生活有独到的品味,硕大的家业使她老来无须像在爱尔兰那样为生计忙碌,过着旁人眼里富足的日子。
梅吉是个懂事的孩子,小时能替母亲分忧,弗兰克也总是保护着她,在懵懂的年龄遇到了对她一见倾心的拉尔夫,久而久之,她愈发的离不开拉尔夫,拉尔夫亦是如此,可是他内心显然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对上帝的忠诚”,所以,他们在不舍中各自离去,梅吉一直在寻找着拉尔夫的身影,她几乎碰见了和拉尔夫一模一样的人——卢克,他有着和拉尔夫俊俏的外表,高大的身躯,而且是个过于勤奋的羊毛工,梅吉在被软磨硬泡当中不久之后便落入他怀中,这也就开始了她不幸,为他诞下朱丝婷,卢克刻薄、小气、严重的“直男癌”暴露无遗。梅吉心软得逃不过卢克那赤裸裸的谎言,直到拉尔夫的再次出现,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暌违多年,他们俩谁都没想到会再次相见。在岛上他们终于云云雨雨了一回,既然得不到他,那就留下他的孩子,拉尔夫便再一次的离开,皈依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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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们也偶有遇见,也都心系彼此,无奈他们的爱情悲剧延续到他的孩子戴恩身上。
朱丝婷和戴恩几乎形影不离,朱丝婷脸上长者雀斑,其貌不扬,冷静、性格执着到有点古怪,戴恩是她最愿意亲近的人,直到戴恩被送去给毫不知情的拉尔夫,朱丝婷想要去学表演,直到遇到雷恩,书中, 朱丝婷和雷恩的爱情长跑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情节。雷恩身材魁梧,在朱丝婷看来甚至有点“吓人”,可是雷恩心思细腻,诙谐幽默,撩得一手好妹,就连朱丝婷这般“铁石心肠”都逃不过他暗送秋波,可是,雷恩又是如此的痴情专一,朱丝婷再三的推婉都难以击退他,久之,连朱丝婷自己都没发现其实自己的内心早已被雷恩所俘获,只是她心中暗下的不结婚的决心是始作俑者,雷恩迟迟未表白,就是因为长时间的相处,他对朱丝婷知根知底,他宁愿晚一点得到她,也不愿将机会仓皇的用掉,他软磨硬泡,后来又从梅吉那旁敲侧击,因为他知道朱丝婷只会属于他,他这辈子也只会等朱丝婷,这般自信和执着是何等令人心生敬意!
在经历戴恩死去的悲痛后多年,在雷恩和梅吉的劝说下她才宽恕自己,雷恩在此期间心中也未曾动摇过,梅吉的一纸书信将她从泥潭中拉了回来,终于,雷恩得到了她,这是个令人欣喜的结局,至少书中持续太久的悲剧终于迎来一段美好的爱情,好似久旱逢甘露。说实话,在小说中,作为男同胞,我最佩服的是雷恩,圆滑而不世故,执着而不执拗,敢轰轰烈烈,善始善终,所以,看完书我最大的体会是世上没有难撩的妹子,学习“雷恩”好榜样,忠于爱情忠于内心......
《荆棘鸟》读后感27
这是一个关于什么的故事,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说清楚。爱,禁锢,生与死。这么说难免空洞。
很多次读完一本书极度想写些什么,比如《岛》比如《傲慢与偏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红字》......很多很多带给我不同震撼的书。可是从来都是一拖再拖,等到想起来的时候,那些感情全部消失殆尽。所以,感谢今天,这么好的阳光,和这么闲适的时光。并不打算写的条分理析,因为本身脑袋里被很多词语充斥着,杂乱无章。我想做的,只是想留住自己每一个小小的感情(如果我抓得住所以曾经存在过的感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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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荆棘鸟》和《红字》的主题很接近,但读来感觉并不一样。《红字》似乎一直被教会的威严包裹着,而《荆棘鸟》多了几分活力。
下面,从开篇写起,当读完结局,大多数时候不忍心再提起开篇。开篇总是阳光明媚,最普通的草地也洒满金黄。被欺负的梅吉,强势的弗兰克,当弗兰克表达自己不愿被禁锢在这片土地的意愿时,我认为他的结局该是成为一个伟大的特立独行的拳击手或其他,只是想不到这个我第一个喜欢上的人物会在监狱中度过自己30多年的岁月,监狱将这个硬汉变成了另一个人,是腼腆?抑或是对周围坏境的恐惧?而他的身世,我觉得不如说是本书的一个伏笔和线索。说他是伏笔,是因为戴恩和他的境遇很像,不是吗?只是假设,完全的假设,如果戴恩不成为属于上帝的男人,那他和舅舅弗兰克的人生道路会不会一样?当然,这种情况是不会存在的,因为他是拉尔夫的孩子,那个神一般存在着的男人。他继承拥有了和父亲一样的完美、天赋。而说他是线索,是因为基本在书不到三分之一的部分,弗兰克的身世已经被揭开,也就是说,梅吉的命运已经被注定了,她注定和妈妈一样,为了一生最爱的却不能够在一起的男人受一辈子苦。
弗兰克和戴恩从她们身边离开,便是她们一生最大的痛苦。
该说说梅吉和拉尔夫。如果完全阐述情节,名著和现在很多跌宕起伏的言情小说似乎没什么不同,按言情小说的套路来讲,梅吉和拉尔夫的相遇相知以及她们的一生都是狗血的,原谅我用这么扫兴的字眼。而为什么独独《荆棘鸟》可以带给人们巨大的情感冲击?就我自己来说,好书的语言是更加贴切、看似随意却并不随意的。一般的言情小说或许会用几页的对话来纠缠一个问题。但在名著中大约都是惜字如金的,甚至作者用几个字就让十几年过去。(我发现自己在走言情小说的路线,这么多文字只纠缠在一个问题,就当做是冒充”意识流“写法吧)
书开篇没多久,拉尔夫就带着德罗海达的遗产以及对梅吉的爱离开了。一次离开绝不是永远,大家都知道在某个重要的节点拉尔夫会闪着金光出现。我一直在等。等着这个完美的男人再次出现在梅吉面前。于是,一场大火过后,梅吉的爸爸和哥哥的两条生命使得梅吉见到了日思夜想的拉尔夫(这么说或许很不贴切,但似乎也没什么不可以)。短暂的分离过后,拉尔夫以大主教的身份”骄傲“的又一次侍奉上帝,留下梅吉。而梅吉嫁给卢克,不能不说是报复。尽管梅吉似乎并没有这么想,这样的小女人心态似乎人人都有,”我就要嫁给别人,走得远远的,让你永永远远也见不到我,当你有一天突然想起我的时候却发现我已经无影无踪了,你是不是会痛不欲生,你会难过吗?“梅吉的潜台词无非就是这样,夹杂着报复的快感和得不到的辛酸。最终的最终,他们故事的末尾(至少我认为这次之后他们的故事其实已经完结),梅吉最终还是战胜了上帝,得到了拉尔夫,或者说从拉尔夫那里偷到了她后半生的精神支柱——戴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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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拉尔夫以红衣主教的身份彻底离开了梅吉。我说他是她的精神支柱,但戴恩死后,梅吉似乎也并没有痛不欲生到要追随儿子的脚步一起去侍奉上帝。而这份坚韧又完全得益于母亲和自己的经历。因此,所有的人物在复杂的关系中求得平衡,都寻找到能让自己幸福的平衡点。就像海子的那句诗:把石头还给石头,让胜利的胜利。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却是大概有很多人并不喜欢的朱丝婷,并不是为了特立独行,而是在书中,其他人都太过完美,梅吉的坚韧,菲的冷静,拉尔夫与戴恩的完美无瑕。只有朱丝婷一人,继承了卢克的品格,带着人性的弱点。我不喜欢太过完美的人,因为我知道我自己就是拥有太多弱点的人,完美的人只适合让我膜拜,却并不亲近。至于朱丝婷,我认为我可以看见自己的影子,既不聪明,也不算愚蠢,几乎完全没有为自己做决定的能力。但最终她找到自己的幸福,也难免安慰了我这个既不聪明也不愚蠢的人。
我不知道作者写作的意图有没有反对教会这样的意味,总之我读到了很多透露上帝虚假性的语言。梅吉的不幸,其实是上帝一手造成的,上帝从头至尾抢走了属于她的两个男人,这个万能的上帝,到底是在帮助别人,还是需要别人帮助?
当拉尔夫死在梅吉怀中的时候,其实所有的光环都以褪下。这个缠绵了50多年的情感纠葛就这样完结,留下空荡荡的德罗海达,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安静。寂寞。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荆棘鸟》读后感28
想起很多年前读过的《荆棘鸟》,有点感触。
最初对这本书的了解是麦琪怀孕之后说的话,让我大为震惊,认为是很了不起的爱情。麦琪怀孕了,非常兴奋。她说:如果能够生下拉尔夫的孩子,我宁愿和撒旦睡觉。当时我并不太清楚睡觉的含义,总之那样之后才可以怀孕,具体要干什么并不太清楚。但我知道撒旦是什么,认为一个人因为爱愿意和撒旦睡觉,那真是爱到极点了吧。可以和不爱的人,并且是邪恶的东西睡觉,那样的牺牲让我大为震惊,可以说是震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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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好几年之后,买到了书,因为有以前的印象,读的时候就非常感动,很喜欢。而我差不多就是荆棘鸟式的人,为了所爱,可以刺穿胸膛,也在所不惜,死得其所。传说荆棘鸟一生只唱一次歌。它一出生就开始寻找一丛荆棘,找到时会拼足全身的力气冲上去。当荆棘刺穿胸膛的时候,它唱出一生唯一的歌。就连云雀和黄莺的歌声也为之黯淡,上帝也为它的歌声动容。它的执著和勇敢感动过无数的人。
可是后来有一天,我觉得或许刺上去的时候才发现,那并不是它寻找的荆棘。可是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那时候胸膛已经被刺穿了,再没希望了,一切都完了。事情通常都是那样的,因为爱情往往是盲目的。不过对我来说刺偏了,不会死。如果不是真正值得我爱的,就不会对我有致命的力量,因为我不会被不美的打击到。可是真正值得我爱的,就不会打击我,只会是一起欣赏美。所以,没有什么对我构成荆棘,不过我可以成为别人的荆棘。
总之,《荆棘鸟》作为畅销的爱情小说,算是水准高的了。故事情节很吸引人,动人的爱情故事,漫长的岁月,几代人的情感历程。语言不错,人物形象塑造得也很好。深情而执著的麦琪,很有魅力的拉尔夫。麦琪的女儿虽然不漂亮但她很有个性,丹尼的单纯和热情,都很吸引人读下去。只是很久以后,我才发现了拉尔夫的伪善,原来麦琪用错情了。是她的爱,给了拉尔夫很多光华,让我也以为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不过麦琪能够那样一生深爱一个人,也是幸福的吧。
当年让我很注意的,还有麦琪和母亲菲的对抗和冲突,现实中也遇到过那样的母女。那时候对母女冲突这个社会问题也很感兴趣,这本书让我萌生过去了解的兴趣。还想过去探访一些母女,听她们谈论这个话题,写一些有关的东西,不过没行动力。后来觉得很烦,不再有兴趣。
以上是时隔十多年后凭印象写的,是当年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以及后来一些认识的变化。
《荆棘鸟》读后感29
寒假的时候,朋友介绍了考琳·麦卡洛写的《荆棘鸟》这本书让我看,断断续续的看了很久,直到最近几天才把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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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这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歌,它用它毕生的时间去寻找一根最漂亮,最茁壮的荆棘,等到它找到了,就把自己重重的压上去,让荆棘刺穿它宽阔的胸膛,在那一霎,它放声高歌,伴着自己的痛苦与欢乐,和着自己的幸福和满足,慢慢的,慢慢的,鸟儿开始流血,但它却丝毫没有停止唱歌的意思,歌声反而更加的凄婉动听……
这只鸟儿就叫做荆棘鸟。
它的歌声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鸟儿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读完这个故事,我一直都在沉思:荆棘鸟是知道的,它寻找荆棘树,就意味着寻找死亡,就意味着生命的结束,就意味着承受连生命都承受不了的痛苦。但是,它还知道,只有承受经历这个无比巨大的痛苦,才能唱出最美妙的歌声。
我在想,我愿意做那个荆棘鸟吗?我如果是那个荆棘鸟,我肯去寻找荆棘树吗?找到了荆棘树,我肯落在最尖最长的荆棘树上吗?
我不敢说,但是,我知道有人愿意做荆棘鸟,而且像荆棘鸟一样给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歌声。
《荆棘鸟》读后感30
我已无法用更加华美的辞藻来赞颂 《荆棘鸟》了,在悲怆中开始又在悲怆中结束的情感,竟是无比地令人心生安宁。

也许菲到死都只爱那个显赫的人,和他们的儿子,因为帕迪不过是被他父亲收买的,门户的遮羞布而已。可是就是帕迪,为菲遮住了几十年痛苦的光阴。矮小,丑陋,甚至面目可憎,就是在这皮囊下,是一颗热切的,善良的,忍辱负重的心。也许是中世纪女子的思想观念,也许是菲内心的愧疚,就算是她珍爱的儿子弗兰克骂帕迪是:“老色鬼”时,她还在可怜的辩解着,也许是为他们的畸形关系,也许是为帕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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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总是忧郁的啊。作者对她的笑容描写的是那么稀少又弥足珍贵。
命运却总是不公的啊,她内心感激的帕迪,那块遮羞布,被雷火烧得面目全非,她最珍爱的儿子弗兰克被判终身监禁,就连获得她高贵品质的斯图也在和野猪的搏斗中死去。她最珍爱的人啊,在一瞬,都离她而去了。
帕迪需要的,不是拉尔夫的亲吻,不是上帝的祝福,也许,仅仅是菲在他死后留下的眼泪吧。
有些人,总是在失去过后,才会不自觉的为过去留下泪来,以遮掩自己苍白的自尊。
梅吉
老天,我该怎样说她呢?
在作者的笔下,她是多么的灵巧又善解人意,离开弗兰克的痛苦在拉尔夫这里又获得了安慰。或许这是她面对拉尔夫的初衷。
如果说弗兰克给她的是一种壮硕的,兄长的慈爱,那么拉尔夫给予她的,是温暖的,恋人般的珍爱。
也许拉尔夫不知道,可是如此精明的他怎么会不知道呢?在大主教面前,他说自己的无辜,其实心里早已对梅吉念念不忘了。他是如此聪明的人啊,在上帝和梅吉,在金钱和美色面前,他选择了前者,我想,这也是戴恩死去的伏笔吧。
纵使是乖巧的梅吉,也会在弗兰克离开的时候,帕迪去世的时候,在月经来的时候, 不顾一切地奔到俊逸的拉尔夫的怀里,因为她不知道,这个怀抱,纵使对她敞开再久,他的双手,碰触的也只会是《圣经》和圣十字而已。
卢克也不过是拉尔夫的幻想吧。
梅吉不喜和他接吻的滑腻的触感,不喜他的粗暴,不喜她对孩子的冷漠,当年的拉尔夫对她是多么亲切啊,可是卢克却在他们新婚的那夜就为两人的未来上了一份保险,一把永远打不开的锁,所以他把自己锁在艰苦的甘蔗地里,把梅吉锁在产房的痛苦中,把拉尔夫锁在梅吉失贞的懊恼中。
梅吉根本不会料到这些,她只是天真的想,只要有拉尔夫的影子就够了,不管被这个影子伤得多么疼痛。
她好似在亲吻拉尔夫一般亲吻着这些伤口。回忆似盐粒般泼洒,终究会使伤口愈裂愈深,成为梅吉一生不得不面对的痛苦。也许在小岛上,她都已经想清楚了吧,又或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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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拉尔夫,为了拉尔夫的孩子,她情愿和卢克度过痛苦的一夜,她会恳求对她没有什么感情的菲,可是上帝啊,会垂怜夺走他臣民的人吗?
不会啊。于是戴恩在死去了。
可是上帝会垂怜背叛他的臣子吗?
不会啊。所以拉尔夫死去了。
可他终还是心软了吧,被天主教的愚昧,才让拉尔夫在梅吉的怀中安寝。
梅吉总算是可以放心了吧,从幼时拉尔夫拥抱她的那一刻起。
拉尔夫
可以说他奸诈吗?可以说他愚昧吗?可以说他冷酷吗?
这些他都有。
因为他心中有上帝,而上帝有天主教。
不管他承认不承认,拉尔夫从第一次和梅吉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爱上了这个人间精灵。但是他所没有预见的,是梅吉对他的爱,是多么的热切,如同喷薄的鲜血,鲜艳而又温暖,不断地,不断地浸湿着他骄傲的心房。
可是造化弄人,他在玛丽的嫉妒中,接手了一万五千英镑 ,这笔钱,也是一根线,牵引着他不断地远离梅吉,待他回头的时候,千帆过去,物是人非,梅吉的童贞,梅吉为他珍藏的自己,早已向他人敞开。
于是他又不得不继续往前走,在黑暗曲折的教堂中,踱步,踱步。
在他和老谋深算的主教交谈的时候,在主教对他的试探面前,纵使拉尔夫觉得自己是可以游刃有余的,可是梅吉呢?只要他抛不开梅吉,主教就会看透他。至于为什么主教还会让拉尔夫不断地升位,这就不得而知了,也许是更为隐晦的情感,为自己,为他们。
背负着十字的拉尔夫,沉沦于对梅吉欲念的同时,仍然不断地使自己早已归属梅吉的心保持清醒,再清醒有什么用呢?越是清醒,越是能清晰的感受到梅吉热烈的爱,以及内心的痛苦。
爱得,爱不到,缠绵,不能相守。
他深爱的梅吉,在一次次的伤害中成熟,而他的地位,也在一次次的思念中不断升高。
当他成为红衣主教的时候,在他和梅吉最后一次缠绵之后,他不会想到梅吉会保留他们孩子,因为她根本没有意识到梅吉被菲和她年幼的弟弟的影响是多么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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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梅吉将戴恩委托给他的时候,因为是梅吉的孩子,因为他爱着梅吉,爱屋及乌地,他把戴恩保全地极好,上帝怎么能容许自己的臣子和他的恶果共同存活呢?
戴恩的死是必然的。
即使他自小就那么地忠于上帝,可惜他身上流淌的是背叛者的血,背叛上帝的人,却是最敬重上帝的人,上帝把他的敬重者带走,是为了让戴恩在他身边,还是为了让戴恩赎罪?
拉尔夫总还是有所得的,在梅吉的怀中,在自己爱人的注视下,失去自己的生命,落叶归根,梅吉就是他的根。
最后
读到最后,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起《断背山》,我想起两件缝在一起的衬衫。他们的爱情,背离道德,拉尔夫和梅吉的爱情,背离神谕。
同样都是爱情啊。
上帝却总让他们分别。
幸运的是:帕迪死了,菲爱着,拉尔夫死了,梅吉爱着,戴恩死了,朱丝婷爱着。活着的人相爱,死去的人长眠。
因为他们懂得,总是痛苦,也要把荆棘扎进胸膛,让他们的爱在悲怆和疼痛中,再次喷涌出鲜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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