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火腿读后感二十字锦集
2022-08-11 来源:百合文库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1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平平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2
平凡的人物,从中又折射出不平凡。作者以朴实清新的笔触写那些平凡实在的人,写他们的生活,写他们的生,写他们的死,写他们的所想,写他们的所做,写他们的欢乐,写他们的悲伤……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平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3
又是“雾失楼台,霾迷津渡”的周末。蛰居在家,翻微信文章,看到汪曾祺先生一篇《五味》,不禁跟着先生的文字重又咂摸了一遍全国各地的“酸甜苦辣咸”。
汪老的散文,平实中带着幽默,富有浓浓的生活气息。好比一锅白菜豆腐汤,看似寻常,信手拈来,细品才发现不一般——原来是,苏北草鸡,金华火腿,太湖活虾,云南松茸……文火慢炖三四个钟头,再把这些全都捞起滤去,下入白菜豆腐吸油吸味,方得这汤清爽鲜亮,又回味无穷。倘若没有丰富的阅历和深厚的艺文底蕴,哪个作家敢在“平”字上做文章?
然而我更喜爱汪曾祺先生的小说。或许是年资尚浅,相比繁华落尽的冲淡平和,更容易对纯真唯美的东西着迷。汪曾祺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和宏大壮阔的场面,只有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在他们的家乡或旅途,在所寄身的苍茫时代的一隅,过着前接古人后续来者、悲欢离合而又平凡无奇的一生。不似西洋画法的透视深邃,一张白纸上只作闲闲几笔,勾勒出人生中昙花鬼火、秋云野鹤的几幅画面。
人生是什么?在汪曾祺笔下,是明子和英子飞桨划船的芦苇荡,是巧云织席十一子化锡的柳荫街头,是陈相公挨打后向远方母亲的呜呜哭诉,是秦老吉肩挑手摩数十年养大女儿的馄饨担子,是李小龙的晚饭花,是王四海的黄昏,是腊月三十大雪纷飞如意楼上醉一回的三个老友,是墓草萋萋斯人已逝小学校的学生们依然传唱的校歌:“西挹神山爽气,东来邻寺疏钟,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世俗中的优美,苦难中的坚强,趟过泥潭滚过油锅后尚存的一抹温情和纯真——这些即是汪曾祺小说里最打动人心之处。生活纵然贫苦,命运纵然颠沛,但有那么一点至纯至美的东西照耀着,让自己的小小世界也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温柔的光。
在雾霾锁心的日子,捧一卷书,借一缕光,便能微笑着展望风清日朗的远方。
栗子以良乡的为最有名。良乡县在河北,北平的西南方,平汉铁路线上。其地盛产栗子。然栗树北方到处皆有,固不必限于良乡。
我家住在北平大取灯胡同的时候,小园中亦有栗树一株,初仅丈许,不数年高二丈以上,结实累累。果苞若刺猬,若老鸡头,遍体芒刺,内含栗两三颗。熟时不摘取则自行坠落,苞破而栗出。捣碎果苞取栗,有浆液外流,可做染料。后来我在崂山上看见过巨大的栗子树,高三丈以上,果苞落下狼藉满地,无人理会。
在北平,每年秋节过后,大街上几乎每一家干果子铺门外都支起一个大铁锅,翘起短短的一截烟囱,一个小利巴挥动大铁铲,翻炒栗子。不是干炒,是用沙炒,加上糖使沙结成大大小小的粒,所以叫做糖炒栗子。烟煤的黑烟扩散,哗啦哗啦的翻炒声,间或有栗子的爆炸声,织成一片好热闹的晚秋初冬的景致。孩子们没有不爱吃栗子的,几个铜板买一包,草纸包起,用麻茎儿捆上,热乎乎的,有时简直是烫手热,拿回家去一时舍不得吃完,藏在被窝垛里保温。
煮咸水栗子是另一种吃法。在栗子上切十字形裂口,在锅里煮,加盐。栗子是甜滋滋的,加上咸,别有风味。煮时不妨加些八角之类的香料。冷食热食均佳。
但是最妙的是以栗子做点心。北平西车站食堂是有名的西餐馆。所制“奶油栗子面儿”或称“奶油栗子粉”实在是一绝。栗子磨成粉,就好像花生粉一样,干松松的,上面浇大量奶油。所谓奶油就是打搅过的奶油(whipped cream)。用小勺取食,味妙无穷。奶油要新鲜,打搅要适度,打得不够稠固然不好吃,打过了头却又稀释了。东安市场的中兴茶楼和国强西点铺后来也仿制,工料不够水准,稍形逊色。北海仿膳之栗子面小窝头,我吃不出栗子味。

杭州西湖烟霞岭下翁家山的桂花是出名的,尤其是满家弄,不但桂花特别的香,而且桂花盛时栗子正熟,桂花煮栗子成了路边小店的无上佳品。徐志摩告诉我,每值秋后必去访桂,吃一碗煮栗子,认为是一大享受。有一年他去了,桂花被雨摧残净尽,他感而写了一首诗“这年头活着不易”。
十几年前在西雅图海滨市场闲逛,出得门来忽闻异香,遥见一意大利人推小车卖炒栗。论个卖——五角钱一个,我们一家六口就买了六颗,坐在车里分而尝之。如今我们这里到冬天也有小贩卖“良乡栗子”了。韩国进口的栗子大而无当,并且糊皮,不足取。
读《梁实秋谈吃》有感
冰心说:“一个人应当像一朵花不论男人或女人。花有色、香、味,人有才、情、趣,三者缺一,便不能做人家的要好的朋友。我的朋友之中,男人中算梁实秋最像一朵花。”读了《梁实秋谈吃》这本书,更加理解了冰心的这句话,无怪乎作家冰心评价他是才、情、趣并举的男人中的“一枝花”。 梁实秋散文成就很高,旷达幽默,文学造诣极高的他,博古通今,谈起吃来,信手拈来,体现了梁实秋的“才”。如首篇《馋》一文中,谈到:“在英文里找不到一个十分适当的字。罗马暴君尼禄,以至于英国的亨利八世,在大宴群臣的`时候,常见其撕下一根根又粗又壮的鸡腿,举起来大嚼,旁若无人,好一副饕餮相!但那不是馋。埃及废王法鲁克,据说每天早餐一口气吃二十个荷包蛋,也不是馋,只是放肆,只是没有吃相。对有某一种食物有所偏好,对于大量的吃,这是贪得无厌。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
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也许我们中国人特别馋一些。馋字从食毚声。毚音馋,本义是狡兔,善于奔走,人为了口腹之欲,不惜多方奔走以膏馋吻,所谓‘为了一张嘴,跑断两条腿’。真正的馋人,为了吃,决不懒。”梁实秋从亨利八世的饕餮相、埃及废王法鲁克的贪得无厌到解释馋的真正含义以及真正的馋人,可见梁实秋知识之丰富。我们再看他写的食物,感情上十分坦率,没有大家的气派,语言平实,没有花架子,但里面却有着文人那种的渊博与风雅,一棵白菜、一块猪肉、一个汤包、一只烧鸭、一碗豆汁儿,就可以谈及典故、纵横南北,就可以管窥这大千世界。几乎在每一篇谈吃的散文中,融入了不少典籍知识和名家诗词,使读者在用视觉享受美食的同时,品味着传统文化的精髓。

1949年6月,梁实秋负笈移台,在台湾,他一方面执教,一方面勤奋地从事散文创作,很多谈吃的篇章往往托物抒怀,故乡的“鱼丸”连吃三天,使他“齿颊留芬”;想起北平的烤羊肉,使他“垂涎欲滴”;“北平的酱肘子铺卖一种炸丸子,至今回想起来还回味无穷”。梁实秋在《火腿》一文中对火腿的回忆,不仅是一种饮食需求,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寄托。文章中有三处精彩的描写,其中有一处记叙了自己在上海吃火腿的往事,“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分明流露出一种怀乡的情绪。第二处是将家乡的火腿与台湾的火腿作对比。“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制,
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与‘家乡肉’无殊。”第三处是晚年偶然间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时的精彩描写。“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老板奏刀,砉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张,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落笔于老板的情思,其实在心弦的共鸣中,梁实秋的思乡情结含蓄而动情地表现了出来。
梁实秋中年以后飘零到孤岛,一别就是30多年,几乎相当于自己半生的时间,再也无缘故土,只能眼望海峡对岸,遥念着母亲和一双儿女。这种情况下,当年的一双筷子一只碗,都易勾起他心中丝丝缕缕的感慨,带有几许乡愁,体现了他的“情”。如《豆汁儿》一文中提到:“儿时夏天,梁实秋喝豆汁,总是先脱光上衣,然后喝下豆汁,等到汗落再穿上衣服。”他常说:“能喝豆汁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北平人。”“自从离开北平,想念豆汁儿不能自已。有一年我路过济南,在车站附近一个小饭铺墙上贴着条子说有“豆汁”发售。叫了一碗来吃,原来是豆浆。是我自己疏忽,写明的是“豆汁”,不是“豆汁儿”。来到台湾,有朋友说有一家饭馆儿卖豆汁儿,乃偕往一尝。乌糟糟的两碗端上来,倒是有一股酸馊之味触鼻,可是稠糊糊的像麦片粥,到嘴里很难下咽。可见在什么地方吃什么东西,勉强不得。

”他坦诚的说过:“自从离开北平,想念豆汁不能自已。”晚年他与北京的长女梁文茜取得联系后,在一封信中说:“给我带点豆汁来!”女儿回信道:“豆汁没法带,你到北京来喝吧!”他才知道自己糊涂了,不禁哑然失笑。
看这本书时正值春节,每天沉浸于各种吃吃喝喝中,把各种好吃的往嘴里送,一直觉得吃是人生的一种享受。正像梁实秋说的“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现象,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书中的每一篇篇幅不长却食之有味,每一道美食跃然于纸上,都体现了梁实秋先生语言的幽默风趣。如在描写车夫的粗犷吃相时写道:“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功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膈。”描写细致入微,还带些夸张,如同漫画一般,令人捧腹。
从《梁实秋谈吃》一书中,感受到了梁先生的才、情、趣。韩少功说:‘如果说美食如今有几个人还会去从沈从文、汪曾祺他们的散文随笔中领略?也许,许多人觉得还不如看看眼下火爆的《舌尖上的中国》更活色生香„„” 我想,今天的我们,在提高自身的消费质量的同时,在家庭生活中再增添一点饮食文化,梁实秋谈吃的文字不可不读,此书不可不读!
馋
馋,在英文里找不到一个十分适当的字。罗马暴君尼禄,以至于英国的亨利八世,在大宴群臣的时候,常见其撕下一根根又粗又壮的鸡腿,举起来大嚼,旁若无人,好一副饕餮相!但那不是馋。埃及废王法鲁克,据说每天早餐一口气吃二十个荷包蛋,也不是馋,只是放肆,只是没有吃相。对某一种食物有所偏好,于是大量的吃,这是贪多无厌。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
也许我们中国人特别馋一些,馋字从食,毚声。毚音谗,本义是狡兔,善于奔走,人为了口腹之欲,不惜多方奔走以膏馋吻,所谓“为了一张嘴,跑断两条腿”。真正的馋人,为了吃,绝不懒。我有一位亲戚,属汉军旗,又穷又馋。一日傍晚,大风雪,老头子缩头缩脑偎着小煤炉子取暖。他的儿子下班回家,顺路市得四只鸭梨,以一只奉其父。父得梨,大喜,当即啃了半只,随后就披衣戴帽,拿着一只小碗,冲出门外,在风雪交加中不见了人影。他的儿子只听得大门哐啷一声响,追已无及。越一小时,老头子托着小碗回来了,原来他是要吃温桲拌梨丝!从前酒席,一上来就是四干、四鲜、四蜜饯,温桲、鸭梨是现成的,饭后一盘温桲拌梨丝别有风味(没有鸭梨的时候白菜心也能代替)。这老头子吃剩半个梨,突然想起此味,乃不惜于风雪之中奔走一小时。这就是馋。

人之最馋的时候是在想吃一样东西而又不可得的那一段期间。希腊神话中之谭塔勒斯,水深及颚而不得饮,果实当前而不得食,饿火中烧,痛苦万状,他的感觉不是馋,是求生不成求死不得。馋没有这样的严重。人之犯馋,是在饱暖之余,眼看着、回想起或是谈论到某一美味,喉头像是有馋虫搔抓作痒,只好干咽唾沫。一旦得遂所愿,悠情享受,浑身通泰。抗战七八年,我在后方,真想吃故都的食物,人就是这个样子,对于家乡风味总是念念不忘,其实“千里莼羹,未下盐豉”也不见得像传说的那样迷人。
我曾痴想北平羊头肉的风味,想了七八年;胜利还乡之后,一个冬夜,听得深巷卖羊头肉小贩的吆喝声,立即从被窝里爬出来,把小贩唤进门洞,我坐在懒凳上看着他于暗淡的油灯照明之下,抽出一把雪亮的薄刀,横着刀刃片羊脸子,片得飞薄,然后取出一只蒙着纱布的羊角,洒上一些椒盐。我托着一盘羊头肉,重复钻进被窝,在枕上将一片一片的羊头肉放进嘴里,不知不觉的进入了睡乡,十分满足的解了馋瘾。但是,老实讲,滋味虽好,总不及在痴想时所想象的香。我小时候,早晨跟我哥哥步行到大鹁鸽市陶氏学堂上学,校门口有个小吃摊贩,切下一片片的东西放在碟子上,洒上红糖汁、玫瑰木樨,淡紫色,样子实在令人馋涎欲滴。走近看,知道是糯米藕。一问价钱,要四个铜板,而我们早点费每天只有两个铜板,我们当下决定,饿一天,明天就可以一尝异味。所付代价太大,所以也不能常吃。
糯米藕一直在我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后来成家立业,想吃糯米藕不费吹灰之力,餐馆里有时也有供应,不过浅尝辄止,不复有当年之馋。
馋与阶级无关。豪富人家,日食万钱,犹云无下箸处,是因为他这种所谓饮食之人放纵过度,连馋的本能和机会都被剥夺了,他不是不馋,也不是太馋,他麻木了,所以他就要千方百计的在食物方面寻求新的材料、新的刺激。我有一位朋友,湖南桂东县人,他那偏僻小县却因乳猪而著名,他告我说每年某巨公派人前去采购乳猪,搭飞机运走,充实他的郇厨。烤乳猪,何地无之?何必远求?我还记得有人治寿筵,客有专诚献“烤方”者,选尺余见方的细皮嫩肉的猪臀一整块,用铁钩挂在架上,以炭肉燔炙,时而武火,时而文火,烤数小时而皮焦肉熟。上桌时,先是一盘脆皮,随后是大薄片的白肉,其味绝美,与广东的烤猪或北平的炉肉风味不同,使得一桌的珍馐相形见绌。可见天下之口有同嗜,普通的一块上好的猪肉,苟处理得法,即快朵颐。像《世说》所谓,王武子家的烝馋,乃是以人乳喂养的,实在觉得多此一举,怪不得魏武未终席而去。

人是肉食动物,不必等到“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平夙有一些肉类佐餐,也就可以满足了。
北平人馋,可是也没听说有谁真个馋死,或是为了馋而倾家荡产。大抵好吃的"东西都有个季节,逢时按节的享受一番,会因自然调节而不逾矩。开春吃春饼,随后黄花鱼上市,紧接着大头鱼也来了,恰巧这时候后院花椒树发芽,正好掐下来烹鱼。鱼季过后,青蛤当令。紫藤花开,吃藤萝饼,玫瑰花开,吃玫瑰饼;还有枣泥大花糕。到了夏季,“老鸡头才上河哟”,紧接着是菱角、莲蓬、藕、豌豆糕、驴打滚、爱窝窝,一起出现。席上常见水晶肘,坊间唱卖烧羊肉,这时候嫩黄瓜、新蒜头应时而系。秋风一起,先闻到糖炒栗子的气味,然后就是馋烤涮羊肉,还有七尖八团的大螃蟹。“老婆老婆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过年前后,食物的丰盛就更不必细说。一年四季的馋,周而复始的吃。
馋非罪,反而是胃口好、健康的现象,比食而不知其味要好得多。
味精
味精是外国发明的,最初市上流行的是日本的味の素,后来才有自制各种牌子的味精上市取代了日货。
“清水变鸡汤”,起初大家认为几乎是不可思议之事。有一位茹素的老太太,无论如何不肯吃加了味精的东西,她说有人告诉她那是蛇肉蛇骨做的,否则焉有那样好的味道?她越想越有理,遂坚信不疑。又有一位老先生,也以为味精是邪魔外道,只有鸡鸭煮出来的高汤才是调味的妙品。他吃面馆的馄饨,赞不绝口,认为那汤是纯粹的高汤,既清且醇。直到有一天亲眼看见厨师放进一小勺味精,他才长叹一声,有一向受骗之感。
其实味精并不是要不得的东西。从前我有一位扬州厨师,他炒的菜硬是比别人的好吃。我到厨房旁观他炒白菜。他切大白菜,刀法好,叶归叶,茎归茎,都切成长条形,茎厚者则斜刀片薄。茎先下锅炒,半熟才下叶,加盐加几块木耳,加味精,掂起锅来翻两下,立刻取出,色香味俱全。
大凡蔬菜,无论是清炒或煮汤,皆不妨略加味精少许,但分量绝对要少。味精和食盐都是钠的化合物,吃太多盐则口渴,吃太多味精也同样的口渴。我们常到餐馆吃饭,回到家来一定要大量喝茶,就是因为餐馆的菜几乎无一不大量加味精。甚至有些餐馆做葱油饼或是腌黄瓜也羼味精!有些小餐馆,在临街的柜橱里陈列几十个头号味精大罐(多半是空的)以为号召,其实是令人望而生畏。

现在有些人懂得要少吃盐的道理,对味精也有戒心。但是一般人还不甚了了。餐馆迎合顾客口味,以味精为讨好的捷径。常见有些食客,谆谆嘱咐侍者:“菜不要加味精!”他们没有了解餐馆的结构。普通餐馆人员分为柜上、灶上、堂口三部分。各自为政,很少沟通。关照侍者的话,未必能及时传到灶上,灶上掌勺的大师傅也未必肯理。味精照加,嘱咐的话等于白说。
国人嗜味精成了风气,许多大大小小的厨师到美国开餐馆,把滥用味精的恶习也带到了美国。中国餐馆在美国,本来是以“杂碎”出名,虽然不登大雅之堂,却也相安无事。近年来餐馆林立,味精泛滥,遂引起“中国餐馆症候群”的风波,有些地方人士一度排斥中国餐馆,指控吃了中国菜就头晕口渴恶心。美国佬没吃过这样多的味精,一时无法容纳,所以有此现象,稍后习惯了一些,也就不再嚷嚷了。
国内有些人家从来不备味精,但是女佣会偷偷地自掏腰包买一小包味精,藏在厨房的一个角落,乘主人不防,在菜锅里撒上一小勺。她的理由是:“不加味精不好吃嘛!”
梁实秋《雅舍小品》书评
传统大家庭成长起来的老先生从小寒窗苦读,诗书继世,难免有点文人的清高,讲究的是“春韭秋菘”的精神追求。他从小就看不上过年给小孩子们吃的沾了灰的桃脯蜜饯;别人“姑娘爱花,小子要炮”,他不,他最难忘的娱乐是在风和日丽的时候放风筝。老先生对环境的脏乱差格外介意,曾数次讥讽国人种种不卫生的恶习,对乱丢垃圾和随地遗矢深恶痛绝,但最看不上的,当然还是“社会上各阶层的垃圾”,比如写匿名信的,白胖的社会寄生虫们,“误入仕途”者媚上欺下的“帘子脸”,旁若无人者的大声聒噪,街头雇人力车锱铢必较的残忍心态。但有些时候这份清高则显得过于刻薄,比如《画展》一篇,简直可说是极尽挖苦揶揄之能事了,说画展全作商业考量,其成功“在画法上是之谓画蠢”,实在有失公道。笑“树小墙新画不古”的暴发户形容粗鄙,说人家“脖梗子上明显的露出三道厚厚的肥肉折叠起来的沟痕”,又引孔尚任《桃花扇》里的曲子说“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还真不厚道。

至于《虐待动物》一篇, 末尾非要把防止虐待动物和防止人类的相互残杀对立起来,叹“厚此薄彼”的不公,则根本逻辑不通,有强词夺理之嫌。
老先生是个极有幽默感的人,爱开玩笑,有几个词用得极传神。比如他形容人耸肩缩脖花枝乱颤的笑是“鹭鸶笑”,“鹭鸶”二字让那一副眯缝着眼抖动的窃窃之态呼之欲出。说包盒子菜的红豆纸表面粗糙,凹凸不平,用的是“疙瘩噜簌”,读起来生动鲜活。见了不讲礼貌也不听话的朋友之子,他则笑讽那是“耍猴子的敲一声锣教猴子翻筋斗而猴子不肯动”,大获精神胜利。有一回有人给老先生送礼,是外包装干净俊俏的金华火腿,但里面竟已生蛆虫。老先生本想将火腿原封退回,又怕伤了送礼者的自尊,老小孩一样竟想出了“人头挂高杆”的恶作剧解气,趁黄昏时分蹑手蹑脚偷偷把这败絮其中的火腿挂在大门外的电线杆上,然后躲在门缝里窥伺,果然看见有行人不明就里,四顾无人,欣欣然挟带而去的。
老先生也必然是个火气旺盛的胆汁质之人,为文为人的座右铭是杨继盛的对联“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此书尤其适合夏天阅读,清凉犀利,睡前读一篇最是消暑解乏。比如在《谦让》一篇中老先生总结的世人之所谓谦让之道,是“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让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比如在《狗》中的“顿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又比如在《牙签》一篇,他讥讽“已经剔牙竣事而仍然叼着一根牙签昂然迈
步于大庭广众之间者,我们只能佩服他的天真”,处处让人拍案叫绝。老先生若生在当今的网络时代,肯定是论坛上叱诧风云的钢牙大将,如《不亦快哉》一篇,句句荷枪实弹,火药味实足。也难怪他会因一个有关翻译的学术问题及“文学的阶级性”与另外一位锱铢必争的鲁迅先生兴起一场世纪之战,搞到灰头土脸,内战结束后只好黯然去家离乡,一心向学,埋首书斋课堂,从此淡薄仕途。

最后一点,老先生的文字尽管嬉笑怒骂,有些难免油滑,但更多的其实文中有情。在《制服》中,他写一个叛逆的学生军训据穿制服,几乎要被校方除名,找到他征询意见,最后的结语是“好倔强的一个孩子”,谆谆之心溢于言表。他写猫、写鸟,写滑杆夫,写西雅图与台北两地的对比,写北平旧事,写“一年四季的馋,周而复始的吃”,都情深款款。但最感动的我的倒是他在《吃相》一篇中写两次目睹劳动人民痛快淋漓的吃。一个是北京小吃馆里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生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让掌柜做肉丝炒韭黄和炖肉,分成两份,卷进一斤有余的两张家常烙饼中,卷得“比拳头要粗”,然后“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嗝。
”另外一个是在青岛见石匠们在工地上歇工吃午饭,“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发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老先生说“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饥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
我有时候在想,梁先生的极品蛋炒饭在什么时候才是适合时宜的呢?抗战时期,流行辣椒、猛药,最好还是投枪、匕首;现在是和平时期,流行豪华的燕窝、鱼翅,还有满街的速食快餐;会细细品尝极品蛋炒饭的人,实在是不多啊。但转念一想,我从梁先生的蛋炒饭里品味到的,绝不止是文辞的美妙、信手拈来的学识与幽默,更是一颗广博而平和的心。这颗心在告诉我,不管在什么样的年代,不管你的目标有多高多远,别烦躁,你的心,要平和。
旭凤和锦觅第二次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