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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

2022-08-11 来源:百合文库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
早就听说过《哈利·波特》这个系列的书,它在全世界都是一套热门书,我早就想看了。
开学初,倪斯涵带来了一本书,问我要不要看,我拿过来一看,这不就是我一直想看的《哈利·波特》吗?我的双眼立刻放出光芒,马上像倒蒜似的使劲点头。
这本书描绘的是一个魔法世界,故事是由一个名叫“伏地魔”的黑巫师引起的。在某一天的晚上,哈利·波特的父母为了保护一岁的哈利·波特被伏地魔杀死了,而伏地魔本人也因魔咒反弹,而暂时死亡。九年后,哈利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在那里,他认识了好朋友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以及其他的许多同学。
在霍格沃茨的每一个学期,哈利都会遇到一些和伏地魔有关的危险,第四个学期快要结束时,伏地魔居然靠自己的魂器复活了!
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伏地魔这个恶魔的复活而死去。为了不让更多人再受到伤害,哈利和赫敏、罗恩一起经历千辛万苦,找到并毁掉了伏地魔所有的魂器,最后打败了伏地魔,并取得了胜利。
这套书吸引我的不仅仅是那些变幻莫测的魔法,它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首先,我明白了要学会团结,如果哈利他们各自坚持各自的意见,不团结在一直,是不可能战胜伏地魔的。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如果我们不团结,不往一处使力,就会使团队活动无法顺利进行,如果我们不团结,很多事情都不能做成!
我还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冲动,一定要先让自己静下心来冷静地思考,再去做这件事情,否则,你做的事情可能不会让你得到你想要的结果,在做的过程中,还可能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我懂得了看人不要老看外表,一定要对那个人多了解,不然很容易误把好人当坏人,把坏人当好人。
这套书充满悬念,引人入胜,吸引着读者一点一点跟着作者一起去探索其中的奥秘,在探索过程中,同时获得了许多宝藏,取得了精神上的财富,这真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
这学期,我怀着期待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风靡世界的《哈利·波特》这套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套书是J·K·罗琳写的,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的父母被一个无恶不作的黑巫师杀害后,哈利为了给自己的父母和其他被黑巫师杀害的人报仇,坚持不懈地和邪恶的黑巫师作斗争,并最终获得了胜利的故事。
哈利是个坚强的男孩,他为了消灭黑巫师,失去了一些朋友,自己也曾受过重伤,但他并没有被困难吓倒,反而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深深地被他的这种勇敢、坚强的精神打动了。记得有个情节,哈利波特的好几个战友都为了抵抗黑巫师而牺牲了,但哈利并没有因此而气馁,更没有向这个巨大的困难屈服,而是怀着愤怒给了那些无恶不作的黑巫师致命的一击。
在困难面前,我惭愧地觉得自己和哈利的·波特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我做事总是容易被困难打倒,比如参加爬山,没爬多久,只要腿有一点点酸痛,就会叫苦叫累,打起退堂鼓;我做手工也一样,只要有一点没学会,我就急躁起来,生出放弃的念头。相比之下,哈利波特面对的困难比我大的多,面临的挑战也残酷的多,但他却能勇敢地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不断地克服困难。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相信我以后也会慢慢勇敢起来,遇到困难,我一定会像哈利波特一样——勇敢面对!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3
凤凰走到一只乌鸦面前,傲慢的问道:“乌鸦,你怎么是世界上最美的鸟类呢?550字作文”“你好,我叫叶风。我不由自主的闭上了眼睛,几秒过后就打好了。”从那时开始,哈密瓜的名字就一直流传到现在?不经意间发梢已被染湿。”刘备最喜欢搭讪别人了。可是没过几天,它便穿上了翠绿的外衣?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魔法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皮皮鬼)。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想起了自己。最近的暑假作文有30篇,我一点也不怕写作,但是,30篇作文都打在电脑上怎么可能呢?于是,我退缩了。最近,我去学游泳。有用多简单啊!可是,老师偏偏让我去大人池里游,天哪,那里可有我一个人这么高哦!于是,我又退缩了。
现在,我要学哈利波特一样,永不退缩!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4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5
《哈利·波特》系列是畅销全球的青少年读物,是一部想象力很丰富的幻想小说。
本书的作者JK·罗琳就是一位非常喜欢幻想的作家。她在写作之前,曾是一位教师,不过因为爱幻想导致在工作中失误,最终辞职。后来,罗琳在从曼切斯特到伦敦的一趟延误的火车上看见了一位奇特的小男孩,便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在接下来的七年中,她一点点勾画出每一部故事的情节大纲,并开始撰写。
在书中,普通人类世界的哈利是一个总是被人欺负、默默无闻、被人称作是怪胎的男孩;但在魔法世界里,他被人们称作大难不死的男孩,在那里他是一位非常有名的大人物。但是在魔法世界被那么多人关注,有那么大名气的哈利并没有就此而骄傲,他还是那样的谦虚,总是在危难关头表现出自己的勇敢,总是愿意牺牲一切去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不想他们因为自己而失去最宝贵的生命。
读完一整部《哈利·波特》,我的心里不由的对哈利的做法产生了一种由衷的敬意。不知道为什么会被他打动,也许是因为在每一次的危难时刻他都会不顾自己的安危往前冲,为了自己的平静生活,也是为了整个魔法世界而战斗。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像哈利一样,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学会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不依靠他人,不断地独立起来,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
《哈利·波特》让我懂得了许多有意义的道理,不仅有欢乐还得到很多的知识,真是一本好书啊。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6
想必哈利波特大家也不陌生吧最近我也买了几本《哈利波特》,难道这是班级潮流吗?
哈利波特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从小就寄养在姨夫家,受尽了姨夫的训斥,把不是他做的事情强加到他的身上。表哥看到父母如此讨厌哈利,也歧视他,欺负他。这些都是因为他的父母是巫师。
直到他十几岁时,哈利随着海格去了巫师的魔法学校学习魔法,并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当时的巫师世界,大家都知道是哈利在出生时击退了伏地魔,所以小有名气的他靠天分当上了魁地奇比赛的球手。经过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成了一名技艺超群的球员。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哈利在各种挫折当中不畏艰险、越挫越勇,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了伏地魔的阴谋。并从中明白了当年双亲被害惨案的真相:他爸爸的朋友小矮星就是伏地魔的帮凶,并找到了自己的教父布莱克。
在一次又一次的劫难中,朋友们不离不弃,不厌其烦的帮助他,使他的魔法在一次次的磨练中精益求精,而他的心智也逐渐强大,不再那么脆弱了。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通过不懈的努力,学到更强大的魔法,以报杀父之仇。
当哈利上七年级的时候,伏地魔大举进攻魔法学校,无奈之下,哈利随两个好朋友逃亡在外。在残酷的环境中,哈利没有放弃,以平时十倍的劲头努力修习魔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终于练成了高深的魔法,经过艰苦的斗争,终于打败了伏地魔,报了杀父之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辛勤的付出才有丰硕的收获,成功是百分之一的聪明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哈利小时候小有名气,但他没有因此而骄傲,而是更加的努力,以十年磨一剑的毅力,最终取得了成功。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如此,不能因为一点点的成功而骄傲自满,沉醉在虚无的名望中不能自拔,相反,我们应该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7
一个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地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而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地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鼎鼎有名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孩子们面对困难时的勇敢、机智。他们用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渡过难关。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在一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还可以自己开口读信;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得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它便听从命令,自动移入其位;画像中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她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恶势力时的勇敢。他们始终都有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就算是遇到恶魔,就算是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适当地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就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遇到这种惊险,我都会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
然而,毕竟邪不压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常。
晚上,书里的情景一直浮现在眼前,我无法忘记哈利·波特的所作所为。
朋友们,当别人需要帮助时,请主动地帮助他们吧!明天,我们就是新一代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8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套书——《哈利波特》。这套书是一个名为JK罗琳的英国女作家写的,全书共七本,分别为《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套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生来就与众不同的男孩,哈利,自生下来起父母就都双双去世,从此被姨父母收养,过上了悲惨的生活。当他认为自己的一生已经没有乐趣时,“天使”降临了——海格,霍格沃茨的门卫,他告诉哈利说他自己是一名巫师,哈利万分惊喜。从此,哈利便开始了七年的魔法学习,因为他面对着一个可怕的大魔头——伏地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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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本书,我领悟到了很多东西。
第一:迎难而上、永不放弃。我之所以很喜欢看这套书,是因为主人公哈利有着一种永不服输的精神——刚练习骑飞天扫帚时经常摔跤,但是却坚持下来了;练习“呼神护卫”咒语时尝试了很多遍都无法成功,经过上百次的练习终于学会了;被伏地魔纠缠了7年却仍不放弃,不向坏人低头。哈利的这些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拥有这种品质,坚持不懈。
第二:善待朋友就是善待自己。看过这套书的同学都知道,里面有一个“黄金三角”。没错,这就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为什么叫他们“黄金三角”呢?是因为这三个人的友谊比天还高、比海还深。他们三人是打倒伏地魔的主要功臣,没有他们,就没有魔法世界的“国泰民安”。哈利曾多次帮助过它的朋友——帮纳威找到丢失的青蛙;帮金妮脱险等。反之,被哈利帮助过的人也在最后的大决战中赐予了哈利“力量”。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应如此,多交朋友、多帮助朋友,这样你的人脉就会变得很大,也会有很多乐于帮助你的人。
尽管这套书是个科幻小说,不可信;但是里面的角色的种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读完此书应该去认真反省一下自己——找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改正;找到自己的优点,扬长避短。总之,《哈利波特》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9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0
当我走进卧室,瘫倒在床上,眼神漫无目的的在房间里的“一草一木”之间来回晃荡,不经意间扫到了书架上那一本布满灰尘的书,坐起身,走过去拿起它,拂去它身上的灰尘,四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哈利波特》,翻开它,我再次走进魔法的世界……
《哈利波特》是一本曾经风靡全球的书,它讲述了一个少年——哈利波特在幼年时期被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杀光了他的家人,就在哈利也快要被杀掉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伏地魔非但没有杀掉他,反而自己的法力尽失,而哈利只是在额头处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疤痕而已,不过这也就成为了哈利的标志。
而之后哈利被魔法四学院之一的院长——格兰芬多送到了一户人家家里,那户人家对哈利很坏,幸好在哈利12岁的时候,海格大叔将他接到了魔法学院,哈利的魔法生活就此开始。
而之后哈利的精彩而又危险的生活就开始了,被巨型蜘蛛包围,跟强壮的哥布林战斗,探寻三头狗背后的秘密,被伏地魔追杀……,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一次次的惊险战斗,让我不由得浮想联翩,幻想着自己变成哈利,跟邪恶斗智斗勇,虽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禁不住它的诱惑,这也让我对罗琳阿姨的丰富想象力敬佩不已。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其实这并不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是主人公的精神品质,例如他知恩图报的精神,对老师尊敬的精神,对朋友不离不弃的精神以及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些精神实在是太值得我们学习了!
但是现在这种精神品质还有多少人能够拥有呢?现在这个社会,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无数邪恶的内心,他们就像一个个伏地魔,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虽然这样说有点夸张,但如果继续这样的话那早晚有一天会变成那样的,现在的人,自私自利,一心想着赚钱,感觉钱就是万能的,但你们想过后果吗?钱原本是交易用的东西,但现在却仿佛成为了一个个小恶魔,怂恿着你们,看看为了钱犯罪的人就知道了,所以我想说一声:“要做钱的主人,而不是钱做你的主人。”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把自己最好的那一面展现给大家,而把自己邪恶的一面藏在心里,并慢慢的削弱它,那么我相信,我们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更精彩!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1
大家读过《哈利·波特》吗?大家知道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吗?《哈利·波特》是J·K罗琳写的一系列魔法小说。
那是一场巫师之战,那是一场百年来最重要一战。红光绿光上下飞舞,那是一次奇幻的冒险之旅,身处险境,多次逃脱,让人回味无穷。
七本书,七学年,一年一次冒险之旅。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长在一个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家庭。他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他抵抗了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额头有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他在地下室阻止神秘人拿到魔法石,在密室里杀死蛇怪,救出金妮。去打人柳、尖叫棚寻找真相,救出两个无辜的生命。去参加三强争霸赛,目睹神秘人恢复肉身,探究真理,寻找魂器。每一次哈利都能化险为夷。他—–哈利凭着勇气一次次的向黑势力挑战。
一次,在霍格沃兹的密室被打开,哈利的朋友被攻击,哈利努力的寻找密室,去救朋友。哈利去禁林找到了蜘蛛阿拉戈克,到汤姆里尔德的记忆里寻找线索,在女洗手间找到密室入口……哈利在密室里发现了蛇怪,他没有魔杖,没有武器,但他没有逃跑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他对邓布利多的忠诚召唤出了一把锋利的宝剑,使他能和蛇怪顽强的抗争。最终,他杀死了蛇怪,除掉了里德尔16岁的记忆,救出了朋友。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面对强大的敌人哈利没有退缩,而是去勇敢挑战它。哈利有足够的勇气让他面对困难不退缩,一个12岁的孩子能为了保护巫师界而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勇气是很令人敬佩的。
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勇气也是必不可少的,他可以帮助你,让你有勇气面对困难。当你遇到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会不会退缩呢?哈利·波特是不会的,他只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面对他,解决他。
勇气就如同在战场上的一根宝剑,能让你勇往直前;勇气就如同是在寒冬中的炭火,能让你战胜严寒;勇气如同荆棘中的铠甲,能让你把困难打倒。
在生活中,勇气可以帮助你在困难中寻找出路。拥有勇气,你就拥有了一件“万能法宝”。就如赫敏·格兰杰所说的:”我不过就死读书,再靠一点小聪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勇气。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2
“我们都有光明的一面和黑暗的一面。重要的是我们选择哪一面作为行动的根据。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哈利波特》系列作者为J·K·罗琳,罗琳小时候是个戴眼镜的相貌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她从小喜欢写作和讲故事,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24岁那年,罗琳在曼彻斯特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他一下子闯进了她的生命,使她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虽然当时她的手边没有纸和笔,但她开始天马行空地想象,终于把这个哈利·波特的男孩故事推向了世界。
很多网友对哈利的评价都很极端,觉得他的感情非常模糊非常随意,但我觉得这个人物真实。
哈利·波特的父母是非常有名的巫师,在哈利1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所杀害,他的母亲用自己的力量使哈利活了下来,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样的疤痕。后来被他的姨夫姨母所收养,哈利的童年生活没有欢乐与宠爱。所以哈利非常独立甚至有一些固执,并且不喜欢借助别人的力量,小克劳奇说他是因为骄傲才不去求助纳威,其实在哈利的世界里,真正让他觉得可以求助而不会觉得是在作弊的只有罗恩、赫敏、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他在感情上非常的被动,因为从小自己一个人就是一个家,也没有被别人关心过宠爱过,安全感非常低。在第二部中因为在假期没有收到好朋友罗恩赫敏的来信而去质疑这段友情,在第五部中就算知道罗恩赫敏是为了自己好但还是去刺激赫敏,后来又对邓布利多无条件的爱而感到压抑和迷茫。有很多人说哈利这个人设很极端,但如果你的童年和他一样,你又会怎么做呢?
回到开头,光明和黑暗,等待哈利的不正是光明和黑暗,如果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马尔福,分院帽选择的是斯莱特林,那又会怎么样呢。那会成为下一个伏地魔吗还是会成为伏地魔的傀儡。路不会变,会变的是你内心的想法与实际的做法。
愿我们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每一步都是为了光明而走。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3
今年暑假,我再次读了J·K罗琳的小说《哈利·波特》系列。
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哈利·波特的男孩一家遭到了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的袭击,哈利的母亲和父亲为保护哈利双双去世,为了保护哈利,阿不思·邓布利多将他送进了他的姨父德思礼家。在十一岁生日那天,饱受欺凌的他,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跟随邓布利多的信使,来到了霍格沃茨。他遇到了好朋友赫敏和罗恩,在所有老师的精心的教育下,三人历经困难,终于成长为出色的巫师。为了击败卷土重来、无恶不作、杀人无数的伏地魔和食死徒,三人离开学校搜集阿不思告诉哈利的三件死亡圣器——隐形衣、复活石和老魔杖,在决战中,老魔杖的阿瓦达索命反噬了伏地魔,哈利三人赢得了最终的胜利,开启了魔法界的春天。
我喜欢书中惊险离奇的故事情节,更喜欢罗琳天马行空的想象描画出来的奇幻的魔法世界:鹰头马身的有翼兽、独角兽、会说话的蛇等神奇动物,打人柳、曼德拉草等好玩的植物;魁地奇比赛时,漂亮的飞天扫帚载着身着斗篷的球手漫天飞行,快速飞舞的金色飞贼让找球手费尽心力去捕捉,每一场比赛都让我目眩神迷;差点没了头的尼克、哭泣的桃金娘、忠诚的精灵多比……让我这个“麻瓜”,对魔法世界充满了希向往。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从主人公哈利身上,我学到了坚强、勇敢、正直等许多美好的品质,从哈利、赫敏和罗恩三人身上,我发现了爱、信任、友谊、团结是战胜一切困难的坚不可摧的力量,从伏地魔身上我也看到了如果你冷酷无情,即使你的法力很高强,最终也不能摆脱失败的命运。
总评:
这是一篇介绍魔幻小说《哈利波特》的作文。开头介绍了哈利波特的生世、遭遇和成长过程,使读者对《哈利波特》一书的内容有简单了解,中间部分讲了小作者对这部惊险离奇的魔幻小说的喜爱,最后讲了小作者读过此书以后的收获。全文结构完整,重点放在介绍书的内容上。全篇语言通顺,层次清晰。行文中有些小的瑕疵,例如“让我这个麻瓜对魔法世界充满了希向往”这一句,句中多了一个“希”字。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4
想当年 《哈利·波特》风靡全球,J·k·罗琳也因此被众人知晓。《哈利·波特》这一系列小说的创作起源于一躺延误的火车,也就是小说中的九又四分之三站里通往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列车。整个系列的小说都充满了奇幻的想象。
这个系列延续了十年了,哈利波特的魔法旅程也早已到达了终点站,我不舍地走下来自霍格沃兹的列车,仿佛像是我也经历了那些事一样。直到这本书的落幕,这么多年里一切的疑团都已经一一解开了,阿不思邓布利多一直以来的善意的欺骗,西弗勒斯斯内普一直以来对莉莉·伊万斯默默的爱和付出和对哈利的帮助和保护,詹姆,小天狼星以及卢平等人往事的回忆,霍格沃兹的种种秘密以及伏地魔的黑历史等,都公众于世了。
说到这个系列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哈利波特,不是罗恩韦斯莱,也不是赫敏格兰杰,也不是阿不思·邓布利多,而是魔药课老师西弗勒斯斯内普,有人对他的初印象并不是很好,因为他是以一个反派身份出场的,他总是想尽各种各样的办法刁难哈利,罗恩和赫敏,从表面上来看,斯内普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坏蛋,大反派,殊不知,他还有另外一面,他一直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虽然她最后选择了詹姆波特,但是斯内普还是依然默默地爱着她,并且在她死后,他一直暗中保护哈利,他成为了邓布利多的间谍。协助邓布利多打败伏地魔,最后在邓布利多本人的要求下亲手结束了邓布利多的生命,成功博得了伏地魔的信任,但后来,伏地魔认为斯内普是老魔杖的主人,他为了成为老魔杖真正的主人,杀死了斯内普,斯内普在死前,让哈利把他的记忆提取出来,哈利在冥想盆里看过了斯内普的记忆后,才明白了一切。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不得不说,斯内普的结局真的是太悲惨了。虽说结局不太好,但是我个人认为西弗勒斯·斯内普是这个系列小说里面最伟大的巫师。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最后一本,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带给我的是一半开心,一半伤心。它陪伴着我走过了许多岁月,几乎成了难割难舍的朋友,它的离开让我十分不舍。但是,只要心里有它,我相信魔法时代仍然在延续。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5
有一天,我一做完作业,就直接回房间看电视。
妈妈问:“前几天给你买了”哈利·波特“看过了吗?”我摇摇头。“给你买的书你为什么不看?上次你想看到的”火把“我你买你转身便随手抛开了几页的结果,实在是我浪费钱。”
妈妈就是脸色铁青,用铜铃般的眼睛才会瞪着我。我知道,如果一个眼神我们可以通过杀人这样的话,我已经被妈妈给“嘁哩喀喳”了。我赶忙战战兢兢地拿起自己妈妈他们身边找到那本《哈利·波特》,一头扎进了城市书房。呼,总算没有逃过一劫。我松了口气,打量了学生一眼《哈利·波特》,“这分明是男孩才爱看的科幻书,我可是这个女孩啊!”我一边犯嘀咕,一边漫不经老师心地工作看起来。
起初,我不明白这本书的内容,但是当我看到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叔叔和婶婶住在家里被杀,从欺凌他们的儿子达德利———痛苦的时候,我开始跟哈利同情波特,我希望有人救他。怀着希望,我读了。当哈利·波特长大到11岁,是一个多的人———邓布利多派海格收到的书面学校,遇到了一位好朋友罗恩在火车上学,在学校的好朋友赫敏见面。哈利·波特终于有了自己的好伙伴,我为他感到高兴。后来,为了保护魔法石三他们没有被伏地魔带走,勇于突破陷阱魔布各位老师的领导下,在最后一关,只留下哈利·波特知道一个人。我在这本书中输入的情况。
“都8点半了,你在干嘛?”正当我读得非常起劲时,妈妈的声音把我从情节中拽了出来。我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心却依然可以沉浸在自己书中的精彩生活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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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的时候,我在我母亲的床边,看到一本龙英台写的《亲爱的安德烈》我想看看,但是看不懂。我不知道这封信是写给谁的,也不知道andrea是谁。但是当我四年级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读到了一些。我突然意识到,同一本书在不同的时代阅读,不仅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而且可以在不同的心态下理解书中的内容,获得不同的灵感和收获。
书籍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与世界的桥梁。无论什么类型的书,只要你想读,它们都会成为你最真诚的伴侣。当你真的爱上了书,世界就爱上了你。你的生活也会因为阅读而变得美丽而漫长。
有书真好!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6
一部名为《哈利波特》的魔幻小说风靡全球,接着以一年一部的速度迅速抓住了青少年的阅读兴趣,在2010年之际,我有幸收获了一全套《哈利波特》小说,细品后深切地感受了一段心灵上的魔法之旅。
小说笔法轻快优美,以一种十分迎合读者接受程度的口吻来叙述这一件件发生在主人公身上的时间。
整套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场景,描写了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以消灭伏地魔的故事,该系列小说被译为67种语言,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5亿本,位列世上最畅销小说之列,此外,美国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将其改拍为8部电影,成为世上最卖座的电影系列,总票房收入达78亿美元,作者也由一个“灰姑娘”转变为“白天鹅”,过上了幸福安逸的名人生活。
小说是由第三人称表述的,以哈利波特为中心人物,全程以哈利的视角来表达,或许这也是我喜欢此书的原因,次要角色也刻画得活灵活现,书中也有很多有关道德方面的内容,随着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不断升级和激烈化,人性阴影也被淋离尽至展现出来。
经过我阅读,我发现此书中作者将现实社会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也融入了情节中,这些偏见是反派伏地魔的观点,书中偶会出现一些不会魔法的普通人,作者也称她写的这七部,一部比一部灰暗,随哈利的成长,伏地魔也日益强大,作者笔法也愈来愈成熟,加之主角的不断成熟,无论从内容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至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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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哈利的许多品质都很值得青少年学习,特别是坚持这一方面,也许在些许老师眼中,哈利并不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孩子,相反却有些调皮,会公开与老师顶撞,但当他下定决心认真去做一件事时,任何困难和理由都不能阻挡他的前行,例举其一个片段来说明:幼小的巫师同能力有限无法攻击其它灵物,但一次幼小哈利为了救他的哥哥,竟奇迹般地将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魔法完成,打退了摄魂怪。这一段令我很难忘却生活中许多事也是这样,只要你有信心,坚持下去,往往奇迹就会发生。
现在我想我知道《哈利波特》被列入中小学课外必选阅读一样中的主要原因了,进行一场心灵上的魔法之旅,何乐而不为呢?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7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主要写了当哈利波特在德思礼家饱受虐待时,邓布利多来到那里,把他接到了罗恩的家里。食死徒纳西莎不顾姐姐贝拉特里克斯的阻挠去蜘蛛尾巷求斯内普帮助她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完成伏地魔的任务。斯内普答应了纳西莎,立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哈利波特回到学校后遇到了新来的魔药课老师——霍拉斯。而斯内普则成为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这令格兰芬多的同学们很不满。在上第一节魔药课的时候,哈利波特获得了一本《高级魔药制作》。扉页上写着:本书属于混血王子。这本书上有许多注解,哈利波特用写在书上的笔记得到了福灵剂??邓布利多带着哈利波特去寻找魂器。邓不利多喝下了能使人失去功力的魔药,拿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回到学校后,邓布利多在塔楼上被马尔福解除了武器,随后斯内普赶到,用阿瓦达索命杀死了邓布利多。哈利波特拼命追逐斯内普但没有追上。
当哈利波特打开挂坠盒时,掉出来一张纸条:我已经把真正的魂器拿走。
邓布利多的离开让全校悲痛万分。这么伟大的巫师,这么优秀的领导者,这么慈爱的老人,最后一句“阿瓦达索命”就悄无声息。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十分信任的斯内普!更令我意外的是邓布利多喝下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得来的竟然是假魂器!这样一来邓布利多不就死得不值了吗?许多人都为了哈利而死去,先是哈利的父母,然后小天狼星,现在又是邓布利多。但邓布利多的死,跟他那只凤凰一样,如日落般壮丽。这次哈利没有像小天狼星死时为逃避现实而四处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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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哈利接受了现实,我也接受了它。正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提到的一句话:当这里所有人都背叛他时,他才会真正离开!不会,永远不会!他们虽然离开,但他们的精神永远与哈利一起,与所有为哈利鼓舞的人同在!
“混血王子”就是斯内普。这个魔药奇才,如此有天分的人,最终还是加入邪恶。王子,多么高贵的词,他加入邪恶,真是一个黑色幽默般的悲剧。这又一次提醒我们,善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哈利最终要长大,我们也一样,让我们和他一同在风雨中,在笑与泪中成长!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8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虽然我是可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讲述着魔法师(巫师)的故事。看了这套书后,我着迷于哈利,着迷于魔法,但也忘不了这套书给我的教育。
读了此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这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深感自豪。这套书讲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与伏地魔斗争,最终,哈利保护了整个魔法界的的故事。我更加服哈利了。
霍沃茨魔法学校是那么神奇,我希望我也是一名巫师,像哈利或哈利的朋友赫敏那样。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没有魔法学校。然而,魔法就在我的心中。那些考上清华北大的孩子,能说是他们会魔法,是魔法帮助了他们?不,不是。而是他们心中怀揣着梦想,努力去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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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道了,真正的魔法,不是魔杖一挥,默念“阿瓦达索命”“倒挂金钟”或是“呼神护卫”这些魔咒。真正的魔法指的是要心中怀揣梦想,然后努力去实现,还少不了勇敢。像罗琳(j·K·),《哈利波特》的作者。她曾作为单身母亲,生活极度艰辛。但《哈利波特》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荣誉和财富。如今,她已是一个成功又幸福的女人了。
我爱哈利,有多种原因。有一段时间,不论干什么,我张口闭口都是哈利波特。甚至有几天,我竟拿一根黑色的筷子当做魔杖,嘴里还振振有词。现在,我明白了,也清醒了。我只知道,哈利——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19
《哈利·波特》是我一直爱读的书。我每一次翻开它,对它的认识都会更深一刻。
哈利的成长同时也伴随着我的成长。
他11岁时,收到了一份他永远都无法想象的礼物并拥有了两位愿意与他冒险的朋友,让当时的我明白了友谊是什么;他12岁时,用勇气拯救了他和别人的未来,让当时的我明白了勇气有多么重要;他13岁时,冒着巨大的危险得到了他最渴望的亲情,让当时的我懂了只有努力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他14岁时,靠着自己的努力和朋友的支持与鼓励证明了自己并非爱出风头、一无是处的“救世主”,让当时的我明白了努力是证明自己最好的方式;他15岁时,他的勇敢让他失去了最亲的亲人,让当时的我明了勇气并不是一个人的所有;他16岁时,他的勇气让世界上所有人失去最信任的领袖邓布利多,17岁时,他为他的莽撞行为担起了责任,依旧不畏一切地加入了那场最激烈的战斗。
一个仅仅17岁的男生,为了他身边的所有人,加入了一场战争,与黑暗斗争,他没有考虑后果,他只想过当前。这是他的勇气,也是他的责任。
他只有17岁,谁会责怪他导致邓布利多死去,虽然光明失去了领导,但他曾经拯救过这个世界,他一个17岁的男孩,做的已经够多了,没有任何人可能责怪他。
可他责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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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是因为他,黑暗才会再次出现,光明才会无法抵抗,他让所有人失去了邓布利多,他认为不可能有人能代替邓布利多带领大家消灭黑暗,他唯一能够赎罪的,就是替邓布利多拯救这个混沌的世界。
他认为,这是他的责任。
这是他的勇气,也是他的责任。当他毅然决然的冲上前线时,我看见了,属于哈利·波特的闪光点。
无数人看到了哈利·波特的勇气,赞赏他的勇气,而我更赞赏他的责任感。
勇敢是哈利·波特的标签,责任感则是他在我眼中最亮的闪光点。
拥有勇气的人不在少数,但能够为自己鲁莽的勇气买单的人却不多。
勇气使一个人更出众,而责任感使一个人更耀眼。
如果一个人拥有三分勇气却拥有七分责任感,那即使他不是救世主,不是英雄,他也是闪闪发光的!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0
最近我读了一套书——《哈利·波特》,它是由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所写的魔幻型长篇小说。《哈利·波特》一共分为七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哈利是一个很可怜的孩子。他小时候,父母就被黑暗大王——伏地魔给杀害了。哈利成了孤儿,在姨父姨妈家生活。姨父姨妈待他很不好。十年后,哈利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在这里,他结识了好朋友罗恩和赫敏、一生中的宿敌马尔福、慈祥而又严厉的曼格教授……通过努力和奋斗,哈利终于打败了伏地魔,成为了一名优秀的魔法师。正如校长邓布利多所说:“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长大之后成为怎样的人!”这套书让我们见证了哈利的成长。
这套书的语言确实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再举个例子,哈利在上一年级的时候,从厄里斯魔镜里看见了自己已经死去的爸爸妈妈,他当时就像疯了一样。邓布利多校长告诉他:“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哈利经过努力,放松了自我,战胜了魔镜的魔爪。这对我的触动特别大,以前我特别喜欢看电子产品,它从虚幻的游戏中常带给我很多“乐趣”,我都快近视了。读了书中的这句话,我明白了我必须学会控制,在学习之余可以下象棋、看书等,我要抵制手机对我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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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的情节也十分生动,吸引人,让人感觉身临其境。我每次都读得废寝忘食,仿佛我也设身处地地与哈利·波特一起保护魔法石、与蛇怪搏斗、智斗火龙等等。
《哈利·波特》这套书带给我们很多可贵的精神。《魔法石》教我坚持,《密室》教我勇敢,《阿兹卡班囚徒》教我亲情,《火焰杯》教我智慧,《凤凰社》教我反抗,《混血王子》教我挫折,《死亡圣器》教我正义。《哈利·波特》教会了我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努力向前、坚强勇敢、奋力拼搏、坚持不懈等等,这套书真好!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1
我从五岁开始就喜欢上了看书。绘本、漫画、小说我都爱,这都归功于我有一个会读故事给我听的好妈妈。
现在,我都十一岁了,看的书自然也广泛了。从上个暑假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整天捧着这套书,一个人沉醉在书的世界里。
吃饭,捧着它看;睡觉,也捧着它;醒来,继续捧着它看。一天吃中饭的时候,我依旧捧着《哈利·波特》看,被妈妈批评后不得不放下书,愁眉苦脸地把书搁在一旁,眼睛却时时刻刻在那儿偷偷瞄着看。这下,妈妈可火了,抱起所有的《哈利·波特》通通藏了起来。我心想,这下可坏事儿了,估计我得跟我的《哈利·波特》说再见了。
终于等到有一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东翻翻西找找,却怎么也找不到这套书。正值七月,天气闷热极了。我满头的大汗挂在了脸上,准备去妈妈房间搬电风扇。咦?床头柜怎么怪怪的?我趴下一看,不禁张大了嘴巴——原来下面藏着我日思夜想的《哈利·波特》呀!我赶紧抽出这几本书,端起来就飞快地跑向自己的房间,拿起一本较薄的放在席子底下,又挑了两本厚的放到鞋盒里藏都床底下,接着我又拿了本藏在床的旮旯里,又拿了两本放到床头柜两排书的后面。最后,我把最薄的一本书藏在了座垫下,随时准备偷看。
可是,好景不长。爸爸买了个监控放在我的房间做实验。我心想:糟糕!如果爸爸看见我偷看,他一准儿会向妈妈告密,那……该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我坐在沙发上冥思苦想,突然,计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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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开启监控,上班去了。我赶紧实施我的计划:去书房拿了几本寻宝记,爬上床,偷偷掀起帘子,火速拿出《哈利·波特》夹在寻宝记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得如痴如醉,毫无觉察到周围发生的一点动静。这时,监控的音响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杭榆,你在看什么书?”这声音虽然有点卡,但非常有震慑力。我急忙举起旁边的一本书,故作镇定地说:“加拿大寻宝记。”“哦。”爸爸满意地说道。我吁了口气,轻轻嘟囔了一声:“好险哪!”便继续看我的书了。
这就是我,一个纯纯粹粹的小《哈利·波特》迷!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2
小时候的我,特别爱幻想。总希望自己是一个会魔法的女孩,骑着飞天扫帚周游世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了,知道梦终究是梦,是无法实现的。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却弥补我心中的遗憾。我欣赏主人公哈利的勇敢、赫敏的冷静、以及罗恩的仗义。这一切的一切都吸引着人们,带领人们一步一步的走向梦幻天堂,体验另一种惊险刺激的生活。同时我不得不被作者罗琳所折服——每个人物都被她塑造得恰如其分、栩栩如生,使人无限向往,渴望成为书中的人物,去亲身体验一下。
淡谈书中的人物,我认为最具有悲观色彩的是斯内普,我为斯内普感到惋惜。他最终为了保护心爱女人的儿子—哈利而牺牲了。从第一部书到第六部,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坏人,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坏蛋,极度仇恨他。我甚至觉得他可以和老鼠相媲美,属于过街人人都会喊打的那种“坏老鼠”。可是结果竟出乎了我的意料,到了最后一部才知:他是一个好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哈利。而当初,我们被他的行为以及言语所迷惑了。如果他不这么做——欺负哈利,故意找他的麻烦,就无法取得伏地魔的信任,从而也就无法得到情报,及时帮助人们拯救哈利。不得不说,斯内普喜欢上了哈利,把他当作亲身儿子一般对待,甚至临死时,都用眼神注视着哈利。我想那应该是他希望用眼神来向哈利说明一切,求得理解,叙说自己究竟有多么的爱他。其实,一开始斯内普会帮助哈利,是因为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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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莉莉死了,而哈利又是她唯一的牵挂,所以他决心暗中保护他。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斯内普被哈利的勇敢、善良所打动,决心誓死保护他。我想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爱啊!毕竟伏地魔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甚至为了取得戒指而杀了自己的亲人。潜藏在这样一个人的身边,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也许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这种如父爱般的深厚感情让人们感动,使人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与触动!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的爱真的是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让我们向斯内普致敬,并祝愿他在天堂生活的快乐、幸福。如有来生,那么我恳求“老天爷”下辈子就让他当哈利的父亲吧!让哈利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吧!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3
前几天,我让妈妈买了一本书——《哈利波特》。我平时不咋看书,所以也是囫囵吞枣,随便了解了一下内容。不过越读越有意思,仔细读时却上瘾了,天天都得读一些。文中讲了哈利和他的同伴勇斗伏地魔的故事。
这本《哈利波特》出于英国作家j·k罗琳之手,写得生动、形象,把每个人的动作描写得栩栩如生。我觉得哈利波特非常勇敢,他从小没父母,身上中了伏地魔的碎片灵魂,能与蛇交流,他会很多魔法,但他不骄傲,并且非常珍惜和几个同伴一起在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时的友谊,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这一切并不顺利,困难重重,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相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圣器之下……我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珍惜友谊、善良、勇敢的人!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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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受感触:只要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波特,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得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4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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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5
在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套很好看的书,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套书的好看之处。
哈利波特的十一岁生日岁到了,突然出现了许多异常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但都被撕掉了。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
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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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6
这个暑假,《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每天,我和妈妈聊天的话题也都离不开它。
一开始,妈妈极力推荐我看《哈利·波特》,可不知为什么,我并不想看,甚至看到妈妈每天捧着它看,我也无动于衷。直到有一天,我看了《哈利·波特之死亡圣器》以后,对《哈利·波特》的兴趣就像是一粒种子,慢慢长成了大树。于是,我也拿起了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每天都在读它,上厕所时读,晚上睡觉前也读,连写作业时也忍不住想去翻,差不多一天就能读完一本,而厚的也只需要二、三天就能读完。而妈妈的速度就要比我慢多了,因为有许多家务活等着她来干,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好似霜打得茄子——焉了。但她依然坚持着中午或晚上见缝插针,抓紧时间阅读。
读书读得快,囫囵吞枣是没有用的,还不如不读。这次我做到了读书有三到:眼到、口到、心到。
每一次,当我读完一本书后,都会和妈妈共同交流,也会相互提问。有一次,我问妈妈:“你知道邓布利多是谁杀死的吗?”妈妈脱口而出:“应该是伏地魔。”我哈哈大笑。“错了吗?”我点了点头:“是斯内普,他是食死徒。”妈妈大吃一惊:“我还以为他是好人呢!不过食死徒是什么?我还没看到那呢。”“食死徒就是伏地魔对自己追随者的称呼。”我解释道。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谈论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妈妈笑容满面:“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不仅聪明好学,而且在后来的逃亡中,她关心朋友,也帮助朋友,把自己在魔法学校里学到的知识都用在了这里。”“我最喜欢哈利。他坚强,勇敢,曾多次与伏地魔对战,而且,他不甘心在别人的保护下,自己什么也不去做。”我停了一下,接着说:“其实我还喜欢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总是在关心着哈利,以及他的朋友,而且在哈利遇难时,他为了保护哈利而奋不顾身,最后英勇牺牲。”妈妈看着我侃侃而谈,会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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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带来知识,带来兴趣,而亲子共读能让我和妈妈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更多的快乐。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7
《哈利波特》中讲述了三个主人公哈利、罗恩、赫敏前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中的神奇故事,有着惊险,也有着温暖,更是从这些经历中看出三个小伙伴独自宝贵的品质。
哈利从小便在魔法世界中有着“大难不死的男孩”这个耀眼的光环,虽然从小在姨妈家长大,失去双亲,但他依然拥有着许许多多优秀的精神,并且最后也是哈利与伏地魔大战,拯救了整个魔法世界甚至是麻瓜世界。罗恩从一开始和哈利相遇时,便和哈利成为了好朋友,随后,赫敏也以一个傲娇的性格出场。最开始,赫敏和罗恩互相都看不惯对方,是一对欢喜冤家。可是,有着哈利,三个人最后便成为了出生入死的“铁三角”。在霍格沃茨学习魔法的几年中,哈利保护了魔法石、进入了密室、帮助了教父小天狼星、参加了火焰杯正式与伏地魔交手并成功脱险、加入了凤凰社,一心想成为傲罗。三个小伙伴互相帮助彼此,他们勇敢,机智,坚强,友爱,也正是这些可贵的精神,帮助他们度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直至最后与伏地魔最后的决战,为了不让无辜的大家受到牵连,哈利宁愿只身赴死,可谁知,幸运之神再一次眷顾了他,伏地魔的索命咒没有伤害哈利,反倒重伤了他自己。
哈利不放弃的与伏地魔顽强斗争,自己的好同学们纳威、卢娜,以及麦格教授等老师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打败了伏地魔,使得魔法世界恢复了安宁与美好。
在哈利、罗恩、赫敏的成长过程中,有着许多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事情,他们却凭借着自己的勇气与实力一次次死里逃生,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传说。到最后伏地魔开始追杀他们三个的时候,他们不得不被迫离开家园、亲人和同学,在外四处躲避,寻找魂器,那种孤独、无助,曾经险些使“铁三角”分裂,可是即使是这样,大家也依旧默默的承受着。我想,也正是因为哈利他们三个拥有着伏地魔和食死徒们没有的优秀品质——爱。他们没有爱,只有利益和权力,他们无法感受的到爱,他们才会失败。正如当初伏地魔想要杀死哈利是,莉莉波特,哈利的妈妈对哈利的爱,抵挡住了伏地魔的伤害。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我想,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高尚的力量。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篇28
《哈利波特·魔法石》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是所有奇妙故事的开始。外国文学总能给我一种感觉,让我从烦躁中平静下来,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跟着主人公去经历世间百态。
哈利·波特是一个聪明,勇敢的男孩,小时候他的父母英勇牺牲了,将他留在姨妈家里,从小就倍受欺负,但这并没有改变哈利的性格,哈利还是那么地勇敢,并在一个神秘的学校交到了好朋友,从此,哈利就和他的好朋友们开启了在神秘学校的冒险和学习之旅。
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起《哈利波特》,但一直都没有机会认认真真地看过,直至中学时期,班里忽然掀起一股《哈利波特》的潮流,大家都看起了《哈利波特》,我才有机会、有时间去看。《哈利波特》并没有运用很多华丽的词藻,而是用平淡、朴实、真实的词语去讲述一件件令人紧张、揪心、兴奋的事情。恰恰是这种真实平淡,才给人的感受更加深刻和震撼。
其实在《哈利波特》里,我最喜欢的角色并不是哈利·波特,而是校长邓布利多。在书中,他的出场次数并不多,但他每一次的出现,都能给人带来安心,毫不畏惧的感觉。仿佛只要他在,什么事情都能迎刃而解。邓布利多在书中的定位是霍格沃茨学校的校长,唯一一位可以打败反派boss伏地魔的人。邓布利多最鲜明的特点就是长长的白胡子,鼻子有点歪,一边挂着的半月牙眼镜,一副慈祥老人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很亲切,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随着剧情的发展,邓布利多的人物形象也越来越充实,形象生动,他不仅是一位魔力高强,聪明勇敢,正直无私的校长,还是一位有些小调皮,充满童心,心胸宽广的校长。
令我喜欢的还有哈利波特身边的一群小伙伴。从刚开始的互不相识,到后来的一起出生入死,里面的友谊是多么的纯真和纯粹。虽然中间不乏争执、冷战、隐瞒……但从来没有背叛过对方,都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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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每一位人物都性格鲜明,不存在主角的光芒盖过配角的光芒,每一位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不同的空间发生着不同的事情,却又彼此相关联,将整个世界装饰地更真实有趣。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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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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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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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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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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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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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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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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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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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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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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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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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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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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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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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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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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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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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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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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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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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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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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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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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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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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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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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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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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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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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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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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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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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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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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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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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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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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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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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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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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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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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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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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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
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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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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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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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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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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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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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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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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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39.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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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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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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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
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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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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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
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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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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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复活读后感万能开头汇编70句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看完一部经典作品以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
钢铁侠观后感1
有了那身盔甲,他就是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没有那身盔甲,他就与普通的富家子弟没什么区别。他是谁?他就是“钢铁侠”——托尼·斯塔克。
这周我又看了一遍《钢铁侠》这部电影。武器世家出身的托尼·斯塔克是一个天才的武器发明家,经历了一次绑架事件后,知道了杀伤性武器带来的危害。
于是,他决定自己的公司从此不再制造武器,而为和平做贡献。他在制造一种飞行机甲时,却发现这身盔甲功能强大,可以打败任何坏人,于是开始了维护正义和和平的“钢铁侠”之旅。
托尼的坚持和毅力使我感动,他从一个胆小、只知道花天酒地的富家子成长为超级英雄,虽然其中有曲折,有挫败,但他从来没有放弃过。
《钢铁侠》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在这部电影里,我知道了坚持、勇敢。同时,这部电影也告诉人们要珍惜和平,警告人们不要发动战争。
钢铁侠观后感2
最近怎么大片都是续集啊!今天又去看了《钢铁侠2》,自己最简单的评价只有一句话:高科技堆出的产物。可能这句话有些贬义,但却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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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影片中向人们展现的科学技术,的确很强悍,简直是大快人心。但是,缺点也更加明显,如果影片能再长1个小时,那么情节就不至于跳得那么快,当然这样的话成本也会高出不少。不过这部影片真的是情景跨度太大了,尤其是最后打boss时,一下就解决了,简直不过瘾。
而本片的故事内容也很老套,对我来说,令我感触最深的(有点重复,仅强调这完全是个人观点),就是当钢铁侠看到他父亲留给他的录像后,一下子恍然大悟,重新振作起来。这的确很老套,以前也觉得很无聊,但现在却发现,这个老套的东西却很吸引人,尤其是对于我来说。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是最大的,因为是父母带我们走出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学前教育。这里教育包括很多,并不是现在学校死板的教育。因此,父母给孩子的影响是相当大的(额,扯远了,一时激动)。总而言之,《钢铁侠2》中这是唯一以情节打动我的地方。
说了这么多,还是回到它的亮点上来,那就是科技。的确,影片中把三维图象这一技术运用得淋漓尽致,这也是我最感兴趣的科技之一。其实看完《钢铁侠2》才终于发现:未来的电影绝对比以前的电影要好的多。没办法,技术优势摆在那儿的,的确,这个系列实在是太成功了,激光才出现不久,就想出了光剑这一东西。但是,100年后呢,当科技相当发达之后,人们再看这些电影,恐怕也没有几个能理解这一系列影片在当时的意义吧!
最后再总结一句,《钢铁侠2》真的是一场视觉的享受。
钢铁侠观后感3
今天我和哥哥在电脑旁边看《钢铁侠》。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发明家叫帕克,他发明了一个机器盔甲,给他取名叫“钢铁侠”还有一个发明家艾伦,是因为自己发明的东西毁了一个大厦,所以被坐牢了,不过他偷藏了一个发明,在大牢里修了一年终于修好了他把那个机器按到自己的后背,瞬间,抽出了两个电鞭子,之后他用这个机器逃出了牢房,他发誓一定要把他的仇人把帕克亲手杀掉他,一天帕克去参加赛车比赛,艾伦知道了这件事就埋伏在赛车场里,比赛开始了,帕克准备跑到了第一名,突然艾伦来了他要把所有的赛车都给炸翻,车都被炸翻了,就剩帕克的那一辆了,“召唤钢铁侠”,帕克变成了钢铁侠,打了几个回合,帕克发现了他的弱点,他飞到了艾伦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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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片子真有意思,我长大也要当钢铁侠。
钢铁侠观后感4
当一部电影取得成功后,续集自然而然便会接踵而至,不管内容有无突破,剧情是否合情合理,先再赚它一笔再说,这已是电影界的一种弊病,更貌似是一种“趋势”。纵观最近的续集,从《变形金刚》、《史迪奇动画片》再到《钢铁侠》,制片方更讲究场景、特效与视觉,内容反倒成其次,这特征原本是国外的专利,不过现在发现,为迎合“市场趋势”并与“国际接轨”,国内的一些电影也开始向着“大制作、大场面”发展,这在《风云2》、《叶问2》即可看出,遗憾的是,搞大场面一向不是我们的强项,如今再丢下内容不管,那真的毫无突出之处了,难怪影迷们总会恨铁不成钢的发出感叹:“中国电影,想说爱你不容易啊”!
如今国外电影肆虐,充斥着国内市场,没有几部国产电影能与之相抗衡的,最近的档期,除了《叶问2》外,其他的什么《东风雨》、《美丽密令》、《未来警察》等等,都是悄悄的来,静静的走。然而,国外的影片,除了特效外,还有什么?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对吧?可咱中国人就是喜欢,大片呀,去电影院要的就是这种冲击效果,你吸引不了大众的眼球,就算是输了。
《钢铁侠2》仍是一部可以给视觉来很大冲击的影片,从第一部的孤身作战转为机器人对战,颇有当时《变形金刚》的风范,特技与场面有了很大的突破,可是,整体感觉并没有第一部精彩,这与《叶问2》很相似,两部影片都在“打”上下了许多功夫,这两部电影的雷同之处在于:第一部比较有灵魂,更注重内容的编排,让人在感受到情节的饱满外顺带加入震撼的视觉成份,自然深入人心。而第二部则重在突出场景与特技,让人看到劈里啪啦的场面后没法有更深层次的思考,纯属一场无灵魂的华丽盛宴。
小罗特·唐尼继续延续在第一部里的狂妄性格,但没看他有新的作为与突破,反倒更加的张扬与高调,唯一只有新研制的那颗拥有更高能量的“心脏”,让他勉强不从“超级英雄”沦为“不羁之徒”,这与第一部的专业军事技术、完成那身完美的“盔甲”相比,显然没法比拟。其次,与小辣椒的打情骂俏戏份增多,毫无实质性意义,在生日party上的疯狂举措更令人难以想像最后,与反派“丧鞭”的打斗过于虎头蛇尾,感觉还没进入高潮就结束了,不能接受对手竟这么弱。不过,战斗的场景很唯美,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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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比较失望的是另一女主角斯嘉丽·约翰逊扮演的“黑寡妇”,之前看报道说这位女间谍将会成为本片的最大看点,风头甚至会盖过钢铁侠,刚一出场那场“擂台赛”的确非常惊艳,可惜直到影片将结束时,才真正显现出她的所谓“看点”,那场前往制止“丧鞭”的博斗相当精彩,连贯流畅的肢体动作与高质量的剪辑简直完美绝伦,可惜过于短暂,令人意犹未尽,郁闷的是到最后竟没有再出来做个交待,消失的不留痕迹。让人不能接受导演在该简的时候不简(比如与小辣椒的没用争论)该繁的时候不繁(应多增加些“黑寡妇”的戏份)的作风,这绝对是导致影片失去“可看性”的一大败笔。
最后,我更希望跟钢铁侠接吻的那个人是“黑寡妇”而不是“小辣椒”,从得力助手到情人的转变,绝对牵强的可以。“黑寡妇”在车里脱衣的镜头引来嘘声一片,如果钢铁侠最后的暖昧对象是“黑寡妇”,那么相信分数肯定会高出许多,所以导演,这次你失算了哦。
钢铁侠观后感5
好莱坞电影时常会有一种叫做续集噩梦的现象,具体表现在凡是影片名字里带2的都经常会很二。不过还好,《钢铁侠2》不是很二。
续集进阶第一部的片尾,功成名就的钢铁侠继续披着自己帅气无比地行头飞天遁地拯救各种人。他的成功当然自然而然的又被国家盯上了,人人都知道这个人物用好了就是称霸全球的秘密武器,管不好就是世界上最大分子。但可惜的是托尼偏偏是个软硬不吃的主,国家和个人之间的矛盾让托尼的仇人有了可乘之机,一场不分你我的战争就这样开始了~
续集里面打的依旧十分过瘾,黑寡妇的现更是给人眼前一亮的惊喜,我甚至差一点掉进神盾局的巨坑里。还好理智把我拯救了出来,没有让我一次又一次地跪舔寡妇。新增的人物可谓锦上添花,而有了资金的资助的续集在特效上也终于可以放开拘束,让成百只钢铁侠在天空飞舞,这也成了之后漫威电影中的一道又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续集中有钢铁侠烟花,复联中还有钢铁侠特种部队。看来漫威对于这个拯救了自己的超级英雄的确有一种无法说出来的深沉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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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一点题外话吧,钢铁侠的扮演者小罗伯特唐尼的演绎之路可谓一路坎坷,7岁时就在父亲的电影中饰演角色的他从小便开始学习古典芭蕾,出色的表演天赋让他在日后的表演中崭露头角并被星探发掘,被带回洛杉矶好莱坞寻求发展,并于1987年,因在电影《less than zero》中出色的饰演了瘾君子纨绔子弟julian wells一角而成名,获取影评界关注。1993年, 获得个人首个奥斯卡提名。但在此期间,由于家庭的因素,他的青春期总有麻的陪伴,这也为日后留下了隐患,多次吸食毒品的他最终两次入狱服刑累计16个月。这期间他参演美剧Ally Mcbeal,在演出10集后便获取巨大成功,拉动该剧收视率大幅上升,并凭剧中角色获金球奖。20xx年9月,小罗伯特唐尼获得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角色“Iron man”,20xx年影片《钢铁侠》大卖,重新回归事业巅峰,同年凭借在影片热带惊雷中的完美表演,获得各大主要奖项的提名。
也许只有这样一个一路坎坷,带着艰辛却又玩世不恭的浪子才能把托尼这个角色演绎的如此生动到位吧。同时我们也要感谢好莱坞和漫威能够不计前嫌地重启小罗伯特唐尼,并让我们看到了如此一个无法替代得钢铁侠。
钢铁侠观后感6
如果《钢铁侠3》作为小罗伯特唐尼版钢铁侠的收官作品可谓圆满。不同于诺兰将现实沉重的阴暗面带入漫画,这位超级英雄中的高富帅玩的就是炫酷。资深技术宅托尼斯塔克先生不仅在自家地库里敲打出了令人发指的42身“钢铁战衣”甚至在紧张到令人窒息的危机关头玩起了体感游戏,安坐游艇完成“空中连连看”轻松拯救空军一号全体机组成员。到了最终决战愣是把“独闯龙潭”这种英雄拯救世界的万能好戏扔在了脑后,拖家带口42块钢坨满天飞舞,看到这时我就琢磨倘若再这么发展下去以后《高达》还不得全换斯塔克公司的产品。
于是究竟谁才是钢铁侠这个托尼斯塔克余生中将面对无数次的问题又一次被摆在了眼前。然后我们看到在《钢铁侠3》中托尼斯塔克大部分时间都以肉身上阵,并且反派人物们也在拼尽老命地告诉观众“钢铁战衣”是多么脆弱。同样一件衣服,好基友穿上是跳梁小丑般的钢铁爱国者,到了反派手里直接当运输工具用,不通电时十几岁的孩子都能弄坏它,唯独在托尼斯塔克手里所向披靡。如果蝙蝠侠的灵魂是惩恶扬善勇于自我牺牲的"武士道精神,钢铁侠的灵魂就是托尼斯塔克无尽的创造力。就像武侠小说中的慧根,慧根高者剑法日益精进,无慧根者砍柴剁肉。在本片的尾声托尼斯塔克终于领悟到了最高境界,无剑胜有剑,人剑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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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影片的中段开始,一个在前两部中几乎可有可无的角色——Jarvis却展现出了极其的作用,估计绝大部分观众也是到这时才发现在三部钢铁侠中托尼斯塔克的几乎所有举动都与Jarvis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如果将钢铁战衣比做大侠手中的剑,那么Jarvis就是大侠的双手,它要是离线估计大侠只能改练无影腿了。
另外本片最有意思的桥段应该算是影片前半段一直神神秘秘的大胡子分子到了最后竟然是个龙套,狠狠地讽刺了一把美国的反恐战争。一切竟然只不过是他人另有所图的自导自演,再加上基连博士手法娴熟的转播技巧,顺带羞辱了一番互联网时代新型媒体捕风捉影弄虚作假的作风。
再说点影片不尽人意的地方,首先女植物学家这个角色一直让我觉得匪夷所思,一会儿是热衷学术的科学家,一转脸又变成了精于算计的女魔头,再一转又莫名其妙以死相逼最终得偿所愿,这个角色如此之混乱以致于我在她死后好一段时间里都怀疑会不会她也注射了什么神奇药物再一转脸又开始活蹦乱跳。
另一个最大的槽点就是关于中国特供版所加的这三分钟。王学圻在片中显得与整部影片格格不入,一幅老官僚的姿态热切的关心着钢铁侠的身体状态实在是太让人跳戏了,还有那句“他救了那么多人,我不关心他谁关心他”简直雷得我外焦里嫩。还有总共没两句词的范爷刚一出场时又是与《泰囧》同样的长发飘飘,但是猛然发现没了神曲的映衬气场真是弱了不少。
钢铁侠通过小罗伯特唐尼在三部电影中的塑造,成为了改编成电影的超级英雄中最有血有肉的一位,然而在《钢铁侠3》中却隐约可以看出这个角色已经被挖掘到了极致,玩世不恭的本性注定他不能像蝙蝠侠那样一次次义正言辞地拷问自己的内心。焦虑症的段落半认真半嘻笑怒骂看得我着实揪心,我害怕若是他若精神崩溃那么当他重新站起来时之前的玩世不恭也将成为一个面具,那么那个真性情的超级英雄形象将毁于一旦。从昨天在家温习钢铁侠前两部到看完IMAX首映场,再到花了两个多小时码下这篇琐碎的小文,只是想以此纪念一下以后可能再也看不到的小罗伯特唐尼版钢铁侠正传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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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侠观后感7
今天五一刚好有空,一起看电影《钢铁侠3》。今天下着小雨,以为人不多,结果10点40这场,人基本坐满了的,因为去得迟,只买到了第二排,看3D第二排还是太近了,看了眼睛还是累。还碰到了好多熟人。
电影差不多2个小时,还不错,比较适合我的口味。多的不说,就说两场我很有印象的场景。 一是几架直升飞机攻击Tony家的那场。直升飞机火力强大,基本摧毁了他的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成功保护了他的女友。二是最后一场决战戏。从没有盔甲,到穿上盔甲,再到最后所有的盔甲都变成了烟花。特别是无数副盔甲同时出现时,大有变形金刚之感。而那些神奇的具有再生功能的人,也让人印象深刻。这部电影的两个女人,也都是那种非常勇敢的类型,这也是很多美国电影里常有的感觉,在他们的电影里,没几个女的是胆小的。
最后当然是英雄胜利了,总统也救到了,副总统被抓了,那个最大反派死了。英雄又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了,典型的美国故事。
观影完毕后,我对于电影最大的发现就是,导演可以想在剧情和人物上做文章。大概是觉得漫威宇宙第一阶段的电影在剧情上都很糟糕,或者更是直接受了黑暗骑士的刺激吧,导演刻意的想加大剧情的深度。于是我们能看到漫威宇宙第二阶段的三部续集——钢铁侠3,雷神2,美国队长2对外放出的信息无一不是想摆脱那种单纯的超级英雄爆米花电影的条条框框。当然反映在这部钢铁侠3中就是——钢铁侠竟然得了焦虑症!
靠!这绝对是本片第一个槽点!花花公子托尼斯塔克竟然会得焦虑症!影片一直在提复联那次外星人入侵事件后,托尼就开始变得焦虑,而且时不时的发作一次。但我完全没搞懂,他怎么会焦虑呢!复联结尾有什么东西会令他焦虑!难道是从虫洞落下来让他焦虑吗!不过再怎么焦虑,也难掩他花花公子的本质。于是他的作风还是那么风骚,言辞还是那么犀利。而影片第二个最想吐槽的地方就是神盾局,完全感受不到神盾局的存在啊,都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难道是神盾局专打外星人吗!或者,仅仅是不是我的地盘不归我管吗!虽然敌人确实是冲着钢铁侠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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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预告中看到钢铁侠高空救援和钢铁大军抵达,感觉非常之精彩。但是在影片中看起来却完全没有预告中那样振奋了。尤其是钢铁大军抵达那一刻,兴头刚起随即又逝,铁衣抵达后,竟找不到期待了。也许是受钢铁侠2结尾那场来得快去得快的所谓的boss战的影响吧,笔者当时竟然害怕大战就在钢铁大军集体秒杀中结束了。当然事实并非如此。
钢铁侠其实并没有靠铁衣和boss战斗,其实铁衣反而起不了任何作用,刚穿上就被boss给毁掉了。反倒是被boss改造后的小辣椒救了钢铁侠一命打败了boss,还足足吓了斯塔克一大跳。 (这部影片中小辣椒不再是个彻头彻尾的花瓶,虽然仍是一个花瓶,好歹上演了两次英雄救美嘛)而那个boss便像特种部队1中的白幽灵一样生死未卜。然后斯塔克为了博小辣椒一笑,像烟花一样引爆了剩余的钢铁衣,完全有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帝王风范啊。最终钢铁侠在中国的吴医生的帮助下,将心脏的碎片取出,真正摆脱了钢铁衣,新的钢铁侠诞生!
说起中国角色,笔者就要笔诛口伐而不是吐槽一番了。中国元素在这部影片中完全是败笔,中国广告的植入也完全没有节操。(大家请注意tcl手机和王学圻桌上的伊利)最没节操的当属删除了彩蛋。说实话漫威宇宙计划就是靠彩蛋来联系和梳理剧情的。有多少人走进电影院不是最想看彩蛋的!
王学圻扮演的吴医生在影片中十足的官僚形象,他的台词也给人感觉是除了他还有谁可以治好钢铁侠的样子,看了让人恶心厌恶到极点。而范冰冰打酱油的角色就更加完全摸不着头脑了,无意义的台词对白,无意义的角色。而之前传说这部电影里有吴京,但从头到尾,我都没看到,原来只是个传说。 而就是这两个角色,导致彩蛋被挤掉!彩蛋本来会有钢铁侠向绿巨人倒苦水和引出后续剧情,结果却被一句钢铁侠还会再来的字幕替代!太没节操了!还我彩蛋!
钢铁侠观后感8
《钢铁侠3》是一部爆米花级别的电影,基本就以爆米花的心态慢慢捋吧~画面震撼力不够,但是作为机械迷来说,又不得不看的一部惊喜颇多但实则毫无惊喜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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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侠3》作为一部秀机械的电影,这回的钢铁侠各种版本的机械设定实在是让人热血沸腾啊,真实系机械迷必看,尽管收藏有难度。一个是标准的Mark43,似乎有意念操控的能力,达到可以附体以及极其相似万箭齐飞的技能。另一方面,原本的MK5改成了爱国者号的配色也是让人眼前一亮。最最重要的就是最后百花齐放的时候,各种版本的钢铁侠层出不穷,基本一个设定就只有一两个镜头的展现时间,这可真是业界良心啊!如果连这种值得所有机械迷疯狂地场面都不足以让人动心的话,那么只能说这个人实在是对机械无感的。(同时个人感觉这个是阴谋,那么多的机械设定,肯定是玩具厂商的一个天大的全套啊!)
之后,影片《钢铁侠3》中钢铁侠患上了焦虑症,症状的来因是因为《复仇者联盟》里,钢铁侠自身感到了苍茫无力,所以对自己的钢铁外衣再次无比的依赖。看似不大的问题,就如导火索一般引发了一连串的问题,之后……小朋宇的一句:“你是一个修理工啊”,钢铁侠复活了。
另一方面,影片《钢铁侠3》展示的特效是熔岩男以及自动回复系统。人物因为改造自己的基因获得了一系列强大的功能,自我再生以及发热。但是似乎是因为小罗伯特唐尼学了中国功夫,所以就有钢铁侠很蛋痛的和这帮不会飞的家伙打近身的无脑场面的发生。扣分。
不得不再次佩服编剧的狗血思维,在一本巨作的书里看到,埋伏笔是简单,但是又能收到成效的技巧,从钢铁侠MK43可以看出这个伏笔对于最后混战的百花齐放还是很不错的,算是一个非常大的惊喜。 但是,前一段有一场戏是几架直升机围攻主角的家,可是主角被虐的很惨~这个真心无法解释啊~基本派出2架就可以结束战斗。
因为中国加盟,这部电影有了最悲惨的3分钟,明明几个镜头就可以交代的事情,伊利牛奶的乱入,以及范冰冰和王学圻的客串都将这部片子拉下了一个档次。可以说这两个角色用鸡肋来形容都有点高抬了,最搞笑的是,范冰冰这个龙套角色竟然还有的名字,真的是难以想象编剧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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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却最后的黄金3分钟,《钢铁侠3》这部影片还是一部特效画面震撼,机械设定繁多,值得一看的电影。
钢铁侠观后感9
重温了一遍钢铁侠3,还是这么喜欢,有种百看不厌的感觉。剧情很紧凑,除了开头那段十几年前的往事,整个故事只发生在短短几天里,tony从被袭击到反击成功也只是一两天的事情,不得不说美国真是个快节奏的国家。
从现实角度来看,tony这种人根本不可能存在。他含着金钥匙出生,著名的富二代,竟然不是那种只会开party泡妞的纨绔子弟,人家自己在家就能做出各种各样的高科技,又有头脑,即便在山洞里也能创造出举世瞩目的钢铁侠套装,让人觉得这个富二代简直是完美到极致。最不可思议的是,这个花花公子并不是真的花花公子,早在第一部就已经钟情于自己漂亮能干的女秘书,从此一心只爱小辣椒,甚至不惜自己的性命,在危难时候先保护女友,这样一个得天独厚却又自力更生并且感情专一的富二代,怎能不吸引,这也是我每部必看的原因。
再说说特效,我在电影院看的imax,真的要用震撼来形容,立体感很强,能看清楚钢铁盔甲上的小擦痕,仿佛就在眼前,真是值回票价了。影片中的打斗场面很多,几个大场面都堪称完美,tony房子被炸掉的时候真的感觉好像有一座豪华装修的别墅在眼前崩塌,结尾处满天的钢铁盔甲飞来飞去的场景也做的很赞 ,听着喷气飞行的声音感觉就在身边。还有那不可思议的火人,全身都是熔浆形式,做的很逼真。
影片延续了前两部的搞笑风格,甚至笑点更多,无论是平时的生活场景还是危难关头,都少不了搞笑一下。圣诞节来临之际,tony竟然送了一个巨型大胸的变异兔子给自己的小辣椒,那个场面看着就想发笑。tony被抓起来双手被绑的时候还不忘搞笑,不停的倒数的时候我听见整个影厅都在笑,用歹徒的原话讲“简直是个活宝”。最后小辣椒勇猛复活,并且两三下干掉终极boss之后,第一反应竟然是觉得自己太暴力了?这可是生死存亡的时刻啊,还有时间顾忌自己的形象问题,放心吧,就算你变成了一个暴力狂,tony还是照样爱你。被神化了的tony轻描淡写地就治好了小辣椒,而略去了繁杂的治疗过程,这可能也是考虑到治疗过程并不是这部电影想要讲述的吧,总之无所不能的tony就是能轻而易举地治好小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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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网上下载的版本,意外的看到了电影院没看到的结尾彩蛋。这看起来不像在为后续电影做铺垫,而是单纯的在搞笑,不过从这个彩蛋也看出了钢铁侠与绿巨人的好基情,尤其绿巨人说自己没这么好脾气的时候简直笑死了,这样一对拥有无限的科学探索能力的好基友应该能创造更刺激的火花吧。
钢铁侠观后感10
第一次在国外看电影,居然还是《钢铁侠3》,钢铁侠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妇联成员,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想起了小洛基,但转念一想那小混蛋不算妇联的我就又嘻嘻嘻了。 《钢铁侠3》果然很大片很火爆,还不失幽默。可以说没让人失望。
《钢铁侠3》中,托尼·斯塔克将遭遇到一个感觉是能力无限的强敌的挑战。这个人毁坏了托尼的生活,而托尼只有依靠着自己精良的高科技的装备(特别是那42套钢铁盔甲)才能去寻找究竟是谁才是幕后的元凶。在寻找的过程中,托尼非常依赖自己的钢铁盔甲。当他最终找到强敌, 并且准备展开反戈一击的时候,托尼顿时发现了自己一直以来都面对着一个巨大的问题:到底是战甲成就了他,还是他造就了这套战甲!感觉托尼一直是一个非常幸运的高富帅,从《钢铁侠1》到《钢铁侠3》,所有的危险每次都让我捏把汗最后都能被他给化解。
《钢铁侠3》里多了好多讨喜的角色。帮助托尼的小男孩,直播车里的铁杆粉丝,还有假的满大人。托尼一开始到处都是被动挨打,后期成功地反败为胜。要说最让人惊讶的,还是最后小辣椒的美人救英雄。我一早就觉得她没死,猜测是某一台机甲救了她,没想到却是她自己的独特体质。是我想太多吧,总觉得最后两人拥抱的时候敌人会出来偷袭,弄死小辣椒,结果证明发现是我多心了。 电影同时也给我们展现了超级英雄脆弱的一面。托尼也普通人一样会失眠,也会担心失去自己看重的东西,甚至会时不时地迸发焦虑症缩成一团。他也许可以面对镜头强硬,但是当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别墅和机体在直升机的炮火下被轰成烂泥的时候,我想他再也没有办法伪装坚强了吧。我喜欢一个小细节,当他驾驶着车子跟小男孩通话,小男孩告诉他钢铁装甲不能充电的时候,他手颤抖着把车停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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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近崩溃了。当钢铁盔甲也没法依靠的时候,他可以依赖什么?小男孩跟他说,你可以造些东西让自己平静。他沉默了一下,然后把车开到超市买了各种器械,然后就有了孤军嵌入‘AIM’的那一出。好样地托尼。
托尼最后终于摘掉了心口的能源,小辣椒也恢复了正常。他明白了即使没有了别墅,没有了机体,他还是自己,还是钢铁侠。跟我一起观影的基友没看过前两部,这次看到末尾拿机体当烟火放的镜头,不断感叹‘这得烧掉多少钱啊’。确实是有钱人才搞得起的浪漫呢。百分之七十的同场观众非常有默契的留到了最后彩蛋部分,但是这次我没太懂。去看心理医生?这会是下一部的伏笔吗?不过总之,看到‘Tony Stark will return’让我放了一百个心。
这部电影烧钱真的令人发指,四十二套钢铁盔甲!相比前两部瞬间档次提升数倍,还是美式的圣斗士圣衣, 而且颜色各异,形态各异,可以无人远程操作。我想我那么喜欢钢铁侠的还有一个原因一定是因为他们足够不高兴。 最后的四十多台战衣大混战,很过瘾,妮妮各种的换战衣。
最后要感谢好莱坞的编剧们又为我们奉献了一个精彩的剧本。就情节,故事来说,我认为这的确是Marvel英雄系列中最好的一部。虽然派拉蒙苦心将复仇者联盟中的每个人都打造了成了独立故事,但迄今为止,美国队长的故事基本是一部乏味二战片,雷神在地球上呆了两天就悔过自新,绿巨人也就是练练瑜伽而已,钢铁侠的前两部,第一部一直在升级,第二部我看完真的有种被骗的感觉。《钢铁侠3》比前两部剧情更复杂,但处理地不疾不徐,节奏挺好。闪回了几次,基本上就只有13年前和13年后两个时间点,不沉闷, 也不至于时间线跳来跳去让人晕。《钢铁侠3》还是令人有点儿激动。非常值得一看,我喜欢这个漫长的故事,希望还能下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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