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的精彩读后感20字精练
2022-08-12 来源:百合文库

优秀读后感1
在茫茫书海中,闪耀着一处夺目的光辉,那就是《青铜葵花》。《青铜葵花》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叔叔写的。一拿到这本书我就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穷孩子青铜与一个城里葵花的故事。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失去爸爸妈妈的城市女孩葵花和一个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他们不畏贫穷与磨难,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直到葵花又被召回城市。
在我的眼里,男孩青铜绝对是一个称职的哥哥。在《青铜葵花》这本书中,作为哥哥的乡村男孩青铜一直谦让着、保护着妹妹城市女孩葵花,男孩青铜的许多好品质都相当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感动的泪流满面,男孩青铜在贫困、艰苦的生活中,仍旧谦让着女孩葵花,就连上学的位置都让给她。
《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优秀读后感2
我看了一本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斑羚飞渡》。里面的内容非常精彩,尤其是《红奶羊》。我看的如醉如痴,让我身临其境,更让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有一只狼,它的名字叫黑宝。它和蓓蓓结为夫妻,它生下了两只小狼崽,可是因为流血过多而身亡。
小狼崽因没有奶水而饿死,剩下的一只连皮包骨头都露了出来。大狼黑宝想捉一只母奶羊,用它的奶水来给小狼崽充饥。
它终于找到了目标,捉住了它,让它当小狼崽的保姆,小狼崽日渐康复……
沈石溪叔叔我想对你说:“你写的动物小说都非常精彩,让我在动物世界中遨游,在宇宙中穿梭。我希望您能写更多的动物小说。”
我觉得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化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
优秀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再被狐狸骗一次》,我感触非常深。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公狐狸为了救母狐狸和小狐狸而自残的故事,出自于四年级上册《语文主题阅读丛书一》。

这只公狐狸两次骗了作者,最终成功的救了自己的孩子的经历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了父爱的伟大,公狐狸为了救自己的孩子,不惜咬断自己的小腿。我们平时觉得爸爸从来没有妈妈重要,但是父亲能让孩子更加独立,遇到事情更有依靠。
有一句话说得好,父爱如山,母爱如海。意思是说父亲能像一座大山一样扶着孩子成长,母亲则像柔情的大海一般用爱包围着孩子长大。
我认为书中的公狐狸用自残的方式来救他的孩子不是狡猾,而是聪明和勇敢。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公狐狸这种伟大的父爱而感动,而作者最终放走了小狐狸的善行,也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
优秀读后感4
我看了《木偶奇遇记》之后,对小木偶和仙女感触很深。小木偶他是个有纯洁心的人。当他的爸爸被关进监牢,他自己独自一个人在小屋里忍受饥饿时,他一定想过,爸爸在那个地方好不好,过得怎么样,是否和自己一样饱受痛苦,或比自己的`处境是否还要更糟糕,也会有一些后悔之意。当初如果没有自己的调皮也不会有爸爸的遭遇,哎!可怜的爸爸呀!
大家看了这本书,会认为这个孩子太调皮了。但我不这么,我想说每个人都有一颗亮闪闪的心,无论他做过什么错事,善良的心永远不会变!因为小木偶在一次次奇遇中做过错事,可小仙女一次又一次原谅了小木偶。
最终小木偶还是改过自新,做一个全新的自己。我们也要像小木偶一样,做一个无可挑剔的人。因为命运掌握在你的自己的手中,你想放弃还是改变全靠自己。
优秀读后感5
《白雪公主》中讲述了恶王后因妒忌白雪公主,想方设法的算计她,最终自己却得到了报应。
从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正是由于王后的妒忌、心狠手辣造成了她的后果,由此可看出人心的不同。
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是如此,当你找到一份工作时,由于你的出色成绩,被上司所看重,一步步地提升你,但有人却提醒她。
有一天她会抢了你的位置,对你的提防越来越严重,当和你争夺同一个位置时,在背后耍尽手段,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击垮你,但最后失败的往往是他。

这证明,老天对人很公平,你用心去做地永远属于你,用尽手段做地永远离开你,人生就是这个样子!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你用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或每一件事,得到你该得到的,用手段对待每一个人或每一件事,得到你该得的报应。、
优秀读后感6
疯羊血顶儿》是一本励志精神的小说,讲了血顶儿这只盘羊为他自己的母亲报仇的事。
这本书讲了血顶儿的母亲猴戏在生下血顶儿之后,为了保护血顶儿,被黑母狼给吃了,血落到了血顶儿的头上,所以起名为血顶儿。
血顶儿为了给自己的母亲报仇,把自己的角从开始发育开始,就把角插在点击石里,慢慢地,慢慢地,血顶儿的角不像其它盘那样盘起来,而长成了直的,还十分尖锐。
一次,盘羊群去觅食,血顶儿把黑母狼斗败,因为黑母狼怀上了小狼。
第二次,盘羊群刚好又遇到了三只黑母狼的小狼,血顶儿立马冲上去踩死了一只,又用羊角刺死了两只羊群立马向血顶儿欢呼,黑母狼发现了,每次都躲着血顶儿,去把羊群赶尽杀绝。
最后,羊群走了,血顶儿被背叛了,于是也被黑母狼咬死了。
血顶儿为了给母亲报仇,也不怕别人把它看成疯羊。不管别人怎么看你,只要你自己觉得好就行,《疯羊血顶儿》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精神。
优秀读后感7
今天,妈妈去书屋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狼妻》。于是我看了作者简介后,觉得这是一本好书,我便慢慢打开了书的第一页,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第一篇文章“血染的王冠”十分有意思,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在一个猴群里,有一个猴王,脸上布满了紫色斑点,于是作者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作“麻子猴王”。麻子猴王已经很老了,所以猴群里进行了一场换届选举。
结果“黑披风”当选成新的猴王。然后,把麻子猴王逼到了“葬王滩”这条江里。作者看见这件事后,觉得它们这样做太残酷了。于是把麻子猴王救了上来,给了奄奄一息的麻子猴王第二次生命。黑披风猴王看后十分恼火,想和作者来一场战争,可是它们听见了作者的枪声迅速的离开了。可作者以后的每天晚上都无法正常休息。

我觉得麻子猴王十分伟大,他为了猴群以的安宁,为了大家的利益,便无情地选择死亡,这种舍已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优秀读后感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就是《鸟奴》这本有趣的书。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动物学家沈石溪在一次观察蛇雕这个凶残的鸟类时,给两个蛇雕起了个名字,一个叫帅郎,一个叫贵夫人。它们向着沈石溪发起了进攻,第一次没有成功。
第二波己经准备好了,可奇怪的是,这次居然有两只鹩鸽助阵,可是这不科学。蛇雕和鹩鸽是天敌,不可能是友,只可能是敌。后来啊,沈石溪明白了,原来这是自然界中的共息原则,所以它们互不干扰对方。
这两只鹩鸽被沈石溪救过一次,所以鹩鹩鸽和沈石溪成为了朋友。
我的启发是:动物界可以让天敌成为朋友,就像是这对蛇雕和鹩鸽一样。那么,我们人类呢?难道你就不能算勉强和你最讨厌,最烦恼的人做朋友呢?它们动物能够这样,那么,人类就更有理由可以了。
优秀读后感9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爷爷的书——《残狼灰满》,当我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泪水不由的流了下来,我被残狼灰满那种坚强、自信,永不服输的精神所折服,也被他为了尊严最后不惜与公原羚一起坠落深渊的那种壮烈而落泪。
故事说的是:本来是狼酋的灰满在一次围捕野猪的战斗中折断了两条后腿,从此被狼群抛弃,成了一只残狼。后在母狼黄鼬的帮助下,一起克服困难,成了“双体狼”,一次又一次的获得了荣耀,再次登上了狼酋宝座。在一次捕捉公原羚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灰满骑在公原羚的背上一起坠落了深谷。
灰满虽是一只残狼,但它却身残志坚,为了理想,为了生活,靠自己的努力换来了狼酋之位,换来了众狼对他的敬佩。
灰满的故事,让我感动,也让我懂得了:在遇到任何困难时,不能向困难低头,不应被困难所打败,我们应该坚强、振作起来,与困难作斗争,永不放弃,最终会获得成功的。
优秀读后感10

《安徒生童话》是一本童话故事书,相信我们每一个孩子的童年都有这本书的陪伴,都对其中的故事念念不忘。
书作者是丹麦大作家安徒生所做,本书主要以多篇童话组成,每一篇都教育着我们。
从《拇指姑娘》中,我明白了做人要善良,最终才能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从《红鞋》里,我懂得了凡事都不能虚伪,要做真实的自己,也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不然,不会有好的结果;从《丑小鸭》中,我认识到了内在美的重要,就像丑小鸭一样,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有一颗善良的心,最后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
这些童话都是我们生活中的,深刻的给我们启迪,让我们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一些道理,走上人生成功的道路,安徒生说,最奇妙的童话都是从真实的生活中产生出来的。
童话是给所有9岁到90岁的人看的,生命本身就是最奇妙的童话故事。我想,的确是的。
一、内容简介
小说根据同名电视剧改编,以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主要表现背景,描绘了1913~1918年以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青年积极进取的学习生活和他们之间纯真美丽的爱情故事,同时塑造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一批优秀教师形象。深刻揭示了“学生应该怎样读书,教师应该怎样育人”这个与当今社会紧密相关的现实主题,很好展现了毛泽东为代表的一群风华正茂的青年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这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现行教育理念的完善、当代青年树立正确的理想追求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作品以毛泽东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1913~1918)的求学生活为主线,充分展现了以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优秀青年为寻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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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说目录
第一章 我叫毛泽东
第二章 免费招生
第三章 论小学教育
第四章 经世致用
第五章 欲栽大木柱长天
第六章 嘤其鸣矣
第七章 修学储能
第八章 俭朴为修身之本
第九章 袁门立雨
第十章 世间大才少通才
第十一章 过年
第十二章 二十八画生征友启事
第十三章 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十四章 纳于大麓 烈风骤雨弗迷
第十五章 五月七日 民国奇耻
第十六章 感国家之多难 誓九死以不移
第十七章 新任校长
第十八章 易永畦之死
第十九章 驱张事件
第二十章 君子有所不为亦必有所为
第二十一章 逆书大案
第二十二章 文明其精神 野蛮其体魄
第二十三章 到中流击水
第二十四章 书生练兵
第二十五章 学生人物互选
第二十六章 汗漫九垓
第二十七章 工人夜学
第二十八章 梦醒时分
第二十九章 男儿蔚为万夫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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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怀着对领袖的无比敬佩,怀着对时代风雨的好奇,我读完了《恰同学少年》。它讲的是在二十世纪旧社会时,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为国家、为民族,为了梦想,为了志向而所做的一切。这本书字句间有抑制不住的胆识、豪气、智慧越看越觉得全身上下仿佛都洋溢着青春活力。
恰同学少年给了我太多的感慨,我感慨毛泽东的胆识,蔡和森的睿智,刘俊卿的懦弱。

我觉得造成他们不一样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他们周围的人,他们的父母、教师和朋友。想想看,如果没有一位有新思想的好妈妈,蔡和森也许只是一个吃家产的少爷;如果没有一位帮他的好妈妈,毛泽东也许只是一个小学徒;如果没有孔昭绶对“天才”的格外照顾,也就没有毛泽东之后的伟绩了。如果没有蔡和森的支持,也许王子鹏永远只能当一个娇气的大少爷。
一个人的本事固然重要,但没有了身边的人的支持有何成大器?俗话说得好:“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抱成团。”再厉害的天才没有他人的协助也只是独杆司令一个。而独杆司令是无法获得大的成功的。
“得民心者得天下”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就拿纣王来说吧,纣王没才?不,他很聪明,那他为什么会失去他的天下呢?因为他的残暴使那些协助他的人纷纷远离,于是,他失去了他的天下。
回首历史长河,有谁的成功没有别人的帮忙?再拿此刻来说吧,为什么此刻那么讲究人缘?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在拉拢自我的人际网?因为没有人能够十全十美,没有人支持你,是不可能成功的。所以,让我们有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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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恰同学少年读后感90篇
篇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500字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它描写了毛泽东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活经历过程,展现出了以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优秀青年为追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和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
我从书中看到一句话:“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它的意思是少年强大国家才能强大,少年无能国家也弱小。毛泽东刚进学校时偏科很严重,他文科很强,而数、理化、音乐、美术却很弱,但毛泽东却迎难而上,在同学和老师的帮助下,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书中毛泽东和他的同学、朋友等有志青年在努力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不忘强身健体。他们提倡:“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毛泽东自创的“毛氏六段操”就受到大家的欢迎,学校还在毛泽东等提议下进行了“书生练兵”活动,这次活动的进行为以后保卫长沙之战的成功打下了基础。

当然同学中也有自私的,刘俊卿就是其一,为了自己的虚荣心把家里本已所剩无几的钱拿去买皮鞋,为了自己的面子谎称自己的父亲是他雇的挑夫,一步错便步步皆错,最后他背叛学校、出卖校长、老师、同学。他黑暗的内心相较于毛泽东等一群乐观向上、有勇气、敢作敢当的有志青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会带给我不一样的感受,他们让我想到作为中国的少年我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远大的志向,学习他们为国家出一份力,向他们一样为国家争光。
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晨光初现的操场上,毛泽东、蔡和森等同学一齐高声诵读:“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震撼的画面时常出现在我的脑子里。
篇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600字
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后,我非常敬佩毛泽东读书的专注。毛泽东有个毛病:性子太浮,做什么事情,旁边稍微一吵,就容易分心。英语成绩也不太好。所以他专门选了最吵、最闹、人最多的南门口的街道上,坐在大树下,捧着英语课本,一动不动地大声朗读着。读得非常专注,旁若无人。
毛泽东知识已经那么渊博了,作文在第一师范都是第一名的,可他还要改正自己的缺点,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毛泽东做事情专心致志、努力做到更好的精神让我敬佩。正是因为毛泽东这几点做得非常好,再加上他刻苦读书,才成为了主席,换作我的话,旁边稍微一吵,我立刻就被吸引过去了。
有一次放学后我在家里做作业,突然,窗外传来了激烈的打骂声,我以为这种声音一会儿就没了,但是它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更激烈了,还伴随着哭闹声。我怀着好奇心迫不及待地放下手中的笔,跑到窗前向楼下望去,看着看着,我想起还有很多作业没做就走开了,可是心里总想着:他们为什么要打架?那个环卫老爷爷为什么这么狠心要打一个老太婆呢?想着想着,又忍不住去看。他们散了,我才赶快回去做作业,竟然不知不觉半个多时过去了。

不止毛泽东如此,很多名人都是这样的。只有专心致志,不受外界影响,才能有所成就。
居里夫人小的时候,学习非常专心,不管周围怎样吵闹,都分散不了她的注意力。有一次,她在学习,她姐姐和同学在她面前唱歌跳舞、做游戏,她就像没看见一样,在一旁专心地看书。姐姐和同学想试探她一下,她们悄悄地在居里夫人身后搭起几张凳子。只要她一动,凳子就会倒下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居里夫人读完了一本书,凳子仍然竖在那儿。从此,姐姐和同学再也不逗她了,而且像居里夫一样专心读书,认真学习。居里夫人长大以后,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
我以后一定要像毛泽东那样,做事专心致志,不受外界的影响,才能有所成就。
篇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700字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这是我国革命领导人毛泽东爷爷对自己上学时经历的往事的回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讲述了毛泽东年轻时在湖南第一师范大学读书、生活的经历。
在《恰同学少年》这本书中作者用生动的笔法刻画了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勤奋刻苦的优秀学生,以及孔昭绶、袁吉六等诲人不倦的好老师、优秀校领导等形象。我最喜爱的人无疑是本书的主角:毛泽东。他机智勇敢,乐于助人,少年时期了他和我们一样,虽然经历过风雨、见过世面,但仍然懵懵懂懂,还不懂得一些道理和规矩,因此经常会碰壁摔跤,或者办出糗事。
毛泽东的领导力和胆量是无人能及的。虽然是少年,但他已经萌发了极强的领袖意识。在他的校园中,曾来过一个名叫张干的新校长。他虽然诲人不倦,但过度地补课同学们疲惫不堪,甚至累死了一个负了伤的同学。毛泽东对校长的教育方法不满,于是他联合数百号同学,齐心协力,竟把校长赶了出去。毛泽东虽然勇敢,但因年少往往控制不住情绪,经常与老师因为意见不同而争论。
而毛泽东的机智勇敢也曾立过大功。他在第一师范大学读书的最后几年,长沙城外曾来过一支溃兵,有几千人之多。但因为怕遭遇埋伏而不敢进城。毛泽东带领学生军,以油桶鞭炮来代替重武器。他还扮成军官,进入敌军营中劝降。他面无惧色,举止镇定,通过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不费一兵一卒就让敌军缴械投降,保卫了长沙城。

在书中也有两个无恶不作的混世魔王,马疤子和刘俊卿。马疤子是当地的匪首,残忍、狡诈,又卑鄙。而刘俊卿和毛泽东原来是同学,但后来当上了土匪。他们“磨牙吮血,杀人如麻”,一心想对师范大学复仇。但邪恶之心总会遭到报应。两人最终在猴子石战役中被消灭。
读完这本书,我收获颇丰。我对毛泽东机智勇敢,无所畏惧的品格十分钦佩崇拜。更加明白了,要抵制邪恶,发扬正义。这本书还原了领袖的朝气与美好品质。我认为我们应该以毛泽东及他的同学们为榜样,努力学习,不断进取、奋斗!
篇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1000字
每当我看见毛泽东,他总是高高在上,身后的万丈光芒十分耀眼,这让我觉得他遥不可及。但当我看了《恰同学少年》后,却让我觉得近得能触摸到他。觉得他再也不是我眼中那个高高在上的毛泽东了,而是一个在我心里可以让我们领略和学习的毛泽东同学!
那是一个爱国思想和白色恐怖并存的岁月,一个民主新文化和封建旧习惯斗争的年代,毛泽东和他的同学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激扬文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怎样救国,怎样救民,这一切都在少年毛泽东的脑海里回荡:"我现在还找不到,但将来一定会找到!"于是,勤奋学习,积极交流,关注国事,直至在学生中演变成了如火如荼的最初的革命实践活动,徒步游湖南、组建学生军、开办工人夜校,一个个比我们的研究性课题更能提高自己能力的活动都发生了。那,为什么我们自己却不曾尝试过为什么毛泽东同学行,我们却不行并不是我们不可以,而是因为我们自身缺乏很多很多的勇气。坚持和青春的热血。毛泽东同学在学生时代已经给我们立了个楷模,相信学习,服务人民,实现自我价值,奋斗的激情也会从我们向远方和未来无限的延展。当成功的你回过头来,看者那条你曾经走过的道路,看者那一滴滴的泪痕和血迹,你耻笑当日那个胸无大志的你。
因为当年的你差点被懦弱夺取今天的成功!
喜欢文字,强身健体,一个能诗会武的毛泽东。

是书生还是武将,还是两者具备少年毛泽东博览群书,才气过人。虽不是稳重的乖学生,却是众人眼中不可多得的人才。同时,毛泽东为了磨练意志,每天都做冷水浴,野外露宿,还喜欢长途步行。游泳更是他经常进行的活动方式,"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是当时他在江河中搏击的写照。他认为日本人之所以称我们为"东亚病夫",那是因为我们中国人的身体的确很差。为了粉碎这个可恶"东亚病夫"称号,毛泽东同学在学校自发性组织起学生志愿军。因为他相信: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再放眼到当今社会,身体羸弱者比比皆是,虽然现在的学校都已经把体育列入中考范围,并要求学生每天跑1500米,但又有多少同学重视过体育锻炼,又有多少同学考试不及格同学们,健康才是一个人。一个国家的最基本。正如《少年中国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少年为一国之希望,身健方能气雄!
一心教书,却成了革命烈士,一个领袖毛泽东。
毛泽东认为少年为一国之本,所以一心希望投身于教育事业中,培养祖国的花朵,破旧立新。但从"男儿蔚为万夫雄"这节中就已经看出毛泽东必将成为非凡大器。所以,当革命在呼唤他时,当人民需要他时,毛泽东义无返顾的站了出来,为革命,为人民奉献自己的力量。最终他与人民一起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看看现在,不少人不看好劳动委员这一职务。也不会有多少人希望去担当这一职务。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吃苦不讨好的职务。可我却认为这是光荣的职务,只要你融入在班集体中,融入这份工作中,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才能找到属于自己内心的快乐!即使你仍然默默无闻,但你却早已获得了最大的成功。而这份成功就叫做----奉献。
恰同学少年,我们拥有的是一段才刚刚拉开序幕的热血青春,也是最摇摆不定之时。时间流转至今,我们所面临的社会更加纷杂,诱惑更加繁多,然而所拥有的机会也是不少。该如何选择自己的志向是停留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幻想浪漫和安定,还是修身储能,博采众长,为整个世界做出贡献

上一辈革命烈士恰与我们同为学生,同为少年。而我们也将与国家一同进步,一同成功,令下一辈的少年与我们恰同学少年!
篇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我被深深地打动了。不仅仅因为剧情的跌宕曲折,更因为一代革命家少年时代的豪情壮志。他们忧国忧民的高度社会职责感使人钦佩,他们敢作敢为的胆量让人赞叹,他们勇于破旧立新的的精神令人折服。
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个性构成的重要时期。少年时的志趣思想,往往预示着一个人一生的前进方向。而电视剧中所描述的毛泽东的少年时代,给了我们大学生无限启示,告诉我们就应心怀祖国、志向远大,先完善自身继而立足世间。
伟人的少年时代以天下为己任。他在作文中多次谈论天下大事,提出自己的看法,虽然因“过于张扬”而被老师批评,但他心怀祖国和改变旧中国的伟大理想得到了教师们的肯定,也得到了同学的钦佩。伟人的少年时代乐观而不畏寒苦,假期无处可去住在山上的亭中,也不能改变他的达观,携友一同读书游山,淋山雨而叫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如他以前所说,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这种乐观的精神让我深受启发。毛泽东的魅力不仅仅如此,因为他光明磊落的为人、沉着缜密的思维和独特的领导才能,团结了一群有志于改造贫腐的旧中国的青年。在少年时代,他们游走于工厂乡村,成为当地先进思想的宣传兵;成年以后,他们更是各显所长,在华夏大地上掀起了革命的滔天巨浪。他们的理想与抱负,他们的气魄与胆量,他们的志趣与胸怀,无一不令人深深为之折服。
反观自身,恐怕许多人有愧于心。生活在改革开放、物资丰富的新社会,我们物质上充裕,却难免精神上的贫乏。衣食不缺的我们无须为明天的生活发愁,却反而常常失去理想,更缺乏社会职责感。在大学甚至是中学,虚荣攀比的现象屡见不鲜;因为失去奋斗的目标与动力而沉溺于网络的人也比比皆是;怠于努力而寄未来的期望于歪门邪道者也大有所在。虽然生活中少有如剧中刘俊卿之辈,但刘俊卿却是当代大学生精神弊病的集中和写照。在剧中,他的所作所为让人厌恶,生活中,他所代表的思想问题却不得不让人警示。

但与其说这部电视剧为我们敲响警钟,不如说它向我们提出了要求。梁启超曾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这句话的确是不可争辩的真理,也是这部剧集的最好见证!正是因为有了湖南一师的那群优秀少年,才有了之后的富强中国!我们大学生应从中有所感有所思有所悟有所行。在当今以和平和发展为主题的时代,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成为革命家,但放眼天下,我们依然应当有用于国家与社会;远观未来,我们更有属于我们的时代任务,即使对于个人,我们也应不断自我完善,立志树节,选取正确的人生道路。
篇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怀着对革命领袖的无比崇敬,怀着对历经时代风雨和对穿越历史精神的怀念,我看完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连续剧。在剧中,我深深地为当年那气宇轩昂、胸怀天下的少年学子毛泽东和他的同学们充满朝气的青春活力和豪迈的革命气慨所震憾,深刻地感受了时代伟人毛泽东求学和早年从事革命活动的非凡的风采。
长沙,这块充满神秘色彩的土地,是青年毛泽东生活、学习、工作过的地方。电视剧把我们的视线带到了上世纪20年代工农革命运动蓬勃发展,反动势力为维护其反动统治对革命力量进行疯狂反扑的革命斗争风起云涌的峥嵘岁月。这个时期国内外发生了“十月革命”、“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等大事。在进行革命活动中,青年毛泽东结识了很多同志,并用心引导他们与广大工人农民相结合。他在湖南第一师范院校的几年十分耐人寻味,他和他的同学们满怀崇高理想,一齐登岳麓山,一齐玩橘子洲,一齐到湘江游泳……,他们关心国事;他们忧国忧民,指说江山社稷大事;他们爱憎分明,激浊而扬清,对黑暗现实的批判常形之于文字;他们蔑视权贵,视当时那些祸国殃民的封建军阀如粪土,严厉地痛斥他们的行为。1916年暑假,毛泽东与罗章龙、蔡和森等组成“新民学会”,办《湘江评论》、《新湖南》,发动学潮,1919年底毛泽东领导了有名的“驱张”运动,最终迫使张敬尧退出湖南。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在当时湖南开展的很多次反军阀斗争中,毛泽东都是主要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与他的同学们对理想、对事业充满信心,为追求民族独立富强自由民主进步,从同学少年时起,以自己远大的革命志向和敢于对人民的敌人作顽强反抗、英勇斗争的精神已经作出了成竹在胸的答案。……真可谓“惟楚有材,于斯为盛。”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青年毛泽东和他的同学们在青春年少时期,正是风采、才华旺盛之时,他们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是何等的萧洒;他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又是何等的执着和豪迈。为我们留下了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
古人云:“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说的都是关于少年志向与成就事业、实现理想抱负的辩证关系。志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理想,二是实现理想所必备的意志和毅力,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因此,胸怀远大理想,具有顽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应当是中国青少年报效祖国,有所建树的首要任务,也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走向世界的最重要的力量之源。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如今,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中国青少年新的历史使命。作为新时期的青年法官,要干好人民司法这分工作,光光懂得审案还是远远不够的,简单的、机械的就案办案也是不科学的。只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潜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方向出发,牢牢地把握好司法的政治方向,用心地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才能最终实现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目标。
一代伟人虽已远去,但他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却永放光芒。我们不会忘记,一个从同学少年到年过半百的老人在莫斯科对中国留学生发表演说的语重心长: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好象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期望寄托在你们身上。神采飞扬的演说穿越历史的时空在年轻的中国大地上回荡。

啊!永远的青年!
篇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有很多想法……
纵观历史,任何一个国家在其发展与崛起的时候,它的年轻人都有一种特殊的精神风貌,这种风貌极富时代气息,正所谓“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西班牙崛起时候的斗牛精神,美国的西部牛仔,前苏联的青年布什维克,中国的五四运动……民族精神的复兴从来都是与时代青年的成长紧密结合的。那么,“和平崛起”时代的中国青年,该具有怎样的一种精神风貌呢
把个人奋斗融入到民族昌盛中,把个人命运注入到国家崛起中,这样的青年,必获得巨大的成长动力和与之相辅相成的成就感与幸福感。
作为一个人,要有尊严,有灵魂;作为一个民族更要有尊严,有灵魂。这就是民族的品格,民族魂。
有人说: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一群中国人是虫。作为中国人当然不期望听到这样的声音。《冲出亚马逊》里的王辉对另一个中国队友说:“记住,我们两个就是中国。”
是啊,无论走到哪里,我们华夏儿女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
我们有自己的民族品格,民族魂!
篇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感触很深。这部电视剧讲述了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学习生活的事,剧中除着重刻画了胸怀抱负的毛润之外,还刻画了他的同学和老师:忠厚老实的蔡和森,活泼可爱的杨开慧,爱慕虚荣的刘俊卿,陶家千金陶斯咏和她的好朋友向警予、赵家贞,以及和蔼可亲的孔昭绶教授,博学多才的杨老师,勤俭朴实的徐特立徐议长。整部电视剧表现出了在那个内忧外患,动荡不安的年代,毛主席和他的同学们救国救民,团结合作,视国家兴亡为己任的豪迈与热情。更加强调了一个事实,一个国家要富强,一个民族要振兴,务必透过教育这一渠道来塑造一颗坚定的信心,一份崇高的理想和一个完美的智慧。

剧中的毛泽东、蔡和森、肖子升、刘俊卿都是贫寒人家的子弟,一齐考进湖南一师,但却走出了不同的人生轨迹。前三人为人类做出了贡献;而后一个却走上了卖师求荣的道路。是什么让他们这样天差地别是因为刘俊卿的父亲把儿子读书当做天下第一大事,只让孩子关门读书,自己累成什么样也不让孩子插手,结果孩子当着众人的面把自己的父亲说成是挑夫,父亲在家吃糠饼,儿子在学校摆阔,最后父亲死在儿子造成的罪过中。然而,我们此刻像刘俊卿的父亲仍然大有人在。他们把孩子上学看做是天字号第一大事,还说:只要读好书,什么都不用干。一切都满足孩子,可孩子怎样读的书呢书没读好,其他什么又都不愿做。亲爱的爸爸妈妈们,让孩子多干点活吧,在干活中,他能体谅到你们的难处,他能学会勤俭节约,他能变得更聪明,会更加用功的学习;让孩子多接触社会吧,这样会让孩子明白如何读书,如何做人。
《恰同学少年》的播出让还我体会到了很多很多,有一次,杨老师偶然看到了毛润之的鞋子已经破旧不堪了,便给了几个铜板让他去买一双新鞋,但是毛润之买鞋时经过一家书店,发现一本自己感兴趣的关于伦理学的书,于是就用手中的钱买了这本书。而此刻的我们,国家在一天天的强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没有经历过生活艰辛的我们或许早就把勤俭节约抛到九霄云外了。想想此刻的学生和他的差距该有多大呀,此刻大多数的孩子一从父母的手里接过钱就会奔向超市,网吧,游戏室,又有多少学生会把钱攒起来买书呢。
的确,虽然《恰同学少年》仅仅是一部电视剧,但它带给我的思考和启迪却值得我永远回味。青年的毛泽东,经过时代风和雨的打击历练,完成了自己的鸿鹄之志,成就了自己的事业,而我们呢亲爱的朋友,你准备好了吗你准备好在人生的征程上一展风采了吗你准备好迎接人生旅途中的艰辛和挑战了吗。
篇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前几天晚上打开电视机,正好播放《恰同学少年》这部反映毛泽东主席青年生活的电视剧,一看真的很有教育好处,此刻很少看到这么精彩的电视剧。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毛泽东的一首《沁园春·长沙》不仅仅脍炙人口而且激发了几代青年人的豪情壮志。一部以“同学少年”为主题,描述青年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生涯的大型青春剧《恰同学少年》在央视一套黄金档开播。毛泽东的许多思想、做法是此刻青少年学习的榜样,看时正播放毛泽东和萧子升徒步走湖南的情景,他们两个没有拿一分钱,徒步走到湖南的一个小镇后,萧子升写对联,毛泽东卖对联,一个月回来的时候居然挣了不少钱。从这件事情使我对孩子们的教育问题,此刻的孩子一遇到问题,就退缩,就应象毛泽东他们一样,迎难而上,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就应一个问题多动动脑筋思考几次,说不定就有解决的好办法。
“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们虽然没有毛泽东的伟大气魄和胸襟,但我认为“与己斗,其乐无穷。”我们无法战胜天地,无法战胜别人,但我们能够战胜自己。自己战胜自己,也是一场伟大的胜利。比如说我,最近由于工作忙(也能够说是借口),没有写过几篇稿件。难道别人的工作就不忙,我决定战胜自己,争取三天写一篇稿件,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潜力。虽然比起别人真是微不足道!
长沙城突遇一场大祸_1917年底,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的三千北洋兵败往长沙,意欲洗劫全城,城中却空无一兵可资防守。危急时刻,毛泽东以惊人的胆略,率领二百名赤手空拳的一师学生军,上演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空城记”,一举将三千溃兵全部缴枪。长沙城保住了,这真是一场胆的较量、智的生死较量。从这件事上,显示了毛泽东惊人的军事才能和常人难比的胆略。为他以后率领红军击败国民党,领导解放全国人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这件事看出,后天教育固然重要,先天的性格更是无法改变的。象毛泽东这样的胆略是别人学也学不来的。我们培养孩子,更就应注重个性化的发展,不光要学习成绩好,还要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将来才可能有一技之长,成年后更好的发挥自己的天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毛泽东就是因为有校长和杨老师的鼎立支持和帮忙,所以成就了他青年时代就发挥出了自己的卓越的军事天才和领导才能,才能在以后更有信心和力量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篇1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以前的社会是物质很缺乏,精神很丰富饱满;而此刻的社会呢,恰恰相反,《恰同学少年》观后感。当我第二次看完这部电视剧就感觉很想写点东西,我很羡慕那个年代的人们,真的很羡慕。那个年代的许多珍贵的东西,在我们这个年代逐渐丢失了。为什么在和平年代,在物质富裕的年代,人们却渐渐被蒙住了双眼,看不清楚什么东西才是珍贵的。在许多方面,与那时的青年相比,我甚至觉得社会在退步,在退步。我们需要重新认识我们身边的事物了。
这部电视剧真正让我重新认识了毛泽东。片中塑造的青年毛泽东的丰满形象,让我发现,我对毛主席实在太不了解了。甚至还误解了这位伟人,我觉得似乎我们这一代都不真正地了解毛泽东,年轻人往往都对政治、历史、军事不屑一顾,更加不用说去了解了。一说起毛泽东,大家似乎往往更加愿意谈论他晚年的过错,对于毛泽东的看法总是太主观,根本就不了解却妄加评论。而如今我才明白毛泽东到底是如何地“功大于过”,他的“功”到底是怎样的“大功”。毛泽东的形象在我面前更加丰满了,对他的评价也更加客观了。
任何一个伟人,一开始都只是凡人,毛泽东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农村青年。但是从青年时代的毛泽东身上,明显能够看到他不平凡的品质。他才华横溢,博览群书,用心好学,勤思善辨,修身养性,重情重义,孝顺父母,忧国忧民,志存高远。他的眼睛明亮、有神、笃定、坚韧、勇敢、无畏。他有一帮和他志同道合、与他一同奋斗的好朋友。
哈哈哈哈哈,年轻人嘛,就务必……你们想去哇。
最深刻的感觉就是我们此刻缺乏那种敢拼敢干敢闯的精神,缺乏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还有做人还得脸皮厚点……呵呵
篇1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毛泽东的一首《沁园春·长沙》不仅仅脍炙人口,而且激发了几代青年人的豪情壮志。一部以“同学少年”为主题,描述毛泽东等一大批进步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生涯的大型青春剧《恰同学少年》,除了立意新颖、清新自然外,还有很深刻的现实针对性和教育好处,揭示了“学生就应怎样读书,教师就应怎样育人”这个与当今社会紧密相关的主题。

剧中展现的是民国初年,为了发展教育事业,让贫困学生求学,实行“全免学杂费、食、宿费,发放津贴”的优惠政策,招收优秀学生学习师范。如今,国家富裕了,经济也大发展了,然而优惠政策却全没了,学费反而上涨了数十倍。可喜的是,前不久的两会公布六所师范将实行免费入学。这个新举措对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大好处,将使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上大学的孩子多一个光明和简单的选取,同时也会在社会上进一步构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剧中的招生考试。试题公开--“论小学教育”,既考了文化基础,又贴近专业,还全面的考查了学生的潜力。想到如今北大研究生复试改革更加挑剔,不再是“一卷定状元”的模式,而是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动机。未来北大研究生规模不像此刻这样动辄万余人,将根据“创新型领导人才”所需要的素质,挑选出具备这种潜质的学生予以培养。将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精雕细琢一批能够登上时代塔尖的杰出人物。
徐特立的教育方法。作为一师“教育学”的兼职教师徐特立的第一堂课是带一年级学生到乡下一所小学去现场参观,感受“什么是小学教育”另一堂课是据学生写出的文章,选取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进行课堂辩论,整个课堂热烈而活跃。这种别具一格的教学方法,却遭受到驻校“督学”的强烈反对。那怕是这天来看,也是对传统灌输式教学方法的改革,而不幸的是,当今各级各类学校普遍都是以课堂教学为主,以灌输式教学为主,为什么因为这样教课最省事,无论教师的水平如何,也都能应付过去。
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读书时,存在偏科问题,但这并没有影响到他在学校的发展,这就是归功于当时一师范先进的“尊重个性、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个性,再加以正确的引导和培养,发挥其最大的优势,而没有压制其兴趣爱好,而没有把他们全部培养成“死读书、读死书”的学生。如果没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就不会有伟人之后辉煌的成就。

而我们此刻的教育是一种什么样的教育,这是值得一些人深思的。中国之教育将如何走,又该走向何方“因材施教、尊重个性、发掘特长”我想这是教育界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应遵循的规律。剧中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反思之处。
篇1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前几天晚上打开电视机,正好播放《恰同学少年》这部反映毛泽东主席青年生活的电视剧,一看真的很有教育好处,此刻很少看到这么精彩的电视剧。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毛泽东的一首《沁园春·长沙》不仅仅脍炙人口而且激发了几代青年人的豪情壮志。一部以“同学少年”为主题,描述青年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生涯的大型青春剧《恰同学少年》在央视一套黄金档开播。恰同学少年观后感。毛泽东的许多思想、做法是此刻青少年学习的榜样,看时正播放毛泽东和萧子升徒步走湖南的情景,他们两个没有拿一分钱,徒步走到湖南的一个小镇后,萧子升写对联,毛泽东卖对联,一个月回来的时候居然挣了不少钱。从这件事情使我对孩子们的教育问题,此刻的孩子一遇到问题,就退缩,就应象毛泽东他们一样,迎难而上,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就应一个问题多动动脑筋思考几次,说不定就有解决的好办法。
“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们虽然没有毛泽东的伟大气魄和胸襟,但我认为“与己斗,其乐无穷。”我们无法战胜天地,无法战胜别人,但我们能够战胜自己。自己战胜自己,也是一场伟大的胜利。恰同学少年观后感。比如说我,最近由于工作忙(也能够说是借口),没有写过几篇稿件。难道别人的工作就不忙,我决定战胜自己,争取三天写一篇稿件,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潜力。虽然比起别人真是微不足道!
长沙城突遇一场大祸——1917年底,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的三千北洋兵败往长沙,意欲洗劫全城,城中却空无一兵可资防守。危急时刻,毛泽东以惊人的胆略,率领二百名赤手空拳的一师学生军,上演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空城记”,一举将三千溃兵全部缴qiāng。长沙城保住了,这真是一场胆的较量、智的生死较量。从这件事上,显示了毛泽东惊人的军事才能和常人难比的胆略。为他以后率领红军击败国民党,领导解放全国人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这件事看出,后天教育固然重要,先天的性格更是无法改变的。象毛泽东这样的胆略是别人学也学不来的。我们培养孩子,更就应注重个性化的发展,不光要学习成绩好,还要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将来才可能有一技之长,成年后更好的发挥自己的天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毛泽东就是因为有校长和杨老师的鼎立支持和帮忙,所以成就了他青年时代就发挥出了自己的卓越的军事天才和领导才能,才能在以后更有信心和力量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篇1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了这部电视剧后,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他们的话语让我激情澎湃,他们的行动让我热血沸腾。我不忍心错过任何一集,哪怕是一秒,因为每一集都会告诉我们一些现代人正在遗忘着却是那最为宝贵的道理,那里面老师的很多话,都让人回味无穷。
在那时,我们中国是一个多么贫穷的年代啊!如果没有像毛泽东他们那样的有志之士,我们有怎样谈强大发达啊!就连普通的衣食住行都成困难,我很清楚的记得蔡和森和刘俊卿那次因为吃饭而引发的争吵,他们两个把饭倒掉了本无关蔡和森的事!但蔡和森却愤怒了,因为他想到的是有多少人在忍受饥饿啊!他捡起了窝窝头,没有多说什么!这时,徐特立老师走了过来,他无声的和蔡和森一齐吃了起来!所有的学生被感动了,徐老师用无言的批评让刘俊卿羞愧。那时我真的被感动了!我的鼻子酸酸的,泪水在眼睛里打转。想到生活实际中,学校的食堂,每一天都有一大桶饭菜被倒掉,菜不好吃就倒掉,悯农这首诗我们三岁的时候都会背,可见粮食的来之不易。饭从哪里来呀米饭首先要……然后再……最后用麻袋子一袋袋的装好,用货车运到各大商场,米的过程就这么麻烦,何况菜呢我们中国人口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但是我们的国土才排第三,如果人人都这样浪费,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那里,我们就更就应珍惜每一滴水,每一口粮食……绥棱教育信息网suilengea。
刘俊卿不仅仅如此还花钱买了一双贵鞋,这样奢侈的行为让我很看不惯,但是我们身边经常有人在攀比谁家更有钱啦谁的衣服是名牌的什么饭店的菜最贵啦我们就应学习毛主席、蔡和森……他们也是贫困出生,他们却明白省吃俭用……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实在是太多了!完全无法用语言来全部描述。
祖国的未来在我们手上,我们要好好学习,学习毛泽东刻苦学习的品质,学习徐特立珍惜粮食的品质……做一个有用之才。
篇1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这些天来,我天天都在看《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故事主要讲述了毛泽东等一群风华正茂的青年学子在长沙第一师范里渴望知识,追求真理的感人故事。其中最令我震撼的是最后那一集了。
一支溃败的反动军阀部队想占领长沙城。吓得老百姓们四处逃散。就在这时,以毛泽东为首的一支一二百人的学生军将反动军阀团团围住,他们先用此起彼伏的呐喊声来吓住敌人,这样敌人就以为他们有好几千人,之后他们又把点着的鞭炮放在油桶里,来虚张声势。
敌人心虚了,便要求谈判。毛泽东挺身而出,决定亲自前往,但是大家都担心毛泽东会出什么意外,议论纷纷,最后才决定由毛泽东、萧子升和蔡和森他们三人乔装改扮后,一齐去同敌人谈判。
他们昂首挺胸大步走近反动军队。当毛泽东和副官握手时,副官怀疑毛泽东他们不是长沙城内的正规军队,所以心里很不服气,握手时他就暗暗用力,想给毛泽东一个下马威。毛泽东也毫不示弱,最后副官被毛泽东攥得龇牙咧嘴,只好松了手。
开始谈判了!毛泽东说:“我给你们两个选取:1、缴枪后退出长沙城,2、死!”反动队长说:“能不能给我们留一些枪,回去我们也好交代。”毛泽东严肃地说:“不行,全部缴枪!”当反动军队准备交枪时,那个副官不服气地说:“反正我不交!”毛泽东瞪着眼睛说:“那你就试试!”当我看到那里,我真对毛泽东的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品质钦佩不已。
但是就在反动军队已经交了两个小队时,被绑在第一师范的三堂会会主马爷跑了出来,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喊道:“不要相信他们!他们只是一群手无寸铁、手拿破烧火棍的学生军。”反动队长疑惑地说:“那怎样有枪声”马爷说:“他们把鞭炮放在油桶里糊弄你们呢!”反动队长冷笑着对毛泽东说:“戏演的可真不错啊!”远处的学生都呆呆地看着毛泽东他们,不知所措。这时我也为他们捏了一把汗,紧张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只见毛泽东神态坦然自若,慢慢地端起杯子,喝下一口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郭亮带着一小队长沙城内的警察来帮忙学生军,他们从远处对准马爷开了一枪,马爷应声倒下,嘴里还喃喃地说:“他们还…还真有…有枪啊!”

这下敌人被镇住了,只好乖乖地缴枪投降了,这时我才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悬着的心最后落了地。看了这惊心动魄的一幕,我真为毛泽东机智勇敢的精神所折服。他在青年时期竟有这样非凡的胆识与才能,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篇1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梁启超
怀着对革命领袖的无比崇敬,怀着对历经时代风雨和对穿越历史精神的怀念,我看完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在剧中,我深深地为当年那气宇轩昂、胸怀天下的少年学子毛泽东和他的同学们充满朝气的青春活力和豪迈的革命气慨所震憾,深刻地感受了时代伟人毛泽东求学和早年从事革命活动的非凡的风采。
长沙,这块充满神秘色彩的土地,是青年毛泽东生活、学习、工作过的地方。电视剧把我们的视线带到了上世纪20年代工农革命运动蓬勃发展,反动势力为维护其反动统治对革命力量进行疯狂反扑的革命斗争风起云涌的峥嵘岁月。这个时期国内外发生了“十月革命”、“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等大事。在进行革命活动中,青年毛泽东结识了很多同志,并用心引导他们与广大工人农民相结合。他在湖南第一师范院校的几年十分耐人寻味,他和他的同学们满怀崇高理想,一齐登岳麓山,一齐玩橘子洲,一齐到湘江游泳……,他们关心国事;他们忧国忧民;他们爱憎分明;他们蔑视权贵,视当时那些祸国殃民的封建军阀如粪土,严厉地痛斥他们的行为。1916年暑假,毛泽东与罗章龙、蔡和森等组成“新民学会”,办《湘江评论》、《新湖南》,发动学潮,1919年底毛泽东领导了有名的“驱张”运动,最终迫使张敬尧退出湖南。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在当时湖南开展的很多次反军阀斗争中,毛泽东都是主要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与他的同学们对理想、对事业充满信心,为追求民族独立富强自由民主进步,从同学少年时起,以自己远大的革命志向和敢于对人民的敌人作顽强反抗、英勇斗争的精神已经作出了成竹在胸的答案。……真可谓“惟楚有材,于斯为盛。”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青年毛泽东和他的同学们在青春年少时期,正是风采、才华旺盛之时,他们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是何等的萧洒;他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又是何等的执着和豪迈。为我们留下了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
古人云:“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说的都是关于少年志向与成就事业、实现理想抱负的辩证关系。志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理想,二是实现理想所必备的意志和毅力,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因此,胸怀远大理想,具有顽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应当是中国青少年报效祖国,有所建树的首要任务,也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走向世界的最重要的力量之源。
一代伟人虽已远去,但他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却永放光芒。我们不会忘记,一个从同学少年到年过半百的老人在莫斯科对中国留学生发表演说的语重心长: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好象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期望寄托在你们身上。神采飞扬的演说穿越历史的时空在年轻的中国大地上回荡。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我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期望寄托在我们身上。努力吧,同学们!
篇1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了这部电视剧后,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他们的话语让我激情澎湃,他们的行动让我热血沸腾。我不忍心错过任何一集,哪怕是一秒,因为每一集都会告诉我们一些现代人正在遗忘着却是那最为宝贵的道理,那里面老师的很多话,都让人回味无穷。
在那时,我们中国是一个多么贫穷的年代啊!如果没有像毛泽东他们那样的有志之士,我们有怎样谈强大发达啊!就连普通的衣食住行都成困难,我很清楚的记得蔡和森和刘俊卿那次因为吃饭而引发的争吵,他们两个把饭倒掉了本无关蔡和森的事!但蔡和森却愤怒了,因为他想到的是有多少人在忍受饥饿啊!他捡起了窝窝头,没有多说什么!这时,徐特立老师走了过来,他无声的和蔡和森一齐吃了起来!所有的学生被感动了,徐老师用无言的批评让刘俊卿羞愧。那时我真的被感动了!我的鼻子酸酸的,泪水在眼睛里打转。想到生活实际中,学校的食堂,每一天都有一大桶饭菜被倒掉,菜不好吃就倒掉,悯农这首诗我们三岁的时候都会背,可见粮食的来之不易。饭从哪里来呀米饭首先要……然后再……最后用麻袋子一袋袋的装好,用货车运到各大商场,米的过程就这么麻烦,何况菜呢我们中国人口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但是我们的国土才排第三,如果人人都这样浪费,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那里,我们就更就应珍惜每一滴水,每一口粮食……
刘俊卿不仅仅如此还花钱买了一双贵鞋,这样奢侈的行为让我很看不惯,但是我们身边经常有人在攀比谁家更有钱啦谁的衣服是名牌的什么饭店的菜最贵啦我们就应学习毛主席、蔡和森……他们也是贫困出生,他们却明白省吃俭用……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实在是太多了!完全无法用语言来全部描述。
祖国的未来在我们手上,我们要好好学习,学习毛泽东刻苦学习的品质,学习徐特立珍惜粮食的品质……做一个有用之才。
篇1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感触很深。这部电视剧讲述了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学习生活的事,剧中除着重刻画了胸怀抱负的毛润之外,还刻画了他的同学和老师:忠厚老实的蔡和森,活泼可爱的杨开慧,爱慕虚荣的刘俊卿,陶家千金陶斯咏和她的好朋友向警予、赵家贞,以及和蔼可亲的孔昭绶教授,博学多才的杨老师,勤俭朴实的徐特立徐议长。整部电视剧表现出了在那个内忧外患,动荡不安的年代,毛主席和他的同学们救国救民,团结合作,视国家兴亡为己任的豪迈与热情。更加强调了一个事实,一个国家要富强,一个民族要振兴,务必透过教育这一渠道来塑造一颗坚定的信心,一份崇高的理想和一个完美的智慧。
剧中的毛泽东、蔡和森、肖子升、刘俊卿都是贫寒人家的子弟,一齐考进湖南一师,但却走出了不同的人生轨迹。前三人为人类做出了贡献;而后一个却走上了卖师求荣的道路。是什么让他们这样天差地别是因为刘俊卿的父亲把儿子读书当做天下第一大事,只让孩子关门读书,自己累成什么样也不让孩子插手,结果孩子当着众人的面把自己的父亲说成是挑夫,父亲在家吃糠饼,儿子在学校摆阔,最后父亲死在儿子造成的罪过中。然而,我们此刻像刘俊卿的父亲仍然大有人在。他们把孩子上学看做是天字号第一大事,还说:只要读好书,什么都不用干。一切都满足孩子,可孩子怎样读的书呢书没读好,其他什么又都不愿做。亲爱的爸爸妈妈们,让孩子多干点活吧,在干活中,他能体谅到你们的难处,他能学会勤俭节约,他能变得更聪明,会更加用功的学习;让孩子多接触社会吧,这样会让孩子明白如何读书,如何做人。

《《恰同学少年》》的播出让还我体会到了很多很多,有一次,杨老师偶然看到了毛润之的鞋子已经破旧不堪了,便给了几个铜板让他去买一双新鞋,但是毛润之买鞋时经过一家书店,发现一本自己感兴趣的关于伦理学的书,于是就用手中的钱买了这本书。而此刻的我们,国家在一天天的强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没有经历过生活艰辛的我们或许早就把勤俭节约抛到九霄云外了。想想此刻的学生和他的差距该有多大呀,此刻大多数的孩子一从父母的手里接过钱就会奔向超市,网吧,游戏室,又有多少学生会把钱攒起来买书呢。
的确,虽然《恰同学少年》仅仅是一部电视剧,但它带给我的思考和启迪却值得我永远回味。青年的毛泽东,经过时代风和雨的打击历练,完成了自己的鸿鹄之志,成就了自己的事业,而我们呢亲爱的朋友,你准备好了吗你准备好在人生的征程上一展风采了吗你准备好迎接人生旅途中的艰辛和挑战了吗。
这些天来,我天天都在看《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故事主要讲述了毛泽东等一群风华正茂的青年学子在长沙第一师范里渴望知识,追求真理的感人故事。其中最令我震撼的是最后那一集了。
一支溃败的反动军阀部队想占领长沙城。吓得老百姓们四处逃散。就在这时,以毛泽东为首的一支一二百人的学生军将反动军阀团团围住,他们先用此起彼伏的呐喊声来吓住敌人,这样敌人就以为他们有好几千人,之后他们又把点着的鞭炮放在油桶里,来虚张声势。
敌人心虚了,便要求谈判。毛泽东挺身而出,决定亲自前往,但是大家都担心毛泽东会出什么意外,议论纷纷,最后才决定由毛泽东、萧子升和蔡和森他们三人乔装改扮后,一齐去同敌人谈判。
他们昂首挺胸大步走近反动军队。当毛泽东和副官握手时,副官怀疑毛泽东他们不是长沙城内的正规军队,所以心里很不服气,握手时他就暗暗用力,想给毛泽东一个下马威。毛泽东也毫不示弱,最后副官被毛泽东攥得龇牙咧嘴,只好松了手。

开始谈判了!毛泽东说:“我给你们两个选取:1、缴枪后退出长沙城,2、死!”反动队长说:“能不能给我们留一些枪,回去我们也好交代。”毛泽东严肃地说:“不行,全部缴枪!”当反动军队准备交枪时,那个副官不服气地说:“反正我不交!”毛泽东瞪着眼睛说:“那你就试试!”当我看到那里,我真对毛泽东的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品质钦佩不已。
但是就在反动军队已经交了两个小队时,被绑在第一师范的三堂会会主马爷跑了出来,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喊道:“不要相信他们!他们只是一群手无寸铁、手拿破烧火棍的学生军。”反动队长疑惑地说:“那怎样有枪声”马爷说:“他们把鞭炮放在油桶里糊弄你们呢!”反动队长冷笑着对毛泽东说:“戏演的可真不错啊!”远处的学生都呆呆地看着毛泽东他们,不知所措。这时我也为他们捏了一把汗,紧张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只见毛泽东神态坦然自若,慢慢地端起杯子,喝下一口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郭亮带着一小队长沙城内的警察来帮忙学生军,他们从远处对准马爷开了一枪,马爷应声倒下,嘴里还喃喃地说:“他们还…还真有…有枪啊!”
这下敌人被镇住了,只好乖乖地缴枪投降了,这时我才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悬着的心最后落了地。看了这惊心动魄的一幕,我真为毛泽东机智勇敢的精神所折服。他在青年时期竟有这样非凡的胆识与才能,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篇1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在妈妈的推荐下,我下了《恰同学少年》,看完以后颇有感受:
首先是毛泽东的母校――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孔昭绶先生作为校长,以教书育人为目标,将经世致用的理论输入毛泽东、蔡和森等稚嫩学子的脑中,要用教育来开启尚未开化的民智,用教育来唤醒沉睡中的中国。其间,杨昌济,徐特立,黎锦熙等一批着名的中国教育家革命家任教于一师,“欲栽大木驻长天”,他们用自己全部的心血培养了这样一批中国的栋梁,毛泽东他们在一师打下了深厚的学识基础,在老师的引导下有了自己的思想,透过一系列的活动获得了初始的社会经验。这些教师能够为了一个学生的偏科,由校长组织讨论,并引发对教育方式、培养人才的思索;他们能够为了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向教育司提议并更改校规,试问在当今的教育中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么此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理解“教育产业化”的思想,使得教育的目的出现偏差,老师被工资奖金升学率领导牵着走,学校对学生划分三六九等。

那么何为师,何为教。
其次,就是毛泽东、蔡和森、萧子生等人的成长,他们身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辛亥革命,袁世凯复辟,北洋政府,护法战争……正是在这样的国乱民荒中,毛泽东他们立志要强国,强民,以国家的兴亡为己任,他们要用知识来改变贫困落后的中国。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职责感与使命感,我认为这是一代伟人成长起来的关键所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的一个“匹夫”二字,使多少人望而却步。当有了改变社会的理想,又怎样会在意生活中琐碎的鸡毛蒜皮呢有了用心向上的人生观和宏伟的理想,贫困似乎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他们的眼中信仰比生命更重要,就像高尔基所言: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
但他们毕竟还是一群孩子,他们也有过迷茫和彷徨,有过苦楚和辛酸。当他们应对袁世凯恶行、当他们应对儿女私情和理想抱负的矛盾、当他们应对权和利与信仰理想的碰撞时,是老师的开导和启迪、是朋友的搀扶与鼓励,让他们认识到:纵使是千年的古城壁,依然会有植物爬满石缝间,未来是完美的……
再有就是剧中塑造的其他一些鲜明的人物:城防营营长张自忠、普通警察警察郭亮、商会老爷陶翁、卖臭豆腐刘三爹……他们的深明大义,让我觉得中国之所以没有灭亡,正是一位有了这样一群伟大的人。少爷王子鹏,也打破了人们对纨绔子弟的印象,他从一个软弱无能的少爷,变成一个敢于吃苦、敢于搏斗的新青年。菜和森的妈妈,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依然爽朗的朗诵着普希金那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这部创下央视收视纪录的红色励志电视剧,真的是让人获益良多,大家也不妨亲自去感受一下伟人的成长历程。去找找自己的榜样。
最后,就以梁启超的话共勉吧:
造成今日之老大中国者,则中国老朽之冤业也;制出将来之少年中国者,则中国少年之职责也。彼老朽者何足道,彼与世界作别之日不远矣,而我少年乃新来而与世界为缘。如僦屋者然,彼明日将迁居地方,而我今日始入此室处。将迁居者,不爱护其窗栊,不洁治其庭庑,俗人恒情,亦何足怪。若我少年者,前程浩浩,后顾茫茫,中国而为牛、为马、为奴、为隶,则烹脔鞭棰之残酷,惟我少年当之;中国如称霸宇内,主盟地球,则指挥顾盼之尊荣,惟我少年享之,于彼气息奄奄,于鬼为邻者,何与焉彼而漠然置之,犹可言也;我而漠然置之,不可言也。使举国之少年而果为少年业,则吾中国为未来之国,其进步未可量也;使举国之少年而亦为老大也,则吾中国为过去之国,其澌亡可翘足而待也。故今日之职责,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于天不老;壮哉
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篇1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是有一部红色革命青春偶像剧。讲述的是一群风华正茂的少年在湖南省第一师范求学的经历。毛泽东,蔡和森,杨开慧,向警予等青春时期的人生路带给了观众们无数感动,同时也给亿万青少年树立了榜样,激励了他们的斗志。
一次偶然的机会,《恰同学少年》从我眼前掠过,从此,它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原先毛泽东是这样一个人,意气风发,张扬不羁,博览群书,雄才大略,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原先蔡和森是这样一个人,风华正茂,锋芒内敛,足智多谋,颇有才气,从容而不失自信。他们的阳光,他们的智慧,他们的汗水,他们的艰辛,我重新认识了他们,原先他们的成就得来谈何容易
现代社会缺少的就是这中青年,敢想敢做,敢于追求的人才:
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
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竟自由。
怅廖郭,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篇2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还是很不错的小说,把“红色”写出了别样的色彩。
总是在想,如果杨开慧不是那么早牺牲,那当代中国会有什么样的改写,当然历史是不能假设的,就好比“如果当年毛泽东选择了陶斯咏……”这样的假设或许根本没有意义,历史总是偶然中带着必然~
乱世中出英雄,而英雄真的是出自性情出自信念出自信仰,这是人一种与生俱来的特质,反观现代教育,磨灭棱角摈弃信念,很有书中“张干”所推崇的教育方式——以高压来换稳定。在社会一再强调“维稳”的今天,这样的教育方式是不是在冥冥中有着特殊的含义。

总之,教育也好,社会也罢,每一种形式都会有其弊病,批判之很容易,但是真正要进行改革岂是喊几句口号就行的。这个时代也许并不需要毛这种颠覆性的革命家,但是历史归根结底是要前进的,中国体制的改革是一条必然的道路,这条道路驶向何方,如何走下去,总会有掌控方向的人出现~
篇2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这本书的时候是高中,现在马上要大学毕业了。
还记得当时小呆很认真的给我推荐这本书,她说真的这本书写的太好了。
虽然现在的感受没有那么深刻了,可是我记得当时我确实是疯狂的迷恋了蔡和森。
也同时激起了我昂扬的斗志和红色革命的情节。
书中的毛泽东是个浑身是胆的少年,蔡和森则是温文如水的少年。
他们两个有着极大地互补性格,可是这并不影响他们有着深厚的友谊。
我是那样的喜欢这蔡和森,后来看了电视剧,发现徐亮演得也步步得我心。
以前最喜欢的书是《梦里花落知多少》,没有之一。
现在却更喜欢《恰同学少年》这本可以让我想起奋斗的书籍。
他没有华丽的词藻,有的只是动人的情感,可是,就只是这样的情感,也足以打动了我。
后来得知蔡和森和向警予都英年早逝,我好痛心,也很惋惜。
若蔡和森当年没有走的哪样早,必定是一个像周总理那样的伟大人物。
篇2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题记
还记得第一次邂逅《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时,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 。在这之前,我已经看过了由这本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恰同学少年》,并深深地被里面的人物和剧情所吸引。但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拿起了这本书,开始阅读起来。
歌德曾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对这句话深表赞同。阅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我仿佛也置身于那所千年学府中,与他们一起用功勤学,一起探讨人生,一起追求理想。我羡慕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人的友谊和才华,敬佩孔昭绥、杨昌济等优秀教师的教学理念和忧国忧民情怀,同时也对向警予、陶斯咏等新女性的巾帼不让须眉和与时俱进感到自豪。他们让我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希望,让我相信“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

很多师范生怀疑自己读师范的正确性,但在《恰同学少年》这本书中,兴许他们可以找到了说服自己的理由。我至今仍记得书中的那个场景:新生入学的第一天晚上,校长孔昭绥到宿舍看望学生。他对他的学生说:“乱以尚武平天下,治以修文化人心。所以,读师范,学教育,他日学成,以我之所学,为民智之开启而效锦薄,为民族之振兴而尽一己之力,这不正是诸位经世致用的最佳途径吗?”是啊!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作为师范生,多数人毕业后从事教育行业,到时,用所学的知识,为国家,为社会尽绵薄之力,不也是一件幸事吗?连板仓先生杨昌济都自豪地写出“自闭桃源称太古,欲在大木柱长天”的宏愿,师范生为何不能甘心地做一名教书匠呢?
有些人会抱怨读大学不知道在读些什么。我想这本书可以来给出开导。在本书中,杨昌济曾教育毛泽东说:一个年轻人走进学校的目的是学习知识,更是储备能力。我觉得大学就是让我们储备能力的地方,只有知识和实际能力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修学储能,这是杨昌济送给毛泽东的四个字,也是我在大学要努力实现的目标。
书中毛泽东的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他说:“什么是最可贵的,就是这种从不气馁,永远饱含希望,相信自己,相信未来的胸襟才是最可贵的。”是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只有相信自己,才可能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也许我们没有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他们那样的才华与胆识,但也并不影响我们相信自己的能力。很多人感慨生不逢时,认为时势造就英雄,却不知英雄更能造就时势。谁能真正做到“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呢?希望有一天,我们也能像毛泽东一样,自信地说:“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中写到:“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少年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希望,愿每个中国人都能壮志满怀地喊出:“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篇2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当年看这部同名电视剧的时候,我还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同学们即将各奔东西,而我也对即将到来的研究生学习阶段也有些许迷茫。印象中比较深刻的是谷智鑫所扮演的青年毛泽东,以及其他人所展现出来的朝气蓬勃的面貌,对于当时的我产生了重要影响,让我以积极的心态去学习和探索专业更深入的知识。
近日重读以剧本打造的小说,我已步入而立之年。两天之内读完全书,内心澎湃不已,仿佛我也回到了一百年前那个民国初创,百废待兴的年代,和这些风华正茂、挥斥方遒的青年志士们一起,即将扛起振兴中华的重任。
当时在湖南第一师范就读的以毛泽东、蔡和森为代表的年轻人,面对千百年未曾经历的乱局,以高昂的斗志和澎湃的精神,积极学习,勇于探索,表现出了那个时代青年学生的特质。正如梁启超所说:“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正是有这样的信念,才会出现留名青史的五四运动。
毛泽东在青年时代所展现出来的英雄气概和领袖气质,那种不以个人发展为目标,将国家兴亡,民族兴衰责任扛于肩上的精神,身无半文却胸怀天下,寒窗苦读而志在鸿鹄,让人钦佩不已。而他最终也带领中国人民完成了复兴中华的伟大使命。
如今的中国,可以说处于一个非常好的时代,但社会的发展中却经常出现令人痛心的事件,中国真正走向富强文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我辈当以先辈为榜样,修身齐家。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
篇2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初读《恰同学少年》还是在几年之前,那时我刚上高中,虽然不敢说“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但若论当时的豪气,却也颇有几分“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激情。尽管,年少盲从,不免几分的放纵,但确实从书中找的了自己的知己。人生得一知己不易,而书中的以毛泽东、蔡和森、肖子升、陶思咏等为代表的一批热血青年,在当时的我心中,却也激起了深深的共鸣,那时的我,却也把书中的主人公视为知己的。

而如今,重读《恰同学少年》,一样的激情,而感受却又是不同。在当今的日子里,我在思索,为什么当年“恰同学少年”的青年志士,能够在那样的时空中突然产生。自然,这原因不是在物质条件上,那么,它又在何处?
时光荏苒,往昔难再,志士已去,精神仍存。如今的时代,尽管难以产生伟大的人物,但对于当今仍是青年的我们,难道不应深深思索吗?
篇2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当我坐在高三的教室里,低头看着《恰同学少年》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向上的力量在推动我前进。中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少年,就那样深刻地感染了我。
是的,当时我不知道我读书是为了什么,一个瑰丽的梦想,还是为了一个好的大学以及未来的灿烂的前程。但是,我的心胸是否如此狭窄,只顾着自己,而没有一个确切的激励自己的想法呢。
然而他们不同的。我看着润之兄是如何在早上晨读“少年强则国强”,我看着他是如何在夜灯下苦读,我看着他是怎样意气风发地在外面露宿,我知道他是后来改变中国命运的人之一,然而我知道他有他的原因。
然而,看看我自己,看看我自己,我能够做些什么呢,为了自己而读书,在上课的时候打瞌睡,在下课的时候不着边际地聊天。我心里面完完全全没有可支撑我的东西,所以我才如此吗。我总是喊累,总是说读书很累,那是因为我完全没有一股精气,一股可以改变自己而且可以改变别人的精气。
我想,五四时期青年的那股锐气,是否早已经离我们而去了呢。我们当代的书生,只是为了自己的职业,为了自己而读着书,有多少人看到社会的不好而立志要改变这一状况呢。有多少人还想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呢。
我常常想要打起精神来,那么我想起中国的那一批少年,就觉得又有了力量。虽然时代不同了,可是我们还是可以怀着同样的梦想,为了一个更好的中国。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今日中国之责任,仍在我少年。

篇2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挑灯夜战至四点,终于看完了整本的《恰同学少年》,内心澎湃,热情不减,辗转难眠。仿佛我也回到了多年前,和那些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青年志士一起,在多灾多难的中国扛起了救民于水火的重任。
常常会回想1919年的五四运动,总觉得那种热情,那种澎湃,那种激昂,那种责任,才是青年学生应该有的特质。就正如梁启超所言: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我想,一个城市,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需要一个精,气,神的,是需要一种英雄之气的,而执政者的胸襟与气度,则代表了这个国家的精神走向,我们国家需要英雄气,我们的民族需要英雄气。人们常言:乱世出英雄!我却认为,不是乱世造就了英雄,而是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存在滋生英雄的土壤,而这样的国家和民族才是有希望的,有未来的。
而那些在湖南第一师范,以毛泽东,蔡和森为首的众多热血青年,则凝结了这个国家和民族的英雄气。
我们现在身处于最好的时代,比历史上任何时代的中国都要好。可在周围一片和谐的呼声中,我却担心,这样好的时代也最容易滋生享乐意识,而磨灭忧患意识的!
古人常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毛泽东的着眼点,从来不仅仅局限于个人的修身成才,而是把自己的学业,自己的前途,未来,与社会之发展,国家之兴衰,民族之未来紧紧联系在一起,身无半文却胸怀天下,寒窗苦读而志在鸿鹄。
而那个在闹市门口,仍能旁若无人的高声诵书;一横一圈则画出了“半壁见海日”的豪迈;以天为盖地为床,在山野中餐风露宿,仍能体会天人合一的境界;在烈风骤雨间仍能高咏:“风,浴之我体,雨,浴之我身,列风骤雨,浴之我魂!”的毛泽东身上,我看到了伟人与庸人的区别。

我自知自己的胸襟与气度不及毛泽东之分毫,生怕亵渎了那份英雄气,在此惟有收笔,将心中的千言万语,凝结成五个字:恰同学少年!希望在看过的,读过的朋友们身上,能够得到一丝共鸣……
篇2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这是我国革命领导人毛泽东爷爷对自己上学时经历的往事的回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讲述了毛泽东年轻时在湖南第一师范大学读书、生活的经历。
在《恰同学少年》这本书中作者用生动的笔法刻画了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勤奋刻苦的优秀学生,以及孔昭绶、袁吉六等诲人不倦的好老师、优秀校领导等形象。我最喜爱的人无疑是本书的主角:毛泽东。他机智勇敢,乐于助人,少年时期了他和我们一样,虽然经历过风雨、见过世面,但仍然懵懵懂懂,还不懂得一些道理和规矩,因此经常会碰壁摔跤,或者办出糗事。
毛泽东的领导力和胆量是无人能及的。虽然是少年,但他已经萌发了极强的领袖意识。在他的校园中,曾来过一个名叫张干的新校长。他虽然诲人不倦,但过度地补课同学们疲惫不堪,甚至累死了一个负了伤的同学。毛泽东对校长的教育方法不满,于是他联合数百号同学,齐心协力,竟把校长赶了出去。毛泽东虽然勇敢,但因年少往往控制不住情绪,经常与老师因为意见不同而争论。
而毛泽东的机智勇敢也曾立过大功。他在第一师范大学读书的最后几年,长沙城外曾来过一支溃兵,有几千人之多。但因为怕遭遇埋伏而不敢进城。毛泽东带领学生军,以油桶鞭炮来代替重武器。他还扮成军官,进入敌军营中劝降。他面无惧色,举止镇定,通过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不费一兵一卒就让敌军缴械投降,保卫了长沙城。
在书中也有两个无恶不作的混世魔王,马疤子和刘俊卿。马疤子是当地的匪首,残忍、狡诈,又卑鄙。而刘俊卿和毛泽东原来是同学,但后来当上了土匪。他们“磨牙吮血,杀人如麻”,一心想对师范大学复仇。但邪恶之心总会遭到报应。两人最终在猴子石战役中被消灭。

读完这本书,我收获颇丰。我对毛泽东机智勇敢,无所畏惧的品格十分钦佩崇拜。更加明白了,要抵制邪恶,发扬正义。这本书还原了领袖的朝气与美好品质。我认为我们应该以毛泽东及他的同学们为榜样,努力学习,不断进取、奋斗!
篇2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这本书我是怀着对领袖的崇敬和对毛泽东的豪气读完的,这部书让我懂得了许多。
这本书以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二十世纪初以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
在这本书中的众多人物中,我最欣赏毛泽东,他英姿飒爽,虽不怎么帅气,但仅明亮的眼神,就会让人为之一振。每每想到他,我都会想到那个豪气冲天,在读书会上畅所欲言的毛泽东;那个在北洋军阀包围下英勇无畏的毛泽东;那个在易永畦生病时无微不至的毛泽东。当然他也有许多缺点:太冲动、太倔强、太自以为是等等,但他仍然让我敬佩。
“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我最敬佩的就是毛泽东那种“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凌云壮志。一个人必须有一个远大的志向,有了远大的志向,就应该朝着他奋斗,努力,才会有学习的动力。这个志向并不一定是具体的,像毛泽东,他也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从事什么职业,但他有一种视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这就足够了,正是因为这种责任感,他才会刻苦读书,坚持锻炼,才会带领手无寸铁的同学们保卫长沙。《恰同学少年》给我的一个启示就是:“立志在先。”
记得毛泽东有一句话:“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们斗不过天,斗不过地,更斗不过人。我们斗得过自己,战胜自己的人,更是一种胜利。
或许大家会说:“我们所生活的年代与毛泽东那个时代是天壤之别,正可谓乱世出英雄。我们这些甚或在和平年代的人又怎么和毛主席那个年代的人进行比较呢?”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我认为这只是个借口而已。

是啊,我们虽不生活在乱世,但人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追梦的过程中难免有一些坎坷。如果一个人连远大的志向都没有,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今天,就让我告诉苍茫大地,明日我主沉浮吧!
篇2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少年负壮气,奋烈自有时”,这句出自李白《少年行》的诗句,很好的诠释了少年的意气风发,壮志凌云。少年像春天一样朝气勃勃,充满生机。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描述的是毛泽东等少年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的学习和生活。它给我感触很深,书中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最佩服少年时代的毛泽东,他与很多那个时代的少年一样,拥有远大的梦想,他有一颗渴望实现梦想的心,他有壮志凌云的气魄。他乐于助人乐善好施。他知道革命需要强健的体魄,所以锻炼身体。他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知道怎么样去实现它,即使遇到千难万险,也一往无前。
本书中还有一个人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就是刘俊卿,他的父亲是一个贫农,为了能让儿子上学,把自己女儿卖了去做丫鬟。当刘俊卿考上第一师范,他父亲到处借钱,为了给他买一身好的衣服,挑着行李送他去上学,路上不厌其烦地交代一件一件的事情,到了学校门口,刘俊卿竟然和别人说这是他雇用的挑夫。短短的一句话,让他父亲心都碎了。更过分的是,他又去将他妹妹辛苦赚的一点钱拿来供自己挥霍。刘俊卿不仅没有感恩之心,也没有羞愧之心,一次次做错也不去反思,外表华丽内心空虚,这样的人难成大事。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的少年,我们积极向上,那国家就有希望,如果我们是垮掉的一代,那祖国就没有未来。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珍惜现在良好的学习环境,实现自己的梦想,从而继续祖国的富强文明之路。
篇3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每当我看见毛泽东,他总是高高在上,身后的万丈光芒十分耀眼,这让我觉得他遥不可及。但当我看了《恰同学少年》后,却让我觉得近得能触摸到他。觉得他再也不是我眼中那个高高在上的毛泽东了,而是一个在我心里可以让我们领略和学习的毛泽东同学!

意气风发,豪气冲天,一个学生毛泽东。
那是一个爱国思想和白色恐怖并存的岁月,一个民主新文化和封建旧习惯斗争的年代,毛泽东和他的同学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激扬文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怎样救国,怎样救民,这一切都在少年毛泽东的脑海里回荡:“我现在还找不到,但将来一定会找到!”于是,勤奋学习,积极交流,关注国事,直至在学生中演变成了如火如荼的最初的革命实践活动,徒步游湖南、组建学生军、开办工人夜校,一个个比我们的研究性课题更能提高自己能力的活动都发生了。那,为什么我们自己却不曾尝试过?为什么毛泽东同学行,我们却不行?并不是我们不可以,而是因为我们自身缺乏很多很多的勇气。坚持和青春的热血。毛泽东同学在学生时代已经给我们立了个楷模,相信学习,服务人民,实现自我价值,奋斗的激情也会从我们向远方和未来无限的延展。当成功的你回过头来,看者那条你曾经走过的道路,看者那一滴滴的泪痕和血迹,你耻笑当日那个胸无大志的你。
因为当年的你差点被懦弱夺取今天的成功!
喜欢文字,强身健体,一个能诗会武的毛泽东。
是书生还是武将,还是两者具备?少年毛泽东博览群书,才气过人。虽不是稳重的乖学生,却是众人眼中不可多得的人才。同时,毛泽东为了磨练意志,每天都做冷水浴,野外露宿,还喜欢长途步行。游泳更是他经常进行的活动方式,“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是当时他在江河中搏击的写照。他认为日本人之所以称我们为“东亚病夫”,那是因为我们中国人的身体的确很差。为了粉碎这个可恶“东亚病夫”称号,毛泽东同学在学校自发性组织起学生志愿军。因为他相信: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再放眼到当今社会,身体羸弱者比比皆是,虽然现在的学校都已经把体育列入中考范围,并要求学生每天跑1500米,但又有多少同学重视过体育锻炼,又有多少同学考试不及格?同学们,健康才是一个人。一个国家的最基本。正如《少年中国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少年为一国之希望,身健方能气雄!

一心教书,却成了革命烈士,一个领袖毛泽东。
毛泽东认为少年为一国之本,所以一心希望投身于教育事业中,培养祖国的花朵,破旧立新。但从“男儿蔚为万夫雄”这节中就已经看出毛泽东必将成为非凡大器。所以,当革命在呼唤他时,当人民需要他时,毛泽东义无返顾的站了出来,为革命,为人民奉献自己的力量。最终他与人民一起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看看现在,不少人不看好劳动委员这一职务。也不会有多少人希望去担当这一职务。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吃苦不讨好的职务。可我却认为这是光荣的职务,只要你融入在班集体中,融入这份工作中,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才能找到属于自己内心的快乐!即使你仍然默默无闻,但你却早已获得了最大的成功。而这份成功就叫做----奉献。
恰同学少年,我们拥有的是一段才刚刚拉开序幕的热血青春,也是最摇摆不定之时。时间流转至今,我们所面临的社会更加纷杂,诱惑更加繁多,然而所拥有的机会也是不少。该如何选择自己的志向?是停留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幻想浪漫和安定,还是修身储能,博采众长,为整个世界做出贡献?
上一辈革命烈士恰与我们同为学生,同为少年。而我们也将与国家一同进步,一同成功,令下一辈的少年与我们恰同学少年!
篇3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黄晖的小说《恰同学少年》一路走红,令广大读者爱不释手,并且深受鼓舞和教育。其同名电视剧接连在各地电台热播并受到广大观众的好评,其中的原因不言而喻。
作品以独特的艺术视觉,凝重的思想内涵和高尚的品味叙述手法来解读那个特殊年代的激情岁月。小说以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的学习生活为背景,充分展示了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新一代青年敢作敢为的青春,为理想而不懈奋斗、奋发向上的斗志,志存高远,改造旧中国与旧世界的雄心壮志。同时也塑造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教师的形象,歌颂他们教书育人的创新精神。

看完这看部作品,我们不禁感慨:古老的中国在二十世纪初重新找回了青春,青春的血液又开始在这古老的土地萌芽流动。它所体现的精神让人热血沸腾。
全书洋溢着青春活力,健康的气息,更多的是时代青年的新生、社会教育的新生、苦难中国希望的新生。时代青年的新生是这部作品的浓墨,是主线,沿着它的轨迹,我们一步步深入了解变革中的社会,希望萌芽的社会。恰同学少年时,青春在这开始绽放。
“叫花子开粥厂,穷师范招学生。”横批:“挤破脑壳”。
在看学生招生榜,毛泽东信手拈来,闲然自得,不因自己是穷学生而困窘,不因人多竞争强而忧心忡忡。当录取名额一个个贴出来还没自己的名字时,一句“莫着急,我的名字还没看见。还有前三名,好戏在后头。”更是显示他的淡定,大度的自信心。毛泽东出身贫寒,为求得一所理想学校,与父亲闹矛盾,独自闯荡,望求得修身的学识。求学既求索,抱着远大理想,一双布鞋破了再补,补了在穿,毫无抱怨,怡然自得。还有蔡和森、萧子生兄弟等都因生活所迫而聚到一块……
他们拥有梦想,他们充满活力,他们有才华而不断吸取才华。他们踏实、团结,勇于创新。不仅独立组织了学校第一个青年团体,组织了自治训练兵营,同时还充当了地安巡逻警,这在当时都是前所未有的新生,代表了新时代青年的自强自立。他们敢作敢为,胆量惊人。面对反动统治,他们公然与反动派作斗争,于是呼:袁世凯万岁,中华民国千古(意:袁世凯对不起中华民国)。当北洋军阀溃部败走长沙,一场灾难即将到来,他们勇敢地拿起手里的木枪,冒着生命危险深入溃军谈判。当真相面临暴露,他们临危不惧,泰然处之,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最终使敌人屈服。
同时,在他们身上也书写着反封建的新篇章。陶斯咏,向警予是新生妇女的代表,封建婚姻,封建礼教对她们失去引力。她们冲破封建的枷锁,走出了新生的第一步。王子鹏与仆人秀秀的结合是执着的,是新青年寻求自身幸福的胜利。他们,的确是希望。

诚然,在这一群朝气勃勃的青年背后,是一群优秀教师默默无闻的心血,他们冲破传统教育方法,开新时代教育之先河。育人,富民强国。正是孔昭绶(一师校长)勇于创新,勇于改革,“欲救国强种”、“以我之所学,为民智之开启而效绵薄,为中华之振兴而尽一己之力。”从而使一师面目一新,朝气蓬勃。正是杨昌济不贪富贵,不贪虚荣,悄然遁世,望“得一二良才,栽大木柱长天”的崇高师格,让毛泽东等人的才华得以发掘,得以展示,为百年积弱之中华撑起自强自立的天空。正是穿草鞋吃剩饭的省副议员徐特立,在青年一代中留下了一个个光辉的榜样,净化他们的心灵……正是这么多优秀的教师,拥有崇高师德的教师,在默默耕耘中,社会教育的新生由此而现。如今教育兴盛,弊端层出,或许,他们是一杯很好的调味剂。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历史的车轮是前进的,往昔的少年却已消失在时间的洪流中。而我们,我们青春的车轮正在滚动着,我们也充满热血,充满激情,我们也可书写和《恰同学少年》一样的青春。当我们在学习或者生活中,遇到挫折或者感到迷茫时,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目标,带着激情,坚持不懈,就能排除万难。“逝者如斯”,恰同学少年,修学储能,胸怀五湖四海,头顶白云蓝天。适时代激流,大展宏图,指点多娇江山,身临珠峰之巅。这就是本书给我们的最大的鼓舞。
篇3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随着“八一”节的到来,各种历史回顾的影片又拉开了帷幕。而在众多的影片中,《恰同学少年》深深的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震撼了我的心灵,给予我无限的斗志……
它是一部摧人向上的健康作品。让我看到的是阳光和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胸怀祖国的气魄,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有志青年的意气风发,看得人眼前一亮。
《恰同学少年》吸引我的另一点是跟大多青春剧一样,这部戏充满了俊男美女,但跟韩剧和其它偶像剧所不同的是,剧中人物个个清新自然,造型朴实干净,行为大方坦然,没有矫揉造作“装酷耍帅”的桥段,整部电视剧给人以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感觉。看后给了我无限的憧憬。

这部电视剧也使我想起即将离开的大学校园,正在工作岗位上实习的我这才明白大学的光阴是最珍贵的。好怀念大一的生活,好想念我的母校,好想念我的老师、同学,一点点,一幕幕,大一的点滴在脑海中闪现。还会想起那条熟悉的街道,那熟悉的计算机楼,那熟悉的教室,春天里的绿草坪,夏天里的花海,秋天里的落叶,冬天里的皑皑白雪……那是充满烂漫幻想的时候啊,有我们太多的憧憬,我们也曾有过那样的雄心壮志,也曾有以天下为已任的伟大抱负和崇高理想,但缺少了那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英雄气概。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梦里无数徜徉,却不能回头。这就是人生的无奈罢。如果时光再重来,大一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呢?我想《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给了我们更多的诠释,那种久违的青春活力,那种久违的理想主义,那种不容阴暗的堂堂正气,那种对教育、对中国的.未来深深的反思和忧患,那种强烈的责任感,我想不光是我,每一个收看的观众,都会为之震撼。
可喜的是我们还会同母校走过半年的光阴,《恰同学少年》为我今后的道路指点了迷津。我们不会再混混谔谔,同时《恰同学少年》告诉我们:我们要在人生之路上乘胜前进,我们要选择最能激发我们内心深处潜能的环境,我们要多和那些志趣高雅、胸襟开阔、抱负远大的朋友交往,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深受他们的感染,养成主动积极奋发的精神,这样的人生,肯定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因虚度年华而悔恨的。”
篇3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在寒冷的冬季里,因为有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让我们在这个冬季的寒假里不再孤独。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主要写了少年狂傲的毛同志,俊秀儒雅的萧子升,少年老成的蔡和森和意气风发的萧三等人。他们知道要关心伙伴,爱护朋友,但是我呢?不但不关心伙伴们,而且对伙伴们大吼大叫,我生气的时候就把她们当成出气筒,冲着她们发脾气,通过她们来发泄自己的愤怒。看看毛同志他们的行为,再看看我自己的行为,两者形成了很明显的对比。

他们还知道要把钱节约起来,花在自己应该花的地方,但是我呢?将爸爸妈妈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拿去买小摊小点上的“三无”垃圾食品吃,而买对学习有很大帮助的物品的时候,就缠着爸爸妈妈要钱,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那时候真不应该。他们胸怀宽广,不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但是我呢?就算朋友是好心的,也会被我当成驴肝肺。在我眼里,朋友为我所做的一切完完全全是多余的。所以我认为我自己好不应该。
他们为了中华之崛起,为了人民之幸福,竭尽自己的所能;他们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崇尚光明正义;他们潇洒,执着豪迈,不慕虚荣;他们豪情万丈,倔强狂傲,正义直爽;他们有勇有谋,胆识过人,自信自强;他们文采飞扬,有着顽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这是使我们中国走向繁荣富强,走向世界最重要的力量之源。
跟他们相比,我们缺少了一份远大的志向,他们天还没亮就开始跑步了,而我们都太阳晒屁股了,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跟他们相比,我们相差了很多。不过,我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一定可以超越他们的。
篇3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我以前不佩服毛同志,认为他并没有什么伟大之处,反而认为他是愚蠢的,正因为他领导人民发动“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使经济的发展遭到了重大损失。
但是看了《恰同学少年》之后,我对毛同志又有了新的认识。我开始佩服他,景仰他,崇拜他。
一开始,毛同志就倒立着看书。无论外面是多么吵闹,他丝毫没有分心。他的这种专心真是无人能比。同时倒立着看书还能锻炼自己的体魄,真是一举两得。此后他还和同学集体冬泳,还自创了六段操(毛发明的一种融合体操和武术于一体的健身操),在全校推广开来。
正像他说的人的身体光靠天靠菩萨是没用的,只要坚持锻炼,身体自然百病不侵。“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句话确确实实在他身上得到体现。“青年的未来需要的是坚实而强健的体魄”让我明白体育之重要性,健康之重要性。缺乏锻炼的我今后一定要加强运动,“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在一师的新生考试中,毛同志以第一名的成绩顺利地考入一师。在杨昌济先生的第一堂课上,先生提出了一个问题:“说说自己的志向。”其他同学都说了自己的志向,但是毛同志却说不知道,虽经常想,可一直没找到答案。对于这个问题,我也还没找到合适的答案,只是在不断地选择之中。正如毛同志所言:“求学即求索。”总有一天会找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毛同志生活朴素,就算他的鞋子磨破了底,他也毫不在意。甚至把杨老师给他买鞋的钱用来买书,可见他爱读书之深。他的这种简朴的生活作风真是现在的我所缺乏的。
可是刘俊卿却和毛同志截然不同。他家境贫困,父亲为他拼命工作,到处借钱供他读书,甚至把看病的钱都给了他。但是刘俊卿却拿这些钱去买昂贵的鞋,真是枉费他父亲为他付出的心血。他的所作所为都是那虚荣心驱使的。想想有时我也会这样做,真是惭愧啊!
和他相比,蔡和森几乎是完美的。他没有毛同志那种锋芒毕露,更没有刘俊卿那种奢侈浪费,更多的是一种内敛。他的作文以105分考入铁路学堂,100不止还多出5分。这样的一个优秀生却丝毫没有傲气,反而比其他人更平易近人。他勤工俭学,在大街上擦皮鞋,没有任何自卑,反而有一种乐观的心态,真是苦中作乐,其乐无穷。蔡和森还有一份博大的胸怀。在竞选谁是学校最优秀的学生中,蔡和森主动担任计票员,放弃竞选,不得不让人佩服。
最让我热血沸腾的毛同志劝降3000大军。他和同学们没有刀枪,竟和大军对抗,胆识过人。尤其是在马排长说破毛同志是学生时,毛同志仍坦然自若地喝茶水,还仰天大笑。甚至在团长用枪指着毛同志的头时,他也丝毫没有动容。在如此危险的时刻还能保持着一份冷静,非常人能做到。毛同志通身是胆,难怪能成就一番伟业。
从毛同志的身上,我还明白了研究学问是为了改造社会。原本的我只是为了读书而读书,现在是他指明了我读书的目的,为了改造社会而读书。

《恰同学少年》让我重新认识了一代伟人毛同志,纠正了我从前的片面看法。它真是一部很好的电视剧。受益匪浅啊!
篇3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个书名听起来很新颖,老师也极力推荐,这不禁让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很想了解书中人物的少年时代。
原来《恰同学少年》讲述了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校长孔昭绶采用新民主义方法,聘请了学识渊博、思想进步、品德高尚的杨昌济、徐特立、黎锦熙、方维夏、王季范等人任教。在“教书育人”的主题下,塑造了孔昭绶、杨昌济等一批好老师。同时也展现了毛同志、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一代人的学习生活,他们追求真理,追求信念,青春而又有活力。
故事中,我最钦佩的人是毛同志。他的为人、为政、为文都令人感叹。学习方式也很特殊。有的时候,他边倒立边看书;有的时候,他坐在街上大声朗读。每当清晨,他就会学着杨昌济老师那样,打着赤膊,边朗诵课文边用井水冲凉。每当别人都入睡时,他仍在那微弱的月光下看书。多么爱学习又不忘锻炼的毛同志啊!我也要像他那样做一个既有学识又健康的人。
毛同志不但爱学习,组织力也很强。在班上,他组办了一个读书会。每到周末,他们就会聚集在一起,讨论最近发生的校园事件,有时谈谈国家大事;有时讲讲新出版的进步刊物。会上,他们各抒己见,争论激烈。正因为毛同志出色的感召力,他领导中国革命一步一步走向胜利。
毛同志在学校是个出色的学生,在家里是个孝顺的儿子。得知母亲生病后,毛同志直奔家中。因为乡里医疗条件差,毛同志怕耽搁母亲的病情,就带着母亲踏上了求医之路。他不顾路途遥远,执意要把母亲送到最好的医院治疗。历经千辛万苦,毛同志终于把母亲送到了长沙湘雅医院。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我的心里除了感动,更多的是敬佩。我敬佩毛同志对母亲的关爱,敬佩毛同志对长辈的孝顺。在我心中,毛同志是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爱母亲,爱师长,爱祖国!他发奋图强,立志救国。这使我不禁想到了生活在幸福和平年代的我们,是不是也应该为了自己的前程,为了祖国的未来,而锐意进取,立志图强!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感慨万千!让我们从这本书中,汲取力量,努力学习,磨练意志,孝敬长辈,报效祖国,争做一个健康有活力的少年吧!
篇3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青春,无限美丽,因为它代表着风华正茂;
最近我阅读了刚刚热播的电视剧《恰同学少年》的同名小说。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看《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怀着对革命领袖的无比崇敬,怀着对历经时代风雨和对穿越历史精神的怀念,我忍不住翻开这本书。《恰同学少年》展现了二十世纪初,以毛同志、蔡和森、萧子升、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的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和他们之间纯真的爱情故事。同时也塑造了一批优秀的知识分子,以民族大业为己任。如:孔昭绶、杨昌济、袁吉六、张干等。
长沙,这块充满神秘色彩的土地,是青年毛同志生活、学习、工作过的地方。《恰同学少年》把我们的视线带到了上世纪20年代工农革命运动蓬勃发展,反动势力为维护其反动统治对革命力量进行疯狂反扑的革命斗争风起云涌的峥嵘岁月。这个时期国内外发生了“十月革命”、“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等大事。在进行革命活动中,青年毛同志结识了很多同志,并积极引导他们与广大工人农民相结合。他在湖南第一师范院校的几年十分耐人寻味,他和他的同学们满怀崇高理想,一起登岳麓山,一起玩橘子洲,一起到湘江游泳……,他们关心国事;他们忧国忧民,指说江山社稷大事;他们爱憎分明,激浊而扬清,对黑暗现实的批判常形之于文字;他们蔑视权贵,视当时那些祸国殃民的封建军阀如粪土,严厉地痛斥他们的行为。1916年暑假,毛同志与罗章龙、蔡和森等组成“新民学会”,办《湘江评论》、《新湖南》,发动学潮,1919年底毛同志领导了有名的“驱张”运动,最终迫使张敬尧退出湖南。
毛主席和他的同学们他们组织了图书会,在假期登上橘子山头,朗诵革命史诗,交流思想心得体会,多么蓬勃上进的一帮青年,而我们当代的青年呢?大家都窝在家中上网,看电视,我们这些青年正处于病态的生活状态之中。

当邓公、江公在中国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和革新的时候,他们忽视了这个社会必须坚守的一种东西,这就是精神,这是改天换地的精神,这是小我与大我的融合的精神,这是一个社会进步必须所要具备的最重要的东西,而我们恰恰丢失了,人们都陷入了对金钱的追逐,我们不可否认,获取金钱的过程是艰苦的过程,但是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内心的世界,如果只是简单地生活在这个外部世界中,那我们的生命岂不很肤浅吗?
那么我们大部分人为什么只是浑浑噩噩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呢?我想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不能主动地激发我们内心深处的潜能——生命中富有朝气勃勃的生命力量,而从这部影视剧中我们看到一群青春少年富有朝气的奋斗人生,他们如果单独地关在自己的家里,我想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他们是幸运的,因为他们选择了那样的环境,他们每一个人都互相激励,激发一个人内心最大的潜能,其实除了书本外,最大的力量是朋友的信任、鼓励、赞扬。我们现在看他们的时代,他们都非常主动地组织各种活动,借自己创造出来的环境提升自己,借助朋友提升自己,激发自己的深处潜能,所以他们的人生是富有朝气的,富有伟大的意义的,我想这也是那个时代对我们现在这个唯升学就是一切的教育体制的冲击吧!
我也上网查询了有关于毛主席的此本书一些报道。有些网友认为时代正在变化,我们这些80年代的青少年与毛主席那个时代所在的年代是天壤之别,思想上面的鸿沟更是无法跨越,正所谓乱世出英雄,当今我们生活的社会主义和平年代又怎能和毛主席那个年代的人进行比较呢?但我并认同他们的观点,也许有这样一些类似想法的年轻人正在给自己平时的自由散漫安逸地度过每一天寻找一个合适的借口。
虽然现在并不是乱世,但是谁又能说每个年轻人在追寻租户的梦想的过程中是一帆风顺的呢?只要有梦想的人,去寻找梦想的人都会遇到困难。有一首歌,其中有句是这么唱的:梦想象气泡,但至少能触摸得到。其实,我们的目标并不只是这样而已,如果一个人连远大目标都没有,那人生将失去另一种意义!理想不是用来触摸的,是用来追寻的。

为什么我们不能告诉茫茫大地,我主明日浮尘呢?
篇3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喜欢读《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我迷上了这本红色励志小说,天天手不离书。
这本书讲述了毛同志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活,书中充分展现了毛同志、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优秀青年为了寻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体现了他们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
《恰同学少年》不仅讲述了激情的少年也讲述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老师的伟大。
在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我敬佩的人,我最敬佩的人有两个,一是助人为乐、默默奉献、少为人知的易永畦。易永畦从小就体弱多病,无法剧烈运动,他便默默地为操场上运动锻炼的同学看衣服。他经常悄悄地帮毛同志缝补好破了的鞋子,临近期末,他还帮忙泽东连夜复习数学。我敬佩他默默做好事而不求回报,敬佩他的善良和好学。
另一个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有勇有谋、勤俭节约、爱读书、全身是胆的毛同志。毛同志勤俭节约爱好读书,他的鞋破了也不换,却把买鞋的钱用来买书,省吃俭用天天订报纸、买书,关心国家大事。他读书十分认真仔细,遇到不会的就查字典并标注出有意义、重要的句子,他的标注经常比书上的字还要多。他有勇有谋,胆识过人,在一次假扮桂军守卫城市时,其他学生的冷汗像瀑布似地往外流,而毛同志去临危不乱,十分冷静,有时竟然哈哈大笑起来,没有一丝的紧张。
书中曲折的故事不停地回旋在我的脑海中,让我感叹、感慨,我敬佩一代伟人的豪情壮志,他们意气风发、敢做敢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着我。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这句名言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我要做一名刻苦勤奋的少年,强壮我的身体、智慧我的头脑,树立远大的志向!
篇3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记得《恰同学少年》中有这样的一幕:毛同志、萧子升和蔡和森在宽阔的湖南一师操场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梁启超写的《少年中国说》,那朗朗读书声引起了其他同学的注意,人越聚越多,所有的人都在激昂地诵读那令人振奋的诗篇。其中有一段高潮令人难忘: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是啊,就是梁启超,毛同志和他的同学们这种奋斗的精神和永不屈服的意志,造就了一代又一代志士仁人,也表明了只有奋斗和革命才能有永远的进步。
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关系着祖国的今后和未来,担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前途和亲人寄予的厚望,还有祖国的利益和发展。很多领导人都说过,凡事要从娃娃抓起,更说明教育对祖国的重要。今日之责任,祖国之责任,都是我们肩负的重担与上进的激励。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也充分说明了我们的努力与上进紧紧地关乎着祖国的命运,少年永远是祖国的脊梁。
站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庄重严肃,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我们奋发图强。在新时代,我们要保持良好的状态迎接各种挑战,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成功!
遥想当年,毛、蔡二人是何等的节约,至今仍值得我们效仿。
过去和现在却也不乏刘俊卿这种虚荣的人。一师范开学,父亲为他挑担,他却说父亲是他雇的挑夫。父亲含辛茹苦、省吃俭用得把兄妹二人拉扯大,自己辛苦地卖着臭豆腐供刘读书,为了那所谓的面子竟管父亲要很多钱去买一双皮鞋。他一学期花的钱竟比王家少爷还多!他视功名利禄为人生制高点。他为了面子,宁可牺牲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
他却何曾想到亲人的心寒?
他原本也有不错的学习成绩,也可以效力祖国,却自毁前程,这不正是刘为自己在历史上留下的一道败笔么?
处于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有无穷无尽的学习资源,但是,正因为条件的改善,促使了我们更加的奢侈,更会享受。我们怎样像毛同志、蔡和森那样胸怀大志,不慕虚荣,脚踏实地,懂得感恩呢?

篇3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黄晖的小说《恰同学少年》一路走红,令广大读者爱不释手,并且深受鼓舞和教育。其同名电视剧接连在各地电台热播并受到广大观众的好评,其中的原因不言而喻。
作品以独特的艺术视觉,凝重的思想内涵和高尚的品味叙述手法来解读那个特殊年代的激情岁月。小说以毛同志在湖南第一师范的学习生活为背景,充分展示了毛同志、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新一代青年敢作敢为的青春,为理想而不懈奋斗、奋发向上的斗志,志存高远,改造旧中国与旧世界的雄心壮志。同时也塑造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教师的形象,歌颂他们教书育人的创新精神。
看完这看部作品,我们不禁感慨:古老的中国在二十世纪初重新找回了青春,青春的血液又开始在这古老的土地萌芽流动。它所体现的精神让人热血沸腾。
全书洋溢着青春活力,健康的气息,更多的是时代青年的新生、社会教育的新生、苦难中国希望的新生。时代青年的新生是这部作品的浓墨,是主线,沿着它的轨迹,我们一步步深入了解变革中的社会,希望萌芽的社会。恰同学少年时,青春在这开始绽放。
“叫花子开粥厂,穷师范招学生。”横批:“挤破脑壳”。
在看学生招生榜,毛同志信手拈来,闲然自得,不因自己是穷学生而困窘,不因人多竞争强而忧心忡忡。当录取名额一个个贴出来还没自己的名字时,一句“莫着急,我的名字还没看见。还有前三名,好戏在后头。”更是显示他的淡定,大度的自信心。毛同志出身贫寒,为求得一所理想学校,与父亲闹矛盾,独自闯荡,望求得修身的学识。求学既求索,抱着远大理想,一双布鞋破了再补,补了在穿,毫无抱怨,怡然自得。还有蔡和森、萧子生兄弟等都因生活所迫而聚到一块……
他们拥有梦想,他们充满活力,他们有才华而不断吸取才华。他们踏实、团结,勇于创新。不仅独立组织了学校第一个青年团体,组织了自治训练兵营,同时还充当了地安巡逻警,这在当时都是前所未有的新生,代表了新时代青年的自强自立。他们敢作敢为,胆量惊人。面对反动统治,他们公然与反动派作斗争,于是呼:袁世凯万岁,中华民国千古(意:袁世凯对不起中华民国)。当北洋军阀溃部败走长沙,一场灾难即将到来,他们勇敢地拿起手里的木枪,冒着生命危险深入溃军谈判。当真相面临暴露,他们临危不惧,泰然处之,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最终使敌人屈服。

同时,在他们身上也书写着反封建的新篇章。陶斯咏,向警予是新生妇女的代表,封建婚姻,封建礼教对她们失去引力。她们冲破封建的枷锁,走出了新生的第一步。王子鹏与仆人秀秀的结合是执着的,是新青年寻求自身幸福的胜利。他们,的确是希望。
诚然,在这一群朝气勃勃的青年背后,是一群优秀教师默默无闻的心血,他们冲破传统教育方法,开新时代教育之先河。育人,富民强国。正是孔昭绶(一师校长)勇于创新,勇于改革,“欲救国强种”、“以我之所学,为民智之开启而效绵薄,为中华之振兴而尽一己之力。”从而使一师面目一新,朝气蓬勃。正是杨昌济不贪富贵,不贪虚荣,悄然遁世,望“得一二良才,栽大木柱长天”的崇高师格,让毛同志等人的才华得以发掘,得以展示,为百年积弱之中华撑起自强自立的天空。正是穿草鞋吃剩饭的省副议员徐特立,在青年一代中留下了一个个光辉的榜样,净化他们的心灵……正是这么多优秀的教师,拥有崇高师德的教师,在默默耕耘中,社会教育的新生由此而现。如今教育兴盛,弊端层出,或许,他们是一杯很好的调味剂。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历史的车轮是前进的,往昔的少年却已消失在时间的洪流中。而我们,我们青春的车轮正在滚动着,我们也充满热血,充满激情,我们也可书写和《恰同学少年》一样的青春。当我们在学习或者生活中,遇到挫折或者感到迷茫时,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目标,带着激情,坚持不懈,就能排除万难。“逝者如斯”,恰同学少年,修学储能,胸怀五湖四海,头顶白云蓝天。适时代激流,大展宏图,指点多娇江山,身临珠峰之巅。这就是本书给我们的最大的鼓舞。
篇4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我喜欢看书,前不久看了一本《恰同学少年》。它向我们介绍了一批以毛同志、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等一批勇敢追求理想的向上青年。当拿起这本书,看着扉页的几个字:红色经典青春励志小说,不禁自问:“当偶像变为红色,是否对理想的憧憬也会一触即发?”

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一章:男儿蔚为万夫雄。讲述了毛同志带领着湖南第一师范的学生兵们,用智慧与胆量吓撤了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的北洋系军阀。毛同志的智慧让人佩服,为了模拟一支实力雄厚的广西桂军,他在洋皮桶里放鞭炮,创造“炮弹”的声音,又带着一师的学生们包围了敌人的营地。要知道当时的他可是身无一枪一弹,可是他的从容与镇定骗过了敌方的所有军官,最终敌方不但同意撤离,还被收缴了所有的支。
毛同志和他的同学在一师中共同经历了“五月七日,民国奇耻”、“书生练兵”、“建立工人夜学”等。此外,他们还成立了“读书会”,一同商讨怎样拯救国家的危亡。当然他们的青春年华,也不会只框死在“为国家、为人民”中,他们有着张扬、澎湃的激情。当毛同志的文章发表在《新青年》上时,为庆贺,他们一同“到中流击水”,在水中,他们如一条条蛟龙,穿梭、潜伏、跳跃,尽情释放着青春的活力。当暑假来临,他们看到《两学生徒步漫游中国》,又决心“汗漫九垓”,不带一分钱,以此考验自身的生活能力。
读到这里,我不免有些遗憾,遗憾自己没有同这些革命青年共同经历那些峥嵘岁月。试问,若是没有他们的出现,又怎会有改造中国的可能啊?正是他们——这些以天下事为己任的热血青年们,为新中国的解放贡献了新生力量;正是他们——这些有着纯正追求的向上青年们,为后人留下了受益终生的精神诗篇。我崇拜他们,不单单是因为他们创造了伟大的历史,更因为他们给了我前进的方向,告诉了我青春应当有纯正的追求、应当有伟大的理想、应当有奋发的足迹。
我感谢这本书,它像个敲钟的老人,给了我们及时的警醒。让我们在几近麻木的学习生活中体会到了人性最美好、最坚强的一面。也许我们无法总是活在过去,但也决不能遗忘它,应把这些红色偶像的美好精神与品质移植于身,并努力去创造属于我们这一代的伟大史。
篇4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怀着对领袖的无比敬佩,怀着对时代风雨的好奇,我满腔热血地读完了《恰同学少年》。

这本书是一本红色经典青春励志小说,它讲述在二十世纪旧社会时,毛同志、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为国家、为民族,为了理想,为了志向而所做的一切。这本书字句间有抑制不住的胆识、豪气、智慧越看越觉得全身上下仿佛都洋溢着青春活力。
我觉得毛同志的智慧、胆识可与诸葛亮相比。因为在长沙城马上面临一场军乱时,他能临危不乱并去侦察敌情。并组织同学,大摆“空城计”。他与蔡、萧三人假装是桂军与敌人进行谈,再用鞭炮丢进洋铁皮桶里,炸出的声音像是枪打的以此虚张声势,吓唬对方。当马疤三从城里逃回敌窝汇报真实情况时,毛同志以他稳坐泰山之势,使对方对马疤三的话半信半疑。最后警察郭亮放的一枪救了他三人的命。
在现在的生活,没有打仗,可是我想问一句,毛同志的胆识、军事才能又有谁能比呢?他为国担忧的思想又是多么难得可贵呀!现在有的人不是为金钱就为名利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反正都是为了自己。
当然,毛同志的才能如果不是被良师杨昌济与昭绶等众多老师的呵护他也不能成万夫雄。老师再怎么好,如学生不愿学习,也等零。当一个好学生要学毛同志,他既肯动脑,又肯动笔墨,所以他看过的书总是批注很多,写满了心得。写批注可以提高写作水平,又可以帮助消化书上的知识。毛同志不懂就问,每一个问题他会先去查资料,再去问他人。所以他又成了“时事通”。如果学生都像他一样,每个都成材。我想我今后也如此的学习。
看完《恰同学少年》,我立志要做一有胆识、智慧的活力女生!
篇4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这本书我是怀着对领袖的崇敬和对毛同志的豪气读完的,这部书让我懂得了许多……
这本书以毛同志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二十世纪初以毛同志、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
在这本书中的众多人物中,我最欣赏毛同志,他英姿飒爽,虽不怎么帅气,但仅明亮的眼神,就会让人为之一振。每每想到他,我都会想到那个豪气冲天,在读书会上畅所欲言的毛同志;那个在北洋军阀包围下英勇无畏的毛同志;那个在易永畦生病时无微不至的毛同志。当然他也有许多缺点:太冲动、太倔强、太自以为是等等,但他仍然让我敬佩。

“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我最敬佩的就是毛同志那种“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凌云壮志。一个人必须有一个远大的志向,有了远大的志向,就应该朝着他奋斗,努力,才会有学习的动力。这个志向并不一定是具体的,像毛同志,他也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从事什么职业,但他有一种视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这就足够了,正是因为这种责任感,他才会刻苦读书,坚持锻炼,才会带领手无寸铁的同学们保卫长沙。《恰同学少年》给我的一个启示就是:“立志在先。”
记得毛同志有一句话:“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们斗不过天,斗不过地,更斗不过人。我们斗得过自己,战胜自己的人,更是一种胜利。
或许大家会说:“我们所生活的年代与毛同志那个时代是天壤之别,正可谓乱世出英雄。屋门这些甚或在和平年代的人有咱么内和毛主席那个年代的人进行比较呢?”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我认为这只是个借口而已。
是啊,我们虽不生活在乱世,但人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追梦的过程中难免有一些坎坷。如果一个人连远大的志向都没有,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今天,就让我告诉苍茫大地,明日我主沉浮吧!
篇4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翻开《恰同学少年》,走进毛同志,走进那段难忘的岁月,感受那个时代的青春激情。
内容向我讲述了毛同志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活为主线,充分展现了以毛同志,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寻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斗志。
怀着对革命领袖的好奇心,翻开这本震撼心灵,给予我无限斗志的《恰同学少年》。
徒步游湖南,组建学生军,开办工人夜校。一颗颗积极向上,为国为民的心,仿佛催促着东方雄狮从噩梦中奋起,也为我们谱写心中最美的诗篇。
穿越时空,那个时期国内外发生了“十月革命”,“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等大事让人浩气长舒,激起我内心深处潜能的正义感。明耻篇使我看穿有的人邪恶的嘴脸,而有的人却让我领会昂首向前;一句“感国家之多难,誓九死不移”掀起我内心的波澜,瞬间万分感概就像汹涌澎湃的巨浪涌上心头;书生练兵则告诉我:没有一个野蛮强健的身体,光有满脑子书虫,那国家的强没有了武力的振兴何提成就啊;

合上这本书,回忆她一桩桩,一件件震撼人心的事件。它教我向领袖革命看齐,引我迈出困境将历史和未来的接力棒焊接。
新中国,新未来是中国无数个中华儿女,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我暗暗许下誓言:在中国未来的道路上一定有我铺下的牢固的砖。
我在静谧中感叹道:“书中看到的竟不是一堆“国家,民族,理想,志向”的大道理,而是一个个年青人为新世界而奋斗,打拼的历史。我想:岁月是永远夺不走那昂首挺胸的神情,张翅飞翔的雄鹰,就算再过一个世纪来翻开它,也依然会让人的激情像洪水般泛滥得到处都是。”
篇4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这本书我是怀着对领袖的崇敬和对毛主席的豪气读完的,这部书让我懂得了许多……
这本书以毛主席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二十世纪初以毛主席、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
在这本书中的众多人物中,我最欣赏毛主席,他英姿飒爽,虽不怎么帅气,但仅明亮的眼神,就会让人为之一振。每每想到他,我都会想到那个豪气冲天,在读书会上畅所欲言的毛主席;那个在北洋军阀包围下英勇无畏的毛主席;那个在易永畦生病时无微不至的毛主席。当然他也有许多缺点:太冲动、太倔强、太自以为是等等,但他仍然让我敬佩。
“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我最敬佩的就是毛主席那种“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凌云壮志。一个人必须有一个远大的志向,有了远大的志向,就应该朝着他奋斗,努力,才会有学习的动力。这个志向并不一定是具体的,像毛主席,他也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从事什么职业,但他有一种视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这就足够了,正是因为这种责任感,他才会刻苦读书,坚持锻炼,才会带领手无寸铁的同学们保卫长沙。《恰同学少年》给我的一个启示就是:“立志在先。”
记得毛主席有一句话:“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们斗不过天,斗不过地,更斗不过人。我们斗得过自己,战胜自己的人,更是一种胜利。

或许大家会说:“我们所生活的年代与毛主席那个时代是天壤之别,正可谓乱世出英雄。屋门这些甚或在和平年代的人有咱么内和毛主席那个年代的人进行比较呢?”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我认为这只是个借口而已。
是啊,我们虽不生活在乱世,但人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追梦的过程中难免有一些坎坷。如果一个人连远大的志向都没有,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今天,就让我告诉苍茫大地,明日我主沉浮吧!
篇4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怅寥阔,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
这是毛主席写的《沁园春·长沙》,那一股激昂斗志,诗中一览无余,那种青春活力,也更让人向往。《恰同学少年》正是毛主席在第一师范,在人生重要转折点的故事,向警予、陶斯咏、毛主席、蔡和森等一群年轻人激扬向上,他们追求真理,追求信念,任何青春偶像都比不过那一片灿烂的红色!
《恰同学少年》是电视剧本,读起来似乎幕幕都在眼前:刘俊卿在仇恨中毁灭;书生练兵的壮志豪情;杨昌济欲栽大木拄长天;蔡和森一家苦中取乐;读书团体意气风发。那个时代的先进思想,进步青年,那个时代的爱恨情仇却一下抓住我眼球。
书写得很精彩,让我最为感慨的是毛主席“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的建议,他坚持锻炼,冬天冷水冲澡磨砺意志,到湘江游泳如鱼得水。在这个快节奏时代,人们总忘了运动,其实有了健康,成功、财富等才会拥有。我很赞同毛主席的思想,我本来体质不好,后来因为爱玩、多玩多动才慢慢变好。我也喜欢爬树、爬山,亲近自然,那种生活才是最美妙的嘛!
当偶像变成红色,能点燃心中的激情,唱起自己的青春之歌,我也会成为栋梁之材的!
篇4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读了《恰同学少年》一文,少年的毛主席那种勤奋好学,尊敬老师的高尚品德值得我们学习。

毛主席在少年时就已经能写出一手好文章,这是他刻苦励志和老师千锤百炼的结果。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读书的时候,毛主席的文章写得不错,但老师却不欣赏。老师认为他措词严厉,处处锋芒毕露,文章缺乏了平和、谦虚的一面,让人难以接受。为此,老师多次对他进行帮助和指导。但是,他仍一意孤行,让老师很生气,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老师的教导就像春天的阳光对小草的哺育,又像母亲对儿子的笃爱之情。这少年慢慢被老师的爱深深地感动了,于是,他冒着大雨诚意向老师认错,逐渐改正了自己的缺点。
正是老师在学习上严格的要求,让这位不平凡的少年成为一代伟人。师恩是伟大的,老师对我们也是一样无微不至。我们的语文老师为上好每堂课,收集了很多资料和图片,让我们触摸历史,开阔眼界;数学老师无论多忙,多累,总是精力充沛精神抖擞地出现在我们面前,结合课外知识进行分析,让我们把每个问题弄清弄透,让我们全神贯注于她的课里;英语老师让我们在玩中学,乐中学,课堂上充满特色。
羔羊跪乳,落红护花。我要用怎样的方式来报答老师的恩情呢?我的感恩在每一次专心听讲的课堂里,在每一张写满优秀的试卷里,在每一声亲切的问候里!
篇4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雄于地球,则我中华民族便可雄于地球”,这是《恰同学少年》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
《恰同学少年》以毛主席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毛主席、蔡和森、向警予等一代人的生活,同时也塑造了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形象。这本书朦朦胧胧唤醒了我的斗志,使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什么是师生情,什么是爱国志……
书中我最佩服的人物是毛主席,他倔强的性格,不仅体现在他的勇敢,也突出了他的领导才能。在一次上作文课上,他不满袁吉六老师的讲课,竟然冲出教师;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他组织了一群学生军,帮助学校维持正常秩序。

毛主席性格虽然倔强,但他处理事情沉着冷静。刚报考第一师范时,同学们都紧张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只有他,成绩公布还在外面悠然自得的吃着臭豆腐,同学急着到处找他。他却说“不要急,我有把握绝对能考上,你们坐在那也是白等,来来来,吃臭豆腐”。在一次与反动军阀的谈判中,他面对敌强我弱,敌众我寡,且在军阀的枪威逼下的局面下,临危不惧,端起茶杯悠然喝茶,首先就从心理上就战胜了反动派。
毛主席爱看书,且记忆超群,看过的书能过目不忘。杨开慧不全信,特意点一篇文章让毛主席背,不到几分钟,他差不多一字不错背下来,就像他自己写的一样。杨昌济老师把一本厚厚的《伦理学》借给毛主席看,他三天后就还了回来。老师十分失望,以为毛主席没认真看。结果他说“这本书太好了,我想慢慢研究,又怕影响老师,所以熬夜全抄下来了。”
毛主席不仅自己经常锻炼身体,如打球、跑步、游泳、爬山等,还组织学校进行体育锻炼,训练学生军。他认为,一个人没有健康的身体,学问再大又有何用呢。
今天,我恋恋不舍地合上这把本书。书中的人物形象历历在目,蔡和森的执着,萧子升的洒脱,刘俊卿的贪恋…。一一记在脑海。他们的刻苦学习,他们的踌躇满志,他们的忧患意识,深深刻在我的心上。看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和感动。我的学习成绩虽然较好,但我的身体十分虚弱,动不动就咳嗽,以致我的记忆力也不行。上周我就报名参加了跆拳道的学习,今后一定要加强体育锻炼,为了将来能更好的报效祖国。现在我们生活在祖国母亲温暖的怀抱中,衣食无忧,过着皇帝般的日子。可我们有的同学却不好好珍惜这美好的时光,不是去比学习,比上进,而是比吃好的,比穿名牌,比谁的家里有钱。我们要想想,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爸爸妈妈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付出了多少辛劳。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呢?
在那个时代,国家动荡不安,他们学习认真,明白为谁读书,现在条件好了,我们好像只知道为考名校,为自己的将来而奋斗。我们也应该为祖国努力学习,长大了为国家做贡献。

同学们,让我们使出浑身的力量,积极锻炼身体,勤奋学习,去迎接未来对我们的挑战吧!
篇4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部电视剧,名叫《恰同学少年》,我很好奇,于是,看了几天以后,我渐渐迷上了这部电视剧。
这部电视剧以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一代人的生活,同时塑造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教师形象。当然,这部电视剧中也有让我难忘的一刻,一次,长沙城突遇一场大祸——1917年底,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的三千北洋兵败往长沙,意欲洗劫全城,城中却空无一兵可资防守。危急时刻,毛泽东以惊人的胆略,率领二百名赤手空拳的一师学生军,上演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空城记”,一举将三千溃兵全部缴枪。
这个故事中的惊险时刻,让我都为他们担心,当然,毛泽东的机智、勇敢也使得我不禁佩服他。
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
虽然,我不知道这首诗的意思,但是我可以体会到他深深的情意。
这真是一部好看又精彩的电视剧,他讲述了毛泽东的大学历程,使我终身受益。
篇4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有很多想法……
纵观历史,任何一个国家在其发展与崛起的时候,它的年轻人都有一种特殊的精神风貌,这种风貌极富时代气息,正所谓“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西班牙崛起时候的斗牛精神,美国的西部牛仔,前苏联的青年布什维克,中国的五四运动……民族精神的复兴从来都是与时代青年的成长紧密结合的。那么,“和平崛起”时代的中国青年,该具有怎样的一种精神风貌呢?

把个人奋斗融入到民族昌盛中,把个人命运注入到国家崛起中,这样的青年,必获得巨大的成长动力和与之相辅相成的成就感与幸福感。
作为一个人,要有尊严,有灵魂;作为一个民族更要有尊严,有灵魂。这就是民族的品格,民族魂。
有人说: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一群中国人是虫。作为中国人当然不希望听到这样的声音。《冲出亚马逊》里的王辉对另一个中国队友说:“记住,我们两个就是中国。”
是啊,无论走到哪里,我们华夏儿女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
我们有自己的民族品格,民族魂!
篇5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个书名字就很新颖,老师也极力推荐,这是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很想了解书中人物的学生年代。
现在,我看到了第八章,可已经被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人的精神所打动,他们不怕强权的胆识和爱国的热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我也钦佩杨昌济、孔昭绶这些教书育人的优秀园丁。毛泽东的豪迈、蔡和森的冷静、萧子升的儒雅……这一个个鲜明的人物给这部小说增添了各种色彩。
空城计、和敌人谈判……这些惊心动魄的事都能体现出他们是多么勇敢,没有像他们这样的英雄人物就不会有我们现在的中国。如果说抵抗敌人的是把枪,那他们就是枪上的子弹;如果说抵抗敌人的是虎,那他们就是虎的牙齿。“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他们就是最富有的,最强壮的,因为他们有寻求真理、奋发向上的斗志;有“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和热情;有改造中国、富强中国的雄心壮志。
他们追求真理、追求信念、追求理想的执着,是我们所要学习的,我想这也是他们成功的原因吧!
篇5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书中的每个故事都让我热血沸腾。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五月七日明国奇耻》这一篇。
这个故事体现了以毛泽东为首的革命青年在列强面前,枪口面前决不低头的大无畏精神。湖南总督汤乡铭让一师的学生为袁世凯的亲日行为写贺词。这对于每一个爱国的中国人简直就是奇耻大辱。毛泽东听到这个消息后,对袁世凯等人的卖国行径更是深恶痛绝。他发动学生用手中的笔讨伐袁世凯,并将这些檄文装订成书。然后奋笔疾书为这本书题词:“五月七日,明国奇耻。何以报仇liuxue86。com?在我学子。”正是这种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鼓舞毛泽东等革命青年为推翻旧中国建立新中国而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他们用热血和智慧创建了伟大的新中国。

虽然我们现在生活在新时代,但毛泽东等人的革命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无论是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是综合国力的竞争,我们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距甚远。而改变这一切的重任就责无旁贷地落在了我们的肩上,所以我们要加倍努力学习,争取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篇5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故事讲的是毛泽东在长沙第一师范读书的时候的故事。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不过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和老师吵吵架,叛逆几下,和同学讨论讨论世界,玩几下,其实大家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至少我哑行者做过,而且叛逆程度、轰动效果,甚至我可以说思想深度也不亚于他小时候,而且俺那时候比他年轻多了。 当然也不是贬低泽东同志了,毕竟那时候他也年轻。像你,像我,像他一样年轻,所以也理所当然发生的是一样的故事,像你,像我,像他。当然后来就不一样了,就不再像你,像我,像他。到底什么时候开始不一样,又怎么不一样了,为什么会不一样。那就是我哑行者研究不透的课题了。
也看到了他的家庭,他的亲人,他的爱情。和大家一样,血浓于水的亲情,卿卿我我的爱情。只是后来,数位为革命牺牲了,妻子、孩子、弟弟、妹妹。说是为了革命,不如说是为了他。因为没有他就不会走上革命的道路,不是他的带动就不会走上革命的道路。 为了理想,为了事业,搭上这么多的亲人,搭上这么多的生命,到底值不值得,这也是哑行者我研究不透的课题,我只是感觉革命前的世界没有烂到无可药救,革命后的世界也没有好到盛世太平。
当然现在的人太多说值,至少主流观念是会说值得的,但是未来,怎么说那就不得而知了。但是肯定的是哑行者不会,这个世界还没有这么大的事业、这么大的理想,这么大的追求。在我眼里,中华五千年都没有这么大的东西值得这样的付出。
篇5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怀着对领袖的无比敬佩,怀着对时代风雨的好奇,我读完了《恰同学少年》。它讲的是在二十世纪旧社会时,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为国家、为民族,为了理想,为了志向而所做的一切。这本书字句间有抑制不住的胆识、豪气、智慧越看越觉得全身上下仿佛都洋溢着青春活力。

恰同学少年给了我太多的感慨,我感慨毛泽东的胆识,蔡和森的睿智,刘俊卿的懦弱。
我觉得造成他们不同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他们周围的人,他们的父母、老师和朋友。想想看,如果没有一位有新思想的好妈妈,蔡和森也许只是一个吃家产的少爷;如果没有一位帮他的好妈妈,毛泽东也许只是一个小学徒;如果没有孔昭绶对“天才”的格外照顾,也就没有毛泽东后来的伟绩了。如果没有蔡和森的支持,也许王子鹏永远只能当一个娇气的大少爷。
一个人的能力固然重要,但没有了身边的人的支持有何成大器?俗话说得好:“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抱成团。”再厉害的天才没有他人的协助也只是独杆司令一个。而独杆司令是无法获得大的成功的。
“得民心者得天下”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就拿纣王来说吧,纣王没才?不,他很聪明,那他为什么会失去他的天下呢?因为他的残暴使那些协助他的人纷纷远离,于是,他失去了他的天下。
回首历史长河,有谁的成功没有别人的帮助?再拿现在来说吧,为什么现在那么讲究人缘?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在拉拢自己的人际网?因为没有人可以十全十美,没有人支持你,是不可能成功的。所以,让我们有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篇5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随着“八一”节的到来,各种历史回顾的影片又拉开了帷幕。而在众多的影片中,《恰同学少年》深深的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震撼了我的心灵,给予我无限的斗志……
它是一部摧人向上的健康作品。让我看到的是阳光和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胸怀祖国的气魄,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有志青年的意气风发,看得人眼前一亮。
《恰同学少年》吸引我的另一点是跟大多青春剧一样,这部戏充满了俊男美女,但跟韩剧和其它偶像剧所不同的是,剧中人物个个清新自然,造型朴实干净,行为大方坦然,没有矫揉造作“装酷耍帅”的桥段,整部电视剧给人以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感觉。看后给了我无限的憧憬。

这部电视剧也使我想起即将离开的大学校园,正在工作岗位上实习的我这才明白大学的光阴是最珍贵的。好怀念大一的生活,好想念我的母校,好想念我的老师、同学,一点点,一幕幕,大一的点滴在脑海中闪现。还会想起那条熟悉的街道,那熟悉的计算机楼,那熟悉的教室,春天里的绿草坪,夏天里的花海,秋天里的落叶,冬天里的皑皑白雪……那是充满烂漫幻想的时候啊,有我们太多的憧憬,我们也曾有过那样的雄心壮志,也曾有以天下为已任的伟大抱负和崇高理想,但缺少了那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英雄气概。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梦里无数徜徉,却不能回头。这就是人生的无奈罢。如果时光再重来,大一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呢?我想《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给了我们更多的诠释,那种久违的青春活力,那种久违的理想主义,那种不容阴暗的堂堂正气,那种对教育、对中国的未来深深的反思和忧患,那种强烈的责任感,我想不光是我,每一个收看的观众,都会为之震撼。
可喜的是我们还会同母校走过半年的光阴,《恰同学少年》为我今后的道路指点了迷津。我们不会再混混谔谔,同时《恰同学少年》告诉我们:我们要在人生之路上乘胜前进,我们要选择最能激发我们内心深处潜能的环境,我们要多和那些志趣高雅、胸襟开阔、抱负远大的朋友交往,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深受他们的感染,养成主动积极奋发的精神,这样的人生,肯定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因虚度年华而悔恨的。”
篇5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在我的心目中,伟人一直是遥不可及的,可自己读了《恰同学少年》一书后,我才真正了解到了伟人毛泽东的内心世界。《恰同学少年》讲述了青年毛泽东与肝胆相照的朋友,风华正茂的进步青年一起抗击旧社会封建恶势力的故事,也让我看到了多面的毛泽东。有理想的毛泽东在杨昌济老师给毛泽东上的第一课时,问起毛泽东的理想,他一时不好回答,这是因为毛泽东有太多理想和抱负了,他想当一位学者,投身教育事业。他还想当一名政治家,把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的社会中解救出来。也就是这些了理想,成就了一代伟人——毛泽东。

有才华的毛泽东毛泽东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一篇《论小学教育》使它成为湖南师范大学入学考试第一名。随后的学习期间,各种文章在《新青年》报上发表,还有那“河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沁园春·长沙”,都足以表现毛泽东的才华横溢。然而,谁有知道他在背后付出了多少汗水。有胆识的毛泽东特别是在本书结尾的“猴子石之战”中,毛泽东以自己过人的胆量与智慧带领二百手无寸铁的学生军与湘军对抗,让敌人闻风丧胆,心惊肉跳,全都机缴枪投降,为保卫古城长沙,避开了一场血战,谱写了一首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毛泽东的青年时代早已过去了,可《恰同学少年》的毛泽东伟大精神,崇高的思想品质,卓越而又超人的才华,传承在我们心中,言语中,行动中。并将鼓舞着我们青少年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征程中,奋发国强,高歌猛进!
篇5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随着“八一”节的到来,各种历史回顾的影片又拉开了帷幕。而在众多的影片中,《恰同学少年》深深的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震撼了我的心灵,给予我无限的斗志……它是一部摧人向上的健康作品。让我看到的是阳光和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胸怀祖国的气魄,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有志青年的意气风发,看得人眼前一亮。
《恰同学少年》吸引我的另一点是跟大多青春剧一样,这部戏充满了俊男美女,但跟韩剧和其它偶像剧所不同的是,剧中人物个个清新自然,造型朴实干净,行为大方坦然,没有矫揉造作“装酷耍帅”的桥段,整部电视剧给人以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感觉。看后给了我无限的憧憬。
这部电视剧也使我想起即将离开的大学校园,正在工作岗位上实习的我这才明白大学的光阴是最珍贵的。好怀念大一的生活,好想念我的母校,好想念我的老师、同学,一点点,一幕幕,大一的点滴在脑海中闪现。还会想起那条熟悉的街道,那熟悉的计算机楼,那熟悉的教室,春天里的绿草坪,夏天里的花海,秋天里的落叶,冬天里的皑皑白雪……那是充满烂漫幻想的时候啊,有我们太多的憧憬,我们也曾有过那样的雄心壮志,也曾有以天下为已任的伟大抱负和崇高理想,但缺少了那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英雄气概。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梦里无数徜徉,却不能回头。这就是人生的无奈罢。如果时光再重来,大一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呢?我想《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给了我们更多的诠释,那种久违的青春活力,那种久违的理想主义,那种不容阴暗的堂堂正气,那种对教育、对中国的未来深深的反思和忧患,那种强烈的责任感,我想不光是我,每一个收看的观众,都会为之震撼。可喜的是我们还会同母校走过半年的光阴,《恰同学少年》为我今后的道路指点了迷津。我们不会再混混谔谔,同时《恰同学少年》告诉我们:我们要在人生之路上乘胜前进,我们要选择最能激发我们内心深处潜能的环境,我们要多和那些志趣高雅、胸襟开阔、抱负远大的朋友交往,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深受他们的感染,养成主动积极奋发的精神,这样的人生,肯定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因虚度年华而悔恨的。
”
篇5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前几天晚上打开电视机,正好播放《恰同学少年》这部反映毛泽东主席青年生活的电视剧,一看真的很有教育意义,现在很少看到这么精彩的电视剧。“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毛泽东的一首《沁园春·长沙》不仅脍炙人口而且激发了几代青年人的豪情壮志。一部以“同学少年”为主题,描写青年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生涯的大型青春剧《恰同学少年》在央视一套黄金档开播。
毛泽东的许多思想、做法是现在青少年学习的榜样,看时正播放毛泽东和萧子升徒步走湖南的情景,他们两个没有拿一分钱,徒步走到湖南的一个小镇后,萧子升写对联,毛泽东卖对联,一个月回来的时候居然挣了不少钱。从这件事情使我对孩子们的教育问题,现在的孩子一遇到问题,就退缩,应该象毛泽东他们一样,迎难而上,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应该一个问题多动动脑筋思考几次,说不定就有解决的好办法。“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我们虽然没有毛泽东的伟大气魄和胸襟,但我认为“与己斗,其乐无穷。”我们无法战胜天地,无法战胜别人,但我们可以战胜自己。自己战胜自己,也是一场伟大的胜利。比如说我,最近由于工作忙(也可以说是借口),没有写过几篇稿件。难道别人的工作就不忙,我决定战胜自己,争取三天写一篇稿件,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虽然比起别人真是微不足道!长沙城突遇一场大祸——1917年底,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的三千北洋兵败往长沙,意欲洗劫全城,城中却空无一兵可资防守。危急时刻,毛泽东以惊人的胆略,率领二百名赤手空拳的一师学生军,上演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空城记”,一举将三千溃兵全部缴枪。长沙城保住了,这真是一场胆的较量、智的生死较量。

从这件事上,显示了毛泽东惊人的军事才能和常人难比的胆略。为他以后率领红军击败国民党,领导解放全国人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这件事看出,后天教育固然重要,先天的性格更是无法改变的。象毛泽东这样的胆略是别人学也学不来的。我们培养孩子,更应该注重个性化的发展,不光要学习成绩好,还要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将来才可能有一技之长,成年后更好的发挥自己的天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毛泽东就是因为有校长和杨老师的鼎立支持和帮助,所以成就了他青年时代就发挥出了自己的卓越的军事天才和领导才能,才能在以后更有信心和力量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篇5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这些天来,我天天都在看《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故事主要讲述了毛泽东等一群风华正茂的青年学子在长沙第一师范里渴望知识,追求真理的感人故事。其中最令我震撼的是最后那一集了。
一支溃败的反动军阀部队想占领长沙城。吓得老百姓们四处逃散。就在这时,以毛泽东为首的一支一二百人的学生军将反动军阀团团围住,他们先用此起彼伏的呐喊声来吓住敌人,这样敌人就以为他们有好几千人,接着他们又把点着的鞭炮放在油桶里,来虚张声势。
敌人心虚了,便要求谈判。毛泽东挺身而出,决定亲自前往,但是大家都担心毛泽东会出什么意外,议论纷纷,最后才决定由毛泽东、萧子升和蔡和森他们三人乔装改扮后,一起去同敌人谈判。
他们昂首挺胸大步走近反动军队。当毛泽东和副官握手时,副官怀疑毛泽东他们不是长沙城内的正规军队,所以心里很不服气,握手时他就暗暗用力,想给毛泽东一个下马威。毛泽东也毫不示弱,最后副官被毛泽东攥得龇牙咧嘴,只好松了手。
开始谈判了!毛泽东说:“我给你们两个选择:1、缴枪后退出长沙城,2、死!”反动队长说:“能不能给我们留一些枪,回去我们也好交代。”毛泽东严肃地说:“不行,全部缴枪!”当反动军队准备交枪时,那个副官不服气地说:“反正我不交!”毛泽东瞪着眼睛说:“那你就试试!”当我看到这里,我真对毛泽东的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品质钦佩不已。

可是就在反动军队已经交了两个小队时,被绑在第一师范的三堂会会主马爷跑了出来,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喊道:“不要相信他们!他们只是一群手无寸铁、手拿破烧火棍的学生军。”反动队长疑惑地说:“那怎么有枪声?”马爷说:“他们把鞭炮放在油桶里糊弄你们呢!”反动队长冷笑着对毛泽东说:“戏演的可真不错啊!”远处的学生都呆呆地看着毛泽东他们,不知所措。这时我也为他们捏了一把汗,紧张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只见毛泽东神态坦然自若,慢慢地端起杯子,喝下一口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郭亮带着一小队长沙城内的警察来帮助学生军,他们从远处对准马爷开了一枪,马爷应声倒下,嘴里还喃喃地说:“他们还…还真有…有枪啊!”
这下敌人被镇住了,只好乖乖地缴枪投降了,这时我才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看了这惊心动魄的一幕,我真为毛泽东机智勇敢的精神所折服。他在青年时期竟有这样非凡的胆识与才能,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篇5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如今没人能体会到“橘子洲头”之上如何能看见“漫江碧透,百舸争流”。如今也没人能领略到“恰同学少年”的“风华正茂,挥斥方遒”;如今没人能想象到“万类霜天”之内如何能承载“鹰击长空,鱼翔浅底”。如今也没人能察觉到“击水三千尺”的“砥柱中流,遏浪飞舟”。我多么钦羡毛泽东,也多么想与他同游,但奢想终归无望,可,我们的年少时代呢?
花季的我们与时间竞赛,如果落后,就必将淘汰。我们不在乎路边的风景,我们只向往前路的虚荣。都言“盛年不重来”,可我多想“狂歌空度日”。都言“寸阴如寸金”,可我多想“长醉不复醒”。只是一切都身不由己。也许我们的“恰少年”之时,个性会是我们发展的最大障碍。
我们刻不容缓的抓紧时间,可是时间眷顾过谁?时间是无穷无尽的,而我们的生命却有限。到头来还是时间放弃了我们。为何让我们的青春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为何要让我们的至伤在耆迈之年化作一声长长的叹息?

不,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我们的国家虽不再是封建社会和殖民地统治,但新的历史时期,时代又赋予她新的使命。比起西方国家,我们的国家依然落后,GDP虽高踞在上,但平均下来却少的可怜。我们的国民素质还很弱,还难以抵挡外来的侵袭,虎视眈眈的帝国主义无时不在做着颠覆我们的美梦,丑恶的嘴脸随时都在歪曲事实,损害我们的国际形象。只有中华崛起,才有我们立足之地,这何尝不是毛泽东少年时代的追求?
少年立志,终成大器;少年无志,付水东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绝不能成为空洞的口号。同学们,大家起来,唤醒躯体中的志向,忧国忧民,居安思危,强我国体,匹夫有责,祖国的未来要靠我们担纲。像毛泽东那样,像蔡和森那样,像那个年代所有为国捐躯的人那样,将我们饱学之智慧奉献给我们伟大的祖国,让她更富裕,更雄伟,更强大。用我们有力的臂膀,让祖国永远屹立在世界优秀民族之林。
篇6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毛泽东是一个倔强的而有个性的大人物。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后,我又在毛泽东身上找到了一个很突出的特点——认真专注忍耐克己。
在人声鼎沸的南门口,毛泽东下坐在大树下,大声朗读英语。他的熟人陶斯咏遇上了他,毛泽东便让陶斯咏纠正他的发音错误,一遍又一遍地改正。
这样喧闹的环境中,毛泽东还能做到旁若无人地学习。他知道自己性子太直,容易分心,还会主动地克制自己、磨练自己。甚至朋友的出现也没能打断毛泽东的学习,他还是那么专注地读英语,一点也没有要起身聊天的意思,还一点不受干扰地向朋友请教。多么强的决心呀!毛泽东为了学好英语,磨练自己的性格,控制住了自己的欲望,在喧闹无比的环境中读书,这样的学习态度有几人能做到?
但是自我控制的能力是一个人成长、成功所必须的。如果你做不到,那么再小的事也做不好,甚至连做的作业都会错误百出,我有过切身体会,以前有一段时间,我做作业时,身边有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分散我的注意力,变得身在曹营,心在汉——心不在焉了,妈妈的手机来短信了,我冲出去,马上抓过手机看短信;“咯噔”什么东西掉下来了,我也要看几眼;甚至我听到鸟叫声,我都猜有几只鸟?是什么样的鸟?于是我的作业这错那错,我连做作业都会想这想那,更何况读点什么呢!我不敢往下想了。

我反省了好久,忽然发现自己几乎从来没有好好控制自己认真专注,没有好好克制自己静下心来好好思考。然而这是一个人所必须的自制能力,我一定要努力做到 ——认真专注忍耐克己,让我的生命变得更精彩。
篇6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这本书以毛泽东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的校园生活为背景,讲述了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优秀青年为追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改造中国现状的雄心壮志。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当年的毛泽东何尝不是这样的,英姿飒爽,仅明亮的眼神,就会让人为之一振。作文里指点江山般的豪气,是他;上课与老师争执赌气,是他;召集同学组成学生军、读书会,也是他;面对三千荷枪实弹士兵,谈笑风生的还是他 ……
毛泽东能成为开国元首,是因为他知错能改:作文因“锋芒”太过,成绩一再下降,还一直认为自己很有理,导致在课堂上跟袁老师顶嘴,被老师赶出教室,要不是他的恩师杨昌济给他提出来,还不知错。而他一旦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就马上将功补过。夜晚时分,他去袁老师家认错,却吃了闭门羹。但他坚持到底,吃了闭门羹却不灰心,一直站在门前,下起了大雨,他也站着,直站到袁老师见他为止。从那以后,毛泽东将“锋芒”内敛了些,作文成绩也好转过来。
我有时犯错,虽然也会认错道歉,但并不改正。有时我没写作业,挨了一通训斥。当时,别人看我从心底里后悔,就过去了,可下次,还是在同一地点,没写完作业。这不是没认识到错,而是不愿主动改,再比如,有一次,在写作业时,去看课外书,心里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但还是忍不住。有些人,比如说我妈,会督促我改错,我要对她说一声:谢谢。
我要让自己时时保持清醒头脑,知错改错,这是我一定要做到的。
篇6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在寒假里老师推荐这本书给我,那就是《恰同学少年》,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吧!

这本书讲述了毛泽东等人年轻时的故事,毛泽东在湖南师范求学的生活,充分展示了他的好友——向警予,杨开慧等,为了理想,坚持不懈的优秀品质。
在看这本书时,我最敬佩的是毛泽东,因为毛泽东他做了错事,知错能改!有一章写他和老师吵了一架。因为他的作文,他认为自己写的作文很好,可是老师却认为他写得不好,就给了四十分,所以毛泽东很生气,就和老师吵了一吵。去问老师为什么我的作文写不好,他很勇敢。知道自己错了,袁门立雨,直到老师原谅他,才进屋里去。
这本书讲了少年毛泽东求学时的故事,他努力学习,快乐地成长。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篇6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讲的是毛泽东上学时期的故事,这本书中有许多许多的人物,比如蔡和森、刘俊卿、王子鹏,等等其中我最讨厌的人就是刘俊卿,因为他得理不饶人,而且还把自己的父亲给杀了,所以说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他。
《恰同学少年》一共有28章,我最喜欢的一章是袁门立雨,这章讲的是毛泽东写作文只得了40分,很不甘心,于是就站起来,问:“我哪儿写得不好?”袁吉六老师说:“你哪儿写得都不好!作文里天天喊口号,学习梁启超。”毛泽东说:“我就是喜欢梁启超!”于是转身就走,袁吉六也说:“以后你不许进我的课堂!”毛泽东回头笑了笑说:“放心,我也不稀罕。”袁吉六把这件事告诉了孔校长,校长再让杨老师去劝毛泽东,杨老师果然厉害,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帮助毛泽东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天晚上下着大雨,毛泽东跑到袁吉六家门口,袁吉六家的仆人说:“你来得太晚了,先生已经睡着了。”这时袁吉六的夫人看见了,连忙对仆人说:“还不赶紧把他扶进来。”仆人告诉袁吉六之后,袁吉六说:“让他回去,我已经不想再见到他了!”但是毛泽东却站了整整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袁吉六醒了之后,发现毛泽东已经站在他家门口一晚上了,袁吉六把毛泽东叫进去,毛泽东见到袁吉六,立马道了歉。

袁吉六也原谅了他。 我最喜欢的就是毛泽东的品格,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给我的帮助很大,它告诉我,无论做什么事情不能心不在焉,要做就得好好做,因为我平时做作业的时候,妈妈手机里发出一点点声音,我都忍不住自己的好奇,想要去看一下;或者是外面,发出一点声音,我都想出去看一看,但是毛泽东,他如果是做作业的话,就是一心一意,所以说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篇6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写的是毛泽东读书时的故事。主要是写毛泽东在一师求学,认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切磋。这一段是前部分的基本内容,后面部分基本是讲长沙保卫战,充分展示了毛泽东的领导才能。
在一个冬天里,毛泽东(字润之)在学校里招了一批学生兵。每一天,他们都进行刻苦的训练。毛润之相信这种训练,总会有一天会显现成果的。比如说:一天晚上,陶斯咏去师范大学找毛泽东,可没想到在路中间,被车夫给打劫了。还好她的爸爸及时赶到,救了陶斯咏,可陶爸爸自己却被装在布袋里,被那群坏人给抬走了。这时,陶斯咏来到了师范学校,跟毛润之报告这件事情。毛润之召集了所有学生兵,去第一条街、第二条街,去包抄那那群坏人。
这时候学生兵王子鹏,正在一棵树前,心不在焉地练习刺杀。忽来一阵抓强盗的声音让他回过了神。这时他看见了刘俊卿,正带着一群人往这边跑来。就当他没辙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被布袋蒙住的呜呜的响声。这时他猛地跳了出去,在和他们一阵搏斗之后,因为势单力薄,终于被他们打翻在地。可到了最后,学生军赶来了,最后还是打赢了强盗。
毛泽东很勇敢,他敢作敢当,有主见。毛泽东的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篇6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主要以毛泽东为首的一群成绩很好的人,因家里出不起钱,使他们不能读到自己心仪的大学,人生之路遇到了阻碍。这让他们很苦恼,但没有因此自暴自弃,他们想着去读低一点的大学,学费少一点的学校。

大家找到一份报纸,发现师范大学可以免费读。于是他们就踊跃报名,第一关是写作文,写完作文看成绩之后,发现他们几个人都已经被录取了。从此他们就开始了师范五年半读书生活。在这五年半当中,他们也遇到了各种困难,如:“换新校长、逆书等等”。但他们都因自己的坚持,不退缩,勇敢克服了各种困难。
可有的人在生活却恰恰相反,有些事没有做好,造成后面事情的连锁反应,也变得不好起来了,最后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虽没能做好这件事,但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努力去尝试,就不退缩,坚持就一定能做好。中途碰到困难,不要气馁,冷静下来整理思绪,把对的坚持下去,就能成功。学习当中也是这样,不能因一件小事就被难倒,这个时候我们就该像毛泽东那样,坐下来冷静思考,或者寻找帮助,这样,这道坎就过去了。
篇6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恰同学少年》这一本书,里面的毛泽东、萧子升、蔡和森等人的故事,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读书人,读书是多样的,从毛泽东读书经历来说,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读书。
故事讲述了,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活,表现了老师和同学的报国情怀,在一师得到锻炼,奋发向上,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为理念而奋斗终生。
反观现在的我, 却没有这种奋发向上的精神,更不用谈什么“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理想了。所以, 现在我一直反思自己,读书的方式是否有错, 不因只看书中的主人公跌宕起伏的情节,而应该思考,为什么主人公要这样做,他这样做,是为了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我觉得,应该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一定要多读书,也一定要去考察书中说的是不是对的,要有自己的独特见解,这样才算是真正的读书人。
篇6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寒假里,我阅读了很多书籍,其中就有《恰同学少年》。这本书写的是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欺咏等人的成长经历,他们考进湖南师范大学,终于成为了师范大学的一员。

书中毛泽东说了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的话:“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斗不过天,斗不过地,还斗不过人。我们只要斗过自己就行了,超越自我才有真正的乐趣,每天超过自己一点点,积少成多,积沙成塔,慢慢就会超过别人。
这本书中,我除了对毛泽东非常佩服,还有一个人的事迹也深深映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易永畦。他虽然从小体弱多病,无法剧烈运动,他会在别的同学在操场上锻炼时,为他们看守衣服,默默地帮助同学,不求回报,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书中的少年们求知若渴,热爱祖国,都怀着满腔热血,想为国家做贡献。再想想我们现在的孩子,各个都家境优越,却每天抱怨学习辛苦,课程太多。社会给了我们好的环境,我们要做的就是学以致用,将来报效祖国。
书中一波三折的故事让我敬佩,就算困难像雨点一样向他们打去,他们都会一一解决,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
篇6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了毛泽东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活,书中充分展现了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优秀青年,为了寻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体现了他们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
《恰同学少年》不仅讲述了激情的少年,也讲述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老师的伟大。
在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我敬佩的人,我最敬佩的人有两个,一是助人为乐、默默奉献的易永畦。易永畦从小就体弱多病,无法剧烈运动,他便默默地为操场上运动锻炼的同学看衣服。他经常悄悄地帮毛泽东缝补好破了的鞋子,临近期末,他还帮毛泽东连夜复习数学。我敬佩他默默做好事而不求回报,敬佩他的善良和好学。
另一个是毛泽东,他一生勤俭节约,鞋子破了也不换,用买鞋子的钱买书,他还非常关心国家大事,还经常帮助老百姓们。尤其是毛泽东知错能改,袁门立雨,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书中的故事一直回响在我的耳际,毛泽东等人的故事,非常令我敬佩。
篇6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梁启超曾说过:“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这句话的确是不可辩论的真理。在《恰同学少年》这本书里,有许多爱国的优秀少年,正是因为他们,中国才迎来了崭新的时代。从“男儿蔚为万夫雄”这节中就已经看出毛泽东必将成为非凡大器。当溃兵的探子已经揭穿他的计谋时,他还在镇定的品茶。最后,枪都顶到他太阳穴上了,他也纹丝不动。
从书中不仅能看出那些有志青年的优秀,还可以让我们在生活小事上收益,例如,我们应该常常锻炼,拥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毛泽东为了磨练意志,每天都做冷水浴,野外露宿,还喜欢长途步行6767。
我们看到毛泽东不仅坚持锻炼,他还有强大的心理素质,考第一师范的时候,别人都十分紧张。只有他不慌不忙的拉着蔡和森、萧子升他们去吃臭豆腐,还说:“是你的自然是你的,他又飞不掉。想还不是白想了。”
作为一个学生,毛泽东的勤奋与刻苦认真让我阅读后十分敬佩,当我们现在喊学习苦学习累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当年那些在战争不断的环境中刻苦学习的少年?
这是一本好书,看完书后,我还想找机会我去看一下电视剧《恰同学少年》,让这本书给我的精神冲击来的更猛烈点儿。
所以我们要在人生之路上乘胜前进,我们就要选择最能激发我们内心深处潜能的环境,我们就要多和那些志趣高雅、胸襟开阔、抱负
远大的朋友交往,我们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深受他们的影响,养成主动积极奋发的精神,这样的人生,何其伟大哉,何其幸福哉!
篇7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少年负壮气,奋烈自有时”,这句出自李白《少年行》的诗句,很好的诠释了少年的意气风发,壮志凌云。少年像春天一样朝气勃勃,充满生机。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描述的是毛泽东等少年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的学习和生活。它给我感触很深,书中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最佩服少年时代的毛泽东,他与很多那个时代的少年一样,拥有远大的梦想,他有一颗渴望实现梦想的心,他有壮志凌云的气魄。他乐于助人乐善好施。他知道革命需要强健的体魄,所以锻炼身体。他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知道怎么样去实现它,即使遇到千难万险,也一往无前。
本书中还有一个人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就是刘俊卿,他的父亲是一个贫农,为了能让儿子上学,把自己女儿卖了去做丫鬟。当刘俊卿考上第一师范,他父亲到处借钱,为了给他买一身好的衣服,挑着行李送他去上学,路上不厌其烦地交代一件一件的事情,到了学校门口,刘俊卿竟然和别人说这是他雇用的挑夫。短短的一句话,让他父亲心都碎了。更过分的是,他又去将他妹妹辛苦赚的一点钱拿来供自己挥霍。刘俊卿不仅没有感恩之心,也没有羞愧之心,一次次做错也不去反思,外表华丽内心空虚,这样的人难成大事。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的少年,我们积极向上,那国家就有希望,如果我们是垮掉的一代,那祖国就没有未来。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珍惜现在良好的学习环境,实现自己的梦想,从而继续祖国的富强文明之路。
篇7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黄晖的小说《恰同学少年》一路走红,令广大读者爱不释手,并且深受鼓舞和教育。其同名电视剧接连在各地电台热播并受到广大观众的好评,其中的原因不言而喻。
作品以独特的艺术视觉,凝重的思想和高尚的品味叙述手法来解读那个特殊年代的激情岁月。小说以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的学习生活为背景,充分展示了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新一代青年敢作敢为的青春,为理想而不懈奋斗、奋发向上的斗志,志存高远,改造旧中国与旧世界的雄心壮志。同时也塑造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教师的形象,歌颂他们教书育人的创新精神。

看完这看部作品,我们不禁感慨:古老的中国在二十世纪初重新找回了青春,青春的血液又开始在这古老的土地萌芽流动。它所体现的精神让人热血沸腾。
全书洋溢着青春活力,健康的气息,更多的是时代青年的新生、社会教育的新生、苦难中国期望的新生。时代青年的新生是这部作品的浓墨,是主线,沿着它的轨迹,我们一步步深入了解变革中的社会,期望萌芽的社会。恰同学少年时,青春在这开始绽放。
“叫花子开粥厂,穷师范招学生。”横批:“挤破脑壳”。
在看学生招生榜,毛泽东信手拈来,闲然自得,不因自己是穷学生而困窘,不因人多竞争强而忧心忡忡。当录取名额一个个贴出来还没自己的名字时,一句“莫着急,我的名字还没看见。还有前三名,好戏在后头。”更是显示他的淡定,大度的自信心。毛泽东出身贫寒,为求得一所理想学校,与父亲闹矛盾,独自闯荡,望求得修身的学识。求学既求索,抱着远大理想,一双布鞋破了再补,补了在穿,毫无抱怨,怡然自得。还有蔡和森、萧子生兄弟等都因生活所迫而聚到一块……随遇而安
他们拥有梦想,他们充满活力,他们有才华而不断吸取才华。他们踏实、团结,勇于创新。不仅仅独立组织了学校第一个青年团体,组织了自治训练兵营,同时还充当了地安巡逻警,这在当时都是前所未有的新生,代表了新时代青年的自强自立。他们敢作敢为,胆量惊人。应对反动统治,他们公然与反动派作斗争,于是呼:袁世凯万岁,中华民国千古(意:袁世凯对不起中华民国)。当北洋军阀溃部败走长沙,一场灾难即将到来,他们勇敢地拿起手里的木枪,冒着生命危险深入溃军谈判。当真相面临暴露,他们临危不惧,泰然处之,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最终使敌人屈服。
同时,在他们身上也书写着反封建的新篇章。陶斯咏,向警予是新生妇女的代表,封建婚姻,封建礼教对她们失去引力。她们冲破封建的枷锁,走出了新生的第一步。王子鹏与仆人秀秀的结合是执着的,是新青年寻求自身幸福的胜利。他们,的确是期望。

诚然,在这一群朝气勃勃的青年背后,是一群优秀教师默默无闻的心血,他们冲破传统教育方法,开新时代教育之先河。育人,富民强国。正是孔昭绶(一师校长)勇于创新,勇于改革,“欲救国强种”、“以我之所学,为民智之开启而效绵薄,为中华之振兴而尽一己之力。”从而使一师面目一新,朝气蓬勃。正是杨昌济不贪富贵,不贪虚荣,悄然遁世,望“得一二良才,栽大木柱长天”的崇高师格,让毛泽东等人的才华得以发掘,得以展示,为百年积弱之中华撑起自强自立的天空。正是穿草鞋吃剩饭的省副议员徐特立,在青年一代中留下了一个个光辉的榜样,净化他们的心灵……正是这么多优秀的教师,拥有崇高师德的教师,在默默耕耘中,社会教育的新生由此而现。如今教育兴盛,弊端层出,或许,他们是一杯很好的调味剂。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历史的车轮是前进的,往昔的少年却已消失在时刻的洪流中。而我们,我们青春的车轮正在滚动着,我们也充满热血,充满激情,我们也可书写和《恰同学少年》一样的青春。当我们在学习或者生活中,遇到挫折或者感到迷茫时,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目标,带着激情,坚持不懈,就能排除万难。“逝者如斯”,恰同学少年,修学储能,胸怀五湖四海,头顶白云蓝天。适时代激流,大展宏图,指点多娇江山,身临珠峰之巅。这就是本书给我们的最大的鼓舞。
篇7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上一学期在老师们的重点推荐下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拜读以后,我的思想大大转变了,我觉得这本书看了让人为之震憾,对我们很有好处,真是受益匪浅,时时催我奋进。
《恰同学少年》讲述了一群风华正盛,乐于求知的少年,他们在第一师范的学习生涯,他们铁一般的意志,敢作敢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好句子,以及感人的情节让我刻骨铭心,所谓青年强,则国强;青年弱,则国弱。礼貌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本书中的人物我最敬佩的是毛泽东,他的胆量、他的聪明,以及他所体现的精神,他也是本书中的灵魂人物,比如在1917年的暑假,他提出了一个让常人都不敢去想的事情,那便是身上不带一分钱,而去游遍湘南。不带一分钱,那怎样能生活呢?靠自己的本事去生活,他们一路上发生了许多事情,到最后身上却有了钱,不但没挨饿,反而还吃红烧肉,真够胆。他有勇有谋,竟敢在枪下耍聪明,比如袁世凯称帝,他手下有一名大将—汤芗铭,汤芗铭下令全长沙全体师生都得参加,他举办的一次敬袁灭民活动,还给在场的师生分发书藉,提倡袁世凯,结果却变成了《反袁二十一条》,这些事迹都有是第一师范学生干出来的,强烈的爱国精神渗入人心。

青年毛泽东也有冲动的时候,比如第一师范校长张干,毛泽东不体谅他的良苦用心,反而发动全校的同学把张干校长赶走了,虽然这种行为不可取,但是在某种条件下是务必实行的。
所谓人无完人,书中的毛泽东也犯了不少错误,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比如他的作文成绩一再下降,而不听袁老师的劝告,导致在课堂上跟袁老师顶嘴,被老师赶出教室,他还一向认为自己很有理,要不是他的恩师杨昌济给他提出来,还不会知错,他那种认错的精神和意志,永远浮此刻我脑中。夜晚时分,去袁老师家认错,却吃了闭门羹,毛泽东认准的事,他必须会坚持到底,吃了闭门羹却不灰心,一向站在门前,天有不测风云,不料却下起了大雨,但他也没有放下,直淋到袁老师见他为止。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他们的青春洋溢着自信;他们的青春自信感染我们;他们的纯洁友情,让我们明白什么叫真挚。此刻郑重地向大家推荐这本书,会让你充满信心。真所谓读一本好书,交一群挚友,让我们在青春烈火中放出耀眼的火焰。
篇7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精彩却不乏真实,步步进步也不缺失败。
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为代表的优秀青年的学习生活和他们之间纯真的故事……,毛泽东在那个年代就是一个有天分、有活力、有个性,同样也不乏这天普通年轻人那样不成熟的缺点与毛病的普普通通的青年学生。
《恰同学少年》不好求哗众取宠的镜头,所有场景都处理的很平实,有一种以假乱真的感觉。
《恰同学少年》表现伟人的求学生涯,这一群历史人物本身份量就很重,恰好是16、17岁到21、22岁左右的年龄,在进学校之前,都是普通的农家子弟和平民子弟,他们追求新潮的思想、追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他们的身上充满了朝气,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很自然的让编导者就想到了青春偶像剧,尤其是近几年来,国产的所谓的青春偶像剧和日韩偶像剧冲击着屏幕,他们真正给年轻人能给带来什么样的启迪呢?比我们《恰同学少年》剧中的主人公所追求的相距太远了。在物质礼貌发达的这天,人们,尤其是的年轻人,更加追求精神上的富有,而把他们这种时代风貌用青春剧来表现,就应说是最好的一种形式。

怀着对领袖的无比敬佩,怀着对时代风雨的好奇,我读完了《恰同学少年》。它讲的是在二十世纪旧社会时,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为国家、为民族,为了理想,为了志向而所做的一切。这本书字句间有抑制不住的胆识、豪气、智慧越看越觉得全身上下仿佛都洋溢着青春活力。
恰同学少年给了我太多的感慨,我感慨毛泽东的胆识,蔡和森的睿智,刘俊卿的懦弱。
我觉得造成他们不一样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他们周围的人,他们的父母、老师和朋友。想想看,如果没有一位有新思想的好母亲,蔡和森也许只是一个吃家产的少爷;如果没有一位帮他的好母亲,毛泽东也许只是一个小学徒;如果没有孔昭绶对天才的格外照顾,也就没有毛泽东之后的伟绩了。如果没有蔡和森的支持,也许王子鹏永远只能当一个娇气的大少爷。
一个人的潜质固然重要,但没有了身边的人的支持有何成大器?俗话说得好: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抱成团。再厉害的天才没有他人的协助也只是独杆司令一个。而独杆司令是无法获得大的成功的。
得民心者得天下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就拿纣王来说吧,纣王没才?不,他很聪明,那他为什么会失去他的天下呢?正因他的残暴使那些协助他的人纷纷远离,于是,他失去了他的天下。
回首历史长河,有谁的成功没有别人的帮忙?再拿此刻来说吧,为什么此刻那么讲究人缘?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在拉拢自己的人际网?正因没有人能够十全十美,没有人支持你,是不可能成功的。因此,让我们有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篇7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怀着对领袖的无比敬佩,怀着对时代风雨的好奇,我满腔热血地读完了《恰同学少年》。
这本书是一本红色经典青春励志小说,它讲述在二十世纪旧社会时,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为国家、为民族,为了理想,为了志向而所做的一切。这本书字句间有抑制不住的胆识、豪气、智慧越看越觉得全身上下仿佛都洋溢着青春活力。

我觉得毛泽东的智慧、胆识可与诸葛亮相比。正因在长沙城立刻方临一场军乱时,他能临危不乱并去侦察敌情。并组织同学,大摆“空城计”。他与蔡、萧三人假装是桂军与敌人进行谈,再用鞭炮丢进洋铁皮桶里,炸出的声音像是枪打的以此虚张声势,吓唬对方。当马疤三从城里逃回敌窝汇报真实状况时,毛泽东以他稳坐泰山之势,使对方对马疤三的话半信半疑。最后警察郭亮放的一枪救了他三人的命。
在此刻的生活,没有打仗,但是我想问一句,毛泽东的胆识、军事才能又有谁能比呢?他为国担忧的思想又是多么难得可贵呀!此刻有的人不是为金钱就为名利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反正都是为了自己。
当然,毛泽东的才能如果不是被良师杨昌济与昭绶等众多老师的呵护他也不能成万夫雄。老师再怎样好,如学生不愿学习,也等零。当一个好学生要学毛泽东,他既肯动脑,又肯动笔墨,因此他看过的书总是批注很多,写满了心得。写批注能够提高写作水平,又能够帮忙消化书上的知识。毛泽东不懂就问,每一个问题他会先去查资料,再去问他人。因此他又成了“时事通”。如果学生都像他一样,每个都成材。我想我今后也如此的学习。
看完《恰同学少年》,我立志要做一有胆识、智慧的活力女生!
篇7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一书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这些人物无不有着鲜明的特点及事迹值得我们学习。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就是主人公毛泽东。毛泽东是一个性格倔强、胸怀大志、机智勇敢却又平易近人的人,这从他的作品中就能体现出来。后来,当毛泽东看到平民百姓的贫苦,又怀着沉痛的心情投身于救国民于水火的伟大事业,最终依靠自己这样的性格带领全国人民获得成功。如今,我们虽不用再经历炮火的考验,但向毛泽东学习他优秀的品质和精神,却永远不会过时。
其次,便是杨昌济,这是一位十分优秀的老师。他不仅善于提高同学们的文化课成绩,还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有一次,毛泽东与

袁吉六老师闹矛盾,毛泽东非常地倔,任凭方维夏和黎锦熙两位老师苦口婆心地劝说,毛泽东就是不承认,后来,是杨昌济老师谆谆劝导,通过指出袁吉六老师的毛病,其实是让毛泽东感到惭愧,消消他的怒火,最后切入正题,让毛泽东幡然醒悟,发自内心地去向袁吉六老师赔礼道歉。这种教育学生的方式犹如春风化雨,而不是像现在的很多老师那样动不动就发火。我们平时学习生活也应该像杨昌济老师一样,凡事要先找到问题的关键再去纠正,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还有一位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英雄人物是蔡和森。蔡和森是毛泽东很要好的朋友,干事非常稳重,善于分析并把握形势,堪称毛泽东的得力干将。我们要向蔡和森学习,学习他遇事不慌乱、坚定信念不动摇、坚强不屈奋斗不止的精神!
毛泽东、杨昌济、蔡和森……“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英雄先烈们为了中国革命事业前仆后继,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甚至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抚古追今,我为“恰同学少年”而自豪,更感到自己肩负的沉甸甸的责任!
篇7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以前是看电视剧来了解年少时毛泽东的岁月,而今通过书籍,看完之后更有一番韵味,可以原汁原味地了解到青年毛泽东的青春岁月。书中的毛泽东一出场英气逼人,精力充沛,潇洒直率。毛泽东虽出身中农阶层,但家里人多,生活也比较艰辛。身为长子的他于是出外闯荡,他当过工人,从过商,进过新军,但社会的落后及政府的腐败,使他最终都放弃了。一日远游回家,他受到父亲责骂,在他心里受到打击的时候,湖南第一师范招收免费师范生的消息一下子让失落迷茫的毛泽东看到了希望。于是好学的他毅然奔赴长沙,这也揭开了他立志报国的序幕。
当毛泽东应考的的过程中,他结识了蔡和森,很巧合的是毛泽东和蔡和森分别以第一名和第二名被学校录取,两人由此而惺惺相惜,由相遇、相知,最终成为革命同志。后期,毛泽东和蔡和森共同组织佩、为他敢作敢为的精神深深打动、为他敢于冲破旧势力、旧习俗的精神所折服。读完这本书我学会两方面,一方面是青少年要为国家着想,努力学习,报效祖国;另一方面也知道做人要有良心,体谅父母,不要把眼睛只放在自己的利益上,而要同时利益他人。

篇7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个书名听起来就新颖,老师也极力推荐,这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很想了解书中人物的学生时代。
现在,我看到了第八章,可已经被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人的精神所打动,他们不怕强权的胆识和爱国的热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我也钦佩杨昌济、孔昭绶这些教书育人的优秀园丁。毛泽东的豪迈、蔡和森的冷静、萧子升的儒雅……这一个个鲜明的人物给这部小说增添了各种色彩。
空城计、和敌人谈判……这些惊心动魄的事都能体现出他们是多么勇敢,没有像他们这样的英雄人物就不会有我们现在的中国。如果说抵抗敌人的是把枪,那他们就是枪上的子弹;如果说抵抗敌人的是虎,那他们就是虎的牙齿。“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他们就是最富有的,壮的,因为他们有寻求真理、奋发向上的斗志;有“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和热情;有改造中国、富强中国的雄心壮志。
他们追求真理、追求信念、追求理想的执着,是我们所要学习的,我想这也是他们成功的原因吧!
篇7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它就像一个同学。他年轻,聪明。他光彩夺目。他是一个学者。他非常积极。”这是我们的革命领袖毛泽东爷爷上学时的记忆。这本书讲述了毛泽东年轻时在湖南第一师范大学学习和生活的经历。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生动的笔法描写了毛泽东、蔡和森、肖子生等勤奋学习的优秀学生,以及孔兆寿、袁继流等不知疲倦的好老师和优秀的校领导。我最喜欢的人无疑是本书的主角:毛泽东。他机智、勇敢、乐于助人。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和我们一样。虽然他经历过风雨,也见过世面,但他还是很无知,不知道一些道理和规则。因此,他经常摔倒在墙上或做一些尴尬的事。
毛泽东的领导才能和勇气是无与伦比的。虽然他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但他已经培养了强烈的领导意识。在他的校园里,有一位名叫张干的新校长。虽然他在教学中孜孜不倦,但他的学生们都累坏了,甚至累坏了。毛泽东对校长的教育方法不满意,于是与数百名学生联手,把校长赶了出去。虽然毛泽东很勇敢,但由于年轻,他经常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经常和老师争论,因为他们有不同的意见。

毛泽东的机智和勇敢也作出了巨大贡献。他在第一师范大学学习的最后几年,长沙城外有一支数千人的队伍。但我不敢进城,怕遭到伏击。毛泽东领导学生军用油桶和鞭炮取代了重型武器。他还乔装成军官,进入敌人的营房,劝说投降。他无所畏惧,沉着冷静。他以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在没有一兵一卒的情况下缴械投降,保卫了长沙市。
在书中,有两个邪恶的杂种,马刀子和刘军清。马库子是当地土匪头子,残忍、狡诈、卑鄙。刘军清和毛泽东是同班同学,但后来成了土匪。他们“磨牙吸血,杀人如麻”。他们决心报复师范大学。但恶有恶报。两人最终在猴石之战中被消灭。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我钦佩毛泽东的智慧、勇气和无畏。更明确地说,我们应该抵制邪恶,伸张正义。这本书恢复了领导人的活力和良好素质。我认为我们应该以毛泽东和他的同学为例,努力学习,不断进取,奋斗!
篇7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巧同学的青春》这本书,我读这本书是出于对领袖的尊重和对毛泽东的骄傲。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
这本书需要毛泽东研究生活在湖南第一师范大学为背景,并展示了一批优秀的年轻人的学习生活由毛泽东,Cai Hesen,湘宇,杨Kaihui道Siyong在20世纪初。
在这本书的许多人物中,我最佩服毛泽东。他很勇敢。虽然他不是很帅,但只有他明亮的眼睛才能让人振奋。每当我想起他,我就想起毛泽东,他在读书会上畅所欲言;毛泽东,在北洋军阀的包围下勇敢无畏;毛泽东,他在易永齐生病的时候是一丝不苟的。当然,他也有很多缺点:太冲动,太固执,太自以为是等等,但他还是让我佩服。
“一个好丈夫必须有四个志向。”我最欣赏的是凌云“数名人,看当下”的志向。一个人必须有远大的志向,有了远大的志向,我们就应该向着他奋斗,努力工作,才会有学习的动力。这种抱负不一定是具体的。像毛泽东一样,他没有考虑自己未来的事业,但他有一种责任感,把世界看作自己的责任,这就足够了。因为这种责任感,他会努力学习,坚持锻炼,带领手无寸铁的同学保卫长沙。《只是一个同学的青春》对我来说是一个启示:“决心第一。”

我记得毛泽东说过:“与天作战,其乐无穷;与地球战斗很有趣;和人打架很有趣。”我们不能与天、地、人作斗争。这是我们的胜利,战胜我们自己的人民。
篇8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爸妈最近都在看这个电视剧,我也跟着看了几集,觉得还不错,现在讲青年人的故事多是春春偶像剧,看多了就想OU,看到这样的题材有些新鲜感,几个演员的表演也比较到位,尢其难得的是几位配角也表现的活灵活现,像那个汤屠夫,表面儒雅,内心狠毒而又脆弱,女演员也很养眼,都是湖南电视台拍的,比好看多了。
但对我来说还谈不上喜欢,,不喜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觉得不太真实,当然用这个标准去要求一部描写伟人(虽然只是青年时期)的影视剧是有些苛刻。我读过几个版本的,书中的描写跟电视剧是有很大差距的,这也是必然。但是电视剧中的最大缺陷就是缺少人物的内心描写。里面的人物少爷就是少爷,有少爷的弱点,毛泽东也有自已性格中较明显的一面,勇于实践,敢想敢做,有些冲动,但是我想少年虽然是阳光的是极积进取的,电视剧就用的一总偏黄的色调来描绘他们的精神面貌,但同时这个时期也是压抑的,是迷茫的,尢其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一个人的路应该怎么走,个人应该怎么发展是许多年青人一直在思考的,电视剧中没有描绘出人物的男一面,显得形象比较单薄。
今天中国教育的许多弊端是大家都知道的,身处其中的人都有很多的体会。所以看到这部戏可能都会对湖南一师有一些好感,对他们有那样的校长和那些老师感到羡慕。今天中国不是没有好老师,只是已经没有几个人有这个力量去反抗不合理的体制,大家都在夹着尾巴做人。
小时候读书,语文考试的时候会让你填写反义词,那时候我以为老师跟学生就是一对反义词,是对立的,因为那时候我很反感教书的老师,没完没了的作业,对学生人格的辱骂,暴力的体罚,好在今天情况还是好了一些,虽然不时还有不和谐的声音从网上传来。

一位优秀的师长对学生人格的成长与完善其作用不可低估,尢其是在社会风气隋落的时候,没有一位优秀老师的指引,学生可能也就随波逐流了。有两部电影在中国很受欢迎,看来社会对青年的人束缚在许多地方都存在着,而今天中国的学生格外希望在自已的求学生涯能够遇到电影中那样的老师。
篇8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1913年,湖南长沙,具有现代民主教育思想的教育家孔昭绥出任省第一师范校长,在他的主持下,第一师范大力开展新式教育改革,聘请了以杨昌济为代表的一批优秀中外教师,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崭新的第一师范吸引了蔡和森、萧子升等众多青年才俊前来报考,在招生考试中,19岁的毛泽东脱颖而出,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这所湖湘千年学府。
毛泽东的勤奋好学与不凡天赋,深深打动了学贯中国的导师杨昌济,毛泽东如饥似渴地学习着自己感兴趣的社会学知识,并成为一个教育救国论的非暴力改良主义的信仰者。然而,过于峥嵘的个性与严重的偏科现象也使他一再触犯校规,在对待如何处理毛泽东的偏科行为引发的教师争执中,惜才如命的孔校长最终选择了尊重其个性,放手让其发展,毛泽东成了校长特许的“特殊学生”。共同的学习生活中,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结下了友谊,周南女子中学的陶斯咏、向警予、杨开慧等女学生也和他们因共同的志趣走到了一起,一个先进青年学生组成的读书会组织成了他们学习、交流与情感发展的纽带。
然而,动荡的时局却不断打破学生们纯净的校园生活——在反对袁世凯签订21条与复辟称帝的斗争中,湖南军阀汤芗铭以武力逼走了孔校长,毛泽东也险遭逮捕——残酷的现实使毛泽东对教育救国与改良主义信仰产生了动摇。新任校长张干僵化的教育理念和禁止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规章更激发了毛泽东与他之间的矛盾,张干下令将在“驱张运动”中为首的毛泽东开除出校,幸得杨昌济等教师据理力争,使张干被迫收回了成命。徒步游湖南、组建学生军、开办工人夜校,一系列社会实践极大地丰富了毛泽东的书本以外的知识,锻炼了他的社会活动能力,也使他更认识到,靠教育、靠改良救不了中国。与此同时,情感的波澜也悄悄在男女青年间泛起,陶斯咏暗恋上了毛泽东,向警予与蔡和森心心相映,而毛泽东却发现自己对一直视其为小妹妹的杨开慧其实有着产不同于兄妹之情的一份牵挂,爱情给这群风华正茂的青年们带来了一份份剪不断、理还乱的喜悦、痛苦。

就在此时,长沙城突遇一场大祸——1917年底,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的三千北洋兵败往长沙。危急时刻,毛泽东以惊人的胆略,率领二百名赤手空拳的一师学生军,上演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空城记”,一举将三千溃兵全部缴枪。1918年,毛泽东、蔡和森等从一师毕业了,杨昌济也受聘于北大任教,他告诉孔昭绥,自己已完成了在一师的使命,为中国的未来培养了蔡、毛二位“海内人才”。随着杨昌济北动的列车启动中,师生依依挥别中,“衡山西,岳麓东。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
篇8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1913年的中国,正是清王朝覆灭,民国刚刚建立的第二个年头,旧的一切尚未打破,新的思想,新的文化也在蓬勃发展。历经重重劫难的中华民族,在新旧交替的满目疮痍中,苦苦探寻着未来的出路,也悄然孕育着灾难中那微薄却终将照亮前程的阳光。
这是第一集的画外音,是整部剧的时代背景,最后一句则是全剧的核心内容。
就从电视剧的故事发生地——湖南省公立第一师范学校说起吧。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开始到新中国成立,湖南史说是半部中国近代史一点也不为过。其中以湖南第一师范(以下简称一师)最为耀眼,她的三个学生:曾国藩(城南书院),黄兴,毛泽东。一个组建湘军打败了太平天国,一个缔造了中华民国,最后一个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至于她的其他学生,像左宗棠,谭嗣同等也都不逊色。
这所学校底蕴深厚,承古启今,这个在第一集的第一幕就能很明显地看出来。陶斯咏随父亲到一师去,恰巧看到一师的外文教师费先生(德国人)拉着小提琴领着学生们唱校歌:
衡山西,岳麓东。城南讲学峙其中。人可铸,金可熔。丽泽绍高风。多材自昔夸熊封。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
城南:城南书院,湖南第一师范前身。
峙:高高地立起,如“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曹操《观沧海》
丽泽:《周易》“兑封”象义:“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丽泽”意为两泽相连,其水交流犹如君子朋友通过讲会而交流知识、学说。

绍:作动词,义为:继续;继承。如“绍,继也”——《说文》
高风:高尚的品格。
丽泽绍高风:君子朋友们经常通过讲会而交流知识、学说,以此来继承先哲们高尚的品格。
多材自昔夸熊封:人才之多要从西周时熊绎被封荆楚说起。
岳麓书院门口,对联是惟楚有才,于斯为盛。
蔚:本义为草木茂盛,如“蔚蔚,茂也”——《广雅?6?1释训》,“望之蔚然”——宋?6?1欧阳修《醉翁亭记》,这里是指荟萃,聚集,如“蔚为大观”。
歌词蕴含了多少湖湘文化在里边(回想我所读过的学校的校歌,实在惭愧),这是中;穿着中式服装的费先生和他拉的小提琴来自海外,这是西。开篇便点明了学校的特色,中西结合,新式学堂。
向警予点出了歌词的问题所在,最后一句“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为什么一定是男儿,女儿不行吗?
旧的一切尚未打破。
一师要进行新一届的招生,向警予也想报考,却被袁仲谦以“男女之大防”赶走。向警予气不过,与陶斯咏商量“女扮男装”考一师。这次“女扮男装”非常精彩,同时也引出了两段感情。
一、青春的情感
很多剧的“女扮男装”就是个笑料,基本上是奔着被识破去的,识破的原因很多,就不一一赘述了。而向警予的“女扮男装”大概是电视剧里最难被识破的一次了,她取了个笔名“向胜男”参加一师的入学考试,只让人代交文章,自己并不露面。
一师的入学考试结果出来了,“向胜男”名列第四,一二三名分别是毛泽东,蔡和森,萧子升,向警予记住了排在她前面的这三个名字。同时在一师和周南任教的杨昌济将一二名的文章带到周南女中(名字取自周南女中,南化流行)传阅,蔡的文章,平实稳重,毛的则“气势汹汹”,向喜欢蔡的文章,陶喜欢毛的文章。陶斯咏打趣平时“气势汹汹”的向警予不喜欢“气势汹汹”的文章,反而喜欢蔡的文章。蔡和森人似其文,锋芒内敛,外柔内刚,后来向警予喜欢上他可能是性格互补的原因吧。两篇文章引发的两个少女对异性的倾慕,这种“另类”的青春难能可贵。

周南女中门口,周礼尽在,南化流行。
在观止轩书店,陶斯咏与毛泽东二次相遇,二人互道名字。毛泽东直接说出了陶斯咏的名字典故:出自《礼记·檀弓》“喜斯陶,陶斯咏。。。。。。”
试想,一个男生在书店搭讪一个女生,在问知她的名字后说出她名字里的典故,这得多浪漫多美好。
天忽然飘起了雨,两人就在书店门口聊了起来。陶斯咏喜欢李煜的《浪淘沙》“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毛泽东则喜欢杜甫的《春夜喜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他认为诗人写诗言志,不能像李煜一样只想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应该要有杜甫那样的胸襟。虽说这只是个人喜好的不同,却从一开始暗示了两个人的未来。剧末,陶斯咏为了躲避与表哥王子鹏的婚姻去找毛泽东,毛泽东说他只把斯咏当朋友。她梦想她的浪漫,我执着我的责任。或许青春总是有遗憾的吧。
回到那场雨,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一起躲过雨的书店,是雨里的诗文相对。毛泽东说他喜欢“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嘤其鸣矣,求其友声。”谁说知音难求?嘤其鸣矣,求其友声。陶斯咏回去后将这八个字写在了初见毛泽东时借给他的书的第一页,大概从这个时候起,陶斯咏便喜欢上了毛泽东。这场雨是本剧感情戏的高潮,卓文君碰到了她的司马相如,又更像是郭襄到了她的风陵渡口。陶斯咏并不知道她跟毛泽东后来会发展什么样子,美好的邂逅怎能不让人憧憬未来,这应该是她的青春里关于男女最美好的回忆了。
与陶斯咏自由恋爱对应的是封建旧制给她的包办婚姻——和表哥王子鹏的娃娃亲。两人唯一一次单独接触的戏是在教堂,一群小孩子跑过来问王子鹏要钱,王子鹏倒也给得大方。若是换了部剧,陶斯咏可能会被王子鹏感动。本剧没有,陶斯咏直接给王子鹏发了“好人卡”:“表哥你是个很好很善良的人,可是一个人光靠心地善良是不够的。你可以发善心给这些孩子施舍,可你有没有想过,你能改变他们的前途,改变他们的命运吗?中国到处都是这样的孩子,如果光是靠施舍,而不去为他们做点什么,那他们今天是这样,明天还会是这样。甚至他们的孩子,他们孩子的孩子也会是这样。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去读师范,要去当老师的原因。表哥,你看,看看你的这双手能为这些孩子做点什么,能为这个社会做点什么,能让你自己觉得你是一个有用的人。。。。。。”

这个千金不傻白甜,少爷也不纨绔。王子鹏回家后用心思考陶斯咏说的话,从下人阿秀给他端的粥里意识到自己什么都不会,连碗粥都要被人煮好给他端过来,他决定去考一师,做个有用的人。
“富二代”们尚且如此进步,贫家子弟呢?
在毛泽东陶斯咏相遇的同一场雨里,刘俊卿遇见了赵一贞。有意思的是,刘俊卿和赵一贞的两位扮演者在电视剧《血色湘西》里扮演的是一对夫妻——龙耀武和瞿月月,只是两段感情都是悲剧。
“哪个少年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少年维特之烦恼》
刘俊卿,父亲刘三根,是长沙城里大街上卖臭豆腐的。父子名字差异之大,表达了穷苦的父亲对儿子成才的期望。常言道“不患贫患不均”,一切的自卑与虚荣都源于比较。刘俊卿被分到跟王子鹏同一个寝室,少爷穿着几十块大洋的皮鞋,吃着家里专程送过来的美味,这也还好。只是当刘俊卿跟赵一贞的恋爱被赵父发现的时候,赵父毫不留情面地直戳刘俊卿的痛处:“没钱别跟我女儿交往。”儿女情长,英雄“志”却不短。刘俊卿终于抛开了虚荣,做了湖南将军汤芗铭的走狗,抓捕自己的校长,害死自己的父亲,站在爱国进步学生的对立面。。。。。。后来,袁世凯倒台,汤芗铭也跟着树倒猢狲散,刘俊卿被抓进了监狱,赵一贞为了救刘俊卿答应嫁给别人。刘俊卿出狱的那天,赵一贞出嫁。无力抗拒婚姻的赵一贞自杀于婚轿中,血流了一路。
陶斯咏和向警予曾劝赵一贞远离刘俊卿,赵一贞说她知道刘俊卿干的坏事太多,但她相信刘俊卿对她的爱是真的,爱不会骗人。通过赵一贞的话或许我可以理解《色·戒》,王佳芝为什么会喜欢上易先生,《色·戒》背后的张爱玲为什么会喜欢胡兰成(汪精卫的追随者,汉奸)。他人很坏,但他对我很好,感情和是非本来就是两码事。还有电影《芳华》里的刘峰和林丁丁,刘峰向林丁丁表白被拒绝,林丁丁说谁都可以喜欢她就活雷锋(刘峰的绰号)不行。为什么呢?恋爱是不患富患均,刘峰是活雷锋,是中央空调,他对林丁丁的好跟其他人没什么区别,林丁丁感受不到他的爱。感情必须得是单一的,用情要专一。这也是毛泽东没跟陶斯咏在一起的原因,他要去救他的中国,不能只想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我不能只对你好,我还得对大家好。

二、亲情
毛泽东的父亲与母亲很好地诠释了“家严”与“家慈”。毛泽东回家问父亲要钱考北大,毛父不同意毛泽东读书并将他关在家里。半夜时分毛母将毛泽东放出来,临别之际,毛母对毛泽东说“娘这一世没什么用,只瞒着你爹攒了这点钱,找个便宜点的学堂好好念书吧,趁着你爹还没醒赶紧走吧。”这个时候毛父出现了,他把一袋子钱扔到毛泽东面前说“听你娘的找个便宜点学堂读,要是不好好念书就给老子滚回来。”刀子嘴,豆腐心。
毛泽东感动地说“爹娘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念书。”
在真实的历史中,毛泽东改了一首诗言志: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后来毛母操劳过度患上了淋巴腺炎及其它杂病去世。
再说说刘俊卿的父亲刘三根。刘俊卿的母亲可能很早就去世了,刘三根一个人既当家严又当家慈,我们能看到的是家慈占了主导地位。刘俊卿读书要钱,刘三根卖臭豆腐卖不了几个钱,只得将女儿卖给王子鹏家,父女俩一起供刘俊卿读书。一师开学第一天,刘三根挑着行李送刘俊卿入学。方学监问刘俊卿刘三根是他什么人,刘俊卿说是雇的挑夫,刘三根愣了一下,说:“对,我是挑夫。”俗话说棍棒底下出孝子,溺爱万万要不得,特别是穷人家的溺爱,单亲溺爱尤甚。不然,只会索要无度,不知感恩。
刘俊卿看着王子鹏的新皮鞋,也想买一双,就去找刘三根要钱。刘三根将女儿给他自己治病的钱都给了刘俊卿,自己平常就咽高粱饼度日。
此处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新概念作文大赛,主题是“我眼中的中国农民”。里面有一篇文章让人印象深刻,大意是主人公的父亲病重,在生死边缘徘徊,医生说能不能撑过去就全看他自己了。然后母亲就跟父亲讲:“家里的房子又漏水了,地还没耕,二娃的学费还没着落……”家里人很不理解母亲为什么要说这些让父亲担心。父亲听完,淡淡地说了一句:“扶我起来……”

病,就这么好了。
三、教育
杨昌济给学生们上的第一节课是“修身”,俗话说修身养性,儒家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杨昌济问学生们的志向是什么,王子鹏说想当个老师教书育人,杨昌济说这是很崇高的理想。刘俊卿说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做一个很有学问的人上人,杨昌济没有说话。
一师校长孔昭绶说办教育是为国为民,校长与师生们不惧汤芗铭的淫威,开会怒骂日本帝国主义狼子野心;学生们印发册子揭露袁世凯复辟真相,办夜校教民工读书识字,组建学生军巡逻维护治安,这两百学生军甚至赤手空拳缴了三千北洋溃兵的械,保长沙古城于危难之间。这些都符合湖湘文化的特点“经世致用”,像曾国藩组建湘军,谭嗣同百日维新,黄兴领导了黄花岗起义和武昌起义。
那是1913的中国,封建旧制尚未完全被扫除。105年后的今天,在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很多学校似乎还比不上当年的湖南第一师范。不是说非得抛开升学率去办素质教育,起码应该两者并重。一师入学的第一天,孔校长说“什么叫人才,有德才有才,要是有才无德的话,将来一定会成为更大的祸害。”就怕流氓有文化。小学不谈,中学读书完全是功利性的,甚至大学也是如此,听室友讲有的实验室为了发文章而发文章,并没有研究出特别有用的东西。
记得《明朝那些事》里讲王阳明格物致知,知行合一,这点我很推崇,包括湖湘文化的“经世致用”以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沁园春·长沙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篇8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电视剧看的热血沸腾的,兴冲冲地来打星,就看到篇名为《有朱不近!谈谈反面教材刘俊卿》

刘真的因为自卑吗?他应该恰恰是认为自己明明应该是最好的吧
活像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说什么是想要过好生活,他到底自己做过什么?!生活是靠父母,想要的不是骗,就是使诈,看不得别人比他好,我就纳闷了他究竟凭什么觉得他应该比别人好?
他如此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一切,即使那是并不丰厚的,也不是触手可得的,那也是那父亲、妹妹含辛茹苦的。他除了不满还会什么?
他偷拿卷子不是小小的可以改正的品质问题,而是他本身性格必然所为。
没有说他想要过好生活是心无大志,他恰恰是心有大志,他要做的是“人上人”,而其他人却追求的是“平等”。
因为经历传奇,所以是虚构的?
现实永远比小说传奇。
即使到如今,还有多少人打着:“我不过是想过好日子”的旗号,损人利己。
念书,念的最基本的是非都不分,真是念到狗肚子里了。
为什么所有的错误都是别人,别人不够了解,别人不够善意,别人不够体贴、、、、、可他又是如何对待别人的?究竟是他在过日子,还是别人在替他的日子?!
当一个人的心已经是黑的,即使所谓苦口良心,在他看来也无非是恶意的讽刺和嘲弄、挑剔。
说什么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照这么说,又何来出淤泥而不染?
不过,其实刘要是看到那篇文章,一定很开心,有人懂他呢:
是,不是你的错,你只是没遇到好老师,好同学,没有人帮你.
甚至你的父亲都做得不够!
篇8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这是一部让我难忘的红色青春偶像剧,很多细节都让我很感动。
最最难忘的,莫过于在食堂发生的一幕。
交代一点背景。蔡和森家,蔡畅对妈妈说:“哥哥又要发津贴了。”她妈妈说,“去拿的时候别都拿了,给你哥留点,他总要些笔墨钱。”“那也要他肯留啊,每次他都不要。”“要不,你领了钱,再去给他买些笔墨送了去。”“好!”

食堂里,蔡畅和蔡和森面对面坐着,蔡畅说:“哥,你真的吃过了?”和森答:“小妹,我真的吃过了。这是为你另打的一份。”说完冲她微微笑,并嘱咐她把钱都收好了。蔡畅这才放心地吃开了,边吃边说:“你们食堂的饭可真香。”她一抬头,正好瞥见了斜对面的刘俊卿和子鹏,而阿秀此时刚好来给子鹏送菜,子鹏不要,阿秀因怕子鹏母亲责怪而央求子鹏把饭留下来,都急得哭了。子鹏不依,刘俊卿便假意替阿秀说情,要子鹏把送来的饭留着,省得阿秀挨骂。还把阿秀提来的菜摆到桌子上,再催阿秀回去。阿秀离开了,子鹏无奈,只好作罢。之后刘俊卿便随手将子鹏的两个窝头丢弃到桌子上。蔡畅见此,叫他哥回头看,蔡和森实在看不下去,便走上前说道:“你们两个如果不吃学校的饭,能不能别这么浪费,这也太可惜了!”刘俊卿一脸不屑,“我们倒我们的,又没倒你的,你管那么宽干嘛?
是不是看到我们吃好的眼红啊?”“可那也是粮食啊!”蔡和森心疼粮食,回了一句。后刘正欲反驳,子鹏赶紧打住他,“俊卿,你少说两句,蔡兄,我们以后再也不倒了。”之后刘和子鹏二人吃完,刘见蔡畅在吃饭,而蔡和森只是在一边看着,心里不免一阵快意,又想到一个恶招,故意把作文本落在座位上,随子鹏一起走了。没多久,蔡畅吃完,蔡和森送她离开。蔡和森返回食堂,收拾完碗筷要往外走时,一眼看到刘俊卿的作文本,便拾起来,放到他们刚吃完饭的桌子上。他看着桌上那三个一口都没有动过的窝窝头,不免心疼又心酸,可怜的他还因为妹妹顶着呱呱叫的肚子。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将那几个窝头装入碗中,并拿起一个狼吞虎咽起来。而此刻刘假借回来找作文本,已走至他的身后,边挑衅的看向他,边大声喧哗到,“我说蔡兄怎么平时有力气教训别人,原来吃饱了饭还不忘了加餐啊,来来来,这里可有好戏看了,从来只有叫花子捡别人剩饭吃,今天让你们开开眼,蔡和森,蔡大才子,也捡我刘俊卿的剩饭吃了。
你说你还装什么装,你还不让我和子鹏兄倒饭,不倒,你上哪儿去捡啊?”有同学看不下去,赶紧叫刘俊卿别说了,可他不听,还要上前羞辱,走到蔡和森面前,拿起碗中一个窝头,对着蔡和森说,“哟,这不吃,多浪费啊?”此刻,蔡和森两眼噙满了泪水,买回纸笔的蔡畅刚好看到哥哥被人欺负,哭了起来,马上跑过去安慰哥哥,一把推开刘,边哭边说,“你走开……”蔡和森忙安慰蔡畅,“小妹,没事,没事。”又为她擦去泪水,整个食堂的氛围都有些尴尬了。刘羞辱完蔡和森正欲离开,岂料一抬头,便迎上了徐特立的目光,徐特立以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眼神盯着他,想必他已经看到了刚刚发生的一切。刘即刻心虚地低下了头,叫道,“徐老师。”但徐特立一句话都没对刘俊卿说。徐特立直接走到蔡氏兄妹面前,拿起蔡和森碗中的一个窝头,掰成两半,拿起其中一半就吃,边吃边说,“真香啊,蔡和森啊,你再不吃,我都吃了啊?

”蔡和森感动地,继续大口吃起来,徐又把手中另一半窝头递给蔡畅,蔡畅也吃起来,刘灰溜溜地站在一旁……
当我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超级感动。徐特立老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肯定了珍惜粮食,勤俭节约的蔡氏兄妹,鄙视了浪费粮食还不知羞耻的刘俊卿。没有说一句批评或表扬的话,却带来了比当面批评或表扬更佳的效果,一个词,绝妙!
想着自己从小到大在食堂吃饭时,有时也因为饭不好吃就随便丢弃,实在是不应该啊。
这只是本剧一个极小的片段。透过这个剧,还能看到那个时代中国的青年们都是怎么成长起来的。很是有教育意义。
篇8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这本书我是怀着对领袖的崇敬和对毛泽东的豪气读完的,这部书让我懂得了许多。
这本书以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二十世纪初以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
在这本书中的众多人物中,我最欣赏毛泽东,他英姿飒爽,虽不怎么帅气,但仅明亮的眼神,就会让人为之一振。每每想到他,我都会想到那个豪气冲天,在读书会上畅所欲言的毛泽东;那个在北洋军阀包围下英勇无畏的毛泽东;那个在易永畦生病时无微不至的毛泽东。当然他也有许多缺点:太冲动、太倔强、太自以为是等等,但他仍然让我敬佩。
“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我最敬佩的就是毛泽东那种“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凌云壮志。一个人必须有一个远大的志向,有了远大的志向,就应该朝着他奋斗,努力,才会有学习的动力。这个志向并不一定是具体的,像毛泽东,他也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从事什么职业,但他有一种视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这就足够了,正是因为这种责任感,他才会刻苦读书,坚持锻炼,才会带领手无寸铁的同学们保卫长沙。《恰同学少年》给我的一个启示就是:“立志在先。”
记得毛泽东有一句话:“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们斗不过天,斗不过地,更斗不过人。我们斗得过自己,战胜自己的人,更是一种胜利。

或许大家会说:“我们所生活的年代与毛泽东那个时代是天壤之别,正可谓乱世出英雄。我们这些甚或在和平年代的人又怎么和毛主席那个年代的人进行比较呢?”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我认为这只是个借口而已。
是啊,我们虽不生活在乱世,但人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追梦的过程中难免有一些坎坷。如果一个人连远大的志向都没有,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今天,就让我告诉苍茫大地,明日我主沉浮吧!
篇8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不知何时,窗外已是纷纷扬扬的雪,时急时缓,张扬又不失风度。飘飘洒洒,大气,潇洒,痛快!
花了好些日子看完了《恰同学少年》,很是激动,很是兴奋。就像窗外的雪一样,舒畅极了!
快步走到窗前,伸出手去,凉凉的……
屋外人们打得不可开交,白菜梆子震得窗户纸哗拉拉的响,屋里却有一个人倒立于墙壁,双手触地,一页一页的翻着书本,溅在上头的一滴滴汗珠见证了其的用功与专注。轻轻地一跃,轻轻地一站。稳稳地扔掉水面上的菜叶子,一饮而尽,像一个大侠。拎起满是补丁的外套,推门而出,一句“东乡打西乡,西乡打东乡。老乡打老乡,划不来呦”给满腹怨言的人们留下了一个不解而又难解的深思后,慢慢的下了楼,像一个哲学家。他,就是毛泽东。
心怀天下,心有千难万疑,路漫漫其修远,他将上下而求索。他敢批判被世人都认为是学堂的学堂,敢退掉任何一个自我不愿意上的学校,只为做个有用的人,他对自我负责。
入学考试,坦然的交卷,坦然的等待放榜,即使只剩下前三名的榜未放,他也能够与朋友静坐,大嚼特嚼臭豆腐,笑道: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强求也莫用。仲老说他的文章叽哩哇啦,好不含蓄,锋芒毕露。板仓先生说他有胆识,心有丘壑,数年之后必成非凡之大器。
他心胸开阔,不耻下问,敢于旁征博引。他向教师推荐萧子升的一笔好字,且真心的为他高兴。他能够坦荡的说出“蔡和森,谁不明白你,铁路学堂的第一名,蔡大才子啊,太棒了!”坦诚的眼神,真挚的目光见贤思齐。他宁愿花钱订报纸,却甘愿穿一双露脚趾的烂布鞋。但他从不会因为贫困而低人一等他驰骋于篮球场,善谈与任何人。他能够穿着一身补丁与满身华服的陶斯咏谈天说地,他能够对着鄙视他的人,依旧用坚定地眼神相谈。这就是毛泽东,从来不会自卑,从来不会妒忌他人,因为他的心中总是家国,总是大抱负,总是天下。心中没有自我的人,不会烦心,不会无病呻吟。所以,他总能精力充沛,总能专心致志进而过目不忘。

他胆识过人,一手提着长袍,一手扶着礼帽,走下山来谈判。镇静的神情,坚定有力的眼神,不费一兵一卒,救长沙于危难中。他更有血有肉,自我食不果腹,依然送烧饼给小女孩,用一腔泪水于深情悼词易永畦,他孝顺父母,谨记母训,努力求学,做了一个有用的人。他为了事业,能够不谈男女私情,真心求学,实意做事。他在蔡和森与向警予的质问劝导下,在陶斯咏的泪眼背影下,亦能够理性的明白:他和陶斯咏间只是纯粹的友谊。陶斯咏梦想她的浪漫,而他执着于他的职责,所以他两两不相欠。有相同的事业,相同的抱负,相同的梦想,相同的信念,才有共同的感情。即“嘤其鸣也也,求其友也”。
恰同学少年,当如此潇洒,明朗,豪迈!
篇8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怀着对革命领袖的无比崇敬,怀着对历史精神的深深敬意,我看完了《恰同学少年》这部书。
在书中,我深深地为当年那气宇轩昂、胸怀天下的少年学子毛泽东和他的同学们充满朝气的青春活力和豪迈的革命气慨所震憾,深刻地感受了时代伟人毛泽东求学和早年从事革命活动的非凡的风采。
在我脑海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段话:“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人有梦想,有信念,懂得崇高与纯洁的意义。假如眼中仅有利益与私欲,那人和只会满足于物欲的动物,又有何分别呢?林文忠公有言: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我若相信崇高,崇高自与我同在!而区区人言冷暖,物欲得失,与之相比,又渺小得何值一提。”
青年毛泽东和他的同学们在青春年少时期,正是风采、才华旺盛之时,他们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是何等的萧洒;他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又是何等的执着和豪迈。为我们留下了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
古人云:“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提高则国提高……”说的都是关于少年志向与成就事业、实现梦想抱负的辩证关系。志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梦想,二是实现梦想所必备的意志和毅力,两个方面缺一不可。所以,胸怀远大梦想,具有顽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应当是中国青少年报效祖国,有所建树的首要任务,也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走向世界的最重要的力量之源。

读着他们的故事,我仿佛体验了这批优秀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纯真美丽的感情故事。
篇8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恰同学少年一题就是摘自《沁园春·长沙》的一句,讲的是毛泽东、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人发生在位于长沙的湖南第一师范大学历时五年半的真实故事。“少年”一词体现他们满怀热情与梦想,充满了正能量。
故事中的主角就是上头提到的人物,他们当中也只是个别家境好一点,能拿出学费,其他的人都是需要借钱读书。毛泽东,大家都很熟悉,我们伟大的领袖。他以前的家境并不宽裕,但他有远大的志向,最终成为伟大的人物。他主张: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志,少年提高则国提高。少年的他也一向这么做,使自我变强大,增长知识与智慧,不断让自我提高。
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29章中最终一章节,街上所有的人都逃了,就剩下一师的学生和教师,毛泽东带领大家,奋力反击,让敌人投了降,也证明了一师学生爱国之心。
比较一下当今社会,如果换做是我,我想我不会那么大胆,提出提议并实施行动,恐怕连走都不敢走上去。此刻城市和谐发展,家庭富裕,也仅有警察、消防队员才可能去做这种危险的事情。如今每家每户的生活条件比以前好,不用为了每日三餐而发愁,更不用为没有学费而担忧,我觉得读书方面也应当比以前好,不要连我们的祖辈、父辈都不如。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他们都有自我的追求和梦想,一切为了和平、温饱、家人的安全、社会的稳定。以前的少年志气高,我们是新时代的少年,也应当有志气,不要比不上艰苦时代的读书人,我们应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篇8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首先是毛泽东的母校——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孔昭绶先生作为校长,以教书育人为目标,将经世致用的理论输入毛泽东、蔡和森等稚嫩学子的脑中,要用教育来开启尚未开化的民智,用教育来唤醒沉睡中的中国。其间,杨昌济,徐特立,黎锦熙等一批着名的中国教育家革命家任教于一师,“欲栽大木驻长天”,他们用自己全部的心血培养了这样一批中国的栋梁,毛泽东他们在一师打下了深厚的学识基础,在老师的引导下有了自己的思想,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获得了初始的社会经验。这些教师可以为了一个学生的偏科,由校长组织讨论,并引发对教育方式、培养人才的思索;他们可以为了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向教育司提议并更改校规,试问在当今的教育中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教育产业化”的思想,使得教育的目的出现偏差,老师被工资奖金升学率领导牵着走,学校对学生划分三六九等。

那么何为师,何为教?
其次,就是毛泽东、蔡和森、萧子生等人的成长,他们身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辛亥革命,袁世凯复辟,北洋政府,护法战争……正是在这样的国乱民荒中,毛泽东他们立志要强国,强民,以国家的兴亡为己任,他们要用知识来改变贫困落后的中国。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责任感与使命感,我认为这是一代伟人成长起来的关键所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的一个“匹夫”二字,使多少人望而却步。当有了改变社会的理想,又怎么会在意生活中琐碎的鸡毛蒜皮呢?有了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宏伟的理想,贫困似乎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他们的眼中信仰比生命更重要,就像高尔基所言: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
但他们毕竟还是一群孩子,他们也有过迷茫和彷徨,有过苦楚和辛酸。当他们面对袁世凯恶行、当他们面对儿女私情和理想抱负的矛盾、当他们面对权和利与信仰理想的碰撞时,是老师的开导和启迪、是朋友的搀扶与鼓励,让他们认识到:纵使是千年的古城壁,依然会有植物爬满石缝间,未来是美好的……
再有就是剧中塑造的其他一些鲜明的人物:城防营营长张自忠、普通警察警察郭亮、商会老爷陶翁、卖臭豆腐刘三爹……他们的深明大义,让我觉得中国之所以没有灭亡,正是一位有了这样一群伟大的人。少爷王子鹏,也打破了人们对纨绔子弟的印象,他从一个软弱无能的少爷,变成一个敢于吃苦、敢于搏斗的新青年。菜和森的妈妈,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依然爽朗的朗诵着普希金那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这部创下央视收视纪录的红色励志电视剧,真的是让人获益良多,大家也不妨亲自去感受一下伟人的成长历程。去找找自己的榜样。
最后,就以梁启超的话共勉吧:
造成今日之老大中国者,则中国老朽之冤业也;制出将来之少年中国者,则中国少年之责任也。彼老朽者何足道,彼与世界作别之日不远矣,而我少年乃新来而与世界为缘。如僦屋者然,彼明日将迁居地方,而我今日始入此室处。将迁居者,不爱护其窗栊,不洁治其庭庑,俗人恒情,亦何足怪。若我少年者,前程浩浩,后顾茫茫,中国而为牛、为马、为奴、为隶,则烹脔鞭棰之残酷,惟我少年当之;中国如称霸宇内,主盟地球,则指挥顾盼之尊荣,惟我少年享之,于彼气息奄奄,于鬼为邻者,何与焉?彼而漠然置之,犹可言也;我而漠然置之,不可言也。使举国之少年而果为少年业,则吾中国为未来之国,其进步未可量也;使举国之少年而亦为老大也,则吾中国为过去之国,其澌亡可翘足而待也。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篇9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后,我非常敬佩毛泽东读书的专注。毛泽东有个毛病:性子太浮,做什么事情,旁边稍微一吵,就容易分心。英语成绩也不太好。所以他专门选了最吵、最闹、人最多的南门口的街道上,坐在大树下,捧着英语课本,一动不动地大声朗读着。读得非常专注,旁若无人。
毛泽东知识已经那么渊博了,作文在第一师范都是第一名的,可他还要改正自己的缺点,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毛泽东做事情专心致志、努力做到更好的精神让我敬佩。正是因为毛泽东这几点做得非常好,再加上他刻苦读书,才成为了主席,换作我的话,旁边稍微一吵,我立刻就被吸引过去了。
有一次放学后我在家里做作业,突然,窗外传来了激烈的打骂声,我以为这种声音一会儿就没了,但是它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更激烈了,还伴随着哭闹声。我怀着好奇心迫不及待地放下手中的笔,跑到窗前向楼下望去,看着看着,我想起还有很多作业没做就走开了,可是心里总想着:他们为什么要打架?那个环卫老爷爷为什么这么狠心要打一个老太婆呢?想着想着,又忍不住去看。他们散了,我才赶快回去做作业,竟然不知不觉半个多时过去了。
不止毛泽东如此,很多名人都是这样的。只有专心致志,不受外界影响,才能有所成就。
居里夫人小的时候,学习非常专心,不管周围怎样吵闹,都分散不了她的注意力。有一次,她在学习,她姐姐和同学在她面前唱歌跳舞、做游戏,她就像没看见一样,在一旁专心地看书。姐姐和同学想试探她一下,她们悄悄地在居里夫人身后搭起几张凳子。只要她一动,凳子就会倒下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居里夫人读完了一本书,凳子仍然竖在那儿。从此,姐姐和同学再也不逗她了,而且像居里夫一样专心读书,认真学习。居里夫人长大以后,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

我以后一定要像毛泽东那样,做事专心致志,不受外界的影响,才能有所成就。
《金锁记》是作家张爱玲创作的中篇小说,发表于1944年上海《天地》上,后收入小说集《传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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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曹七巧家里本是开麻油店的,由于姜家二少爷是个残废,无法与做官人家结亲,便娶了七巧做正房。丈夫的残疾使曹七巧无法享受女性对爱情的渴求,并造成了她常年的性苦闷。于是她把姜季泽作为爱慕对象,但是传统封建礼教迫使姜季泽拒绝了曹七巧。现实的无情和对金钱的渴望,激起了曹七巧对钱财的无限占有欲,使她一步步陷入自己打造的黄金锁,也一步步走向心灵的扭曲。
曹七巧由于心理的重度扭曲,在分家之后转变为一个恶母和恶婆婆,做尽了极恶之事。
女儿长安是她手中的第一个牺牲品。七巧让长安裹小脚,沦为亲戚朋友的笑柄。当长安在学堂呼吸道新鲜空气时,却又在七巧的无理取闹后放弃上学。当长安好不容易和童世舫有了爱情,七巧却从中作梗,变着法让长安吸上大烟,败坏女儿名声。把长安推向无底的深渊。
长白也在曹七巧的诱惑下吸食大烟。母子俩讨论儿媳的秘密,使儿媳被逼绝望,悲惨地死去。而后扶正的娟姑娘,不到一年吞鸦片自杀了。曹七巧自身的不幸使她不能容忍别人的幸福,甚至是自己儿女的幸福。极度的内心扭曲使她做出各种的恶事,毁掉了儿女、儿媳和童世舫的幸福,也造成了更多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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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笔记

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
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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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1
张爱玲的书,我读得并不多。但对她文字的迷恋就像是与生俱来一般,即使不读完全,也能在字里行间那呼吸的间隙,听见自己的心轻轻地停了一拍,而就因为这样几不可察的停顿,在第一句,或者第一千句,你便知道,这文字,是刻了骨,入了心的。
有人说过,读张爱玲的小说,一遍读不得,心太躁读不得,感情不温不火读不得,没有过去读不得……

就像这部《金锁记》,一遍读下来,还是云里雾里,甚至有些厌烦里面那些关于琐碎的描写。于是,潜心再读,跟着张爱玲,回到旧上海,在那隔了三十年才流泻下来的月光下,听那个没完也完不了的戴着金枷锁的女人的故事。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打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朵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故事是早已知道的,但仍会看得心痛,尤其已不是初读。这好处就是可以不再急切。就像在月上柳梢头时漫步于来过几次的河畔,不可太熟,否则就会对很多美好的事物熟视无睹,失去了赏玩的那份心情;但也不可全然无知,否则匆匆前行中,总会因为对前面事物的好奇而错过了途中许多自然的小精致,也许就没有了因为偶然发现一朵彼岸花而产生的小惊喜,因为月光泛在微微荡漾的涟漪上而涌起的小感动。这坏处也不是全然没有的,因为那缓慢的心思,那文章带来的,情感的起伏也就像那荡开的水波,因着慢,因着缓,却反而荡得更远,动得更深,
因而那本来骤然而起的痛,也便不再有手起刀落那一针见血的刺激,却似一把不锋利的匕首,一点点地割着,时不时还得停下来欣赏一下自己的痛苦和抽泣,一如凌迟的折磨。
曹七巧,一个让人又怜又恨的女子。一个被沉重的、封建的、传统的枷锁捆绑、压抑而经受内心种种折磨而变得近乎变态的女人,传统的中国女人,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她原本是麻油铺店老板的女儿,一个情窦初开、心花怒放、出阁在即的女子。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彩礼为先。这是时代的悲哀——把即将走向败落的所谓的书香门第的姜公馆看待如进宫当妃般的高贵与荣幸。七巧虽不是大家闺秀,但也小家碧玉,下嫁于一位有痨病的姜家二少爷是绰绰有余。
偏偏在姜家人眼里,她只是一个姨太太,因为她名不正言不顺,因为她出身低贱,她被人瞧不起。她的丈夫是个不中用的人,他们的婚姻没有任何幸福可言,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和妻,在他那里她找不到一丝美满的爱情生活的影子,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子来说,这样的摧残是毁灭性的。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身边所有人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她此生唯一一次关乎温存的记忆,是当初季泽半开玩笑的小动作。她跌跌撞撞地跑上阁楼,只为了最后看他一眼:“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跄跄,不住的撞到那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这一段不伦之恋给了她无尽的痛苦。“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就这样,她的爱一点点萌芽,但对季泽的半信半疑,使她有点迷茫,因而又被永远陈封。无法分辨真假的唯一温存,让她强悍外表下的脆弱的内心更加抵触外界一切事物,她变得审慎与机智,变得不可理喻和令人厌恶,而她疯子般的作为,为的是发泄心中的苦,只是到了后来,成了习惯,成了生活,疯,就似一个自知要死的人,拼死地将所能毁灭的一切拉下来与她陪葬。
她叫嚣着埋怨着自己命运的不公,她怎么会甘心呢?她没有爱,所以她也要剥夺别人爱的权利;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于是她决心毁灭那唯一可控制的一点东西,比如儿媳的,女儿的,那可能有的微薄的不可预知的幸福。她用她那双销毁于他人的双手,又无情地摧毁了自己孩子的一生。她疯狂地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自己是哥嫂图谋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而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

但她不可能快乐,“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狠她”,“她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
七巧的悲哀,或者在于她的对自己的命运并不是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如果可以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只是默默忍受,便也罢了。但像七巧那样似有所感,欲有所诉,却又终无所表达,或者说找不到一个恰当的方式表达,这才是最大的不幸。
就这样吧,暂且。
就像张爱玲说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三十年前的月光下,上演着现在的故事……
金锁记读后感2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金锁记读后感3
在那个封建的时代,一切都显得如此荒缪。一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在姜家衰败后,姜家分了家。七巧带走儿子女儿另租了一栋屋子住下。长白的正房芝寿身体本不好,"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的两只手蜷曲着像宰了的鸡的脚爪。帐子吊起了一半。外面传进来说绢姑娘生了个小少爷。丫头丢下热气腾腾的药罐子跑出去凑热闹。……然而芝寿不再抗议了。"在那个封建时代,生儿子就奠定了一个女子在夫家的地位。这也反映了一个重男轻女现象严重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那个封建家庭,芝寿自认为已没有资本去抗议了。她的心也死了。绢儿为长白生了儿子,就证明了她的婚姻就也只剩下一张白纸。
那个时代,充斥着是一片死寂。人们在封建制度、封建的礼教压抑下,如同被关进了监狱。被他人支配着自己的行为乃至意志。

而在整部作品中,塑造得最丰满的人物莫过于七巧。七巧的哥哥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也为了省掉一笔嫁奁,将亲妹妹曹七巧送进了姜家瘫痪少爷的新房里。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姜家三少爷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而嫁到姜家。然而在姜家,七巧受到压抑,不仅在情欲上,而且在精神上。她,一个麻油店的小姐,从市井来到一个充满繁文缛节的大家庭中。首先在行动上,七巧就失去了自由,她的行动受到了身边的人及封建礼教的监视限制。在市井的种种行为放在姜家,七巧则被身边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连丫环都在心底认为,二奶奶比自己都低等。
在姜家,折磨七巧的不仅是与地主大家庭的格格不入,而是情感的空虚与情欲的压抑。七巧因为爱嫁入姜家,却只能天天面对服侍着一个残废的丈夫。她对丈夫没有感情,通过作品中描绘的种种现象,七巧甚至对丈夫嫉恶如仇。她恨自己的青春时光就注定伺候这样一个丈夫。她爱季泽,却只能在同一个屋檐下天天望着他而不能向他表露自己的情感。只能从季泽的玩笑话语中来获取情感上的慰藉。作品正是通过故事研究了一个健康的生命在正常的情欲得不到满足后的形态。这个情欲得不到满足的少妇为了黄金,熬了半辈子,后分得了一大笔遗产。这黄金是以爱欲的禁锢换得的。
为黄金而锁住爱欲,结果却锁住了自己,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折磨了她一家。七巧畸形的爱欲最终导致了她的儿女长安、长白的苍白生命与畸形情感。
七巧的女儿长安,有过幸福,有过一段能让她从堕落生活中苏醒的恋情,让她能明白自己是一个女人,也有被爱的权利。但这段即将步入殿堂的恋情却因为七巧的作梗而夭折。女儿嫁给一位优秀的留洋生,本是一件幸事,况且长安也已三十,在那时已是黄花大闺女。能遇到童世舫,作为母亲本应欢喜。而七巧却不乐意。其实分析来,也不奇怪,七巧可能对女儿有种妒忌心理。七巧在年轻时代因为家里穷,为了钱财嫁到了姜家。她人生最美的时光中得不到向往的爱情,而女儿却可以在优越的环境中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不需要考虑经济上的困难,这些都是七巧年轻时代所不曾拥有的。所以七巧嫉妒,她在心理上想让女儿也去体会自己的苦。最终,她终于做到了。这时的七巧在心理上已经是畸形了。她在心理上获得的快乐是要以女儿幸福的失去为代价。

七巧为儿子取了两房妻子。一个是正房芝寿,一个是姨太太绢儿。然而在长白与芝寿的新婚夜晚,七巧却让儿子为自己烧烟,而让芝寿独守空房。这也就直接导致了长白与芝寿婚姻的不和。芝寿死后,绢儿扶了正,但不上一年,绢儿吞了生呀片自杀了。长白不敢在娶了,只在妓院走走。长白在婚姻上的侩子手也是他的母亲七巧。七巧畸形的婚姻也导致了她对儿子婚姻的心理不平衡。最终断送了儿子的幸福。
七巧在整个作品中就是一个悲剧的形象。作品结尾更是将七巧的悲哀描绘得非常凄凉"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试,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
"七巧的一生在渴求爱情。然而现实的真实让她的爱情变得虚假了。对爱情也逐渐死心了。转而投向对钱财的追逐与守护,乃至用自己儿女的爱情作为她爱情悲剧的陪葬品。
《金锁记》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了无生气的封建时代与七巧这个悲剧的人物。是时代导致了她的悲剧,同时也是她自己扼杀了自己的幸福。
金锁记读后感4
在社会大变革时期,曹七巧作为那个时代的负荷者,深陷在本我与自我冲突的旋涡里,一步步地走近黄金的枷锁,最终被套牢,进而变态,并用黄金的枷角劈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更进一步的加剧了其人生的悲剧色彩。

傅雷称《金锁记》是现代文坛最美的收获,曹七巧更是近代文学人物长廊中刺眼的形象。张爱铃曾说“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都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
金宏达在《平视张爱铃》中指出:“曹七巧的原型是李鸿章的第三代中的李国熊的安徽乡下妻子—三妈妈(张爱铃这样称呼她)”,把经过经过艺术加工的“三妈妈”—曹七巧的人生分成三个阶段来阐述其由天使变成恶魔的悲剧历程,即做姑娘时期、嫁入姜家至分家时期、分家以后,揭示本来单纯善良的曹七巧如何发展到被黄金的枷锁锁住,最后用枷角劈人的悲剧的过程。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不知道曹七巧的心里有没有后悔的念头,可她只能说我已经回不去了,劈死的,劈的只剩半条命的也回不去了。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金锁记读后感5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金锁记读后感6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后感7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
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读后感8
张爱玲,她的本名叫张瑛,她是一代充满传奇色彩的才女,她的性格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却给人一种苍凉之感,但却充满了人性的主题。她这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例如《半生缘》《赤地之恋》《小团圆》等等。但在众多的作品中我却对《金锁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爱玲的家世显赫,她的祖父是清末名臣,她的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而《金锁记》这部作品就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背景的。小说描写了一个在封建大家族中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对于这个女人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的变态思想让我觉得可怕,但在读到最后的时候,我却对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产生了一丝怜惜。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那个时候的她十分纯真,有很多的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嫁到了姜公馆,是因为姜家出了很多钱,她的丈夫却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以及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度日如年的生活下她却对姜公馆的另外一位少爷,也就是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产生了情愫,但姜季泽只是和她开开玩笑而已。
所以到了后来分到家产成为寡妇的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沉重的枷锁。后来她却为了钱,甚至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由于自己爱情的失败,她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最初读到这的时候,我觉得这样的七巧让我生厌。
张爱玲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的面纱。作者笔下的七巧三十年来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锁也给许多人造成了心理和生理的痛苦。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所以此时此刻的我对七巧也表示同情。像七巧这样的女人在当时社会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在封建社会,女人没有任何权利,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也注定了七巧的命运最终会是一个悲剧。曹七巧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欺凌。此时的七巧已经彻底的被当时的社会所害。我想作为一个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

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夫妻之爱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的,她也因此而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姜季泽却是她心中的最爱,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姜季泽也有自己的底线,他不可以也不能对自己的嫂嫂动情,我想这不仅是在封建社会不能,就是在当今社会也是不可以的。后来,七巧的丈夫去世后,分到家产的季泽终于来找七巧,但现在的七巧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对自己不是真情,所以把姜季泽撵走了。可以看出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不仅仅是想拥有爱情,最重要的是她想拥有真爱,但因为七巧过多的猜疑,她放弃了这种得到真爱的机会。在此后,她也抛弃了许多,而所获得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
她在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以至于后来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了自己的亲身儿子长白、女儿长安的爱情。七巧的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因为与丈夫的结合使她获得了家产,也因为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季泽而备受爱情的煎熬。她的儿子长白也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在七巧的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但这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我觉得她的一生是可悲的。我为这个在封建社会有很多不可以的女人感到痛心。所以我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是封建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我觉得这部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留下一种苍凉的感觉。张爱玲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以及毒辣话语的述说,但却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但它也存在不足的地方,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主人公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透彻,没有一个很深刻的过度,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我想,这也许就是现代小说的特点吧。

金锁记读后感9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
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
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二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解放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金锁记读后感10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后感11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
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

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
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金锁记读后感12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金锁记读后感13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
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
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4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15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金锁记读后感16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后感17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烟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
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8
说到《金锁记》,其实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然而每一次的重读,都会让我有种像老牛反刍似的感觉能嚼出特别的滋味儿来,我想,这便是张爱玲作品风格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
出身贵族之家的大家闺秀张爱玲,看遍了三十年代大上海灯红酒绿的繁华与颓靡,带着一种悲凉腔调抒写:“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金锁记》里,一开头作者便以一轮月亮这个意象来大力渲染了整个篇幅的一种气氛,凄凉!
这篇小说里,一开始发生磁性作用吸引了我的便是这开篇与结尾对那轮月亮的描绘。人事早已灰飞烟灭,月亮却是依旧的。“我们也许没赶得上看见三十年前的上海的月亮”,作者把月亮写的有时间上差异,有历史,并且随之展开在年轻人与老年人想象中与回忆里不同的两幅月亮模样的画面,各自带有不一样的特点,月亮因了人们的情感的不同便也有了不一样的形象与象征。而结尾则以月亮的沉落来代替故事的尾声,余韵未了,三十年前的故事依旧没完——完不了。
作品中对曹七巧这位主人公名字的来由,作者对其是有特别涵义的,“是七月里生的,就叫七巧”,又古人有云:“妇女对月穿针,谓之乞巧”。七月里有七夕节,牛郎和织女要相会,当然缺少不了月亮。而七巧,这个与月亮有关的有着美好象征意义名字的人,却在故事的一开始便注定了她的一生将是一出悲剧。——这一点开始没想到,是参考的,但是确实觉得分析的非常深入,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独具匠心。

作品中,作者对于主人公曹七巧的刻画真可谓是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从语言上,举止上,神态上;从一位被聘了来做正头媳妇的少奶奶,到成为母亲,婆婆,老太太的过程中;各处都依着其个性特点进行个性化的描写,精心雕琢,在读者眼前展现出了栩栩如生的一位尖酸刻薄、守财如命、独断专行、心胸狭窄又自以为是的旧时代妇女形象,她是旧时代的牺牲品,一开始在旧思想旧道德旧礼教中挣扎,但是,最终被其淹没之后,自己也戴上了一把沉重的枷锁,“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生动地刻画了封建礼教对人的无情的摧残,正常人的意志被磨灭,扭曲,人生的方向被强行的拉进封建的牢笼里,最后是自我摧残,也摧残着他人——社会就是这样互相摧残着。
在对曹七巧的描写刻画中,我觉得最形象的莫过于是对她的语言描写了,那尖酸刻薄的话,一句句直啄到人的心尖上,叫人欲反驳却只感到胸腔里都换不过气来。听她的骂,简直是比坐在针尖上还难受,比如她对哥嫂说起自己丈夫时:“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我那三岁的孩子高哪!”在对女儿长安婚事的态度上,七巧当面怒骂道:“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火烧眉毛,等不及的要过门!嫁妆也不要了——你情愿,人家倒许不情愿呢?你就拿准了他是图你人?你好不自量,你有哪一点叫人看得上眼?趁早别自骗自了!姓童的还不是看上了姜家的门第!别瞧你们家轰轰烈烈,公侯将相的,其实全不是那回事!早就是外强中干,这两年连空架子也撑不起了。……”等等,无不显露出七巧的那种露骨和尖酸,更让我感到对在七巧干涉阻挠怒骂中失去自我,失去幸福的女儿长安的同情,“她觉得她这牺牲是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无尽的悲凉流露其中!
还有一方面便是作者所用的描写与比喻,深刻新颖而独到,像“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对七巧说话声音的刻画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上的两只手蜷曲着像死去的鸡的脚爪”,在写七巧给世舫的印象时是: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峙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布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还有便是其对不同场景中月亮的描绘,对旧时代里各种封建贵族家里的种种奢华装饰、用品的描写,都充满着作者自己独特的色彩。

我想,也只有张爱玲写得出这种有着自成一家风格的东西。
三十年代过去了,然而三十年代后的纷繁故事,还在上演,不变的依旧是那轮月亮,升起,降落。
金锁记读后感19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

…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金锁记读后感20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

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金锁记读后感21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她自将堕落,却把命运的恐怖梦魇又带给了她的女儿;她本是一个善良而又胆怯的女人,可在宏大的宗理构架中储存着恶,见习着恶,只等时间一到便向着更年轻一代的女孩泼洒。她的女儿便是悲剧的延续。面对心爱的世舫,长安是渴望幸福的,可她却无力把握幸福,亦没有勇气去承受这份幸福;她向母亲屈服了,向这个丑陋的社会屈服了,只是将自己的爱情与青春,又托付给了曹七巧式的命运。在她的臆想中,也许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美丽苍凉的手势”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空虚的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
人的心灵就像是一面镜子,扭曲的心灵只会映照出一个扭曲的世界。
七巧的心灵就是一面被混乱的社会扭曲的镜子,映照出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是旧社会最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亦是自己的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人性的旅程中,总有一份“恶”在心底悄然发芽,命运不公的浇灌,人性便渐渐滋养成一种邪恶。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可是总有人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没有了。像七巧。可怜得人没人可怜。而张爱玲,正是用这样细腻精致的笔调,揣摩珍藏了一颗在苦难中扭曲的灵魂,妩媚狰狞了人性一种别样动人却可怖的悲凉,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22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大方向来说,《金锁记》的电视剧和书,所表现的中心不同。虽然都是通过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写了一个爱情故事,除了七巧的人物性格没变,其它的人物都变了。
电视剧中,我看到的,是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摧残,是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抹杀,是对封建社会的抨击。而书中的《金锁记》,我看到的,是人性最本来的面目,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那么,之所以要把它改成电视剧那样,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个龌龊的姜季泽让我觉得七巧可怜、可悲、可叹;而一个痴情的姜季泽让我觉得可惜、可感、可痛。书中的《金锁记》,找不到一个正面角色,所有的人,都以反面的表现为主。连主人公七巧也是从弱点出发去描写的。给全书增加了悲剧色彩。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金锁记读后感23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24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金锁记读后感25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金锁记读后感26
小说的开篇,是一段短小而意味深长的序,三十年前的月亮,在年轻人眼中是模糊而陈旧的,但在老年人眼中是带著凄凉的欢愉的。或许月亮本身并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对於年华逝去的人们来说,三十年前的月亮就代表了三十年前他们那青葱的时光——无论如何是要强过如今的。
主人翁曹七巧并没有急著出场,而是在下人和妯娌们的口中渐渐地显出了轮廓。七巧的夫家姜家是个在战乱中中落的名门望族,革命之后避兵到了上海,依旧行的是传统的封建家法。在下人的口中,她是个家里开麻油店的下等人家的姑娘,嫁了一个身有残疾的丈夫,谈吐粗俗没有忌讳,还因著自家舅爷手脚不乾净落了话柄被人后诟病。可见在姜家,连下人们都瞧不起她。
就在两个年轻丫头聊得正兴起时,赵嬷嬷厉声制止了她们,并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麼!”此举颇有弦外之音,似乎年纪已高的赵嬷嬷比起年幼的丫头们,更加理解和同情七巧的不幸,甚至有为七巧辩解开脱之意。
天亮之后,妯娌们开始出场,在她们的口中,七巧成了更加不堪的一个人——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却抽起了鸦片。
至此为止的段落描写,都让我有种深深地熟悉之感,实在是像极了《红楼梦》。张爱玲的笔法,充满了古典小说的味道,以旁人的言语行动烘托主人公的形象的描写,更是与《红楼梦》中宝玉的出场有著七分的相似。

而在此之中,还含著许许多多隐晦的讽刺。首先是七巧的名字的由来,乃是因她出生七月而来,而七夕正是牛郎织女相会的佳期,顶著如此美好的名字,七巧却嫁了一个残废的丈夫,不光如此,她更是被家中上下不待见,连刚刚陪嫁过来的凤箫也说:“怪道呢!我虽是初来,也瞧料了两三分。”本应是好姐妹的妯娌,也不体恤她的苦处,反而说:“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有什麼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
作为文中重要意象的月亮,至此也出现了两回,一为序,二为时间的转换。在之后的文章中,月亮更是作为转场过度以及人物境况的隐射出现过多回。张爱玲如此热衷地描写月亮,并且描写得丝丝入扣细致入微,或许与她早年的经历有关——18岁时张由於与继母不睦而被父亲关入小黑屋受尽折磨,在小黑屋里,她常常透过窗户眺望月亮。所以在张爱玲的眼里,月亮是一样并不美好的象征,因此将月亮大量地运用於小说之中,似乎也传达了小说悲剧的结局。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大量的铺陈之后,小说的主人公曹七巧终於出现在了读者面前——“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看著也是一副清丽佳人的模样,谁知一张口便是刻薄话,讲起荤段子也口没遮拦,本想和几位妯娌套套近乎,却也不受人待见,就连刚过门的兰仙,都一早对这位二奶奶没几分好感。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裏的人都瞧不起她,但她还是费心张罗著家裏的事,为二小姐蒋云泽操心婚事,可二小姐不但不领情反而恨透了她。
可是七巧并不是这屋子裏唯一不受人待见的人,姜家三少爷姜季泽是个十足的败家子,他自己曾说:“这一家子从大哥大嫂起,齐了心管教我,无非是怕我花了公账上的钱罢了。”可见他和七巧一样都是不得人心的人。
姜季泽出场时,作者颇费了些笔墨在他外形的描写上——“生得天圆地方,鲜红的腮颊,往下坠著一点,青湿眉毛,水汪汪的黑眼睛里永远透著三分不耐烦”。嫣然是个英俊的小夥子,可是那“三分不耐烦”却也透露出了他的玩世不恭和叛逆。

按理说,姜季泽本是七巧的小叔,但二人见面时的言谈举止,却颇像情人,七巧“掀著帘子出来了,一眼看见了季泽,身不由主的就走了过来”,然后“把兰仙揣著捏著,捶著打著,恨不得把她挤走了才好”。而季泽呢,则当著媳妇儿的面与嫂子斗嘴调情,还说出了“三字并没有留过我,怎见得留不住?”这种大胆的话。接下来两人更是在行动上坐实了暧昧关系,先是七巧“将手贴在他腿上”,接著季泽又“俯下腰,伸手去捏她的脚”。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中,脚对於女人来说是十分隐私的身体部分,从不轻易示人,何况给人捏上一捏,可见二人的关系实在非比寻常。
但是纵使两人是这般的关系,季泽也并没有为七巧悲惨的人生带来一抹亮色。当七巧疾声控诉自己那没有生气烂肉一般的丈夫时,季泽的反映非但不是去怜惜她、安慰她,而是轻浮地捏了她的脚。当七巧的真心换来的却是对方这样的轻佻的玩笑一般的反映时,她的内心就如同发髻上插的风凉针一般,在风中凉得冰冷彻骨。
亲人不亲,情人不情,七巧就像是“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而钉住她的,就是那黄金的枷锁。对於蝴蝶,张爱玲曾经说过:“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她自己。’”而七巧非但是个鬼魂,还是个被钉住了的鬼魂。
在七巧的夫家人出场完毕之后,她的娘家人便上了场。在此处作者又使用了大量的铺陈来引起读者的悬念,先是由小双“鬼鬼祟祟”、“嗫嗫嚅嚅”仿佛不敢告人一般地和七巧汇报了舅爷的来讯,接著玳珍和小双的谈话又显露出姜家人对曹家人的轻视,就连老太太,明知道亲家登门拜访了,却装作不知道。可见不光是七巧,整个曹家,都被人瞧不起。
然而曹大年夫妇作为七巧的兄嫂,是否为七巧带来了心灵上的慰藉呢?初见时,似乎是有的,嫂子为她带来了一笼字菜,兄妹二人更是泪目以对。但不多时,三人的一开口谈话,整个气氛就变了味道,兄嫂自北方来到上海来,本是不易,见了妹妹本想说几句体己话,可是七巧似乎认定了哥哥嫂嫂就是看中了她背后的钱,对哥哥冷嘲热讽弄得好不尴尬。饶是如此,兄嫂临走时七巧还是拿出了顶贵重的礼,看来在七巧心中,还是将亲情看得十分珍重的。

只是七巧的这份珍重,却并不能抵消兄嫂心中对她的不满,她嫂子刚出姜家的门,便道:“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得人心的地方。”至此作者第一次藉著人物的口中说出七巧“已疯”这件事。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七巧心灵开始逐渐地扭曲,她成为了一朵妖冶诡谲满身是刺的恶之花,她要把接近她的人全部污染然后摧毁,在自己最亲近的儿女身上复刻自己的悲剧,如同不灭的月光一样,故事在下一代的身上又重新延续,完不了。
张爱玲在最后写道“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金锁记》之所以有着极高的评价,不仅在于其拉开了两性关系温柔朦胧的面纱,以锋利的角度直面残酷阴冷的人性,更在于它深刻的社会性。七巧的悲剧不只是她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悲剧,她的悲剧是这个病态的扭曲的社会造就的,七巧是这个黑暗社会的代言人,她的丑恶其实就是这个社会的丑恶。
金锁记读后感27
不是悲剧,却会让读者自内心里产生恐惧之情。
初见“七巧”这个名字时,以为会是一个美丽自强的女子,受命运的愚弄而生活不幸,就像张爱玲其他小说中的美丽女子一样。民国时期大概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命运是如何捉弄其中或是之外的人群的。我喜欢“七巧”这个名字,所以我不会去评价她的好坏。她不是一个可悲的女子,她比其他许多女子有更多的机会去选择不一样的生活,她也从没有因为怯懦而去顺从她的娘家或是婆家或是其他人。总之,命运施加在她身上的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所以,她不可悲。所以,她不亏欠任何人,除了她自己。
于是选择以一种病态的方式去宣泄由于自己的怯懦而加之于身的忧伤的不满。我想,所有这一切都不应该归结为一个时代或是一个群体的共性,而只是个人选择的不同,这也是人性复杂的地方,每个人都是一个故事,许多不为人知的精彩画面都不过是一个平常普通的场景,只是因为一个人的存在才显得与众不同,而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进入那个人的世界。就像七巧,她在我心中依旧是一个有着美丽名字的神秘女子。

金锁记读后感28
张爱玲描写男权制度社会里女人的恶,女人的力量,这本已是她艺术创造中非常大胆的成分,可是她还有奇特的一种方式,那就是描写男权制的社会里男人的软弱。在传统的宗法父权社会中男性所占有的主体权威,在张爱玲的文本中却干脆地被作家的文学书写所暗中破坏、讽嘲与颠覆。张爱玲正是在感悟和思考女性命运与生存境遇之后,以清醒的女性意识观照这一特定条件下的父权变奏。在《金锁记》里“父亲”是缺席的,女性家长是作为说话主体出现的,男性家长的缺席和去势父亲的书写,可以看成一种反串历史、文化现象的女性书写模式,女性角色被作为安置在主角位置而非从属位置,这是个女人的世界。曹七巧的丈夫姜家二少爷是个骨痨,如同行尸走肉;她的小叔三少爷是一个风流败家子,靠祖上遗留的家业苟延残喘。七巧则代替父亲职责把儿子长白调教得懦弱无能。在这些去势父亲群体中,不难发现他们因失去权势而流露出来的阉割焦虑,他们不但被叙事主体推向绝望的处境之中,并被叙述者剥夺了他们作为象征男性宗法父权的主体身份。
张爱玲在作品中不动声色地消灭了这些男性的暴力与霸权,颠覆了男权社会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张扬了女性的力量。
在男权中心意识的受述者(读者)看来,七巧依然摆脱不了“恶妇”、“**”的指责,如四十年代上海文坛对张爱玲作出最有分量评论的傅雷先生,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中,将七巧定位于“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然而,对男性中心意识有着清醒的反省与认识的男性受述者却依然听出了女性立场鲜明的叙述声音,并对傅雷的男权倾向做出了批评指正:“傅雷对七巧的评价充满性别与阶级歧视的话语霸暴力,他称七巧为‘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

将七巧的行为视为‘轻狂’,暴露了傅雷所执的道德标尺——不允许女性表达对情欲,尤其是对‘性’的要求。”傅雷的男权中心意识在文本充满理解与同情的叙述声音的干扰下,亦对七巧流露出有限度的同情,“就在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身上,爱情也不会减少圣洁”,“她战败了,她是弱者。但因为是弱者,她就没有被同情的资格了么?弱者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我们便有理由恨她么!作者不这么想。”而对于具有现代女性意识的女性受述者,却从七巧的“疯狂”里感知到七巧做为一个健康自然的女人对生存、对情欲要求满足的天然合理性,读出了几千年宗法父权的罪恶与腐朽。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金锁记读后感29
喜欢张爱玲吗?或者,有没有注意到她的一篇小说,《金锁记》。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西区那排整整齐齐的架子里找到它。封面是个凌厉的女人,看着很吸引人。可惜本子早已翻的破旧,厚厚地卷起边。我向来不喜欢卷边的本子,于是准备把它借去拿大本子压平整了,认真开始看。
第一遍细细看,涌上一股憎恶、鄙夷、恶心。觉得她是我所知道的所有人中最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她深深懂得如何从精神上去摧毁一个人,周围的人要是有任何的不幸,我甚至会觉得七巧要是在场定会高兴地笑出声来。疯狂的忘我的聚敛财产,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阻挠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无耻狠毒至极地摧残儿媳致死,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鸦片自杀,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大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
她疯了,说疯言疯语,做疯事疯人,最可怕的,是有着一个疯人的审慎与机智。
这种恶毒、自私的性格让我想起《半生缘》中的曼璐,一样的深宅大院,一样的将自己的痛苦压在自己最亲近的人上。然而后者害的是她妹妹,前者却让周围所有人恨毒了自己,也让自己在万种不幸中孤独死去。
同样是人,作为妻子得不到相应的爱情而扭曲也就够了,最不能忍的,是她作为母亲对孩子们的戕害。一位经受苦难的母亲总希望能将最好的一切给孩子们,不论自己有多难,总希望儿女幸福,不再受到任何的不幸和伤害。但七巧,刷新了我的观点,从受虐、到自虐、再到虐别人,她总将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原本应该爱他们的人痛苦上,让大家都在这痛苦中沉沦,自私而恶毒。
她,简直是个变态。
可是,我却反反复复地看了她病态的人生很多遍,每回,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最近一次的阅读,已然没有之前那股深深的怨气,不想说什么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只能是理解,理解七巧在扭曲的社会中产生的扭曲的人生。

三十年前的月亮,在七巧的心里该是极美的,正如她滚圆雪白的手臂,年轻又有活力。
那时候的她还没有进姜公馆,还只是一个麻油店的女儿,十八九岁,高高挽起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衬袖,一副青春、麻利、泼辣的样子;
那时候,对她倾心的人很多,有喊她“曹大姑娘”的猪肉店伙计,哥哥的结拜兄弟,还有一位裁缝的儿子;
那时候,她一定不会想到,最终陪她的是那一块没有生命力的死肉,可以被撸到腋下的冰冷的翠玉镯子,以及渗透着各种尖利狠毒的回忆。
岁月太沉,命运太难,作为那时代的女人,想必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愿意。她是甘心嫁给不中用的人么?没有兄嫂的贪财,也许最后的她是身着布衣安详地死在儿孙围绕的安乐椅上;她是向来都不信男人的吗?若不是姜季泽处处设计,以情为饵,对爱情,她也是有自己的幻想的吧;她是一直都尖酸刻薄么?啊!要是把你放在势力的大户人家,孤儿寡母,没几分刻薄泼辣怎么为孩子们挣得一份前程?
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年轻的女人,不幸的无爱的婚姻带给她太多的不幸,慢慢地,一点一点,在这罪恶的土壤中滋生出了人性的恶之花——但凡是七巧缺的,别人就不能有。所以,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她甚至不惮以最阴险的恶意揣测别人,平扁尖利的喉咙割着人像磨钝了的剃刀片,来去来去,又来去,直至血肉模糊让没死的也送上半条命来......而这个过程中,她,是最痛苦的一个。
我们总将眼泪和同情送给弱者,将所有能想到的坏话送给施暴者,但不是每件事都能用好坏对错来直截了当的做出评判。是非对错,总要在相对的大环境里才能更客观的做出评价,可能在我们眼中的疯言疯语,于当事者眼里,却是句句在理的大实话。曹七巧的一生,她用了自认为最正确的方式,别人或视为卑劣,或视为可笑,但终是七巧个人的岁月痕迹。我们对此的种种评价都是苍白无力的。

当然,这些终究是张爱玲清冷的、最刺骨文字塑造的,她只是把真相剥出来,不加修饰血淋淋地扔给人们看,这样的悲剧可能还有,只是换了个形式,换了张皮,正如文中的这一句:
“三十年后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30
昨晚临睡前随便翻看了一下这本书,或许是太过匆忙,并不曾去细细推敲张氏的语句,也没有特意去把所有人物关系仔细梳理一番,只当是读了一个小故事。说实话,现在头脑里也只是留了一个梗概而已:七巧原是麻油铺老板的女儿,年轻时虽不人见人爱,但也被几个人喜欢着。后来嫁给有钱人家患有先天软骨病的二少爷做少奶奶,豪门的生活并不容易,丈夫残疾无人撑腰让她不得不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在家庭里的地位,她怨恨于自己的丈夫是残疾想要委身于三少爷却被拒绝,她将自己的不满、委屈,甚至情欲转化为尖酸、刻薄。后来她残疾的丈夫终于死了,她与一儿一女相依为命,或许之前的悲剧只是她一个人,可是从此时开始,她开始创造新的悲剧,而这悲剧的主人公就是她亲生儿子、女儿。她把儿媳逼死、破坏女儿的婚事,她是这样可恨的一个人!
可是,我们真的能怪她吗,她原本就是一个可怜的人呀,分家后的她再也无法通过对别人尖酸刻薄来获得自己心理上的平衡,所以她只能够将目光转向她的儿子女儿,作为一位母亲,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过的好,可是作为一个可怜的女人,她不愿自己的儿媳会比当初的自己更幸福;作为一个母亲,她希望女儿能嫁出去,可是,她又害怕外人图谋她的财产。人性或许本来就是这样的,当你是不幸的时候,你便希望别人也是不幸的;当你千辛万苦得来某一样东西时,你觉得人人都在觊觎它,所以你不会再相信任何人。七巧固然可恨,可是或许那只是最原始的人性在她身上的复苏。
金锁记读后感31
我从高中就开始说自己疯狂地喜欢张爱玲,一直喜欢到大学毕业,也只是看过《倾城之恋》,甚至都没看完。不过有声小说我倒是都听完了。

记得曾经面试央视的某个外包节目,HR问我最爱谁,我说张爱玲,他问我读过几部张爱玲的小说?我就把有声小说听过的全说了出来,他问我最喜欢那部的时候,我说是《倾城之恋》。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大概就是当时没看其他小说的文字版吧~有声小说毕竟不深刻。
正式开始阅读张爱玲的小说,是从毕业之后工作开始的。北漂的工作之路太漫长,地铁上打磨时光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电子书。那个时候我开始选择读《人性的弱点》,以此来缓解刚工作的我的心里不平衡。
之后,我开始看《金锁记》和《传奇》。
加上《倾城之恋》,我最爱的是《金锁记》。
大概对于我来说,《倾城之恋》太过完美,《传奇》却又太过破碎。《金锁记》正好处在平衡点,那么深刻地揭露人生的悲剧,却又用着及其调侃的故事情节。我所了解到的张爱玲,除了胡兰成、赖雅、她的母亲和她的姑姑,似乎其他的,都成了盲区。
张爱玲被文学化了。至少,在我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中,她简直就是文学的化身。但是我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感觉她是一个渴望文艺与虚荣的普通女生。只是有一些自闭。
《金锁记》的原型我忘记了,大概又是她幼时读过的某些故事吧~啊啊啊,跑题啦~~~
其实我不喜欢曹七巧这个人,她总是会让我想起祥林嫂。我却又那么深刻地喜欢这个故事。
我以为自己是出生在20世纪末端的90后,小时候梦想着自己是改变世界的新力量。但是工作之后,忽然发现一切并不是这样。我的母亲,我的领导,我的一切一切,都有无形的绑架。
是的,生活中,原来这么多曹七巧。她们幸福也好,不幸福也好。她们都迫切渴望着自己身边的人不要重蹈覆辙,但是她们的行为,却导致悲哀继续延续在了别人的身上。
我们都是这样喜欢攥紧手中的东西,却发觉手中是那样细腻的沙粒。
我同情那个年代,就如同情现在。
自由是相对的,比起那个年代,我们的确自由太多。只是这份自由之后,我们又牺牲了什么?或许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

妈妈那天说我拜金。
或许我也不是真的拜金,只是真正进入了曹七巧的世界。我开始讲她的想法告诉我妈。而我,其实并不是。
我看重爱情,哪怕让我散尽自己的钱财,我也愿意换一个真爱回来。
只是现实告诉我,真爱那么难寻。
曹七巧,到底是谁给了你金锁?到底是谁绑架了你的思想?
而我们,90后,不知不觉间,又戴着怎样的金锁行走?几十年后,会不会有人翻出《金锁记》,然后笑着说,瞧瞧21世纪,原来是这样子……
金锁记读后感32
看完话剧版的金锁记,发现了一条微博:你好,命运的棋子。你好,绝望的尘埃。
这句话形容曹七巧,甚是贴切。
从这出悲剧里,有人看到了门不当户不对,有人看到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有人看到了偷偷摸摸的不伦恋,有人看到了为原生家庭所累而影响了婚姻幸福的广大子女。
不管看到了什么,曹七巧代表的是某一类女性的命运,无论时代如何更迭变迁,在人情社会里,这样的女性总是存在的。多少人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白天谋杀自己的幸福,晚上放纵自己的情欲呢?这也是这出话剧的布景简单的我原因,许鞍华导演并不想重现旧上海的家庭氛围布局,只是用两扇木栅栏随着情节变换而不断改变方位,栅栏代表牢笼,代表枷锁,代表横亘在七巧和命运中的一堵隐形的墙,每个时代,都有曹七巧这样的悲剧人物,换到现在,就是出身不好却不脚踏实地,硬要靠着婚姻跻身上流家庭,要么委曲求全,一辈子都戴着镣铐和面具舞蹈,要么离婚走人,看透之后做个明明白白的自由身。曹七巧是麻油铺家的女儿,哥哥贪财,为百两聘礼把她嫁进了官宦家庭的残疾富二代当老婆,由于出身不好,背后遭人歧视,她未低眉顺眼,只用嚣张跋扈来掩饰自卑自贬的内心。
为了得到爱,得到性,她和风流败家,善于玩弄女人的小叔子好上。最后她变得乖戾,扭曲,变态......她是旧时代的女性,不像现在的婚姻不幸的女性,可以转移注意力,从工作中找到成就感,可以旅行,可以学习,可以发展爱好,可以拥有其他的除了婚姻能给她的东西,她是命运的一颗棋子,但勇于翻盘洗牌,选择反抗,陷入了疯狂的报复中,但时代和社会只会把她推向更深的悬崖。她的咄咄逼人,嚣张乖戾把整个家族搞得鸡犬不宁,众叛亲离,她逼迫女儿和自己抽大烟,拆散女儿的幸福。干涉儿子的婚姻生活,把媳妇儿折磨死......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甭想得到,拉着下一代的命运作陪葬。等到周围的人一个个消灭干净了,最后消灭自己。

傅雷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中提出“明知挣扎无益,便不挣扎了,执着也是徒然,便舍弃了。这是道地的东方精神:明哲与解脱,可同时是卑怯、懦弱、懒惰、虚无。“,傅雷借此来批评某些过于沉溺”寂寂的死气“的小说,从而突出《金锁记》里表现地有位突出的那种因为挣扎而产生的绝望的张力。曹七巧未能逃脱所谓的“徒劳”的命运,这样的结局和张爱玲其他小说的主人公没有本质的不同。唯一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曹七巧卑微的出生和市井底层的生活反而使她的身上带有一种强烈的原始欲望,傅雷更明确了这欲望指的就是“情欲”,那种有些风骚又有些泼辣的对爱与性的渴望。
150分钟的演出,女主角是香港的“话剧女王”,以大胆细腻的演绎风格著称,床戏是真演,激吻是真吻,全程绷着神经,台词功底令人惊叹,阴阳怪气的强调拿捏精准,甚至还能好几次变嗓。恰到好处配乐,大提琴一阵一阵挠着心肺,嘤嘤的女子的哭泣刺痛双耳,上半场是妩媚的、寂寞的、痛苦的但还心怀期待的姜家二奶奶,下半场就是裹着小脚的、乖戾的、堕落的、摇晃的、变态的扭曲的母亲。下半场的悲剧是以她女儿长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展开,编剧王安忆对情节进行了删减,重点突出《金锁记》里的女性戏份,更有利于凸显人物命运。
月亮升起来了,干涸的、枯竭的、破碎的、千疮百孔的曹七巧不再喋喋不休,她没有力气了,点了火,颤巍地拿起烟斗,吸着鸦片烟,堕入榻中。悔恨吗?心满意足吗?不得而知。
这个版本的《金锁记》可以说是十分合格了,它呈现出在物质重压下仍能顽强挣扎的人物的强大力量,虽然这力量在小说中是以病态压抑破坏摧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也印证了人存在本身不可回避的悲剧性。
金锁记读后感33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名篇,可能也是张爱玲笔下最凄厉的一个故事。 一个名叫曹七巧的女人,浮浮的三十年时光,囚在黄金的枷锁里,跌跌撞撞上演了一幕幕悲喜剧。 小小麻油店家的女儿嫁入富甲大族的姜家,面对的却是一个瘫痪在床的骨痨丈夫,她所触及到的只是一个华丽外表下的阴暗角落,这个叫曹七巧的姑娘命运从此被改写。她在姜家过得是“面上的日子”,老太太、哥嫂、姊妹和下人们面上对她和睦,背地里哪个不是戳着脊梁骨讥讽调笑。就连贴身的女侍小双也口不饶人,说曹七巧是麻油店的活招牌,站惯了柜台,见多识广。而”见多识广“颇识人心的曹七巧又怎会察觉不到姜家对她从里到外至上而下的”敌意“?她从一开始进姜家的门大概就成了泄气的皮球,相差悬殊的门第让她心虚疑虑,气就比姜家人短了一截,可是被捆绑在残废丈夫身上的这种牺牲又让她达到一种奇妙的心理平衡,畸形的婚姻让她无异于失去了正常女人爱与欲的权利,空缺的位置总需要东西来填补——金钱,终归是要回到这最庸俗又最迷人的角色上来。

曹七巧的出身让她不可避免的带着市井气,但在空壳似的婚姻和冰凉带刺的姜家的双重碾压里,她渐渐朝着一个不可控的方向驶去,娘家嫂子来探亲,背地里说,“我们这位姑奶奶怎么换了个人?没出嫁的时候不过要强些,嘴头子上琐碎些,就连后来我们去瞧她,虽是比前暴躁些,也还有个分寸,不似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她刻薄多嘴,毫无教养可言,在矜贵的姜家姊妹像个可笑的小丑,众人不多言又皆了熟于心。
故事开头有个斥责小丫头们嚼舌根子的赵嬷嬷,还记得有段叙写“赵嬷嬷翻了了身,吱吱格格牵动了全身的骨节,她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么!‘”其后又是“天是森冷的蟹壳青,天底下黑粜什么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初读对这里不在意,再读却感觉赵嬷嬷是全书最有人情味的,起码对曹七巧而言。赵嬷嬷的斥责慨叹一部分是出于对主人家的尊重,但很大一部分也是同为女人又是更懂人情世故的长辈的怜悯,这一点点怜悯是书里人性的亮色。 熬过许多年,终于等到丈夫和老太太的死,三房瓜分了丰硕的家产。曹七巧在分财产上撒泼卖乖也终是无疾而终。
她带着一双儿女长白、长安在外面租下一幢屋子,这么一刻,该是她一生中最心满意得的时候,多年折耗的青春终于有了回报,一幢房子和大笔财产以及自此安定闲适的生活。 但沉寂的生活因为三爷姜季泽的一次来访而转变了轨道。这个姜季泽年轻时好玩挥霍了大笔家产以至于分家时所得寥寥,在外面养姨太太不干一件正事。轻佻风流的三爷竟然向七巧表露长久以来掩埋的爱意,这对于一个心几近干涸的女人犹如暴雨前的电闪雷鸣!“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然而这场”雨“并没有落下来,精明的曹七巧时时刻刻提防着,生怕有谁抢走她的财产,就连这一秒她都不曾忘。她愤怒地驱赶走他,可是还要上楼去看那个远去的被风穿过的褂子,还要淌着泪·

····· 其实,我也不相信姜季泽的情意,他曾经有过的也只是一点新鲜感和思之不可得的遗憾,何况他当初还有过一番要敬而远之的内心独白。可以想见这一事件对曹七巧的人生有多大的影响——她自此深深认定男人的虚伪狡诈,也成了断送一双儿女的姻缘的心理伏笔。儿子新婚,她却像高音喇叭一样宣讲儿子儿媳的闺中私事,妒妇般命令儿子来为她烧鸦片,种种酿成儿媳早逝的悲剧。如果说这是她对于自己不幸婚姻的报复和发泄,那对长安亲事的干涉阻挠是就是财欲和姜季泽事件双重发酵。
长安是另一个七巧,面容渐渐长成了她母亲的样子,就连命运的轨迹也渐渐印合着。长安思慕的童世舫被这个病态的家吓得离开了,她与其道别,“长安觉得她是隔了相当的距离看这太阳里的庭院,从高楼上望下来,明晰,亲切,然而没有能力干涉,天井,树,曳着萧条的影子的两个人,没有话——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她的最初也是最后的爱。”有没有觉得惊人的相似?不正是曹七巧望姜季泽离开的重演。人失去爱和对爱绝望,就变成了残缺的瓷器。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曹七巧的残缺不仅割伤了她自己,还伤害着她周围的人。对曹七巧,我的情绪是复杂的,她是个立体的多层面的角色,让人怜让人恨,让人理解也让人怨愤。她的虚弱和强横交织,她畸形变态的人生又满目疮痍,膨胀的物欲填补着空洞的精神世界,她失去太多也扭曲太多。
曹七巧是悲剧的核心——她是靶子也是箭,三十年前的月亮尚好时,她便被众人瞄准着,这里面,有她娘家人,有姜家的老太太,还有那姜季泽和一众小姐丫头们,每个人似乎都高高在上,都把她当作理所当然的靶子,她是金钱买来的姨太太,是随时可以摆弄的小丑。可知箭中带毒,毒入靶身,最后也会化成更毒更厉的一把箭,疯癫地射向四面八方。毒性在累积,伤害在扩散,残酷的游戏却还在不知疲倦地上演。她滚圆的胳膊最终变成消瘦的能让翠玉镯子推到腋下的臂膀,被榨干的血肉和扭曲的人性正是曹七巧悲情的人生写照。我不能将一切罪责都推给她身边的人,但不能不说这些看客们的确起到了加速曹七巧疯魔的作用。

《故乡》里的杨二嫂年轻时是娇俏动人的豆腐西施,而终变成了鲁迅眼里一个”细脚伶仃的圆规“——一个爱占便宜的刻薄的农村女人。曹七巧当年若是嫁给一个普通男人,可能也是这番光景。她们同是旧时代里的女人,尖锐得让人生疼,在命运的挤兑下,撕下女性温情的面纱,赤裸裸地直面这个荒唐又荒凉的时代。 金锁,金锁,锁着一个女人的是金银珠玉。被锁着的是爱欲与情欲。这把锁直至死亡也没有卸下,曹七巧在墓碑下永远孤寂,被贴上某个标签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不知道她的女儿姜长安又会有怎样的人生,最后写道,三十年前的月亮沉下去,可是三十年前的故事却完不了。 读到这里,你才真的懂张爱玲有多残忍。
金锁记读后感34
更年轻些的时候,我是不大愿意读张爱玲女士的小说的,太过悲凉,所以囫囵读过几次《半生缘》与《红玫瑰与白玫瑰》之后,再没读过其它。但我心中是极敬重她的,论文字驾驭能力,现代作家几乎无人能出其右,还有她深刻入微的人性洞悉力,往往看得我一阵愤懑一阵寒凉。 隔了几年,心境不同了,我看的是人性中潜伏的种种丑恶如何在她笔下无处遁形,便是《金锁记》了。 《金锁记》写得颇有几分《红楼梦》的味道,开篇是已衰败式微的书香世家,一派虚掩的浮华作态与藏不住的颓唐之象。可我还是会错了意,毕竟不是"红楼一梦",写的不是梦中琳琅满目的奇女子。
"金锁记",写的只是现实中俗不可耐的刻薄女子。两者之间,好比从仙境跌落俗世。而金锁,那可不是什么携刻良缘的金锁,而是纯金打造的沉重的枷锁,上面沾染着的都是斑驳的血迹。 这是我头一回看讲述尖酸刻薄女子一生的传记,看到开头,我本应该逃走的,却好奇了,于是跌进曹七巧这暗沉无日的人生—— 命运待她不宽厚,麻油铺子的女儿,被卖去姜家嫁给身患重疾的二儿子做二奶奶,这辈子也就到头了。她苦她怨,她诅咒毁了她的娘家,姜家,她生恶,造孽。她若性子软弱,逆来顺受,也就没有这故事了,她若再厉害些,有学识有胆略,不要把终生景愿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也不失为另一种活路。可她不是,于是这些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自己挣脱不得,也用枷角劈死了几个旁的人,没死的,也送去了半条命。

看客茫然,恨她恶毒。可笑的是,到她临死前,她想要的也不过是寻常人家的生活,有儿女承欢,有个男人待她尚有几分真心而已。 在曹七巧嫁入姜家没几年的时候,她爱上了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一个并不好的男人,可是她是急需要爱一个人,在她看来,任何一个男人都好过她那患软骨病终日卧床不起的丈夫。她对着那活死人般的一个人,别说爱了,守着他就仿佛自己也成了死人。
后来,那不好的男人图着她的钱,拿仿佛情深意重的话哄她,她差点信了,却还是戳穿了他,所以也是彻底失去了他。曹七巧爱着姜季泽的时候还曾是一个女人,而自那一日起,她就只是萎谢了。一年滑作一日的,她就成了那"疯人"七巧了。 在她还年轻的时候,她还未完全泯灭人性,哥哥嫂嫂来探望她时,她尽管嘴上说着怨恨恶毒的话,把哥哥嫂嫂赶走的时候却忍不住呜咽,存着留恋之意。在丈夫老太太过世之后的分家之际,九老太爷去查考儿子长白的书,她说"他爸爸奶奶接连着出了事,他若还有心念书,也不是人养的!",心里怨恨着这两位,却也念着一点人之常情。更别说后来装疯撒泼争夺家产,尽为一双儿女筹划,还送长安去女中念书,也是为母之心。
但一个人在黑暗里待久了,心境早已变了万番,良知最后也消失殆尽了。 文中最妖异的一段,就是她对儿子生出的一抹病态的畸恋,"这些年来她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个男人,可是,因为他是她的儿子,他这一个人还抵不了半个。"那一晚的月亮都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像只妖精施展着媚术竭力引诱着长白,哄他说出新媳妇种种不是,第二日她再把这些话添油加醋抖落出去,她媳妇儿也就臊得只欲寻死而不得了。她再给长白一个丫鬟做小,又变着法儿哄长白吃烟,他上了瘾也就不往外跑了,只在家守着七巧与新姨太太。不过这媳妇儿与姨太太最后也还是如她所愿被逼死了。
她儿子的一切都翻不出她的手掌心。 旧社会的女子命运总是更悲些,同为子女,女儿长安就比儿子长白惨得多。 七巧亲手断送了长安本可以不同的命运,长安的一生从挣扎到不复挣扎反反复复来来去去终于成了七巧的影子。她从有自我到失去自我再到被爱情唤醒的自我到最后放弃自我,漠然接受一切沦为一个永远的影子。 我私心里觉得她是个更可怜些的女子,她性子比较软弱乖觉,没有强烈的反抗精神,比起她母亲,更像是旧社会普遍活在水深火热中逆来顺受的女子。

她曾经是有过自我的,中间生生地被扭转成了"活脱脱的又一个七巧",而在我以为她将永远顶着她母亲的嘴脸直至死去的时候,她遇见了她那"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不多的一点回忆——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童世舫。也不是言情话本里多么懂爱的男人,不过是一个爱意在远洋已灭,归国寻求中式安慰的失意人,可长安却隐去了她身上所有沿袭自母亲的性情习惯,一心一意小心翼翼做她自己,含蓄地内敛地,与之前判若两人。
张爱玲女士这段写得极美,也极悲。书中唯一寥寥描写过太阳的情节安在了长安与未婚夫去约会的时候,太阳里摇着的梧桐叶像金的铃铛,太阳里的庭院明晰,亲切......还有星光,"隔着半透明的蓝绸伞,千万粒雨珠闪着光,像一天的星。一天的星到处跟着他们,在水珠银烂的车窗上,汽车驶过了红灯,绿灯,窗子外营营飞着一窠红的星,又是一窠绿的星。"不过是雨天里朦胧一点的寻常景色,竟也像一天的星,明明是纯情的描写,底下却透着一股子哀伤。 有些人注定永远活在黑暗中,长安知道自己就是这种人,所以她有过两次在我看来很决绝也很美的放手,她曾为了不让母亲去学校大闹主动放弃了求学,现在也为了不让她珍惜的爱情被母亲刻意抹黑而取消了婚约。
她觉得她这牺牲为"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我猜想,那只手一定伸在空中,想要徒劳地挽留什么,想抓却住不住,该放却舍不得放。长安心底一定有一片是极干净的,她宁愿得不到也不要那点干净的执着被玷污。 然而,长安究竟还是被七巧毁了,她的放手在七巧看来还不够,只是解除了婚约,她还能与她爱的男人朋友相处,怎么能够,疯子七巧三言两语在那男人面前揭穿了她女儿不堪泥泞的过往,一切便彻底结束了。
长安这辈子也不会再嫁了。 故事的最后,七巧终于死了,长安也终身活在黑暗里了,可是张爱玲说——故事还没有完,也完不了。 书中张爱玲反复用到的一个意象就是月亮,指代旧中国女子的处境。大约,那个时候的寻常女子操劳了一日待到月上树梢才得闲理理自己的思绪,更别提小姐夫人们终日闲暇却困在深宅大院中望的最多的也只是窗外那抹白月光了。圆满的残缺的,森冷的狰狞的,月亮即是心境,没有一处是让人快活的描写。她们的命运也就如此了。

长安是书中唯一正面描写的看到太阳的女子了——唯一得到过一点稀薄的爱的女子。这大概也是她母亲不能容忍她的缘故吧,所以究竟落不得好结局。 "三十年前的月亮已不同于三十年后的月亮。"可是半个多世纪后的中国大地上,依旧有多少戴着金紫青黄枷锁的女子,终身望着月,却不曾得到过一星半点温暖她的日光。
金锁记读后感35
"金锁”的“金”是明亮的金光灿灿的、“锁”则是阴暗的内心的象征;“金锁”的意象为“黄金的枷锁”。
曹七巧出身低微不受人待见,但她不肯吃亏,以言语、行动挑战保守的上层阶级——大家族中的其他比她出身好的大奶奶和三奶奶,也是对自己嫁于近乎残废的丈夫的抱怨;这一切都是为了金钱,虽然她被禁锢在封建、没有生气的遗老遗少家中,但等丈夫和婆婆死后能分得家产,这时会想到金色的锁,但是金锁的负面效应则是七巧没有美满的感情生活;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看得到却啃不到,等到她分到家产时,她的金锁仍然在她的脖子上、紧紧地卡住她,七巧的金锁并不会因为可以触摸、可以得到金锁,而她自己把它解开,反而被金锁卡得更紧,使她的灵魂、心灵完全地扭曲,甚至连最基础的亲子之情也完全地被牺牲。
三十年来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不仅锁住了她的身体,使她的心灵也变成了一个疯子,同时又祸延至下一代,使他们变成心灵的残废;“锁”,不仅仅是黄金的锁,而且是会锁住他们心灵的锁。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开头就出现了月亮、月色,是对于时间、感情、永恒不变的东西的向往,但是七巧的生活并不幸福,而是像这月色带着凄凉的感觉。
"她接不上气来,歇了半晌,窗格子里,月亮从云里出来了。墨灰的天,几点疏星,模糊的缺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

长安得知七巧第二天要去学校兴师问罪,知道自己没脸再在学校待着了,于是看到的月亮都是残缺的,就像她的母亲七巧没有给她健全的身心,使她心灵残废了。
“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天是无底洞的深青色。”
长白陪着七巧抽大烟,并闲聊着媳妇的事,使媳妇成为了一个笑柄;七巧就像是黑云底下透出的炯炯月光,将儿子牢牢罩住,将儿子作为私有财产留在自己身边。
“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窗外还是那使人汗毛凛凛的反常的明月——漆黑的天上一个灼灼的小而白的太阳。......月光里,她的脚没有一点血色——青,绿,紫,冷去的尸身的颜色。她想死,她想死。她怕这月亮光,又不敢开灯。"
七巧就像是阴森的月光,让媳妇芝寿害怕,担心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
结尾也出现了月亮,和开头相呼应;被金锁锁了三十年的七巧虽然如月亮沉下去一般已经死了,但被她已弄得心灵残废的儿女还要生活下去,所以故事还没完。
金锁记读后感36
《金锁记》,实在不负傅雷的盛赞,当真是“文坛上最美丽的收获之一”。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刻画了卑劣扭曲的人性。七巧嫁给姜家残废少爷,情欲被压迫,因出身被姜家人欺辱。三十年的折磨扭曲了她的性格,使她的行为越发乖戾霸道,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作者是张爱玲,一个玲珑剔透,极具才华的女子。我很少看她的书,因为忍受不了作品的悲凉。她的心是冷的,笔是冷的,笔下的文字透着残酷的理性。

她曾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也许正因为她看得太透,所以即便在描写最善变的人心,最丑陋的人性,最扭曲的欲望,她的笔触仍是冷的,美的,无悲无喜。她以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冷静地揭露华美完满下的黑暗。这也许是她的悲悯吧,不是如观音般普度众生的慈悲,而是一种包容,一份理解。
《金锁记》也同样看得人心里发凉,而这与作品中有关月亮这一苍凉意象的描写是分不开的。文人骚客笔下,朦朦胧胧的月色像一袭飘逸轻纱,牵起人一腔的柔情似水。对故乡亲友的思念,对恋人的眷恋,对美人的赞叹思慕就在月色中发酵……
张爱玲则不同,她的笔下,月亮从来都美得苍凉,冷得瘆人。在《金锁记》中她写月亮写到了一种极致。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期看到的月亮都是不一样的,她不仅用月亮反映时间的流逝也表现人物的性格或心理变化,同时渲染气氛。主人公七巧就像是一轮月亮,少女时明亮动人光芒四射;刚嫁进姜家时处处被排斥侮辱,光芒开始黯淡下来,但到底还是带着温情的;到最后她一点点被染黑,被扭曲,变得阴冷瘆人。芝寿眼中“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月亮圆满,她的心中却是惊惧绝望的,强烈的对比反映了一种悲剧性。再写“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似是在预示着姜家这一封建贵族的没落腐朽又似是暗示七巧这一轮月亮命运的悲剧,渲染了凄凉气氛。
《金锁记》中同样让人惊艳的是服饰及色彩描写。在她笔下,服饰和色彩仿佛都有生命,有其隐喻性。她曾说,衣服是一种语言,表达人生的一种袖珍戏剧。所以《金锁记》中就连服饰都能撑起一场戏,能够告诉你人物的性格,暗示你人物内心怎样变化,环境气氛如何。实在让人惊叹!
曹七巧刚出场时“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显得与众不同。强烈且突兀的色彩搭配生动又引人注目,一个热烈且尖刻泼辣的曹七巧形象跃然纸上。分家产时,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揉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白与黑的搭配,香云纱衫的飘逸,胭脂似的脸色,曹七巧内心的快乐根本无法掩饰。“玄色花绣鞋与白丝袜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停了一会,又上去了。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这是长安听到七巧在恋人面前挑拨生事时候的绝望悲哀。

除了描绘服饰,张爱玲在《金锁记》中也极喜欢用繁复鲜明的色彩来刻画人物及环境。明明是没落腐朽的封建贵族,她却偏偏用着艳丽的色彩来描绘。但也许正是因为色彩鲜艳缤纷到了极致,反越让我觉得处处充满了诡异、冰冷和苍凉,毕竟盛极必衰啊。
从结构来看,《金锁记》极是巧妙。文章可分为两段。上段详细写七巧在姜家一天受尽欺辱压迫的生活,中间以“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了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这几句过渡跳跃到十年后。可以想象七巧是怎样“十年如一日”地过着被姜家排斥厌恶,情欲物欲被压迫的日子啊!正是因为这样巧妙的处理,所以文章下段中七巧分家后的转变才显得合情合理。
从文学作品的主题出发,四十年代的文学大多以同仇敌忾,抗日救亡为主流。然而就像张爱玲的伯乐柯灵说的那样,“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放不下一个张爱玲”。相对于新文学的启蒙话语与革命话语,张爱玲更喜欢写住在里弄,石库门中的新旧市民,即所谓小市民的话语。
读《金锁记》,我也确是没读出什么红色爱国革命精神来,最多也只是新旧时代交替下的混乱对小市民的精神冲击罢了。比如七巧执意要为长安裹脚,惹人笑话;比如七巧约见童世舫时的混乱搭配:身上穿着旧式“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现代产物“大红热水袋”;再说童世舫其人,接受了西方教育,却对未来充满了迷茫不安。感情受伤后,就想要找旧式温顺女子。他夹在新旧时代之间摇摆不定,左右为难。
除此之外,我认为《金锁记》的主题更多地表现了人性之恶和女性命运的悲剧性。七巧是可悲的。她小家小户出身,许配个普通人家,也许夫妻俩凑合着也能和顺地过完这一生。可偏偏她被迫“飞上枝头”,嫁给大家族残废的少爷。即便是这样,姜家仍认为是她高攀了。她的正常情欲被压迫,封建礼教叫嚣着女子只是男人的附庸,逼她妥协,退让,服从……没有背景,孤身一人在姜家的七巧知道,顺从只能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她开始所谓的“反击”,尖刻泼辣的话语下是她挣扎求生的卑微,是她厚厚的保护壳。金钱能带给她安全感,能满足她的物欲,是她付出青春,受尽三十年折磨才换来的。也因此,一旦抓住了她便再不能放手。是社会在逼迫她,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过多地责怪她呢?

那个时代的女子都很可悲。出身大家族的女子,从小就被要求三从四德,被当成“商品”,成年后“被估价”“卖“到婆家,接受所谓门当户对的家族联姻。就像兰仙,得不到季泽的宠爱要忍,面对季泽的风流也要忍,她何尝不是个悲剧呢?
新时代的我们是幸运的,能够接受教育,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也许是被压迫得太久,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想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这样我们也许就能够理解七巧,理解她对金钱偏执的掌控欲,因为她实在太害怕失去,害怕一切回到原点。
不得不说,《金锁记》在现代社会仍具有社会意义。曹七巧被金锁锁了一生,毁了自己,毁了亲生骨肉,现代社会中又有多少人被锁了呢?“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言论一度甚嚣尘上,不知快节奏高压力下的城市又会出现多少个“曹七巧”?
金锁记读后感37
张爱玲所有的作品中,《金锁记》是描写人性扭曲、人格变态最出色的作品。张爱玲出色地展示了曹七巧从一个健康单纯的姑娘变成一个丧失人性、为金钱所困的变态的疯子的过程。
曹七巧原是麻油商的女儿,有几分姿色,风流泼辣,敢在街上与卖肉的朝禄调情。虽是个平民阶层的女子,生活清苦,但也有自己的幸福。命运之神却把她推给了姜家,嫁给一个富家小姐不肯要的活死人一样的残废公子。七巧不但失去了爱情,而且在门第森严的大家庭中受到歧视,连丫头也鄙视她。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曹七巧可能会当一个身份低贱的姨太太。如果是这样的身份,她也不至于有太多的非分之想,她的正常欲望也不会压抑得这样厉害,或者她忍受不了寂寞可以一走了之。可是张爱玲不这样安排曹七巧的命运,她抬高了曹七巧的身份地位,让她做了堂堂正正的姜家二少奶奶,让她有了一双弱小的儿女,这使七巧压抑已久的对幸福人生的渴望重新抬头,在这种正常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她的黄金欲开始变相膨胀,终至人性彻底迷失。
如果说地位的提高使曹七巧的黄金欲被激发出来的话,那么小叔子姜季泽的出现使她干涸、麻木的心灵开始复苏,燃起了她内心深处熄灭已久的熊熊之火。可是这种爱情是注定不会被人们接受的,姜季泽对她若即若离,严于叔嫂之防,玩起了捉迷藏式的爱情游戏。七巧亦不肯亲自毁掉自己苦苦煎熬得到的一切,两人在各自的堡垒中相互对峙着,谁也不肯先越出雷池半步。经过十年漫长的痛苦历程,婆婆和丈夫都死了,七巧的苦难终于熬到了头,她分到了家产,搬出姜府自立门户。

“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可是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七巧也没有如她所愿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在曹七巧爱情逐渐麻木、热情日渐消退时,当年冷淡七巧的季泽上门来向她倾诉爱情了,七巧心中的喜悦和甜蜜自无法言喻。张爱玲极其敏锐、细腻地刻画了这一微妙的心理活动。“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是这种喜悦也仅仅维持了短短的一刹那。当季泽向她提出借钱的要求时,她立刻转而愤怒了。此时七巧心中直觉的念头就是:“他想她的钱——她卖掉一生换来的几个钱。”她的爱情梦瞬间化为灰烬,她认为什么都是假的,包括爱情,只有钱才是真的。在七巧的现实中,什么都是抓不住的,只有钱可以让她实实在在地抓在手里,为她所有。
如果说对爱情的渴望是七巧正常人性的表现,那么泯灭了那点爱,她便彻底套上了黄金的枷锁,变成了地道的疯子。更为不幸的是,她还是人母、是婆婆,她的疯狂不仅使自己走向了毁灭,并且还将身边的亲人拉来做陪葬。“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在她的生命中,儿子是她唯一不设防的人,可是她要时时刻刻将他牢牢抓在手中。当儿子娶上媳妇过上了一段幸福生活时,她立刻心理失衡了。新媳妇平凡的外表、软弱的个性,甚至她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成了七巧攻击她的把柄,她用最恶毒的言语一寸一寸地摧毁她的自尊,在七巧长期精神虐待中媳妇被凌迟了。与此同时,她还哄骗儿子、女儿吸上了鸦片,她又用类似的手段破坏了女儿纯真的恋爱,摧毁了她的未来,使她年过三十还待字闺中。正是“黄金”这把无情的枷锁使七巧从一个不幸的被害者慢慢变成了一个自我迫害的疯子。
《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既是一个可恶可恨的害人者,更是一个可怜可悲的被害者。她对金钱有强烈占有欲,为了攫取财富,可以不惜牺牲美好的人性,甚至以黄金这一“金锁”摧残儿女的爱情和幸福,把金钱看得比儿女的婚姻更重要。这个被金钱榨干了青春和蚀空了灵魂的悲剧人物终于在临死之前流出了干涩的眼泪。

张爱玲以她独特的女性视角,将笔触深入到曹七巧这个人物的内心深处,去审视她的灵魂,因此曹七巧这一女性形象对于我们读者具有特殊的认识意义和审美价值。
曲黎敏说,在“活着”之外,还有爱和美。而且正是这爱和美赋予了活着无比绚丽的色彩和神秘的力量!每个人都曾有机会,去选择改写的方向和依据:向黑或向光;顺从外在的标准,抑或寻找内心的方向。
然而,对曹七巧而言,生活的刺已然嵌进了肉里,改写是需要内在的资源的。七巧原来生活的路径不足以给她提供内心成长所需的能量,让她得以建构自己的价值意义系统;她也无法看到当下生活的意义,不知道每一个“现在”,其实都在参与对“以后”的建构。无法得到滋养的灵魂,更易被暗黑蓄养,没有内心空间的人,很容易被环境裹挟而不自知。所以,她不会爱,因为她不懂爱。
所幸,我们是处在新时代的女子,可以读书,旅行,以各种喜欢的方式滋养内心,在精神的世界修篱种菊,可以与情趣相投的好友共同成长学习。所以无论我们面对何种境遇,总会在因缘际会中,做一个内心有光芒的人,照耀自己感染他人。用一颗感知美好的心,丰富对生活的想象力,摆脱无力感的纠缠,走出自己的“规定场景”,用自己的“性格”制造了另外一些场景,向暖而生……
一个真正懂爱的女子,首先会好好爱自己,悦纳自己,并以一颗包容之心对待周遭。当你具备强大的内心,丰盈的精神,你便不会被外界所裹挟。真正的富有不是对物质无休止的占有与攫取,让其成为枷锁,丧失对生命意义的感知,而是以积极的状态,努力过好每一个当下。当你具备精神独立、经济独立的能力,不依附于他人而活着,你的内心必定会富足而安定。
金锁记读后感38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
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后感39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

…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40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
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
博君一肖王总裁的小作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