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多菲街8号读后感集合
2022-08-12 来源:百合文库

一、西厢记
《崔莺莺待月西厢记》(简称《西厢记》,又称《王西厢》、《北西厢》)是元代王实甫创作杂剧,大约写于元贞、大德年间(1295~1307年)。
全剧叙写了书生张生(名珙字君瑞)与相国小姐崔莺莺在仕女红娘的帮助下,冲破孙飞虎、崔母、郑恒等人的重重阻挠,终成眷属的故事。
该剧具有很浓的反封建礼教的色彩,作者写青年人对爱情的渴望,写情与欲的不可遏制与正当合理,写青年人自身的愿望与家长意志的冲突;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爱情观。全剧体制宏伟,用了五本二十一折连演一个完整的故事,这在古代杂剧中是罕见的。该剧情节引人入胜,形象鲜明生动,文采斐然,极具诗情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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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张生在普救寺相遇相国小姐崔莺莺,一见钟情,而无计亲近。恰遇叛将孙飞虎率兵围寺,要强索莺莺为压寨夫人;张生在崔母亲口许婚下,依靠友人白马将军的帮助,解除了危难。不料崔母却食言赖婚,张生相思成疾。莺莺心爱张生而不愿正面表白;几经波折,在红娘的帮助下,莺莺终于至张生住处私会。崔母觉察迹象,拷问红娘,反被红娘几句话点中要害,勉强答应了婚事,却又以门第为由,令张生立即上京应试。十里长亭送别之后,张生到京考中状元;而郑恒借机编造谎言,说张生已在京另娶,老夫人又一次赖婚,要莺莺嫁于郑恒。后张生赶来,郑恒撞死,崔、张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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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王实甫(约1260-1336年),名德信,大都(今北京市)人,祖籍河北省保定市定兴(今定兴县)。元代著名杂剧作家。

杂剧《西厢记》的作者。天一阁本《录鬼簿》称他名德信。河北定兴人。诸本《录鬼簿》都列入“前辈已死名公才人”,可能由金入元。据元周德清《中原音韵·序》,可知王实甫于泰定元年(1324年)前已去世。明贾仲明增补《录鬼簿》,有《凌波仙》词吊王实甫:“风月营密匝匝列旌旗,莺花寨明颩排剑戟,翠红乡雄赳赳施谋智。作词章风韵美,士林中等辈伏低。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风月营”、“莺花寨”、“翠红乡”,都代指元代官妓聚居的教坊、行院或上演杂剧的勾栏。显然,王实甫是熟悉这些官妓生活的,因此擅长于写“儿女风情”一类的戏。明陈所闻《北宫词纪》收《商调集贤宾·退隐》套曲,署为王实甫作,其中有“百年期六分甘到手,数支干周遍又从头”,可知其六十岁时已退隐不仕。但曲中又有“红尘黄阁昔年羞”、“高抄起经纶大手”,则其又曾在京城任高官,似与杂剧作家王实甫并非一人。
《北宫词纪》所收署名王实甫的散曲《商调·集贤宾》、《退隐》中写道:“想着那红尘黄阁昔年羞,到如今白发青衫此地游”,“人事远,老怀幽,志难酬,知机的王粲;梦无凭,见景的庄周”,“怕狼虎恶图谋,遇事休开口,逢人只点头,见香饵莫吞钩,高抄起经纶大手”,可知王实甫早年曾经为官,宦途不无坎坷,晚年退隐。曲中又有“且喜的身登中寿”,“百年期六分甘到手”,可以推断他至少活到60岁。这首散曲又见于《雍熙乐府》,未署名。因此,学术对它的作者是谁有不同看法。
《西厢记》五本二十一折的《西厢记》不仅是他的代表作,而且是元代杂剧创作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西厢记》结尾处,在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正面的表达了“愿普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的美好愿望,表达了反对封建礼教、封建婚姻制度、封建等级制度的进步主张,鼓舞了青年男女为争取爱情自由,婚姻自由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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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物介绍
崔莺莺
崔莺莺出身名门贵族,是个美丽而有才情的少女,父亲崔相国生前已将她许配给郑尚书的儿子。在封建礼教的严重束缚中,她内心强烈地追求着爱情和幸福。她和书生张君瑞在普救寺中相遇,张生的痴情和才华博得她的爱慕,但相国小姐的身分和她所受的教养,使她感到不能自由表达爱情的苦恼。张生解普救寺之围,本应与她结为夫妻,但老夫人的变卦,给她以沉重的打击,反抗的意识开始觉醒。她逐渐从犹豫动摇、怯弱和顾虑中解放出来,终于突破束缚,和张生美满结合。
张生(张君瑞)
张生先父官礼部尚书,可见他也是书香门第出身,自幼在此环境熏陶下,勤奋学习,学成满腹文章以求金榜题名。时运不济,造化弄人,多次应举,均名落孙山,因此“书剑飘零,游于四方”。由此可见,张生的愿望是:但求功名日,光宗耀祖时。但这位饱学之士在偶遇莺莺时,却将功名利禄抛向九霄云外,将23年的艰辛与努力置于十八层地狱,义无返顾地把追求自由爱情放在第一要务。于是经史子集却成了他追求爱情的幌子,在之后的岁月里他相思难寐,更别说读书学习了,在普救寺英雄救美,绞尽脑汁争取爱情,终于爱情有望,却遭崔夫人拒绝,以“俺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为由,张生迫不得已,只能赴京赶考,未料到自己的爱情却建立在功名的基础之上“得官啊,来见崔夫人;驳落啊,休来见崔夫人”的确,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未遇莺莺时,张君瑞“书剑飘零功名未遂,游于四方”,遇莺莺后,他胸有成竹,胜券在握,最终“一举及第,得了头名状元”。
红娘
红娘不仅仅是一个裨女,而且是剧里剧外的联络人,她作为作者代言人,直接体现了作者的意图,作者把自己的思想和意识加在了她的身上,她左右着剧情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红娘奔走于崔、张之间,周旋于以老夫人为代表的封建势力中,老夫人维护封建纲常和家族利益,维护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礼教,要打破它,就需要红娘这样具有大胆的反抗精神而又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侠气角色,她见义勇为,情缘反礼,愿为“有情人终成眷属”扫除障碍铺平道路,因此,她在剧中具有相当高的地位。

老夫人
老夫人是一个多苦多难的、已经衰败了的封建家庭的家长。丈夫刚刚去世,能够担负起家庭支柱的小儿子尚且年幼,显赫的相府之家转眼之间变得只剩“至亲三四口儿”,而客居萧寺,后面会遇到什么麻烦,她一无所知。老夫人的丧夫之痛和对未来世事难料的苦楚,不是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莺莺小姐所能体会和理解的。老夫人是《崔莺莺待月西厢记》中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她的一段“子母孤霜途路穷”的唱词,反映了她对门前冷落、世态炎凉的感伤,这对老夫人性格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正是由于她痛感门庭冷落、处境凄凉,所以她特别想为女儿寻一段既可以维持崔家贵族之家的社会地位,又能给女儿带来幸福的婚姻,因而,如张生这般之人断然不是老夫人的理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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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西厢记读后感40篇
篇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说的是“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一个又俗又滥的故事:张生与崔莺莺一见钟情,而崔母出于家族利益和封建礼法的考虑百般阻挠,最后,在红娘的帮助下,经过一系列斗争,崔张终成眷属。作品表达了男女青年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愿望,显示出一种所谓反封建的主题。
《西厢记》写出了张生的钟情之美、莺莺的深情之美、红娘的热情之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活着不只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精神的美在于率性纵情,而任何破坏这种美的势力必然是丑恶的。《西厢记》写出了这种美与丑的较量,写出了人性的被束缚和被压抑,更写出了人性终于冲破束缚如惊雷如春笋自由伸张的勃勃生机。
我们来看看《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场。
“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的崔莺莺内心十分痛苦,历经苦心刚刚获得的爱情又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这是一种什么“恨”呢?在莺莺看来,有情人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举案齐眉,卿卿我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总之,“但得一个并蒂莲”,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她反复叮嘱张生,“此一行得官不得官,即便回来”,休要说什么“金榜无名誓不归”!这是对爱情和幸福的热烈渴望和执著追求,这种追求突破了封建陈腐观念和传统道德的束缚,是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信条的颠覆,表现出一种叛逆精神。

崔莺莺还有一层忧虑:张生一旦高中,会不会另攀高枝?“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所以郑重嘱咐张生:“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莺莺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那个时代,富易交,贵易妻不但是常事,甚至“始乱终弃”的流氓行为还被认为是“善补过”。在莺莺看来,自己对张生的深情不应该被辜负和背弃,而要得到对等的回报,这实际上是一种捍卫人格尊严和要求平等的思想,这也是对传统的不满和抗争,代表了当时广大妇女的心声。
王实甫笔下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法的束缚,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鄙弃名教纲常和利禄功名,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纵任性情自由奔放,勇敢地爱起来了。他们从佛殿相遇、一见钟情,到月下吟诗、互通款曲,发展到传书递简、跳墙赴约,直至西厢幽会、两情缱绻,最后长亭送别、海誓山盟,这一系列情真意切、大胆热烈的行为,不知使多少卫道士咬牙切齿、胆战心惊,也不知使多少在封建婚姻制度压迫下的青年男女为之击节,为之陶醉,为之神魂飞越。即使在今天,《西厢记》仍然让人心领神会、激动不已,让人认识到人性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认识到束缚心灵、摧残人性的势力是多么的可鄙和可憎,认识到幸福可以,应该和必须去争取——丢弃各种陈腐的观念,摆脱各种心灵的枷锁,为人性的解放和生命的尊严而斗争!
篇2、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
《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

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平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
于是,杜牧自然可以青楼薄幸,元稹自可遗忘当年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情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了对方所有的缺点和不完美,却就是那样无法分离,心里的包容和呵护是给属于自己生命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在这个纷乱肮脏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
篇3、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品。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描绘了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崔莺莺是一个美丽,善良,温柔、含蓄,深受封建礼教的濡染,又有着对爱情生活的向往贵族小姐。她是一位具有时代叛逆性的女性形象,她在追求理想爱情时,能够与封建礼法进行抗争,这是难能可贵的。她不由自主的对张生一见倾心,月下隔墙吟诗,大胆地对张生吐露心声,陷入情网之中而不能自拔,饱尝着相思的痛苦。同时她也越来越不满于老夫人的约束,并迁怒于红娘的跟随。
她对张生的爱,纯洁透明,没有一丝杂质,当张生被迫上京考试,她悔恨的是“蜗角虚名,蝇头小利,拆鸳鸯两下里”。长亭送别,她给张生把盏时的感触是:“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
她给张生最郑重的叮咛是:“此一行得官不得官,疾便回来”;她担心的是张生不像她那样爱得专一,一再提醒他“若见了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总之,在她的心中,情始终是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至于功名利禄,是非荣辱,统统可以不管。她对张生的爱恋,一开始却是胆怯和动摇不定的,一方面她具有少女的情感和欲求: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相国小姐又是在那样的母亲的管教下成长起来的,同时又接受过较多的封建道德教育,这就构成了她思想和行动上的矛盾。
她回答张生的那首诗“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表达了她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同时也流露了她对张生的爱恋。在“听琴”的时候,她被张生琴中热切的呼唤深深地感动着,以致于泪水涟涟,但是她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
此时在她的心中,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对张生的爱恋激烈地冲突着,最后爱情终于战胜了礼教。因此当她接到张生的情诗时,终于大着胆子写了一首题为《明月三五夜》的回诗,约定张生于十五日晚上相会。“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短短二十个字,标志着莺莺决然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寻求自己的爱情。这是难得可贵的。
记得著名诗人裴多菲曾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崔莺莺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她让我明白了真正的爱情是那样的美好,是那样的值得期待,真正的爱情是存在于人间的,并且是可以追寻、应该而且必须去争取才能够得到的。真心的希望,如作者心中的美好希冀一样“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篇4、西厢记读后感
“好句有情怜夜月,落花无语怨东风”。这是《西厢记》里的一句名诗。
《西厢记》,元代王实甫作。这部作品实际上来源于唐传奇《莺莺传》(又名《会真记》,唐元稹作)。传奇者,浪漫爱情故事。
元朝是中国剧本创作的一个高峰时期。除了王实甫外,杰出的剧作家还有关汉卿,其代表作《窦娥冤》经久不衰。《西厢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剧之一(其余为《牡丹亭》、《长生殿》和《桃花扇》),剧中张生与崔莺莺的生死恋情历来为人们传颂。
《莺莺传》本是以悲剧收尾,但在王实甫手下,张生(字君瑞)和崔莺莺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张生出身于上层阶级,父亲是礼部尚书,但因病早逝,从此,家道没落。于是,前往投靠其父亲曾援助的同窗杜确,因为他镇守边疆,掌控十万大军。张生想从那里谋个一官半职。崔莺莺出身其实更优越。父亲是相国,但也在她幼时早逝。一家人只好举家迁移至浦东(今山西省西南永济市蒲州古城)。张生爱游山玩水,所以有一日特地去浦东普救寺游玩。因为有缘,所以那天,崔莺莺及侍女红娘也碰巧去该寺上香(普救寺是崔相国生前主持捐建的),两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迫于封建礼教,张生以读书为名,寄居于普救寺的西厢,希冀每天多望崔莺莺一眼。后来,当地的地头蛇孙飞虎得知崔莺莺貌若天仙后,欲用其五万大军趁崔家上香的机会去普救寺“抢劫”。无奈,崔夫人提出解围者嫁其女的说法。
值此危难之际,张生接下这一“光荣的任务”。他派一和尚送信给杜确,最终在他的帮助下,压退了孙飞虎。但是,“却道妇人心易变”,崔夫人瞧不起张生,嫌弃他无名无财,便生出返悔之心,因为有损名门。可是,在爱情面前,谁又阻止得了丘比特的情箭呢?“崔莺莺夜听琴”,两人在红娘的帮助下成就“好事”。莺莺的坚定,普救寺方丈的劝说,大将军杜确的无形“胁迫”,都迫使崔夫人最终做出了让步。她以“金榜题名”来回复张生。苍天有情,张生果真中了状元。一切本已入彀中,谁又想半路杀出个“郑常发”。崔家与郑家定下过娃娃亲。此刻,他想与崔莺莺完婚。得知事情真相后,他诬陷张生,说他已经在外娶婚。崔家误信为真,便想让崔郑二人完婚。千钧一发之际,张生赶了回来。真相揭晓,郑常发自杀。张生与崔莺莺喜结连理。

《西厢记》表达了当时一些先进知识分子意识中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时至今日,这一古老的爱情传奇仍被人们传颂,因为,它折服过许多青年男女的心。
合上书本,潸然泪欲下。想人生最苦离别!可怜见千里关山,犹自跋涉!崔张二人可是深有体会。张生上京赶考,崔莺莺茶不思饭不想;而张生也有过“草桥一梦”。心灵相通,情何以再言?只想说一句:真爱永恒。“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倘若现实的话,崔张二人将实现这一古老而虚幻的爱情传奇。
回想,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文学”已没有以前那么兴盛、繁荣,正逐步走向平庸,特别是那些真正具有意义、价值的文学作品已屈指可数。那就多从古代汲取营养吧,本人拙见,《西厢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篇5、西厢记读后感
今年春天,借着适宜的气候,读了几本书。同时也趁着明媚的阳光出去疯玩了一个春天。所以把读后感一拖再拖。
《西厢记》描写了一对青年男女邂逅,一见钟情,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几百年来,它曾深深地激励过无数青年男女的心。
《西厢记》是部浪漫的爱恋书。我很羡慕书中的崔莺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婚姻缔结的基础应当是男女之间真挚的爱情,而不在于门第的高低、财产的多寡、权势的大小、容貌的丑俊、才情的敏拙。可见,它所表达的不是某一时期、某一阶层的呼声,而是世世代代人的理想和愿望。
读《西厢记》,有感于莺莺与张生的真挚爱情,欣赏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勇气;有感于红娘的聪明机智,敬佩她的胆识和智慧。
《西厢》剧情布置巧妙,情节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格外动人:以眼游幸,满口余香。

“……频祝愿:普天下心厮爱早团圆。谢天神,教俺也频频的勤相见。”“愿普天下姻眷皆完聚。”这一祝愿是在大团圆喜庆的气氛中由主角的幸福而推及“普天下”,所以格外令人感动,这一主题也是就几乎成了《西厢记》所独有,从而使后世不知多少才子佳人在咀嚼这句话时,似痴如醉,无限向往!
有人说《西厢记》是“天地妙文”。说“《西厢记》必须扫地读之,扫地读之者,不得存一点尘于胸中也……必须焚香读之,焚香读之者,致其恭敬……必须对雪读之,对雪读之者,资其洁清也……必须对花读之,对花读之者,助其娟丽也……必须尽一日一夜之力一气读之,一气读之者,总揽其起尽也……必须展半月一月之功精切读之,精切读之者,细寻其肤寸也……”。我只是做完了家务而读之,只能是粗读与浅见之。究竟怎么读,尽自己的体会。
“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篇6、西厢记读后感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爱绵绵无绝期…
一个是闭月羞花貌,一个是恭俭温良相。为何要怪黄莺儿作对,怨粉蝶儿成双,明明是郎有情来妾有意,为何,总有隔天的银河,不做美的蓝桥水呢?
那一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唱出来容易,做出来又会怎样呢?长亭外,古道边,情绵绵,意切切。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休要一春鱼雁无消息!我这里青鸾有信频须寄,你却休金榜无名誓不归。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息。
你我不再受那相思苦,只愿真爱无绝期。是月下暗表情意的古琴音,更是那隔墙对吟的动情意:月色溶溶液,花音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
料想春娇厌拘束,等闲飞出广寒宫。我不惧世俗之言,不喜那蝇头微利,只盼心中的意中人,别把我的真心丢弃在那荒野中…我岂无意,怎奈久居深闺的莺儿振不开那腾云的翅膀…也许该去歆羡那空中的比翼鸟,水里的双鸳鸯。爱自可相爱,莫问,有谁可阻挡。

弃掷今何在,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来意,怜取眼前人。不要负了这番真情意,待到相逢话别离。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虽然眼底人千里,且进生前酒一杯。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留不住的黄昏,赶不去的思念。意似痴,心如醉,昨宵今日,清减了小腰围。合欢未已,离愁相继。想着俺前暮私情,昨夜成亲,今日别离。我谂知,这相思,抵过往日…暖融融玉醅,白泠泠似水,多半是相思泪。两意徘徊,落日山横翠。知他今宵宿在那里?有梦也难寻觅。人生长远别,孰与最关亲?不遇知音者,谁怜长叹人?相思只自知,老天不管人憔悴,泪添九曲黄河溢,恨压三峰化岳低。到晚来闷把西楼倚,见了些夕阳古道,哀柳长堤。
不是天公不做美,美总是要人去勇敢追逐,不管眼前是什么在阻挡,也要坚信你爱的人还在等待着你。因为有你,所以我坚持,为爱坚持,只是愿天下有情的终成了眷属,就是是非纷扰也无法拆散的鸳鸯,永沐爱的湖中…
篇7、西厢记读后感
关于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可以说广为流传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想认认真真的看过。这周老师给我们讲《西厢记》,我才从心底里觉得我应该认真的看,而不再是囫囵吞枣的阅读。
剧本塑造了崔莺莺和张生两个形象,他们具有共同的特点:向往爱情,追求幸福。他们互相爱慕,可是他们的地位悬殊:一个是相国之女,处在母亲严厉的家教之下;一个是书生,地位远远不及相国之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注定要通过反抗封建传统观点、反抗封建礼教,并要求两个人能够始终真心相爱,才能够取得胜利。故事就是围绕他们为爱情而反抗封建、以及他们面对重重考验时对爱情是否执著而展开的。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爱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有现在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爱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己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己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可以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么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爱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现在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后来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爱情史盲目的。在后来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现在的父母一样有爱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爱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爱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爱情。也许这就是现在的人喜欢这样的结局的原因吧。生活中无法实现的事情只有靠戏剧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这一段爱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美好爱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直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爱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
篇8、西厢记读后感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自古以来就是一种隐晦却又炽热的感情,无论封建礼教如何压制,爱情终归是爱情,无非是由内而生的爱慕之意顺其自然地发展为一往情深,无所止。而在众多的爱情故事里,《西厢记》中所描写的莺生之恋无疑是一颗璀璨的明珠。
在《西厢记》这本杂剧里,王实甫的功绩绝不止是将讲唱文学改变成了代言体的戏剧,使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在崭新的艺术形式里获得了新的生存基地。王实甫充满创新精神地使崔张故事各方面都趋于完美,符合大众的审美观点,从而具有了从《莺莺传》到《董西厢》、一系列歌咏崔张故事的作品,所不可比拟的生命力。

“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主题思想的点睛之笔,不仅张君瑞与崔莺莺应当成为夫妇,也不限于《董西厢》里所说的“从古至今,自是佳人,合配才子”,而是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毫无例外地应当成为眷属。莺莺与张生从佛殿初遇时起,就开始了感情的交流,经过月夜联吟、斋堂互视,就更加深了这种感情,由最初的互有好感,发展到倾心爱悦。张生对莺莺从一开始就爱慕的神魂颠倒,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刚刚的打个照面,风魔了张解元”,而莺莺说:“自见了张生,神魂荡漾,情思不快,茶饭少进。”从一开始的一见倾心,到了普救兵乱、白马解围时,这种感情就已经发展到难解难分的程度,莺莺在白马解围后满以为婚事将成,不禁吐露真情:“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都较可。”可如果不能成合,岂不就明明白白地成了:
“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难较可”吗?然而,老夫人当下就反对二人的爱情:“俺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并提出要张生进京赶考,如果他不去或者落第就甭想得到莺莺。封建家长制鄙弃的是爱情,可男女主人公所重的是爱情,剧作家所肯定的、支持的也是爱情。
那么爱情是抽象的吗?当然不是。爱情作为男女之间互相爱慕、互相吸引的感情,从来都是具体的内容。张生眼里的莺莺是:“比着那月殿里嫦娥也恁般撑”,“佳人才思,俺莺莺世间无二”,“那语句轻,音律轻,小名儿不枉了唤莺莺”。而莺莺说张生:“想着文章士,旖旎人。他脸儿清秀身儿俊,性儿温和情儿顺,不由人口儿里念心儿里印。学得来一天星斗焕文章,不枉了十年窗下无人问。”他们俩敢于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敢于逾越封建礼教的清规戒律,如此惺惺相惜,也是爱情的思想基础。爱情是美好的,既然有情人应当终成眷属,那么当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的时候,当这种爱情收到阻挠的时候,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不幸。这种痛苦是如此缠绵,难以排遣,甚至可以为之而生,因之而死。当老夫人赖婚的时候,张生眼看姻缘无望,竟一病不起,在这个视爱情为妖物的年代,这种情况是可耻的。

莺莺虽不像张生表现的那么严重,但渴望爱情的青春之愁与百花凋零的暮春之愁,交织在一起向她袭来,只消“针线无心不待拈,脂粉香消懒去添,春恨压眉尖······”。
美丽的爱情在封建社会里是不合法的,要想得到它,就要男女通过自己的努力,进行坚韧执着的抗争,而不能坐待封建家长的“恩赐”。张生和崔莺莺不仅要同以老夫人为代表封建势力进行斗争,而且要同自身所受的封建教养和封建习性进行斗争,只有冲破重重的束缚他们的封建罗网,才能自由的享受爱情的甜蜜。莺莺和张生是这样做了的。佛殿初遇,目惹心招,是他们的第一次反叛行为;墙角联吟,以诗传情,是他们的第二次反叛行动;斋堂互视是以目送情,月夜听琴是以声传情,诗简往来则是情不可遏,在孕育着更大的反抗、叛逆行动。果然,他们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幽会,把这种反抗行动推上了顶峰——他们终于摆脱了封建罗网的束缚和支配,要在婚姻这个具体问题上,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支配自己了。结局当然是动人心魄的爱情战胜了无理可言的礼教,张生取第之后跟莺莺永远地在一起。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世间任何一种感情都要对爱情颔首低眉,顶礼膜拜。但得一个并头莲,你情我愿;且留君瑞在闺边,影儿般不离身。此谓莺莺之声,愿天下所有莺莺者,能够与君盟。
篇9、西厢记读后感
还记得以前。不管是在语文课上,还是在历史课(文学史)上,都曾看见过、听过老师讲关于《西厢记》的文章或简介,所以,说实话,心里对《西厢记》还是存在一点好奇的,所以有种想看的冲动,可是,怎奈种种原因,这一想法被搁置了,可是,到了大学,古文老师正好说让我们每人都看《西厢记》,还真是那什么啊呵呵……
话说,提起元稹的《莺莺传》可能许多朋友并不熟悉,可一提起《西厢记》,恐怕没有几个不知道的。其实《西厢记》就是根据《莺莺传》改编而成的。只不过《西厢记》是歌颂自由恋爱的喜剧,而《莺莺传》则是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如果说《西厢记》是根据人们美好愿望而写成的一篇成人童话,那么《莺莺传》则是描述社会现实的报告文学。

看《西厢记》的原始冲动还是因为被书中的爱情故事所吸引、所感动,我知道,原本《莺莺传》是以崔莺莺最终被张生无情的抛弃作为结局。说心里话,我是不喜欢读悲剧的。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也都希望每个爱情故事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的认识到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想法罢了。世界上存在着太多的另人悲伤的故事,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而且我觉得《莺莺传》比《西厢记》更具有艺术感染力,人物形象更加丰满,故事结局耐人寻味,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说起《西厢记》来,我最喜欢的不是那缠绵悱恻的男女主角,也不是那个比较古板的老夫人,而是那个娇俏的小丫鬟,红娘。
首先,在我看来,红娘是一个充满反叛精神的人,虽然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丫鬟,可是她的反叛精神却表现得很明白。崔莺莺、张生的自由婚姻,在充斥着封建礼教的社会背景下,是大逆不道的,但红娘作为一位老夫人派来“看守”小姐的丫头,不仅不揭开这层秘密,或置若罔闻,反而推波助澜,是这场婚姻得以美满结局的主要的牵线搭桥之人。在封建卫道士的眼中,红娘的形象是反面的、不光彩的,但在“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宗旨下,红娘却是美好的化身,是美满婚姻的代言人。在这场叛逆的婚姻中,红娘不畏被老夫人责打的危险,几次三番周转于崔张之间,为他们安排月下听琴,并有晓夜奔走,传书递简等一系列行动,反映了她对这场恋情的支持,以行动表现了红娘的反叛精神。在今天的我们看来,红娘的行为更是深得人心的。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还能这样,不得不说,它有让人佩服的资本!
其次,她是正义的象征。老夫人是封建礼教的化身,终日将女儿紧闭闺房中,不得见生人,在婚姻上是极力主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这个封建的顽石,却遭到了奴仆红娘当面的顶撞,不留一丝情面。在“拷红”一折中,红娘以理驳之:“信者,人之根本……”短短一段话,说得老夫人无言以对,充分反映了红娘的能言善辩、通晓大义、机智过人、富正义感。

另外,她是智慧的。在最后一本中,红娘痛骂郑桓,语言锋利,咄咄逼人。当郑桓夸耀自己富有而能干、骂张生“穷酸饿醋”时,红娘说到:“他凭师友君子务本,你倚父兄仗势欺人……你值一分,他值百十分,荧火焉能比月轮?”当郑桓抬出“我祖代是相国之门”的金字招牌来压人时,红娘义正词严,剔肤见骨地指出:“你道是官人则合做官人,信口喷,不本分。你道是穷民到老是穷民,却不道"将相出寒门‘”。她勇敢地与这个仗势欺人的花花公子斗争,维护了崔、张的爱情,读来令人为之一振。红娘突破了等级名分的界线,在主子面前,对崔、张的爱情和婚姻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和同情,同时也体现了她的价值观和善恶判断力。
所以,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机灵的小丫鬟,喜欢她的活泼,喜欢她的机智聪慧,喜欢她的冷静,喜欢她的善解人意……
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抢镜头啊!哈哈哈……
篇10、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古典爱情戏曲之一,为元代王实甫所作。先讲讲大致故事:张生对前相国小姐崔莺莺一见钟情,恰遇良机,致书信求援击退强寇,救崔氏一家于水火。得婚约,然敌退后崔夫人毁约,竟使张生莺莺以兄妹相交。张生郁郁寡欢,幸得红娘相助,与莺莺互通书信,制造巧遇,终使莺莺动心。又经跳东墙乌龙,莺莺一封书信至,终成好事。崔夫人怒不可遏,却只能允了。张生进京赶考,莺莺长亭送别。中状元,张生会见夫人,对质郑恒,一家共团圆。故事是圆满结局,皆大欢喜。
且就故事情节来看,一波三折。张生追求莺莺之路并非一帆风顺,若非得红娘助力,很有可能“折戟”。而夫人的阻挠,莺莺的“变脸”,郑恒的污蔑,一切都使这情节变得曲折动人。
从角色塑造来说,在挣脱礼教束缚的相国小姐崔莺莺,耽于爱情的痴心书生张珙,封建女性代表崔夫人和活泼可爱的婢女红娘中,我最喜爱的还是红娘。红娘在书中虽不是主角,但却是各个人物之间联系的交集。红娘是莺莺的贴身婢女,是张生追求莺莺的谋士,是崔夫人派来监视莺莺的探子。可以说,红娘联系了各个人物。而在红娘身上,作者赋予了更多心血。红娘善良可爱,活泼机灵。在她身上几乎没有任何缺点,她是美好的化身。不似莺莺仍受封建思想束缚,不似张生沉溺于情色忘却功名,不似崔夫人毁约失信,红娘在书中只是坚守自己的正义,做自己认为的正确的事。以卑微身份顶嘴崔夫人,帮助张生追求莺莺,成就莺莺张生姻缘,促进作者要表达的爱情喜剧主题达成,红娘拥有超越那个强调身份等级的封建时代的个人魅力。

我认为从爱情角度来看,《西厢记》讲述的是勇敢冲破封建束缚,追求纯粹美好的爱情的故事。特别是对于古代女性,这种举动更是难得。张生追求莺莺情感火热灼人,而莺莺回应张生更显珍贵。作为相府小姐,莺莺是知礼节的,矜持的大家闺秀,在崔母的阻挠下,她该是与张生一刀两断。然而她却听从了本心,在对张生有意后,经过一番挣扎,最终还是被病弱张生的炽热的情感俘获,主动送书信,成就好事。这是离经叛道之举,在当时可称为“不守妇道”,也背离了崔夫人的教育,但莺莺还是做了,为了纯洁的爱情。作者表达了那个压迫的时代人们心中的属于人的真实合理的欲望,对挣脱封建礼教不合理束缚的渴望,对自然爱情的追求的欲望。相国小姐与穷酸书生的爱情故事令人感动。王实甫也为这段爱情写下了完美的结局。“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就语言来说,我真感叹于王实甫的文才。且不说化用诗句,就是其本身的韵脚便押韵的好。且看:“人间看波,玉容深锁绣帏中,怕有人搬弄。想嫦娥,西没东生谁与共?怨天公,裴航不作游仙梦。这云似我罗帏数重,只恐怕嫦娥心动,因此上围住广寒宫。”波、中、弄、共、公、重、动、宫,呈ong叠韵,读来音韵极强,显得活泼有趣。书中语言有典雅的诗句,也有偏向口语化的用词,实集大成。且不说各种曲牌名,单是书中随手拈来的典故便极具文采。听说《西厢记》最完整的注本的注释有2000处,也是难怪。
篇1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为元代著名的戏曲作家王实甫所著。究其根源,实为“新杂剧,旧传奇”,唐代元稹、宋代赵令畤,金董解元,都曾撰写过不同版本的《西厢》,至元代王实甫,终于把《西厢》推举到颠峰,不仅家喻户晓,而且已经变为一种潮流,一种中国封建思想的蜕变,如此寥寥万余字,何以有如此魅力,何以堪如此重任?就此处,我把我的观后之感付之于字,并总结了下面三点世间文章不可兼备的好处,望阅者于其中游幸一翻,感受《西厢记》这一文学珍品为大家带来的视觉的冲击与精神上的享受。

一为情节。大凡书籍,均以情节为首要之物,叙述平铺还在其次。《西厢》的故事情节,简单明了。崔莺莺与其母老夫人并红娘送父亲灵柩至博陵安葬,路宿于普救寺。恰逢张君瑞游览至此,二人相遇,便萌生爱慕之情,只迟迟未得机遇相见。后因孙飞虎围住普救寺,欲强抢莺莺为妾,老夫人无奈,言道:“谁若能解救我母女二人,便把莺莺许配与他。”张生闻听便投信至其友白马将军处,求其解围,并完此姻缘。后兵至围解,老夫人又悔其前言,并未撮合崔张二人。二人悲苦,想尽万般妙计,互相试探内心,后因红娘于中穿插取事,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婚姻。故事情节让现代人觉得俗气简单,可实不知于当时的封建社会,这便是一种突破,一种冲击!霎时掀起了一股“西厢热”,竟成为了当时社会的“畅销书”,且不少词曲作家都开始对爱情剧本下了大量的笔墨与精力。到了明清,凡写男女方面的故事、剧本,都是受了《西厢记》的影响,以致于今,按一些言情剧、肥皂剧的情节看来,《西厢》应该算是他们的鼻祖了。
其表现的主题思想,即:“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成了眷属。”以当时的社会看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非常叛逆、非常有冲击力的。
其次为价值。从古至今,从内由外,都对《西厢》做出了无法比拟的评价。赵景深先生把《西厢记》称为“中国古典文艺中的双壁”之一,那一壁即《红楼梦》。能与《红楼梦》并驾齐驱,它的文学价值与艺术价值可见一斑。陈继儒更是把其称之为“千古第一神物”。另外,更有“《西厢记》天下夺魁”,“化工之作”,“王实甫《西厢》,千古绝词”等艺术等级甚高的评语。乃至于国外,也把《西厢》推举到一个高峰。俄国柯尔施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纲要》中就说到:“单就剧情的发展来和我们最优秀的歌剧比较,即使在全欧洲恐怕也找不到多少向这样完美的剧本。”这些并不是对《西厢》的推崇和炒作,这是一种信服。
最不可思议的便为词藻。《西厢》的曲牌、词牌、平铺和旁白,都具有无法超越的魅力,我在前面所言的“视觉冲击”,就是指,当我们的眼睛看到这些文字词曲的时候,它所给我们带来的视觉上的享受。我用八个字来表达一下我阅读的感受,即:以眼游幸,满口余香。口中之香,实为书中之味也。王伯良言:“《西厢》妙处,不当以字句求之,其中联络顾盼,如长河之流,它曲莫及。”在此,我虽不能把整书打录于此,而可举一二句我所记的明了、香浓的曲子,共大家赏玩。张君瑞一出,便有[点绛唇]一篇,篇上云:“游艺中原,脚跟无线,如蓬转。望眼连天,日近长安远。”[小桃红]上言道:“夜深香蔼散空庭,帘幕东风静。拜罢也斜将曲栏凭,长吁了两三声。剔团鸾明月如悬镜,又不是轻云薄雾,都则是香烟人气,两般儿氤氲得不分明。”又一篇【混江龙】上说得好:“落红成阵,风飘万点正愁人;

池塘梦晓,阑槛辞春。蝶粉轻沾飞絮雪,燕泥香惹落花尘。系春心情短柳丝长,隔花阴人远天涯近。香消了六朝金粉,清减了三楚精神。”《西厢》中句,巧夺天宫,且篇幅不长,若一气呵成,半日功夫便可览遍,只此书并无读一遍之理,依我看,《西厢》中词句,好似天造地设一般。
我读《西厢》的感受,也仅此而已。我只以我的观感把《西厢》这部惊世骇俗的作品介绍给大家,而深而又深的意境,还是需要通过阅读文章去获得、去体味,去享受。
篇12、西厢记读后感
中国的戏曲文化是博大精深的,不但数量之多,经典之多,戏曲的作品也能体现出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思想境界。因此,在拜读完《牡丹亭》以后,我又马不停蹄的借来了《西厢记》进行研读。研读并不过半,却要写读书笔记了,害怕有些人看了之后又嘲笑说不过是应付任务,我还是解释一下,此篇读后感只是个人之拙见,还请见谅。
版本介绍:《西厢记》王实甫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北京第1版。这个版本是横排简体的版本,虽然可能缺乏竖排繁体的风韵和优雅,但是仍不能盖过经典饱经风霜的清香。
其实《西厢记》的故事雏形最早是出现在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里,而这部小说其实就是以元稹自己的人生经历为题材提笔写下的。小说中的穷书生张生起先疯狂且热烈的追求着崔莺莺小姐,却在仕途利益面前低头,最终娶了另一高门下的女子,对崔莺莺始乱终弃。而在《西厢记》中,作者是以张生和莺莺的故事为主线,但是结局一改张生负心汉的形象,改为了两人得以终成眷属,这也体现出了王实甫内心中对爱情的期望和对未来生活和情感的希望和期盼。
《西厢记》的故事是围绕着主人公张生和崔莺莺展开的。张生是一个赴京赶考的穷书生,而相较之下,崔莺莺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崔相国家的千金,本是门不当户不对,是一对连上天都不眷恋的男女。但是从张生开始,两个人都不甘屈于命运。两人一见钟情,张生看崔莺莺看的神魂颠倒,六神无主,不禁感慨“我死也!”;而崔莺莺在与张生吟诗对唱之后,心生情感,说道“昨宵个锦囊佳制勾引,今日个玉堂人物难亲近。这些时坐又不安,谁又不稳,我欲待登临又不快,闲行又闷,每日价情思睡昏昏。”但是现实总是残酷,本有一个机会若张生能够献策解孙飞虎之围,夫人便让张生娶莺莺为妻,但是夫人并没有兑现诺言,而是让两人以兄妹相称。两人伤心难过,但是情难却,每晚弹琴诉心意,最后竟两人或是神情恍惚,或是病卧在床。而莺莺的贴身女婢红娘为两人向夫人求情,最终夫人心软,答应若是张生赴京考取功名便成全两人。

张生考取状元,但此时郑家少年郑恒来向莺莺求亲,并说谎说张生已经另娶高门。就在郑恒和莺莺就要拜堂之时,张生以河中府尹的身份归来迎娶莺莺,郑恒则灰溜溜离开,两人终成眷属。
在对于人物的刻画中,其实两人各有时代和人性的缺陷,并不如此完美。张生生来一个多情种,一开始看到莺莺时就不停称赞“你道是河中开府相公家,我道是南海水月观音现。”但令人惊讶的是,他在面对莺莺的奴婢红娘的时候,竟也说“若共他多情的小姐同鸳帐,怎舍得他叠被铺床。”这样实在不妥。而莺莺其实也并不全然大家闺秀,她端着相国家千金的架子,喜欢张生不愿说出来,还虚伪假装的试图掩盖自己的情感,实在让人难以捉摸。
而在整篇《西厢记》看下来,作者试图在通过故事的娓娓道来,抒发出自己对封建等级制度和门当户对习俗的不满和控诉,用崔莺莺和张生两人向命运的反抗,最终两人在一起了的情节,和一开始就由于地位高低排斥张生的相国夫人作对比,由此更突出了对青年男女恋爱自由的追捧。而故事虽有诸多坎坷,但是能够看出来,张生最终考取状元,并与莺莺双宿双飞,作者其实是写出了自己的一种期望。无论是后世的《牡丹亭》还是《金瓶梅》,爱情总是一路的阻碍和荆棘,《金瓶梅》中,几个女人甚至为了对爱情和利益的欲望勾心斗角,丑陋不堪。而在王实甫的《西厢记》中,两人即使爱情被阻,仍能以琴声传情;即使张生病倒,两人还能够见面甚至幽会。所以我认为相较之下《西厢记》更能够体现出的是作者的希望和期盼。
至于我们,不要被一时的肾上腺激素冲昏了头脑,趋之若鹜根本不具任何理智,但青春何妨不该疯狂一把呢?愿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篇13、西厢记读后感
明代贾仲名说:“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最近总算是认认真真地再次读了王实甫的《西厢记》,这一古典戏曲宝库中的巨星。相信对于《西厢记》我们都不陌生,以往读西厢总是有感于莺莺与张生的真挚爱情,欣赏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勇气,有感于红娘的聪明机智,敬佩她的胆识与智慧。起初我接触的是《西厢记》的前身《莺莺传》,《莺莺传》这一出始乱终弃的爱情悲剧曾赚取了我不少泪水,直到后来接触这追求自由爱情的《西厢记》之后便再也止不住对她的喜爱。《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情节的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的环环相扣,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第一遍看她便觉得她不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格外动人。

再看她时我便深深迷恋上了她曲白相生、雅俗共赏的语言。
元杂剧分为本色和文采两派,本色派以朴素自然为语言特色,文采派则以词句华丽、文采璀璨为特点,并十分注意修饰词语。而《西厢记》则是神奇的把这两者结合起来,成就了曲白相生、雅俗相间的语言特色。
我们看西厢记的第二本第三折:
[雁儿落]荆棘剌怎动那,死没腾无回豁,措支剌不对答,软兀剌难存坐!
作者用如此简单的一句话,便刻画出张生的震惊之态,无措全然表现出来。“荆棘剌怎动那”意为惊得我不能动弹,是当时的口语,高文秀在《黑旋风双献功》第一折中写道:“唬得荆棘律的胆战心惊。”“死没腾”也是当时的口语化词汇,意思是蒙住,痴呆无生气的样子,而“回豁”指的是回和,反映,王伯良曰:“回和,亦酬答之意。马东篱《黄粱梦》:‘禁声的休回和。’”无回和写出了当时张生面无表情,毫无反应的神色。一个回转“措支剌”写出了张生慌张失态,不知所措的样子,我们可以想象到当时的张生的心情,退了贼兵之后,原本可以和心爱的莺莺小姐终成眷属,却不想毫无征兆的面对与心上人成为兄妹的事实,事情出乎意料的发展令张生傻了眼,更是慌了神。王实甫选用了当时的白话口语,描绘了当时紧张的宴会场景,使张生痴呆的形象跃然于纸上,这样不仅让读者有清晰的画面立体感,也是西厢记语言原滋原味的表现。
剧中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王实甫总是可以写着简简单单的语言,却是将褒贬全融在幽默诙谐的情趣之中了。又如四本二折[斗鹤鹊][紫花儿序][金蕉叶][秃厮儿]等曲里,出现了好多成语“天长地久”、“戴月披星”、“巧语花言”、“行监坐守”、“燕侣莺俦”,同时插上了许多当时的口语谚语如“将没做有”、“牵头”、“胡行乱走”、“心意两相投”、“得好休,便好休”、“何必苦追求”、“女大不中留”等,这些都是流行与当时人们的口头俗语,既通俗浅白,有自然贴切。想我们写文章时往往注重优美华丽的词藻,没错美丽的语言是比较容易吸引读者,可是原滋原味也可以把平朴的语言烧出香味来。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序》中说:“往者读元人杂剧而善之;以为能道人情,状物态,词采俊拔,而出乎自然,盖古所未有,而后人所不能仿佛也。”他在《宋元戏曲史》《元剧之文章》一章中也说:

“元曲之佳处何在?一言以蔽之,曰:自然而已矣。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又说:“谓元曲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无不可也。”所以说语言的质朴本色有着它自己无可替代的魅力。正是《西厢记》让我真正见识到了朴质的语言的震撼力。回想以往的自己总是在“咬文嚼字”,我的文章总像是用优美的语言堆砌起来的城堡,可是却是空空荡荡,并没有实质的内容,有种华而不实的感觉。
当然《西厢记》感染我的并不只是仅仅是自然的语言,也有着华丽的诗篇。明人朱权在《太和正音谱》中说:“王实甫之词如花间美人,铺叙委婉,深得骚人之趣。”郭沫若也曾经说过:“不但是‘杂剧中的杰作’,也是一部‘好诗’。”一语道破了《西厢记》的语言真谛,可以说它既是诗的语言,又是剧的语言,是文学性与戏曲性的高度统一。而《西厢记》“花间美人”的艺术风格,是和剧中美不胜收的绮词丽语是分不开的。王实甫的戏曲语言以富于文采为特色,曲词之美,与剧作的故事之美、人物之美、意境之美和谐统一。不得不说王实甫是制作词曲的圣手,《西相记》善于汲取古典诗词的精华,形成自己秀美华丽的语言风格。这点在《长亭送别》中体现得尤为突出。本折充分表现了王实甫“文采派”优美抒情的语言特色,它既熔铸了古典诗词的清词丽句,推陈出新,自然贴切,又吸收和提炼了民间口语,把两者融为一体,形成了清丽华美,生动活泼的独特语言风格。
如:[端正好]中的“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化用了范仲淹《苏幕遮》词中的“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并取其秋景凄凉的意境,以烘托送别的凄冷氛围。以疏淡几笔,描绘了一幅动人的长亭送别图:碧云密布,黄花遍地,西风凄紧,北雁南归…作品如椽之笔,由头顶之天至脚下之地,从耳边之风声写到眼中之归雁,大块设色,融情于景,只捕捉几样形象,稍加点染,就达到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清代梁廷楠《曲话》卷五云:“世传实甫作《西厢记》至‘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构想甚苦,思竭扑地,遂死。”曲坛上这一轶闻,正好说明作者呕心沥血之苦,不是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真是无风雨无以丽其姿,无严霜无以煊其色!又如:“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这两句是从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中的“君不见满川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转变过来的,改写得自然恰贴,不见斧痕。

如:[朝天子]中的“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引用苏轼《满庭芳》词原句,形象地表现了莺莺珍重爱情,轻视功名利禄的思想感情。再如:[耍孩儿]中的“未饮心先醉”之句,一字之易,更加夸张,语境更加沉重,表现了莺莺饯别时的极端愁苦。而“遍人间烦恼填胸臆,量这些大小车儿如何载得起”一句则从李清照词《武陵春》中脱出。
相信没有人不感慨王实甫的文学功底,再读西厢时,我不自觉地想要背下其中经典的语句,可是我却发现句句经典,字字珠玑。
读过西厢,看过西厢,想着西厢,念着西厢,不如再遇西厢。
篇14、西厢记读后感
大凡读过西厢记的人都觉得这部剧作的语言文字很美,让人有一种感觉,就好像走进神奇璀璨,异彩纷呈的艺术境界。作者用着如珠似玉的语言不着痕迹地将环境,人物,感情融为一体,浑然天成。
剧中有雄浑豪放的曲词:“{油葫芦}九曲风涛何处显?这河带齐梁分燕晋隘幽燕。雪浪拍长空,天际秋云卷;竹索揽浮桥,水上苍龙偃;洞悉愧九州,南北串百川。归舟紧不紧如何见?却便似弯剑乍离弦。”
这里把九曲黄河写得何等气势磅礴,一泻千里。
当然也有绮丽婉转的小词:“风静帘闲,透纱窗麝兰香散,启朱扉摇响双环。绎台高,金荷小,银镇尤灿。比及将暖帐轻弹,先接起这梅红罗软帘偷看。”“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这里洋溢着美好幽深的诗一般的气氛。读来余香萦绕。
而在剧中情节有悲苦性质的场面里,作者的描写依然笼罩着诗般的气氛。比如第四本第三折“长亭送别”:“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其语言是借助古典诗词描写离愁别绪的特有表现手法来加以渲染的,是以那种诗意的浅浅哀愁和无奈的色调来表现主人公离别时的悲苦的。
“文辞华丽”是《西厢记》语言艺术的特色,这种语言特色更表现在该作品语言的文采性。西厢记可谓是吸收了唐诗宋词的精美语言,这些绝妙好词在剧中俯拾皆是,真是美不胜收。

篇15、西厢记读后感
“东风摇曳垂杨线,游丝牵惹桃花片。”在如此浪漫多情的时节里,张生遇见了崔莺莺,便一见钟情。我始终记得张生对莺莺的第一评价是“解舞腰肢软又软,千般婀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我想,这次相遇,就早已注定他们将拥有一段美好而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崔莺莺是一个大胆,美丽,善良,温柔的贵族小姐。生为一个相国小姐的她,从小就在妈妈的管教下受到了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接受过很多的封建道德教育。当她与张生恋爱,她从一个乖乖女变成了一个“违背道德”坏女子,就构成了思想与行动上的矛盾,在我看来,崔莺莺能与张生相爱,挺不容易的。但在这样的坏境下,她还能不顾一切地与张生相爱,我想这是非常难得的。这样的女子,放在我们现代来讲,令许多年轻人汗颜啊!许多年轻人曾信誓旦旦,许下海誓山盟,可是最后呢?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作如今的浅斟低唱。想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想那高楼碧袖,碧玉红笺,都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崔莺莺对张生的爱是纯洁美好,不含一丝杂质。
当她与张生离别时,她从不像其他的女子希望自己的丈夫金榜题名,衣锦还乡。在她的眼里“情”字是第一,名利功禄,是是非非,她统统都可以不管。“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在回复张生的诗里,她将自己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写得淋漓尽致。她也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她对张生的爱恋,但最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在“听琴”的时候,她的心被张生琴中那份热切的呼唤深深的感动着,但她那一颗被封建道德教育束缚的心控制着她,尽管她早已泪水涟涟。此时此刻,她心中的爱情正与封建教育进行激烈的争吵,最终爱情战胜了封建传统思想。
当她收到了张生的情诗时,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首《明月三五夜》。“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视玉人来。”读到这里,我笑了,我想:崔莺莺是幸运的,因为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正如沈从文所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最好的人。”的确,崔莺莺是幸运的。不知大家有没有想过,当她写下《明月三五夜》,短短20个字,意味着崔莺莺从此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去追寻自己的爱情。

世上有许多人选择用名利去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洋洋自得。而有些人选择去爱自己爱的人,用心去填满生活。我所理解的爱情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白对方的缺点和优点,能包容对方的缺点和优点。爱上对方的人而不是对方拥有的钱财。在这个繁杂荒乱的世界里有个爱你的人,共渡生计之苦,陪着你晃晃悠悠地度过余生,就这样慢慢变老。
篇16、西厢记读后感
元杂剧的四大爱情剧包括《拜月亭》、《西厢记》、《墙头马上》、《倩女离魂》,在这四部剧作里,《西厢记》是我唯一一部从头读到尾的作品。
对于西厢记,恐怕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剧中的人物了,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就崔莺莺这个人物个性,就有很多耐人寻味的地方。
出身名门家道中落的崔莺莺,带着青春的忧郁上场。封建社会中,女子常被教化“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以及“三从四德”。崔莺莺也是这个大背景下生出的大家闺秀。但是当她遇到了风流俊雅的张生,彼此就像磁石般互相吸引,当她分明觉察到一个陌生男子注视着自己,但她的反应是“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剧本写红娘催促她回避,而她的反映是:回顾觑末下。此时莺莺的这种举止已将封建礼教的规矩抛之于脑后,这一细微的动作中,不难想象莺莺以后性格发展的走向。此时年龄的她似乎还带着青春期的小小叛逆之心,但是她却毕竟是封建礼数教化下的大家闺秀,一方面她强烈追求爱情,似乎让人值得敬佩,但是另一方面她对红娘却也有所顾忌,所以她的性格显得热情而又冷静,聪明而涉狡狯,当看到她有时一本正经,有时黠谲多端,有时又扭捏尴尬时,让人哑然失笑。
《西厢记》中的鲜明的人物性格,还有很多值得人们赞叹和研究的地方,其实这些人物性格也是成就者一部古代经典爱情剧的基础。
篇17、西厢记读后感
“呖呖莺声花外啭,行一步可人怜。解舞腰肢娇又软,千般袅娜,万般,似垂柳晚风前。”——《西厢记》

《西厢记》的故事最早起源于唐代诗人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在时代长河总流传甚广,一些文人、民间艺人纷纷将其改编成说唱和戏剧。《西厢记》全名为《崔莺莺待月西厢记》,是元代著名剧作家王实甫的代表作。也是一部优美动人的戏剧,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不朽名著。
剧本讲述的是张生与崔莺莺这一对情人冲破困阻终成眷属的故事。全剧共五本二十折。故事内容生动,情节曲折,缠绵悱恻,跌宕起伏,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如同身临其境。
看见这些运用极其娴熟的传统技法的文字,我的内心总是会涌起一种潺潺的崇拜感。再看见这些刻画的细腻而生动的人物形象,好像再现了这个千古传诵的爱情故事。
“爱骑一匹白战马,如彪虎。
使一柄大刀,冠绝今古。
扶社稷,清寰宇,宰天下,安邦国。
为主存忠,愿削平祸乱,开疆展土。”
——《西厢记》
在听完这一段简短小诗语的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想把文学家元稹的那句“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改为“不是文中偏爱汝,此诗消去更无诗”啊!
总之,人不能永远沉困在那暗无天日的等待当中,应该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梦寐以求的物品或事件,去追求自己的那段缠绵的爱情,应该向《西厢记》当中记述的一样——与自己的另一半一起冲破困阻,追求自己的幸福。
篇18、西厢记读后感
近来无事闲看,遇到《西厢记》,将其小说版看完。
用现代人(其实准确地说,我们国人现在还不能算是现代人,顶多现代人的初级阶段而已)的眼光来看,王实甫用不错的文笔讲述了一个磨磨唧唧但又很有味道的爱情故事。
张生一见倾心崔莺莺,经过退贼赖婚、门第赖婚、状元蜚语等几波浮起,终于抱着美人归的圆满故事。故事最精彩处在红娘往返与莺莺和张生之间,张生和莺莺书信往来,以致花影重叠的精细描写。比如“有闰年闰月何不闰个五更”,再比如“恨不能拜托枫树林梢挂住那已经西斜的太阳”,情爱洗礼,跌宕机谋,很多章节读罢让人很是入味。也想起了《聊斋》里的男男女女,但故事多凄婉玄幻,云雨直白,远非《西厢记》的绵思清悠所能比也。

试想古人在传统礼教的压迫下争取婚爱自由是何其难也。又试想那古人安全措施不健全,往往一夜之欢而玷污清白,又何其悲也。再试想古代很多婚姻只是条件的比较和父母的总承包,失之太多的人生创意,又何其憾也。
或许也正缘于此,才有那么多动人的故事流传:牛郎和织女的相遇,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私奔,范喜良和孟姜女的悲剧,周郎与小乔的绝美,曹植对甄氏相思入骨,范蠡携西施泛舟江湖,以及梁祝化蝶、娥皇哭虞舜、神女会襄王、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苏小小风华残落历代伤……
某一年,绍兴的夜晚,独自来到沈园,看墙上依旧残留着当年的词,听婉转悠长的越剧《钗头凤》,想起陆游和唐婉凄美的爱情,心潮澎湃,久难平息。
想起了央视百家讲坛的有个老教授,评论古代中国经典中的爱情,讲到动情处竟是手抖声颤。这些爱情串起来,就是一部伟大的史诗。
篇19、西厢记读后感
元代著名戏剧家王实甫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戏曲作家之一,他的杂剧《西厢记》至到现地仍被认为是中国最优秀的杂剧之一。
《西厢记》重点刻划了张生,崔莺莺、红娘、老夫人形象,围绕“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展开故事情节,表达了对封建礼节的不满。
近日,又重读《西厢记》,发现里面有三个问题应会值得重视一下。首先,是关于戏剧透露出来的对“佛门“的看法。全剧发生的地点是围绕在普救寺及其周围。张生与莺莺正是在普救寺相遇并相爱的。普救寺是个寺院,是个佛门境地,佛讲究清心寡欲,而作者却把这个爱情故事发生地点设在普救寺,这实在是大有意味。另外,这个寺院的名字也取得有意思。普救,就是普救众生,帮助人生摆脱苦海。但是,当孙飞虎围寺扮亲时,不知是谁在救谁。为何在王实甫笔下,僧俗都成了“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的形象呢?据考证,元代统治者为了麻痹人民的斗志,大力提倡佛教,僧俗在政治和经济上都享有特权,因此,僧俗成为统治者手下的工具。王实甫通过这些来讽刺当时的“佛门”,也间接嘲笑当时的统治者,由此可见,王实甫的笔力,在讲述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还不断嘲讽当时的政治。

第二,有关于老夫人的形象。许多评论者都认为老夫人是个反面人物,她是封建制度的代言人。她言而不守,出尔反尔,是张崔爱情道路上的绊脚石。这些都是从反封建礼教来讲的。那有没有谁真正试着为老夫人想一想?我认为,老夫人是十分疼爱自己的孤女的,她是一个非常具有母爱的人。一开头,老夫人就道出自己丈夫先亡,又只剩下这么一个女儿,她肯定是把自己所有的爱倾注在莺莺身上。来到寺中,怕莺莺闷,特别叫红娘陪小姐去殿上走走,散散心,十分关心女儿。在对待张生的态度的问题,也是建立在自己对女儿莺莺爱的基础上。莺莺本是相国千金,从小就是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虽说张生的父亲以前做过官,但50多岁就早逝了,家里积蓄肯定不多了。莺莺嫁过去后能象之前在家里过得一样吗?老夫人肯定会从客观物质方面为莺莺着想。逼张生上京也是为莺莺着想。
在当时,张生作为一名读书人,却不上京赶考,在当时可以说是“不务正业”的人。试想想,哪一位母亲愿意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呢?归根到底,老夫人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莺莺,如果不是因为爱她,她何必这么操心呢?可能读者会觉得奇怪,老夫人最后不是赖婚吗,她把莺莺嫁给自己的侄子郑恒,这难道也是爱女儿的表现?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老夫人。郑恒为了娶莺莺,谎称张生娶尚书之女,具体时间具体地点,还声称自己是目击见证人。老夫人一方面是气张生,一方面也没想到自己的侄子会吭她。因此,这件事也不能算在老夫人的身子了。
第三,是关于这部戏剧的喜剧因素问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杂剧是喜剧,因为最后是大团圆结局。但是这部喜剧又有别于其他一般的喜剧。通常喜剧除了大团圆结局外,善的得到好报,恶的受到惩罚,善的战胜恶的。《西厢记》中的冲突主要是张崔与老夫人之间的冲突,老夫人是恶的一面。故事到最后,张崔向老夫人妥协,张生上京赶考,高中后回来娶莺莺,而老夫人也没有受到惩罚,她的愿意“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反而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在这部戏剧中,是善恶两方都得到满足,不同于一般喜剧的结尾。

篇20、西厢记读后感
寒假,我发现书柜里有一本书已经落满尘灰,拿起来擦了擦便读了起来。这本书叫做《西厢记》,看完后感受颇深。
至于《西厢记》的高深论坛评价,前人、古人、今者学家总说纷纭!我倒是只觉得此书倒真值得再看她几遍!黄山归来不看岳,五岳归来不看山!读罢此书,在翻阅元稹的《莺莺传》感觉着实有点儿遗憾,以至于《商调蝶恋花》《鼓子词》《西厢记诸宫调》应该在此书之前读!
自古才子佳人的爱情结合都难免遭到上天的妒忌,也难免有所催人泪下的波折,也难免会有后人的传诵。至于结果是否完美,那自是另当别论。中国自古以来人们的潜意识里都有大团圆!即便是牛郎织女,即便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即便是白素贞与许仙!张生与崔莺莺也算是最终修得正果!
张生的才与貌无可厚非,崔莺莺那简直是完美,那是自古以今所有天下男子心目中的女子的化身,压根儿就是“唯美”!莺莺的貌,不多说,只张生道——娇羞花解语,温柔玉有香,我和他作相逢记不真娇模样,我只索手抵着牙儿慢慢的想。其才情其家势,你也简直没得挑剔!也难怪张生即便考取状元,也没有如郑恒所说为尚书女婿。
或许女人给了真心,爱得愈深愈容易患得患失,莺莺先是心动、思恋到最后的长亭送别中“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的依依惜别,到“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再到寄送张生汗衫、裹肚、袜儿、瑶琴、玉簪班管等东西,不外乎担心他的心上人有“始乱终弃”的念头。呵,天底下究竟又有几个崔莺莺呢!不过难得的是,张崔二人毕竟是真爱的。无论是戏剧还是小说电影,都必符合郎才女貌,其背景都应是王公贵族,不是贝勒公子便是少爷,或者公主小姐,呵,反正不是万金也有千金,要么什么明珠,总之排场要耀眼的。
至于穷书生巧遇佳人,如《西厢记》或《柳梦梅》那也不是没可能,不可否认的就是真爱。话说现实生活中也是有的,我想他们肯定是上辈子种红豆的,而且投胎之前贿赂了柏拉图和维纳斯的!

话题回到《西厢记》其实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大凡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要说张催二人爱情背后的确有一个功不可没的红娘,这是肯定的!不管他们二人相遇相识到相知这整个过程,都抹不掉红娘的影子。至于老夫人、郑恒、孙飞虎那只是他们爱情的试金石!
一部《西厢记》着实让人赞叹王实甫的才华不一般。还一个——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我感谢那些尘灰让我有机会看到《西厢记》这本好书。
篇2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中国古典名著之一,主要讲述了崔莺莺与张生的缠绵曲折的爱情故事,表现了两人为了爱情而敢于与命运,封建制度等抗争的爱情故事。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崔相国死了,夫人郑氏携小女崔莺莺,送丈夫灵柩回河北安平安葬,途中因故受阻,暂住河中府普救寺。崔莺莺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张生见到莺莺容貌俊俏,为能多见上几面,便住进西厢房。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他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叛将孙飞虎听说崔莺莺有“倾国倾城之容,西子太真之颜”。便率领五千人马,将普救寺层层围住,限老夫人三日之内交出莺莺做他的“压寨夫人”。正当大家束手无策时,张生先用缓兵之计,稳住孙飞虎,然后写了一封书信给杜确,让他派兵前来,打退孙飞虎。但崔老夫人在酬谢席上以莺莺已许配郑恒为由,让张生与崔莺莺结拜为兄妹,使张生和莺莺都很痛苦。
自那日听琴之后,多日不见莺莺,张生害了相思病,趁红娘探病之机,托她捎信给莺莺,莺莺回信约张生月下相会。夜晚,莺莺在后花园弹琴。张生听到琴声,急欲与小姐相见,便而入,莺莺见他而入,反怪他行为下流,发誓再不见他,致使张生病情愈发严重。莺莺借探病为名,到张生房中与他幽会。
张生考得状元,写信向莺莺报喜。这时郑恒又一次来到普救寺,捏造谎言说张生已被卫尚书招为东床佳婿。于是崔夫人再次将小姐许给郑恒,并决定择吉日完婚。恰巧成亲之日,张生以河中府尹的身份归来,征西大元帅杜确也来祝贺。真相大白,郑恒羞愧难言,含恨自尽,张生与莺莺终成眷属。

看完这本书,让我对男女主人公那种为了爱情而奋不顾身地抗争精神印象深刻,他们勇敢地追求爱情,即使备受相思的煎熬也不放弃。他们是不幸的,生活在封建皇朝中,受到父母之命等摆布,无法自由追求爱情。但同时他们也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对爱情坚定不移的追求,让他们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结为夫妻。
篇22、西厢记读后感
近日,在老大的推荐下,读了元代王实甫所著的古典戏剧《西厢记》。之前没有完整地读过,只知道大概的故事情节,中学时也学过《长亭送别》这一章节。如今细细品读之后,被张生和崔莺莺那种超越时代的敢爱敢恨,勇敢追求爱情的精神深深折服。剧中,张生和崔莺莺从相遇到相知到私定终身再到终成眷属,两人所见次数并不多,可以说每一次见面都是电光石火般地心灵碰撞,是灵魂与灵魂之间深层次的对话,每一次见面都折射出了如彩虹般绚烂,华丽,艳美的光芒!
第一次见面,是张生前去欣赏普救寺美景,无意中遇见了容貌俏丽的崔莺莺。纳兰性德有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张生的这惊鸿一瞥,使得他不由惊叹“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正如王菲在传奇中所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这就是一见钟情的魅力!于是,张生满心欢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就恳求方丈借宿普救寺,住进了西厢房。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是偶然,那么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就是张生刻意为之。张生打探到了莺莺会在后花园里烧香,于是偷偷观看。“情人眼里出西施”,第二次见到莺莺,张生只觉“比我那初见时庞儿越整”,“看他容分一捻,体露半襟,蝉香袖以无言,垂罗裙而不语。似湘陵妃子,斜倚舜庙朱扉;如玉殿嫦娥,微现蟾宫素影。”此时的莺莺在张生眼中无疑是完美的,甚至近乎神圣!张生既为表露自己也有试探莺莺之意,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荫寂寂春,如何临皓魂,不见月中人?莺莺听罢马上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一唱一和之间,高山流水,琴瑟相合,两人顿生惺惺相惜之情。莺莺转身回顾,张生笑脸相迎。此刻,月朦胧,花无影,唯有甜蜜与芬芳在四周升腾,弥漫。爱情的小火苗已熊熊燃烧,大有燎原之势。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一次相遇。冥冥之中,缘分早已天定。张生对莺莺爱的炽烈,恰逢崔老夫人许下退敌者可与莺莺共结连理的承诺。张生顿时热血沸腾,休书与好友杜将军,退了孙飞虎之贼寇。崔老夫人摆下谢功宴,红娘去请张生。“请字不曾出声,去字连忙答应”,好一副急切之态。再听莺莺之语:若请张生,扶病也索走一遭。痴情小女子的可爱之情呼之欲出。两人饱尝相思之苦,“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都较可”,两人窃以为可以终成眷属。不成想,好事多磨。崔老夫人以莺莺已许配给郑恒为由,让张生和莺莺结为兄妹。本来以为天涯咫尺,一瞬间却咫尺天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是夜,张生通过琴声向莺莺表白自己的相思之苦,莺莺也吐露了自己的爱慕之情。正是“他那里思不穷,我这里意已通。
他曲未终,我意转浓”。两人情感压抑到了极致,一触即发。
“云中谁寄锦书来”,红娘送来了莺莺的“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之约。张生欣喜赴约,莺莺反怪张生下流,生气离去。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爱过方知情重,张生相思成疾。莺莺借探病为由,到张生房中与之幽会。长时间压抑的情感之火在一瞬间得到了彻底的释放,情之所至,万物无光。张生与莺莺在第三次正式见面时,终于勇敢地走到了一起,实现了灵与肉完美地结合。一时间,满屋春色;一时间,流光飞扬。
之后的长亭送别,直至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皆由这前三顾而起。真可谓是:一见倾心,二顾愁,三次相见定终身。金圣叹曰:恸哭古人,留赠后人!
篇23、西厢记读后感
古往今来,最真实的是亲情,最深厚的是友情,最令人捉摸不透的是爱情。
爱情对于我们是陌生的,更是遥不可及的。但王实浦的《西厢记》让我理解了他对爱情的诠释,也让我知道了一对青年男女坚贞不渝的爱情,他们敢于同封建势力做斗争的行为令我敬佩万分。

初读《西厢记》时,只因一个虚名,元杂剧压轴之作。读了之后我便后悔了,觉的枯燥无味无心再读,于是我就把它弃掷一旁。后来我收拾书本时发现了它,一时兴起便有读了起来。读完之后,我得出一个真理——什么是好书,就是耐读的书。
该书辞藻华丽,情节生动,文笔精湛,令人爱不释手。长亭送别这一出是我最最喜欢的,该曲曲情凄婉缠绵,辞句清丽俊秀,声调婉转秀美。将莺莺的离愁别恨表现的淋漓尽致,使全文弥漫着一种淡淡的和无法言说的哀愁。
该折主要描写莺莺为张生送别时的情景,以及分手后莺莺的伤别后忧虑的感受。该折不仅词句优美,还借用了大量的曲调。“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堪称为当中的压卷之作。.
前四句一句一景,巧妙的利用秋景来营造一种凄凉的气氛,侧面烘托了莺莺复杂的内心世界。后两句一问一答,使得景物深含离人的主观色彩,经霜树叶如痴如醉,其实那是离人的血染就的。这两句不仅说明时间季节,更是绘出莺莺的泪眼之情态,将离别之情描绘的更为凄切,从而表现出一个多情女子的形象。
古往今来又何止一个崔莺莺,大家所熟知的梁山伯祝英台至死不渝的爱情,以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她们不畏封建势力的迫害,敢于同封建势力作斗争,因为要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应该学习她们这种执着的信念,坚持不懈的精神,为自己的梦想抱负而奋斗。至于感情,我们还没有到享受它的年龄。
篇24、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中,崔莺莺的形象得到了相当精细的刻画,她的性格显得更为明朗而又丰富。在作者笔下,莺莺始终渴望着自由的爱情,并且一直对张生抱有好感。她总是若进若退地试探获得爱情的可能,并常常在似乎是彼此矛盾的状态中行动,但是,她终于以大胆的私奔打破了疑惧和矛盾心理,显示人类的天性在抑制中反而会变得更强烈。作者以赞赏的眼光看待女性对爱情的主动追求。
红娘在《西厢记》中成为全剧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她在剧中只是一个婢女身份,却又是剧中最活跃、最令人喜爱的人物。她机智聪明,热情泼辣,又富于同情心,常在崔、张的爱情处在困境的时候,以其特有的机警使矛盾获得解决。她代表着健康的生命,富有生气,并因此而充满自信。这个人物形象固然有些理想化的成分,却又有一定的现实性。在她身上反映着市井社会的人生态度,而市井人物本来受传统教条的束缚较少,他们对各种“道理”的取舍,也更多地是从实际利害上考虑的。
我觉得,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和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篇25、西厢记读后感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每当读到这句诗时,脑中总会浮现出关于崔莺莺的朦胧想象,那大概是一个身姿纤弱的大家小姐,斜倚在木质的门廊上,满目柔情的望着一轮圆月,等待着自己的情郎到来,这样的意像,充满了关于诗情画意的美好和一丝花前月下的浪漫,是属于中国古代独有的含蓄古典之美,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被带向一个未知的远方。
很长一段时间里,说道西厢记,我总认为这就是一个关于情情爱爱的无聊故事,当年读红楼梦时,见贾母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只觉得深感赞同,但是当我我真正拿起这本书时,就完全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不由自主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

王实莆细腻优美的笔触下所描绘的崔张两人的爱情故事,乍一看有些老套,家境贫寒的张生上京赶考时路经河中府,去古刹普救寺拜访时遇到了暂住在寺中的崔相国家小姐崔莺莺,崔小姐气质娴雅容貌秀美,惹得张生“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飞儿在半天”,为了接近佳人,张生在寺庙中住下,诗书应和之下两人逐渐暗生情愫,无奈崔府老太太百般阻拦,两人的爱情历经种种磨难,好在上天不负有情人,两人最终修成正果拜堂成亲。
其实比起这一版的故事,元慎的《莺莺传》似乎更贴合实际,在元的故事中,张生上京赶考后将莺莺抛之脑后,徒留莺莺苦等一生。王的大团圆结局或许是为了迎合观众,毕竟杂剧是要演出的,比起悲剧观众显然更容易接受喜剧,其实在我看来,我们每一位读者,也都希望王的版本才是真实的,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这也是我们对美好爱情的一种想象和期许。
西厢记中不乏精彩词句,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大概还属“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让我想起了87版红楼中,宝黛共读西厢时彼此那懵懂而爱恋的眼神,我想这样含蓄而深厚的爱情已经在现代社会中逐渐离我们远去,快节奏的生活逼着我们不断地前进,爱情变得越来越简单,却也越来越浅薄。那种“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爱情观,大概也只有在阅读这些经典书目时才能再领会一番,只是掩卷之际,还是会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分为卷中佳人,一分为孑然之身。
篇26、西厢记读后感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有了......《西厢记》!
崔莺莺,已故相国之女,才貌双全;张君瑞,没落贵族之子,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像所有的小说话本一样,暮春时节,普救寺内,才子佳人一见钟情,从此堕入情网,执迷不悟;可恨封建大家长卑鄙狠毒,棒打鸳鸯,先许婚又赖婚,即使是才子佳人生米成熟饭后仍要一条路走到黑;才子佳人怨恨却又无力,相思成疾,最后在善良侠义的侍女红娘帮助下才能暗中传情一解相思苦。也像所有戏文里说的那样,才子后来考上状元荣华富贵,小姐的爹娘都原谅她,姐妹都祝福她,奴仆都羡慕她。最重要的是,最后才子佳人白头携手恩爱一生,童话式结尾,大团圆结局。

有句话说,第一个这样写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这样的剧情走向在当时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也许可说是轰动式的,奈何这种剧情后世玩得太多,逐渐烂大街,让人难以有惊艳之感。然而还是感谢《西厢记》,被它的"情节和语言震惊到,我终于能够理解“小说话本雅俗共赏”是个什么意思......这妥妥的就是现代网络言情的古代版啊!
《西厢记》中表现得最为出彩的绝对是女性,而古代女性又是一大值得探讨的命题,因此我总是试图通过这部作品来理解当时的女性地位和女性命运。众所周知,作者王实甫虽是元朝人,《西厢记》却改编自《莺莺传》,唐朝传奇。历代王朝女性地位最高的当属唐朝,小说中女性表现出的自由热情也就不难理解,即使这种所谓的地位高只是相对而言。
要探讨这个话题,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古代男性对女性的态度和看法
1.古代男性对女性的要求。
对于女子,男子首先想到的是美,完了最好有才,当然遇上事关清白坚贞之事,才貌就得往边靠。
一开始张生对莺莺的倾慕,说得好听点是一见钟情,难听点就是见色起意,直到月下和诗时张生才真正开始欣赏小姐的品德和才华。
令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春宵一度后小姐担忧被情郎轻视或抛弃,婉婉诉衷情,张生却是盯着帕上的落红确定后才开启甜言蜜语模式。在莺莺冒着风险,孤注一掷后,却怀疑她的贞洁,这样的做法让人心寒......
不知怎么,我看《西厢记》,总感觉以张生的多情怯懦,《西厢记》竟然还能童话式结尾也是不可思议。
2.女性常和性联系在一起。
张生第一次见莺莺,跟法聪小和尚说,“那一对小脚儿,价值百镒之金”。脚是女性身体性感部位之一,等同于性。因此,与其说一开始张生爱的是莺莺,不如说爱的是莺莺的身体。
性贯穿全文,处处可见。张生第一次写信,就写“花影重”,暗示要与小姐风流一度。小姐邀约,张生第一反应,这是要干那事啊,喜滋滋乐哈哈......可见,女性在当时与性、欲联系密切。

3.女子容貌太过容易“招灾惹祸”,是为“红颜祸水”。
第一次,孙飞虎强抢莺莺做压寨夫人,可视为女祸;再来是为老相国道场做法事,“老的小的,村的俏的,没颠没倒,胜似闹元宵”。能令老的少的和尚忘了佛家道义神魂颠倒,把本该最庄重严肃的道场变得荒唐又可笑......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为莺莺容貌惊艳的同时,陡生一种忧虑与恐惧。要极写女子之美方法可以很多,作者却选了这种最夸张最末等之法,作者笔下莺莺已美得近妖。
4.婚姻里女性地位最终要弱于男子。
《西厢记》中,才子佳人的爱情里,张生的地位逐渐上升,莺莺则一弱再弱。
如果说一开始两人的爱情完全掌控在莺莺手里,那么后来张生就从跪老夫人、跪红娘、跪莺莺这三跪慢慢掌控了主导。
过程手段什么的不重要,总之结局是,高中状元后,张生莺莺的地位已经整个反转过来。可以说,在那时甚至在以后,莺莺是会被抛弃、被多个姐妹儿还是怎样,她的命运已经被牢牢掌控。
二、老夫人对待女儿
1.被压迫者与压迫者。
这里不得不提老夫人,一个女性,一位母亲......一个封建大家长。
作为女性,她是可怜的。《西厢记》里她作威作福,肆无忌惮,看似大利在握,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因为她丈夫已死罢了。
她也曾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接受“天字出头夫做主”的观念和想法,在严苛礼教的压迫下谨言慎行,到了晚年却用同样的礼教让女儿体会自己曾经经受过的痛苦。
当被压迫的女性,丝毫不觉得这是一种压迫,最后用同样的手段去压迫同性,恶性循环,这难道不是最可悲的吗?
2.把女儿视为政治交易品。
作为封建家长,她坚持门当户对,把女儿的婚姻当作工具来交易,尤其是老相国离世,崔家家道中落的情况下。
张生是白衣时,老夫人不会同意女儿与张生的婚事,即便女儿相思成疾,即便一切早已木已成舟。女儿不过一个政治牺牲品,我相信在最后,即便莺莺张生没有生米煮成熟饭,没有婚约甚至没有相爱,只要张生想要,老夫人绝对把莺莺拱手送上,哪管一个是她讨厌的张生,一个是她素来疼爱的侄子呢?一个朝廷新贵,一个没落贵族,孰轻孰重,老夫人一向分得清楚。

女性在这里与政治相联系,成为牺牲品,可交易物品,没有选择的余地。
三、女性自我意识的初步觉醒
从莺莺、红娘自身来看,她们思想上已初步觉醒了。红娘侠肝义胆,反阶级反礼教;莺莺内心自由独立,敢于抓住机会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她不重功名,把爱情视为至高无上;她清醒理智,明白男女地位差距,却仍敢冒险孤注一掷。这种反抗虽然还局限于爱情,却已难能可贵。
因此可推测,唐朝女性常生存于异性同性双重压迫下,与性、政治相联系,婚姻爱情要为家族服务不能自主,通常是可交易物品,地位较低;然而在当时奔放自由的社会风气下,有一定的反抗意识和自我意识。
篇27、西厢记读后感
每次说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在它们中数《西厢记》最为被人们津津乐道。
说到古人的婚姻,那可是“古板”为第一映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很多就算门当户对的痴男怨女们的爱情被扼杀,最后,婚姻成了爱情的坟墓。但是《西厢记》让我感觉回味无穷。
《西厢记》讲的是,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相会,相恋,相爱。这些情节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最终越过了那那堵名为封建礼教的墙,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
首先我们来看看两大主人公张生和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是西洛人,礼部尚书的儿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了一个地方,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店里的小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香火缘,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他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一日,崔莺莺和她的婢子红娘在殿外晚霜,巧遇书生张生。好的爱情都有一个美丽的开始,但是悲剧的爱情能够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但是张生是幸运的,猜中了结尾。正所谓傻人有傻福。这位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的男生十分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个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会奇怪,可是要是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作变态,那我可要拜你为师。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又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等到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的时候,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的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但是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这事儿还成不了。
果不其然,后来当孙新虎想要抢莺莺时,张生找了自己的哥们儿救了莺莺,可是老夫人那厢发话了,她反悔了。但是这反悔的却是合情合理。老夫人之前说的是“不管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可是别忘了,这句话是有前提的——崔莺莺要自杀。而这句话的目的,实质上是用心理战术来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念头,事后反悔也正常。更何况一个乘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但是对于张生来说,这可是一块大肥肉啊。这到嘴的肉没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
这一得、失,张生受不住打击,他就病了。至于病的程度,从作者描写他翻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啊。崔莺莺是出生大家,于是就怪他翻墙下流,可见可动作多么不潇洒。但是这病的很值得,张生成功地用憔悴的面容激起了心爱的女子的同情心。也就是说“翻墙”这招,成功了。这种在大家里,算是“泼皮耍赖”的招数也用上,这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最后放了话:只要考取功名就可以皆大欢喜。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篇28、西厢记读后感
我从西厢走过,扑鼻一阵爱的清香。
普救寺的大钟楼,兀立于峨嵋塬的半坡上飞檐崔嵬。佛院的第一缕晨光通晓,钟声咚咚响起。相国千金崔莺莺随母在此静心休斋,偶遇赴京赶考的穷书生张珙,双方一见倾心。恰此时,叛将率兵围寺,索要莺莺,张生挺而出身,解决了一切危难。一段难舍的爱恋便展开了。
吟诗赋诵,醉酒赏花,在婢女的帮助下,两人不顾封建礼俗,结为夫妻。两个人心与心的碰撞,情与情的交流,充满了爱的芬芳。
我又从西厢走过,满怀愤恨这旧社会。
当这对痴情男女沉浸于幸福的漩涡中时,却被崔母察觉。在门第高耸等级森严的社会里,权力对于婚姻是格外慷慨的,它能让诸公、贵胄子弟尽享人间艳福;权势对于爱情又是极为吝啬的,它常使真心相爱的恋人陷入山险水恶的逆境。崔母的等级观念是相当顽固的,她是不会允许女儿嫁给一个穷书生的,尽管这个穷书生还是她的亲戚。于是便有了“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拆鸳鸯在两下里”的悲哀。面对昨夜成亲今日别离的情感纠葛,一对心心相息的比翼鸟便在秋风萧瑟,落叶纷飞的十里长亭外分别了。封建等级的压迫,功名利禄的诱惑,将无数段曾今的真爱湮没于世俗的悲哀中。
我再从西厢走过,感受到信念的震憾力。
长亭一别后,莺莺日夜苦思张生的归来,张生也魂牵梦萦着自己的爱妻,努力苦读,终于高中状元。加封授官后便心急如焚地赶回,有情人终成眷属。正是两人彼此坚定真爱的信念,不畏外界给予的压力,才赢得了爱情。尤其是莺莺,身为官宦小姐的她,表现出了她是一名敢于追求婚姻自主和爱情自由的多情钟情女子。她敢于冲破封建礼俗的束缚,对虚名微利表现出极大的蔑视与痛恨。作者对她形象的描写完全是超前的新一代女青年。
我又一次走过西厢,我看见王实甫在寨前紧皱眉头。他是在愤斥那些烦扰禁锢人们的封建礼教吗?我悄悄地向前,他笑了。我从他手里接过《西厢记》,我发现那既是一段完美的爱情故事,又是一篇辉煌的文学巨著。我感受到了他的愤恨,他的信念,他的思想。

《西厢记》这样一本不朽之作,难怪会纳入“六才子书”之列,难怪贾仲明评价:“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
篇29、西厢记读后感
高中的语文课本中,节选了《西厢记》中的长亭送别一出,描述了张君瑞和崔莺莺私情事发之后被迫离别进京赶考的情景,而对于事情的前因后果并没有详细的交代。对于这篇课文的教学,一般认为更加侧重于“杂剧”这种体裁的语言、韵律的分析以及情节的解读,而少有涉及本书思想层面的探究。
本人读完这本书之后发现,《西厢记》思想层面的突破和对当时广阔社会生活的真实还原也很有价值。《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提及过《西厢记》中的词句,其影响力可见一斑。明代汤显祖的著名杂剧《牡丹亭》中,女主人公杜丽娘甚至直接以张君瑞和崔莺莺的故事表达自己虚度青春难成佳配的孤寂心情,这也可以作为《西厢记》影响深远的佐证。
笔者认为,《西厢记》的主题思想的意义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对当时广阔社会生活的真实描述,包括政治、民俗、婚姻观等,这构成了本书的广度和深度;第二点也是本书超越时代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对传统婚姻观念的挑战,对儒家标榜的非礼勿动非礼勿听的“正人君子”形象的颠覆。
首先来说说《西厢记》保守的一面,这主要体现在崔莺莺这个人物的身上。崔莺莺是崔相国的独女,琴棋书画女红刺绣无不精通,作为当时女性的完美代表,她出身高贵,又有才学,最重要的是当时被认为是评判女性“才华”的女红,她也同样做的很出色。但封建社会下的对女性“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普遍认同和纲常伦理上的严格约束,对崔莺莺的人格造成了不健康的影响,使得她非常的压抑。而崔相国的早逝,也造成了相国夫人对崔莺莺更加严格的管束,这使得封建社会的一些固有观念在她的思想中生根发芽。例如,在和张生的私情被发现之后,她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劝诫张生早日进京赶考,挣揣一个功名回来,这样她和张生就可以做到“门当户对”,事情就可以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再例如,虽然她在相国寺初见张君瑞就已经动了感情,但红娘帮助张生翻墙过来与她私会之时,她又俨然一副正人君子见到流氓地痞的姿态,说明此时她内心的强烈感情和冲动仍是敌不过三纲五常的束缚,可见封建礼教对她的影响之深。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深受封建礼教熏陶的女性身上,突破口出现了。相对于张生这一离经叛道的形象,崔莺莺是矛盾的,是一个被紧缚但内在生命却不断冲撞寻求突破口的纠结体。书中的张君瑞一反古代儒雅君子的形象,显得“猥琐”、“下流”并不择手段,从相国寺偶遇崔莺莺那一刻起,就处处安排,处处打点设计,只为将崔莺莺追到手,而这样的一个人恰恰让剧情的发展变得合理,给崔莺莺的“大胆叛逆”提供了催化剂。说到底,张生的大胆表示与崔莺莺内心的情感是契合的,因此他们不顾传统“明媒正娶”、“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这些观念,大胆地结合了。
《西厢记》对传统婚恋观念的挑战是大胆的,是不为世人所容的。因此,这本书在浩如烟海的古代著作中长期被封禁,被明令禁止。这和时代背景是分不开的,儒家思想之所以能成为绵延不绝流传至今在现代中国人的思想中仍然根深蒂固的社会伦理观念,并不是因为这种思想是绝对的真理,而仅仅是因为它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换一种角度来说,这代表了国家的安定,王朝的稳固。
如果说单从恋爱观念和婚姻观的突破来看《西厢记》在人类思想解放意义上的成就,可能最多可以说是了不起,很不错。但是如果从动摇统治者统治的思想根基这个层面来看,这本书的威力无异于一颗“原子弹”。试想,如果任由这本“石破天惊”的小说在民间广为流传,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景象。无数的平民百姓被书中的故事强烈地震撼着,然后突然意识到原来这么多年大家都信封的“明媒正娶”、“门当户对”这种体面的婚俗居然可能有其它的版本,而那种鼓励遵从自己内心感受的力量又是那么令人着迷,那么让人无法抗拒。于是,他们混乱了,这是一种人生观层面的彻底颠覆,而统治者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被统治者有自由的思想,能够自由的思考,能够自发地判断是非,哪怕是一点点的动摇他们也不愿意看到,因为那意味着绝对的服从从此被击碎,他们可能再也无法高枕无忧坐享其成,而民众的觉醒带来的连锁反应还远不止于此。

最后,说一说“红娘”这个形象。红娘虽然在书中仅仅是一个身份低微的小丫鬟,但是从全书的篇幅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完全打破常规的人物形象。她那种看似在单纯的动机之下撮合张生和莺莺的行为,细想却耐人寻味,她究竟只是单纯,还是说她才是思想最前卫的一个人物,我们无从分辨。从情节上来看,她不仅没有依照封建纲常阻挠张生崔莺莺二人的“不伦之恋”,反倒处处为二人私会出主意,在老夫人面前替他们说话,替他们遮掩,甚至将罪责揽在自己身上,这是否是一种超脱和大智若愚呢。可以说,如果没有红娘,也就没有张生和崔莺莺的曲折故事,因此,她也是本书中的一个很大的突破。
综上,《西厢记》既描绘了当时广阔的社会生活和风土人情,也是作者本人思想上的一次艰难却意义非凡的突破,当然,在封建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就更显得难能可贵。
篇30、西厢记读后感
月暗西厢,相思难耐,在王实甫的笔下描绘了一段曲折缠绵的爱情史诗。
《西厢记》在中国四大古典戏曲中,早已名声赫赫,然而长久以来大都只耳闻其名,未见其身。想来它的名声早已远远超过书中的内容。今终于有机会一睹其庐山真面目,很难想象薄薄的书页不足百,竟能让人们记住千百年,并且反复吟唱。
戏曲的部分,我是不懂的,在瞻仰这样一本名满天下的古书时,我更多的只是作为一个闲来无事的读者,品着在封建制度中顽强生长的爱情的甘露。我想,脱去戏曲这件外衣《西厢记》与其他的爱情著作并没有太多的不同,不过是古人一时情闷,无力挣脱现实的缩影罢了。在现在看来,尤其是对现代人来看,这样的爱情故事已经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了。更多的,我觉得这样的一本书是用来吊唁那一段不复存在的历史,那一种早已化尽烟尘的爱情。
终究,《西厢记》还是披着戏曲这件华丽的外衣,并且在历史的沉淀中愈发美艳夺目,而这最为耀眼的部分,我觉得要属文字部分了。书中处处皆精华,妙语连珠,意境深沉,情思绵长,作者驾驭文字的才华,想来后来人见了无不孜孜称叹。突然觉得我们有些无知,因为生活在自由的新世纪里,就常常借着时代的标签去嘲笑那些古人的迂腐、愚昧,终日无所事,空有满腹诗论,却只为一朝得朝归来,光耀门楣。我们在指责这些人饱食终日的时候还不忘连带戏谑一番这千百年来害了不知多少人的八股、儒书,认为那些死理的书中除了唆人虚废光阴,抢夺功名外,究竟还能做些什么。然而,当人们真正打开历史行进的车轮时,却发现,历史并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即便有,但绝不是全部。因为饱读诗书,我们才看到有今日如《西厢记》一般的美文,因为功名难就,贤人们踌躇满志,才有了今天我们所见的这许多的史诗。

就如书中的儒生一样,虽是饱读了诗书,却不图功名利禄,只想逍遥乐世,奈何放浪间,遇见美人,为得人心,寄情西厢,以读书为名,最后终为美人远赴求名,只为这状元身份能配得上相国之婿之称,好为写族谱的时候不至太寒碜。古人有古人的无奈,岂是现在的我们能轻易了解到的。不止是作者流畅的文笔,书中出现的更重要的一点莫过于冲破思想与时代的束缚所表现出的勇敢。相国之女莺莺虽对书生有倾慕之心,但传统的礼教却让她望而却步,即便是再有了口头的婚约之后,依旧碍于父母之命不敢越雷池一步。
然而,心早已有了归属,又见书生害得相思病,百般不是滋味,在经过了漫长而纠结的内心挣扎后,莺莺终于冲出礼教、父母之命的束缚,投得心上人的怀抱,慰藉相思。幸而文章的结尾是大团圆的结局,为这对在夹缝中生长起来的爱情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时代就那样毫无情面的横亘在那里,要么随波逐流,被时代左右,要么打破它,然后得到自己想要的。西厢房门,月满西楼,料得肠断处,唯有相思泪。
篇31、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它叙述了张生和相国小姐崔莺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经红娘的帮助,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
那么当今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社会,西厢记这部对追求爱情自由的古代经典还有什么更多的社会意义可以为后人所解读呢?
就我看来,虽然之前的封建婚姻制度不复存在,但所谓的现代人拥有的恋爱自由,是真正的恋爱自由吗?是从心理上得到的真的恋爱自由,还是在形式上拥有的恋爱自由权呢。
我们拥有古人所羡慕的自由,可以大胆牵手,大胆拥抱,大胆亲吻,和自己喜欢的任何人在一起,感受爱情。我们闪婚闪离。享受这种自我权利的同时却也不得不遵守这个隐藏在社会表层下的潜规则。那就是现实。现实的压力之下,真正的爱情存活的保质期会有多久。若是封建婚礼制度可以突破,那么在现代社会的大背景之下现实则是比封建婚礼制度更难突破的屏障。这屏障由太多太多的元素构成。随着年龄增长两人阅历增长速度的不一致,毕业之后工作单位的异地与个人发展的矛盾,父母的看法,家世背景,即使两人相爱,在一起的依然会存在这些难以避免会出现的问题。若是再禁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两人之间仅存的藕断丝连怕也是覆水难收了罢。于千万万人能与你相遇已是不易,能看上眼跨越汹涌人群握住你的手的几率更是小得可怜,克服重重阻碍携手暮年的又占了多少比例呢。

常听人说,和你结婚的人一定不是你最爱的人。小时候总觉着这怎么可能,可是身边的人似乎真的大多是这样,因为各种因素,错过了少年时那个最爱的TA,到了适婚年龄,父母催婚,自己也开始慢慢意识到衰老的节奏,开始希望稳定,于是开始相亲,开始学会说服自己将就,将就自己,将就他人。多年之后再回首过往,心中会不会闪过一丝丝的无奈。我爱的你已拥有了自己的和睦家庭,而我也早已嫁为人妇,过着单调而枯燥的柴米油盐。而当年我们之间的爱,成为了在闲暇时回忆年少时的茶余饭后。
即使是在恋爱自由的现在,我们的爱情依旧存在着这么这么多难以启齿的悲哀。希望,在我们还有能力用尽全力去爱的时候就不要害怕伤害。世界上有这么这么多的人,能够遇见你已是我今生莫大的幸运,若是上苍眷顾,某一天,你我暮年,笑谈流年。你宽大而温暖的手掌抚上我长满皱纹苍老的脸颊,夕阳下,你的眼神那么温润美好。
借用村上春树的话,如果相爱,便携手到老。如果错过,便护他安好。莺莺愿突破封建礼教与张生携手,我愿跨越屏障与你到老。
篇32、西厢记读后感
郑恒一定想说:宝宝心里苦啊。
可怜那郑恒,出场不多,只因这老夫人无主见,只因那将军相逼,落得个触树而死。到底是谁倚势欺人?你说他倚兄父仗势欺人,他却是无父母身凄凉。你看他只因家中无人,安排妥当后前来扶柩,得知娇妻变人妻,想得夺回自己的未婚妻最后还被逼身亡,可说是全书最可怜的人。而他说的那段“谎话”,读过《会真记》后,我觉得相当真实,说不定就是真话,只因最后结局需要是大团圆,不得已变成了谎话。最后一句“无情的郑恒苦”,最后三个字太对了,郑恒苦啊,至于无情?呵呵……想到董本里最后一句“谁似这厮般少年花下死”,郑恒比张生有情多了。
看多了对《西厢记》的吹捧之语,自己读一遍,却发现那些个评论真是恶心。有一点非常重要,读《西厢记》前最好先读《元稹会真记》,读《西厢记》前最好先读《元稹会真记》,然后将《会真记》里的人物性格代入《西厢记》,就会发现《西厢记》里虽然努力塑造新的人物形象,但新的人物形象大多失真,有点矫揉造作。最后还强扭出个大团圆来。

再一点非常重要,春心萌动的不只莺莺,还有红娘,何以见得?教张生乱莺莺的心,“将性儿温存,话儿摩弄……”还有什么“夹被儿、指头儿”。红娘亦非是媒婆,就算是媒婆,也是那王婆。撩张生,逼莺莺,成就个春风桃李花开夜。而这种红娘正是那些“文人”、“才子”喜欢的,可以帮他们撩妹,撩妹这种事也是那些“文人才子”最喜欢的,所以他们个个称赞红娘称赞莺莺。
由于时代关系,现在的年轻未婚女性的例子不好举,那就想想看如果自己有妻子,然后有个“红娘”(你妻子的小姐妹)带你妻子和别的男人苟合,而那男人还吹嘘红娘是带你妻子追求自由追求爱情……记住“苟合”这个词,非常重要,不管是道德还是法律都不认为这种关系是对的。我一直认为,如果感情不合,可以先分手先离婚,再去追求爱情。那些说莺莺是追求爱情的,可曾见到”却不当留请张生於书院,使怨女旷夫,各相早晚窥视,所以夫人有此一端。“一句?莺莺已有未婚夫,只因父丧未满才未成婚。用现在的事情举例,大概就是高中时山盟海誓,一上大学两地求学,女的就爬上学长的床了,也没知会男方一声,然后男方来找女友,想搬出家世压下那学长,结果那学长势力更大,装逼反被逼死。你说苦不苦?你说追求爱情吧,那就先好好分手不好?看看莺莺小姐是怎么说郑恒的,”来时节定把先生助,决将贼子诛。
他不识亲疏,啜赚良人妇。“好吧,直接说郑恒是贼子了,还说他想诳骗良人的妻子。这种苦楚,男人能不尝尽量不要去尝了,NTR什么的最讨厌了。
老夫人的形象其实挺简单的,嫌贫爱富无主见。刚开始不想把莺莺许给张生是因他是个穷酸,后来要面子让张生去考试,结果中了状元,回头一看,家道中落的郑恒反成了穷酸。再然后呢,“俺不曾逼死他,我是他亲姑娘,他又无父母,我做主葬了者。着唤莺莺出来,今日做个庆喜的茶饭,着他两口儿成合者。”不知道大家看了这句有什么感想。好个无情的老夫人!然而文字上对老夫人的描述是怎么样的呢?能持家有主见,都是这类意思。为什么会这样?

王本《西厢记》的最后一句是点睛之笔,”则因月底联诗句,成就了怨女旷夫。显得有志的状元能,无情的郑恒苦。“这一句加在”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之后,恰恰起到了反讽的作用,这才是王本《西厢记》的真正主题。很多人看王本《西厢记》不明白为什么说郑恒无情,那就看看前面一句,因为有情的都成了眷属,那么苦逼郑恒只能是无情的了,而且也不说张生有情,只说张生有志。显得有志的状元能,能什么?能挖墙角而已,非是有情。郑恒是因为未能与莺莺成眷属才被套上无情的标签,与有情的成眷属相对。
为什么王本《西厢记》里的人物失真,矫揉造作。最后还强扭出个大团圆来?就是因为这是一部反讽作品,不是歌颂爱情,也不是体现什么突破封建束缚追求自由婚姻之类的东西。老夫人、红娘、张生,甚至是莺莺都是他讽刺的对象。董本中的郑恒最后说了”有何面目“,直接就撞撞死了,而王本里的老夫人一次次说玷辱家门,却又是放纵家人。郑恒想给自己留个面子说”自退亲事与张生“,却被老夫人说”赶出去便罢“,落得个”妻子空争不到头“觉得没脸见人的郑恒撞撞死。那个东墙下的张生,想想《会真记》里他说的话就觉得恶心,王本里的张生也没好多少。没脸面的一个个活得好好的,要脸的一日无常万事休。看看那句”娶了个四德三从宰相女“,如果说王本《西厢记》是赞扬莺莺突破封建礼教束缚追求爱情,这能称得上三从四德?这不是讽刺是什么?金评说“第三从似早”,可惜没有评点四德,四德早就不知丢哪了。
大团圆的作品已经有一部董本《西厢记》了,王本开新作,如果与董本主题相近,那怎么能突出新意来呢?百度百科上介绍,”它和《董西厢》在情节上相差无几,但在每个方面都进一步加工“。但是有一个角色却是不同的,正是郑恒,王本《西厢记》里的郑恒与董本的郑恒不同,正是这点不同造就了王本《西厢记》的新主题。借郑恒的死,对那副大团圆、歌舞升平的景象大大地讽刺了一番。
末梢拳难挣,枉自送残生。
关于版本。金评本大家只当参考就行了,删改比较多,难以看出王本原意。上古王季思校注本是校注最详细的,一些注释值得一看,可与金评本互补。还有人文版的是比较容易买到的。不过就阅读体验来说,岳麓版的应该是最好的,衬字全部用小写标出,这是与其他版本最大的区别。

篇33、西厢记读后感
总是怀着敏感的心与孤寂的愁,漫步在微雨后,感时伤事;总是念着伤感的昨天与未知的明天,迷茫着,寻觅着……
遇见元稹,是在一个张扬的午后,夏雨过后的溽腻尚未完全散去,湛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朵。一个人在家里,安安静静地、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唐诗校注》,尔后一首馨香淡雅的诗涌入眼眶——“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沉吟片刻,不禁怅然若失。
读这首诗,想到的一定是爱情。原以为,爱情纯粹的,没有目的,没有枷锁,有的只是流淌在耳傍心际,那亦浅亦深的爱恋。后来读《西厢记》——传世的爱情名篇——很喜欢,然而有些失望,仿佛在一刹那戳穿了我以为本该纯粹的爱情。如同梁祝化蝶般,莺莺与张生那么美丽的爱情,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的解读下,俨然成了反抗封建的范本,成了忠贞不二、不为礼教所迫的爱情传奇。可我的心是小的,不想再见杨过苦等小龙女十六载的辛酸苦楚,不愿再看霍小玉赌咒发誓刚烈而死的决绝……
断断续续的,我回想着他们和她们的爱情:张爱玲遇见胡兰成,觉得自己很低很低,在尘埃里为他开出花朵;徐志摩遇见顾小曼,仿佛一场痴狂,日夜为她绘写《爱眉小扎》;陆游遇见唐琬,于沈园的一池春波,惊鸿照影而来……只是若干年后,胡兰成沦为汉奸,爱玲断然决裂;志摩随飞机陨落,空留红颜寂寞终老;陆游唐琬沈园再见,空留阕钗头凤予后人评说……于是我想起元稹和他那同样苍凉的爱情。
元稹同崔护一样,在春光和暖的赶考途中邂逅了一位佳人,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也是“眼波回转,欲说还休”,在春日明媚的阳光里,一切暧昧都有了可能,一切心动都有了延续。我安静着,等待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在故事的开端,当元稹同他的佳人流连在无边的春景,我以为他们会长久,就像西厢中莺莺和张生一样——虽然有过长亭送别的十里忧伤,最终莺莺仍是等回了衣锦还乡的张生,而后凤冠霞帔、白首终老。然而时光匆匆,再浓的情愫亦留不住春光的流逝。在他们相恋了短短一季之后,元稹为取功名,远赴长安,终将他的莺莺抛弃,空留一树桃花日日倚盼,苦对春风。

莺莺是《西厢记》的女主角,亦是《会真记》中的由王实甫“借”去的原型。而《会真记》的作者,正是元稹。元稹在离开他的莺莺之后写下了这本精简的,如他的爱情般浅薄的怅情录,追忆他最初的爱情。与《西厢记》历经坎坷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同的是,《会真记》从一开始便知是一出没有结局的爱情悲剧。张生和莺莺,终是没有在一起,不是因为封建制度的压迫,亦不是社会礼教的不容,只是不爱了。时光冲淡了一切,也包括那些与青春爱恋有关的岁月和情感。于元稹,亦是如此——三年后,腾达的元稹迎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季女韦丛,与他的莺莺,从此天涯是路人。
很久之后才忽然想到,《西厢记》或许是《会真记》童话版,固执的保留着真正爱情存在过的痕迹。岔开说去,遥想起宝玉和黛玉在暮春的落花时节共读《西厢记》的情景,这段暧昧然而纯真的爱情贯穿着整部红楼的繁华与衰败。或许曹公最初是想撮合这段“木石前盟”的,《西厢记》作为场景的出现,让我以为一切都有了转机,以为宝黛会和莺莺同张生一般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曹公仙逝,带走了所有的可能,空留残璧红楼。由高鹗续笔的后四十回,文笔纵是不弱,然而终失雪芹风骨。高鹗不是曹公,让人满怀宝黛爱情的期待;高鹗亦不是元稹,只留错失的爱情让人唏嘘长叹。他挥笔而就,绛珠泪尽归天,侍瑛蒙骗新娶——一部红楼,一场旧梦就在茫茫大雪里,了了真干净。或许,莺莺与张生,注定不能相守,这不仅仅只是元稹的无奈,亦是所有佳人才子们难以脱逃的梦魇。
七年后,韦丛亡故,元稹已是而立之年,再没有年少时的轻狂。同年他遇见薛涛,这个广负盛名的女校书。他和她鸿雁传书、青鸟探看,薛涛的桃花笺就着甜腻的胭脂香寄达,元稹的诗体和着墨香转送……只是这一切都已无关爱情。元稹的爱情早已随着那树零落的桃花,伴着他的莺莺去了,再无复还。他与薛涛的相遇也只是短暂的路过后,永远的别离罢了。之后,元稹开始纳妾蓄妓,如杜牧一般流连烟柳以慰苦闷。不久元稹续娶,亦是大家闺秀。

有人说元稹是薄情的,为了功名他舍弃他的莺莺,为仕途他迎娶韦丛,韦丛死后又同薛涛情浓意深……然而我仍小声的为元稹辩护,他或许并不是寡意的,如苏轼的一般,他多情但并不滥情。一个滥情的男子断然写不出“曾经沧海难为水”这般隽然的句子。他在韦丛死后,亦缄然多日,回首往昔,或许是有愧的吧。他黯然悼念,挥笔为诗:“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他独倚墓碑,神伤寂然,无处话凄凉。
只是我想,他是否会想起年少时欲“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莺莺呢?他是否会因为彼时的放手而懊恼后悔呢?然而一切都回不去了,自他选择离开,踏上长安之途开始,故事就已经结束了,他知道,她亦明了。如《西厢记》中莺莺恋恋不舍满目怆然与张生长亭作别般,元稹的莺莺亦是如此送走他,与西厢不同的是,元稹告别的,亦是他与莺莺的爱情。《西厢记》里,张生还会回来,王实甫让他铭记与莺莺的盟约,不离不弃。而对元稹和他的莺莺来说,那已是结局,最后的结局。
时光如流水般逝去,纵佳期如梦,伊人未老,将爱情丢失在历史浩瀚长河里的,又岂止元稹一人?我们伤感,然而改变不了爱情的命运。至今终于明白,纯粹的爱情或许是不存在的,只是爱情的爱情,仅仅是我们的幻想罢了。如张爱玲一般,找出祖传的铜锈斑斑的香炉,焚一炉沉香屑,凭吊元稹的西厢,凭吊元稹那曾经沧海的爱情。
篇34、西厢记读后感
张生(名珙,字君瑞,西洛人氏),第一代流氓才子的集大成者,《西厢记》的横空出世,遂成竖子之名。西厢花下,朗月当头,浪子张生揭竿而起,吹起了向古典爱情总攻的号角。有关爱情的虚无主义理想在张生明确的功利思想的凌厉攻势之下,顿如美国双子世贸大楼一样土崩瓦解。立在唐宋传奇和元杂剧深处的张生绣口轻吐,一下就淹没了盛唐。因此,与其说《西厢记》是浪漫爱情的礼赞,毋宁说它是浪漫爱情的挽歌。
我必须充满惭愧地承认,少不更事的我曾经长久地为《西厢记》的诲淫诲盗深深陶醉,及至弱冠,《西厢记》中的“有情人皆成眷属”的虚伪光辉亦令我生出仰慕的感觉。而今年近四十,始知诲淫诲盗和皆成眷属是《西厢记》的两极,而两极的连接处却是我们的盲点。《西厢记》高度符号化的人物的所指是其一面,而作为另一面的能指被我们忘却了。

张生的作派在《西厢记》里妩媚而阴柔。刚出场的张生像历代的书生一样,无疑是病弱的,他无比自怜地这样自我评价:“学成满腹文章,尚在湖海飘零。”文章与飘零的张力在张生身上难堪地对峙着,并要最终寻找到自己的出口。在没有找到出口之前,可怜而可爱的张生只能是“万金宝剑藏秋水,满马春愁压绣鞍”。
飘零的价值最终会找到归宿;而在此之前,对张生飘零的第一个奖励在普救寺里露出了端倪—如同上苍注定,张君瑞命带桃花,普救寺的惊艳直接催生了一首好诗:
月色溶溶夜
花木寂寂春
如何临浩魄
不见月中人
该诗可谓孤篇压全唐,足见张生的“学成满腹文章”绝非空穴来风。张生以月亮—这人世间阴柔的代表起兴,最后直抒胸臆,向着近在咫尺的月中人发出召魂令,瞬间建立起了多情的形象。你听,张生像一个流浪歌手一样唱道:寺庙的夜色多沉静,那花儿寂寞地开在春风中,我静立月下多饥渴啊,为何没有美眉来调情?张生大胆而浮夸地将煽情进行到底,其实践精神当是空前绝后。若干年前,张生的老师也咏过月亮,他说:明月照到我床前,我当是霜花和食盐,抬头我把月亮看,才知它没故乡的圆(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相比张生,老师就显得不着边际。若干年后,张生的学生就不再咏月亮了,他们只说星星,发誓要给情人“一扇朝北的窗,让他看到星斗”,有张生的诗意,但显得过于吝啬。至于郁达夫之流的“曾因酒醉鞭名马,怕为情多累美人”则显得自怜而变态,及至发展到“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里的那种欲擒故纵,那种小家子气,那种小妾般的懦弱,足见流氓才子已呈现难以挽回的退化。
张生的“月色溶溶夜”是明着勾引。他没有想到的是西厢的另一侧马上会有美女作家即席高歌:很久以来我就性的饥渴,春来了我更感到没着落,你在那里大声唱,我知你是个会疼人的好哥哥(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句句如同天籁,道出了美人敢上也甘上贼船的不凡气魄。

文化流氓初战告捷,虽然有点意外。
孙飞虎流氓无产者的形象肇始于汉高祖刘邦。遥想当年,汉高祖还是刘三的时候,因艳羡于始皇帝的兵马威仪,遂产生了“大丈夫当如此”的罪恶念头,由此可以看出,刘三们不是反抗现行的体制而只是宣泄自己肮脏内心的邪恶欲望。对比项羽的“彼可取而代也”的豪气,二人的精神境界判若云泥。但刘三的呐喊却是流氓无产者的党章,千年以下,衣钵相沿,薪尽火传。在这样的行为准则之下,流氓无产者从来只能破坏旧秩序,而无缘创造新秩序。流氓无产者啸聚山林,打家劫舍,在古中国广袤的大地上书写下叛逆而无意义的诗歌。
譬如洪秀全,科举的失利,使他看清了科举的吃人本质,也萌发了他邪恶的愿望。在对旧秩序不存丝毫幻想的情况下,洪秀全假借宗教的名义开始了抗争并取得了看似辉煌的胜利。之后就是欲望的毫无节制的发作,一直把远东变成了最大的妓院(朱大可语)。“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的信念制造了一批批流氓无产者,也断送了一批批流氓无产者。他们循着邪恶的道路,最后毁于邪恶。所以,“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也好,“吾恨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也好,无非是流氓无产者用来骇人的虎皮大旗。
在功能完备的社会体系中,真正的无产者是没有出路的,为秩序所允许的改变身份和处境的大门在没有打开之前就已经对他们关闭了。在看不到未来的封建社会的漫漫长夜里,无产者要么心如死灰,自生自灭,托体同山阿;要么怀着刻骨的仇恨活着,他们抱着对秩序的强烈质疑和对命运悄然反抗的信念并最终为这样的信念所异化。他们的典型就是孙飞虎和红娘。
刘邦是被太史公高度符号化了的,更多的人不可能成为刘邦、洪秀全、李自成,便出落为孙飞虎之类的鸡鸣狗盗之徒,在“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一个”的底色渲染之下,以虚无的浪漫主义激情,短视的理想主义准则,攻城拔寨,所向披靡,无坚不摧。
从阶级属性上看,孙飞虎是典型的流氓无产者,他具备了流氓无产者的一切属性。他们最典型的性格就是对现存秩序的强烈不满并由此带来的强烈的破坏欲望,因此他们的形象经常和暴力及恐怖主义相联。流氓无产者的暴力有时候剑锋直指国家,但更多的时候,其暴力的霜刃往往指向国家利益的个体代表。在《水浒传》里,更多的暴力甚至指向了蚁蝼般的无辜者。这时,我们看到的是流氓无产者被暴力所异化的狰狞的嘴脸,暴力与恐怖本身成了目的,一代代流氓无产者前仆后继奔向暴力与恐怖,放纵着邪恶的欲望,并为邪恶的欲望所左右,在二十四史中留下歪歪斜斜的脚印,他们高傲地扬起头来,不知道个个脸上有着血污。

孙飞虎手中有半万人马,号令“人尽衔枚,马皆勒口,鸣锣击鼓,呐喊摇旗”的惟一动机就是:“近知先相国之女莺莺,眉黛青颦,莲脸生春,掳莺莺为妻,是我平生愿足矣。”一言既出,半万人马即围困普救寺,崔莺莺顿成囊中之物。这是用暴力改变分配(当然包括美色分配)的一种典型形式。
红娘但是,更多的人连成为孙飞虎的机会也没有,譬如红娘。
红娘的工作职责是明确的,她是崔莺莺的生活秘书,除此之外,关于她的姓氏、籍贯和身世,以及她如何走进相国之家对我们都是一个永远的谜团。所有这些让我们可以对她的身份进行明确的界定:失去了人身自由的无产者(还不是奴隶)。青春的红娘脑海里面必定一遍遍划过有关人生的最基本的疑问:同为女孩,同为青春年少,为什么会有完全不同的人生轨道?为什么一个人必须依附于另外一个人?难道真如他们所说:“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狗熊儿混蛋”?为什么他们锦衣玉食,钟鸣鼎食,而我却只能端茶送饭,倒屎倒尿?对于红娘这样的姑娘来说,命运的本质的确显得过于残酷了。最为可怕的是红娘还自视过高,因为她曾经不止一次地自夸说:“我虽是个婆娘有志气!”很明显,红娘这句话不在于强调性别,而在于突出自己的志气,只是《西厢记》中对她的志气为何物却语焉不详。
荷尔德林说过类似的话:在那样的年代,女仆要志气何为?因此,在红娘身上同样有着一种张力,那就是女仆的身份和有志气的禀赋之间的冲突。心高命薄的张力需要寻找出口。张生给了红娘一个出口。
张生邂逅莺莺的那一刹那,红娘完成了自己身份的转化—由女仆向女巫的转化。魔笛即将吹响,风魔了的张解员和发了情的崔氏女该随着红娘的节奏起舞了。红娘不但成功地向虚拟的敌人发起了进攻,并且时刻左右了敌人的脚步。红娘十几年的灰暗人生终于迎来了第一缕绯红。是的,作为主人,你掌握我的肉身,作为仆人的我,今日却要控制你的精神。至此,红娘的人生揭开了崭新的一页—在这场运动中,无产者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却是整个世界(西哲卡尔·马克思语大意)。

因此,张生与红娘的关系是复杂而单纯的。张生与红娘是狼和狈的关系,张生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在利用红娘,螳螂捕蝉,岂知黄雀在后?没有张生,红娘只可能永远是女仆,是张生给红娘带来了命运的捩转,张生在成功占有崔莺莺之时,红娘终于找到了做人的尊严,一种心理上战胜敌人、战胜自我的尊严。红娘何尝不是利用张生完成了和平演变的大业。因此张生不是西门大官人,红娘也不是为了区区十两银子就乱说风情的王婆。难道张生一句流氓戏言—“怎舍得让你叠被铺床”,就会给聪明的红娘—这一位女中豪杰如此的行动力量?多么可笑啊!张生还自以为得计地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罗帐,怎舍得让你叠被铺床?”啊—呸!竖子真乃不足与谋!女中豪杰如红娘者焉受用你这嗟来之食?(因此,我们也可以推知贾宝玉用这样一句话对紫鹃姑娘说时,为什么林黛玉会勃然大怒)红娘等待的是对富人阶层的心理优势和对崔家的话语权啊。
红娘,这潜伏在体制中的孙飞虎,她等待的是伺机对莺莺进行和平演变,这就是红娘大肆诲淫诲盗的精神依据。
当崔张的云雨勾当东窗事发,崔失身之后,红娘对暴跳如雷的老妇人的态度马上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折,她不但否认了自己在崔张性事中的丰功伟绩,而且拒绝承担莺莺失身的任何道义上的责任。
篇35、西厢记读后感
闲来无事,翻开了慕之已久的《西厢记》。
少时对故事情节了解大概,甚是钦慕向往张生莺莺的自由爱情。
“待月西厢下,迎风半户开。
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西厢”仿若美好爱情的代名词。
而今翻开《西厢记》,却没有雾中看花时的向往。书中描写的张珙此人实在不能称之为君子,普救寺初见莺莺便为色所迷,所思所想也不过是窃玉偷香,和莺莺春风一度,虽有贾冯才,不过是才子佳人、郎才女貌的话本标配需要罢了。而崔莺莺这一人物在《西厢记》的刻画中是空有美貌而毫无特点,话本中极尽其事描写其貌其才,看完之后对其也无甚印象(俗称“花瓶”)。唯有红娘,其形象跃然纸上,做自己愿做之事,不违本心,虽为奴仆,自有正义。凡书中红娘舌呛各人(张生、崔相国夫人、郑桓)处,无不精彩。

《西厢记》故事自唐元稹《莺莺传》后已日趋完善,各版本《西厢记》各有特点。《莺莺传》作为先版,虽结局令人唏嘘却是真实。无论是张生的狡辩“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还是莺莺的“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可从中窥见张生与莺莺心理,是残酷的现实造就,而后几版都是现实催生出的浪漫。董解元《西厢记》和王实甫《西厢记》故事情节均已完备,略有不同。董版张生与莺莺私奔投杜确寻帮助比王版郑桓羞愤撞树自杀更合情理。但王版《西厢记》红娘形象刻画最佳,且王版《西厢记》其文“一字一句均能抒情摹状、着色浸音。所胜者,辞也”。
一个故事经几朝发展,才子佳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友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样的结局是世所愿见,纵观整个故事,但凡有一环出了差错,这样的结局便是奢望吧。
篇36、西厢记读后感
看过《西厢记》,很想去永济市旅游,去看一看,回忆普救古寺里那一段属于《西厢记》的记忆与往事。追寻古人的足迹。一座梨花深院,一幕惊艳、借厢、闹斋、请寓、赖婚、听琴、逾垣、拷红的戏剧场面。一处被张生跳过墙的地方,一棵被张生踩踏过的杏树,对映着的是前世情缘中的一份无奈。
时代变迁,古往今来人都一样,谁也征服不了世界,在困难面前,爱情也是那么脆弱。我恨故事主人公的不执著、恨他对爱情不够真诚,恨他在功名利禄前的浮华与虚荣。十多年的青梅竹马就此告别。既然双方都有付出,为何不终生厮守?难道被她爸爸妈妈看不起了从而便杳无音信吗?可为何结婚之后再苦苦寻找,可始终也没能找到……
小女子认为,与男人同患难终不可靠,青梅竹马的爱情也逃不过现实的生活。何况人心难测,与故事主人公一样,结了婚再找原点的那个人,只可惜那人已不在灯火阑珊处。
篇37、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直接切入生活本身,来描绘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情与欲的不可遏制和正当合理,以及青年人的生活愿望与出于势利考虑的家长意志之间的冲突。

如一开场莺莺所唱的一段《赏花时幺篇》:“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在这背后,则存在着她那非出于己愿的婚约的阴影。而张生初见莺莺时所唱的一段《元和令》:“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只教人眼花撩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他那里尽人调戏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更是非常直率甚至是放肆地表述了男子对于美丽女性出于天然的渴望与倾慕,以及女子对这种渴慕的自然回应。作者以舞台上的胜利,给仍然生活在压抑中的人们以一种心理的满足。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写得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山重水复、萦回曲折的复杂情节,是一般短篇杂剧不可能具有的。它不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来展现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它格外动人。
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在这部多本的杂剧中,各本由不同的人物主唱,有时一本中有几个人的唱,这也为通过剧中人物的抒情塑造形象提供了便利。
篇38、西厢记读后感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故事曲折,情趣动人,描写细腻的《西厢记》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何谓爱情的美学宣言呢?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至纯至洁的爱情,重在公然上,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喜欢上张生,也仅仅是因为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篇39、西厢记读后感
张生游普救寺,巧遇崔莺莺,一眼订终生,后有张生借西厢,千方百计与相识,张生在墙上曰:“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又莺莺曰:“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自古以来,才子配佳人,乃天作之合。

当叛军孙飞虎欲得美人归,千军万马包围普救寺之时,可笑一品诰命崔相国的夫人信口开河,“谁有能力退兵者,我欲把小女嫁于给他”
,张珙乃一介秀才书生,慷慨激昂地接受了使命,白马元帅杜确赏识张生的文采,所以他们也是比较要好的挚友,此时有难,张生就寄予书信告之,救兵一到,转危为安,当张生正在窃喜自己得了一位佳人之际,谁知崔老太出尔反尔,在酒席上胡说八道,什么门当户对,什么儿时婚姻,还无故来了一对兄妹的称呼,真是人间险恶啊。
但两人的心已经走在一起了,花前月下,两新人常常悄悄地相会,纸包不住火,崔母知道后,又道:张生若是能人者,考取前三功名必随即当婚,”
待到张生高中探花之时,不知官场黑暗,宦官挡道,能臣疏之,在众人地劝说下,张生也为了得一处职位,再来娶莺莺,不料却给尚书当了女婿,莺莺得知后,伤心不已,崔母也病重了,卧床不起,此时无所事事的郑恒却匆匆忙忙赶到了普救寺,想起与莺莺的婚姻,在崔母奄奄一息之时,希望两人能白头偕老,结伴终生。
世事难料,张生娶了尚书女兰芳不到几年,却出来一个长安歌舞女魁飞天姑娘,能歌善舞,能文能武,也不是一般女子所能媲美,她也爱慕张生之才华,张生也为之所打动,常常夜不归宿与之密会,皓月当空,吟诗对歌,好不快活,不料却让病危的妻子兰芳得知,气急败坏,一命呜呼,人游仙镜了。
莺莺这边也不好过,崔母逝世后,原本郑恒有一番作为,不知他天天花天酒地,肆赌成性,无所事事,莺莺也伤心不已,不久后郑恒也因重疾西游去了。
此时的张生失去了一位爱妻,得到一位佳人,却不知佳人命寡,也不知了去向。
(自结尾)然想起当年的莺莺小姐,张生匆匆赶到了博陵,千方百计点燃了小姐还残有的一点希望,终于与之长相思守,白头偕老到终生,成为后人了一代佳话!
封建的思想束缚了这段爱情的自由生长,才有了后面看似门当户的婚姻,却是更加深深地心灵囚禁,爱上一个人,只需一秒,恨一个人也不难,爱与恨只隔一层窗户纸,两面都容易被捅破,可谓:“挂一人,喜怒哀乐全随之。念一人,自作多情愚钝之。失一人,肝肠寸断无救之。恨一人,苦思冥想义愤之。识一人,喜出望外细窃之。透一人,爱恨交加无措之。”仕途长远,路途有不同的风景,可逗留,但不可常驻,生命还再继续,生活就应该继续着。

篇40、西厢记读后感
似乎古人也爱推销,光是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就推出了一本书。这本书就是《西厢记》。
在红楼梦中林黛玉是被此书彻底地迷住了,感受着这其中动人的爱情故事,陶醉在其中。不光是她就连我也不例外。
那痴情书生张君瑞遇见了那崔莺莺是茶饭不思,堂堂读书之人却把书忘道九霄云外,念念地将那莺莺往心底搁着,久久不能忘怀。恰巧啊这当时贵族出生的崔莺莺被张君瑞这一表人才吸引了,也就两厢情愿。本想就这么订个亲事了结,不仅让他们能长相厮守,也能让读者欢心。可就是不如人愿,后面的一波三折就陆续来了。
崔莺莺大方、淑女、礼貌,颇会试问,而且有一副倾国倾城容貌,拥有无数追随者。可怜从小她就守着家庭的管教,这个不许,那个严禁,很有所谓的“家教”。自小她就在心中树立起这种尊强。再加上莺莺母亲的阻挠,这场婚姻迟迟没有实现。这事啊,游走出了个重量级人物——红娘。这个词想必大家十万分熟悉,今儿的媒婆就叫红娘,模仿此处的红娘牵红线的。我觉得这个红娘还是挺正义的,冒着被赶出崔家的危险帮这边递信,帮哪边传情的。当老太太准备违反婚姻的时候,她勇敢地站出来,好好地将老太太“批评”了一顿,使她无法反抗。这种尖利的语言带有一层薄薄的“逼意”。
老太太这个角色令我又爱又恨。这么好的因缘而且是成双成对,定会白头偕老,包他们幸福。但老太太再三阻挠与说谎,让我们这些读者有些恼羞成怒。但她也是出于一个母亲对女儿以后日子是否幸福的长远考虑。张君瑞是个还没考取的穷书生,若把女儿嫁给他,可能会过穷酸的日子。但假如实行“门当户对”法,以后保准,吃得好,穿得暖。
中国的爱情小说都爱追求个团圆结尾。最终张君瑞考上了状元,和崔莺莺终成眷属。
此书激荡起伏的情节令人回味,优美动人的语言让我陶醉。西厢记,值得一看
书籍简介
《牛虻》(The 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小说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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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牛虻青年时代参加了意大利党的革命活动,但同时又笃信上帝,牧师卡尔狄利用他的忏悔进行告密,致使他和他的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后来他得知自己原来是自己最崇拜的神甫蒙泰尼里的私生子,非常痛苦,遂对上帝宗教产生了怀疑。又因恋人琼玛对他的误解,认为是他主动出卖了同志,致使他出走南美洲,流亡十三年,遭遇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磨难。最后他成了一个瘸子,满脸伤疤,但却磨炼成了一名坚强的革命战士。后来他在一次武装斗争中,因叛徒出卖而不幸被捕并遭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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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Ethel Lilian Voynich,1864—1960),英国女作家。1864年出生于爱尔兰科克市。其父即布尔代数和布尔变量的冠名者,英国数学家乔治·布尔。4岁时丧父,随母迁居伦敦。1882年只身到德国求学,入柏林音乐学院,1885年毕业回国。1887年,在伦敦结识一些流亡的革命者,以受俄国民粹派作家克拉夫钦斯基思想和创作的影响最深,并在其支持下侨居俄国两年。回伦敦后,继续参与流亡者活动,担任俄国流亡者创办的《自由俄罗斯》杂志的编辑,同时开始创作,1892年与波兰流亡者米哈伊·伏尼契结婚。1897年在伦敦出版长篇小说《牛虻》。描写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揭露天主教会的丑恶面貌,成功地塑造了革命者“牛虻”。的英雄形象。该书被译为多种文字广为流传。

此后,还写出自传性长篇小说《奥丽维亚·拉塔姆》和《牛虻》续篇《中断了的友谊》等。晚年移居美国,直至1960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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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
小时候就喜欢的一本书,一直看的太肤浅,为主人公的被枪决而感到遗憾。如今重读,给人更震撼的体验,个人情感与革命事业之间取大义者众,从中的爱恨交加看的人苦楚,看的人心酸,更看的人欢欣鼓舞。主人公的死换来了比其生更有价值的革命人生启示。这又让我想起了保尔柯察金的那段经典启示: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终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进行的斗争。”“我是一只牛虻,幸福欢畅,不管是活着,还是已死亡。”
《牛虻》读后感2
感觉和之前看的译本不太一样,前面的叙述有些平淡,铺垫有点长。翻译的一些细节不够吸引人。精彩的在后面几章,牛氓和主教的矛盾实际上是信仰上的矛盾,革命力量和封建教会的交锋。
不得不承认牛氓这个人物形象有点迷人,以前的亚瑟热情善良执着,经历过苦难之后他刻薄激烈常常冷讽,没变的是他甘于为革命奉献的心。
他的爱情观我不赞同,说什么你情我愿就能缔结条约各取所需,这种平等就是不平等,爱情里女性受伤害更大好吗。亲情上,牛氓很纠结,还是坚持了自己的信仰。坚持信仰是痛苦的,牛氓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蒙泰尼里牺牲了自己儿子的性命,向上帝奉献了自己最爱的人的性命。结局有点悲烈。
《牛虻》读后感3
亚瑟的命运仿佛是一首悲凉而激昂的交响曲,一生的坎坷却抱有忠贞不渝的理想,曾今最爱的神父,成为他无法释怀的伤痛和牵绊。

青年时母亲病重离世,长久遭受着家族兄长的排挤鄙夷,而神父成为他唯一可以信赖依托的人。而亚瑟没有像神父一样将自身与国家的命运交给基督信仰,而是加入了谋求意大利统一的政治党派,这也就成为亚瑟一身坚持的理想。青年时因为加入政治党派而被捕入狱,随后虽然出狱却因为所爱女子琼玛的误会,家族的嘲讽与冷漠,教父和母亲的“欺骗”这一连串的打击而决定制造自杀假象偷渡逃离意大利。
再次回到意大利时已是身体残废遍体鳞伤的中年之时,善于写嘲讽教会和时政的文章,尤其是批判红衣主教,笔名牛虻。再次与琼玛相遇,他隐藏着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此时的琼玛也是政治党派中的一员,他们密谋要投运枪支进行起义,而就当一切快要成功时红衣主教出现了,牛虻犹豫了,他没有开抢被制服了关进了监狱,越狱也失败了,红衣主教怀着慈善之心多次探狱,就在最后一次红衣主教希望帮助他逃狱,牛虻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让红衣主教在上帝和儿子面前选择一个,而主教坚信上帝可以救赎和宽恕一切,牛虻放弃了逃狱,不久牛虻被枪决了,红衣主教也带着伤痛离世了,而琼玛也知道了一切。
当理想信念与亲密关系发生了冲突,难以抉择和无法割舍时,内心的伤痛是无以复加的,如果牛虻割舍了与神父的情感,打下那一枪,或许他在坚持理想信念上成功了,但他也会悲痛后悔。可能这是最好的结局和他料想的一样他回不去了。
《牛虻》读后感4
《牛虻》,今天回家看到家里的书架,就想安利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书。我并不是把他当做一本纯粹的革命书籍来看,我觉得它更多的是反映理想与现实的残忍,一种信仰的破灭却是成全了另一种信仰的牺牲。对亚瑟来说,拒绝神父的拯救,不仅仅是为了革命而牺牲,更有一种孩子式的赌气,Padre为了泥塑的神而抛弃了自己,自己则不屑于他的施舍。死亡是对Padre的无声抗议,也是对革命的虔诚,所以对亚瑟而言就只有这一条路才配得上他的骄傲。
这本书说的是亚瑟有一位敬爱的神父蒙泰尼里,亚瑟称他为Padre(神父的意思,也可指父亲)。亚瑟参加了青年意大利党,参与了革命,在一次对神父的忏悔中暴露了他们的行动,从而导致了战友被捕入狱,同时亚瑟又发现自己是神父的私生子。亚瑟感到了背叛,于是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洲。13年后他再回到意大利,却又被捕。在监狱中他与神父相认,但神父在上帝和亚瑟之间选择了上帝,绝望的亚瑟选择了就义。

亚瑟和神父相认的那段我看了很多遍,我还记得当时是一个晚上,我看到这段的时候,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能感受到神父的纠结,亚瑟从希望到失望。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利,只是感到很可惜。尤其是最后神父在亚瑟死后也发了疯,当时的我总是想,如果神父当时肯退一步,之后这些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如果真是这样,这本书也失去了摄人心魄的力量。悲剧才会让人记忆深刻,让人反思,唏嘘之余让人感慨。
“Padre,您难道从不明白我真的没被淹死吗?”“Padre,您的上帝是个骗子。”——亚瑟
“你们已经杀死了他!你们已经杀死了他!我却受着煎熬,因为我不愿让你们死去。”——蒙泰尼里
虽然蒙泰尼里是软弱的,不肯完全抛弃他的宗教,但他却是愿意帮助亚瑟越狱的。而亚瑟在得知Padre的选择后拒绝了越狱。在这件事里,我觉得不完全是神父的错。至少他愿意去违背自己的神去帮助亚瑟,这时亲情是占了上风的,而亚瑟则显得有些固执。与其说亚瑟是为了革命而牺牲,不如说亚瑟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坚持与固执而选择牺牲。没了Padre的支持,他该是心如死灰的吧,在南美的13年也该是度日如年。所有悲剧都是性格的悲剧,性格决定了你的选择。这不是一个悲剧,而只是一个让人遗憾的故事。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地一次次地错过。亚瑟并不是一个合格的革命者,因为他在感情上欠缺隐忍,但这也体现了他的真性情。
还有,我很喜欢庆学先先生翻译的这版,文字读起来很流畅,有画面感,抒情却不矫情,这也是我读了不止一遍的原因。
《牛虻》读后感5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讲述了一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亚瑟,生长在豪门富家,从小养尊处优。他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后来经人告密,亚瑟和一些党内同志被捕。当亚瑟出狱后,他的行为受到党内同志鄙弃,恰在此时,又得知自己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双重打击下,亚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条伪称自尽,本人则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残疾,伤愈后又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际极大的改变了亚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后他当年的恋人和父亲面对他竟然认不出来。
精神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后,他因为舌头非常厉害,而被人称为“牛虻”,但他自己却把这个绰号当作笔名在各大报纸上发表政治讽刺文章。
最后在一次偷运军火行动中,牛虻在蒙泰尼里主教的同意下,被判处枪决。但在牛虻死后不久,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经历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种种磨难的打压下仍能站起来同教会努力作不妥协斗争,力图唤醒对教会心存幻想的人们。在现在的和平年代,我们又如何能体会到当时革命的残酷,但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将永远印在我的心里。平常我就因为一点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却能不畏艰险,揭露主教的伪善,谴责他当年的卑劣勾当。
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让我懂得更加珍惜现在的和平时光。因为我知道这份和平是来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万万个革命者的热血换来的,这每一份热血里都含着一种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
《牛虻》读后感6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
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
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平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献给基督徒作为祭礼。
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个女孩子捧了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由得泪落如雨、失声痛哭……那个下午,泪水为她的心灵做了洗礼,她仿佛新生,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将来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哪怕像泥土一样被践踏,也要顽强地活下去。或许,这样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坚韧和不妥协的精神吧?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牛虻》读后感7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个性的书,因此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

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单的情绪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好处,正因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联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就应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取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坚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牛虻》读后感8
很久很久都没有正因虚幻的某件事物或者某个人而流泪了,这次控制不住的抽噎令我明白了我并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只是闷骚之至、败絮其外的模样欺骗世人,嘴唇薄约等于冷血这种事在我身上被否定了。
我妈说她年轻的时候看过《牛虻》,我很想问她她当时有没有像我如此——被一种令人震惊的委屈、羞愧与痛心占满了心房,以至于无法控制自己感情的外泄,不知是出于什么我所不知道的内心隐藏着的东西的指使——但是她说已大都记不清了,于是我只好抿了抿嘴唇把那句话在唇齿间来回兜转了几个圈最后有些不甘地咽下了肚子,听着它在我的肠道里发出响亮的震撼我的灵魂的咕咚的噪音。我终是转移了话题,将目光投向道路旁阴暗的模糊不清的树影。
我似乎看得见一个瘸着腿但身着正装,面上有一条醒目的长长的疤痕的年轻人,他的五官称得上俊朗,但是和在一齐却显得不那么如人想象的逗人爱,他踩着随意的散漫的步伐,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高傲甚至算刻薄,他的唇口之间总能溢出窥探到人内心深处的罪恶与忏悔的辛辣讽刺,尽管总是真理,但是人们常常不愿提起这种令自己羞耻的旧账,尤其是以近乎嘲笑的形式。他是牛虻,费利斯·列瓦雷士,以前的亚瑟·伯顿。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那个充满泪水与苦难的以前二字能够被一些人所忽略。
但我总是矛盾着的,我不愿意删去那个词,正因太多的苦难甚至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灵魂,我的心中呐喊着: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亚瑟了!但是我又不得不关照一下自己已经软下来的心肝脾肺肾,我明知那个孩子--哦,请允许我称呼他为孩子--即使在身体和心灵上伤痕累累、疲惫不堪,改变了太多,却从未改变他对他的神父和琼玛的爱,即使是爱与恨纠结的缠绕,即使是深深压抑在心底的常人想象便觉得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与泪水,即使是被人鞭打毒骂、被迫把自己的生命与尊严踩在脚底的滑稽,我仿佛恍惚中觉得,他在把他之后的人生当做一个使命来做,仿佛在演戏一般,什么不应出此刻舞台上的台词被他无声地勒住自己的脖子重新回到扎进他满是腐烂发炎伤口的心脏。

一个人,以前信仰上帝的,教养良好干净整洁的人,去了南美,在乱世中体验了真正的地狱,当奴隶,被鞭打的劳工,然后去耍戏班子应征成为一个驼背,或者说怪物、小丑,用畸形与可笑的身体去博得那些大众们的笑声--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但是他说:人们就喜爱看这个。他苦涩得嘴唇发抖。兴许是苦难生活中碰见更加艰难的人时的自豪感与微小的满足感,普通大众们心中所拥有的黑暗的角落在很多时候被挖掘,尤其在那种年代,于是利用机会来发泄来嘲笑,这也许不是他们的错,而是病态的社会的一种趋势,人们被扭曲的灵魂所发生的价值观的错乱颠倒。
琼玛问他:你为什么不抹脖子自杀呢?
他惊奇地望着她。我没有想到你会问我这个,他说,我的工作怎样办?谁帮我做呢?
受尽了命运的折磨,被最信赖的人欺骗,并且在临死之前仍然没有得到他所苦苦挣扎着向残酷的生活讨要、哀求的爱,他所爱的,永远爱的,他曾是那么恨他,曾写文章尖锐地嘲笑他,但是最终正因他放下枪,只为了他颤抖得如此疯狂,最爱的,最恨的,但仍是最爱的--父亲,他这副躯壳的父亲,他的灵魂的父亲,他所敬爱的神父,永远的。
那个红衣主教最终选取了上帝,而不是他。
也许是生活的苦难让他明白了宗教于他没有任何好处,他所领悟到的是上帝高高在上淡然的观看着人间的所有丑恶、悲苦与卑微,仁慈而冷血,博爱而残酷。他体会到的是宗教是人们心中近乎自欺欺人的慰藉,让毫无目的的生活变得有那么一点渺茫的能够朝前看的渴望,神明也许存在,但是他不必须叫做上帝,佛祖,真主安拉,不管怎样说,他并没有真正的解决任何人生命中的苦难。
我是一个喜爱HAPPYENDING的人,我甚至心中有着微微的渴求,兴许那个可怜的列瓦雷士能够最终逃出来,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加美妙了——但是他最终死了,太过于贴合情理的,看多了戏剧性的俗套的故事的我一半理解了一半感到无与伦比的辛酸。
但是我却在流完了眼泪后恍惚觉得,他最后解脱了。从自尊被践踏的苦难的回忆中,从爱恨交织感情从未得到应有的回应中,从一次又一次的冒险心惊胆战中,从痛苦不堪勒紧的皮带与手铐中,从永不停息的令他没有力气站立的病的折磨中,从太过沉重的紧迫的职责中…他一生究竟得到了多少真正的爱呢?他犯了很多错误,但是常常坚持真理成为了他的动力,仿佛他仅为这个而存在。

亚瑟为了青年团,为了上帝,为了琼玛,为了亲爱的神父,为了光明的未来而存在,而列瓦雷士仅仅为了*,为了他所坚持的事业而存在,我几乎能够看见亚瑟的灵魂只有最强烈、最深刻的感情波动残留在那不被侵蚀的碎片中,其他的都化为了绝望所污染的黑色的沉寂。
他最后死了,不用再忍受煎熬,也许对于他是一件好事,正因他早已无惧。
我不得不抑制住我正因他而感到的强烈的委屈与不值。
他兴许是个英雄,兴许不是。
我想到的却不仅仅仅是这个。
《牛虻》读后感9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么的整洁光鲜,出没于大型商场的衣着规矩甚至靓丽的红光满面的男生与女生,穿着洁白的衬衫的白领坐在空调房里忙碌,香喷喷的婴儿满足地在喝完母乳后响亮的咂嘴,都不能证明整个世界的和谐。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肮脏而臭气熏天的,孩童们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肿而显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舔舐落在地面的雨丝*成的水洼,那么的浑浊;抢劫、偷窃、杀人在白天都能够肆无忌惮地发生,受害者只能无助地捂住脸庞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没有户口而拿不到社会每个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怜惜的纸钞,没有学习的机会,没有工作,一辈子也出不了肮脏的巷口;七八岁的上十岁的女孩便能够去接客,只为了一天中唯一一顿饭的餐费;母亲没有奶汁喂饱啼哭的婴孩,母子一同丧命的事故几乎是习以为常的小事;
生命变得卑微轻贱,横尸在街头巷尾,四五天后发臭了才会有人拖进附近的垃圾堆里,兴许一把火焚烧掉。
这便是角落,有时候角落比正经的街道的占地面积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肴时,有些人正因饥饿而死亡;有些人生来便能够享受父母的关爱、社会的保护,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够死在一张真正的床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脚地花销着一切,有些人一辈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学识渊博、精心钻研,有些人大字不识一个、举止粗野……

既然生来便没有享受过什么真正的快乐与满足,为什么这些苦难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婴孩的灵魂要被上帝所指派于世上,也许正如圣经中所说每个人都是罪人,那为什么赎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显?从来没有真正的公平,但是最起码的差不多的起点,只有同样纯净的懵懂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甚至能够窥视见那些不甘的冤屈的灵魂在呐喊与哭泣,大声诉说。
我是害怕神灵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仿佛探知到了什么的存在而变得无所畏惧,我能够确定在那一瞬--仅有短短的一瞬--我变得纯洁而强大,变得洞悉一切,变得异常敏锐,我却没有过多的时刻来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飞速播放的影片一般从我眼前滑过,我的记忆力却只允许我抓住零星的点滴。那一瞬过后,除了我所积攒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么也没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过后的天空一般干净,我又恢复了那个怯懦的闷骚的麻木的自我,寒风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的头皮发麻。
有那么一瞬,我是坚信着不幸的灵魂没有理由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会之间的麻木不仁、病态、嫉恨、贪婪所造成的,不仅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潜默化的一种不成文的扭曲的规定,一代会在言行与社交中传给下一代,无论有心或者无意,我们最终放任让那些东西腐蚀我们的毛发、皮肉、血脉与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为世界。
青春的少年总是抱有着过于完美的遐想与期望,这种感受能够蒙蔽很多人的双眼,直到年少时光逝去,衰老将至节哀顺变之时,放下那么多美丽的梦,在生活中逐渐忘掉自己以前的诺言。
我们不愿承认的罪恶,我们所渴望的幸福结局。
尽管所有伟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泪下的流传长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结尾,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擦眼泪的时候愿意去体会那些东西,他们只是感动着,用手绢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后歌颂着伟大,去做与这些宗旨完全违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认牛虻的伟大,但我自己永远不好成为那样的伟大。

我哭过了,然后继续麻木不仁,继续前行,继续着,直到融入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在时光的洪流中成为一份子,直到没入茫茫人海。兴许许多年后,我会对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妈妈以前也看过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罢了。
我以前问过别人什么不会变
他们告诉我性别不会变。不是的吧。在这个社会中,其实,什么都会变。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许变的会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在这仅有的时刻里,有一些东西不知会不会变,只是等着他们慢慢出现,仅此而已。
《牛虻》读后感10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
亚瑟,一个不会被忘记的名字。第一次阅读,很难和那个强壮而有毛的动物——“牛虻”联系起来。读了,懂了,明了。同一个人,不一样的名字,不一样的灵魂,却摆脱不了“影子”的夹带关联。
这是一个发展在暴力革命与非暴力革命斗争的年代。这是一个新养育革命之间的较量。它并不是一本单纯的革命小说,它的本质隐藏了一个家庭杯具,让人无法忘却却无限惋惜的杯具!
亚瑟,家境富裕娇生惯养的他,是一个内向害羞的男孩,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单纯,完美,犹如湛蓝的天空透彻,不挂一丝浮云。他单纯地喜爱一个人,单纯地吃醋,单纯地参加革命,也单纯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一样的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正因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
太幸福就是太悲伤的开始。命运就像一个贪玩的恶魔,捉弄着幸福的人。
他被伪善的教士卡尔狄出卖,进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爱的姑娘琼玛的误解,琼玛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绝望的深渊。然而接踵而至的打击让他内心几近崩溃,原来他是蒙坦尼里与母亲的私生子,偷情的产物。
又这么一个片段写道:他的反映却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无止境的笑。”这样支离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卖,被战友误解,被心爱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击。正因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难像,以示与教会的决裂。最终他选取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杀的假象。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正因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因此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之后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经历了皮鞭与暴力,经历了困苦与艰辛,放下了对上帝的信仰,此时蜕变为尖刻二决绝的牛虻。用支离破碎的心重组生命,(lz13)坚持回来,带着“革命者”的头衔,带着毁灭性的残酷要变本加厉地吧痛苦偿还给他人。他对情人琦达莱尼享有肉欲,但是这个吉普赛女生只是革命者牛虻疲惫时的一只温软枕头而已;而他依旧深爱的琼玛,他态度粗暴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创伤;应对他的生父,他无情地“封锁”了父亲的爱,正因他对那种欺骗一向耿耿于怀;二他对曾是他的好朋友,老师,甚至是父亲的神甫,却不惜用一切来讽刺和挖苦,吧一个个都伤得血肉模糊。但是,他不快乐!有人说,他生前的快乐,是革命的一种符号。
最后,他死了,带着恨,带着解脱,更多的是爱,留下那封信,那首歌,琼玛的悲痛欲绝和他父亲的疯狂乃至死亡。
读这本,我不止一次感觉惋惜,叹息。
人生就是一条单行线,但是笔直的路上却有着分岔口,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意味着无可挽回,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不肯呢个与自己想要的幸福又交集。他已不是那个稚气,天真,单纯的亚瑟,他是牛虻,他用恨和报复背叛了自己的过去。恨,把他和世界(他所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完全隔开了,他的世界空荡荡,只剩下不是自己的自己,持续着受伤的姿态。他的疤痕安静二柔和,却又丑陋和可怕。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最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我对这本书中的人物充满了疼惜。我疼惜琦达莱尼,牛虻从来没有爱过她,她比谁都清楚,但是她还是那样的爱他,披肝沥胆。琦达给予牛虻的感情,就像她本人一样,带着一种动人,野性和愚鲁的美丽。我疼惜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她的误解吧自己的爱人打到地狱,也打碎了他们之间的那根纽带。他死了,她哭了,他的所有痛苦,她此刻也在隐忍地承受着。我疼惜蒙坦里尼,他对儿子拳拳的爱,他的矛盾,他的痛苦。我疼惜他,不管他是单纯的亚瑟还是残酷的牛虻,他一向在痛苦的挣扎中,炙热的爱和强烈的恨,正因灵魂深处的渴望父爱,回忆深处的完美初恋,他显得好孤单。他的命运能够让我们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留下泪水,能够愿意撕碎自己的去拼贴他的人生,把自己的幸福像阳光一样分给他,但是我们却羞于自己的渺小和平凡。他的美,是荒凉的美,荒凉到骨子里,却又一些暖意,坚强,顽强的毅力,执着。
他像黄昏,“只是近黄昏”的叹息,被他诠释的让人疼让人爱却无法恨起来。也只有这样的男子,才能把悲伤渲染成浓烈的血色和淡淡的疼痛。我疼惜没一个人,他都都是站在时代的船上,他们看不见前方,只能随波逐流,他们无法拥抱,只能把自己层层包裹,然后互相伤害。
其实我们都是在欺骗和被欺骗中去圆滑去世俗,以往生命中的过客也都来去匆匆地去寻找所谓的归属。但是完美的结局和破败的收尾,只在几个音符的婉转间。亲爱的朋友,请坚信,想记得,即使世界末日的时候,也要发奋看见瞳孔里的幸福,不好让这个世界又那么多错过的爱,又那么多上演又落幕的杯具。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正因以前挚爱,并且此刻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牛虻》读后感11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下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但是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应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持续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就应从文章主旨入手思考。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这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正因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牛虻》读后感
12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前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但是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
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
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用心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正因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下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下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前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13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
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
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牛虻》读后感14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
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后感15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

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 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后感16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

·····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17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
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

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牛虻》读后感18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牛虻》读后感19
这是一本激情小说,一部心灵史诗——《牛虻》。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牛虻》这本我久已盼望一读的文学名著。读了之后,我的心激动不已,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不过还是先回顾一下主要内容,整理一下因激动而冲昏了头的思绪。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此时的牛虻简直生不如死,欲哭无泪。他失去了幸存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线希望,失去了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琼玛对他的那份最纯真无瑕的爱情,也失去了在他近乎绝望时与他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的倚达。他什么也没有了,两手空空,他什么没有了......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革命胜利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然一心的新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春天,这时人们在改革建设中不经意见发现了它的存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它依旧不逊当年那种豪情气壮,一心只为革命的金子精神!这时,往日的记忆和永不忘记的真实故事一幕幕地揭开了......
其实像牛虻一样不畏牺牲,有着悲惨,曲折不堪的命运的人不胜其数。在我国的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雷锋,董存瑞等人都是在保卫国家,视国如家,英勇抗战中光荣牺牲的英雄好汉,他们同牛虻一样,都是受我们这一代青年人普遍崇敬和爱戴。
其实,当今时代,同牛虻那个时代有了很大的不同,现在的生活未必再要求我们像牛虻当年那样为表示反抗,不顾自己宝贵生命或者是六亲不认,大义灭亲,如果你是这么人文,那你就是大错特错了。曾经有一个女孩她因为不满意老师对她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居然想召集全班同学集中配合她,专门在老师上课时闹,甚至她还想到校长室告老师,事后在接受学校的批评时,还强词夺理,振振有声地说:“我这是在发扬牛虻精神!”他荒唐了!我想当今的我们应该真正读懂作者的一片良苦用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同时,我们应该把牛虻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把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的精神,仍然作为我们强有力的武器,把我们的家园推向更美好的未来!
牛虻的崇高精神将伴随我一生,鞭策我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去做一些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事,同时也使我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
《牛虻》读后感20

《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说,《牛虻》一书的作者是爱尔兰的女作家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是一位颇有传奇特色的爱尔兰女性。她生于爱尔兰科克市。父亲乔治.蒲尔是个数学家。她年幼丧父,随母亲由爱尔兰迁居伦敦谋生。1882年,她得到亲友的一笔遗赠,只身前往德国求学;1885年毕业于柏琳音乐学院;其间曾在柏林大学旁听过斯拉夫学课程……直到1897年,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的《牛虻》出版。
牛虻一典,最早源自希腊神话中河神之女伊俄的故事。万神之主宙斯爱上河神之女,由于惧怕天后赫拉的报复,便将美女伊俄化身为一只白牛放逐于天河之滨。嫉妒成性的天后化身为一只牛虻去攻击牛犊,使她颠沛流离。最后受尽磨难的伊俄来到非洲埃及,才恢复了人形。这里由天后化身的“牛虻”无疑充满着“嫉妒与复仇”的意味,这暗合了小说的主旨,以及故事发展过程中“嫉妒与复仇”的相关情节﹕
早年身为大学学生的亚瑟出于对琼玛的男友、同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忏悔爱情时,泄露了革命党人的秘密而铸成了终生大错。同样,“牛虻”一喻也隐含着后来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颇为极端的方式,猛烈地攻击曾经对他隐瞒真实身份的生父蒙泰尼里神父、出卖过他的天主教会,以及因误解而抛弃他的女友琼玛,以报复当初所遭受的蒙骗和侮辱,并重新找回早失去的个人尊严。
同时,“牛虻”的神话或多或少蕴含着一系列“变形”的母题,与此相呼应,在小说《牛虻》中,早先年轻英俊的亚瑟,十三年后变身为面目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无论是他的外表还是内心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岁月里不断改变职业和身份;在回到意大利以后,他不断乔装改扮自己,以投身于各种充满风险的地下革命活动。这种化身和变形,不仅是敌人对他真假莫辨,而且他当年的爱人和亲人有时也无从分辨。这一系列包含在小说中的富有神秘性和悲剧感的浪漫情节,不能说不是“牛虻”这一文学原型所赋予主题的应有之意。

通读《牛虻》,人们不能不说,小说主人公其实就是一只苏格拉底式的“牛虻”。在他身上,不仅体现出智慧、勇气和飞蛾扑火般的执著,更体现出一种深沉的、甚至在普通人看来不少有点另类的爱国主义情怀。
《牛虻》读后感21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牛虻》读后感22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23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吗?你相信世间有爱吗?你是更相信上帝还是更相信爱?我会选择爱!

故事就在上帝与爱之间徘徊。亚瑟是一个乐观、开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生活在一起。他几乎与兄弟没有任何感情。除了母亲,他最爱的人是镇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们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因此亚瑟把自己秘密加入意大利党的事告诉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发,好多同志被捕,亚瑟也因此从兄弟口中得知自己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对他的欺骗而弄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几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满身的伤、口吃、脸上有刀疤,还带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个讽刺性文学家,代号是“牛虻”。并与初恋女友琼在一起工作,可是琼非但没认出他,还很讨厌他,直到他向琼讲述自己离奇的经历。
而神甫做了红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入狱时,蒙泰尼里还几次去看他并企图帮他。但牛虻始终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准备对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终于打开了心结,他要父亲在上帝与他之间做出选择。
神父选择了上帝结果,结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论都是假的,只有爱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书的结尾是牛虻临死前给琼的一封信,信的签名写着一首他们儿时的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读完这本书,我不知是该悲伤还是该高兴,或许是悲喜交织,为牛虻的命运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样的毒害才变成那样;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终于明白了爱的意义,说明他没有被社会的黑暗而笼惑。同时我还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而感到愤恨。
从另一层含义来说,他还告诉我们只有反抗才能夺回本属于我们的自由与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旧很长,这需要我们团结起来共同去奋斗。软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狱中的猫,随时都有命丧黄泉的危险。不要再屈从,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来 ! 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权利!
否则,又会成为汪汪历史中的一个悲剧。

《牛虻》读后感24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对比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己。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爱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爱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爱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爱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爱情。虽然,爱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己与琼玛之间宝贵的爱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 “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不过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爱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爱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牛虻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牛虻》读后感25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读后感26
说到阅读,让我想起《牛虻》这本书,我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读了它。
我记得当时我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罗在身体疼痛时,回答的话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读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
主人公亚瑟让我敬佩。十八岁的亚瑟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诽谤,后来又因为神父调职,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处游荡。不屈不挠的意志与满身伤疾成为他见证了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不曾黯淡过。
亚瑟,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保持镇定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个阳光灿烂、性格开朗的少年,经历了异常的艰难,但他已经一个个克服了,他把名字改为“里瓦雷士”,成为了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他扭伤的左臂和身上的伤痛并没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强壮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脸红了,感到羞愧难当。主人公亚瑟经历了那些挫折,没有让他放弃。而我,面对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验,我为什么不采用他那种冷静沉着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呢?为什么自己会考试不及格,那还不是因为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所以,我必须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这又让我想起了“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这句话。
《牛虻》读后感27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牛虻》读后感28
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心地读过一本书了,因为好看的书都被我看完了。但是,自从读了《牛虻》这本书后,我又开始喜欢上阅读了。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读完这本书,我有什么收获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牛虻》是我参加镇演讲比赛得到的奖品。因此,拿到这本书后,我就特别喜欢它。看到这本书,我就想到自己从训练到参加比赛的艰辛。颁奖仪式结束后,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回家后,我就拿起这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亚瑟,他虽身于富商家庭,但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成年后,他投身于革命,因为一时疏忽,泄露了机密,便战友被捕,又被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最后又痛苦地发现自己是一直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残酷的现实让亚瑟只好用假自杀来作掩护。在外面漂泊了13年,历经艰难后,他最终回因化名为“牛虻”组织武装,偷运军火,不幸被捕。在对方的军官的威逼利诱及生父的劝降下,不为所动,最后从容就义。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感受特别深刻。亚瑟的成长经历告诉我,只有不怕挫折,勇于面对困难,坚持自己的理想,才能够实现自身的生存价值。这本书浅显易懂,内容生动,主题深刻,读后我受益匪浅。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积累了不少好词佳句,还掌握了一些读书方法。阅读时,要让自己心平气和,在安静的环境下阅读,更能够身临其境,与文中的主人公同喜同悲。阅读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才能够感受到当时的环境对主人公的影响。

《牛虻》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我要向亚瑟学习,学习他身上坚韧不拔的精神。
《牛虻》读后感29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读后感30
在暑假期间,我还看了另外一本书,叫做《牛虻》。
《牛虻》是女作家艾丽伏尼锲的长篇小说,艾丽伏尼锲是爱尔兰女作家,柏林音乐学院毕业,年轻时侨居俄国。主要作品为长篇小说《牛虻》。
本篇文章描述了纯真,优质的热血青年亚瑟,经过血与火的洗礼逐渐成为一名为了意大利的独立和统一而顽强战斗的刚强,无畏的爱国志士——牛虻的动人故事。
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爱国志士的形象,牛虻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革命者的典型。
我认为小说最动人心魄的篇章是牛虻为了崇高事业忍受各种苦命最后英勇牺牲的部分。
牛虻的刚强与无畏,他那钢铁般的坚韧之力,他对敌人的憎恨与轻蔑,他那不为任何拷打凌辱所屈的坚贞品质,是使得几代年轻人受到心灵的震撼!
读这部小说时,除了让我感动和受激励外,也让我感到了一丝凄凉:受尽磨难的牛虻对自己曾经最心爱的人冷嘲热讽,对自己最崇拜的神父——亲生父亲,也如同见了仇人一般,到了最后,一切真相大白时,不知有多少人流下了忏悔的眼泪,都在为当初的不应该而自责。但一切都太晚了,牛虻死了,含着满腔的幽怨死去了,最终留给了世人一具躯体,一种精神,
一段故事和无限的思考。
不知你在读过此书后,是否想过,为什么亚瑟会变成牛虻?为什么牛虻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以最冷漠的态度来对待?为什么蒙太尼里的秘密,知道牛虻将死时才吐露?为什么他不早些以父亲的身份站出来?为什么。太多太多的疑问,一时间充满了我的大脑。原来,答案就是——教会,使他们拆散了一对对情侣,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
一、书籍简介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首次出版于1859年。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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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1757年12月的一个月夜,寓居巴黎的年轻医生马内特散步时,突然被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强迫出诊。在侯爵府第中,他目睹一个发狂的绝色农妇和一个身受剑伤的少年饮恨而死的惨状,原来姐弟二人是侯爵家的佃户,侯爵兄弟为了片刻淫乐杀害了他们全家。他拒绝侯爵兄弟的重金贿赂,写信向朝廷告发。不料控告信落到被告人手中,医生被关进巴士底狱,从此与世隔绝,杳无音讯。
尽管人们费尽心机,寻找他的下落,都毫无结果。他妻子因失去丈夫而痛苦万分。她决定不让小女儿知道她父亲的厄运,并在此情况下把她抚养成人。两年后,她不幸去世,临终前她委托特尔森银行担任小露西的监护者,因多年来医生的财务都是托付该银行经管的。幼小的孤女露西被银行家洛里接到伦敦,在善良的女仆普洛斯抚养下长大。
18年后,马内特医生获释,但身心受到极度摧残的他对周围事物已完全失去记忆。这位精神失常的白发老人被巴黎圣安东尼区的一名酒贩、他旧日的仆人德发日收留。这时,女儿露西已经长大成人,专程接他去英国居住。旅途上,他们邂逅法国青年查理·达尔奈,受到他的细心照料。原来达尔奈就是侯爵的儿子。他憎恨自己家族的罪恶,毅然放弃财产的继承权和贵族的姓氏,移居伦敦,当了一名法语教师。
到英国后不久,达尔奈被一场莫须有的官司缠身,他所聘请的律师帮他打赢了官司。律师的助手西德尼·卡顿与达尔奈相貌酷似。卡顿和达尔奈很快成为医生家的常客。经过露西的细心照料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医生几乎已完全摆脱了他那长期的牢狱生活的阴影,只是在他非常激动的时刻,人们才会觉察到他过去精神错乱时的一些痕迹。露西可爱的容貌使这两位年轻人都为之倾倒,但露西爱慕的只是达尔奈。马内特为了女儿的幸福,决定埋葬过去,欣然同意他们的婚事。

在法国,达尔奈父母相继去世,叔父厄弗里蒙地侯爵继续为所欲为。当他驾驶狂奔的马车若无其事地轧死一个农民的孩子后,终于被孩子父亲用刀杀死。一场革命的风暴正在酝酿之中,德发日的酒店就是革命活动的联络点,他的妻子不停地把贵族的暴行编织成不同的花纹,记录在围巾上,渴望复仇。
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风暴终于袭来了。巴黎人民攻占了巴士底狱,把贵族一个个送上断头台。远在伦敦的达尔奈为了营救管家盖白勒,冒险回国,一到巴黎就被捕入狱。这些消息很快传到了伦敦。医生带着女儿露西赶往巴黎,因为他相信他在巴士底狱长期被监禁的经历会博得法国人民的同情,从而能有助于搭救他的女婿。随着时间一天天、一月月的流逝,医生终于获得了不处死达尔奈的诺言。
情况在最后发生了逆转,在巴士底狱遗址中发现了一个文件,其中包括马内特医生关于自己如何被劫持和监禁的叙述以及对侯爵家族及其后代的严肃的诅咒,“向苍天和大地控告厄弗里蒙地家族的最后一个人。”法庭判处达尔奈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执行死刑。
此时,卡顿随后来到了巴黎。他曾经答应过露西为了拯救她所爱的人不惜牺牲自己。通过贿赂,他获准进入了监狱。利用自己的相貌与达尔奈十分相像这一点,他把被麻醉的达尔奈挪出牢房,自己代替达尔奈在牢房里,等待着他的末日来临。马内特父女早已准备就绪,达尔奈一到,马上出发。一行人顺利地离开法国。
沿着巴黎的街道,六辆押送死囚的囚车装载着当天去祭断头台的祭品。卡顿坐在第三辆囚车里,他的手被捆绑着。当他听到街上有反对他的呼喊声时,只是平静地微微一笑,同时把头发摆动得更松散些以遮盖他的脸部。在断头台上,卡顿为了爱情,从容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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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狄更斯(1812~1870),英国小说家,出生于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他生活在英国由半封建社会向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其作品广泛而深刻地描写这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鲜明而生动地刻画了各阶层的代表人物形象,并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各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及其代表人物进行揭露批判,对劳动人民的苦难及其反抗斗争给以同情和支持。但同时他也宣扬以“仁爱”为中心的忍让宽恕和阶级调和思想。对劳动人民的反抗斗争抱行动上支持而道德上否定的矛盾态度。表现了他的现实主义的强大力量和软弱空想。狄更斯一生共创作了14部长篇小说,许多中、短篇小说和杂文、游记、戏剧、小品。
代表作有描写劳资矛盾的长篇代表作《艰难时代》(1854)和描写1789年法国革命的《双城记》(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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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双城记》读后感25篇
第1篇:《双城记》读后感200字
就这样被感动了。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与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运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双城记》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与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的交织体。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正映照了当代的时代气息。它用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作为杠架,细致地描写了法国大革命的前因后果,成就和错误,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的真挚的情感成为亮丽的一笔。

第2篇:《双城记》读后感300字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1854年底,他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的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发事件等等变成那次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可见,《双城记》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第3篇:《双城记》读后感500字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写的《双城记》。里面的故事情节十分吸引我。
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两个城市。本书主要内容是: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须莫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她接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马顿。后来,露茜跟达雷结了婚,过了十年的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达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去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经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马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一点,在达雷被行刑前用自己跟达雷掉包,代替他上了断头台。
本书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实状况: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用了许多修辞方法,将句子、文章描写得生动形象。例如这段话:眼前浮现的许多面孔中,在黑夜里他无法辨认到底哪一个是那位埋葬者的。晃来晃去的黑影总像是一个45岁的男人,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在面部表情和憔悴程度,面部表情千差万别:骄傲、轻蔑、矜持、屈从、悲伤、迷茫;憔悴程度各不一样:深陷的双颊,惨白的面孔、瘦骨嶙峋的双手、深度弯曲的身躯,但面孔大体是同一个,头发都过早地白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双城记》这本书很好看,你们也读一读吧!
第4篇:《双城记》读后感700字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第5篇:《双城记》读后感1000字
这是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题记
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着称。他所着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着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第6篇:《双城记》读后感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许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力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力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够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第7篇:《双城记》读后感
狄更斯是我非常崇拜的一位作家,他的很多书籍都是世界名著,例如《大卫科波菲尔》、《雾都孤儿》等,而《双城记》更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读了双城记,让我感受到了18世纪法国和英国的社会不同阶级之间爆发的矛盾,而这种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对立最终也因为不平等带来的种种问题引发了法国大革命。
故事围绕一个年轻医生马内特展开,医生被侯爵兄弟强迫出诊,去了之后发现,一位绝色的农妇和她深受剑伤的弟弟被饮恨而死,十分凄惨,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侯爵的压迫和残害导致的,姐弟俩是他们家的佃户,侯爵为了淫乐带来了这场悲剧。医生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当晚就写了一封揭发信,不料信件被侯爵截获,为了掩盖罪行和报复,侯爵抓了医生,并让其深陷牢狱。失踪并在狱中呆了18年的马内特见证了法国大革命的到来,人民攻占了巴士底狱,并处死了一众残暴不仁的贵族。而马内特为了营救自己的女婿又见证了动人心魄的爱情故事,让我们读起来深受感触。
故事似乎就完结了,但这个故事给我们带来了对深刻的思考,人们为什么要发生暴动?是社会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引起的,而封建制度下贵族的残暴是根本原因。
今天,我们生活在自由和谐的社会里,在英国的伦敦和法国的巴黎,都是高度名著的地方,而他们也许不会想到,就在200年前,人民遭受了深重的苦难和不公平的待遇。

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时代,我们拥有自由和平等,不再有阶级主义的存在,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
第8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拜读了狄更斯的作品,以下就是我的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埃瑞弗蒙德侯爵蹂躏农家妇女,她的哥哥知道了,于是跟侯爵干了一仗,以失败告终。而且他还受了重伤。可能侯爵也不想把事搞大了,不想弄出人命吧。就请了一个医生,这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的人物马奈特医生。而这可怜的马奈特医生也由于知道了内情而被侯爵送进了巴士底监狱。十八年后终于重见天日……
故事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日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斯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
而这个查尔斯来头不小,是埃斯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但是他不接受爵位,离开法国到英国去。他在伦敦靠自己当上了法文老师。
还有一个人叫西德尼·卡顿,他从一开始的法庭上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但他的一张纸条就揭穿了原告的阴谋。他很容易给人一种邋遢、消沉、贪杯的印象,但他在危急时刻,通过一个狱卒来到查尔斯的监狱里与查尔斯换了衣服。后果可想而知,查尔斯被送出了法国,而卡顿却被送上了断头台,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过的最宁静、最最宁静的休息。
在革命成功后,革命者们大多都失去了理智,滥杀无辜的人,而查尔斯为了解救以前的仆人,挺而走险,来到法国,结果却被革命者以逃亡贵族的身份给关了起来,露西及她父亲马奈特医生连忙赶到法国,由于他在巴士底狱给关了十八年,被人们称做英雄,从而有特权把他的女婿—查尔斯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但是德发日太太就是那对兄妹中的妹妹,她一直都恨着埃瑞弗蒙德侯爵家的人。查尔斯又是埃瑞弗蒙德侯爵的侄子,所以她想尽办法得想要害查尔斯。但到头来却死在自己的枪口中。

这部小说虽然后来是以“大团圆”结束,但是当我读到卡顿为了露西而代替查尔斯上刑场时,我的心里充满了辛酸。
第9篇:《双城记》读后感
既然从合上这本书到今天二个星期的时间,好多细节都已经忘记了,那就不强求自己,只写一些印在脑袋里的画面,看能不能有所启发好了。
那辆轮子咕噜咕噜地碾过潮湿的泥巴路面的马车,马车上人心惶惶的素不相识相互提防的人,黑暗的丛林边穿着雨衣戴着雨帽任凭雨点溅落的只留下轮廓的邮差。
酒店对面的巷子里,盘旋而上的楼梯,铁架被鞋子踩着发出的声音好像撞击着一扇很久未开的厚厚的铁门,里面是一个老医生,用叮叮作响的铁锤修补着一双一双的鞋子。这房子其实离街道并不远,通过小小的阁楼天窗也照的进阳光,但就是感觉这里的一切都与世隔绝,叮叮的声响在屋内四处撞击着,回绕着,让人揣不过气,也出不去。
那些颗粒无收的佃户,成日的用酒精麻痹着自己,游荡在石质的路板上,摇摇晃晃,贪婪的舔着地上剩余的葡萄酒,然后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回家去。
狂妄无忌,轻蔑的视人民为粪土,连撇一眼都觉着脏了自己似的侯爵老爷,安然自得的,一如既往的,坐在椅子上,心却漂浮在高贵奢侈的空气里。
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整个国家氛围的缩影,潮湿,阴暗,麻木,轻浮但总像要发生点什么。
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时代,因为人民无法忍受他的阴暗,于是巴士底狱被攻占了,于是侯爵老爷跑到英国去了,于是还有的官僚头目和侯爵老爷没有逃跑成功反过来被革命的人们抓进了监狱变成了罪人,于是时代就变了,悲哀的是你突然发现那种黑暗,并没有变光明,革命党的头领坐在审判桌上,有的在睡觉,有的没睡觉,有的喝了酒,有的没喝酒,总之,对于犯人的审判不分青红皂白蛮不讲理毫无道理可言,用那永不满足的吃人机器将坏人的脑袋一个个吃掉。你说你是好人,审判团的人说为国家献身才叫好人,任何维护自己利益的话都是狡辩。以前的人们麻木不仁的看着马车后被碾死的人,现在的人们期待着一个个人头落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英国作家狄更斯,用他的笔深刻的描绘了法国的这个时代,是害怕同样的故事会在英国发生,书中那位年轻律师对医生女儿的爱情就应该是他对未来美好的期盼了吧。
向这位为了爱人的幸福生活勇敢牺牲的年轻律师致敬。
第10篇:《双城记》读后感
小说结尾处有条译注,是死在断头台上的吉伦特党人罗兰的夫人(Madame Feanue Roland)的名言“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这是也是我读完《双城记》最主要的感受。自由是人类共通的美好夙愿,但从这端走到那端,似乎太容易了。
其实我觉得这个小说对于爱情和死亡都写得不给力。虽然译序部分介绍这个故事的主题是双重的,是爱情与死亡。这两要素按理说是伟大小说都会去探索的主题。但是我觉得《双城记》给力的点不在这。它描写法国大革命时期社会是怎么样的,人心是怎样的,这方面它带给读者的感受要深刻得多。
暴力革命总是走极端的。法国的劳苦大众高喊着“自由、平等、博爱”去推翻压迫他们吃不饱饭的贵族老爷,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当这口号变成了“自由、平等、博爱,否则毋宁死”的时候,就是把真诚的愿望变成了制约人的诅咒。本来“公民”这一称呼是用于革命者之间,后来竟变成了人与人之间似乎约定俗成的称呼,叫男人“公民”,叫女人“女公民”。这肯定就不对了。走向整齐划一必然让人警觉这是有问题的。我们看到,整个社会的人除了被投入监狱的,就是变成了革命者,他们都穿着粗劣的难看的某种服装。他们以一种狂欢的姿态去面对砍头处死血流成河。表面的狂热让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变得冷冰冰令人不寒而栗。
在描写革命时期法庭一团乱糟糟完全依靠主观和情绪来审案子的场景的时候,作者反思要不是革命前的那些年月在上位的人动不动就处以极刑,后来也不会变成这样子。所以暴乱不是说来就来的。当普通人见识的就是整个国家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乱来,那这些人暴乱的时候又怎么可能希望他们拿出法和德呢?

小说里有这么一句话“一个民族在狂热的时候,像高烧病人一样,丧失了时间概念。”幸好我们是那些特定时期以外的人,我们得有这个时间概念,得有个记忆和启示。
第11篇:《双城记》读后感
一个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了血的印证的不可磨灭的悲惨时代,猜疑、仇恨、惶恐、屠掠的疯狂侵略下人心惶惶。“既然死亡是大自然用来消除万物的灵丹妙药”,那么,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各式各样的死刑无疑是统治者们“清洗”这场由大革命所带来的阴影的“最好利器”。
狄更斯在小说中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与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透过贵族与平民之间的仇恨冲突,让我们看到,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杀戮无法平定动乱,更不能替代爱。
在这矛盾、冗乱的时代下,狄更斯成功塑造了西德尼。卡顿——“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西德尼。卡顿的存在是一场幸福的悲剧,他孤独,他忧郁,他用冷漠的外表面对世间百态,他用“若无其事”杜绝身边的名与利,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的善良让他担心露西会因他堕落,当他最终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令人动容。
“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顿
我以为,这样的爱是广义的,如梦幻般伟大而纯净,催人泪下,它默默承受着煎熬,“孤独”面对着酷刑,它也许忧伤但充满幸福,它可能凄美但并不单薄,在无形中,放出动人光彩,成为经典。卡顿如同黑暗里的精灵,像是“星星之火”点燃真爱,
卡顿的离开平静且从容,但我明白,走想向爱的祭坛,不光靠勇气,更珍贵的只那一份感人肺腑的“博爱”!也许卡顿的牺牲正是一种重生,因为他在坦然中透过了死亡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我想,如果狄更斯用大革命下的世间百态,人性万千堆砌起了《双城记》的血肉,那他就用西德尼。卡顿铸造了《双城记》的灵魂。也许遗憾,也许辛酸,更多是祝愿与感动——最纯净,最永恒的爱,像永不凋零的春天永远鲜活的存在。
第12篇:《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通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写,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暴政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暴政,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暴政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
这部小说塑造了三类人物。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必须指出的是,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包括梅尼特父女、代尔纳、劳雷和卡尔登等。
第13篇:《双城记》读后感
合上这本书,我觉得银行家罗瑞和律师卡顿有太多的相似之处,他们俩其实是惺惺相惜的,只不过卡顿隐藏的更深,直到最后,罗瑞才发现卡顿是个有感情的人,可是其实自始至终,卡顿一直就看穿了罗瑞那压抑的情感,因为他自也是这样一样将感情深深隐藏起来的人,所以他很能看懂罗瑞的心思。也正因为这样,卡顿才能觉察这个一向以“办公事”自居的银行家的感伤。故事刚开始时,卡顿就漫不经心的、毫不客气的戳中了罗瑞矛盾的内心,当时罗瑞对他的表现是气愤的,而当故事快结束时,他以真挚的口吻揭露公事公办的人又有私情流露时,罗瑞感到的是意外,他看到了卡顿的另外一面,或者是卡顿本来的样子。正因为惺惺相惜,卡顿最终才把转移露西的计划托付给了罗瑞,因为他们都是靠谱的人。

我们都是有才华、感情深厚的人,请不要因为一时的不如意,而消沉了自己的意志,也不要沉迷虚幻,给自己戴上假面;我们应该像卡顿一样找到自己的光明,为之奋斗。我们也曾态度满不在乎,也曾懒散轻蔑,也曾彷徨漂泊,也曾走投无路,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沉沦,如果你沉沦了这将是最糟糕的时代,如果你为着光明儿奋斗,用才华和情感获取幸福,这将是最美好的时代!
第14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是一个以两百多年前的两个伟大的城市为背景的故事。浓雾弥漫,车灯摇曳不定的伦敦,绝望、颓废的巴黎的最底层。
对于当时那场发生在巴黎的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太多人花了太多的笔墨去描述它。这对法国来说是一场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甚至对于欧洲,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也是如此。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最杰出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之一。虽然他没有亲眼目睹,却依靠自己丰富的想象力看到的当时的景象。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在狄更斯的作品里,语言的精彩是必不可少的。各种修辞手法,比喻、夸张、对比、幽默、嘲讽,被运用自如,而作品的艺术性也被送上巅峰。“……于是,克伦彻先生只得再听检察长先生怎样把史蒂夫先生套在陪审团先生们身上的紧身衣又一件件脱下来,翻个底朝天;……最后法官大人站了起来,把那件紧身衣里里外外捣腾了一遍,看得出来,他想为犯人裁剪寿衣。……”诸如此类精彩的段落,作品里比比皆是。于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每一个中心,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相信这对我们平时的学习,必定是大有帮助的。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第15篇:《双城记》读后感
我相信每一个看过《双城记》的人,都会在震撼之余赞不绝口。由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所著的这部书,永垂不朽!名著就是名著,不管多少年过后,名著依然散发着璀璨光彩,更何况这部书故事不可想象的跌宕起伏,情节离奇而曲折,大师就是大师,在让你明知道故事是虚构的,却依然为故事里的人和 事,或感动,或愤怒,或忧伤,或流泪,不由你不佩服大师的虚构能力。
狄更斯在《双城记》里揭露了法国大革命爆发前 ,贵族阶级对人民无情压迫,视广大穷苦人为贱狗,民不聊生,终于爆发了法国大革命,贫困人民在长期惨无人道的压迫后,疯狂的报复贵族阶级,同样无情的审判当权者和判决他们的性命,血债就要血偿,仇恨蒙蔽了眼镜,鲜血兴奋了神经,一个个人头落地,但报复能解决问题吗?能让人过上幸福安乐的日子吗?这是狄更斯在书中提出的疑虑。如果当权者对人民多一点慈悲,多一点爱,让每一个人都不受欺压,恐怕大革命也不会爆发,要知道劳动人民对社会的要求很低很低啊!大革命应该是对当权者的警告。值得幸运的是,在二十世纪我们这个年代,我们的当权者,不论是中国的温家宝,还是美国的奥巴马,他们都提出了让所有人共同富裕,让大家一起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认为偏袒富人的社会不只是不道义的,还会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
第16篇:《双城记》读后感
爱、宽容是作者美好的设想,因目睹了一对贵族兄弟残害贫苦人家的罪行,被陷害关在了巴士底狱18年的医生,在狱中医生愤怒了,他偷偷记录了自己受迫害的经过,发誓要向天堂和人间控告,控告贵族和他们的子子孙孙,直至最后一个,在长年的关押中 ,医生失去了理智,做鞋子成了维持生命的唯一寄托。出狱后,因为有了女儿对父亲深深的爱,父亲恢复了理智,用伟大的爱和宽容同意了陷害他的贵族的后代于自己女儿的婚事。

当以一幅一直仰视法庭天花板形象出现的 卡尔顿先生,给人的印象是多么的不羁和傲慢,虽然他才华横溢,虽然他拥有一颗无比珍贵的心,但是因为社会的暗无天日,他选择了放荡,选择了玩世不恭,选择了醉生梦死,卡尔顿对露西的爱是多么纯洁和无私啊,他在露西幸福的时候选择了默默祝福,暗暗守护在她身边,当露西需要救助时,他竟然选择了以自己的生命换取露西丈夫的生命,以保证露西的幸福,虽然我不相信世上真会有这样的感情,但我还是深深 的同情、怜惜卡尔顿,无比尊敬他的感情,希望天下所有的温柔都归属于他,来慰籍他受伤的心灵 。
被贵族迫害的儿女们,仇恨胀满了胸怀,报复变成了刀斧,象征复仇女神的德法热太太的死不正是隐喻了报复的代价吗?
仇恨、宽容、爱啊!这一切让我们深深的思索反省!卡尔顿的一番话应该是对这一切最好的注脚:这个时代的罪恶,以及自然生出这罪恶的以前时代的罪恶渐渐自行补偿并消失,一个美丽和平充满爱的时代终将诞生!
看完故事后,你脑中还会有叮叮当当的做鞋声在回响吗?还在为医生的黯然迷惘,悲哀无助而落泪而愤怒吗?还在为卡尔顿留下怜惜的泪吗?还在为德法热太太而叹息吗?我想你一定是在为医生一家终于幸福平安而默默祝福吧!
第17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有了些体悟,下面我来把我的感受写下来。
一、情节布置
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

二、人物特点
本书最重要的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
三、写作特色
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文章有特色的一处是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这就是我读过这部小说的感受。
第18篇:《双城记》读后感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西德尼卡尔顿
就这样被感动了。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希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己一眼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爱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后,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手枪走火而结束了自己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同。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终于,他向露西表达了自己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希望你知道你是我灵魂最后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因此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接受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己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保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第19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狄更斯。他1812年出生于英国朴茨亚斯,是海军职员约翰·狄更斯和伊丽莎白·巴洛所生的第二个儿子。
书中写了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莫须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监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他搬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卡顿。后来,露西和卡顿结了婚,过了十年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格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卡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这点,在达雷被处刑前用自己跟他掉包,代替他上断头台。
小说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一方面使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第20篇:《双城记》读后感
机缘巧合参加了一个促进我多看书的活动,可以说是三生有幸了。
第一本书是想看很久都耽误下来的《双城记》,狄更斯的书一开始并不是我热衷的类型,总感觉故事铺垫太长,一本书说的故事其实寥寥落落。双城记看完虽然没有完全改观,但也喜欢上了里面塑造的一些人。
比如卡屯,他英俊,长得像男主,也因此送掉自己的姓名。他偏执而顽固,把一个人放进心里就再也不会动摇。虽然我也喜欢着女主角,她光芒万丈,慈爱坚韧。我喜欢她,所以喜欢这样的结局,一个人永远亏欠着另一个人,这份感情为他人所知,无法弥补一一只能这样深深地、深深地永远遗憾下去。我并没有关注到书中有关历史的巴黎部分,我简单的同情了那十八年的牢狱生活,或许是我还太浅薄,有机会再看一遍。
第21篇:《双城记》读后感
今天,终于读完了大文豪狄更斯的《双城记》,第一次看到这个书的名字就深深的吸引主了我的实现和好奇心,, 不敢轻易去尝试,它是那么神秘,那么厚重……不过,我现在还是鼓足勇气读完了。
《双城记》讲述的是1775--1785年这一混乱时期发生在哪是世界上最繁华和最混乱,最肮脏的英国和法国,这两个我一直向往的国度,整篇小说主要展现Lucy的家人及其朋友间伟大的友谊,伟大的爱。露西是一个法国医生马内特的女儿。她温柔,美丽,善良赢得许多男士的倾心,其中包括她后来的丈夫达雷,还有最后为她的幸福而代她丈夫被送上断头台的卡顿。他们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是伟大的,当然还有一个最善良,最仁慈的人一直帮助他们一家,是当时动乱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他就是罗端,他时时地关心露西和她的家人,把他毕生的爱倾注在这一家人身上,爱他们远胜爱自己。
同时,他又是一位兢兢业业的商人,他是少许有良知,善良的人们的一个缩影,一个精华,露西的丈夫达雷是法国以贵族的后人,由于认清了他的家族的罪恶,自动放弃侯爵头衔和继承权,独自到英国自食其力,他为人谦和,待人诚恳,和罗端一样是一位真正的绅士。他把他的财产分给法国人民,然他的善心并没有得到好报,再1778年巴士底狱被攻占后,他因一忠实奴仆的来信恳求,回到久违的法国开始他的营救工作,然而在他刚踏上法国领土时就被抓进了福斯狱,以逃亡贵族的罪名罪名将她送上审判台。马内特医生,露西也纷纷来到法国拯救他,罗端刚好在法国,利用马内特蹲过巴士底狱地影响将他救出,然而,命运总会让善良的人们多灾多难。就在他被释放的当天晚上又被抓起来,这次是马内特在狱中的手稿被小人所利用,将自己的女婿送上了断头台,这时一直在暗中保护着一家的卡顿发挥了他过人的律师职能,最终用自己的生命,换的露西一家的幸福,在露西心目中树立起一个永远高大的形象,这是伟大的爱与被爱。

卡顿是一个有头脑,非常聪明,洞察力非常强的职业律师,倘若在今天,他一定可以称法律界的名流,而在那时却英雄无用武之地,因此,他只能用酒来浇灌所有的烦恼,以及生不逢时给他带来的巨大创伤。在别人眼中他总是懒散的,堕落的,当然除了露西。
此外,还有普洛斯小姐,露西的忠诚的佣人和朋友,杰端这由坏到好的人物,给人们带来了希望。
原来我一直为止倾叹的法国人民并非我想象中那么完美,在这本书中更多地展现了他们革命时的邪恶的本性。
第22篇:《双城记》读后感
故事中,名医马奈特医生偶然目睹了封建贵族艾弗瑞蒙德兄弟草菅人命的暴行,因为打抱不平,反被投入巴士底狱。监禁了十八年。出狱后,马奈特之女露西却与仇家的儿子达内坠入情网,马奈特医生不计前嫌,宽容大量地允许了这门亲事。婚后的露西与达内生活幸福美满,并生养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女儿,可偏偏这时,卡顿登场了。
卡顿的出现,并没有在人们心中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作为一个生不逢时、怀才不遇的穷律师,一个才华横溢却又自暴自弃的懦夫,一个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要做什么事的人,又有谁会在意他呢!他有着几乎与达内一模一样英俊的面孔,有着爱露西甚至比达内更深的痴情。谁也没有想他那样爱着露西,那是何等庄重、深沉、博大、高尚的爱啊,他对露西的爱,早已超越了常人心中的自私自利,早已超越了常人心中的无私、无畏!谁能想到,在“情敌”达内遭诬陷而被判死刑,卡顿挺身而出,用自己与达内长相相似的“优势”,在狱中与达内互换身份,达内得救了,卡顿却走上了断头台。
卡顿对露西的爱情,虽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
卡顿对于达内,他本该是恨的,因为是达内使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达内使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了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卡顿眼里,达内早已不是卡内了,他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一部分。卡顿是聪明的,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一种最最伟大的爱,“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告诉了我们什么事真爱,告诉了我们一个人应该有的对于爱情的信念。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有着卡顿对她的那份仅仅属于她是爱情。在他幸福是,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不幸时,他就尽他最大的可能去帮助她,代替“情敌”走上断头台。他死了,他为了露西而死,死得那么坦然,那么从容,也许,他走上断头台的那一刻,还在想着,露西此刻正倚在达内的肩头上甜甜地微笑呢。不过,卡顿不在乎,他不在乎露西身边的人是谁,不在乎露西此时心里想着的是谁,他只要露西此刻是幸福的,其余的,卡顿都不在乎。也许,卡顿心里,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该是最幸福的是呢。
《双城记》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世界将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是幸福的欢笑,快乐的阳光!
第23篇:《双城记》读后感
这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顾名思义,他记叙了两个城市间的故事。整个故事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记叙了露茜以及她所爱的人们的悲惨命运。
作者创作这部小说的时期,正是英国和法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国王和王后相信什么都不会改变。”作者的这句话让人发笑,觉得太天真太荒谬,而事实的确如此。在这两个国家的首都巴黎和伦敦,人们痛恨国王和一切贵族,而巴黎情况更为严重。贵族们依其权势将他们的仇人送进活坟墓——北塔监狱。主人公露茜的父亲马内特医生,他仅仅因为知道了一个秘密。这部小说是围绕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在巴黎和伦敦两座城市间徘徊并断送生命。巴黎人民在暴怒之下将国王王后和贵族们打入死牢——北塔监狱。用新型机器——断头台将他们处死以解其恨。露茜的丈夫——查尔斯·埃弗蒙因为是贵族后裔而被打入死牢。可他并没有伤害过穷人,他是无辜的。律师西得尼·卡登与埃弗蒙酷似。他为了露茜和其余她所爱的人们依然代替埃弗蒙登上断头台,并在最后希冀法国的明天会变得美好。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露茜。但我认为露茜的作用不大。她出现的次数不很多,也只说过几句话。主要人物是她所爱的人们。他的父亲马内特医生是法国沙皇统治时期苦难人民的代表;她的丈夫埃弗蒙原来是个贵族,而他从小受母亲的教育,爱护穷人,帮助穷人。从小寄居英国,用自己的努力干下一番事业。他代表了善良的贵族,他的朋友律师卡登为了拯救朋友付出生命的代价,被暴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他和埃弗蒙都是无辜的,是长期被压迫的巴黎人民害死了他,准确的说是压迫人民的凶恶残暴的贵族们害死了他,他只是个替代品。他正代表了法国黑暗统治下正义无畏的人民。

这部小说用露茜和她所爱的人们揭露了法国的黑暗统治。而作者所在的英国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在小说结尾,卡登希望法国明天会变得美好。作者只不过是借卡登之口说了自己的心里话。英国的美好明天正是他的希冀!
第24篇:《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作家———秋更斯之手。他还写过《雾都孤儿》《匹克威克外传》等长篇小说和《圣诞故事集》《董贝父子》等短篇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复活”“金钱”与“暴风雨踪迹”,这三个故事,小说以马泰特医生的曲折遭遇为线索,将冤狱,爱情与复仇三个对立又互相关联的故事交织在一起,用压迫和报复组成的一个故事。
故事中,梅尼特医生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查尔斯代尔那的法国青年做证,露西和代尔那因相爱而结婚。1792年,法国大革命爆发,故事场景转至法国。代尔那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西得尼卡登替他上了断头台。
卡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亦最复杂的角色之一。颓废、消极,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出社会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它仍然选择为另一名律师工作。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有著深深的温柔。凭这一斛温柔和对露西的爱,卡登做了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代替代尔那上断头台---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另一个人的性命,换回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笑颜。这是卡登守护露西的表现,为爱而牺牲,这在那个大时代、甚至现代,是多么高贵的举动!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
第25篇:《双城记》读后感
“那是最好的年月,那是最坏的年月,那是智慧的时代,那是愚蠢的时代……我们直接上天堂,我们直接下地狱”,狄更斯以这样的句子,拉开了《双城记》序幕。
美丽的马内特小姐在成人以后,突得知其父仍活着。一直以来处理她父辈家庭事务和财产特尔森银行职员贾维斯。洛里先生陪着她一同去接父亲。在返程的路上失而复得的父亲受到女儿无微不至的关爱,在从法国回英国的邮船上,一位同行的查尔斯。达奈先生给予在甲板上休息的父母提供了帮助,初识,双方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在查尔斯。达奈第一次受审时,马内特小姐作为证人,后经卡顿先生的帮助,查尔斯。达奈脱险。他们三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

痴情的查尔斯。达奈向马内特医生诉说他对马内特小姐爱的衷肠,刚读时,我觉得他聪明,知道的关键,全书读完后,我明白了马内特先生对女儿的祝福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眼前的求婚人正是让自己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元凶的后代。当他感受到女儿对查尔斯。达奈的爱后,给了两位新人最圣洁的祝福。夫妻相爱,父女情浓,孩子健康,朋友忠诚,天堂也不过如此模样。“不消说,由于她勤俭持家,既精打细算,又安排的很雅致,一家过得富富裕裕,毫不浪费,他们这个和美的家哪怕最轻微的回声,对她都像音乐一样美。不消说,她的父亲多次告诉她,他觉得婚后比未婚时更孝顺他(如果可能更孝顺的话),他的丈夫多次跟她说,尽管她有种种操心事,要尽种种义务,似乎并未分心,影响她对他的爱,对他的帮助,便问她,“我们都把你看得重于一切,好像我们就一个人,而你似乎从不手忙脚乱,也不太劳累,你这戏法有什么秘诀呀,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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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顿源于对马内特小姐的爱,诉说一生的遭遇和对她的情谊,是如此庄重、如此高洁。马内特小姐也给了他最美好的友情。“难道没有情意,我就无法挽救你,卡顿先生?我就无法使你振作起来----再次请原谅!---走上正道?我决不能报答你的信任吗?我知道这是信任。”她的真诚,赢得了朋友的爱戴,拯救了她的爱人和家庭。
一封信改变了这个家庭,不辞而别的丈夫,生死未卜。查尔斯。达奈自动投进如火如荼的法国,被关在监狱。一直被女儿照顾的父亲转变成了整个家庭的保护者。没有法律的法庭及审判,血流成河、嗜杀、复仇。任何一个小风波都有可能葬送一条人命、毁了一个家庭。丈夫被关押时,马内特小姐风雨无阻去守侯在丈夫有可能看得见她的地方。查尔斯。达奈第二次审判,死里逃生。第三次审判,医生的影响不再,面对查尔斯。达耐必死的结局,卡顿为了马内特小姐,用自己的生命,救出了她的丈夫,查尔斯。达奈死而复生。她配得一个男人用生命的代价来爱。
德法日太太得到丈夫的欣赏、忠诚的爱。为了复仇,她要杀尽伯爵的血脉。“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普罗斯小姐“凭着往往比仇恨强烈的多的执着的热爱”死死抱着德法日太太,在搏斗中德法日太太误伤自己的性命。普罗斯小姐对马内特小姐的爱,来自于马内特小姐对她同样的深情。再一次,她的爱,拯救了她的家人。

贾维斯。洛里,典型的英国绅士,办事的一丝不苟,情感的克制,这个单身汉在马内特小姐家得到温暖和慰藉,一生守侯着他的老朋友。
马内特小姐如珍珠般的女人,护卫着家人,温暖着朋友。贤德的妇人,胜过珍珠!
李信×裴擒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