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读后感三万字汇聚
2022-08-13 来源:百合文库

《淘气包马小跳》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可多了有:淘气的马小跳、巨人阿空、漂亮女孩儿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班主任秦老师、企鹅唐飞、猿猴毛超、河马张达、天真妈妈、贪玩老爸、苯女孩儿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司机小王……各有各的性格特点,真让我受益匪浅啊!
就说贪玩老爸吧!他是淘气包马小跳的爸爸,因为是贪玩的嘛,所以总会有些童心未泯,并且也是玩具厂厂长,就更有童心了。因为淘气包马小跳经常惹祸,贪玩老爸每天也几乎都要理所当然地被班主任秦老师叫去好几次,贪玩老爸也把它当成了一种习惯了。
而我在这些书里面最喜欢《宠物集中营》了,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偶然的机会,马小跳认识了麦冬娜姐姐和她的西施狗丑八怪。马小跳软磨硬泡,终于说服麦冬娜姐姐送患眼病的西施狗去宠物医院看病。在宠物医院,他们遇到了吓人的斗牛狗拉登、受伤的博美狗、生小狗的小型狗吉娃娃……后来患肥胖症的德国牧羊犬海盗、法国鬈毛狗雪儿也相继来到麦冬娜姐姐家……麦冬娜姐姐居然帮宠物狗们设计服装,大家开心极了,没想到意外的事情却发生了!一辆帕萨特开进了小巷,雪儿主人的车跟帕萨特这种车一样,雪儿以为主人来了,迎了上去,拉登汪一声叫,把雪儿推到公路边上,自己却被车轮拦腰碾过。拉登的嘴边流出了鲜红的血,雪儿很伤心,泪水滴答滴答的往地上流,雪儿哭着用舌头把拉登的血舔的干干净净,一点也看不出来拉登流过血,这是因为雪儿不想让别人看到拉登死的样子。
拉登为了救雪儿失去了自己的性命,真可怜,真伟大。
再说说天真妈妈吧,她也和马小跳的爸爸一样,童心未泯,只要马小跳稍微做一些感动他的事,她就会像一个小女孩一样哭起来。有一次,母亲节的时候,马小跳特意为宝贝儿妈妈专心致志地做了一个十二层的三明治,使宝贝儿妈妈感动不已,便把贪玩老爸的金奖杯给扔在地上,把三明治放进去,使贪玩老爸哭笑不得。
啊!《淘气包马小跳》这些书实在是太有趣了,使我总是爱不释手的。马小跳的一家人都很搞笑,几乎每一天都是有酸甜苦辣的,最惨的是马小跳的爸爸了,每天都被叫去学校……

《红与黑》读后感(二)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
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三)
经过记过难眠之夜不倦努力,如痴如醉,读完了路遥小说平凡的世界最后一页,古人说开卷有益,合上书卷闭起眼睛已发生的故事好像就在昨天,梦幻中,绊缠绕,头脑中难舍难弃,在我那平静如水的心境中激起无数涟漪,荡起层层波澜。
书中主人公孙少安带领一家人,从贫穷“饿着肚子劳动”过日子,一年一年长大,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田润叶“忍泪分手”,同爱人秀莲相亲相爱成为眷属,艰难过日子,并肩携手,为脱贫致富,不畏艰苦辛勤劳动的经过,深感生活的艰难人生坎坷。
以其弟少平为中心所牵扯的周围一群人和场景,耐人寻味百读不厌。和蔼可亲的曹书记一家人,充满田园风格的信天游,活泼热情的金波一家人,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和回忆。活泼潇洒,温柔体贴的田晓霞的不幸早逝,遗留下的古塔山杜梨树下的盟约,几经海誓山盟梦幻亲爱的人就在身边。“一串银铃似的笑声,笑声远去,消失。”令人心碎,茫然之余,深感人生短暂,生命可贵爱情伟大。最后放弃了多情贤惠的美丽姑娘金秀的爱恋,同师傅遗孀惠英嫂的结合,高尚的人品令人佩服。
作家在作品中,教育我们怎样做人,人在短暂的一生中怎样生活,“爱情不应该是利己的,应该是利他的,是心甘情愿的与所爱的人一起奋斗并不断自我更新的过程。”
合上书卷轻轻思考,虽然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有些不顺心,饱受世俗偏见不公平冷遇,与书中人物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那茫然的心灵深处“一洗尘泥飘飘欲仙了”。勇敢投入生活,潇洒看尘世平平常常过一生。
正像歌中唱的那样: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推开波浪,水面倒映着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小船轻轻,飘荡在水中,迎面吹来凉爽的风。让我们以饱满的热情面对困难的挑战,为家庭的幸福而努力地拼搏吧!
小说的
《家》《春》《秋》是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我在读完《家》之后对高觉新这个形象最为触动,所以想重点说一说这个人物形象。

创作《激流》的当时,巴金就已经发现了“觉新性格”的普遍性。正因此,尽管他希望在高觉慧身上,写出一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却终于使这个人物看到了存在于自己那里的觉新式的的精神弱点。对“普遍性”的发现,是他不至于简单的对待他的人物,让人物承担其所能承担的历史责任。巴金发现了人的不完善,同时又隐约感受到了这“不完善背后巨大的历史原因,看到了“五四”启蒙主义者的理想在中国的现实命运。这深化了他的悲剧感受,把他的悲哀引向深远。在《激流》创作的始终,思考导致人的不完善的现实条件,谴责、追究环境,一直是一种更强大的冲动。
封建专制社会压抑人的个性发展,传统的思想文化多劝人忍从。高觉新的性格与命运中,有很多在中国的知识者的普遍经验。他们形式不同地、或多或少地。分担了高觉新的命运,因而也像作者那样,对人物不忍过分苛责。“同情”-------或者说同感,绝不仅仅是作者个人的。这种感受我在读完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后,深有同感。《四世同堂》中的祁家三兄弟中的老大祁瑞宣与老三祁瑞全,与巴金《家》中的高觉新与高觉慧性格与命运有相同之处。老大在设定的社会环境下,不由自主不可选择的要承担自己的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在家庭责任面前就显得黯淡了。
在《创作回忆录》中,他说,他在写《激流》时,把自己的“思想感情”,以至于把“自己”写了进去,而且不仅如他过去所说过的,写进了高觉慧的形象中--------“挖得更深一些,我在我自己身上也发现了我大哥的毛病,
我写高觉新不仅是警告大哥,也在鞭挞我自己......”“......我自己不止一次的想过,在我的性格中究竟有没有觉新的东西?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至今还没有把它完全去掉,虽然我不断跟他斗争。我在封建地主的家庭里生活过十九年,怎么能说没有一点点觉新的性格呢?......”在长时期的自我剖析、自我认识过程中,尤其在经历了巨大的劫难之后,他发现了当创造
高觉新这个形象时潜在的创作动因。在《家》的自序中,巴金也明确的写明了这一点,他说他写《家》是为了写给他的大哥,因为他觉得他的大哥实在是太辛苦了,为了这个家牺牲了自己。但是他慢慢发现,其实大哥高觉新的形象也是也从另一方面折射出自己的性格,他们之间是共通的。所以无论从现实中看巴金他们一家她跟他大哥,还是从小说《家》剖析,我们都没有办法将觉新与觉慧的性格完全分离来研究,因为他们都在影响着对方,他们性格有很多的相似之处。

高觉新的性格悲剧性在与,由于历史的安排,也由于自身弱点,他站在了封建家长势力和“家”的青年叛逆者“中间”。正是在这儿,“历史”的形象也呈现了。这两个人物,在“新”与“旧”之间,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既找不到依着旧秩序固有的位置,也找不到依着新思想该有的位置。生存在“过渡时代”爱之一切时代的人们,都可以就某种意义被认为是“站在中间的人”。“在进化的链子上,一切都是中间物。”但其中的多数,或进或退,趋向分明。惟有高觉新、祁瑞宣所属的这一群,无力地跨在两个时代之间的门槛上,进退失据。
“家”“国”这两个经常被并置的概念,在一些特殊的历史时段往往构成了相互映射的关系。“家国同构”的文化传统迅速碎解,出走的新青年一时成为最耀眼的文学形象,“家”作为老中国压迫和罪恶的代表。不断被控诉、放
逐;抗日战争爆发以后,被放逐的“家”的意向在战争时代又受到“魂兮归来”的召唤,旷日持久的战争让“家”成为对离乱的人心和破碎的国土的有效组织形式,就像1939年林语堂在《京华烟云》中写到的,“家庭是国家的第一道防线”;1949年新政权建立之后,“家”“国”想象又以错杂的方式被组织到社会主义革命话语以及新政权合法性论证的叙事中。
在小说中,觉慧成为一个旧家庭制度的反抗者,其实远在真实的悲剧发生之前。他的苦闷,他对家庭压迫的感受,基本来自新书报的阅读。在巴金的笔下,觉慧童年时关于人生和世界想象是来自马房中老轿夫讲述的故事,他的梦想是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剑侠,没有家庭,一个人一把剑,到处飘游”;而随着他进入中学,开始阅读新书,他的世界就改变了面目。这些新书报构建了一个古旧腐朽的旧家庭形象,并相应地用一个遥远模糊的乌托邦完成了“离家”的召唤。在《四世同堂》中老三祁瑞全也是选择了出走这种方式来追求自己心中的乌托邦,只不过他们出走的方式不同。但不容置疑的是,他们的出走背后都有他们大哥的牺牲,所以两部小说中这一点很相似。年轻气盛的一代可选择出走去表达自己心中想要表达的东西,而肩负着家族使命的老大,却永远无法轻易地卸下自己的担子去追寻自己的心中的乌托邦。

二者唯一不同的是,高觉慧受到了新书报的影响选择出走,而祁瑞全是因为邻居钱家长子为国殉身也激发了“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热血。
作为小说重要彰显的唯一新女性,琴的追求、理想和勇气很大程度上也是由新书报而来。当琴想投考男女同学的学堂,母亲表示反对以后,琴一时间觉得很凄凉,似乎希望完全飞走了,甚至墙壁上挂的父亲的遗容,也对她哭起来。“她无聊赖地接下裙子往床上一抛,走到书桌前面,先拨了桌上锡灯
盏里的灯芯,便坐在书桌前面的凳子上。灯光突然明亮了,书桌上的《新青年》三个大字映入她的底眼里。他随手把这本杂志翻了几页,无意间看见下面的几句话‘......我想最要紧的,我是一个人,同你一样的人--------或者至少我要努力做一个人。......我不能相信大多说人所说的。......一切的事情都应该有我自己去想,由我自己努力去解决。......’原来她正翻到易卜生的剧本《娜拉》。”她从《新青年》中获得启示和勇气,“眼前顿时明亮了”,甚至“一切悲伤都没有了”。
无论是上文中所说的觉新、觉慧还是唯一的一个受新思想的女性慧,他们都有自己鲜明的性格,觉新的一生都献给了传统的“长子观念”,觉慧最终如自己所愿,慧也经过自己与觉民的爱情考验,在与传统的包办婚姻的枷锁压制下获得了自由解放。有胜利的地方,必然会有牺牲,但这也是最合理也是最理性的结局。
小说的读后感篇二:欧亨利小说——读后感
《警察与赞美诗》读后感
合上书,出人意料的结尾仍徘徊在我的脑海中。为了三个月不愁食宿,流浪汉苏比一次次故意作恶,盼望能被警察相中,而被送进那日思夜想的冬季寓所—布莱克威尔岛监狱。他去砸商的橱窗;他饱餐一顿后,却恶作剧地声明自己不名一文”;他“扰乱治安”,在闹市中大吵大闹……而这一切,警察都视而不见,“偏偏认为他是个永远不会犯错误的国王。”
正当苏比为自己的被捕计划屡展失败而懊恼时,教堂里传出的赞美诗和管风琴的乐音使他突然良心发现,联想起了自己生活中曾有过的“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一股强烈的迅速的冲动激励他向坎坷的命运奋斗,他要重新做一个好样的人。”然而,紧接着,故事的结尾却大大出人意外,就在苏比为自己的今后勾画美好的蓝图时,警察那可爱的手终于落在了他身上。”此时,我感到惋借极了,不禁诅咒这可恶的警察来的太不是时候,诅咒他扼杀了苏比的新生.对苏比的结局感到愕然。

其实,仔细想来,对苏比结局的处理,正反映了作者对社会观察的深刻.苏比的被捕,虽出人意料之外,却又尽在情理之中。他多次犯罪却消遥法外,而刚刚想改恶从善时却被不公正地逮捕,这不正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黑自颠例,是非不分的本质吗?许多表面上的正人君子事实上也在做违法的事情,而瞥察对他们却孰视无睹.当苏比去抢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的绸伞时,那绅士不是做出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应答吗?可见这个堂而皇之的阔佬才是个真正的窃贼、罪犯,而可怜的苏比只不过是为了能在严冬找个御寒的栖身之所才被迫犯罪的。正是这善恶颠倒的社会造成了苏比这畸形的心态,这黑暗的社会根本不允许苏比去做一个正直
的、光明正大的人,只能是把他再次推入监狱,三个月刑满后,他的命运还只能是流浪、流浪....被迫犯罪、犯罪……
文章虽然短小,我却能从作者那细腻的笔触中看出对当时整个社会的讽刺,而作为普通人,我们无法改变社会,我们能做的是努力适应它,去积极地发现在其中涌动的真善美,是自己沐浴在社会生活的阳光之下,茁壮成长。
小说的读后感篇三: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张爱玲小说》读后感
读张爱玲小说是很容易中毒的,让人不知不觉地从字里行间染上她的气息,清冷的,而又骄傲的。
曾看过一张她的照片,摄于旧上海时期,黑白的。她穿着深色的旗袍斜斜地抬着头,直直地挺着身体,眼神望向远方,绝然地、不屑地和深藏眼底的寂寞。张爱玲的性格中聚集了一大堆矛盾: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悲天怜人,时时洞见芸芸众生“可笑”背后的“可怜”,但实际生活中却显得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但她自己无论待人穿衣均是我行我素,独标孤高。她在文章里同读者拉家常,但却始终保持着距离,不让外人窥测她的内心;她在四十年代的上海大红大紫,一时无两,然而几十年后,她在美国又深居简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以至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是的,张爱玲是寂寞的。所以,她的小说也染上了莫名的让人心疼的寂寞和孤单。她说,“这世上有那么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你回家。”她笔下的那么多位女子,有坚强如曼桢者,到最后,仍孓然一身。张很现实,她告诉我们,有些事有些人不是多年之后重逢,冰释前嫌便可以从此安稳快乐,不是的,正如沈世钧在《半生缘》中说的,“那也许眼睛一霎,就错过了。”于千千万万之中才能遇到的人,可是一次擦肩而过却换来了一辈子孤单。一直有人对《半生缘》的结局不满并试图改写出很多不同版本的结尾。而我,却觉得这恰恰是最合适不过的结局。多年之后再相遇,无论是感慨万千还是追悔莫及,十多年的时光足以消融一切。这就是生活,往往能够改变一切我们所认为永远不会消失或者变化的东西,比如当初的海誓山盟壮志雄心。
张爱玲很擅长讲故事,她仿若一位老人,在黄昏中烧一壶粗茶然后在门口或古老的榕树下缓缓道来:“请你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沈香屑听我讲一段海上浮生的故事,你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这一段故事也就完了。”然后她开始“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看她的小说得不急不徐,慢慢来,才能发现她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的点点哀伤和释然,使人唇齿留香。
说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当不为过。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真是喜欢,阅读的本身就能给读书的人莫大的快感。
张爱玲是聪明而又极端的。她说,“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虱子。”可是,她又教会我们怎样生活:“较量些什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便是人生。”看不出她对生命的热爱,只有妥协,愤怒,无奈以及极度的轻视。很多的时候,她就像是站在生活的另一高度上,一针见血直中要害地说出生命的可悲或者生活的本质。
我最喜欢她的一句话是:生命就这样自顾自地走过去了。我不知道当她写下这句话时是哀伤的还是一如即往的一脸冷漠。可是,当这句话从我笔下流泄出时,我忍不住微微颤抖,我感到莫大的悲哀和无助。这也许就是张爱玲的魅力所在,直白地解剖生活的每一个现象,然后再将它们一个个写在纸上用不轻不重甚至带点冷漠的语气告诉所有人。

张爱玲或许称不上大家,但绝对不能否认她才情似海。而她的文章也正如她其人:冷漠、哀伤、清高以及一种看透红尘的淡然。
《飘》读后感一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二
好吧,由于同桌多次强调这就是一篇言情小说,所以抛开小说沉重的社会性,只看人物。换个角度,看到人心。
古人总结得好,贪,嗔,痴。因贪而痴,因痴成嗔,而最终人心易冷,无怪他人,这或许是思嘉一生的写照。
思嘉爱艾希礼,却又爱的不是艾希礼。用原著的一句话来说,便是“就如同她喜欢一件衣服,当她看到艾希礼时,就给他穿上这件衣服,然后爱上了他,自始至终,思嘉爱的是她幻想中那个英俊潇洒、温文尔雅、博学多才的艾希礼,而非现实中软弱自私的艾希礼,但她又是一个执着坚韧的人,即使艾希礼已经娶了媚兰,即使她已经嫁了三次,有了爱她的瑞德,有了三个孩子,她依旧存着幻想,希望可以与艾希礼在一起。像一个小孩,执着地想要得到星星,可是得到了,又能干什么呢?当媚兰死去,她有机会得到艾希礼时,她又醒悟了,瑞德才是最爱她的人,她爱的也是瑞德,只不过总是自欺欺人的把瑞德的好加在想象中的艾希礼身上继续迷恋。回去向瑞德表白,却被拒绝。太晚了。
世上总有些人,把别人的付出看做理所应当,有甚者不仅如此,反倒要回过头来怨你付出得不够,对于前者,有时候距离太近而导致熟视无睹或许并不是错,而将自己举上道德高台,俯视他人的付出,付之鄙夷,横加指责,却不看自己立场何在者,便是错得不自知了。
思嘉爱得执着,几近疯狂。隐隐约约想起骨箫阿姨。人如其名,骨箫范凄凉,犯凄凉。同样爱得疯狂,而骨箫的个性更加尖锐,看到爱人移情(或娶了别人)骨箫做的是让人剥了恋人的脸皮换上猪皮,让他一生只能藏身荒林,以此报复。而思嘉的报复,却是嫁给艾希礼妻子的哥哥。(汗……该书情节略狗血,实话说,抛开美国内战,奴隶制,种族歧视这些沉重话题,就情节而言,有不少情节看起来像现代网络狗血言情)不同的性格造就不同的轨迹。情感一样,表达方式却千差万别,这或许又是人心千种的原因吧……因贪恋爱慕而自己成痴,看不清自己看不清他人,把这种心态的对象看做其他,比如信仰,比如梦想,不也如此?执着的正面可以是坚韧不拔、坚持到底,也可以是执迷不悟、死不悔改。看清,知易行难,就算旁观者清,你听得进去吗?就算听进去,你能够说服自己,改过来吗?

大约不会,人大多数时候都觉得自己是对的,质疑自己永远比质疑他人困难,所以再错下去,义无反顾,只觉自己正在朝终点前进。所以说善恶只在人心,对错的规则,是由大多数人的是非观形成。究竟有没有永恒的对错,谁知道呢?
《飘》读后感三
“我明天再想这事好了,到塔拉去想。那时我就承受得了了。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就是郝思嘉在碰到困难时屡试不爽的法宝。
郝思嘉,一个毫不虚伪、充分表现“自我”、敢爱敢恨而又有责任心的传奇女子,从当时愚昧而又纷繁复杂的社会中跳脱出来,用她的人格魅力,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从一个有着豆蔻年华的少女在战火和人生磨难中逐渐成长成为塔拉的支柱,支撑着几十口人的生活。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正是郝思嘉的这句人生座右铭,支撑她一直走下去。“我——我能顺利通过?”郝思嘉恐惧地坐在马车上,鞭打着那匹瘦弱到随时会倒下的小马,朝着未知的前方前进,和一个濒临死亡的女人、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一个愚蠢透顶的黑人小女孩以及一个惊恐害怕的孩子在一起,她只能靠自己了。让她带着他们去穿越长达数里长的战场、穿过落伍的散兵、北方佬、熊熊烈焰,以及只有上帝才知道的什么东西。恐惧也不能打乱她的思维,她有条不紊地安排着一切。谁说女人天生是弱者?在这一刻,她表现出来的镇定以及睿智丝毫不逊色于瑞德。她相信,所有的痛苦和挫折都将成为过去,明天将会是另一个新的开始,只要自己付出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不知道是不是这种乐观的态度,使得郝思嘉在面对社会的嫌恶时能够继续以她百战不殆的精神继续她的事业。她备受指责。一个美国诗人曾经说她吝啬迷信,还自私自利,简直无人可比。人是要有精神的,这一点于她是不可理解的,至于说思想,她知道的最多的就是那种属于小农意识的卑劣的狡诈伎俩。基于这一点,除了她珍贵的皮肤、土地和钱财之外,她什么也不看重。可是,她很执着,一旦她认定了的事情,就非完成它不可。她对卫希礼的爱坚定不移,为了曾许下的诺言,费劲千辛万苦照料着虚弱的媚兰——卫希礼的妻子。即使她百般不喜欢她。在食不果腹的日子,也正是因为她的坚持,才使得生活渐渐起色。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仅要缩衣减食维持生计,还要时时刻刻防止北方佬的掠夺的情况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就显得极为精神可嘉了。

在这场为自己的生存而打的战役中,虽然郝思嘉采取的作战方式并不是全都合乎道德规范的,但是她至少没有躺下来等死,而是竭尽全力去拼搏,去奋斗。《飘》出版的年代刚好是美国历史上的大萧条时期,这种面对现实,克服困难的精神正是那个时期迫切需要的,而且不管是在现在还是将来,这种精神和勇气都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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