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险四人行读后感600字摘录
2022-08-16 来源:百合文库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
汤姆历险记读后感600字1
本书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淘气但富于同情心。他对现实生活非常不满,一心想着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在姨妈眼里,他调皮捣蛋,坏心眼儿多,可自己又不由自主喜欢他。
在在汤姆被罚时,他充分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得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工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地给他东西作为酬劳。而就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两人一起目睹了一起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不畏强权的汤姆站了出来,揭发了印第安·乔的丑陋面目,解救了被冤枉的波特。终于有一天,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义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乔·哈帕、汤姆、哈克一行三人决定冒险。逃到荒岛上以后,人们都以为他们死了,正在为他们举行葬礼时,可他们却回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让他们的亲人破涕为笑。而为了寻找财宝,两人又跟踪印第安·乔来到了山洞找到了财宝,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大富豪。他们在困难当中表现的正直和勇敢,在平时生活中的聪明活泼,幼稚而又认真的言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要乐观,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这样才能成功。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梦想,并且努力去追求,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也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一个家长对于孩子的苦心,是不让他受到伤害,让他健康地成长,这点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物的好奇心和想象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得不让人赞叹。
童年,就像一罐蜂蜜,越吃越甜。时隔越长,就越令人回味无穷。所以,童年时间十分宝贵。但只要我们生活充实、有意义,就一定不会虚度光阴。
汤姆历险记读后感600字2

当迷惑紧步逼来,当平淡无趣的生活还缠绕着你,你是否还在某个角落挣扎,还是随自己付出去把自我收回囊中?去吧,在书中寻找自己的天地与自由,无论有困难或险阻,都让我们去把自己的意愿实现。读完《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我总是按捺不住那激动的心情,闭了眼仿佛又回到了书中的情景。开头时书中故事发展起源就在这里酝酿,书中的主人公汤姆索亚出生在一个不怎么被人提起的"小镇。童年的他定然是没有多少幸福的阳光。但再多的拘束,也纵然是锁不住他向往自由,渴望自我的一颗心。如果厌烦了教会学校的枯燥乏味,背负起家庭的冷落和繁重的心情,那么汤姆索亚做出了怎样的抉择?不因为生活的无味和心情压抑而倒下,汤姆毅然决定去当一个海盗,他觉得在这个社会必须要有一点作为才可解放自己。在满怀踌躇之后,他才在众多的选择中看重了海盗这个职业。但自己孑然一身的力量是小的,他明白只有团队的协作才可以助自己实现梦想,因此,他在镇上觅到了真正趣味相投的朋友——哈克贝利费恩——虽然他是一个不怎么好的孩子,但汤姆总算寻到了朋友。
有了朋友,便是齐心就有了共享,在汤姆曾经的生活中,就好像抹去了没有朋友的一面。
之后的故事讲的是汤姆一行人在杰克逊岛上的几天自由生活。这几天他们固然开心,但小镇上的人们都认为他们已经遇难,但几天后他们竟然在镇民们为他们举行的葬礼上出现了……随故事深入,汤姆的逐渐成长已让我忘记了以前他让人辛酸的故事。当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后,汤姆并没有因为寻到了向往的财富,名誉或满足而感到了充实,因为他不想停下来,他不想因为成功而停下追求自由,渴望自由的步伐。
汤姆历险记读后感600字3
汤姆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因此寄养在姨妈家,顽皮的他常常逃学,总是让姨妈一个头两个大,也让杜老师伤透脑筋,他最要好的朋友哈克也是位孤儿,父亲是位酒鬼,从来不管他,因此从小过着流浪的生活,有一天汤姆生病了,因此姨妈买药给汤姆吃,由于汤姆不喜欢吃药,所以他将花瓶的水倒光,把药全部到近花瓶里,因为花瓶满了,所以他将剩下的拿去喂猫吃,没想到猫就这样乱跑乱撞,把花瓶撞破了,姨妈刚好走了下来,看到了花瓶碎片还有黄色液体,就很生气的把汤姆修理一顿。

另外汤姆历险记最重要的人物,那就是印地安.卓依,他是位个性残暴的人,曾经有五次杀人的纪录,上次还在墓园里杀了罗宾逊医生,原本要判死刑的他居然活活饿死在岩洞里,这件事让汤姆和哈克及镇上的居民松了一口气。
汤姆历险记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小说,我欣赏汤姆的机智、勇敢、风趣、冒险犯难的精神成为故事中俱代表性的人物,不论是勇于认错、有难同当、替别人解除危机等,都值得我们效法,其中,他和蓓琪在岩洞里迷路时他居然能冷静走出洞口,实在令我佩服!
书中的另一个主角哈克是一位守信用,善良热心助人的好孩子,由于他的天真直率所以很多孩子都会找他玩,因此在镇上也算是很有名气的人,汤姆和哈克的友情非常深厚,让我感受到友情的可贵。
汤姆历险记是一本令我回味无穷的好书,汤姆勇敢让我赞叹不已,我真想跟他四处冒险,以勇敢、诚实而成为一个具代表性的故事主角。
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红圈会奇案》。
《红圈会奇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在遭到瓦伦夫人的报案,瓦伦夫人觉得半夜的脚步声非常奇怪,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观察,他发现那个从不出来的那个女人——伊米丽严·卢卡一直再给他们发通讯密码,最后经过福尔摩斯地调查伊米丽严的丈夫叫根纳罗·卢卡正是伊米丽严的丈夫杀了人,根纳罗杀的这个人是英国很坏的一个大坏蛋——乔吉阿诺,他非礼过伊米丽严,结果被发现,乔吉阿诺还把根纳罗摔倒在地,然后根纳罗把乔吉阿诺,杀死,还拖到小屋里,福尔摩斯说:“如果真是这样,国家是不会怪你的。”在临走之前,福尔摩斯说:“又一个案子解决了!”
福尔摩斯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抽丝剥茧一般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面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正如福尔摩斯所说: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旁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细节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机智成功的解开了许许多多的的谜题。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用自己的机智解开各种各样的难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2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3
他生性冷漠孤僻,而且骄傲自负。但是,你不能不佩服他。
他学识渊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识140多种烟灰。他熟悉社会各个阶层、各类职业人的特征。他只需轻轻瞄上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身份、职业、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仅凭书桌上的残留墨迹或者皮鞋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够判断出罪犯作案时的一举一动……这一切听起来似乎让人难以置信,然而,他,就能做到!

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歇洛克·福尔摩斯,19世纪英国最伟大的侦探!
福尔摩斯信奉的是“从一滴水推测出尼加拉大瀑布的存在”。在每一个故事当中,案件总是扑朔迷离,人们在谜底揭开之前无法得知凶手是谁。然而,福尔摩斯带领助手华生一步一步走向谜团的中心。就像拼图游戏一样,随着碎片不断地拼凑,图形渐渐展现。我们的心也在起伏跌宕的故事情节中不停地绷紧,而福尔摩斯始终是那样镇静那样自信。直到最后一刻,答案揭晓,人们不由得发出恍然大悟的感叹!
不仅仅有扣人心弦的紧张情节,这本书中也能看到大侦探善良的一面。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和华生在迷茫中解开了大富豪锥伯的死因,也了解了凶手侯波为爱情复仇的悲惨故事。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与他有关的一系列侦探故事也被侦探小说迷们誉为“推理小说中不可逾越的一部”。我喜欢读这本书,它让我了解到福尔摩斯探案过程中的有趣过程,更让我感受到通过努力获得成功的巨大成就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4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除了电影中无法表现心理活动、“兰姨娘”部分被删除之外,电影还有一些改动。比如在“惠安馆”部分,对秀贞为何发疯作了解释。是因为思康叔说是去几个月就会回来但最终一去不回,再加上秀贞刚生下小桂子,在自己熟睡的时候,孩子被父母偷偷抱走,丢在城门下了。思康叔一去不回的情节,在电影中却被改成思康叔被好些人带走了,“外头风声很紧,北大已经抓走不少人,等着过堂呢!”这让电影增加了一份政治色彩,也许是为了突出表现当时社会的黑暗吧。另外,文章和电影在这一部分结束时都有秀贞和小桂子一起赶火车的内容。如果像这样更改了故事情节,秀贞也就知道思康叔去了哪里了,也就不用赶火车了。但秀贞最后还是赶火车,这和前面的情节矛盾。所以无论怎么说,这种改动都是不合理的。
原著和电影的区别主要就是这些了,下面要说的就是对原著的理解了。
英子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她第一次见到妞儿,看到妞儿被别人逼唱歌,打抱不平,拿过妞儿手中的碗,对人说:“凭什么?”后来,英子得知小桂子的脖子上有一块胎记,立即帮秀贞寻找小桂子。最后冒着大雨带着妞儿——也就是小桂子来到秀贞家中,后来英子因此发了高烧,昏迷了好几天才醒过来。
英子还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这是她最突出的特征。当人们都远离惠安馆的秀贞,说她是疯子的时候,唯有英子不怕她,走上前和她交流、玩耍;当人们都在议论盗贼每天偷家里东西的时候,唯有英子在草地里见到了那个善意的贼,并且和他交为最好的朋友,说自己分不清海和天、好人和坏人。后来自己无意中揭露了贼的身份,让贼被抓走了,甚至差点流下眼泪。
英子更是一个聪明的小女孩。这也许和天真的小女孩矛盾,但是的确是这样的。英子用孩子的眼光就能看待复杂的世界,的确很聪明。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城南旧事》在回忆童年的同时揭露了社会的黑暗的原因吧。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今天,我读了《我最好的老师》这篇文章,让我深有感触,更让我知道了,不要迷信书本,也不要迷信权威,这一句人生名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怀特森先生是作者六年级时的科学课老师。第一天上怀特森老师的课,他给我们讲授了“猫猬兽”这种动物,我们根据课堂笔记做的随堂测验。竟然全班都得了零分,原来怀特森老师讲的关于猫猬兽的一切都是编造的,他上课时也故意露出破绽,简直是破绽百出,我们都没有发现。之后我们上科学课都会像一种“冒险”他希望我们从这个零分中吸取教训,学会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具有怀疑的能力。
怀特森先生的这种科学方法非常有创意,也算是用心良苦,每节课想设法让同学们“冒险”就是为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怀疑一切可以怀疑的能力,他真是煞费苦心。在很多时候,成功与我们近在咫尺,并不是成功不肯垂青我们,而是我们易被环境左右,贯于附和,缺乏主见,最终放弃自己正确判断的缘故。
我听过一个小故事:从前,有个人丢了一把斧子。他怀疑是邻居家的孩子偷的,就暗暗地注意那个孩子。他看那个孩子走路的姿势,像是偷了斧子的样子;他观察那个孩子的神色,也像是偷了斧子的样子;他听那个孩子说话的语气,更像是偷了斧子的样子。总之,在他的眼睛里,那个孩子的一举一动都像是偷斧子的。过了几天,他在刨土坑的时候,找到了那把斧子。原来是他自己遗忘在土坑里了。从此以后,他再看邻居家那个孩子,举一动丝毫也不像偷过斧子的样子了。
自信是获得成功必不可少的素质,而掌握相当的知识与经验才是树立自信心的重要前提。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五年级学生读《青铜葵花》有感:美丽的痛苦
这个寒假,我读了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作者通过自己在农村生活的经历,深知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每一个农村孩子所经受的苦难。当他回到城里后,就写下了这本书。当我看完整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时,合上书本,我陷入了久久的沉思……
来自城市的女孩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的"干校。葵花的妈妈两年前因病去世了,她和爸爸相依为命。但是祸不单行,葵花的爸爸也因为一次意外,永远的离开了她。葵花成了孤儿。就在这时,她被青铜一家领养了。青铜虽然是一个哑巴,但他更是一个善解人意的男孩。就这样,他们相互包容、相互帮助,成为了如亲兄妹般的好朋友。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是快乐的,是难以忘怀的,甚至让他们忘了各自的不幸。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在想:青铜和葵花所遭受的不幸与痛苦,在我看来是无法想象的,那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支撑着他们,一步一步地度过岁月的难关呢?是青铜和葵花之间真挚的兄妹情谊,让青铜一家忘记了痛苦,和葵花一直坚定地走在路上。
对比我们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我们有健康的身体,富足的物质生活,享受着家人、同学、老师的关爱和教育。我们所拥有的正是青铜和葵花所渴望得到的。可是,我们却失去了最为宝贵的东西,那就是面对生活挫折时那种勇敢地担当和与痛苦并肩前行的勇气。当我们遇到一点点挫折,苦难时,就叫苦连天、手足无措,甚至选择轻生。其实,这何尝不是我们成长过程中的“必需品”。我们要成长,就不能不与这些痛苦结伴而行,就像美丽的宝石必须经过熔岩的冶炼与物质的爆炸一样。
正如罗曼罗兰所说:“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能体味到她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青铜葵花》要告诉我们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4
成长感恩的心俗话说得好“愿乘风破万里浪,甘面壁读十年书”。作为小学生,学习是我们的责任,读书也应是我们的爱好。我也喜欢读书,最近我读到了一本好书:《成长.感恩的心》。这本书里有千千万万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一个故事是:《捡回丢失在雪夜里的良心》。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慈母失去了丈夫,为了保护两个幼小的儿女,她从一个温柔的女人变成了最厉害的女人。谁欺负她的孩子,她就和谁吵。可当她老了后,儿子却不知去孝敬她。由于伤心欲绝她出了车祸,手术费和医药费高达八万元。儿子却因医药费太高,而不去管她。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候,儿子终于良心发现,去找了她。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由发出感叹:这个儿子真是太没有孝心了,他的母亲对他这么好,从小就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他却因为钱而不顾母子亲情。
在生活中,我也不懂得孝敬父母。有时,还把他们的好意当作恶意。有一次,我考完试后把试卷拿给妈妈看。妈妈看后,对我说:“为什么你的基础会扣这么多的分呢?阅读题都没扣什么分。为了你的基础水平提高,以后每学玩一课就要把那篇课文背出来,知道了吗?”“知道了。”虽然我口头上这么说,可心里头却十分不高兴。我暗暗地想:这个臭妈妈,不就是基础扣了几分嘛,干嘛要叫我把每篇课文都背下来。为了这件事,我好几天都没有和妈妈说话。可看了这个故事后,我十分后悔当初的做法。妈妈生我养我,这么辛苦,我居然还和她怄气,真是太不该了!

同学们,母亲是我们这一辈子最大的恩人。她为我们付出了自己的青春,我们却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她闹脾气。让我们一起尊敬母亲,孝敬母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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