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的精灵读后感50字精练
2022-08-16 来源:百合文库

2011年8月4日凌晨零点,Harry Potter ,告别钟声响起。
独自敲击键盘,指尖些许颤抖,任凭窗外雨声切切拨乱心绪的弦,一页页翻动从魔法石一路走来的海报,屏幕上依旧是那个黑发碧眼,戴着圆框眼镜,额上一道闪电形伤疤,笑容羞涩的英国男孩,我却始终鼓不足勇气对这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成长伙伴轻声道一句:“再见,可不可以不悲伤?”
7是一个具有魔力的数字。7本书,7段故事,7遍阅读,7种感悟,7月相识,7年守候。从稚气懵懂的孩童时光,到即将步入15岁的半成年之季,一轮轮期待,一次次惊喜,循环往复的故事中是哈利陪伴我走向成熟,我亦选择忠于哈利,直到最后的最后。
三年级,一次偶然的邂逅,我踮着脚尖从书店的书架上取下一本包装精美的书,封面上,身穿巫师长袍,手握魔杖的小男巫正冲好奇的女孩眨眼,翡翠般的目光清澈而友好。是命运的安排么?小女孩擤了擤鼻涕,翻开那个异乎寻常的星期二,翻开从此梦幻般的魔法之旅。
四年级,夜奏响深沉的序曲,我在黑暗中目送心爱的小狗远去,手里捧着最新出版的《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烫金大字仿佛一盏明灯,照亮心底悲欢互为渗透的纠结,生活是一场时而苦涩时而甜蜜的戏剧,当离别之痛与收获之喜都随风而逝,我们终究要在取舍中,学会成熟。
五年级,频繁地活跃于百度贴吧,不知不觉间,我成为“哈利波特吧”的大家庭一员。家庭的成员来自天南海北,素未相识,各不相干,但我们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哈迷”。无论身份,无论年龄,大家凭着对哈利的爱走到一起,分享读书观影心得,上传刚刚发布的新款剧照,挖坑灌水写同人,预测哈7最终的结局如何……五花八门的帖子一次又一次激发我的灵感,甚至带我在梦境中畅游魔法世界,当我终于决定下笔,写写心中潜藏已久的那位叫“星辰”的中国女孩的魔法故事时,文字泉涌似的从笔尖喷泄而出,嘴角轻扬,笑靥如花,满足地看到曾经在脑海中浮光掠影的情节,如今在纸上深刻地流淌、仿照吧友将小说贴到吧里,更新慢,点击率也不高,却有几位同龄的女孩日复一日坚持不懈地追文,闲来楼里聊聊,声声昵称,句句鼓励,一如午后日光温暖。闭了眼,幻想千里之外刘海飘飘,手捧花茶浅笑的美好少女,原来冰冷的电脑,也能孕育动人心弦的情谊。

六年级,死亡圣器全球首发的前一天彻夜难眠,趴在电脑前4个小时完结一千多个日夜缠绕于心的悬念与期盼,我确确实实是在点上完美句号时颔首微笑了,然而漫然无边的空虚失落又是如此猝不及防,突然后悔匆匆阅读竟没有将最后一章留下,待几个月后细细品味。到中文版上市,吧里自行翻译的文已读过第二遍,仍在首发那天不顾骄阳炽热38℃高温跑遍全市书店,注视着书架上7本书整整齐齐地叠放,心头说不出的甜蜜。
上初中后,闲暇时光渐渐被升学这张隐形的大手紧握,在紧凑而令人窒息的时光里,课间与朋友谈论记忆中最精彩的HP情节,或偶尔八卦一下愈发亭亭玉立的Emma成为我放松心情最好的方式。为了提高英语,我下载原声、英文字幕的HP电影,买死亡圣器的原版图书,从起初一头雾水到后来甩开字典磕磕绊绊读了大半本,我渴望将来某一天能用纯正的英语向哈利讲述我们相伴成长的故事,告诉他我的爱有多深。
“死亡只是穿越世界,如同朋友远渡重洋。”我深爱着这句话如同深爱着哈利。当初一的第一堂习作课上我流利地背着作为死亡圣器序言的这段话,掌声阵阵的教室离我远去,眼前浮现起一幅幅痛彻心扉的画面:詹姆和莉莉甘愿用鲜血为襁褓中的小哈利续写生命,小天狼星消失在帷幕后的背影依然伟岸,邓布利多在绿光闪烁的深夜跌下塔楼,多比铜铃般明亮的大眼睛永远黯淡,弗雷德标志性的恶作剧式微笑掩饰不了空洞的眼神,卢平和唐克斯携手远去却再也不能看一眼刚刚出世的孩子……还有斯内普,他宁愿毁坏自己的声誉奉献自己的性命乃至付出自己的灵魂,只为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一个至死不渝的誓言,当看到斯内普的守护神——美丽的牝鹿腾空而起的`那一刻,眼眶湿润了,朦胧间,我仿佛读懂了这双深不可测的黑眸中潜藏已久的情愫。
哈利在生命的尽头开启复活石,在亲人的陪伴下最后一次感受爱与被爱的温暖,穿越禁林,勇敢地选择迎接自己的宿命。
绿光闪过,一切痛楚,一切牺牲,一切精心的策划与谎言不再是毫无意义,它们共同铸就新生,洗礼了一条纯洁无暇的灵魂。

“尽管据说他们都要走向死亡,但他们的友谊和陪伴将因为不朽而永存。”
朗费罗在《人生礼赞》中说:“生命是真实的2011年8月4日凌晨零点,Harry Potter ,告别钟声响起。
独自敲击键盘,指尖些许颤抖,任凭窗外雨声切切拨乱心绪的弦,一页页翻动从魔法石一路走来的海报,屏幕上依旧是那个黑发碧眼,戴着圆框眼镜,额上一道闪电形伤疤,笑容羞涩的英国男孩,我却始终鼓不足勇气对这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成长伙伴轻声道一句:”再见,可不可以不悲伤?“
7是一个具有魔力的数字。7本书,7段故事,7遍阅读,7种感悟,7月相识,7年守候。从稚气懵懂的孩童时光,到即将步入15岁的半成年之季,一轮轮期待,一次次惊喜,循环往复的故事中是哈利陪伴我走向成熟,我亦选择忠于哈利,直到最后的最后。
三年级,一次偶然的邂逅,我踮着脚尖从书店的书架上取下一本包装精美的书,封面上,身穿巫师长袍,手握魔杖的小男巫正冲好奇的女孩眨眼,翡翠般的目光清澈而友好。是命运的安排么?小女孩擤了擤鼻涕,翻开那个异乎寻常的星期二,翻开从此梦幻般的魔法之旅。
四年级,夜奏响深沉的序曲,我在黑暗中目送心爱的小狗远去,手里捧着最新出版的《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烫金大字仿佛一盏明灯,照亮心底悲欢互为渗透的纠结,生活是一场时而苦涩时而甜蜜的戏剧,当离别之痛与收获之喜都随风而逝,我们终究要在取舍中,学会成熟。
五年级,频繁地活跃于百度贴吧,不知不觉间,我成为”哈利波特吧“的大家庭一员。家庭的成员来自天南海北,素未相识,各不相干,但我们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哈迷“。无论身份,无论年龄,大家凭着对哈利的爱走到一起,分享读书观影心得,上传刚刚发布的新款剧照,挖坑灌水写同人,预测哈7最终的结局如何……五花八门的帖子一次又一次激发我的灵感,甚至带我在梦境中畅游魔法世界,当我终于决定下笔,写写心中潜藏已久的那位叫”星辰“的中国女孩的魔法故事时,文字泉涌似的从笔尖喷泄而出,嘴角轻扬,笑靥如花,满足地看到曾经在脑海中浮光掠影的情节,如今在纸上深刻地流淌、仿照吧友将小说贴到吧里,更新慢,点击率也不高,却有几位同龄的女孩日复一日坚持不懈地追文,闲来楼里聊聊,声声昵称,句句鼓励,一如午后日光温暖。闭了眼,幻想千里之外刘海飘飘,手捧花茶浅笑的美好少女,原来冰冷的电脑,也能孕育动人心弦的情谊。

六年级,死亡圣器全球首发的前一天彻夜难眠,趴在电脑前4个小时完结一千多个日夜缠绕于心的悬念与期盼,我确确实实是在点上完美句号时颔首微笑了,然而漫然无边的空虚失落又是如此猝不及防,突然后悔匆匆阅读竟没有将最后一章留下,待几个月后细细品味。到中文版上市,吧里自行翻译的文已读过第二遍,仍在首发那天不顾骄阳炽热38℃高温跑遍全市书店,注视着书架上7本书整整齐齐地叠放,心头说不出的甜蜜。
上初中后,闲暇时光渐渐被升学这张隐形的大手紧握,在紧凑而令人窒息的时光里,课间与朋友谈论记忆中最精彩的HP情节,或偶尔八卦一下愈发亭亭玉立的Emma成为我放松心情最好的方式。为了提高英语,我下载原声、英文字幕的HP电影,买死亡圣器的原版图书,从起初一头雾水到后来甩开字典磕磕绊绊读了大半本,我渴望将来某一天能用纯正的英语向哈利讲述我们相伴成长的故事,告诉他我的爱有多深。
”死亡只是穿越世界,如同朋友远渡重洋。“我深爱着这句话如同深爱着哈利。当初一的第一堂习作课上我流利地背着作为死亡圣器序言的这段话,掌声阵阵的教室离我远去,眼前浮现起一幅幅痛彻心扉的画面:詹姆和莉莉甘愿用鲜血为襁褓中的小哈利续写生命,小天狼星消失在帷幕后的背影依然伟岸,邓布利多在绿光闪烁的深夜跌下塔楼,多比铜铃般明亮的大眼睛永远黯淡,弗雷德标志性的恶作剧式微笑掩饰不了空洞的眼神,卢平和唐克斯携手远去却再也不能看一眼刚刚出世的孩子……还有斯内普,他宁愿毁坏自己的声誉奉献自己的性命乃至付出自己的灵魂,只为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一个至死不渝的誓言,当看到斯内普的守护神——美丽的牝鹿腾空而起的那一刻,眼眶湿润了,朦胧间,我仿佛读懂了这双深不可测的黑眸中潜藏已久的情愫。
哈利在生命的尽头开启复活石,在亲人的陪伴下最后一次感受爱与被爱的温暖,穿越禁林,勇敢地选择迎接自己的宿命。
绿光闪过,一切痛楚,一切牺牲,一切精心的策划与谎言不再是毫无意义,它们共同铸就新生,洗礼了一条纯洁无暇的灵魂。

”尽管据说他们都要走向死亡,但他们的友谊和陪伴将因为不朽而永存。“
朗费罗在《人生礼赞》中说:”生命是真实的,生命是诚挚的,坟墓不是他的终点。“
《哈利·波特》系列何尝不是一首人生真理与美德的赞歌?对于我来说,它又是关于生命和死亡最深刻的寓言。生命是诚挚的,坟墓不是他的终点。”
多用一次性筷子,会少砍多少树?_600字
多用一次性筷子,会少砍多少树?同学们,你们用过一次性筷子吗?你们又知道,又有多少树因为一次性筷子被砍伐…... 下面是我的统计结果: 时间 一天 7天 30天 半年 一年 ...... 根数 6根 42根 180根 2160根 4320根 ...... 一天的根数:3×2=6(根)一星期的根数(7天):7×6=42(根)一个月(30天)的根数:30×6=180(根)半年(6个月)的根数:6×30=180(天)180×6=1080(根)一年(12个月)的根数:12×30=360(天)360×6=2160(根)一根一次性筷子的体积:25×1.5×0.5=18.75cm 根数 一根 一双 十双 ...... 面积 18.75cm 37.5cm 375cm ...... 一双一次性筷子:18.75×2=37.
5(cm)十双一次性筷子:37.5×10=375(cm)就十双筷子,竟花了375cm的树木。真是太恐怖了!虽说十双一次性筷子是小,每双5分钱,十双5角钱。如果底面积为10m,高是15米的大树呢?10×15=150(m)那就要用掉150m的木头了。万一再多用一点一次性筷子,100双,1000双,甚至10000双!我都不敢想象,大家如果不想我们的祖国变得光秃秃,变得寸草不生,再多一些天灾人祸,那大家就赶快行动起来吧,别再用一次性筷子,再提醒身边的人也别用了。使我们的地球变得更美好!
读《树精尼卡》有感_50字
读了《树精尼卡》后,我的感触特别深。因为,是它告了诉我:“外貌并不是主要的,最重要的是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这个耐人寻味的道理。 《树精尼卡》主要讲述了:树精灵尼卡模样太怪了,它非常怕别人笑它,所以不敢交朋友。只有在月圆之夜,它才在远处看其它精灵跳舞唱歌。后来,尼卡因为太寂寞,所以请巫师把它变得漂亮。巫师答应了,但要它去收集一些赞扬和精灵的笑声。尼卡到处帮助有需要的精灵,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收集好了赞扬和笑声。当它把收集好的赞扬和笑声交给了巫师时,它却不再想改变模样了,因为它懂得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拥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远胜于拥有这个美丽的外表。” 当我再次读完这个故事后,总觉得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啊!这个不正是以前的我吗?对啊!那时我刚转到了荔港南湾幼儿园。我因为总觉得自己很丑,所以就变得很自卑,不敢与别人交流,交朋友。

我的父母也为我的自卑而非常伤脑筋。 有一天,老师发现了这个问题,便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我们这些新生来进行自我介绍。前面的同学都讲得很流利,而我却越来越紧张。快到我了,我心像一只兔子一样蹦啊蹦啊蹦,紧张得快跳出来了!“下一位!”老师喊道。啊,到我了!我战战兢兢地走向台前,“我·····的 名字叫···叫···植馨霈,请···请····请多多····多多指教!”一介绍完,我就红着脸、低着头,走回到座位上。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全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老师又请了几个同学进行。介绍完了,老师问全班:“你们最想跟哪位新生交朋友?”“霈霈同学!”“她最喜欢帮助别人!”“她最善良!”他们异口同声大声地说道。在那一刻我的自卑已经烟消云散了。从此以后,我主动和同学交往、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同学们都很喜欢我。幼儿园的那段美好时光,成为了我最快乐、最美好的回忆。
经过这件事,再读了《树精尼卡》这篇故事,都让我觉得尼卡悟到的道理是正确的:“模样并不是主要的,关键是应该有一颗善良友爱的心啊!”还在自卑中生活的人啊!快来看看这篇故事吧,让自己拥有更多的朋友吧,让自己快乐起来吧!
隐形树精_400字
《小树精》是由 东方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童话作家——王一梅。 这本书写的是树精阿末的妻子树精欢欢在合欢树中冬眠时,被人类干扰,变成了隐形树精,隐形树精的寿命很短暂,只有一年。如果找不到红色的浆果和白山羊的毛织成一件红白相间的毛衣,就救不了隐形树精。当时,那里的人们只养黄山羊,见到自己的羊圈里多了一只白山羊,都会厌恶的说:“这是哪里来的白山羊!我们可没养它,让它滚开!”因此,在这个城市里,白山羊消失了。树精阿末为了救欢欢,离开树精森林,去寻找红色的浆果,和消失的白山羊。阿末让胡萝卜兔和糊涂猪来照顾幼仔:树精小羽。就这样,阿末去了城市后就再也没有回到树精森林。直到有一天树精小羽发现了树精阿末,认出了树精阿末就是她的爸爸,可这时的小羽已经变成了隐形树精。树精阿末让白山羊吃下红色的浆果,山羊的毛变成了红白色的。

方老师知道了这件事后,帮助树精阿末用红白羊毛织成了一件毛衣,树精小羽穿上后,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我知道了,真心的朋友才是最可靠的,不要总是说别人的短处,如果别人也这样说你,你心里一定也不好受。真心待人,总能交到真正的朋友!
大树下的发现_200字
今天下午,我和朋友在楼下玩耍。不一会儿,我们俩就满头大汗。于是我们来到一棵大树下休息。 我们俩坐在那,忽然看见一只威武的螳螂,它有一双又大又红的眼睛,好像在寻找猎物;有一双绿色的大翅膀,它那双捕捉足像两把锋利的大镰刀;它的背部也是绿色的,但肚子是淡黄色的,真是特别的少见啊! 它在地上挥舞着自己锋利的大镰刀,像一员威武的大将军,不过我把它捉住,大将军便成了我的俘虏。它往墙壁上努力地爬,又像一名攀登运动员。它来到一根树枝上,我把树枝拿开,它就成了正在表演走钢丝的小丑。 我发现的这只螳螂真是特别幽默啊!
柳树荫荫,荷花灿灿_450字
夏天,到处是一片诱人的绿。草地,大树,草丛,灌木,就连湖水都是绿色的,到处一片美好的景色。 炎炎夏日,人们最喜欢的就是坐在柳树下乘阴。孩子们喜欢手拿一根冰棍儿,一边吃一边听老爷爷讲故事;而老人呢,却喜欢手拿一把扇子,坐在树下纳凉,三五成群的坐在一起,拿着扇子扇来又扇去,好不自在。有时一阵微风拂过,柳树的枝条会自然的摇摆,仿佛一个翩翩起舞的少女,又好像一个美丽的姑娘正在梳理自己的发丝一样生动。小时候,离家不远的公园里有一棵高高的柳树。每次在树下乘阴,我都觉得柳树像一把绿色的大伞,遮住了耀眼的阳光。而每次下雨时,柳树又像一把大伞,盖住了蒙蒙的细雨。 倘若柳树旁要是有一个荷塘,那再好不过了。坐在柳树荫底下,赏着荷花,闻着清香,全身的疲劳会消失得一点不剩。如果在下雨时在柳树下避雨,会看到这样一幕:细雨好像给荷塘罩上了一层面纱,隐隐约约的,荷叶和荷花被细雨打得啪啪作响。
雨水集中到荷叶的中心,像一窝流动的水银,摇摇晃晃的泻入湖水之中,散了又聚,聚了又散。雨后,天空格外蓝,荷花格外艳,荷叶格外绿,湖水格外清。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新的味道杂着雨后泥土的芳香和荷花的清香一起飘散在空中。 初夏,公园中一片如诗如画的景色。 215

当看完一部作品后,这次观看让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我们很有必要写一篇
《千与千寻》观后感1
今天,我看了一部名叫《千与千寻》的电影,非常感人。
电影主要讲述了:千寻一家来到一个古怪的公园,误闯“神明”之家。父母吃了贡给鬼神的食物后变成了猪。千寻决定留下来救父母。她到汤婆婆那里打工,汤婆婆将千寻的名字改为“干”。千寻在工作的过程中帮助了在外面淋着雨的无脸男孩;洗净了河神身上的脏物;救活了受伤的白龙,所以才有许多人愿意帮助千寻。最后千寻救出了父母。
影片中反应千寻勇敢的事情有很多,如:当爸爸妈妈变成猪后,千寻并没有逃避,而是勇敢地想办法救出父母;勇敢地去找锅炉爷爷帮忙;从胆小到她不怕“神明”之家的妖魔鬼怪,战胜了邪恶的汤婆婆给她的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从千寻的一个个勇敢的事例中,我想起一个同学,他向千寻一样勇敢。在一次激烈的运动会比赛中他的脚扭了,但他仍然坚持着继续向前跑,最终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为班级争了光。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放弃,要向千寻那样坚持到底,勇敢自信,拥有一颗勇敢、善良的的心,那么,我们就会成功。
《千与千寻》观后感2
除了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不是还有一个奇特的世界?这个问题大家可能都想过。人类就曾凭着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去用不同的方式给他赋予着新的定义。
今天我们就看了一部感人的电影《千与千寻》。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女孩千寻与父母搬家准备去一个城市生活,却因迷路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因为贪吃,千寻的父母被变成了猪,千寻惊恐万分时遇到男孩白龙,白龙叫他想在这生活必须到汤屋的主人—汤婆婆那里要一份工作,汤婆婆给千寻赋予了新的名字——后来,千寻在汤屋里发生了一连串的故事。可有一天白龙受伤了,千寻为了白龙去钱婆婆那里,那次经历中白龙找回了自己的名字,千寻与父母又找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其中千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还记得片名吗?《千与千寻》。其实不难理解。就是千寻的两个名字小千和千寻。与其说是两个名字不如说是两个身份,与其说是两个身份不如说是两种性格。一开始的千寻胆小怕事,遇到一些事就惊慌失措。被恐惧与害怕冲昏了头脑。再看汤屋里的小千天真善良,做事一丝不苟面对腐烂神一样的河神,她也丝毫没有懈怠。面对妖怪无脸男捧给金子时,她丝毫没有想要的意思。而是去做自己应做的事情。最后为了代白龙对钱婆婆说声对不起,自己显得义无反顾,没有什么能阻止他的前进。通过比较前者与后者真是天差地别。

这部电影让我感到爱的力量真伟大,它能让一片幼小的心田强大起来,让千寻为了白龙有勇气去钱婆婆那儿,让白龙为了千寻付出一切。让汤屋的其他人对千寻渐渐有了新的认识,把他慢慢融到这个集体中来。
其实,我觉得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做一个勇敢,率真,认真,善良的千寻,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人每个人都有千寻优秀的影子。
《千与千寻》观后感3
早就听别人说《千与千寻》这部动漫很经典,暑假期间我特意看了一下,起初没什么大的感觉,当我在课堂上再次观看时感触颇深。
这部影片主要讲述了千寻一家去往新家途中误入了神灵世界,千寻的父母因为吃了街上店铺中的食物变成了猪,千寻历经千辛万苦救父母的故事。
千寻在这次不寻常的经历中,可以说是发生了蜕变,刚开始的怯懦不懂礼貌与后来的勇敢懂得感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只有经历了事情之后才会成长才会变得成熟。千寻刚开始遇事会哭,对待别人的帮助不懂感激,但在经历了众多事情之后,她学会了勇敢的去面对一切解决一切,对于那些曾经帮助过她的人也不遗余力的给予帮助。千寻在这个拜金主义的世界中,洁身自好,面对她曾经帮助过的无脸男给她的大把金锭,无动于衷。
并劝诫无脸男放弃贪欲,回到自己的家,同时还大方的将能救她父母的河神给的丸子喂给了无脸男吃,帮助他恢复了往日的模样。千寻对人的友善也得到了回报,在为河神洗澡时,无脸男就曾为她偷了药牌,在去找钱婆婆的时候,无脸男也一直陪伴着她。可见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只有先付出才会有回报,予人玫瑰手留余香,互帮互助才能走向成功。
在千寻最终救回父母回到现实世界的过程中,除了别人的帮助,最缺少不了的就是她自己的坚持了,没有她的坚持,顽强,她也走不到最后。最难忘记她飞奔在管道上的那刻,为了救小白龙,她竟无惧生死,坚持前往汤婆婆那里搭救白龙。这对于一个10岁的女孩来说真的难能可贵。千寻本是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只不过在过多的物质影响和父母的庇护中失去了真实,在这次奇特的经历中,她不仅没有失去自我,反而寻回了自我的钥匙,获得了宝贵的人生财富。

《千与千寻》观后感4
我不是一个动漫迷,也不喜欢日本动漫,但有次上网,无意间搜到了这部动漫电影——《千寻与寻》,这让我对日本动漫有了新的了解。
《千寻与寻》是宫崎骏爷爷在2001年出版的电影。这里面主要讲了隧道的另一端有想象之外的幻境,所有不可能发生的事都是这个城镇的理所当然,它和人界毗邻而居,但人类的双眼永远不能捕捉到它的存在。因为有治愈百病的温泉,幻境里聚集了无数神仙精灵。迷路的10岁少女千寻,无意间掉入了这个人类的禁地。为了在幻境中生存,千寻被魔女汤婆婆把名字改成千,彻底脱离人界的生活;她还成为汤婆婆手下的工人,在这个专横的魔女所控制的温泉浴池里不停劳动。千寻从釜爷爷、铃铛姐姐和神秘美少年小白的鼓励里得到生存下去的勇气,在温泉拼命工作避免沦为动物。渐渐地,在她身上沉寂已久的“生命力”被冷酷的生活唤醒了,原来人可以实际地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千寻第一次有了这样的体验。
有人说宫崎骏创造这部剧是根据现实来创造的。确实,千寻一家在幻境里迷路了。她的父母出生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代,对金钱物质有强烈的向往和控制欲,他们在幻境里触犯规则而变成了猪。这说明了什么,当今年代有谁不是现实的,都对钱有很大的占有率。有些人甚至可以为了钱去犯法,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迟早会有报应的,就像。千寻的爸爸妈妈一样。
剧中还有个人物——河神,他刚来时,满身脏兮兮的,大家都认为他是腐烂神,但在千的清洗下,他变回了龙样,后给了千一个河神丸子后,黯然离去了。这个角色被认为具有象征意义,表达了宫崎骏对当今环境污染的忧虑。
这个电影给我感悟最深的还是千寻那种精神,她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女孩到一个面对死亡的时候都不怕的一个坚强的千寻,改变真的很大。我想,人就要有这种锻炼。现在的小孩子实在太辛福了。连我妈妈都常说:“你现在太幸福了,不想我小时候。”是啊,时代在变,而人也都在变。爸爸妈妈都知道去呵护自己的小孩,不让小孩受半点的委屈,但是,小孩可以去照顾一辈子的吗?总有一天会长大的,总有一天要去锻炼自己的。就像电影里的千寻一样,学会锻炼自己,从小孩子一夜之间就长大了。比如还有像汤婆婆的孙子宝宝一样。

这部电影,相信有很多大人不会去看,但我觉得一定要去看,这虽然是部动画电影,但它和现实是结合起来的,和当今的社会很有关联,看了一定会像我一样感触很深。《千与千寻》不仅仅是一个动画电影,还是一个具有哲理性的动画电影。《千与千寻》是我14年来看过最好看的动画电影。
《千与千寻》观后感5
“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被败坏了”——《圣经—罗西书》之所以将标题称为“读……”,只因个人认为,宫崎骏——这个日本电影人中的怪才、动画界的奇葩所指导的每一部作品,都不足以用“看”、“观赏”这些字眼来形容,他的作品,是用来读的,如同一本本富有深邃内涵、凝练且厚重的书,将无数百态画面如文字般铺陈在每一位受众眼前,用真情、真心、真爱敲击着呼唤着你我一颗颗日渐麻木的心灵……
曾在杂志上看到这样的话:“如果一个成年人喜欢看卡—通与动画,那么他一定不愿长大。”——然而,恰恰相反的是,当你我真正融入宫崎骏的动画王国,猝然发现,他的所有影片没有一部是拍给孩童的,其蕴涵的或隐晦或直白的哲理性甚至连我等成年人都望其项背,反而会觉得自己尚未成熟与长大,尚未了解的、需要反思的还有太多太多……而这,正是宫崎骏及其作品的最伟大之处。
《千与千寻》,这部拍摄于2001年的大型动画,可以说是宫崎骏及其“吉卜力”班底最为人津津乐道也同样最被称赞的宫氏作品之一,直至今日,提及于此,仍旧会耳闻众多誉美之辞。的确,再次回顾,依旧被影片丰满的、值得深思的内在“容量”所深深折服与动容……
影片日文原名是《千与千寻的神隐》,在日语中,神隐一词,指“若隐若现消失的神秘事物”。似乎在片名中,拍摄者就已向众人透露了在影片中将隐藏着诸多需要揭开的秘密与隐情……
从少女千寻随其父母出游的迷路,以及途径深山老林中一座座诡异的建筑及石像,影片一开始便营造出了一种略带“恐怖”气氛的前奏,似乎预示着某种不详。而当到达那空城死域般神秘叵测的城寨、爸爸妈妈被无人看守的美食所吸引、大快朵颐之后瞬间变化为两头巨猪之时,画面和情节将影片倏时带入高潮。

从此刻起,千寻便进入了一个鬼魅妖魔主宰的“人间地狱”般的世界,它们控制着被下了符咒的、或变为猪猡或成为奴隶的人类们。以控制者的“理由”——只因人类的无休止的贪婪与欲望犯了“天庭”——也就是妖魔们的众怒,便要终生服役与任“人”宰割于此。
其实千寻的爸妈本是善良的,只是因了“人类”的恶名且误入了歧途,被连带卷进了策划者的阴谋,成为了这异域之地的牺牲品。而极尽讽刺的是,妖魔们的世界并非“和谐、美好、团结”,这些打着“贪婪制裁者”旗号的牛鬼蛇神们似乎比人类的贪欲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加变本加厉——这又何尝不是写实着现实人间某些写照?——主人公小千寻的千里之寻便在这样充满胆寒与惊悚的氛围内展开……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了人类“七宗罪”,它们分别是: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嫉妒、暴怒以及傲慢,当年好莱坞曾拍摄过同名电影,而《千与千寻》的出现,我们大可解读成动画版的《七宗罪》,这些恶行,在片中众妖魔身上“活灵活现”般展露得一览无余!
为实现解救父母于危难这一目标的少女千寻,“无间道”般打入了“敌军”核心内部——鬼魅城中心的所谓“娱乐中心”,以她与鬼怪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机智、善良、勇敢、纯真,通过险象环生的次次探索,与各色鬼神、变异物种的接触、周旋与斗争,渐渐深入了这“金玉其表,败絮其内”的妖魔王国,一层层剥丝抽茧,揭开一幕幕充满了扭曲的内部真—相,暴露了“鬼”世界中充满罪孽的纭纭众生之脸谱。
宫氏动画的精华之处,在于总能透过非人之物来展现现实中人类的真正本质。那一袭袭黑衣的面具人,你看不到任何一张面孔,似乎面具下隐藏着太多不为人知的内心阴暗角落,而这些面具人,不正刻画着现实中人类虚伪、伪善的面孔么?那永远吞噬不满其胃口、甚至连“活人”都吃进肚子的大胃王,不正是人间饕餮者的写照?另人作呕的腐烂神,难道不是直接揭露了毁坏摧残着自身与外界的人类必将面对的精神肉体的双重腐烂?那汤婆婆巨人般的大头娃娃儿子,正象征着封闭的、病态的、被欺骗与愚昧禁锢着的人们;以及那些似人非人、似物非物、青蛙蛤—蟆虫豸般的魑魅魍魉,更“过目不忘”的冲击且刺激着观者的感官神经。这一幅幅肮脏、颓败、委靡的末世图景,不啻为一幅人类未来的警视卷轴!

但是,在宫崎骏的影片中,决非一味揭露罪恶与邪祟,鬼斧神工般对影片的雕琢,总能让观者在绝望之后看到希望与曙光。在片中,我们还是能够看到许多友善的或仍保有心底良知的面孔:这里有与千寻数次并肩战斗,并帮助其寻找父母、寻找真—相、寻找真理的白龙;还有给予热情关爱的工头小玲、锅炉爷爷;连那两位最具复杂意味的角色——那吝啬、暴躁的汤婆婆及其复仇心作祟使自己变得性格扭曲的姐姐钱婆婆都有她们最后良心发现回归“人”性的率真可爱一面;甚至,那吃人黑衣魔王的残忍,却在千寻的纯真、善良面前不堪一击而转变为温和顺祥的另一形象……这些鲜活的多层次的角色,正告戒着人们,希望还存在,希望不在别处,它在你我手中、心中……
同时,随着剧情的铺开,众多细微之处的暗喻,成为点缀影片的精妙绝笔。比如那根被千寻拔除后使腐烂神成仙升—天的毒刺,正象征着拔出人类灵魂中被欲望主宰的心灵魔鬼;那从其体内排泄而出的垃圾糟粕,不也正是我们需要抛弃的一切“腌杂之物”吗?美少男白龙的化龙腾飞一跃,也升腾起希冀与展望;而在宫崎骏影片中屡屡出现的`列车与铁轨,似乎正承载着憧憬奔向光明……
最后的结局自然是美好的,千寻感动了也改变了周遭的一切,让这鬼魅城池不再鬼魅,让“人间地狱”回归充满生机的乐园……她找到了自己的父母,也帮助这里的“人们”丢弃掉罪恶与贪婪,找到了、找回了在欲望之船上被晃动得昏头转向的他们曾有的、却早已被丢弃、遗忘的那些心灵的宝贵财富……
“不要忘记你自己的名字,否则,你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是爱!是爱!是爱改变了这一切!”
这两句台词甚为值得一提,也许正点出了本片所要表达的核心理念。
是的,是千寻用善良、真诚与爱在感动、改变着鬼魅之城的一切,反观人类社会,那托起人类繁衍的生生不熄之火,不正是爱吗?
影片的点睛之笔不在任何画面上,而是小主人公千寻的名字,细心的观者想必能初见端倪:千寻,代表着人类千万次、千万年、千万里的追寻、找寻,寻觅那生命生存生活的真理与本质,寻觅内心中最真的那个自己……也代表着影片制作者通过少女千寻,愿带领所有观看此片者一同寻觅的良苦用心。

然而,欢喜结局的背后,不由得隐忧了起来——这找寻是沉重的,关于此片,我的着笔也是沉重的,可我们何曾不愿看到,这沉重有一天会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人类真正的轻松与快乐。
追寻,千寻,直到找到答案!
《千与千寻》观后感6
《千与千寻》这部片子主要讲的是小女孩千寻和父母在搬家期间,因好奇而进入一条神秘隧道,在另一方是另外一个世界。不安的千寻想快速离开,无奈父母在一食店里疯狂偷食。千寻唯有独自一人游荡。这时渐黑的小镇上亮起了灯火,而且一下子多了许多样子古怪、半透明的人。
千寻大吃一惊,要去通知父母时,却发现它们变成了大肥猪!千寻逃走,发现自己身体开始变得透明,快要消失。此时,一个叫白的男孩出现并救了她,更告诉她这地方人类不许进入,若要生存,必须为掌管镇中大浴场的魔女汤婆婆工作,并且要被她剥夺名字,千寻被夺去一字,成为千。一天,千发现一条受了重伤的白龙,原来是白的化身,他为了到汤婆婆的死对头钱婆婆那里偷宝物而受袭,汤婆婆的儿子及佣人变成老鼠和小鸟。
千为了救白,竟和汤婆婆交易——救回其儿子,条件是让她父母变回人并返回原来的世界……最后,千通过一件事帮助白龙找回了他的名字;也和父母回到了现实世界。
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小女孩千寻。她原本只是一个文质弱小的女孩,但她为了救她的父母亲,勇气和智慧都达到了一般人难以达到的程度。这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目标,就有潜质,潜质很难激发,但一激发就会有令人难以想象的力量,达到目标就会容易些。
《千与千寻》观后感7
《千与千寻》一直是一部广为人知动漫电影,它是日本国宝动画巨匠宫崎骏勇夺奥斯卡的杰作。从2001年在日本本土上映以来,《千与千寻》一直受到广泛好评,被称百看不厌。
从很早之前就知道有一部这样的动漫,可是真正第一次观看还是在这个暑假。故事很富有戏剧性与童话的感觉,从悠长古老的隧道、奇怪的石雕到“会说话的房子”,影片的开头给人的是一种可怖的感觉。千寻他们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小镇,小镇没有人,但是有香喷喷的食物。千寻的爸爸妈妈不顾千寻的阻挠,未经允许就吃起了无人看管的食物。千寻无奈之余只好绕着小镇走走,希望能发现点什么。快到天黑的时候,千寻意外的看见了电车,兴奋之余又被一个叫做白龙的少年呵斥着往回赶。影片中千寻与灯的赛跑很值得回味,而千寻无助的叫喊从侧面又体现了人类的弱小。

后来千寻知道自己的父母变成了猪,而自己却不得不呆在“汤屋”打工。这个过程中有很多人与千寻为难:汤婆婆恐吓千寻,要把她变成猪;“汤屋”的管事特意刁难千寻,也不给千寻药浴的牌子。影片中“汤屋”管事与千寻周旋的那一段也很值得品味,对待千寻的声色俱厉,转眼对待客人又喜笑颜开,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这样鲜明的对比正映照了我们人的社会,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献媚、表里不一的小人。
之后无脸男帮助千寻拿到了药浴的牌子,这时的无脸男还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后来由于呆在“汤屋”久了,无脸男也被周围的环境渲染了,变得邪恶、不知足、贪婪起来了。这里也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社会上又怎么会少了像无脸男这样被环境所带坏的人呢?
河神算是《千与千寻》中比较令人惊奇的人物了,谁也没有想到那样恶心、邋遢的腐烂神的真身竟然是河神。河神身上的那根刺更能启发我们,刺代表甚么呢?从千寻他们拉出来的那些东西我们了解到,刺就是生活中不良的,不干净的,不利于我们生存的事物;那就不仅仅是垃圾那么简单了。
接近尾声时宫崎骏又创造了一个对比明显的人物——钱婆婆,她是汤婆婆的孪生姐姐,人人开始都以为她的性情和汤婆婆一样恶毒。但她在片中的表现大大颠覆了这种感受,我一直把她认为是汤婆婆的另一个侧面——好的一面。我想这就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人的双面性吧。
故事的最后,千寻帮助白龙找回了名字,并且救回了自己的爸爸妈妈。“汤屋”的人都被千寻的善良所感染了,连一直以来令人厌恶的汤婆婆也露出了她善良的一面。总的说结局是美好的,可整部影片亦可以教会我们很多。
这部电影中有一句话:“名字一旦被夺走了,就再也无法找到回家的路了”,它警醒着我们,万事不能忘本,忘记了就再也记不起来了。
《千与千寻》观后感8
这部电影是闫推荐给看的,就和《哈尔和他的移动城堡》(至今未看)一样,自己曾经打开过很多次,都是没看够1分钟就切掉,今天静下心来看它,感触颇深,直到现在,内心依旧回荡着一种甜甜的喜悦……多少天的压抑都在电影结束之后消散。

故事的开头十分平淡,只是千寻与他的父母搬家到另一个城市,千寻仍然在怀念过去的同学……这部电影开始吸引我是从他们误入一片森林,又发现一条古老的通道,走过那阴森通道的时候,千寻内心的那种小小的胆怯,便体现了出来,隧道的另一边是蓝蓝的天空,葱郁的草地和清新的风,在一条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千寻的父母被好吃的食物所诱惑,一直吃呀吃。千寻看着她的父母,无力阻止,却令她内心很是不安,她的不安是对的,他们来到的这个小镇,是鬼魂才来的地方,这里有可以治百病的温泉,这里聚集着成群的精灵,什么“蛤蟆仙人”啦,“人参大叔”啦……这里是不欢迎人类的,远离了人世间,在一个叫白龙的少年(钱婆婆亲口说白龙是小千的男朋友)的帮助下,千寻迫不得已在汤婆婆手下打工,签订契约,名字被夺去一个字,只留下千,因为在这里不工作就会被变成煤球或者变成猪(千寻的父母就因为白吃白喝被变成了猪),这里每天都有奇怪的事情发生,千寻也结识了好多朋友,白龙,6只手的锅炉爷爷,搬运煤块的小煤球,小玲姐姐,还有妖怪无脸男(我好喜欢他)…
…
影片中很突出的一个画面是浑身散发着臭气,流着绿色汁液,被误认为是腐烂神的河神的出现,汤婆婆千方百计刁难千寻,而千寻在无脸男和小玲姐姐,锅炉爷爷的帮助下,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河神洗好,河神很感激千寻,给了她一颗神奇的药丸,这枚药丸最后一半救了无脸男,一半救了白龙……其间贪婪的人与千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最让我感到温馨的片段是千寻,无脸男还有小宝宝和小乌鸦去钱婆婆的家里,钱婆婆的家里布置很朴实,她不需要魔法,她说:“手动织出来的线比魔法变出来的要强很多……”而这一切,与汤婆婆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千寻在没有这段奇幻经历之前和我们大多数孩子一样,懒惰,胆小,冷漠,但是在那期间和在那之后,她变的更加的勇敢,例如她第一次走汤屋外面的悬梯时是那样的恐惧,再后来她为了救白龙而奋不顾身地在裂开的管道上奔跑……尽管结局让我有些遗憾,千寻没能和白龙在一起,但是宫崎骏还是给我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特别是千寻最后看着神秘的洞口渐渐消失在视野……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那么一方净土(当初读桃花源记时是第一次感受,今天第二次感受……),承载着我们太多的想象,尽管我们越来越大(眼看就奔二了),越来越现实,但那片净土永远在我们心中,当我们在繁忙的学习生活中抽出一点时间,回到那里,抛开忧虑……看完《千与千寻》,自己仿佛走过了一段奇妙的旅程,忧伤、兴奋、害怕、感动……
《千与千寻》观后感9
无意中听到了一首钢琴的纯音乐,乐曲欢快中带着忧伤,是一首可以让脑子产生无限遐想的曲子。曲子是一部日本动画电影的主题曲,名字叫做《千与千寻》。从名字上来看,我不明白这部电影究竟讲的是什么内容,曾经看到过介绍这部电影,却只记得里面的主人公是个很平凡的小女孩,细节却没有深究。
某日,在优酷中搜到了这首曲子的原版,是女式美声唱法,感觉跟钢琴差异很大,但是各有千秋。曲子很美,歌词也很美。有共鸣!
下了决心看一下电影!
电影简介就不想再多讲了,百度已经介绍得相当详细生动了。
千与千寻,在不同世界的不同名字。人人都想当千寻,因为那是最真实的自我,不管这个自我有多少缺点。可是大多数时候,却变成了千,为了生活,妥协,不得已从千寻变成了千。
白龙告诉千,别忘了自己叫做千寻,把这份记忆放在自己心灵的最深处,这样才不会忘记回家的路。
千寻记住了白龙的话,没有忘记自己变成了千是为了什么,靠着这份不忘却,千寻救回了父母,也救了白龙。
物欲横流,现实,理想,脑海里不断交措。
回归现实,不忘理想。
千与千寻!
《千与千寻》观后感10
看了《千与千寻》这部电影,影片讲述了一名叫千寻的小女孩,因搬家而同父母误入了给神明洗澡的地方—汤屋。父母因贪吃而不幸变成了猪,千寻必须让父母恢复原状并安然返回人类世界,在此遭遇中,她不仅独自应付了臭气熏天、满身泥垢连汤婆婆也束手无策的河神;引导了险些误入歧途、变得贪得无厌的无脸男。

千寻不是一个贪心的人。她没有要无面人的金子。爸爸妈妈吃了那里的东西变成了猪。她没有抛弃他们,而是想办法努力地把他们救回来。
千寻逃出的时候,一个叫小白的人救了她,并告诉她要去找炉火爷爷和汤婆婆要一份工作。才能不被魔法变成别的东西。千寻成功地在浴池找到了一份工作。她成功的招待了河神。认识了对她好的无面人。
我体会到当千寻受到陌生的白龙相助时,让我学到了人与人之间是可以建立信任的。
当千寻再一次设身处地帮无脸男,无脸男却处处为千寻着想时,让我学到了别人的滴水之恩是要当涌泉相报的;当小玲骂千寻笨手笨脚,后来却赞千寻帮助她时,让我学到了只要努力,想要证明自己行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只要我们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再难的事也能办好。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
我是一个哈迷,这几天我重读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有种成就感,第二次只是一个浅显的认识,而今天,我要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本册书从第一章就说明了伏地魔开始了他黑暗的生活,之后,七个守护人带着七个Hanry乘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打响了天空之战,虽然哈利顺顺利利地到达了陋居,但Moddy的死和Gorge耳朵的伤让哈利感到了心痛,终于,哈利和Ron、赫敏一起开始了寻找魂器之路,从乌姆里奇哪里透出真的魂器——挂坠盒、罗恩帮助哈利刺掉挂坠盒,回到霍格沃茨刺死了拉文克劳德冠冕,刺死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这一件件事情都显得惊险刺激,但哈利不知道死亡就要来临,特里劳妮预言错了,哈利是伏地魔无意制造出来的魂器,如果想杀死伏地魔就必须自己得死。
哈利似乎走向了死亡,但哈利没有真死,伏地魔复活时用的是哈利的血,莉莉的符咒存在于他们俩体内,只要伏地魔不死,你的生命也不会终止。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2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3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4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
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5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6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7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8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9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0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1
翻开这本书,一只神奇的无形之手牵引着我,带领我走进神秘的魔法世界中......
哈利与赫敏和罗恩为了躲避伏地魔和他的随从的袭击,不得不去躲避他们的盘察。同时,在一次偶遇中,“死亡圣器”这个武器一直在他们心中挥之不去,而这时,伏地魔卷土重来,威胁哈利进行了一次生死决斗,最终,世界恢复和平......
一次次的危机与斗争,哈利波特都以自己的勇敢与冒险精神顽强抵抗,最终胜利。不管如何,他从来都不屈服于黑势力,而是为了所有人的和平与安宁而努力,不言放弃。双比起来,想想我们自己,每天就是一点小事也不愿意去做,一旦遇到挫折就轻易放弃了:画不好画,不画了;写不好字,不写了;做不好事,不做了。相比之下,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佩服哈利波特的品质吗?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去勇于改变,坚持自我地不断努力,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放弃!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功在于坚持,也正因此,哈利波特才让我们敬偑,因此,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坚持不懈,做一个象哈利波特一样的,持之以恒的人。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2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七年过去了,“哈利波特"这个故事终于告一段路。七年,那是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一个男孩的成长史……这个精彩绝伦的故事让“哈利波特"圈粉无数,至今人们还坚信,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有座富丽堂皇的城堡,叫霍格沃茨,那里有许多巫师正在挥舞魔杖……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使“友谊"、“爱"这几个词受到了升华。这就非常有必要说说斯内普教授一—我们敬爱的老院长。他可以说是整个故事的主线人物。他从小生活在自己封闭,阴郁的世界里,没有父母疼爱没有朋友关心,直到莉莉岀现,莉莉一下子闯进了他的世界,成为他一生中唯一的朋友。他们一同进入霍格沃茨,可一个在格兰芬多,一个在斯莱特林。长大后,斯内普迷恋黑魔法,加入了食死徒,而莉莉与丈夫詹姆加入了反伏地魔的凤凰社。但当他得知莉莉将要因为自己偷听的预言被伏地魔杀害后,他苦苦哀求邓布利多教授并答应为他做任何事作为代价。斯内普信守了诺言,他为了这个沉重的代价守候了十八年,他从此忠于邓布利多,时时冒着生命危险,为他做间谍,周旋于伏地魔了食死徒中,就是为了一个理由———莉莉。后来彼得作为赤胆忠心咒的保密人背判了莉莉一家,莉莉为了保护哈利,牺牲了,斯内普无法接受噩耗,抱着莉莉的尸体竭斯底里地哭喊,也毅然接受了保护莉莉的儿子———哈利的使命。
在接下来几年里他一次次被人指责、怀疑、误解。但是因为莉莉和对邓布利多的承诺,无论他背负着多么沉重的包袱,他都没有说出那个秘密。直到霍格沃茨保卫战时,伏地魔为了得到老魔杖,让纳吉尼杀死了斯内普,毒牙刺进了他的脖子,他倒了下去,弥留之际,他看见了突然出现的哈利,他赶紧把隐藏了二十九年的秘密一股脑儿丢给了哈利,他已顾不上哈利是否能接受,他已没有时间,所能做的,就是看着这双酷似莉莉的绿色眼镜死去。在第七册的尾声中,哈利对他三个孩子中唯一继承了莉莉的眼睛的儿子说:“阿不思?西弗勒斯,我们用了两代校长的名字给你起名。他们中的一个就是斯莱特林,而他大概是我一生中见过最勇敢的人。”

这就不得不提到哈利了,他,故事的主人公,人们所说的救世英雄,他珍惜友谊和爱,最终也因为拥有伏地魔一辈子也不会理解的爱而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他与为了他而死的人——父母、小天狼星和卢平一起来到伏地魔面前。然而伏地魔又一次失策了,他的死咒仅仅摧毁了哈利身上残留的灵魂碎片。哈利敢于面对死亡的勇气早已使他有了选择死亡的权利。他没死,他杀死了伏地魔,或者可以说,是伏地魔杀死了自己。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五十多人在这场战斗中牺牲,一切都结束了。
哈利走过了十七年漫长而饱经苦难的峥嵘岁月,当然了,功劳不是哈利一人的,少不了智慧的赫敏,忠诚的罗恩,睿智的邓布利多教授,等等。
这个爱与勇气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它虽然看起来不真实,很多人喜欢把它与童话划上等号,但我不这么认为,它蕴含着许多人生哲理,它就像当今人类社会的缩影,有失去至亲的痛苦,有残酷的战争,也有邪恶与正义的较量,却始终不缺乏爱与希望,我们身边总有正义的勇士,为弱者驱散乌云,撑起一片天空。我想,这些早已足够说明为什么《哈利波特》在全世界有上百万粉丝了,感谢罗琳阿姨,我们亲爱的作者,为我们营造了这样一个奇幻美妙的世界让我对“死亡、“爱”、“友谊”有了更深厚的认识与理解。那个关于“大难不死的男孩”如何成长,并利用爱与勇气战胜邪恶的故事,将在巫师界和麻瓜界一代一代流传下去,直到它被拓刻在布满灰尘的历史中,变成童话,化作传奇……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3
暑假,我只用了两个半小时就阅读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是J·K·罗琳在2007年7月出版的,她花了11年才完成全套Harry Potter,里面都是哈利在霍格霍茨魔法学院的惊险故事。
它讲的是在哈利还有4天未满17岁时要离开女贞路14号时被食死徒围住,在一番决斗中,他们又巧妙地和食死徒周旋了一会儿,逃了出去。与此同时,伏地魔也占领了半个魔法界,但哈利意外获悉,只要他们能拥有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可是,哈利先倒在了伏地魔手中的一件死亡圣器下。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 ,死亡圣器不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而伏地魔却倒在了哈利的脚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哈利非常了不起,他是一个自强不息、坚不可摧的人。我一定会向他学习,做一个顽强拼搏永不放弃的人。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4
哈利波特所有系列讲述的是主人公哈利,克服重重困难,躲过种种危机,靠着爱的力量,打败了伏地魔。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那一本。比较厚,但内容曲折,深受读者喜爱(包括我)。
死亡神器讲的是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这三个好朋友在比尔.韦斯莱的婚礼上,遭到食死徒的袭击,带上他们的东西(有隐形衣等),来到了哈利的教父的房子里。哈利的教父已经死去了,但哈利还是十分想念他。读到这里,我想起了凤凰社里,小天狼星布莱克(哈利的教父)被杀死的一瞬接,我眼睛有点湿湿的......好了,接着讲。但他们还是被食死徒跟踪着。在闯入魔法部后,赫敏竟然把魔法部里的一个伏地魔的手下给带到了那所房子里。他们又没了固定的据点,又只能逃亡在外,罗恩还受了重伤......让我更没想到的是,罗恩和哈利竟为了一点小事(那个挂坠盒)吵得不可开交。一怒之下,罗恩独自离开了哈利和赫敏。之后,哈利、赫敏还去了格里戈维奇山谷(好像是这个名字),被伏地魔袭击,哈利的魔杖断掉,已经不能再用。罗恩就在那不久之后,遇见了哈利,把要拿上格兰芬多宝剑的哈利,救了上来。
三人又和好如初。他们被狼人抓走,又借助小精灵波比的帮助救出了卢娜、拉坏、安迪等。他们回到了学校里,最终,将魂器统统消灭。哈利和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终于来到了!哈利用“爱”的力量,将伏地魔“打败了”......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叹道:哈利太勇敢了!罗恩的确是一位忠实的朋友。赫敏永远那么聪明。还有了不起的纳威,他在平常虽然经常被马尔福欺负,但在关键时刻,绝不掉链子。卢娜,虽然看上去疯疯癫癫的,但她绝对是一位让人感到舒心的朋友。最让我感叹的就是他们的友谊、亲情,以及爱的力量。邓布利多当之无愧为最伟大的巫师。如果没有他的一手辅导,哈利怎么能打败伏地魔呢?

哈利波特真的很好看,我建议你也去看看哦!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5
在漆黑一片的夜晚,一座高耸入云,带着浓厚欧式风格的城堡显得庄严肃穆,但在城堡内,一片片惨叫和咒语,一根根魔杖使出咒语,一个又一个人倒下,那伏地魔最终被哈利杀死,那清晨的第一缕曙光洒进城堡,一切,都结束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七部,一切的迷团都将在此书中揭晓,为我们展开一场殊死大战。
哈利的十七岁生日就结束了,但因伏地魔要杀死哈利,为了保护他,凤凰社的社员将他进行转移,尽管消息走露,但哈利还是成功逃脱。
哈利与罗恩、赫敏在探听魂器的下落,无奈被食死徒盯上,不易出门,家养小精灵克利切弗他们销毁了斯莱特林的挂坠金,但自己却失去性命,随后卢娜的父亲为了女儿出卖哈利,哈利逃脱,之中二个死亡圣器都落入哈利手中,他们为赫奇帕奇的金杯潜入古灵阁,销毁之后却被妖精们发现,他们骑着火龙看守古灵阁的火龙冲出银行,魂器被毁了5个,剩下的主冠在霍格沃茨内,但他们不能进去,校长是食死徒——斯内普,最终他们再三权衡,还是进入学校内,从而展开与伏地魔的较量。
哈利在书中是正义的代表,他勇敢着且善良着,赫敏有着过人的智慧,使哈利解决了许多事,而罗恩,虽然他有时会造成麻烦,但罗恩给了他们勇气与信心。
在最后的决战中,纳威率领学生与食死徒战斗,场面十分激烈,而斯内普原来是谍中谍,是暗中派去的间谍。当哈利得知自己就是最后一个魂器时,他心中没有懦弱,没有恐惧,当他与伏地魔在森林中,他选择了死,他为了更多的人活着,他是伏地魔最后的防线,这种精神与做为不是平常人所有的。
“胜利的一方总是属于正义的一方”,这话是不错的,哈利是善,而伏地魔是恶,善与恶,是两个极端的存在,就如哈利所说“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支持哈利要走向死亡并消灭死亡的是爱,哈利他战胜了死亡,心中永远强大!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6
迎来十七岁生日的哈利波特,将要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但欢喜之余,邪恶的伏地魔带领食死徒大军卷土重来,统治了半个魔法世界,战争和恐惧的阴霾笼罩大地。年纪轻轻的哈特肩负抗争的命运。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斗决中,哈利将生死置之度外,在亲友的帮助下成功击败伏地魔。
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它是人生命归宿的一种方式,重要的是你生前的所作所为。正如哈利·波特的父母,他们为了保护哈利·波特献出自己的生命,为了能让孩子好好的活着,他们死而无怨。还有疯眼汉、凤凰社成员,千千万万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他们难道不怕死吗?不,他们是怕死,但为了保护哈利·波特,保护魔法学校,保护更多的没有反抗能力的麻年爪们,面向死亡,他们没有任何恐惧。
波特之“死”有多少支持他的人为他流泪,为他号啕大哭,有多少支持他的人为他付出年轻的生命?人们支持他,同情他,哪怕失败也要陪伴他到最后的最后。而对伏地魔的表现则迥然不同,当波特“复活”时,大批食死徒离他逃去,被他迫害而战斗的魔兽也在最后正义与邪恶的决择中离他而去。他死后,得不到人们丝毫同情。
每当我看到大街上走满了送葬的人,心中就心潮腾涌:人本来就是一死,死亡只是人生命中的另一归宿,是人生存的另一种境界,虽然我们见不到亲友熟悉的面孔,但只要他能活在我们心中就永远的知足了,何必将金钱白白浪费呢?
人固有一死,死亡只是穿越世界,如同朋友远渡重洋。他们仍活在彼此心中。因为他们的存在,那份爱与生活无处不在。在这面的神圣的镜前,他们自由的交流,坦诚而又纯真。这就是朋友的安慰,尽管他们都要走向死亡,但他们的友谊和陪伴将因为不朽而永存。
博君一肖王总裁的小作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