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午后读后感精练
2022-08-18 来源:百合文库

杜拉斯《情人》读书笔记1
我想推荐的是,玛格丽特杜拉斯写的《情人》,我读的译本是由王道乾先生的译本。而我选择这个译本的原因带着些年少的孤傲与无知。
我有段时间极其喜欢王小波先生的书,那是高二的时候了吧,时间总是很紧,所以我选择读了王小波先生的一部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书里多次提到了杜拉斯的《情人》,王小波先生是这么推荐这本书和这个译本的。“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本,就算知道了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我是总相信,你喜欢的作者会和你对书本有着一样的喜爱和看法,于是我读了道乾先生译的杜拉斯的《情人》。
而这本书,在我不够长久的三年书龄里,被我看了五遍以上。这本书吸引人的不仅仅是它本有的内涵,还有道乾先生所赋予的,带着中国文学的意蕴。而我也是存在着一些私心,《情人》中的女主是和一位中国男人在一起的,那除了杜拉斯的语言,用中国的文学语言,也总是再合适不过的。
这本书所讲述的爱情,真实的可怕,这本书表现的人性也是真实的可怕,我喜欢杜拉斯的这种叙事方式,她不谈论什么好坏,只是心底的感受。那个女孩,她觉得适宜的装扮,她做出的决定,她选择的爱人。她明白她的虚荣与卑微,毫不掩饰的欲望与阴暗,很多事情她都不曾隐瞒,她一直都很脆弱,可是杜拉斯女士却用一种意料之内又意料之外的方式,让这只刺猬露出了她柔软的肚皮。那个中国男人是真的爱着她的,而我想,尽管被压抑,尽管不堪,尽管是欺骗,可是还是爱的,女孩也是爱着那个中国男人的。
可是,太晚了,在她还年轻的时候,一切就已经太晚了。
这本书不仅仅在讲那个,会一直爱她爱到他死的情人,更多的是在讲自己的人生,那些隐藏在心底里无人知晓,又无处遁逃的。那些光明与黑暗交织的,无法忘记的曾经。
我从这本书里得到的东西,很难去说的清楚,是一种不服输的倔强,还是一种坦然面对自己的勇气,亦或者是学会了与孤单的相处。

而我也总觉得很多的女孩子都应该看一看这本书。
杜拉斯《情人》读书笔记2
一部《情人》看的我默然许久。此《情人》非杜拉斯那部,是渡边淳一的作品。
主人公是一位白领女性,修子。她漂亮,有能力,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她的情人是个有妇之夫,名叫远野。她无意争夺,也不想伤害他的妻子,她觉得这样的状态挺好的。当远野决定和妻子离婚,与修子在一起的时候,修子很困惑,她觉得自己并不想和远野结婚,最终,在远野的逼迫下,他们彻底决裂。
这个作品倒没有过多的讨论道德,我觉得有意思的是修子的心态。
修子因为父母的婚姻不幸,自己有些不信任婚姻,她爱远野,但是她觉得,结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可是养儿育女是件大事,不感到是件很有意义的事吗?”
“这当然是有意义,但是你难道不想成为不受此累的轻松女人?”
从人类繁衍的角度来说,“不受此累”的想法很自私。放在五年前,我一定对此类想法摇头,深感不是一路人。哪有不辛苦就能得到的东西?但,五年后的今天,作为一个四岁半孩子的妈,我觉得,这话说的有道理。因为,这时候的我觉得,进入婚姻,生儿育女这件事,不是付出辛苦就能得到的简单换算。它更像一座架在万丈深渊上的独木桥,稍微不慎就能将你反噬。连自我都失去了,何来“得到”一说?
“可是听到要结婚,想到今后与远野两人生活,却有一种新的不安频频向修子袭来。
确实,远野是个很有力量的男人,但作为丈夫,却有着相当的大男子气概。一旦热衷于工作,他便会忘记家庭,忘记妻子。另外,他生活没有规律,回到家,便衣服乱丢,从来不问一下家事。现在对他的这一切都感到是一种男子汉的气质,可一起生活的话,能容忍他的这些毛病吗?
老实说,现在每月见上几次面,对他的这些毛病,感到讨厌也是一时的,过后便不再记在心里。假如每天黏在一起,也许修子是容忍不下的。远野那些难得见面时表现出来的温柔、爱情,也会随着日子的消逝而被风化,变得不纯洁的。”

这段话,可以说是透彻的解释了很多女人婚后过的痛苦的原因。
在修子和远野的交往中,远野很少在修子家里过夜,来之前会打电话,如果修子不想让他来,会明确说“不可以”。如果结婚了,这句“不可以”是根本没办法说出口的。哪怕凌晨三点,那个人醉酒回家,乒乒乓乓吵醒所有人,都没有很好的理由来反驳,反而会有人觉得,醉酒了回家,再晚都要回家,多么正当啊,不回家的男人才需要担心吧?可是,如果是与人合租,如此晚归恐怕会被警告吧?所以说,婚姻把很多不良行为合理化,也给了人太多有恃无恐的理所应当。
修子在和远野的交往中,并不吝啬钱财,也不接受远野的金钱馈赠。当远野要给她一大笔钱的时候,她是本能的拒绝的。她很清楚,一旦拿了他的钱,自己就失了与远野对等的地位,“拿人手短”,她会因此而不能拒绝,必须迁就。这不是她愿意的。
不得不说,如今这个社会,不管是日本还是中国,修子这样的女性越来越多了。婚姻不再是她们人生的必选项。
说到日本和中国的女性,有件事情,我倒是想提一提。就是前一阵子《我的前半生》热播的时候,很多人说中国的家庭妇女没地位、没保障,不如日本的女性,日本这个国家对家庭主妇很是照顾,很多企业都是直接把工资打到太太的账户。如果不深入了解,可能真的会把这些当成妇女地位高的象征,其实不然。
女人在婚姻中真正要的是什么?是爱和尊重,是男人的体谅,是男人对家庭事务和子女教育的参与。给钱解决不了以上任何一个问题,反而会让男人觉得,给钱的是大爷,给钱了之后就可以做“甩手掌柜了”。
实际上,日本社会对女性并没有多宽容。对女性的培养,是以培养合格的妻子、合格的母亲为目标的,最根本的目的是为男权服务。根本忽略了女人首先是有独立人格的人这个事实。
修子这样的女性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产生的,修子式的婚姻观念,对传统的婚姻观念是一个冲击。
只有真相被揭开,理性才能浮出水面。我觉得,质疑婚姻,并不是伦常败坏,更不必因此对青年人的婚恋悲观,反而,这是女性新一轮的觉醒的"开始,是好事。

杜拉斯《情人》读书笔记3
这是让科克托在《存在之难》中的一句话,当我读到这句话时,象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似的,顿时脑子一片空白。记得曾经读杜拉斯《情人》也有这样的感受,小说是这样开始的: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 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 容。”
“我已经老了”,这个被王小波称为“无限沧桑尽在其中”的开头,掺杂了太多的惊叹、执著、哀伤、凄绝和等待。所有这些沧桑的感受猛然向你砸来足以令你昏 厥。杜拉斯是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女王,她的文笔,用王小波的话讲,是“极端的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读她的文字就象在那个燥动 不安的夏日午后,无意中闯入了她的宫殿掀起帷幕的一角,偷窥到她内心的隐痛一样,即使只言片语也足以让孤寂的夜空顿时被闪电全部撕破,语言带着雷电,从天 上直撕毁到地上。同时,也领略到了她的困顿、固执和残忍。就象她在《情人》里说的:“我知道,每次不把各种事物混成一团,归结为唯一的极坏的本质性的东 西,那么写作除了可以是广告以外,就什么也不是了。”可见,杜拉斯的固执如同她中年以后容貌急剧变化的照片不可理喻。曾经美丽的杜拉斯被固执与任性消灭 了,被酗酒杀害了,惟有拿华贵的文字当她的祛皱霜。
她在《劳儿之劫》中写道:“这个女人是自己毁了自己,又是为了什么毁了自己?”杜拉斯何尝不是如此。
杜拉斯《情人》读书笔记4
有人说杜拉斯是力量的暴君,是个玩火者,也是一个情人。你可以不喜欢她,但你无法拒绝她。在杜拉斯的语言药店里,装满毒药的瓶子往往会混合着 解毒剂。她会让你在短暂的痛苦中保持着持续的清醒,感受到短暂与永恒、狂迷与冷静、残忍与宽容、活着与死亡都包裹在界限与无限中。

博尔赫斯说:“人类的三个能力:记忆、理解、意志并非学究式的幻想。”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人都被迫背上越来越沉重的记忆负担,你可以失去记 忆,但不能失去对记忆的知觉,否则你想从某个地方重新开始就拾不起来了。“它会在做梦时,在夜间工作时,在翻阅一本书或拐过一个街角时浮现出来”。只有那 些真正理解了意志力在时间的记忆里耐心等待的人,才能战胜时间,在某个注定的时间“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 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无论你愿意与否,在这里,我们都不能不提及爱尔兰诗人叶芝那首写给他的至爱毛特岗的情诗——《当你老了》。灵魂与灵魂超越时空与肉体在诗句中对歌,岁月的沧桑在爱意下屈服。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火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上的山上它缓缓地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是的,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那个人才是你值得信赖而又灵魂互赖、生死相随的真爱。
《情人》读后感1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情人》读后感2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情人》读后感3
尽管心中有千般不愿,我最终无法否认,《情人》正如它的包装,是一本“穿越”形式的“言情小说”。
可这是一本怎样的“言情小说”啊!当我还年轻的时候,也以为爱情就是琼瑶,席绢,就是杨过与小龙女,罗密欧与朱丽叶。男女主人公历尽磨难终于彼此牵手,开始幸福的生活,或者死。
又是怎样一种“穿越”呢?当随处可见纯情少女落入古代,全知全能呼风唤雨,顺手推倒个把心仪的英雄,谁也不会觉得把推倒的对象替换成“诸葛亮”就会更了不起吧。
游尘和诸葛亮。他们没有历尽艰辛只为和对方在一起。事实上,她以玄幻的方式直接空降到诸葛亮的身边,并迅速和他产生了“暧昧”——容我称其为爱情,总之一切顺利得不像小说。目标若是成为诸葛亮的妻妾,开始幸福的生活,这故事很快就可以结束啦。
可它才刚刚开始——原来爱情,只是这个故事的起因。那后来呢?
后来却是真实的。真实得让每个读者都认为,作者的确活过那个年代,作者就是在死后又返回现代的那位游尘。游尘和诸葛亮相爱了。正如诸葛亮为汉国献出一生,这个女孩也把自己的一生如数交给了他。最开始,她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她花费许多时间把自己变成一个古人。而后她学会了武艺,学会了政务……她学习乱世中的一切,逐渐得以成为诸葛亮的一根手指,一条臂膀——大汉丞相诸葛亮更需要这样的情人吧。她替他周旋在每一个地方:沙场上案牍间,唯独没有适合发生浪漫的地方。不是不能嫁,不是不想嫁。但在如山的国事面前,就连为他洗衣做饭,都只是奢侈的想象。游尘,这个聪明逗趣的女孩儿,当然不是生来就适合做这些事情的,可她用自己的方式,把一切都做好了,叫诸葛亮怎能不爱呢?
大汉丞相诸葛亮,却不是一个谈情说爱的人。再后来他们都老了,皱纹爬满他们的面孔。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她分明知道完整的历史,却终究无从改变一丝一毫。再后来他们都死了,他留下了名字,她没有。

当爱情成为起因,结果就惟有面对真实。为爱而死有什么难?难的是为爱而活,一生苦心经营。那些口称“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人们,怎知吉言背后暗示着多少酸甜苦辣。那些把爱情当作结局的言情小说,想过人心反覆世事难料,会有个连作者也无法驾驭的隐藏结局吗?
因为太真实,所以太多情。哪怕对言情小说麻木,哪怕旧版《情人》已看过多次,我相信你仍然会被新版《情人》深深打动。你会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那个世界,和游尘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爱,以及最重要的:一起作为。你会深深地感到:即使是英雄辈出,精彩纷呈的三国乱世,也遮掩不了这一段真实如璞玉的爱情,它散播着最美也最久远的光辉。
《情人》读后感4
《情人》其畅销之剧足可与《飘》相媲美。一个饱经风霜的女人在白发暮年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居然有力量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动人心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人间少有的奇迹。她在作品里所表现的那种伤痛,那种无助,那种绝望,那种爱到尽头的孤独,使人流涕,使人痴迷。那是一种无法理解但可提察的苍茫恒源的美丽,也是最能震撼读者心灵的核心所在。
一九八零年夏天,杜拉斯六十六岁的时候,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走进了她的人生,与她共同编织了她一生中最神奇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泪流满面,我被他们那种超俗的爱恋所感动。现在社会情人是一个贬义词,是说有家庭人的情人。而杜拉斯和她的情人都是无婚姻关系的单身男女,其实他们是一种事实婚姻吧。在我心里他们是真正的夫妻。一对男女可以超越年龄的约束和世俗的压力而生活到一方老死真让我感到情爱的伟大与神圣。现在的男人追求的是青春与美貌,寻找的是肉体的刺激与享受。杜拉斯的情人—扬·安德烈他所追求的是情、是杜拉斯灵魂的美、是杜拉斯的奇异的思想和超人的才华、是杜拉斯人格的魅力!
现在的女人追求的是男人的钱财、男人的权势利益,追求的是物质上的享受。谁还会再为爱情去树立丰碑,坚守一块心中的乐园?男男女女活的好现实,非常现实的活着,平淡了就出去风风火火的玩一玩;家庭是家庭,恋爱是恋爱,分的清清楚楚,又有几人能把爱情进行到老,恪守到死?唯一与忠贞只是嘴边的一个遥远的童话。

在我眼里,情人—杨·安德烈是一位真正的懂得爱的男人,杜拉斯一个快七十岁的女人即使再会保养再显得年轻也不会有少女柔嫩的肌肤和充满激情有活力的身体了。他爱的是她的才华他们在一起的动力是两颗心的交融,心灵的吸引。现代人又有谁还会为品行的高贵,灵魂的纯洁而感动呢?
亲爱的朋友,我为他们高歌!为他们祝福!祝福他们在天堂一样的幸福快乐,做神仙伴侣逍遥自在,享受爱的甜情蜜意。
《情人》读后感5
一场深沉而无望的爱情。就是这样的一场爱情,影响了她的一生,就是那个陌生的中国男人让他一辈子难以忘怀。杜拉斯的《情人》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关于她自己的故事。从十几岁开始写作,但直到她70岁的时候,《情人》的出版,不,是《情人》拍成电影后,她才广为人知。《情人》出版于一九八四年,当年就荣获龚古尔文学奖。
一九九一年,法国著名导演让雅克阿诺成功地把这部名噪一时的自传体小说搬上银幕后,她于是成为当今世界几乎家喻户晓的女作家之一。也正是《情人》这部电影,才使得中国读者熟悉她。
写作《情人》时,已是七十高龄。她18岁离开出生地越南,奔赴巴黎读书。念的是法学、数学与政治学,但她却迷恋上了文学,并且走上终生从事职业写作的道路。《情人》可以说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至少具有浓郁的自传色彩。小说以一个年仅十六岁的法国少女,在渡江时与一个中国富家少爷邂逅开始,沿着这条叙述线索,渲染出一幕疯狂而绝望的爱情悲剧。
《情人》的独特魅力之一是它的语言,她的语言对历史具有俯瞰式的洞察力,对回忆的积压表现得富有张力、深邃、沉痛,从而使文章中充满了悲绝的意味,读后让人唏嘘不已而又回味无穷。她是那种把风格与先锋视为至高目标的作家,也是那种善于制造警句的作家。对语言的挑剔使得她的小说具有极强的冲击力与震撼力。
《情人》的魅力之二是它场景唯美的描述。你看《情人》的场景:八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天,殖民地时期的越南,发黄的湄公河上漂浮着菜叶、杂物,河水湍急,大地倾斜。轮渡上伫立着一个打扮不伦不类的少女,她头戴一顶男帽,脚穿一双廉价却缀满饰片的鞋子,一只脚踏在舷栏上,眺望远方。大胆又不失含蓄的镜头处理;最后,那场不同寻常的唯美的离别;那首肖邦的圆舞曲,小姑娘终于轻轻滑落的泪水……

《情人》的魅力之三是它的基调的绝望。笔下的爱情是绝望的,灵魂是绝望的,肉体是绝望的……甚至连语言都是绝望的……在《情人》里,湄公河上十六岁的白人小姑娘与中国北方的黄皮肤男人的爱情就是如此。
《情人》的最大魅力还在于它的自传性,真实的自传性。作为“情人”的杜拉斯,以一个白发苍苍的女人,在岁月的风尘染白鬓发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依然有力量用极其惨痛的语言表达出人生的悲剧,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分明、紧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情人》中绝望无助的爱,无言悲怆的离别,爱到尽头的孤独感,使人流涕,令人痴迷。把爱情的本质阐述得如此淋漓尽致。
也许,那份伤痛,那份绝望的无助,那份无法理解只可体察的苍茫。一份值得用一生去怀念和回忆的爱情,即使是无望,同时也是幸福的。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麦家的《暗算》我是第一次接触,包括麦家的作品我都是第一次接触的。我记得以前厚圃依稀谈起麦家的作品来,然后作品名字我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好象谈过麦家,好象没有谈过。青萍兄的《暗算》落入了我的手中后,我在余华之后选择麦家,我觉得自己算是比较有针对性的看一些东西,这样挺好。《暗算》讲的是国家安全局前身的故事,我记得以前好象听过或者看过这么回事。安全局的前身应该是什么保密局或者如麦家所说的破译局等等部门,故事就只用了三种人的身份构成,一个是听风者,第二个为看风者,第三个则是捕风者。当然,这里指的风是指一些间谍性的行为,比如破译密码,侦察情报和实际的参与战争行为。
听风者用的是一个人作为主角,这人是个瞎子,名叫阿炳,当然,《二泉映月》的演奏者也是叫阿炳,两人的特点当然是耳朵比较灵,有与从不同的听觉与观察力。这个阿炳从陆家村被带到破译局,主要是为了侦破敌国的密码,从一千多组的摩斯密码里听出敌方的电台,然后交给破译者去解迷,为国家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信息。当然,文中的阿炳简直就是个天才,他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破掉了敌方的电台,令破译局原来计划一年完成的工作提前了许多。而这个人却是敏感的,不容质疑的,他不愿意别人否定他的判断,就象否定他生活的判断一样。这有些神经质,或者类似于疯子的行为。在他倍受大家尊敬与膜拜,当然,他的缺点在于他经受不起任何的打击,在他的妻子背叛他后,他选择了自杀。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或许天生愚笨,我很少去关注别人,更少关注女孩。每次想要了解一个女孩的.时候,我总是在想的过多之后,变得很累,倒不如不了解的好,我有自己想要的追求。它是除了女孩以外的生活,它是我所有的躲避站。
直到读到社会学里,性别差异造成的阶级差异,或者诸如此类的文化传统,我才愿意真正的去了解,什么是性别,什么是女孩。女性是生理上的差异,而女人却是又社会造就的。在读者波伏娃的第二性的时候,不过这是作为西方社会的性别文化意识的环境背景,或许并不能完全为我解释我们传统文化中的性别差异。
从生下来的无意识,到成长里建立起来的自我意识。性别是通过,生理认识和社会认识来显示在每一个孩子眼前的巨大的轮廓。他的父母将是第一个为她不断灌输性别意识的老师。教导她的行为举止,我们的文化或许是一种生存手段,但也是一种压制,规定的意味便是否定。这是一个通过教育而达到的性别文化的灌输。还有一种是父母之间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状态,一个家庭里的权力结构,将是一个孩子在步入社会之前。作为她对认识社会的一种提前的预演,她通过观察比较来认识自己的生存地位和舞台形式。
女性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社会概念名词,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束缚还是一种必然。第二性的写出有她的历史性,在如今社会现代化越来越公平的发展里,我们又该如何去重新认识。一切都在以后的慢慢认识吧。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悠然自得地随手拿着一本小说看起来,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一下子吸引了我,当我一口气看完后,心里感慨万千。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王》。
《野犬女王》这本书中主要讲了在一个叫白虎岙的地方,住着一群野犬,故事围绕野犬群中的首领红桃心和它的妹妹白桃花展开的。冬天,这对姐妹同时生了一窝小狗,一共十五只。在寒冬,食物很难找到,姐妹俩为了争夺食物反目成仇,而且因为互相不理解矛盾越来越大了。有一天,它们去捕食时,遇到了猎人,开始它们拼命地逃跑,最后猎人就朝红桃心开枪了,就在开枪的那一刻,白桃花勇敢地冲上去咬掉了猎人的耳朵,最后,白桃花和红桃心滚下了悬崖,当白桃花快要死时,红桃心为了表现自己的诚意,当面把这十五只犬仔挑选出最好的来,其余就陪同白桃花一起回到洞穴里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就想到了邻居家一对兄妹,经常为了零食或玩具而争吵,甚至打架。我也曾经这样做过,有一次表姐家在饭店请客,我和表姐坐一桌,谁知桌上少放了一份餐具,可我们俩谁也没想到去问服务员再要一份,却你争我夺,互不相让,现在想想真是惭愧啊!而且大人之间也会这样,我家前面两兄弟,都六十多岁了,经常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得前后邻居不得安宁,有一次还打起来了,他们的孙子和我差不多大,就站在旁边看着,他们为什么就不知道给自己的子孙做个好榜样呢?我想如果他们也能互相理解宽容就好了!
虽然《野犬女王》写的是狗,但实际上在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更需要互相理解和宽容!学会忍让,珍惜亲情,大家才能幸福、快乐地生活!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沉默,无限的沉默。一个老人,或者说一个社会学教授,临终前的十四堂人生课。在这里我将它简单的罗列一下:第一个星期二——谈论世界、第二个星期二——谈论自怜、第三个星期二——谈论遗憾、第四个星期二——谈论死亡、第五个星期二——谈论家庭、第六个星期二——谈论感情、第七个星期二——谈论对衰老的恐惧、第八个星期二——谈论金钱、第九个星期二——谈论爱的永恒、第十个星期二——谈论婚姻、第十一个星期二——谈论我们的文化、第十二个星期二——谈论原谅、第十三个星期二——谈论完美的一天、第十四个星期二——道别。我不知应当如何形容这本书,因为它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了。
有一位悲观学家说:“人一出生,就是为了走进坟墓。”我想如果每一个人都那么想,那么这个世界将是何等的冷漠。我们就像一个个牵线的木偶,在人生的大舞台上匆匆走过。莫里教授,不,我错了,莫里教练——以一个乐观豁达的心态诠释了人生的美丽,否定了那一句:“人一出生,就是为了走进坟墓。”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还可以平静的观看(我是在网上看的),之后就再也平静不下来了。我同步的打开我的博客,一看到好的句子就记录下来。在以后,我的心灵防线完全崩溃,打开音乐盒,借着音乐,读完了全文。我这才体会到书中作者为何会放弃自己的一切,并不止一次透露——“我被融化了!”是的,不仅仅是作者,我也如此!

人一生匆匆而过,想要铭记的太多太多,我想如果你有像莫里教练一样的豁达开朗,一切就够了,就够了!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情人》上海译文出版社(20xx年8月1日),译者王道乾。本书讲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记者和电影艺术家。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小说中自始至终涌动的情感力量甚至超越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这部小说是一本震动过巴黎的书,一本震动过世界的书。是属于玛格丽特。杜拉斯缠绵悱恻的书。
故事开篇:"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在风尘的岁月长河里,杜拉斯回眸自己年轻时的恋情,无限的沧桑尽在其中。往事在七十年在时光隧道里,既清晰又朦胧,那是一场刻骨铭心的爱,一场孤独绝望的爱,一场令人痴迷、令人心醉的爱,那是一个少女的初恋。
这并非杜拉斯所写的《情人》,而是杜拉斯晚年的小情人所写的回忆杜拉斯的。他们的年龄相差很远,但爱却很深很浓。
杨·安德烈亚——杜拉斯生命中最后的也是陪伴她最久的的一个年轻情人。
晚年的杜拉斯酗酒很厉害,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是杨让她远离了酒精的侵袭,恢复写作的能力。据说,杜拉斯去世后,杨也随之悄然失踪,仿佛一根飘逝的苇草,与杜拉斯演绎完一场堪称“经典”的爱情之后,他的生命的热度也随之消失。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放寒假前,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读《漫画史记》,因为家里有一本《史记故事精华》,所以妈妈找出来,让我好好读读它。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这本书中记载了许多历史故事,像大家都很熟悉的《鸿门宴》,《背水一战》,《勾践灭吴》等等。但我最爱读的还是《苏秦佩六国相印记》。

在战国的时期,各国互相争斗,苏秦就去游说各国,让各国联合抗秦。
苏秦是东周洛阳人,曾到齐国求学,是当时著名纵横家鬼谷先生的学生,他学成以后就去各国进行游说,但是都没有得到国君的赏识。几年后,盘缠用完,潦倒而归。家里兄弟嫂妹妻妾看到他回来拿狼狈的样子,都暗中笑话他,说:我们周地人的习俗都是经营家产你想 凭一张嘴去猎取高官厚禄,最后这样的下场不也活该吗?苏秦听了,觉得自己太没用了,太不争气了,于是他把书都拿出来仔细读,读完一遍后,颇有感慨的说:“我已经拜师而接受了老师所传授的知识,但是,不能以此得到名誉地位,读再多又有什么用呢?”他改变了学习方法,只把《阴符》这部书仔细钻研,他有时眼睛睁不开 了,就用锥子刺大腿,有时候血都流到了脚后跟还不知觉。他学成之后,就到各国去游说,最后终于佩戴六国的相印,好不威风。因而后人用苏秦刺股这个成语来说那些学习刻苦的人。
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人只要努力,不怕吃苦,做事情要有恒心和头脑,一定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
布加拉提X你婚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