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鹿六季写读后感两百字集合
2022-08-18 来源:百合文库

《驯鹿六季》是一部沉重而温暖的关于爱与成长的小说。
北京男孩一直在失去妈妈的只有自己的世界里独自行走,失去语言,失去微笑。他来到了大兴安岭深处鄂温克人的营地,有了鄂温克的名字---角个角个。在鄂温克老猎人秋鸟的帮助和大自然神奇魔力的召唤下,他逐渐走出自己封闭的世界。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角个角个救回驯鹿孤儿海德薇的那一幕:角个角个冒着生命的危险逼停了藏有海德薇的巨大越野车---车骤然停住后离他仅有不到两米的距离!因为妈妈的离去,他对车有一种本能的恐惧,但对同病相怜的海德薇的爱激发了他对贪婪的人类的愤怒和仇恨,这给了他力量和勇气,让他克服了内心的战栗。
在救海德薇的过程中,角个角个其实是在进行自我的救赎,被鄂温克人称为神鹿的白色驯鹿海德薇打开了他心灵的桎梏。森林中的风、冬眠的熊、壮观的蝴蝶群……大自然生生不息的.生命让他产生了敬畏和尊重。于是,当失踪许久的海德薇归来时,他终于开始说话了。而当他离开森林时,他已学会了和海德薇告别。
人是强大的,也是渺小的。在成长的过程中,有些伤痛无法避免,而神圣的大自然,充满着令人鼓舞的力量和修复的能力。大自然教会我们:真正的成长,便是学会面对,学会接受。因为我们有爱,而爱会让我们在乎的一切永远地活在我们的记忆中,永不离去。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驯鹿六季》。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作者1975年6月19日出生,男,身高1米9开外,蒙古人。早年曾从事成人文写作,后转向儿童文学,便一发而不可收拾,散见《天鹅牧场》、《鬼狗》、《狼血》等作品。曾获得过多种奖项,有多部作品被译到国外。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很深,自己仿佛身临其境,跟着秋鸟走遍了森林的每一个角落,一起去看风,去探访冬眠的熊……
故事的主人公“我”从失去妈妈以后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有微笑过。到了森林“我”迷路了,所幸的是,被一位老人所救。“我”帮这位老人喂驯鹿,后来我才知道这位老人的名字叫秋鸟。“我”给一只纯白色小鹿取名——海德薇。渐渐的我知道一个关于乌鸦的常识,乌鸦永远在森林的上空巡游,它们在发现了食物时会高声地鸣叫,而它们的食物,很多的时候会是死去或将死的动物。所以,森林中的驯鹿鄂温克人习惯通过乌鸦的叫声去寻找那些负伤的猎物。现在,驯鹿鄂温克人已经不再狩猎,但秋鸟已经习惯通过乌鸦的报信来寻找那些被偷猎者的套索套住的驯鹿,如果他来的及时,还可以将驯鹿救下。“我”到秋鸟的营地,他就送我那块红布,让我扎在头上。“我”一直不明白这块红布有什么作用,“我”想:如果这块红布是来遮挡阳光或者雨雪又不够大,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有一天我和秋鸟去寻找驯鹿,他要求我必须佩戴这条红布。

我曾仔细究过这块红布,想知道它到底有什么神奇的效用,以至于秋鸟一直让我佩戴它。后来我带着海德薇在丛林中散步,我们拐过一片灌木丛,几乎在我看到那个人的同时,耳边响起一声巨响。那巨响是挟带着气流从我的耳边冲过,我有些糊涂的回头看时,有断裂的树枝从我身后的树上滑落下来。“我”用了将近半分钟才从嗡嗡作响的耳鸣中清醒过来,“我”的耳膜差一点儿被震破了。这下我终于明白秋鸟为什么让“我”戴这块红头布,因为怕我被猎人误伤。
“我”第一次坐桦皮船,在船上高速滑行,很快我们的船驶过一片花海,我们就像是在两边的花墙之间穿行,那馥郁的花香几乎让我无法呼吸,“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花。,随后是三头站在河岸边喝水的马鹿。它们的毛色比驯鹿略淡,但身躯更加高大伟岸。在过了这段河道之后,河面慢慢变的开阔,河水也变浅,就在这时秋鸟轻轻地伏下身,将头低向水面,贴着水面喝了一口水。看着他的动作我也感到自己的喉部干燥起来,于是也学着他的样子吸了一口水,清凉的河水毫无异味。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向秋鸟微笑,而我已经好久没有笑了。
这一天“我”和秋鸟去看风。我们走着走着遇到了一棵落叶松,这棵树有一个树瘤。树皮已经被磨掉,露出了下面致密精美如琥珀般的木质,树瘤上留下了无数刀砍斧凿的痕迹,这就是人类贪婪的印迹。黄昏,我们回到营地,没有看见海德薇,“我”向帐篷走去,发现一个显眼的烟头,“我”把这支烟头给秋鸟看,秋鸟快步跑到拴海德薇的树上,随后我们向简易公路跑去,秋鸟看到了一辆红色越野车,秋鸟拿出了腰间的猎刀,横在越野车前并示意我去救海德薇,海德薇已经吓坏了,“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纯白色小鹿在森林难以存活。“我”在森林中已经学会了不少技艺,比如:过苔藓地的速度一定要快,要不然鞋袜就会湿透,还有平衡能力,“我”在过独木桥是非常小心,但是“我”发现越小心就越过不好,后来觉得越快越好。“我”又知道驯鹿鄂温克人怎么烹饪。后来“我”去采蘑菇,秋鸟告诉“我”千万别采被虫子咬过痕迹的蘑菇,一开始我没有仔细的看蘑菇,全都被秋鸟给剔除了“我”把那些蘑菇放在树桩上。
过了几天“我”在去树桩上去看那些蘑菇的"时候,发现蘑菇都被幼虫所吃了,这会我才明白秋鸟为什么不让我采被虫子咬的蘑菇。海德薇随驯鹿出游,之后便没有回来。

秋鸟送“我”一个滑板。“我”和他去雪地滑雪,我们滑到山谷里,“我”跟这他向森林深处走去,他在一棵巨大的倒木停住了脚步,树的下面有一个小洞,“我”在洞外听着,原来是一头熊的呼噜声。
血,秋鸟和驯鹿掉进别人设的陷阱里了,他的伤口开始流血而那只驯鹿皮的毛色,醒目的红色,“我用脚将雪踢下去,盖住驯鹿。那些天有只母鹿生下小鹿,天亮时“我”发现那是鹿仔不见了,“我”看见了熊的印痕,那只母鹿也受了伤,“我”用针线把受伤的母鹿的伤口简单地缝合了一下,之后在伤口上抹上了红霉素软膏,那天下午又有一只母鹿生下了小鹿,以前我所有了解到的关于熊的知识都告诉我那是一种巨大的野兽,异常巨大,行动缓慢。这天夜晚又有一只小鹿被熊叼走,我奋力地去追这头熊,可是这头熊跑得比我更快,天亮了,我在秋鸟的床下找到了那个巨大的矛头,我为这个矛头找到一根十分趁手的桦木杆,耐心地打磨……
我紧跟着作者的步伐等待着海德薇的归来,这是美好的一天,我要学习作者在糟糕的环境中如何成长,变得强悍。同时也能平静地看待每一件事情,往好的方向努力,胜利一定会向我们招手。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1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本书,其中有一本《夏洛的网》,是我颇为喜欢的。这是一本由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一部童话。
这本书写了一个在朱克曼仓谷里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起感人友谊的故事。当他们快乐的生活的时候,一个惊人的消息打破了他们的宁静生活:威尔伯将要成为熏肉火腿。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但是,此时渺小的夏洛却坚定地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谦卑”等字眼。这一举动成功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还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十分的感动,夏洛的行为着实让我感到友谊的伟大。但最让我感动的是他们之间拥有宝贵的财富——友谊,这是大把大把的金钱也买不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不能够拥有真正的朋友,不能够得到真心的友谊,将会是多孤独!夏洛和威尔伯之间有真挚的友谊夏洛为了这友谊,不顾一切的努力,织出了那些字眼,它为了织好这些字,一个晚上都没有休息,它付出了多少的汗水呀!而它却并不求回报。虽然威尔伯对夏洛的第一感觉是残忍,但威尔伯很快便对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明白了夏洛很善良。

它们之间的友谊是如此的单纯而又伟大,我也读过一个我国古代关于友谊的故事,它讲述了俞伯牙和钟子期的故事。楚国的俞伯牙,琴艺高超,但一直苦于没有人能够理解他音乐中的意义。一天晚上,俞伯牙乘船游览,弹起琴来,忽然他发现一个樵夫站在岸边听他弹琴,便请樵夫上船,无论俞伯牙弹什么样的曲调,樵夫听后都能说出其中表达的意义,俞伯牙激动地说:“终于遇到了知音。”这樵夫是钟子期,两人成为好友,后来钟子期死了,俞伯牙在钟子期的坟前弹最后一支曲子,然后割断所有的琴弦,终生再不弹琴了。是的,友谊就是这样的让人感动。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2
《课外侦探组-藏在闹钟里的"秘密》一书主要内容写的是苹果路小学的乔副校长失踪了,米多西、欧米棋和马威卡组成侦探小组根据乔副校长失踪前留下的线索最终查找到了他。当然他们会遇到各种麻烦和问题,比如:由另外三个同学组成的另一个侦探小组时常制造麻烦,还有来自老师、家长以及警察给他们带来的种种麻烦。他们团结一心,凭借着勇敢与智慧战胜重重阻挠,最终抓住了绑匪和间谍。
我特别佩服书中的米多西,他通过与间谍的对话,在对方毫无察觉到的情况下,把间谍揪了出来。书中对他们的谈话进行了详细的描写,读这段话是我仿佛身临其境,眼前活生生的出现了米多西和间谍的形象。米多西就像一个经验老练的钓鱼高手,间谍就像一条狡猾的大鱼,但是鱼再狡猾最终还是败在了老练的钓鱼人手里。米多西的智慧和沉着令我无比钦佩!
一根筷子很容易被折断,一把筷子就很难被折断了。作者通过书中的故事告诉我们:个人的智慧和勇敢固然重要,但是团队的力量才更加强大,它是战胜困难的绝对力量。课外侦探组的三名成员在侦破案件的过正中从始至终都能团结一心,他们凭借着团队的力量在警察叔叔的帮助下找到了失踪的乔副校长。从他们身上我体会到团队力量的强大。
我在课外经常参加足球训练,在踢比赛中团队的合作与默契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前锋的脚法再好,跑得再快如果离开队友的支持都是无济于事的。我想生活中和学习上很多事情都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个人的勇气和智慧固然重要,但是团队的力量更加强大,它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
读后感的作文600字 篇3
狼在我心目中,是一种残忍,狡猾,凶残的动物。

可是读了这本书,狼这一种不得不让人敬佩的动物,它的高大形象耸立在我心中。狼王讲述的是一支强大的远古种族的生命传奇。它们在众多狂野生灵之中;脱俗,可以说是鹤立鸡群;它们四这片土地上最具优势的动物;它们是整个大草原的统治者,是位居食链顶端傲视草原的伟大种族。当失去兄弟和妈妈的柯勒四处漂泊时。它遇见一群庞大的狼群,它跟着它们来到了一个狭长的峡谷,它从山上往下俯视,只见黑压压的一群驯鹿跑过。年幼的它第一次看到了狼族宏伟的捕食,这么有条理,计划也是那么十全十美,它惊呆了。狼王是那么威风……我也很被动,情不自禁的发出感叹声。狼王是这么厉害,这么威武。族里的狼只要一听到狼王,它们就闻风丧胆。当看见狼王带领着它所训练的勇士和雪狼战斗的时候,我的心也被提了起来,你可以想像仅仅一只雪狼就可以低好几只狼了。可是另人担心的是狼王们中了雪狼们的计了,只能为了它们的复仇而当了逃兵。
不过它们是勇敢的!狼王必须是一只有责任感的狼,起码它不会在危险时候丢下自己的同伴和部下。狼王必须是一只身经百战的的狼,它会保护它的属下很家人。狼王必须是一只有着聪明头脑的的狼,在冬季这个寸草不生的季节它得带着部下计划好策略一起捕捉猎物。做狼王是辛苦的!让人敬畏!看着狼王的壮大队伍,我的思绪已跟随了它们,踏过了雪山,草原。和它们一起战斗,一起捕食。
我多么想成为一只狼,一只勇敢,威猛的雅利安大草原的狼。属于大自然,是一只站立在悬崖峭壁上正怒吼的狼!一支伟大的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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