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约翰库提斯写读后感精练
2022-08-22 来源:百合文库

当我读完《生命的强音:感动中学生的100人物》这本书时,书里的各个人物深深地感动了我,而令我最感动的是激励大师约翰·库缇斯。
约翰·库缇斯是澳大利亚人,他天生严重残疾,出生时双腿像青蛙般细小,仅有矿泉水瓶那么大,一出生就被医生断言活不到第二天。谁知,约翰坚持了一周又一周,一直活到现在,成为了国际著名的激励演讲家。
约翰·库缇斯曾说过:1000次摔倒,可以1001次地站起来。摔倒多少次没关系,重要的是,你能站起来多少次。这句话是多么赋有哲理啊!的确,有些人摔倒一次后就永远站不起来了,自暴自弃了。而约翰虽然没有腿,然而他以一种无法想象的力量选择了坚强面对,让他活得有尊严,感动我们每一个平凡而健康的人。
约翰·库缇斯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你努力,就没有什么不可能。只要心中有目标,就永远有希望。如果你不想做事,就总能找出借口和理由。和约翰相比,感觉我们的自身条件真是太优越了。我们平时遇到的所谓困难真是太微不足道了。也让我们觉得世上没有什么事做不到,没有什么能把我们打倒。 只要你记住:千万别对自己说不能。在遇到挫折时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像约翰·库缇斯那样克服种种困难,以坚定的信念和惊人的毅力,加上乐观的胸怀,笑对人生,笑看命运,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让人们听到生命的强音。
当父亲在医院第一眼看到新出世的儿子时,他的心都碎了——小家伙只有可口可乐罐子那么大,腿是畸形的,而且没有肛门,躺在观察室里奄奄一息。雪上加霜的是,医生断言,孩子几乎不可能活过二十四小时!
悲伤的父亲回去给孩子准备好小衣服、小棺材、小墓地后,回到医院发现儿子居然还活着。可医生又接着说了,孩子不可能活过一周;然而,小家伙挣扎着,活过了一周,又是一周……
孩子顽强地活了下来。父亲将他带回家,取名约翰·库缇斯。
小约翰实在太小了,周围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像庞然大物。胆怯的他对任何比他大的东西都充满恐惧,尤其是家里的狗经常欺负他。然而,家人并未因为他的恐惧而给他多几分关爱。相反,父亲经常对他说:“你必须自己面对一切恐惧,勇敢起来!”

时光飞逝,小约翰上学了。当他背着比他个头还大的书包、坐在轮椅上开始憧憬新的生活时,他压根也没有想到迎接自己的却是噩梦。
学校里有很多调皮的学生,个头矮小的约翰几乎成了他们的玩偶。他们掀翻他的轮椅,弄坏他轮椅上的刹车、让他从学校走廊直接“飞”进老师办公室,甚至把他绑在教室的吊扇上随风扇一起转动。最恶劣的一次是几个同学用绳子绑住他的手,用胶纸封住他的嘴,把他扔进垃圾箱里,接着在垃圾箱外点起了火;滚滚浓烟令约翰窒息,他恐惧极了,瘦小的身体拼命挣扎,直到一位老师将他解救出来……
后来,约翰上了高中。有一次幻灯课上,约翰出去上厕所,可是,他在黑暗中每移动一步,都感到钻心的疼痛。当他来到光亮处,才发现自己的手上扎满了图钉,鲜血直流。
约翰终于无法忍受了。回到家,望着镜中的自己,想着自己一次次被折磨、被侮辱的遭遇,他放声大哭。他想到了死亡想到了自杀,但,他还是舍不得疼爱他的双亲……
高中毕业后,约翰决定给自己找个工作。那时候,他已做了腿部的切除手术。每天早上,他爬在滑板上,敲开一家又一家的店门,问店主是否愿意雇用他。可等人家打开门时,根本就没有发现几乎趴在地上的约翰,就又把门关上了。
终于自食其力
1987年,17岁的约翰·库缇斯做了腿部的切除手术。因为那两条从来也没有派上过用场的畸形的腿像尾巴一样翘起来,行动非常不方便。约翰成了“半”个人,但行动更加自如。同时,还避免了因为腿上的溃疡和皮肤感染及骨髓炎所可能引起的并发症。
中学毕业,约翰开始找工作。他趴在滑板上,敲开一家又一家店门,问是否愿意雇用他?而很多时候,人家打开店门,根本没有发现几乎趴在地上的约翰,又把门关上。
约翰在杂货铺干过,在一个仪表箱公司扭过螺丝钉。他每天凌晨4:30起床,赶火车到镇上,然后踏上他的滑板从车站赶到几公里之外的工厂。尽管生活艰辛,但是能够自食其力,约翰勇敢而快乐地生活着。
成为运动健将
约翰有着希腊血统,他全身上下总是充满竞争和拼搏精神,有着天生的运动员气质。12岁起,约翰开始打室内板球,还喜欢上了举重和轮椅橄榄球。由于手部的长期使用,他的手臂有着惊人的力量。他的命运其实从那时就开始转变。

然而,每当约翰戴着太阳镜和运动头盔出现在赛场上时,小孩子们总会喊起来:“看哪,来了一个会走路的头盔!”
1994年约翰?库缇斯成为了澳大利亚残疾人网球赛的冠军;2000年,约翰拿到澳大利亚体育机构的奖学金,并在全国健康举重比赛中排名第二。约翰还获得了板球、橄榄球、足球和橄榄球的二级教练证书。他用成绩回击所有的嘲笑和侮辱。
演讲改变命运
一次偶然的公开演讲,给约翰带来了全新的人生。
在一次午餐会上,约翰应邀对自己的经历做简短的演讲。“我一定要把最勇敢的一面呈现给观众!”约翰告诉自己。演讲结束之后,他的经历和现状让现场观众热泪盈眶,赢得了热烈的掌声。一个女性跑到台上,哭着告诉约翰,她非常不幸,正准备自杀,身上还带着手枪,听了他的演讲后,她要好好的活下去。
这时,约翰忽然清晰地发现,到讲台上去,讲出自己经历的恐惧和忧伤,讲出自己的挣扎和拼搏,给他人以启迪,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约翰开始了公众演讲。在演讲过程中,约翰尽量削减他的生理特性对听众造成的影响,而是尽可能地讲出有价值、有影响力的话。他希望观众是来分享他的人生经验而不是来看“怪物展览”。
约翰有着天生的演讲家的气质,语言幽默、反应敏捷。在演讲台上,约翰用粗壮的胳膊支撑着身体,眼神炯炯,声音洪亮,仿佛拿破仑激励他的千军万马向前冲。
到现在为止,约翰在190多个国家,做了800多场演讲,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激励和影响了200多万人。
扼住命运咽喉
1999年下半年,约翰已经成为澳大利亚知名人物,他已经订婚正准备结婚。然而,一个巨大的灾难向他袭来。
一个晚上,他感到他的腹股沟处相当不舒服,到医院检查后,医生告诉他一个不幸的消息:他患了睾丸癌。约翰差点疯掉———他多么想要一个孩子!
为了保住生命,约翰只得摘除睾丸。更糟糕的是,手术不久,约翰又得到一个更坏的消息:因为癌症已经扩散,估计最多可以活24个月。
约翰.库缇斯听完,挥动他铁一般的胳膊,在医院乱打乱抓。他对所有的人咆哮:“你为什么宣判我的死刑?谁给你这个权利告诉我什么时候死?我要到自己想死的时候才会死。”那一刻,约翰想到了扼住命运咽喉的贝多芬。

回到家里,约翰鼓足勇气把患癌症的事情告诉了父母。父亲听了,用似乎很平静的语气说:“约翰,先是你的腿———砰!它们没了。现在是你的睾丸———砰!它们也没了。我担心,下次你就只剩下一个头了。”
约翰听完,大笑起来。是啊,生命中已经失去了太多的东西,再失去一些又何妨?
这次幸运女神终于再次眷顾了约翰。经过整整一年与病魔的抗争,约翰终于战胜了死神。
2000年,约翰和里恩结婚了,同时还拥有了太太6岁的儿子克莱顿。约翰很爱他的儿子克莱顿,尽管克莱顿有自闭症、肌肉萎缩症、大脑内膜破损、心肌功能障碍等病症,他依然坚持说,“我的儿子将来一定会成为最棒的人物!”
回首往事,约翰说道:“这个世界,充满了伤痛和苦难。有的人在烦恼,有的人在哭泣。面对命运,人应当拥抱痛苦笑对人生,而不只是与之苦斗。任何苦难都必须勇敢面对,如果赢了,则赢了;如果输了,就是输了。一切都有可能,永远都不要说不可能。”
是啊,对于顽强而执著的约翰·库缇斯来说,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人类的历史,又何尝不是一部将“不可能”化为“可能”的进程?
《德拉库拉》初中读后感1
《德拉库拉》是爱尔兰作家B.斯托克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它的全文都是以书信和日记的形式,讲述关于德拉库拉伯爵,一个邪-恶的吸血鬼的故事。
德拉库拉伯爵是一个靠吸食人类血液而在世上生存长达数百年的邪恶吸血鬼。他为了能够找到更多的“猎物”,打算把自己的家移到英国。而当这个计划被主人公约翰,阿特公爵,昆西博士和米纳发现后,他们便开始寻找方法消灭这个拥有不死之身和各种恐怖能力的妖怪。
《德拉库拉》虽然是在写各种离奇的灵异事件,但我们从中能够看出大量现实生活的投影,现实中人物在各种状态下的心理,和作者对待这些事情的态度。
例如,当阿特公爵原本善良的未婚妻露西成为德拉库拉的猎物,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变成和德拉库拉一样冷酷无情的吸血鬼的时候,作者很细致地描写了每个人的内心斗争。他写出了唯一的知情人士昆西在告诉同伴事实时苦涩抉择的挣扎,写出了米纳面对最好的朋友变坏的事时所透露出来的勇敢与坚强,还写出了阿特公爵必须亲手杀死自己未婚妻时的痛苦与绝望。

这些描写都是他们本人通过语言表达出来,以及我们对于他们如何运用语言的分析分析出来的。能够仅仅通过语言把一个人描写得栩栩如生,是强,而能让我们透过自己对于人物语言的分析,再得出进一步更深刻的理解,那只能说是绝了。
我只能说,斯托克真是一个文学天才。而且他的天才不仅是体现于语言运用的描写上。他所表达出的思想,虽然简单,给人留下的印象却异常深刻。
德拉库拉凭借自己作为吸血鬼拥有的各种神力,行恶数百年,一直都没有人干扰,所以他以为自己天下无敌,心中充满了自负与骄傲。但他所不知道的是,在民间早就有了一个地下组织在追踪他,查阅他的消息,并且寻找消灭它的方法。这个组织的存在,可以追踪到几百年前,德拉库拉刚刚出世作恶的时候。虽然线索不多,但几百年下来所积累的各种证据,使得他们的后代昆西找出了消灭邪-恶的吸血鬼伯爵的方法,利用伯爵的弱点,他的骄傲,最终根除了这个祸害。
每次读到昆西告诉同伴有关德拉库拉的线索的时候,我都会笑。是因为德拉库拉的粗心?是因为昆西的博学?还是因为每次透露出的那些弱点,都是摆在眼前而若无点拨无法看到的那种?也许都有吧。
很明显,作者想警告那些犯罪的人: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拥有再强的神力,再高的权威,罪犯终究还是会露出蛛丝马迹的。而正义的人士总会进一步跟随在你脚后,随时准备着对你做出制裁。而且骄傲往往会让你大意,导致你有机可乘。万能、不死的德拉库拉最重被打败,就是因为他太小看对手了。
这部经典名著读完了,还引发了我的思考:在露西被无法抗拒的力量强制行恶的情况下,她究竟是善还是恶?如果她怀着一颗善良的心,那么她会因为她所杀死的“猎物”而下地狱吗?换句话说,借刀杀人,究竟谁会被惩罚?
而吸血鬼本身呢?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而吸食他人的血液,这是邪-恶的吗?他只不过是想自己活着,而如果不吸血(杀生)他自己就会死。想活着难道不对吗?而如果我们怪罪德拉库拉,说他没有权力剥夺他人的生命,那我们自己呢?我们每天吃的肉难道曾经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动物吗?我们又有什么权力剥夺这些动物的生命?

有一个说法说得不错:一本书会告诉你道理。一本好书会把道理给你讲明白。而一部文学作品,能够启发你的思考,让你自己领悟道理。
《德拉库拉》初中读后感2
《德拉库拉》是爱尔兰作家B.斯托克的恐怖小说代表作,写于1897年。它不是一部单纯恐怖血腥的小说,从文字里透露出来的是别样的人情和意味。
作者的写作手法十分特别,他以信件,日记,剪报等看似零散的`东西拼凑着讲了一个恐怖故事。采用信件,日记的方式,一方面方便一部小说自由地转换视角和叙述者,另一方面也很好的渲染了西欧风情,而且更将离奇的故事叙述成一个足够让人相信起真实存在的故事。
小说的主角是德拉库拉伯爵,一个欧洲乃至世界闻名的吸血鬼是恶魔的化身,代表着死亡或者邪恶。永恒的生命让他成为了黑暗的王者,统治所有的黑暗的力量。但是在小说中,伯爵却总是那么高贵、华丽而神秘,他有野心有谋略却骄傲自负。很多血腥场景因为第三人称的写作手法而被隐去了,虽然恐怖气氛依然,但此时他的身上更多的是透露着浓厚的悲剧色彩。
小说对伯爵的描写并不多,只在开头乔纳森才见过,很多描写朦朦胧胧,被虚化了,可以说他是一个出场不多的人,但是正是透过前台的主角种种经历以及善良美好精神形象的对比,伯爵形象丰满了,与整个的故事完美地融合起来,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藏在幕后的主角。
其实小说的画面感也极强,阅读时总是被作者细致的描写带入好像电影一般的画面,身临其境,震撼效果极强。“苍白的皮肤,棱角分明的脸上有鹰钩一样的鼻子,线条刚硬的嘴,散发着珍珠一般皎洁白光的尖牙,以及像火焰般明亮的眼睛。带一顶宽大的黑帽,帽檐压的极低,几乎要遮盖了他的脸。”这是伯爵的外貌描写,读时另人不寒而栗。
而场景的描写注重多感官的体验,像开头男主角乔纳森坐上伯爵安排好的马车一路飞奔,驰骋在陡峭弯曲的山路上,穿过寂静无声的夜色中的森林,穿越坟墓,在12点敲响的钟声中奔向黑暗的尽头。那个时候我感觉好像就是我坐在那辆马车上一直在向上攀行,爬坡,再爬坡,时不时有忽然的大转弯,是我来到了伯爵古老而又阴森的住处。

而小说不得不提的就是侦探推理的成分,由于推理,整个故事才有了起始,才能将各种零散记录系统全面地联系在一起,而正是这样的写作手法让读者有机会去思考,而不只是简单的感受低层次的恐怖感,当然他的推理显然将恐怖小说的恐怖阴森气氛渲染得淋漓尽致。我相信这也是这篇小说为什么耐人寻味,引人思考,甚至被人奉为经典的重要原因吧!
其实作者并没有忘记吸血鬼是恶魔的化生,他的邪恶和冷酷才是他的标志。结局也并不出乎意料,伯爵最终被合力击败了,虽然有善良的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只是过程中的重重谜团还有恐怖氛围的渲染勾起了我无穷的遐想,但最后众人与伯爵的生死决战却不如想象中的一样精彩,始终未有与伯爵最正面的交锋,这是一大遗憾吧。而且作者在人物心里上花费大量笔墨,让读者能感同身受,小说中的人物不管是爱人还是朋友彼此都怀着真诚善良的心,歌颂了人与人之间爱的力量,团结的力量以及对知识的崇敬之心,虽然那一群人完美善良得似乎太过头了,但依旧带给我们诸多感动,尤其是在恶魔的阴影笼罩着世界时。此时人物描写是否真实其实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书中恐怖的氛围下,书中人和读者依然能感受到浓浓的温情和关怀。毫无疑问,给予困境中的人以力量和鼓励才是作者的真正意图,而他也做到了。
宝贝对着摄像头自己做给我看练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