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500字读后感总汇
2022-08-24 来源:百合文库

中学读后感500字五篇1
你们看过《童年》这本书吗,必须有人没看过。那我来讲一讲吧!
阿廖沙小时父亲就死了。母亲和外祖母带着他乘船去尼日尼投奔外祖父。
外祖父家开有染坊,家里肮脏凌乱。两个舅舅闹分家,经常争吵打架,甚至还要占有母亲的嫁妆。两个舅舅经常
戏弄老工人格里高里,将顶针烧热,企图烫伤他。
小茨冈是外祖母捡来的小孩,他很能干,两个舅舅都想分家后得到他。可是他有偷窃的坏毛病。之后小茨冈被十字架砸死了。
分家了,阿廖沙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可是两个舅舅还记着阿廖沙母亲的嫁妆。因为这样,外祖母被米哈伊尔舅舅打断了胳膊。
不久,外祖父又换了一套住宅,阿廖沙遇见了“好事情”,“好事情”还教会了阿廖沙许多做人的道理。
阿廖沙的母亲突然回来,可是外祖父并不欢迎她,因为她把孩子送给别人。外祖父还要把母亲嫁给钟表匠,母亲坚决不一样意。
母亲订婚了。外祖父为办嫁妆将房子卖了。继父回来了,骗大家说发生火灾。外祖父说继父赌博输光了,才骗大家说发生火灾。
外祖父嫌外祖母她们是累赘,就和外祖母分家。
阿廖沙和小伙伴捡破烂,卖来钱交给外祖母。外祖母感动的哭了。
母亲死了。外祖父还是不愿养阿廖沙,于是,阿廖沙走上了社会。
这本书让我们明白了,我们要珍惜我们的童年,因为我们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不像阿廖沙的童年充满黑暗。
中学读后感500字五篇2
清晨的鲜花在阳光的点缀下悄然声息地绽放着它绚丽无比的美,待到夕阳时分去摘取,花亦那花,但却失去晨时的艳丽与芬芳。夕阳便赋予它一种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的力量。这说的不正是鲁迅先生的著作《朝花夕拾》吗?鲁迅先生在晚年的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时,想必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他的童年并没有那么的绚丽,同时也没有那么乏味。
“伟大神力”的长妈妈,充满奇思妙想的绘图的书,活泼而诙谐的无常,无穷趣味的百草园以及“一副媚态”的猫……处处都体现出鲁迅先生以儿童天真的眼光把这一切描绘得趣味盎然,生动活泼。这也是为什么我至今还是这么喜欢鲁迅先生的这本书的原因。

初读《朝花夕拾》时,你不觉得它像一本名著一样深奥莫测,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就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虽然没有特别优美的诗句,但却直击了我的心灵。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来表达自己对童年的理解。就好像鲁迅就坐在我旁边,向我诉说他的童年。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因为我羡慕在百草园中的无忧无虑的儿时生活,在三味书屋中私塾先生的严厉让我突然回到了在小学的时光。我的老师也和私塾先生一般严厉,每当读到这我就不禁打了个寒颤,但同时我也知道老师是为我好,私塾先生是为了鲁迅先生好。但在书中我能感受到鲁迅先生对旧社会私塾教育给予极其不满的态度。“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可是,真的有用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童年也渐渐远去,只留下了朦胧的记忆。可能我到了鲁迅先生写下这部散文集的年纪,已经忘了童年了吧。
中学读后感500字五篇3
呼兰河是萧红长大的地方,经过萧红回忆式的描写,我的眼前仿佛也呈现了一个同样美丽的故乡,呼兰河竟让我心驰神往了。书中的语言干净明朗,清新自然,捧读时,有如在山野中缀饮一杯菊花茶,其清香一直缭绕不去。
我喜欢萧红的叙事风格,也被她笔下的呼和兰所感染。
萧红以自身的童年回忆为线索,在小说的七个章节中,分别描绘了小城风情、家中的亲疏人物,以及独立旁枝的人物故事。七章虽说俨然一体却又可以各自独立,把我带入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家乡的生活画面和风土人情中,在感受自然的纯朴的同时也再现当地人们平凡落后的生活现状和平庸愚昧的精神状态。
在大山里生活的人们,外来思想无法传入,人们还是信着老祖宗留下来的一套教条,靠着土地和老天过日子,有病有事求神灵,甚至连谈婚论嫁也要过了神灵这关。在"团圆媳妇"这一章,就淋漓尽致的展现了神灵对小女孩身心残酷的剥夺和人格的亵渎。人们在封建社会的愚昧无知,在生活中所闹出的笑话与无奈,一生只为了"吃穿用生孩子",每天算计着的"也无外乎"柴米油盐".我觉得可笑又可悲。当下我们与过去的他们有哪些差别,弊益又在哪?我们又在重复些什么?

"呼和兰这小城里边住着我的祖父。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七十了……"
萧红语言自然,天然去雕饰。我认识了那个高大而慈爱的祖父,我仿佛看见了,小萧红拉着祖父的手,走在通往果园的路上。在烛光掩映的房间里,萧红吱吱呀呀地跟祖父学着"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在夕阳的余晖中,他们相视笑着,走到岁月深处。
中学读后感500字五篇4
寒假,皎洁的月光细碎地打在书桌上。那本厚厚的《熊猫回家路》静静地躺在书桌上,随着微风拂过,一页页翻开。拿起书本,打开书页,我凝目沉思。
一个小男孩帮助小熊猫跟母亲团圆的故事,男孩小卢在森林中发现一只和母亲走散的小熊猫,小卢自己本身也是位孤儿,便动了恻隐之心,决定帮助小熊猫,小卢费尽全力保护小熊猫躲避别人的追捕,和小熊猫建立起深厚的情谊。渐渐地小卢觉得应该要让小熊猫跟母亲团圆才是最好的结果,所以就决定带着小熊猫踏上漫长的归乡路,一段充满艰难险阻的冒险旅程就此展开…
在我们的城市中,也有很多流浪的儿童,他们有的是被拐卖的,有的是自己走失的,他们找不到回家的路,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在何方?我觉得,如果我们能像卢娃子那样,怀着善良的心去帮助那些流浪的儿童和无助的老人,就像歌中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有美好的明天!
多么淳朴的爱!我感叹。抬起脑袋,一幕幕惨不忍睹的屠杀动物的景象忽而出现在我眼前:菜市场血腥的剥皮小鸡,留下的地上一滴滴暗红色的鸡血;点杀场一只只鲜活的小羊,留下的一声声垂死挣扎时发出的哀鸣。……即使人类培育出鸡鸭牛羊是为人类提供生活用品和食物的,但也不应该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去对待他们哪!如果没有了它们,人类也就不复存在的,不是么?他们也是人类能够生存的一大功臣啊!想到这里,我就感到一阵揪心的疼。人们若是能爱护动物,那该有多好哇!
是的,我还是相信,“人之初,性本善”,随着时代的进步,教育的发展,人类对大自然的认知会越来越全面,不仅在城市,在农村,也会树立起保护爱护动物的意识,并付诸以行动。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保护野生动物,珍惜地球上的的每一种物种。

中学读后感500字五篇5
琴帝这本书的作者名叫张威,他的笔名叫做唐家三少。
叶音竹是天生的八指,他的每个手上都少了一个小指。但他偏偏是东龙八宗中竹宗的后代,幸好他遇到了秦爷爷,秦爷爷见到他的天生八指很是开心,因为在弹琴中,每个手的小指是禁指,正好,他和竹宗宗主是好朋友,他和宗主达成协议,让他魔武双修。
于是叶音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练习赤子琴心,弹琴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赤子琴心、剑胆琴心和紫薇琴心。秦爷爷还把他最珍贵的五个宝物琴送给了叶音竹。在修炼赤子琴心的时候需要心无杂念,而修炼剑胆琴心的时候就要和外界接触了,于是他来到了米兰魔法学院。
在这之前他就认识了紫,紫和他一起去学院,但紫有时就先走了,在途中,他的储物戒指被偷了,但是他还是通过别人的帮助来到了学院。
叶音竹独自来到了学院,他在这里结识了一些好朋友,他通过这些好朋友的支持与帮助,最终他证实了神音系的第一系不是徒有虚名。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叶音竹的勇敢、坚强、敢于拼搏、不怕困难、持之以恒和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所以,我要学习叶音竹的这种精神。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我们看看下面的初中读书笔记500字大全(精选10篇),欢迎阅读。
初中读书笔记 篇1
《天蓝色的彼岸》讲述了小男孩哈里,因一场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天堂。他在前往天蓝色的彼岸的路上,遇见了150多年前因发烧而去世的阿瑟。阿瑟为了寻找他的母亲,所以迟迟没有去往天蓝色的彼岸。
哈里也想起了他的家人,非常地想念他们。于是,他在阿瑟的帮助下,来到了人间。他来到爸爸妈妈家里,向爸爸、妈妈和姐姐,依依不舍地告别。最后,他下定决心,离开了人间,慢慢消失在天蓝色的彼岸……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关心别人,珍惜生命。让我们感悟了生命与死亡。它也告诉我们:不要等到失去了,再去后悔,因为一切已经无法改变了。

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珍惜。而有的同学却一点也不在乎:他们爬窗户、晚上放学不回家、自己打自己或是和父母赌气,去伤害自己……这些同学的做法是多么愚蠢,他们不在了,难道自己会高兴吗?况且,如果他们不幸去世了,那么,他们的父母将会是多么悲痛欲绝啊!
哈里生前经常与姐姐雅丹亭吵架,但当他来到天堂后却格外想念姐姐,很想向姐姐道歉。我们还有生命,我们千万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也不要“在你怨恨的时候让太阳下山”。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宽容别人,让自己的每一天都充满快乐!
希望大家看了这本书,能更加珍惜生命,快乐地过每一天!
初中读书笔记 篇2
最近,我利用空余时间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故事描述的是个叫桑桑的小男孩在油麻地小学里六年的生活,他和小伙伴们一起经历、目睹的一件件令他终生难忘、刻骨铭心的事情。
故事的主角是小男孩儿桑桑,他的父亲是小学校长。桑桑调皮、捣蛋、聪明、善良,他有很多小伙伴:秃头的陆鹤、朴实的陆小康、坚强的细马……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因为他总喜欢做出一些不平常的事情,比如他看到人家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拿走做网,结果当然是免不了受父母的一顿责骂;他发现冰棒在棉衣里不断融化,就穿着棉衣在校园里到处跑,看看是否有奇迹发生,引得同学们哈哈大笑。书中另外一个人物也很可爱,那就是陆鹤。
他因为身体上的原因从小就秃头,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自尊心也越来越强,他的爸爸特意给他买了一顶白色的帽子戴,可同学们恶作剧地把他的帽子传来传去,最后挂在了旗杆上,读到这个场景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平时嬉戏打闹时的情景。
在一次活动中,陆鹤为了弥补他之前的过错,在文艺演出中扮演了秃头伪军连长的角色,演得非常好,为学校、班级争了光。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伙伴之间的友情和家人之间的亲情是弥足珍贵的,书中人物对生活的热爱,积极快乐的人生态度以及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的精神值得我们。

初中读书笔记 篇3
大象,一种气力着实非凡的动物,想不到它的情感是那么细腻无比。在意大利比萨城的动物园里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一头年轻的大象死掉了。原因是每天给它喂食的饲养员退休了,当这头大象再也没看到陪它进食9年的饲养员时,心中感到无比的悲痛,便绝食一周,最后饿死了。
尽管大象在某些地方代表着权威、智慧等,但是有一桩事,它却始终不知道,那就是它的同类,正面临着灭绝的命运。
世界上的大象大部分都生活在非洲。因为象牙在国际市场上的价值提高了数十倍以上,使许多盗猎者大肆捕杀大象以取象牙。他们还潜入非洲的原始森林,甚至他们还偷越国境,到野生动物的保护区内,不停地捕杀。象群被他们追赶的筋疲力尽,百头野生大象顷刻间就被乱枪射死……有的大象尚未气绝,象牙却已被割走。
以上是秦牧老先生在散文《大象哀歌》中写的。是啊,为什么那些愚蠢的人们要这样践踏我们的朋友们?
人类的语言是极为丰富的,但它有的时候形容一个人卑鄙、下流时,会用‘兽心’等,在这情况下是不恰当的。实际上,它有的时候侮辱了兽,抬高了人。有些感情纤细动物,比如比萨城动物园里的那头象,比起那些忘恩负义的人类来说,它岂不是更高尚……
在这万物生灵宇宙之间,平均每天都会有一种生物灭绝……
难道我们就要眼睁睁看着身边的动物们一一灭绝吗?
初中读书笔记 篇4
《百万英镑》是美国著名幽默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拜读了这篇经典名著后,我被作者的幽默艺术所倾倒,收获了一次“心灵的震撼”。
故事讲述了穷小子亨利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内凭这张百万英镑的钞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来,并且利用这张百万英镑发了一笔财,还获得了一位小姐的芳心。
读这篇文章时,我几次差点笑出了眼泪。马克吐温用他讽刺幽默的笔,揭示了人性的弱点,勾画了人们在金钱面前的种种丑态。最初看到衣衫褴褛、穷酸落魄的亨利时,周围的人都对他不屑一顾。但当亨利拿出巨额钞票时,他们又点头哈腰、阿谀奉承,每个人似乎都有着两张截然不同的脸。当服装店店员接过亨利递过去的钱,发现居然是一张百万英镑时——“他脸上的笑容刹那间僵硬住了,就像维苏威火山那些此起彼伏成波状的、像虫子那样蠕动的熔岩似的凝固在那里。”作者生动地勾勒出了店员的窘态,无情地讽刺了那些金钱至上的现象。

《百万英镑》讽刺了金钱在资本主义社会呼风唤雨的作用,揭示了一个需要人们探讨的问题,值得大家读一读。一个落魄的青年意外得到一笔横财——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由此引发出一系列引人发笑的故事,作者用其娴熟的幽默笔触向你描绘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残酷现实,而作品中小人物的悲哀,也透射出整个社会的悲哀。
初中读书笔记 篇5
夏日的阳光透过窗子懒懒的洒在书面上,翻开书页《贝多芬传》映入眼帘,带着浓浓的书墨香向我袭来,一时间有些好奇,那个伟大的音乐家的平生究竟是怎样的?
他的人生,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顺利,他的爸爸是个并不聪明且酗酒的男高音歌手,而她的妈妈则是一个女仆,这样的家庭是他过早的挑起了家庭的重担,30岁那年他的听觉失灵,这让作为音乐家的他曾一度陷入困境,虽然为一个伟大的音乐家,但是他的一生却一直过得贫困潦倒。这一切,似乎早已将他的命运编排好,注定是痛苦的。
但他,却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他一次次地拿起笔,一次次的谱写出动人的乐曲,《第一交响曲》、《第二交响曲》紧接着是三、四、五、六、七、八直至他人生中最后一篇《第九交响曲》。他是伟大的,他是不羁的,他不相信命运,他要自己谱写人生,所以他拿起笔,将自己的命运判下了死刑。1820年3月26日,这位音乐巨人倒下了,留给世人的是悲怆的背影与千古绝唱。
我戴上耳机,放出《命运交响曲》,强烈的鼓点一下下的敲击着我的耳膜,在我的太阳穴上舞蹈,那些音符仿佛承载了他的所有绝决,那时的他应该已经下定决心要和自己的命运进行抗争了吧。
最终,这场漫长的战争,他赢了,他战胜了自己的命运,而他——贝多芬也成为了命运的死神……
初中读书笔记 篇6
再一次看《名人传》,不知道老师让我们看什么?记得初一时看它,不是因为我爱看名著,而是因为想把时间浪费掉。不是初一了,不再是小孩了,连看问题的角度都不一样了!
但看贝多芬传,就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是的,一个在音乐上有天赋的人,不应该有如此大的打击(听不见了)。或许你认为这不算什么,不过是耳聋罢了。但在音乐家的角度看,这就是毁灭的打击!我至今都不明白,一个听不见声音的人,他是如何完成一首首美妙音乐的。

不可思议,贝多芬的音乐作品都是在他听不见后所作。我不得不为他那才华和毅力所欣赏和感动。那一次次的尝试,那一次次的失败,他并没有沮丧和放弃。
他最后一次走上指挥台,和唱手的歌声不一致时。就知道一切的一切都将过去,一切的一切都将结束。他是一个不同凡响的人,他在做自己和上天一搏的机会。是的,开始了,又是一首首不同凡响的音乐就好像和他这个不同凡响的人一样谱在乐谱上!他证明了自己有和上天对抗的实力,证明了自己在音乐上的造诣!
正如名人传上所言“耳聋,对正常人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灭,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灭。整个的世界死灭了而贝多芬不曾死!”仅仅作者的两句话不仅证明了贝多芬的毅力和天赋,更是证明了贝多芬音乐家的身份和交响乐之父的美名。
初中读书笔记 篇7
最近,《水浒传》这本书又让我重温了108条好汉的故事,使我心潮澎湃。
《水浒传》讲述了108条好汉为了天下太平而与敌人血战到底的经过,让我仿佛身临其境,体会到了那雄壮场面对我的震撼。但是,那108条好汉中,我最喜欢的是“及时雨”宋江。
宋江,一位普通官员,却成为了这群好汉的.领头,着实让人钦佩。他那挥金如土,对朋友有情有义的豪爽性格,也才是他成为领头的重要因素。
记得宋江和戴宗来到了酒楼碰见李逵,李逵开口也就是借钱。宋江一问不问,便拿出十两银子给了李逵。在戴宗看来,这分明也就是送钱。十两银子,什么概念?按当时情况。吴用拉拢三兄弟当晚,摆了一桌酒席,用一两银子就买了一大坛酒,二十斤牛肉,两只大鸡,还有一些小菜。吴用是来拉拢他们的,应该不会太小气。可也才一两银子,在生活中也差不多要500元,十两银子5000元。
宋江也就是这样的疏财,才使李逵等人对他忠心耿耿。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这样,钱再多也是没用的,并不能买来一切。但是一个朋友,才是人生中绝对的财富,使用金钱买不到的。
就像我哥哥,他有了钱就和朋友聚在一起,也也就是这样,他有了好多朋友。

金钱乃身外之物,好朋友才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初中读书笔记 篇8
失败,在许多人的眼中是非常可怕的,它一旦猖狂起来,就能击溃人的斗志,让人彻底崩溃,失去生活的希望。如果失败战胜不了你,而是被你踩在脚下,那么,成功必定属于你。
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塑造的那位老人就是一个敢与失败作斗争的例子。
《老人与海》主要是讲了一位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翁一次特别的打鱼经过。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打到了一条鱼之后,但是在第二天,他非常幸运地捕获到了一条巨大的大马林鱼。那条马林鱼是他平生捕到的最大的一条鱼,那条鱼比他的小船还要长2英尺呢!马林鱼的身体大,力气自然也大。它拖着老人和小船在海上漂流了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来没有经历过的艰难考验。大马林鱼在大海上奋力挣扎,企图逃回了大海。老人为了制服马林鱼,精疲力竭,皮开肉绽,但他并没有向大马林鱼屈服。他凭着顽强的意志,终于把大马林鱼扎死,拴在了船头。然而,幸运并没有出现,等待老人的是更大的考验。一群嗅着血腥味而来的大鲨鱼与已经皮开肉绽的老人展开了殊死博斗。最后老人的命虽然保住了,但是鲨鱼们吃光了大马林鱼,老人拖回去的最终是一副光秃秃的骨架…
…
人生的道路是曲折坎坷的,遇到失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我们应该是时时刻刻拥有一颗坚强、不屈服的心来面对失败,成功就一定会向我们走来。
初中读书笔记 篇9
《我很重要》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二战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一家面临倒闭的食品公司为了起死回生,决定裁员三分之一。有三种人名列其中:一种是清洁工,一种是司机,一种是无任何技术的仓管人员。经理找他们谈话,说明裁员的意图。清洁工说:“我们很重要,如果没有我们打扫卫生,没有清洁优美健康有序的工作环境,你们怎么会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司机说:“我们很重要,这么多产品没有司机怎能迅速的销往市场?”仓管人员说:“我们很重要,战争刚刚过去,许多人挣扎在饥饿线上,如果没有我们,产品岂不要被流浪街头的乞丐偷光?”经理觉得他们的话都有道理,决定不裁员。最后在厂门上悬挂了一块大匾,上面写着“我很重要!”每当职工来上班的时候,都会看到这块大匾。后来,“我很重要!”这句话调动了职工们的积极性,这家公司成为了日本最有名的公司之一。

读完这篇文章,我惊叹了,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很重要!”其实我们只有自己看得起自己,才能让别人看得起。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天性,在这个世界上你是独一无二的,拿出自己得勇气来,做一回真正的自己。所以我总结了一个道理:“生命是不分高低的,任何时候你都是有用的,千万不要轻看自己。”
请大声说:我很重要!
初中读书笔记 篇10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品,同时,整本小说其实叙述的就是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所以,对于读者来说,整本小说的感染力也是非常强的。
在小说当中,最受到关注的就是作者本人以及海伦的启蒙老师。其中,作者的人生的一个转变的过程就是通读整部作品留下的印象最深刻的部分。
因为海伦是一个天生残疾的孩子,同时这样的一个被上帝遗弃的孩子拥有着高于普通人的自尊心。所以说,在故事的开始,这样的一个小女孩就好像是一个叛逆的小魔鬼。
这样的一个小魔鬼不愿意走入别人的世界,同时也是坚定地守在自己的世界当中,她的内心其实是相当脆弱的,但是她的外在表现却是极度强悍的。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启蒙老师出现了。她就好像是黑夜当中的明星,通过自己的淳淳教导,将这样的一个小魔鬼重新带回到了天堂当中。
直到故事的发展慢慢进入到了正规当中,海伦的生活开始慢慢地出现了光明。这就好像是第一感受到什么是水一样,世界开始变得精彩了。
同时因为这样的一份精彩的来之不易,对于海伦来说,她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也是要高出普通人很多。也就是在这样的信念之下,海伦在生活当中渐渐真正的变成强者,而不是像童年那样包着一层强悍的外衣。
所以,对于我们来说,生活本身就是五光十色的,所以幸福也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在这样的先天优势之下,对于生活更多的应该是一种美好的期待,而不是无尽的抱怨。
第一篇:
最近读了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中的《家》。家,是一个人身心的归宿;是一个人避难的港湾;是一个人感情的寄托。一看到家,便不禁和亲情联系到了一起,温馨而真切。现如今的我们远离家乡,在异乡求学,时常对家产生依赖,渴望回家。然而巴金所描述的家却是羁绊,是对激情的禁锢。巴金的《家》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

《家》中每个人物都有其可悲的一面,不管是在家庭生活方面、爱情婚姻方面还是在事业方面。《家》是巴金用来批判封建宗法专制制度的一件利器,于是他选取了作品中最富朝气的觉慧作为执行批判的代理人。最可悲的要属高公馆中的大少爷高觉新了,他的命运悲剧是批判封建宗法专制的有力罪证,小时候的觉新也有着同龄人一样的童年、少年,有着对未来生活的自信与无限遐想。然而觉新的可悲是因为他没有勇气去追求他认为正确的事情,首先他没有从错误中筛选正确事情的能力,因为他的思想行为被软弱占据。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他凭借自己的力量,得到了觉新和觉慧的帮助,获得了自己的幸福。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是那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他勇敢的抗争让人钦佩,他反抗封建专制、蔑视长辈权威,他是真正的五四新青年。
作者用他的视角对全书中的人物进行描述和评价,借他的思想独白来表达自己对社会人生的见解,因而,这个人物成为全书的写作重点。在作品中作者将高老太爷塑造成一个封建制度即将崩溃时期封建家长制的代表人物,整个封建阶级的罪恶典型。值得一提的是,巴金在刻画高老太爷这一人物形象时,并没有很单纯的只写高老太爷唯我独尊的一面,同时还写了这个人物矛盾的心理。作为封建大家长,他要捍卫这个家的尊严,不容许有人向这个权威挑战,所以他选择了自以为是,选择了不近人情。我想也许在他内心深处也渴望与子孙其乐融融、共享天伦,至少在弥留之际,他盼望觉慧把觉民找回来,一家团聚。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充满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持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小说人物刻画得形象生动,情节跌宕有致。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赞颂了年轻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家庭的命运与社会的兴衰有机结合。正如巴金所说,当一个家庭上演的是崩溃的封建大家族的悲欢离合,我们看到的便不是固有的温馨,更多残留在记忆中的,只是对封建大家庭的怨恨和蔑视。

第二篇:
很早之前就想看巴金写的《家》了,我之所以对它感兴趣,是因为以前上高中的时候我们语文老师给我们讲过觉慧帮鸣凤折梅的这个情节,那种清新美好的感觉一直就留在我心中。所以我很想读读全书,在几天前,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
每次我睡觉前都会看一下书,很奇怪的是,每次我看完都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而且这些梦有一个共同点:我在梦里不像平常那样规规矩矩的,总是有点叛逆的感觉。我想我是受到觉慧的影响了吧!
觉慧虽然只有17岁,但是他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独特的讲解。我在他这么大的时候,我看很多事情都还是很懵懂的。所以,想比之下,我真是自愧不如。在那个“家”里,觉慧就好像一枝在寒冬独自开放的寒梅,显得有点不太合群,有点孤独。不过,我却敬佩它那种不怕严寒,敢为人先,独树一帜的精神。他同情那些为封建势力、封建思想所迫害的人,他是那么热爱着他们,他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摆脱困境,摆脱思想的束缚,可是,最后,他热爱的这些人又有多少人能给他带来希望呢?几乎没有。他的爱情因为鸣凤的死最终没有开花结果,然而,我想:如果鸣凤活着,家里的人也同意他们的结合,觉慧最终也未必会选择鸣凤作为他的终身伴侣。对于鸣凤,我想他更多是一种同情和怜惜的心理吧!鸣凤是一个很善良美丽、乖巧体贴的女孩,这样一个弱女子就好像初开的花蕾,她没有拥有生命绽放的权利,她受尽了寒风骤雨的催残,而觉慧看到了这朵弱小的蓓蕾所受的摧残,他恨透了这股罪恶的力量,对这个可怜的少女他情不自禁地给予关怀和怜爱。
而鸣凤的理想和觉慧是不一样的,她很爱觉慧,她不要求觉慧给她名分,她只想做一个丫头,在他身边好好侍候着他,她从来没有想过摆脱现状,做一个独立自主的女性。她的思想仍然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虽然,我们不能过分地责备这样一个善良却受尽摧残的少女,但是,他不是觉慧需要的终身伴侣,我想觉慧需要的是一个能懂得他的人,跟他一样有叛逆思想的人,一样想瓦解封建势力的人,一个可以在他身边可以给他鼓励,引导,帮助的人。觉慧对于鸣凤的感情不是真正的爱情,这一点我似乎在小说里找到一点依据。觉慧明明知道这一天鸣凤要出嫁,他还照旧去报社,当婉儿代替鸣凤的花轿从他身边经过时,他听见了那无助的无声,那时他想的是放弃对鸣凤的爱情,而不是怎样才能把鸣凤解救出来。在他的心里,他的理想是更重要的,鸣凤不是他生活的焦点。

作为一个女生,虽然我也替鸣凤感到不值,毕竟站在她的立场上,她并没有错,她是一个那么刚烈、那么善良柔弱的女孩。她注定了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但是,对于觉慧,他这么做也无可厚非,他的力量那么渺小,他的胸襟确是宽广的,虽然在那一刻他放弃了他的爱情,不过,这个时候他看得更远了,他想通过努力,让以后的人都无须受这种折磨,让天下的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
在这个家里面,最终能争取到幸福的人是觉民。如果少了觉慧的支持与帮忙,觉民是决不能成功的。毕竟,在那样一个封建礼教深重的家庭,要勇敢地站出来反抗是很不容易的,而觉民第一个站出来了,这中间,多亏了觉慧的鼓舞,如果觉慧也像他的大哥觉新那样屈服,不肯帮忙,那么觉民是决不能成功的。他只会落得跟觉新一样的下场,这一辈子生活在痛苦、无奈、麻木中。
故事的最后,觉慧冲破了封建家庭的牢笼,登上了远去的客船,在另一个城市,他将接受更为先进的思想,没有家庭的束缚,他可以放开去干一番大事业,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希望,觉慧的力量虽然渺小,但是,很多渺小的力量汇聚到一起,一定能迸发出灿烂的火光。我相信,就是当初这些微弱的火光才给我们带来了今天的自由、民主。
我很欣赏觉慧的勇气,才华,他是一个很有想法的青年,虽然,在我们这个年代,我们不需要像觉慧一样起来反抗我们这个时代的制度,但是,他的精神确是值得学习的。因为这个社会还不是十全十美的,它还存在一些恶势力,需要我们去抗争。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也应该用一种批判的精神去思考。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地进步,才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我们也应该吸收觉新的教训,屈服和软弱代表着牺牲自己的理想、原则、甚至于爱我们的人和我们爱的人。人,要活得有尊严,要活得有原则,这样的人才是有独立人格的人。
我很庆幸我生活在一个充满自由、民主的年代,不像梅芬、瑞钰、鸣凤那样,没有自己选择幸福的权利,她们3个人都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我同情梅芬,她不能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她的幸福被自己的母亲扼死在了摇篮里,她还那么年轻,却要忍受那么大的苦难,她的痛苦让她郁郁寡欢,病魔也不放过她,然而她的死,在我看来,应该是一种解脱。她不能停止继续爱觉新,这就是她痛苦的根源所在,她的希望已经完完全全破灭了,一个没有了希望的人是不能再继续活着了,即便是活着,那也是行尸走肉。而另一个女人,瑞钰,她虽然爱觉新,也能够和他长相厮守,但是,她身边的这个男人却并不像自己一样全心全意地爱着自己,这何尝也不是一种悲哀呢!最令人痛惜的是,瑞钰被那个家的人活生生地害死了,死者已矣,我们应该做的是把更多的爱、更多的关心给还活着的人,而高家的人却恰好相反,本来,高老太爷活着的时候,他们也没多孝顺,人死了,活着的人只顾着做虚伪主义者,急着给外人展示死者死的多么风光,自己多么有孝心,而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些虚伪的人啊!

他们千方百计地想着怎样折磨活着的人,瑞钰都已经临盆在即,还有让她搬到那样一个阴暗潮湿的小院子里去,而最重要的是,在那里她不能天天看到她深爱的人儿,她每天都要和他经历一番生离死别,就在她告别人世的那一刻,那些人依然那么狠心,她们宁愿相信那些无稽之谈,不让她见觉新,让她就那么凄惨地与世长辞了。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感到连气都透不过来了,这吃人的礼教啊!多少可爱善良的青年就那样被它害死了。除了痛惜之外,我想到: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也许我们有时也会觉得生活很苦,但相比之下,我们并不是无路可走了,我们还有很多权利去选择,我们可以选择笑,选择乐观积极,可以选择快乐地生活着。当我们沮丧时,想想她们,也许我们所有的不愉快就会烟消云散了。
很高兴我有一个幸福和谐的家,我们彼此为自己的快乐而快乐,为自己的痛苦而痛苦,我们甘苦与共,这才是真正的家,希望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家,也希望每个人都能珍惜自己的家人,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日子。那些美好的回忆会成为我们前进的动力和幸福的依托。
第三篇:
因为高中有要求要读《家》,所以我今天读了一下,我发现这真的是一本好书,我拿起来看了一下,竟然放不下手,不知道吧,我对于我喜欢的书都有这种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鸣凤被逼婚后走上自己的最后归宿--死,我不禁有点心凉,原本我很希望她能和三少爷在一起,可是却没有,后来想想觉得自己有点幼稚,我们生活的时代和他们大大的不相同,我又怎么能用我们这个时代的眼光去看待他们那个时代呢.我深深的讨厌那个社会,虽说是一个仆人,却成了主人眼中的礼品.另我更生气的是,鸣凤死了后,那些所谓的主人并没有彻底的觉悟,而是又选了一个仆人给一个早以年迈的老人做小的,真实太过分了.
以前我也只知道为了解放妇女,提倡平等,不少人受了不少苦,为此做了不少的牺牲.然而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幸福的生活实在很不容易,远远比我想还艰难.看着书上的描写,好象一切都还在我的眼前,不禁颤抖.就连女学生减一个短发都好象犯了滔天大罪,真的是..被老师,行人,家长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走在大街上还会被骂,尼姑什么的.什么社会嘛.怪不得有那么多的爱国人士起来反抗,这下我总算深刻的意识到为什么鲁迅要弃

医从文了,瞧当时他的思想多先进啊!赞!
在我的心里,我很佩服觉慧,我觉得他是那种很有思想的人,赞到底,他敢捍卫了自己的思想,面对那庸俗的封建思想,他选择离开这个庸俗的地方,我不知道他的未来如何,但我知道他的离开是正确的,这反映了他敢和旧势力反抗,我觉得他远远比自己的两个哥哥好多了.最另我佩服的是,当他的祖父生病的时候,他的家人说要给家里趋鬼,并且也要进他的房间趋鬼,他坚决的拒绝并巧妙的赶走家人,就连他那身为大律师的父亲也没有说什么.赞!他的大哥觉新幼稚的以为自己的屈服能够换来自己的两个弟弟的幸福,然而他的祖父逼他的二弟觉明结婚的时候,他还是没有觉悟,反而劝他的二弟要屈服,多可笑的人啊!他这种性格换来别人的死,他爱的梅姐死了,他的妻子也死了.他的妻子将要被赶出城去生产.他一点也不敢去反抗,却还口口声声的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二弟还好,他为了和他心爱的人在一起,敢于和自己的祖父对抗,更准确的说是和旧势力对抗.
他离家出走,最后以祖父一方的屈服而告终,太好了!其中我认为觉慧的想法很大胆,就算全家的人都站在他祖父的另一方,他也不会放弃自己的想法.但我觉得觉明反抗的旧思想的行动不足,远远不足自己弟弟觉慧的坚持.
我觉得整部书充斥着对旧家庭,旧思想的排斥,读了这本书,我可以感觉得到作者的心情,我自己很生气,恨不得到他们面前去教育一下那些深受旧思想毒害的人.我深深的感觉如今的生活太美好,太得之不易了,我们应该好好的珍惜.可是怎么能说当今的社会就没有一点旧思想呢?我认为这也许正需要我们去打破他.
食物语俞生夺走少主初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