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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番外南硕篇[BTS 南硕 短 完结]


再一次这篇文呢。。。是我的糖果文,南硕是文里的副线,然鹅正文我正经开车所以b站是封路的!so大家看看番外得了,要看正文可以移步微博或者贴吧ヘ(_ _ヘ)还是熟悉的id(。・ω・。)ノ♡
这个故事我放上来是因为相对比较完整跟正文联系不是特别大(。・ω・。)ノ♡就。。。看文愉快!!!!
再一次番外〈南硕〉
金南俊,现在青年才俊绅士多金,但他其实就是个孤儿院里出来的小疯子,后来长成了个全身都是艺术细胞的大疯子而已。
和闵玧其认识完全是因为他俩曾经在国外同校过一段时间,一起玩过地下hip-pop。
那时候闵玧其家还风平浪静幸福美满,而金南俊也是无牵无挂一身轻松。
So,一人疯,不如两人疯。
他们一起租了个地下室,明明两人都是保送出国的高材生,却天天不去上课,只是窝在那个小地方里闷着头作词作曲玩键盘敲架子鼓,自己花钱出几张制作劣质的唱片,戴上鸭舌帽化起朋克妆混在夜场的舞台上大声嘶吼着宣泄对世界的不满,好像每天不搞出点动静,都有些对不起自己空虚的青春。
留学留到一半,金南俊还疯着,闵玧其却扔下一切回了国。
闵玧其的父母被人暗杀,凶手潜逃不知所踪,而闵家持有的BH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五的股份由闵玧其继承。
闵玧其让金南俊和他一起回国时,金南俊有些动摇,但还是选择留在了国外,他自由惯了,受不得束缚。
金南俊又浪荡了两年,勉强混了个毕业证,走出校门就背起了画板。
只是养活自己的生活有何艰难可言?不过是每天挣一顿让自己饿不死的饭。
金南俊是个看不上钱的疯子,闵玧其也清楚,于是在他们分开三年之后,他把金硕珍带到了他面前。
“南俊,你让我哥在你这儿寄住一年吧,到时候我会来带他走。”
“嗯,待着吧。”
金南俊打量着长身玉立在闵玧其身边,正拿着个速食猪蹄啃的不亦乐乎的金硕珍,还在心里笑话着,这人怎么看着那么傻,肩膀宽的跟飞机翼一样。
不过脸是一张帅脸,和他的审美观合拍的很。
“呀~这就是金南俊?唉嘿~你好你好!”
金南俊更嫌弃他了,好好一个年轻人,说话一股大叔味道。
但他还是应了闵玧其。
他不谈钱和感情,只是一边嫌弃着金硕珍,一边又想多看几天他的脸。
那时金硕珍寄住在他家里,天天缠着他要出门逛街,结果出了门撒手就没,等找到的时候,早拿着金南俊的钱包贼兮兮的在抹吃的油花花的嘴了。
“唉咿~哥饿了,你的钱包就在你衣兜里,一掏就能拿到嘛~你认得这里的路,肯定能找到我嘛~”
“你个大傻子。”
“嗯嗯嗯!我有时候是挺傻的~”
完了,说他傻吧他还自己应了,金硕珍真是个傻子。
回到家里,金硕珍也只是抱怨他家又小又窄又黑,两个一米八的大男人还要挤一张单人床睡,起来走两步就碰墙,连个遛狗的地方都没有。
“我想养狗,我要养条白色的狗,起名字的话,就叫小新吧!”
“你我都养不起,下一个。”
“南俊呀,咱们什么时候能搬到大房子里去住?住在有庭院的房子里的话,可以遛狗,还可以自己烧烤!”
“没钱,下一个。”
“那给我买个汉堡包吧,要双层起司~”
“嗯。”
金硕珍总会这样几样东西一起说,这样金南俊就会对比着答应他最省钱的请求。
金硕珍跟金南俊要什么都是振振有词毫不脸红,金南俊也不在意钱,没了就去挣,惯的金硕珍只要一摊手,金南俊就想往里塞东西。
可金南俊是真的穷,他就路边摆个摊画速写,收入也大部分都进了金硕珍的嘴里,那时的闵玧其还在中东摸爬滚打,不定期寄来的补贴也只能勉强顶上那个小地下室的房租。
疯子其实想给傻子一幢带庭院的别墅,里面只放一张单人床,也想每次等傻子看着什么流口水时大方地掏出钱包,夹层里的钱足够买傻子所有想吃想要的,而不是等着他自己去他衣兜里拿。
可现在的他,除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角落,其他什么都给不了金硕珍。
疯子有些收敛了自己的疯劲儿,因为他也有了为了别人而生的烦恼,也有了想去做而做不到的事。
由春入夏,天气渐渐变得粘腻燥热,金南俊的心也是。
夏天一开始,温度的升高让入眠变得困难,金南俊从辗转反侧到习以为常,却没用几天。
大夏天的,两个大男人挤在单人床上,电扇吹的都是热风。
但金南俊却睡的越来越安稳了。
金硕珍总会跟条大泥鳅一样钻进他怀里,抱住他的一条胳膊,腿还得夹住他一条腿。
“我以前有抱枕的,但是走的太急没带过来,你给我买一个我就不抱你,要等身的啊!”
“买不起,就这么抱着吧。”
“抱着又热,不抱又冷。”
“哪来的你这么多事儿的大傻子。。。这个温度哪里会冷?”
“这儿。。。”
金硕珍把怀里金南俊的手隔着皮肉贴上心脏,里面传来的有力声音让金南俊失了魂。
“金南俊,你都不知道我是谁,怎么那么容易就收留了我?你真的信我是闵玧其的哥?”
“你?我管不着你在别人面前是谁,你在我这儿就是大傻子金硕珍,而且是世纪无敌大傻子。”
金南俊把金硕珍往怀里搂了搂,两人粘粘糊糊的贴在一起,胳膊缠着胳膊,腿夹着腿。
“可我就在你这儿待一年。”
“我知道,你说完了也不会再多待第二年。”
闵玧其不跟金南俊透底,金南俊百分之百理解,因为闵玧其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金硕珍跟他装傻,时间长了他也能看出来,但他从不点破,就这么用自己仅有的那点儿能力惯着他,当他永远不会去买的那个金硕珍的抱枕,当那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会叫金硕珍大傻子的人。
金南俊觉得自己可能真的疯了。
明知金硕珍身份不明背景不详,在他这里不过是一年的躲藏,却毫不犹豫的爱上了他。
闵玧其果然如他所想的那般目光长远,三年前他没跟闵玧其走,三年后他不得不跟闵玧其走了。
他像是本来生长在黑暗里的向日葵,见到金硕珍时,他才第一次面对了他生命中的第一缕阳光。
他注定要用一生追寻金硕珍的存在了。
入秋以后,金南俊开始了他人生中第一份正式的兼职——帮一个刚挂牌上市的小公司跑跑业务。
他以前总是对那些低声下气的业务员很是厌烦,现在他自己去跟别人低声下气去,哪里会心甘情愿?
但他把一切苦涩都成功的吞下去了。
他不吃苦,哪里来的钱养金硕珍?
他不知道,也不介意金硕珍是不是喜欢他。
他以前从来不知道自己会为一个人变得如此大度,可他一看见金硕珍的笑脸,心里最柔软的那块地方就会由冷变热,再变得更加柔软。
等他在某次回家吃到了金硕珍做的饭之后,他第一次有了想和这个人过一辈子的想法。
“傻子,你做饭这么好吃,以后只给我做吧?”
“只给你做我吃什么?”
金硕珍啃着鸡腿,圆润饱满的嘴唇吸吮着骨头,空出的一只手往金南俊碗里填了一筷子菜。
“傻子,以后别给别人做饭吃,非得做的话,也别给他做的那么好吃。”
“大醋疯子,什么时候跟我学的这么贫嘴了?快吃你的饭吧!”
金硕珍直接把自己铺了饭菜的勺子塞进金南俊的嘴里,抽回来又放进了自己嘴里,抿掉了剩下的饭粒。
“如果你别那么多事,我就考虑下多喜欢你一点~”
金南俊嚼着饭菜不说话,只是脸颊两边有两个酒窝无声的、深深的陷了下去。
那晚金硕珍一反常态的没主动抱住金南俊,而是抢了他的被子把自己包的像个粉红色的肉卷儿。
“小疯孩子,你要敢跟我发情我就离家出走。”
金硕珍的声线一直温温柔柔的,不带一丝攻击性,又被他闷进被子里,一字字像是一堆小拳头在捶着金南俊的心尖儿。
“傻子,头转过来,我就看看你~”
金硕珍心一软,刚转过头来,就被金南俊边剥去被子边改了口。
“傻子,我就亲你一下,你别挣了。”
“大疯子!你想清楚,你要是今晚动了我,以后你可就永远是我的人了!”
金硕珍其实早对金南俊那意思够深了。
但他也没想着把好好的男人往弯里掰来着。
“废话那么多。。。别躲,让我亲一下。。。”
天已经有些凉了,金南俊的一床薄被子短的都盖不住他们两个的脚面。
但他们现在都大汗淋漓的想汲取尽对方怀抱里的所有热情。
哪怕他们都清楚,这段关系可能不会有明天。
冬天来的意外的早,金南俊为两人的生计四处奔波着,他什么都肯干,只要有钱可挣。
他想给金硕珍买床暖和的棉被,想给他买他看上了的橱窗里的一件长羽绒服。
金硕珍从不把对事物的喜好在金南俊面前隐藏,但在那件羽绒服面前,金硕珍第一次收敛了眼里的光芒。
“不好看,我不喜欢,走吧疯子~”
金硕珍说完自己都觉得没什么说服力,只能手上使点劲儿拉走了金南俊。
大疯子已经在很拼命挣钱养他了,他现在已经不舍得他那么累了。
可他们那时候所在的国家,从来都是个危机四伏的地方。
金硕珍大多数时候都会暗暗跟着金南俊上班下班,看他进了工作的地方才安心的回家里准备做饭。
不知道算是幸运还是不幸,在金硕珍的一次护送中,金南俊被人在暗巷里堵住了。
那时候金南俊拿着他两个月的工资,正走在去那家名品店的路上。
他想去给金硕珍买那件长羽绒服。
他也打过架,可干不住对方人多,金硕珍看他不出去不行了,这才上去三拳两脚加持枪恐吓吓跑了那群抢钱的流氓。
“傻子。。。你哪来的枪?”
“我一直放在身上。。。行了,快回家吧,以后别走不到家的路了。”
“我不,我要走,我要去给你买羽绒服,我好不容易攒够了钱。”
金南俊的固执不是金硕珍能够打破的,傻子只能被疯子拉着走进名品店,看他一下就花掉自己辛苦两个月挣到的薪水,然后把那件白色的羽绒服给他温柔的穿上。
“贵的就是好,真暖和~”
“是吧,我现在也挣钱了,想要什么不用客气。”
“可是南俊啊,我真正想要的,现在的你给不了我。。。一会回去了我们做吧~”
“跟你的话,我现在找个街边角落都可以。”
“大疯子!晚饭不许你吃肉了!”
“吃你就够了,给你买羽绒服就是为了上床之前亲手脱下来的。”
金南俊其实有点伤心,这样平淡的过一天,他跟金硕珍在一块的时间就少一天。
他也不知道这一年还剩多少天,也不记得金硕珍是哪天来到他生命里的。
但也没什么差,他以后所有的日子,都要用来等待他回来然后和他一起度过。
但他没想到,这一生一次的等待,一过就是五年。
他跟着闵玧其回了国,用闵玧其给的资金盘下了一个面临倒闭的经纪公司,成了闵玧其随叫随到随取随用的有力帮手。
他现在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正常人,自己拥有了一家成功的上市公司,买下了首尔最大的带庭院的别墅,可以让傻子尽情遛狗遛自己那么大,钱包里有了可以让傻子吃香喝辣享福一辈子的钱。
可傻子一走就是五年,渺无音讯,生死不知。
他们之间唯一连着的线,握在闵玧其的手里。
他现在所做的一切,他都不后悔,因为他只想在金硕珍回来的时候,给他比自己能做到的最好更要好的生活。
“我想你了大傻子。。。快回来吧。”
金南俊不知第几次拿出了那部插着金泰亨给他的优盘的电脑,一遍遍重复的看着那段有金硕珍一个笑脸的短暂视频。
只要他还活着就够了,如果他一直回不来,他就去找他,金硕珍在哪里,他的余生就在哪里。
这时,闵玧其专用的手机铃声突兀的响起了。
“喂,南俊,我哥要回来了。”
手机在一瞬间脱手,与地面击打出清脆的回音。
金南俊对着各种人虚伪的笑了五年的脸上,早已遍布泪痕。
他终于等到了他了。
他的大傻子,终于要回来了!!!
THE END(。・ω・。)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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