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文库
首页 > 网文

康斯坦丁/路西法:一个周六夜

2023-03-05DC超级英雄路西法康斯坦丁Vertigo 来源:百合文库
    难道这就是我们用天堂换来的土地?
换来的就是这块地盘,这片疆域?
天上的光明只换得这可悲的幽冥?
…………
恐怖,来吧,冥府,来吧!
还有你,最深的地狱,
来吧,来欢迎你的新主人吧!
…………
我们在这里可以稳坐江山,
我们愿在地狱里称王,
一展宏图,建功立业,
与其在天堂里做奴隶,
倒不如在地狱里称王。
…………
又为什么不重振旗鼓,卷土重来,
试着收复天上可能收复的东西,
地狱里还有什么可以损失的呢?
                                                                                                   
         ——题记
这是真的。
这是十年前的事情,那时的我被困在洛杉矶那里,离家万里。那时候是12月,加利福尼亚的天气温暖宜人,而英格兰却被大雾和暴雪所笼罩,没有航班往那儿飞。每天我都打电话询问机场,但每天我得到的答复都是再等等。
这种情况持续了将近一个星期。
那时我刚刚度过我的21岁生日,现在看来我生命的某一部分似乎在那段时间丢失了,我觉得不舒服,就好像被抢走了糖果一样——父母,妹妹,女朋友,他们在一转眼之间就离开了。我可以毫不在乎地说,这些东西和我无关。如果每七年你身体里的细胞就彻底更新一次这个说法是真的,那我确实是从一个已经死了的人那里继承了我现在的生命,以往那些过失都已得到原谅并和那人的骸骨一起入土了。
我是在洛杉矶,没错。
那个时候洛杉矶对我而言完完全全是个未知事物;我对伦敦,纽约,巴黎,北京,以及东京都很清楚:你围着它兜一圈,或者搭地铁,只消一上午,就能搞清楚哪儿是哪儿。但洛杉矶到处都是车。那时候我不会开车,到现在我也不在美国开车。在我的记忆中,洛杉矶就是很多条公路把大家的车子连在一起,完全没有城市形状和城市与人的关系,那些规则的道路和不断重复的构架,意味着每当我试图在回忆中把它们视为一个整体时,就只会想起那天夜里,我从格里菲斯公园山顶里看见的无数不受约束的小光点。远远望去,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情景之一。
除了询问航班之外,每天我都会去楼下的便利店买一箱啤酒,喝个大醉。
但是有这么一天,我从住处出来之后,我就站在门口,没进去,我不想喝酒,我不饿,我不想看书或者说话,只是什么事都不想做。我不敢走太远,怕迷路了,洛杉矶重复不断的图形会令人迷惑,把我卷入其中,然后再也找不到出路,洛杉矶市中心对我来说都是一个模式,一连串重复的社区:一座加油站、几座房子、一个小型购物中心(包括炸面包圈店、照片冲印店、干洗店、快餐店),重复到把人催眠,而购物中心和房子的细小变化只是加深强调这种结构而已。
我走下楼,漫无目的的走着,紧接着想起一张不属于我的讣告。然后在外套兜里掏了一阵,摸出一盒烟。
我点了一支,深吸一口,在夜间温暖的空气中呼出蓝色的烟雾。
我住的外面有棵矮小的棕榈树,棕榈树旁边有一个酒吧,叫做MAX酒吧。我本来决定在看得见这棵树的范围内稍微走远一些,抽烟,或者思考点问题,不过我累得根本不想思考,我感觉清心寡欲,非常孤独。
不知怎的,我鬼使神差般走进了那家酒吧,坐在正对那个女酒保的吧台前,点了一杯威士忌,但是却一直没有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回过头,把烟头用力扔到人行道上,看它溅出橙色的小火星。
这时,一个人坐在我的旁边对我说:“我跟你买支烟吧,伙计,这儿。”
拿着25分硬币的手伸到我面前。我扭头看。
虽然我一时说不出那人的年龄,但他看起来不老。大约将近三十或者三十多。他穿着一身GUCCI定制的西装,不用眼睛看都知道比我这件Burberry的米黄色风衣要贵的多。一头金发随意的披散在肩膀上,看起来不是很帅,但是却非常性感。我不知道这种从时尚杂志里面走出来的家伙,为什么要向我买根烟抽。
“给,两毛五,应该是个好价。”
我摇摇头,从口袋里掏出万宝路给了他一支:“收着你的钱吧,拿去,不要钱。”
他接过烟我又递给他一盒火柴(上面是色情电话广告),他点燃了烟,又把火柴还给我。我没接:“留着吧。在美国总能弄到多的不行的火柴。”
“唔。”他在我旁边坐下,抽他的烟。抽到一半的时候,他把烟在地上摁灭了,然后把剩下的半支夹在耳朵后面。
“我不怎么抽烟,”他说,“但是扔掉就太浪费了。”
舞池里,一对年轻情侣正在跳舞。看得出来,那个女孩比较保守。紧接着过来了两个男的,其中一个一边大笑一边摸着那个女孩的屁股。我听着他们笑,女孩连忙往过躲,她的男朋友站了出来:“嘿,混球!你他妈的在搞啥?”说着动起手来,那两个男的是被抬出去的。这个女孩的男朋友则是被警察带走的。
他们离开了酒吧,那些噪音也消失了。吧台旁的收音机里播放着音乐,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歌,也不想知道,但是应该跟地狱有关系。
“我欠你。”坐在我旁边的那人说。
“什么?”
“我欠你些东西。你给我烟和火柴。但不要钱,所以我欠你。”
我耸耸肩,发窘的说:“没什么,只是支烟。我是想,如果我给别人烟的话,那么以后如果我没烟了,别人说不定也会给我烟。”我笑笑,向他表示,我没这个意思,虽然我就是这么想的:“别介意。”
“嗯,你想听个故事吗?真实的事情?从前故事很值钱。那时候……”——他耸耸肩——“……也不是那么多。”
晚上很暖和,我看了看表:快到凌晨一点。英格兰刺骨寒冷的新一天差不多开始了:工作日总是由那些战胜风雪去上班的人开始的;另一些无家可归的老人则会在晚上冻死。
“当然了,”我对那个人说,“当然想,给我讲吧。”
他咳嗽了一下,露齿微笑——他的白牙在灯光中闪耀——然后他开始讲故事。
“我记得的第一件事情是那个词。那个词,是上帝。有时候,在我真正写下来之后,我会想起那个词,它在我脑中回荡,它创造我,令我成形,赐我生命。”
“那个词给了我名字——路西法·莫宁斯塔,地狱君主的真名。”
“那个词给了我身体,给了我双眼。我睁开眼睛,便看见银色之城的光芒。”
“我在一个房间里——银色的房间——里面什么也没有,除了我。我面前有一扇落地窗,高至天花板,可以向天空的方向打开,透过窗户,我能看见城里的螺旋形尖塔,而城市的边缘,是黑暗。”
“透过窗户我可以看见银色的塔尖,螺旋状的塔尖上有很多窗户,从那些窗户里我可以看见银色的塔尖,螺旋状的塔尖上有很多窗户,从那些窗户里我可以看见像我一样的人。因此我知道我大概是什么模样”
“看着我现在的样子你想不出来,那时候我很漂亮。但那之后我就离开那个世界下来了。”
“那个时候我更高些,还有三对翅膀。”
“长着纯白色羽毛的大而有力的三对翅膀。它们从我的肩胛处长出来。非常美丽,我的翅膀。”
“城市上方的天空景色壮观。尽管没有阳光但它是永远是亮的——也许是由这座城本身照亮的;但是光线却一直在变化。这时是白锡色的,然后是黄铜色,接着是淡金色或者柔和宁静的紫水晶色……”
那人停下来看着我,他的头转向一边。他的眼睛里有种闪光,令我颇为害怕。“你知道紫水晶吗?一种紫色的小石头。”
我点头。
我觉得裆部不大舒服。
突然间我觉得这个人大概不疯;这个念头比他真是疯子还令人不安。
他又接着讲。“那个词还创造了世界,万物应对他臣服。我们在天堂中围簇着他,接受旨意并执行旨意,辅佐他管理世界,歌颂他的功德。”
“而我曾是他座前的六翼炽天使,是天使中最美丽,最高贵的一位,协助他,赞颂他、陪伴他左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异议,没有怀疑,没有战争。”,
“我们像是他的孩子,他则是我们的父亲。 ”
“一天,父亲望着井然有序的一切,决心创造一种新的,独特的生灵,于是依着自己的像造出了人类的始祖——亚当,把他安置在伊甸园,让他在里面自由自在地生活。他又把亚当带到神殿封他为“弥赛亚”,并召集众天使,要求天使们对其行礼跪拜,尊他,敬他。米迦勒他们怀着对神的崇高信仰,谨遵旨意,一一照做。”
“我却犹豫了。毕竟我们已经没有自由,不能再失去尊严与骄傲。”
“你不再来支烟吗?”
我摸出红白的烟盒递给他一支。
“多谢。”
“那时我就已经开始在黑暗里面散步。我已经在黑暗里散步了好几次了。在城市之外,更有助于我崇敬我们的城市。我能发现它是多么美丽,多么完美。没有任何事物比我们的家园更迷人,更完美。不会有人想去别的地方。”
“黑暗中有些声音。我听见了那些声音。他们许诺我一些东西,向我提问,向我耳语,并且恳求我。但我不理会他们,我保持自我凝视着城市。这是唯一能锻炼我的方法——让我自己身处某些考验中。我是天使军的首领,我是众天使之首,我必须证明自己。”
“我是唯一一个在黑暗中行走的天使。我不希望别人也去黑暗中:我足以挑战那些声音,并以此考验自己。但其他人并不这么强。他们可能屈服、堕落。”
“我想的没错, 米迦勒还是来劝我了,不过我没理他。”
“ 我跟他说:‘我侍奉上帝千万年,论功绩,我在亚当之上;我为六翼炽天使,位仅次于上帝,论地位,我在亚当之上;我乃火中之火,论出身,我在亚当之上;我手中掌握盖世的力量,论力量,我在亚当之上……我为何要拜他?’”
“ 在亚当面前,我拒绝低头屈膝,我身后的阿撒兹勒、亚列、安士白、桑杨沙、卡麦尔、沙利叶、萨麦尔、拉哈伯也纷纷拒绝跪拜亚当。面对我这个抗命的逆子,上帝再次下达旨意,希望路西法能遵守命令。 ”
“ 在上帝的威面前,我还是抗命了。我无法抛弃内心的骄傲,无法放弃天使的尊严,我也无法阻止自己嫉妒亚当这个无缘无故被上帝恩宠的孩子,更重要的,我渴望能够拥有自作主张的权利,渴望触摸自由,我更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兄弟姐妹跪倒在一个人类面前。 ”
“我勾引了莉莉丝,并让一个名为克蠕戾的天使化身为蛇,并诱骗夏娃吃下了智慧果。这还只是开始,因为一旦违命,就无法回头。”
“对上帝千万年的敬爱付之东流,我的心中五味陈杂。最终放弃对上帝的信仰,带领自己麾下的天使来到九重天,我抬头直视上帝,驱走内心的忐忑与恐惧,挺直脊背,伸展身后巨大的翅膀,向上帝宣战。上帝命天使长米迦勒率天使团迎战,加百列奏响号角,昔日情同手足的兄弟,刀剑相向,相互厮杀。”
“天使终究无法与神抗衡,我输了。紧接着,我明白了那些黑暗是什么,而黑暗中的那些声音又是什么。”
“上帝利用那些黑暗,创造了地狱,将我和我的部下从天上抛下,我们一路下坠,我武装起来的伙伴们还有我,我们一起下坠,坠的太深……太远……”
“下坠似乎永无止境,最后我们终于到达地狱。临行前,我说出那句真正震动天地的话:‘与其在天堂里做奴隶,倒不如在地狱里称王。’而后,我被人们称为魔王撒旦,我的那些伙伴们,被称为堕天使。而黑暗中的那些声音,正是恶魔。”
我旁边的那个人转向我:他直视我的眼睛。到此时为止,从他的讲述来看,他似乎完全没有注意我;他只是专注于从前的自己,用只比自言自语,好一点点的方式讲自己的故事。现在我感觉就像他刚刚发现了我,刚刚意识到他在对我说话,而不是空气或者洛杉矶市。他说:
“直到现在我依然想知道他的计划到底有多大,他到底能够预知多少事情。”
“我曾经以为我是在反抗,在挑战他的统治。现在……我明白了,我只是他伟大计划中的另一个不太令人愉快的渺小部分。如果我不起来反抗,也会有其他人出来,代替我。也许是拉格尔·泰天使。”
“我成了地狱之主,魔王撒旦,说谎者,胡言乱语者。但是你永远无法了解在地狱工作是什么样子的。”
“你能想象到地狱最初是什么样子吗?”
“一百亿年的时间都花在给那些死掉的凡人提供一个折磨他们自己的地方。就像所有的抖M一样,他们大喊着—‘烧死我’、‘冻住我’、‘吃了我’、‘蹂躏我’……我们满足他们。”
“剩下的就是那些恶魔,你试着想想当他们的国王、领袖是什么感觉。他们中的一小部分曾经是天使,和我一起堕落下来的。其他的除了原生的,都是从其他地方迷失到这儿的,经过几万年,他们把这当成了他们的家。”
“很快,我就发现自己成了他们的国王和领袖,数百万的恶魔,也许更多,不停的争吵,不断的交战,无穷无尽……”
“我观察到他们那些奇怪的小时髦,他们会花费几个世纪,穿着动物的尸体……最荒谬的时髦是通过押韵诗来表示自己的身份地位——恶魔们说着维拉內拉诗,咏叹调,八行诗或者俳句……而最大的时髦,就是阴谋。”
“一开始,我很喜欢它。我曾经是——我现在也是——他们中最强大的存在。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也许是所有——摧毁掉。”
“所以我暗中操控他们;让他们自相残杀;让他们党同伐异,互相算计。但是……我越来越厌烦这些,非常厌烦。我不再关心这些。”
“那些凡人!得了吧,我问你——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
一时间,我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要把他们渺小的失败归罪到我身上?他们擅用我的名字,就好像我整天坐在他们的膝盖上,强迫他们去做那些罪恶勾当。似乎要不是有我他们就能发现那些做法是错的一样。‘是恶魔指使我做的。’我从来没让他们中任何人做过任何事。从来没有。他们只活在自己的渺小世界里,我可不会为了他们而进入他们的生活。”
“然后他们死了,然后他们来到这儿(他们认为应该如何的不一样),乞求我们满足他们被伤害,被惩罚的欲望。我根本就没让他们来这儿。”
“他们说我会在世界各地巡视,去收买灵魂,就像一个渔夫赶集一样,他们还不停地问‘为什么’,‘为什么’呢。我不需要灵魂。还有,有任何人能够拥有一个灵魂吗?没有,他们的灵魂属于他们自己……只是他们讨厌去直面她罢了。”
“是的,我反抗了天堂,但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而我为那次的行动已经付出多长的时间了?所以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把他们所有人都打发走了——所有地狱里的居民。”
“当然,我才不在乎他们去哪儿了,天堂,人间,地狱边缘,遥远领域,谁知道呢?但我知道,他们再也不会回到地狱了。”
“地狱在此终结。”
那个人沉默了。他长时间地沉默着——我听不见他的呼吸——时间长得令我紧张,我担心他是不是睡着了或者死了。
但是他站起身。
“给你了,伙计。这就是给你的故事。你觉得它值两根烟和一盒火柴吗?”他很郑重的问,完全没有讽刺的意思,似乎这故事对他很重要。
“值得。”我回答,“完全值得。可是后来又怎样了呢?你是怎么……我是说……如果……”我问不下去了。
我们双双走出酒吧。黎明之前,街上仍然很黑。路灯一盏接一盏地熄灭了,清晨的天空勾出他的轮廓。他把手插进衣兜里。“后来?我不知道,伙计,我都没怎么想这个。我是不可能回到银色城了——即使我想回去。我也不可能再次成为天使……纯洁,一旦失去,永不再来。有时候你做了自己后悔的事情,却无法挽回。时代变了。你一走门就关上了。你只能继续走。明白吗?”
“最后我就一直在这晃荡。他们说没人一开始就呆在洛杉矶。对我来说这简直太对了。”
随后,我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儿,他就弯下腰轻轻的亲了我的脸。他的胡渣很粗很扎人,但是他的气息却甜美得令人惊讶。他冲着我的耳朵低声说:“我没有堕落。不管别人怎么说,就我所见,我还在干我的工作。”
我突然有一种恋爱的感觉。
他站直了说:“但我还是想回家。”
棕榈树不远,有一条长凳。我们俩又坐在长凳上。
“我将会做什么?也许我会躺在某个沙滩上?听着音乐?建一栋房子?也许会学着怎样跳舞,或者怎么弹小提琴?
“无所谓了,我至少在老了之后能够掌握自己的生命,那才是我最关心的。”
我坐在长椅上,看着那人沿着灰蒙蒙的街道离开。他仿佛从我这里取走了什么,但我不记得是什么东西。而且我觉得另一些东西留下来了——可能是赦免,或者是清白,我说不清那是什么、从哪里来。
某个地方的一幅拙劣图画里,画着一个天使,手里拿着他的翅膀,图画上有个小孩的手印把整个画面染上了雪红的污渍。这图画我无法忘记,却不明白它是什么意思。
我站起来。
天色太暗了,我看不清楚表,但我想这一天我都不会睡觉。我回到棕榈树旁边我的住处,冲了个澡然后坐着。我想着天使的事情,想着那张讣告的事情;我想知道我究竟来到了一个怎样的世界。
次日,飞往英格兰的航班正常了。
我觉得奇怪——缺乏睡眠,使我陷入一种颇为凄惨的境地,仿佛任何事情都索然无味而且也差不太多;全都无所谓,现实状况显得俗套乏味。坐出租车去机场简直是场噩梦。我觉得又热又累、焦躁不安。在洛杉矶的大热天里我还是穿着我那件Burberry的米黄色风衣,这可能就是作吧。
飞机上很挤,不过无所谓。
空姐拿着一叠报纸走过过道:《先驱论坛报》《今日美国》,还有《洛杉矶时报》。我拿了一份《时代》,但是单词都从我脑子里滑走了。我完全不知道看了些什么。
很快我睡着了。我梦见了我还在英格兰时的情景,我救了的那个女孩,扎塔娜;我那只叫做笨笨的猫,它长出了翅膀。还有那只叫做丹尼斯的狗,它学会了说话。
我立刻被飞机上的冷气惊醒了,嘴里有一股很难受的味道。我的舌头和嘴巴都很干。
我拿出那张放在我大衣口袋里的讣告,它是寄给我的,但是在开头,写着一个我不认识的名字:约翰·康斯坦丁。
而死者的那一栏里,则填写着我的名字:诺伯蒂·诺摩尔。
不管怎么说,我必须回利物浦看看。
          END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