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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抄袭真的是一件好事吗

2023-03-06抄袭盗版反盗版反抄袭 来源:百合文库
讨论这个敏感的问题其实我很方,但有些话觉得自己应该说。
首先声明UP不是来吵架的,欢迎讨论但拒绝过激词句

身为一个广播剧UP,而且还是小说文手,按理来说我应该是为“反抄袭”摇旗呐喊的中坚力量?为啥会来质疑这样现在看来对自己有利的行为呢,其实我也觉得挺奇怪的。事实上UP自己的作品就有被抄过,并且当时真的十分愤怒,那种感觉仿佛亲娃被拐,我切实体会过

回到论点,这里我要明确地抛出观点:我认为反抄袭未必是件好事

首先提一个问题,当我们开始反盗版反抄袭的时候,这个想法是“发自内心”还是“他人灌输”的?这个问题似乎非常简单,但回顾历史我们就能发现它背后有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在常见的生物中,似乎只有人类会反抄袭,而且人类反抄袭的历史是从没那么久远的时候开始的,考试作弊那一类的除了版权还设计其它问题,暂且不提,真正从维权角度出发的反盗版和反抄袭大概是从资本主义法律体系建立的时候出现并且传播的
。并且盗与反盗必须同时存在。
要是在这里说“社会主义没有抄袭和反抄袭”会不会被打23333
,但是从种群的角度来讲,这件事情其实有点奇怪,看看其它群居动物,如果其中一个个体获得了某个新知识或者创建了某种新方法,这种新的能力会很快扩大到整个种群之中,至少这样的动物不会藏私或者根本就不会产生“这是我的你们谁都不能学”的想法吧。像一头羊发现了新的草场,它肯定会带着羊群一起去吃而不是自己去吃,但人就不一样了,人有什么新发现,会想着囤起来自己利用,而不会告知整个种群让大家来分享利益。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从羊的角度来看,它发现新的草场之后如果一只羊跑去吃草,就落单了,这样的话它很可能成为天敌的目标
,比如被蹲守的豺狼虎豹吃掉之类。人就很少遇到这样的威胁了,人类的种群似乎已经没有急着进化的必要性了,“都已近站在食物链顶端,干嘛还要对同族无私奉献舍己为人呢,明明同族才是竞争对手啊,明明同族才是对自己获得更多物质活着非物质资源的最大威胁
啊,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名声就应该是自己的嘛,现在早就过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这样一切好处归集体的时代啦,保护个人利益天经地义
。”
↑是不是,我们的想法不知不觉就这样变化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刚到封建时代的时候还有一层王权的遮羞布,到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口号上也还喊着集体利益大于个人利益,或者牺牲小我成全大我什么的,尚且向往着无偿劳动按需分配一切为了集体。现在呢,“谁用了我的东西,怼死他!”这样的话,已经可以光明正大说出来了。
诚然这是一种社会发展的正常状态,生产力发展到某个程度以后,个人主义的意识就会觉醒
,而且现在人类唯一的竞争对象也确实就是同类——在外星物种或者其它什么可能灭绝人类的变异物种出现之前。但客观来说这种现象确实不利于人类整体的进步,不要拿“生产积极性”来反驳,会因为个人利益的损失而降低生产积极性这点本身就是问题所在
,再真正集体主义的种群中是不会有个体产生此类想法的,(比如火灾中抱团的蚂蚁、比如吃掉孩他爹的母螳螂)。有时候会杞人忧天地想想未来灭绝人类的大概就是我们自己吧。
这样说可能会显得小题大做,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确实不能否认反抄袭反盗版的行为是以维护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产生的,而优先维护个人利益的想法和行为对种群发展未必有益,所以就此可以认为反抄袭反盗版未必是一件好事。
让我们来缩小一下视角,回到抄袭盗版的主体和受体本身的视角。前面提到过我自己的文章被抄的事吧,“仿佛亲娃被拐”的感觉也真的体会过,以前看别的作者各种吐槽还觉得是他们太敏感了,轮到自己的时候才知道真的不好受。但是怒完之后就不得不想了,“我为什么会怒
”,怒不是一个随机的纯感性的情绪,它的产生需要神经系统的各方操作,与很多因素都有关系的,这件事情为什么会让我生气,我从什么时候开始会为了这样的事情而生气,是什么东西操控了我的情绪……妈呀不说了,细思恐极。
细思恐极的东西先不说,我们浅显地讨论一下事件本身。抄我的人是个我挺喜欢的大大,一直追她的文看来着,结果不小心看到自己的东西,然后吐槽了一句,结果后来对方迅速删文了,心情就更加复杂。心情复杂的主要原因是大大抄的内容并不多,而且还改动了一些,若非我是原作,可能都看不出来,而且那段内容用得也挺好的。我想着如果她没用这段内容,而是自己想一段的话,因为她没有相关经验(是涉及特殊知识的内容)的关系可能最后效果就没那么好,作品可能就出现瑕疵了。
事实上在那天怒完反思完以后发了一条说说,内容大概是:“其实我也抄袭了,我的每个字都来自新华字典,几乎每个词都能再现代汉语词典上找到同样的,我还曾经背过很多好句好段,甚至还把它们用在了中高考的语文卷子上。
”不止如此,我的颜遗传自爹娘,开口的第一句话是别人教的,现在产生“反盗版反抄袭真的好吗”这个想法也是目睹了一系列事件之后才产生的,追溯下去的话,一切都有源泉。
很多年前的马哲课上有一个观点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吗——“物质决定意识”,我们的作品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也不可能凭空捏造,2018年的无论是谁,其实都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每个人都在前人的发明发现或者行为表现中获益,抄袭盗版和正常创作其实仅仅是我们使用的知识和使用这些知识的方式算不算侵权,或者说是否在版权保护的范围内罢了。而版权保护的范围被划定出来的历史可能短得超乎我们的想象,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1709年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也就是大概清朝中期的时候。这几百年来人类在认知领域里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未来又会怎样发展,依然值得我们思考。
除此之外还涉及一个商业的问题,有种情况是“啊啊啊他拿我的作品去挣钱”,这其实跟上面的问题是同一个问题,因为在集体主义种群中的那个“他”拿了我们的东西以后并不会囤着自己发财啊,这同样是个人意识觉醒导致的行为
。有趣吗?
自诩理性的我们。
总结一下,反抄袭未必是件好事,也未必不是,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某个程度的必然产物,而并非什么四海皆准的绝对真理。
所以对此我的态度是中立的,支持或者反对都有理由,但恨之入骨不共戴天之类真的没有必要。另外这篇文章仅仅是以一个单一视角为出发点进行讨论的,仍有许多论述不足之处,首先对于群居动物的行为的论述尚且缺少证据,其次在第十段中对于神经系统的运转过程还可以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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