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倩文·真人向】幼 稚 完
林峯李倩
一
“无法和你回到那种盛夏;
能够沉醉怀抱呆望窗纱。”
她最近生了病,这感冒来的急切,当晚就发了高热。
一个人闲置在家的时候,她总是莫名其妙地生些小病,几次下来居然有了经验,在药箱里摸摸索索半天,掏出一堆没吃完的感冒药,对着灯看半天,挑出几盒没过期的,囫囵吞了几片药,权当做是种心理安慰。
说实话,她自己生活了好些年,仿佛已经成了一个百毒不侵的小超人,什么病什么痛,那都是一晚上的事——可也许是这天特别适合多愁善感,她忽然觉得疲惫了,觉得委屈了,像个孩子,得个感冒像是天都塌了。她想,这时候可真应该拉下脸大哭一场烘托气氛……可她既没有观众,也没有一个非得大哭的理由,做什么哭呢?
有什么好哭的呢?
这就是她惨兮兮的生日前夕,快三十岁,孤身一人生不知名的闷气。
刚和男朋友分手,家里催结婚,像每一个大龄剩女一样,头上一头包,心里一滩血。
压在药箱下面,放着她上个月买的杂志,封面上十九岁的女孩拖着男人的手,模样甜蜜。
她在晕沉中,竟不忍心再看一眼,再看一眼,似乎就要逼出她的眼泪来。
二
“互抱着老掉也不怕。”
十九岁这年,她在做什么呢?
顶着生活的压力,在父亲过世以后独自扛起家庭的重担,在片场抱着台词啃,对着镜子琢磨角色笑到脸都僵硬,昏天暗地地忙碌,睡不够五个小时。
后来她回想起来,就每每感叹虽然自己至今仍然不温不火,但已经不必过着那种整天提心吊胆的日子,不必每天恨不得一个人做两个人用。
但,唯一的遗憾吗?
她关了灯,在漆黑的房间里,目光游移,看不到边际。
她二十岁的很多个清晨,会被一个人抱个满怀。
他的下巴蹭着她的鬓发,蹭地她痒,在梦里也发笑。
她总想着,这么呆着,就像做梦一样。
只是那时候年纪小,还不知道,但凡这世上的好事,总要有散了的这一天。
有时败给时间,有时败给距离,有时败给……不得不屈服的感情。
他们在一起,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那一切仿佛顺理成章,不过是某次下戏时,他走在前头,忽然停下脚步,在喧闹的片场里,不轻不重地握了她的手。
不是寇仲牵玉致,而是二十四岁的林峯牵着十九岁的李倩。
她走在后头,只觉得忽然一下子,耳边突地寂静,接着鼻子一酸。
所谓怦然心动是怎么说来着?
大概是三十岁时回味,仍想起他那一下子红到耳根的脸,然后心里某个地方忽然溢出甜蜜,再深深地,深深地一疼。
他们拍戏的时候是在盛夏,最深的印象是流不完的汗,和红不完的脸。
她那时候顽皮,还没有完全褪去孩子气,有那么几次趁着服装师不注意,笑嘻嘻地就过去闹他,他也不恼,偶尔揉揉她的头发,有时喊住她,帮她整好额间汗湿的头发。
他那么好,虽然一点也不像那个又酷又拽的少帅,可这样也好,她不必再做卑微到泥土中的玉致,她可以坐在他身边,背台词也好,听他说他那个庞大到无法想象的家族也好,甚至什么也不做玩指甲也好。
“和你坐在一起的时候……真想再不走了的。”她那时笑的眼睛弯弯,在他身边这样说。
2004年,北京下了几场大雪,某次他们恰好在一起,她却一点不懂浪漫,非要往车里挤,一边嚷着冷,一边又拽着他的手不舍得放。
“我在长沙的时候……可不怎么下雪……”她嘟囔,“呀,北方真的好冷,以后要搬去海边住才行……”
她喜欢极了海,总非得百般心思地去看海,他听了她的话回头望一眼,说好啊。
什么好不好的……她红了脸。
这一年她还是十年如一日的不温不火,在内地连认识他的人也还没有几个,他们可以毫无顾忌地牵着手在街上走一段停一段,贪懒取暖时她就带他去没去过的小吃店,看他这个大少爷吃起小吃笨笨拙拙的样子,有时忍不住夸张地大笑,他也只是带笑看她一眼。
他同她说,自己从小是长子嫡孙,什么都要忍,什么都在做榜样,还没这么随随便便拿过筷子吃过饭。
她就笑说,在我面前做什么榜样?出汗的榜样吗?
说普通话,他斗嘴斗不过她,于是撑着下巴懒洋洋说她“倩倩啊,光斗嘴。”
这么说话,他们能说上很久也不停,天南地北,有时她说累了,停一停,便看见他一眨不眨地看着她,于是她笑开,嗔他,“我们阿峯啊,光看人。”
一个光斗嘴,一个光看人。
那是她和他最好的时光,是再也回不去的,最好的。
三.
“时间流过谁也要长大吧,而你和我前行全是分叉;
自此分开了你落力前行,得我幼稚地停留。”
他们之后的人生仿佛两个极端,一个忽然一飞冲天,一个却在慢慢损耗这虚幻的所谓名气。
她的人生理想总是很简单,不温不火,不图火,只是喜欢演戏,大小制作没关系,最重要是温饱幸福,还光房贷,给妈妈姥姥好生活。
很多个日子,她在他身边先醒来——这是之前没有过的场景,可她偏像是赌气,非得先一步醒来,借着晨光望他柔和下去的脸庞。
后来她想,那时候总觉得看一眼少一眼,原来不是假的。所有的美好,是她向玉致借来,她一点点离开这个角色,也再一点点被这段感情冷落。
演员最怕什么呢?
当她在晨光下噙着泪眼凝望他倦怠的脸时,她告诉自己,再也不要入戏太深。
就像在一起一样,分手也是顺理成章的。
那天她做完饭,两个人在一起吃完,他甚至给她折了蟹肉,像最开始那样。
她借口菜油溅进了眼睛跑进卫生间,对着镜子捂着脸,疼的想哭,想哇哇大哭。
他站在门口,敲了敲门。
说倩倩,我走了,以后有事,打我电话,我……不会换电话的。
她哽咽着说我也是。
然后贴着门,静静听他走动的声响,他仿佛迟疑了一下,走到门口又回过来走几步,最终还是返回,静静阖上门,离开。
为什么分开吗?
也许因为分居两地,飞来飞去太累了。
也许因为他们都明白,有些感情不会存在于光怪陆离的现实里。
也许因为她做的蟹肉不再那么好吃了,餐桌上不再有那么多说不完的话了。
也许因为他们都明白,这条路越来越难走,不是两个二十几岁的年青人能挨过去的。
也许因为他不想让家里人难为她,也许因为她不希望他为了自己被他家里人刁难。
“也许是我,还没长成你喜欢的样子。”22岁的她忍着泪水,背贴着门一个人嘟囔。
“是我还太幼稚,太喜欢斗嘴,总跟你莫名其妙地吵架。”
我怕前路太难走,但最怕不是我陪你走。
“你大概不相信……那时候我说坐在你身边不想走,是真的,是真的不想走……”
四.
“被岁月放大了牵挂,几千天近况幸福吗。
每天忙碌吗,仍然是那么认真吗
可有新恋人,成熟的恋人
成熟到没再共你吵架。”
那之后几年,她空窗几年,拍电影时遇到现在……已经分手的男友。
她同他做了很多曾梦寐以求的事——牵着手在海边散步,半夜三更跑到三环外吃烧烤,不着调地开两个人的生日pa,探班,买生日数的玫瑰……她的眼睛总冲他笑得弯弯,两个人一前一后牵着手走也不嫌腻歪。
她仿佛已经习惯做“姐姐”的角色,主动地拥抱,精致的饭菜。
然而分明她从没有试着呵护一段回忆,那段回忆却总是从中作梗。
她只能望着那男孩的眼睛,继而别过脸去,永不谈起一次次被追问的回忆。
算什么回忆呢?
回忆起来,只让人觉得遗憾,又难过,这样叫什么回忆啊。
后来他和她也曾经有几次擦肩,几次遥望。
她总是匆匆步伐,或是直接推拒,有时她实在忍不住,就在人群中遥遥看他一眼,感慨他越来越不似故人模样;有时在海报边悄悄地拍一张照片像是合影,还抱怨自己表情不好看不搭调。
她从没有贴着这所谓的旧情人,她从来也不愿意让他知道自己过得并不怎么好。
甚至她也再不会和后来的那位男友吵架,仿佛温柔下来的模样才是最本真的自己。
可她偶尔还是会想起,那年有个人说她光斗嘴,那个人还说会住在海边,陪着她。他们曾经一起在晨光微醺中醒来,也曾经戴着鸭舌帽在喧哗的闹市里牵住彼此的手。
她不温不火了半辈子,唯一轰轰烈烈的,是她爱一个人,爱了十年。
只有两个人知道的十年。
五.
“让我今天幼稚完好吗。”
她在漆黑一片的房间里睡着再醒来,反复数次,背上爬满细密的冷汗。
探探额头,果然已经没那么烫了。
有气无力地翻了个身,她又抬起手看手表,借着微弱的荧光,她看到时钟接近零点。
这可真是最糟糕的生日,三十岁了呢。她自嘲。
撑起身子,她勉力从柜子里拿了睡衣,准备洗个澡睡觉。
手机屏幕一亮,伴随着熟悉的提示音。
她身子一僵,没回头,暗暗笑自己多想,接着摇摇晃晃进了浴室。
“倩倩,生日快乐。永远的小姑娘。”
手机屏幕上,备注姓名“光看人”的陌生人这样写道。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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