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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去,回;往~》第一时——新晋高中生,“三位孤舟先生”

以一些高中学生(假的三线城市)的自述编成的总集,持续时间为高中三年,不会前延,不会后伸。篇目总题定为第x时,每一时大概有两到四篇小文。时间线不同,保持每篇文独立观看。
短序: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你不会预料到在新的环境中会遇到什么。你保留着原来的习惯,可那习惯却和现在格格不入。
没人能说的清生活。即使自己列好了长条计划单,把书包装得满满,晚自习回家后,躺在床上,衣服没脱,台灯没关,家人没睡,自己就睡了。
还复行路,嗟叹着行路之难。去向新朝,不拖拉着步子,高喊口号。偶尔发呆回首,过去的怀念和“憎恨”牵扯。往,是那向往的地方,是那终将远行的航线。
第一时——新晋高中生,三位“孤舟先生”
篇① 独行者之道(一)——司世
盲道是人们常见的社会公物之一,没人把他看的在意,他也只是成为汽车轮的垫砖。这里不同,路和人行道被四季青护栏隔开,这里没有车子停着。我能清晰地看见直直的,条纹有序的盲道。也能看见盲道把正常道路分成的两部分:一部分很宽,常人从那里走;另一部分只有一块砖的宽度,且总是被人忽视。一些喜欢玩“独木桥”的人,都会拿盲道当游戏的场所。而这边的小道,也只有像我那样奇怪的人才会踏上。
夜语深夜,风听风吟。高楼遮挡着一辈子也没见过的北斗七星,湖畔的涟漪泛不起月的光影。有些人喜欢多愁善感,我作为其中极致的一员,踏着这条陌生的道路,叫他……独行者之道。
我叫司世,是林语高中的新晋生。17年,高一(2)。实验班的学生,一千分之80的一员。
这些都作后话吧。我高一比较喜欢一个人呆着,在班主任眼中叫不适应。也许是这样吧,我只是喜欢自玩自的,或盘弄些小物件出神而已。
这是新学校,老校区给市中心中学了,现在是在北湖的新校区。校区很大,校外的路也很长。为了方便回家,找到我爸的车,我叫他把车停到路的尽头,因为在那里比较好找到。爸爸很关心我,家里虽然少不了人生注定的争吵。但在家外,就像放学这里,他会很早就来接我。一般9:40下自习,他九点过一点儿就在校外等着。虽然这样抢车位不是问题,不过没什么用,我还是让他到人行道的尽头等着,每天放学就当是锻炼会儿身体吧……
今天是上学一个多月了。由于在教室里还帮同学收送作业,出门时已经9:54了。高一高二基本走完,高三的教室灯依然敞亮。我在校门口,和同学挥手再见。他从东走,家里车就在校门口,而我,要往西行,直到人行道的尽头。
背着书包,驼着背,脚步缓缓,手臂也只有无力地摆幅。路灯还没有装配完齐,也没有来往的车辆供他照明。其实去沥青大路上走走,或许也不错,毕竟没有什么车子来往,走一走也许能够宽敞胸心。但对我来说,这个前几天发现的新道路“独行者之道”,或许更适合现在的氛围。
一个人,左边是车道,静谧,右边是与学校相隔的小小草地,荒芜。我一个人走在上边,显得这条路跟车道一样宽敞。能干些什么呢?回忆回忆白天的事或许不错。可仔细想想,貌似只有我一个人出现在画面里。下课的时候有点困,就闭目养神个几分钟。白日的梦中,似乎就不止我一个人了。
算了,没什么好想的。四处无人?那不如高歌一曲吧。嗯,以前听到过一首歌《离岛歌》,曲调还算记得,歌词虽然不记得,但只要一哼起那个调,就会自然地唱出来。我没有体验过这首歌中主人公的感觉,也许他也是在独行者之道上远行的人,也许我也理解错了。有什么呢,总会拿着日文歌,用不是假名的不知道什么语言哼出来,也总有一点不错的感觉。
到了尽头,爸爸坐在车上。应该已经十点了吧。我收束住歌声,他也放下了手机。坐上车,开始了另一段回家的路途。
篇② 他是指挥家。(一)——杜蘅
我叫杜蘅,林语高中的新晋生,17届高一(2)。说实话,现在已经不算是新晋生了,在新学校已经过了一个多学期了。人缘不差,好朋友很多,男的也有,女的也有。很少自己一个人呆着,身边常有人陪着。
已经是18年4月份了。这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前,班主任告知我们,学校要举行一个红歌比赛。怪不得之前音乐老师说要叫我们一首励志歌曲,原来老早就晓得会有这么一场比赛了。
想起以前,那是去年,还是个初中生。我们班另外一个人,当时也是场红歌比赛,他作指挥。我们唱的是《地道战》,四二拍。努力过了,服装也借到了不错的,指挥当然是合身的燕尾服。毕竟努力了,果不其然的一等奖,到手。
我很喜欢他挥手的姿势,手的律动很是怡然。慢速缓拍的时候,手就像轻拂流水;在高亢节奏时,又是那样的铿锵。在第二遍分声部的时候,手的左右切换,衔接自然。于是,我曾向他讨教一点,并且用到了实际。
高一上学期的一次学校节会,在班级晚会中,倒数第二个节目是我们合唱以前的曲目《地道战》。你也许会问,都会唱这首歌?确实,初中我们班有二十八个选中到了高中的实验班,有十八个分到了二班,就是我们班。我为了拓宽我的朋友道路,证明我也有才华,就推拉着领头的那个人说:“我要指挥,让我指挥!”毕竟以前指挥的人并没有考到班上来,他也很乐意的让我站上台去。
那夜,我不知道我指挥的好不好,也不知道对我拓宽友路有没有帮助,反正人缘是没有差过的。
星期六有例行晚唱,唱完就周考。那群班干部出去和老师商量比赛的事,那个领头的就说:“让杜蘅去,他会指挥。”班主任也就默许了。他不说,也许没人会记得或是想到,我也“会指挥”。
我有点紧张,很不情愿。虽然上次是指挥过,但那是为了另一个目的的啊,而且我也只会皮毛,整个年级的人在后面看啊。没办法,谁敌得过整个班上人的掌声呢?我被拉上了台,开始了为集体而战的日子,《长江之歌》。
倒数第五天,音乐课,老师把我叫上去试着指挥一遍。她说我全是错的,四拍挥手姿势错,重拍错,找不到节奏,不会分声部,手腕动作太多。我能怎么办,我确实以前只会四二拍啊,我只是被推选出来的,我也不是自愿啊。
倒数第四天,开始拿晚读训练,四四拍算是熟悉了,大家歌词也记得住。不过原版声调太高,只好换了个儿歌版的伴奏。
倒数第三天,老师说这个唱起来没有气势,于是把曲目换成《歌唱祖国》,四二拍,得手!不过歌词太长了,好难记住。而且大家都很喜欢唱快。
倒数第二天,我例行上去指挥,可是大家还是要看歌词,而且很多句子唱不好,需要一遍遍地反复听。手已经开始酸了。
倒数第一天,歌词倒是都能记得,不过关键句子还是不会。全班起立合唱,增加气势。结尾的拖声难掌握,但终究攻克。老师说燕尾服这种小地方借不到,也没时间去借了,叫我找我爸要一套西服穿着。其他人也总是服装不全,最后还是只能统一成平凡的秋季校服。
当天,演出是在下午三四节课。第一节课,我们排练了一会儿,大家虽然唱的很铿锵,但是抢了节拍,我试图让他们放慢一点。伴奏和之前一直用的原唱不一样,于是结尾也要改一改。
由于天很热,我用本地话说,已经成了“闷白肉”了。最后一遍,不错,音掐准了,节奏不快,结尾刚好。万事俱备,胜利在望。
上场了。我,杜蘅,指挥者,上台开始报节目:“高一二班曲目《歌唱祖国》。”开始,手部抬起,放轻松,等着前奏消失……抬手,操作无误,节奏把稳,手速没快……诶?怎么回事,我手速很好啊,等等,大家是不是唱快了?没有高潮啊,还有一句的伴奏没完啊!啊,怎么回事?
我尽力的把手放到身前,俯下身子,减少挥拍的幅度,示意他们慢一点,再慢一点,缓一下。不过只有一些人领会了我的意思,有些人还是自顾自的唱。我很无奈,在大体慢下来之后,我就再次恢复正常拍子。可是好景不长,大家又抢了。我又要重复同样的动作……
最后,我把手放慢,想让大家把拍子拖长,抓住结尾。他们也确实是这样做了,结尾很巧合的合了起来。如果掐去中间不看的话,这场合唱还是不错的。是吧……大家把之前教的都给忘了,幸好,把适应新伴奏时教的加快结尾也给忘了,不然结尾也不可能合得上来。
果然,没有奖项。公立学校就是不给情面,连个实验班面子奖都没有。其他班有的唱的还不是红歌,但是他们班还有带鼓来的,有民国服装的,有青春激昂的。反正都花了很大的精力和钱,班主任也说他们浪费了很多资源,学校觉得该给个奖,我们只用了一点时间,学习没落下,不亏。
不亏的是集体的时间,我的心不知亏损成什么样子。一个人站在舞台前方,观众看着我,而大家却没有。该看的人没有看,不该看的人盯着看。那一刻,我的心里只有孤独,虽然人缘不错,但那个时候,没有一个人能够帮我。大家只是沉迷在自己伟大铿锵的红歌世界里,没有我的一席之地。结束时,有的人在笑。我不知道那笑的是什么,也许大概率就是我吧。
说实话,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喜欢让一个会把事情搞砸的人叫到领头的地方去。明明事先已经警告过了,却都是一副笑颜,鼓着掌,让我上台。果然,事情搞砸了,他们还是一副笑颜。到底为什么,我,究竟是不是个指挥者,感觉一直被别人指挥着呢?
篇③ 后排的哑巴——吴氘
我叫吴氘,是林语高中的新晋生。我不喜欢多废话。废话,也没人听。
相貌平凡是件可怕的事,一些好看的人很少找你玩,你虽然有资本嘲笑比你丑的,却发现自己的朋友比他们还少。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势利眼,相貌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跟别人聊的东西了。
我在初中算是班上的一个名人,很会说话,也很会搞笑。到了高中,我也想如此,不过在班上,虽然老朋友不少,但他们都跟其他人聚在一起,讨论游戏,或是音乐,篮球、羽毛球,甚至只是最普通,我最擅长的说笑。
我想插话,不,不是插话,只是想聊天。但总是被挤在那群人的后排,我没办法很好的讲话。即使抓到了时机,不自主地来一句曾经惹人发笑的话,也都成了冷场的笑话,剩下的只有尴尬。
水汽在空中弥漫,人群的热度将其逐步蒸干。一句不合时的话语,可能会使教室内的空气降温同教室外的瑟瑟北风。新种的树还没发芽就被这段故枝,就像心上的神经;本待干的水汽,全部凝结,成了某个半夜,多愁人的泪水。
算了,没什么,诶,b站好像专栏系统开放了,不如写两三篇文章看看吧。我这么想,看的人不算多,但相比以前,已经是个大数字了。
有个up邀请我进了某一圈子专栏up的群。在此之前,他和我在我的一篇专栏里,评论中聊天,聊得很欢。我看他也是个up,就关注了他。当时看了这条私信,第一反应就是微博那样的,关注一个人,他就会给你一条群发的私信。我搞混了,我以为b站也是这样的机制,于是就错过了。
自从我当上了个专栏up,这个寒假都变得有事情做了起来。趁着家人熟睡,把房门紧锁。开着台灯,用的是最小的光源;按下键盘键,用的是最小最细腻的力度。可是四周一片安静,键盘声还是止不住灌入耳中。心里很难想着写好文章,而是另一件事:“哇,声音怎么这么大,力度再小点,键盘声会被爸妈听到的。”
其实根本不会被听到,那声音,已经是小到不会吵醒趴在电脑上熟睡的暖屋虫了。可是他脑子里的声音越来越多,不仅有键盘声,更有其他人的声音。例如同学的,还有自己臆想出来的粉丝观众的,那些大up下才有的骂声。
其实自己根本不会经历这些东西,但是双眼在昏暗中的灯光下,已经是如泛出水面的死鱼眼一样,目光无神。最后,文章也是结尾草草了事,就跟我的作文一样,为什么拿不到高分,结果可能也是如此。
我就试着加进了这个群。加进去之后才发现,原来我错过了一个亿。这个群确实是个活着的专栏up群,各国各地的都有,不同风俗的齐聚,聊起天也是别一番风味。只可惜,我成了三四十个进群的人,已经不能算是元老了,没有了“自然强话权”。
可是观察到新进群的一些人,接话也很自然,很快就成了常驻者中受欢迎的一员。我觉得那个和我聊天的专栏up,在和我刚聊天不久就发私信叫我进这个刚建的群,应该是我促使他建的群吧,我要是说话,说不定也能这么自然呢?然后,我就没有了“自然插话权”,就跟平常聊天一个效果。
到了最后,我连夜间说话都倦了,“自然起话权”,消失。
这就是我的高中生活,我害怕三年都会是这样。我不想一只当个,后排的哑巴,和周围的一切都不搭。
后记:该说的在开头已经谈到,上述的角色纯属虚构,事例是哪儿来的,我就不多说了,不要全以为都是我,我没那么悲观的好吧(滑稽证明)。本人目前是个东方的up,所以最好不要关注了吧。如果只是喜欢我的写文方式,那尽可以关注,我的其他文章比这个写的要好。好了,祝大家劳动节快乐。
也希望会有人支持这个系列,虽然不知道下次出会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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