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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灯百物语――书翁

【第十六个……】
暮色墨染烛火起,旅人行至宿家前,卿卿几语上楼去,不用天被地为床。
灯青未遮随风摇,停笔道来夜话鬼。
柳木长桌,青灯一盏。书翁整理着白天记录的美景和异闻,正想着没有听到什么好故事的时候,一股劲风从窗外吹了进来。
烛影摇晃,一张泛青的玉脸突然凑到眼前,铜铃般的大眼睛狰狞得似乎要从眼眶里暴出来。“听说你也喜好记录他人的故事?”青白色的双唇轻启,声音有些老沉但很清亮明晰。
“是……是的。”书翁有些畏惧。眼前的美艳女子是妖怪,比自己厉害很多倍的妖怪。
手肘往后移动,不经碰落搭在砚台边上的墨笔。回头一看,才发现旁边的烛台不知何时变成了四方长灯,昏黄的烛火照亮着笼罩上青色的图案。周遭一切,仿佛混入了夜的淡青色里,让人不觉汗毛耸立。
“作为相同的喜好者,跟我说一说你的故事吧。”青行灯在书翁对面坐下。一改冷气全开的气场,拿出专属于她的纸笔后,一副等待故事的模样,很认真的看着书翁。
知道来者没有杀意,书翁才放下戒心。像他遇到的有故事的人一样,书翁想了想才开口。
“我一直四处旅行,把自己没见过的植物、美景,没听说过的异闻一一记录下来。”
“你为什么要做这些呢?”
“这个还需要理由?人迹罕至的美景,无人知晓的异闻……这些很有趣不是吗?”
“记录下来,然后呢?”
“然后……”
“你想跟谁分享这些美景异闻?你又是为了什么而四处云游?你……是谁?”
跟谁……分享?为了什么?我……是谁?
我还是人类的时候,也算是一个官宦子弟,每天不愁吃不愁穿。只是,我想把所有见过的事物、景色、故事都画下来,写下来给『你』看。
第一个十年。
我不顾一切,每天每夜不停地画着写着,把自己有记忆的事物、景色、故事都写了下来。然后一页一页把它们放到你的身边。
“你说是不是很美呢,这个世界。”
第二个十年。
家里着火了,我能救其他人的,可是,我却只抱着这些书卷跑了出来。
第三个十年。
我过着很穷的日子,但每天能看到的事物比以前更多了,有好的,坏的,冷的,热的……
第四个十年。
我的书画被天皇赏识了,于是我又过上了不愁吃不愁穿的生活。
人们都说我的书画很有意境,简直就是影响时代的杰作。但其实这些都不重要,我只是想让你看到不同的事物,不同的景色,不同的故事而已。
第五个十年。
大家都为我寻找伴侣,但在我眼里那些比自己小太多的姑娘们,就像地里的白菜一样,我怎么能去把别人拱了呢?你说对吧。
第六个十年。
我病了,大夫让我不要做事情,连画画写字都不可以,我只能乖乖躺着。等他们走了,我又会爬起来,拿出纸笔写下今天发生的一切。
第七个十年。
我痊愈了。拿起纸笔想想今天该画点什么。是春燕在我的屋子里筑了巢?还是去年种的樱花冒了花骨朵?
第八个十年。
我还是老样子四处走走,把每天见到的事物都画下来,写下来。比如:被洪水灌满的鸭川,红叶漫山的枫林,白雪皑皑寺庙。
第九个十年。
我大限将至了。我想最后再给你画一副美景,于是我来到了大江山。我画好了景色却没有力气回去了,我想我可能会就这么死掉。但是,两个妖怪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这画……真不错,题字也很飘逸。”捡起画册的老者似乎能看懂人类的文艺。
“这不就是大江山吗?有什么不错的。”身背大葫芦的年轻人一脸鄙夷。
“酒吞,把他救活,这是个人才,死了可惜。”
“老爹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年轻人很粗鲁的提起了我的头,真是一点尊老爱幼的礼貌都没有啊。
年轻人割了手腕一刀,把妖血喂给了我。
然后,我成了一个妖怪。
“我的血会不会太过激烈了,他年纪这么大,烧死了怎么办。”年轻人突然开口。
这么重要的事,你能先想到再做吗?我想吐槽来着,但大脑已经完全被身体里的热量烧得一片空白。
我失忆了,作为一个妖而重新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忘记了很多东西,却唯独记得,要把世界上最美的景色,最有趣的异闻记录下来给你看。
第十个十年和第十一个十年。
我的记忆还是没有恢复的迹象。尽管如此我还是四处游走,每天不停的画着,写着,然后让雀鸟把它们送到你的身边。
看着不知道飞去何处的雀鸟,我突然好想你能回复给我些什么。但雀鸟飞回来时,它的身上依旧什么都没有带回来。
第十二个十年和第十三个十年。
我的记忆也还没有恢复。我还是每天不停的走着,写着,画着。因为除此之外,我什么也没有了。
第十四个十年。
记忆依旧没有恢复。我突然有些害怕天亮,因为只要一天亮,我就不得不去写你可能不会看的文字,不会瞧的图画。
只要这么一想,每一天都过的很害怕,很不安。
“就算只有一眼,我也想看看你,就算只能说一句,我也想跟你说,我喜欢你。”我在书画的角落写上了这么一句话。
但看着肩膀上的鸟雀,我又不得不把它用墨迹掩盖掉。
第十五个十年。
我又来到了大江山。那时救我的年轻人叫酒吞童子,是鼎鼎大名的鬼王。与那时的孤傲不同,现在的酒吞童子多了一丝柔情。
“吾友!来打架吧!”
“滚!离我远点。”
“吾友!!!”
是因为这个家伙吗?
看着追在酒吞童子屁股后面跑的茨木童子,我似乎明白酒吞童子的那一丝柔情是因何而来的了。
夜里,被星熊童子招待到饭桌上。
“我出去了。”酒吞童子连屋子都没进,刚回来看了一眼就又准备下山。
“连饭也不吃?”星熊童子闷哼一声。
而茨木童子就比较激动了,直接饭碗一扔就扑了出去。“吾友,你不是才回来吗?我……”
“闭嘴!”酒吞童子把茨木童子推到一边。“我是大江山的鬼王,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除了兄弟的关系,对于酒吞童子和茨木童子来说,他们还是君臣。
他们都很明白,所以他们什么都违背不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问与答,毫无意义。
看着这样的两人,我突然想起了一切。
饭碗的碎裂把外面发呆的茨木都惊了过来。“喂!你怎么了!”茨木童子那天真的眼神全映入了眼帘。
然后,我看到我哭了。
第十五个十年,我终于想起了一切。
一百五十年前,『你』就已经被我杀死了。
你是父亲买回来的奴隶。因为长得好看,所以你成了我的玩偶。
你很听话,我叫你不准动,你就像一个雕像一样跪坐在地上。所以我弄倒高高的书架时,你还是一动不动,任凭那又重又硬的大家伙夺去你的双腿。
家人叫我把你扔了,我没有。因为你空洞的眼睛,看上去那么悲伤。
尽管大家都说那是你自找的,但我还是知道我做了一件很错的事。
“让我来代替你的双脚。”听到我这么说时,你的眼睛里第一次出现了光点,像夜空里的星星一样,很漂亮。
家人都说你是狐狸精,把我迷得神魂颠倒,整天只知道画画写故事。
“他们都是傻子,主人不跟他们一般见识。”你总是这样安慰被父母责骂的我。
“主人!你回来啦!”每天一回来就能看到天真可爱的你,真的很幸福。
“哇!这次的风景是在那里?”你总是充满了好奇与活力,所以把你留下来是一件很正确的事,我一直这么认为的。
“主人你……什么时候回来?”分开很难过,但想着能带回别样的景色和故事,你又会叫我注意安全。
我带着风景和故事回来了,但你却成了别人的妻子。我拿着从未用过的短刀,冲进布满红色的新房,把你抢了回来。
怀里的你一动不动,就像第一次见面一样。你很漂亮,就像一个穿着红装的玩偶一样。
我把你放到布满花鸟的风景画卷边,铺开最好的纸张,磨好最上等的墨汁,握着最昂贵的毛笔,用沾满你鲜血的手,一笔,一划,把最美丽的你勾勒出来。
你的肉体可以腐烂,但你的灵魂永远是我的。
天亮之后,收拾好一切,背上行囊,我依旧为你去带回今天的景色和故事。
“你看,这是鞍马山的神社,传说山中住着样貌丑陋的天狗……”
我带来了无人知晓的风景和故事,我抚摸着你,把它们一一展示给你看,把它们一字一句说给你听。
你很听话,在所有人都说我是疯子的时候,你依旧一脸笑容满面的听着我说话。
我没来得及说爱你,但我用无数风景和故事编织出了,世界上最珍贵的画卷。
一百五十年,五万四千张图画和故事,把它们全部重叠在一起的话,是不是就有一天能把我的心意传达给你?
现在,我仍然每天画着,写着,让雀鸟把今天的景色和故事带去你的身边。尽管没有你的回应,我依旧是你的双腿,我会替你看尽这天下的美景和故事,然后把它们记录下来一一寄送给你。
“我是谁?呵呵……我叫书翁。”
一语完毕,晨光稀稀。鸡鸣声声,阴界之门关闭。突来飘渺一声“主人!”,两抹影子钻入地府化作青烟一缕。
书翁扑向窗外,却只见惊鸿一瞥。
“彼岸花和花鸟卷?”青行灯嘀咕一句,却也没打扰发呆的书翁。
“第几个十年?”
“第十六个。”
“以后呢……”
“第十七个……”
PS:梗来源于《粘着系男子の15年ネチネチ》。觉得很适合书翁,所以就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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