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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如果没解体》下篇

2023-03-15苏联 来源:百合文库
2013年4月,在联盟最高苏维埃总选举中,全俄人民联盟和苏共强势崛起,成为第二、第三大党,人民党-社会党联盟在最高苏维埃内连续十二年的霸权地位摇摇欲坠,只是在同各大少数民族党派联手以及用尽各种作弊手段后才勉强保住过半席位,成功组阁。结果此举引来苏共和全俄人民联盟的联手抗议,同时乌克兰民族主义者、车臣伊斯兰主义者等势力也东山再起,纷纷发起所在国的退盟运动,试图复制格鲁吉亚颜色革命的成功。普里马科夫政权在无奈之下,宣布莫斯科、列宁格勒、基辅等大城市进入紧急状态,一时间国际舆论纷纷猜测普里马科夫政权已无力续命而联盟将在二十年后走向进一步解体。
2013—2014年,摩尔多瓦内战。
由于2009年上台的摩尔多瓦亲欧政府在2013年7月的大选中使用了一些不正当手法获取胜利,基希讷乌(基什尼奥夫)发生了联盟中央支持下的大规模抗议,引起摩尔多瓦政府镇压。
2013年8月13日,在联盟庇护下的德涅斯特河左岸摩尔达维亚共和国(作为摩尔多瓦共和国内部的一个独立实体)军队在其国防委员会主席安费久科夫(旧苏联末期曾作为里加特警支队长领导反对拉脱维亚共和国的亲联盟武装政变)领导下“捍卫摩尔多瓦的民主”,从而挑起了摩尔多瓦内战。8月15日,得到俄军加强的德左军队以“摩尔多瓦人民民兵”的名义攻入基希讷乌。8月17日,成建制的罗马尼亚军人以志愿兵名义开入基希讷乌为摩尔多瓦政府军助阵,大量北约国家也派出特种兵和技术兵种参战。战争演变为残酷的巷战,吸引了大量全俄人民联盟的党员特别是私兵部队和苏**员前往德左方参战(同时也吸引了大量乌克兰和车臣民族主义者到摩政府方参战),从而大幅削弱了联盟国内对普里马科夫政权的抗议。由于加告兹人在战争中支持“人民民兵”方,因此身为北约成员国的保加利亚和土耳其也派“志愿军”到摩尔多瓦为“人民民兵”助阵,内战逐渐有演变为国际战争的趋势。
2013年9月23日,一架联盟航空公司(Aeroflot)班机在摩尔多瓦北部战区上空坠毁,联盟指责是摩政府军所为。9月25日,联盟军队以三个加强旅的兵力进入摩尔多瓦境内,打破僵局,帮助“人民民兵”占领基希讷乌(此时基希讷乌之战已经造成双方上万人阵亡,平民死亡数千人之多)。10月初,“人民民兵”在联盟干涉军支持下攻占摩尔多瓦大部分国土后,在联合国介入和联盟“调解”下与摩政府军“停战”。11月底,摩尔多瓦重新举行大选,“人民民兵”方大获全胜,控制摩尔多瓦国会。亲欧势力不服大选结果,再度起兵,但在12月被彻底赶出摩尔多瓦。2014年1月摩尔多瓦举行全民公决,宣布建立摩尔多瓦苏维埃共和国,同时批准《联盟条约》加入联盟。西方社会对此集体表示否认,纷纷继续同在罗马尼亚境内成立且在罗军支持下控制有摩尔多瓦-罗马尼亚边境地区部分居民点的摩尔多瓦前政府高官建立的“摩尔多瓦流亡政府”保持联系。
这样一来,摩尔多瓦内战实际上在摩-罗边境以低烈度形式不断持续。
摩尔多瓦内战的结果是联盟完全控制摩尔多瓦,与此同时保加利亚也一度建立起亲莫斯科的政府。欧美对此大为震惊,纷纷将其比喻为西班牙内战和希特勒控制捷克斯洛伐克,进而对联盟发动了严厉制裁,导致联盟的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然而另一方面而言,由于普里马科夫政权成功主导兼并摩尔多瓦一事,以及全俄人民联盟大量骨干成员在基希讷乌之战中战死,联盟国内倒普势力骤然失声,而普里马科夫政权的支持率大为高涨。
弗拉基米尔.尼古拉耶维奇.普里马科夫:
1936年生于列宁格勒,在围城期间也曾忍饥挨饿。
1959年毕业于列宁格勒大学,加入克格勃,在第一总局工作。
1967年普里马科夫少校调入克格勃秘书局,得以在安德罗波夫身边工作。
1976年作为上校被外放到第二总局,此后到克格勃的地方机关任职。
1982年克格勃列宁格勒市地方机构负责人,同市党委书记(设有第一书记)。
1984年克格勃第二总局局长。
1986年克格勃副主席兼第二总局局长。
1989年克格勃主席。
1990年获大将军衔。
1991年苏联国家拯救委员会主席。
1993年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等兼职从略)至今。
苏维埃主权共和国联盟的政治现状
1、国家联盟。
根据1991年的《苏维埃主权共和国联盟条约》,新苏联是一个由各自拥有主权的若干苏维埃共和国(截止2008年有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白俄罗斯苏维埃共和国、乌克兰苏维埃共和国、哈萨克苏维埃共和国、乌兹别克苏维埃共和国、土库曼苏维埃共和国、吉尔吉斯苏维埃共和国、塔吉克苏维埃共和国、车臣苏维埃共和国、印古什苏维埃共和国、达吉斯坦苏维埃共和国、鞑靼苏维埃共和国、巴什基尔苏维埃共和国、阿迪格苏维埃共和国、卡尔梅克苏维埃共和国、雅库特苏维埃共和国、卡巴尔达-巴尔卡尔苏维埃共和国、卡拉恰伊-切尔克斯苏维埃共和国和亚美尼亚苏维埃共和国等20个加盟国,还有圣彼得堡市和塞瓦斯托波尔市这两个拥有准加盟国地位的联盟城市,2008年之后又陆续有阿布哈兹苏维埃共和国、南奥赛梯苏维埃共和国和摩尔多瓦苏维埃共和国等3个“国家”宣布加盟,不过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组成的国家联盟。
在诸加盟共和国各自保留主权的基础上,联盟在对外关系中亦享有主权。
诸共和国保留与本国发展相关的一切权利,但实行统一外交、国防、关税、移民等政策,发展统一市场、建立统一司法体系,为此将相应权力让渡给联盟行使。
在联盟职权范围内,联盟的法律至高无上;在诸共和国保留权利范围内,共和国的法律至高无上。
2、联盟政体。
根据1993年的《苏维埃主权共和国联盟宪法》,联盟是一个以两院制最高苏维埃为中心的议会内阁制“多党民主”政体。
3、立法机关——联盟最高苏维埃。
最高苏维埃是【联盟最高权力机构和唯一立法机构】,设有两院,一为民族院、一为人民院。
民族院由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最高苏维埃内部互选出的代表组成:每个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有权派代表25名,而每个自治共和国最高苏维埃则有权派出代表5—10名不等(联盟宪法有具体规定)。
人民院则由普选产生,每50万选民产生一名代表。
议事过程中,人民院处于优位:两院都可以提出法案,但与预算相关的法案必须由人民院提出;两院可以互相否决对方通过的法案,但人民院提出的法案若第二次被通过则民族院就无权再予以否决。不过,有的法案须经最高苏维埃(两院)全体会议多数或绝对多数通过才能生效。
两院代表最长任期均为四年。
4、国家元首——最高苏维埃主席。
最高苏维埃主席是联盟的【象征性国家元首】,由全体会议从民族院代表中选出,任期四年。
该主席当选后即保持政治中立,不隶属任何一院,仅履行礼仪性活动(如签署法令和主持全体会议)。
该主席有权在部长会议主席提请下解散人民院,提前举行选举;不过,该主席无权解散民族院。
5、行政机关——联盟部长会议。
部长会议是【联盟最高行政机关】。
该会议实行主席负责制,由主席负责组阁,经两院分别批准后成立(适用上述人民院优位的议事规则)。
而部长会议主席本身则是由最高苏维埃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代表数量在十人以上的党派有权提名,之后经过多轮选举最终获得过半选票者即告当选)。
部长会议设置外交部、联盟防卫部、财政部(附设联盟税务总局)、司法部(附设最高检察长办公室和联盟特别调查总局)、商务部(附设联盟海关总局)、联盟安全部,2002年又设置了总务部(主要负责协调各共和国在其保留权利范围内制定的各种政策)以整合许多相关方面的不管部长(及其麾下的协调机构)职权。
联盟中央银行等联盟直辖机构的首长也由部长会议主席任免。
6、司法机关——联盟最高法院。
联盟最高法院是【联盟最高司法机关】,负责审理联盟职权范围内的上诉案件、同联盟宪法有关的案件、以联盟为一方的诉讼、加盟国与加盟国之间的诉讼等。
最高法院由九名终身制法官组成。遇缺则由部长会议主席提名,两院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7、联盟的经济基础。
起初,联盟的主要财政收入来自诸共和国提供的经费。不过1993年联盟实现了与诸共和国之间的分税,再加上联盟财政部控制下的各大财团的利润,又由于联盟几乎不必负担任何福利支出(这是各共和国保留权利内的事项),因此它在财政上很快就不再依赖于各共和国。
然而,也正由于社会福利是各共和国的保留权责,因此联盟公民在各共和国之间的移动实际上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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