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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的边缘触碰你——诗(二)

2023-03-18原创女性小说 来源:百合文库

“我爱你!你知道的!我只爱你!”文萱也吼了起来,也哭了出来。
“哎哎哎,小伙子,”我登场了,我实在是看不下去让小姑娘坐在凉地上了:“你女朋友摔地上了,也不知道扶一扶?”
“你谁啊?咸吃萝卜淡操心!”小漠看着我这个来路不明的男子。
“小两口吵架就吵架,气别撒我身上。”我瞪了小漠一眼,把文萱从地上拉了起来。
“你不知道!”小漠气的把头扭到一边。“你这个人有病吧?管我们干嘛?”
“行,你们慢慢聊,我走,行吧。”无奈的我只能摇摇头离开了,虽说是离开了,但是只是在躲远处看着他们,就见他俩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好像和解了,就这样离开了。
我也不想跟了,橘子也吃完了,准备再转一圈就回家。
“我的伞呢?”刚才跟王宝宝和李依依喝酒喝的连我的伞都忘记拿了。想起这茬我便急急忙忙的往喝酒的酒吧赶。
“喂!”一个声音从我身后响起,气喘吁吁的,听起来是跑过来的。我回头看,是那个曾经在陈丽学校对面咖啡馆弹唱的男人。
“你的伞吧?”
“你怎么知道的?”我笑道:“谢谢你哦!”
“刚才我就在找你,可是一转眼你就消失了。”他说道。
“谢谢你了,兄弟,”我说道:“这把伞对我很重要的。”
“拿着古董上街的人你是第一个!”那个男人也笑了起来,说罢将伞递给我。
英伦的鎏金伞把确实有点显眼,我只是没想到这个年轻人会懂这些。“你懂这个?”我问道。
“略懂。”他笑道。“既然还给你了,那我就先走了。”
看着这个男人远去的背影,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不安。
上一次不安是在遇到李老爷子的时候,因为我也没想到当年帮助过的人还能再见面,毕竟像我这种如此长寿的人,说出去的话必然对所有人都是一种震动。
还好李老爷子没有这么做。
而这个男人给我错觉就是,他也是个活了很久的老怪物。
我安抚自己不要想这些了,在街上打了个的士就急忙赶回了家。
我的房间在建民家的二楼,即便是蹑手蹑脚的进门,还是惊醒了建民的媳妇儿,她在黑灯瞎火的客厅里问道:“谁啊?”
“我。”我喊道,顺便将客厅的灯打开了。
“九叔啊,建民呢?”建民媳妇问道:“他不是去接你去了吗?”
“……是,可是我没见到他,我就回来了。”我不是很想对这个可怜的女人撒谎,说完我就逃上楼回屋了,回屋前我安慰她说道:“我先上去了。他一会儿就会回来啦,你先去睡觉吧。”
“好吧,九叔。”建民媳妇有点失落的点点头,望了望家里的大门。
“这样的故事每年都发生在这城市之中,这样的故事每年都结束消失在风中。”我的手机里传来这样的歌,这歌声伴着我昏昏睡去。
梦里我回到了家乡的土地上,好像是记忆又崭新如梦境。
久荒的地里一道夕阳的余晖透过云朵照在我身上,远远看着三姐的棺椁运回到家里,下葬到土里。
白纸钱像雪一样下,那个夏天的风却刺骨的冰凉,透到我心底。
我看到儿时我一滴眼泪都没流,不是因为别的,而是那个七八岁的我还不知道离去意味着什么,我三姐下葬的时候是晚上,父亲,大伯,小叔,婶婶们也都没哭,因为三姐是被休了的人,是抬不起头的弃妇。这耻辱对我们家族来说是不允许存在的。
乱葬岗冰冷的泥土掩埋了三姐的棺椁。
一家人里只有我娘跟姐姐们哭了,哭的很伤心。
而我看着儿时的我。
也哭了。

清早起来,就发现枕头罩湿透了。
难过的心情在阳光下无处安放,而阳光透过窗户直射我的面庞,没有办法,我只能在床上把伞打开了。
坐在伞下接着哭泣。
哭到衣袖湿透,才停下把衣服穿好,并且洗漱干净,去下楼吃饭。
“九叔!”是建业一大清早就来了,带着自己的闺女儿也到了这里。我十年前走的时候,这个小丫头才三岁,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半大不大的姑娘了。
躲在建业身后害羞的不敢露头,建业还一直推她,让她叫爷爷。“雨露快叫九爷爷。”
雨露怯怯的叫了一声:“九爷爷好。”
雨露长得太像我三姐了,真的太像了。那一刻我的泪腺抵不住的往外流眼泪。嘴里的声音也变了,像个百岁的老人那样沙哑,不停的重复着一个字:“好,好,好。”
为了不给留下孩子困惑,我很快就调整好自己的情绪,跟建业建民一切吃早饭。
吃完早饭我便从我的布包里拿出两块玉佩,这两个玉佩是我小时候爹妈给我和三姐的玉佩,当年三姐死在了归乡的路上,尸体送回家的时候就已经装进了棺椁,只有一封信和一些首饰,其中就有这个玉佩。
而我的玉佩在我离开家之后就不带了。
现在,我便将着两个玉佩送给建民建业的两个孩子,希望孩子能跟玉佩篆刻的一样,平安。
见到我送礼物,建业、建民脸上露出了喜色,他们俩都从自己父亲口中听到过我是谁,建民公司需要融资的时候,也是我拿了三四件字画和两三件玉器卖了后的钱给他融的资。
我倒没觉得什么,就是看着孩子想起了故去的亲人,送给孩子们就好像把自己的记忆拉回倒儿时一般。
哦,对了,你们应该一直都想知道,为什么我活了这么久,还说自己在2018年刚刚三十岁吧。
我出生在明朝隆庆二年,按照公元纪年是1568年,至今已经过去了450年,按说我也是450岁的高龄了,可是我出生的六年之后,身体的生长开始缓慢了,直到我出生后一十八年,身体却依旧跟六、七岁的儿童一般大,父亲母亲一直以为是病,看了多少郎中都没用。
即便是身材矮小,但是我还是要结婚的,我们家在我们村子里倒算的上是资产阶级,祖上在永乐年间参过军,捡人头换来的爵位,到了我们爷爷那一辈也算是乡绅,附近村子的人,凡是乡绅都不愿意让女儿嫁给我,于是媒婆只得给我找了一个农家的姑娘,第一次见面便是洞房花烛夜那天,灯下黑黝黝的皮肤,红扑扑的小脸煞是可爱,如果拿到现在来说可能是不好看,但是在那时候也算是百里挑一了。
唯一让我觉得有意思的地方是这个姑娘没有裹小脚,也就因为这双大脚,让她二十岁都没有出嫁。
而她也是我直到现在都爱的人。
在那个封建的年代,大脚是怪异的,侏儒也是怪异的,我们这一对夫妻在村里村外都是被人指指点点。
可是她教会我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在我混沌的为他人而活的时候,她告诉我要为自己而活。也是那时候看到了大姐嫁为人妇难产死于榻前,二姐被夫逼疯投井自尽,三姐被休归乡途中病逝,四姐五姐也都因为叔伯父亲的独断专行,命赴黄泉。
我终于跟着妻子离开了老家。
这一走就是一辈子。
后来到了清朝,我见到了工业革命的一个产物,机械表。
可是机械表只要跟我有接触就会变得很慢,活的时间长就是有好处,于是我就开始不停的计算我的时间。到了民国开始,我就已经确定了自己生命的长度,比如2019年这一年,我的时间与你们的时间之比是30:1,这也就是证明了,我已经步入三十岁了。
时间一晃已经过了四百五十年整了,而我也长成了一个大叔的模样。可能我等时间停下那天,我就真的才能离开人间了。
我曾经爱过的人,朋友都离开了我,而我孤独的屹立在他们曾经爱过的、生活过得土地上。
可是我还要不停的去遇见人,去遇见事物,去遇见他们老去。
好了,讲起这些故事我会滔滔不绝的,但是现在我面前的事故比过去的故事更棘手一点。
吃完早饭,我跟建业去了他的学校,遇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小漠在办公室里看着我,我跟在建业身后,也看着他。
“有缘啊!小伙子。”我尬笑着说道:“昨天见了今天见。”

“……”小漠皱了皱眉没说话。
“你们认识啊。”建业看了看我,再看了看小漠,感觉到了尴尬,也只能符合着说道:“那就不用我介绍啦,哈哈哈。”
尴尬并没有就此结束,直到中午吃饭,小漠也都跟着我们一起,一句话都不说,建业悄悄跟我讲起小漠,硕士毕业之后就来这里上班了,现在还是个这个系里的辅导员。小漠的女友是他大学同学,现在在设计公司上班,两个人在一起已经有五年了,算是神女有情襄王有意,两情相悦的一对模范情侣了。
只是……
话说到这了,建业却不讲了,应该是讲出来一些流言蜚语对小漠名誉算得上一种诋毁吧。
我也没问,好奇是挺好奇的,但是我并不急了解这一切,因为小漠给我的感觉不是很好,总觉得他是一个沉不住气的暴躁年轻人。
不过也正常,男生成熟比较晚,有时候遇到事情反应会很强烈也是再所难免的。
回学校的车里,我提出跟小漠坐在同一辆车,于是便有了机会就跟他聊了起来,自然的讲的第一件事就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事。
“昨天晚上,是我多管闲事了。”我赔了个笑脸。
“没事,我当是也是过于生气,说了一些气话,您别介意。”小漠像个犯错的孩子一样,毕竟他的顶头上司是建业。
“我没介意,”我笑道:“小两口在一起有摩擦很正常,但是咱们男人应该照顾女孩子的感受,不是嘛。”
“您说的对。”小漠低头说道。
“昨天晚上我看见了事情的经过,”我说道:“遇到这种事情,你一定要先自信一点。”
“不是,”他抬头,眉角翘起想到了什么,摇了摇头说道:“您不知道……”
“还是那个关老板骚扰你女朋友?”坐在副驾驶座位的建业突然问道。
小漠脸色有点难看,沉默着点了点头。
“多大点事情!你烦什么?你家那个姑娘又不是喜欢钱的女生。”建业说道:“心放肚子里,没什么事情的。”
小漠点了点头,扭头看向车窗外。
一路上再无话。
到了学校,我也就去了这个学校的图书馆里,准备看会书,我知道不能问小漠问的太多,装着满心事的小漠问多了会遭人反感的。
读书,是我这辈子为了消磨时间干的最多的事情了吧。
我拿了本川端康成的《雪国》,坐在那读了起来。期间上了一次厕所,回来之后看到桌子上多了一封信。
信封上写道:“李九白收”
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封用宣纸写的信,黑色的毛笔字写道:“夕阳换晨阳,死生不契阔,君子归来时,童颜亦如初。李九白,你到底是谁?”
看完这首诗,我被惊出了冷汗,心中慌乱起来,终于有人注意到我了吗?隐藏再深还是被人认出来了。
这个写信的人又会是谁呢?难道是那个还我伞的男人?
我拿着信立刻就离开了,找到了建业,通过监控也确实找到了送信的人,是一个带着黑色帽子和黑色口罩的男人,身形也都跟还我伞的男人很像,看起来也不就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存在呢?
除非……
他也跟我一样,是个被时间所遗弃的人!
一定是这样的!我想起了1939年的一件事情,那时候还是在抗日战争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被俘虏的日本兵,他常常用不太标准的中国话讲起的他的经历,他在1934年左右在侵华日军731部队看到了,被日军控制着的一个不会死的中国农民,日军不停的在他身上做各种恐怖的实验,这个男人最后都会慢慢痊愈,即便是腰斩,致命的**毒气等等可怕的实验都杀不死他,最后身体还是会慢慢修复。
最后伤心病狂的侵略者将这个农民的头砍了下来,农民才死去,但是尸体却凭空消失不见了。
我开始猜想:应该就是这个被伤害过得农民,现在摇身一变成了那个给我送伞的年轻人。
也就是我曾经在不知多少年前遇见过这个年轻人。
只有回忆才能确认是不是那个年轻人,如果记忆里有这个年轻人的身影,那么就可以断定他是个不死之人。
但如果他不是,那么世界上一定有人发现了我的存在,那么我的处境就有点危险了。

现在做什么都用,我在明处,他在暗处。只能等着,被动的做出调节。
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先在我的记忆里寻找那个男人的身影。
自从我打起黑伞的那一天到如今已经过去四百多年,记忆如同一片海洋,不想它就只能看见海洋的轮廓,如果单独想去找某个从我身边经过的人是很难的。
幸好我能够回忆起这四百多年的历史,不过这个过程可能需要进入十二个小时左右的冥想状态。
想到这些,我也顾及不上小漠的事情了,小漠跟文萱虽然有误会,但是不会伤害到两人的性命,而我不同,我如果被世人所发现了,还不知道会掀起怎样的状态呢。
我告别了建业,回到了家里,把房门反锁,进入了冥想状态。
第二天凌晨四点半,我苏醒过来,我确实只见过那个男人两次,第一次是陈丽的学校对面的咖啡馆里,他在唱歌,第二次是给我送伞的时候。
那也就是说这个男人不是我听说过得不死之人。
也就是说有人知道了我,有人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活了四百多岁的人。
而我可能就是新时代的卫阶(卫玠:晋人,字叔宝,风采极佳,为众人所仰慕。最后被众人看,羞煞而死。)世人会像新事物一样看待我,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网络上那些隐身的人对你疯狂的议论、嘲讽、评头论足。像我这样喜欢清净的人,如果这样,比死更可怕。
既然这样了,也不能就躲在屋里。毕竟那道风还在不停的催促我把小漠和文萱的事情解决了。
小峰一家人还都在睡觉,而我已经拿上黑伞出了门,西湖边上有已经有一两个人晨练了,在湖边的小道上跑着步,哈气在灯光的照射下如青烟一般飘然而上。
匆匆忙忙的出门,走了一会儿突然饿了起来,十二个小时的冥想可以抵消困意,但肚子饿了却没法不承认。
不知是什么时候,天蒙蒙亮了,但是没有阳光,天空就那样从深蓝色悄然变成浅蓝色,芜湖小笼包也悄然出笼,我寻着香味来到这家十年前就喜欢吃的老店。
一笼包子,一碗清粥,一碟咸菜可以抵消这江南冬日的微寒,绵密的汗出现在我的额头,长出一口气,看着哈气像云一般飞散,心情也好了些。
这个匆忙的时代,连我这个悠闲的散人也感到了被网络,人际关系逼迫的急迫起来。
吃饱喝足之后,我便去找了李依依和王宝宝,两人好像睡的不是很好,迷糊着眼睛给我开了门,见我来了还一脸惊讶。
“九叔!”王宝宝站在李依依身后,揉了揉眼睛,看着我问道:“你怎么来了?”
“来送早餐,”我笑道:“顺便想带你们晚上去看一场演唱会。”
两人兴奋的把我推进屋里,虽说是宾馆,可是两个丫头也确实有点不拘小节,两个行李箱敞着口,衣服随意的扔在座椅上。
两个人轮流洗漱干净了,期待的坐在桌前,而我也是实在看不下去了,帮忙收拾收拾了她们的衣服。
“这个包子味道不错呀,九叔!”王宝宝嘴里塞了一个包子,含糊的说道。
“好吃吧,”我也笑道:“十年老店可不是吹的。”
“九叔,晚上去哪儿看演唱会啊?”李依依抬头看我,问道。
“去一处小会场里,”我说道:“北方来的民谣歌手。”
“是你的偶像吗?”王宝宝吃东西也堵不住她的嘴。
“不是,是一个小众的歌手。”我说道:“但是歌挺好听的。”
两人点点头,低头吃饭,期间言笑晏晏,跟两个年轻人在一起就是会很开心,无论是调侃我也好,还是说一些这些天的见闻也罢,好像都充满了美好,言语动作里没有一丝一毫的负面情绪。
等我收拾完房间,两人也吃完饭了。我给两人规划了一下今天的旅行路线,把今天晚上的票留了下来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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