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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怎么就得了诺贝尔奖了呢?

《局外人》好看吗?单论故事情节我觉得是不好看的,前半部分甚至可以说是无聊的,以致于我花了很长世间才读完这本只有六万六千字的小说。
为什么说它无聊呢?我先问一个问题,有谁会觉得“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给小和尚讲故事”这样的剧情会吸引人吗?这样的故事根本就像是小学生日记里的流水账一样,读着读着就困了,没有丝毫出彩之处。
然而这本书厉害的地方不在于它的故事,而在于它想表达的哲学思想以及对当时社会不良现象的反思。
书里的主角叫默尔索,是个倒霉鬼,刚开局就死了妈,不过人家心大,一没哭二没闹,默默的就把他母亲的丧事办完了,好像棺材里躺着的只是个不熟的远房亲戚,丧事一办完,他调头就约了妹子去海边玩,妹子让他泡到手了,他却连声“我爱你”都不肯说,跟个渣男一样。他的老板对他为了母亲去世而请假的事感到不高兴,毕竟资本主义社会,该压榨还是要压榨的,但是默尔索却觉得无所谓,因为如果他的母亲没有去世,那他不就不用请假了?根本就不是他的错嘛!这个带孝子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误杀了一个阿拉伯人,法庭上、监狱里,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懊悔之意,比起法官的问话,他更在意“椅子往后挪的声音”以及“记者都在用报纸给自己扇风”。
然后,负责安慰罪犯心理的神父对他说:“您就不怀着希望了吗?您就这样一边活着一边想着您将整个儿地死去吗?”,默尔索回答道:“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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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我看到这句话,忽然明白为什么加缪会被人称为虚无主义哲学家了,全文想表达的哲学观点只有一个,那就是人早晚都会死,只要人会死,那么他这一生所做的事情都是没有意义的,都是虚无的。
所以当他的母亲去世时,他并没有太多的悲伤,既然一切终归虚无,那么悲伤有什么意义呢?默尔索是爱他的母亲的,但是这种爱在他看来也是毫无意义的,有了这种想法,他就不愿意对女友说“我爱你”这三个字了,他的老板对他有看法,那就有吧,反正工作也是没有意义的,何况又不是自己让它没有意义的,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后来他误杀了阿拉伯人,他在法庭上几乎没作什么辩解,也是因为他已经看开了生死,对他而言,死或生都是一样的,都是虚无的,在他的眼里,人生和生活就是一个局,如果这个局是无意义的,那么就不必去关心这个局里发生的任何事情,他也就成为了局外人。
嘶~莫名的有些中二,可是。。。蛮有道理的说。。。
我并不是单看这一句对话就明白了本书想表达的哲学观点,这句话之后的大量心理描写才是我领悟到加缪的思想的原因,然而这句话是最初启发我的那句话,所以我觉得把它放进来是最合适的,我大言不惭的说领悟到了加缪的思想,其实也只是窥见了点皮毛,要是我能完全的明白加缪的思想,那我就是本世纪的大哲学家之一了,接下来我要回归标题,写的纯粹是个人观点,不足之处还望诸君海涵,如能不吝赐教,那最好不过了。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我读这本书以前就知道加缪是个大哲学家了,所以在读书的时候把重点放在了本书想表达的中心思想上,但如果以对哲学观点的表达来看加缪所有的著作,那么《西西弗的神话》比之《局外人》更加优秀,而且我已经说了,《局外人》单看故事是很无聊的,加缪的虚无主义思想又很抽象,并且“虚无”只是加缪虚无主义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荒诞”,两部分加在一起才是他被称为大哲学家的原因,但这本书并没有很好的诠释“荒诞”,想要以哲学观点来获得诺贝尔奖我觉得不太可能,读完之后甚至还觉得它“受之有愧”。
过了很长时间我才明白,这本书是很久以前的了,我不能以现在的眼光去看当时的著作,更不能戴上有色眼镜去看,于是我搜了一下当时的社会背景,在某个网页上有个书评提到过加缪身处的年代的法庭是有这种以个人道德观来审判犯人的现象的(默尔索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审判的),所以这本书的下半部分对当时的人来说可能会看的很过瘾,因为它讽刺了当时的法庭,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再结合它所表达的思想,它能获得诺贝尔奖就不足为奇了。
或许我这种质疑是对《局外人》的侮辱,不过人还是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就像《围城》里说的:研究哲学家思想的人最多叫哲学史家,真正的哲学家是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大概是这个意思,记不清了。
最后,祝各位都是有着独立思想的大哲学♂家。
(本文出现的所有图片均来源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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