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被丢掉的传单
在我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点开这个头像,第几次往上翻到聊天记录的顶端,第几次将那些文字、图片、视频乃至表情符号翻来覆去看了又看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是第几次对这样的自己感到有些厌恶了。
很久以前,对我来说是有挺久了。有一个女生,只是刚好我们就这么坐在一个班、靠着的两张桌子后。
平时我喜欢在午睡的时候跑出去跟几个吊车尾一起打篮球,虽然我技术菜,总被盖火锅,但是比起教室沉闷的空气,我更喜欢监狱外广场上的阳光——当时我就是这样想的。
没有机会出去打球的时候,我趴在疙疙瘩瘩的课桌上,榆木似的脑壳压得两手全是红印子,有时翻来覆去睡不着,眼光不由落在旁边的身影上,之后,却再也拂不去被刻在心底的这幅影子了。
我现在依然记得,阳光穿过窗外的白杨,跑过我眼前的课桌,走过那芊芊葱根,滑过那柔软乌黑的披肩,最后就这么落在那安然的睡颜上,窗外的蝉开始颤动它轻薄的双翼,那声音好漫长好漫长……
我那时邋里邋遢,满是头屑和油腻的头发盖过布满痘坑的额头直盖过眼睛,指甲也几乎不剪,小指头下长长的一截,就经常被用来掏耳屎。
有次又惯常出去打球,因为没接好一个传球,指甲盖几乎都翻开了,脏兮兮的手指头上不停渗出殷红的血,扎心的疼痛让我如同婴儿不停吮吸着手指,尝到的是泥土和铁锈的味道。
我狼狈的丑态被还是她看见了,她却从课桌里翻出一包纸巾和一张创可贴,小心地帮我擦拭干净,然后轻轻地把创可贴绕过我的指间。
贴好了。
疼吗。
不疼。
怎么会感觉到疼呢?
心脏都快漏了两拍。
之后,我经常还是这样在午睡时楞楞地望着她那边——那时已经没有坐在一起了;经常放课后在人群中寻找着她的身影。好不容易知道了她的手机和QQ号码,经常夜里看着那个头像和那条短信出神……
那时,夜色还未散去我就早早起来,揣着一兜零钱冲到热气腾腾的拉面摊,看着摊主在一阵面粉的小雨中一揉一抻,一拉一折,拉出来的面粗细均匀、不粘不断,然后刷的一声丢进滚沸的锅里,两分钟,起盖,装碗,浇上香气扑鼻牛骨熬成的浓汤,撒上葱花,接着我再拎着两提新鲜出炉的拉面,嘣嘣送到饿得嗷嗷叫的同窗面前,看着他们在人声鼎沸的自习里囫囵地把一碗面吞进肚子里,是我最享受的事情。而这两提拉面里,少不了她的一碗——不论她是吃了还是没吃。
我还攒了一个月平时拿去上网的零花钱,买了一本五十好几的宫崎骏手稿画册;
在她生日那天,拿着我那把破吉他,当着全班的面,给她唱了首许嵩的《七号公园》;
还把家里放了不知几天的西红柿带过来,闹得她拉肚子……
然而当我一条条翻着她朋友圈和朋友的欢声时,我失望了;当我深夜迟迟等不到一个回复时,我失望了;
当她向我要我一位其他班的朋友的联系方式时,我失望了;
听到她和朋友聊在另外一个班的男朋友时,我失望了;
后来,当持续的自我感动后没有回报时,我彻底失望了……
当然,在我决定彻底告别这段感情时,已经过去很久了。但那时,我依然相信我会等到那么一天。即使后来我们越走越远,即使我在校广播室讲话,即使我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写情书,也都不过是想引起她的注意做的一点小小的报复……
高考结束后,我即便掉档补录进了一个野鸡大学也决定义无反顾绝不回头,但她决定复读重考,所以我在另外一边,总忍不住想回过头去看一眼。
我还记得那个早春,我穿着以前一直穿着的皱皱巴巴的格子衬衫,拿着一本《围城》走进她在复读的破破烂烂的陌生校园。在空旷的操场楼梯上痴痴地数着上课铃声,望着遥远的教学楼里一个个没有生机的脸庞,等待着她的身影……
好在那时还有一位朋友也在这里,我拿我老妈考上大学奖励给我的手机不停给他发着消息,终于在课间等到了回复,知道了她在哪个班里……
但我不停靠近,走上了教学楼走廊的台阶,又迟疑地不敢再靠近了……
我又退回到操场中央了。
11点55,午饭铃声响了。人群如潮水向我涌来,又像潮水般从我身旁卷过。我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错过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终于,我在人群中一眼看到她了。
一定是的。
她也一定看到我了。
我那时就是这么想的。
但我依旧坐在满是沙土的操场一角里,腿上摊着那本《围城》,一动都不动。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我那时理解不了这句话,现在依然。
直到我第二次目送走那个熟悉的身影,我终于起身了。
走吧,现在不应该打扰她,她需要专心一点。
我那时就是这样想的。
后来已经到她上了大学,我已经是高二的学长了。有天我知道了她的学校,给一直保存着的号码发了一条短信。
所以我去到那里了,她在的那所校园。尽管路很长,但感觉时间过得很快。
比我那里更繁华,书卷的气息也更浓厚,校园里走动着的人,似乎也洋溢着阳光的味道。
我终于又见到她了,一路,我们聊了很多,也走过了她学园里的各个角落。
然而都说了些什么,我已经忘记了……我只记得最后,她问我现在有没有女朋友……
我咽了口口水。
没有啊,怎么了。
……
后来,我只记得她说她已经谈了一个男朋友,而且似乎是高四时的事情……
后来,我也不记得我们是怎么告别的了……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心如死灰。
算了吧,回去还要给我的几个可怜的吉他社社员上课呢。哈哈哈。
再后来,我们又见过一次面。
那时是大学的暑假,我剃了一个光头,带着我的破吉他和广场舞音箱,和几个朋友在老家的河边卖唱。
她和她的闺蜜一起,在盛夏傍晚的河边,突然出现在了我面前。
朋友们都热切地凑过去寒暄,只有我在一边低头默默地盯着吉他生锈的琴弦。
给她弹首歌吧。朋友提议道。
我不好意思推辞,拿手机搜了琴谱,哼哼唧唧地跟着软绵绵的琴声唱着: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
我也只记得这些了,到如今,那张黄色的海绵宝宝创可贴,还贴在我房间里何炅老师海报的鼻子上;
她前男友送给她镀银的戒指,也已经锈迹斑斑地躺在我的柜子里;
还有曾经给她写小纸条的本子上,我画着一颗仙人掌和一个拥抱这个仙人掌的人,后来这个人被扎得浑身是刺失望地走了,仙人掌上没有刺了,光秃秃的,又来了个新的人拥抱它了;
高中毕业写满班里同学留言的文化衫,还留着她粉色记号笔写下的:Thanks for your love……
哈哈,实在是太滑稽了,滑稽的我写的都想掉下泪来。
既然已经过去了,那就过去了,还是看看现在吧。
我现在,发现我依然同从前一样,依然如此轻易地喜欢上一个人,依然每天在期望中失望,在等待中彷徨,我所看到的一点点轮廓在臆想中不断膨胀……最后,我眼中的她,早已失去了真实的样子,反而变成了一个自我感动的象征、一个自我满足的符号。
我觉得自己就是一条舔狗。
最后,我就像一张被人丢掉的传单,连真实的自己都忘了。
但是,有一点和以前不同了。
我已经开始渐渐喜欢上自己了。
所以,
你能喜欢上这个我吗?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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