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回忆录 银色白额马
一天早晨,吃早饭时,福尔摩斯说:“华生,恐怕我得亲自去一趟了。”
“去一趟?去哪儿?”
“达特穆尔,金斯皮兰。”
他的话并没有让我感到意外。相反,到目前为止,他还没介入那件离奇古怪的案子中,倒让我感到很意外,要知道,那件案子可是轰动全英国了。他整天皱着眉头,低头沉思,在屋内不停地走来走去,烈性烟叶一斗接一斗地抽个没完。我的问题和提议,他完全置之不理。报童送来的当天的报纸,他也只是随便翻一下就扔到一边去。尽管他不言不语,我也明白,其实福尔摩斯正在认真思考着什么。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诡异失踪,以及驯马师被杀的惨案,是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用他超凡的分析力去解决的一个问题,所以,当他突然说,要去案发现场时,我丝毫不感到意外。这是我预料之中的事,也是我希望的事。
“要是你觉得我不会给你带来不便,我很乐意和你一同前往。”
“亲爱的华生,你能与我同去真是太好了。我想你肯定会不虚此行,因为从这件案子的某些细节来看,它别具独特之处。我想,现在动身去帕丁顿车站刚好能赶上火车,在路上我再仔细跟你谈谈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别忘了带上你的那个漂亮的双筒望远镜。”
一个小时以后,我和我的伙伴已经安然坐在驶往埃克塞特的火车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聪敏削瘦的脸被他那带护耳的旅行帽包住了大半。在帕丁顿车站买来的当天的报纸,正被他那细长的手指翻得哗啦哗啦作响。
过了雷丁站一段时间后,他看完最后一张报纸。他把那堆报纸叠在一块,塞进了座位底下,然后,掏出香烟盒来,并让我吸烟。
“火车跑得挺快的。”福尔摩斯一边看着窗外,一边看腕上的手表,“我们目前的速度是每小时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注意那些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
“我也一样。这条铁路线附近电线杆的间距是六十码,所以,计算起来并不麻烦。我想关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你已有所耳闻了。”
“我是通过《电讯报》和《新闻报道》知道的。”
“运用思维推理的技巧就可以侦破此案,但关键要推敲细节,查明事实真相,根本用不着去寻找新的证据。这桩惨案极不寻常,作案过程充满了技巧,而且牵涉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才会颇费心思地推测、假设、猜想,而这些推测猜想恰恰会成为障碍,困扰我们,阻滞我们的破案思路。这就需要我们分辨清楚,哪些是无可质疑的事实,哪些是爱臆想的评论家及记者们的虚假、夸大的言辞,并将它们区别对待,然后我们的任务就是立足于确凿的事实,作出正确的推论,并找出破获这桩神秘案件的关键点。星期二傍晚时分,我收到两封电报,一封来自马的主人罗斯上校,一封来自负责这个案件的格雷戈里警长,他请我与他合作侦破此案。”
我很吃惊:“星期二傍晚!你昨天为什么没去呢?现在已经是星期四的早晨了。”
“坦白说,我犯了个大错——比那些通过你的回忆录认识、了解我的人所能想象的还要大,我亲爱的华生,这样的错误恐怕我以后还会再犯。问题出在我根本不相信这个事实:达特穆尔北部这样一个人烟如此稀少的地方,那匹英国良马竟然隐藏了这么长的时间。昨天,我一整天都在等马被找到的消息,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个盗马贼与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应该是同一个人。谁知直到今天早晨,除了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被逮捕以外,事件根本没有任何进展。这结果告诉我,不能再等了,必须采取行动了。不过,从某种意义讲,昨天的时间也不算是浪费。”
“如此说来,你已经作出推论了?”
“至少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我已掌握得差不多了。现在我可以细细讲给你听。我觉得,将情况清楚地讲给别人听,也有助于自己理清思路。还有,如果一开始我不把我所掌握的情况交代清楚,我就很难指望能得到你的有力帮助。”
我仰身后躺,舒服地靠在椅背上抽了一口雪茄。福尔摩斯则俯身向前,伸出他那瘦长的食指,,不停地在左手掌上指点着,向我说起这次旅行要处理的案件的情况。
福尔摩斯说:“银色白额马是索莫密血统,和它闻名遐迩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优异的成绩。它已有5岁,它的主人罗斯上校真幸运,因为在赛马场上那马每次都能赢得头奖。在这次不幸事件发生以前,那匹名驹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夺冠大热门,人们在他身上下的赌注是三比一。它一直都是众赌客最看好的马,事实上,它也从未让下注者失望过,所以,尽管赌注比悬殊,还是有很大一笔钱押在它身上。正是因为这一点,为了切身的利益,才会有人想方设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去参加下星期二的比赛。”
“当然,大家都对这样的事心知肚明,所以在金斯皮兰,也就是上校驯马厩所在地,为了保护这匹名驹,人们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原是个赛马骑师,后来因为发福了,他的主人罗斯上校才不得已让他退了下来。他总共给上校做了5年的骑师、7年的驯马师,他算得上是一个诚实淳朴的仆人。斯特雷克手下只有3个马童,毕竟上校的马厩不大,总共才4匹马。每晚都会有一个马童睡在马厩里,剩下的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三个小伙子的人品都没有任何问题。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他住的小别墅距离马厩大约有二百码远近。他膝下无子,家里有一个女仆,日子过的还算愜意。那个地方很荒凉,只在北边半英里开外有几座用于疗养的别墅,那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们为病人建造的,那里也常有愿意到郊外换换空气的人出入。而塔维斯托克镇则坐落在西面约两英里以外的地方,同样还是大约两英里左右的地方,是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由赛拉斯·
布朗负责料理那里的一切事务。荒野其他方向就全是异常荒芜的旷野了,零星可见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住在那里。星期一晚上的那桩惨案就发生在这样的环境中。”
“这天晚上与平常一样,马匹经过驯练、刷洗后,马厩在9点钟就准时关门上锁了。两个马童去了斯特雷克家,在厨房里用了晚饭。第三个马童内德·亨特留下看守马厩。9点多一点,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前往马厩为留守的内德送晚饭,晚饭是一盘咖喱羊肉。女仆没有带任何饮品,马厩里有自来水,而且马厩有规定,值班的人只能喝水,不能喝别的。因为要穿过荒野中的小路,天色又很黑,所以女仆拎了一盏提灯。”
“大约在还差三十码就到马厩的时候,从暗处走过来一个人,让伊迪丝·巴克斯特停下。借着提灯昏黄色的灯光,她看到此人穿戴很绅士,头上戴着一顶布帽,身上穿着套灰色粗呢套装,脚登高筒靴,手中还拿着一根粗手杖。她印象最深的是这个人苍白的脸色及紧张的神情。她心想,这个人的年龄应该三十出头吧。”
“他问:‘请问这是哪儿啊?如果看不到你的灯光,我恐怕只好在荒野里过夜了。’”
“‘这里是金斯皮兰马厩啊。’女仆回答。”
“‘啊啊,是吗!运气不错!’他高声道,‘我听说,每晚都会有一个马童独自睡在这里,你就是要给他送晚饭吧。我相信你总不会过分清高,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说完,这个人将手伸进背心口袋,从中掏出一张叠好的白纸片来,‘只要你今天晚上把这东西交给那个孩子,你就能拿到钱,买一件漂亮的衣服了。’”
“他的直截了当把伊迪丝吓坏了,她赶忙从他身旁跑过去,奔到马厩窗下。她向来习惯把饭从窗口递过去。窗户早已经打开了,马童亨特正坐在里面的小桌旁边等她呢。伊迪丝还没有来得及把刚刚发生的事情告诉他,陌生人又出现了。”
“‘晚上好,’陌生人从窗外探身向里说道,‘我想和你谈谈,’姑娘发誓说,在陌生人说话时,她看到他手里紧攥着一张露出纸角的小纸片。
“你到这里来有何贵干?’亨特问道。”
“‘这件事能使你的钱包鼓起来,’陌生人说道,‘你们有两匹马将要参加比赛,除了银色白额马,还有贝阿德。透露点可靠的消息给我,我不会让你吃亏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领先银色白额马一百码,你们自己都把钱押到贝阿德身上,有这回事吗?’”
“原来,你是一个可恶的赛马探子啊,好啊!’亨特喊道,‘现在我就让你看看,我们金斯皮兰是怎样对付这号人的。’他跳了起来,冲过去把狗放了出来。女仆赶紧朝家的方向跑去,她边跑边向后望,只见那个陌生人仍俯在窗上,向里探望着什么。可是,一分钟过后,亨特带着狗一同跑出来时,这个人已经不见了。尽管享特带着狗围着马厩四处查看,却连这个人的影子也没有发现。”
“等一下,”我问道,“亨特带着狗跑出去找人时,马厩没有锁上门吗?”
“问得好,华生,太好了!”我的伙伴低声说,“我也认为这是一个要点,所以为了查清这件事,昨天我特意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答案是享特在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再补充一点,马厩的窗户很小,人是钻不进去的。”
“享特等他的同伴回来以后,便立即派人把发生的事情报告给驯马师。斯特雷克听到报告后,尽管他不清楚这件事的真实用意,但是他还是异常激动不安。半夜1点钟,斯特雷克太太从梦中睡醒时,看见他正在穿衣服,准备外出。面对妻子的询问,斯特雷克回答说,因为他太担心这几匹马,所以一直不能入睡,他想去马厩去看看它们是否一切安好。斯特雷克的妻子听着雨滴打在窗上的声音,就央求丈夫留在家里,可是,他不听妻子的劝告。披上雨衣走出了家门。
“斯特雷克太太在早上7点钟醒来时,发现丈夫仍未回来,就匆匆忙忙穿好衣服,叫醒女仆与她一道去了马厩。到了那里,只见马厩门敞开着,亨特倒在一张椅子上,完全不省人事,马厩里的名驹踪影全无,驯马师也不在那里。”
“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马童很快被她们叫醒,但是,昨天晚上两个人睡得都很沉,没有听到任何声响。亨特被大剂量的麻醉剂麻倒,怎么也弄不醒他。两个马童和两个女人只好把亨特留在那里,任他继续睡下去。他们一起跑到外面,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他们原以为是驯马师把马拉出去进行清晨驯练了。可是登上附近的小山丘,俯视四周荒野,仍未看到那失踪的名驹,但他们意外发现了一件东西,那东西使他们预感到似乎有悲剧发生了。”
“在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金雀花丛中,他们找到了斯特雷克的大衣。而荒野上据此不远的地方有一片洼地,就在洼地的最低处他们发现了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已被击得粉碎,显然是被沉重的凶器击碎的。他的大腿上还有一道长伤痕,分明是非常锐利的工具留下的痕迹。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刀把和刀身上都凝满了血块,可以看出,他曾与攻击他的对手进行过殊死搏斗。他的左手握着一条领带,女仆认出领带是头天晚上到马厩来的那个陌生人的。亨特清醒后,也认定领带是那个人的。他还肯定地说,就是陌生人站在窗口时,往咖喱羊肉里下的麻醉药,让他失去了知觉。洼地底部泥地上留有大量马的足迹,说明惨案发生时名驹也在搏斗现场,但从那天早晨开始就再也没有人见过它。尽管给出了巨额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细心留意打探,却没有丝毫线索。最后,经过化验得出结论——马童亨特剩下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在斯特雷克家里用饭的人也吃了同样的饭菜,却没有被麻醉的症状。
这就是案子的基本情况。我讲述时没有掺人任何推测,尽可能客观地还原事实。现在我再介绍一下警方就这个案件采取了哪些措施。”
“警长格雷戈里受命调査该案,他是一个很有能力的警官。要是他的脑瓜里再多点想象力,那他很快就能高升。抵达出事地点后,他很快就找到并逮捕了那个被视为嫌疑犯的人。其实找到那个人并没费多大工夫。刚才我提到的那些小别墅,他就住在那儿。他的名字据说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不错,本人也受过良好的教育,他在赛马场上虚掷过大量金钱,他目前的工作是伦敦运动俱乐部的马匹预售员。检查他的赌注本时发现,他出了高达5000英镑的赌注,赌白额马会输。辛普森被捕以后主动交代,他到达特穆尔的目的就是希望得到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消息,当然,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情况。德斯巴勒是巴克沃特勋爵的名驹,现在养在赛拉斯·布朗的梅普里通马厩。那天晚上的所作所为,他并不否认,但他声称自己并无恶意,只不过想得到最新资料而已。面对那条领带,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他根本说不清楚,领带怎么会握在被害人手中。
他的湿衣服说明他曾在雨夜外出,他那根槟榔木手杖,十分结实,上端还镶着铅头,用它来做武器,反复击打,足以使驯马师毙命。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口,而从驯马师刀上的血迹可以看出,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人身上受了伤,简而言之,基本情况就是这些。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提示,我非常感激。”
我怀着极大的兴趣听完了福尔摩斯的讲述,他讲得言简意赅。条理清晰。尽管我已经知晓了大部分情况,但是,这些事情之间的关联,以及这些关联的重要性,我还是一点都不清楚。
“有没有可能在搏斗中,斯特雷克自己割伤了自己呢?”我提出了看法。
“大有可能,”福尔摩斯说道。“这样的话。对被告有利的一点就排除了。”
“此外,”我说道,“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警察对此有什么看法。”
“恐怕我的推论正和他们的背道而驰,”我的朋友接着说,“据我所知,警方是这样推测的,把马童麻醉倒以后,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钥匙,打开了马厩大门,牵出了银色白额马。显而易见,把马偷走是他的主要目的。马辔头没有了,辛普森就解下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任马厩门开着,他把马牵到外面,不料半路碰到了驯马师,或者是驯马师追上了他,后来就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和搏斗,尽管斯特雷克有一把小刀可以用来自卫,但作用不大,而辛普森却用自己那根粗手杖打碎了驯马师的头颅。接下来,他把马带到了某个秘密地点,藏了起来,也有可能那匹马在他们激烈搏斗时,幸运地脱缰逃走,现在它正在荒原上游荡。这就是警方对案子做出的分析。这种说法不大靠谱,可是,其他的解释更不可信了。无论如何,到达现场之后,我很快就能查清情况,在此之前我实在无法做出更加合理的解释。
”
黄昏时分,我们的火车抵达了塔维斯托克小镇。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塔维斯托克镇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原野的中央。已有两位先生在车站等候我们,个头较高的那位,仪表堂堂。有着狮子鬈发,络腮胡须,还有一双深邃明亮的蓝眼睛。另一个人身材不高,看起来机警能干,他身穿双排扣长大衣,脚登一双铮亮的高统靴,络腮胡子修剪的整整齐齐,戴着眼镜,这个人就是罗斯上校,一个著名的体育运动家。另一位则是警长格雷戈里,他在英国侦探界已经算是声名显赫的人物了。
“非常高兴你能来到这里,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道,“这件案子,警长已尽了一切努力。同样,我也愿尽一切力量协助您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同时找回我的马。”
“事情有新的进展吗?”
“惭愧地说一句,收获甚小,”警长说道,“有辆敞篷马车在外面等着,想必天黑之前,你肯定愿意去现场看看,我们不妨在路边走边谈。”
几分钟过后,我们几人已经坐在了辆四轮马车里车轻快地穿过德文郡这个古朴、别致的城市。警长格雷戈里脑子里装的好像都是案情,他口若悬河地讲个没完。福尔摩斯间或打断他一下,或问一两个问题。这两位侦探的对话,我始终兴致勃勃地倾听着。罗斯上校帽子斜拉到双眼上,双臂交叠倚靠在车座上。探长将自已的观点说了出来,几乎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说法没有任何出入。
“菲茨罗伊·辛普森已落入法网,”格雷戈里说道,“我相信,他就是凶手,当然我也知道证据并不充足,一旦情况有变,结论很有可能被推翻。”
“斯特雷克的刀伤怎解释呢?”
“我们认为,在他倒地时自己划伤的。”
“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赶往这里的路上,也这样说过。如果说法成立,对辛普森来说,就大大不妙了。”
“那是当然。辛普森没有刀伤,也没有其他伤痕,但是,他却罪证确凿。他有理由对那匹名驹过分关注,又有给马童下药的嫌疑,那晚暴雨中他曾外出。他还有一根可以做凶器的手仗,他的领带也握在被害人手中。我觉得,我们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提出诉讼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一个有头脑的律师完全可以将它们一一推翻,”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把马牵出马厩呢?假如想害它,在马厩内下手不就得了?在他身上找到钥匙了吗?哪家药店卖给他的麻醉药?还有,他一个外乡人,能把马藏到哪儿去?何况这匹马这么有名气?他要女仆转交给马童的那张纸,又作何解释呢?”
“他说那是一张10英镑的钞票,在他口袋里找到了。不过你所提到的其他问题,并不复杂。他在这儿,不算是个陌生人。每年夏季,他都要到塔维斯托克镇来住两回。麻醉剂可能是在伦敦买的。至于钥匙,可能用完之后随手就扔掉了。那匹名驹可能被藏在荒野的洼地里,或是废旧的矿坑里。”
“那条领带他怎么说呢?”
“他承认领带确实是他的,但他说已经丢了。还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说明是他把马牵出了马厩。”
福尔摩斯立马来了精神。
“在距惨案发生地不到一英里的地方,我们发现许多足迹,说明有一帮吉卜赛人在星期一夜晚曾在此处逗留,次日他们就离开了。那么,我们可以假设,辛普森和吉卜赛人早已协商好,当辛普森被人追赶时,他就把马交给吉卜赛人,那匹名驹可以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啊?”
“这倒也是”
“现在我们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十英里以内的每个马厩和房屋,我已都仔细检查过了。”
“附近还有一家马厩是吗?”
“不错,这么重要的因素,我们当然不会忽视。因为他们的赛马德斯巴勒,是赌赛中的第二大热门,他们巴不得名驹银色白额马出事呢。传闻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场比赛中也下了很大赌注,而且他与可怜的斯特雷克关系并不好。但我们已搜查过他们的马厩,没有发现他们与案子有什么关联。”
“辛普森与梅普里通马厩有利益关系吗?”
“一点也没有。”
福尔摩斯身子后仰,靠在马车椅背上,车厢中的几个人陷入了沉默。几分钟以后,在路旁一座整洁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前,我们的马车停了下来。不远处,穿过一块空地,矗立着一座长条灰瓦房。其他方向都是延绵不断的莽莽荒原,古铜色风尾草铺满大地,随着荒原的起伏一直蔓延到天边。偶尔从荒原上凸现出来的,还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还有一排房屋点缀在西面不远处,那就是梅普里通马厩了。我们几个逐个跳下车时,福尔摩斯仍靠在车椅上,两眼盯着前方,好像在望着天空思考着什么。我过去碰了碰他的手臂,他才猛然醒悟,跳下车来。
“抱歉,”福尔摩斯转向正在上下打量着他的罗斯上校,解释道,“我正在做白日梦。”
他的眼睛闪闪发光,神态中流露出无法压抑的兴奋之情。根据经验,我知道他手中已有了线索,但我实在猜不出他是从何处得来的。
“我想,你愿意现在就去犯罪现场看看吧?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说道。
“我想先在这儿停一会儿,弄明白一两个细节问题。依我看,斯特雷克的尸体应该已经抬回来了吧?”
“是的,就在楼上,明天验尸。”
“他跟随你多年了吧?罗斯上校。”
“不错,他是一个好仆人,我对他很满意。”
“警长,相信你已经检查过死者口袋里的东西了吧?”
“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你要去看看吗?”
“那太好了。”
走进房间,我们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下,警长拿出一个方形铁盒,将铁盒里面的东西摆放在桌子上。一盒短火柴,一根两英寸长的牛油蜡烛,一支ADP牌欧石南根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装着半盎司细细长长的板烟丝。一块金链银怀表,五个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一柄象牙把小弯刀。刀刃坚硬、锋利,刀身上“韦斯公司·伦敦”这几个字清晰可见。
“这把刀子很有意思,”福尔摩斯说着,把刀拿在手中,细看了一会儿。“你看,刀上还有血迹呢,这应该是驯马师用的那把刀子吧?华生,这样的刀子,是医生用的吧。”
“这就是我们医生用来做眼科手术的眼翳刀。”我说道。
“我猜就是这样。刀片精细,刀刃锋利,只有做手术才会用得到。他带着这把刀在暴雨中出行,没有刀鞘,又没有放到口袋里,真是让人费解。”
“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后来在他的尸体旁边找到了。”警长说道,“他太太说。这刀本来是在梳妆台上放着呢,他晚上离家时随手拿走了。这把小刀不算一件好武器,不过当时也许他手边除了这把小刀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武器了。”
“很有可能。这些纸是做什么用的呢?”
“有三张是草料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写给他的指示。还有一张,嗯,是妇女服装店的发票,开票人是邦德街的莱苏丽尔夫人,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总共37英镑15先令。斯特雷克太太给我们说过,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一个好朋友,他的信有时会寄到这里。”
“德比希尔太太品位很高啊,”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说道,“花22基尼买一件衣服可真舍得。不过,这里没有什么好看的了,去犯罪现场看看。”
我们刚走出房间,一个等在过道里的女人就走上前来,伸手拉住了警长的衣袖。女人神情憔悴,面容消瘦,可以看出近日的惨案把她吓得不轻。
“把他们抓到了吗?有没有找到他们?”她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
“还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赶来了,他可以帮助我们,我们一定会尽全力的。”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前不久我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园舞会上见过你,是吗,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道。
“不,先生,你肯定看错人了。”
“不会吧!我发誓,你当时穿着一件漂亮的淡灰色礼服,上面还镶有鸵鸟毛。”
“我从来就没有这样的衣服,先生。”这位女士答道。
“啊,这就是了,”福尔摩斯说道,他向那妇人道了一下歉,就跟着警长向外走去。穿过荒原,没走多远,就来到发现死尸的地点,洼地边缘生有大片的金雀花,驯马师的大衣就曾经挂着那里。
“据我所知,那天夜里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
“没有,但雨很大。”
“这么说,大衣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而是被人放到那里的。”
没错,是在那儿挂着的。”
“真有意思,看地面上那么多脚印就知道,从星期一晚上到现在,已有好多人来过这儿了。“”
“在发现尸体的地方,我们铺了一张草席,我们都站在席子上。”
“很好。”
“这袋子里有一只斯特雷克穿的靴子,还有一只菲茨罗伊·辛普森的皮鞋,以及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
“我的警长,你越来越厉害了!”福尔摩斯接过袋子,走到洼地,来到底处,他把草席往中间挪了挪,然后伏身趴在席上,双手托着下巴,对着面前被践踏过的泥土,仔细研究起来。福尔摩斯突然叫道:“快看!这是什么?”原来是一截烧过的火柴梗,火柴上面裹满了泥巴,乍一看,好像是一根小木棍。
“真是的,我竟然把它给漏掉了。”警长说这句话时,极度懊恼。
“它陷在泥里,本来就很难发现,我能找到它,是因为我本来就在找它。”
“什么!你原先就知道,可以找到它?”
“我想,有这个可能。”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靴子,认真地与地上的脚印做着比较,接着他爬回到注地边沿。爬进羊齿草和金雀花丛中,东张西望。
“这里恐怕没有什么痕迹了,”警长说道,“方圆一百码之内,我已仔细检查过了。”
“的确如此!”福尔摩斯站起来说道,“你既然已开金口,我就不必再多此一举了。趁着天还没黑,我很乐意在荒原上随便走走,那样,明天再过来时,我对这里的地形就减少一分陌生感。另外,为了求个好运气,请允许我把这块马蹄铁放进我的衣袋里。”
我的伙伴这种不急不慢、一板一眼的工作方法,让罗斯上校很不耐烦,他瞥了一下自己的表。“我希望你能跟我回去,探长,”罗斯上校说,“有几个地方,我想向你请教下,特别是我们要不要事先告知公众,在比赛名单中除去我那匹马的名字,不参加锦标赛了。”
“用不着那样,”福尔摩斯果断地大声说,“我保证,银色白额马一定能参加比赛。”
上校点点头。“听到你这样说,我很高兴,先生,”罗斯上校说道,“你们在荒原上处转转吧,完了可以到可怜的斯特雷克家找我们,然后我们再一起返回塔维斯托克。”
罗斯上校和警长离开以后,福尔摩斯和我在宽阔的荒野上慢慢地走着。夕阳渐渐沉落到梅普里通马厩后面,给我们面前广阔无垠的大地染上了一层金光,羊齿草和黑莓也沐浴在这金光之中,之后,色彩渐渐变浓、变暗,由黄色变成了红棕色。这奇妙绚丽的自然之景对我的朋友来说,没有丝毫的吸引力,他根本无意欣赏,一个人沉浸在深思里。
“这样吧,华生,”他终于开口说话了,“我们先暂且不管是谁杀害了约翰·斯特雷克,集中精力去寻找那匹马。喏,我们假设在惨案发生时或者在惨案发生后,那匹马脱缰逃跑了,它究竟能跑到哪里去呢?马是最爱合群的动物。让它自己选择,它没有跑回金斯皮兰马厩,那么,它一定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它怎么可能孤身在荒原上乱跑?如果真的乱跑,早就该有人发现了。吉卜赛人拐走它有什么用呢?这些人通常一听说出了什么麻烦事,总是避之唯恐不及,生怕警察找上门来,怎么会自寻麻烦呢?他们是无法卖掉这样一匹名马的。如果带上它,他们要冒很大风险而且可能还一无所获。这一点傻瓜也该明白。”
“那马会去哪儿呢?”
“我刚才说过了,除了金斯皮兰马厩就是梅普里通马厩了。它现在不在金斯皮兰,因此,必定在梅普里通。我们就按照这个假设走下去,看看结果如何。正如警长所说,这带荒原上的土质又干又硬,可是愈接近梅普里通地势则愈低下,在这里你可以看到,不远处有一个长长的洼地一直向远方延伸,星期一夜里,这条洼地肯定很湿。没猜错的话,那匹名驹一定会经过那里,因此,那儿一定留有它的蹄印,我们应该很容易找出来。”
我们两个边走边说,越说越有精神,没用几分钟就走到了那片洼地旁。在福尔摩斯的建议下,我往洼地右边走,他向左方走,但是还未走出五十步,我就听到他在后面喊我,回头一看,他正招手让我过去。因为就在他面前的软泥地上,他发现了一些清晰的马蹄印,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块马蹄铁,与地上的蹄印进行比较,正好吻合。
“瞧瞧,想象多么有价值啊,”福尔摩斯说道,“格雷戈里缺的就是这一点。我们设想事情都有哪些可能,然后,按照设想的去行动,就会发现我们是正确的。那我们就继续下去吧。”
我们两人开始穿越湿软的低洼地段,接着,又走过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然后,地面又斜了下去,我们又重新发现了马蹄印。但是,后来有半英里路程马蹄印不见不过,快到梅普里通马厩时,马蹄印又出现了,是福尔摩斯先看到的。他站在那里,用手指着马蹄印,脸上带着胜利的神情。可以看出,马路印旁边还有一个人的脚印。
“原先可只有马啊。”我大叫道。
“没错啊,原先没有人。哈哈。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马和人的足迹突然转向,向着金斯皮兰方向走去。福尔摩斯吹了声口哨,我们两个人掉转头,继续跟着足迹走。福尔摩斯双目紧盯着地上的足迹,我偶然向旁边一看,惊异地发现,人和马的足迹又向相反的方向折了回去。
“多亏了你,华生,”在我指出我的发现时,福尔摩斯说道,“这下咱们可以少跑好多冤枉路,不然咱们还得走回老路。咱还是跟着足迹往回走吧。”
我们顺着足迹未走多远,足迹就在一条沥青路上消失了,这条路正通向梅普里通马厩的大门。我们向前走去,还未靠近马厩,一个马夫从门里跑了出来。
“这儿不许闲人逗留。”他说道。
“我只想问一个小问题,”福尔摩斯伸出拇指和食指,将手插到口袋里,说道,“如果明天早晨5点钟,我来拜访你家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会不会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那时过来他会接见的,他可是起床最早的人。这不他来了,先生,让他自己来回答你的问题吧。不,先生,不行,如果让他看见我碰了你的钱,我的工作就完了。假如你不介意的话,请等一会再给吧。”
听到这话,福尔摩斯把从口袋里拿出的半克朗(两先令6便士)重新放了回去。一个神情粗暴、面目狰狞的老头儿从门内大步流星地地走了出来,手中挥舞着一根长长的猎鞭。
“你在干什么,道森?!”他叫喊道。
“不许废话!干你的活去!还有你们两个来这儿干什么?”
“我要和你谈谈,我的好先生,十分钟足够了。”福尔摩斯和蔼可亲地说道。
“我没有工夫和游手好闲的人闲扯,这儿不欢迎陌生人。赶快走开,否则我就把狗放出来,让他咬你们。”
福尔摩斯走到他的身边,俯下身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他一下子跳了起来,脸都涨红了。
“胡扯!”他高声叫道,“简直是讹诈!”
“很好。我们是在这里大庭广众之下谈呢。还是到你的客厅里去谈呢?”
“那,要是你愿意,进来吧。”
福尔摩斯开心地笑了。
“不会耽搁太久的,华生,”福尔摩斯说道,“现在,布朗先生,我听从你的安排。”
20分钟过后,福尔摩斯和赛拉斯·布朗重新走出来时,天边的红霞已完全消失,后者脸上的红光也已经完全消失了。我还从来还没见过像赛拉斯·布朗那样一霎那间就能发生那么大变化的人。只见他脸色煞白,额头挂满汗珠,双手剧烈地颤抖着,他的猎鞭像风中的细树枝一样吊在手上,跟着手一起颤巍巍地摆动。他那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神态已荡然无存。他畏畏缩缩,像一条狗一样服服帖帖地跟在我朋友身旁。
“一定完全照办,保证按照您的指示去办。”他说道。
“绝对不能有任何闪失。”福尔摩斯说着,回头看了他一眼。他好像从福尔摩斯的眼里看到了某种可怕的力量,浑身抖个不停。
“啊,不会的,绝不会出错,保证出场比赛,用不用将它做些改变?”
福尔摩斯稍一想,放声大笑。“不,用不着。”他说,“我会写信给你。不许捣鬼,不然的话”
“啊,请放心,请放心!”
“嗯,我就相信你一次。好吧,明天等我的指示。”福尔摩斯说完这话,毫不理会那人向他伸过来的颤抖的手,扭身就往外走。我们又踏上了返回金斯皮兰的路。
“赛拉斯·布朗这种浑蛋,一会儿像发怒的公牛,一会儿像墙角的老鼠,而且一脸的奴才相,我还从来没有碰见过这样的人呢。”在我们拖着疲惫的双腿往回走时,福尔摩斯说道。
“这么说来,马在他那儿了?”
“他原本虚张声势,妄图把事情赖掉。可是,我分毫不差地说出了他在那天早晨干的好事,他认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我看见了。你应该看得出来,那个方头鞋印,与布朗的鞋印一模一样。再说,下人们根本没有胆量去做这种事。加上他每天习惯早起,而且还是第一个起床,所以我对他说他是怎样发现有匹马在荒野上游荡的,他怎样跑到它身边去的,后来他看到那匹名驹时心情怎样惊奇,怎样兴奋,因为只有这匹马才能打败他下注的那匹马。开始他是想把它送回金斯皮兰马厩。但是他心中又起了邪念,他打算把马藏起来,一直藏到比赛结束为止。然后,他将马牵回梅普里通马厩,藏了下来。我五一十地把每个细节都说了出来,他只好心服口服,低头认罪了。”
“可是,不是已经搜查过马厩了吗?”
“是啊,不过,像他那样的老油子,鬼点子 多着呢。”
“他为了一己之私什么都做得出来,你为什么还把马留在他手里?”
“老兄,他现在会像对待自己的性命一样小心翼翼地保护它的。他比谁都清楚,要想获得宽大处理,唯一的希望就是保证那匹马的安全。”
“不过,罗斯上校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爱讲情面的人。”
“这件事怎么处理,罗斯上校说了不算,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方法行事,我可以只告诉他我想说出来的事情。做私人侦探,就有这么点好处。华生,你有没有发现,罗斯上校对我很没礼貌,他有点傲慢。现在我想拿他来消遣一下,先别告诉他有关那匹马的事。”
“没有你的允许,我绝不吐露只言片语。”当然,与是谁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相比,这件事只是一件小事。”
“你打算继续追查下去?”
“恰恰相反,我们两个今夜就坐车回伦敦去。”
我完全没有料到,我的朋友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们到德文郡不过几个小时时间,侦查工作一开始就战绩辉煌,现在,他竟然将已经开始的工作甩手不管,准备回去了,这真是不可思议。往驯马师家走的路上,尽管我再三追问,福尔摩斯都守口如瓶,闭口不谈此事,我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客厅里,上校和警长早已在等我们。
“我和我的朋友已决定今天乘夜车返回伦敦,”福尔摩斯说道,“实在是不虚此行,我们已经呼吸过你们达特穆尔的新鲜空气了,果真是清新迷人啊。”
警长双眼发愣,上校轻蔑而又毫不掩饰地撇了撇嘴。
“这么说来,你没有希望能够抓获杀害可怜的斯特雷克的凶手了?”上校问道。
福尔摩斯调皮地耸了耸双肩。
“这很不好办,困难太大了,”福尔摩斯说道,“可是我完全可以肯定,星期二你的马可以照常参加比赛,让你的赛马骑师早做准备吧。能否给我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
警长从一个信封中拿出一张,递给了福尔摩斯。
“亲爱的格雷戈里,麻烦你先准备好我需要的东西,再在这里等一会儿。我还想问女仆一个问题。”
“我必须得说,我们这位从伦敦来的顾问太让我失望了,”我的朋友刚离开客厅,罗斯上校便毫不客气地说道,“他来到这儿,事情也没有任何进展。”
“至少他能确保你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我说道。
“不错,他是那样说过,”上校耸着肩说,“希望他找到了那匹马,好证明他没有胡扯。”
就在我正想回敬他几句为我的朋友辩护时,福尔摩斯又走进屋来。
“好了,先生们,”福尔摩斯说道,“现在没事了,咱们可以到塔维斯托克镇去了。”
一个马童打开马车门,我们登上四轮马车。福尔摩斯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弯身向前拍了拍马童的胳膊。
“我发现你们的围场里有几只绵羊,”福尔摩斯问道,“是谁照料它们呢?”
“是我啊,先生。”
“它们近来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啊,先生,没什么大毛病,就是有三只不知怎么跛足了。”
看得出来,福尔摩斯对这个答案非常满意,只见他搓着手,咧着嘴笑了。
“异想天开的推测,华生,不过推测得相当准,”福尔摩斯捏了捏我的手臂说,“格雷戈里,我提醒你注意一下羊群中的这种怪毛病。走吧,车夫。”
罗斯上校仍然是那副对我朋友的才能根本不相信的表情。可是,从警长脸上的表情能够看出,福尔摩斯的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你觉得那很重要吗?”格雷戈里问道。
“绝对重要。”
“还有什么需要特别关注的?”
“那天夜里,狗的反应很奇怪。”
“狗没有什么奇怪反应啊。”
“这才是最奇怪的。”夏洛克·福尔摩斯说。
4天之后,我和福尔摩斯再次乘火车去温切斯特市,目的是去看韦塞克斯杯锦标赛。
罗斯上校与我们约好在车站旁碰面,然后,我们坐上他的大马车去城外赛马场。罗斯上校阴沉着脸,态度极其生硬、冷淡。
“直到现在,连马的影子都没看到。”上校说道。
“如果你看到它,应该还认得它吧?”福尔摩斯问道。
上校听了大怒。“我赛马20年了,还从来没听人说过这样的话,”他说着,“就是小孩子,也认得银色白额马的白额头和它那布满斑点的右前腿。”
“赌注情况怎么样?”
“这才真是奥妙呢。昨天是十五比一,可是比差越来越小了,现在竟然下跌到三比一了”
“啊!”福尔摩斯说道,“明摆着有人知道了一些内部消息。”
马车抵达看台附近的围墙边上,我看到赛马牌上关于比赛和参赛马匹的一些介绍。
韦塞克斯金杯赛
毎匹马交款50英镑。头名除金杯外得奖1000英镑,第二名得奖300英镑,第三名得奖200英镑。赛马年龄:以四五岁口为限。赛程:一英里五弗隆。
一、希恩·牛顿先生的赛马:尼格罗;骑师:红帽,棕黄色上衣。
二、沃德洛上校的赛马:帕吉利斯特;骑师:桃红帽,黑蓝色上衣。
三、巴克沃特勋爵的赛马:徳斯巴勒;骑师:黄帽,黄色衣袖。
四、罗斯上校的赛马:银色白额马;骑师:黑帽,红色上衣。
五、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骑师:黄帽,黄黑条纹上衣。
六、辛格利福特勋爵的赛马:拉斯波尔;骑师:紫色帽,黑色衣袖。
“我们把另一匹准备好的赛马撤出了比赛,现在,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话上了,”
上校说道,“什么,怎么可能?我的银色白额马?”
“五比四,银色白额马!”赛马场内,赌客高声喊道,“五比四,银色白额马!五比十五,德斯巴勒!其余赛马,五比四!”
“所有的赛马都有编号,”我大声说道,“6匹马都在那儿。”
“6匹马?那么说,我的银色白额马也要出场了?”上校异常激动地喊道,“可是我怎么看不到它,没有看到我那匹马过来。”
“才过了5匹,这匹一定是你的。”
我的话音还没落地,那匹矫健的栗色马就从磅马围栏里奔腾而出,从我们面前一闪而过。马背上坐着的那位,黑帽红衣打扮,人人都知道那是上校的骑师。
“那不可能是我的马,”上校大叫道,“这匹马从上到下看不到一根白毛。你到底在玩什么花样,福尔摩斯先生?”
“呵呵,让我们来看看它跑得如何。”我的朋友冷静地说道,他拿起我的双筒望远镜,仔细看了好几分钟。“棒极了!开始得相当好!”他突然又喊道,“它们冲过来了,已经开始拐弯了!赛马一直跑过来,我们在车上看得很清楚,那情景真是太壮观,6匹马原来并排而行,靠得非常近,简直像挤在一起一样,一条毯子好像就能把它们全部罩住。可是,刚跑完一半赛程,梅普里通马厩的黄帽骑师就冲到了前面。然而,再次跑过我们面前时,德斯巴勒的力气已经所剩无几,罗斯上校的名驹却势不可挡,一路冲刺,驰过终点,最终将它的对手甩开有六马身的距离,巴尔莫拉尔公爵的赛马艾里斯得了第三名。
“如此看来,一点不错,真是我那匹马,”上校用一只手遮到眼上,喘着粗气望着我的朋友说,“我承认,我确实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这秘密保守的时间也太长了吧,福尔摩斯先生?”
“当然了,上校,你马上就可以把事情弄清楚了。我们这就一道过去看看那匹马。你瞧,它在这里。”说话间我们已走进磅马的围栏内,这地方除了马主人和他们的朋友外其他人严禁出入。“你只需用一点酒精给马儿洗洗脸,洗洗腿,你就能认出它就是那匹银色白额马。”
“这太难想象了!”
“我在盗马贼那里找到了它,便自作张。”
“亲爱的先生,干得好,也做的够神秘主张安排它来参加比赛了,这匹马看来状态很好,非常健壮。它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么出色。我当初对你的能力有些信不过,特此向你表示歉意。多亏了你,我才能找回我的马,你真是大好人,如果你能将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提拿归案,那就更好了。”
“这件事我也已经办妥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
上校和我都无比惊讶地望着福尔摩斯。上校问道:“你抓到他了?那他人呢?”
“就在这里。”
“这里!哪儿?”
“就在我的眼前。”
上校怒气冲冲,面色通红。
“我承认受了你的恩惠,我也很感谢你。福尔摩斯先生,”上校说道,“可是你刚才的话,不是恶劣的玩笑,就是无耻的污蔑!”
福尔摩斯忍不住笑了,“我向你保证,我没有说你同罪犯有任何联系,上校先生,”他说道,“真正的凶手现在就站在你身后。”他走到马的身边,把手放到它那光滑发亮的脖子上。
“是这匹马!”上校和我异口同声喊道。
“不错,就是这匹马。如果我说它是出于自卫杀人,那它应当只能算轻罪。其实,那个约翰·斯特雷克压根儿就是一个不值得你信任的家伙。现在铃响了,我想留在这儿在下一场比赛中赢点钱。案件的详细情况,我们不妨另找合适的机会再谈。”
那天晚上我们乘坐普尔门式快车返回伦敦时,我的朋友一路上都在讲述星期一晚上在达特穆尔驯马厩发生的那件案子,以及他揭破谜底的手法。罗斯上校和我本人一样,都听得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们也都觉得旅程实在是太过短促了。
“实话实说,”福尔摩斯说道,“我根据报纸上的报道所作出的推论没有正确性可言。”
“如果有些细节没有被他们的过分报道掩盖了的话,这些细节还是相当重要,很有价值的。我当初去德文郡之前,也同意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杀人凶手这一说法。当然,我也知道当时证据不足。就在咱们乘坐马车,来到驯马师家时,我才突然想到咖喱羊肉蕴含的重大意义。你们应该还会记得,你们都跳下马车时,我当时还坐在车里傻傻发呆吧,我当时感到很惊奇,我对自己的头脑也产生了怀疑,我怎么就把这么明显的一条线索给忽略掉了呢。”
“我坦白相告,”上校说道,“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什么用。”
“这是我推理链条中的第一个环节。弄成粉末的麻醉剂肯定还会有味道。这气味虽然不是很重,但还是可以闻得出来的。如果把它与普通食物混到一起,,吃的人一旦发觉。可能就不会再吃进肚里去。咖喱这种味道很冲的调料,正好可以掩盖麻醉剂的味道。但是,作为一个陌生人,那天晚上,菲茨罗伊·辛普森绝对不会带着咖喱去驯马师家中做手脚。当然也不排除这种可能,那天晚上他带着麻醉剂前去马厩,碰巧当晚的菜肴是咖理羊肉,这种巧合当然是难以让人信服的,因此,辛普森就被排除在案件之外了。于是,斯特雷克夫妇就成了我的重点怀疑对象,因为只有这两个人能决定将咖喱羊肉作为这天晚上的晚餐。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但没有出事,可见,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马童加进去的。那么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能接近这份菜肴下手而又避开了女仆呢?”
“在这个问题得以解决之前,我明白了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意义,一个可靠的推论总是能影响到其他的推论,让人从中发现问题。我从辛普森事件中得知,马厩中养有一条狗,但是,有人进来并且牵走了马,这狗竞然一声没叫,没有惊醒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马童。显而易见,这条狗对这位午夜来客非常熟悉。那时我已有把握,或者说差不多完全相信,那个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的人就是约翰·斯特雷克。他为什么这样做呢?可想而知,他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不然,他为什么要对自己的马童下药呢?可是,短时间内我还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以前有过这样一些案子,驯马师通过代理人出高额赌注赌自己的马匹会输然后就想办法作弊,故意让自己的马输掉比赛。有时,在赛马中他们故意勒紧缰绳,放慢速度让马跑不快。有时他们还会采取一些更隐秘、更阴险的手法。咱们碰到的这个属于哪一种呢?也许,通过检查死者衣袋里的东西,有助于我很快找到答案。
”
“果然不出所料,你们应该还记得,死者手中握有了一把奇怪的小刀,这把刀任何一个神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拿它来做武器。正如华生医生所说,那是一把手术刀,只有外科手术室做最精密手术时才使用的到。其实,那天夜里,他也打算用这把小刀来做一项小手术。罗斯上校,关于赛马你经验丰富,你肯定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处皮下用小刀轻轻划上一小道,那是绝对不会找到任何痕迹的。但是这么一弄,马将慢慢出现轻微的跛足,而这一般只会被人认为训练过度,或是感染了轻微的风湿疼痛,没人会发现。那其实是一个恶毒无耻的阴谋。”
“浑蛋!恶棍!”上校气愤地大声嚷道。
“我们现在应该明白为什么约翰·斯特雷克要把马牵到洼地里去了吧。因为这样一匹烈马被刺伤以后,一定会高声嘶叫很难控制,难免会惊醒睡在草料棚中的人。所以,这一切绝对需要到远离马厩的野外去做。”
“我真瞎啊!”上校大叫道,“难怪他要用蜡烛和火柴了。”
“正是,检查过他的东西以后,我不仅幸运地发现了他的犯罪手法,而且还找到了他的犯罪动机。上校,你是一个阅历丰富的人,你知道,一个人不可能把别人的账单藏在自己的口袋里随身携带。一般来说,自己处理自己的账务都没有工夫。所以我很快断定斯特雷克过着重婚生活。他另外还有一个家。通过那份账单可以看出,事情与一个挥霍成性的女人有关。即使像你这样对人慷慨大度的人,也很难想象得到,为了女人买一件衣服,他肯花20基尼。我曾寻机向斯特雷克夫人打听过这件衣服的事,她毫不知情,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说明她是个没有关联的局外人。我记下了服装店的地址,相信只要我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走上一趟,一定能弄清这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真实身份。从那时开始,一切就都很明白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洼地里,在那里点起蜡烛不会被别人发现。辛普森慌忙逃走时弄丢了领带,斯特雷克捡到了它,或许他想,可以用来绑马腿。
在洼地里,他转到马后面擦亮火柴点亮了蜡烛。可是,马被那突然而来的光亮惊坏了,出于动物的自卫本能,它感到有人要对它不利,于是猛地尥起蹶子来,那铁蹄正中斯特雷克的额头,这时,斯特雷克为了做那种细致的工作时更加方便,顾不得还下着雨,脱掉了自己的大衣。所以在他被踢倒时手中的小刀割伤了他的大腿。我说得还算清楚吗?”
“高明!”上校喊道,“非常高明!整个过程好像都给你看见了。”
“最后一点推测,我承认过于冒险。我突然想到,斯特雷克这么一个阴险狡诈的家伙,要想在马身上做这种细致的手术,他不经过练习决不会轻易动手。他会找什么东西来练习呢?我看到了那些绵羊,于是就提了一个问题,真的,连我自己都感到很惊奇,答案证明我的推测完全正确。”
“回到伦敦我走访了那位服饰商,她认识斯特雷克,他就是那名叫德比希尔的阔绰顾客,他有一个打扮的时髦漂亮而又喜好奢华服饰的太太。我相信,就是这个女人使斯特雷克背上了大笔债务,导致他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你把一切都说得一清二楚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上校大声说道,“这匹马去了哪里了?”
“啊,它幸运地脱缰逃跑了,后来,你的一位邻居替你照顾着它。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宽容。我想,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火车应该到了克拉彭站,用不了10分钟就可以抵达维多利亚车站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抽烟,上校,我很乐意把其他一些细枝末节讲给你听,想必你一定很有兴趣。”
杰克在地下室摩擦佣兵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