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石同人】暗黑版达拉然:羊!羊!羊!
我关于童年的记忆,夜晚的部分总是沉浸在喧嚣的酒馆里。开始记事时起,记忆从老板鲍勃的怀里开始延续,接下来是可供爬行和学步的吧台、下地后仰头才能看到的高脚座椅,以及推门而出后飘着清香的喧闹花市。但来到酒馆之前,我在哪?
01
鲍勃回答说,在来到酒馆之前,我躺在一个女人的怀里。
十来年前的某天,下了一场大雨。绵绵地雨水拍打在客舱的小窗格上,发出的声音让人昏昏欲睡。飞艇内空荡而昏暗,为数不多的几名乘客安静地窝在各自的角落里。飞艇麻木而高效地穿过雨幕,飞往狂风暴雨中岿然不动的达拉然。
鲍勃伸手拉紧了兜帽,把脖子上汗渍斑斑的墨绿汗巾塞进兜帽的两侧,试图充当耳塞。他不耐地啧了一声,在心里盘算起酒馆里冷清的生意。座位的底下歪歪斜斜地搁着一块黄色的牌匾,那是一块广告牌,鲍勃最近出门总是随身带着。
窗外偶尔会划过一道闪电,电光透过小窗的玻璃将客舱内部映照成了拙劣苍白的木版画,亮部白得仿佛高高凸起,暗部则阴沉得深邃。
雷声终归是惊醒了安睡的小孩。孩子咿哇地轻声哭啼,久未等来母亲的安抚后,转为了哇哇大哭。白胖的小腿着急地蹬着,踢落了盖在身上的绵白毛毯。借着闪电的亮光,鲍勃看清毯子并不是昏暗中看起来的好看的绵白,而是旧书页那般令人郁闷的枯黄。
女人痴痴呆呆地盯着前排座椅的后背,不知那皲裂的伪造皮革上有什么吸引了她。黑色的麻布行李包压在了大腿上,她紧紧地环抱着,左手攥住了右手手臂,右手屈指放在了嘴唇边上。纤瘦的手指不时地颤动,传出牙齿啃啮指甲的咯咯声。
孩子的小脚丫第三次碰到女人的臂肘时,她终于察觉到了其他乘客的侧目,于是慌忙地推开行李包裹,把孩子抱起搂在了怀里。她熟练地掀起围巾的一角,轻轻拭去了孩子眼角的泪珠和嘴角的口水。孩子淡黄的头发稀疏而柔软,她顺着毛发深情地抚摸了几回,难得地笑了笑,然后把双臂当做摇篮左右微晃,哼起了舒缓的摇篮曲。
鲍勃坐在女人背后,隔了三排座椅。他饶有有兴致地看着这幅温情的画面。女人不常出远门,带着孩子出门,怕还是第一次。他想。
只有他能注意到这幅母子安眠画里的不协调:被女人推倒在身侧座位上的包裹随着飞艇的摇晃,颤颤巍巍地即将掉落在地,包裹顶部的系带已经有些松了,若是落地难免洒落一地行李,说不定还会摔碎一些东西;另一边,孩子踢落的毛毯正在饱饮渗进客舱的雨水。
这玩意可不好喝,鲍勃摇摇头。他离开座椅,利落地捡起了毛毯,用力拧干后递给女人,顺手扶稳了包裹。
“太太,孩子的毛毯已经被雨水浸湿了,记得别往孩子身上盖。”
女人见一位高大黝黑的男人突然靠近自己,顿时就慌了神,瞪大了眼睛提防地看向鲍勃。但见到递来的毛毯后,又松懈了下来。
“谢...谢谢老爷!”
鲍勃这时想起女人并没有空闲的手来接过毛毯,于是将其抖落开来,四四方方地叠好后晾在了座椅靠背上。
“哈,轻松点。达拉然里也不都是大老爷们,多的是我们这种动手吃饭的小平民。”
这话引起了客舱其它角落里的几声自嘲的轻笑,算是赞同了这番话,女人懵懂地转头四看,有些羞赧地跟着笑了起来。
“我叫鲍勃,在头顶上那座城市里开着一家酒馆,名字就叫鲍勃酒馆,在花鸟街附近。”鲍勃不失时机地介绍了自己,“有空常来坐坐,需要帮忙的话也尽管可以找我。”
“嗯,谢谢您,鲍勃先生。”
“孩子真可爱。”
女人抬头回以真挚的笑容,明眸皓齿别有风情。
鲍勃笑着点点头,坐回了自己的角落。客舱内仍然空荡而昏暗,但气氛明显鲜活了许多。偶尔还会响起孩子被逗乐的吃吃笑声。
拍落在舱壁的雨声渐渐稀疏,但窗外电闪雷鸣却未曾减缓。看这光景飞艇应是飞到了达拉然的城基底下,再过一会,某处城墙的外侧便会拉起一扇大门,门内是安排好的船坞,届时船坞外围的魔法护盾也会暂时关闭,飞艇便可前往停泊。
悉悉索索。乘客们开始检查收拾行李,鲍勃也拾起了座位底下的广告牌,他扭扭身子松了松筋骨,迈开脚步向舱门走去。下船前,鲍勃打算友好亲和地同女人道个别,但女人又恢复了那副痴呆的表情。
她背好了孩子,背带稳稳地系在腰间,行囊也已经重新打理好,分明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但她呆滞又畏缩地坐定了,望着灌进冷风与噪音的舱门,嘴唇微微地哆嗦,就像是在望着行刑场洞开的铁闸门。
03
半透明的紫红护盾时隐时现,笼罩着天穹。细密的电纹不时从高空闪现,极尽曲折地向四面八方蔓延,终是一闪而逝。
达拉然固然是座美丽的城市,达拉然也是座深藏罪孽的城市。倒不如说,是达拉然的美丽加深了它的罪孽。
鲍勃这般想着,百无聊赖地举起牌子,靠在了跳蚤市场东南方向的墙角上。站在这儿可以望见北方的天幕里那一座座高高耸立的法师尖塔。虽说饱览了恢宏的景致,但念到脚下所踩着的总是些污水横流虫爬鼠窜的街道,鲍勃便再无远眺的兴致。
在他面前的是城市主干道的第三条旁道,人来人往客流颇多,在这打广告效果理应不错。希望特意出城加订的货别再亏本了,他又想着。但这广告牌真的有用吗?亮黄的底色确实足够醒目,但黑色的字体难免有些沉重。虽然最后一行及时醒悟改为红字,总体效果上却莫名的有些滑稽了。
“鲍勃酒馆,开怀畅饮的好酒馆。
酒香劲醇,开在花鸟街之深巷。”
鲍勃学着小丑的姿势将牌子围绕周身来回旋转了六七周,再奋力地高高举起。果然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
那些目光意味纷纭,鲍勃不以为意,令他在意是一道熟悉的目光,来自飞艇上那个带着孩子的奇怪女人。又见面了。
她亦步亦趋地跟在了一个男人身后。男人穿着法师塔里常见的紫边白袍,脸色阴沉,背着手闷头赶路,大步流星地从街北边向南走去。孩子待在女人背后的襁褓里,小手极为勉强地捏住了一朵白色的无名小花,他侧头依靠在母亲的背上,出神地盯着淡黄的粉嫩花蕊。
女人为了跟上男人的脚步,不得不小跑似的紧赶慢赶,孩子在背后也随着短促的跨步上下抖动,颇不好受,好在他的注意力都在花上,并不哭闹。行李应该已经在别处放好,这会女人一手往后搁在了襁褓底下,勉力托住了小孩,另一只手握住一捧由四朵玫瑰扎起来的礼花。包裹花束的牛皮纸随着急促的步伐哗哗作响。
两人对上了目光,鲍勃笑了笑,牙齿在肤色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白亮,大家都认为这个模样特别喜气。女人脸色不太好看,但看到喜气的鲍勃后,她还是下意识地回以礼貌而短暂的微笑,复又低头紧紧跟上了男人。
男人也看了鲍勃一眼,他只是不屑地哼了哼。
花也不接,孩子也不帮忙抱一下。鲍勃看着男人趾高气昂地离去,努努嘴,懒得再做评判。
在达拉然,深藏的罪孽往往源自这些高高在上的老爷。
达拉然天色昏亮的时辰虽与地面并无差异,若身处城内,夕阳总会比地面更早地沉入地平线,同理,太阳爬上地面也总会更迟一些。
灯火初上时分,鲍勃又看见了那母子二人。
幸运的是,女人对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总是十分敏感,她们往往也颇为信任自身的直觉。于是女人也看到了鲍勃。
礼花已经丢弃,只剩孩子手里捏着的一柄病怏怏的玫瑰骨朵儿。女人在慌忙地奔跑,抱着孩子显得极为吃力。孩子手里的玫瑰在风里摇荡,不时抖落几枚花瓣,凄红的花瓣在风里打了几个转,孤苦伶仃地随风远去。
应该是在追什么人。鲍勃下意识往北看去,果然远远地望见了那个穿着白袍的阴沉男人。从侧面也能看出那副铁青的脸色,男人满脸怒意地走远了,迈向了群山似的法师尖塔。
女人视鲍勃如救星一般,跑到了他跟前,将孩子递向了他。她红着眼圈向鲍勃苦笑了一下,气喘吁吁地着急解释,却只能间断地说出几句短句。鲍勃连忙侧耳去听。大意很好理解,她想追上孩子的父亲,但抱着孩子实在追不上。有些话如果没能传达给男人的话,那便万事休矣。所以不得不托付鲍勃帮忙着孩子,她去追一下很快就会回来。
鲍勃点头答应,忙不迭地将广告牌子扔在一旁,伸手托住孩子的屁股,稳稳地接过了好奇地望着自己的孩子。女人回头看了两次,然后才在放心地追远了。森森夜幕下,女人跑进了尖塔组成的群山。
“苦命的孩子唉,你盯着叔叔看啥呢?”
我居然也不怕生,嘿嘿地开心一笑,举起玫瑰扫向了鲍勃叔叔雪白的牙齿。在小孩子看来,黑乎乎的夜色里恐怕只有这排喜气满满的白牙是值得关注的。
也许是命苦的人更容易天生乐观,我和鲍勃叔叔玩在了一起,只两三天便迅速熟悉起来。
然而,与我的乐观相对应的,是一点也不容乐观的现实,鲍勃在跳蚤市场连着守了三个月,都没能等回我的母亲。往后更无音讯。
04
鲍勃叔叔收养了我,他把我们相遇的那一天定为了我的生日。
在我十岁生日那天,鲍勃远行归来。他故作神秘地和我说他带回了一位员工,调酒绝对是一把好手。
我第一次见到了我。
诚然,这个说法很奇怪。在回溯记忆的时候,我无法避开这个文字陷阱,即便更换人称措辞也无济于事。我唯一能做的只是避开类似的谈论。
鲍勃叔叔说我虽有一副人型的模样,会说会唱,但底子里徒然是个空壳。
05
男孩的十岁,是极易受到环境影响的年龄,通俗点说,我到了学坏的年纪。
鲍勃叔叔敲着我的脑袋:“小伙计,你也到了被唤作小伙计的年纪了。”
“你不能再待在酒馆里了,酒鬼们坏得很呢。他们肯定会教坏你,你会特别害怕小鸡鸡那长出来的软毛,怕得厉害,怕得不剪光它们不敢下床。这群男人就喜欢这么欺负刚刚长大的小男孩。”
“但是,别怕,你那是长大了,从光屁股的小屁孩变成了茁壮的小伙计。”
“该去找小姑娘了!”
也不管我听没听懂,鲍勃叔兴致勃勃地拉起我的手,走向街另一头的“花与粥”鲜花店。花店老板是鲍勃的老熟人,年纪已经很大了,膝下有个伶俐可人的小女儿,正值青春年华。
“该去找小姑娘了!”鲍勃叔叔兴致勃勃。
花店门前颇为敞亮,往外摆放着几套矮桌小凳和一些简单的炊具,一路摆到了街沿的小树底下。蒸笼里腾腾地冒出一团团蒸汽,有位老伯正忙活不停,他揭开熬粥的大锅,给桌上的客人盛了满满一碗。这是“粥”店。隔着袅袅蒸汽看去,才能见到满满地摆着三层观赏花盆的花店门面。真是生气满满的花店,我也有些期待。店里应该有位只比我大些岁数的女孩,像鲍勃叔叔说的那样,伶俐可爱的女孩。
但店里没人。
粥摊的老伯心不在焉地打发走一位对粥颇有微词的食客,他直起佝偻地腰背,抬头向北望去。我们见状又往店里看了一眼,发觉事情有些不对,跟随老伯的目光抬头望向北方的天空,瞧见了一座又一座威严的法师塔。天还未明,尖塔在晨曦的映照下,染上了深沉的赤色,活像染上了暗红血迹的尖刺。
鲍勃松开拉着我的手,背在身后朝着我,用力往后摆了摆。我早已习惯这类暗号手势,停下脚步没跟上去。
“......”,鲍勃叔叔步子有些沉重,走到老伯身旁时他喉结动了动,张开嘴却没能说出话来。
他伸出手去揽住老伯的肩膀,轻轻拍了几下,终于不忍地问道:“多久了?”
咚...咚...咚...
藏在钟楼里的大钟空洞地响着,连着悲鸣了七下。阳光终于越过达拉然那高不可攀的地平线,洒进了群塔之间,一座座尖塔顿时鲜亮起来,发出纯洁的莹白光芒。白鸽群哗啦啦地振响翅膀,从一座尖塔顶端飞下,滑进了群塔的更深处,好一副生机勃勃的美景。
“你不要管。快回去吧...看好你家的小子。”老伯缓缓拉开了鲍勃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转身往店里走去。哐啷一声,他碰倒了桌边的铝盆,但老伯看都没看一眼,颓然地迈着步子,留给我们一个落寞的背影。
06
“花儿,我不知道你回不回来吃晚饭,我就先吃了。
我捧起粥碗的时候,心里念叨着,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
等久了,我就不吃了。
家里那包米吃了好久,还是那么多,还多了些象鼻虫。
爹爹知道你不回来吃饭,也就不想熬粥了。我不想熬粥了,多少米放多少水,全都忘了。
我到今天才知道,爹爹生下来就是为你熬粥的。
现在你不回来吃饭,爹爹什么事都没了。爹爹什么事都不想做,连吃饭都不想。
花儿啊,你到哪里去了。
爹爹想去找你了。”
(注)
07
十二岁那年,怪盗军团入侵了达拉然。
整座城市鸡飞狗跳,达官贵人们慌里慌张地使唤着城里的卫兵,掩护他们逃离是非之地。好在这和我们没什么关系,军团压根不在意市井小民的微薄钱财。他们路过酒馆讨酒吃时,往往还会留下不错的小费。
酒馆生意突然红火了起来,不过鲍勃在我的帮助下勉强应付得过来。我则和往常一样早早地前往“花和粥”小店,帮忙打理花店的生意。
说是帮忙,店里其实早已人去楼空。老伯勉强教了我半个月的手艺,然后便不知去向。他在墙上留下了几行叫人心疼的字句,或者可以称之为诗。
我又把这首小诗读了几遍,坐在店里发起了呆。街头巷尾一片乱糟糟的,吵吵嚷嚷,远远地还能听到几声绝望的哭喊。这种时节当然不会有人来买花。
我抬头看天,真正的天,达拉然的护罩早就破碎殆尽了。灰蒙蒙的天空有些无聊,但还是远比压抑的魔法护盾生动有趣得多。视线里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关注的东西,只是几块铅云,偶尔有一架地精飞艇拖着浓烟坠向地面。我还是看得入迷。
脖子的酸痛迫使我收回了视线,我捏捏脖子,摇头晃脑时被吓了一跳——店门口不知何时来了一只绵羊。我走近去看它。绵羊对着我眨了眨眼,然后又眨眨眼看向店里一盆又一盆的花。它抬起蹄子想走进店里,又胆怯地放下了,犹犹豫豫地眨眼看我,复又眨眼看了看花。绵羊扇了扇耳朵,掉头离开了。
我松口气,心想它应该只是馋店里的花草吧。
它走到了街边,又站定了,扭着头左看右看,仿佛在对某件事情做着确认。最后,它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奋力扬起前蹄抬高了身子,极力伸长了脖子,看向被门棚挡住的花店名字。绵羊太矮了。
“花与粥”。我想到了,它也看到了。我想到了一些可怕的事情,绵羊却是再也不必害怕什么了。
绵羊不再犹豫,迈开蹄子跑进了店里。我让开道路,同时胆战心惊地哆嗦着,开了口:“花...花儿姐?”
绵羊对着我眨了眨眼,走近了看着我,迟疑一会后,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舔我的手掌心。
舌头温温的。我的心如坠冰窟,脑子里嗡嗡作响,什么主意也没了。片刻后,我好歹是想了起来,花儿姐肯定是回来找老伯的。
但是没用,老伯已经不在了。她已经看见了墙上的字句,睁大眼睛定定地看着,一字一句地慢慢辨认,豆大的泪珠终于滴落了下来。我说不出话,在墙角旁坐下,让花儿姐靠着我,我轻轻摸着她的头。
街外此起彼伏地响起了几声咩咩的叫声。
咩...咩...咩...
羊!羊!羊!
有什么东西在我的脑海中炸开了。来不及细想那究竟是何物,我撒开脚步往奔向鲍勃酒馆。
鲍勃酒馆,开在花鸟街之深巷。
太远了,太远了!我在路上又碰见了两三只羊,它们有没有目的地游荡着,都已经受了些伤。太脆弱了,绵羊根本没法保护自己!
羊!羊!羊!
我大吼着。奔向了酒馆。街上有人在打斗,危险的能量和尖锐的刀片四处飞舞。但我已无暇顾及,盲目地穿越了战场。
“羊!羊!羊!”我哭喊着,“妈!...”
08
随着回想距离的拉长,记忆中的景物慢慢静止,渐渐变淡。
作为人类的我,最后一刻倒在了花鸟街的街边,倒在了奥术能量的流弹里,年轻的血液汩汩流动,无谓地渗进了街砖地缝。
鲍勃闻讯后如我一般疯狂地奔了过来,好在他不用如我一般需要穿越战场。他终究还是晚了一步。我的身躯不可挽回地死去了,我的精神魂灵,或许你已猜到,来到了作为机器人的我这里。
达拉然陷落了。
我醒来时,达拉然已经陷落了,羊呢?
机器人的语气单调又冰冷,我和鲍勃叔说起了羊的事情。他听后没有说话,久久地沉默。他没和我说那天是否有只绵羊进了酒馆,也没和我说花儿姐最终如何了。
注:
小诗改编自台湾作家黄春明写给自缢儿子的一封信:《国峻,我知道你不回来吃晚饭》。
坚持需要动力。如果喜欢,拜托请千万点个赞再走!
01
鲍勃回答说,在来到酒馆之前,我躺在一个女人的怀里。
十来年前的某天,下了一场大雨。绵绵地雨水拍打在客舱的小窗格上,发出的声音让人昏昏欲睡。飞艇内空荡而昏暗,为数不多的几名乘客安静地窝在各自的角落里。飞艇麻木而高效地穿过雨幕,飞往狂风暴雨中岿然不动的达拉然。
鲍勃伸手拉紧了兜帽,把脖子上汗渍斑斑的墨绿汗巾塞进兜帽的两侧,试图充当耳塞。他不耐地啧了一声,在心里盘算起酒馆里冷清的生意。座位的底下歪歪斜斜地搁着一块黄色的牌匾,那是一块广告牌,鲍勃最近出门总是随身带着。
窗外偶尔会划过一道闪电,电光透过小窗的玻璃将客舱内部映照成了拙劣苍白的木版画,亮部白得仿佛高高凸起,暗部则阴沉得深邃。
雷声终归是惊醒了安睡的小孩。孩子咿哇地轻声哭啼,久未等来母亲的安抚后,转为了哇哇大哭。白胖的小腿着急地蹬着,踢落了盖在身上的绵白毛毯。借着闪电的亮光,鲍勃看清毯子并不是昏暗中看起来的好看的绵白,而是旧书页那般令人郁闷的枯黄。
女人痴痴呆呆地盯着前排座椅的后背,不知那皲裂的伪造皮革上有什么吸引了她。黑色的麻布行李包压在了大腿上,她紧紧地环抱着,左手攥住了右手手臂,右手屈指放在了嘴唇边上。纤瘦的手指不时地颤动,传出牙齿啃啮指甲的咯咯声。
孩子的小脚丫第三次碰到女人的臂肘时,她终于察觉到了其他乘客的侧目,于是慌忙地推开行李包裹,把孩子抱起搂在了怀里。她熟练地掀起围巾的一角,轻轻拭去了孩子眼角的泪珠和嘴角的口水。孩子淡黄的头发稀疏而柔软,她顺着毛发深情地抚摸了几回,难得地笑了笑,然后把双臂当做摇篮左右微晃,哼起了舒缓的摇篮曲。
鲍勃坐在女人背后,隔了三排座椅。他饶有有兴致地看着这幅温情的画面。女人不常出远门,带着孩子出门,怕还是第一次。他想。
只有他能注意到这幅母子安眠画里的不协调:被女人推倒在身侧座位上的包裹随着飞艇的摇晃,颤颤巍巍地即将掉落在地,包裹顶部的系带已经有些松了,若是落地难免洒落一地行李,说不定还会摔碎一些东西;另一边,孩子踢落的毛毯正在饱饮渗进客舱的雨水。
这玩意可不好喝,鲍勃摇摇头。他离开座椅,利落地捡起了毛毯,用力拧干后递给女人,顺手扶稳了包裹。
“太太,孩子的毛毯已经被雨水浸湿了,记得别往孩子身上盖。”
女人见一位高大黝黑的男人突然靠近自己,顿时就慌了神,瞪大了眼睛提防地看向鲍勃。但见到递来的毛毯后,又松懈了下来。
“谢...谢谢老爷!”
鲍勃这时想起女人并没有空闲的手来接过毛毯,于是将其抖落开来,四四方方地叠好后晾在了座椅靠背上。
“哈,轻松点。达拉然里也不都是大老爷们,多的是我们这种动手吃饭的小平民。”
这话引起了客舱其它角落里的几声自嘲的轻笑,算是赞同了这番话,女人懵懂地转头四看,有些羞赧地跟着笑了起来。
“我叫鲍勃,在头顶上那座城市里开着一家酒馆,名字就叫鲍勃酒馆,在花鸟街附近。”鲍勃不失时机地介绍了自己,“有空常来坐坐,需要帮忙的话也尽管可以找我。”
“嗯,谢谢您,鲍勃先生。”
“孩子真可爱。”
女人抬头回以真挚的笑容,明眸皓齿别有风情。
鲍勃笑着点点头,坐回了自己的角落。客舱内仍然空荡而昏暗,但气氛明显鲜活了许多。偶尔还会响起孩子被逗乐的吃吃笑声。
拍落在舱壁的雨声渐渐稀疏,但窗外电闪雷鸣却未曾减缓。看这光景飞艇应是飞到了达拉然的城基底下,再过一会,某处城墙的外侧便会拉起一扇大门,门内是安排好的船坞,届时船坞外围的魔法护盾也会暂时关闭,飞艇便可前往停泊。
悉悉索索。乘客们开始检查收拾行李,鲍勃也拾起了座位底下的广告牌,他扭扭身子松了松筋骨,迈开脚步向舱门走去。下船前,鲍勃打算友好亲和地同女人道个别,但女人又恢复了那副痴呆的表情。
她背好了孩子,背带稳稳地系在腰间,行囊也已经重新打理好,分明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但她呆滞又畏缩地坐定了,望着灌进冷风与噪音的舱门,嘴唇微微地哆嗦,就像是在望着行刑场洞开的铁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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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透明的紫红护盾时隐时现,笼罩着天穹。细密的电纹不时从高空闪现,极尽曲折地向四面八方蔓延,终是一闪而逝。
达拉然固然是座美丽的城市,达拉然也是座深藏罪孽的城市。倒不如说,是达拉然的美丽加深了它的罪孽。
鲍勃这般想着,百无聊赖地举起牌子,靠在了跳蚤市场东南方向的墙角上。站在这儿可以望见北方的天幕里那一座座高高耸立的法师尖塔。虽说饱览了恢宏的景致,但念到脚下所踩着的总是些污水横流虫爬鼠窜的街道,鲍勃便再无远眺的兴致。
在他面前的是城市主干道的第三条旁道,人来人往客流颇多,在这打广告效果理应不错。希望特意出城加订的货别再亏本了,他又想着。但这广告牌真的有用吗?亮黄的底色确实足够醒目,但黑色的字体难免有些沉重。虽然最后一行及时醒悟改为红字,总体效果上却莫名的有些滑稽了。
“鲍勃酒馆,开怀畅饮的好酒馆。
酒香劲醇,开在花鸟街之深巷。”
鲍勃学着小丑的姿势将牌子围绕周身来回旋转了六七周,再奋力地高高举起。果然吸引了不少行人的目光。
那些目光意味纷纭,鲍勃不以为意,令他在意是一道熟悉的目光,来自飞艇上那个带着孩子的奇怪女人。又见面了。
她亦步亦趋地跟在了一个男人身后。男人穿着法师塔里常见的紫边白袍,脸色阴沉,背着手闷头赶路,大步流星地从街北边向南走去。孩子待在女人背后的襁褓里,小手极为勉强地捏住了一朵白色的无名小花,他侧头依靠在母亲的背上,出神地盯着淡黄的粉嫩花蕊。
女人为了跟上男人的脚步,不得不小跑似的紧赶慢赶,孩子在背后也随着短促的跨步上下抖动,颇不好受,好在他的注意力都在花上,并不哭闹。行李应该已经在别处放好,这会女人一手往后搁在了襁褓底下,勉力托住了小孩,另一只手握住一捧由四朵玫瑰扎起来的礼花。包裹花束的牛皮纸随着急促的步伐哗哗作响。
两人对上了目光,鲍勃笑了笑,牙齿在肤色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白亮,大家都认为这个模样特别喜气。女人脸色不太好看,但看到喜气的鲍勃后,她还是下意识地回以礼貌而短暂的微笑,复又低头紧紧跟上了男人。
男人也看了鲍勃一眼,他只是不屑地哼了哼。
花也不接,孩子也不帮忙抱一下。鲍勃看着男人趾高气昂地离去,努努嘴,懒得再做评判。
在达拉然,深藏的罪孽往往源自这些高高在上的老爷。
达拉然天色昏亮的时辰虽与地面并无差异,若身处城内,夕阳总会比地面更早地沉入地平线,同理,太阳爬上地面也总会更迟一些。
灯火初上时分,鲍勃又看见了那母子二人。
幸运的是,女人对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总是十分敏感,她们往往也颇为信任自身的直觉。于是女人也看到了鲍勃。
礼花已经丢弃,只剩孩子手里捏着的一柄病怏怏的玫瑰骨朵儿。女人在慌忙地奔跑,抱着孩子显得极为吃力。孩子手里的玫瑰在风里摇荡,不时抖落几枚花瓣,凄红的花瓣在风里打了几个转,孤苦伶仃地随风远去。
应该是在追什么人。鲍勃下意识往北看去,果然远远地望见了那个穿着白袍的阴沉男人。从侧面也能看出那副铁青的脸色,男人满脸怒意地走远了,迈向了群山似的法师尖塔。
女人视鲍勃如救星一般,跑到了他跟前,将孩子递向了他。她红着眼圈向鲍勃苦笑了一下,气喘吁吁地着急解释,却只能间断地说出几句短句。鲍勃连忙侧耳去听。大意很好理解,她想追上孩子的父亲,但抱着孩子实在追不上。有些话如果没能传达给男人的话,那便万事休矣。所以不得不托付鲍勃帮忙着孩子,她去追一下很快就会回来。
鲍勃点头答应,忙不迭地将广告牌子扔在一旁,伸手托住孩子的屁股,稳稳地接过了好奇地望着自己的孩子。女人回头看了两次,然后才在放心地追远了。森森夜幕下,女人跑进了尖塔组成的群山。
“苦命的孩子唉,你盯着叔叔看啥呢?”
我居然也不怕生,嘿嘿地开心一笑,举起玫瑰扫向了鲍勃叔叔雪白的牙齿。在小孩子看来,黑乎乎的夜色里恐怕只有这排喜气满满的白牙是值得关注的。
也许是命苦的人更容易天生乐观,我和鲍勃叔叔玩在了一起,只两三天便迅速熟悉起来。
然而,与我的乐观相对应的,是一点也不容乐观的现实,鲍勃在跳蚤市场连着守了三个月,都没能等回我的母亲。往后更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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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叔叔收养了我,他把我们相遇的那一天定为了我的生日。
在我十岁生日那天,鲍勃远行归来。他故作神秘地和我说他带回了一位员工,调酒绝对是一把好手。
我第一次见到了我。
诚然,这个说法很奇怪。在回溯记忆的时候,我无法避开这个文字陷阱,即便更换人称措辞也无济于事。我唯一能做的只是避开类似的谈论。
鲍勃叔叔说我虽有一副人型的模样,会说会唱,但底子里徒然是个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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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的十岁,是极易受到环境影响的年龄,通俗点说,我到了学坏的年纪。
鲍勃叔叔敲着我的脑袋:“小伙计,你也到了被唤作小伙计的年纪了。”
“你不能再待在酒馆里了,酒鬼们坏得很呢。他们肯定会教坏你,你会特别害怕小鸡鸡那长出来的软毛,怕得厉害,怕得不剪光它们不敢下床。这群男人就喜欢这么欺负刚刚长大的小男孩。”
“但是,别怕,你那是长大了,从光屁股的小屁孩变成了茁壮的小伙计。”
“该去找小姑娘了!”
也不管我听没听懂,鲍勃叔兴致勃勃地拉起我的手,走向街另一头的“花与粥”鲜花店。花店老板是鲍勃的老熟人,年纪已经很大了,膝下有个伶俐可人的小女儿,正值青春年华。
“该去找小姑娘了!”鲍勃叔叔兴致勃勃。
花店门前颇为敞亮,往外摆放着几套矮桌小凳和一些简单的炊具,一路摆到了街沿的小树底下。蒸笼里腾腾地冒出一团团蒸汽,有位老伯正忙活不停,他揭开熬粥的大锅,给桌上的客人盛了满满一碗。这是“粥”店。隔着袅袅蒸汽看去,才能见到满满地摆着三层观赏花盆的花店门面。真是生气满满的花店,我也有些期待。店里应该有位只比我大些岁数的女孩,像鲍勃叔叔说的那样,伶俐可爱的女孩。
但店里没人。
粥摊的老伯心不在焉地打发走一位对粥颇有微词的食客,他直起佝偻地腰背,抬头向北望去。我们见状又往店里看了一眼,发觉事情有些不对,跟随老伯的目光抬头望向北方的天空,瞧见了一座又一座威严的法师塔。天还未明,尖塔在晨曦的映照下,染上了深沉的赤色,活像染上了暗红血迹的尖刺。
鲍勃松开拉着我的手,背在身后朝着我,用力往后摆了摆。我早已习惯这类暗号手势,停下脚步没跟上去。
“......”,鲍勃叔叔步子有些沉重,走到老伯身旁时他喉结动了动,张开嘴却没能说出话来。
他伸出手去揽住老伯的肩膀,轻轻拍了几下,终于不忍地问道:“多久了?”
咚...咚...咚...
藏在钟楼里的大钟空洞地响着,连着悲鸣了七下。阳光终于越过达拉然那高不可攀的地平线,洒进了群塔之间,一座座尖塔顿时鲜亮起来,发出纯洁的莹白光芒。白鸽群哗啦啦地振响翅膀,从一座尖塔顶端飞下,滑进了群塔的更深处,好一副生机勃勃的美景。
“你不要管。快回去吧...看好你家的小子。”老伯缓缓拉开了鲍勃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转身往店里走去。哐啷一声,他碰倒了桌边的铝盆,但老伯看都没看一眼,颓然地迈着步子,留给我们一个落寞的背影。
06
“花儿,我不知道你回不回来吃晚饭,我就先吃了。
我捧起粥碗的时候,心里念叨着,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
等久了,我就不吃了。
家里那包米吃了好久,还是那么多,还多了些象鼻虫。
爹爹知道你不回来吃饭,也就不想熬粥了。我不想熬粥了,多少米放多少水,全都忘了。
我到今天才知道,爹爹生下来就是为你熬粥的。
现在你不回来吃饭,爹爹什么事都没了。爹爹什么事都不想做,连吃饭都不想。
花儿啊,你到哪里去了。
爹爹想去找你了。”
(注)
07
十二岁那年,怪盗军团入侵了达拉然。
整座城市鸡飞狗跳,达官贵人们慌里慌张地使唤着城里的卫兵,掩护他们逃离是非之地。好在这和我们没什么关系,军团压根不在意市井小民的微薄钱财。他们路过酒馆讨酒吃时,往往还会留下不错的小费。
酒馆生意突然红火了起来,不过鲍勃在我的帮助下勉强应付得过来。我则和往常一样早早地前往“花和粥”小店,帮忙打理花店的生意。
说是帮忙,店里其实早已人去楼空。老伯勉强教了我半个月的手艺,然后便不知去向。他在墙上留下了几行叫人心疼的字句,或者可以称之为诗。
我又把这首小诗读了几遍,坐在店里发起了呆。街头巷尾一片乱糟糟的,吵吵嚷嚷,远远地还能听到几声绝望的哭喊。这种时节当然不会有人来买花。
我抬头看天,真正的天,达拉然的护罩早就破碎殆尽了。灰蒙蒙的天空有些无聊,但还是远比压抑的魔法护盾生动有趣得多。视线里没有什么特别值得关注的东西,只是几块铅云,偶尔有一架地精飞艇拖着浓烟坠向地面。我还是看得入迷。
脖子的酸痛迫使我收回了视线,我捏捏脖子,摇头晃脑时被吓了一跳——店门口不知何时来了一只绵羊。我走近去看它。绵羊对着我眨了眨眼,然后又眨眨眼看向店里一盆又一盆的花。它抬起蹄子想走进店里,又胆怯地放下了,犹犹豫豫地眨眼看我,复又眨眼看了看花。绵羊扇了扇耳朵,掉头离开了。
我松口气,心想它应该只是馋店里的花草吧。
它走到了街边,又站定了,扭着头左看右看,仿佛在对某件事情做着确认。最后,它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奋力扬起前蹄抬高了身子,极力伸长了脖子,看向被门棚挡住的花店名字。绵羊太矮了。
“花与粥”。我想到了,它也看到了。我想到了一些可怕的事情,绵羊却是再也不必害怕什么了。
绵羊不再犹豫,迈开蹄子跑进了店里。我让开道路,同时胆战心惊地哆嗦着,开了口:“花...花儿姐?”
绵羊对着我眨了眨眼,走近了看着我,迟疑一会后,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了舔我的手掌心。
舌头温温的。我的心如坠冰窟,脑子里嗡嗡作响,什么主意也没了。片刻后,我好歹是想了起来,花儿姐肯定是回来找老伯的。
但是没用,老伯已经不在了。她已经看见了墙上的字句,睁大眼睛定定地看着,一字一句地慢慢辨认,豆大的泪珠终于滴落了下来。我说不出话,在墙角旁坐下,让花儿姐靠着我,我轻轻摸着她的头。
街外此起彼伏地响起了几声咩咩的叫声。
咩...咩...咩...
羊!羊!羊!
有什么东西在我的脑海中炸开了。来不及细想那究竟是何物,我撒开脚步往奔向鲍勃酒馆。
鲍勃酒馆,开在花鸟街之深巷。
太远了,太远了!我在路上又碰见了两三只羊,它们有没有目的地游荡着,都已经受了些伤。太脆弱了,绵羊根本没法保护自己!
羊!羊!羊!
我大吼着。奔向了酒馆。街上有人在打斗,危险的能量和尖锐的刀片四处飞舞。但我已无暇顾及,盲目地穿越了战场。
“羊!羊!羊!”我哭喊着,“妈!...”
08
随着回想距离的拉长,记忆中的景物慢慢静止,渐渐变淡。
作为人类的我,最后一刻倒在了花鸟街的街边,倒在了奥术能量的流弹里,年轻的血液汩汩流动,无谓地渗进了街砖地缝。
鲍勃闻讯后如我一般疯狂地奔了过来,好在他不用如我一般需要穿越战场。他终究还是晚了一步。我的身躯不可挽回地死去了,我的精神魂灵,或许你已猜到,来到了作为机器人的我这里。
达拉然陷落了。
我醒来时,达拉然已经陷落了,羊呢?
机器人的语气单调又冰冷,我和鲍勃叔说起了羊的事情。他听后没有说话,久久地沉默。他没和我说那天是否有只绵羊进了酒馆,也没和我说花儿姐最终如何了。
注:
小诗改编自台湾作家黄春明写给自缢儿子的一封信:《国峻,我知道你不回来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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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羊羊的嘴被灰太狼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