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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音痴BG向』亚瑟×艾米丽 车水马龙,藤影余晖

2023-04-01黑塔利亚米英BG 来源:百合文库

“我爱上了象牙塔少女,我供养了不老的童话。”
亚瑟·柯克兰坐在那儿,那间破败的屋子里,他的嘴角还有没有擦干净的酒渍,一顶并不适合他的贝雷帽歪歪斜斜扣在软塌塌的淡金色卷发上。室内昏暗的光线使人看不清楚到底是怎样的情形,当然也看不出他那双眼睛是睁、不,应当说是布满了血丝地,瞪着。
咔嗒。老旧的铜锁打开,姑娘脱下那双酒红色的高跟鞋,猫着腰走到他旁边。“Surprise!”她亲吻亚瑟·柯克兰的脸颊。“噢...我的好姑娘。”他无精打采地亲吻了姑娘的手,疲惫地牵开一个笑容。
“这香水很棒,艾米丽。”他诚恳地说。姑娘咯咯地笑起来,她把手中的那束花放在窗台,一把扯开遮住了阳光的帘子,屋内敞亮了不少。“今天是一百天纪念日啦,亲爱的。”艾米丽活脱是个新婚妻子的模样,亚瑟现在都还记得她那身白纱,像童话里住在树屋的精灵、更贴切些讲,她是佛罗里达的朝阳。
艾米丽·琼斯绝对是这一带最精致的姑娘,她是大名鼎鼎的交际花。但亚瑟·柯克兰只是一个小小的主编,他管理着并不热门的《劳工杂谈》,在战争刚刚结束的年代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在战争爆发以前,他还算富裕,有时候会同一些朋友去看百老汇,他也是在那里认识艾米丽的。穿着暖橘色碎花裙的姑娘,橙色的卷发上别着星星发卡,笑起来叫人心情一同愉悦。
他们的初识得益于艾米丽的老相好、同时也是亚瑟的共事约翰。事实上二十多岁的亚瑟·柯克兰,生活在战争前的旧时代的亚瑟·柯克兰,他的日子勉强还算富足,尽管那样他也很少去看百老汇,即使是约翰也要费好大力气才能请动他。回忆起与恋人的初识毫无疑问是令人万分乐意的事儿,艾米丽在惯例的宴会中被她的老相好约翰推上台去唱了一首,迟到的A.K.先生刚刚赶来就看见这一幕,略显急促不安的姑娘小心翼翼地唱着,嗓音里又带着难以抗拒的热情。那一刻,这位年轻的主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想,他彻底被这个姑娘迷倒了。
约翰招呼了一桌子人一起玩游戏,几杯红酒白酒连着灌下来,这位可怜的年轻人已经趴在桌上不省人事儿,甚至在约翰的陪同下去WC痛痛快快吐了一摊。回来时好姑娘艾米丽掩着嘴偷笑着看向他,这一下又使得亚瑟觉得腿软,不过为了死守旧时代绅士的形象,他还是红着耳根镇定地在桌子对面坐下。想起这些,艾米丽也由衷开心。“Err,怎么说呢,从那以后我就觉得,约翰可真是个好好乔,good Joe该改叫good John了。”
之后的事儿或许稍显无趣,但亚瑟一口认定那是世界上最浪漫的追求姑娘的方式——虽然确实是老绅士无聊的一面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他在清晨姑娘摆满鲜花的窗下歌唱,在深夜和她一起在漆黑的河水边散步,偶尔为她准备些无聊的惊喜,诸如突然出现的银质项链(不得不说,那项链的确漂亮极了,艾米丽到现在仍然带着)或者一首突兀地出现在碎花纸卡片上的情诗。
战争爆发的时候,荼靡刚开过。他们一起走在芝加哥街头的车水马龙,艾米丽在那个破旧的老站台亲吻她的爱人。“战争来了。”她悲伤地说,“平安地回来、荣归故里,我亲爱的。”
燥热的风吹来,亚瑟记起小时候母亲曾在与他说起英年早逝的父亲时讲过的:要么荣归故里,要么客死他乡。他退后欠身,亲吻姑娘白皙的手,摘下那顶并不合适的贝雷帽示意,两手空空登上了那列去往前线的火车。他坐在一个靠窗的位子,将贝雷帽贴近脸颊。“噢...佑我好运,我伟大的父亲。”
实际上激烈的战争并没能持续多久,一文不名的作家A.K.很快在每日的思念中熬到了头,他从那列象征胜利的列车上回来,但那列车上只剩下了他一人。他看到站台上那些士兵家属们痛哭流涕,脑中鬼使神差地闪过一个念头:假如我死在了战争里,艾米丽会怎么样?他不觉中松开了恋人的手。
艾米丽停下步子看着他,他低下头,轻轻捉住艾米丽的唇,用力地吻着,却又像海鸟在低空徐行,他们在夕阳下相拥,恨不得要将对方糅入骨血。他们在彼此急促的呼吸里结束了这个漫长的吻,对历时三年的思念宣告结束。而后亚瑟抬头看着火车离开的方向说,没什么,好姑娘。
他回到了那个无趣的杂志社继续当着主编。好姑娘艾米丽继续她的生活,一切都在战损后渐渐步入正轨。在某一个夏天,他们难得一起再与朋友相聚,大家起哄着要亚瑟弹一支曲子。“见鬼,好家伙们。”亚瑟·柯克兰笑骂着,“那东西我可有好多年没碰了,你们还不如叫我打枪。”他不自然地在那架红棕色的三角钢琴边坐下,双手悬在半空很久才试探性地敲击了几下琴键,在看到姑娘深蓝色的瞳仁里烈烈燃烧的期望之后才继续略显生疏的演奏。
“My father's love,was always strong,My mother's glamor,lives on and on...”他在温带大陆性气候午后燥热的风里唱着,声音失真。艾米丽抽了两下鼻子,仰头喝了口桌上的酒,也和着他的琴音唱着。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 shine,From words but not from beauty...”亚瑟突兀地停下演奏,他望着姑娘的眼睛,在阳光下变得更浅。他用那双绿色的眸子看着她,很久才在所有人的错愕中吞吞吐吐地吐出一句:“...Of curse.”
现在的A.K.几乎一无所有,他同他可爱的姑娘艾米丽一起,近乎花光了两人所有的积蓄才置办现在这间可爱的屋子,但这并不能妨碍他们在婚礼上相拥、喜极而泣。在婚礼上,艾米丽第一次拿起了搁置十多年的小提琴,那是她小时候、在维也纳用来演奏的那把,她看着亚瑟。 
“噢...这可真叫人意外的,小玫瑰。”亚瑟看着美丽的新娘,走到钢琴前坐下。“女士优先。”
迂腐的浪漫成为两人最后的生活模式,但杂志的内容仍然无趣、亚瑟·柯克兰在新时代下四处碰壁,他不止一次地跟艾米丽说,他崩溃了。“我从前讲话是那样别扭、噢,可是亲爱的,你明白吗?你能明白吗?我是说、我不希望我的关心令你感到不适,但约翰跟我说那句才不是在关心你叫你伤心了好久。”亚瑟疲惫地双手耷拉着。
他没有力气摘下贝雷帽扔上衣架,再让它快活地转个圈,现在他无力地瘫在椅子上,阳光仿佛要将肤色苍白的他扼杀。他的眼睛望着那个老式座机。亲爱的,我辞去了那份工作。他想了想、最终咽下了这句话。
“同艾米丽奔跑吧,趁盛夏还未过去,车厘子殷红,我们尚且年轻。去拥抱那个暖阳一样的姑娘。”他站在庭院,这是一次糟糕的发布会,因为这是世界上最落魄的写实作家A.K.的新作发布会,他幻觉中所以为的台下实则空无一人。他一生落魄,但也许这不算太糟糕,因为他的yannie,上天所赐的礼物,现在正在厨房里忙碌。
浑浑噩噩到了夜晚,浓重的云挡住月光,为这对新婚夫妇的一百天纪念日画下句点。亚瑟·柯克兰为他心爱的姑娘掖好被子,拉下了橘黄色的台灯,思索了一会儿,俯身亲吻她的脸颊。“...纪念日快乐,我亲爱的。嗯...做个好梦。
恍惚间,黎明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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