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组】《1911》(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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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11年秋。
王耀第一次在天津卫遇见了阿尔弗雷德。
老旧的汽车站台,天上下着雨。阿尔弗雷德递给王耀一支烟。
“谢谢。”
王耀吐出一口烟圈,看着那缕烟渐渐消散。
“先生还会抽烟?”美国人斜斜倚着站台的柱子,他西装笔挺,面容清俊。
“略懂而已。”王耀弹了弹烟灰,眼睛微眯。
王耀想,这世道变得可真快,洋人在大街上就可以随手给陌生人递烟。自己不是个好人,那洋人看起来也不是个好东西,倒也算是臭味相投。
不过这要是在宫里这样给主子递烟,那可是要被杖毙的。
哦,不对。
现在是1911年,天下的主子早就换了,皇帝老儿也成了丧家狗。
真是个好年月。
王耀狠狠吸了口烟,他能感觉到烟草的气息从鼻腔中窜出,他也能感觉到那个美国人的视线一直在自己身上游走。
他把烟头扔下,用布鞋踩了几脚。
“好烟!”王耀拍了拍身上的马褂,一头扎进烟雨朦胧。
“回见啊老弟!”
少年在雨中挥挥手。

1911年秋。
阿尔弗雷德第一次在天津卫遇见了王耀。
2.
1911年秋,王耀第二次在天津卫遇见了阿尔弗雷德。
世道愈发乱了起来。
很多东西变了,很多东西又没变。没变的是这座天津城,胡同街巷,俗世烟火,百姓欢欢喜喜过日子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只是这宫墙里的主子,由皇帝变成了大总统,再由大总统变成了军阀。
不过,渣滓换了名头成了宝贝那也是渣滓,都是些作天作妖的歹人,名头怎么样也是没差的。
只是生活对于王耀来说再无纸醉金迷和莺莺燕燕,他抽着烟一坐就是一下午,想着之前那大宅门里的环肥燕瘦,想着想着突然觉得无趣,把烟头一摁便拍拍屁股回自家店铺里打理生意。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老祖宗说得也没错。
女人啊,都贪你的银子和身子,再加上他现在也没了银子,穷光蛋一个,这世道长得帅又不能当饭吃。
她们走了便走了,他王小太爷也不稀罕。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寻花问柳不如抹布搽桌子。
王耀如是想到。
他正擦着桌子,店里突然来了客人。
这乱世,有几个钱的人家都大门紧闭生怕惹火上身,那穷苦百姓无路可走无地可去便只能典当物什混口饭吃。

毕竟这天塌了,人总得要活的。
王家的典当铺十里八乡都很有名气,是王耀的爷爷王太爷当年闹饥荒时拼着一口气从土匪窝子里劫来的救命银子开出来的铺子,那时皇帝还在紫禁城里好端端坐着,还有几个文绉绉的穷酸秀才天天瞎讨论“茴”字的四种写法,王太爷这壮举把整个天津城都给惊动了,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屠夫乞丐都赶来凑热闹,王太爷是个实诚人,给的银子总是比别家当铺要厚上几分,久而久之这王氏当铺有了口碑和名气,乡里人有啥东西都爱往这里跑,一代人死去又有一代人接力,乡亲们总说这是为了报答当年王太爷在饥荒时的恩情。
但这世上没有永远的荣光,这些年来,王家店铺也渐渐式微,现在已是门可罗雀,今天来客人倒也算稀奇。
外厅里老爹的怒吼传了过来:“王耀你个兔崽子快给老子爬过来!”
“哎!来了来了!擦桌子呢!催嘛呀!”
自家老头子间歇性抽风,王耀已经见怪不怪,他把抹布一扔,手在马褂上胡乱抹了两下,把翘起的碎发别在耳后,这才急匆匆出门迎客。
他撩起布帘,外头光有些大了,只看到金灿灿的一片,他被晃了眼睛,下意识的闭了眼。
“嘶——爹,今儿太阳也忒大了吧,嘿!还是金色的!真稀奇。”

他揉着眼睛,凭着感觉走到了他老子旁边。
王耀像是又想到了什么,揉着眼睛,咧开嘴笑了。
“爹,你说这么大太阳,那洋人再白也得晒成黑娃,洋鬼子总说咱皮肤黄,瞧不起咱,这下可得好好笑话一番……”
他突然噤了声。
因为他看见自家老子面色铁青,眉头紧锁,一副恨不得跳起来生吞活剥了自己的模样。王耀不知自己哪句话出了错,这街坊邻里都看洋鬼子不顺眼,私下里都是这般开黄腔讨个乐子,要是放在平常,自家老子别说生气,就是听到了也是揣把瓜子儿屁颠屁颠的跟上去一起念叨。
今儿个却不凑热闹了,可真是稀奇。
“你小子被猪油蒙了脑子吗?还不快好好伺候这位爷!”王父推了王耀一下,骂到。
这位爷?哪位爷?
王耀后知后觉把视线移向门口,只见他口中的“洋鬼子”斜斜倚在门框,双手环抱在胸前,好整以暇的看着他。
那人生的得好,高鼻深目,是个实打实的美人儿。王耀愣了一下,视线一头扎进那双湖蓝色的眼睛里。
“害,这位爷可真是不好意思。小子脑子不太灵光,怠慢了爷。”王父搓着手,朝着那洋人点头哈腰,赔了几句不是,一边说着,一边把王耀拽过来推搡了几下。

王耀被迫低下头,他看见了那洋人穿的光滑可鉴的皮鞋,这胡同街道上乱得很,平常人走出去兜一圈儿都得满脸煤灰渣子,这人倒是来得干干净净。
真好。
他想着。
“嗨,掌柜的不必这般拘谨。”那洋人操着一口流利的天津话,像模像样的朝着王父作了个揖。
王耀一听,乐了。
他抬起头来,朝着那人望过去,他突然发觉这人也在看自己,两道视线在空中交汇,纠缠,势均力敌。
奇怪。
王耀低下头。这人看起来有点面熟。
“哈哈哈哈好说好说,爷这边儿请。
王父可没关注自家臭小子在干什么,他爽朗的笑了两声,招呼着客人往正厅里请。
正厅里,王耀拉着脸泡了两壶龙井。
这是上好的西湖龙井,扁平挺秀,色泽翠绿,泡起来那便是满庭清香。
王耀看着这茶,心痒痒,手也痒痒。人尽皆知天津卫的王耀王小太爷家道中落,昔日纨绔成了大堂里吆五喝六的伙计,小半辈子见过数不清的奇珍异宝眼界忒高,生平却最爱三件事。
一是听曲儿唱戏,二是钱财俗物,第三,便是那一口香茗。
他老子藏了几年的上好龙井,他一直眼巴巴馋着,想着哪天偷出来细品一番,没想到他还没等到这一天,就被洋人给糟蹋了。

妈的,晦气。
“咚!”王耀用力把杯子一放,桌子抖了两下,茶也溅了出来。
“嘿↗王耀,你今儿个是皮痒了?”王父气得胡子都翘了起来。
“抱歉。”那人静静看着,很有礼貌的说了一句“我喝不惯绿茶。”
“爱喝喝,不喝拉到!”
听到这句,王耀眼睛都亮了,嘴上这么嚷着,爪子却不受控制的伸向那白瓷茶杯。
“请问,您这儿有可乐吗?hero……不,我想喝可乐。”
金发的外国人眨巴眨巴湛蓝色的眼眸,露出了一种类似于委委屈屈的情绪。
王耀:“……”
自己一定是老眼昏花了。
王耀揉了揉眼睛。
“这位爷……可乐是什么东西?”
“唔……”洋人一拍脑袋“我忘了天津卫还没这东西。”
王耀和王老爷子对视了两秒钟,都从各自的眼中瞧见了三分迷惑。王耀在心中哂笑,这人还真是少爷脾气,天津卫不比其他地方,这风雨缥缈的,百姓能混得一口饭吃就不错了,他也是锦衣玉食过来的人,都知道舶来品珍贵,他这店铺蓬门小户的,哪里来的这些稀奇玩意儿?
想来他喝不惯这茶也是有道理的。

茶带着东方人的孤傲,就算皇帝倒了,江山美人都换了模样,就算洋人带着新奇东西入了关,喝一口茶,唱一支曲儿,水袖一挥,家还是那个家,国还是那个国。
说到底,异国的味蕾又怎么能适应东方的灵魂。
三人兀自陷入了沉默。
王耀直勾勾盯着那冒着白烟的茶杯,心里琢磨着怎样才能喝上一口。
最后还是那客人最先沉不住气,他咳嗽一声,寻了个由头:“掌柜的,今儿个我来,还是有个宝贝要当。”
王父点点头,理了理身上的旧马褂,正襟危坐。
王家虽然没落了,但好歹是传了这么几代的世家大族,钱财可以没有,但规矩不能丢,王家祖祖辈辈的训话,为的就是让王家子孙时刻铭记着自己的身份。
这世上好歹还有个姓王的钟鸣鼎食之家。
洋人撇了一眼王耀又撇了一眼王父,这才从兜中掏出一个东西来。
王耀一瞅,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那东西浑圆,像颗大珠子,通体光滑 还散发着幽幽绿光,王父伸出手捻了两下,片刻之后,说道:“夜明珠啊!好家伙!爷是怎么搞到的?”
“不可说。”洋人一拱手,勾唇浅笑。
“阁下不想说自是无人逼您,只是小民干这一行有个规矩,祖宗之物,总是要搞清楚来历的。”

王耀本是规规矩矩站在一边当电线杆子,听到王父这一席话却是不由得一愣。
自家老子哪来的这狗屁规矩?
王耀刚想问出口,却看见自家老子面色深沉,目光深幽,他思索了会儿,还是把疑问藏在肚中。
罢了罢了,言多必失,不该说的话还是别说,免得生了麻烦。
“掌柜的,何以见得?”
“不可说。”王父顺着山羊胡,开口道。
三人就此又陷入了沉默。
在这片诡异的沉默里,那两杯泡好的龙井飘起几缕白烟,外头的太阳很大了,照在那洋人的金色头发上,耀眼得很。
王耀扯了两把衣袖,正要开口说些什么,就看见那人抿了口茶,面色有些不自然,但还是开口说道:“掌柜火眼金睛,宅心仁厚,我自是不敢唐突冒犯,只是我虽然不可说,但还是知晓一些细枝末节,正巧我最近手头还有一批货在别人手里,想找个帮手帮上一帮,不知掌柜的……”
王父一拍桌子,朝着王耀吹胡子瞪眼。
“小兔崽子,这事儿就交给你来办!”
王耀下意识就反驳:“老子凭什么……”
“一天一百大洋,这位小兄弟,你看如何?”那人又喝了一口茶,但还是浅浅品了一口就放下,他看向王耀,笑得灿烂。

王耀咽了口唾沫。
“爷干了!”
不干是孬种!!
“很好。”那人站起身来,理了理身上西装上的细小褶皱,朝着王耀伸出手。
“你好,我叫阿尔弗雷德·F·琼斯,叫我阿尔就行,合作愉快。”
王耀盯着那双好看的蓝色眼眸,鬼使神差的也伸出了手。
“我姓王,单名一个耀,人称王小太爷,你爱叫啥叫啥。合作愉快。”
两只手掌合拢,交握,最后又轻轻放开。
这是1911年秋,天津城依然热闹,人来人往,没人停留,王耀就在这座城市第二次遇见了阿尔弗雷德。
第一章嬴政和白起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