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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神!

其实我是神!


引子
我叫“凌云”正如标题一样,我是一名神,我存在于宇宙诞生之初,是宇宙的第三十名神,哦?你问我前二十九名神呢?
他们,他们死掉了,对,起因是一场内战,我成为了最后一个神,生活在地球上的最后一个神。
但是神也是不好过的,在五千万年前的大战中,我可是丢失最严重的,那时候可只有我一名神,被圣人族分了左眼,被魔人族分了右眼,被恐龙族分了左手,被亚人族分了右手,被阴人分了双腿,被光族分割了身躯。
然后在数万年的时光里,诞生了一个种族,人类!他们奇迹般的打败了六族,甚至灭掉了整个恐龙族,而我为了感谢人类将除了左眼整个都送给了人类。
但是人类也有欲望,人类也分割了其他种族进行战争,但我也无从干涉,甚至有的人类在我沉睡时期抢夺了我的左耳和右耳,以及我左眼和心脏。
又过了数万年,人类只留下了一部分 他们团结一致,然后创建了国家,而我的身体部分却因为战争消失。
直到我一百年后苏醒,来到这个城市,寻找我的身体。
身体各个部位介绍
我的身躯也对应着各种不同的能力。
我的左手,可以创造任何物品(只有在神身上)如果在别人手上将会只能创造出一些低等物品,比如铁,钻石,金子,水晶,铅笔,等等等
我的右手,可以掌握天气,闪电,大地,人类,火焰,海啸,飓风(在神手里)
在普通人手里右手只能掌握一小点火焰,一小点池塘和天气
我的左耳,可以控制听取任何声音,可以分辨真话与谎话。(普通人类手中也可以发挥任何能力)
我的右耳,可以听动物以及植物,和一些非生命体的声音。(普通人类也可以)
我的左眼,可以看透阴阳,透视,甚至改写命运(普通人努力修炼也可以实现透视,阴阳,但不能改写命运)
我的右眼,掌控他人,掌管生死(修炼可以掌管他人,不能管生死)
我的身躯,????(未知)
我的左腿(未知)
我的右腿(未知)
我的心脏,永生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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