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奴隶

五年前,我因借高利贷偿还不起,被迫卖身去充当一个奴隶。
脚上被套上了脚镣,铁器的沉重倒是还可以承受。只是它日久把脚后跟以上的部分皮肤磨破了,进而开始磨损我的肌肤,由红至紫,至红至黑。即便是已经流淌着鲜血,主人仍在背后鞭笞着,鞭子无情抽打我的脊梁。血液也毫不顾及我的痛苦,浸红了我身上每一片布。铁链也是被不知是血还是汗浸得生锈,磨得生疼,行走都是一种煎熬,但那也必须去忍受。
我的命运该当如此卑贱,我本生来就是为人所驱使,原本是利益,如今是生存。
我的工作很简单,将泥土与砂石从开采场运送至主人尚未完工的花园,我必须一刻不停地劳作,才能免受皮肉之苦。这是个不可停息的工作,是个不可停息的身份。每遭殴打,便是偷懒,因一时的享受或许会葬送自己的性命,受伤过后,身体愈加疲惫,便愈发不想劳动。工头则会继续进行对你的殴打,你的痛苦是属于你自己的。在他们面前,你不过是劳动的牲畜,为他们利益所存在的东西,你的生死掌握在主人对你的看法中,无法左右。你死了之后,便会有跑来跑去的小孩将你的头骨剥了去,拿到集市上卖钱,一生换来了小孩的几块糖果。
我一日工作时,主人带着另一个人参观我,听他们说了几句话后,我明白自己被卖了出去,而且交换的金银数应该不菲。我的新主人是一个帝国军官,麾下有几千号战士,但大多都是步兵,骑兵甚少。不是什么其他原因,只是因为马匹太过难得,在我原来商人的时候便知道。马匹需要从外域进口,而这条商路却十分难走,很少有商人愿意牺牲性命来换取那微不足道的薄利,马匹的买家永远只有军队。

我很不幸,又很幸运,我被派遣为护送商队的士兵,继续受着他人的指使。去时的路走得十分顺利,遇到个把儿拦路的喽啰,不足为惧,根本不足为惧。回来时,为了抄近路,必须翻过狼牙谷,那些绿眼的魔鬼,那群尖牙的屠手。
我们被包围了,幽幽的绿色火光恐吓着每一个尚且有生命的活物。马群受惊,缰绳束缚不了它们,狼群的嗥鸣,马群的嘶叫,卑贱的人鲜血染红了脚下的沙土地。小队长的尸体可不在这里,他早已经骑着马逃走了。
我和两三个手持寸刃的士兵和狼群拼搏了许久,都是为了生存。我们也杀红了眼,狼群饥饿的绿眼睛,都在燃烧着生的渴望。一个接着一个倒下了,我不怕痛,只要我的心脏还在跳动,大脑还在思考,我就不会倒下。手中的刀甚至已经挥砍得打卷,划开狼皮的肌肤撕裂声不绝,我在融化,能看到手腕上的脉络在跳动。
几匹狼在瞪着我,它们已经十分饥饿了,渴望喝干我的鲜血,咀嚼我的骨头。我实在没力气了,不如就这样倒下,成全这为生存而不畏生死的狼群。我拔出支撑我的短刀,但仍无法将它举起,却顺势插入了脚边的狼骨之中。不知为何,残余的狼群跑开了,真是天意,天不愿视我于如此不甘。
我仍是倒下了,倒在这已经渗入沙土的血泊之中。次日清晨,我因这荒漠上清晨的刺骨之寒所冻醒,体表的血液凝成了块。我想强撑着站起来,却无能为力,我就那样躺着,望着天空,我就是在这天空下被人当牛做马。我什么也做不了,流血过多,只能等死,闭上了眼睛。我听到了枪声,那种枪声我曾经听到过无数次,那是枪杀带病奴隶的枪声,一个黑影从谷顶落下,那人已经看不出是一个人。被枪击碎的脑骨流出了其所包裹的脑浆,有着些许火药味。他就躺在我的身边,他的眼框是空洞的,只剩下了一只,另一只或许早已被哪只秃鹰叼走。我已经无法看出他的面貌,可能他很英俊,也可能很丑陋,但已经毫无用处。只剩蠕动的蛆虫,在苟活着,现在他解脱了。

我环顾四周,才发现是成山的白骨,它们在注视着我,原本黑夜黯淡的光亮无法让我仔细看清他们,如今我才知道我与他们共宿——而且将永远与他们睡在一起。
本文成文于2016年11月左右,也是我写代入式短篇的第一篇,仅仅想表达一些个人的看法,所有内容都是虚构。这是一个短篇小说系列,还有很多很多,我会依次放上来的。如果你也有一些经历想要分享,如果不嫌我文笔不好可以让我帮你写出来。本文写作时,带有很多我当时的风格,文章记录成长,所以即使很多地方有纰漏我也没有修改。
7个人玩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