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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作者权益,成立网文协会的拙见

2023-05-17 来源:百合文库

维护作者权益,成立网文协会的拙见


作为一个十二年老书虫兼网文小透明作者,面对阅文的骚操作以及霸王合同,我心中气愤不已,自己在知乎、微博等平台也表达了许多观点。但是,愤怒与怒骂并不能解决问题,现在我认为成立一个保护网文作者的协会(或者说企业)或许是有必要。在之前知乎上也出现过相关的问题,又结合杨建东先生成立大说网的想法,我这个不懂商业运作的小萌新也想说出一些自己的拙见,与诸位网文作者进行探讨并诚恳地接受批评和指正。
一、我觉得网络作家可以众筹成立一个协会或者说公司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众筹的操作是以作者交会费的形式来筹集资金。比如说稿费年收入5万以下,年费1百元;稿费年收入5万至10万,年费5百元;稿费年收入10万至50万,年费1千元;稿费年收入50万至100万,年费5千元;稿费年收入100万至500万,年费1万元;稿费年收入500万至1000万,年费5万元;稿费年收入1000万以上,年费10万元。按照现在的技术水平,以作者的稿费收入为等级交会费应该不难实现吧?并以现在网传800万的网络作家群体而言,只要有一半肯加入,注册资本就已经超过十亿,且每年稳定有超十亿的会费来维护运营。而最低等级的年费100元,对于刚入行的新手来说,压力应该不是很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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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协会也能通过会员会费的等级,来为会员提供不同等级的服务。如最低级别的会员,就提供合同、版权等法律咨询服务,这花100元来获得全年的法律咨询服务,应该能接受吧。而最高级别的会员,则能免费获得规定次数的合同、版权法律纠纷处理的服务,即所谓的打官司。最高级别的会费是一年缴纳10万,从而享受规定次数的免费打官司,应该也能接受吧。并且规定次数用完之后,后续打官司的费用也能有所优惠。并且对于作者私人的其他法律纠纷,协会的法务部也能优惠地提供服务。作为作者而言,与其花一大笔钱请陌生的律师打官司,倒不如用相对优惠的价格请协会熟悉的律师。
(二)成立这个协会的主要目的,是打造一个强悍且体量巨大的法务部,做到尽可能地为所有入会的作者来与网站谈合同、争取版权。绝大部分的网文作者都不是学法的,对于著作权法一知半解,一方面不知道合同中的坑,另一方面知道合同有坑也无能为力。因为无论是进行法律咨询,还是请律师处理法律纠纷,这都是十分耗费精力和金钱的。很多作者为了避免麻烦,就无奈忍受了合同中的坑。我认为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处理,个人面对“南山必胜客”太过于渺小,协会的法务部才有资格与“南山必胜客”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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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较理想的便是协会与所有形成规模的网站洽谈出一个全网站、全平台通用的制式合同,维护作者的合法正当权益。而各个网站也可以在制式合同的基础上增加条款,不过增加的条款要经过协会法务部审核并通过,确保不对作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同时将各个网站的签约合同在协会公开,供作者自行选择网站入驻。
2.从网文发展20年的商业模式来谈,网文作者的创作完全脱离网站,发展、运营自媒体,似乎是不太现实,流量的局限让底层的作者难以存活,毕竟为爱发电不是长久之计。但发展、运营自媒体也是一条可供网文作者拓展的道路,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适合所有网文作者的运营模式。
3.虽然各大网站的签约合同都要求保密,但从这次阅文的新合同流传到网上的情况来看,保密的实际意义并不大。与其这样,还不如各大网站在协会公开签约合同,说明自身的福利和要求,吸引能够接受网站自身条件的作者前来签约。这样作者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站,网站也能够迎来符合网站发展规划的作者。这就跟公司招聘员工一样,不同的公司根据自身需求招聘不同的员工,而求职者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公司去发展。现在网站的签约合同藏藏掖掖,等到要签约时才发给作者,作者一看签约合同,要么无奈接受霸王条款,要么不能接受转战其他网站,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种保密签约合同的方式,其目的就是网站为了更好地实行霸王合同,而不愿看到多个网站在签约合同上产生竞争,从而吸引不同作者前来的局面。这种难以产生竞争的签约合同,实现的是网站的单赢,而不是网站与作者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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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认为只有协会自身也能接纳作者进行创作,这个协会才能真正成为网文作者的依靠。
1.面对不想接受网站条件的作者,协会自身也可以接收作者入驻,并以订阅分成、广告分成等最简单的方式来获取收益,维护协会运营,同时将所有渠道、所有分成的收益公开透明地展示给作者看。
2.其实作者拿到作品的版权,也并非完全不能接受交给网站运营。有时候作者自身去运营版权其实也无能为力,只是交给网站运营的同时,自己的版权不能失去,网站运营版权要征求自己的意见,给予基本的尊重,自己要获得版权被网站运营应有的收益。并且自己能够拥有版权交给第三方运营的自由。
因此面对入驻协会的作者的有价值版权,协会能够接受作者提出的版权运营的申请,在充分尊重作者权益的前提下,与作者达成版权运营的收益分成。同时协会不限制作者将版权交给第三方运营。
3.至于协会宣传的渠道问题,这么一个众多作者入会的协会,能够吸引足够多的读者前来,作者也不必害怕失去关注度。至于ip的开发,如果无法与大型的网站、平台达成协议,就用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从边缘影视、漫画、有声读物播放网站、平台出发,慢慢获得更多的渠道,这应该可行吧。读者的喜欢应该能带动流量的兴起,使得这些边缘网站、平台也获得更多的关注。除非是tx等大公司能只手遮天,将协会能接触的渠道全部封锁,但我觉得这不太现实。这点我还是充分相信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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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会的运作
(一)具有众多作者加入的协会应该能将网文之王、年度百大网文、百大最具价值ip等评选收入囊中,通过这种方式引领网文风潮,让作者最贴近地了解网文的发展。在维护作者的合法正当权益的过程中,占据舆论的高地,用评选、榜单等方式引领网文的风潮,至关重要。在这一次抵制阅文的霸王新合同中,知乎、贴吧、微博等舆论阵地的交锋,起到的作用也是决定性的。
(二)关于协会的管理层,我认为聘请专业的团队进行运营,以5年或10年为限来对管理层进行评估替换,或许是一种可行之策。
1.屠龙者终将为龙,资本的力量是强大的,无论是有新的资本重新建立一个能够维护作者权益的新网站,还是众多大神联合起来建立一个新网站,到最后无可避免的都会走回起点、阅文的老路。因为人心是变的,屁股决定脑袋,到了不同的位置想法也会不同,法律的完善或许能够约束资本对作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可资本总会找到办法钻法律的空子。无论是月影梧桐众筹建站,还是杨建东先生建立大说网,我相信他们的初衷是为了使作者的合法权益不再受到不良网站的侵害,但他们身为网站的创始人,今后面对网站发展起来的庞大利益,仅靠道德的约束,而缺乏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他们还能够保持今天这种网站与作者共赢的初心吗?同样我不认为五帝在初创起点的时候,目的就是为了掠夺作者的著作权,那时的他们也是怀有网站与作者共赢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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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唯有协会管理层的替换能够由作者决定,协会才会成为管理层的人员实现价值,而非单纯牟取利益的地方,协会才能真正成为维护作者合法正当权益的地方。至于是否有人愿意来做管理层,我想只要待遇足够的好,协会的运营应该会有人接手吧。
3.关于协会运营的事项,可以由管理层独自或与作者代表协商来决定,但关乎所有作者的大事件,则通过由管理层提供多个选项,会员全员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比如说会长换届、作者合同修改等事件。其实只要把情况解释清楚,作者自身就能做出最符合大多数作者权益的选择。
四、一些困惑着我的问题
1.协会如何度过成立之初?这个协会的成立可以说是会动摇如今各大网站和平台对作者合法权益的侵害,那这个协会如何从资本的围剿中活下来并壮大?
2.如果靠其他资本的注入活下来,那不就又成为另一个垄断的“阅文”了吗?这与建立协会的初衷不符。如果不靠资本的注入,靠国家法律和制度的支持活下来,比如说工会一样的模式,但这种工会模式的旗下,必然不可能运营着网站,能够接纳不愿意入驻网站的独立的作者。工会形式事关作者利益,但又与作者利益不是完全贴近,很容易被外部资本分化,拉拢一批,打压一批。而与作者利益完全相关的上述协会的模式,却又不可能得到国家法律与制度的支持,因为这协会本质上就是一个公司,合理的商业竞争是收到保护的。这是一个难以调和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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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谁来牵头成立这样一个协会?没有足够的大神牵头,就无法获得众多作者的认可。但大神声援或许可以,可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谁会愿意?大神一方面受合同约束,另一方面也不愿与网站闹翻影响自己的收益。毕竟大神以及许多靠网文为生的作者也要恰饭,也要生活,做事不能随心所欲。设身处地想一下,就能够理解许多作者的沉默。但有句话一定要说,“至今思神机,真乃大丈夫”!
4.其实还有许多的问题值得思考,比如说如何防止协会变质?管理层运营不当,更换管理层也没用怎么办?太多的问题,今天就不在这里多说了,写得都有点累了。
写到这里,其实我自己也知道,不过就是一场梦,在资本的面前,这些幻想不堪一击,没有人能成为这场战役的英雄,我们唯有自救。曾经我们一退再退,而现在身后已是万丈深渊,我们无处落脚。创作是为了钱,但谁在创作之初,还没有一丝梦想呢?哪个文人身上没有一点风骨呢?能为挣钱弯腰,能为挣钱下跪,难道还能为挣钱卖pg?
著作法的草案正在征求意见,提意见的方式在贴吧和龙空都很容易搜到,就不加赘述了。有意愿出一份力的作者与读者希望能积极地提出自己意见,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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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希望我们每一个网络作者都能有尊严的生存,不让我们笔下曾经创作的主角瞧不起,毕竟那也是我们曾经的梦想。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也开始和程总一样,对诸位同仁开始大谈梦想了。呵呵,梦想,究竟值几个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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