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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堂/堂良无差】十年踪迹十年心(九良视角第一人称,下)

【良堂/堂良无差】十年踪迹十年心(九良视角第一人称,下)


前文及预警指路:十年踪迹十年心(上)
那是在他刚为我庆祝过八十整寿后的一天清晨,我被他痛苦的咳嗽声吵醒,那动静听起来仿佛被什么东西卡住了,给我吓得瞬间清醒,连鞋都顾不上穿,光着脚就直奔卫生间。“孟哥?怎么了这是?”
我看他一边扶着洗手池的沿,一边努力梗着脖子咳,很吃力的样子,连忙帮他拍背顺气。好在我手劲儿大,没拍两下就帮他咯出一口粘痰,然后他整个人顿时放松下来,瘦弱的身子晃了一下,几乎瘫倒。
我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搀住,顺便把他手里的牙刷抽出来扔在一旁,小心地搀着他回卧室躺下休息。
缓了半小时后,他的气色终于有所好转,我一直悬着的心才慢慢放下。“怎么回事儿,刷牙呛着了?”
他恹恹地摇摇头。“没有,就是感觉嗓子里有痰,咯不出来有点儿难受,看着吓人,其实没多大事儿。”
虽然他说得轻描淡写,不像撒谎,但我心里始终有几分隐约的难以言明的不安,如乌云当头,挥散不去。“没事儿也多躺会儿,好好歇着,哪里感觉不对一定得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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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我的紧张有点无奈,但还是乖乖点了头。“好。”
“对了,你腿上的水肿好点儿了吗?”我边说边挽起他的裤腿仔细端详,瞧着没什么变化,又小心地捏了捏,“怎么回事儿,好像不止没消下去,还更肿了呢?这都多长时间了。”
“你别管了,兴许过两天就自己好了。”说着,他合上眼开始闭目养神,看他精神头不好不愿多聊,我也只好不再说什么,给他盖好毯子就去准备早餐了。
但他那天不光精神不好,连胃口也不好,我做的早餐他只是勉强吃了两口就不肯再吃了,午餐也是如此,弄得我心焦不已。
到了傍晚,我干脆不开伙做饭了,打算下楼买点儿他平时爱吃的,要是明天情况再不见好转,就直接送医院看大夫去。而他好像已经窥知了我的想法,在我刚拿下外套准备出门的时候叫住我:“九良?”
听他喊我,我当时还以为他总算想吃点什么了,连忙跑过去。“怎么了孟哥?”
只见他盯着我犹豫了一下,说:“送我上医院吧。”
我听得心头一跳,一边掏手机一边问:“孟哥你哪儿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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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是摇头。“没有。”
“你可别骗我。”我紧盯着他打量,而他神色平静,不像是在强忍病痛的样子,我只好先打电话叫了救护车。
那可能是我人生中最丢人的一次打电话经历,因为心里太乱,那短短几位数我竟按错好几次才拨出去,等接通之后又差点报错地址,而那个让我如此出糗的人却被逗得直乐,几乎让我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在故意装病捉弄我。
等上了救护车,护士在旁边有条不紊地给他检查身体,我对那些流程和医疗器械不甚了解,不好瞎问问题打扰人家工作,只能安安静静地看着孟哥,希望他能说点儿什么安慰安慰我。
当时他就像个乖巧的人偶娃娃一样,任人摆布,耐心地看着小护士慢慢把输营养液的针头推进他手背的皮层下,但他毕竟一把年纪了,血管已经干瘪,针头在肉里调整了好几次方向才终于成功见到一丝回血。我看着都觉得有点儿疼,他却好像没什么感觉似的,眉头都不皱一下。
他一抬头撞见我充满担忧的眼神,立刻绽开一个灿烂的笑容。“没事儿,不疼,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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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他的笑脸,没来由的一阵鼻酸。我怕再看他可能会忽然哭出来,干脆低下头给我俩的儿子和闺女发消息,让他们上医院来看看孟哥。
在我发消息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视线仍然停留在我身上,一秒都没有离开过。
“怎么了?”我以为他有什么话想说。
他却摇摇头,只是看着我,目不转睛地看,等到我几乎以为他真没有话要说的时候,他才慢悠悠地开口:“我忽然想起你十七岁时候的样子了。”
“嗯?”
“你那时候就长得贼显老,跟四十多似的。”
“哼。”
“不过圆头圆脑的,细看还挺喜人。”
“这还像句人话。”
他被我怼惯了,不爱还嘴,兀自吃吃地笑着。“哎,这一转眼都六十多年过去了,小周也成了老周了。”
“废话,我要七八十了还跟十七八似的,那准是吃了唐僧肉了。”
“可我还没看够呢。”
很突兀的一句,完全前言不搭后语,竟让我一时语塞,不知该怎么回答才能显得不那么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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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回应,他也不再说,只用无限眷恋的眼神默默看着我,就像夕阳在坠落前用它暖红的余晖最后一次拥抱着大地,又像大海在退潮前用它温柔的浪花最后一次轻抚着沙滩。
不知过了多久,救护车停在医院楼前,门诊的专家为他仔细检查了一遍,说是没什么大毛病,住院观察两天就好。我暂时松了口气,只当自己先前的不安和心焦是自己吓自己,很快为他办好了住院手续。
没过一会儿两个孩子陆续赶到,他们仓促之间被我叫来,还以为孟哥出了什么大事,这一看他还好端端的,都露出虚惊一场的表情。
“爸!你以后喊我们来的时候能不能把话说清楚了,吓得我还以为干爹怎么了呢,给我急的,来的路上差点闯红灯。”我家臭小子周昊边说边一屁股坐在旁边的空病床上,大口喘着粗气,跟累坏的耕牛似的。这兔崽子打小被一群叔伯干爹给宠得不像话,吃不了苦受不了累,身体素质当然也没锻炼好,眼下明明是四五十的壮年人爬个楼居然还能喘成这样。
我瞪他一眼。“怎么跟爸爸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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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哥不想我俩吵架,连忙打圆场。“别别别,都少说两句。小宝啊,你爸也是着急我,可能哪里没说清楚,让你们误会了,其实就是让你们过来再看看我,毕竟我都这个岁数了,看一眼少……唔……”
我听出他话里味儿不太对的时候,孟哥的闺女已经一个箭步上来把他嘴捂住了。“胡咧咧啥呢?呸呸呸。”甭看当年的小丫头现在已经五十出头奔六去了,这脾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强势。
经过一通不大不小的折腾,天已经彻底黑了,两个孩子都说要陪床,孟哥却态度坚决地把他俩都轰走了,只留下我跟他做伴儿。
人上了年纪大都觉少,我也不例外。虽然我年轻的时候一到晚上就容易害困,不过老了之后就渐渐跟睡意走散了,几乎是不吃点药就睡不着,所以夜里看护他也不怎么困难。
那天前半夜他一直很安稳地睡着,我在一旁戴着耳机听鼓曲打发时间。但是到了后半夜的时候,他忽然醒了,喉咙里发出一阵接一阵呼噜呼噜的声音,似乎又有痰憋在那里上不来了。
我连忙丢下手机打开床头灯,然后从床底下摸出痰盂,迅速把他扶起来,帮他往外咯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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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呃……”这次有我一直在身边盯着,那口痰没憋他太久就顺利被咯出来了。
我正暗自庆幸又一次有惊无险,准备扶他躺回去继续睡,他却制止了我,扶着我的腿喘了一阵之后说:“我不想躺下了。”
“那你想怎么着?”
他吃力地往里挪了半个身位,给我腾出一块地方。“你上来,给我靠一会儿。”说着,他好像怕我不乐意,又特地补充一句,“我感觉躺着憋得慌。”
其实这些年来我俩没少靠对方肩膀,顶多也就年轻时候还会避着点外人,老了之后就完全随心所欲了,所以现在他想靠我一会儿也没什么稀奇的,我没多想便毫不犹豫地坐过去,娴熟又自然地把他揽到怀里圈着。
“这样舒服些了么?”他年轻时便身材娇小,骨架子轻,上了岁数之后愈发的瘦弱,现在偎在我怀里就像一株芦苇倚着岸石,轻飘飘的没几分重量。
“嗯。”他模糊地应着,像是又要入睡。
我腾出一只手关了床头灯,而后替他把垂到眼前的碎发拨去鬓边。“睡吧,现在还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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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只能感到他枕在我肩膀上的头轻轻晃了晃。“不,我不困,你陪我唠唠嗑吧,唠一宿。”
“唠一宿也就我听你的。得嘞,孟老师想唠什么?”
“嗯……”
他思索着沉默下去,脑袋在我肩膀上小幅度的乱晃着,手也不大老实,像只小老鼠似的在我大腿上蹭来蹭去,我被他弄得痒丝丝的,不得不捉住他的手扣在掌心。“又拿我当健脑球盘,裤子都给你盘出包浆来了。”
他这人想事儿的时候就喜欢手里摸着点儿东西,尤其喜欢摸我腿,说是肉多手感好,我信了他的邪。说起来早年有采访问过我俩对方的癖好,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他有事没事就爱搭我大腿,但是又怕说出去害他被当成咸猪手,便谎称没注意过。
他被我调侃得嘿嘿低笑了两声,然后乖乖任我扣着手,没再乱摸。但他被我扣住之后就好像被切断了思路,想了半天也没想到要唠什么。“嗐,都跟你说了一辈子话了,这一时半会儿都想不起来还有什么没说的。”
我听了莫名觉得好笑,这相对无言的状态叫我想起年轻时的某次采访,好像是让我俩表演从吵架到和好的过程,我俩就这般装作锯了嘴的葫芦,一同沉默,仿佛一对正遭遇七年之痒的夫妻,已经貌合神离,跟对方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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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又说:“其实我想说的还挺多的,就是找不着头绪,你能明白么?就是什么都想说反而不知道从何说起了。”
“嗐,就是小孩儿没娘,说起来话长。”
“嗤,就你俏皮话多。”试图找话题失败后,他忽然一阵心血来潮,变得像个老小孩儿一样调皮,换着花样胡乱叫我,“周老师?”
“嗯?”
“九良?”
“干啥啊?”
“航航啊……”
“……你有事儿没事儿?”
“周~宝~宝~”
“我都八十了还宝宝呢?”
“那是啊,你永远是孟哥的好宝宝。”
他在我怀里摇头晃脑,那一头银白的发丝便在我脖颈里和嘴角边扫来扫去,惹得我也有点童心焕发,忍不住悄悄鼓起腮帮子去吹嘴角边那几根和他一样调皮的白发。
我们两个加起来快两百岁的老家伙,深更半夜的不睡觉,在医院病床上玩着可能小孩子都不屑玩的游戏,也就是趁着没人看见,不然肯定要被当成两个老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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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就那么幼稚又腻歪地待了一阵,他忽然叹气道:“我以为还能再多陪你几年的。”
我心里觉得这话不中听,下意识想往回找补。“肯定能的,你不是说还要给我办一个百岁宴吗?我等着呢。”
“是啊,我说过。可是……”他仰起头,借着窗外一缕月光看向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让你送我来医院么?”
“……”我猜到他一定想说什么我不愿听到的,但我,我却不知道该怎么阻止他。
“我就是不想死在家里,你以后还得住那儿呢,死过人多不吉利。”他生在那遍地是仙家传说的黑土地,一直都挺迷信,“万一我再有点儿什么乱七八糟的执念没法投胎,一缕魂儿留在你屋里,溜达来溜达去,冷不丁的给你吓出个好歹来,多不好。”
“不,我不怕。”
“嗯,我忘了你不信这个。”
“不是,我知道你不会害我,我不怕。”我认真地凝视着他近在咫尺的眼,“我相信你只是想等着我一块儿走。”
就像我们这些年来的每一次登台和退场,不论谁走在前头,另一个总是相随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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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定也想起了那过往的一幕幕,所以别开目光的时候,眼角噙着泪。“那我宁愿等得越久越好。”
可是不论过多久,我都愿意跟你一起走,孟哥。
我怕惹他掉更多眼泪会伤身,便没把这句话说出来,只是摸出随身的手绢为他揾泪。
他默默掉了一阵子眼泪,又唤了一声我的名字:“九良……”
“在这儿呢。”因为挨得近,我听出他这次喊我名字的时候声音明显虚弱了许多,末尾带着吐息换气的气音,令我心头蒙上一层恐惧,与尚未消散的哀伤混在一起,如巨石般压迫着我的胸腔。“我去叫大夫。”
“不,不用了……”
他在我掌心里的手动了动,勾住我一截食指,力气不大,几乎若即若离,只要我想,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挣开,但我舍不得那么做,只好继续无措地僵坐在那,等他把话说完。
“九良,我一开始相中你,确实是奔着你的业务能力……咳咳……可是,相处久了,我觉得你的性子也挺好……就是那种,拿定了主意,就不会轻易被人影响的性子,很坚定……”他说话越来越吃力,气息也越来越虚弱,但他努力绷着身子,使劲儿提着一口气,挣扎着想要把话说完。“我做不到像你那样,我就像你说的,总想做得更好,总想让所有人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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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喜欢你那种待人处事的态度,看起来对一切闲事不闻不问,冷淡极了……可是那就挺好,咳……真的挺好……我这一辈子,认识的人也不少了,却只有在你身边才会觉得安全,有底气,有喘口气的空间,不担心被刺探,被窥视……”
“别人、别人都觉得你是我带着长大的……有说你一直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咳咳咳咳……会任性拖累我的,也有说你有野心,总憋着抢我风头的,但我知道,你不是那样,你不是……你特别好,好得我不想撒开你,不想让你被人抢走……”
“当年,要不是你,一次又一次给我解开心里的疙瘩,给我最有力的支撑,我可能就陷在那里走不出来了,后半辈子也不可能这么幸福,这么开开心心的……”
他东一句西一句地念叨着,很多地方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甚至有几处气音太重模糊了大半句话,让人无法听清他究竟在说什么。
但那都不影响我被能听清的这部分话给刺痛了心扉,难受得无法呼吸。我没想到那些事过去了那么久他都还记得清清楚楚,也没想到我这样被其他人当做冷漠疏远的性子会被他如此喜欢,如此视若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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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的,他再说不出半个字,刚刚紧绷着的身体也松弛瘫软下来,整个人实实在在地躺在我怀里,只剩一丝微弱而没有温度的呼吸从他还在颤颤嚅动的嘴唇间逸出来。
“孟哥,孟哥?”
他的眼帘也无力的半垂着,双目似瞑非瞑,歪着头像是就要睡过去了,毫不理会我带着乞求的呼唤。
我感到他的手已经勾不住我,渐渐要滑脱出去,我连忙将他拽紧了。“孟哥,下辈子咱还一块儿说相声,成不成……要是你不想再说相声,咱干点儿别的也好。”
他终究没有再给我半点回应。
一夜长如岁。
我始终维持着那个姿势坐在那,直到破晓天光照进病房里,落在他恬静安详的脸上,也将我一并从幻想中惊醒——他已不能再看我一眼,也不能再唤我一声“九良”。
但我相信,如果他听见了我最后那句话,他一定愿意答应我的请求。因为他既然选择在生命的尽头将那些心底话告诉我,必是渴望着下辈子能再有一个这样的我,去带给他那些他所缺少又迫切需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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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不知道,或者说不曾意识到,他所给予我的远比我给他的多更多。所以我本来也准备了一肚子心里话,准备告别他的时候说,请他把下辈子左手边的位置先许给我,不要让别人抢了去。只可惜他先我一步,我的准备便悉数落了空,只有那情急之下的一句,也不知他到底有没有听见。
想来似乎有些可笑,我这样一个从年轻时便把“不要迷信”挂在嘴边的唯物主义者,竟然也会祈盼来生,寄望来生,可见我是真的老了。
他的葬礼也是由我亲手安排操持的,但我的记性突然变得极差,经常做着事的时候一个人呆住,被人喊回神之后又忘了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还好孟哥还有个好闺女在,虽然她刚巧错过了送孟哥最后一程,但她总能在我掉链子的时候及时顶上,好歹让这场葬礼风风光光地办完了,没出什么纰漏。
“谢谢你。”我在葬礼结束时对她说。
她愣了一下,诧异地看着我。“咋了叔,咱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您跟我客气啥?”
“不是客气,这本来就是你才有资格办的事儿,我抢着办了还没办好,最后还是没少麻烦你,当然该道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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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我的话,她抹了抹眼角的泪花——这个动作又让我想起孟哥,他们父女俩,除了脾气不像,容貌和小动作都像到了骨子里。“叔你真的客气了,其实我爸早跟我说过,要是哪天他不行了,只要那时候你还在,就让你给他办后事,不管办成啥样都成,反正不用我们这些小辈儿操心,您不知道应该是他还没来得及跟您说吧。”
他总是那么信任我,毫不犹豫地把一切交给我。
他的故事本应随着墓穴的合拢而终止了,可与他有着血缘之外最密切关系的我尚在人间,我就总觉得还有什么没有结束。
在他刚去世的头两三年,我时常在小园子附近徘徊,有时候会被相识的晚辈看见,他们总会热情地邀请我进去歇歇脚,喝杯茶,或是指点一下他们的功课,但我从来不去,我只想一个人安静地翻一翻回忆里一起和孟哥走过的岁月罢了。
后来我终于开始写自传,但是因为我年轻时眼神就不怎么样,老了之后更是几乎如同半个瞎子一样,不能久视那些电子产品的屏幕,所以实在无法用电脑去写,只得买下些稿纸,提笔上阵,抱着愚公移山的精神,希望有生之年能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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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严谨的态度,我写东西的时候总会去翻翻材料,譬如重新登上我那个早八百年前就不营业了的微博,翻一翻相册,或者登上他的号去看看他微博下是否还有人会像我一样喜欢故地重游,凭吊一二。
不出我意料的,在他刚去世的那半年里,一些年头极其久远的账号,或者新注册的小号聚在他微博下刷起一排排哭脸和蜡烛,更有甚者在评论区连发数条小作文一样的长篇评论,细数当年是如何追捧他爱慕他的。
而我这里,则全是安慰我,望我节哀的。
其实孟哥去世那天我没有发微博,后来的一个月,一年,乃至今日,我都再没发过任何一条微博去昭告天下我失去了他,我将永远缅怀他。但再没有人会因此怪我,甚至骂我了。如果在当年,凭我这种不肯做表面功夫的“冷淡”态度,我能被人从年头骂到年尾。而今无论是评论区还是私信里,都平静如水,倒有些扫了我写书之余想看看猴的兴致。
他们或许都已不在人世了吧。
我如此想着,从自己的头像相册里翻出那张我曾用了好几年的,我和孟哥抱在一起的照片,然后努力翻着数以万计的私信名单,顶着酸疼的眼睛凭记忆挑了几个眼熟的ID把图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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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他们最后一次骂我的时间点,都已经是几十年前了,我再次想:他们或许真的不在人世了。
只可惜我不知道他们都在哪儿的黄土埋身,而他们大抵也不知道,他们喜欢过的人是躺在他们所憎恨的人的怀中与世长辞,就像他们憎恨的我是在孟哥的肩头长大成人一样。
他们花了那么大的力气恨我,却什么都没得到,反倒是我,轻而易举地参与了他们所爱的人的一生,没离开过。
做完那件“幼稚”的事,我关掉微博摘下眼镜,摸过眼药水给自己点上,然后开始闭目养神,打算等休息好了再继续动笔。
这时候我的孙女儿开门进来了,她试探着叫了一声“爷爷”,我正疲惫便没有应声,仍旧闭着眼靠在椅背上等她直接说事儿。她却好像误会了什么,轻手轻脚地走过来,给我盖了条毯子,然后摸起我的书稿翻阅起来。
我无奈,正犹豫该不该醒来把她的偷窥抓个现行,就听见另一个脚步声靠近了。
“你论文写完了?就跑来翻你爷爷的稿子,小心被他发现了收拾你!”她爸爸一边走进来一边揶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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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为了论文的事想来请教爷爷嘛,谁知道他睡着了。”
我听见她把我的书稿又放回去,然后压低了声音跟她爸爸窃窃私语。“爸,我发现稿子里写了好多孟爷爷的故事,那篇幅占得比奶奶都多。”
“那有什么稀奇的,他俩搭档了一辈子,在一块儿的时间比跟你奶奶长多了,可写的东西当然也多了。在你爷爷心目中,别说你奶奶了,就是我也不如你孟爷爷重要!当年我拜了师认了干爹还不算,你爷爷看我一天天的老喜欢往干爹家跑,不怎么亲近他,都差点儿把我给过继出去。”
“哇,那我岂不是差点姓孟?”
“对啊,就差那么一丁点儿!”
我听着儿子在那喋喋不休地跟闺女抱怨我,好悬没笑出声。但是仔细想想又觉得有几分悲凉,我俩的感情在我们那一代人当中还有很多人能理解,乃至感同身受的,尤其是同一个师门里的师兄弟,比如饼哥和四哥。
但是到了我们儿女那一辈,他们所见的也就只比观众们多一些,很多时候不能理解我们将搭档看得比妻子重要,甚至比他们重要,总要埋怨我们忙得顾不上理他们,还不如各位叔叔伯伯待他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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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我们孙子孙女儿这一辈,他们就差不多只能靠听父母的讲述来了解我们了,愈发不能理解我们是怎样建立了比血缘至亲还要深厚的感情。
还记得当年在孟哥的葬礼上,我听见我孙女儿问她爸爸,为什么我看起来比她奶奶走的时候伤心多了。
伤心?我当时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眼角,确认自己并没有流泪。我从明白他已经离开我的那一刻起就没流过一滴泪,只觉得四肢发软,头脑发昏,好像身体里有什么东西随他一起去了,再回不来了。并且我常常感到胸口憋闷,必须用力呼吸才能缓解,也只有这种艰辛感才能让我确定自己还活着,还不是一具行尸走肉。
但许多人并不能体会我的感受,所以都只当我对待死别一向如此平静,只有我这个孙女儿看出了我已经算半个空壳,这或许可以归功于年轻女孩儿对细微情绪敏锐的洞察力,但也仅止于此罢了,她曾瞥见了我的哀伤,却不懂我哀伤的原因。
因为似乎很多人以为夫妻之间应该有爱情,也认为爱情应该既神圣又深厚绵长,有资格超然凌驾于亲情友情等其他感情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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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却是个特例,我跟我爱人之间的感情可能不算是爱情,如果非要形容,那我选择一个诞生于上个世纪的词语来为这种感情命名——同志。在那个男女之间还互称同志的年代里,大多数夫妻之间好像并没有太缠绵悱恻死去活来的爱情,只是相识之后觉得跟对方志同道合,又适合住在一个屋檐下一起努力,一起过日子,便告知领导与父母,提亲摆宴,结为夫妻,然后相濡以沫安然度过了一辈子。
我和我爱人便类似于这种,爱情没有来过,没有存在过,但也不影响什么。我们只是感觉跟对方相处愉快,是不错的异性知己,然后觉得可以一起组建一个家庭,安安稳稳过寻常日子,于是便缔结姻缘,成为了夫妻亲人。
然而我和孟哥之间也算不上是爱情,即便我曾试图与他许约一个来世。
因为在我看来,爱情至少应当是双向的。
如果有人认为应该把爱情的范围划得更宽泛一些,连单方面的动心也可以计算在内,那我也只好承认,我确实爱过他。
我对他的爱意几度萌发于二十岁前的朝夕相处里,像烟花一样绽开在我心底的星空上,热烈而璀璨,更胜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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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烟花的火星坠落下来,熄灭在他亲手递给我的伴郎胸针上,我叹了口气,若无其事地掸去那一抹残灰冷烬,认真地把胸针别在心口的位置上,并没有把这个秘密泄露给包括他在内的任何人知道。
从那以后,我的星空下只有永恒的寂静,再没燃起过像当年那样漂亮的烟花。
尔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安安分分地站在他身旁,看着他在婚姻的围城里两度出入,最后除了一个女儿之外,只得了满心的伤和满身的疲惫。
我便想,人世间的种种感情里,果然还是爱情最不牢靠了。
不,或许不该这么说,这世上应当确实存在完美的爱情,只是它没降临到我和孟哥身上过。哎,我当初是哪来的底气去批评别人心胸狭隘,见识浅薄的呢?我也曾对爱情持有偏见啊。
不过无论如何,我确定了爱情并不比其他感情高贵到哪里去,它也不是人生的必备品,我一辈子都没拥有过它,不也好好地走完了一生?
现在,我已经很久没去小园子附近徘徊了,我的孙女儿忙于学业,也已经无暇好奇我和孟哥的往事。我整日里除了写写书稿之外,就只剩下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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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当初孟哥觉得他的魂魄会因为执念而留在我家里,怕会吓到我,可我这几年来从未见过他的亡魂,甚至连半点熟悉的感觉都没有,可见他是不在的,我不禁有些失望。
我想,他已经等了我许久,从我八十岁出头等到九十多岁,他有没有厌烦过呢?有没有嫌弃我竟然凭这口气苟延残喘了十来年?回头见了面会不会不愿意给我一个久别重逢的拥抱?不过没关系,我不会哄别人,唯一会哄的只有他,我哄哄他就好了,他就吃我这套。
我想,但这一次或许没那么容易哄好了,因为这十几年里他连我梦里都不肯来,我确定,一次都没有,哪怕是我病糊涂了最想他的时候也没有,就像元稹那句诗里写的:“我今因病魂颠倒,唯梦闲人不梦君。”
哎,这样的日子究竟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我不想再写了,我早就应该停笔的,他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他的年纪也已经停在八十五岁半,我慢慢靠近这个岁数,又慢慢超过去,如今我已经把他落在后面,且越落越远了,但这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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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到这里吧,我要去睡一觉,明天又是我生日,我的生日愿望是这次能够梦见他,或者,直接见到他。
晚安。
2087年10月27日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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