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丰都杂货铺(1)上

夜已深了,弦月如勾,月光流水一样倾泻在墨黑的云边,瀑布一般洒下来,一条商业街边,一家小小的杂货铺仍然在亮着灯,似乎是24小时营业的。
“哒哒哒”一个穿着黑色T恤衫,牛仔短裤的青年坐在柜台后面,额头渗着细密的汗珠,双手如穿花蝴蝶一般,在电脑键盘上跃动着。汗水似乎润湿了他的大方框眼镜支架,不禁让他伸手扶了扶眼镜框,可还是禁不住眼镜往下滑的欲望。
他干脆摘下了眼镜揉了揉眼睛,擦擦汗,再伸了个懒腰:“啊~趁着看店的时间,终于码完了第一章!以后我也是一个扑街写手了!”T恤衫上的图案也完整的展现了出来,一位外国青年躺在一个台子上,似乎已经死去,而他的母亲哭天抢地痛苦万分,似乎想挽回儿子的性命,而她似乎并没有看到,台子后面站着一个背后生着光芒的慈和老人,闭着双眼,正抬起他的双手,很明显,这是一幅十字教的宗教壁画,耶稣,复活。 ——序言
1
我叫秦涵,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中生,想找一份比较闲的暑假工,因为我还是一个小文青,希望着以后能靠文字吃饭,实现梦想与事业的统合,所以事先想在暑假先锻炼一下自己的文笔,但是打工还是要打工的,不打工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要打工的(心酸),毕竟还是要恰饭的嘛。所以最终,经过精挑细选,我选定了一间24小时营业的杂货铺,应聘了这么一份帮人看店的职业。

"啊呜~"秦涵打了一个悠长的哈欠,眼中冒起了晶莹的泪花,模糊中似乎看见了一男一女,一对情侣走进了店铺,连忙擦干净泪水,站起身来:“欢迎光临!"在看清眼前只有一个憔悴的男人后,不由的再次揉了揉眼睛,嘟囔道:”再这么熬下去,我就真的要瞎了!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啊!不熬了,下次看店我就睡觉,嘿嘿,除非老板肯加钱。“
”你好,你好?“憔悴的男人已经选好了东西,看着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碎碎念的男孩,只好轻唤了两声。
”喔,喔。“秦涵回过神来,收了男人的钱,点了一点,眉头一皱:”大叔,不够。“男人一愣,疲惫浮肿的眼睛中流露出尴尬的神色:”先欠着,不,我可以回去拿。。。“
”算了。“秦涵故作豪爽的一挥手,”这点钱,我请了。不过大叔看起来是个有故事的人,我最近在写小说,能不能给我讲讲你的故事,给我添一点素材?“秦涵看得清楚,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几块钱换一个水。。。咳咳,写文章的素材,还是值得的。

”这。。。“男人摸着自己胡子拉碴的下巴,皱着眉头,有些为难。秦涵眼看着男人对他仍然有所防备,赶忙笑道:”这样吧,让我猜猜,您有什么烦心事,猜中了,您就给我讲讲,成吗?“
男人蹙眉思索了一会儿,颇不自在的理了理发黄衬衫上的褶皱:”。。。行。“秦涵瞄了一眼男人手中提的塑料袋,翻了个白眼,慢慢的说:“是跟。。。女人有关?并且她不在你身边,离开了你?”男人顿时抬起了头,硬挺的眉毛蹙得更紧了:“你怎么知道的?”秦涵又翻了个白眼,这次表达的不是思考,而是无语:“再简单不过了,你家有女人,你能跑出来买火腿肠,泡面,卤蛋,速冻水饺?”男人似乎提起了点兴致,手撑到柜台上反问:“难道是女人就都会在家做饭吗?”秦涵那可怜的近视眼,因为摘下了眼镜,此时才真正看清了男人的面容,好家伙,当真是眉若远山,目似点漆,鼻若龙准,唇红齿白,可惜如此一副好皮囊却被杂乱的头发,拉碴的胡须,上火的痘痘以及一副大大的黑眼圈毁了一大半。
这颜值,生生是让我这个自认帅气逼人,还有年龄加持的青少年都自愧不如,稍微打扮打扮,收拾利落了就又是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貌比潘安,衣冠禽兽的斯文败。。。人士。秦涵暗暗吐槽,又是一个妥妥的芳心纵火犯,爱情真可怕,把人作践成这样。

男人看秦涵望着他又一次走了神,不禁有些不满:“喂喂,我问你话那。”"喔喔。"秦涵又把自己发散的跳脱思维给拽回来,回应道:“就算,女人不会做饭,你一个大男人,好意思让女孩子陪你一起吃这个?怎么也要点个外卖吧?而且你买这些应该是不会做饭,那我之前可没见过你来买,又是谁给你做的饭菜呢?如果你天天点外卖,我是不太相信你的金钱可以负担得起的,尤其是近期。”秦涵瞟了一眼男人不便宜,却发皱发黄的衬衫,一看就是洗了很多遍却没有熨过。
男人苦笑了几声,好像泄了气,又好像崩断了一根弦,扯过一把待售塑料凳子,秦涵张了张口,看男人想长篇大论的样子,想想只要坐不坏,反正都能卖,就兴致勃勃的坐了下来,打开文档准备记录。男人深吸了一口气,娓娓道来。。。。。。
我叫杨寻,26岁,对,别这么看着我,你应该叫我哥而不是叫叔,(秦涵:呵,我才17,叫你声叔完全可以,你这个比我帅的混蛋。)只是,我再也没有心思去打理我的外貌了,因为我的女朋友,失踪了。(秦涵:可是,你为什么不报警?这句话终究卡在了他的喉咙中,秦涵突然转变了想法,决定听完再说。)

我没日没夜的找她,但最终一无所获。。。。别那么警惕地看着我,也别报警,我和她的感情很好,是真的很好,很好。。。
初见之时,是在本市的一个知名景区,我是一名漫画家,跟你也算半个同行,同样缺乏素材的我,决定去山上采风,当天,山中的景色很美,水清树荣,山高草盛,与《水经注》中的”清荣峻茂,良多趣味“之盛景别无二致,我的兴致很高,甚至已经开始了落笔速写。
这时候,只见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子飞快的向我冲过来,抡圆了胳膊,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
“杨寻,你混蛋!”女孩哭了,梨花带雨,我一时竟看呆了,我从来没见过哭起来也让我如此惊艳的女孩,只是,她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是催更的女粉丝吗?那也不至于这么激动吧!
我一时不知道作何反应,一时沉默在了那里,女孩又逼进一步,颤抖的声音带着哭腔:“你还,爱我吗?”我被震傻了,我这张脸的招蜂引蝶能力一向不弱,这我知道,但我敢肯定,我的前女友中绝对没有这么楚楚动人的一位,但我还是强行压下了自己的怒火,毕竟美女是有特权的。

“对不起,我不需要。”我下意识地回应道,我其实刚刚和一个女朋友和平分手,暂时还没有给自己这匹"野马"套上下一个笼头的打算。
说着,我就转身收拾好自己的画具和小马扎,向我放包的亭子里走去。
“别动!”背后传来一声娇喝,把本就惊魂甫定的我又吓了一跳,顿时一屁股坐在了栏杆边的椅子上,女孩也坐在了我的旁边,温顺得和之前不像一个人,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轻声地说:”我仍然喜欢你,你还喜欢我吗?我,还是你的女朋友吗?“
周围的游客越来越多 ,注意到这一切的人也越来越多,我明明什么也没做,却越来越心虚,看着她美丽的脸庞,带着泪痕的雪白肌肤和泪汪汪的眼睛,或许是不想被人围观,或许是,被美色所迷,我说:”好。”这就是我和我的女朋友——江思浔的初见。
2
我万万没想到,这个女孩,竟然直接跟我回了家,开始了同居的生活!说实话,我谈过恋爱,跟女孩子同居却还是第一次。由于脾性不和,不会照顾人等缺点,我们经常吵架,也未尝没有把她气走的意思,可是她无论怎么生气,都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我也慢慢习惯了她的存在,享受着一个漂亮温柔贤惠的女朋友带给我的一切。

当然,我也真正把她当做自己的女朋友,宠了起来。有一次为了哄她,我拼尽全身画工,在一只绢扇上画下了以她为模特的仕女图,并提上诗:”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被我气得蹲在地上哭泣的她,脸色迅速多云转晴,嘿嘿,果然,女人的脸像六月的天,说变就变(秦涵:不要虐狗,继续!)
当然,她还是很看不惯,我酗酒,熬夜的样子,每当我试图向她狡辩解释,这是为了创作更好看的漫画啦,我晚上熬夜画画其实更清醒更精神啦~之类的,她都会很凶狠很可爱的指责我:“喝喝喝,熬熬熬,天天都这个样子,你怕是不知道哪一天会猝死!你不知道承诺了我多少次要改正,可你都没有一次做到的。你知不知道,如果我们以后结婚生小孩子,酗酒是可能导致畸形儿的!“
当时就给我听傻了,我们才交往几天啊,她已经想到了结婚以后,乃至生孩子!果然恋爱中的女人真是可怕。
能被我的画扇所感动,我意识到,江思浔可能也是一个文艺女青年,那么因为我的画而喜欢上我,然后导致了现在的局面成为了我的女朋友,也不是不可理解的事。

果然,在日后的相处中,一个呆萌可爱的文学少女的形象在我心中确立了起来。昨天给她说过的事,今天就会忘得一干二净,让我好生无奈,我觉得她不是记不住,只是不在乎,万般变化皆随心而动,三尺红尘不染琉璃心境。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有时我也想逗逗她,问问她到底是不是我的粉丝?问问她到底是怎么想出那么奇葩的表白方式?然后看着她强忍着害羞,为了躲避话题,装傻充愣,弱弱地说:”我忘了。“的可爱模样。我的心情似乎都会明媚起来。
她很喜欢祖国的大好河山,同样文青的我也喜欢,从玉龙雪山,青藏高原,到丽江古城,撒哈拉沙漠,乃至三山五岳,五湖四海,到处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什么?你问钱从哪来?一开始我确实为了钱的事情有所抱怨,但是后来我想通了,能满足女朋友的需求,是我的权利也是我的义务啊,难不成等别的男人来挖我墙角不成,虽然他们不可能成功,但光是想想,我的醋坛子就打翻了。所以我低价出让了手上所有漫画的版权,只为,博美人一笑。

最后我们又回到了原点,我们的故乡,因为她的父母似乎过想念女儿了,将她马不停蹄的叫了回去,甚至没能好好的说一声再见,然而此时我才感受到,她在我心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地位,我思念她,我万分的思念她,所谓相思入骨,痛彻骨髓莫不如是,没有她的每一天里,我都在胡思乱想,她还爱我吗,她还记得我吗?她吃得好吗?睡得好吗?她那么美,会不会有人想抢走她?
最后,我想我明白了,我大概是中了她的毒,毒的名字是”情“,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于是,三天内,我只画好了另一副绢扇,那是,将要送给她的礼物。
终于,她回来了,我激动得拥抱着她,十分用力,似乎要把她拥进我的身体,她也很激动的扑进我的怀里,我把鼻尖深深地埋进她的发丝里,贪婪地呼吸她的气息,我们旁若无人的拥抱了很久,最后,我掏出了那把新绢扇,依旧是仕女图,只不过身穿嫁衣,诗曰:”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
思浔看上去很高兴,送给我了一盒她自己制作的点心,我开心的像个孩子,傻乎乎的:”饿了吗?没事我不饿。“思浔柔柔的笑了:”先去看电影吧。“我从善如流,牵着她走进了电影院。。。。

3
下午,在午后温和的阳光下,初夏的凉风习习,我们约在了我们共同的母校Z大,是的,我们是校友,虽然不是同一届,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这儿弥补大学不相识的遗憾。
她仍然穿着我们相见那天的白色连衣裙,站在学校里那颗最大的夹竹桃树下,满树的白花在阳光下开得绚烂多姿,风儿一吹,还有花瓣脱落起舞,她穿着纯白的连衣裙,乌发如瀑,带着我从乡下爷爷家找来的草帽,草帽上还插着一朵野雏菊,羊脂玉一样的脚趾在凉鞋里不安分的挪动,她看见了我,对着我粲然一笑,明眸皓齿都弯出了月牙,细致白皙的肌肤反射着阳光,有些刺目,我似乎被晃花了眼睛,心中怦然一动,好似被人死死的抓住了。
我从来不信一见钟情,但是今天我信了,当时的我满脑子都是《诗经》中的那一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若是当天迎接我的,不是耳光而是这么一个笑容,说不定,我早就沦陷了。
我缓缓走上前去,隔开那些男孩们的视线:”花和树。“我故意停顿了一下:”很美。“

思浔笑着歪头问道:”我吗?“
我也笑了,很温柔:”嗯,你很美。“
故事到这里,不得不结束了,因为秦涵发现,杨寻的表情变得越发痛苦:”然而第二天,思浔就消失了,无影无踪,我问遍了周围一切亲友,他们都拿我当疯子!当疯子!“杨寻真的如同疯了一般咆哮起来。
秦涵被吓到了,可还是起身,安抚杨寻的精神,同时嘴贱好奇的问道:”为什么?“
杨寻缓缓的抬起头,幽幽的看着他,深陷的眼窝和深邃的眼神盯得秦涵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们都说,思浔死了。“
在现实变成崩坏人物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