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族发展史

第三十三章、宦官-上 宦官是一个很特殊的集团,他们具体的出现时间已经不可考据,只知道他们的出现源于最原始的人类战争。部落之间发生战争,有战争就不免会出现一些俘虏,俘虏分为男性和女性,为了控制和奴役这些俘虏一般会施以“五刑”,所谓“五刑”指的是墨、劓、剕、宫、大辟。其中墨就是在脸上刺字,也称作黥刑;劓就是割掉鼻子;剕就是截去足指,也称作膑或者刖;宫刑分为男、女,男性就是阉割,而女性则是囚禁(目的是满足性欲);大辟则是砍头,此外后来还加入了一种比较侮辱人的刑罚就是髡刑,髡刑就是剃掉人的头发,虽然不像上述“五刑”那样损害人的身体,但是非常的侮辱人。这些刑罚起初都是用来针对异族敌人和内奸的,后来渐渐地也用来对付本族之人,这里要说明的是这些刑罚在三代之前是如何具体实施的已经不好考证了,但从目前的史料来看至少在夏时期就已经具备系统的惩罚链条,但是由于这些刑罚都是针对异族敌人或是内奸,所以为了免于被报复,这类人是不允许进入公家的,都是被流放到偏远之地或是直接沦为奴隶,夏商两代一直是这么做的。

到了周代则出现了较大的变动,我们知道周公制礼作乐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以人为本”,所以在对待刑人也采用了比较仁慈的手段,那就是让这些人成为有固定用途的奴仆,具体是受过墨刑的人来看守城门,原因是虽然受到了刑罚但是毕竟还没有完全毁坏身体,形象上勉强过得去;受过劓刑的人来守关隘,原因是鼻子被割掉了在形象上比较令人恐惧,有震慑敌人的效果;受过剕刑的人来看管苑囿,苑指的是供上层贵族游玩的园林,囿指的是畜养牲畜的地方,由于这些地方不需要快速的奔跑,所以把截去足指的人安置于此;受过宫刑的人不论男女都是被收入上层贵族的内室,女人可供驱使、淫乐或是赏赐给手下,男性则是便于驱使的同时还能避免给自己带“绿帽子”;髡刑一般施用在上层贵族身上,由于他们大多是自己的亲族,所以改宫刑为髡刑然后派往财库,去看管自己的财物。以上就是关于受刑之人的一个大致情况,由于这一套完整的制度是在周代正式形成,所以我们以下就从周代讲起。
上文说到了宫刑之人进入贵族内廷是在周代,他们一开始也不是称作“宦官”而是称作“寺人”,他们是执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纠之,如果有丧纪、宾客、祭祀之事,则帅女宫而致於有司。“王之内人”就是王的后宫妃嫔,“女宫”指的就是受到宫刑的女奴,所以寺人在宫内的主要任务就是传达王的戒令和妃嫔出入之事,如果遇到祭祀、丧葬之类的事情,他们就领着宫女准备需要的器具,这就是寺人最初的职责。后世的天子、诸侯由于大多都是长于深宫之中,缺少与外界的联系,寺人就成了这些贵族接触外面世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他们也就逐渐的被信任,到后来就负责传达王的诏令和执掌内廷宫事,所以寺人的权利自然就大了起来。有了一些权力自然对于才能方面的要求也就会相应的提高,这些才能既有忠义理政之才,当然也有为非作歹之才。比如向赵王推荐蔺相如,有“历史第一贤宦”之称的繆贤就是忠义之士,当然也有像在齐桓公去世之后祸乱齐国宫廷的竖刁(貂)那样的奸人。

他们不管才能好坏与否,都在内廷掌握着一定的权力,由此他们也就从单纯执掌礼仪的奴仆转变为有一定权力能影响政治的“官员”,“寺人”的称号也就渐渐的变为“宦官”,宦字的本意就是在屋子里做臣,臣的甲骨文象形就是屈服的意思。从此宦官作为王(皇)室的内侍官,负责帮忙处理宫廷内部事务或部分政务的这样一种制度就被后代继承了下来。
秦始皇在建立中央集权制国家以后,对中央和地方的各项行政制度都做了较大的改革,但是唯独以宦官为主导的内廷制度没有做出太大的改变,依然沿用前代的模式。(这里我插一句,内廷侍官虽然是以宦官为主,但是宦官并不专用阉人,此时的宦官还不是阉人的专称,它是包括阉人和普通士人的,特此说明下。)汉承秦制也没有对此做出过多的改变,直到孝武皇帝时期为了从丞相手中夺权而建立内廷(内廷由尚书令、侍中和常侍组成),孝武皇帝本人喜欢游玩,所以为了方便游玩时办公改尚书令为中书谒者令,同时专用宦官来担任。关于尚书令这个官职我在之前说到过,它是秦代所置属于皇帝的私人秘书,此前一直由士人担任,主要任务就是负责皇帝的一些文秘工作,有时候也会帮助皇帝想想问题的解决办法,但是在孝武皇帝改革后其性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不再是一个帮助皇帝处理事务的秘书处,而是帮助皇帝决策和分割外廷相权的实权机构,此后的昭、宣、元三代皇帝一直继承这项政策,直到孝成皇帝时期才撤销宦者而重新任用士人。

关于这次制度的变更,时任孝元皇帝的前将军领尚书事的萧望之就向元帝提出过改革意见,他对孝元皇帝说到:“石显、弘恭等人专权枉法,而尚书又是百官之本,国家枢机,应该用贤明懂政之人。以前是因为孝武皇帝喜欢饮宴后庭,才改用宦官,这本来就不是国家的根本制度,何况还违反了“不近刑人"的古制,所以希望陛下重新启用士人。”可惜这时的孝元皇帝刚刚登基,不愿意触动前朝旧臣,事情也就不了了之。直到孝成皇帝即位后萧望之的建议才真正得到实施,当然孝成皇帝之所以能够改革这项制度原因在于他本人不喜政事,国家的大权、小权又都掌握在外戚王氏的手中,而宦官又不能离开后宫,所以事情有很多不便,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享乐索性就改用士人,这样大家都方便做事。从此内廷尚书的权力就再也没有落到宦官的手中,一直掌握在士人的手里,直到唐高宗龙朔三年(663年)废除尚书令为止。
以上就是与宦官发展有关的内廷制度。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内廷机构则是完全由宦官主导的,那就是内侍省。

关于内侍省的由来也要追溯到西周时期,根据《周官》记载内廷宦者有宫正、宫伯(皆主王宫,中官之长)、宫人(掌王之六寝)、内宰(理王内之政令,以阴礼教六宫)、阍人(掌守王宫)、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官)六种,到了战国时期又有宦者令之官,到了秦时统归少府并同时置中书谒者令、丞,又有将行、卫尉、少府官职(并皇后卿),孝景皇帝时期改将行为大长秋,孝成皇帝又加置太仆,又置长信詹事,掌皇太后宫,属官有丞、中宫仆、谒者、私府署令,以上这些职位是主管后宫的礼仪和日常事务。还有一种就是主管传达皇帝政令的,它就秦代所置的中常侍之官,秦灭亡后汉承秦制沿袭了这项制度但是稍有改变,分为侍中、中常侍主管考察尚书事,黄门侍郎主管传发书奏。以上就是汉代内廷官职,这里强调一点,这些内廷官职的名称和人员配置都有所变动,他们统称宦官,但是宦官并非全部是阉人,而是士人和阉人杂用,到了东京时期所有的宦官才全部任用阉人,宦官至此才成为阉人的通用名称,到了和熹邓太后时期由于是女主临朝,不方便与外界大臣联系,所以主管文秘和传发诏书的常侍和小黄门全部任用阉人,这样内廷官职就全部都由宦官担任,宦官也就垄断了全部内廷大大小小的各个职位,成为内廷的绝对主宰。

但是这时的宦官并没有行政权力,更没有举荐官员的权力,所以他们并不能直接影响国家的大政方针,只能算是普通的文秘和杂役。
下一章我来具体说一说东京时期宦官的发迹始末。
明日方舟女博士发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