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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魂穿召唤师 第一章

末世之魂穿召唤师      第一章


前言
这是不著名写手暂不理事内阁大学士倾尽心力打造的末日、魔幻类小说,他将用其难看的字迹与不堪入目的写法为读者展现出一幕幕难以直视的佳作。
本小说讲述了一个异世界的召唤术大师谨术因为一次意外魂穿到一个名叫易有方的地球人身上,进而在末世中与同伴一起打天下的故事。火与剑的交响乐、冰与枪的D大调、魔法与真元的RAP结合在一起是让人抓狂还是难以入耳?让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签名:暂不理事内阁大学士
PS
因为去敏感词等原因,本文处于避讳将会将一些说辞和官员称谓复古,希望各位读者多多谅解,谢谢!
设定前言:为防止某些词违规,本作者打算将一些词换个说法,比如下文:
Police=六扇门
Police man=捕快
city management=监市
Armed police=五城兵马司
Armed police man=兵勇
Armed forces department=卫所
National Security Agency=厂卫
XX局=XX衙门

末世之魂穿召唤师      第一章


People’s Hospital=惠民药局
……
差不多就这样 ,不然看个玄幻文都这里和谐那里和谐的影响心情不是吗?还不如改个词描述同一件事呢。(滑稽)
第一章 魂穿的召唤师
一栋居民楼,普普通通的,就座落在建昌。一个看起来不那么普通的家伙失神落魄的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嘴里不停的碎碎念着什么不普通的东西。
“冷静冷静,现在让我梳理一下,我是兰碧德公国至尊巅峰的召唤系大师,我明明是叫做谨术而不是叫做易有方的,现在是兰碧德三世十年才对而不是公元2020年,没错没错……不不不,不可能!我明明在做召唤引导,,我是怎么到这个国家的?我记得恶龙齐泗吾岚蔽的带领着它的魔兵卫已经冲进了夏冰城而我是在准备毕生最强的召唤……不可能!我的记忆里为什么有个叫易有方的家伙!怎么会有世界末日什么的信息!”易有方苦恼且崩溃的望向窗外。
水泥地上那暗红色的血液早已凝固,一根只剩半点腐肉黏在骨头上的手臂颓然的被扔在路边下水道的井盖上。一个衣冠楚楚的丧尸双眼翻白,苍白的脸与衣服上沾满了同胞的血肉,然而它的眼神中流露出的神情仿佛是仍嫌吃的不够,无目的的在街上茫然的走着。当然,这样的丧尸不止它一个,小区里死气沉沉的,静悄悄的,连那雨淋湿了的天空,也毁的更讲究……

末世之魂穿召唤师      第一章


易有方无力的坐在沙发上,他终于梳理好了些许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他是从另一个与这个世界截然不同的世界来的一个灵魂,原是兰碧德公国的至尊召唤系大师,来自一个充满魔法的位面。当恶龙齐泗吾岚蔽的将要毁灭公国的时候,他将毕生准备的材料作为祭品,以同为至尊巅峰的噬空兽成年活体为引,希望可以召唤出一个协助他保家卫国的盟友共同对抗齐泗吾岚蔽的,然后就不晓得为什么一眨眼的功夫眼前的场景就变了,这副身体不但弱小并且有些发胖,一看就是不经常运动宅在家里的,多出来很多这家伙的记忆不说,连位面法则似乎都有些改变。
“易有方,性别男,爱好女,二十二岁,江州学院毕业,擅长编程,在编译代码的时候宅在家三天三夜,劳累过度以至脑袋砸在键盘上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到我醒来时末世已经过去了三天。”易有方回忆起前世这个家伙的记忆时,突然发现一些不对头。
“此人的记忆是三天前的,按他的记忆三天前这还是一个文明的社会,为什么会在我的脑中出现生化危机这种讯息?”易有方再次回忆一番,原来是这小子三天前中午看了个新闻,新闻里提到了血云、陨石、空间裂缝什么的东西,然后闭路线就断掉了,当时这小子就当了个笑话,因为网线没断继续编译他的代码,当正主魂穿过来之后却发现这不是个笑话。

末世之魂穿召唤师      第一章


易有方不知道,三天前全世界先后下起了一阵持续三十分钟的血雨,具体成分不明,随后一颗巨大的小行星在没有惊动全世界天文观测台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在月球背面并且飞快的撞击了北美洲,从纽曰滑向花生顿,直接导致世界上军事能力最强的一个国家中央瘫痪。许许多多的碎屑又飞向天空,抛射到地球的另一面。病毒随着血雨飘向了全世界各个角落,任何当时拥有炎症、癌症、艾滋病、贯穿伤的患者首当其冲变成了丧尸,淋到了血雨的普通人也有较大一部分变成了丧尸,短短三天时间,文明开始倒退,大部分中小国家的政府快速解体、政府呼吁人们将自己反锁在家,不要随便外出……
易有方无奈了,他看了眼粮食将宣告用尽的冰箱,寻思这什么新闻讲话不是扯淡吗?此时水电等各个部门早没人在了,各个地方的水坝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垮掉,易有方觉得再待下去一定得饿死。
“现在这个身体在平凡阶层都算是下等的,定是特别缺乏锻炼,而若想我使出召唤术,这人精神力因为天天动脑子还算凑合,却没有材料供我施展,这该如何是好?”易有方想了想,前世的记忆告诉他当今天下论武力最厉害的一国乃是米国,其后是额国,他们华夏排行老三,而在华夏,最强不过军队,易有方觉得,找到部队的人或许便安全了。

末世之魂穿召唤师      第一章


在家中找到两把菜刀,戴上手套、口罩、围脖、工地的安全帽(以前有几天搬过砖)再裹上一套棉衣可以很好的免疫病菌入体以及防御丧尸的进攻。易有方觉得万事俱备,并且抱定一往无前的决心,将钥匙留在了家中,毅然出门了……对了,今天是农历大暑的日子。
易有方作为异界来客显然不晓得什么叫做低调,正午太阳虽说照不进乌云密布的林城上空,不过他戴着醒目的大红色安全帽身上穿着大棉袄走在大马路上,不愧为召唤系的大师。
然后嘛,他不得不解开扣子,天空灰云密布,天气闷热,他额头上汗滴如黄豆般的落下,仍然坚持步行,真乃夏日奇景!
在奇迹般躲开了几个丧尸后,易有方到达了小区门口的小卖部,大门开着,地上却血迹斑斑,小商品散落一地。易有方显然脑子的记忆还很乱,他不晓得卡路里是什么玩意儿,总之看见什么就抱着什么东西放进他的背包,可能他也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一种名为真空包装的东西,刚刚夺舍一个小时,记忆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搞清楚,于是方便面、薯片、面包什么的不过拿了一小部分就塞满了他的背包。易有方也是一个有目的有计划的召唤师,为了找到军方驻地,他甚至不忘记戴上省地图,汉字汉话他倒是都会,因为身体的原主人洋文过了六极,他甚至会洋文。

末世之魂穿召唤师      第一章


末世的第三天,作为人口将近五十万的小县城建昌,如今已然至少有超过三十万人变成了丧尸,在血腥味与恶臭味弥漫的大街小巷,它们已经成群结队的活动开了。幸存者们低调的寻找着可以让他们苟活的东西,有几个人远远的看见易有方大摇大摆的走在街道上都忍不住离他更远了。艾玛,这人可以啊,在末世逛街,薯片好吃吗?
“靠,早知道这玩意外表看着大里面就这么点东西,我就是死外边也不会拿它当储备粮啊。”易有方一边吃着薯片一边吐槽道。
易有方目前对末世这个概念仍然很陌生,上辈子自己没遇到过,恶龙入侵也没打到他面前,平时也只有他召唤小弟打废别人,可从来没有低调做人的觉悟。
三四只正在觅食的丧尸发现了易有方这家伙,兴奋的嗷叫一声,张牙舞爪的冲向易有方,易有方将手中的薯片霸道的甩向一边,左手扶了扶头上的安全帽,口中小声且轻蔑道:“来得好,看我……”易有方习惯性的往衣服内一掏。
“对哦,这具身体不但不会法术,也没有符纸。”易有方尴尬的从腰边取下菜刀,敏捷的掉头就跑。
“华夏有句老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当然,这货体质是个弱鸡。撂下这句话后才跑了五百米就累的腿软了。

末世之魂穿召唤师      第一章


“我靠,刚来这个位面就要打发我回老家?”易有方脱掉厚重的棉衣,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傻(be-屏蔽)。他无力的坐在地上,上辈子一百多岁的他当了八十多年的贵族,生活完全忘记怎么自理的短板暴露的真真切切。
“好歹曾经也是个至尊强者,拼了!”易有方看着越来越近的丧尸,心中的血性被激发了出来,终于干净利落的挥出了菜刀,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是平凡层次,以魔法位面的划分,上面还有不屈、超凡、荣耀、璀璨、至尊、王者六个层次。
俗话说,法爷玩近战,必定死得快;这死的快的或是法爷或是对手。当某丧尸的头正飞快的飞离自己的身体的时候,它应该懂得了惹怒一个召唤大师的后果了吧。
易有方两柄菜刀在手,闭着眼睛转着圈来了个“剑刃风暴”。那个,什么魔力转圈圈差不多就这样了。
乱刀砍死一只丧尸,又转着圈妄图抵抗其他丧尸的进攻,这位也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了。
易有方人现在看起来木讷讷的,其实心思可活泛了,上辈子又不是没杀过怪打过人,摸清楚这丧尸的底细反手就是一刀砍翻了一只丧尸,又一刀斩落了另一只丧尸的大好头颅。好家伙,这地上,红的是血,黄的是肠,绿的是胆,稀的脑浆,七七八八散落一地。那呆滞了片刻的易有方抄起背包就往附近一家百货超市里面钻,记忆告诉他,这里有很多东西,想买啥就买啥。

末世之魂穿召唤师      第一章


但是,当易有方站在大门口望着楼上楼下盯着他的丧尸们,他突然意识到这家店多半已经免费了,所以……当然要快跑咯。
被眼冒绿光的丧尸急吼吼的追了半条街,易有方不但意识到了体育锻炼的重要性,更意识到了学会翻墙这个技能有多么重要——靠,这三米高的墙怎么解啊!
当易有方看着丧尸们的时候,丧尸们也看着他。
“各位,在下初来乍到的,就这么热情不太好吧。”易有方尬笑着靠在墙边上,因为太热了,逃跑的时候围脖、棉衣什么的全让他丢在了路上,如今身着棉裤小衬衫,头戴大红安全帽,手持两把小菜刀的易有方脸热的发红,累的眼睛直冒星星。Mmp,在魔法位面完全感觉不到冷热啊!(因为魔法位面的人天生就会引导魔法调节身体周遭的气温,而易有方如今显然不会。)因为巧合砍在了两个骨头的连接处,之前易有方的菜刀干净利落的看下一只丧尸的脑袋,但是也卷了刃。所以易有方可以有效自卫的武器只剩下一柄菜刀。
突然,“轰”的一个惊天爆炸在一众丧尸后方响起,一团团火花在一位少女的手中凭空冒出,而后掷向丧尸群中,惊起惨叫声一片。
“嘿哥们儿,大夏天的穿棉裤,有个性啊。”一个青年男子凭空冒出,站在易有方的身边,抓起易有方又一下子闪到了十米开外的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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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易有方印象中这个地球位面对于魔法的认知仅仅在于幻想啊!怎么会有人会魔法?易有方感受了一下环境,内心有了些许震惊,这个地球的魔法能量居然在缓慢增加,缓慢到犹如一滴滴黄豆一般大小的水珠一秒一滴的速度滴在里海那么大的空盆里。嗯,虽然体内没有魔法能量,以至尊级别的魔法使用经验加上为数不多的精神力还是可以轻微感知一下的。
虽然实力已如菜鸡,但是作为召唤系大师的水平还是有的,面前这三个不屈实力的家伙杀起丧尸来也是游刃有余,一看这几天就没少杀,说起来也是对他易有方有救命之恩的好心人呐。
第三个人是个中年大叔,那健壮的身躯修长的身高和一脸胡渣绝对年轻的时候就很帅气,手握两把德式勃朗宁嘴里叼着根雪茄要多拽有多拽,易有方晓得那是地球位面的武器,但是不换弹夹无限点射还是让易有方心中怔了一下。
那也是魔法,那么自己……易有方觉得自己有必要搞个祭品做个召唤术,展示一下自己还是会魔法的事实。
约莫一分钟,被易有方吸引的五十多只丧尸都让三个人清理掉了。
“小兄弟,怎么回事儿?生化危机三天了还在外面乱晃?”大叔收起枪,叼着雪茄,领着纵火少女和闪现青年走过来问易有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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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因为鄙人喜欢胡思乱想,所以就偶尔写写网文,只是真按照网文的日更来的话不但说自己没有灵感(主要是懒),还很容易影响其他事情的安排,所以一番思索决定发哔哩哔哩了。毕竟我也不是冲钱来的,哈哈哈。这小说不定期更新,但是寒暑假节假日可能会有连续性更新,就图您一乐了。
PPS:主角设定比较二,前期还是有伏笔的,大纲我也没咋写成,先就这么写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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