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相骑士诸葛南北【01】

第一章 叙述有名的二次元牛子豪的性格和日常生活。①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仅为巧合。
②向我最爱的《堂吉诃德》致敬
不久前,在萨可斯秋普的一个村庄(村名我不想提了),住着一个二次元。他和同类的二次元一样,柜架里常插着一把电锯,有一柄古旧的棒球棍,还有一辆不知从何而来的共享单车和一只魔法猫咪。这二次元家锅里煮的常常不是羊肉,而是牛肉;晚餐经常是潮汕牛肉锅;星期六吃锯无爸和霾辣鸡翅,星期五吃霾香鱼;星期天加餐,添只野雏鸽。这样,花去了一年三成的收入。其余的钱财用来置办新概念恋爱穿用的阴阳人卫衣、蓝色牛仔裤和蓝色运动鞋。平时他穿普通棉制的服装。二次元家有个四十多岁的女管家,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妹妹,另外还有一个能剪视频、会唱难忘今宵的小厮,二次元出门时替他扫码解锁单车,平时在房间里喂猫,修剪计算机的电线。我们这位二次元已年近三旬,身子骨还相当的硬朗,身材也还蛮结实的嘛,面色蜡黄,平时尤其喜欢熬夜,还爱对线。他名叫牛爷爷/牛子君,又有人说他叫瓶皇/瓶宝,说法不一,但据考证,他应该是姓诸葛。

不过,他叫什么名字对本传记关系不大,只要在叙述的过程中不失真就行了。
这二次元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闲着无事,他就全部用来看冻鳗。他看得津津有味,兴致很浓,几乎完全忘记了对线,也没有心思去进行一个自己的视频的更新。他越看越有性趣,最后入了迷,放弃了许多以爱发电的视频,用来购买蓝光BD供自己赏阅。他将能买到的冻鳗特典全买来了。他最爱看名剧作带带带带带·盒·内一楼的作品,因为这位作者写的故事节奏十分流畅,道理通透,被他奉为至宝。尤其是书中向情人大献殷勤的言词和那些要求进行决斗的名场景,真令他看了拍案叫绝。在这个作者的作品中,常常出现这样的佳句:“额啊啊啊啊我的王之力啊!!”又说“我错了,温柔什么的一点用都没有,垃圾就应该被区别开来,我要.....成为王!!”
可怜的二次元被这些话迷住了心窍,他废寝忘食,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思考着这些话中的含义。其实,即使塞万提斯·萨维德拉再生也弄不清这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位二次元对嘤满·G打伤了他人,自己也负了伤这样的写法表示不满。他认为,即使有妙手回春的高手为这个骑士之王治伤,伤好后,也难免留下满脸满身的疤痕。不过,他很赞赏作者在剧情结尾时宣布故事梅那么简单的做法。他曾多次想拿起笔来,不折不扣地按其他粉丝期待的那样,真正意义上完结这个故事。只是由于他时时刻刻在思考着更要紧的事情,才没有这么办。否则,他一定会把这个故事补完的。他多次和本村的神父(他是个毕业于赫萝拉多大学的学识渊博的人)讨论究竟谁才是最优秀的骑士;是冻羊立本的嘤满·G,还是西八呀的堂吉诃德·德·拉曼却?然而,村里的那个理发师傅赫萝老师却认为,这两个骑士谁也比不上卡面·

来打骑士。要比也只有远古骑士凹·T·Q的后裔硫酸脸骑士凹·T·曼才能比得上他。这个骑士各方面条件都十分优越,他不装腔作势,也不像他先祖那样爱好黑科技(大概)。但论武艺,他也丝毫不逊色于前人。
总之,这二次元啊,是整天埋头看他那些破冻鳗们,夜夜秉烛达旦,白天看到黄昏,废寝忘食,劳心伤神,最后,终于失去理智。他头脑中装的全都是冻鳗中见到的怪事,什么徒手拆高达呀,你是自由的呀,我已经怒不可遏了呀,那么我将效忠于你呀,为什么这么熟练呀,其实你也很想说喜欢我的对吧呀等等。在他看来,这一个个胡乱编织的故事,都是千真万确的,是世界上最真实的信史。他常说,龟·莱德凹·T·曼是个非常优秀的骑士,但比不上炎头骑士。炎头骑士反手一个M87,便将两个穷凶极恶、硕大无朋的怪鸟射成两半。他特别喜爱霾·Co4·凹·T·曼,因为他仿效高斯·凹·T·曼“打不过就感化”的与怪物作战的方法,在冻羊立本送走了愈发强大的野辅。他也常常称赞蝙蝠人八连杀薇恩,因为他的对手个个都是小丑,但他却沉着冷静,很有教养。不过,在所有骑士中,他特别偏爱杠·

七·PY。每当他只身漫步花海,清唱起团子大家族时,牛子豪都由衷地喜欢他。使他最感到痛快的一件事是这个骑士靠修电线养活了一家三口。对那个反派角色病·魔,他恨不得对他狠击一拳,甚至对他附身的妻子和女儿也不轻饶。
失去理性后,他头脑中忽然浮现了一个连全世界的疯子也从来没有过的奇怪念头:他要去做游侠骑士,身背电锯,手持球棒,开着泥头车,周游世界,行侠冒险,将冻鳗中看到过的游侠骑士们做过的事情,也做一遍。他认为这样做一来能为自己扬名,二来可为全世界的幸福出力。他要像冻鳗里的那些骑士那样甘冒一切风险,做除了他别人做不到的事,成为新世界的卡密。这可怜的二次元幻想凭自己两百本恋爱漫画的经验,显身成名,少说也得当个牛国皇帝。他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心里乐滋滋的,总想尽快实现自己的心愿。他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擦洗他曾祖留下来的那套软泥怪冒险者战队战袍。这身战袍一直丢在墙角落里,总有一个多世纪了。早已污渍得不行,还散发出一阵阵哩味儿。他想方设法对这身行头进行清洗、缝补。这时,他发现了一个大问题,那自带的“头盔”很浅,至多只能护住额头,护不住脸面。

他开动脑筋想了个办法。他拿来一个厚口罩,做了个面甲,嵌在那“顶盔”上,看起来就像个深头盔了。他想试试这头盔坚固与否,经不经得起武器劈砍,便抽出电锯,准备给它来两下,谁知一锯下去,这一星期的心血全都化为乌有。眼见自己忙活许久做的这只面甲这么轻易被劈烂了,心里属实觉得懊恼。他又做了一个。为了避免再次被砍碎,他这次在厚口罩做的面甲里衬了几根细铁条进行加固。他认为这样就够坚固了,便不想再进行检验。他自己认为,这是一个十分精致的带面甲的头盔。
他接着考虑自己的座驾。他这辆不知从何处搞来的共享单车锈迹斑斑,缺点数量比之电梯按钮上的细菌都不遑多让。可是,我们这位二次元却认为,连铁滑团的高达和赛啵坦的便行筋缸都难以和它媲美。为了给自己的座驾起个名字,他整整花了四天时间。他认为,像自己这样声名显赫的优秀骑士,这座驾本身又是当之无愧的良驹,不给起个响当当的名字是情理难容的。他挖空心思,想起出这样一个名字:它既能表明座驾在主人成为游侠骑士之前的状况,又能表明他的现状。它主人已经变样了,它自然也得另外取个又显赫又叫得响的名字,这样才能和它主人如今的新地位、新职业相匹配。他脑子里想了一大串名字,又一一加以否定,重起一个,又否定一个,又重起,又否定,最后决定取名“烂完今宵”。他感到这个名字高雅、响亮,而且还富有意义,表明一切黑暗苦闷将在今夜彻底烂完,而明天开始,世界上将仅剩光明的未来。

给自己的座驾起了这样中意的名字后,他又想给自己也起个名字。为此,他又思考了八天,决定取名堂牛子豪。上面说到,这部真实的传记的作者一口咬定他叫牛子君,而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叫瓶皇,原因也就在这里。另外他还考虑到,要在自己的姓氏上再带上自己的国家名字或故乡名字,这样才更能体现所谓游侠骑士的荣誉,所以他最终自称堂牛子豪·萨可斯·秋普。他觉得这样一来,自己的祖籍一清二楚,而且,以地名为姓,也替故乡增了光。
他的战袍已清洗缝补完毕,头盔也镶了个面甲;座驾已经取了名字,自己的名字也定下来了。他认为,万事俱备,就差给自己找个恋人了。游侠骑士没有情人,就像情感电台没有小丑和青春伤痕文学,如图丢了魂的空壳。他自言自语道:“如果我遭到了厄运,也可能是交上了好运,在旅途上遇到个把逆天(这种情况对游侠骑士来说是常有的),只交手一个回合就将他打在地,或将他劈成两半,总之,我胜了他,将他制服了,那么,我就得派他去拜见我的心上人,让他走进她家,跪倒在我那可爱的小姐面前,用被征服者那种低三下四的声音说:'小姐,我是逆天王尊梨获加手下的超级版杠精。在一次罕见的激战中,那位非常值得称颂的骑士堂牛子豪·萨可斯·秋普却战胜了我,命我来到小姐跟前,听候小姐发落。'这样,该有多好啊!”

我们这位二次元作了这一番道白,尤其是给自己选中了意中人后,真是喜不自胜。原来离他故乡不远有个村庄,里面住着个农家姑娘,面貌姣好,他早就看中她了。只是姑娘本人对此事一无所知,也毫无察觉。她名叫泛八奶·旋风呜哇。他认为,将她定为自己的意中人非常合适。他也得给她取个名字。这个名字既不能和原来的名字相抵触,却又要带点公主贵夫人的味儿。后来,他决定叫她诶嘿酱,因为她的歪头轻笑令他沉醉。他觉得这个名字就像给自己和自己的东西取得名字一样,悦耳动听美妙别致,也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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