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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Y水仙】前往明天(上)

2023-08-01壳卷hcy水仙飒炸 来源:百合文库

【HCY水仙】前往明天(上)


开始之前,推荐两样东西。
一款游戏:《奇异人生》
一本书:《百年孤独》
前往明天
楔子 序幕
下火车看到绿色的邮筒,抬头青山映着一大片彩色的屋顶,那就是乌有镇。
沿着乌有镇向西行,镇子最边缘的西大门和山脚接壤的地方,是唯一的火车站。
火车每一个月一班车,单数月份来,双数月份走,单程。
如果哪个倒霉鬼不小心在一月旅行,又恰好做错了火车,去西藏的火车在对面六站台,他却不小心坐到九站台,那就只能再买一张昂贵的票,然后等到下个月。
乌有镇不是旅游的好地方,镇里熙熙攘攘几户人家,三所学校——小学 初中 高中各一所,就这样,学校也空空荡荡的填不满,镇上人太少了。
这个镇子太小了,小到足以让镇上的每一个人都相互认识。
从火车站的老杨,到鲜花店的莫小姐,甜品店的幂姐,再到在镇上唯一的高中教文学的卷儿,和因为他才搬到这里开诊所的壳哥。
镇上有一口大铜钟,修在学校后山上,每到整点就会发出巨大的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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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件事很特别,大概还值得提一提:乌有镇没有鸣过丧钟。
这里还没有人死去过,所以没有殡仪馆,没有墓地,没有和死亡相关的任何产业。
“哐——哐——哐——”
火车站,他听到声音了,伴随着脚步声和喘息声。
火车站简单陈旧的站台,本来只有他和老杨,火车已经停在他面前,钟声告诉他是时候了。
手里捧着一大簇草莓花,滚轮式的行李箱是老杨送的——他一直在火车站,见到过冒冒失失从大城市坐到这里的旅人,拎着这样的箱子,很时髦也很方便,装着轮子,像小汽车。箱子里有幂姐做的酒心巧克力,“我们炸炸已经十八了,能喝酒了!”
脚步声,喘息声,他该上车了。
“炸炸!”
一撮微卷的长发映入眼帘,然后是男人白皙的脸,现在正泛红,喘着气,气还没喘匀,急急忙忙从裤兜里套出一件东西,“整理 你房间的时候发现的,”他没说完又一阵喘,“感觉是重要的东西......”
“滴答滴答”
大钟一个小时响一次,怀表每分每秒都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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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怀表。还有些模糊,材质是黄铜的,有些绿色,是锈迹。
至此,这个表是有些老旧的怀表,材质是铜的,除此之外,和世界上其他老旧的铜制怀表没有任何区别。
老旧的花纹纹路,线条向内凹陷,暗红色像铁锈,镜头开始聚焦,这个表开始不同于世界上其他老旧的铜制怀表了。
“滴答滴答”
“哐——哐——哐——”
“哐当”
金属落地的声音,怀表盖子因为重力猛的盖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
因为惊诧,迅速躬身的声音,从声音的短促程度,和空气摩擦的声音,听出那是非常急切的躬身,
“.......”
蹲下时沉默的声音,还有手碰到表的声音,太多“......”,占据了全部视线听觉一切感官,
那只手把怀表捡起来,手腕空空的,什么也没戴,只有突出的骨节。犹豫了一下,没有交给他,而是攥在手里,
“卷儿?”
画面清晰起来,沉默带来的嘈杂和喧哗都平息下来,他看着卷儿,卷儿把表递到他手上,手上一沉,余光看到卷儿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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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儿戴着手表,表链是银白色,壳哥送的,炸炸没有见他摘过。
他攥紧表,手里又好像空空荡荡,
“哒 哒 哒”
走路的声音,
“呼 呼 呼”
手轻微摆动的声音,手里攥着表的声音
那个带走怀表的人,那只手的主人...是谁?
“哐当”
怀表重新掉落
“......”
又是蹲下时沉默的声音,还有手碰到表的声音,这次炸炸试图抬高一点头,以便看清那只手的主人,
掌心裹着白色纱布,好像受了伤,他想再往上看,画面却变得模糊,
递到他手里的表,带了一点掌心的余温,分不清是卷儿的 还是那个陌生人的。
“哐当”
怀表重新掉落
这一次,炸炸压根没有低头弯腰,笔笔直站着,余光瞥向地上的怀表,
擦肩而过,一个陌生男人和他擦肩而过,而那块怀表,掉在地上的怀表,奇迹一样回到他手里,
“保重。”
陌生男人说,声音轻得惊人,简直像炸炸的幻听,等到炸炸努力转过身,只剩下背影,在茫茫一片白雾里,连背影也渐渐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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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表上有一小片纸,好像用固体胶粘上去似的,他吹一口气,便随风飘落到火车和轨道的夹缝里,
“滴答 滴答 滴答......”
火车站只有他和老杨两个人。
怀表不在,手上空空如也,老杨说没有人来过,自始至终都只有他们两个人。
老杨说,“到时间了,保重。”
他又想起陌生男人那句轻飘飘,如同做梦呓语一样的
“保重。”
第一幕 夜奔
(1) 
今天,天气晴朗,有一些干燥,但很温暖。
他在一个狭小堆满玩具的房间醒来,房间像遭遇过暴风雨,机械齿轮的碎片,摔成几瓣的卷笔器,一把金属长条,像薯条一样散落在拉开的抽屉里,海报全都皱褶起来——林肯公园的,甲壳虫乐队的,海贼王的,还有一张不可辨认的海报——大红色的底色褪尽,剩下几张抹白没有五官的脸,角落的地方还有没褪干净的一只蓝蝴蝶。
有几张画掉到床与墙的缝隙里,若干年以后,当炸炸发现事情的真相,连带着发现了那些画,上面有相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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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只够一个人睡,书桌紧挨着床,加上一地狼藉,没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如果有客人来,大概只能和他挤在那样一张床上——他想不出怎么才能让两个人挤在那张单人床上,除非...不管怎么样,画面一定惨不忍睹,他不会邀请任何人到家里过夜。
下去两步,墙两面都被柜子侵占,左边是书柜 右边是衣柜,中间仅剩的空间,大概只能供他两只脚站在那里。
垃圾桶里有几张便签,字迹潦草模糊,依稀看得出“书柜”“桌”的字样。
一个中年男人,微胖,头发灰白,方脸,神情严肃带着一丝无奈,又透出一点宽厚,这个男人正抱着小时候的自己,透过相片往外看他,他报以回望,朝中年男人摆摆手,
“知道了,马上出门,不会迟到的。”
挤过狭小的楼梯间,楼下就是幂姐的甜品店,镇上人不多,幂姐店里生意却总是很好,也许是因为季节限定的水果茶,也许是因为没人能拒绝热可可和棉花糖,烤舒芙蕾配焦糖的味道也让人念念不忘。
幂姐的店里坐满了人,炸炸沿着狭窄高高的台阶,艰难的一颠一颠下来,“早上好啊,小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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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好!”
昨天作业多得要命,一点儿也不好。
炸炸打了个哈欠,边对她喊,“一个菠萝包带走,谢谢幂姐!”
店里客人一如既往的多,显得空间狭小,他终于挤过狭长的楼梯,挤过拥挤的老古董一样的店铺,接到她丢过来的菠萝包,猛的靠着人的拥挤,像海啸溢出的水一样冲出屋子,豁然开朗。
阳光晃了他的眼,好像他很久没见过似的。仰头是血红的枫树,这儿一路都是枫树,高大的铺满一路,听老一辈说,“那是神明种的树。”
“为了什么?”
“神明爱上了一只蝴蝶。”
“蝴蝶?可是神为什么会...”他起身的时候,薛先生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情,“炸炸,这不是一节和你们闲扯的班会课,你要学会适可而止。”
可他没有停下,他在那条厚厚的 淅淅索索的红毯上走,想象一对对恋人走上红毯,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婚纱还是西装,阳光一定正好,他们一定紧紧握着彼此的手,温暖而坚固,
“滴答滴答”
“哐——哐——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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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炸追随着那只蓝色的蝴蝶,如同追随着神明,如同追随着某一种指引。
他追随着蝴蝶,走过通往学校唯一的街道,街道上,有高大的枫树,枫树上结满苹果;花圃里都是草莓花,到了该收获的季节却仍不结果,而像春天那样开满草莓花;该有路灯的每一处,都是平台,上面放满蜡烛,没有人换,却经久不息,散发出淡淡的雪松香气。
“我们讲到哪儿了?”
“蝴蝶!祂为什么要种枫树呢?”
“不是种枫树,那些枫树就是祂自己,祂在生命的尽头变成枫树,帮助蝴蝶逃离人类的抓捕。”
“神也会死吗?”
薛先生眼镜后的神情变得不耐烦,“炸炸,我告诉过你,不要总是刨根问底,这是个坏习惯!”
......
蝴蝶引着他,一路离开了铺满枫叶的街道,他甚至不知道这个胡同是哪里,胡同尽头,一个老乞丐正低头打瞌睡。
炸炸走向他的一刹那,他猛的睁眼,眼镜睁得太大,吓了炸炸一大跳,“老...老伯 你还好吗?”
炸炸已经走近了,发现他身下垫着一张海报一样的纸,浅红色,他坐在那张纸上,衣服虽然破碎,但勉强干净,没有露出一点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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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自己从头到尾用破布裹起来,只露出眼睛,
那看上去就是一双苍老的眼睛。浑浊,疲惫,好像看透一切,炸炸觉得那双眼睛有一些熟悉,
“饿。”
“什么?”
“要算命吗?”
......
“还是没有结束,他就是个疯子......”
“你在说什么?”
“小子,你上辈子是只猪吗?我很饿,让你手上的面包给我,作为回报我会给你算命,这很难懂吗?”
炸炸还是觉得很熟悉,他愣愣看着这个遮挡严实的老人,乖乖把菠萝包递给他,
他已经太老了,老得不像人,像一具干尸,当裹着他手的布条散开,就露出干枯褶皱到发黑的皮肤,紧紧包裹着骷髅一样的骨架,
他缓缓摘下脸上裹着的那些破布,露出一张比手好一些,甚至可以说干净的脸,只是脸上所有皮肤都像下垂,看上去疲惫至极,他张大嘴咬下去,菠萝包上的碎屑就一片片往下掉。他浑然不觉,大口大口的咬,然后用力的嚼,像嚼塑料一样。
等到他把最后一块菠萝包塞进嘴里,并且毫无顾忌的咀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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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在今天活了很久了。
蝴蝶的骸骨变成不朽,啤酒里的冰箱和落到花里的土壤,都是一样的......”
炸炸盯着他的眼睛,他明明在胡言乱语,神情却带着某种历经沧桑以后的平静,平静背后似乎还掩藏着什么,
“物事的失眠症,仍没有,将永远得过遗忘以后,不会被遗忘。”
炸炸始终没有听懂,而到后来,他一直在重复一句话,“物事的失眠症,仍没有,将永远得过遗忘以后,不会被遗忘......”
他不停的重复,不停的重复,像是魔怔了,炸炸在迷茫中试图帮助他,他说他要一瓶水。
炸炸去对面的便利店给他买,拿着水去找他的时候,地上只有一地菠萝包的碎屑,人已经不见踪影,在一堆面包屑中,掉落了一块怀表。
那块怀表,很奇怪,老旧的黄铜色,抛光却很亮,给人一种老旧却崭新的奇异感觉,凹陷的纹理深处,隐隐有红色的锈迹和碎屑,
鬼使神差的,炸炸觉得那就是他的表。
没有原因,炸炸把它小心翼翼放到口袋,听着它“滴答滴答”的细微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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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这些,环顾四周,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迷了路。
镇上人本来就很少,他茫然四顾,终于在附近找到一栋还算高的楼房。
他避开保安,跑上楼,在楼顶眺望,看到了学校后山的那口大钟,那是学校的方向。
一定要赶上话剧,今天是学校话剧社第一部作品的首秀,对他来说意义重大。
他跑了一路,怎能跑却都是死胡同,他都不知道镇上有这么多路,有这么多死路。跑过蓝色的屋顶,跑过红色的屋顶,跑过黄色的屋顶,跑过绿色的屋顶,又重新跑过蓝色的,
他没力气了。
“哐——哐——哐——”
太阳渐渐高升,钟声响起,八点。
要迟了,八点半的话剧,现在却离学校很远——炸炸想不明白,他来时是怎么跑了这么远到这个鬼地方来。
现在他对陌生的环境茫然四顾,建筑挡住了视线,让他又找不到学校的方向,面包给了那个奇怪的老头,又饿又累。 
警报声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遥远得好像不是这个镇子,
两层楼的房屋高大,五彩的屋顶,四面八方朝他涌过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很快把他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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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当”
在转身时,什么东西从口袋里掉落出来。
他正要去捡,一只手已经赶在他之前,于是他只来得及碰到那个人的手背上缠着的纱布,
“滴答滴答”
“那个请问...”没来得及问路,人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起身走远。
他惊诧之余,马上起身去追,可那人却走得很快。
他顾不得喘息,连滚带爬追上去,跑得很难看,拐过一个个街角,穿过一大片枫树林而毫无察觉,
“等等!”
那个人自顾自往前走,看上去走得十分轻松,炸炸却怎么都追不上他。
“你等等!”
炸炸猛发力,他们离的最近的一刹那,炸炸也只能看清一个消瘦的背影,一顶深蓝色渔夫帽,微微露出一点发梢,随后他们就越来越远,无论他怎么用力跑,也只能看到遥远的背影,
等到那个人消失在视线,他抬头,才发现不知不觉,已经到学校了。
今天有话剧社的第一场表演!
(2)
“炸炸?”
“啊?在!”他晃了神,今早的一切,都像从一场梦里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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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给了他们票的。
但今天卷儿和壳哥却不在观众席。“话剧?你自己写的?”
卷儿语气欣喜,于是少年脸微微泛红,羞怯的点头,
卷儿郑重的接过挂牌,“我可以带着壳哥来吗?”
更加不知所措,简直受宠若惊,“当然!”
“那.......那天我一定来。”
卷儿在哪里?
“要上台了!!”
舞台后台是薛先生负责的,现在却不见薛先生的踪影,
炸炸自告奋勇,跑去教学楼找他。
他在办公室门前,听到诡秘的安静里有轻微急促的喘息。
浑身上下顿时绷紧,他察觉到不对劲。
在目光所及的范围里,只有刷漆的桶和一把刷子,他拎起铁桶,左手牢牢握紧门把手,猛的前推,
大风刮过窗户,窗帘被秋风高高吹起,房间里的三个人同时愣住,
薛先生被一个人扼住脖颈,那个人的一只手肘死死把薛先生抵在墙上,于是骨骼噼啪作响。薛先生瞪大眼睛,喘息得像一只脱水濒死的鱼,“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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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向手肘,看向那只缠纱布的手,瞳孔微缩,几乎下一秒就去捕捉那个人的脸,他死死抵住薛先生,掐住薛先生的脖颈,帽檐下的余光瞥到炸炸,
炸炸感觉他也愣了一下,那双漆黑的眼眸,平静得像沉寂百年的菩水,他们就在空荡的办公室对视,大风扬起窗帘,扬起衣摆,炸炸不觉得害怕,只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欲望——一定要 看清他。
“砰”的一声,桶掉落到地上,他浑身上下的力气都在刚才的对视里耗尽,
在风吹掉帽子的同时,他忽的松开薛先生,和炸炸擦肩而过。
等到炸炸回头,又只剩下背影,像鬼影一样,消失在走廊尽头。
是谁......
那个人,是谁......
“是一场梦而已,我的殿下。”
幕布拉开,灯光昼亮,台下给卷儿留的位置空空荡荡。
他在台上,坐在一扇无始无终的窗前,巫医单膝跪地,虔诚的安抚,
“公主...还好吗?”
场地一黑,场景已经转到了皇宫的另一侧。
小女孩儿套在华丽的戏服,男人和女人高贵而肃穆,道具简陋到只有几张课桌椅,却不能阻挡公主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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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不要再让我听到那种鬼话!”
她哀伤的匍匐,“父亲,那是错误的,我不可能爱上一位王子或骑士,更不可能爱上他们。”
一巴掌清脆的响彻整个舞台,她的脸上泛起红肿,眼眶通红,抿着嘴,神情里却带着不可阻挡的坚定和倔强,“我可以继承王位,我知道我现在还...还不够好,但我可以努力,我可以变成女王,可以比任何一位国王都做得好。”
又是一巴掌,于是站起来的小公主,重新跌倒,“我们不需要女王!找一个男人,生一个小王子,那是你唯一该做的!”
......
巫医走进来,国王与王后担忧的站在一旁,他们露出担忧而怜悯的神情,
巫医温柔的递给她一盘糖果,“为什么喜欢女孩儿?”
小公主盯着她美丽的脸庞,懵懂的目光变得闪烁,“你也觉得...这是严重的病吗?”
“不,那是你的权利,小殿下。”
她是小公主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温柔而美丽,听到她说话,小公主感到心脏跳动不止,见到她,一股欢喜便从心底迸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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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主翻下窗,和巫医连夜逃离了皇宫。
“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
卷儿的眉头蹙得很深,烦躁之余拿起了烟,放到嘴边,云雾就暂时遮住中年男人的脸庞——年轻时候,男人一定也很受欢迎,尽管老了,五官依然不变的俊郎,
“我很感谢你,是你第一个告诉我喜欢同性不是一种病。”
男人盯着他,令他感到一阵烦躁,“我喜欢过你,是你抛下了我,不是吗?”
“卷儿,那只是...只是一场意外。”
“我知道,我知道车祸是意外,”
那一天,他在病房醒来,身旁空空荡荡,外面在下大雨,他一醒来就收到短信,男人说他要结婚了。
骗子......
毫无征兆,昨天他们还在床上温存,今天一觉醒来,就要和别的女人结婚。意外?明明蓄谋已久......
他出了车祸,躺在病床上,没有人照顾,没有人可以依靠。
工作没了,爱人没了,他跟着那个男人逃离家,失去了家人,然后现在失去了一切。
公主太狼狈了,她蜷缩在贫民窟破旧的角落,为一顿吃不起的饭而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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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饼递到面前,女人的温柔却令她害怕,她说她很美,公主说“我得了一种可怕的病症”却没能吓退她。
她每天来看公主,每天给公主送来饭食,久而久之,小公主那颗遍体鳞伤的心被抹上了药,
尽管带着一丝防备,还是义无反顾的,她朝她走去。
她们亲吻,爱抚,在贫民窟肮脏的角落温存,在寒冷里抱紧彼此的身体,肌肤相亲,温暖无比。
公主长大了,比从前更加美丽,更加坚强。她不再惧怕那些话语,她要带着心爱的人回到故乡。
“其实...你不用这么着急的找过来,我下个月就会跟他一起回去。”
“那个开小诊所的男人?我认为你的目光应该长远一些。”
“你放开我!你做什么!!”
舞台突然黑下来,剧场一片窃窃私语。
“哐——哐——哐——”钟声响起,警笛声和“滴答滴答”的声音,好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炸炸?炸炸?!”
(3)
卷儿和壳哥一起离开了小镇。
那一晚,卷儿被那个外来的男人伤害,他咬了那个男人,下嘴很重,据说险些咬下一块肉来。男人于是暴怒,一边骂他“贱人”,一边使劲对他拳打脚踢,直到他浑身都是淤青,失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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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哥回来的时候血流了一地,大部分都已经凝固得变暗,那个男人没有离开,还在床上,对卷儿动手动脚。
从来没有过,但他很轻易的失去了控制。
他和男人迅速扭打成一团,先是用拳头,后来变成用头去撞,他们扭打的过程中,男人用台灯砸断了他的左手小臂,他割了男人的那处,在一片凄厉的惨叫声里,警察到了。
这时候,除了卷儿昏在那里,剩下两个人简直都疯了。他们恶狠狠的看着对方,眼睛通红,像两只得了狂犬病的疯狗,
邻居也从没见过壳哥这副样子,好像一夜之间,只剩下愤怒冲昏头脑。
在卷儿醒来的时候,他迅速恢复了冷静,用右手紧紧抱住他,一遍遍轻声的安抚。
卷儿不哭,也没什么反应,只是怔怔抱着他,从喉咙深处压抑着喘息。
当晚,卷儿和壳哥拖着受伤的身体,一起离开了乌有镇。
他们离开的时候,什么都没带走,把他们养的狗留给了炸炸。
镇上只有一辆公车,每天只开这一趟,可是那只狗追着他们去火车站,在路上被公车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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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今天,天气晴朗,有一些干燥,但很温暖。
他在一个狭小堆满玩具的房间醒来,房间像遭遇过暴风雨,机械齿轮的碎片,摔成几瓣的卷笔刀,一把金属长条,像薯条一样散落在拉开的抽屉里,海报全都皱褶起来——林肯公园的,甲壳虫乐队的,海贼王的,还有一张不可辨认的海报——大红色的底色褪尽,剩下几张抹白没有五官的脸,角落的地方还有没褪干净的一只蓝蝴蝶。
下去两步,墙两面都被柜子侵占,右边是衣柜,左边是书柜,书柜的第二层,平放着几张照片。
他打开玻璃柜门,那几张照片就压在一块怀表下面。
他微微一顿,把表收进口袋,拿起照片。
“生日快乐,炸炸。”
“今天是我的生日,您也不...”声音越来越轻,少年用手覆住听筒,到后来像是自言自语,“您也不回来吗......”
房间闷热,他的背脊被汗浸透,紧紧抓着电话的手掌也沁出汗水,
“嘟 嘟 嘟”
闷热狭小的房间,只剩下电话挂断以后的忙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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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敲门,然后有一个人影,艰难的挤进小房间,一只手拉住了他,不断往下,穿过狭长的高高的楼梯,炸炸感觉他掌心硌着什么,像纱布一样的东西,有什么一闪而过,他没能抓住。
今天幂姐的甜品店,破天荒的没有挤满人,他仔细看,才发现门口那块牌子,“欢迎光临”正对着他。
“炸炸,生日快乐!”
“小炸,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炸炸。”
莫小姐,幂姐,老杨,卷儿,壳哥,他们都在。卷儿拉过他,悉心帮他戴上生日帽,小声询问有没有勒疼他,壳哥对他话一向少,拍拍他的肩,把一个礼物袋递给他,“以后家里没人,可以来我们家,我们家一直欢迎你。”
拆开壳哥的礼物袋,躺着一把崭新的备用钥匙。
鼻尖顿时发酸,像有根羽毛在挠,下一秒就要哭出来。
他拿起钥匙,转进锁孔,只轻轻的一转,门就开了。
大厅地上铺满了拼色的麻布毯子,卷儿看到他突然出现,没有一点惊讶,像看到孩子回家那样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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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得真巧,今天有蛋糕哦!”面对炸炸的不知所措,他一把揽过他,眉眼都弯起来,朝厨房大喊,“喂,蛋糕没烤糊吧?”
壳哥在厨房门口看着窝在沙发上的两个人,面不改色心不跳,“糊了。” 
“哎,我就知道你想毒死我。”卷儿痛心疾首,这时候壳哥默默挪出背后的手,露出手里的裱花袋,“再说一遍?”
卷儿不说,教唆炸炸说,最后事件以三个人脸上全是奶油,卷儿还有心情给三个人自拍了一张奇怪的照片收尾。
那天,是卷儿的生日,他甚至蠢到在点蜡烛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一点。
在家里,壳哥远不像外面看上去那么沉闷。他很喜欢逗卷儿,吃蛋糕的时候,会故意问他,“能让我再多吃一块蛋糕吗?就一块 ”
在炸炸瞪大的惊诧的目光里,卷儿一边给他切蛋糕一边骂,“干嘛在小炸面前这幅样子,我平时不让你吃饱饭?”
“饱,特别饱。”
他一副受制于人的受害者模样,卷儿咬牙切齿,愤然宣布:今天晚上的碗属于壳哥。
宣布完,又回归胜利者的姿态,得意的拉着炸炸去沙发看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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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碗,炸炸去饭桌写作业,壳哥就悠哉悠哉坐到卷儿旁边,卷儿斜眼瞥了他一眼,轻飘飘问他,“吃饱没?”
“饱了,特别饱。”
壳哥的语气,就像被老师质问“作业多不多”时候的小学生,明明很多还是勉强说“不多”。
然后炸炸就看到他们在沙发上闹做一团,起初是卷儿占上风,不知不觉却被壳哥压在了身下,一场关于饭饱没饱的争论,也变成另一种更加暧昧的话题。
对于两个男人这样亲昵的关系,炸炸最初有一些不知所措,后来却眷恋于这样的温暖。
看他们实则为情趣的吵吵闹闹很有乐趣,和卷儿壳哥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就像爸爸妈妈带着孩子一样温暖。
幂姐拿着蛋糕走出来,一下下点打火机,把十根蜡烛都点燃,不忘嘲笑他,“看你这出息样,”
老杨咳了咳,努力作出一副亲切和蔼的样子,“没事小孩儿,今天家里人给你过生日。”
莫小姐赶忙把一捧草莓花塞到他怀里,“来来来,拍张照嘛!”
“一 二 三——”
卷儿偎着壳哥,幂姐那张照片两手扶在少年肩膀,神情竟难得显出几分温柔,莫小姐匆匆忙忙,头发还停在半空,老杨双支贴裤缝,在照片最侧边,表情管理失败,一副龇牙咧嘴怪叔叔的样子,照片正中间,少年抱着一捧粉红的草莓花,身子微微前倾,鼓着腮帮子,正向前吹气,蜡烛还没有灭,火焰一齐向前倾斜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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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看上去...很有趣,又有哪里不太对劲。
他盯着照片里,他背后那一片空白发愣,照片背后,是他的剧本。
还没演完的剧本,前面的字都是他的,结尾的字迹却不是他的。
“慈悲的神明赐予她们双翼,于是他们能够像蝴蝶那样扇动翅膀,返回故园。”
第二幕 燃烧
(5)
今天,天气晴朗,有一些干燥,但很温暖。
他在一个狭小堆满玩具的房间醒来,
桌上贴着便利贴,上面写着:桌子,一种常用家具,上有平面,下有支柱。可以在上面放东西、做事情、吃饭、写字、工作等。是由光滑平板、腿和其它支撑物固定起来的家具 用来摆放物品。
衣柜贴着便利贴,上面写着:衣柜,用来存放或收藏衣服的壁橱。为防衣物被虫蛀,许多人爱把樟脑丸或卫生球放入衣柜里。
整个房间都疯了一样,贴满便利贴,上面都有愚蠢而冗长的解释。
书柜里,怀表安然躺在玻璃后,贴了便利贴,上面写着“飒飒的怀表:非常非常重要 一定要好好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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飒飒......
这个名字好像某种重要的提示,又好像遗忘太久的一件珍宝。
“滴答滴答”
“哐——哐——哐——”
他答应今天要去找薛先生,他对他写的新剧本展现出浓烈的兴趣。
他踩着枫叶,穿过枫树大道,阳光热烈,两旁的蜡烛静静燃烧,和昨天没有差别。
薛先生教数学,刚来镇上时,还追求过幂姐。当时街上每个人都能听到他在甜品店门口笨拙的弹吉他;每个人都知道他不喜欢吃蛋糕,却每天向幂姐买奶油蛋糕。
学生们都喜欢他这一点,因为买来的蛋糕会分给他们。
但也有一个埋藏深远的传说,说薛先生在之前的地方害死过人。被害死的少年鬼魂不愿散去,薛先生在起夜时见过几次,精神几乎要崩溃,才不得不离开原来的地方,来到乌有镇。
“你相信那个传说吗?”薛先生揉了揉他的脑袋,“小孩子读书读傻了?”
鬼魂和神明,炸炸原本从不信奉的东西。直到后来某一天,他见到了,触碰到了,听到了。
乌有镇还有这样一个传闻——神明为了感知人类的存在,而化作人形。他把宇宙尽头的星辰作瞳孔,眼眸看向未来也看向过去。他手握时间,在人世间穿行,在人类里存在又化作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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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杨说,人活着就是为了承受一切苦难。老杨有一个女儿,和薛先生年纪相仿,不愿回家。她唯一一次回家,带走老杨的积蓄,然后下一次回家就是四年以后。她穿着炸炸没有见过的奇装异服,浑身戴满珠宝首饰,这次又带走了老杨这四年的存款,在两个月后清晨火车到站时,急不可耐的离开。
薛先生说:“让我看看你的故事吧 ”
笔记本里掉出一张照片,薛先生顺势捡起那张照片,看了半晌,就笑起来,“真令人怀念啊......”
(6)
幂姐是在某一个冬夜逃来的。
她来乌有镇的时候,压根不像现在。她裹着厚厚的军大衣,包裹着瘦小的身体,脸冻得通红,只有一双漆黑的眼眸在闪烁。
当时,大家想要帮助她,但她自己从破烂军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大打钱。
她开始张罗她的甜品店,起初大家都很惊诧,因为镇上没有过甜品店,他们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先是薛先生尝了她的巧克力慕斯,然后他帮她把这种有巧克力味道口感奇特的东西推荐给他的学生,还有学生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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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后,伴随着甜品店的正式开张,与此同时一个孩子呱呱坠地。
她说孩子要叫小炸,她说她从不期望他能够远离苦难,但她希望他可以和炸炸一样坚强。
小炸在后来的几十年内,印证了她的话。
他在六岁那一年被外来的人贩子拐走,在火车开到半路时开始大哭,在人贩子的内讧争吵中,他被丢出窗外,滚落到路边。
那时离上海已经很近了——那儿的火车站可以通往几乎任何一个地方的火车站。
他被巡视的狼狗发现,狼狗咬下他的一根手指,与此同时狼狗的主人发现他,收养他。
狼狗主人的妻子是一位钢琴老师,她在教别人弹琴时,发现了他异于常人的天赋,同时也发现了他断掉的手指。
他因为他的钢琴天赋,也因为断掉的一根手指,在一次选秀里脱颖而出。
选秀最年轻的评委,是当时有名的电影演员,她在比赛以后约他出去听音乐会,他们迅速坠入爱河。
然而那个美丽的女人有严重的家暴倾向。起初是殴打,酗酒,直到最后她在他们的一次吵架里,举起菜刀,砍掉了他整个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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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流不止,他在一场漫长的起诉后,失去了之前积累的所有财富,被贴上“家暴男”的标签。
同一时间,他的养父去世了。没有任何征兆,那天男人在沙发上看电视,狼狗蜷缩在他脚边,乖巧的像个四五岁的孩子。
他的养母喊男人帮忙,没有得到回应。于是她跑出厨房,关掉电视,又晃了晃他,顿时他的脑袋耷拉下来,狗也蜷缩在他脚边一动不动。
他们同时离开,没有任何声响。
女人没有一蹶不振,也没有抛弃他,她和他一起熬过最艰难的岁月,在他三十岁,女人四十五岁的时候结了婚。
那时债务已经还清,他们攒够积蓄开了一家甜品店,以巧克力甜品闻名,生意络绎不绝。
一家店变成两家,两家变成四家,四家变成更多家,先是在上海连锁,后来在周围的城市扩展,覆盖全国,等到他行将就木的时候,最后一家连锁店在乌有镇落户。
而那时他从前的养母,现在的妻子也因为年迈老死,无疾而终。
他在赶去乌有镇的连锁店参加开幕仪式的火车上,昏昏沉沉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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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人发现,他脸上带着微笑,面部松弛而释然,轻轻一碰,整个人就软软的掉到地上。
他死在了那辆当年拐走他的火车上。
无儿无女,一辈子没有生过病,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他是家里替所有人送终的人,所以当他去世时,葬礼来的是浩浩荡荡的政府人员——按照法律,小炸没有继承人,那些覆盖全国的连锁店都可以归政府所有。
他们乐意按照他的遗嘱,把他的骨灰送到一个老破的古董楼里,那儿的家具都荒废了,只有几只老鼠在爬。
他们放置骨灰盒的时候,在角落找到了一张照片。
(7)
“这是你画的?”
一只红色的小狐狸,拖着比它身体大一倍的尾巴,在画纸上轻轻晃着它火焰一样的尾巴,拿画笔的手缠着纱布, “要什么颜色?” “大红!大红色!”
于是,狐狸的线条轮廓里,被大红色的彩铅填满,“这样?” “嗯,太好了!!好得不能更好了!!”
瞳孔微缩,直到薛先生问他第二遍,他才含含糊糊回答他:“我...我找人帮我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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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在乌有森林里,住着很多小动物。
憨厚的大灰熊,看似友善的豺狼,美丽脆弱的蓝色蝴蝶,一对脖颈交缠的黑天鹅,住在草莓花里的花精灵和守护森林的神鹿。
但神鹿只在夜深人静时显出原型,在溪边悄悄散步,
白天,祂有时是溪水,有时是树叶,有时只是风刮过时的一缕气味。祂偶尔也会变成蝴蝶和蓝色蝴蝶一起栖息玩耍。
因为蝴蝶是它们中间最小的家伙,大家都照顾这个小家伙。
大灰熊帮它用枯枝搭了一处庇护所,豺狼教他读书认字,黑天鹅带着它一起在湖面玩耍,像哺育小天鹅那样悉心,花精灵给它提供花蜜让他不被饿死。
它扇动着美丽而脆弱的翅膀,一次次冲向太阳所在的方向,永远在艰难的掉落,永远在无谓的挣扎。它们说这就是它们爱它的原因,它的意义就在于此。
一天,一只红色的狐狸打破了森林的平静。
它踩进猎人的捕兽夹,断掉了一条腿。它拖着血迹来到这里,带着满目疮痍的身体,带着肚子里的小狐狸。
起初,大灰熊充满顾虑,他得保证森林的安全,而这只红狐狸可能引来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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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狐狸说:请收留我吧,我不需要太多帮助,只需要你们允许我在森林生活,我便可以自己筑起巢穴,自己将食物铺满我的巢穴。
最终,大家还是帮助了她。豺狼从一开始,就不停在她身边打转,他帮她筑巢,帮她采果子,用浆果铺满她的整个巢穴,尽管她并不领情。
红狐狸看上去很刻薄,她和剩下的动物不一样,她总是嘲笑蓝蝴蝶没有意义的行为,然而冬天,她仍用她厚重的尾巴给它做巢,让它免于被冻死。
一年以后,她的孩子出生了。
冬天,下大雪,小狐狸一落地就哇哇大哭。小狐狸在某一年,顺着溪流顺流而下,离开了森林。而猎人顺着已经干透的血迹,来到森林。
第一声枪响的时候,她早已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她对慌乱失措的大家说:快走吧,那个恶魔要来了,他会杀了你们所有人。
豺狼露出他的嘴脸,露出他的獠牙,和猎人在他身上做的标记,
红狐狸点燃火把,火光从一棵树的树叶开始蔓延至树枝,蔓延至整棵树,整个森林都陷在一片火光里。
神鹿露出他的真面目,试图守护森林里的大家。祂想载着大家一起逃跑,然而祂被豺狼抓伤了腹部,一路流淌着荧蓝色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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祂载不动所有人。
祂用最后的力气,杀死了豺狼,蝴蝶栖息在祂的鹿角,祂缓慢而虚弱的带着蝴蝶,离开了那片火海。
大火烧了整整一个月,烧死了猎人 烧死了红狐狸,烧尽了豺狼的尸体和森林里的一切。烟里夹杂着浆果香甜的气息,神鹿蓝色的血液燃烧,发出浅淡的雪松香气,经久不衰。”
(8)
怀表掉落,他吓了一跳,俯身去捡,
像之前的每一次一样,总是那只手,在他之前捡起怀表,
“飒飒的怀表”
他突然想起那张便利贴上的字,便猛的喊了一声“飒飒!”
人开始跑,他像之前那样追上去。
他像一只扑火的飞蛾,缺乏目的性,却有着不明所以强烈的欲望,明知脆弱的身体无法承受灼烧,却义无反顾。那种义无反顾没有任何崇高的目的,似乎是为了证实自己的存在而采取的幼稚的,最原始,最简单的方法——燃烧。
于是,在那个人停下的时候,在他跑不动的时候,他撑着膝盖喘息,他就站在那片废墟里,不再逃跑。
炸炸流眼泪了,他喘息着,拼命遏制自己向前的脚步,他哽咽而克制,小声对那个人说:“真希望我能快点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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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停留,直到他走得动路,他向前走的同时,背影消散了,怀表在破旧废墟的角落,一张照片压在下面。
(9)
“老杨负责打扫卫生,鲜花的部分拜托莫小姐了,礼物就拜托卷儿 ”薛先生手指四处指,顿了一下,“壳哥来吗?”
“嗯。”
“那礼物交给卷儿和壳哥,最后炸炸......幂姐的打发器坏了,弄一台新的来!”
他们四处散开,谁也没想到,那天下暴雨。
大风刮得一棵树连根拔起,有什么东西撞破了店里的玻璃,雨水带着泥土和碎石;于是莫小姐抱着花丛车里跑到店里的几步路,花都被摧残得不成样子;只有卷儿听了壳哥的话,在大雨渐渐变成小雨的短暂空隙抱着礼物冲向店里,头发还是被吹得乱糟糟的,炸炸来的时候,浑身湿透,手上拿着扭曲的几根金属条,
幂姐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片狼藉的场面。
一个垃圾堆里,几个人浑身湿透,头发都像乱茅草,手上不是杂草就是废铁,
莫小姐说:“拍张照吧”
她翻了个白眼,“不要,丑死了。”可随即就笑起来,先从莫小姐开始,传染给炸炸,传染给卷儿和老杨,最后所有人都开始笑,像一群没心没肺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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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上,幂姐笑得很开心。
那是她开业的第一天,而且一切都一团糟。
(10)
“你知道幂姐为什么离开家乡吗?我听说她丈夫做皮草生意,赚得不少 ”
“不知道。”
她从未跟任何人提过,但某一年夏天,她穿了一件露肩的短裙,露出肩膀上深深的已经愈合的疤痕,于是那一天,大家都明白了,都不再问了。
“炸炸,我喜欢这个故事,但是结局,结局可以更好。”
薛先生亲自帮他改写结局。写完的笔记本,就放在书柜里。
今天,天气晴朗,有一些干燥,但很温暖。
他在一个狭小堆满玩具的房间醒来,他拿起笔记本,怀表就压在旁边,错觉似的,纹路处的暗红色更深了,
“柴狼说:我确实恨这里的每一个人,但我不恨你。
豺狼扑向猎人,他抓伤了猎人的肩膀,也被猎人打中了一条腿。
在一片大火里,他背着狐狸离开了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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