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看守所的见闻之偷车贼“机智”拨打110报警求带走

大家好,我是以身说法。小编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在看守所和监狱一共关了三年多的时间,看过许许多多的故事,我分享的每个故事都是看过当事人起诉书或判决书的。监狱里的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判决书,每张判决书就是一个故事,所以那里就是一个“故事会”。我在看守所时见过一个犯罪嫌疑人,他的故事比较奇葩。是他自己报的警把自己抓了,还是用“最机智”的方式报警的,不然他的后果肯定是很惨的。
他们有两个人,是偷盗摩托车的惯犯。有一次在某条城中村内偷盗一部摩托车,刚得手准备逃离时,被群众发现,他是坐在摩托车后面的那个,由于是在城中村的巷子里,摩托车刚启动也开得不快。他被追赶而来的群众扯住衣服从车上一把拽了下来,而他的同案则头也没回,加速逃离了现场。被抓住的他则先被群众“教育”了一翻。在“教育”他时,他主动喊他可以打电话叫同案把摩托车开回来,并赔偿损失给对方,听罢,大家同意先让他打电话叫同案把摩托车开回来。其实他心里非常清楚,同案是不可能回来的了,但是他又想结束这里的遭遇,所以他机智地拨通了110的电话。接通电话时,他和对面的接警员说:“XXX 吗?你跑哪里去了啊?没事了,他们不会打我了,你快回来吧,把东西还给人家就没事了。再三和对方强调不会打他了”。然后对方问他地址,他马上告诉对方。

随后不久,民警赶到现场,他像看到救星一般直扑过去求带走处理。最后他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刑事拘留。而后又查明他的犯罪事实并不止这一次,还涉嫌与多宗盗窃案有关。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的量刑标准如下:1、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他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4000元,他也没有上诉,在十五天法定上诉期过后,他被送往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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