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都是十恶不赦的坏人吗?(为怀孕妻子出手的故意伤害罪)

在大家的认知里,是不是觉得看守所里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就一定是坏人呢?甚至是那种十恶不赦的坏人?没错!看守所里面全部都是关着触犯了刑法当中哪一条的犯罪嫌疑人。但并非每一个都是坏人,更谈不上每个都是十恶不赦了。今天和大家举个例子,说说他的案子。您看完之后,你在评论区告诉我,这种是不是坏人?
他是广州本地人,30多岁吧。他住某小区,原先是某单位的工作人员,妻子是个护士,经常要上夜班。由于隔壁屋装修工人经常在中午午休时间开工,影响其中午休息,在投诉几次没有效果之后。某天他敲开了对方的门,与其理论,可是对方不但不听好言相劝,反而恶语相向,妻子听到吵闹之后,出门上前查看,就在他们越吵越激烈时,妻子上前劝阻。就在这时对方一手把他的妻子推倒在地。看到自己心爱的妻子人仰马翻地倒在地上,这时他真急眼了,抡起刚好放在一旁边用于装修用的木棍直接打向对方的头上,对方应声倒地。这时邻居和小区保安都闻声赶来,有人也在此之前报警了,警察到了以后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伤者救护车送往医院。后经有关司法部门鉴定,伤者的伤情为轻伤。随后将其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关进看守所。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初进看守所几天,他吃不下睡不着,也不和人说话,经常木讷地坐在那发呆。后来我看他挺可怜的,就试图与其接触,顺便开导一下他。慢慢地他也就适应那里的生活了,并告诉我那天他发火的真正原因是她妻子是有孕在身的,只是对方不知道而已。后来我就教他写信叫家里请个律师,并不是说律师能起多大作用,只是用于传话。让律师告诉家里人找到伤者,协商赔偿,拿到对方的谅解书,然后请求从轻处理。因为像他这种是事出有因,且对方有错在先,如果能拿到对方的谅解书,就算不给取保候审,也要尽量争取缓刑处理。后来她妻子和家人找到对方,赔偿了对方的医药费和相关损失,并说明了妻子是有孕在身,他才会那么激动的。后经协商,对方同意了出具谅解书,随后便递交给相关部门,争取宽大处理。

大概三个月后,因为案情简单,法院采用了简易程序审理。开庭当天他就宣判了,判决结果是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执行。当天他就被释放了。我也是真心替他高兴,毕竟我认为他并不是坏人。后来他出去后,也写过几次信与我联系,内容大概就是感谢我当初的开导和“指教”吧。后来我被送往监狱服刑后,也与之失去了联系,虽然他有留过地址给我,让我出去后联系他,他要请我吃饭,后来种种原因吧,我们之间没再联系了。
看完这个故事,各位看官还会不会觉得看守所每个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坏人呢?其实看守所像类似于这样的案例有很多,这只是其中一个而已。他只是因为冲动,一时失去了理智,而触犯了法律。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我欣赏他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丈夫,为了保护自己怀孕在身的妻子而做出的举动。从这点来说,他没错,甚至是对的,只是他的行为过激了。在此也提醒各位看官,要遵纪守法,做任何事情都不要冲动,后面很严重,法律面前,就算你有理,也只能从轻发落,不会为任何一个人偏私。建议大家在工作之余,刷头条新闻的同时,多看看法律方面的知识,多了解,有时候就会用得上,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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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湛故意让魏无羡看到自己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