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亚轩x你】再见,遇见,再见

“花期很短,故事太长,还好我们曾相遇。”
封面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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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五月的笔头旧稿
扩写、改人称后经过填充的剧情
好像比较喜欢这种切得稀碎的叙述
很怀念那时候纯粹又温柔的文笔
不算残酷的5000字上下中长be奉上 承蒙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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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白后告别,再见后遇见;
哪怕篮球赛最终的结局是电影院明灯后的散场,初见时枯萎的玫瑰成了离别时盛开的桔梗,还是无法相忘;
我想,命中注定大抵如此。”
你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没那么喜欢他了。
躲在深蓝色窗帘后面撕掉为他脸红时写下的文字,喝他最讨厌的酒,恨不得把他唯一留下的那把吉他的弦扯断。
可酒劲过去,头晕乎乎地,回忆起他的轮廓,心里还是满满的欢欣。

明明就仍然是喜欢的。
真的很怪。
少年坐在一群穿着高中校服的女孩中间弹着吉他,夕阳暮光中他的脸庞棱角分明,笑容灿烂而干净。
他忽然抬起眼,在注视中看向不远处坐在高大篮球架下的你。
少女扎着高马尾,校服外套有些宽大,被血红的黄昏映成发紫的蓝色。你暮色里的眼复杂而悲伤。
眼眸里的血丝蔓延在眼角朝下的杏眼里,浓密的睫毛形成下垂微翘的弧度——就像蝴蝶脆弱的翅膀。
“不过来么?”
他望见你的神情,眸里神色一转,琴声戛然而止,抬起下巴,微笑着提高声音问道。
窗外铅灰色的天空上积着厚重的乌云,暴雨和大风的噪音愈发扩大,像一大把破碎的玻璃被吹上扩音器,让未来得及归家的行人陷入恐惧。窗外有若有若无被雨声吞没的人声。屋内,散落的酒瓶摊在沙发一旁。

的确,中华汉字文化博大精深。分,无非就是一把刀将人从中间劈开,痛断肝肠。
你扎着松松垮垮的低马尾,衣衫不整地从被蹂躏得爬满褶皱的雪白被褥间醒来。
抬眼看见的依旧是窗外那番景象。
怎么也睡不到次日。醺然的醉意依旧没有褪去,太阳穴钝钝地发着痛。
床头的手机忽暗忽明,昏暗的房间里会突然亮起一束刺眼的光。
伸手点开回电,眼前闪着光的屏幕上显示着:
“刘耀文”。
微风拂开了窗,送来昨夜荡漾的海风,试图唤醒沉睡的迷航航线。半抹好看的橘红色穿透厚重的墨蓝窗帘,映亮了没有开灯的昏暗房间,为初秋清晨的清新缀上金边。
不久后初晨未被阳光穿透的美好就会被喧闹淹没。这是人间一日最初也是最后的清姣。
那时,这一切都尚是些遗憾的后话。

就像燃起一支含泪的烛,火光摇曳着,闪烁几缕着生命的希望,最后蜡身却一点一点被这希翼之火侵蚀得熄灭。
希望吞噬了心脏,变成彻头彻尾的绝望。
少年早早地起床,不看窗外的阳光,拉着窗帘,在荧光屏上打出几个字又一个一个地删除。
另一头少女的屏幕也就黯淡着。
而当他一鼓作气将推敲了一个凌晨的短信发送出去,少女就放下托着腮的手,从初晨的美景里抽出身来,拿起手机迅速地回复。
“......书然?”
电话另一头男人清朗的声音在寂寥中显得有些落寞,仿佛是正面对许久不见的故人。雨声稀稀落落,他那头更是静谧。
“书然......你...在听吗......?”
你从回忆中被唤醒,蓦地回过神来,重新捡起手机回应着:
“在...怎么了?”

宋亚轩和你分手后,去了伦敦。
那是一座纸醉金迷的繁华的异国都市,会有在精致画廊里举办的画展和艺术展,会有美艳的厄瓜多尔玫瑰。
他会喜欢那一切的。你知道,他的追求。
你爱他,比起与自己厮守在巷尽的花店更愿意让他奔赴自己的前程似锦。
可是你不明白为他究竟为什么就这样与自己分开了呢。
凌晨的候机厅里坐满了人却寂静异常,几乎所有人都在闭目养神昏昏欲眠或埋头大睡。乡下打扮带着大包小包行李的男女,工装拘谨拖行李箱的乌帽红裙。
宋亚轩靠在你的肩头孩子似地安稳地睡着。他身边是一扇很大的窗户,窗外有待航的飞机在机场里缓慢地移动到自己该去的地方
你侧过眸子久久地注视那张好看的面孔。
他的睫毛很长,长得就像年少时曾在教室窗台上停留过片刻的白蝴蝶。他的皮肤很白,白得就像染了几分胭脂的雪凝起。

你想着,就是这样的男孩。
就是这样的男孩有一天会与另一个女人结婚,与另一个女人在咖啡馆调情,为另一个女人带上婚戒,手拉手去幼儿园接他们的孩子。
就是这样的男孩。从来不属于自己。
想着想着,鼻子竟有些发酸。
一开始你想,义无反顾的离开是不是因为他讨厌酒而自己是个酒鬼。
可很快你就想起,大二那年他向自己表白时捧着白玫瑰说过,他不喜欢喝酒也不喜欢喝酒的女孩,但喜欢你。
那晚你喝醉了踮起脚想吻他的额,他先是推开你,随后拉着你跑进那条你们高中时常去的小巷,在雨中巷尾拥着你深深地相吻。
那是后来,你们一起,开花店的地方。
刘耀文那头顿了顿,没有任何杂音,甚至没有雨声,仿佛犹豫了片刻,随后说:
“还没睡吗,嫂子。”

雨珠稀稀落落地砸向地面,发出嘈杂的声音。
“睡不着啊。”
深吸一口气,努力地微笑起来,
“还有,别叫嫂子了。”
少年的唇温热而柔软,如同白鸽拉曳在黑暗里向下坠落的羽。轻轻拂过你的唇,就像深秋巷末的落叶划过脸庞。而分开后仿佛又觉不足,狠狠地重撞回来。
冰凉的雨水顺着二人脸庞的轮廓淌下去。湿润的空气间有白玫瑰清新的香气。
可惜爱情不是写歌,再认真也成不了风格。
有时候你还是会充满柔情地回忆起那个夜晚,少年有些粗糙的吻技,朦胧温柔的黄昏和忽而的大雨,繁花似锦的窄巷,和沦陷在了那粗糙美感里无力挣扎的少女。
这世界已经失而复得,或说是无法摆脱。
反反复复,在那家花店的尽头,花瓶中浸泡在无暇净水里的满天星。海天一色青黛的美丽沉沦,在自己的心脏上反复播放。

“…书然,今天少喝点。”
“还要卖花呢。”
“嗯。”
可是那个陪自己卖花的人走了,一个人卖又有什么意思。
还是毕业那年,你们决定在一起售花。
太多的情话和玫瑰花,都在那年一泻而出,一切已经无剩余额。
现实太饿,终是吞了梦想。
——没有人会活得一无是处,也没有人能活得了无遗憾。美好的生活并不是没有瑕疵,而是懂得取舍。
于是一年后的一个黄昏,宋亚轩去一家设计公司面试。
公司高层看过他的简历后表示很满意,但考虑他资历浅,决定公费送他去伦敦进修。
紧接着的所有记忆,只剩下了机场嘈杂的轰鸣。
夕阳的潮汐翻涌在绵延山峦的轮廓,身着蓝白校服的少年推着单车,车篮里放着一束如点点繁星的雪白梨花。
少女站在巷尾,依旧扎着高高的马尾辫,发梢甚至轻轻颤动着。

她捧着那只白得无暇的幼猫,缓缓地回过头。
他温柔地注视着她白皙脸庞上若有若无的微笑,慢步走过去,指尖抚过她的脸颊,轻轻地呢喃着些什么。
可最终,少年绘出的画作终被世俗赞赏,少女的笔触却为五光十色所定义。
或许在梦里,她的诗篇被玫瑰深爱,被飞鸟撷去苍穹,染红了少年的脸。
宋亚轩出国后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满当而精彩,却还是会在时间的缝隙——在餐厅等菜时,在车站候车时,失眠时——想起你。
每每感到思念,心脏深处都仿佛被一把巨大的剪刀反复与山谷交合般剪开剁合。断肠寸断,无比痛苦。
而那种痛苦愈发强烈起来。他自己都快分不清究竟是心上的痛,还是躯体的痛。
年少时的一切都慢得像是晚霞彩云缓缓向山后落去,梧桐茂盛,学校后门旁的巷子长得看不见尽头。

他捏了捏太阳穴,重新看向布满密密麻麻情绪不明文字的纸张。
手边的手机本暗淡的屏幕轻轻亮了一下。
我好想你。
少女捧着百合,站在记忆的晚风里。
她年轻美丽,与十七岁那年无异的笑容明澈。
她的笑容如山涧鸣泉,如花间流溪。既然相逢在盛夏,如今是晚秋,也该重逢。
只遗憾秋季的微风吹散了她眸中的残影,在记忆晚风中破碎,青春故事被埋葬在相逢时的玫瑰残骸下。
可世界依然美好,少年依旧光芒万丈。
可剩下的一切都是遗憾的后话。
世界欠我一个你。
是世界欠我的,不是你。
你的生活愈发没有了规律。日日夜夜地饮酒,售花时昏昏沉沉让人不敢与你交流。终于有一天,你打破了自己给自己立的互不打扰的规矩,给他发了条短信。

——我好想你。
宋亚轩看见这条消息时不禁落泪。
他明白告别分两种,一种是会再见的,一种是再也不会见的。他和你是后者,而即使是前者,那时怕也是物是人非。
“好好生活,相逢可期,”
嗒嗒的打字声须臾后顿了顿,
“即使不再见,也请你记住我。”
凌晨的小酒吧空空荡荡,你趴在桌子上失声痛哭。
你想,若再不重逢就要入冬了。
有些人就像是初春的凝雪,总会融化成路途的足迹。一旦融化,便与无限的暖阳春草不分彼此。如同书签,值得夹在时间的罅隙里,存放着,珍藏着,慢慢积了尘。其实变得陈旧也无所谓,偶尔回头看看就好。
我们都想拥有一个人的全世界,可这人生只是一班深夜的末班车,总有人会上车,也总有人会下车。
既然终归要分开,我们也就永远只能是彼此生命中的路人,悱恻缠绵地路过彼此的世界,点点头,挥挥手,然后笑着说出那句再也不见。

分离乃人间常态,你我亦不是什么例外。
满城的雨水,模糊的痕迹,伫立在原地一步也不愿往前。哪怕无尽,也要等待,也要守护每一个曾一起路过的街口。风风雨雨,在每个城市傍晚哭泣,最后却发现那个人已经再也不会回头了。
那,如果必须要提前下车,你到站时请不要叫醒装睡的我,让我一直睡到终点站。
这样,我就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甚至不知道你已经离开。
或许再无法重逢。
不过每当初春的雪融化,破碎的春天就被花墨凝起缝合。
刘耀文裹着卡其色的休闲外套迈进酒吧,不顾凛冽的深秋寒风。张望后轻轻地蹙了蹙眉,快步走开扶起满身酒气悲伤至极胡言乱语的你,随后慢慢地走出酒吧。
那天他把你带回了家。你们再没有像前一次那样发生些什么,醉酒的你却崩溃地哭喊着将他的家里砸得一片狼藉。

之后你们都没有对这一夜提起只言片语,然而半年后,一个与你们相识的朋友去到他家里,看见掀倒的桌子和满地散落的书页,惊愕地抬头望向他。
他解释后,那个朋友愣了许久才再次开口:“这么久了,你还没收拾啊?”
他垂着眼似笑非笑地说:
“她说她很难过,问我能不能救她。
她把自己悲伤的痕迹留在了我的家里,我的生命里,我感到荣幸。
每次看见家里这些被她掀翻的桌子和撕散的书本,我仿佛就听到了她崩溃的哭声,感受到了她撕心裂肺的痛苦,
我很想救她。我愿意想带她走。
可是我却不知道,她在求我救她时究竟把我当成了谁。”
世事如书,我偏爱你这一句。
可你有自己的朗读者,我只是你脚边的逗号。
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宋亚轩提前回国了。

回国后的他没有很快去公司任职,你也没有过问。你觉得,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无论浪漫与否,只要安稳,就够了。
那个黄昏,你从花店下班,与他挽着手,走出巷子拐角时,遇见了刘耀文。
克莱因蓝的窗帘后只剩下昏黄的灯光与朦胧的微醺。
你深知爱是永远明不起来的清晨,于是自甘堕落在醉酒的温柔乡里。
只是恍惚地听见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拉开窗帘,而看见松树下那个剪影时,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迅速再次拉上窗帘,隔断了一切流离的光线,陷入静谧温柔的昏黄。
你背靠着冰凉的墙面,拼命告诉自己那不是宋亚轩。他在伦敦呢,他早就不属于自己了。
书然!是我,快下来!
少女听到呼唤,从睡梦中惊醒,来不及绾起长发就衣衫不整地跑下楼。
短暂的分别后,年少的男女在清澈流转的黎明中相拥,欣喜,幸福。

百花盛开,繁花似锦。他们的未来是光芒万丈,有飞鸟掠过,蔷薇诗篇,以及留下玫瑰的清香。
你熬不下去了,一切重合在记忆中。不管自己落魄的模样冲下楼,投进宋亚轩的怀抱。
他说,我回来了。
你哭着说,回来就不许走了,不许再离开我了。
他说,不会的。
紧接着,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他也落泪。
那以后你们的生活平淡而些许浪漫。不过至少是安稳的。你知足。
直到那一天,你收拾东西时,发现了那张苍白的化验单。
胃癌晚期。
直到最后一刻,他还紧紧握着你的手,笑着说,至少到最后,我还是你的宋亚轩。
医院窗外的天空泛着紫红,云霞悠悠地浮着。
一丝暖暖的气息仿佛吹进病房吹拂着病床上人儿的发梢,微微颤着的棕发让人儿心上有些痒痒。

“幸好那时候花店还没打烊,幸好你最爱的满天星还没卖完...幸好我还能站在这里和你说话。”
你上气不接下气地站在病床边说着,回忆着马路边的车水马龙和向自己奔来的卡车,有些开心地笑了。
看见床头用纸包着的紫花儿,宋亚轩的睫毛颤了颤,似笑非笑,伸出手,好像是要拥抱心上人却没有力气。
你永远都是我的宋亚轩啊。
你努力地笑着。直到波动的弧面变得平静。
再见,遇见,再见。
墓地外,刘耀文为你撑起一把伞,犹豫片刻,扭过头凑近你的侧脸。
而你很快地别开了头。
可是记忆里,雨中的少年紧紧地拥住你,花香的泥泞中,你们忘情地相吻。
一吻罢,他在你耳边呢喃:
“我们永远不分开。”
-end-
或许不是情深缘浅,而是缘孽啊。

每次分别后的相遇都以悲惨收场。
但幸好直到这段感情的最后一刻,我们都彻彻底底地属于对方。
谢谢你。谢谢你来过我的世界。
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美梦,不过是带走了我的阳光。
斗罗大陆之三生有幸遇见你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