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失格》—— 第二手记(一)

自打我懂事起,城市的尽头处就只有连成山脉的烟囱。我登高远眺,也只能看到那红砖或是水泥堆砌成的高塔。我曾十分好奇烟囱的对侧到底有什么,家人们却说:“你现在不好好读书,将来就得去那。”
纯白色的烟雾从烟囱口涌出,融化在了云层之间。我一直以为那些巨物是拿来制造云彩的,后来才知道,那些烟囱是工厂拿来排放废气的。我为此感到十分遗憾。
我出生在鞍山的乡下,却从未在乡下生活过。从生到死,我都是鞍山的“城市男孩”,可城市的一切却又是那么的难以捉摸。其中最叫我感到迷惑的,就是那只有三层楼高的学堂。我一直以为学堂是供孩子们玩耍的天地。孩子出生便开始玩耍,直到长大。这样的错觉一直伴随我到小学毕业。
我是个坚实的性恶论者。人性中美好的部分绝非与生俱来,只有在拥有足够的智慧与脑力时,人才有能力学会怎样善待他人。小孩子——尤其是男孩子——是会毫不犹豫地掐死小猫小狗的,但当他们逐渐了解到生命的价值时,他们才会对弱小者报以悲悯之心。与此同时,智力低下或是从未接触过有关社会道德教育的人,是永远也学不会尊重与敬畏的。可悲的是,极少有人能够学会这些本该叫所有人都学会的东西。

我好像自打出生起,就不受同类所喜爱。这里说的同类,是指那些从来都梳着短头发且无论什么情况下都粗鲁的令人感到恐惧的幼年人类。女孩子们优雅且可爱,软绵绵的,我从小就喜欢和女孩子们一起玩。男孩子们则相反,他们总是挥舞着拳头,面带鬣狗般的恶心笑容,寻找着弱小的猎物尽情地诉诸着暴力。
“小玉!哈哈,简直就是个女孩儿的名字!脸长得也像女孩!你该不会缺了点什么吧?”
领头的、满脸横肉的肥猪——姑且先叫他肥猪——恶狠狠地欺侮着我。他的嘴里散发着浓浓的恶臭,上下两排没有一颗整齐的牙齿,脸上的脓包好似马上就要喷发的火山。
“别……别这样。”我无力地反抗着,鬣狗们却得寸进尺。这时,梳着短发的班长同学如机械降神般登场。

“啧,男人婆。”
兽群作鸟兽散,肥猪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仿佛在说“我要杀了你”。班长同学拿出了手帕,轻轻地把我的眼泪和鼻涕擦净。男人真是可怕的生物。
我很喜欢一位美术老师,她是一位十分优雅的女士,戴着厚厚的圆框眼镜,两条麻花辫垂在瘦弱的肩膀上。这位老师也十分喜欢我,说我是“数一数二的帅哥”,学习上自然十分照顾我,上美术课时也时常请我去当模特。一次美术课上,她仔细地端详着我的脸,手持铅笔飞快地在画布上排布着铅灰色的细线。她说:“看到你,就让我想到那我去世的弟弟。他也是个小帅哥。以后肯定有很多女孩喜欢你。”
如此的褒奖令我面红耳赤,其他的男孩子们“吁吁”地起着哄,我一动不动地呆立在讲台上,仿佛真的成了一具石膏像。但我没有想到,这句半开玩笑的话成了我人生中最恐怖的诅咒。

依稀记得,小学毕业前的每一次考试,学校都会收三五块钱的试卷钱。由于教室实在是太少,考试的时候,高年级的学生坐在低年级学生身边,这样就自然地形成了由学生组成的隔离带。对于我来说,考试自然是不怕的,因为我从来都不念书。考试零分也无所谓,家里的条件尚可称为优渥,老一辈家长们又都没什么文化,自然对我的成绩不是很感冒。后来,我干脆和老师商量,不去参加考试,这样就能省下几块钱的试卷钱,这省下来的钱我便拿去网吧玩我喜欢的游戏。
鬣狗们的狗嘴扭曲着、狂笑着。他们的身形愈发地庞大起来,仿佛膨胀起来的巨大枯树。巨树合拢,遮天蔽日,树影中又有许多发着光的眼睛注视着我,仿佛要把我吃净。
我不得不动用我的表演技巧,装作一副从容的样子,站在讲台上呵斥着起哄的男孩儿们。美术老师早已停止了绘画,拍了拍桌子,示意大家安静。那群野兽不仅没有一丝收敛的意思,反倒得寸进尺,站了起来,朝我丢来了脏纸团。

我逃跑了。我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我疯狂地奔跑着,不知疲累地奔跑着。城市的灯红酒绿在我身边疾驰而去,我在钢筋水泥的密林里宛若一只受惊的幼鹿。霓虹灯好似电子的睡莲,只在夜晚绽放出七彩的炫光。
啊,网吧,我唯一的堡垒。烟雾缭绕,气味难闻,但这是唯一一个能让我找到安全感的地方。日月更迭,时光流逝,我染上了可怕的烟瘾,我的校服换成了蓝白相间的运动服,我的身高也长到了一百七十厘米,但我的体重却没怎么增长。我本以为自己可以就这样永远地逃避下去,直到审判日自己找上门。
我的显示器突然黑掉了,黑色的屏幕上映出了一张丑陋的肥脸。我的耳朵嗡嗡响,野兽们狂吠着,可我已经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了,传入我耳朵中的只有恐怖的吠叫。
“有病吧你们!这么一群人欺负一个,也不嫌丢人!”

骑士登场,循声望去,却是个瘦弱的女孩子。
“你谁啊?”
“我是堂吉诃德·德·拉曼切!我命令你们立刻放开这个男孩!”
肥猪的身体膨胀成了球形,嘴里喷着唾沫地狂笑着。他伸手想去摸那女孩子的脸,可手还没伸出去,那女孩子已经把什么东西顶在了肥猪的肚子上。肥猪像被塞进了电击屠宰机里一样发出了可笑的尖叫声,真的跟一头濒死的猪一样。半晌,这群败兽才回过神来,夹着尾巴逃跑了。
我这才看清那女孩子的长相。女孩留着清爽的短发,身高并不算很高,但看上去比男孩还要充满活力。
“谢谢你,堂……堂吉诃德。”
女孩扑哧地笑出了声。
“你还真以为我叫堂吉诃德了啊?那你该叫什么,桑丘吗?”

“不,我叫侯国玉。”
女孩晃了晃手里那块黑色的小东西,说:“你还是叫电棍把。给你这个,这帮家伙可能还要回来,你得有点防身的家伙。顺便一提,我叫七海。”
这就是之前提到的那个女孩子。后来我才了解到,她其实比我要大好多岁,尽管她看上去也只是个初中生。我和七海在网吧又玩了几个月,度过了我人生中相对来讲最幸福的一段时期。
我的演技在七海面前是绝对无法生效的。我赖以生存的假面总是会被七海无情地揭穿,为此,我曾感到十分害怕,但长久以来,这已经成了我们之间相处的奇妙的默契。我摆阔,她便知我囊中羞涩;我逞能,她便知我力有不足;我佯装快乐,她便悄悄安慰我。
偶尔地,她还会拉我去酒吧消遣。但我是从不喝酒的,到了酒吧,至多点一杯汽水或是牛奶,再来些热菜,这便是比较饱人的一餐了。

这酒吧,说是酒吧,其实和我印象中的酒吧还是有些区别的。与其说是酒吧,倒不如说是小餐馆。但据说,酒吧最一开始就该是这样子的。
“来酒吧还喝牛奶?有病吧!”
“不行,我绝对不喝酒,打死也不喝。”
“那我要是请你呢?”
七海咧嘴笑着,翻弄着菜单。我投降了,但七海还是只为我点了无醇啤酒。
明明没有摄入酒精,我的脸却红得像高秋败叶。风吹过,落叶齐舞,秋去冬来。四季往复,无论我的演技有多么精湛,在七海的面前都像孩童的游戏一般。
我本以为我的人生会一直这样平和地继续下去,直到我遇见了一位名叫吴昕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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